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角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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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利益主体

    毛泽东深刻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主体论的价值观念”决定了毛泽东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问题上的立场:人民群众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力量主体,又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利益主体。

    改善民生是体现和落实共产党人使命和宗旨的一个根本问题,在毛泽东看来,我们党和政府从事的一切事业,归根到底,是为了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改善民生是进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的着力点和落角点。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视改善人民生活,注重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提出了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正确方针,并在此方针下,强调要维护群众利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缩小城乡差别、注重农村医疗事业的发展,并提出了注重社会保障和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改善民生的重要理论。

    (一)利益追求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立足于唯物史观,科学地提示和阐发了利益之于社会历史发展的意义。马克思主义者认为:

    1.利益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生活条件。马克思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本身。”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所谓利益,就是由生产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而所谓物质生活条件,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具有决定性的物质要素的总和。

    2.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生活活动的根本动因。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人们的活动总是在一定的动机、目的和意志的支配之下的,而活动的动机、目的和意志则产生于利益的需要。最初人类出于满足吃穿住需要的动机,而从事生产活动,现代人类的较高层次的活动,也是在利益的驱动下而开展的。譬如,政治活动就是人们追求利益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益决定、支配政治权力、政治活动。

    3.利益追求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人们满足自身需要的利益追求是不断发展的。人们追求需要满足的活动是不会终止的。某种需要满足之后,又会产生新的需要;已经实现和满足了的利益,作为既得利益,构成追求新的利益目标的基点和起点。正是在这种利益追求的活动的循环过程之中,人们不断地更新、重组自身的社会关系,促进和推动物质生产持续不断地向前发展,进而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

    总之,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利益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生活条件,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任何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首要前提是必须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即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动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利益是社会生产不断向发展的内在动因。任何社会变革归根到底就是要适应人们生存、发展的需要,调整既有的物质利益关系,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开辟道路,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诉求。

    (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

    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到人们追求物质需要的生产活动是社会的基石和内在动力之源,提示了人类社会历史首先是物质生产者的历史,提示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提示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1.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保障。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资料是由劳动者创造的,离开劳动群众所从事的物质财富的生产活动,人类社会就无法存在。而且人民群众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活动不仅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而且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其次,人民群众为人们从事精神文化活动提供了一切物质手段和物质条件。如果没有人民群众创造的物质财富作为基础,使人们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就不可能有社会的精神生产,也不可能产生社会的精神财富。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是科学、文化、艺术的唯一源泉。人类社会的一切科学文化成果,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所进行的生产斗争、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和科学实验等实践经验的总结。

    2.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既是社会革命的决定力量,又是社会改革的决定力量。社会变革、社会改革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不可能自发地起作用,必须通过人民群众这一社会变革的主体才能实现其作用。人类社会的每一次巨大变革,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的依次更替,无一不是广大人民群众斗争的结果。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

    总之,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同时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真正动力”。

    (三)历史主体和利益主体的统一

    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追求所引起的历史变迁,决定着历史前进的方向,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如何实现则决定着历史的进程。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人民主体论的价值观念”决定了毛泽东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问题上的立场:人民群众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力量主体,又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利益主体。毛泽东强调,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是革命和建设的主体力量,革命和社会建设的成果当然应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不能由少数人占有。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基础上,贫富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点。社会主义较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由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这就决定了广大劳动者创造的剩余劳动不再为资本家占有,而为劳动者自己所有,决定了发展成果当然应该由人民共享。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是历史主体,又是其劳动成果的享有者,是利益主体,历史主体和利益主体是统一的,统一于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中。关注大多数人的命运,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保障大多数人的权利,反对两极分化,始终是毛泽东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毛泽东认为,人民利益从利益类型来分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利益,从利益关系来分包括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人民群众为追求和实现这样或那样的利益而存在于社会当中。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地位,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要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着力保障人民各项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条件使人民群众的各项利益追求得到实现。

    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力量主体,也是利益主体,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要依靠人民,更要为了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成果应由广大人民共同享有,改善民生是人民群众最实际的,也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当然应该成为党首先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非常重视改善民生,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一直把改善民生看作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一)不断改善民生才能实现社会建设的目的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改善民生是体现和落实共产党人使命和宗旨的一个根本问题。

    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社会建设的目的。毛泽东认为,人既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又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要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的目的,就必须从关注民生,不断改善民生入手,改善群众生活,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角点。

