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就好了-那些人Who I m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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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处是我朋友的家

    巴厘岛的雨季很任性。雨说来就来了,说走就走了。

    昨晚到的,住在深山里,18座小木屋依山坡而建,上下的除了阶梯以外,就靠一个简单的小轨道车接驳。石头的神像被水湮成黛色。雨水把石阶打得湿漉漉的,高兴的青蛙蹲在地上,并不躲避人。偶尔一大滴雨水打翻了草叶,会让爬在草叶背后的某个小甲虫翻着筋斗跌落到地上的水洼里,很狼狈。这就是巴厘岛,依草附木尽是精灵。

    一大早,正被雨水困住不能去餐厅。客房的门被敲响了,是马德来给我送伞。他是负责我房间的服务员,黝黑的皮肤,厚厚的嘴唇,微微驼着背,脸上的微笑总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

    马德给我递上一把伞。他左手里举着一柄大的芭蕉叶子走在前面。芭蕉叶微微垂着,为他遮挡雨水,雨水顺着叶面流下来,叶面光亮翠绿。

    “马德,到我伞下来。”我邀请说。

    马德停住告诉我说:“啊小姐,对不起,不用了。我们从小都只用芭蕉叶子,比较方便。”

    马德说他就是酒店旁边村子里的人。他小心翼翼地说:“如果,小姐,如果你愿意,可以去我的村子里玩。他们一定很开心看到你的到来。”

    “好啊。”我随口答应了他。“叫我蔻蔻。”我补充说。

    “蔻蔻。”他不好意思地小声重复了一下,“那我明天早上来带你去。我明天上晚班。谢谢你,小姐。”他低头欠了欠身,举着他油亮的芭蕉叶子走了。

    我自己拿着马德送过来的大伞走到餐厅。餐厅的名字叫野姜,是一个四面透风的巨大的凉亭,四周都种着姜花,正是开花的季节,碧绿笔直的茎叶上方盛开着美丽的白色香花。被雨水洗过的香花气味清淡了许多,闻起来都水水的。餐厅外有工人冒着雨在房顶上整理房顶的棕榈叶片,他们在雨水里安然得很,见到我来,露出雪白的牙齿大大地一笑。我手里的伞,成为了我来自城市的依据。

    马德一大早就来了。满脸的歉意,好像做了什么大的亏心事一样。他磕磕巴巴地说:“对,对,不起。小姐。蔻蔻,我的同事,生病了。我要,顶班。所以早上,不能带你去村子了。”

    “不过,”他眼睛突然一亮,“我给你画地图,你自己去,我下班了,就去村子里找你,我带你去玩,去田里玩。现在我们村子下星期有人结婚,所有的人都在准备,你可以去看,你喜欢的。”

    说罢他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一只铅笔,认真地边说边画:“瞧,酒店出去,左转。你会看到一条路,一直走,看到一个庙,再继续走,就看到一棵大树。我的朋友就在大树底下。我的老婆就在大树背后种地。你再往前走,就是我们的村子啦。然后你问他们,马德的家在哪里,人们就会带你去。或者,你去村里看他们准备婚礼。”

    他唠唠叨叨地说着,好像很有信心我一定会顺利地通过找到“一棵大树”,然后找到“他的朋友”、“他的老婆”以及“他的家”。

    酒店之外立刻就是山野和村庄。这座山里有两个酒店,百分之七十的村民都在酒店里干点这个或者干点那个。酒店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以补偿对他们农田的征用。他们很开心能够在酒店里工作,因为可以学到英语,而且也算是进入了一种较为现代的工作方式,这样,以后到乌布镇也可以很好地找到工作了。

    一扇木门在田野里孤零零地立着,背后已经没有任何房子,只是木门和木门前的石雕柱子还在。门前开了大株的海棠,红艳艳地衬在孔雀绿色的木门前。在这里,植物是主宰。

    雨后湿漉漉的一切都带着舒适的清凉。洗得干干净净的植物叶子散发浓绿的幽光。巴厘岛是个印度教的地区,各种神灵接近2000个。家家户户都有许多神龛,在我眼里,几乎满眼是“庙”。在这些“庙”的围墙和柱子上,时常能发现一些用棕榈树的嫩叶编织成的小碟子,碟子上放一些花,一些草,一些饼干或者糯米饭,是供奉神明的祭品。棕榈小碟上的食物吸引了蚂蚁,它们在青苔上忙碌着,代替神明接纳了食物。

    在我不知道走过多少个“庙”之后,发现所谓的“大树”更是难以辨认。到底是这一棵更大,还是那一棵更大呢?树下无一例外都坐着人,可谁才是马德的朋友?我放弃寻找马德村庄的想法,沿着田野一路漫行。

    雨要下不下,似停不停。 四处都是声音。植物拔节生长的声音,稻谷灌浆的声音,昆虫摩擦他们的翅鞘的声音。花朵浓重地开着,偶尔啪嗒一声掉下来。路上偶尔走过一些小孩,都跟马德似的,手里举着一大张碧绿的芭蕉叶子,再小一点的孩子举不动芭蕉叶,就举一张痒芋头的叶子。

    下午四点,发现手机上有3个未接电话,一个短信,都是马德的。还没看,手机就又叫起来。

    “小姐……蔻蔻,你在哪里?”马德着急地问。

    我抬头看看四周的稻谷,神龛,藤蔓,道路。怎么回答呢?马德,我在一棵树下啊。“我,我不知道,别着急,马德……”话没说完,电话就断掉了。

    只能继续漫游。天上云重,路上开始有归家的农人。走着走着,突然看到岔路口上,马德站在那里搓手,脸上是一种很缓慢的焦急。见到我,他的厚嘴唇又咧开了。想抬手拍一下我的肩膀,拍到中间,又不好意思地缩回去。我抢先拍了他的肩膀一下,他笑得明朗起来。“小姐,我还以为,还以为把你弄丢了。不知道打中国电话那么贵,只打了一下,就没钱了。”他一边唠叨着一边示意我跟他走,“瞧嘛,大树。”他指了指旁边的大树,“瞧嘛,我的朋友。”他指了指旁边蹲着的人。那人也冲我憨厚地一笑,有种认识了很久的理所当然。

    像村里所有的人家那样,马德家也不富裕。尺寸很大的庭院里散落着一个卧室,一个厨房,一个开敞的工具间。卧室外面宽阔的门廊就是客厅,一部我们80年代的那种21寸大肚子电视机,这就是这个家庭最值钱的硬件——如果不计算他那台贷巨款买来的摩托车的话。

    庭院的一角是个浅浅的小水池,飘着几朵浮萍,三四尾金鱼。他的三个孩子羞涩而友善地远远看着我,目光一接触就笑着躲开,然后又偷偷地重新飘回我身上。马德为了招呼我,特地在村里的小店里买了饼干,是米浆发酵做成的小块糕点,上面洒满了椰丝。马德把它们放到我面前,他的三个孩子远远地盯着这碟饼干,把指头含在嘴里。

    “来一起吃。”我招呼几个孩子。几个孩子退缩着不敢前来,眼睛还是死死地盯着。马德从盘子里拿了三块最小的饼干,分给三个孩子每人一块,他们眼睛里立刻满满的都是光亮,高兴地拿了饼干过来粘着我坐下,也不同我说话,只把软软的小身子靠在我身上。

    马德回房间换了传统的巴厘岛服装,带上小砍刀,示意我跟着走。七拐八拐地走到另一户人家里,已经聚集了20个男人,都蹲在地上对付一根大竹子,把它先截断成短筒,再削成细细的竹签。女人们则带着小孩在厨房里忙着烧水,沏茶,送到男人手边。然后闲了,三三两两靠在柱子边上闲聊。若哪个男人扬声说句什么,赶紧凑上前去听,然后必是又回身到厨房里去忙着了。

    新郎官阿法是个24岁的年轻人。他的婚礼5天后举行,杀一头猪,一头牛,全村的人一起吃喜宴。所以,这些小竹签也是为了做印尼的传统食品“沙爹”——也就是肉串准备的。新郎官比着手势说,要准备很多很多,起码也要5000根呢。旁边一个老人敲了他一下,说:“至少一万根!”

