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进过正规学校,但家庭的优良条件和读书环境,给了她自学的条件,培养了她写作的兴趣。21岁时完成第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另有《理智与情感》、《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等传世之作。
奥斯丁只活了短短42岁,终生未婚,但她的全部作品几乎都反映乡绅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她的小说,以理性的光芒照出了感伤的哥特小说的矫揉造作,随着时光的流逝愈加被证明有不衰竭的生命力。
有评论家认为:“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
简·奥斯丁的作品问世以来,人们的狂热与眷顾就没有降过温,因为这些婚姻主题的作品给年轻人们带来启迪,因为“绿色田园”生活远离了让人焦虑的现代嘈杂,因为奥斯丁笔下的那些淑女绅士们有着与现代人相同的心事与算计,当然更因为简·奥斯丁的悠闲、恣意而富有情调的独身生活使现代社会的独身主义者们羡慕不已:一生都生活在风景秀丽的英国乡村,衣食无忧、日子安闲,与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相亲相爱,永远写爱情婚姻的题材。
有人说,奥斯丁之所以成为伟大的艺术家,一定是因为有种特殊的、从未被打破的平衡,赋予她足够的冷静、耐心、泰然和安逸心情。这种怡然自得无疑给她的独身生活更增添了一丝神秘色彩。
(1)
说到底,结婚就是一场理智与情感的较量。理智胜利了,美满的婚姻就来了;情感泛滥了,不幸的婚姻就开始了。1797年,年仅22岁的简·奥斯丁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1795年,简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埃莉诺与玛丽安》,后改名为《理智与情感》。这本书通过主人公的成婚经历告诫人们:应该用理智来抑制情感。她后来更改书名,也许就是为了强调这一主题。
埃莉诺与爱德华惺惺相惜,但爱德华已经订婚,埃莉诺理智地放弃了这段感情。由于爱德华被剥夺了继承权利,未婚妻弃之而去,反而促成了爱德华与埃莉诺有情人终成眷属。
埃莉诺的妹妹玛丽安是个热情的女孩,她听凭自己的感情追逐意中人,对那个一直钟情于她的布兰登上校置之不理。几经波折,她险些被骗,最终她的理智清醒了,终成天作之合。
(2)
《理智与情感》是恋爱之外的简·奥斯丁对于幸福婚姻理论上的分析。陷入恋爱的女人都会失去理智,简·奥斯丁也不例外,这个时候,《理智与情感》中的劝诫也被简抛在了脑后。
18世纪90年代后期,是简情感生活的关键时期。与一般姑娘相比,简的爱情好像来得晚一些。
和英国许多中产阶级家庭的姑娘一样,当豆蔻年华来临,简便开始了婚姻前的社交生活。她和姐姐卡桑德拉参加各种舞会,简几乎不会拒绝跟任何一个英俊的男青年跳上一曲。拜访亲友也是一项重要内容,她和姐姐向那些庄园里的亲戚们表明,奥斯丁家族的姑娘已长大成人,是他们选择儿媳的时侯了。
男青年们向简投来的异样目光让简兴奋不已,她把初尝恋爱的滋味通过信件跟姐姐分享。她的初恋对象是年轻英俊的汤姆·勒佛伊,一个住在阿士的勒佛伊家族的爱尔兰籍堂亲。
简·奥斯丁对这个堂亲投入了尽可能多的感情,但双方家庭都清楚简和汤姆的这段恋情迟早会无果而终。汤姆·勒佛伊是一个有抱负的青年,但是他没有钱。简也没有财产,而汤姆必须藉由婚姻来获得一笔钱,这两人的婚姻前途显然一片渺茫。尽管如此,这对年轻的恋人还是让自己成为了左邻右舍的谈资。汤姆的母亲坚决站到了反对的一边,而奥斯丁家族也希望这对年轻人尽早结束这段没有前途的感情。作为姐姐的卡桑德拉曾写信劝告简,遭到了简的暴躁而悲愤的回击:
