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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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民族教育)

    一、民族教育的成就

    新中国建立前,由于历代统治阶级实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再加上自然条件严酷等因素的影响,东乡族生产力发展水平低,教育发展落后。1950年自治县成立时,全县只有9所小学,在校学生548名,教职123人,学制实行四、二分制。1951年又新建学校17所,学生增加到1959名,其中东乡族学生1300名。1955年在县城创办了一所女子小学,招收女童95名,并增设小学4所。当年有专设少数民族学校23所,在校学生达到了2127名,其中东乡族学生1123名,占到了52.8%。1958年甘肃省委提出了“发展民办小学,三年基本普及小学教育”的号召,临夏州人委也提出了“两年普及小学教育,三年实现无盲州”的奋斗目标。东乡县当年的小学数量增加到101所,在校学生16524名,教职工183人。

    东乡县的中学教育起步很晚,1953年在东乡初级师范学校附设初中班1个,当年招生40名。1955年第二班招生43名,1956年附设初中班增为两个班,学生增加到80名。直到1959年东乡才有了历史上的第一所中学——东乡中学,这是一所独立初中,时有3个班,140名学生。

    东乡初级师范学校创建于1952年9月,是一所为东乡培养小学教师的基地。东乡初师在1955年-1962年间共有311名毕业生奔赴教育战线,1962年因生活困难,加上生源太少而停办。

    1960年-1962年,由于遭受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约有89所小学被迫停办,小学教师精简下放或转行。1963年-1965年,小学教育又有所发展。1965年,全县共办240所耕读小学,公办小学也发展到159所,在校学生7680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31.9%。十年“文化大革命”中,教育受到影响,当时虽然学校数量多,但因师资力量、教学设施严重不足,所以学生的合格率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东乡教育的发展,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帮助东乡人民发展教育事业。经过50年的努力,东乡县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1.教育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教育结构、布局逐步趋向合理。

    到1999年,东乡县有各级各类学校181所,其中小学(包括三年制教学点)167所,完全中学3所,独立初中和八年制学校各4所,师范1所,幼儿园2所。在校学生27249人,其中小学生22904人(少数民族学生13388人),是1950年的40.7倍,中学生4345人(少数民族学生1638人),师范生135人,职业班学生35人,在园幼儿150人。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1%,其中东乡族儿童入学率75%,女童入学率67%。学生巩固率为96%,合格率为48%,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为31.8%。全县25个乡镇中,已有9个乡(镇)实现普初和基本达到省级扫盲标准,普初率为50%。小学三科、初中多科合格率分别达到47%和36%,年提高2%。1999年初中会考和高考成绩居临夏州第三位。

    2.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了一定发展。

    经过50年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90年代以来的改革,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了初步发展。目前,有职业中学1所,在校生50人,参加自考、函授、卫星电视学习的职工有300人,取得大专学历的100人。近年培训农村青年3000多人(次),在县六中尝试举办了初中毕业后职业教育班,在10个乡开办了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培训了1000多名多种养殖能手。

    3.教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明显提高。

    到1999年,有中小学教师1608人,专任教师1038人,其中东乡族教师占76%,东乡族女教师占15%,民办代课招聘教师400多人。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8名,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196。名,初级职称的教师770名。为了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东乡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曾分期分批对教师队伍进行过培训,取得了一定成效。1956年10月,在东乡初师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幼师培训班,参加学员50名。1961年9月5-1962年元月,在东乡初师举办了为期半年的小学教师培训班,参加学员100名。1978年到1985年,共举办过中小学教师培训班5期,每期半年,共培训220人。1972年到1985年间有106名民办教师通过培训、考核,转正为公办教师。经过培训学习,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82%、64%和24%,小学、中学的师生比分别达到1:20和1:16,结构逐步趋向合理。

    4.教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近10年来,改、扩、新建校舍面积近2万平方米,仅1999年维修、改建、扩建学校23所,新建教学点7个,危房率下降到15%,共完成维、改、扩校舍面积8000平方米。中小学生人均校舍建筑面积分别达到2.5平方米和4平方米,二分之一的小学达到六配套,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有所增加,配备学生双人课桌凳1500多套。办学条件的改善为东乡县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干部群众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热情高涨,教育经费投入增加。