    削竹签是男人的活。女人负责编织供神的小容器。用棕榈树的嫩叶编成手掌大小的一个小碟子,到时候里面放上鲜花,小饼干,稻米。也要好几千个。除此之外,女人还要准备好一份一份的米饭,做成小尖堆的形状,用塑料薄膜包好。此外还有一些甜食,这就是婚礼上所有的食物了。

    结婚是一件很喜庆的事情。男人在工作之余开始互相调笑。有个“庙警察”是他们取笑的主要对象。他40岁了,没结婚,没有女朋友。这个老不正经的光棍在村民的眼里简直是离经叛道,他却是一脸不在乎的样子,也不去帮忙削竹签,只在竹床上坐着,看众人忙碌。

    他身边的小男孩只19岁,对新郎官充满羡慕。曾经在上海工作过两年的他因为怀念巴厘岛的稻田,离开了上海的中国女友回家来了。“我要好好种田,然后就娶她。”他羞涩地说,“上海,啊,好多高楼,太高了,不喜欢。”

    蚊子们拉着夜晚笼罩了整个村落。男人们开始喝茶,聊天,休憩。女人们把散落的竹签整理成小捆,摞好,回家准备晚饭去了。

    马德小心翼翼地问:“蔻蔻,你觉得你愿意去我家吃晚饭吗?”

    “当然,当然。”我蹲下来帮马德收拾他的小砍刀和毛巾,他高兴而又有点手足无措地说:“很抱歉小姐,蔻蔻,我很高兴,但是对不起,我不能为你准备非常好的晚餐,但是我一定让老婆尽力。”说着他就一溜烟地跑掉了。

    马德家只开了走廊上小小的灯,厨房里同样开着一盏昏暗的小灯。他的母亲,女儿,妻子,在厨房里忙碌着。他招呼我在回廊里坐下,递上刚才没吃完的那碟小糕点。 我又招呼孩子们过来一起吃,这次他们害羞地每人拿了一小块,又赶紧跑到厨房里去了。

    “你对他们真好。蔻蔻。”马德想方设法地娱乐我,然后打开他的小背包,拿出一本笔记本,一本小英语词典。又拿出一个文件夹,里面珍而重之地夹了几张A4纸打印出来的照片和电子邮件:“来酒店的客人,觉得我是朋友,给我发来的。”他很得意地说:“所以我要好好学英语,这样,就可以和他们说话。而且……”他有点不好意思,“英语好,才可以当经理。”

    我们在夜色里聊他的那些客人朋友,聊他的孩子。他面目和善的妻子端上来今日的晚饭:芭蕉叶子上放着炒饭,炒饭顶上盖着一个荷包蛋,旁边还放了一些方便面作为菜肴。

    马德搓着手抱歉地说:“不是很好的饭菜,很抱歉。”他的家人都在厨房里,没有出来和我们一起用餐。我把一大勺饭扔到嘴里使劲嚼,说:“嗨,你太太的手艺比酒店好一百倍!”他高兴地站起来,冲厨房方向大声说了两句什么,厨房里也传出一阵快乐的笑声和回应。

    晚上,马德坚持开摩托车送我回酒店。酒店门口的稻田里飞舞着萤火虫,一闪一闪。我从摩托车上下来,一路追着萤火虫进酒店的门。突然想起,回头。在门口的灯下,憨厚的马德使劲地冲我挥手。

    离开巴厘岛已经1个月了。突然收到一封邮件,是马德写来的。满是文法错误的英文,只说了一个意思:蔻蔻,你一定要再来。我一定让老婆给你做一顿真正好吃的饭。

    巴厘岛的雨水就从我的眼眶里一滴一滴地,落下来了。

    他在那里,真实的巴黎右岸

    深夜从Jordain地铁站钻出来就掉在了巴黎右岸某个路口。向路人问路,一个巴黎老男人用最肯定的语气说:“这是巴黎最好的街区,忘掉巴黎铁塔,忘掉罗浮宫,忘掉凯旋门,你想认识巴黎吗?这里才是巴黎。”

    摸上李德家,这个被他在电话里夸奖过100次的新家是巴黎右岸的一个老公寓。这个老公寓的形状像个哑铃,两个房间在两头,一个用于做卧室,另外一个就是起居室。哑铃中间的横杆是走廊,厨房和厕所就在走廊上。厕所很小,小得高于175cm的人可能必须开着门如厕,否则弯着的膝盖会顶到门。

    早晨起来,站在阳台上张望。公寓所在的道路走到尽头就是Belleville公园。这里是七丘之城巴黎的其中一丘,从这个高度可以俯瞰到整个城市。巴黎铁塔毫无意外地出现在天际线上,当它作为一个背景出现的时候,要比站在它脚下真实观望要显得更有浪漫气息。有阳光的时候,街角的面包房的香气会飘出来,飘在春天刚开的黄水仙和铃兰上。

    李德是著名摄影师马克吕布之子,从小看着布列松,寇德卡这些摄影大师在客厅出没。他客厅里有两个小小的书柜,里面堆满了摄影画册,每一个名字都是摄影史上响当当的名字,翻开每一个扉页都有亲笔签名。然而这个世家子弟却没有子承父业,学了建筑。

    “要不要趁我爸妈不在去他们的公寓玩。他们家才大,才好玩呢,就在公园旁边。”

    “你的意思是让我偷偷溜进马克吕布家里?”我艰难地咽下手里最后一口白葡萄酒,“不太好吧。”

    “其实不要紧,我经常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偷溜进去玩一会儿。”他说,“不过你觉得不舒服的话我们就玩别的去。”

    他最近陷入两场恋爱,其一是与他的新工作,其二是与他的女朋友。他说他爱他的设计师工作,恨不得睡在工作室里,只要一画图就让他觉得浑身带劲儿。但是,因为后者,他开始学会不那么迷恋他的工作而跟女朋友逛街,学着不听黑人饶舌而听交响乐,学着放弃当DJ的梦想,好好当一个建筑师。他女朋友是个个子小小的日本女人,看起来甜蜜又小巧,在李德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笑眯眯地看着他,眼神背后是一只能掐住一切的大手。

    李德曾经以为自己会成为一个DJ,所以他的公寓里有两大架子的黑胶碟。只是现在它们都蒙着薄薄的现实主义的灰尘。我拿出其中一张来,擦掉那面上的灰放进碟机里,节奏响起来的时候李德的身体也开始快乐地摇晃,双手在空气里搓着一张看不见的黑胶碟:“我还是有可能做一个很好的DJ的对不对?”他说,看了一眼旁边依然笑眯眯的女朋友,然后拉起女朋友的手说:“但是我现在更喜欢听交响乐就是了。”

    复活节的夜晚李德亲自下厨。他买了意粉,胡萝卜,蘑菇,芝士,罗勒,迷迭香,牛肉。“我要给你们做一个复活节大餐!”他说。他的厨房小得只能放得下一个成年人,其他人只能站在厨房门口陪他聊天。他不厌其烦地把各种材料细细地切碎切丝,偶尔拿起旁边的香槟喝一口。他动用了至少四口大小不一的锅,在灶台上乒乓作响,交替着出现在炉火上。这是一个程序极其复杂烦琐的过程。最后,这个看起来放了一万种材料的意粉最后却有点“大音希声”的意味——除了意粉本身,切进去的一切,连同形体和味道都神奇地消失了。我们端坐在桌子前,铺好餐巾,倒好香槟。他隆重地给每个人面前的白色瓷盘上舀了一大堆意粉,然后坐下,心满意足地对大家说:“Bon apetit!”

