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与人-话说“京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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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舍长于写商人,那种旧北京“老字号”的商人,所强调的也非阶级(商业资本家),而是职业(所营者“商”)。他甚至不大关心人物具体的商业活动。吸引他的兴趣的是人物的文化风貌、德行,是经由商人体现的“老字号”特有的传统商业文化。在这种时候他对人物的区分,也同样由文化上着眼:以传统方式经营的,如祁天佑(《四世同堂》)、王利发(《茶馆》),以及《老字号》、《新韩穆烈德》诸作中的老板、掌柜;站在这一组人物对面的,则是以凶猛的商业竞争置“老字号”于绝境的洋派商人。他并非无意地忽略了上述商人共同的商人本性(阶级属性),而径自专一地呈现其不同的文化面貌、商业文化渊源与背景。

    上述总体构思下的人物关系,自然不会是如左翼文学中通常可以分明看到的阶级关系。这里构成人物生活世界的,是街坊、邻里,以及同业关系,也即胡同居民最基本的生活关系。其中尤其街坊、邻里关系,往往是京味小说中描写最为生动有味的人物关系。老北京的胡同社会,主要由小生产者、中小商业者、城市个体劳动者构成。生产活动、商业活动的狭小规模,经济层级的相对靠近,都不足以造成充分发展的阶级结构与阶级对立关系;东方城市中素来发达的行会组织,也强调着人的职业身份,人与人之间的行业、职业联系。当代北京胡同情况虽有变动,仍在较为低下的生活水准上保留着居民经济地位的相对均衡(这种情况近年来才有变化)。这正是构成胡同人情、人际关系的生活依据。京味小说作者的选择在这一点上,又出于对北京生活的谙悉,而不全由形式的制约。采自生活世界的与来自艺术形式、艺术传统、艺术惯例的多方面制约——或许要这样说才近于完全?

    伦理思考及其敏感方面:两性关系

    京味小说作者长于表现人伦关系,在呈现家庭关系上最擅胜场。京味小说作者尤其长于描写父子关系——铸入伦理结构中的世俗历史,凝结在人伦链条上的文化传递与历史衔接。“父与子”之间,所长又更在写“父亲”,无论老舍还是当代京味小说作者。新文学所提供的“父与子”,大多合于“青年胜于老年”的社会进化论思维模式;老舍以自己的文化经验、审美选择,复杂化了新文学的家庭图景。当代京味小说作者在呈现代际关系,取材于变革期中被忽略的北京胡同老人生活时,竟与老舍当年的情形有几分相像,也与同一时期京味外写北京的作品形成对比(或者说“互补”)。〔44〕

    强项往往同时又是弱项,一种艺术的明显优势中包含着其最脆弱之处。京味小说长于展示伦理现实、家庭伦理关系,与此互为表里、也许更具有特征性的另一方面,即,正是在伦理发掘中,集中了某些京味小说作者与传统文化的精神联系,表现出伦理发掘者本身伦理意识的“传统”性质。你在这里发现的城与人之间的文化契合,或许比之我们已经谈到的那些,都更深刻,更值得讨论。

    一个引人注意的事实是,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些京味小说作品,几乎没有成功的值得谈论的性爱描写。老舍曾坦率地说到因为自己“差不多老是把恋爱作为副笔”,“老不敢放胆写这个人生最大的问题——两性间的问题”,“在题材上不敢摸这个禁果”,以致使得作品难臻“伟大”。〔45〕这是老老实实的话,并非谦词。对于性爱,对于两性关系观察的肤浅,的确极大地限制了他的创作切入人性、切入生命的深度。

    与此不无关系的是,老舍小说除《微神》、《月牙儿》等少数几篇外,几乎再无以女性为主人公的作品。他的小说所呈现的最为重要的伦理关系,是“父子”而非“夫妇”,是代际关系而非两性间的关系。当代京味小说在这一点上似更有发展,所写多半是“爷们儿”的世界。豌豆街办事处文化站、小酒馆,或大酒缸周遭,不消说是清一色的爷们儿,在文物行、德外鬼市等处折腾的,也只能是爷们儿无疑。京味小说长于写老人世界。你在这里可以想起一长串篇名来:《红点颏儿》、《话说陶然亭》、《找乐》、《安乐居》、《画框》等等。这老人世界容或有老妪们加入。东方式的老人世界是被认为已排除了“性爱”这一种关系的。那里只是些“老人”而已,并不同时被作为男人与女人看待。

