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有那么多矫情,没有那么多所谓的波澜,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他们的经历,怎么可能写成小故事?
那不是故事,而是活着。
此刻老太太一定在吃着那盘没有什么咸味的青菜,这样的味道曾经是老头儿的最爱,如今是她的最爱。
写故事需要灵感,更需要素材。
为这事儿,我盯上了我的多年好友,郑直同志。
我问郑直:“大哥,你最近的感情生活上……”
郑直一把捂住我的嘴,满脸悲愤地对我说:“你写的哪儿是爱情故事啊!明明是写我的小伙伴生活惨爆了。写一回就得了,再倒腾我就算完了!今儿请你吃饭,就当求您老人家高抬贵手!”
我点点头,看着郑直一脸哀婉凄惨的神色,终于还是不忍心再朝他下手。但是又怕他敷衍了事,所以专门强调道:“要吃就吃好的!”
郑直非常负责任地回答道:“那必须的!我请你吃牛肉面!”
我抚额长叹,世间百味,有人嗜辣有人好酸有人喜甜有人爱鲜,对于郑直来说,牛肉面已经算是他的心头所好了。其实严格来说,郑直推荐的牛肉面已经算得上是地方一绝了。大片牛肉配以牛油卤汤熬于锅中,将碱面装在竹编的冒斗里待水沸后立刻下锅,数秒后捞起,与汤汁牛肉一起放在碗里,葱花佐之,入口面条劲道爽滑,牛肉味道醇厚香辣,从舌头到嗓子都是一股麻利儿的爽快,再加上一碗微甜黄酒,就是老饕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就是价格太低,十块钱一碗,和我生花妙笔比起来,档次太低。我摇摇头,一口回绝了郑直的提议。郑直这边看我态度坚决,又一连想了好几个馆子,可惜我都表示兴趣不大。我俩站在三十八度的太阳底下晒着,路上的行人一边走一边看着,一个不停说话,一个不停摇头,汗流浃背意志坚强。
郑直实在被我折腾得没辙,眼瞅着都过了二十分钟了,我这儿还没落定。正在这个时候,这货看到路边来了一趟公交,立刻把我一拽,就朝车上冲。
“哎哎哎,你他妈干吗?”我没料到郑直软的不成来硬的,吓了一大跳。
郑直也不废话,就是拖着我走。公交司机和满车的乘客震惊地看着一个小伙儿一边大声喊着我他妈绝对不吃牛肉面一边被另一个小伙儿拦腰抄起搬到了公交车上。
等车门关上了,郑直才没好气地对我说“瞎叫唤什么?我带你去我奶奶家。老太太的手艺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给老太太去了电话,说是有人要蹭饭,我这下也终于老老实实地站定了,老太太的手艺我了解,确实没话说。
说起来郑直和我算是发小,小学开始他就和我同班,那时候郑直住在他奶奶家。作为他的小伙伴儿,我自然也经常去老太太家里蹭吃蹭喝。郑直的奶奶做菜是真的有绝活儿,比如夏天吧,其他人家都是外面买些冷饮放家里备着,老太太一定是要自己熬绿豆汤或者煮酸梅汤。满满的一大锅,看着豆白水儿绿。绿豆汤这东西,因为是陈豆子煮出来的,所以大都红色而非湛绿。但老太太却能做到汤水儿碧绿,其实秘诀全在火候上,老太太曾经讲过自己的经验,等锅开沸腾离火,万万不可盖锅,待过风吹凉,澄澈透底。冰糖几粒,入口香甜。
想到这点儿,我就来了精神,腰不酸腿不疼上楼也有劲儿了,一口气儿噌噌噌爬四楼,简直比喝了哈药六厂蓝瓶还过瘾。我和郑直俩人兴冲冲地敲开门,老太太笑呵呵地已经等着了。我进了屋先是问声好,然后把水果放下。一般这时候我特别有好学生去骗取家长好感的劲儿,老太太一直夸我懂事儿。郑直斜着眼看我,嘴里埋汰说奶奶你不用管这小子,他纯粹就是来蹭吃蹭喝的。老太太笑着说欢迎欢迎,然后指着桌上的杯子说自己喝吧。
我一瞅,不是绿豆汤,是酸梅汤。
其实老太太的酸梅汤也应该是冠绝全球了。拿梅子熬了,还加了山楂桂花甘草,品出甜味儿来的不是冰糖,而是蜜。老太太所做的酸梅汤更让人拍手叫绝的在于丢在酸梅汤里的冰块儿。有时候夏天热了,许多人就把酸梅汤冻在冰箱里,老太太对这种做法嗤之以鼻,直言这是糟蹋东西。按照老太太的话说,那叫“只有冰水儿没有梅味儿”。老太太的办法是,先在冰箱里冻上冰块儿,等熬好了酸梅汤,就把冰块拿出来,不立刻放进去,而是等着冰块慢慢融化,有了窟窿眼儿或者中空之后,再倒进酸梅汤里。
我端起桌子上的酸梅汤,一口进嘴巴,酸甜立刻裹住舌头,冰块也冲了进来,牙齿一咬嘎嘣直响,里面的汤汁喷涌而出,一股凉意从尾巴骨顺着脊梁跳到脑门上,呼出一口气,暑气全消。老太太看我俩喝得上瘾就自顾自去做饭了,我和郑直灌了一肚子,等放下杯子,郑直对我说:“和我一起给我爷爷上炷香。”
我点点头,郑直和我说过,老头儿是郑直上大一那会儿去世的。算一算,我从上高中开始也有七八年没来过郑直他奶奶家了,这次好不容易过来,怎么着也得诚心诚意给老人家表示表示。我跟着郑直去了客厅隔壁的小屋,那是郑直他奶奶的卧室,一张黑桌上摆着个小香炉,没挂照片。郑直从抽屉里掏了几根香递给我,拿打火机点着了。然后我和他一起拜了三拜,插到香炉里。
“是不是好奇,怎么连个相片都没有?”郑直扭头问我。
我点点头,表示是没好意思问出口。
“本来是有的,我奶奶不愿意看,就让我爸给相片撤了。”郑直耸耸肩说道。
这时候,老太太走进来对我俩说:“今晚咱们做焖酥鱼。”
我一听,赶紧点头。这可是老太太平时轻易不显摆的功夫,我和郑直小时候都观摩过老太太的做法。焖酥鱼其实是菜饭两吃。先是要烙饼,小平锅里放点儿油加热,和面平摊在锅里,面里揉着鸡油和黄酒。
进锅之后,两面不停翻,一定要是火候一致,等到表皮儿泛黄差不多就大功告成了。这样的烙饼,饼身不厚,入口软酥,还带点儿微微的甜酒香。第二步则是酥鱼。老太太用的食材都是半个巴掌大的小鱼儿,拿剪刀剖了内脏,然后找个大锅,里面倒上料酒卤肉汁酱油醋,分别再撕开半段葱成一条一条状的扔进去。把姜切成块儿,蒜瓣儿拍碎一并丢进锅里,先就这么焖着二十分钟。之后连鱼带料架在火上干焖。这活儿的关键就在原料得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否则就成炖鱼而不是焖酥鱼了。先是盖着锅盖儿来一会儿,待里面的水分到一半的时候,再把锅盖掀开,敞着来。等料差不多都沁入小鱼儿里的时候,再重新把锅盖盖上,一直到火候到了,才算完成。开锅之后,小鱼连骨头都是彻底酥了,然后把焖好的小鱼卷在之前摊的烙饼里一起吃。
老太太重新进了厨房开始忙活,我趁着这空当和郑直瞎扯:“你家老太太这手焖酥鱼还真是杀遍天下无敌手无人能挡啊!”
郑直点点头说:“还真是,我就没发现有人不爱吃的。”
说完这话,他突然愣了一下,然后看着我说:“其实还真有不爱吃的。”
“谁?”我问道。
“我爷爷。”郑直回答道,说到这里他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踹了我一脚说,小子,兄弟我可算是给你找到好素材了。他忙忙叨叨又跑到卧室的柜子里瞎翻了半天,然后刨出来一张照片。
照片尺寸还挺大的,大概有我半个手臂那么长。郑直把照片交我手里对我说:“我家老太太和老头儿的结婚照。”我低头一看,是黑白的,照片里男方穿着西装,女方穿着婚纱站在一起。我有点儿诧异地说:“呦,老郑,你家老头儿老太太当时很潮啊!结婚是解放后的事儿了吧,那还穿的西装婚纱啊!”
“你他妈懂什么,我家老头儿那是留洋回来的,要的就是派头好么!”郑直不屑地说道,然后他又指着照片说要不你就写我家老头儿老太太的爱情故事得了。
我有点儿犹豫说,这都几十年前的事儿了,能有人喜欢看?郑直不高兴了,对我说你不试试看怎么知道?
我只好先答应下来,我想了一下说那我好歹要掌握点儿资料啊,我直接去问你家老太太当年的爱情故事?郑直一脚差点儿把我踹趴下,他恶狠狠地对我说你他妈是要疯啊!非得问老太太啊,你听我说不就行了。
郑直清清嗓子,就开始讲起来了。
俗话说这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郑直先讲了他爷爷的经历,老头儿当年家里挺有钱也很有势力,郑直的太爷是大地主兼商人,郑直爷爷小时候都是专门请的日本人来教,后来高中毕业直接送到德国去读大学,大学毕业后又到前苏联进修。学的科目就是机械,尤其是缝纫和棉纺机械,据郑直自己称不带水分的牛皮,他家老头儿只要站在机器前面,不用拆开,只要听声音就能知道是哪块儿出了问题。
我问郑直,你家老头儿那么牛啊!高级知识分子,怎么就看中你家老太太了?
郑直一撇嘴说这不是还没介绍到我奶奶的事儿嘛。
郑直他奶奶是地地道道老北京,解放前一直上到高中女子学堂,在那个时候已经算得上是高学历的才女了。毕业后国家分配就到北京市的棉纺厂做厂务上的负责人。郑直的爷爷回国后,因为专业对口也分到了棉纺厂,这一来二去俩人就认识并且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后来为了支援国家建设,两人又千里迢迢南下,就此扎根,再没能调回北京。
郑直咂吧一下嘴说,其实他也没想明白老头儿老太太是怎么好上的。
老头儿喜欢西洋乐,喜欢肖邦,喜欢巴赫,喜欢研究数理化,喜欢动手做木匠活儿手工活儿。
老太太喜欢京剧,喜欢弹古筝,喜欢拉二胡,喜欢研究中国古典美术,喜欢打太极拳。
我笑着说,你家老头儿老太太这样就是理科男配文科女了啊!
郑直也笑着对我说那可不是,你再瞅瞅照片,我爷爷一米八,我奶奶才一米五八,这还能配一个最萌身高差了。
我仔细瞅了瞅,还真是!照片上俩人明显差着个头儿呢。我问郑直,你爷爷奶奶生活经历相差这么远,爱好也差这么远,就不吵架么?
郑直一听,更乐了,他对我说,怎么不吵?简直就是从结婚那天开始吵到我爷爷去世。
老太太特别看不惯老头儿那股拿腔拿调的外国劲儿。那时候老头儿在外面工作,有时候还要负责和前苏联专家交流,所以就常穿西装衬衣打领带,结果老头儿回家了只愿意脱西装,衬衣领带还照打不误。老太太就数落他,老头儿还不愿意,说自己几十年都这样。老太太就拿话刺儿他:哎哟喂,您这还真是,打个领带就冒充苏联老大哥,穿上西装还不得瑟成列宁同志了?
我拍着郑直肩膀说,你家老太太这太逗了,老头儿啥反应?
郑直回我:“据我奶奶说,老头儿脸都红了,但是憋半天也说不出反驳的。老头儿实在不善言辞。就这我奶奶还得理不饶人呢。那时候不是流行《智取威虎山》么,老太太就套用里面的台词挤对我爷爷。”
“哟,脸怎么红了?精神焕发!怎么又黄了?防冻涂的蜡!”
“老头儿老太太这文科女理科男其实思维拧巴着呢!有一回我奶奶和我讲的,那时候家里没什么钱,蜂窝煤都少,所以就劈柴烧着做饭。我奶奶就让老头儿拿着木柴出去劈,结果老头儿把自己工具箱带去了。斧子锤子矬子螺丝刀扳手直尺圆规……然后对着木头挨个比划,以木头中间那条线开始,用铅笔画上虚线,之后拿锯子锯开小口,再用斧子劈。”
“我奶奶在屋里纳闷儿,劈柴而已,怎么这么半天还没进来啊!结果她出去一看,可算是又乐又气,老头儿半天就劈了两个。我奶奶上去就喊:大哥哎!这是让你劈柴,不是让你拿柴做木工活儿,您这劈法儿得到什么时候啊!饭还吃不吃啦?然后我奶奶三下两下就搞定了,留我爷爷一人儿站外面默默收拾他的工具箱。”
“还有一次,也是我奶奶和我说的,那已经是90年代了,老头儿一个人出去骑车转悠,碰上仙人跳了。那骗局是什么呢?就是俩人摆摊,一个人假装卖古董,另一个假装买,然后买的那人就拦住我爷爷说,他呀是个专家看中古董了,可惜钱不够,想捡漏,如果老头儿能给他攒个五千块钱,到时候古董卖了对半分钱。”
“老头儿一听,哎哟,还有这好事儿?急匆匆就骑车往家里赶,那时候老头儿也六十多了,累得满身大汗,回来就把这事儿和我奶奶一说,就要拿钱。我奶奶那是什么人?这点儿小江湖也在老太太这大风大浪前显摆?”
“老太太不动声色,就说要和老头一起去,坐老头儿后车架子上,俩人一溜烟儿到了。那俩骗子还等着呢。老太太下了车,上去就啪啪两嘴巴,说小子,也不瞧瞧我是什么人就想骗我们家里的钱?你瞧你那号称的唐三彩,釉色对吗?是同时红绿白三色吗?胎质对吗?是胎质白中泛着浅红或者浅黄吗?你拿手敲敲,有响动么?你拿手颠颠,沉吗?”