    我们一边吃着这个耗时耗力又简约的“大餐”,一面听他向我介绍法国菜里的高级料理,平静地说自己“从来没有进过任何一个的门。它们很贵……基本上,只有我父亲掏钱的时候我才进过那些餐厅的门。”他拿着少少的工资,和大部分巴黎人一样,在小小的餐馆吃饭,即便如此依然惭愧自己吃掉了工资的大半,说起来,很不像一个名门之后的气派。

    李德带我们去一个跳蚤市场。这是巴黎数不清的跳蚤市场之一。也是在他嘴里数个“very very good”的地方之一。他年轻的眼睛里总是对世界流露着最大的善意,很多事情都能被他真诚地称赞。当然,有时候当我真正面对它们的时候,很是需要一些挖掘力,才能明白那些埋藏在“very very”深处的“good”是什么。

    市场巨大,充斥着游客都不会感兴趣的廉价日用品,一如广州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来自亚洲的廉价T恤和塑料器皿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有些价格甚至比国内都便宜。间或有几个旧货铺可以稍微翻弄一下,也与后来在意大利广场看到的二手市场之精彩不可相提并论。但是结果跟任何一次一样,当他用透明的蓝灰色眼睛盯着我们,热切地问:“喜欢吗?”诚恳眼神让我不得不表示:嗯,我很喜欢这里。

    街区那边有个教堂,李德也说它very very good。跟随他的指示我找到了它,莫说在巴黎,在欧洲的任何一个城市,它都显得那么平淡无奇。它混迹在一堆的家长里短里:左边是邮局,右边是面包房,前面是卖红酒的小店,后面是水果档。它门前的自行车,汽车,横七竖八停成一堆。我绕着它转了一圈,在它面前的小超市里买了两个鱼罐头,在隔壁面包店买了一根法棍面包,然后往回走。

    街区有几个小小的街坊酒吧,有现场乐队。组成乐队的看起来都像些邻居大叔大婶,摇滚阿叔看起来像是在家很受老婆的气出来找满足感,而民谣阿姨看起来则似乎在抓着自己早就不见了踪影的青春。捧场的也多是街坊,晚上7点开始欢乐时光,人人都在街边喝上一杯。

    路边的咖啡座里,一对年轻的父母推着他们的婴儿车,父亲在看一本诗集,母亲在看着树梢上巴黎的第一缕春光露出微笑。走在下班路上的路人互相微笑致意,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李德嘴里说的“very very good”,以及刚来的时候那个陌生男人所告诉我的:这里才是巴黎。

    薄荷岛上查无此人

    伊恩是个土生土长的巴黎人,就是任何以i结尾的单词都会发出“希”音的那种小巴黎地区的人。他在巴黎有份不错的工作,在一个IT公司做工程师,有着不错的收入,稳定的生活。

    35岁那年的有一天早上,出门上班的时候,他突然厌倦了逢人都要说“早上好”,更讨厌不相干的人对他说“早上好”。在他看来,每个人的早上都是自己的早上,好与不好于别人有不相干——更何况你我都不见得诚心祝愿他人有个愉快的早上。这些从不知道什么世纪就开始的礼节和整个城市一同向伊恩喷发着陈腐的气息,他觉得很不愉快。于是他离开了巴黎,来到菲律宾的薄荷岛上住下来,一住就是两年。

    在薄荷岛的伊恩从一个潜水菜鸟很快地熬成了一个潜水教练——显然,在菲律宾这个小岛上,他的那些IT知识有点过于丰富,以至于岛上那些网速缓慢的网吧根本用不上他这样一个工程师。

    从认识他那一天起,他的形象永远是打着赤膊,下身穿一条土黄色的短裤,脚上挂一双薄得跟纸片一样的人字拖,开一辆小摩托车在岛上来来去去。陪伴他的是一条黄色的老狗,每天也就蹲坐在他摩托车的前座上随他来来去去。我在薄荷岛的小路上遇到过他们几次,老狗总是用前爪扒着车头站在踏板上,下垂的大耳朵被风吹得呼啦啦地向后飞扬,它和伊恩一样半咪着眼睛,和伊恩一起把破旧的小摩托欺负得哐哐乱响。

    伊恩也许是整个薄荷岛上最负责的教练。他以超人的耐心,把我那个不会英语,不懂游泳的伙伴Toni教会了潜水,从此Toni就成了他的宝贝。他用他的巴黎口音把Toni称呼为Toni-希,带着他出没在岛上的每个人面前,不断地炫耀:“瞧啊,瞧啊,我连他都能教会,瞧啊瞧啊,他就是我前天说的那个差点儿淹死的Toni-希。”

    这一中一法,完全无法沟通的老男人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每天都惺惺相惜起来,他们形影不离地用他们自己的肢体语言进行各种沟通,连伊恩的老狗都看不过眼了,无聊地趴在沙滩上,时而翻起眼帘蔑视地看着他们这种高龄低智的快乐。

    “你每天都对着大海不烦吗?”我问伊恩。

    “有时候也烦。”伊恩快乐地回答。

    “烦的时候怎么办呢?”我问,这个小岛实在不大,岛上的道路无非是连接这一片海滩与那一片海滩的过道。

    “我就转过头去看森林啊,或者去看太阳下山。”伊恩依旧快乐无比。有时候说着说着话他就要应付一下村民对他的问候,用他那些带着巴黎口音的菲律宾英语问人家:“啊,晚饭吃鱼吗,大鱼吗?”

    有一天伊恩探头过来看我在岛上拍的照片,里面有一些是他在扛氧气瓶或者上课的照片,他指着照片问我:“能不能给我一点?”

    “可以啊。”我说。

    “这百分之一百的看起来就像是我妈妈希望得到的照片,你知道,我妈总想看看我离开巴黎之后怎么样,我也给她发过一些照片,可是她非常不满意。”

    “你都给你妈妈发什么照片?”

    “就是我们喝完酒的那种傻样儿呗。”伊恩摊摊手说,我只有那种时候会想起来拍照,“但是我妈妈看了以后总怀疑我没有正经工作,快要饿死的样子。”

    “你觉得这样的照片会让你妈妈放心吗?”我指着一张他光着膀子,满头大汗地帮助船工搬运货物的照片问。

    “至少她会知道我正在工作,而工作就会有饭吃。”他说,“给我给我,我这就给我妈发过去。”

    要分别的头一天晚上在小酒吧里看到伊恩,难得地穿上了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刮了胡子,神情中带着几分紧张。下午时他面对我们的离愁别绪突然不见了,面对他亲爱的TONI-希也兴奋不起来了。我们在一起喝啤酒,他的老狗躺在酒吧正中间的地板上,他几乎对我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答非所问,他一直盯着墙角那群人,那群人里有个白裙子的黝黑美女,美得像阳光一样刺痛了现场所有人的神经。

    “你认识她?”我问伊恩。

    “是的。”伊恩喉咙都发紧了。他举起手中的啤酒杯,机械地一口一口地喝着。“你爱她?”其实这个问题我根本不需要求证答案,所以我紧跟着问:“她爱你吗?”

    伊恩放下啤酒杯,眉毛,眼角,嘴角,通通都在往下撇:“我想,我不知道,三年了,当然我们仅仅是朋友,当然也许,她知道的。她下周就走了,去法国,定居,嫁给一个法国人。”

    “你要不要告诉她你爱她?”我怂恿伊恩。

    “嗯,也许,不要了吧。我不知道,谁知道呢,我不知道,算了。”水底下那个宛若海神波塞冬一样果敢勇武的伊恩在陆地上穿上T恤之后就把所有的胆子都留给了大海。他就像刚刚把尾巴典当给巫婆的人鱼那样,失去了大部分的能力。

    那个晚上过得很混乱,伊恩穿梭在白裙子美女和我们这群朋友之间,喝了很多酒。“保重,保重。”大家互相拍着对方的肩膀,重复着这句话。伊恩比我们要伤感些,他要面对的分离是我们的两倍。天快亮的时候大家都喝多了,他使劲地拍着早都醉得不醒人事的Toni的背说:“真讨厌,不许哭!”然后自己趴在桌子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再后来,伊恩写信告诉我,那天晚上我们走了之后,他终于鼓足勇气告诉那个女人自己对她三年来的热爱。然后女人告诉他,她的骄傲让她也等足了三年。

    之后,伊恩信里说:“我和她度过了这辈子最快乐,也最艰难的7天,我们几乎没有离开过彼此的身体。她已经走了,而我连她的一张照片都没有。”他小心翼翼地问我当晚有没有拍下任何有关她的照片,如果有,是不是可以给他。这是他第二次找我要照片。

    我把女人的照片发给他,包括一张他们俩一脸灿烂笑容地看着对方。有些感情,你不知道,我不知道,原来都瞒不过外人。伊恩写信来说谢谢,他说:“蔻蔻,你不会明白这些照片对我而言的意义。”

    再后来,伊恩的来信就没有提及过她了。他只是说一下他在教人潜水的事情,他的狗病了,他去森林里看树木的时间越来越多,再再后来,我再发邮件给他的时候,所有的邮件都被退回来。

    薄荷岛上查无此人。那个年幼的开罗漫游者

    开罗是个见鬼的城市。太古老的文明像太多灰尘累积成壳,令这个总是炎热的城市有种无法擦拭的陈旧感,所有的秩序都在暗中执行,对于一个游客而言,开罗总有种持历史自傲,看着你出笑话的距离感。

    经历了几场粗暴的骗局之后我把自己的钱包和心防都看得很紧。晚上八点,吃过了晚饭,气温总算凉爽一点,开罗人三三两两地聚集在路边,干点儿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干,只是这么扎着堆,吹点风。

