那都已经过去很久了。
除了我们自己的记忆以外,
没有谁还能领受我们的这份实情。
但它是不是能够遗传呢?
通过血液、脉动,
遗传给我们的孩子、
遗传给下一个世纪、
遗传给春天和春雨轻烟的草坡、
遗传给另一个心跳?
能的,能的,因为春天还在,枯草还在,
湿地还在,树苗还在,
所有的人的真诚,也许都还在。
粥
粥,在我们淮北平原老家那里叫稀饭。稀饭的做法及用料实在很简单,或者米,或者玉米面,或者米加红芋、麦面加红枣,甚至麦面加上红芋叶子,都能煮成稀饭,喝上去唏唏溜溜的,很有趣,也很有乡土味。
以前有句话,叫“忙时吃干,闲时吃稀”,那是因为粮食匮乏才提出的口号。稀饭里粮食的成份少,不压饿,也难以产生高热量,农闲时维持人的基本机能,农忙时却顶不上去,在体力劳动者的食物结构里,它恐怕只能归于“假冒伪劣”中去了。
粮食多了的时候,特别是鱼肉太充盈、酒席太丰盛并且接连不断的时候,祖先们应时发明的稀粥竟也能显示出它扎实的功底。总是听到从盛宴上退下来的人们,用一种发自内心的声调说:谁想出去吃谁是孙子,山珍海味哪有家里的稀饭好吃!真的,稀饭是素食类,长久吃下去除了叫人感到有些馋外,绝不会令人腻歪,也不会令人发“吃饱了撑的”一类有嗲嫌的慨叹。稀饭总还是朴素的呀!
稀饭还有和胃的功能。十人九胃,因为吃进去的东西太多、太杂,有时也太贪,或不怎样检点,因此大家的胃都不怎么太好。这时吃点稀饭,软软的,半流质的,款款而入,温文尔雅,不争不抢,也不必计算吃亏占便宜的事,胃就觉得很和气,很舒坦,人的饮食文明也能体现在这里吧?
粥的文明和文化还体现在它的品种和品种的数量上。平常我们总是想:稀饭能有什么花样呢?不过三二十种吧,吃吃也就腻歪了。后来看到一本滋补养生的小书,里面介绍了五六十种稀饭的做法,有我们常见的菠菜粥、花生粥、枣姜粥、红薯粥,也有我们不常见或从未见的鲤鱼赤豆粥、桑耳糯米粥、鸭汁牛乳粥等等等等,真是不看不知道,粥类大丰饶。
窃想,谁要是开个粥店,专售各类稀饭三五十种,那就冲着对粥文化、粥文明的新鲜、稀奇和崇敬,也会有许多人登门品尝的,——粥店准能发财!
泥鳅
泥鳅现在据说成了好菜,有的酒店把它弄成了特色菜,要价一盘十几数十元。最不济的,在乡野的小店里,它也成为一个品种,七八块钱一小碗。那是一种乡土的烧法,不外乎油煎水氽,辣佐酱调,吃起来,当然是另一种味道,但绝不会比更大的城市味道差,因为它们是野生的。
母亲来住时,也说起过关于泥鳅的知识:在我们平素常食的几乎所有的鱼品里,只有泥鳅是平性的,不必忌嘴。这就使我们对不起眼的泥鳅印象更深,也使我们有所尊敬起它们来──对它们来说,这当然只能是更严重的厄运的开始。
野生的泥鳅在十五、二十年前还是不值钱的。那时听父亲说过一段“骇人”的新闻:一吨泥鳅出口到日本,可以换回来几吨钢材等等,只觉不可思议。小时候,跟父母到固镇县新马桥的104干校,夏天天旱时,附近的不少水塘渐干,中午就光着脊梁,跟着赶马车的一个郗叔去翻泥鳅。几只大铁盆扔在面前,两人撅着腚,从塘的一端翻起,不需要什么技巧的,只需要力气和不怕太阳晒的习惯。
那时水塘里的泥鳅真是出奇得多,每翻过来一块塘泥,都会有密匝匝的一堆大小泥鳅在钻动,只要把它们夹住扔进盆里即可。一口塘翻完,几十斤鲜活乱动的泥鳅就到手了。邻左里右,各家分一些,甚至还近乎奉送地卖一盆给大食堂,那就是整个干校的聚居地飘散着鱼花香气的富有家居气息的日子了。
从干校回到城里,我学会了另一种捉泥鳅的方法,那是利用逃学的时间,游逛到远郊的河边,从渔人那里学来的。每天傍晚,我都用自制的“卡”,串上蚯蚓,乘天光微暗,到家园后的环城河的芦苇荡里下“卡”。那是极有趣也极紧张的事情。
芦苇荡里幽暗、深邃、曲折,下“卡”的时间很短。天太黑了,看不清地理,第二天也记不住下“卡”的所在;天太亮了,下“卡”的位置被别的游逛的孩子看去,第二天的成果,包括渔具,就只能是他们的了。