    10多年来,除国家正常教育投入外,争取“希望工程”、教育扶贫项目资金、海外友好人士和组织捐赠资金、动员争取县内各界人士捐资助学和省内外单位捐资800多万元;征收农村教育附加费、实施1998年-2000年的“国家义务教育扶贫工程”项目总投资1552.8万元。1998年、1999年分别建成12所和17所学校。

    6.文盲率下降,人口素质提高,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人才。

    为了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东乡县狠抓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使青壮年文盲率逐年下降。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青壮年文盲率为65.4%,到1999年下降到29.2%。1999年下达扫盲任务65130人,完成7169人。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共计向省内外大中专院校输送学生2738人,其中大专以上的343人,东乡族学生占74%。仅1999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就有231人,比1990年增加100人。这一批一批的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大多数回到本县工作,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

    总之,建国50年来,在党和国家的关心、支持下,东乡县的民族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培养和造就了大批的少数民族人才和干部,为东乡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贡献,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对发展教育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东乡县的民族教育事业能取得这样大的成绩,主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能从东乡县的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对东乡族的教育给予了许多优惠政策,采取了得力的发展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通过立法保障推动东乡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都将民族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作了较详细和具体的规定。以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据,东乡县政府制定了促进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与措施:一是于1999年6月颁布实施了《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逐步将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县政府作出了《关于东乡族入学女童实施“两免费”的决定》,由县财政每年自筹10万元-20万元资金,为女童“两免费”提供经费;三是县政府出台了“实施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有力地推进了乡镇及教育部门对教育职责的落实。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东乡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2.依法为东乡族教育的发展给予优惠政策。

    一是给东乡族学生给予适当资助。1955年3月10日,甘肃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调整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规定的通知》,其中提到,对来自牧区或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特别是藏、蒙古、东乡及其他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学生,在评发助学金时,应予以适当照顾,对其中家庭生活困难特甚者,应按各校所拟定的少数民族助学金的最高等级评发。1956年5月11日,省教育厅对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作了调整,对学生个人补助,农业区除东乡族自治县外,学生课本补助费一律停止。1957年10月18日,省教育厅颁发《关于对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减免学费的规定》中规定,东乡族自治县可全部免收学费。这些措施,促使东乡县民族教育在短时期内有了较大的发展。1953年,全县有小学28所,学生2416人,其中东乡族有1156人,但到了1958年,已办起148所学校,其中初中12所,完小33所,民办学校102所,初级师范学校1所,全县有学龄儿童16935人,入学者14465人,占学龄儿童的85.4%,其中东乡族学生12253人。1981年,东乡县又采取若干鼓励儿童入学的政策,对东乡族聚居的18个乡的少数民族小学生采取发放助学金的特殊政策,除学费、书费全免外,入学男生每人每月补助3元,女生5元。这样,到1983年初,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41.8%,比原来的37.1%增加4.7个百分点,巩固率为20.2%,但合格率比较低,只有5.6%。二是在大中专招生中给予适当照顾。在大学招生中,东乡族学生报考汉语授课院校的,降2个分数段录取,报考民族院校的,分别按比例降3个-10个分数段照顾录取。在中等学校招生中,对东乡族考生降3个分数段录取。这为更多的东乡族考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3.组织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协作,动员各方面力量捐资助学。

    对口支援的形式,包括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师进修、派出教师讲学、支援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开展教学与教育管理经验交流等。自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对全国143个少数民族贫困县实施教育扶贫的意见》以来,东乡县积极寻求对口支援,通过协调争取,天津职业中等学校等学校对东乡县实行对口帮扶,英国基础教育援助项目和宣明会项目也即将启动。同时,近几年得到省州有关帮扶单位的捐助近400万元。教育捐资方面,1987年以来,共完成教育捐资近1000万元,维修、扩建、改建和新建中小学近20所,建成教学楼11幢。

    4.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教师队伍建设。

    依据《教师法》,通过普遍开展评优、评先活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社会地位和政治业务素质。经过考试,把1984年以前的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同时,通过岗位练兵,参加函授、自学、进修、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有45名中小学校长取得了岗位培训合格证,有120名教师取得了大专文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82%、64%、24%,比1990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