    一个15岁左右的男孩子走近我,瘦瘦的,个子不高,穿着一件很难形容的夹克,和所有人一样的牛仔裤:“你好,你是游客吗?”不错的英语,但我没有力气再对付一个小骗子了。“哎,你好,我在跟你打招呼呢。你为什么不理我?”小孩有点儿不依不饶。

    “你要干什么?”我盯着他问。他摊了摊手:“没什么,我只是想练练英语,到处逛逛。你要不要我带你到处逛逛?我不是导游,我不要你的钱,只想练练英语。”

    这个黝黑的小孩有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眼睛里有令人信服的诚恳。一个孩子,又能把我怎么样呢?我开始放松警惕,连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耸起的肩头垂了下来:“我来了好几天了,该看的都看过了。你能带我看什么呢?”我问。

    “啊,小姐,开罗很大,我带你去看任何游客都不会去看的东西。”好吧,我承认这个孩子点中了我的死穴。路灯亮起来,我走在他略后面一点,跟他钻进了开罗老城区里的小巷里。每路过一堆人的时候都会有人打量我们这对奇怪的组合。一路上小孩跟很多人打招呼,从四五十岁的大人到与他同龄的小孩。

    “你怎么认识那么多人?”我问他。

    “在开罗,人们都认识很多人。你住在一个地方,附近一公里住的人你都会认识。”小孩子带着一种毫不夸张的语气说着这些话。

    “你在跟他们说什么?”

    “他们问你是不是我女朋友。”小孩嘿嘿地笑起来。埃及男人的贫嘴,好色,爱搭讪,这些日子以来我见识过不少,只是不曾想过这个其实也是童子功。

    孩子喋喋不休地说话,他说平时没事做就在街上乱走,“我觉得这些角落里的地方很神奇,我喜欢在城市里漫游,有些门只是一扇门,但是你推开它,会看到完全不一样的事物。”孩子说他从9岁开始满街走,对开罗比对自己的巴掌都熟悉,“哪怕再小的路,我都一定走过至少一遍。”

    这点,我相信,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很久不走在大路上了,开罗的夜晚很黯淡,路上本就没有太多的霓虹灯,在这些小路上,即便偶尔有亮着灯的店铺,也是一副电力不足的样子,光线昏黄。开罗有很多猫,无声无息地游荡在街角。

    孩子带我来到一栋貌不惊人的老楼面前,推开一扇木门,径直走了进去。我探头看了一下里面的黑暗,有点儿踌躇。男孩在里面喊:“上来呀!上五楼来,加油。”刚变声的嗓子听起来有点紧紧的感觉。

    五楼会有什么?更多的房间?我踏上半朽的木楼梯,在黑暗中摸索前进。男孩拉着我的手穿过五楼的走廊,尽头是另外一扇小门,他推开门,日光灯的强烈光线一下子涌了出来——竟然是一个大的市集。它像一个隐匿在时空里的存在,一点都不真实地呈现在一个从外面看起来根本不存在的空间里。

    这是楼与楼之间违建的一个平台,居民自发形成了一个市集,补衣服的,卖小零碎的,卖冷饮的,卖二手旧物的……所有物品的价格都只是市场上的一半左右。人们各自架起一支日光灯,摊开一块塑料布,认真而严肃地做着他们的生意。男孩得意地看着瞠目结舌的我,“他们会营业到凌晨两点呢。”他说。这个奇妙的市集一点也不喧闹,人们都只是在安静地做自己手上的活计,或者沉默地背着手在过道里穿行。我一直不知道,记忆里的这种安静到底是真实的,还是我当时因为受惊过度,全部注意力都在眼睛上,而让耳朵失去了知觉。

    我不得不相信了这个年幼的城市漫游者。在余下的三天里,他陪着我去看“坏掉了的金字塔”,“有四个老婆的人家里喝茶”,“专门给妓女剪头发的理发铺”,“开罗最漂亮的一盆花”。我负责买他吃饭的单,每到吃饭的时候男孩都很懂事地只点最便宜的一点点主食,仅在我的再三劝说之下才会点一瓶最便宜的当地矿泉水,而大多时候他吃完饭之后都只是到外面去喝自来水而已。告别的时候我总是想塞他一点点车钱,而他一定回绝说“我喜欢走路”。然后就穿着他破旧的小球鞋欢快地走开。

    这是个快乐的男孩,唯一有点让他怅惘的是他梦想有一部自己的电脑,“二手的就好。所以我要练好英语,找好工作,工作以后我会攒钱买的。”分手的时候我硬塞了他100美金,“算我支持你买电脑的股份吧。”我对他说。眼泪哗地从他眼睛里涌出来。他把钱好好地叠起来,放在贴身的小口袋里,用手背不停地擦着眼泪。

    准备离开开罗的时候我去附近的车站买票,意外地又看到这个男孩。他站在报亭边上冲一个女孩说:“我不是导游,我只是想练练英语……”

    不知道。我情愿相信一切都是真诚的。很糊涂的垃圾佬很快乐地活着

    “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的乐趣另外一些人永远不懂”。这到底是谁说的一句话?这是真的。前两天收拾屋子,一个口袋里落下几片干树叶,钟点工二话不说就扔到垃圾篓里去了……啊,突然想起那个给我树叶子的垃圾佬,现在在哪里呢?

    认识垃圾佬是在新疆的喀什。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在清真寺的门口认识的,是他和他的日本旅伴过来向我和我的旅伴搭讪。直到后来翻看照片的时候,发现在清真寺游览时,我和旅伴拍的好多照片背景里都是这一中一西两个男人,冲镜头做着各种奇怪手势。

    他其实叫做麦当劳,是个英国人。之所以叫“垃圾佬”,是因为他实在拥有无与伦比的捡垃圾的天赋以及嗜好。他似乎总能散发出某种探测的频率,把世界上那些没有用,但有趣,却又实在奇怪的东西给搜出来——例如一只在马路上被车轮压成了薄片,然后又在烈日下被烤了一个月的的干癞蛤蟆的皮。当我还正在和他解释从他所在的地方如何找到那个清真寺的时候,他突然冲出马路,5秒钟后,在距离我10米开外举着那张癞蛤蟆皮冲我笑,那一刻,我觉得和这个陌生人可以成为朋友。他坚持称呼我为Gonk,因为觉得我长得很像一个Gonk。这是一个在任何地方都查不到的单词,三年之后他写信告诉我,Gonk是他小时候的一个玩偶的名字,圆头圆脑的,长了一张很平的脸。

    “他们在说什么?”一起逛集市的时候他总爱这么问我和我的旅伴。

    “不知道。”我们摇头。

    “拜托,你们还是中国人呢。他们难道不是中国人?难道你们彼此听不懂中国话?”他完全不相信我们的话。

    “我们伟大的祖国幅员辽阔,你们英国小岛民知道个屁。”我每次都这样恶狠狠地回复他的质疑。

    当麦当劳终于明白我们跟新疆人其实操的是两种不相干的语言的时候,他开始认为自己比我们更像一个“当地人”:“首先我的鼻子很小,作为一个外国人,对不对?英国人都是大鼻子,我只有小鼻子,跟新疆人的差不多大。而且我深眼睛,跟新疆人差不多深。你们,扁鼻子,浅眼睛,不像新疆人。但我很像。”

    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在新疆这种地方,一起同行的这三个面目模糊的东方人比他更像一个外国人。那还是一个宾馆需要有“涉外资格”才能招呼外国人入住的年代。“She sells seashells on the seashore.”当我们正在努力地跟那个说蹩脚汉语的宾馆前台的工作人员求情的时候,麦当劳在旁边重复地小声说着这句话,并冲我们做着各种交谈手势。

    “你在搞什么鬼!”我忍无可忍地把他拽出宾馆大门,“你不是长得像当地人吗,就看能不能蒙混过关啊,你还讲英语暴露行踪干什么!”