    从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一再强调,党的事业的成败取决于群众是否拥护和支持,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群众生活。当时的中国人民,深受三重大山的压迫,处于饥饿死亡的边缘,中国共产党最早团结群众,就是从“打倒列强、除军阀,分田地”开始,使群众感到共产党与他们的利益要求一致,为了最原始的过好日子的想法,从而跟着共产党走。毛泽东一再强调,要使人民群众能真心实意地拥护共产党,跟着共产党走,支持和参加革命,建设和巩固革命根据地,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必须关心和改善群众生活,“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1942年12月,毛泽东说:“我们的第一方面的工作并不是向人民要东西,而是给人民以东西。”关心和改善群众生活,使党赢得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为我们党取得革命胜利,最终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打下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我国当时的现状是“一穷二白”,生产力水平依然十分低下,人民群众的生活还十分困苦,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这就要求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目标和方针也把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前提。毛泽东指出“现在要有新的利益给他们,这就是社会主义。”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毛泽东当时十分关注消灭贫穷的问题。50年代初,他就明确指出:“不能帮助农民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共同富裕起来,那些穷的就不相信我们,他们会觉得跟共产党走没有意思”。这时候毛泽东已开始强调以消灭贫富,共同富裕,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的思想,这反映了当时社会现实,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只有在不断改善民生,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才能激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才能实现社会建设的目标,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的局面。

    (二)不断改善民生才能推动社会建设

    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方针要求,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这就要求通过改善民生,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从而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建设的前进。

    1.改善民生才能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推动社会建设

    我们党是领导人民事业的核心力量,领导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就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毛泽东始终强调,政府服务于人民利益不能停留在口头,一定要体现在实际的行动上,落实到具体的政策中。“要给被领导者以物质福利和政治教育。”这是1947年12月,毛泽东在讲革命统一战线中共产党如何实现领导权时说的话。要使共产党实现领导权,就必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问题,给他们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因为对于群众来说,物质利益是第一位的。群众得到了实惠,满足了基本生活需要,才能响应党的政治号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事业,才能认可我们党的先进性,即是代表最广大群众的利益的党;在另一方面,毛泽东也强调对群众要进行政治教育,通过教育,帮助他们了解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决好群众短期的利益同长远的根本利益的矛盾关系,在强调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坚持群众路线,使群众得到现实利益,从而自觉地跟党走,为实现国家的富强和实现自己的长远利益而义无反顾地进行社会建设。

    改善民生是毛泽东群众路线的落角点。依靠群众的毛泽东群众路线,最终要落实到为了群众,坚持社会建设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上,也就是落实到改善民生上。1934年,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就如何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利益做了详细的论述。他认为,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要关注民生,就要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在毛泽东看来,我们党和政府应了解群众的具体困难,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维护好他们的利益,只有这样,把人民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到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伟大事业上来,从而真正做到发展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如果不能把改善民生作为落角点,人民群众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社会革命和建设是为了人民就成为空话,发展依靠人民就没有了基础。

    2.改善民生才能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

    只有加强民生建设,让人民得实惠,才能凝聚群众力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坚持群众路线,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睦相处,不断焕发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热情,这是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目标和方针。“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毛泽东引用《论语?颜渊》中的话强调要藏富于民,指出只要人民富足了,实现了自己的利益,才能跟党走,建设国家的积极性就高,国家也就会富强。“他们信服了,领导权就巩固了,否则会失去领导权的。”要使群众信服党,拥护党的领导,就必须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作为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角点,这样才能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利益,这样,才能将人民团结起来,将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激发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活力,克服一切困难,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

    (三)不断改善民生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是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也成为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毛泽东早在1945年《论联合政府》中指出“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这个利益不仅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利益。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解放初期,物质利益的需要是第一位的。马克思认为:“人们首先必须有了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经济、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的活动。”毛泽东从人的需要出发,强调给人民物质福利:“以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这些改善民生的思想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