“拿一个今年刚烧的家伙也来蒙我的眼?你也不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
“老太太这一番话说出来,骗子知道是遇到行家了,老头儿也知道自己是上当受骗了。可老头儿不好意思啊,拉不下脸,结果瞪着老太太,把她架上自行车,又骑回家了。”
我听完这两段故事,笑着对郑直说,你家这老头儿老太太简直太有意思了,简直就是完全不对付啊!
郑直点点头,深表同意,然后发表意见说:“关键还是在吃上啊!”
“就拿我爷爷说,老头儿喜欢吃米饭或者西餐,我奶奶就喜欢吃面食。”
我也开口问道:“粽子呢?”
“我爷爷吃肉粽,我奶奶吃枣的。”
“豆腐脑呢?”
“我爷爷甜的,我奶奶咸的。”
“红薯白薯什么的呢?”
“老头儿叫薯老太太叫地瓜。”
“……大哥,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爱过……”
我想了想对郑直说:“大哥,你们家的老头儿老太太把网上争论了这么久的问题全碰上了。”
郑直叹一口气对我说:“我还真不知道他俩怎么就过了这么久的日子。就我知道的啊,每次吃饭我爷爷奶奶都要吵架,雷打不动,而且吵的内容都一样,几十年都没变过。”
“我爷爷吃饭口儿清淡,我奶奶吃盐厉害。结果每次吃饭,老头就问怎么这么咸!老太太就讽刺他您老人家又不做,有的吃就行了,还不知足。结果俩人就拍桌子吵,老头说还过不过啦?老太太说,不过你也得过,你就是觉得咸你也得吃!每次吃饭简直就是硝烟弥漫乌烟瘴气啊!”
“我记得到我大一那会儿,他们一块儿吃饭,老头儿一和老太太吵架,就气得不吃了,自己钻隔壁小屋里,锁着门,也不知道干啥。后来老太太猜,估计是老头儿在屋里藏着零食呢。”
“吵成这样,还能一起过这么多年,一定是真爱!”郑直摇头晃脑地感叹道。
突然他“哎哟”一声,抱头鼠窜。我回身一看,郑直他奶奶拿着个小拐棍正好敲在郑直头上。
老太太看着郑直说:“怎么就真爱啦?你这二十郎当岁小屁孩知道个什么真爱啊?我就觉得你这浑小子现在问题挺大的,整天这个分手那个离开,有那么多屁事儿吗?多大点儿事儿,装什么深沉啊!你看看人家小戴……”
郑直立刻出卖了我:“奶奶,丫天天写爱情小故事骗小姑娘眼泪呢!比我可耻多了。”
我立刻一个箭步,窜到郑直身后,一拳捣在他腰眼上,他如遭雷击动弹不得,我摆出人畜无害三好学生的笑容对老太太说:“奶奶,我一定教育好郑直,您就放心吧!”
老太太点点头,对我们说:“等会儿就吃饭了啊!你们再聊一会儿就过来洗手。”
郑直趁着老太太转身,一脚把我踹翻在地,骑在我身上就要打,我连呼好汉饶命,这他才松手拉我起来。
“你奶奶怎么拄拐棍啦?”我问道。
郑直皱着眉对我说:“我刚上大一那会儿,老太太爬楼梯摔了一跤,牙都磕掉了,腿也磕破了。结果从那以后,到了晚上就腿疼,只好拄拐棍儿了。”
我拍拍郑直肩膀说:“到这个岁数,谁没个病没个灾呢?你们家老头儿老太太过得真挺好的,就是老头儿走得早了。”
郑直叹了一口气说:“医疗事故,老头儿本来是不舒服去看病,结果点滴输错了,根本来不及抢救。”
他声音压得很低,对我说:“那一天我也在,我看着老太太疯了一样压着我爷爷的胸,要做人工心脏复苏,周围护士拦都拦不住。其实我爷爷已经走了。后来医生说,老头儿的胸骨都被我奶奶按断了。但是人已经没了,早就没了。”
“老头儿走的时候是下午,我们一家都在,都哭了,只有老太太没哭。看见我们哭,她还要打,说哭什么哭!没出息,就知道给老郑家丢人是吧?人死在这儿了,不想着讨个说法,就他妈知道干哭啊!”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我奶奶骂我们。”
“操持老头儿后事,老太太都在,没掉一滴眼泪。直到后来,我爸把老头的遗像放回来,我奶奶就不行了,声音发不出来,就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只是堵着嗓子。”
“后来我奶奶就让我爸把照片撤走了。那段时间,我爸妈怕我奶奶情绪不对,都回来一起和她吃饭,也不让她动手,都是我爸妈做饭。”
“刚开始一段时间还好,结果突然有一次,我奶奶大发雷霆。”
“直接拍着桌子喊怎么这么咸啊!这日子还过不过啦!”
“吓得我爸妈都不知道说什么话好。”
“之后我奶奶吃饭的时候,都是自己给自己做一份儿,再不让我爸妈动手。一直到现在都是,即使她给别人做了饭,最后自己也要单做一份儿。”
我听了这话,迟疑地问:“那今天?”
“她肯定也是等会儿自己给自己做。”
“她给自己做的,我偷偷尝过一次,再也不是像以前那样的味道,很淡的盐味,几乎尝不出来。”
正说着,老太太喊我俩洗手出来吃饭了。
郑直拍拍我的肩膀,我俩走出房间,准备开饭。在此之前,我很期待老太太的焖酥鱼,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拿着烙饼,卷着酥鱼,却吃不出任何味道。不是我的味蕾失灵,而是我实在不知道想些什么。我只是看着老太太一个人从厨房里端了一碗粥,还有一小碟青菜,自己进了卧室里吃。
勉强吃完,我和郑直帮着一起洗刷。这时候我们看到老太太拄着拐棍一步一挪地到了阳台,那儿摆着一张藤椅,老太太端端正正地坐了下来。藤椅旁边有个小桌子,上面摆着复读机,老太太按了一下,里面传来音乐。
老太太还在慢慢吃,一口粥一口青菜。
“那复读机原来是我的,是我送给老头儿的。我奶奶和我爷爷那时候闹别扭,老头儿想听交响乐还有前苏联歌曲,老太太偏要看京剧频道,结果老头儿斗不过,就把电视让了,每天自己拿我的复读机去阳台那儿听。”
“我爷爷去世以后,老太太再也不听京剧了。”
“她不画国画,不弄她的二胡和古筝,只是偶尔打打太极。她开始听交响乐,开始听肖邦和巴赫。她会在吃饭的时候喊怎么这么咸,还过不过了,这都是我家老头儿原来的台词。她坐的位置是原来老头儿的最爱。”
“其实我奶奶猜错老头儿了。他原来每次中午生气躲到房间里,不是因为藏了零嘴儿,而是在给我奶奶做拐杖。他喜欢鼓捣这个,他知道老太太摔跤以后腿就不舒服了。其实之前买了好几副,但是我奶奶个子矮,拄着都不舒服,所以老头儿自己做了一个。”
“东西都做好了,只是还没给她,自己就不行了。”
“我奶奶前些天和我说过,老郑同志就是个老笨蛋,可是缺了他还真的不行啊!”
“他俩吵得最凶的一次是‘文革’时候。我们家原来有一张绣的主席像,结果有一天打扫卫生,我奶奶不小心给弄坏了,从鼻子以下就裂开了。我奶奶一看反正是布的,就拿线缝了。我爷爷回家一看,怒不可遏,重重扇了我奶奶一耳光,说她不要命了,你这是要缝主席啊!那时候我爷爷正因为成分问题挨批斗,太爷自杀了,全家财产被分,天天革命小将来家里闹革命。我奶奶当时就哭了,我爷爷看见也没说什么,从家里拿了备用的纸画像挂上,转身扯了绣的主席像扔到火堆里。”
“差不多吃完晚饭的点儿,正好又是挨批斗的时候,一群人冲进来,眼尖的看到炉子里烧的有别的东西,要去看,我奶奶拦着不让,我爷爷就冲过去拿捅炉子的火钳把画像完全捅了进去。小将们一看这还得了?肯定是销毁证物,于是扯着我奶奶头发就要打,我爷爷又冲到这边护住我奶奶,十来个小伙儿就开始揍他,夺了火钳往头上砸,把头都砸破了,我爷爷一声没吭,把我奶奶护在身子底下。后来他头上缝了十几针,老太太嘴上还埋怨他太笨,不知道还手,其实心里怎么想的,我能猜到。”
郑直突然转过身,对我说:“我家老头和老太太的故事够你写了吗?”
还没等我回答,郑直站起了身,“走吧,我送送你。”郑直对我说道。
我和他站起身,然后向在阳台的老太太告别。
老太太没有说话,只是挥挥手,慢慢吃着菜。顺着阳台敞开的空气,外面千家万户的饭菜香气飘来,和夏日久未落下的阳光一起,朦胧在老太太的脸上。
郑直把我送出门,临走前还为我点上了一根烟。
我慢慢走下楼,然后抬头看。
郑直啊,郑直,你真是为我出了一个难题啊!他们没有那么多矫情,没有那么多所谓的波澜,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他们的经历,怎么可能写成故事?
因为那不是故事,而是活着。
此刻老太太一定在吃着那盘没有什么咸味的青菜,这样的味道曾经是老头儿的最爱,如今是她的最爱。她活着,他就活着。万青有一句很装的歌词: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他们的经历并不一定能为每一个阅读故事的姑娘或者小伙儿们理解或者喜欢。
但是我却喜欢。
我听得见老太太用复读机播放的歌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长夜快过去天色蒙蒙亮衷心祝福你好姑娘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剃头
我害怕剃头,打小就害怕剃头。
这和我喜欢姑娘,打小就喜欢姑娘,是一档子事。
都是自然规律。
小时候住大院儿,院门口就是理发店,整个院子里成百上千的脑袋都是在那儿剪的。谁进去都得被吓哭,满地黑毛,一排排座椅上挂着白大褂,电推子嗡嗡地响,五大三粗的剪发师傅按着人脑袋,能跑马的胳膊上下翻飞。
我的头发也是在这儿剪的。
理发之前,我刚跟着我爹看了一部香港电影,名字是《神州第一刀》。
这片子是洪金宝拍的,讲戊戌变法的事儿,里面有一个情节是谭嗣同法场受刑。他穿着白色囚衣,跪在地上,相好的姑娘往他嘴里塞了一颗糖葫芦,大刀王五手起刀落。
脑袋咕噜噜落地之前,谭嗣同说了一句:“好甜。”
年仅六岁的我对这一幕印象极为深刻,幼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
看完电影,我爹瞅瞅我的头发,觉得长了,于是牵着我往外走。他也不告诉我去哪儿,只是走到院门口的小摊上为我买了一串糖葫芦。现在想想,我爹应该有一种难以理解的电影蒙太奇现实主义反映综合症,就是把电影情节下意识映射到现实生活中来。我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跟着他走,直到被长相和屠夫类似的剃头师傅抱到椅子上,他抖着白色的大褂,对我说:“别动!”
现在有一个词儿叫吓尿了,那时候我真尿了,椅子都被尿湿了。
鼻涕眼泪刷就奔涌而出,我哭着对我爹说:“爸,别砍我的头。”
我撒丫子就跑,鬼哭狼嚎丧心病狂,手里还拿着冰糖葫芦。
我爹拔腿就追,兔起鹘落三两步手到擒来。
我被扔回椅子,套上了白大褂。但壮士面对强权怎肯引颈待戮?我自然是使出看家本事拼命挣扎,剃头师傅手里的电推子空转了半天,也没剪下我一根儿毛,倒是我嚎得更带劲了。
全场剪头发的人都瞅着这里,我的泪一直下,气氛不算融洽。
我爹是暴脾气,他解下裤腰带,从我脖子处着手,一直捆到胳膊肘,我顿时动弹不得。他又拿大手按着我,厉声喝道:“剪!”
剃头师傅与我心领神会,他下手,我低头。
落发飘落,脖上血印顿现。
小小年纪的我领悟到一个道理:没被电推子刺儿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
头发留的最长的时候,是在高中。
杀马特,特立独行,我是一朵绽放于尘世之间久患中二病的黑暗之花。
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批评多次,我依然屡教不改,头发快遮住鼻子,依然假装酷炫。直到晚自习因为默默照镜子整理发型,被巡查的年级组长发现,带出门外罚站。
我妈接到了班主任打的电话,了解了情况,承诺会在二十四小时内解决问题。
“为什么不剪头发?”我妈心平气和地问我。
“剪头发的人水平太次,每次剪得都不适合我”我回答道,“头太大,剪短发显得脑袋太方。留刘海吧,我额头又太窄,一遮住就显得脸短。”
我娘不说话,而是笑眯眯开电脑,她就是这么一个人,永远用行动打败语言。
她找出一张贝克汉姆的照片问我,他这圆寸好看吗?
我说好看。
她又分别找出古天乐和吴彦祖的图片,问我,有刘海好看吗?
我说好看。
她点点头,教育我,什么问题都要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真的是因为发型不适合你吗?
我说不是。
那是因为啥?
丑。
嗯,对了。她斩钉截铁地肯定道。
第二天我剪了小平头,班主任差点儿没认出我来。
那时候我又悟出一个真理:黑你黑得最得心应手的人,永远是你妈。
我知道自己剪头发难看,纯粹是因为我长得不行,不剪也难看。尽管我面对现实了,可我还是不喜欢剪头。
我不喜欢去理发店,去一次肝儿颤一次。
不知道为什么,北京市理发店里的美发人员时尚潮流总能保持一致。我记得几年前,理发店里剪头发的全穿polo衫,大领子,而且要立起来。说话的时候,也闹不清楚到底是在和我说,还是大领子里藏了个对讲机。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甭管你高矮胖瘦,全都是尖领衬衣,小马甲小西装,八九分的西裤,带气孔的巴洛克风皮鞋,腰间扎一个带大扣的皮带,走路带着香风。
北京大大小小理发店,我也去了不少,人员的服饰配备基本一致,只有丁点儿细节可能不同,比如衬衣的花色。铁的组织,钢的纪律,服务业里也就美发人员首屈一指了。
常去的理发店是增光路的“审美”,虽说次数不少,可每一次还是瘆得慌。
“有熟悉的老师吗?”小哥一边帮我洗头,一边问道。
他们的老师很多,而且全是华裔外国人,托尼、杰瑞、麦克这都是平常名字了,现在流行的是拉美混血类型。
费尔南多梅内加佐。
乌瑟玛瑞·塞特潘利·拉美斯·米亚蒙。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
“有,我找三十八号!”