    上述文学选择也对应于传统社会的伦理现实。在中国家庭,五伦中的“父子”一伦,其位置在“夫妇”伦之上。这是家族生命链。据费孝通《乡土中国》的分析,乡土中国的家庭,夫妇关系的冷漠是常态。作为补偿的,是同性间关系的亲密化:娘们儿的世界,与爷们儿的世界。李昂小说《杀夫》中台湾的乡镇水井边,与陆文夫小说《井》中苏州小巷水井边,同属于娘们儿的世界。而如《找乐》中的文化站,《北京人·二进宫》(张辛欣、桑晔)中票友聚会的小公园,则基本上是爷们儿的世界。

    这又并不意味着老舍不长于写女性。老舍以其作品提供了一些极鲜活生动的女性形象,从初作《老张的哲学》中的赵姑母,到《牛天赐传》中的牛太太,以至《正红旗下》中的大姐婆婆。极其惹人爱怜的,还有大姐(《正红旗下》)与韵梅(《四世同堂》)。更不必说著名的虎妞与小福子。这些女性形象在他的作品世界中一如女性在传统社会的实际生活中那样处于配角地位,却是一些极有神采的配角。老舍长于描写的,是家庭关系中处于太太、妻子地位的女性,旧式妇女或“半新不旧的妇道们”,“夫妇”这一伦中的“妇”。写上述女性中的年轻女性,他对代际(比如婆媳)而非夫妇关系表现尤能成功——韵梅的作为祁家儿媳妇、孙媳妇、“小顺儿的妈”;大姐的作为大姐婆婆的儿媳妇。这也是传统社会中女性主要的角色。刘西渭说过沈从文善写“少女怀春”,老舍则始终不长于写少女。《微神》太抽象、朦胧,《月牙儿》也过于诗化。他自己对此很自知且善能藏拙。情况似乎是,他不熟悉那些未经传统家庭关系充分界定、被传统社会认为尚未完成的女性。老舍用以观察女性的眼光,显然是男性社会通用的、爷们儿的,他所写的婚姻痛苦也多半是男性一方所承受的。他很少由女性方面思考婚姻伦理问题,即有也难以入深。因而对于“家”的批判性追究竟无妨于对传统女性美德(如温柔贤淑)的备极欣赏,〔46〕这倒使得有关人物益加惹人爱怜。他写出了极富于“东方美”的女性,对这种女性美的欣赏、玩味,也表现着对人生的审美态度。人物形象体现着审美判断与道德判断的合致;或者说注入其中的,是统一了道德感情的审美感情。他贡献于现代文学的女性形象,其审美价值未必低于丁玲、茅盾所写新女性、都市女性,尽管这两组形象在文化坐标上处在两极。还应当公正地说,投入创作中的京味小说作者“爷们儿”的自我意识,也有助于其风格的大气、沉雄与厚重,戒却了纤弱柔靡。

    伦理思考中的薄弱处也就同时呈现了。上文已经说到,对性爱观察的浮泛肤浅已经大大限制了作品达到人性、生命的深处;上述男性趣味(而且是保守的男性趣味,如女性评价囿于传统的“太太规范”)更阻碍了对乡土中国对家庭伦理的现代认识。不错,老舍描写了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可悲(比如大姐),但这种认识并不就必能通向“五四”时期有关思考的逻辑结论。“五四”新文化运动后的文坛上,老舍在某些方面确能不苟同时尚,如对激进青年、对女性的观察。老舍曾半庄半谐地说过,他不喜欢剪发女子。没有这种不苟,就没有老舍写得那般成功的老人形象与旧派女子形象,这又正是新文学界同行们所疏于或拙于表现的。作为成功的条件的就有作者自己的传统心态。这使得以文化批判为自觉意向进行伦理发掘的老舍,恰在当时最为重大的伦理课题“父子问题”和“妇女问题”上,证明自己缺少现代意识,缺少为文化批判所必要的现代人的文化眼光。个人条件就这样限制着意图的实现,复杂化了他的作品的文化内容。

