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微博反腐的基本概况
一、微博反腐的发展速度
微博反腐的发展速度主要是从近几年来微博数量的增长、微博反腐案件的增加以及对微博反腐学术研究的深入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数字的变化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其具体表现为:
微博的注册数量增速迅猛
微博按性质可分为个人微博和官方微博,个人微博是申请人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微博,官方微博则是以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等机构名义申请的微博;按所属的微博运营商可分为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搜狐微博、网易微博等,从微博注册用户的数量上看新浪和腾讯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早在2012年,新浪和腾讯微博就分别宣布各自的注册用户突破5亿大关。截至2012年12月底,新浪微博注册用户数已超过5亿,同比增长74%,日活跃用户数达4620万,微博用户数与活跃用户数保持稳定增长。[51]截至2014年3月,新浪微博月活跃用户1.438亿,日活跃用户6660万。[52]截至2014年6月26日,新浪微博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达到119169个,较去年年底增加19018个。其中党政机构官方微博84377个,公职人员微博34792个。2014年上半年政务微博发博总数2435万条,被转评3.17亿次,转评量接近过去3年的总和。[53]据在2012年腾讯微博年度盛典上,腾讯微博事业运营部总经理刑宏宇透露:“截至2012年年底,腾讯微博注册账户数已达到5.4亿,日均活跃用户数超1亿”[54]截至2014年6月15日,经过腾讯微博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达181524个,其中党政机构微博111728个,公务员微博69796个。[55]另据《2014年全国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报告》,截至2014年11月底,我国政务微博认证账号(含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平台)达到27.7万个,累计覆盖人数达43.9亿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微博认证账号达219个,累计覆盖人数达2.7亿人;省级及以下各级单位政务微博认证账号超过19.4万个,累计覆盖人数达20.8亿人。[56]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民众微博还是官方微博在绝对数量和增长速度上都是非常庞大和迅速的,为微博反腐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微博反腐案件迅速增长
有媒体记者梳理了2008-2012年全国较为知名的39起网络反腐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08年2例,2009年3例,2010年7例,2011年8例,2012年19例,可见利用网络手段进行反腐的现象逐年递增。特别是微博代替论坛和民间维权网站成为最主要的网络举报平台以来,对网络反腐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2013、2014官方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微博反腐继续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据不完全统计:
2011年微博反腐较轰动的案例有:江苏溧阳市卫生局局长谢志强微博“开房门”,浙江开化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朱小红“情妇门”,安徽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自首门”,作家郑渊洁对安阳市委副书记李卫民发“微博通缉令”等。2012年影响较大的微博反腐事件有:天津西青区副区长李治阳女儿“炫富门”,黑龙江人大代表孙德江“性侵门”,陕西安监局长杨达才“表哥门”,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离婚承诺书”事件,郑州房妹事件,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门”,广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房叔门”,广州市越秀区武装部长方大国殴打空姐事件,罗昌平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巨额骗贷事件等。2013年影响较大的微博反腐事件有:“东北房哥”事件,温州市市委秘书长被情人微博举报事件,湖南临武县委书记范儒平被举报帮儿子违规提拔事件,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庭长集体招嫖事件,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范悦秀保养女主播纪英男事件等。