还好这个相熟的老师名字简单,乔治·张,一瞧就是祖上三代就遗民到大美利坚的优秀龙种,名字都透着股newyork近郊的优越感。这是个小胖哥,二十九岁,尽管体形臃肿,依然坚强把衬衣扎进了裤腰带里,有一种长者把腰带提到胸口的风范,不过他一开口说话,就击碎了我对美帝的憧憬。
“哎呀妈,大兄弟,这边儿坐。”
你都是拿绿卡的人了,咋还乡音未改呢?要多少是多,还想要自行车?
我大学这么几年的头发基本都报销在他手里了。因为来往熟悉了,他经常向我推销美发用品,从去屑止痒到腿部脱毛。他说他的,我听我的,眼观鼻鼻观心,我俩相忘于江湖,两不打扰。只不过每次剪头发这么絮絮叨叨,时间长了也受不了,后来我看网上有剪发闭嘴教程,就照搬过来了。
“乔治,我不烫发不染发不美发,不去屑不止痒不买定型不用发蜡,你老老实实剪你的头发,我老老实实被你剪,咱俩从现在开始数一、二、三,谁再多说一句话,谁是王八犊子好么?”
我俩沉默了十分钟,只剩下电推子咔咔地响。
“小老弟,哥哥我就算当王八犊子,今天也想掏心窝子跟你唠唠!”乔治一脸痛心疾首的表情,对我说道。
“可能你也从我口音里听出来了,我家是东北的,吉林通化柳河县。”
“你看我比你大几岁哈,但是我跟你不能比啊,我出来得早,十几岁就出来学发型了,跟着师傅剪头,没日没夜地学啊!我心里就一个想法,一定要学出成绩来!”
“你问我为啥?我家庭条件不好,爸妈都生病,底下还有个弟弟,刚读高中,每个月就靠我这点儿工资。”
“原来我在东北的时候,一个月才挣两千多,可那对我爸妈来说都是一大笔钱啊!”
“后来我到了北京,工资高了,可物价也高!没办法,我咬咬牙,每天就吃饼子,喝点儿热开水,我想多挣点给家里,这样才好……”
剪完头发出门,我手里多了一瓶洗发水,多了一盒发蜡,多了一份脱毛蜜蜡。虽然我一再强调最后一样我用不着,但是乔治哥闪烁着泪光的眼神让我不忍拒绝。我现在还没有女朋友,万一以后有了,就留给她用吧。
虽说乔治说话啰嗦是啰嗦了点儿,但确实是个重情重义为家庭着想的好汉子,我能帮就帮点儿吧,想到这里,我觉得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
“老妹儿,我跟你说,你买点儿这洗发水试试。”
“哎呀,我跟你说实话吧,我呀,也有一个跟你一样大的妹妹,卧病在床!她呀,多想用用这洗发水呀!”
这口音听起来有点儿像美国柳河县腔,我强忍住双目的泪水,没敢回头。
我爹对于我进出现代美发场所的行为颇为不屑,他给出的理由是:
那里面剪头发的都娘娘们们儿,老待在里面容易荷尔蒙失调。
他爱找老街胡同里的老店,按照他的话说,这剪头发和看病是一个道理,年纪越大的,越有能耐。开着车,一路走一路瞧,这么兜兜转转许多时日,我爹竟然也品评出几家不错的店来。他自己剪了不算,还要拉着我一起去鉴赏一番。
我说我不去,那地方都脏啦吧唧的,看着都腻歪。
我爸说,放屁,没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跟老子走,让你长长见识。
胳膊拧不过大腿,儿子拗不过老爹,没辙,走吧!这车是越走越拐,路是越走越窄,到最后连我都闹不清东南西北,终于停了下来。
推开车门,顶上一条锈迹斑驳的铜字招牌:传统理发。
漫步而入,脑子里头一个印象就是干净。白瓷砖,白墙漆,三个黑色座椅,三面大镜子,另一侧摆着洗头的躺椅,角落里是孤零零的烫头器。一个穿着白大褂的老头儿,头发梳得纹丝不乱,拿油膏一一捋顺了。从大褂里能看出来是穿的西装,人字纹,领带马甲样样不缺,脚下蹬着皮鞋。面上带着小小的圆眼镜,皱纹纵横,却当得起有范儿的评价。
“来啦?”他笑着跟我爹打招呼。
“这回带我儿子来剪头发。”我爸回答道。
“嗯,小伙子毛儿是长了点儿,要好好修剪修剪。”老头儿背着手说。
“这儿!”老头微微颔首说道。
嘿,这老头儿,有点儿意思,跟武林大师似的,还拿腔拿调。我爹见我安分守己坐下,便说他先出门办事儿,等我剪完了再回来。说罢,拍拍我肩膀,好好享受吧,小子!
先是躺在洗头椅上,把脑袋冲了。老爷子水温掌握得挺好,反复问我水温如何,等我确定说好了,他才开始正式冲洗,而且能够明显感觉到手指按摩头部的动作,虽柔但又有力,让人不自觉松了身子。
擦好头发,老头儿安排我在镜子前坐下。
“剪个什么样的?”他问。
“您老看着办。”
“好嘞!”
快!
真快!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呢,老爷子剪刀就下去了,眼瞅着镜子里头发唰唰地往下掉,等我仔细瞧才发现老爷子左右开弓,两手都拿着剪子呢!
一大一小,大主剪,小主修。
“老爷子,您这技术可以啊!”
老头儿嘿嘿一笑,说,这算什么呐,六十五以前,我能拿四剪,什么花活都玩儿的出来。现在老了,拿两个就成。
我问道:“您这怎么练出来的?”
“还不是为了求快,求好,我给部队剪过,给工厂剪过,给铁路的剪过,那人多少,乌泱乌泱的,等你一个剪子慢慢悠悠?哪儿来得及啊,所以只有越快越好,而且还得准!要不然人家也不依你啊!”
“给部队和工厂剪,就讲究个方正,头发有棱有角。你别觉得咱们现在说得简单,其实这种头发搭配普通衣服不好看,但是一旦穿了制服,精气神儿就不一样了!再说你们这年轻人吧,都讲究层次感,所以碎发最好,厚发打薄,削出分明来,自然就漂亮了。”
“嘿,您还懂这个啊!不瞒您说,之前我一直以为会被我爸坑了,又剪一回小平头。”
老爷子乐了,停手指着旁边椅子上的杂志对我说,瞅瞅。
我一瞧,全是当红时尚杂志,男女发型,男装女装搭配,应有尽有。
“我爱研究这个,现在什么时兴的发型我不会?不是我吹牛皮,瞅一眼,我就知道纹理怎么打出来了。”
“唯一难点的就是烫头,为这,我还专门买了个机器,不过现在也摸索出来了。”
我对老爷子伸大拇指,这才叫与时俱进。
“咱们讲点儿教育意义的话啊,甭说什么老人儿瞧不上新技术,年轻人不学老方法,只要有用,只要能剃好头,怎么好使怎么用,哪怕是外国的,咱也学,反正是给中国人剃头啊!师夷长技以自强!”
这话给我逗得,老爷子还是个思想家。
先是剪子理出了层次,老头儿又用电推子把我脖后的长汗毛全推了。其实检验一个理发师傅技术怎么样,从这一手就能看出来,不贴着皮肤,全靠手劲儿,不粘不黏不伤不蹭,十来秒钟全部齐活。
等再次洗完头,吹好头发,我准备掏兜给老头儿钱。他却摆手说先别慌,还有程序没完成呐!
我有点儿纳闷儿,不都剪完了么。
他说,这些活儿,北京现在的店已经没了,小伙子你今儿被你爸带来,我得施展一下,好歹拉一回头客啊!
我听他说的在理,心里想索性试试,于是按照他说的,又坐回椅子上。老爷子踩着椅子的转轮,慢慢把椅背放平,让我躺好。然后开始从我双肩按摩,他的手法挺独特,并起食指中指,微微屈起,点压骨头与肌肉,一股酥麻劲儿立刻传到身子里,让人禁不住打一个哆嗦。
这是跟一个河南老头儿学的,老爷子解释道,当年一起剪头发,他会这手,比我厉害多了,还能治跌打损伤呢!不过我就学过着按摩的手法,能解乏。
大约按了十分钟,他停下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长筒来。
老爷子扶我起身,指着长筒里的东西问我,知道是什么吗?
“鹅毛!”
“全是我从涿州乡下收来的!分长管羽大与小管羽柔两种。”
“知道干吗使的么?”
我摇头表述不知。
他笑着指指耳朵说,掏耵聍。
这词儿用的文雅,其实就是用鹅毛管去耳朵的秽物。
“也是偷师,从一个四川朋友那里学来的。少不入川,用这玩意儿,舒坦呐!”他笑着走到桌边倒了一杯花茶,让我喝,然后又拧开收音机,里面开始慢慢悠悠地响着音乐。
“咱们剪头发啊,就得想着技术怎么提升,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什么好学什么,都是中国人的头,得让老少爷们儿剪舒坦了,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老头儿悠然说道。
没来由的,我突然想起《一代宗师》里的台词,拳有南北,国有南北吗?这老爷子,是个高人呐!
大了大了,这道理太大了,索性不去想它!
重新躺好,闭上眼睛,嘴里仍是花茶香气,悠悠京韵入耳,老爷子的羽毛也绕着耳廓,那是用水沾湿了的,带着暖暖的润意,一点点浸在心里。大管扫了外部,紧接着是小管,细细柔柔,像是春天里微微吹风,让人不自觉地就困了。
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等再睁眼,老爷子抽着烟,正坐我身边和我爸聊天。
“醒啦?”他轻声问道。
“看好了啊!”他把两根鹅毛管摆在我眼前,然后用手指拗断。
“一根只用一次,咱们也是为了卫生,剪头发本来就是体面干净的事儿,不能因为贪图便宜因小失大,你们年轻人不常说么,老北京精神,局气厚道牛逼有面儿。”
“咱们方方正正做人,讲卫生,不坏规矩,这就是局气。”
“你爸经常来,这次收你十五,不大不小算是厚道。”
“这牛不牛逼,我就不知道了,该你评价。”
“如果你下次还来,这算是我有面儿!”
老头儿送我和我爸出了门,挥挥手又转身走进了屋。
后来我也常去他店里,剪剪头发,随便聊聊。老头儿剪了一辈子头发,原本都退休了,但还是闲不下来,找儿子拿钱租了个门面,单纯就是享受理发的感觉。他说自己儿孙都没学这个,剪头发太累,对于现在的很多人来说,也不是体面的工作。
这样也好,自己一人儿干着,什么时候撒手,什么时候算。
今年四月,街上柳枝垂,能够拧成柳哨吹的时候,我爸又去了老爷子的店。
店门和招牌要拆了,老爷子的儿子招呼着人把东西都搬走。
“老头儿到天上啦!”老爷子的儿子说道。
“干一辈子剃头,像是这能感应什么似的,前三天都躺医院里起不来,结果猛地精神了,说要出门剪头发去。给他找了相熟的店,洗头洗脸,头发修修。”
“三天以后,他说,剃头丑三天,嘿,这下不丑了,咽气。”
我爹回家以后把这事儿告诉了我,我们爷俩都说,这事儿神了!
上周末,我去剪了头发,坐在理发店的椅子上,突然想起来原来和老爷子聊天时候他说的话。
“这剪头啊,对有些人来说是技术,对我来说……这是手艺!”
两字差别,可是仔细品品,琢磨一下。
妙不可言。
酒话
(一)医生
“从串儿店出来,宿舍的几个哥们儿勾肩搭背走在前面,陈亮摇摇晃晃,走在最后。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五十多了,等进了校园,里面黑漆漆的,门卫大爷有气无力低着头坐在传达室的椅子上,手里收音机嗡嗡的发着噪音。”
“前面的人越走越快,陈亮想喊他们慢点儿,一阵干呕,又止住了。再抬眼去瞧,那几个孙子早没影了。”
“陈亮这个时候觉得尿急,离宿舍还有段距离,憋是憋不住了,干脆就痛痛快快就地解决吧。”
“他踉踉跄跄,走到学校的西墙前面,低头解皮带……”
“宿舍里几个人正在聊天闲扯,说陈亮走得也太慢了。正说着,宿舍的门被一把推开,陈亮突然冲了进来,腿上湿淋淋的一股尿骚味,脸色煞白。”
“卧槽,你丫尿裤子?”一个同学笑着说。
陈亮没有说话,脸色更白。
“怎么了这是?”另一个人问。
陈亮声音颤抖着,带着惊恐,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刚刚准备挨着墙根儿……尿尿,正低头拽拉链,然后觉得一阵阴风顺着我脖领儿就灌进去了。我下意识抬头一看,本来白色的墙上,突然多了一摊红色的,像血一样的液体。”
“我想跑,但是腿根本动不了,我看着它们慢慢地流动,最后变成一个繁体字。”
“寿”。
大鲸拿筷子敲我,没好气地说,酒都洒出来了。
我拿着酒瓶,盯着他问,大哥,这故事真的假的?
大鲸说,反正传的人不少,那西墙后来被学校给拆了。不过你也不至于怕成这样吧?
我问他,您老人家就一点儿不心虚?
大鲸微微一笑,顿时让我心里有一种不装我们还可以做朋友的错觉。他说做医生,生生死死见得多了,这算什么?要是不敢见血,听个鬼故事,腿抖得跟筛糠似的,还怎么给病人看病,怎么做手术啊?
他从我手里把百年牛二的瓶子接过去,重新给我们两个人的杯子满上。今儿是他在医院实习的空当,好不容易出来放风,我本来准备好了酒席招待,却没想到被他一个故事给镇住了。
实习怎么样?我问大鲸。
他说转科呗,其实就是熟悉各种流程,跟着科室里的师父学习。不过这么几个月下来,也确实有不少事儿发生。
去了没几天,楼下科室的医生就叫病人给打了。那人大晚上喝酒喝多了,送医院输液,结果发酒疯,疯狂地捶科室的门,拳打脚踢还不过瘾,最后直接用椅子砸,把门板都卸下来了。进了科室里,男医生挡着护士,在最前面顶着,结果被一椅子腿打在头上,当时血就流下来了。
可那医生还是抱着那喝醉酒的病人不撒手,怕他再拿东西伤着别人。
我问大鲸,保安呢?