    当代京味小说作者在某些认识课题上显然超过了文学前辈,如对体现于父子关系中的文化变动的估价。同时却又在某些方面承袭了老舍作品的弱点,甚至把老舍那里的强项也变成了弱项。当代京味小说中几无值得一提的女性形象,无论“新”、“旧”。女性人物不但在作品中充当配角,而且往往只粗具轮廓。至于两性关系问题上的思考,有时也像文学前辈那样落后于一时期文学的一般水准。如《钟鼓楼》借诸人物的婚姻伦理问题的讨论。老舍出于文化批判、文化改造的时代热情,强调传统家族制的崩坏(无论他面对这种景象时心理何等矛盾),以对人性的思考为线索,表达了对旧有伦理秩序——“四世同堂”的家庭结构及旧式婚姻关系——的怀疑和对合理人生的追寻。这种激情,已不再见于当代京味小说。某些当代作品使人感到的,更是对胡同中固有秩序的小心翼翼的尊重,对“和合”的人际关系的过分陶醉。较之前代作者,对传统生活方式所造成的伦理痛苦,像是更能宽容,更乐于“理解”。两代作家间的上述差异又不是个别现象,这里有两个时期文学间参差的对比——文学史并非总适于用“进步”或“倒退”这样的概念做笼统描述的。

    你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种风格的优长,是在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之后获得的,从而使“长”与“短”纠缠在了一处。再回到前文中关于美感纯洁性的话题上来,你又会进而想到,造成京味小说的美感统一的,或许正有上述对“和合”境界、秩序的陶醉,为此牺牲了伦理思考的现代性与理性深度。造成京味小说的美感纯洁性的,还有有意规避两性关系方面的描写。〔47〕“纯洁性”的代价在这里是人性发掘上的自设限阈。这后一种代价更其沉重。作为心理背景的,或许也有北京有教养的正派市民的洁癖?追求人间味的,又终难更深地进入人间——人间本是芜杂、美丑并陈的。

    我又想到了市民通俗文学。市民文学有“言情”的传统(往往言情而“滥情”),现代如张恨水写北京生活的《啼笑因缘》、《夜深沉》之属,都写男女间情事而得市民读者青睐。在较为严肃如张恨水这样的作者,描写中也力避狭邪趣味而“有所不写”。与京味小说同趋的,是不及于性心理、性意识等,专以过程的曲折(“悲欢离合”)取胜,因而“言情”却在描写两性关系方面同样乏善可陈。

    谈到京味小说作者的伦理关切,还有必要说明,这种关切固然是发掘中国文化所必要的,过分的伦理关切却有可能导致以“道德化”削弱了作品的现代意识。既有对于伦理现实的切入底里的观察,又不囿于伦理眼光,避免生活、人性评价的道德主义,才更出于“世事洞明人情练达”那一种智慧。京味小说作者并不乏这种智慧。老舍的写虎妞,邓友梅的写那五,汪曾祺的写云致秋(《云致秋行状》),都表现出超越狭小伦理眼界的对于人生、人性的更为开阔、通脱的见识。写伦理现实而又超越伦理眼界,这儿有京味小说与市民通俗文学的几乎是最重要的分界。然而又应指出,摆脱通俗文学的影响,也证明着影响的存在。“摆脱”作为过程确实从一个方面描绘着京味小说的发展轮廓。京味小说的上乘之作,成功在其不“道德化”,某些作品的浅薄处即在道德化:创作不免在其间摆动。这也令人想到北京人,北京人对于人事的通达、洒脱,和市民社会中素有的道德传统。最突出的,是具体人性理解的通脱和历史文化评估时的褊狭。在那种认识框架中,冲突着的历史力量被用单纯的道德眼光区分为善或恶、义与不义,历史哲学被世俗化了。〔48〕

    结构——传统渊源

    既然“漫论”的是京味小说,除已经谈到的作者心态、创作选择,以及尚未谈到的作品中人物面貌外,自然还有必要谈及京味小说作为“小说”的某些形式特征。本书是将京味小说作为一种风格现象讨论的。艺术风格包含形式因素。“风格”较之“形式”毕竟更为笼统,更易于诉诸概括性的描述,在较为宽松的标准下,也易于引出“共同性”;一旦进入更为具体的形式研究,情况就不同了。京味小说究竟不是一种小说样式。但既然风格中包含有形式因素,就有可能进行形式上的探讨,即使由这一角度所能发现的更多的是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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