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经年诗阡陌-与朱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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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甫

    锦里先生乌角巾,园收芋栗未全贫。

    惯看宾客儿童喜,得食阶除鸟雀驯。

    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

    白沙翠竹江村暮,相送柴门月色新。

    朱山人是杜甫的邻居,这首诗是赠给他的。朱山人住在锦里,位于现在成都武侯祠的旁边,是一条民俗小街,很早就有名了。我曾在去成都的时候专门去过锦里,古朴且繁华。现在读杜甫的这首诗又想起锦里,但诗中描绘的锦里显然是没有嘈杂和市侩,而是一种人性的平静,以及人与自然的不谋而合。

    杜甫说,朱山人戴着乌角巾,也就是黑色的头巾,一般是隐士之流的标志。用一条头巾就描述了一个人是怎样的,看来穿衣戴帽不能太随便,潮流与时尚还真不可乱来,不然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就不好了。正如如今又开始流行唐装,在我小的时候大街上没有人穿这个。经过这些年的变化,人们的衣着一直在变,军装变西装,西装变唐装,服饰上似乎往回走了。由此又似乎能体会到人们寻根的某种迫切要求。现在穿唐装的人大多是所谓的文人,而且是多少和传统文化沾边的那种文化人,还有些大概是想脱下西装混入文化人圈子的人,似乎一穿上唐装立刻就道风仙骨起来。这就是服饰带给人的标志,像杜甫说的朱山人,一戴上乌角巾,就知道是个遁世的隐士。

    隐士给人的感觉就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去追名逐利,种二亩薄田,够吃够喝就行了。朱山人就是这样,没什么钱却能自得其乐,喜看小儿戏耍,善迎宾朋满座,因为有这份和善,连阶前觅食的鸟雀都显得很是服帖。这首诗正如一幅中国画,流水、小船和人,以暮色中的白沙和翠竹做些点缀,一幕与世无争、恬淡温暖的夕阳晚照,剩下的就是柴门边的道别,月高时晚,抖落不掉的无限留恋。

    我很喜欢杜甫的这首诗,它平静和谐而且温情,很难想象是出自愤世嫉俗的杜甫之笔。但它让我看到,当人脱下了盔甲,身体原来是柔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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