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是一个对我的人生影响很大的人,不管是她的生,还是她的死。
老马死的时候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时我周围所有的朋友都活得无比狰狞,包括我。我们仿佛身在一场战役之中,到处刀光剑影时时兵荒马乱,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像个将军一样壮烈且光荣地牺牲。然而到最后,只有老马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
老马死的时候我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当时我在国外读书,她的死讯是我们共同的好朋友通知我的。那应该是10月份的一个下午,澳大利亚已入深春,迎来了百花齐放的时节。我早早地来到学校,因为当天有一个蛮重要的测验。快要开始上课时,我接到了好友的电话。出国后我很少会接到国内朋友主动打给我的电话,通常都是我抗拒不了思念的力量打电话给他们,所以看到来电显示我很激动,刚想耍两句俏皮话,那边却是一阵低沉的缄默。
良久,朋友在那边开口说,老刘,给你说个事儿。
我傻呵呵地问,啥事儿啊。
朋友说,老马死了。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不管是老马的死,还是老马的死讯,我都还没有准备好。
我才刚开始洗心革面重返校园决定用功读书重新做人,这家伙就给我放了这么一个大招。这太突然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于是在那漫长而昂贵的一分钟越洋电话的沉默里,我用铅笔一遍遍地在书本上画圈圈。事实上这个习惯也是跟老马学的,她紧张不知所措的时候就会在纸上画圈圈,她说这样能让自己快速冷静下来。所以很快,我冷静下来之后,对着电话那边说了句,滚一边儿去。然后挂上电话,去参加考试了。
考完试回到住处,打开QQ就收到一大堆留言,全是和老马有关的。刷新一下好友状态,全都在哭天抢地。我看烦了,关上QQ开始翻找电脑里的电影看。正好翻到了《美国往事》,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看,但这真是一部异常冗长而跌宕的电影,我的耐性只能维持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我便忍不住关上播放器,留着第二天继续看。
老马的下葬应该是她死后第四天办妥的,期间朋友每天都有给我发信息,给我播报她后事的进程。老马是回民,回民的风俗是不让葬礼大办,朋友给我拍了一张老马坟墓的掠影,一个简简单单的坟头,好像连个墓碑都没有,那应该算是我见到的老马的最后一面。
刚好那一天我看完了《美国往事》的最后一部分。这部包含了青春、友情、回忆和美国社会动荡进程的史诗一般的电影。
我清楚地记得,这部片子是老马带着我看的,那年我们十二岁,初中一年级。
在老马家,十二岁夏天那个湿漉漉的午后,我们坐在地毯上第一次看完英文原版的《美国往事》,老马转头学着电影里男主角的腔调问我:“what would you do without me?”
我转过头近距离地看着她狡黠的笑容,看着她十二岁时如满月般光洁的脸庞,一时语塞不知该作何回应。可是她一副认真的架势用眼神非得跟我要一个说法,我便耸耸肩佯作无所谓的样子答了一句:“I don't know.”
我十二岁的时候刚认识老马,她就已经是一个很酷的女生了。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妖艳的漂亮,很早就知道如何打理刘海,小小年纪就会用眼神说话。她有一个外校的混混男朋友,那个男生每天都在学校门口等她。老马成绩很好,老师便对她染了一小撮的黄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时年级里有一半女生很崇拜她,另一半女生很讨厌她。