    三、东乡县发展民族教育的基本经验

    50年来,东乡县的民族教育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步伐,历经风雨考验,走过了艰难曲折的历程,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主富的经验。

    1.发展民族教育必须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相结合。

    民族教育是民族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基础。只有全面、正确地坚持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教育才会有大的发展,否则就会遭到挫折和损失。建国初期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能从东乡县的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制定实行了一系列符合东乡县实际的政策和措施,使东乡县的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1958年“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错误思想的干扰,违背了党的民族政策,搞“一刀切”,抹杀民族特点和特殊性,大搞浮夸风,使全县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这是今后发展民族教育应吸取的沉痛历史教训。

    2.发展东乡族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处理好发展民族教育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不断探索发展东乡族教育的有效途径。

    东乡族教育具有国民教育的共性,它必须按国民教育规律办事,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使东乡族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都要按国民教育规律进行,这是教育的普遍性。但另一方面,由于东乡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居住环境、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传统文化、心理素质等与其他民族不同,并且这些因素对发展教育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发展东乡族教育中,对教育的发展规划、改革步骤、目标要求、办学形式、教学用语、课程设置、学制、培养目标、师资培训、发展速度、经费分配等要从该民族的特点出发,考虑到民族、地区差别,进行分类指导,不能“一刀切”。只有这样,才能把社会主义的教育内容与民族形式有机地统一起来,促进东乡族教育有较快发展。

    3.学习现代文化与本民族传统文化结合起来。

    在教育中,提倡和鼓励学习、继承和发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同时,也要处理好现代学校教育和民族传统教育的关系,把民族传统教育的精华融合到现代学校教育中,不能以传统教育拒绝现代教育,也不能以现代教育完全取代民族教育,应该在保留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更具有开放意识,乐于学习其他民族先进的文化,使现代的教育内容带有更多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4.坚持把国家的支持帮助与本民族的自力更生相结合。

    东乡族群众大部分居住在丘陵沟壑地方,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教育发展步履艰难、困难重重,国家必须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制定实行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促进教育稳步发展。但同时,由于国家财力有限,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去扶持教育,需要各族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信自强的精神,依靠自身力量挖掘潜力。近几年东乡县各族群众掀起捐资助学热潮,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群众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使教育发展一年上一个新台阶。

    5.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民族教育的重视是东乡县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

    50年的实践证明,东乡县民族教育取得的成绩,关键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对民族教育实施强有力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民族教育作为“长效工程”,列入东乡县跨世纪的发展战略,使全县人民牢固树立了“科教兴县”的思想,坚持县乡领导包乡包校制度和分管教育制度,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干部负责的教育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明奖罚。为此,县政府出台了“实施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推进了乡镇及教育部门对教育职责的落实。大力表彰捐资助学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保证不拖欠教师工资,并努力改善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形成了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好风气。事实充分说明,只要领导重视教育,长抓不懈,民族教育就会出现令人可喜的局面。

    6.调动社会上一切力量,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发展教育中的作用。

    东乡族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群众中有广泛深刻的影响。宗教界人士既是宗教职业者,又是本民族的知识分子,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他们多年接受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对本民族的兴旺发达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帮助、支持政府办民族教育的过程中起到了特殊的作用。他们动员群众送子女入学,捐资捐物兴办学校。东乡县北庄教长马进成,自筹资金在自己的承包地上修建了北庄小学,利用“主麻日”向群众、学生宣传上学读书的好处,使该乡入学率由60%提高到80%。在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的同时,东乡县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实施义务教育的活动,从而保证了民族教育顺利健康地发展。

    (第二节医疗卫生)

    新中国成立前,东乡地区医疗卫生条件极差。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疾病蔓延,特别是天花、伤寒、痢疾、黑热病、麻疹等烈性传染病和甲状腺肿、布鲁氏病等地方病发病率高,严重威胁着各族人民的生命安全。广大农民群众得了病,只能听天由命。因疾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死亡率极高。东乡族人口长期徘徊在19万人左右,除了战争、灾荒之外,医疗卫生条件差是主要原因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东乡族的医疗卫生事业,并把这项事业当作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生产力发展、为民造福的大事来抓,很快改变了东乡县缺医少药的状况。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东乡县委、县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发展卫生事业,使东乡县的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卫生队伍逐步壮大,人民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