    “听得出来是英语吗?我听你们彼此讲中文都是SS、SH、SH的音很多,我以为讲这句话的话,他们会认为我是讲汉文的新疆人。”他摊摊手,显得相当无辜。

    毫不意外地,我们遭到宾馆的摇头驱赶。但每一次,麦当劳都认定是因为我们这三张扁平的脸太像韩国人,才惨遭驱逐。

    于是我们总是流浪在街头,他总是接二连三地捡到各种垃圾,然后当宝贝一样放进那个看起来八年没有洗过的背囊里。

    麦当劳其实算个有钱人。他在伦敦以做手工模型为生,一个新产品面世前,需要用手工按照设计图纸造模,以便检查可行性,他就是那个懂得手工做半辆摩托车,半杆枪,半个咖啡机的人。可是他永远搞不清世界上另外那一半——女人。他问我女人为什么需要做头发和化妆,为什么女人永远看不懂足球,为什么女人养猫,为什么女人不知道花园里的石南死掉了对世界一点影响都没有……

    坐在博斯腾湖边,芦苇荡飘啊飘的,夕阳摇啊摇的。如果不是他忙着把吃过的虾头塞进鼻子里,让虾须须跑出来假装鼻毛,在这样的美景催化之下,哪怕说我会在那一刻爱上他也不为过。他鼻孔里塞着虾,告诉我他女朋友要离开他,“仅仅是”不明白他为什么几乎每天都要带一个流浪汉回家洗澡吃饭。这是离开他的第100个女人,所以他决定到中国来走走,因为他一直“以为中国就在英国旁边。”

    后来,我们就到了哈纳斯。有一个傍晚,麦当劳坚持要走进无人的森林里。秋天的森林色彩绚烂得就像被施了魔法,我站在森林边缘等他,当星星升起来的时候他回来了,手里举着一只比指头小一点点的紫色蘑菇:“它长得像小鸡鸡。”他说,“我听到它在叫我。”他的表情如此认真,我不得不相信这就是他进入森林的全部目的。

    我们分别的时候麦当劳很伤心。他看着地图上的深圳,用手比画了一下距离,认为这是一个他此生也不会到达的地方。“我要送你一样东西,”他说,“不过现在还没想好该送你什么。

    半年后,我衣冠楚楚地坐在办公室里,门房送进来一个包裹。打开包裹,里面有一张被车轮碾扁了的癞蛤蟆皮,一只干皱掉的紫色小蘑菇,200片不同形状的叶子,一块蓝色的石头,一个莫合烟的烟盒子,一只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树枝,五十多张幻灯片,还有一板蓝色的小药丸,小药丸背后贴着一张纸条,上面说:

    “这是迷幻剂。又及:对性爱大有裨益。又再及:我已经到了缅甸,这里都是和尚,很好。”

    后来,我就不知道麦当劳又跑到哪里去了,对女人有没有稍微懂一点点。

    与谁共享满屋琐碎回忆

    “走吧,周末到我家去。”女孩发出邀请。瑞士的冬天很不好待,阴冷潮湿,这个邀请就是一把小柴火,点得人心里微微发暖。

    我没想到这个叫做“星星山”的地方那么遥远。坐了半个小时火车,苏黎世已经完全消失,进入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小火车站。

    女孩开着车来接,是一辆满身泥水的白色小轿车,款式老旧,是她爸爸的座驾。车沿着下过雪的山路一路往上开,沿路见到一些无所事事的牛,也不吃草,也不散步,就在山脚下静静地站着。

    车停下,两只猫先出门来张望了一下。黑猫在距离我们五六米的地方就停住了,歪着头看人。屋里出来一个老头,抱着一堆杂物,见我们到了,弯腰放下手里东西笑呵呵地迎了上来。

    费尼老头儿快70岁了,身体硬朗。头发一看就是用碗扣着,然后沿碗边剪齐的发型。 老头儿以前是赫赫有名的ETH大学的数学教授,搞了一辈子科学,始终不忘自己年少时候的梦想——当个农民。于是在星星山买了一片地,一栋房子,退休后很彻底地当起了农民。

    他的两只老猫有主人撑腰,胆子大一些了,用比老头儿更有主人威严的步伐过来把我们挨个巡视了一遍,扭头带我们进了屋。

    这是一栋上下两层,地窖有个羊圈的木头房子。很旧很旧了,有些角落仿佛一千年没有打扫过,堆放着一些不知道来自何时何地的杂物:坏了的簸箕,干枯的花朵,蒙尘的书本……但也没有人企图去惊动它们,看它们的样子,还可以就这样一直待下去。

    地板吱嘎作响。费尼带我们走进已经烧得暖烘烘的起居室。当了一辈子科学家的他自己在起居室中央砌了一个巨大而美丽的绿色烧釉的暖炉,暖炉连接着复杂的管道系统,只要火烧起来,整栋小楼都是暖的。

    暖炉是中空的,里面放了好几个布口袋,口袋里装着樱桃的核或者葡萄的核,都是费尼老头儿日常收集起来的。用粗糙的手工缝了布口袋装起来,歪歪扭扭又粗大的针脚,布看起来出自某件他的旧衣裳。这些装满了果核的口袋被暖炉烤得热乎乎的,还散发着坚果的香气。费尼给大家每人发了一个这样的暖包抱在怀里,大家舒适地坐下,猫直接跳到了最温暖的位置,挤在所有人中间,不一会儿就打起舒服的小呼噜。怀里的暖包冷了就扔回暖炉里去,把热的拿出来重新抱着。

    费尼给每个人倒了一杯苹果酒。他在屋后种了好多棵苹果树,到了秋天,结出满屋子的苹果来。他带我到一个小房子里看他的苹果,有满满的一屋子。拿一个起来在衣服上蹭了蹭,一口咬下去,非常非常酸,我龇牙咧嘴地举着苹果,费尼呵呵地笑着接过去,说“给羊吃”。在天气晴朗的时候,费尼把这些苹果切片晒干,做成小零食。另外的一些用来酿酒,再剩下的,就像他说的那样:给羊吃。

    冬天里羊们住在地下室。大约有十多只大羊,有只母羊刚刚生了只小羊,膝盖上的旋毛像年画上的图案那样,是一朵小小的花儿。小羊很欢,见到人来蹦起来找奶喝。费尼把它抱在怀里摸,指着另外一只大肚子母羊说:“她也快要生了,我很高兴。”

    费尼从不扔掉任何一样东西,他像兔子那样喜欢从四处把东西搬回家。所以这个木屋里有着让人瞋目结舌的物品数量。门外有几十棵苹果树,12箱蜜蜂,羊圈里的14只羊,3只鸡,屋子里有100多把勺子,90多把刀,4部钢琴,300个木工刨子,200多个碗,3000多本书,50多盏灯,20多个闹钟,30多个锅,12张桌子,21张椅子,还有数十倍于以上所提及的杂物,他所在的大学实验室要更换老旧的机器了,他也把它们搬回家里来放着。费尼和他们住在一起,还有费尼自己。

    “我收集一切。”费尼说,“不过这些东西一半是我太太的。”费尼太太已经去世接近20年了,在他们来到这个房子里的第五个年头,太太就患病去世。女儿已经大了,在柏林,是个艺术家。屋子里四处都是他和太太年轻时候的照片,泛黄的黑白照片里的费尼高瘦儒雅,太太看起来明媚非常,头发逆着光线飞舞,有敏感的大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嘴角的细纹非常动人。“她是个诗人。”费尼说,“我们都喜欢二手市场。”

    费尼从不为这一屋子杂物发愁。更让人惊奇的是这些我们看来杂乱无章的事物在他脑子里都用某种精确的数学排列法分布着,无论他想寻找任何东西,都能直接把它拿出来。

    “时间太少。”吃完饭,费尼说。“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我想学弹钢琴。还可以冲照片,楼下暗室里还藏了三套最好的放大机呢,单位淘汰的,那可真是好机器……”费尼一边给我们倒酒一边说,“这是今年新酿的,去年酿的还没喝完,看来要拿到镇上去卖掉一点。呵呵呵呵,可是不怎么合法呢。”

    星星山的夜晚很黑。费尼从他所有灯里选了两盏开起来,然后点起蜡烛。他不知道从哪里折了一支梅花回来插在餐桌上,在夜晚开始吐露香气。“爸爸给我们弹琴吧。”女儿建议。费尼找出一部手风琴,坐在一张看起来比他更老的木椅子上,朴实的琴声从琴键上流淌出来。他长了一双农民的手,厚实,粗短而有力,和他睿智的目光及瘦削的面容形成强烈反差。没有人说话,苹果酒烈度很高,尤其在冬夜里,暖炉前,让人昏沉欲睡。女儿托着腮,一动不动地看着正在拉琴的爸爸,一边小声地跟着琴声哼唱。费尼看看女儿,目光一直透过天花板,很远很远,看着我们都看不见的某处星空。

