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最好的-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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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刘的名字叫刘小红。

    刘小红是我二十岁生日时得到的人生第一辆车,型号为别克SGM7163LE AT轿车,俗称别克新凯越,颜色是红色。作为一辆车,以十年大限为标准,她已经八岁了。

    所以整本书里,唯一一个有资格称为“老”的,恐怕只有她了。

    我爸爸妈妈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奉行要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我最好的东西的宗旨。据我妈妈说,这种执念源于我四岁时,她带我去老爸的战友家做客,战友家有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儿,我一到她家就被她的两个芭比娃娃吸引了。回家的路上,老妈问我为什么闷闷不乐,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悠悠地说了句,姐姐家的芭比娃娃真好看。

    虽然我已经完全记不得这件事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四岁的我演技太好了,反正老妈后来说当时看到我那可怜巴巴的小眼神她的小宇宙就忍不住燃烧了,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会让我露出这样的可怜相,到处打听芭比娃娃到底是什么东西,然后很快,我拥有了一橱柜的芭比娃娃,不光是芭比,还有芭比的男朋友、小狗和她的小闺密们,他们一起蹲坐在我的床头守护我童年的每一个美梦。

    从那之后,我的衣服一定是当季最新的款式,我的玩具一定是市面上最稀有的品种,我们一家人出去旅游的地方一定会成为我暑假回来最强的炫耀资本,十二岁那年生日,老爸包下了半个麦当劳邀请了全班小朋友一起给我过生日,到了今天都还在被我同学津津乐道。

    老爸老妈这种争强好胜的心态发挥得最淋漓尽致无疑便是刘小红这次了。二十岁生日这天,老爸把我从大学那边捞回来,吃完晚饭他们把我带到我家楼下。在一片空地上,两盏颤巍巍亮闪的路灯下,我隐约看到了一个大家伙安静地坐在那里。老爸面露诡异笑容的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按下一个按钮,两片黄色的灯伴着汽车解锁的声音在我眼中闪烁了一下。

    那大概是刘小红跟我打的第一声招呼吧。

    老爸把这把钥匙交到我的手里,我几乎尖叫起来。那不是一辆自行车不是一辆三轮车也不是一辆电动车,而是四个轱辘需要加油的货真价实的汽车啊!我周围的朋友就算是最有钱的富二代在二十岁的时候每月零花钱也不过一千多块,如果想买辆车的话最起码要存二十年的钱!而我在二十岁的时候就拥有了一辆车,这个礼物对当时的我来说无疑是一个超越了我承受范围的惊喜甚至可以算是惊吓,于是忍不住想到刚高考完老爸就逼我考驾照肯定也是早有预谋。

    总而言之那天晚上我整个人都处于癫狂状态,抱着刘小红爱不释手,又摸又亲,一惊一乍地坐进车里,趴在方向盘上乐不可支。我第一次驾驶刘小红奔驰在深夜的城市中,感受她的刹车和油门,感受她的挂挡的力度,感受她的手刹的弧度,感受她的方向盘的灵敏度。我把车里的音乐音量开到最大,打开车窗,伸出一只手臂,在夜风急速的吹拂下,迫不及待地开始迎接我的二十岁以及以后的日子。

    刘小红给我的前二十岁时代带来的虚荣是可想而知的,当大家都需要步行坐公车打出租车出来玩耍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很风骚地开着刘小红闪亮登场了。几乎我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刘小红,几乎我所有的朋友都坐过刘小红,当年一辆车上除了驾驶员总共载了七个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自己塞进去的。

    有人提议去南湖唱K,大家就说,喊老刘,她有刘小红。有人提议去爬山,大家就说,喊老刘,她有刘小红。有人提议去南京,大家更是异口同声地说,喊老刘,她有刘小红啊,咱自驾游。

    刚开刘小红的前两年,我自恃年轻,在路上特别猖狂,对加塞的汽车毫不留情,对乱闯红灯的行人绝不客气。刘小红很快被我练出了甩尾王的称号,我特意花钱给她屁股上装了一个尾巴,晚上在湖边飞驰在110码的时候,翘起来的红色边灯便格外酷炫。