    同时,毛泽东也注重人民其他利益的实现。他在同老友周世钊的一段谈话中就指出“人生在世,肯定是希望要过得幸福些。”,希望过得幸福,实际上是物质和精神的两重满足,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要有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但毛泽东一贯强调物质利益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他说:要“组织人民、领导人民、帮助人民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物质福利,并在这个基础上一步一步地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与文化程度。”有了物质生活保障,才能保障政治、文化、社会、健康等方面权益,从而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仓廪实,才能知礼节”,“离开经济式作而谈教育和学习,不过是多余的空话。”因为,“我们不能饿着肚子去正谊明道,我们必须弄饭吃。”满足人们基本物质需要是头等大事,民生问题不解决,人的全面发展也无从谈起。只有不断改善民生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三、改善民生理论的内容

    毛泽东把改善民生做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角点,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提出了一系列的改善民生理论,为团结人民、集聚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公私兼顾,军民兼顾,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正确方针

    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军民兼顾的思想,他指出,我们要取之于民,就应该使人民经济有所增长,有所补充,而且应使人民得大于失。不能不顾人民困难,只顾政府和军队的需要,不能竭泽而渔,要军民兼顾。“国家和工厂、合作社的关系,工厂、合作社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都要处理好。为此,就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在1948年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有其待遇的规定中》,谈到工人利益时,指出:“生活的改善,不应当超过经济情况所许可的范围,不应该违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原则”。他指出,“公私兼顾,只能是兼顾,不能偏顾,偏顾的结果就是不顾,不顾的结果就是垮台。”这一思想后来成为1949年《共同纲领》的一个重要内容。毛泽东提出的“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两兼顾”原则,也成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正确方针,这与毛泽东一再强调的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是一致的。

    要注重集体的长远利益,但同时也要兼顾个人利益:“要注意赋税的限度,使负担虽重而民不伤。而一经有了办法,就要减轻人民负担,借以休养民力”。这就是说,在困难的时期,民生会受到一定影响。但此刻也不能不顾民生,而是要让人民失去的尽量少,得到的尽量多。情况一有可能,就应该着力减轻人民负担,解决民生。公私达到兼顾,让民生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改善,人民能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这不仅是党的目的,而且也是党能更好地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

    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方针,毛泽东在强调公的前提下,提出首先是要兼顾人民个体的需要,他说,共产党第一方面的工作不是向人民要东西,而是给人民东西,要组织人民,帮助人民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物质福利。“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这样人民群众才能拥护党,支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为使人民的物质利益长久实现,毛泽东从各方面阐明,注重个人利益的同时必须注意到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1956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八大的报告中指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全国人民必须使当前利益和个人利益服从于长远利益和集体利益。”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在一穷二白的社会背景下,生产力水平也低,国家很穷,而且国内国际环境很复杂,所以国家首先就要增加国力,要进行各项社会基础建设,这必然会花很多钱,需要大量的资本积累。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生活一下子改善很多的要求,国家是达不到,也是不切合实际的。1953年,毛泽东提出要既施“小仁政”更施“大仁政”,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兼顾起来。他说:“所谓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为人民的当前利益,另一种是为人民的长远利益,例如抗美援朝,建设重工业。前一种是小仁政,后一种是大仁政。两者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那末重点放在什么地方呢?重点应放在大仁政上。现在,我们施仁政的重点应当放在建设重工业上。要建设,就要资金。所以,人民的生活虽然要改善,但一时又不能改善很多,就是说,人民生活不可不改善,不可多改善;不可不照顾,不可多照顾。照顾小仁政,妨碍大仁政,这是施仁政的偏向”1956年在安排经济产业结构布局时,他及时提出“又要重工业,又要人民”以及经济建设的目的是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思想。这种公私兼顾,注重施大仁政的思想,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毛泽东主张,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两者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但是重点应当放在长远利益上。为了国家的基础建设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群众的当前利益应该服从于国家和自身的长远利益,因为人民的长远利益是和国家的长远利益一致的,是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把“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方针,又归结为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战略方针。所谓统筹兼顾,是指对全国几亿人而不只是对部分人的统筹兼顾,是对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处理上的统筹兼顾,而粮食问题、城乡差别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医疗保障问题等等,这都是民生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求从几亿的全国人民的统筹兼顾的观点出发,作出各种适当的安排。只有兼顾了各方利益,人民得到了适当的安排,人民没有了后顾之忧,这样各种积极因素才能调动起来,共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也达到维持社会稳定,少出乱子的目的。当时我们国家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社会管理体制,采取低工资、低物价、高就业、高保障的政策,并且注意改善民生,人民生活虽不富裕,但大体都有饭吃,社会治安良好,社会情绪也比较稳定。这可以说,是实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正确方针达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目标的一个具体表现。