    他笑容灿烂,他老泪纵横

    一个人旅行,最惆怅的时间一定发生在晚饭时。眼睛腿脚都已经疲乏,思绪太满而肠胃落空。

    初春的赛哥维亚的傍晚温度骤然就低了。白雪公主的城堡和罗马人的高架引水渠都没有办法保住薄薄春阳的温度。主路上所有的餐厅都已经客满,多数是成群或者成双的客人,愉快地在户外的餐桌边喝着酒,聊着天。

    这永远是一个人旅行的时候最大的坏处。街边的超市里能看到一些旅行者在购买熟食和饮料,那多半是像我一样的不结伴的旅行者。然而我不想再回到旅馆的小房间里解决晚饭,虽然那个旅馆里有个很和善的女主人。

    我折入小巷里。斜坡的尽头是个小小的餐厅,餐厅门口有个已经满头白发的侍者,他理所当然地把我迎了进去。

    餐厅很小,大概只能坐下6~8个人。我是店里唯一的外人。两三个显然是当地人模样的男顾客在吧台和酒保热络聊天,每个人都壮得像在欺负高脚凳,侍者路过他们的时候必须高举托盘,侧身而过。我拿着满是西班牙语的菜牌,不知道如何点菜。

    一直站在门外揽客的老头子进来了,我才看清他的模样:西装笔挺,已经开始谢顶的白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有种老派绅士的风度。他递过一份英语菜牌,温温暖暖地一笑,对我说:Hola。(西班牙语,你好)

    熟悉的语言在陌生的城市里就像查理布朗的安全毯子。我几乎生出要抚摸这本英语菜牌的冲动来。

    “我想坐8点钟那班75路公车到火车站回马德里,请问是在这个广场上坐吗?”点罢了菜,我又向这个面目慈祥的老绅士求助。

    我在他面前摊开地图,在一点点英语,一点点西班牙语,以及大量肢体语言之后,他给我画出了车站的位置,然后又着急地比手划脚了半天,我依然不懂。他迅速地跑回柜台里拿了张餐巾纸,用圆珠笔在上面画了辆小汽车,指指自己,指指我,做了个开车的动作,又指向了门外的远方——我真不愿意自作多情地认为这个陌生的餐厅老板或老侍者会送我去火车站,但他又是什么意思呢?我迷糊着点了点头,只想自己点的菜赶紧上来。

    老头子认真地把手腕递到我面前,指了指时针和分针,指了指我,再做了开车的手势,又站到门外去了。嗯,他的意思是19:45的时候会来接我。

    到19:40了,我张望了一下,门外没有他的身影,也许我是误会了,买单走人——还要找路呢,我可不想误了公车。

    游人稀少的广场上只有零星的灯火,风从雪山那边吹过来。8点已过,该来的班车还没有来。候车亭里只有我一个人,刚才在露天地方吃饭的游客也散得差不多了。我紧着衣领,哆嗦着跺脚。

    一辆白色的吉普车停在我面前,司机伸长手臂打开靠我这边的车门,兴奋地挥手示意我上车。黑暗里,他的白头发格外醒目。这个老头子竟然一路追到了车站?陌生人,黑夜,安全……很多词语在我脑子里跳跃,然而看着夜色里白发底下那张恳切的脸,又有点让人不忍心拒绝。

    老头子快活极了,一边按着车里的电台寻找我可能会喜欢的音乐,一边端详我脸上的反应。“迪斯科,年轻人,跳舞?”他终于选了一个最吵闹的音乐,冲我快乐地扭扭身子。窗外的景色荒凉无比,没有车,也没有人,大面积的雪山在黑夜的蓝幕上狠狠划下一条锐利的天际线。我心里有点不安,也有点手足无措。

    “这不是我来的时候的那条路。”我抗议说。

    “是啊,你来的那个是老火车站,你坐了2个小时才到的不是吗?有新的火车站,是高速火车,25分钟就到,你回到家不会那么累。”

    他依然在和他年龄极不相符的音乐声中跟着节奏快乐地点着头。不安和无助各掐住了我一边胳膊。我没有理他,心里在想那个关于“新火车站”的说法到底有多大可能——在这样小的一个城市里,两个火车站? 他拍拍我的胳臂,问:“OK吗?”我躲闪了一下,心里想着无数不安的可能。脸上却还是对他笑了笑。

    老头子见我笑,就像植物终于看到下雨,上班的人到了发薪日一样,开心得连连拍了好几下方向盘。他拍拍我的脑袋,急促地跟我说了一大堆夹杂着英语单词的西班牙语,大意是他认为我是韩国人,而他20岁的时候的初恋女友就是韩国姑娘,他对她念念不忘,以至于——“瞧,起亚车。”他快活地拍拍方向盘上的汽车Logo。窗外还是不像要到火车站的样子。“我是中国人。”我略带粗暴地打断了他的甜蜜回忆。

    “东方人,都差不多。韩国,中国。”

    这听起来完全像一个传说中的“东方女性爱好者”的那种西方人的论调:“只要遇到那种眼皮上长了蒙古褶的女人,我每5分钟就要坠入一次爱河。”

    或者,我应该找个什么借口先提前下车,然后打个出租车更安全一点?正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汽车往右一拐,一个光亮的大钟让我安了心,火车站到了。他开门把我放下,又叽哩咕噜说了一堆让人不明白的话。我把一路飞在车窗外的魂魄收了半个回来,客气地谢了他两句,转身就跑进了火车站。

    果然是个崭新的火车站,在这件事情上,他没有骗我。火车站很大,我四处盲目地跑动着,寻找不到售票的窗口。正跑得一头烟,胳膊又让人抓住,那一刻真觉得自己是手机游戏Temple Run里面被鬼抓住的那个可怜虫,无论怎么跑,最终还是被黑色的魔鬼抓住。

    一回头,气喘吁吁的老头抓住我,往我手里塞了一张火车票,然后拉上我就跑。他一路把我拉到检票口,检票口已经快要关闭了。他一边向检票的工作人员快速地解释着什么,一边像塞什么似地把我塞到检票人的手里,嘴上不停地用英语说“快快”。

    我踉跄了几步站稳了回头,看到他在检票口外远远地冲我挥着手,快乐得像完成了任务。他的白头发在奔跑中被风吹得乱七八糟,脖子上的围巾也散乱开来。与刚认识的时候相比,在一堆凌乱的衣物中好像又老了几岁。

    “钱,给你钱!”我掏出火车票钱跑出去要还给他,他又使劲地把我连人带钱塞进了检票口,这回他连自己都塞进来了。他回头跟检票员急促地解释了几句,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晃了几下,有点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我紧紧地拥抱了这个善良的老头子,以及他汗津津的体温。

    列车开动了,从车窗里再看他一眼,看见他笑容灿烂,而老泪纵横。不穿鞋的大卫决定娶她

    是琅勃拉邦的河边上那些异常盛大的合欢树把我拉入了这条小巷子。原先只看到巨大的树冠从低矮的平房上倾泻下来,便忍不住要去看看树冠以下的树干。穿过小巷子,我的目光从合欢树蔽日的树冠上落下,就落到了这个男人身上。

    他坐在河边的合欢树下,高高瘦瘦的如同一只螳螂。金棕色的皮肤上布满太阳留下的斑点。他的皮肤松弛地耷拉在缺乏肌肉支撑的骨头上,就像在竹竿上直接披了一张布,彼此之间随时会告别的样子。戴顶破草帽,变白的金发从草帽下乱蓬蓬地挂下来,约莫齐肩的长度。这个男人穿件白色跨栏背心,大裤衩,光脚,脸上架着一副明显是女士款式的太阳眼镜。他面前放着一个笔记本,里面夹着各种纸张,努力地变成整齐的一摞。他脚下有瓶啤酒,已经喝了一半。

    我微笑着冲他摆摆手。他也微笑着冲我摆摆手。

    “这里真舒服对不对?”他向我举了举酒瓶子。

    “呵呵,这么早就开始喝酒了?还是早上呢。”我问。

    “哦是这样,我有肾结石,医生说应该多喝啤酒,它就会好。”他摸摸自己的肚子说。

    “难道医生不是应该叫你多喝水吗?”