下完“卡”,回到家里,一夜都睡不实。翌日清晨,早早便爬起来,天才灰灰亮,露珠点在野草上、树叶上,一个人摸进芦苇荡里,循着昨天的记忆,找到下“卡”的地方。
水草迷荡,那是最叫人满足的时刻:有时刚一走近某一位置,水里就开始“哗啦哗啦”起来,那是被卡住的泥鳅在惊慌折腾。有时水里很平静,但一拎卡竿,手里就是一重,接着水里就“哗啦哗啦”,卡竿直往河里拽。每一天早晨都不会空手的,收获也总令人非常满意,绝不会有失望的时候。
野生泥鳅的回忆,大抵也就到此为止;现在城市的大塑料盆里卖售的泥鳅,多数都失去了土腥气,因为它们都是在水泥池里大量圈养的。它们祖传的活泼的品性,我们已渐无从获得;久而久之,我们自身遗留下来的所有“野性”,或者也都将被“驯化”所替代?从池塘里翻夹泥鳅的记忆,至此已经不能重现。那是一个时代,一个人或者一辈人的时代,没有人还会珍视它,只有我们自己。
野菜故土
每到春天的时候,合肥市场上总会出现一阵子“卖野荠菜热”。野荠菜有一种殊异的清香味,特别是做成饺馅,包在饺子里。最有这样的情况:在朋友家里玩乐,突然吃到了用野荠菜馅包成的饺子,因为没有思想准备,惊喜的感觉更加突出,往事的排浪会一阵一阵袭来。
淮北的野荠菜都留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现在还记得的是一个乍暖还寒的初春日子,我跟着大姨到宿县护城河南岸的陡坡去挖野荠菜。那时的护城河南岸还是一片田荒地,地里的土被一冬天的低温冻得酥酥的,细细的,脚踩在上面,一走一个深脚窝。野荠菜总是比别的野菜、野草醒得早些,初春的日子,大地才有些青绿,它们就拱出土皮,展伏在春天的阳光里了。
荠菜是一种野味,地皮也是一种野味。地皮又叫地衣,颜色灰黑,状如木耳,是一种菌类生物。地皮得仲春、暮春、初夏、连续的雨后才能生出。就是在暮春,春雨绵绵、涟涟、雨绒如烟的时刻,我们提着小小的篾篮,姐弟几个,或许还有邻家般大的玩友,跑跳着往郊外去了。地皮都生在枯草里、湿地上和坟茔间;枯草里的地皮个儿大、柔韧韧的,还都沾着碎屑的枯草;湿地上的就小多了,也零碎,颜色浅淡;坟地间的呢,那里的地皮个儿大、颜色深、又肥又厚,但我们不敢到坟地里去拾,再说大人也不叫到坟地去拾,说那是死人的骨头长出来的。
香椿芽应该是另一种野味了。这都是春天的出产。天开始暖起来的时候,香椿芽便在枝丫上生发了,一丛一丛,酱绿色的。香椿芽是凉调的好菜:在开水里啜一啜,捞出来切碎,再佐以酱油、香油、香醋、白花花的水豆腐,即可食用。香椿芽有一丝淡淡的苦味,它的美食,也正是从这淡丝丝的苦味里来的,苦味在先,香浓在后,形成了香椿芽百食不厌的风情,没有人能忘记它的。
我深深印记里的大姨去年已经故世;春雨蒙蒙中草地里的地皮也久久不见:在城市里没有,远郊我们又无暇专顾;香椿芽倒还能在春天里吃到:父母家的院外种了两株,每年春天,我们不但能够品尝,返肥时父母还会从冰箱里取出留存的一小袋,由我们带回。但女儿并不喜欢吃,这总使我有一种怅怅的失落感:时间不但改变了,连孩子的口味也改变了吗?确实,他们已经没有那种春雨如烟的饮食背景了。
野荠菜在春天里却是大量上市的。我以前总认定它们都是在我故土的南河沿生发出来的。直到有一天,我在菜市里看见一个老农的身前用一块手绢兜着的一捧野荠菜,那些野荠菜颜色灰暗、形状萎蜷,一点都不抢眼,一点都不水灵,也没有什么人光顾它。我立刻明白过来,那些成包成筐出售的,都已经跟南河沿,跟野草陡坡,没有一点关系了。
觅得一个晴日,我带着女儿去了农村。走前,我们说好是去挖野荠菜的。因为可以到大自然里玩耍,女儿非常高兴。我们来到离城三十里的小镇,来到小镇的野外。地里的野草长出了很多,但哪里有野荠菜的踪影呢?我们转遍了田头、埂塍、塘坡,但终至一无所获。