你在这封长信中,大大地斥责了我,使得我几乎不敢告诉你,我和我那位爱尔兰朋友之间的事。你自己想想,和他跳舞、并肩坐在一块儿,都成为你口中放荡离谱的行为。然而,你只能再嘲笑我一次,因为他下周五之后,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
(3)
汤姆最终离开了,他娶了一位适合他的女孩,后来还当上了爱尔兰高等法院的一个庭长。在他年迈后,他的侄子曾向他问起这段与简·奥斯丁的恋情,他并没有说明简·奥斯丁的魅力何在,但他不断诉说他有多么爱她,尽管他将这段感情定义为年少之爱。
初恋的失败让简明白了金钱对于男人、女人和婚姻的意义。但经过这次恋爱,简·奥斯丁依然坚信,幸福的婚姻必定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
《傲慢与偏见》封面照奥斯丁看来,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是像《傲慢与偏见》中的夏绿蒂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是像莉迪亚和韦翰那样,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
夏绿蒂因家里没有财产,人又长得不漂亮,到了27岁还是个“老处女”。她之所以答应嫁给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天伦之乐,她倒也“无所谓”。莉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韦翰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全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情淡爱弛,男的常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
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则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成就了真正的美满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结合并不排除经济和相貌方面的考虑,但他们更注重对方的内质与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夫妻俩却能情意融洽,恩爱弥笃。尤其是伊丽莎白,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4)
在汤姆·勒佛伊之后,简的下一位追求者是塞缪尔·布莱考尔,他是剑桥大学以马内利学院的评议员。早在1789年他到勒佛伊家做客时,就认识了简·奥斯丁,那时简也不过十四五岁。简与汤姆·勒佛伊之间无果而终的恋情结束后,他写信给约翰的母亲勒佛伊太太,说他想跟奥斯丁一家有更深一步的交往,“希望”能让自己得近水楼台之便。当勒佛伊太太给简写信提亲时,简也回信说:
这蛮合乎道理的;相较于他之前的举止,他这封信所流露出的理智,比爱意要来得多,我感到非常满意。一切都会进行得很顺利,然后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消逝。
事情显然也是如此发展的。直到1813年,才又有了布莱考尔先生的消息:他娶了苏珊娜·路易斯小姐。简·奥斯丁写了封信给她哥哥:
我希望路易斯小姐为人文静又无知,但天性聪颖又肯学习;下午茶喜欢吃冷肉派,喝绿茶,夜间喜欢绿色的窗帘。