    1.卫生机构迅速发展,医疗队伍不断壮大。

    随着东乡族自治县的成立,医疗卫生机构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建立起来。1950年成立了县卫生院,随后又成立了乡镇卫生所,设立了保健站、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经过50年的努力,东乡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健全,县、乡、村分别建立起了医院、卫生院和卫生所,初步形成了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目前,全县共有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91所,其中有县医院、防疫站、妇保站各一所,乡中心卫生院6所,乡镇卫生院19所,门诊部4所,个体诊所21所,村级卫生所(室)36所。有卫生技术人员151名,其中少数民族102名,本科2名,大专10名,中专142名,高中3名。具有中级职称的41名,初级职称的110名,平均每千人有0.6名卫生技术人员。村级配备专兼职防保人员175名,其中乡村医生75名,卫生员23名,接生员77名,平均每千人有0.4名乡村医生。有病床119张,每万人有医院1.12个、病床4.58张、卫生技术人员8.1人。

    2.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东乡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争取资金,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购置了比较先进的医疗器械。县医院配备有B超、超声心电图、心脏监护仪、脑电图、纤维内窥镜等较高级的医疗器械。各中心卫生院配有X光机、手术床、丙种刀包、显微镜。在医疗技术方面,能开展胃全切、胆囊摘除、肠梗阻解除以及较复杂的肠道、颅脑手术。1974年,县医院成功地做了两例重42公斤的卵巢囊肿和17.5公斤的肿瘤手术。大多数疑难杂症都能在本县得到确诊和治疗。

    3.消灭了恶性传染病,治愈控制了地方病。

    建国前,东乡县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广为流行,严重威胁着各族人民的生命健康。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经过医护人员长期艰苦的努力,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已使危害人民的天花、黑热病在全县绝迹。白喉、麻疹、脊灰炎、百日咳、伤寒等传染病总发病数由1996年的620例降到1999年的229例。通过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有效地防治了地方性甲状腺肿。加强了对布鲁氏病、麻风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的监测和防治,使地方病的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4.妇幼卫生保健和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建国前,东乡地区人民生活贫困,教育文化落后,妇幼卫生保健无从谈起。自治县成立后,先后建立了妇幼卫生保健机构,配备了人员和设备,积极推广新生儿接生方法,查治妇女“两病”和常见妇女病,认真开展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四苗”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

    5.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重大成效,人口得到了有效控制。

    建国后,东乡县人口迅速增长,限制了东乡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国初,东乡县有人口9.86万人,目前已增加到25万人,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75人。东乡县自然条件差,十年九旱,人口过快增长,会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下降,整体文化素质降低。为此,从1973年开始,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为了消除旧观念,开展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进行宣传教育,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宣传避孕节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科学知识以及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意义。到1985年,全县有育龄夫妇46602对,其中不育13561对。人口出生率从1973年的45.47‰下降到25.19‰,自然增长率由31.15‰下降到18.65‰。经过多年努力,1999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7.89‰,计划生育率为85.03%,自然增长率为10.93‰。

    (第三节文化艺术)

    东乡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东乡族人民不仅创造了丰厚的物质文明,还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艺术,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增添了珍贵的精神财富。但在建国前,东乡族群众文化生活极其单调,民族文化受到压抑、冷落,处于自生自灭状态。新中国诞生后,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国家大力扶持发展东乡族文化事业。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经济的发展,迅速地带动了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群众文化生活空前活跃,文化设施不断增多,为东乡县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文化机构和设施建立,为文化艺术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0年成立了自治县(当时叫自治区)文化馆,1962年4月,把广播站、电影队、文化馆合并统称为文化站。1984年建立图书馆,1985年图书馆共藏书1.3万册,报纸17种、3132份,刊物12种、1140册,少年儿童读物4种、2965册。有馆藏文物262件,县境内有14处文物保护单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文化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先后建起乡镇文化站8个,为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建于1984年的河滩乡文化站,发展已初具规模,达到省级示范文化站标准,是集书画展览、图书阅览、摄影录像、文化娱乐为一体的文化活动中心。