故土、故事、故情,那都已经过去很久了。除了我们自己的记忆以外,没有谁还能领受我们的这份实情。但它是不是能够遗传呢?通过血液、脉动,遗传给我们的孩子、遗传给下一个世纪、遗传给春天和春雨轻烟的草坡、遗传给另一个心跳……能的,能的,因为春天还在,枯草还在,湿地还在,树苗还在,所有的人的真诚,也许都还在。
奇妙的红芋
合肥的烤红芋也很多,天寒地冻时,不少街头巷尾,都嗅得到红芋香喷喷的味道。孩子们不用说,大人也常常抵御不住那种热气腾腾的诱惑。
红芋是一种相貌不惊人的土物。我记得在十几年前的淮北平原,它简直泛滥成灾了。那时候“好面”不多,而红芋结得多长得快,牵三连四的。于是红芋和各种红芋制品,红芋干、红芋面窝窝头、红芋粉丝,等等,—跃而成为农家主食。早上吃,中午吃,晚上也吃;人吃、猪吃、狗也吃。在农村,用那种部队行军式的大铁锅,煮大半锅,大人孩子各垒起来一碗,夹一筷子粉丝烧白菜或者几块咸萝卜干,端到向阳的墙角下,蹲着,边唠边吃,把肚皮塞得满满的。
红芋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对孩子仿佛都有特别的吸引力。在小城市家庭的早餐中,稀粥里总爱放几块红芋,甜丝丝的,勾引人的食欲,粥里的那几块红芋,也必定成为孩子们明争暗夺的对象。大家争先恐后,大点的孩子吞食得快,小点的孩子觉得吃亏了就哭闹,得叫大人哄半天,许下愿来,才算了结。
而在农村,小孩子滚圆的挺起来的肚皮里,更是塞满了红芋。农村营养薄些,条件差些,全靠红芋这一类东西把孩子们撑起来,使他们长成壮小伙。
1983年秋天我们刚结婚不久,不一天晚上喁喁私语散步到郊外,就曾经做了一次偷儿。她放风,我潜入红芋沟子,心潮澎湃地扒起了几块红芋,揣在兜里,回到家中搞了一顿夜餐,那种美妙的享乐真叫人永生难忘。
红芋确是一种具有魅力的东西。但是再过十年、二十年,这个社会里的大部分人或许不再会有关于红芋的种种奇妙的感觉、心理和记忆了,甚至都不再知道大地里还孕育过这样的一种物产,这样一种至少曾经给千百万农民以温饱的安慰的土物。但是,我的骨骼和血液,都将记着它。
吃肉与吃蟹
我在吃上一直没有多少“文化”,讲究实用,只要大致对口胃,胡七乱八塞上它一肚子就是了,特殊情况下更是如此。
记得九十年代初有一次下乡,在狂风暴雨大作的寒夜,满身泥浆跌跌撞撞跑到五河县桑庙乡乡政府,正赶上乡里来人,食堂开饭,我厚着脸面挤入食客队伍。乡里食堂小,几拨人轮流吃。先是上面领导、后是正职副席。轮到我这一拨时,大都只剩勤杂俗务了。像我一样(我那时正饿得半死),这批人食量大,规矩少,也都是饿到时候了,大伙也不谦让,也不推挪,甚至连话都没有人多讲一句,直奔主题,坐下就吃(类乎哄抢),只听得一片骤雨急风“吧咂”声。饭是面饼,菜是红烧鱼,还有一大瓷盆清炖蹄膀。我那时头脑也还清醒,心想吃鱼费事,哪如蹄膀痛快实在;再说一桌没有一个认得我或我认得的,正可不论羞耻。遂伸筷夹了一大号皮皮肉肉卷入口中。蹄膀果真好吃,只是皮上毛发犹存,根根直竖,坚锐无比,扎得嘴都疼。心间暗想,乡下的猪,长得就是不一样,连毛都硬梆些。那时也没有挑剔,没有埋怨了,只恨不生出三五张阔盆大嘴来,一口把瓷盘咬完。骨发混杂,囫囵吞肉,吃相未必好看,甚至有点人面兽行的味道,但当时身心却都因此而舒坦了。
秋天转去了铜陵。正是秋蟹腴肥的季节,却是跟了一帮子文化人一起去的,我的心性不由也就收敛、规矩、平和了许多。但“文化”的熏陶和雕塑,却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第一次上螃蟹,青面红螯的刚一上来,众人就纷纷议论:南方人吃螃蟹,比如是一位上海的老太太,上了开往杭州的快车,身边带着一根竹签,车到了杭州,她的螃蟹也正好挑挑净净地吃完……偏我被一位当地官员盯住说话,左耳右神,未及体会其中奥义;再说我对螃蟹,原本就没有大崇敬的心情,因为它生就腹中空空,不吻合我的功利、实用理论。及至实践,三五秒不过,我便第一个把螃蟹“吃”完,邻座都评论表扬道:许辉吃得真快!许辉吃得最快!我扬扬得意,心想这有什么难的,我还可以吃得更快呢!但是散席后,我就回过味来了,那是批评我呢,暗忖改日再见。