我和老马并不在一个班,已经忘记是什么时候和她说上第一句话,对她谈不上喜欢或者讨厌,甚至谈不上有感情。初一时我还是一个在学习上力求上进的骄傲女生,每天把头发一丝不苟地束在脑后,露出光滑的额头,有些不苟言笑,看人的时候白眼球多过黑眼球。所以有时候在走廊过道上遇见老马,至多点头而过。真正和她熟络的开端是在初一暑期的英语竞赛培训班上。
第一天的培训课上完我觉得实在无趣,第二天就拿着我的随身听来到课堂上。那时候大家还在听磁带,正版磁带9.8块,对于初中时候的我们已经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当时我随身听里放的应该是一张老狼的专辑,忘记是那张《恋恋风尘》还是《青春无悔》,也有可能是其他的。老师在讲台上费力地讲解着,我在教室的角落里,把耳机隐藏在头发里,偷偷摸摸地忧伤着。突然老马戳了戳我的后背,狡猾地冲我笑笑,示意她看出了我在摸鱼。我一紧张,让她的笑容乘虚而入。
我看到了自己在她漆黑的瞳孔里慌乱的神情,一时半会儿竟不知道该怎么辩驳。老马趁机把我的耳机扯下来,挂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我时常会想那个夏天在老马的记忆里会是什么样子。
有段时间她经常会问我,还记得是怎么和她相识的吗,什么时候在哪里当时发生了什么。我不太喜欢和她一起追忆似水年华,因为她太诗意又浪漫,她会用她的方式去修饰和美化很多回忆,最后会导致我的记忆也产生错乱。所以我会告诉她我不记得了,是在冬天吗下着大雪吧。
但其实我记得很清楚,那个夏天,她扯过我的一只耳机的动作和神态,像生命最初的模样,天真无害。如果能有一种永恒,我多么希望可以是这一刻。
老马听完一首歌,刚好下课铃响,她托着下巴问我,你也喜欢校园民谣啊。
她用了“也”字,让我稍感了兴趣。因为那个时候班上的同学别说喜欢校园民谣了,就连有随身听的都不多,他们更喜欢用像砖头一样大块的复读机,每天每天重复着“good morning teacher”。然后我们说起了老狼、高晓松和朴树,当时朴树并没有走红,老马对他就已经非常着迷。老马大概觉得我和她是一类人吧,便非常不客气地邀请我去她家玩。事实证明,初中时候的老马的文艺段数真的比我高很多,一些在日后影响我很深的电影导演和歌手都是由老马给我启蒙的。
那个暑假我除了在老马家看了《美国往事》,我还看了《教父》《红》《白》《蓝》《十宗罪》等,都是些怎么也看不懂的东西,老马带我认识了王家卫和岩井俊二,看的第一部也是至今为止最喜欢的一部王家卫的电影便是《重庆森林》,而这部电影几乎每年都会被我翻出来看两遍。它非常意外地成为了我某些哲学思考的起点,比如为什么谎言和欺骗可以被原谅,为什么有些东西是有期限的,为什么人执着于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那一面而不是真相的那一面。
老马比传说中还要高端和超脱,这我感到很害怕,因为我家里的书柜里全是一套套的漫画,关于电影的东西除了周星驰我再也说不出其他,而当时我开始觉得一个叫作周杰伦的单眼皮男生的歌非常好听。我庸俗而平凡,很容易就被流行的东西打动,骨子里透出的凡人属性,只是巧合下和老马的兴趣有了一个交集,根本无法与她并驾齐驱。老马很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但她没有对我的无知有任何的龃龉,不厌其烦地从她家的DVD柜架上掏出一张张新碟给我看。
那个暑假无疑是我们最亲近的日子,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把老马家里所有的电影看了一遍。我见过老马的爸爸,是个非常英俊硬朗的设计师,所以20世纪90年代末的时候老马家的装饰风格已经是格调很高的裸色系,客厅的墙上贴着一排芦苇,会随风摆动,轻易营造出一种动态的视觉效果。老马的妈妈是个家庭主妇,会弹钢琴,经常在我们看电影的时候去书房旁若无人地弹起《哥德堡变奏曲》的片段。
老马对我说她的父母并不和睦,所以她妈妈总是看上去不开心。我很惊讶,老马竟然把这样私密的家庭问题透露给我,大概是把我当成了很好的朋友,而我其实并没有打算跟老马成为好朋友。初二刚开学,我们在学校相遇,老马在楼梯口殷切地喊我名字,同行的好友有些讶异我和她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熟络,我都是摆摆手说一般熟人而已。