显然,简·奥斯丁非常清楚,自己不是布莱考尔先生要找的妻子,当然,布莱考尔也不是自己的理想丈夫。
(5)
简与婚姻生活并不是没有缘分,而是在情感与理智之间的较量中一次次与婚姻失之交臂。
1801年的夏天,奥斯丁夫妇带着两个孩子卡桑德拉和简前往德文郡旅行,在当地的一个小岛上,结识了一位到当地去探望哥哥的年轻牧师,这位牧师的哥哥在那个小镇上当医生。简与这位年轻牧师坠入了爱河。在奥斯丁一家即将离开那地方时,他向他们提出一项请求——希望稍后能前去加入他们的旅行。奥斯丁家应允了他。但是他并没有如预期般地去找他们,他们却收到了他的讣闻。
看来简的运气确实够差的,但追求者依然接踵而至。
同年11月,卡桑德拉和简到一个亲戚比格韦瑟的家去小住。到了12月,比格韦瑟家21岁的儿子哈里斯向简求婚,而简也答应了,尽管两人在年龄上并不相称——简当时已经27岁了。
然而到了第二天一早,理智战胜了情感,简发现自己无法履行这个婚约,跟姐姐商量后,决定还是尽快离开为好。所幸的是,这件事对于奥斯丁与比格韦瑟两家人的友谊并没有任何影响,简也略感欣慰,庆幸自己的理智及时地战胜了情感。
今天我们可以评判简·奥斯丁的理智战胜情感是一件幸事或是不幸,但人生永劫难归,简在自己的时代以她的方式阻断了自己的婚姻之路。
(1)
简·奥斯丁有句名言:为了金钱、权势与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但结婚时不考虑这些因素也是愚蠢的。
她在《傲慢与偏见》的开篇第一句话便宣称: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我们也可以说,在《傲慢与偏见》中,“举世公认的真理”不仅是“有财产的单身汉需要娶位太太”,而且是“没有财产的妇女需要嫁一位有财产的丈夫”。
这是经过几次恋爱与几次在婚姻殿堂外的徘徊后,简·奥斯丁悟到的婚姻的真实含义。
的确,在当时的英国社会,没有财产而受过教育的妇女,除了婚姻,简直就没有别的出路。若要谋职,就只能去当家庭女教师,而奥斯丁在《爱玛》中借一个人物之口感叹道:家庭女教师的命运简直还不如被贩到美洲去的黑奴!《爱玛》中还有一番话说:“单身妇女,若收入微薄,当然令人耻笑,惹人讨厌,是儿童取笑的对象。单身妇女若有财产,总是令人尊敬的,完全可以做到通情达理,讨人喜欢。”很明显,在奥斯丁看来,关键还是“财产”二字。总之,是经济、是财产状况决定人们的生活与命运,决定着婚姻关系。
(2)
简·奥斯丁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在教区中担任牧师,这是一份令人尊敬的职业,但是养活一家十口人的重负常常令他入不敷出。家庭生活也十分的节俭,家里雇不起佣人,只有一个做饭的厨师;买不起新的流行的衣服,只能自己亲自动手缝制参加舞会的裙子和袜子;出门没有马车,只能搭乘别人的马车。
父亲死后,家庭的生活更加紧张,经济也更加拮据。依靠父亲留下的微薄遗产和兄弟们的帮助,简和姐姐卡桑德拉及他们的母亲才得以维持生活。简的一家的生活永远与奢华无缘,她们甚至“常常因为没钱买茶叶和糖而发愁”。
这一切对于极端聪明、才华横溢、心比天高的简来说,不能不是巨大的阴影。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有一种可实行的选择:嫁人。这是唯一的道路。正如她认识到的那样:“独身女子对贫困有一种可怕的畏惧——这也是人们赞成婚姻最有力的理由。”
女主人公——往往是体面人家的没有丰裕陪嫁的淑女——的婚事,是简·奥斯丁在其作品中最为关心的,当然也是简·奥斯丁遇到的最大问题:出生体面却没有丰厚的陪嫁。
她笔下那些女主人公,和她自己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大都出身于中产阶级的家庭,家境的不富裕使她们面临着同样的经济困境,为了生存,为了未来有个好去处,只有选择婚姻这条道路。在婚姻的选择上,她们往往考虑男人们的地位、财富及硕大庄园等理性因素。这些女主人公们利用婚姻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其实也是简自己的心声和选择。