    (二)维护群众利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

    一切为了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主要内容,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之一。他反复强调“要每日每时关心群众利益”,时刻想到自己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否则“一定行不通,一定要失败”。在整个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都在讲要维护群众利益。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认为,我们不能为了政府和军队的需要,就不顾人民困难,他说这是“竭泽而渔,诛求无已”。并指出这是国民党的思想,我们共产党人不能承袭。在大生产运动中,毛泽东提出,我们党、军队和政府的经济活动不能损害人民利益,不能引起人民不满,应与人民的经济活动取得协调,这样才能防止损害到群众利益。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过程中,毛泽东对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十分关注,认为不能“杀鸡取卵”,一味夺取,并对大跃进时期的“共产风”给予了批评,认为,这种行为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应当认真退赔。错误在于“我们剥夺了农民,这是马列主义完全不许可的。”处处维护群众利益的思想,是毛泽东群众路线的很好体现。

    毛泽东特别不能容忍那种漠视人民利益和需要的官僚主义,他认为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是党和政府在长时期内需要解决的大问题。1953年,他在《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一文中,就举了一个人民来信的事情来说明官僚主义,他说,据报山东省政府就积压了七万多件人民来信没有处理,由此可想,省以下各级党政府组织当然会更多,毛泽东认为,人民来信都是人民有具体问题,要求解决实际困难才向上级组织来反映情况的。有许多还是控告干部无法无天、损害人民利益的罪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熟视无睹的官僚作风,当然会引起义愤,这是不能容忍的,应迅速处理损害人民利益的违法乱纪事件。

    1959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根本好转,一些领导干部开始头脑发热,追求速度,一味求快,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认为,在经济初步发展的情况下,就应开始考虑转变工作重点,注重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他提出:过去安排是重、轻、农,现在是否提农、轻、重?总之一定要把衣、食、住、用、行安排好,并强调这是六亿五千万人民安定不安定的问题。他强调,大家都想大干快上,都想从老百姓那儿多搞,他提醒一些干部,向老百九征税征粮,多了会闹翻,这种方法是不行的,并指出,这是个原则问题,应根据客观可能办事,绝不能超过客观可能,按客观可能还要留有余地,要在老百姓那里留有余地,对老百姓不能搞得太紧,而且留有余地要大,不要太小。在制定计划时,毛泽东强调首先应考虑老百姓,不能丧失民心,脱离老百姓必然毫无出路,其次还应考虑到打仗或灾荒的因素。在这三方面要留有余地地制定计划。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备战、备荒、为人民”。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毛泽东的维护群众利益的思想。

    毛泽东在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关系上,注意维护正当的个人利益,他指出: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对立面的统一,没有个人得利就不可能有共同利益。他经常批评那种不重视个人利益的思想,他曾生动地说:“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个人利益处理得如何,可以影响到我们的共同利益,只有维护群众利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进共同利益的实现。

    (三)不断改善群众生活

    毛泽东一直注意在发展生产,实现国家强盛的基础上达到人民的富足。毛泽东认为生产和生活必须兼顾,重点应放在生产上,但同时不能忽视人民群众的生活,并应逐步改善群众生活。他说“如果我们在生产工作上无知,不能很快地学会生产工作,不能使生产事业尽可能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获得确实的成绩,首先使工人生活有所改善,并使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毛泽东把不断改善群众生活放在维持政权的高度,说明了他一直在心中挂念人民,把人民生活放到了极高的位置。

    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毛泽东批评了苏联强调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作法。指出不能只顾积累,而把农民挖得很苦。这样只会“建设了社会主义,丢了人民,建立了重工业,丢了人民,这是不成的。”他还特别强调了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最根本的就是因为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发挥和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因此,毛泽东指出:进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时,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首先是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我们既要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同时要提倡关心群众生活;既要大力发扬群众那种艰苦奋斗的精神,同时也需要更多地注意解决他们在劳动和生活中的迫切问题,对工人要在生产效率提高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工资来改善生活,对于农民则应通过缩小剪刀差等政策,通过补贴或救济来改善生活。