“一般熟人”这个措辞被我用来形容和老马的关系用了很长时间。哪怕时至今日,老马已经死了很久,当别人说起我和她的时候,当别人探究起我和她的关系的时候,我都会习惯性地摆摆手说,没有你们想象中那么好。
相识很久的友人听到我这样凉薄的描述,不便苛责我,却也会愤愤不平地替老马说一句,你可真狠心啊。
我一直都不是个狠心的人,却不知道为什么,在老马这里,我一次次地狠下心来刻意拉开与她的距离。一开始我以为那是因为我有点怕老马,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她的优秀她的超凡脱她的俗格格不入,还因为她会手里拿着一根烟和她的混混男朋友站在学校门口若无其事地接吻,我见到过不止一次她把年级里的女生堵在厕所里没有任何理由地给了对方一巴掌,她上课时公然和老师吵架然后跑出教室路过我的班级门口的时候肆意地叫我名字跟我打招呼。
我早早地就认识到,我不可能与她为伍,她太不适合这个世界了。但其实大概那个时候已经隐隐约约注意到了一些其他原因,我不光不可能与她为伍,我更不可能与她有什么更深一步的交往。可是年少的我总是抗拒不了老马的热情,我无法把自己的样子从她炙热的眼神里抽离出来,我不敢当面对她说不。可我又不可能真正委身与她相伴,所以整整十年,从我们相识到老马去世,在这十年的时光里,我的成长几乎都是在挣脱和背叛老马的过程中完成的。
中考老马考去了另一所重点高中,我被保送直升本部高中。暑假最后一次见面,老马问我开学了我可以来找你玩吗?我不喜欢她对着我小心翼翼的模样,别过头说,看我有没有时间吧。
事实上当时我没有预料到高中开学之后我竟然会这么有时间,因为我几乎都不怎么去上课。十六岁的我无法阻挡地来到了自己的叛逆期,灵魂怎么都不能安分守己地待在身体里,满脑子都是为什么,对这个世界怀有莫名其妙的恶意,开始尝试各种下坠的方法。成绩理所应当地成了大问题,身份一下子从原来的保送生变成了年级里的后进生。老师和家长都很着急,我的各路朋友也争先恐后地来对我进行心理上的疏导。我知道这样不行,也知道这样不对,可我就是无法振作起来,我找不到一个理由说服自己摆脱那样的状态,于是放任了自己的软弱。
对这件事唯一感到喜闻乐见的便是老马,她无疑成了一个向下的作用力把我往更深的地方拉去。有段时间她几乎每天都会守在我们学校后门的出口处等着我,因为我每次都是从那里蹿出来逃课的。我无处可去,又不想待在教室,和老马一起混日子便是我唯一的选择。她会花大把的时间陪我滑冰逛街看电影,让我有种她已经退学的错觉。
我问老马你为什么这么有空,都不用去上课吗。
老马反问我你为什么这么有空。
我想了想说,我在把时间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老马盯住我的眼睛说,我也是在干更有意义的事情。
老马把她高中新认识的男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一个刘姓男生。刘同学这么有名,我一提起他的名字,好像大家都知道,异口同声地说:“就是那个大神经病啊!”
一开始我并不同意这种说法,刘同学是学画画的,必然有着和常人不一样的艺术细胞。他有一副好皮囊,就已经给他打下了一个良好的群众基础,他和老马一样浪漫,据说他给老马画过一张裸体画。我问老马喜欢他什么。老马说,有一次看到他一个人坐在画室里,很孤单,就很想陪着他。
老马的人际交往之广超出了我的想象。她认识很多稀奇古怪的人,比如乐队的鼓手,电台的DJ,货车司机,作家,诗人,她毫不客气地把我带到她的圈子里介绍他们给我认识。和老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像那个误闯桃花源的渔夫,被骇人的丽影吸引着,也惊慌失措着。
高一有一段时间我又频繁地去老马家,她已经更新了她的DVD库存,全是那些在市面上找不到的禁片,架子上又多了一堆摇滚CD。这些东西太适合我当时的精神状态了,它们像鸦片一样麻痹着我,让我忘记现实,给我快乐的幻觉。
人生真的只要有音乐有梦想有自由就好了吗?我不要读书,我不要未来,我不要出路,我只要能快乐一天是一天就够了吗?这就是我想要的更有意义的事情吗?