(3)
灰姑娘能嫁给王子一定有她的独特魅力。简清楚自己对金钱与财产无能为力,但她知道女人的美德对男人的吸引力,而且简自信自己的聪明是征服男人的魅力之一。
《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好像是这个小说中唯一聪明的女孩子,当然,她也因为自己的美德和聪明赢得了自己的幸福。这是简对爱情与婚姻的美好憧憬。
但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只是一厢情愿的虚构,生活就是生活,它的残酷性并不以人们的不情愿而改变。现实中的简·奥斯丁异常聪明,而且是标准的淑女,只是小说中的那个达西始终没有出现,结果简·奥斯丁终身被如意的婚姻拒之门外。
最终,简·奥斯丁只能终身感叹婚姻中的金钱力量,然后一厢情愿地在自己的作品中编造爱情神话。
(4)
有些喜欢勃朗特姐妹的《简·爱》、《呼啸山庄》的读者常常抱怨,简太不浪漫了,在其作品《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中,简念念不忘的就是那些财产钱物,好像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一点都不重要。甚至夏洛蒂·勃朗特也曾尖刻地攻击简·奥斯丁:“她全然不知激情为何物。”
夏洛蒂·勃朗特其实也在一厢情愿地编造平民出身的女子获得幸福的爱情和富裕的婚姻的故事,可是她也不得不在《简·爱》中,一厢情愿地安排简·爱继承了一笔遗产,偷偷地将简·爱和罗切斯特安排成了门当户对。这确实够浪漫的,灰姑娘不但嫁给了王子,而且灰姑娘原来还是个公主。
与夏洛蒂·勃朗特相比,简·奥斯丁现实多了,她一门心思扎根现实,灰姑娘就是灰姑娘,她永远不是公主,顶多是个聪明的淑女,可她一直在努力,寻找幸福的婚姻。
而且,灰姑娘还很清楚,爱情如果没有其他附件,诸如人格自尊、经济条件、家庭支持等等的支撑,爱情终将是脆弱的。
因此,可以说简比勃朗特姐妹老辣些、超然些,她以机智的微笑替代了沉重的呐喊,或许她的气质与修养是更适合调侃与讥讽的,只是那些作品传来的一阵阵悲凉,让人们总能感到她与中国的张爱玲心有灵犀。大概她们之间最相似的一点,就是看透了金钱与爱情之间的秘密关系。
还有一点就是,她们都看到了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的生活,现在人们基本上都认可这一点,但是那些对爱情抱有乌托邦幻想的人总是因为这一点而愤世嫉俗。
简从不对此愤世嫉俗,她尊重金钱与婚姻之间的这种既定关系,因此,她一直都理智地对待婚姻。同时她又肯定爱情对婚姻的不可或缺性,因此,她也不会因为获取财产而草率地把自己嫁出去。而要平衡两者,简所面临的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独身。
当然也有一些幸运的女人,她们获得了爱情,同时因为爱情获得了富裕的婚姻,她们是幸运儿,就像简作品中的那些女主人公。但简不是,她扎扎实实地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现实生活之中。
(5)
不要以为简就是被动地承受这一切,如果那样,她就不是简·奥斯丁了。
除了靠婚姻获取财产之外,简·奥斯丁在取舍中看到了靠写作赚钱的前景。靠写作获取财产,那当然是一种比婚姻更体面的方式。
父亲去世后,家里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几个哥哥相继成家,简和母亲虽然靠那些微薄的资产尚能维持生活,但她清楚地知道,在自己所处的社会里,没有财产的女子的地位极其不稳定,同时,她也不想成为兄弟们的负担。父亲在世时,曾拿着她的作品到出版社去游说,后来,这样的事由她的哥哥代劳。