大鲸冷笑着说,早不见了,没事儿的时候他们满楼遛狗似的,一出事儿全不见了。再说了,也不敢动手揍病人啊,这要是被渲染一下,医生被打就变成医院施暴了。
到最后,医生自己找同事包扎伤口,接着给那喝醉酒的打针输液。第二天喝醉的酒醒了,交了药钱就溜,连句道歉话都没留,你说操蛋么?
你说现在老是把矛头指向医生,除了庸医,治病的医生只有真的疯了才会没事儿找事儿让病人出问题。一旦病人出问题,扣工资扣奖金自己声誉下降,病人家属找事儿医院批评没完没了,你说医生脑子有水还是怎么的?非要给自己找不痛快?
所以啊,无胆别行医。
原来学医是别怕见着别人的血,现在是见了自己的血别怕。
这是第一杯酒下肚后,大鲸说的话。
我为他再斟满一杯,督促他多吃些菜。
酝酿了一会儿,我始终按捺不住心里的疑问,低声问他,到底医院里有黑幕吗?我的意思是,就是那些药品之类的,真有社会上说的那么玄乎?
大鲸停下筷子,皱着眉头问我,你丫不是让我多吃菜么,这才几口,又问上了?
我举杯致歉,他低头喝酒。
看怎么说,毕竟待的时间还短,很多事儿都是自己琢磨的,我这么一说,你也就这么一听。大鲸很正式地强调着。
基本药价都是国家规定的,所以根本不可能任意调高药价,关键在于药品的选择上。比如一盒十五块钱能治好病的药不用,非要购买八十块钱一盒的,这就算是问题表现的一个方面。自己待的医院就有这种情况,行政口负责购买的人员把低价药去了,购置一批中高价的药。其实治病只分药品有用没用,有时候便宜药能起大作用。
我问大鲸,这算个例还是整体?
他摊手说,没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不知道。但是个别医院的确有非常极端的情况,药品的供货方面为了和医院搭上关系,男的送钱,女的献身,都是真事儿。
这破烂勾当,反正老老实实治病的医生管不了。
前几年不是有一特火的事儿么,说是管药品入院的和那药品供销商正在办公室里亲热,结果原配闯进来了,看着衣衫不整的俩人,二话没说,双手一抱身子一冲,仨人顺着窗户就撞出去了。那是三楼,漫天的玻璃碴透着阳光,三个人像天使一样呼啸坠地。
结果呢?我问。
一死一伤一疯,均匀搭配。大鲸说。
这是三杯五杯下了肚以后,大鲸说的话。
赵丽蓉的小品台词是:三杯五杯下了肚,保证你的小脸儿呀粉嘟嘟的透着那个美。
但是大鲸的脸上却越来越白。
饮酒身暖,这酒却越饮越寒。
换下一话题。
我紧紧身上大衣,酒行过半,五两入肚,是该说点儿少儿不宜的东西了。
干你们这行,好找姑娘么?我问。
看时候,反正在学校里有护理班,一个班三四十人全是妹子。原来没见过这种场景,后来突然碰到了,一下课几十个穿着护士装的妹子叽叽喳喳面向着你跑来。
接触面广是一方面,另外学医的很多知识能派上用场。
比如姑娘痛经的时候,你送上一份当归生姜羊肉汤,那绝对是吃货的致命要害,击必中,中必死,分分钟就能拿下。再也不用说什么多喝热水的废话了。
可惜当年没把握机会。
大鲸很是怀念地感叹道。
在医院实习,其实姑娘也很多,就是太忙了,根本没时间说话。自己实习的那个科室的主任,简直就是医院里的情圣。他一共娶过四次老婆,都是医院里的护士长,而他的四任老婆私交都很好,平时周末没事儿就出去逛个街买个菜,等下了班到他家里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那都是他年轻时候在护士队伍里留下的革命友谊。
我们科室其实条件也创造得挺好,晚上值夜班,就我和一个年轻护士一起,她主要负责转病房,我早上五六点要看她从病房里拿的资料表,把信息誊录一遍。所以晚上回不了宿舍,就住在办公室里,有床,上下铺,她在上铺,我在下铺。
睡得着么?我问。
大鲸说,办公室里很安静,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和她均匀的呼吸,闻到淡淡的药水味和莫名的香气。上铺天蓝色的床板给了我无尽的遐想……背了四十八条《伤寒论》的药方以后,我终于睡着了。
不过刚睡着五分钟,就被敲门声惊醒了。
值夜班最怕遇到小急诊,哪怕天寒地冻累得要死也得爬起来看病。
那时候已经是夜里三点多钟了,等我从床上坐起来,护士也惊醒了,赶紧下床。
结果一开门,差点儿吓尿了。
只看见个身子堵在门口,半张嘴露在门框里。
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医生,我儿子肚子疼。
一侧身,后面还有一个人,只见身子不见头。
这是两米的爹带着两米二的儿子来看病。
后来和那护士有发展么?我问。
没,后来我就转去ICU(重病监护)了,大鲸说。
那地方怎么说呢,容易让人有出家的觉悟。大鲸一边说,一边把最后酒的残根儿倒在我俩的杯子里。
去的第一天,来了一个老头儿,八十多岁了,坐轮椅进来的,上床都要人扶着,浑身没有力气。我照惯例要去问问病人情况,老头儿说话还挺清楚,刚开始说说还好,结果到后来越说越离谱,说自己是外星来的战士,要到地球斩妖除魔。
得,看来是魔怔了。
交班的时候正和同事聊着,说老头儿得看仔细点,精神不正常,结果老头儿突然发起疯来,要拔了身上的管子。那玩意儿可拔不得,正给他进行治疗呢,拔了他这人就完了!
我们赶紧过去。
人疯了,简直是有一股子邪劲儿,我们四个男的,都按不住他。你想想,他都八十了,还是坐着轮椅过来的!拿拳头一下就把一个医生的鼻子打出血了,来不及止血,还是得死命按着,真让他拔了管子,那就出大事儿了。
后来千方百计让他躺好了,医生把绳子拿来,说必须给捆上,要不然乱动会害了他自己的命。
到最后五花大绑,当然医生都是有分寸的,但是怎么瞧着都和捆犯人一样。
大鲸眨眨眼说,无论如何都别得病,等到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就会失去尊严。
ICU里经常能见到年纪大的病人,有的是全靠插管活着,无知无觉。
但是家人不让死,因为老头子在,这家里的待遇就在。
有的是明明还能抢救一下,家人放弃了。经常见着家里人分两派,一边死,一边活。有一个病人,医院治疗期间,还保有意识,虽然说不成话但是明显能用手势和表情表达,家里人要求把管拔了,没过一个小时,人就没了。
还有一个老头儿,医院治疗得差不多了,第二天回到家就死了,自杀。
据说是家里嫌他花了太多钱治病。
这都没法儿说。
大鲸和我举杯,仰脖喝干杯中酒。
临行前,他又给我讲了个医院里的故事,说就是上周实习的时候发生的。
一个护士单独在值班,正在走廊里走路,突然被一个老爷子叫住了,两个人聊了很久,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大概过了十来分钟,老爷子摆摆手说姑娘多谢你照顾我了,你笑的时候真像我孙女。
等第二天她和同事说起来这事儿,才猛然想起来这人是上周自己照顾的一个病人,已经去世了。但是很奇怪,就算事后想起来也并不害怕,相反还有些淡淡的温暖。
大鲸讲的故事,多多少少还是有杜撰的成分。
我瞅着他喝醉了酒,有点儿摇晃地往地铁站走。
他最新一条微博是:六号床的老太太走了,没受什么折磨,真好。
我觉得一个陌生人能够为另一个陌生人的安详离去而祝福,很难得。我认识大鲸有十几年了,然而我在今天又重新认识了他。
我想,他会成为一个好医生的。
(二)检察官
酒局本应在晚上六点半开始。
因为C君工作上的原因,推迟到了七点半。
他是我的老同学,一个身材高大却异常消瘦、不善交际的人。
接近八点,他才一脸歉意地出现在我面前,连说对不起。他解释说坐地铁的时候睡着了,连手机响都没听见。如果不是周围的乘客下车碰了他一下,估计能一直睡到地铁停运。
自己已经接近四十八个小时没合眼了。
他说。
C君坐下来以后,背靠着椅子,一脸倦容,即使在酒馆黯淡的灯光下,我也可以轻易观察到他明显的黑眼圈。他的眼角不停地下坠,但是迅速提起,像是被绳子拽着一般。
年前,逮着大鱼了。
C君看了我一眼,用很平淡的语气说着。
所以,要加班加点审问?
我一边说着,一边把装满白酒的杯子递给他。
他摆摆手说,来点啤酒吧,今晚吃完饭,我只有六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如果喝多了,明天记录审讯会出问题,这两天都是靠意志力撑过来的,估计今天一泄劲儿就不行了。
什么案子,这么磨人?
我问。
贪。
C君的回答很简短,他举起杯子把啤酒大口吞进喉咙里,我看着他的喉结不停抖动,此时此刻,C君就连说话都带着些冷冰冰的气息。
连续审问,疲劳作战都试过了,对犯罪嫌疑人没有用。以前看电视剧,觉得里面的警察真是没用,连个口供都问不出来。没想到真的自己参加了工作,面对这样的场景,也束手无策。
口供哪儿是那么好招的,说出来了,就有可能掉脑袋,不到心里确定的那一刻,他是不会说话的。
他缓慢地夹着菜,一块牛肉却怎么也不听从他的召唤,C君用筷子慢慢把它扎透,像是用剑把一个人刺穿。
最麻烦的是他的姐姐。
C君突然开口说道。
谁?
我皱着眉头问。
C君低着头说,那个犯罪嫌疑人的姐姐,她本职是大学老师,教授经济学,高级职称并且有出国留学经历,也涉及在这个案子里。我们按照规定让她来接受讯问。第一次她直接冲进了我们的办公室,大吵大闹。
当时办公室里有四个人,一个负责案子的老检察官,还有我们这三个新手。这个女人态度十分嚣张,说自己根本没罪,而且指着我说:“你们看,这是个小青年,他肯定才参加工作不久,所以他不会涉及职务犯罪,因为他没有这个机会,我是个大学老师,我每天就在学校教书,我也不可能碰钱,因为我没有机会!”
说完这些话,这个女的还气呼呼地摔书踹凳子。好不容易让她坐安稳了,要和她谈话,她倒是戴着耳机听起歌来了。如此,连续三天。
到了第三天,老检察官突然发话了。
从来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嫌疑人,明知道自己在接受检察还这么气势汹汹,不是背后有人,就是另有目的。而且从来没见过接受检察官问话,还要专门带着耳机的。C君,去查查,看她耳机有没有什么猫腻?
我问,发现什么了吗?
C君抬起头说,她根本没有听歌,那个耳机连着的是微型录音器。
这个人是想故意挑衅我们,一旦我们有什么过激的言语,到时候她在法庭上一拿出来,我们就麻烦了。
我有些惊诧地说,厉害啊!
C君摇摇头说,这还没完。检察问询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自从那次发现她带着录音器之后,我们就加倍小心。她知道我们开始注意她,自己也稍微收敛了,一段时间里,我们以为她已经学乖了。
那时候天气已经很冷了,大家穿的都是大衣,但是进了屋里,因为有暖气的缘故,所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脱掉外套。但这个女的很奇怪,她穿的是排扣大衣,进了屋子从来不脱外套,而且就算解扣子,也只是把最上面的两颗解开,底下的一颗不动。搜查的时候我长了个心眼,让她把外套脱了。
她非常不情愿。
但是她越如此表现,越显得有问题。
拿着她的衣服仔细看了一下,终于发现了秘密。
大衣的排扣都是很大的,在第三排的排扣后面,镶着袖珍摄像头,只要把扣子翻转过来,就可以把摄像头露出来。
后来老检察官琢磨出点儿意思,她这是要把检察问询的过程都录下来,回去以后反复研究。
C君不动声色地喝完了杯中的啤酒,我为他又续了一杯。
他半眯着眼睛说,老检察官说这个女的不对劲,她太了解我们这一套检察体系了。他专门把当时检察院搜查她家中的物品清单拿来,仔细对照,后来在里面找到了一本公检法的内部教材——反贪污侦查。
老检察官说,这个人背后有高人指点。
我们走的每一步,她都知道,一些重要的证据在搜查之前就已经灭失了,这肯定不是偶然,是人为的。她背后的高人,不是律师,不是当官的,是检察官!
那怎么办?这个女的能定罪吗?我追问道。
C君摇头,说太难,她的准备工作做得太好,我们根本抓不住她的破绽。
我说,你们的生活够刺激的啊!
C君挤出一个笑容,然后说,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上一次坐出租出去,因为走得急,穿的还是制服,胸口别着徽,结果司机搭话说,呦兄弟,哪个中介的,是链家的吗?嘿,这衣服和原来一样,我也在咱们公司干过,没想到这么多年衣服还没变啊!
他缓缓放下筷子,又说,虽然要办案子,但是还要处理好同事关系,打好上级的门路,这都是麻烦事儿。就举一个例子吧,同一批进院里的,一个漂亮姑娘,第二个月就搬到大领导对面办公室了,后来连传达消息都是她给老同志开会,你瞧,人家就是会做人。我呀,我不行!