    1958年,毛泽东针对各地出现的只顾生产、不顾群众生活的情况,从11月14日到25日12天内,连续发出三个重要指示,要求全党要注意这个问题,并加以纠正。在第一个指示中毛泽东把“工作、生活同时并重”作为一个重要方针提了出来。在第二个指示中又提出“生产好、生活好、孩子带得好”的口号。在第三个指示中,则对人民生活关心、注意不足、照顾不周的现象进行分析,指出这是受右倾片面性思想的影响,顾了生产,忘了生活。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不断地改善群众生活,毛泽东提出了两条解决办法,一是要为群众留点余地;二是生产、生活同时抓,两条腿走路,不能片面性。这是毛泽东关心群众生活的一个重要思想。

    毛泽东注重改善人民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早在1934年,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一文中,就指出一些同志脱离群众,不能够帮助群众组织生产,改善生活,只知道要救国公粮。他强调,应该用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去帮助群众解决“救民私粮”的问题,而仅用百分之十的精力去解决救国公粮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洗清官僚主义的灰尘。毛泽东在节约和消费问题上,一贯倡导节约,但同时认为,只讲节约不讲消费不行,还要鼓励消费,这样才能有利于发展经济,同时改善人民生活。在改善人民生活的具体经济措施上,毛泽东主张要薄利多销,生产资料的利润要低一些,因为这影响整个人民生活,人民生活改善了,积极性会提高,随着消费的增加,生产会扩大,利润也会随之增加。

    毛泽东注重改善人民生活,不光表现在物质方面,还关注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健康教育等诸多方面。

    (四)注重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

    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是当时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这个问题是否得到处理和处理得是好还是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所以毛泽东强调这是一件大事,务必要抓好。

    毛泽东注重社会保障问题。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社会保障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在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宪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强调要对全体人民要统筹兼顾,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做出各种适当的安排。这种安排当然是一种社会保障。他还指出,在工人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情况下,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这也是强调社会保障的必要性。

    在社会保障方面,毛泽东还强调要“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始终把“义务教育”、“免费教育”当作政府的责任。这极大的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大发展。

    在社会保障方面,毛泽东注重社会福利事业,在1959年,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讲到:“不少地方只讲个人的消费,不讲社会的消费,如公共的文化福利事业,这是一种片面性。”他主张要用社会力量搞福利,要求有步骤地改变农村和城市的居住条件。他说“社会主义社会,不搞社会集体福利事业还成什么社会主义?”。为了更好地进行社会福利事业,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政府着手人民的福利制度建设。从1950年6月制订《工会法》1951年2月政府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行了全国工矿企业职工劳动保险医疗,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了减免费医疗。1952年起,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了公费医疗。1953年1月,政务院又修订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正的决定》,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实施的范围,对职工的生活困难补贴、探亲补贴、取暖补贴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并对劳动保险的待遇标准作了适当的提高。1957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职工生活方面若干问题的指示》,并随后制定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条例》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障条例》,对各种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的取暖、生活困难、职工住宅、上下班交通、医疗补助等等问题又作了全面的规定。1958年3月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放宽了退职条件,提高了待遇标准。一系列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并随之采取了一系列保障制度实施的措施,使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实现了毛泽东所希望的,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人们的劳动和集体福利就需要有所改进,切实做到了要给人民以看得见的切切实实的物质福利。

    社会救济也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体现了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生活的一贯宗旨。毛泽东认为社会救济是必要的:“对那些全家没有人就业的,还要救济,总以不饿死人为原则。”在城市,社会救济的对象一般是生活困难的职工。在农村重点放在救济那些缺乏劳动力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对这些人员当时采取利用社会公益金由生产队或生产大队组织实施的集体供养的方法给予保吃、保穿、保烧,保证年幼者受到教育,年老者死后安葬的“五保供养”制度。这种救济方式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等方面有着积极重大的意义。

    建国初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刚刚开始,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严重失业现象虽然逐渐减少,但就业机会还是相对不多,严重的失业问题仍摆在面前,如何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和生活问题对新生政权提出了挑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应对,采取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并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就业机制。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他提出:“我们要合理地调整工商业,使工厂开工,解决失业问题并且拿出二十亿斤粮食解决失业工人的吃饭问题,使失业工人拥护我们。”并强调对于失业工人和失业的知识分子进行社会救济,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毛泽东把就业问题提升到人民是否拥护,政权是否稳固的高度。