    2.成立了文艺团体。

    1958年9月,东乡县第一支文工团成立,当时只有舞蹈和乐器两个队,有26名队员,大部分是东乡族。1959年3月,文工团参加了全省业余群众文艺演出,大合唱《咱们东乡是好地方》和《丰收舞》等节目,荣获全省文艺演出优秀奖。1964年,舞蹈《赶略略》、《丰收宴席曲》分别在人民大会堂和钓鱼台以及各国使馆演出,演员受到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人的接见。1980年,文工团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演出《月光宝镜》、《团结种子》、《万花敬忠魂》、《山乡鸣雁》等节目,创作、编导的20多个舞蹈及歌舞荣获优秀奖。

    3.电影放映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

    1956年,东乡县第一支放映队成立,到1976年已发展增加到37支。到1985年,全县有国营电影院一座,放映队27个,其中乡放映队22个,村办电影队1个,个体1个,其他部门放映点2个,放映4189场次,观众24.49万人次。电影事业的发展,为全县城乡各族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增添了新的内容。

    4.广播电视方兴未艾,现代化的娱乐形式逐步走进千家万户。

    从50年代初建立广播站开始,经过50年的发展,东乡县广播电视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健康地向前发展,丰富和活跃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文化生活。到1999年底,全县从事广播电视事业的人员从1952年的1人发展到65人,有省厅设微波台、县广播电视转播台、县有线广播电视台、县广播站、乡镇广播电视转播站10个,乡镇有线电视站4个,村广播电视转播室42个。全县群众拥有彩色电视机从1979年的1台发展到4200台,黑白电视机从1975年的1台发展到8715台。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79%和83%,综合覆盖人口分别达到21.4万人和20.4万人。

    5.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和艺术。

    东乡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学和艺术,包括古老的英雄史诗、传说、故事、笑话、寓言、童话、民歌、舞蹈等。这些形式多样的民间文学以它特有的艺术风格,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东乡族人民从古至今各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实践、思想感情、美好理想和民族心理状态。①叙事诗和史诗。用东乡语演唱吟诵的民间叙事长诗,至今尚在流传的有《米拉尕黑》、《战黑那姆》、《诗司尼比》、《和哲阿姑》、《葡萄蛾儿》等。民间叙事长诗都是说唱体,形式比较自由,中途换韵较多,旋律结构不甚定型,随着唱词的长短和变化自由伸缩,两段曲谱交替,不断地反复,有较强的吟诵性。②民间故事和传说。传说是人民对于历史的艺术记录,它从纵横两方面反映了民族的历史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据调查,流传于东乡民间的已基本定型的传说和故事达1600多种,按其内容可分为人物传说、地名传说、风物传说等。东乡族的民间文学最为丰富的是生活故事,从各个侧面直接表现现实生活,揭示生活本质,真实地反映了东乡族人民的疾苦和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心愿。③花儿和宴席曲。过去“花儿”以苦歌和情歌为多,唱出了对旧社会悲惨生活的控诉,表达了青年男女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以及追求忠贞爱情的愿望。建国后,歌唱新生活,歌颂共产党的花儿已替代了过去的悲歌苦歌。宴席曲是流行于东乡地区的少数民族民间传统仪式曲,曲调优美婉转,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④音乐艺术。东乡族的音乐分为民间说唱体音乐、花儿音乐、宴席曲音乐三大类。民间说唱体音乐比较古老,形式自由,中途换韵较多。花儿音乐的曲令非常丰富,有六七十种之多,有一曲多词和一词多曲的特点,它的调式多为五声微调或商调试,曲式结构是以乐句为主组成的单段体乐段结构,在歌唱中配有大量衬词,声调高亢、悠长、嘹亮,跳跃幅度大,多采用真假音相结合的唱法,抒发的感情以压抑、忧伤、苍凉为基本内容。东乡族宴席曲音乐与花儿音乐明显不同,其曲调婉转柔和、优美轻快、潇洒抒情,节奏感很强。东乡族宴席曲分散体、说唱体、叙事体三种类型。⑤舞蹈艺术。50年来,东乡族的舞蹈不断涌现,如《婚礼舞》、《桃杏熟了的时候》、《阿哥尕妹笑开颜》、《盖头舞》、《赶略略》、《丰收宴席曲》、《团结种子》、《当奴杜舞》、《擀毡舞》、《月光宝镜》等。这些民族舞蹈作品是在搜集发掘整理本民族古老舞蹈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以本民族喜闻乐见的花儿音乐和宴席曲音乐为基调,注入新的舞蹈语汇,使东乡族的舞蹈艺术事业大放异彩。这些舞蹈作品先后在全省和全国的调演汇演时,获得过国家的奖励和舆论好评。⑥绘画和工艺美术。建国后,东乡族的美术工作者从本民族文化艺术传统中不断吸取营养,创作出了一幅幅反映东乡族人民生活面貌的美术作品,其中《婚礼》以中国画兼带工带写的细腻手法,展示了东乡族婚礼的风俗人情,获得了首届少数民族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佳作奖,作品被中央民族文化宫收藏。另外,还有剪纸、刺绣、木雕、砖雕艺术。