就会办个案子,背背法条。
我说,你也送送礼,不是有那个诀窍么,同事送小礼,中级领导送轻礼,部门领导送大礼,顶级上司送好礼,你看这意思是……C君听我说的,连忙摆手,说确实不会钻营,这些知识就不用灌输了。他有些深沉地说,其实像检察官、医生、律师这类职业的人,接触到的都是人最阴暗的那一面,心理状态如果不调整确实容易出问题。今年有个事儿,就弄得自己心里特别不痛快,借着今天这个机会也和你说说。
上半年的一个案子,犯罪嫌疑人刚关进去,他老婆就要和他离婚,因为前脚人被抓,后脚要债的讨钱的全都跟来了。这人才三十多,办案子的人眼睁睁看着他头发由黑全变白了,后来关了几天,他自己把牙刷把磨尖了要自杀,看守人员发现得早,给救下来了。
一旦进去了,往日里称兄道弟的,远亲近邻,友人挚爱,没有一个人会留在身边。不是案子把他压垮了,是周围的人把他精神击垮了。
其实你能感觉到那种绝望,从心里迸发出来的,压倒一切的黑,没人受得了。
你看,这不今天又有一个案子,我打电话过去,说您好,我们是XXXX院的,有人反映你……我这儿话还没说完呢,那边电话里就哭起来了,泣不成声。心虚得太厉害!
我问C君,这人真有问题吗?
他摇摇头说,这还在办理中呢,不能向外透露。
我笑着说,那行,你别说,要真有问题,你在我手掌上打个钩,没问题就画个叉,咱俩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他伸出手指……C君说,做自己这一行,没有什么好威风的,每天都能见到申冤的人哭着来又哭着走,每天都能见到拉横幅告状的,但是自己能力很小,他根本帮不到这些人。
这种感觉让他痛苦,他只能努力把自己手头的那些事情做好,做到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他问我,这么说,是不是有点儿可笑?
我没说话。
我还想再给C君倒酒,但是他摇头制止了我,说该走了。
外面夜色笼罩,恍恍惚惚犹如鬼魅。
我和他握了握手,表示分别,他的手冰凉却很有力。
C君把大衣领子竖起来,大步向前走去,很快消失在人群里。
(三)潇洒哥
当夜幕降临在这座城市,另一种生活也就此开始。
灯火辉煌霓虹闪烁。
不管寒风如何凛冽也有无数漂亮大妞踩着高跟儿露着大腿身上飘着香味儿,不管多晚桑拿洗浴酒吧会所都会营业。无牌儿白牌儿套牌儿假牌儿的车辆成群结队,脑仁儿里转着音乐,嘴里灌着假的洋酒,小明星俏模特陪着老头儿坐在雅座儿。
铁岭的黑社会,东北的皮条客,驻唱的女大学生很多,可是学生证不能打折,后面连火车磁条都没有,你他妈是在逗我呢?
喝多的喝吐了喝迷瞪喝断片儿的,抽烟打架泡妞瞎闹腾的。
潇洒哥就在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里,给我讲起了他如同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那一天他出差去重庆,晚上大家吃完饭,就说去进行一下有意义的“保健”活动。由当地的朋友带队,四五个人开着车浩浩荡荡出发。重庆多山,几辆车沿着盘山道缓缓而行,先是翻过一个山头,接着又到自下而上开往第二座山。
在第二座山的山腰上,当地的朋友示意停下。下车之后,车灯照耀之处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只有两个紧闭着的车库。重庆的朋友敲了敲门,第一个车库的卷帘门应声而开,里面灯火通明,正中一长排沙发,能坐下十几个人的那种。朋友招呼大家进来坐下,有人送上茶水。
又等了三四分钟,另一个车库的卷帘门拉开,从中走出了三十个妹子,每个人配发一个,手拉着手,上了车。
接下来又要去第三座山,在山顶上,把车停下来。
潇洒哥说,那时候正是夏天,不找如家,不找七天,就在此处幕天席地。
蝉鸣微风,树叶轻晃,抬头看去,满眼星光。
操他大爷,那天喝多了,连姑娘手都没摸着,就抱着树嗷嗷吐了,后来他们在外面花好月圆,我一人儿在车里半死不活吹空调。
潇洒哥遗憾地对我说。
我握着他的手,表示同情,后边就别讲了,电视台不让播。
潇洒哥还要喝,我拿着酒瓶不让他倒酒。
确实已经差不多了,眼珠子通红,再喝估计人就得躺这儿了。
他抬着胳膊,手指头点着周围,嘴里说,喝……喝酒别来这种地方,太乱!就说……就说上周,我们公司领导喊我到酒吧里,作陪。
陪的是一个外国人,美国佬,老板的大学同学。这个老美长得很高大,面容坚毅,头发纹丝不乱,穿着西装,说话彬彬有礼。他中文很好,能够讲一口带着儿化音的普通话。老板专门安排我坐他旁边,说实话,心里确实忐忑,之前根本没有接待外宾的经验,陪过的最远的客户来自河北邯郸。
上酒,全是高级洋酒,不掺水的那种。
酒吧里要的调酒,全是拿三块钱一瓶的冰红茶兑的,喝起来和饮料一样,原来老板招待客人都是用那种,但是这一次看来是下了大本钱了。推杯换盏一杯接一杯,大家其乐融融,欢声笑语。
老美的酒量应该只是一般,过了一会儿脸就红了,他搂着我肩膀,突然侧过头,亲了我一口。当时心里一激灵,说这老外的礼节就是挺不适应的,俩大老爷们儿亲一口,确实有点儿膈应。紧接着这老美把手放我大腿上了,不停摸。
我挪了挪位置,赶紧离他远一点儿,结果他还不开心,非要我坐近一点儿。而且还变本加厉,手越来越向上,差点儿就猴子偷桃了。我赶紧一记重手,把他胳膊打开,然后拽着我们头儿到一边。
我问领导,这几个意思?那老美喝多了吧,把我当女的了,到处乱摸,您要不给他找一小姐得了。
领导笑呵呵地说,没事儿,他是真把你当男的。忍忍得了,忍忍。
要糟!听了这话,我就知道要糟!
再次回到座位上,老美已经把杯子里倒满了酒。一边把杯子递过来,一边问,是才参加工作不久吧。他说就喜欢年轻的小伙子,有活力,有精力,身体棒,身材好。老美从兜里掏出手机,拿到面前翻照片,呐,这个是北大毕业的,这个是清华毕业的,这个是北航毕业的……他说自己已经和二十多个中国年轻人好过了。看着那些龙精虎猛的少年,自己就这么可耻地脸红了。
包厢里有KTV,为了转移注意力,也为了避免老美的纠缠,就去点了几首歌唱。唱完回来,老美直朝我竖大拇指,说唱得真好,还说如果有意愿他可以给好声音节目组的人打电话,他认识里面负责的人,那谁谁和谁谁谁不就是他推荐的吗?
带着毛的手又顺着腿往上走,我腾地一下站起来。
老美笑着又把我按下来,对我说了一句话。
潇洒哥说到这里打住了,脑袋昏昏沉沉地往桌子上栽。
我赶紧问,什么话?
潇洒哥把头凑我旁边,小声地说了一句。
“想要这单生意就和我好!”
我记得你以前不是在一个国企做法务吗?怎么又转到私企拉单子了?还得陪这种烂客户?
我问潇洒哥。
潇洒哥撇嘴说,这都没法儿说,傻呗。那时候接到一个案子,代表企业去做医疗赔偿金的赔付。我们那企业在海外也有项目,其中一批员工是在非洲。那地方太乱了,而且治安不好,结果有个员工在当地不幸去世了,一枪打中脑袋,救都救不回来。作为法务要去协调赔偿金额的事情啊,就这么出发了。那个员工是山东人,到了他家里一看,农村的,老爹老娘年纪都大了,还剩下老婆和小孩儿。
说好的赔偿最高金额是给五十万。
但是你不能真给五十万啊,要不然要你这个法务干吗使唤?同去的同事报价是四十万,按理来说,这个价格适中,不算高也不算低。
但是我自己心里不落忍,又给金额偷偷添了三万块钱。
到最后给了四十三万。
回了公司,这事儿被捅出来了,你想想,不想着替公司省钱,还往外掏钱,这种员工你要吗?我这人啊,就是心太软,不适合干这种事儿,看着对面哭,我心里也难受。
不后悔吗?我问潇洒哥。
潇洒哥笑了笑,很潇洒地说,要重来一次,我给那家里五十万。
真他妈潇洒!
他趁着我不注意,又给自己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然后一口喝干。
潇洒哥说,工作以后才发现太多不如意,有时候真的怀念在学校里的日子。还记得最后一个学期,我坐在图书馆里,有一个姑娘一直坐在我的对面,我们一起看书,不搭讪不说话,整整几个月的时间。后来在快毕业的时候,一个夏天的下午,她很早就收拾书包站起来,临走前递给我一张纸条。
阳光逆着,在她脸上,她朝我笑。
我看着纸条上写着:我喜欢你很久,如果你也喜欢我该多好啊!
这事儿别和我女朋友说啊!潇洒哥强调着,然后歪倒在身旁的姑娘怀里。
我对旁边面若冰霜的姑娘说,嫂子,你看,他确实是喝醉了。
姑娘笑笑,没事儿,这傻逼确实喝醉了,那纸条就是我递的。
(四)下酒菜
再找大鲸的时候,他说自己被打了,喝不了酒了。
我问他怎么地,哪个王八蛋敢对你动手?你怎么这么怂了,用不用小爷替你办了他?
他说你拉倒吧,被病人打的,你能动手吗?这次是遇到病人嫌弃护士动作慢了,直接招呼自己家人动手,自己也上去连骂带打,看上去完全不像是生病的样子,五六十的岁数比二十多的小伙子动手还快。直接一嘴巴把我鼻血都打出来了,现在嘴巴还肿着,脸上掌印儿还在,就不出去喝酒了,太丢人。
我说来吧,没事儿,咱不喝酒不就成了,就聊聊。
对了,戴着口罩。
又找C君。
他说不敢喝酒了,得病了。
我问他怎么了?
他说连着熬夜,结果突然胃疼,去医院开了药吃了,当晚又继续审讯,终于取得了突破。大家总算放松下来,出去喝酒。我说不喝,没想到领导下了命令,必须喝,这一下子药物和酒精反应,结果全身奇痒无比,一连好几天。本来想着别耽误工作扛一扛,没曾想还是去了医院,大夫一看,说有可能是皮肤癌。本来以为自己是铁打的检察官硬汉了,结果当时就泪流满面,要是当时有人审问我,估计什么都会招了。
还好万幸,后来确诊是严重皮肤病,这才了事儿。
所以吃菜可以,喝酒不行。
最后给潇洒哥打电话。
胃出血。
我问怎么这么猛?
他说老美的那单,确实没成,生意黄了。都说钱是王八蛋,可长得真好看,不挣钱不行,所以这一次就靠着酒桌上拼酒弄单子,老子一个人放趴下四个,够本了。不过就是后来送到医院的事儿,记不大清楚了。你嫂子气得牙根儿痒痒,你要是不想被她打,最好别喊我喝酒。
我说,行,没问题。
潇洒哥犹豫半天答应了下来。
临挂电话,他又说,你嫂子说了,找小姐也不行。
原来有姑娘问我,你们大老爷们儿喝酒的时候都聊些什么?我说无非是酒色财气,言语如酿,沾火即着,口舌酥麻,眉眼迷离,平时顾忌,权当放屁。这话我说得豪迈,后来我发现弄错了。根本没有什么国家大事儿,也没有咸吃萝卜淡操心,全是自己身边的鸡毛蒜皮。
我们四个坐了一桌,点了几样小菜,喝了几杯白开水。
我说,兄弟,你们这仨人儿故事太平淡,别人不喜欢。
他们说,都是平平常常的人,要什么波澜壮阔,来走一个!
喝酒得有下酒菜,无非是凉拌木耳,蒜拍黄瓜,老醋花生米。上不了大席面,也登不上大雅之堂。我觉得他们在酒桌上说的故事,就是下酒菜。
喝白开水也能让你醉喽。
谈吃
数年稿费,十之八九花在吃上。
孤家寡人一个,耗在性色上的精力不多,自然要在吃上多费银两。
吃过之后难免想想,有回味之处都拿笔记下,灵机一动找到的老饕之道更要成之以周章。
这是写字人的通病。
好吃者必爱炫耀,也是常态。假若碰见一家还算过得去的馆子,下次一定要呼朋唤友,共同品尝。食客与庖人不同,做菜的人靠味道谋生,有了窍门要藏着掖着,吃菜的人靠味道娱乐,独乐不如众乐。
所以此篇壮胆儿谈吃,若有赞成我这末流食客观点的,当视为未逢面之知己。
殊途同归,幸甚至哉!
(一)乡味
列布尔迪写过一则故事。
二战刚开始,原本住在柏林的一家子犹太人因为形势所迫,不得已流亡。大概是上帝给他们一家开了个小玩笑,这一家子但凡前脚刚落地,准备在此处休养生息安静度日,后脚德军的部队就杀气腾腾风卷袭来。所以疲于奔命提心吊胆,成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所幸这一家人都会手艺,丈夫是做德国香肠的高手,老婆能酿啤酒,一对儿女腌制的酸卷心菜风味独特。
烹饪技术成就他们的一线生机。
远赴异国他乡的德军将士吃腻了行伍配餐,对于当地特色也是浅尝辄止,口中早就淡出鸟来,没曾想出国千里,还能碰到纯正的德国食物,自然心情大好。
虽然是犹太人,但能满足大爷的嘴巴和胃,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酒好肉端上来,就饶你一家小命,大皮靴一踢赶紧滚蛋。
这犹太一家靠着德国传统美食,用味道贿赂了边境官,用食物征服了巡查士兵,最后一路逃到苏联。终于以为这下子天下太平万事大吉,可苏德之间又开战了。
文章的结尾,妻子忧心忡忡地问丈夫怎么办,还继续逃吗?