    毛泽东高度重视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1954年,我国的第一部宪法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通过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毛泽东还重视妇女的劳动就业,认为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她们中还有极大的潜在劳动力还没有发挥,他指出:“妇女问题一定要安排好,要同男子同工同酬,在合作社、工厂都要一样。”60年代以后,为了克服“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运动给我国造成的严重经济困难,毛泽东提出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就业方针,提出有计划地减少城镇人口到农村就业的思想,强调城市青年,“或者进学校,或者到农村去,或者到工厂去,或者到边疆去,总要有个安排。”在这一就业方针的指导下,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从而形成了统包统配的就业机制。

    (五)缩小城乡差别,保障农民利益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工业基础薄弱,建国初期受苏联工业化模式的影响,又加上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施经济封锁,使得政府在战略选择上不得不采取以农补工的工业化战略,以迅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达到使国家迅速强大的目的。对于城市和农村的关系问题上,我国一直采取了城乡分治的政策,并在制度安排上优先选择有利于工业化进程。虽然制定了这样的政策,但毛泽东依然十分注意城乡差距问题,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在实际工作中对工业、农业的关系作出了必要的调整,在缩小城乡差别方面作出了努力。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指出了要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也不应该忽视,他强调,我们不能像苏联和东欧国家片面注重重工业,而忽视轻工业和农业,这种不平衡会产生严重问题,我们应该平衡发展,而且指出,当前的问题,是要适当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应把农业和轻工业投资的比例加重一点。从此之后,毛泽东就主张把社会发展的重点要逐步进行转移了。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他就强调要第一发展农业,第二才是工业。对如何发展农村的经济,以缩小城乡差别,毛泽东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不要涌入城市,就在农村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这种方法实际上是要就地的农村城市化发展道路,即实行“公社工业化和农业工厂化”,通过这种方法,最终达到“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要好一些。”为缩小城乡差别,毛泽东提出一些具体措施:在工农业品交换方式上,他主张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在向农民供应工业品方面,他主张采取薄利多销、稳定物价或适当降价的政策;在统购农产品方面,他主张按照正常的价格,保证农民不吃亏,并且收购的价格要逐步有所增长;在农业税的征收上,他主张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征收较轻的农业税;在向缺粮区农民供应粮食方面,他主张一般略有补贴。

    城乡差别导致的一大社会问题就是贫富悬殊过大,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社会不满情绪,因此,他强调要广泛建立工农联盟,城市要对农村实行救济和支援。其中包括把小型的工厂转让给农村,城市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支援农村建设,科研人员下乡传授科技知识,城市为农村培训知识人才。这些措施在当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农村的工业化使农村自己能生产一些生产资料和小消费品了,使农村城市化有了发展,近2000万农民成为了在农村的工人,工农的差距有所缩小。

    毛泽东在保障农民利益方面,提出了许多至今仍有现实意义的方针和原则。他指出,中国是个农业国,主要人口是农民,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在革命时期,靠广大农民的援助取得了胜利,建设时期,优先发展国家工业化,工业化也是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因此保障农民利益意义重大,应尽量多给农民一些利益。他分析了苏联在工业化的进程中,把农民挖得很苦的错误作法。指出苏联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用这样的方法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毛泽东在承认农业作为资金积累的源泉的同时,始终要求兼顾国家与农民利益,保护农民利益。第一,除了遇到特大的自然灾害外,必须在增加生产的基础上,争取90%的农民每年的收入有所增长,10%的农民不增不减,如有减少的,也要及时想办法予以解决。向缺粮地区供应粮食,一般略有补贴。第二,要统筹兼顾农民的付出和收益,坚持“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原则,不能剥夺农民,应该给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一定的自主权。同时还注意合作社同农民的关系,指出它们两者的关系也要处理好,在合作社的收入中,国家拿多少,合作社拿多少,农民拿多少,以及怎样拿法,都要规定得适当。认为农业是国家工业化积累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是“要母鸡生蛋,先要给米吃”。一要开源,就是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增产,特别要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二要节流,就是要节衣缩食,发扬过去党政等人员“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优良传统,减轻农民负担。三要缩小剪刀差,通过发展商品生产来团结农民,工农业产品之间等价交换来增加农民收入。通过这些很具体的措施,把农民的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以达到保障农民利益的目的。第三,为保障农民利益,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了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改善,使农民能在当地看病、就医,农民的生活也不致由于得病而日益困苦。