    印象最深的是早年有过一次酒驾。忘记是哪个朋友过二十二岁生日,大家都在KTV里喝高了,包括我。凌晨三点生日局结束,我送了四个人回到家,然后自己开车回来,但真实情况是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有过这件事。当我失去意识再清醒之后便发现自己躺在了我家的玄关门口,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具体我是怎么开着刘小红绕了大半个徐州市把他们送回去继而我又回家的。

    因为这件事,爸爸妈妈训斥了我好一顿,差点没收了我的车钥匙。后来我想想也后怕了很久,坐在车里思考了好一会儿,下车看着这辆被我开了还不到两年的车,车头已经至少有三处大碰撞,车门被人擦过无数次,车尾更是斑痕连连。

    那两年,我好几次没有放手刹就让刘小红跑了一路,追尾跟吃饭一样家常,小磕小碰后我连下车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见到空地就把刘小红歪七扭八地停过去,没有空地我就把刘小红随便停在路边,罚单什么的从来都没放在眼里。我闯过很多次红灯,并不为赶时间,大都是“就是不愿意等”。我喜欢在深夜的时候独自驾车,骑线,随意掉头,逆道而行横冲直撞,只因为我很享受那种疾速中忘掉自我的感觉。

    就是这种驾车节奏,我没有出过一次事故,我完好无损地从这里开到那里,有人认为我车技过关,直到第一次坐上我的副驾驶的位置才为自己没有买保险追悔莫及。我用了两年的时间把刘小红培养成了一辆劣迹斑斑的马路杀手,我想那两年刘小红应该也很辛苦吧,她要顺从我的顽劣和不羁,还要时刻保护着我,而在保护我的同时便无法保护她自己。

    可是二十二岁的我怎么会想到那么多呢,只是单纯地认为自己也许大概可能有点太肆意妄为了。从那之后,只要有刘小红在,我便再也没有喝过酒。

    虚荣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很久,大学毕业之后大家很快纷纷有了自己的车子,其中不乏好车豪车。有人入了我的本命车奥迪Q5,有人入了刘小红撅着屁股都赶不上的跑车,越来越少的人会在楼下等我和刘小红去接了,而更多的时候,几辆车一起出动时,刘小红毫无悬念地成了那个跑得最慢的。

    多了好几年风吹雨打被我无底线摧残的刘小红再怎么粉刷和打蜡都不如新车来得耀眼,有段时间我非常嫌弃刘小红,我无法开着她到处炫耀,宁愿让朋友来我家接我也不想带她出门。我甚至动了想要换掉她的念头,奔赴好多个车展,去那些最新款式的车里感受,可无奈爸妈不同意,而且不久之后我就要出国,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自从不再开车出去之后我每次都是买醉而归。决定出国留学前的一段时间里我遇到了很多的挫折,有些人离开了我,有些人在预备离开我,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只能夜夜笙歌,装出一副醉生梦死歌舞升平的样子。每次凌晨一两点钟回家,因为喝太多不敢上楼怕被爸妈骂,只能去车库躺在刘小红的怀抱里先睡一觉。不管是不是有需要,车钥匙我一定会时时刻刻放在身上。

    我打开刘小红,把车上的广播调到FM91.6,这是徐州广播台的音乐台,我最喜欢的一个频道。午夜刚过,音乐台会播放很多老歌。我和刘小红一起躺在狭小的车库里,没有月亮和星星,没有风和远方,只能在暗黑中听着徐徐传来的怀旧音调和悲伤情歌,我们不禁一起开始怀疑起来,或许这才是人生本来的面目。

    来到澳洲之后,在一众朋友的怂恿下,我以最快的速度买了一辆二手的东风小跑。在澳洲,连宝马和奔驰都不算是奢侈品,二手车根本就是跳楼打折地在街头卖着,而且作为一个学校和住处相隔二十多公里的人来说,汽车简直就是必需品,所以这辆东风小跑很快便融入到了我的生活中。