丈夫笑笑,说:“上帝保佑会做啤酒和香肠的人。”
这是作者的黑色幽默,却也说明这个世界上无论哪国无论何种,到最后舌头打分最高的,都是自己家乡那一口。
据说夏目漱石罹患精神疾病的根本原因是伦敦的食物太难吃了,他远在海外的日子,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日本料理。
这事儿至少我觉得靠谱。
远在伦敦的学姐,常年以面包土豆为食,奈何吃惯了大米白面油炒锅煎,对这类食物确实不感冒,再加上她自己不善烹饪,竟出现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征兆。
后来她额娘远赴万里来看她,随行行李竟是电饭煲和调料。
到了租住的地方,先去了唐人街采购,之后回屋煲汤做菜蒸饭。
那天的饭食,连米粒儿都没剩下。
“吃这一顿,能管半年,我得好好活着,活到能回国吃东西的那一天。”
甭说国与国这么遥远了,单是中国,各省各市,甚至乡县之间,所做食物的味道都千差万别。
有人身在北京想着上海的锅贴,有人远在广州盼着东北的酸菜白肉。
因为吃不到,所以惦记,哪怕吃着挂名的,却还是因为和自己心里那味道相差太远而常念常想。像是拿狗尾草逗小猫,明知道它就在那儿,急得团团转,可偏偏抓不到。
恨恨恨!气煞我也!
久而久之,自然心忧成疾。
这病有个通俗的名字,叫“欠一口儿”。
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乡愁”。
我肠胃不好,却多应酬,每逢醉酒早起,都想吃面。
虽然是北方人,但少小并不在此生活。
那地方离京城千里之遥,火车须昼夜前行方抵,想吃那儿的面。
酒醉以后出过不少洋相,但也壮着酒胆直抒过胸臆。
喝多了,央求兄弟帮我买了火车票,连夜送上了火车。云里雾里不知东南西北,躺在卧铺上胡思乱想。
要吃牛肉面,不是兰州拉面似的清汤寡水,也不是加了糖与醋的美式甜酸口。
要辣!
必须是店家四五点早起,现熬开的牛油,兑在整晚闷在火不熄大锅的牛肉汤里。油浮在汤面上,带着红色的光,辣椒混着,分辨不出,单凭口感尝出那股冲喉咙的刺激。
面要是碱面,劲道,过水十来秒就提起,底下盖上焯水的豆芽。
牛肉不是丁状,而是大片的卤牛肉,放在锅里完好无缺,送进嘴巴却立刻化了。
撒葱花,点韭菜。
再搭上一碗黄酒。
迷迷瞪瞪,糊糊涂涂。
嘿,怎么我还真坐在店里了?
感情不是做梦啊!
电话铃响,所里打来电话。
“你丫哪儿呢?这新来的案子还接不接了?”
酒醒以后,立刻软蛋一个,期期艾艾央求领导暂缓几日,自己喝多了,这不知为何就上了火车,再不知怎么的就跑来吃面了。
扣工资!电话那头振聋发聩。
心里情绪百转千回,可那乡愁却无影无踪了。
扣就扣吧。
一碗牛肉面,一口黄酒。
能解千愁!
“老板,再来一碗!”
(二)友粮
常有人瞧不起酒肉朋友。
这事儿办得不厚道。
这年头,肯空出时间来和你一起喝酒吃肉的,才是真朋友。
能不能吃好,七分在菜,三分在人。
独食有乐,可往往有朋友才吃得踏实。
我有一个朋友,号称京城饭侃王。
这名号有点儿怪,但解释一下,就能理解。说的是这人但凡吃菜,总能给你从菜的名字和品相侃出点儿什么,引经据典,讲讲来历。不过令我奇怪的是,只要他在,这菜怎么来的最终都归结到慈禧太后和乾隆皇帝身上。
今儿老佛爷跑西安,吃了回羊肉。
明儿乾隆跑杭州,吃了回醋鱼。
这让我对这二位古人生出了大不敬。
感情回回这菜都是您二位吃出来的,全国各地到处旅游当吃货,这国家大事儿还管不管了?
不过我还是愿意和饭侃王一起吃饭,逗乐,吃得欢实,希望有一天能从他口里听到一道不是由老佛爷或皇上发明的菜。
还有一位,我和他是在朋友的饭局上认识的。
当时一桌,坐在隔壁,互留了电话和网络通讯。
但说实在的,萍水相逢,根本没有交集。
后来有一日,恰逢我去朝阳办案,到中午要去吃饭,想起来这位兄台正住在此地。心里寻思发一短信,问问周围有什么好吃的。
三分钟后,对方回复:原地待命,他马上下楼,带着去吃,这地儿他熟。
俩人见面相互寒暄,却不多话,直接杀奔饭店。
这位确实在吃上颇有研究,点菜讲究,从凉碟到大菜,前点与甜汤,都门儿清。外国文化,中国习俗,怎么吃,怎么好吃,都讲得头头是道。
讲到做日本生鱼片,用什么刀,沿着鱼腹横切,取肉,薄且重。
最后这词,我不明白,这鱼肉怎么能做到又薄又重呢?于是他拿出餐桌一张纸巾,满浸茶水,递我手里,言道与此类似。
于是了然。
和他在一起,是学习,却不压抑,是吃饭,却不无聊。
酒足饭饱以后,AA付账,相约以后有空再聚。
人生得一饭友,也足矣。
少年郎也怀旧。
毕业以后,我常做梦,梦见和大学的兄弟在宿舍里涮锅。
那时候没工资,囊中羞涩,一人出二十块钱从网上买了个电火锅都心疼得要命。常备的食物是方便面,如果有改善伙食的机会,就凑钱去楼下超市买涮肉,一包火锅底料,一大棵白菜,几个鸡蛋。
没什么工序,更没什么技术。
水烧开,打底料,扔鸡蛋,涮肉,涮白菜,最后煮面。
吃得饱,也满足。
五六个人围着个小锅,热气腾腾,一边警惕着宿管阿姨查房,一边大快朵颐。
后来,各奔东西,再难聚在一起。
2014年年初,有兄弟提议,咱们再聚一回,回学校寝室聚。
大家开始刮脸剃胡子,把发胶整好的头发重新打散,脱下西装,穿上运动装,相约宿舍楼下。
带头的同学手里拎着个黑袋子。
问是什么。
答曰:锅。
妙极!
各去超市买了东西,塞在背包和衣服里,仗着自己年轻脸儿熟,趁着宿管不备,溜进楼内。
大寝室,无人入住。
搬板凳,借插座,烧水洗菜。
大家又排排坐,挨着锅。
挨着兄弟。
水开沸腾,底料灌入,红油四起,如狼似虎大吼,下肉!
搭配得当,正如当年各司其职,传菜的,切菜的,涮菜的。
筷子伸进去,夹一块儿,放嘴里,还是那个味儿。
忽然间,门吱呀而开,宿管云淡风轻飘然而入!
“不让你们用锅,不知道啊?”阿姨横眉冷目。
所有人立刻低眉顺眼装好孩子,阿姨,我们知道错了,没有下次了。
接受批评教育,保证吃完就收拾好,阿姨满意离开,可刚踏出房门,转脸儿又回来,指着一人。
“我记得你不是毕业了么?”
立刻慌乱,脸涨得通红,眼睛乱瞄,大气不敢出,噤若寒蝉。
“我!我留级了!”
有惊无险。
大家重归锅前,大力称赞机智过人。
“不知道等我们都胡子拉碴了,还能不能再混进来,吃这么一顿!”
我不敢说自己常梦见他们的事儿。
赶紧夹一筷子肉搁在嘴里。
别人问我,怎么了这是,怎么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辣!
我说。
这顿饭六个人吃,一百五十块钱。
寻常东西,可是拿千金我都不换。
和朋友吃饭,吃的不是饭菜,吃的是粮。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有朋友,也这样。
(三)佐餐
佐餐可用酒,亦可用茶。
可要我说,还是用书为好。
以书佐餐,讲究相映成趣。
书中文字,手中之食。
原来找朋友借过他的书,沈宏非所着《饮食男女》,封皮尚且完好,但内里却不堪。
油印饼渣夹缝之间,醋味儿辣油点缀其中。
我问朋友怎么书看成这德行了。
他说边看边吃,浑然不觉。
这佐餐料,下得分量够足。
我原来从不相信看书能把人看饿了,等接触到此类作品后,才真正知道光凭文字,就能把人的馋虫给勾出来。
佐餐之书以唐鲁孙、梁实秋、汪曾祺三位先生为佳。
但这也带来些许弊端,三位老先生所写,多是旧风味,无论是菜肴还是做出这些食物的酒楼,大多百不存一。就算是书中所写的家常菜,要真拿现在的去对比书中的文字,反而会觉得这佐餐书里的,比自己嘴里,更美味。
写书的小道成了通感的大道,文章千古事,大概就是如此。
所以不妨简而化之,取清水馒头,本身食物的味道淡了,反而能吃出书里的滋味。
那味道不在嘴里,在心里。
化腐朽为神奇。
但佐餐说到底只是辅助,以书里的文字填了食物本真的原味,乃权宜之计。
真正好料,要如塞在旺火里的干柴,手枪里的撞针。不是演唱嘉宾抢了专场歌手的风头,而是憋着劲儿,把那些闷在食物里的精气神儿全给勾出来。
冬夜。
用卤好的牛肉,不管厚薄,切成片,码在盘子里。辣椒籽儿,用滚油炸了,直让人想打喷嚏,趁着热气儿,拌上香油和醋汁儿蒜末,淋在牛肉上。
陈酒,不分浑浊,倒入白瓷瓶,底呈托盘,浸温水。
闭门掩窗,酒香扑鼻。
取一卷《水浒》在手。
要读那第三十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
只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看书中武松在白粉壁上用血写八个大字:
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腹里的酒全热了,火辣辣地向上涌,压在嗓子眼儿里,喝一声:
好胆!
再看窗外,天降大雪,如飞鹅毛。
(四)遇菜
二十二岁时在京城,孤身一人,心比天高,不肯要父母接济,放话自己闯荡。
蜗居六人间宿舍,上下铺,昆虫横行,厕所污水翻涌。
入不敷出。
吃饭只求温饱,不求味道。
跑遍方圆百里,只求能找一家白喝棒碴儿粥的香河肉饼。
饼是薄皮,用大锅煎了,内里夹着很少的肉,混上白菜,调了味儿极重的盐与味精。
五元半张。餐桌上放着小碟子与辣椒。一个摆在门口的大锅,内里装着稀粥,一根长勺,直插入底,单手难拎,让人觉得自己是少林寺的武僧。
第一日吃,饼足粥饱。第二日吃,尚可。第十日吃,食不下咽。
由不得选择,更不得好菜,这是强求。
二十三岁,文章入了末流,渐有稿费。
京城馆子,多如牛毛,恨不能三头六臂五张口,吃遍所有,以解我往日旧恨。查看网上点评,按图索骥,日本料理意大利菜美国特色番邦佳肴。再求新意,私房菜分子料理艺术食品。颇以为傲,顿觉自己上升为美食大家。
吃必有名,谈必有物,寻常小店不再问津。
听朋友讲有一家烧烤店,味道冠绝京城,连谁谁和谁谁谁都曾去过,从夜七点到凌晨三点,门口车辆不减。
据说招牌肉串是红柳木为筋,连肉成串,炭火烤出油来,撒上香料,用铁盘称了端上桌。羊也不寻常,大西北山上跑的,由当地宰了,再用交通手段运来,保证当日杀当日吃。
谣传那羊的肉都是灵的,一个拔地蹬,能从平地窜到三米高的岩山上。
心生神往。
虽然去吃个串儿跟在京城排队摇号儿似的,但也愿下苦工夫,连等俩月,终于有了空桌。
邀了朋友去吃,赞不绝口,恨不得要把天都夸塌下来。
再过两月,听闻烧烤店关张大吉,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偶然经过原店址,听见门口几人聊天,恍然大悟。
“那么有名的店,那么好吃的东西,怎么就关了呢?”
“缺大德!那儿是什么羊肉啊,都不知道是什么畜生的肉,就这么串了烤着吃。”
“我确实吃出羊膻味了啊!”另一人问。
“嘿,我怕讲了你恶心。”
“说吧,受得住。”
“那味儿,都是加上去的,用的什么?羊尿!知道么!拿那玩意儿泡一晚上!能不膻么!”
顿觉腹内翻江倒海。
想起曾经吃过的店铺,自己究竟是真觉得味道不错,还是冲着牌子心理暗示?原来嘴里觉得好吃,无非是又多为金字招牌加了个粉丝,为地沟油消耗做了贡献。
好菜该当邂逅。
在北大上课的时候,常去南门外买些吃食。都是小摊,麻辣烫水饺烧烤,又或者十元一盘的盖饭。平淡口味,常吃虽不厌,但也谈不上喜欢。
大概是十一月某日,天干物燥,风起气寒,南门铁栏外扎起一个小棚子。
三张桌子,两口大锅,都严丝合缝地盖着。
中年夫妻模样的人站在棚屋里,外面摆着用破旧纸板写成的招牌“驴肉火烧”。
正好赶上饭点,我去要了一个。
男人接钱,女人掀锅,热气腾腾,煮成酱色的肉块和汁儿混在一起。捞起来,切块,切片,再从桌边的小碗里拿出个条状物,切了两三片,一并塞在馍里。
男人说,这是驴碗口。
保定口音,带着横冲直撞的劲头。
他说的是俗名,实际上那是驴的不雅之处,但补身益气。
换一把刀,从桌下抽出把韭菜,切成极碎极小的沫子,一并抹在馍里。
咬一口,馍外焦里软,肉不柴不腻,而且不像卤肉,像炒肉。
男人解释道:家传手艺,叫二进宫。是当年老爷子坐牢的时候,狱友教他的,说是驴肉卤好,再用热油回锅,有奇香。老爷子学会以后,就起了这么个名字,虽然不雅,但一来是纪念牢狱生涯,二来也和做法相合。
我又加了一碗驴杂汤,清汤,些许内杂,点缀葱花。
女人说,冬天吃,舒服哩,但吃了晚上要多动动,肚子里有火。
果不其然,当晚吃好,浑身大汗,从脚板心到脑袋顶儿,毛孔都开着。
第二天想再去吃,简陋的小店已经不在,只剩下压棚子的大石块。
还有一次,与朋友坐车去神农架。
路遇大雨,道路土崩瓦解,进退两难。
下车到农家借食借宿。
恰值晚餐时间,农家端出两菜,都是用大脸盆装着的,一道是凉拌萝卜缨,一道是萝卜焖烧排骨。
大快朵颐。
酣畅淋漓。
夜行有车前来,报说道路抢修成功,于是再次上车。
回首望去,长草如剑,灯火迷蒙,夜色漫漫。
有些菜,只可遇,不可求。
(五)终食
人生不过一碗饭。
金圣叹临终前言及“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味”。
走得潇洒。
人死之前要吃好。
饱死鬼好过饿死鬼。
无论古今中外,犯人行刑之前,都有所谓的“断头饭”。
原来听美国的朋友讲过一故事,我权作有趣段子来听。说是当地监狱有犯人被判处电刑,将要赴刑场之前,监狱问他对自己的最后一餐有什么要求。
他说自己当年抢钱杀人,实因出身粗野,想做一个有修养有品质的人,希望最后一餐能吃得优雅些,求典狱长成全。
典狱长点头允诺。
白布长桌,法式餐,从前餐到最后甜点,倒酒侍者,提琴伴奏。
据说死的时候,这位杀人盈野的屠夫竟然平静如同绅士。
岚山光三郎写过一本书《文人的饮食生活》,里面记载了不少日本文人临终的景象。
北原白秋的绘画和诗歌中常出现有关苹果的意象,所以直到临终病危,连流食都少吃的时候,竟然还吃了两片苹果,大声连说两遍。
“好吃!好吃!”