    “我只是自己觉得啤酒可能比水好一点。否则我可不喝酒。你难道不认为啤酒比水好一点吗,里面有很多麦子,也许它们经过我的肾结石的时候会把它敲那么一下。”他认真地阐述自己的理论,看起来完全不像开玩笑或者找借口。

    他叫大卫,美国人,接近50岁,是个老嬉皮士。

    “亲爱的宝贝如果你不介意,我希望坐在阳光下。但是宝贝我也明白,你当然希望保护你的皮肤,所以不要紧的,你坐在树荫底下,我坐在阳光下。我们就这样聊天。”大卫喝了一口啤酒,“有时候我觉得晒晒太阳就会生长,不必吃饭,也不必喝水,好像树木一样,晒晒太阳就好。”大卫一边扭动着自己光脚的脚趾一边说,他认为不穿鞋也是吸取天地精华的一种方式,他说光脚踩在土地上就觉得有营养顺着他的脚爬到体内,足够他维持生命所需。

    就这样,在漫长的三个小时里,我们一边聊天,一边慢慢地随着树影移动,以便让他一直坐在阳光里吸收营养,而我一直在树荫下保护皮肤。

    “我爱亚洲女人,她们眼睛上长着蒙古褶,让她们的眼神看起来如此神秘。”大卫用指头碰了碰我的眼睛,“刚到老挝的时候,我简直搞晕了,走在路上,每五分钟就要陷入一次爱河。这一定是天堂!”这是个不折不扣的喜欢亚洲女人的男人:“你知道,亚洲女人不像美国妞那样,胳膊腿都太大,胸部太大,声音,啊,那简直是大得不能再大!”

    大卫稍微停顿了一下,不安地问我:“如果你觉得我这样说是冒犯了你请让我知道,我只是觉得爱情和性爱,是人类最美好的事情,是可以谈论的。但是我不想冒犯你。”

    我并不觉得冒犯,但也没有和一个嬉皮士谈论东西方胸部差别的习惯。纵然我觉得电视里和杂志上的嬉皮士多么迷人,曾经一度还真的觉得自己也许应该认真考虑去做个嬉皮士。可大卫镜子一样树立在我面前,照出一个被城市豢养的品种,偶尔离城散散心而已。

    大卫在琅勃拉邦住了8年,时常去探望一条村庄。那条村庄在深山里,要先坐两小时的船——当然是人撑的那种,然后再走好几十分钟的山路才能到达。整条村庄的人都管他叫“我们的大卫”,而他也管那条村庄作“我的村庄”。

    大卫去村庄里,小孩们会跟在他后面背刚学回来的英文字母表:A——B——C——F……“不对不对,是A——B——C——D——E——F。”大卫好耐心地纠正他们。他知道对于一个正在发展中的亚洲国家而言,尤其在一个发展旅游业的地区,学会英文,就意味着工作。从他发现自己每五分钟就要恋爱一次开始,就爱上这个国家,于是他开始教这些孩子英文。大卫还有一本笔记本,上面悉心地分了栏,写着同一个单词的英语,老挝语,黑泰语,兰丁语各应该怎么说。他已经学会说老挝话,但是各少数民族的语言还不通,他希望自己能做些什么。

    “我就住那儿,他指着马路对面一栋老旧的小楼。房门从来不锁,如果你找我,我不在,你就在屋子里等等。如果你不想等,问这附近的人大卫在哪里,他们就会告诉你。”

    一张照片在他抬手的时候从资料夹里掉出来,他捡起照片给我看,照片里有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来自大卫的村庄,蜷缩在一条小船的的后座。大卫告诉我说,这个女人在一年前失去了她的孩子。那是一次难产,女人以惊人的意志力挣扎了整整8天8夜,到最后连自己的命都快要保不住了。这个故事的结尾非常残酷,村里的老人用剪刀把死去的婴儿一点一点剪碎,从女人体内取了出来,保住了女人一命。但女人从此以后精神就有点不正常了。

    “村子离城市很远很远,而且人们非常穷,即便有钱到城里来,也进不起医院……”大卫很黯然地解释,“但是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再发生在我的村庄里!”自那以后,大卫资助了村里一个孩子到琅勃拉邦学医,并且让他保证长大以后一定回到自己的村庄。同时,大卫每个月都买许多基础的药品送进村里,还给了村长一笔钱:“如果有人需要到琅勃拉邦上医院,先用这笔钱把他们送出来,进医院住下,然后跑到我楼下来叫我。”善良的村民至今也没有用过这笔钱,对他们而言,受伤了能吃到大卫送来的药,已经是几十年来最幸福的事情了。

    他从他的资料夹里抽出另外一张照片,那上面是个笑着的女孩。“认识她的时候,她才13岁。她就这样冲我笑着,完全不设防,完全地信任。”大卫指着这张老照片告诉我她的故事。这个小女孩是村庄里的小姑娘,是大卫在村庄里的第一个朋友。8年前的一天,小姑娘发了场高烧,退烧后大脑就受到了损害,变成了一个智障儿。

    “大多数时候她很正常,但有时候,玩着玩着,她会像一个玩具娃娃突然没有了发条一样,突然安静下来。好像死掉一样。你得让她这样死上几十分钟,推推她,有时候,又活过来。”大卫垂下他长长的胳膊模仿那女孩的样子,正如一个失去了发条的玩偶。

    大卫说她今年21岁了,他在经济上照顾了她8年,替她出钱治疗,但是如今他意识到,也许一切治疗都是徒劳。

    “所以我决定娶她,这是我能永远照顾她的唯一方式。只有这样,我死了以后,我所有的钱才能名正言顺地都归她所有,让她还能安全地生活下去。”女孩的父母过着贫穷的生活,对于这个已经不可能有任何“光明前途”的女儿不报任何希望,转而把家里不多的金钱用在其它孩子身上。这正是大卫最担心的:“我正在老掉,虽然有太阳和泥土给我营养,但我依然会比她早死很多很多。”他担心若有一天他死了,他的小天使将失去庇护她的翅膀。

    “大卫,她也许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妻子。”我委婉地提问。

    大卫摇摇头,“她是最好的妻子,亲爱的。你不知道她有多善良。我还记得那年她刚认识我,我教她26个英文字母,有一天傍晚,她在桥上等我,在我手上放一条小小的鱼,那是她从河里抓回来给我的。”大卫抚摸着照片上的笑脸:“我永远不会忘记她那时候的笑脸,只有一个最善良的人才会那样对另外一个人笑。你可以说我从她13岁那年我就爱上她——我向上天发誓,我从来没有对她做过任何事情,没有主动碰过她一点点。倒是她小时候会坐在我膝盖上对我说,大卫,大卫,我很喜欢你……你会觉得我有罪对吗,是的,如果这样的事情在该死的美国发生,美国佬会把我送进监狱……但是,他们只是不懂。”大卫喝了口啤酒说,“该死的美国佬除了钱以外什么都不懂。”

    大卫正在写一本小说,关于一个45岁的男人和一个13岁的女孩之间的“爱情”,他已经在美国接触过许多出版商,但这个话题显然是个禁区,没有什么人愿意再引发一次关于洛丽塔的争议。“他们不知道爱情到底可以跨越多少东西。”

    合欢树荫一路向东移动,太阳向西。我们聊村庄里的生活,聊爱情,人生,哲学,苦难。大卫向我告别,他约了一个老挝的妓女,那个女人是他5年前在路边“捡”回来的,当年她才16岁,被丈夫打得浑身是伤。他什么都没做,给了她20美元,以及一把小刀。“我告诉她,如果那王八蛋再打他,就扎他。”

    这5年来,他成了这个年轻妓女唯一的朋友和保护伞。这天她又来找他,“也许她还需要一点钱,当然,她总是需要钱的,可怜的孩子。”

    大卫与我握手告别:“享受这个完美的国家,亲爱的姑娘。”然后,他收拾好他的笔记本,提着他的酒瓶子缓慢地过了马路。内森,你怎么知道的?