每天从老马家回去自己家的路上,我都有那么一两个瞬间的疑问。在难得的清醒时刻,在我觉得人不应该这样放纵自己的时候,老马却会用她的眼神来质问我,这样不好吗你觉得不开心吗我们这样多快乐啊。
我想更多让我害怕的不是我当时的放纵,而是老马的眼神。她急切想要与我一起下坠的眼神,她紧紧拉住我不放我走的眼神。人应该是有能察觉到危险的本能吧,我不知道那个深渊底部到底是什么,但肯定是我无法承受的可怕。终于有一次,我下定决心不再去老马家,老老实实地回学校上课,去和我那些真正的朋友过真正高中生该过的日子。抄作业也好,上课睡觉也好,考试作弊也好,集结一群女生去聊八卦也好,那才是我该过的生活。而不是和老马躺在她家客厅的沙发上,看一群人做爱,听一群人吼叫,去负担我本不该现在就遭遇的抑郁。
几天后的放学时分,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了老马。她在等我。我把视线从她那里挪开,而她快速追上来,若无其事地跟我说,我又买了一堆新CD,全是打口碟,来我家听吧。
我摆摆手说,不了,马上要期末考试了。
老马撇撇嘴故作俏皮地说,哟,这是要发愤图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了吗。
我停下脚步,站在深冬夜晚的路灯下,打量着老马的面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吧,那些不想被提及的荒唐,那些不能被碰触的愚蠢。过去的那个自己像一张大网一样在每个深夜潜入身躯,提醒你,告诫你,你的过去永远无法过去。所以如果想要前行,你只能勇敢起来,把那个披戴着你曾经样貌的小姑娘紧紧箍住,扼住她的喉咙。你必须战胜她杀死她,在某个夜里,成为一个凶手,不管她如何哭泣求饶,你都得亲手杀死那个曾经的自己。只有这样,你才能前进,虽然双手沾满了血腥,但终于得以前行。
在那个深冬,我看着老马,无比深刻地相信着这个道理。我不能再软弱下去,我不能继续受到她的蛊惑,我需要杀死那个短暂放肆过的自己。
第一次,我在老马面前板起脸来,露出强硬的口气,对她说,你以后可以不用来找我了。
老马的笑容在那一刻僵住了,她迅速在眼神中积累起怨恨,可是很快又柔软下来。她上前一步问我,怎么了,我是不是做了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情。
我太讨厌老马在我面前低声下气的样子了,因为我知道那不是她本来的面目。她那张已经习惯了盛气凌人颐指气使的脸挂上一副讨好的神请便会显得尤为可憎。所以我的厌恶大于了害怕,正视了她的目光。我对她说,没有,我只是觉得没意思了。
老马说,那什么有意思。
我说,不知道,反正这样挺没意思的。
老马问我,你这是什么意思,之前我们不是玩得挺开心的吗,那你说什么有意思?
我耸耸肩说,我不知道。
我以为那是我第一次对老马说不,但很久以后我想想其实不是的。当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她开口问我“what would you do without me”,我已经对她说了不。
人是有本能和直觉的,并不是只有我有感觉到无法与老马相亲相爱成为真正的密友。老马肯定同样也感受到了我的抗拒和疏离,我对她言语和眉眼间的淡薄。她会不会觉得其实我根本只是在利用她,把她当成了一条通往另一个新鲜世界的途径,我通过她碰触到了我从不知晓的人和事,当我尝到了那些新鲜之后就可以把她踢到一边了。
几乎所有老马的朋友都认识我至少知道我,而我的朋友们,很少有认识老马的。她们只是听说过传说中的老马,那个总是在肆意妄为的女生,喜欢谈论别人根本听不懂的话题。坊间乐于编造她的故事,用各种娱乐炒作的手段把她妖魔化。她们知道我和她一个中学毕业,便会来问我是不是知道她,我点点头嗯嗯啊啊地敷衍过去,却从不曾告诉别人我跟她熟识到甚至在她家睡过觉。
这应该已经算是一种欺骗和背叛了吧。
而事实证明,十六岁那年的冬天,并不是我最后一次欺骗和背叛老马。
为什么谎言和欺骗可以被原谅。为什么有些东西是有期限的。为什么人执着于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那一面而不是真相的那一面。