将吃饭的欲望视为生命源泉的正冈子规,在病床之上纯属自虐式的摄取食物。彼时他已患嘴疾,竟然命医生把牙龈的脓疮都割去,重新开始吃饭。
至于夏目漱石,他因偷吃花生米而死,在临终前竟然还对旁人说想吃东西,在喝了一点葡萄酒,说了好喝后,闭上双眼。
文人的临终往往如此,戏剧化,犹如他们的作品。
看野史的时候,读到一则故事。
说是有一个叫刘直的人,从小就调皮捣蛋,招猫逗狗,谁都不待见他。
后来他做了地方的武官,官职也就芝麻大,这下可不得了,老百姓说,丫平时就够呛,这下当了官儿还不得更没溜儿了。
但还没等刘直干出什么没溜儿的事儿,金兵就打来了。
城没破,官儿先逃。
嘿,到最后您猜怎么着,这刘直反而成了城里最大的武官。
之前逃跑的长官领着人来到城下,喊:刘直,你把门开开吧,等你当了带路党,我给你升官。
刘直说,哎哟,长官,这可不行。我从小就给城里大爷大妈添了不少麻烦,等这大祸临头的时候,我要再添麻烦,那也太不是东西了。
话说完,张臂松指,嗖一下箭就射出来,正好扎在马前。
长官灰溜溜地回了金营,说,没溜儿的人一旦有溜儿起来,那可就麻烦啦。
刘直坚持了挺久,但最终因为没粮,城破。
金兵在刘直那小院儿里找到了他,团团围住。
刘直嚷嚷道,你们都给爷等着,还有两口爷就吃完饭了,等吃完,就又有力气杀你们了。
金兵想,不对啊,这城里不是没粮了么?
正想着,刘直冲出来了,转瞬间砍倒两人,但很快就被乱刀砍翻在地。
血流满地,有金兵一刀把刘直的肚子给破开了,胃里都是树皮。
刘直瞧瞧自己的肚子,嘴里喊道:快哉!
声音渐小,终不可闻了。
这最后一顿饭,真他妈快哉!
俄罗斯小伙
他最后对我说,要我给他画一张素描,如果有一天他战死了,不要用照片,就把那张素描摆在追悼会上。
大毛要去俄罗斯的列宾美院上学了。
临行前,我去机场送他。大毛死活拽住我的衣服不撒手,哭天抹泪地问我,听说毛子那儿特别乱啊,坏人特多,还经常抢劫华商和留学生,你说我这弱不禁风一学艺术的少年去了那儿,还不是“尸骨无存”啊!
我握住他的手,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兄弟,你出国了就是代表咱们的形象。你去了那儿,要是遭了罪,那才说明咱们这儿的优越性啊!另外啊,我听说俄罗斯属于典型的女多男少,你去了说不定还能够来一次异国恋,多浪漫不是?
大毛一听这话,脸刷地就红了,他低着头轻声对我说,艾玛,你说啥呢,我就只知道俄罗斯美女多。再说了,这人种不一样,昨晚我给你的片儿,你又不是没看,我们那啥差距有点儿大。
我仰天大笑,哈哈哈哈,然后对大毛说,你啊你,毕竟还是图样。
大毛就这样怀揣着我送他的一盒口香糖奔赴了圣彼得堡。从那以后我和他的联系就不算频繁了,大多数和他有关的消息都是从其他同学口里传来的。从最开始我听说他是在素描系,后来听说这小子专攻人体艺术,经常为脱得光溜溜的漂亮俄罗斯妹子写生,真是让我等单身屌丝恨得牙痒痒。再后来小道消息就传得越来越离谱,说什么大毛被一个石油大亨的闺女看中了,就此留在俄罗斯,天天过着手持黄金AK怀搂金发大妞的日子。
眼瞅着这信息乌泱乌泱扑面而来,就连梅普组合决定把下一任政权交给大毛的谣言都被传的风生水起。
我本着不信谣不传谣的微博大V精神,决定亲自去问问大毛,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我提前一天给大毛QQ上留了言,说明天我想和你聊聊,我按照北京时间23点,你赶紧换算一下时间,到时候咱俩视频见。
第二天,大毛准时出现在电脑前,光着膀子,朝我挥挥手。
我说,兄弟,穿得挺清凉啊。
大毛点点头说,嗯哪,圣彼得堡现在是夏令时,比北京差四个小时,我这刚吃完饭一身汗呢。
我冷笑道,哟,可别蒙我,是不是等会儿有什么活动啊。你的小故事都传开啦,什么为俄罗斯大妞画画,什么入赘大富豪家里,好好老实坦白,人民政府的政策你也明白。
大毛咳嗽两声,正色道,对于这些谣言,我早就有思想准备了。
我出国留学,是要触及一些人的利益,是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而且已经形成了造谣传谣的那一小批碎嘴分子,社会联系还很广泛,是有舆论威力的。我敢于出国,就像古人说的,敢同恶鬼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寸分。就是要有这种社会主义人才让腐朽的资本主义见识的精神。
也有不少人给我泼脏水,甚至给俄罗斯的女性们泼脏水,甚至说我在外边学习,还和俄罗斯大妞们不清不楚,一派胡言!我感到非常气愤。
大毛正在义愤填膺地说着,我就看到他身后走来两个身着性感内衣的金发大波姑娘,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大毛之前的都督范儿荡然无存,满脸通红地对我说,有点儿事儿啊,我先去处理一下,等会儿和你说。
话音未落,大毛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愣在了当场,过了一分钟,一个光膀子的外国小伙儿鬼鬼祟祟地坐到了大毛的电脑前,冲我挥挥手。我一看吓了一跳,这可是外国友人啊,可惜我不会俄语,只好拽两句英文。
我结结巴巴地说,Howareyou?
那个外国小伙儿嘿嘿一笑说,嗯哪。
一股酸菜白肉和苞米碴子味儿。
第二天,大毛主动在Q上找的我。
大哥,对不起啊,昨儿那俩是我找来画素描的模特。约好时间的,结果我一和你聊天就把人家给忘了。
大毛向我这么解释道。
我说,得啦,都是男人,理解万岁。不过昨天那个和我聊天的小伙儿挺带劲儿啊,那一口中文说的,嘿!
大毛笑着说,哦,那个啊,是和我一起合租的列昂尼德,你就喊他列宁就行。
我说,你丫怎么老不忘记给人家起外号,不过他怎么会说汉语啊?
大毛向我解释说,列宁同志的妈原来在圣彼得堡做生意,留列宁同志一人在家里待着,那时候列宁同志还小啊,于是他妈就找了一个华人保姆带他,结果一不留神,就给培养出来一个带东北口音的列宁同志。
我说,那岂不是很好,在国外你还找了一个能用汉语交流的同学。
大毛说,别提了,那就是个战斗种族里的极品二逼青年。
大毛给我详细介绍了一下他们租住房屋的情况,一共两间卧室,都是在列宾美院上学的学生,共用厨房客厅卫生间。他和列宁同志住一间,另外一件卧室住的是一个印度三哥和一个巴基斯坦小伙儿。
大毛说,其实之前没觉得列宁同志有啥蛋碎的地方。最开始我碰到他,他用中文和我打招呼,我还兴奋了半天,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虽说合租以后大家生活习惯多多少少有点儿问题吧,但是打呼噜梦话也都能理解。
结果有天晚上正睡得迷迷糊糊,听见房间里有人翻腾东西,大毛坐起来打开灯,就看见列宁同志一只手拿着面包,一只手拿着大毛买的念慈庵川贝枇杷膏。列宁同志看到大毛醒了,朝他笑着说,肚子饿了,我用你的果酱沾点儿面包吃。
一咧嘴,满嘴黑。
我说,卧槽,闹半天,列宁同志只是会说汉语,不认识瓶子上的中国字儿啊?
大毛说,这逗比闹腾的事儿多了去了。我们这儿四个人,就他妈我一人儿做饭,他们仨都是懒得动活儿。最开始他们也没好意思蹭饭,结果有一天我做炒饭做多了,就给列宁同志也盛了一碗,丫端着碗到处炫耀,跑到隔壁房间逗那个巴基斯坦小伙儿,弄得人家也想蹭一口。
结果你猜怎么着?
列宁那二逼,告诉巴基斯坦小伙儿,说大毛在中国有一个尊称,发音读出来叫baba。你用中国的尊称去喊他,他绝对也会分你一碗。
你能想像一个皮肤黝黑的巴基斯坦小伙儿眼巴巴看着你,用别扭的中文喊你爸爸么?
我只好哎哎哎答应着,给丫也盛了一碗。
后来巴基斯坦小伙儿知道了真相,差点儿拿枪把我和列宁同志突突死。
大毛正聊着,我就瞅着他身后噔噔噔跑过去两个光屁股的少年,一路大呼小叫。
我问大毛,这又怎么了这是?
大毛扭头瞅了两眼,对我说,卧槽,又他妈是列宁同志干的好事儿。昨天那印度小伙儿喝醉了,结果列宁同志趁着人家烂醉如泥,把印度三哥的毛给剪掉了!现在那印度三哥拿着枪要毙了列宁,先不和你聊了,我去拉架。
后来听大毛说,还是他出面阻止了印度三哥和列宁同志的火拼,巴基斯坦小哥直接吓尿了,站大毛身后直哆嗦。
我问大毛,俄罗斯还允许持枪啊?
大毛说,嗯,就是管得严,列宁同志有持枪证。多行不义必自毙,印度三哥把列宁同志的枪翻出来了,丫差一点儿就倒在自己的枪口下了。
不过人民内部矛盾总是暂时的,好歹四个人的友谊随着学习时间也日益加深了。按照大毛的话说,只要列宁同志不犯二,四个小伙伴还是可以愉快地玩耍。
七月份,大毛给我打了个长途电话,和我说,列宁同志决定和他一起到中国来玩儿一趟,请这边的社会主义阶级弟兄做好接待的准备。我说我没接待外宾的经验啊,唯一和外国人打交道就是和我的德语老师,现在丫还一个人跑东莞去寻找真善美了。
大毛说,别的无所谓,就是带着在北京吃吃玩玩。
我说那成吧。
大概是八月初,大毛和他的列宁同志真的来了。我在机场接机,瞅着列宁同志的确是一表人才,谢顶也谢得比较有特色。我觉得倒不像是列宁同志,倒是有点儿像普京同志。大毛站他旁边完全就是反面人物的典型,活脱脱《小兵张嘎》里的胖翻译。
来了北京三四天,我和大毛领着列宁同志吃了特色小吃,也逛了不少地方,总体来说还是达到了中俄友好的目的,既保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尊严不卑不亢,又表达了对远道而来俄罗斯同志的亲热和欢迎。
到了最后一天,列宁同志对我们说,受招待这么久,吃了这么多好吃的,也要露两手给我们瞧瞧。我和大毛陪着列宁同志逛了一上午超市,然后采买了不少食材,回到大毛家里,列宁同志就一头扎进了厨房。
我和大毛俩人看着列宁同志手持明晃晃菜刀,砰砰砰在案板上一阵乱剁牛肉,心里一阵发慌。我拉着大毛逃出厨房,问他,列宁同志不是不做饭么?丫到底行不行啊?可别临走前弄伤了外宾,不好向祖国交代。
大毛皱着眉头说,列宁同志吧,也就会做两道菜,一个是煎牛肉饼,一个是土豆炖牛肉,这他还是拿手的,你尽管放心。在列宾美院上学的时候,列宁同志专门网购了一把霜之哀伤,一米多长的钢制仿真剑,到货第二天,我就瞅着这货拿霜之哀伤在厨房里剁土豆。丫现在拿菜刀,不比拿霜之哀伤顺手多了?
我又扭头进了厨房,看见列宁同志已经把牛肉馅剁好了,紧接着把切碎的圆葱、西芹也倒进盆子里,拿盐胡椒粉俄力冈搅和在一起拌匀,还专门打了一个鸡蛋进去。我估摸着列宁同志是准备做牛肉饼了。
怎么样,是还靠谱吧?大毛问我。
我点点头。
大毛递给我一支烟,我俩在客厅里坐下。大毛对我说,其实列宁同志人不错,糙是糙了点儿,二是二了点儿,但的确是个好朋友。我在圣彼得堡遇见过一个事儿,从来没和别人讲过。我今儿和你嚼一下舌头。
大概是年底,我去参加华人聚会,晚上喝多了,所以回来得特别晚。
俄罗斯天儿冷,到了那个钟点路上几乎就没什么人。结果你猜我遇到什么人了?