    (六)提出“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

    医疗卫生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非常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针对广大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相当差这一现实,毛泽东提出了一些思想和措施,促进了新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在农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在毛泽东的倡议下,全国城乡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以“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的爱国卫生运动,并取得可喜的成绩。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指出合作社要承担起对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负责医疗的职责。在这一章程发布后,许多地方相继集体保健医疗站、合作医疗站或统筹医疗站。

    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是当时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伟大创举。在城市中广泛的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毛泽东更重视广大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并提出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他给合作医疗的定义是:“合作医疗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按照参加者互助共济的原则组织起来,为农村社区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障制度。”合作医疗使“八亿农民最必需的卫生防疫、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有了初步保障”。到50年代末,合作医疗在广大农村逐步推行起来。但是医疗保健制度的覆盖范围上,农村和城市极不平衡,城市占有了绝大多数的卫生资源,而广大农民则缺医少药,有病得不到医治,针对这一现象,1965年6月26日,明确提出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这就是着名的“六二六”指示。在这一号召的影响下,卫生部逐步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重点放到农村,极大鼓舞了广大医务工作者到农村去。“六二六”指示有力推动了农村巡回医疗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及农村合作医疗全面铺开,在随后几年里,除县级卫生机构得到充实外,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也都建立了医疗部或卫生所,形成了县、社、队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了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广大农民缺医少药的现象。

    加强农村医疗,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很重要的一点是对乡村医生队伍的培养。培养农村“赤脚医生”也是我国卫生事业的一项创举。它的推行,对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改善农民健康状况,帮助农民预防疾病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毛泽东把人民群众当作历史主体,同样也是利益主体,把改善民生当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角点,并提出诸多改善民生的措施,使人民得到了实惠,坚定了跟党走、大干社会主义的决心,从而使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

    结束语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历史地位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新发展

    我们党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独立出来,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理论相并列,进行深入阐述和研究,始于党的十六大。在几年的研究过程中始终重视挖掘和梳理毛泽东的社会建设思想,在确立毛泽东思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历史地位的同时,也反映了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重大意义和历史地位。

    马克思、列宁主义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建设思想。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马克思、恩格斯并未经历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他们的许多社会建设观点,包含在对未来社会的设想和预见之中,更多地带有逻辑推论的特点。列宁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取得成功之后,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时间很短,而且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恢复俄国的国民经济,因此,他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论述受到了限制,不可能充分地展开。毛泽东领导中国新民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不仅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政治、经济条件,而且探索和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理论观点。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有长期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历,有正反两方的经验可以利用。因此,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带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为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增添了新内容。

    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富裕的公正社会,是毛泽东对理想社会的追求目标。毛泽东在确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后,形成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社会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就开始构思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蓝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和观点,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提出了适合当时情况的社会建设理论。从广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来看,毛泽东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和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学说,超越了斯大林的观点,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是由低级到高级阶段逐渐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断发展进步的社会的理论,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长期性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进行了科学的阐述。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生产力始终是社会的决定性因素的观点,提出了发展生产力,在实现国家工业化基础上实现现代化。从狭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来看,毛泽东确立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目标,始终把不断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对于文化、教育、卫生(特别是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观点、方针、政策;对于正确处理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关系,以及社会建设自身的各种关系,提出了总的处理原则和根本方法;对于社会管理理论,尽管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但仍然在摆脱苏联影响方面,做了探索,提出了尊重基层群众民主管理和统一性与独立性相结合、恰当分权的重大观点。所有这些理论观点,相互联系,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二、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毛泽东思想是严密完整、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体系,它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把毛泽东思想定义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1982年党的十二大修订的党章中又将其补充为“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这个定义及其补充,科学地说明了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内容,体现了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国之后,党的历史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肩负着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的历史任务,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不仅重视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而且对社会自身建设也给予关注。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社会建设既依赖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同时,作为一个特定的领域,其自身也有建设的任务,特别是协调利益关系、整合社会阶层结构、建立社会管理体系、加强社会保障等等。这些任务又不能完全包括到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之中。在以往的理论研究中,毛泽东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被包含于经济、政治、文化理论之中,未能独立出来,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把社会建设相对独立出来,进行深入研究,从而完善和拓展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研究领域。毛泽东提出了许多开创性的社会建设理论,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为指导社会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论;毛泽东还高度关注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问题,形成了系统的有关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的思想;他提出了“人民利益为最高标准”的社会公正思想,并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民主法治保障;提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利益主体,并把改善民生当作是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角点,推出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政策和措施。毛泽东的这些社会建设思想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初期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党和人民共同探索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基础和理论先导