遗憾的是,简在有生之年没有花上自己赚取的一分钱,她42岁就匆匆离开了人世。在她去世后,她给奥斯丁家族留下了丰厚的遗产,她的那些美妙的作品也给世界留下了更丰厚的遗产。
(1)
从理论上讲,简·奥斯丁应该是一个完美的妻子。从少女时代,简就致力于培养自己的各种能力,嫁一个好丈夫和做一个好妻子同样对简有极大的诱惑,甚至这种愿望在某些时候超过了小说家对她的诱惑。
乔治时期的女子必须培养各种能力:针织刺绣,烤制面包,照料家人。要配得上淑女的称号,还要学会弹钢琴,唱歌剧,跳上几曲优美的华尔兹。到了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女人在此基础上又获得了一项新的使命,即“家的天使”,也就是在神圣的家里做保护纯洁道德的卫士。
吃完晚饭,如果不用为社会尽职的话,几乎每个人都有义务和家庭成员在一起,大家用音乐、打牌、谈话来相互助兴。
所有这些并没有激起简·奥斯丁的不满,可能这些活动会跟她的写作时间有些冲突,但她非常理解女王时代的风尚,她同姐姐一样安静地坐在壁炉边,朗诵、弹琴、歌唱,陪家人们度过每一个夜晚。同时正是这些群体性的活动,使独身的简并不感到异常寂寞。
英国的一位批评家说过:简·奥斯丁有两个明显的倾向,一个是道德家,一个是幽默家。幽默家当然是指她的小说风格而言,而道德家则是指简·奥斯丁在恪守淑女规训方面堪称楷模。
为了达到社交的目的,人们期望年轻的小姐精通各种艺术,用来展现在社交生活中。她们受教育的目的,是直接用来提高自己在夜晚聚会中的价值和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她们结婚之前的“生计”。
简笔下的大部分女主人公都十分优雅地接受了这一点。才艺是中上层社会女性价值的主要内容,掌握这些才艺的目的不是用来自我娱乐和自我完善,而主要是装饰自己,为了更能吸引可能和自己结婚的人,并且让自己成为社交聚会上的宝贝。
在《傲慢与偏见》中,完美的女性是:“必须精通音乐、歌唱、图画、舞蹈以及现代语文,那才称得起这个称号;除此之外,她的仪表、仪态,她的声调,她的谈吐及表情,都得有相当风趣,否则她就不够资格。”
在学校读书的女孩的家长,必须为这些课程付额外的费用。掌握多少才艺实际上反映了家庭的财务状况。父母准备付出多少来提高女儿素质,以便将来嫁个好人家,不同的家庭当然是很不一样的。女孩子长相上的欠缺也只能靠才艺来弥补。如果才艺被用来炫耀家庭的财富和地位,使得女儿们的才艺超过父母,才艺就明显地被当做寻找丈夫的诱饵。
(2)
在此方面,简·奥斯丁显然也受到了训练。在她的小说《劝导》初版时的作者简介中,简·奥斯丁被这样描绘:
她相当具有个人魅力。她身形十分优雅,高度超过一般女孩的身高。她的仪态风度娴静得体。她五官端正,组合起来给人一种无比愉悦、感性与可亲的感觉,恰好反映出她的真实性格。她的皮肤细嫩光滑。说她雄辩的血液透过羞怯的脸颊发言,也不为过。
简·奥斯丁为了迎合中产阶级的审美品味,自己也非常用心地不断学习。她最亲爱的侄女范妮,在她去世之后这样评价她:
以简姑妈的天赋,她在某些场合可以说是典雅精致。如果她再多活五十年,那么她在某些方面的喜好,能与我们较高尚雅致的喜好相匹配。他们(指简及其家人)既不富有,环绕在他们周遭的那群人水准也参差不齐,而他们的出身也不高尚……但至少他们也要稍微高于中产阶级。至少在精神层面及教养方面也必须要求尽量高雅别致……
而简姑妈也很聪明,所以一直把“平凡”抛诸脑后。简姑妈也使自己更为脱俗雅致,至少在与人们交往时是如此。……
简非常喜欢跳舞是出了名的,举办一场舞会,二十支曲子,简几乎一支都不会拉下。舞会是年轻人在一起调情和寻觅结婚对象的绝好机会,姑娘们喜欢跳舞源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接受男士献殷勤,而男士们也可趁此机会堂而皇之地追求女子。