    比起在国内,比起刘小红,东风车给我带来的实用价值远远超过了炫耀价值,我每天开着它去上学买菜做项目参加朋友的聚会,很多时候我忘记了它是一辆车。我会觉得这是一个工具,一个家居必备品,一个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异常便捷的现代化工业进程的典型产物。我开着这辆东风车,通常都是驶在一条目的明显的大道上,要么去交作业要么去朋友家吃饭要么去市区买东西。我开始很少会在驾驶它的时候思考事情思考人生思考那些曾经日日夜夜困扰我的问题,因为生活被更多实质性的问题充满,比如我还要休完12个学分才能毕业比如家里的米和青菜都已经吃完了。

    应该是在澳洲的第一个学年结束,在等成绩的那个星期,我和朋友们驾车四个小时去西澳的一个海边小城。在澳洲开车,全程120码无压力,穿过沙漠和戈壁来到海边,半个小时见不到一个人都很正常。在国内我很少能有这么长时间驾车的机会,兴奋又疲惫。四个小时之后,我们沿着印度洋的海岸线,越过了一座高山,终于来到公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是一片深蓝色的海,在澳大利亚清澈湛蓝的天空的衬射下,那片海蓝得让人心碎。因为太美,所以它尽显浩瀚,寂静,任性,以及变幻无穷。可是在这个尽头处,也仅仅只有这片海而已,没有谁在这里等你,没有谁在这里等着拥抱你,有的只是独自面对一切的你自己。

    于是在那一刻,我人生中第一次无比想念我的刘小红。

    我希望和我一起看到这片场景的是刘小红,而不是一辆陌生得我开了一年都无法习惯它方向盘转向角度的东风小跑。我想如果刘小红在的话,我一定能更加妥帖适当地收拾自己的情绪。那已经是我拥有刘小红超过了五个年头的日子,在我张扬地肆意地喜欢过她,然后又深刻地彻底地嫌弃过她之后,在那遥远的异乡的海边,我才发现,对我来说,刘小红的意义绝对不止一辆车那么简单。

    我曾经开着刘小红送我的朋友去参加研究生考试,冬日里在学校门口我等了她三个小时,数学考试结束后她坐回车里放声大哭,哭完之后她系上安全带镇定地说了句来年再战。

    我曾经开着刘小红尾随朋友的男朋友进行过一场捉奸行动,真相败露之后大家在车前打成一团。原本我并不打算参战,可是恼羞成怒的渣男面对无力辩解的事实一掌拍在了刘小红的车前盖上让我立刻尖叫着下车给了对方一爪。

    我曾经因为一言不和把我的好朋友踹下车子,留她一个人在荒郊野岭,只因为她不满意我执意缘由个人情绪问题去孤立另一个女生的行为,于是不久之后,我成了那个被大伙儿孤立的人。

    我曾经开着刘小红送我最爱的人去机场,在车里我们四目相对,他挥手拜拜,我点头致意。回去的路上我发现我一直在哭,天空也开始下起雨,我问刘小红这是什么意思,她沉默不语,摇起雨刮器的声音都比往常轻柔。也许我们都隐约地察觉到,那一次其实就是永别。

    很多人坐在我的车里对我说“老刘你开快点开快点!”,更多人坐在我的车里对我说“老刘你开慢点啊!”,而说过这些话的大部分人,之后就没有再走进过我的车里。刘小红眼睁睁看他们走进来,又眼睁睁地看他们离去,她应该是能记住他们每个人在这里说过的每句话吧,可是为什么他们又不见了呢?

    关于这个问题,刘小红或许比我更早知道答案,所以她一直不言不语不动声色,不抱怨也不逼迫。她在等我找到答案,等我变成一个温柔而坚强的大人之后,再跟我一起飞驰。

    刘小红是我青春期最重要的伙伴,她陪我一起走过成长的硝烟和痛楚。而她已经用她的身体替我挡去了很多的风雨,可是没办法,有些事情一定要去经历才能明白。

    那些必须亲口品尝的苦楚,刘小红无法代我去试,所以在达到通晓事理和认知自己之前,一切看起来都依然那么酷烈。

    我所认为的成长,是一定意味着失去的。谁都不知道自己的心长在哪里,所以要掉一次才知道哦原来它在这里,谁都不知道自己的心是什么形状,所以要碎一次,才能知道哦原来它长这个样子。青春就是我们掉落最重要的东西的过程,这简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直到自己亲手抛掉了曾经拥有的一切,直到我们亲手摧毁了曾经爱过的所有,然后在那个时刻,去面临一个分岔路口——到底是拔起刀剑去把那些曾经失去的珍贵物品争取回来好好守护,还是害怕承认失败带着恐惧继续一无所有自怨自艾地孤独下去。