二十岁的那年,我升到了大学三年级。刚刚在形式上与老江结束了所有的爱恨情仇,进入了人生的不应期。后来又跟大学的朋友产生了龃龉,家乡的朋友又在各自忙着自己的恋情和课业。我的精神状态逐步走入空窗,又开始对当下产生了不满,各种不愿被规章制度束缚的不羁行为呼之欲出。宅在宿舍看动漫成了我的常态,逃课出去旅行根本是家常便饭。更糟糕的是,我开始怀疑我现下所处的境地。我是破釜沉舟发奋努力了一下才考到这个大学的,可是两年多的大学生活带给我的只有与老师斗智斗勇的点名大战和室友之间面和心不合的明争暗斗。我还是个学生,可我不甘心一直贫穷,我学的是经济,可经济一直不景气。老师在课堂上动情地讲解那些过时的金融理论和知识,无非就是人类欲望膨胀的产物,那些太不崇高太不符合我的追求了。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很想退学。虽然我不知道我退学了该去做什么,但我不想在这里消磨我的意志力。
非常巧合的是,在那段时间,我又遇到了老马。相隔了四年,我们再次相遇,有时候我都觉得这并不是巧合,而是老马算好的。她早就知道我无法永远墨守成规,我的身体里有放荡随性的基因,这注定我时不时会从红尘中跳脱出来和她相逢。就像那个夏天,她从我上课时那种懈怠的状态中就发现了我们有一样的相似和共鸣,而她要做的,仅仅是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拍打我的后背,然后扯下我的耳机。
我忘记我们是怎么搭上话的,总之完全没有任何久别重逢的惊喜和寒暄。她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我的手机号,给我发来了一条短信,没有说明她是谁,但我一下子就猜到了是她。然后我们开始聊天,透露出自己现在的状态,我对她说我想退学,老马说我早就不上学了。
奇怪的是当年因为老马而结识的朋友竟然和我一直都有联系,所以长久以来我并不是不知道老马的现状。她高中毕业之后打起背包四处流浪,组过乐队,当过编辑,做过模特。她和刘同学分分合合好几年,把对方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后来为了她跟别人打架,把自己的手弄残了,再也没有拿起过画笔。尽管如此,老马最终还是离开了他。
我没有跟老马说这些我都知道,也许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试图去了解和体会老马的人生。在老马那里,我总是自私自我自以为是,完全按照我自己的方式去主导我们的交往,而她也总是能积极配合及时响应。
我对老马说,我想去戈壁,现在只能买到下个星期去敦煌的车票了。
老马毫不犹豫地对我说,我在敦煌等你。
我不知道老马是从哪里赶到敦煌的,总之她做到了,当我走出敦煌火车站的时候,老马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站在火车站门口冲我招手。
有那么一瞬间我不是没有感动到。
成长到二十岁,我刚刚触摸到人生的模样,曾经读过的听过的看过的但并没有弄明白的事情和道理正在一步步被渐进地体验和落实着。那个叫作命运的东西开始在我的认知中清晰起来,并且我可怖地警觉到也许我们一生都无法逃离它的摆布。在经过了不可一世的年少时代之后,我发现也许我们会像所有前人一样经历同样的悲痛和苦楚。我们知道它是什么样子,也知道它会怎样发生,甚至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发生,可是没有一个人能逃脱。没有谁是特例,每个人都一样。
二十岁的老马和十二岁的老马已然不一样,可是我觉得她并没有多大变化。她兴高采烈地挽着我的胳膊走在我身边,略有些聒噪地跟我说着去戈壁的行程。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有兴致,对生命抱有无限热情。在我初尝过悲欢离合之后,老马还在这里,这是不是命运的一种暗示,或许我和老马并不是无法成为最好的朋友。我可以接受她,让她走进我的心,不可否认我们的相似,而那部分的不同,也许就是一种互补啊。
老马不知道从哪里召集到了一群同去戈壁的人,我们一行七人,背起行囊,白天徒步,晚上就搭起帐篷坐在篝火旁谈天说地。我们唱歌,吟诗,看星星,那大概是我二十岁那年最快乐的日子。
尽管这种快乐如此空虚。
戈壁的深夜奇冷无比,我半夜被冻醒,披着外套走出帐篷,即刻被头顶的星空涨满眼帘。
在那么广阔的荒漠中,满目的繁星好像要溢出来。刹那间,我变得特别特别清醒。我清醒地感受着这难得的馈赠,感受着内心的惊喜和变换,我当时应该还流泪了。它这么宏大,又这么平静,给人抚慰的力量。有那么片刻,我觉得也许我此生都再也不会看到这样的夜空了,随即内心便充满了惶恐和不安。