做针线活是这个时期女子最普遍的业余活动。包括简单的缝纫,给自己或他人做衣服或花边。做缝纫的女子微微颔首,手指灵巧地运动,构成了一幅端庄娴雅的淑女图,是女性魅力的绝好展现。
简·奥斯丁没有看不起这些针线活,相反,她对自己的手工艺品很骄傲自豪,她对自己的针线作品和对用笔写出的作品有同样高的标准。
《爱玛》封面简的音乐才能在姐妹中也是最出色的,她能非常熟练地演奏钢琴,她的演奏水平绝不亚于《爱玛》中的主人公爱玛。
在家务中寻找欢乐是简的美德。衣食住行、家长里短,这些琐事都让简感到津津有味。
那个时代的人们能把生活的艺术做到近乎完美。在简·奥斯丁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描写这些精致生活的片断,这就是她的小说为什么能够如此受人欢迎的一个原因——因为它们允许我们一同去分享那种有条不紊、宁静幽雅的生活,和我们自己生活的时代形成对比。
(3)
但生活总是跟人们开玩笑。一个聪明而独立、近乎完美的淑女简·奥斯丁总是没能抓住自己的姻缘,她只好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了写作上。
写小说成为婚姻受挫的简·奥斯丁的第一要事。简最终把刻苦训练的这些淑女的美德,都赋予给她笔下那些可爱的主人公。她一厢情愿地为那些可爱的女人找到了理想的丈夫。
简的父亲是个学问渊博的牧师,母亲出身于比较富有的家庭,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因此,简虽然没有进过正规学校,但家庭的优良条件和读书环境给了她自学的条件,培养了她写作的兴趣,她在十三四岁就开始写东西了。
简的可贵之处在于她善于分析问题,编写的故事优雅而令人回味无穷。她的写作技巧精致,语言经过锤炼,对话风趣诙谐,笔下的人物形象鲜活而栩栩如生。维吉尼亚·伍尔夫称赞她是“女人中最完美的艺术家”,此言不虚。
简把一生的时间大多花在写作上,由于她的家境并不好,她一生中居然没有一个独用的房间,大概只有女权主义者弗吉尼亚·伍尔夫更能深刻地理解简·奥斯丁的苦恼(伍尔夫写过一本《一间自己的屋子》的小书,阐明女人应该拥有一间自己的屋子)。
她生怕自己秘密创作的事让别人知道,只能在偷偷摸摸中写下那些鸿篇巨制。现在的简·奥斯丁博物馆有一扇著名的“声响之门”,那是因为简从不让人给门轴上油,这样开门时发出嘎嘎吱吱的响声就能使她事先知道有人来了,以便悄悄地收起她写作的纸笔。
所幸的是,简·奥斯丁没有伍尔夫与波伏瓦那样激烈的女权意识,否则,她的一生将会有更多的苦恼相伴。
简·奥斯丁认同那个时代的观念,她悄悄地写作,悄悄地找人出版,她像其他独身的中产阶级女人一样,遵守那时的道德法则。
正因为这样,虽然没有结婚,简·奥斯丁也尽情享受到了那个时代特有生活的乐趣。
(1)
如果因此把简·奥斯丁看做是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卫道士也是不合适的,那些闪烁在简·奥斯丁作品中的奇思妙想让她成为时代的卓越者。
事实表明,简·奥斯丁的一些思想受到当时“女哲学家”的影响。这些哲学家们,我们可以用今天的女权主义者来称呼她们,她们并不是好斗的斗士,只是想用理性的论据来驳倒男子的偏见。
像当时的女作家玛丽·阿斯特尔等在小册子里讨论的有关妇女教育、婚姻、道德自主和家庭权威的问题,这些问题明显就是简·奥斯丁在小说中关注的问题。玛丽·阿斯特尔一生都恪守不落俗套的原则,为妇女的解放运动做出了很多贡献。直言不讳、喜欢争论的作家玛丽的事迹对简·奥斯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玛丽最有名的作品是《妇女权利的辩白》,1792年出版,当时简·奥斯丁16岁,这个年龄最容易受他人影响。尽管我们不知道简·奥斯丁是否有这本书,但如果她想读的话,她是不可能读不到的,因为在这以后的几年简·奥斯丁是各种读书俱乐部和流动图书馆的成员。