    6.培养了一批本民族的文学创作队伍,文学创作空前活跃。

    东乡族灿烂的文化艺术为繁荣和发展本民族的文化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解放后,东乡族文学创作队伍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反映本民族生活的作品从少到多,不断涌现。他们以饱满的热情,带着神圣的使命感,深入生活,从多侧面、多角度反映东乡族和东乡地区的新面貌和新气象,创作出了富有东乡民族特色的文学作品。代表人物有汪玉良、马自祥、马如基、赵存禄、马维岗、马一容、冯岩、马颖等,代表作品主要有《幸福的大道共产党开》、《汪玉良诗选》、《米拉尕黑》、《踱步集》、《东乡秋雨》、《山情》等。他们的文学创作活动丰富了东乡族群众的文化生活,有力地推动了东乡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节民族体育)

    体育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东乡族是一个喜爱体育活动的民族。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体育工作,不仅对民间喜闻乐见的传统民族竞技活动予以扶持、奖励,还引导拓展各族人民体育锻炼的运动形式,极大地丰富了民族体育运动的内容。

    1.民族体育队伍初具规模。

    1985年统计,全县共有运动场46个,其中篮球场41个,排球场5个。有国家级各类裁判员68人,其中国家一级裁判1名,二级裁判5名,三级裁判62名;各类国家等级运动员294人,其中一级运动员3名,二级运动员22名,三级运动员96名,少年级运动员173名。为省上专业队输送优秀运动员12名。

    2.民族体育竞赛活动蓬勃兴起。

    东乡族民间传统体育源远流长,自古以来就有当尕打、拨棍、赛马、压走骡、击“三连石”、拔腰、抛嘎、踢毛丫、摔跤等。近年来,在发展民族体育运动、增强群众体质的同时,还挖掘整理了一批传统的民族体育项目,参加了全国和全省的民族运动会。其中“拨棍”在庆祝建国50周年期间到北京参加了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的传统体育项目表演赛,荣获三等奖。

    3.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首先,认真开展学校体育运动,建国后就把体育定为教学内容之一。1959年成立业余体校,培训篮球和乒乓球队员,1973年举办了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使各项体育运动在各校普遍开展起来,增强了学生的体质。1985年对民族中学学生进行体育达标测定,学生达标率为77%,1999年中小学生达标率为83.3%,县第五中学在1996年被国家教委、团中央、国家体委评为中学生冬季锻炼先进集体。第二,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1976年7月,举办了全县第一届农民篮球运动会,有达板等17个队参加,使篮球运动成为群众最喜爱的项目。各乡村也自筹资金,长期坚持举办篮球比赛,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第三,开展体育竞赛,取得了好的成绩。在开展传统体育活动的基础上,还积极培训、组建田径、篮球、射击、垒球、排球、足球、乒乓球队,参加省州举办的运动会和各种比赛,并且在比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全县体育运动的开展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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