    后者无疑更加轻松一些,而前者也恰恰是自己需要强大起来的理由。

    当我站在那个岔路口,当彼时那个软弱怯懦的我站在这个选择点犹豫不前的时候,我看到了在路口亟待发动的刘小红。她的红色身影刺痛了我早就模糊不清的双眼,她让我想起了那些本该由我悉心守护的人和物,她对我说走吧不该在这里放弃不能在这里倒下,要战斗要向前,要重新无畏起来,只是这一次不再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刘小红说,我还在这里,所以,和我一起走吧。

    最后的最后,在南半球的海边,我想我并没有踯躅很久,便选择了更加艰苦的那条路。

    那一次,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刘小红。

    毕业回国开始上班,老爸说作为公司的新人,要低调,这么年轻就开车上班,影响不好。于是被我闲置了三年的刘小红继续留在车库里存灰,大概只有周末,我才会把她开出去兜兜风。

    时隔那么多年,我又回到这座我曾经叱咤风云的城市,一样的刘小红,可却是不一样的街道和江湖。当年被我们一行人占据的南湖小街已经成了一群新生代的天下,自从有次在单行道上被三辆兰博尼基包夹超车之后我就很少会开车往那里去了。原本那些和我一起甩尾的家伙都纷纷换上了安全性能更好的SUV,后座上异常嚣张而幸福地放上了一个婴儿座椅。

    刚刚回国那段时间,我最经常干的一件事就是开着刘小红去我的一位故友的公司门口。她一度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也无疑是刘小红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开上刘小红第一个载的人就是她,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副驾驶座只给她一个人坐,其他人统统滚到后面去。我去读了研究生,而她先工作,刚上班那会儿,我每天都会开车去她公司门口接她,等她下班,我们就去夜市吃东西或者去湖边看月亮,一起声讨过去然后探讨人生。可是就在我出国的那段时间,我的这位故友,出于某种我不能理解的原因,离开了我。她搬了家换了电话脱离了原来所有的朋友,然后火速和一个陌生的男人结婚生子。我给她发好几页的短信写好几页的邮件,一边流泪一边问她为什么,然而所有的追问都石沉大海。

    时过境迁,等我回国之后,能够找寻到她的线索只有当初我和刘小红一起在她单位门口等她的那个车位。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在苦苦追寻这件事的答案,然而事实是我确实好几次真的等到了她从公司门口走出来,她也许也看到了我,所以才故意撇过头,错过和刘小红目光交错的机会。

    而更多的时候,我坐在车里,关上空调,把电台音乐的音量调到适中。我不跟刘小红说话,刘小红便不会主动为难我。我的目光远眺着那条延绵而徜徉的大路,终于又一次看到了日落的景象,被夕阳绛橘色的温暖覆盖,突然觉得那些定义中的得失,不过是过不去自己这关罢了。

    我们都曾享受过自由,也享受了自由带来的快乐和悲伤。我们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忘我地飞驰过,最后还是选择了停下来在路边搭个帐篷栖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道路都是有个终点的,所有的远方都会成为当下,谁都无法改变过去,谁都不能决定未来。能做的只有接受那些挫败和羞耻,把破碎掉的自己重新拼凑起来,然后再堂堂正正挺起胸膛,去握紧失而复得的一切。

    不曾理解到这些只能停在路边的当时的刘小红和我,大概是最后一次颓唐得很像港剧里失意的男主角吧。

    2014年的春天,已经称得上年迈的刘小红遇到了人生的第一个大坎儿。那天我准备开车去奶奶家吃午饭,发动起车之后,我发现仪表台有一盏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红灯亮了,加之前几次开着刘小红超过80码她就开始有点飘,各种不祥的预感一起涌上心头,给4S店打了电话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然后被维修人员告知,这是发动机故障灯,你的车子应该算是出了点大问题吧,得等全面检查一下才能知道。