同行中有一个男生,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是个斯斯文文戴眼镜的好看男生,应该比我年长些,白天徒步的时候会问我需不需要帮助,算是说得上话的人。那天晚上他也从帐篷走出来看星星,大概是看到我在流泪吧,便一言不发地坐在我身边。
人在特别脆弱的时候会有很强的倾诉欲,我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多美啊,如果能在这个时候死掉就好了。
他问我,为什么想要死掉。
我说,因为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这样的景色了。
他说,不会的,不要这样想,以后会看到的,甚至会看到更美的星空。
我有点不相信,追问他,会更美吗?还有更好的吗?这是在安慰我吗,还是在安慰你自己。
他突然坚定地说,不,不是安慰,是事实,你以后肯定会看到比这更美的星空,相信我。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祝福也不知道是不是预言,我相信了这个萍水相逢的男生的话。而就在不远的几年之后,我确实看到了比二十岁那年更美的夜空,而且不止一次。
在南半球的深夜里,我看到了传说中的南十字星座。在东京的花火大会上,我看到成群的烟花在夜空绽放,在冰岛的海边,我看到极光突然在天空中燃烧起来,燃成了一片绿色的灰烬。我平静地看着它们在我眼前盛开,然后快速凋零。
此后,每当我看到那些传说中震撼人心的人间烟火时,我都会想起二十岁的那晚,那个男生说的话。也许这才是生命,生命之丰富,就是一个经历低落高潮然后再回归平静的过程。看过,爱过,感受过,然后果断地挥手告别,不挽留,不强求,有缘下次再见。就像我们生命里遇见过一些人,并且内心坚信着,一定会再见,也一定会遇见更好的人。
我不太记得是在哪一个夜晚,是看到南十字星座的那个夜晚还是花火大会的那个夜晚,总之当时老马已经死掉了。那时我才真真正正明确地认识到,我和老马那一部分无法互相弥补的不同在哪里。我是个不管有多绝望多低沉多么迷失心智都无法彻底放弃自己的人,我隐隐约约还是觉得有一线希望存在,我相信这个世界能够变好,我相信命运对我不会特别苛刻。我看到了眼前的苦难和苟且,但我仍然怀抱诗与远方。
可老马不同,她的人生不需要起伏,她只要随着自己的心性快乐就好,她的情绪永远处于一个高潮的状态。她对苦难视而不见,她对苟且嗤之以鼻。她内心中没有什么相信和不相信,所以她只愿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她无法理智地对待我的不理智,我说我要逃课,她马上就把课本撕了,我说我要去戈壁,她立刻就把行程计划制订好了。如果那天晚上和我一起看星星的是她,当她听到我说“如果能死掉就好了”,我相信她二话不说就会陪着我一起跳崖。
她很好,她在我身边,她让我感动,可是一个人要的不是这样的朋友和陪伴。至少我需要的不是老马这样的人,和她在一起我只能下坠,不停下坠,纵然很快乐,空虚地快乐着,但那不是生命该有的状态。
也许这才是命运的一种暗示,我最后一次与老马并肩,然后终于确定我始终无法与老马相伴,最终我又背叛了她。戈壁之旅归来之后,我再次让我自己在老马的圈子里石沉大海,我回校正常地上课,重新规划自己的未来和人际关系,以及开始写小说。我用杳无音讯再一次残忍谋杀了那个曾经迷茫不堪的自己。
而老马就像之前遭遇过的我所有的背叛一样,她略有察觉也非常识趣地,没有来打扰我。
时隔两年时间的空白。二十二岁那年,我下定决心出国读书,跟一群群朋友的散伙饭从二十一岁的冬天吃到二十二岁的春天。初春的一个晚上,应该是我出国前一周,我接到了老马的电话。
她大概是知道了我要出国的消息,可是我拿起电话,她那边却沉默良久。我早就觉得对老马心有亏欠,所以为了避免尴尬,率先找到话题,跟她东拉西扯。聊了大概有两个小时,聊了很多过去的人和事,我的手机已经在预警我即将没电的时候,老马突然不再跟着我的话题走。
我人生第一次听到老马那样虚弱无力的声音。
老马说,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熟识起来是什么时候吗?
为了跟以前的答案一致,我支支吾吾地说,不太记得了,是冬天吧,下着大雪。
老马说,我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我思考了一下,说,嗯,朋友。
老马说,仅仅是朋友吗?
我想了想,才开口对老马说,和你在一起很开心,但是我们都知道人生并不能只有开心,还有其他的,我不知道那些其他是什么,但是你让我知道什么是开心。
老马无声了很久。半晌,她几乎是带着哭腔地问我,你爱我吗?