第二天又上螃蟹,我立刻“文化”起来,先随人夹了一只横在面前,然后郁郁眼神,与之四目相对半晌,再纤纤素指,微微细齿,咂咂噤声,品得那螃蟹横蹄坦腹,三陈四醋,刹声悠远。自然这一天我是最末一个吃完,但大伙却未再给我以表扬和鼓励,他们的见异思迁的兴趣已经转移去听一位女士的歌唱去了,我倒因此而错过了三两道好菜。
关于吃蟹,我还另有一段不忘的记忆:约十年前在天津塘沽,我大吃了一顿海蟹。那是我第一次吃海蟹,数量足,又是在亲戚家,都知道蟹性凉,须佐以酒类,美酒醉蟹。吃得也是太多了,当晚胃疼了一夜,两眼瞪天,深悔莫及。──这是吃蟹的轶话了。好东西真正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
牛肉与羊肉
以前曾写过一篇小说,叫《庄台》,里头写杀狗宰牛的事,说,狗都是怎样用棒棒杀的,牛都是怎样用刀穿宰的,驴都是怎样圈起来自由喂养肉才好吃的。──那是一次淮北行的结果,其中所有的技术活,却又都是凭空捏造的。但说起牛羊狗肉,倒不能不承认一个地域的事实,就是拿淮北与江淮之间比较,同一个品种的牛羊,淮北养的就是比江淮之间的好吃些,肉的腥膻味也冲淡些,肉质更是细嫩些,烧煮起来也颇容易些。
说北方的牛羊肉好吃,在人的概念里总是有许多印证的。北方多产牛羊,又有大片的草原牧场,地球上吃牛羊成习的国家也多在北方……其实这也是有令人意外的例外的。有一年我去青海、甘肃、内蒙古,那时物产商品还相当匮乏,听当地的新闻记者说,牧区许多牛羊死后,因为腥膻异常,牧人并不食用,只把皮张取下带走,其余弃之荒原,由野物、自然、风去收拾残局。这种说词可能有什么特别的前提,但却并不影响我们对北方牛羊肉的认同。对我来说,北方,或者与淮南相比较的北方──淮北所产之牛羊肉的好吃,却是经过品尝和比较才得出来的结论。
第一次全家相聚合肥,第一次深秋在街头买了羊肉回来,本是馋涎四溢守在炉边的,没想到一锅的羊肉腥膻难咽,只好倾厕不食。起初还以为是烧煮的问题,后来问了不少淮北籍人士,大家所感略同,从此才知道了水草、地域的不同,养育出来的生物精灵,也是不相同的。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水土也养育了一方的牛羊。从此吃羊肉都是回淮北宿州时从淮北带回。与合肥不同,那是一种剔骨肉,肉质细嫩,食用方便,稍炖即烂,既温胃养体,又香辣四溢,是餐桌上绝佳的好菜。淮北的牛羊肉馆遍布乡村城市,恐怕就与此有关。即使在合肥,街肆馆驿所食牛羊,也有不少是从淮北、河南、山东等地运过来的,特别是牛肉,江淮之间并不盛产,大量批进,还是来自淮北、北方。
说到吃牛羊肉,总还是有不少温馨感受的。一到寒冬,因为无法食羊,我们家就总是牛肉不断。一次采购,少则五到七斤,多则十几斤。吃牛肉并非那种整肉肌板才好吃,好吃的却正是价格相对便宜的肚肋。肚肋也有易炖易烂、粘滑可口的特点,撒上辣椒,放足胡椒、老姜、蒜瓣,在冬日里吃喝得冒汗,自是一番享受。在那种热温里,人就不难有一种满足的感觉。那种满足的感觉虽然并不单独存在,但却是极鲜明的。温辣香浓的饮食,总是给人以如归的熨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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