2014年引起网络舆论关注的微博反腐事件有: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秦国刚被举报与女学生有染,湖南省纪委官员实名举报国家药典委常务副主任委员邵明立,辽宁阜新一副所长“摸奶门”,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酒后调戏并殴打吃饭女顾客,山西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酒后带队砸饭店,福建地震局专职副书记曾飞被情人举报,河南省宁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胡明被质疑“一身全是宝”,陕西省榆林市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燕军被爆与情人同居六年等。由上述所发生的微博反腐事件可以看出近年来微博反腐事件的数量大幅增加,涉及官员的行政级别既有乡科级,也有省部级,微博反腐实现了对各级别官员的全面监督,舆论关注度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这也反映出微博反腐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网民认可和参与。
微博反腐学术研究的持续深入
截至2015年1月1日,通过中国知网以微博反腐为主题进行文献搜索。从发表年度上看,2009年为4篇,2010年为60篇,2011年为264篇,2012年为532篇,2013年为1356篇,2014年为795篇。由此也可以看出随着微博反腐事件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学者参与了对微博反腐的学术性研究,研究成果的数量也在快速增长,研究的范围不断深入。从研究的学科角度来看,目前对微博反腐的研究已扩展到新闻与传媒、行政学、高等教育、中国政治、互联网技术、公安、中国共产党、法学、政党及群众组织、经济学等众多学科领域,说明微博反腐是一个涉及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反腐方式,对其研究也必将更加细化和深入。从研究资金来源的角度看,目前对微博反腐研究提供支持的基金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湖南省教委科研基金、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北京市教委科技发展基金、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发展基金、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等众多国家级和省级基金,这说明对微博反腐的研究已经成为国家级的科研项目,可见国家和社会对微博反腐研究的重视。
二、微博反腐的基本方式
微博反腐的方式依赖于微博所具有的基本功能,包括发布、评论、转发、私信以及搜索等。广大博主正是通过这些基本功能参与微博反腐活动的。
第一,发布功能。博主利用微博提供的发布功能把自己掌握的腐败线索包括文字、图片、录音、视频等材料上传至自己注册的微博空间,使其粉丝能够在网上浏览到这些内容。此时微博反腐活动已经开始,上传内容在网络上属于公开信息,很容易遭到众多博友的围观。第二,评论功能。当作为发布者粉丝的博友们打开自己的微博时就能看到偶像博主的微博更新,可以对偶像发布的腐败线索进行评论,表达自己对事件的观点和看法,这样使腐败线索在网上有了第一批关注者,从而为形成更强大的网络舆论打下基础。第三,转发功能。粉丝博友可以转发自己偶像博主的微博内容,使其成为自己的微博内容在自己的微博空间内重新发布出去,就能使自己的粉丝博友们看到这条内容,让反腐线索在网上有了第二批关注者,大大增加了网络舆论的规模。第四,私信功能。私信与电子邮件类似,内容只对接收私信的博主开放,发布者以及能看到发布内容的粉丝,甚至是粉丝的粉丝,即但凡能够看到博主发布的腐败线索的博友都可以将线索以私信的形式发给任何一个官方或个人微博账号,这使腐败线索有了更大的扩散可能。第五、搜索功能。博主利用微博提供的搜索功能可以对某一个微博账号或博主名称进行网络搜索,进而可以进入对方的微博空间,看到对方的微博内容,这方便了众多博主之间的查找与关注,也有利于腐败线索的网络传播,营造更大的网络舆论。
三、微博反腐的现实地位
准确把握微博反腐的现实地位可以从微博反腐在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所处的位置来衡量:
微博反腐在微博日常用途中的地位
微博是一个社交性工具,广大微博用户最常见的用途是利用微博发布个人动态或关于某个生活问题的个人见解,使微博达到一种实时传递博主个人信息,增强博主和其粉丝沟通交流的目的。从新浪和腾讯的微博注册用户的数量来看无疑是一个庞大的基数,但这里面真正活跃的用户均不超过一亿,许多网友注册到微博账号之后并不是经常关注和使用自己的微博,包括一些政务微博都出现了很长时间不更新内容的现象,甚至还有个别网友为了增加自己粉丝数量恶意注册多个微博账号而使多余账号成为流于形式的僵尸粉。对于这些长期活跃度很低和几乎不活跃的僵尸粉来说,微博的使用频率很低,很难参与到微博反腐的活动中来。对于活跃用户来说,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学生群体,他们很少能够发现所谓的腐败线索,自然也就降低了该群体成为微博爆料者的可能性,该群体更多的是利用微博进行朋友交流、关注偶像的实时动态、发表自己看法等,当在微博上看到有反腐的信息时也只是有个别博主会发表评论,因此参与微博反腐只是占有该群体使用微博日常用途的很小一部分。真正参与微博反腐的群体是那些既对政治感兴趣又有社会责任感的活跃博主,他们敢于利用微博爆料腐败线索,也积极评论转发别人爆料的腐败信息,甚至参与到对所爆料的腐败问题官员的人肉搜索当中,对于该群体来说微博反腐是他们使用微博的一部分,占据着他们微博日常用途的一定比例。总体来看,虽然微博反腐最近发展很快,但它仍然只是微博日常用途中的很小一部分,每天高达数亿条的微博更新中真正对腐败的爆料和转发信息是极少的,微博最主要的用途还是在社交领域。
微博反腐在公民政治参与中的地位