    国家地理的摄影师红石跟我说:“黄石公园是一个可以去上100次的地方,无论什么季节。”

    已经是1月份了,黄石的几个出入口里只余下了积雪不深——不过尺余——的西门供汽车出入,其余几个门或者封闭,或者只有雪地行走的履带车能行走。

    天亮得很晚,已经是早上8点多了,还是一片灰蒙蒙的样子。当然,也许在这个季节里,它会这样灰蒙蒙上一整天。

    一行人缩着脖子哈着手跺着脚出门,内森和他的妻子卡娜已经如约在门口等待我们。他们穿着厚厚的印第安人的厚呢夹克,戴着毛线的帽子,两人脸上都有一模一样的淳朴笑容。内森长了乱糟糟的大胡子,头发也乱糟糟地硬从帽子下挤出来,于是,这个长满了毛发的笑容看起来比妻子更原始一些。

    他们身后是带我们出发的小卡车,发动机没有关,轰隆隆地响着,在雪地里冒着白色的热汽。内森掏出名片,上面的头衔很有型:狼迹追踪者。

    今天,这对在黄石公园里土生土长的夫妻负责带领我们去寻找黄石公园的狼。

    进黄石公园不久就看到一群野牛在没膝的雪地里,艰难地翻找雪地底下的草料。这是它们的艰难季节:草料难寻,气候恶劣,还得提防灰狼。体格健壮凶猛的野牛在黄石公园什么都不怕,就怕灰狼的联合作战。内森说,狼太狡猾,在这样的天气里,它们会包抄野牛,知道自己不能力敌,就把它们逼到深深的雪里,雪把野牛困住不能动弹,然后跳上去咬断它的脖子。

    60多年前,黄石公园的狼太多,野牛濒临灭绝。因为名声太差,于是黄石的狼遭到大规模的驱散和射杀。在1884年到1918年间,仅仅蒙大拿洲就消灭了8万只狼。死的死,逃的逃,黄石的狼从此灭绝。

    正如笑话里调侃的:如果坏人都死光了,警察就失业了,生物链条果然也同样不可人为干涉。自从没了狼之后,那些草食性动物简直在黄石里闹翻了天,消耗了大量植物资源。而没了天敌的野牛更得意了,黄石里不够撒野,就跑到附近私人农场去骚扰,給家畜们带来大量病菌。没办法,公园只好重新引入灰狼。

    内森一边开车,一边跟我们讲述黄石狼的历史。他的眼睛就像装了GPS(全球定位系统)一样,能在广袤得让人恐惧的雪地和森林当中指出野牛,麋鹿,狐狸,大角羚羊等动物的踪迹,然后停下来指给我们看。那感觉就像一个人走进一个一千平方米的大厅,然后指着墙角一处告诉你说:“看哪,这里有个蚂蚁。”

    每次他指出远方有某个动物在活动的时候,我都使劲眯了眼睛去找,最终几乎都要靠了望远镜才能找到他所说的那些动物。

    “内森,你怎么做到的?”我放下高倍数望远镜,实在没办法理解他是怎么发现那只几乎和岩石颜色一模一样,卧倒在地的大角羚羊。

    他腼腆地说:“这里看起来跟以前不一样,不一样的地方,就可能会有个动物。”

    他妻子看我满眼疑惑,解释说,这所谓的“不一样”指的是:“例如远处那片雪地里以前只有47个大小不一的石头,现在有48个了,那个原本不存在的,就是个动物呗。”

    这种几乎等同于用量子力学解释玛雅文明的方法在我听起来依然是一头雾水。但是对内森来说,黄石的一切都是他家门口的一切,从小看惯了,那些“不同”就像眼睛里揉了沙子,马上就能感觉到。

    内森出生在黄石公园,父母都是黄石公园的工作人员,于是黄石就成了他所有的养分。他妻子说这个公园有一万平方公里,内森走过其中大大小小的所有道路,爬过高高矮矮的所有山峰。

    我问内森:“不是修辞手法?没夸张?全属实?”

    内森无辜地看着我说:“嗯。”

    车走到一个拐弯处,一个雪堆上站了四五个人,都举着望远镜朝某个方向扫视。领队是内森的朋友,另外一个狼迹追踪专家。内森下车和他聊了两句,招呼我们:“全部下车,架望远镜!动作快,小声,嘘!”

    我们像打仗进村架机关枪那样又紧张又兴奋地架起望远镜,小心不发出任何声音,却也根本不知道到底在怕惊动什么,大家只都往同一个方向观看。

    “有狼嚎。听见了吗?是不同的两群狼相遇了,在森林那边。”内森指着三四公里以外的林线说,“别吵,狼很警惕,一点声响,或者闻到味道不对,立刻就会逃走。”

    狼嚎?除了在动画片和狼人电影里,我从来没有听过狼嚎,并不知道它是不是真的是“啊呜——”地叫,然后背后升起巨大月亮。

    风冷得脸都疼,我瞪大了眼睛,把耳朵从帽子的护耳里捞出来听了半天,除了风刮过森林的号声以外,什么都没有。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雪堆上,把眼睛贴在望远镜上,胡乱调整焦距,左右乱扫,露着冻得发麻的耳朵,一直等,等,等了20多分钟,终于冷得熬不住了。抬头看看内森,他还在耐心地一毫米一毫米地移动着他的望远镜。好半天,终于叹了口气说:“太远了,看不见了。走吧。”

    往前走,路边有条狼狗一样尺寸的动物在撕咬一具看起来很新鲜的羚羊尸体。见车过,翻起三角眼,恶狠狠地盯着我们,咬紧口中的尸体,一副对抗但又随时准备撤退的模样。

    “狼!”我们在车里低声喊叫起来。内森看都不看,说:“不是,是郊狼。狼根本不可能让人距离那么近,而且它们要漂亮得多。灰狼高大,健壮,非常漂亮的毛皮。”在他嘴里的狼似乎跟当年被围歼的那群声明狼藉的动物根本不是一回事。狼,在印地安人的眼中是神圣的,他们认为狼是大地的灵魂。在印地安艺术家的作品里,狼常常是他们不可或缺的创作题材,这是印地安文化里神秘的表象。

    内森描述狼群的时候用的是family(家庭)这个词语。根据动物学家的研究,狼是一种极聪明的、高度社会化的动物。他说狼一旦选定配偶,一般是终身相伴,可以共同生活10多年,和后代一起组成一个大家庭。每个家庭有一头母头狼,它们有自己的领地,有时候黄石的狼也会为了争地盘而发生口角以及争斗——“刚才我说有狼嚎,可能就是两群狼发生了领地之争。”他说。

    途中我们又停下来两次,又是紧张兴奋地架望远镜,哆哆嗦嗦地寻找,等待,一次无功而返,另外一次只在望远镜里看到几个比蚂蚁还小的黑点。内森说那是狼就是吧。虽然我心里认为它可以是任何东西。

    “真是无聊的工作啊,寻狼,没有想象中的刺激呢。”我对内森说,“人家肯尼亚草原上,狮子可是随便就看到一大群的。”内森只呵呵地笑,说是啊是啊,狼不好追踪,有时候一整天找不到它们也是常有的事情。

    内森是在纽约完成了动物学的博士学位回来的。纽约一点都不值得他怀念吗?我问内森,一辈子在黄石公园里会不会偶尔也感到寂寞。内森摇摇头说:“不会。我已经见到足够多的人了。村子里冬天有800人,夏天到了会有3000人呢。很多朋友,不寂寞的……大城市,啊,真可怕啊。”

    到了中饭时间,内森从车的后尾箱搬出两大箱食物。从饼干到零食,从水果到芝士,林林种种几乎有40种。他挠挠头说,“我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吃什么,所以,”他赶紧又翻出一小箱子方便面说,“也许中国人会比较喜欢吃面条?”为了表达对他的感激,我们把他替我们准备的食物扫荡得干干净净。而他则在一旁为大家架好望远镜。

    “瞧,三头小狼。”内森兴奋地告诉我们。招呼我们到望远镜前看。这次看得清清楚楚的,三匹年轻的小狼,肥嘟嘟,圆滚滚地在雪地上翻滚。中午是一天温度最高的时候,它们身边有一具分不清形态的尸体,想必是饱餐过了,进入了玩耍时间。稍远处是一匹成年的大狼,足有一个成年人的尺寸,懒洋洋地卧着,脸笔直地冲着我们。有好几次,我十分怀疑它透过望远镜看到了我的眼睛。

    “它们的妈妈最近才跟它们团聚……她被她自己的妹妹逐出了狼群,她霸占了她的狼群和丈夫,还有她的孩子……不过幸好啊,她把它们偷出来了,瞧,它们又团聚了。她多美啊。”内森像讲述邻居家八卦那样讲着这几匹狼的家长里短。

    “内森,你怎么知道它们谁是谁啊?”我又忍不住想问,但又收住了口。我想,黄石公园里长大的内森其实也很难向一群活在钢筋丛林里的人真正解释他到底是怎样跟那些狼交流的,为什么会知道它们的生活和举动。即便他告诉我说,每天下午三点三刻的时候他会挨个狼群去探访一次,吃点小鲜肉做下午茶,或者说它们每天傍晚都到村子里和他开个碰头会,说说次日的行程……我也一定会相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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