我他妈遇到光头党了。
七八个人,全是虎背熊腰的毛子,围着老子要钱,手里还拿着家伙。
我一看这架势,钱和命二选一,那只好破财了呗。结果我给了钱,那群还没完,接着准备上来要弄我。我新闻里也看了不少,一般华人遇到光头党,不死也是重伤。当时我就想,这下我他妈是要交代在这儿了,但是也不能不反抗啊。我就扯着嗓子喊。
我们那租的是二楼,我估摸着,怎么也有两米高了吧。列宁听见我喊声,衣服都没穿好,左手拿着他那霜之哀伤,右手拿着小破枪就从阳台跳下来了,直接冲我面前,挡住我。列宁手里那虽然是轻型枪,但好歹也有杀伤力,结果对面那群逼甩了几句狠话就走了。现在想到,还心有余悸。列宁同志直接跳楼,把脚也给崴了,养了一个多月的伤。不过要是搁我身上,估计腿都断了。
正说着,厨房里列宁大呼小叫,喊大毛过去帮忙,俩人折腾了大半个小时,总算在十二点前把午餐搞定了。列宁同志果然是做的煎牛肉饼,拿着面包渣蘸了,周围还配的有炸土豆条和酸黄瓜,味道相当不错。我们喝了点儿啤酒,看得出来列宁同志很尽兴,还为我和大毛唱了一首《神圣的战争》,最后把午餐划了一个完美句号。
下午,我和大毛送列宁同志回国,这次他没坐飞机,而是坐的从北京到莫斯科的国际列车。列宁同志很特别地带了十瓶川贝枇杷膏,说这玩意儿比果酱好吃。
快到发车的时间了,大毛和列宁坐在椅子上用俄语小声交谈。
我很诧异地发现大毛的眼圈有点儿红。
大毛和列宁同志站起身来,列宁和我握握手,说非常感谢。然后对大毛低声用俄语说了几句,然后拍拍大毛的肩膀。
我问大毛,列宁同志都和你说了什么。
大毛说,列宁说他不准备继续在列宾美院读书了,他想去参军。他老爸就是打车臣的时候战死的,虽他妈不想让他从军,让他学艺术,可是他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去参军。
我说,列宁同志真是战斗民族的优秀代表。
大毛点点头说,是,他最后对我说,要我给他画一张素描,如果有一天他战死了,不要用照片,就把那张素描摆在追悼会上。
我和大毛远远望着进站口的列宁。
列宁同志站在那里,秃头顶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显得有些滑稽,但是我和大毛却都笑不出来,只是看着他向我们挥挥手,之后转身离开。
时光荏苒,一年过去,听说列宁同志还是选择了投笔从戎,训练后调往了靠近格鲁吉亚边境的部队服役,这是我所知的关于他的最后的消息,从此再无联系。
旅客
郑小青是车上的旅客,我觉得她很勇敢,可是也很愚蠢,她勇敢地付出所有感情,可是却愚蠢地把每个邻座的人都当作将要和自己一起前往生命终点的同伴。
我在长途车上,从保定开往北京。
中间停站,郑小青下车,一个中年女人占据了空位,坐到了我的旁边。这个女人大概三十岁的样子,昏暗的灯光下,她的双颊也能显出异样的酡红,我从她的身上闻到了一股酒味儿。
郑小青在车窗外向我挥手,我朝她点点头,看着她转身一步步隐没在夜色里。
汽车继续向前,车载电视嗡嗡的放着广告,车上的人们昏昏欲睡,而我身边的女人拿起一个口气清新喷雾,朝自己嘴里喷着,车窗外闪烁的点点色彩映照在她的脸上,不停变换。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这样一直盯着一个女人看似乎很不合适,于是低下头摆弄我的手机。
“是你的女朋友?”
我抬起头,看着身旁的女人,我没想到她会主动和我说话。
“那个小姑娘。”她笑着指指窗外。
我摇摇头说:“不是,那是我朋友的妹妹。”
“她哥哥叫郑直,是我的兄弟,今天是一起过来看看她,顺便吃个饭喝点小酒。”
女人撩了一下头发,对我说:“学生就是好,自己找酒喝。我这上了班,就是迫不得已喝酒了。哎,对了,你听说过安利么?”
我愣了一下,觉得这个梗莫名其妙的熟悉,也莫名其妙的烂。自己从来都是把它当笑话讲,但是没想到真的有一天有人会这么问我。
我回答说,听说过,但是都是当笑话听的。
我身边的女人听了我的话,笑个不停,一边笑一边对我说:“你这不按套路出牌啊,简直是打斗地主,一上来先把大小王和炸弹全甩出来了。你这么说,还让我怎么接话啊?”
顿了一下,她止住笑,对我说:“我真是在安利工作。”
我有些尴尬地咳嗽两声。
那个女人岔开了话题,对我说:“我看这时间也不早了,你这把人家小姑娘丢在车站放心?她男朋友来接她么?”
我回答道:“我和她不熟,所以我不太清楚……”
我和郑小青的确不熟。
有没有男朋友来接她,我也不知道。
我之所以认识她,还是因为她哥哥郑直喊我去揍她的前男友。
大概是2011年秋天,我接到了郑直的电话,说有急事儿要我过去会合。
电话里郑直简要介绍了一下情况,就是郑小青谈了一个同校的男朋友,俩人爱情生活不注意,一不小心郑小青就中枪了。结果那个小伙儿听了这个消息,托人给郑小青打了三千块钱堕胎费,然后发了个短信说分手。
烂俗的剧情大致就是这样,郑直把我带到他妹妹的学校后门,远远地我就看见一小姑娘站在那里,哭得梨花带雨,一个男生叉着腰不耐烦地听着。
“操,就是那小子!”
话还没讲完,郑直已经窜出去了,一拳砸在那人脑门子上,然后用胳膊肘箍住那个男生的脖子,像拖着死狗一样往学校后门的小花园里拎。郑小青跟在郑直后面,一直哀求郑直别再打了,可是转脸郑直又用拳头给了那小子面部一下,当时鼻血就哗哗地出来了。
那小伙子挣扎了一下,嘴里呜呜咽咽的要说话,手上也有反抗的动作。可是哪儿架得住郑直力气大,直接一脚给踹趴下,郑直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头,就要往后脑勺上招呼。我赶紧抱着郑直,不让他继续动手。
郑小青和我慌着忙儿地把挨打的小伙儿扶着坐起来,然后郑小青从兜里拿出卫生纸给她男朋友擦血。不过她男朋友倒也硬气,半眯着眼睛呼哧呼哧向外喘着粗气,嘴巴和鼻子都突突往外流血。
郑直指着小伙儿说,知道我是谁么?
小伙儿抬着头说,郑小青给我看过你的照片。我和郑小青已经说清楚了,手也分了,钱也给了,这事儿也该完了吧。我今后不去骚扰她,你妹妹因为这个再有什么困难,我再出钱出力。
他一边说着,一边挣扎着站起来,推开已经哭成泪人儿的郑小青,摇摇晃晃地往学校走。郑直咬着牙,腮帮子鼓起来像是在撕扯什么,却出奇地没有说话。郑小青要跟着去送他,被郑直拦住了。
让他走吧,郑直说。
郑小青呜咽着也要追上去!
“郑小青!你给我站住!”
郑直突然开口说道。
“你能不能少让我操点儿心?”
“你从高中谈朋友,到现在。哪一次受伤的不是你?高中谈了三年,结果高考完人家立马把你踹了。这个从大一开始谈,到现在你怀孕了,又把你踹了!你他妈能不能长点儿本事?能分清楚人吗?能别把自己搞得那么投入么?你他妈把自己的感情生活当琼瑶剧演呢?”
“今天这个混蛋,都和你分手了,你还这么护着他?你脑子真的有病啊?”
郑小青听了她哥的话,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她抬起头说:“郑直,什么叫脑子有病。我找了男朋友,每一个都是拿出百分百的真心对待,就算分了,我也不难过。我就算吃亏,但是我都认真过,努力过。”
郑直气得拿筷子指着郑小青说:“都说女人生孩子蠢三年,你他妈至少生了八十多个孩子了。明天我就带你去堕胎!”
说完这句话,郑直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不小心触到了敏感话题,脸色铁青地闭上了嘴。
郑小青带着泪笑了笑,然后说:“没错。我就是蠢。我怀孕了,所以我更蠢。可是我知道我对我谈过的两个男朋友都好,他们选择分手,我尊重他们的选择。但是我敢保证自己这两段感情都努力做到最好,就算分了,我有什么后悔?”
“我把感情认真对待,有什么错?”
正想到这里,我身旁的中年女人拿胳膊碰了碰我,问道我喝酒的迹象是不是特别明显?
我愣了一下,转过头看着她,然后回答道,其他的都还好,您刚才用口气清新喷雾了,所以酒味儿减淡了一些。不过脸色还是可以看出来,稍微有点儿红,而且妆是不是有些花了?
中年女人笑着说,看不出你这观察得还挺敏锐啊,我们安利就应该发展你这样的员工,看人快准狠,好推销产品!
她从口袋里掏出烟盒,从里面抽了一根递给我,自己也拿了一根。
我赶紧摆手说,我不抽,您也别抽了,这还在车里呢。
哎哟,我把这茬儿给忘了。女人拿手敲敲自己脑袋说道。
喝酒真是误事儿!她一边说着,一边从包里拿出化妆盒和化妆镜。
今天晚上是陪上面的几个经理吃饭,他们到河北来考察,结果公司非要我去陪着,这一下就喝多了。对了,你也别老您您地喊我了,我姓田,你就叫我田姐好了。
她转过头,眯着眼睛笑,看着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刚才想事情的原因,我竟然觉得她的眼神很像程果。
程果就是郑小青的前男友。
按理来说,我和他只是一面之缘,但是在2012年的年初,我竟然又碰到了他。
那天晚上我正在和狐朋狗友们在酒吧喝酒,然后感觉到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扭头一看,是个不认识的小伙儿,举着酒杯站在我身后。
我皱着眉问,你是?
他笑了笑说,我是郑小青的前男友,我们之前见过一面的。
我一惊,说实话,我的确没认出来。那时候这小伙儿被郑直打得满脸鲜血,没个人样。现在人模狗样的,我一下子还真不认识了。
我叫程果,他自我介绍道。
哦,我姓戴。
尴尬,冷淡,敷衍,这就是我一开始的态度。但是好在我和他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利益冲突,所以随着喝的酒多了,也就适应了话题。
犹豫了半天,我终于还是问出了一个问题。
程果,你和郑小青真的分了?
他挑了挑眉,喝了一口酒说,是,那次以后就彻底分了。戴哥,你有点儿看不起我吧?
我想了想,考虑了一下措辞,对他说,看不起倒是不至于,只不过你的做法我挺不赞同的。
程果转过身子,背对我靠在吧台上,慢慢喝着酒。直到一杯酒快喝完才开口说,其实我觉得自己也挺混蛋的。
怎么讲呢?和郑小青在一起就是一种特殊的躁动吧。
明知你和她今后四年将不会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你开始迷茫,还是彷徨,还有那种自己终于踏入社会的莫名的自由感。你都觉得当初这份感情不值得了。
她就像是一个替代品,只要有了好的再换就行了。
程果讲到这里,转身看了一眼我。我冷冷地笑了笑,然后说,所以你就和她分手?感觉自己还做了一个英雄?
永远做一个替代品,并不是什么好事情。程果回答道。
和她分了之后,我也就随便开始无所谓,微信摇到,愿意约炮就约,有觉得长得不错的,想谈就谈,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固定下来超过两个星期的。
程果又要了一瓶酒,为我倒了一杯。
我轻声说,谢谢,不过我觉得你还是有向人渣进化的可能。
程果也笑着说,我知道,我本来就不是好人。
我对程果说,我觉得郑小青是真的喜欢你。
程果看着自己的酒杯,喝干了酒,没有说话。然后又把剩下的大半瓶酒喝完,嘭的一声,头栽在了吧台上,然后慢慢悠悠地用带着笑意的眼神看着我,嘴里说,“我知道,有时候会想起她,但我对不起她。”
田姐和我插科打诨地聊着,说孩子还小,她丈夫的妈在带。她丈夫工作一般,也就混个温饱。说安利别看出名吧,其实真是个苦差事,各种看脸色混不下去。
她拿着口红慢慢悠悠地在嘴巴上画着,然后又开始描眉。
田姐说她老公下班了还在家里等她,不知道十点之前能不能赶回去。说完这句,她又开始慢慢摩挲着自己的脖子,慢慢折下衣领。她从镜子里看到了她脖子上的东西,我从侧面看到了她脖子上的东西。
吻痕。
我低下头,默默玩着自己的手机。
哎呀,这下糟糕了。田姐说。
小伙儿,你说怎么办?知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去掉这些?
我尴尬地摇了摇头。
田姐笑了笑,然后轻声说,今天中午大家都喝多了,上面的一个老总就没有把持住。
她停顿了一下,又低声说,其实……一个月前我就和他做过了。
我咽了一口吐沫,低声说,田姐你不用和我说这些。
田姐咯咯地笑,然后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认识我么?
我摇摇头。
她又问我,那我认识你么?
我还是摇头。
田姐把化妆的工具收到了包里,然后对我说,第一北京这么大,以后应该没有机会再遇到了,第二我喝醉了,第三你是陌生人,我才对你说。
我刚刚对你说的……假设有一天你对别人提起,一个陌生女人在一辆长途大巴上对你说她和上司发生了关系,你觉得有人信吗?
田姐看着我,我没有说话。
田姐叹了一口气说,这辆车什么时候到头儿啊。
我也不知道这辆车什么时候到头儿。
郑小青是车上的旅客。我觉得她很勇敢,可是也很愚蠢,她勇敢地付出所有感情,可是却愚蠢地把每个邻座的人都当作将要和自己一起前往生命终点的同伴。她自称为了感情付出了真心,换来的却是邻座的更迭和不断的上下车,她依然在寻找着那个同伴。可是当她明白这一切不是用真心就能换来的时候,她又该做何感想?
程果是车上的旅客。他曾经以为那个邻座的人不是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到最后他推推搡搡赶下车的那个人才是他永远忘不了的姑娘。之后他目睹了很多人来到他身旁的位置,却不再相信有人是那个真实的同伴,他永远在寻找,永远找不到。
田姐是车上的旅客。她经历着生活中应该或不应该经历的一切。我对她知之甚少。和她的相遇,更像是故事会里一个俗套至极的情节,她的座位上已经有了一位同伴,可是她的旅途却崎岖蜿蜒。当爱情在柴米油盐里磨平了棱角激情,还剩下些什么?
这辆车已经开走了,2012年的冬天,自此以后,我再未见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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