微博反腐是现代民主政治下的公民参与和网络时代背景下群众监督形式的一种创新,开辟了新的政治参与途径,相对于传统的信访、投诉、听证、民主评议等监督方式而言微博反腐具有巨大的优势。民众微博与政务微博的对接打造了微博问政与微博施政的一次全新尝试,也使微博反腐有了一个上下通畅的交流平台。微博反腐为广大网友提供了更为宽松和低风险的行使自身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检举权的有效渠道,激发了社会民众对政治参与的热情,培养了民众以主动的态度参与国家政治的民主习惯,增强了民众的政治权利意识和主人翁的责任感与自豪感。微博舆论是一种独立于政府力量之外的强大民意力量,实现人人可以平等表达意见,不仅对政府工作产生倒逼作用,迫使政府有所作为,还大大提高了民主的效率。快速发展的微博反腐也证明了网络可以成为释放民声、表达民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平台。据人民论坛“千人问卷”调查组2009年通过问卷调查,“您认为哪个渠道最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69%的受访者选择“网络”,12.7%的受访者选择“传统媒体”,7.2%的受访者选择“公民组织”,只有2.5%的受访者选择“信访”。[57]可见网络已成为民众广泛认可的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而微博反腐的出现和发展为民众参与反腐工作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途径。因此,从微博反腐的发展趋势来看,微博反腐在公民政治参与中的地位也将不断提升,并将逐渐演变为公民政治参与的主流渠道之一,在推动民主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微博反腐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地位
首先,在反腐数量上所占比例很小。据统计我国每年要查处几十万的腐败案件,这其中通过微博参与反腐过程的案件数量还十分偏少,通过微博爆料并形成网络舆论最后推动反腐行动的案件更是少得可怜。可见我国目前的反腐仍是以制度反腐为主,以微博反腐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反腐虽有长足的发展,但总的来说仍是我国制度反腐的有益补充。其次,微博反腐威力巨大。在某种程度上,微博已经成为公众愿意采用的重要方式,其强大的反腐威力可以称得上是腐败克星,在未来的反腐倡廉建设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微博反腐使人人都成为腐败的监督者,都可以把自己掌握的腐败线索在网络上进行曝光,这大大方便了腐败线索的搜集,使腐败更容易得到查处。同时,一旦腐败分子被微博曝光,往往会把当事官员迅速推到风口浪尖,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这种围观的力量不仅倒逼着政府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而且还常常改变了当事人的人生轨迹,实事证明因微博反腐被查处的官员即使没有受到非常严厉的刑事处罚,也往往会落得个丢官丢职、名声扫地的惨状,再想步入仕途几乎就很难了。微博的出现使官员处在人人可监督的玻璃门里,全民参与的反腐活动提高了反腐的效率,有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再次,微博反腐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发展前景可观。微博反腐的出现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开辟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微博反腐体现了网络时代反腐的新趋势,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价为中国人找到的一种针对地方腐败的新工具,就连“透明国际”的创建者彼得·艾根也指出在未来的反腐斗争中因特网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具。由此可见,微博反腐在未来的反腐倡廉建设中将处于更加重要的位置。
四、微博反腐的理想模式
微博反腐最主要的参与者是广大博主和官方反腐机构,理想的模式需要对两者各自的行为以及两者的良性互动作出必要的规范。第一,博主理性守法。博主一方面要有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另一方面也要牢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观念,在参与微博反腐的过程中做到理性守法。不拿道听途说等可信度存疑的信息进行微博爆料,这不仅是为了防止对事件当事人的无意诽谤,也是为了避免因信息虚假而使自身行为受到法律的追究。不轻易评论转发别人的反腐微博,防止成为别有用心者的帮凶,发现腐败线索应及时向官方的反腐网站进行举报。第二,官方认可参与。官方要认可微博反腐行为,发挥广大网友对腐败线索的搜集作用,扩宽线索来源渠道,并为微博反腐的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同时官方要加强自身政务微博和网络举报平台的建设,为民众的举报提供网络平台。综合发挥政务微博的反腐作用,可以用其公布腐败查处的结果,及时回应民众;也可以发布反腐小材料,打造清廉环境;乃至发布一些腐败案例,对官员起到警醒作用。第三,官民良性互动。微博反腐整个过程需要官民双方的有效配合、相互补充。在微博反腐中官方与民众所发挥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只有双方各司其职又密切合作、良性互动,才能形成反腐合力,加快反腐进程。微博反腐的过程中应注重发挥广大博主的线索搜集优势,由专门查处腐败行为的公权力机关整理这些线索,形成一种官方主导、干部响应、网民参与的微博反腐新模式。
五、官方对微博反腐的态度
现实中政府并没有限制或打压微博反腐活动,而是积极关注微博反腐信息,及时展开腐败问题调查并回应网络舆论,可见政府部门对微博反腐持认可态度。观察官方对微博反腐的态度可以从国家高层领导的谈话,法律有关条文以及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去寻找依据。