我心一沉,惊觉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知道该作何回答。然而我已经无法容忍自己继续欺骗老马,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条件反射似的说道,我不知道,可是……
“可是”后来的东西还没说出来,我的手机就没电自动关机了。事实上我并不知道我的可是后面该说什么,也许是有那么一点点劫后余生的侥幸以及对老马越来越重的愧疚吧,出国之后我并没有断了和老马的来往,我第一时间把我澳洲的手机号告诉她,时不时地发我拍的照片给她看,跟她在QQ上报怨课业的繁重。
当我走在澳大利亚仿佛开满矢车菊的蓝色天空下的时候,很偶尔很偶尔地,我会想到老马。我想也许等我读完两年书毕业,等我再成长成熟一点,等我强大起来,等我回国,我是可以和老马好好相处的。两年后老马应该也变了吧,她会找到一个她真正爱的人,然后结婚生小孩,被柴米油盐烦扰,然后慢慢变老。等我们都老了,再坐在一起说起当年的叛逆和荒唐,以及二十岁那晚的夜空,乐呵呵地露出可笑的牙缝。
我想了很多,只是万万没想到,老马会以这么快的速度,永远地离开我。
老马是出车祸死的。
老马死后我从没有祭拜过她,但我有开车去过她出车祸的地方。那么一马平川的平坦大道,到底是有多背的人才能在这里翻车死去。
老马刚死的那段时间,我并没有产生多么强烈的悲恸。我甚至觉得这是老马最好的归宿。她在最年轻最美丽的时候死掉,那么她就能永远年轻永远美丽。等我们都老成一团皮肉再去上帝那儿报道的时候,老马就有了充足的理由和立场嘲笑我们的皱纹和驼背。
老马死后直到今天,已有五年多的时间。这五年来我从来都没有停止思考,关于老马,关于过去,关于我自己,关于《美国往事》和《重庆森林》。很多年后,当我终于弄明白了青春友情和成长的意义,当我弄明白了为什么谎言和欺骗可以被原谅,为什么有些东西是有期限的,为什么人执着于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那一面而不是真相的那一面,我才发现,没有一个人死在二十二岁可以算是一个最好的归宿。没有谁应该死掉,没有谁会想在哪一刻真正死掉。
不久前和朋友在酒吧喝酒玩游戏,玩到真心话大冒险,轮到我的时候,有人问我最近一次伤心是什么时候。我问朋友,什么是真正的伤心。朋友说,真正的伤心大概是指,突然想到了你最想要说对不起的那个人。
那么我最近的一次伤心,无疑是有天晚上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景象和我的青春期很像,一直是晃动的镜头和躁动不安的喘息声。我在黑夜里鬼祟地穿梭,仿佛在寻找什么。其实我不是不清楚我在寻找什么,我已经对这种事情驾轻就熟了。我在寻找着那个小女孩,她肮脏愚蠢迷茫丑陋唯唯诺诺劣迹斑斑,我要找到她,然后把她杀死,让她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黑暗中。这样我才能摆脱过去,才能成长起来。
梦境里我轻巧地找到了她。可当我面对她的时候,这一次,那个小女孩并不是过去的我,而是正在瑟瑟发抖的老马。
其实我早就应该知道,她的高亢和激动都是伪装的,她对苦难视而不见对苟且嗤之以鼻是因为她害怕。她是孤独的,所以才能看出其他人的孤独,包括我。她是需要被爱的,所以才愿意兴致勃勃地去爱,包括我。
我们每个人都曾软弱过,都曾被自己打败过,都曾输给过现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堪的过去,那些青春期的鲁莽和荒唐是我们不能直视的梦魇。可是,全盘地否定过去,杀死过去的那个自己并不是唯一也不是最好的办法。
没有谁应该死掉,没有谁会想在哪一刻真正死掉。
我们能做的事情,是在黑暗中,在雨夜中,在人群的洪流中,在生命的汪洋中,找到她,找到过去的自己,然后伸出双手,拉住那个正处于迷失和恐惧中的小女孩。我们要拥抱她,安慰她,鼓励她,告诉她不要担心,告诉她一切都会过去,告诉她一切都会好起来。
这才是真正的成长和成熟,这才是真正的强大。温柔,才是力量的最高的表现形式。
梦里面我紧紧地抱住老马。
或许我晚了五年,晚了十五年,但是梦里面我无比真实地感觉到,我紧紧地抱住了老马。
“What would you do without me?”
“I don't know. However, I want to always b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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