    胡绳同志在《毛泽东一生所做的两件大事》一文中指出:毛泽东同志一生所做的“第一件大事是领导党和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任务。……”“第二件大事是,在以带有中国特色的方法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努力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毛泽东是这种探索的开创者。……毛泽东作为这种探索的开创者的历史功绩应当用最浓重的笔墨记载在史册上。”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展现了它们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逐步形成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思想理论先导,为新时期创立新理论奠定了基础。党的十七大把毛泽东思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基础。毛泽东的探索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和理论来源,其中也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探索成果。在我国几代领导集体的探索中,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内容是可以说是一脉相承,不断深化和发展的,从而形成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创新,集中体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和一系列方针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利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一目标和战略重点的提出,是以毛泽东对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探索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为基础的,充分吸纳了邓小平、江泽民对毛泽东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发展的成果,反映了毛泽东社会建设理论的先导作用。

    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目标,其实质是社会和谐。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这一目标的继承和展开。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和人民利益为最高标准的社会公正思想得到进一步的丰富,上升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的原则,贯穿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毛泽东的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论思想,为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继承和发展,对我国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分析,彰显出新的特色,形成改革动力论和创造活力论。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更紧密地同妥善协调新时期我国利益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利益关系联系起来,成为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毛泽东对改革高度集中统一的社会管理体制的探索成果,以及正确处理少数人闹事的思想原则,为新形势下改革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形成了基层群众自治、扩大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理论,以及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大原则。毛泽东关于统筹兼顾的方针和方法,不仅为科学发展观所丰富,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而且也是加强社会建设的根本方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

    四、为解决新时期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的问题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

    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是在实践当中产生的,有深刻的时代背景,是积累了在中国这样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取得的这些重要理论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的时间里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是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中产生并不断发展的,对于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具有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在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会不断地出现新情况、新矛盾需要研究和解决。比如人们反映最大的社会公平问题,社会分配差距呈拉大的趋势,弱势群体收入增长过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地区、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公,这些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将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甚至会出现邓小平担心的“打内仗”问题。发展起来了,蛋糕做大了,如何分蛋糕比做蛋糕更难。再比如,群体性事件屡屡频出,不仅与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相关,而且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问题相联系。再比如,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当代人吃子孙饭、给子孙留后患,严重影响当代人的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还比如,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教育公平问题、医疗改革问题等等,都表现出复杂的矛盾性。如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是十分重大的现实问题。贯穿于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中的活的灵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对于社会建设具有普遍的世界观、方法论意义。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世界观、方法论指导。

    毛泽东创立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和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是处理利益矛盾、协调利益关系、进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一个基本方法。统一性与独立性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方法论,对我们现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具有长远的具体的指导意义。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社会管理与社会稳定的具体内容,以及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角点的改善民生的具体内容,都是针对解决当时实际问题的前提下提出的,当然也都对解决现今实际问题有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中,不仅继承和发展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而且对他晚年的失误进行拨乱反正,把他说错和做错的改正过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飞跃的新成果,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也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新境界。

    毛泽东晚年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失误,集中表现在“五七”指示中,本文第一章已有详尽分析,主要是否定商品生产和社会分工,带有自给自足、封闭性质的空想色彩。此外,毛泽东对群众运动的过分依赖,以群众运动的方式推动社会建设,也是不可取的。他的许多正确观点未能一以贯之坚持下去,“文化大革命”给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造成了巨大损失。

    对于毛泽东晚年失误的问题,1981年,在邓小平同志的主持下,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拨乱反正,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纠正并正视了历史事实,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给予了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因此,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客观认识毛泽东社会建设思想对我国社会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分析毛泽东社会建设思想存在的历史局限性,科学评价毛泽东社会建设思想的历史地位,分析毛泽东社会建设思想与和谐社会构建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对于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社会建设规律、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熠耀着真理的光辉,展现出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成为我们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做出了:“我们要永远铭记,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的科学论断。历史告诉我们,对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艰难探索所取得的正确经验和成果的继承和发展,对其失误和教训的纠正和借鉴,使我们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找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将使我们的事业不断发展,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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