    刹那间,我如晴天霹雳一般差点瘫坐在地上。

    我曾经预想过等我们都老了会是什么样子。等我们都变成了脏兮兮的糟老头和臭烘烘的糟老太,继而接二连三地收到绝症通知书,带着攀比的心理拍下来传到朋友圈去炫耀。我们会从容地死掉,体面地下葬,带着对爱与生命的敬重,怀抱着从这个人间走过一趟而收获的真相,无所畏惧地和死神说一句你好。但这一切应该是四五十年后的事情,而不是现在,而不是在这个我尚称得上年轻的春天里,就接到刘小红的病危通知书。

    刘小红跟了我那么久,不敢说见过大风大浪,至少她绝对不是辆脆皮车。我们在高速上陷入过五车连环追尾的困境,还有一次刘小红被人捅了菊花连后车盖都盖不上了我们依然翘着屁股艰难地穿过半个城市回家。但也恰恰是因为熬过了巨大的重创,才更加不能接受一纸平静而无力回天的判决。

    那一夜我想了很多事情,那算是我的后青春期时代最难过的一夜了。我还没有带刘小红看过大海,我还没有带刘小红穿过大山,刘小红这辈子都还不知道自己开到150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想带刘小红去更多的地方,看更多的美景,载更多的朋友。不久前我才打算,要在我的新家为刘小红配备一个专属的车库,让她好好养老,然后等我老了,老到我收到了绝症通知书的那天,再给刘小红加满97汽油,出门走一趟,飙到我们最喜欢的110码。

    庆幸的是,第二天晚上收到维修人员的电话,他们告诉我刘小红已经恢复了,随后又询问我已经到了10万公里的限期,是否做一次全面的保养。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两天后,我把崭新的刘小红从4S店开出来,劫后余生般再次坐上驾驶座,大概是用力控制了很久,才没有让眼泪流出来。于是没有流出来的眼泪换来了一个清醒的认识。

    我的座驾,我的爱车,我最重要的伙伴刘小红,当所有人都离开我的时候是她陪着我,但这无法改变她可能会在大结局来到之前率先离开我这个事实。所以今后的路,无论如何都要和她一起走下去。

    今后的路,我们要继续鲜衣怒马,铁蹄铮铮。

    纵然我开了那么久的车,但对车的性能啊规格啊其实一窍不通,别人问我你的车几箱啊耗油怎么样啊机油加的是什么牌子啊我统统答不上来。可是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刘小红是这样一辆车。

    她是个活泼元气但又时刻保持低调的女孩子,她的声音很清脆,可是她不喜欢被长按喇叭,因为这样看上去非常无礼,所以长按喇叭的结果便是大喇喇的一个重鼻音作为结尾。我喜欢听她转向灯打开的声音,滴滴答答像雨水一样轻巧。能和这个声音媲美的大概就是锁车时那声调皮的上音调配合两盏转向灯同时发声的时候了,那是她在撒娇,对我说别走远快点回来。她的刹车需要轻踩一下作为一个缓冲然后再慢慢踩满才能又平又稳地停下来,加油门的时候只要轻点些许就可以在三秒内升至80码,而她最喜欢的速度是110码,那是她最轻松最欢快的样子,好似在风中跳跃。

    我们家刘小红,追别人尾时从不后悔,被别人追尾时绝不抱怨,愿意释怀,却不轻易忘却,给她一滴油,她就能往前迈一步。

    我二十岁那年美国通用汽车肯定产出了数以百万计的别克新凯越,在同一个机床上由高密机器生产出来的相同型号的每辆汽车的差异可能要低于0.3%,但对我来说,刘小红只有一辆。

    因为在我二十岁那天,我曾那样无畏地开着她第一次感受青春飞驰的样子。我们一起从峥嵘岁月里走过来,那么,她便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刘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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