玛丽驳斥了那种女孩接受教育可以武装自己并来吸引丈夫的做法:“这个世纪的开明的妇女,除少数例外,当她们应当珍惜更高尚的雄心壮志时,依靠她们受人尊敬的能力和美德,而不只是焦急地想要得到爱情。”玛丽的这种倡导正是简·奥斯丁后来在其一生中所实施的。
但玛丽后来的遭遇也影响了简·奥斯丁对抗生活的勇气。
《妇女权利的辩白》出版六年后,玛丽在生孩子时去世。在她去世的几个月后,她的丈夫、激进作家韦廉·葛德文出版了一部《回忆录》。他出于对事实真相的尊重,揭露了他妻子生活中的“不轨”:玛丽在婚前就曾有一段韵事,并生下一个私生子,而且曾企图自杀。
结果玛丽被标榜为不贞洁的妇女和无神论者,她的论据不再可信,她的那些妙论也失去了说服力,就连其他只要胆敢涉及这个主题的女子都不再被人相信,因为人们说她们都想推翻婚姻和宗教制度。
同时,这件事也给那些想在男子占主导地位的世界赢得尊敬的女作家增加了困难。就算不是写女性问题的作家也必须比以前更小心谨慎了,她们必须描述她们体面的个人生活、家庭生活和淑女的美德。这个著名事件给简·奥斯丁的道德诫律感加重了砝码,她的家庭观念与道德感当然也是在这样的风气下形成的。
(2)
尽管简·奥斯丁按照淑女和家庭天使的标准来塑造她的女主人公,以便使她们能够尽快找到如意郎君,但30岁以后的简基本上打定了独身的准备。像所有的独身主义者一样,简开始对热衷于婚姻的女性有了莫名其妙的怨恨。
范妮是简的一个侄女,从她的童年时期开始,简·奥斯丁就对她倾注了母爱一样的感情,在简的最后几年,范妮是她最亲爱的人。但范妮也要恋爱结婚,这让简几乎失去了往日的耐心与平衡,她在给范妮的信中写道:
我最亲爱的范妮,独特且无法令人抗拒的你,真是我生命中喜悦的源泉……这世界充斥着肤浅与滥情,平凡与奇特,伤心与活力,令人恼怒与引人关注,而无与匹敌的你是这世界完美的典范……当你结婚时,这世界会因失去完美的典范而黯然失色。你是如此乐于单身生活和当我的侄女,当你细致的心灵完全由婚姻及母性情感所影响时,我不禁开始对你有恨意。
简·奥斯丁对婚姻的这种态度跟她早期大相径庭,甚至跟她作品中的旨趣也大不相同。
这种改变也与一个可怕的事实有关。
当时女人在生孩子时都要经历生死考验,因生孩子而死去的女人比例非常高,有的是因为难产而死,也有的是因为在生产后患上产褥热而死的。简·奥斯丁有三个哥哥的妻子都因为生孩子丢掉性命。她亲眼目睹了死亡的发生,婚姻、生育、死亡好像是女人的宿命,这些也因此改变了她对婚姻的态度。
事实上,在简·奥斯丁的时代,因为对生育的恐惧而止步在婚姻之外的情况占据独身女子的大多数。
即使是在生育中幸免于难的女性也不能让简·奥斯丁羡慕,看着周围的女人都为不断地生育子女所累,简常常表达自己对这种命运的厌恶。
(3)
简·奥斯丁不结婚生子的最大补偿是写作。人们怀疑如果简·奥斯丁做了妻子和母亲,她还能不能有这么多的时间从事写作。可以肯定的是,服侍丈夫和养育小孩会花去她的大部分时间,而操持一个安宁的家会花去她其余的时间。
35岁以后的简·奥斯丁见识了婚姻带给女人的种种不幸,同时独身生活也有许多不曾料到的莫名其妙的烦恼,她对自己这样描述:“单身女性都有种把自己推入悲惨境地的倾向。”后来,简·奥斯丁渐渐失去了往日的活泼风趣,身体也渐渐不如从前了。
总而言之,简·奥斯丁的独身既有傲慢,又有偏见的成分。她的傲慢是不肯为了财产放弃对爱情的执著;那偏见是什么呢?是她对婚姻与金钱关系的理解,她的这种理解从古到今都是有道理的,从古到今都有道理的东西我们可以把它看做真理。简·奥斯丁把到真理的脉是她的幸运,而她的不幸是她常常被这些真理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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