国家高层领导的有关讲话
微博反腐实际上是人民群众实行对官员的监督权的一种方式,在微博产生以前中共高层领导就反复强调过群众监督的重要性。毛泽东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并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58]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在与黄炎培的谈话中提到共产党找到的避免王朝兴衰周期率的办法就是民主,依靠人民群众来监督政府,鞭策政府工作。这说明从中共第一代领导人开始就高度重视人民监督的作用,对群众监督给予极高的评价。邓小平也认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59]网络逐渐普及并发展成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时,关于网络舆论引起了国家领导的高度关注。2008年胡锦涛在人民网表示互联网是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情的放大器。2011年胡锦涛在一次重要讲话中又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60]温家宝说:“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创造条件让人民提出意见批评政府。因此,在网上听到有‘拍砖’的声音,我并不感到奇怪,我以为这是正常的事情。群众许多批评的意见值得我们深思,而政府重视和决定的许多重大问题,经常是从群众‘拍砖’里头得到的。”[61]面对网络监督声音的增多,最近两届中央纪委书记也都给出了自己的看法。贺国强认为:“要完善网络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62]王岐山强调:“网上的舆论,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63]上述讲话表明各届党和政府领导都十分重视群众对官员的监督作用,尊重群众的监督权,在网络普及以后,又强调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保障群众网络监督的权利。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国包括宪法在内的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权以及监督权的行使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五十一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在微博反腐中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可以参见以下两个法规有关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由于微博发布的内容具有公开性,因此可以将微博当做一个电子公告来看待,对发布者的权限规定可参考《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四条: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散布谣言,发布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可见我国众多法律一方面肯定了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监督行政人员和检举腐败行为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对发帖人和网络运营商的行为作出合理的限制,以此来实现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政府文件的相关描述
近几年政府机构出台的一些官方文件也表达了对微博反腐等互联网监督方式的态度。201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肯定微博客为中国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提供了便捷条件;强调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的监督作用,并要求各级政府及时调查解决互联网上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201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的《中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充分肯定了网络监督是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并指出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督的积极作用,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注重对舆论监督的管理、引导和规范。2012年年初,中纪委全体会议通过的公报指出要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这些政府文件都表明了国家对人民网络监督权的认可,并通过一定的机构和制度建设保障人民网络监督权的有效实行。
第二节 微博反腐的基本路径及各参与者的目的分析
微博反腐的完整路径大致经历博主发布腐败信息的初始阶段,广大博友评论转发的扩散阶段,新闻媒体跟进报道的极度扩散阶段,纪检部门立案查处的调查阶段以及查处结果公布于众的结束阶段。在这样一个发现腐败、营造舆论压力、查处腐败、公布结果的整个流程中,微博在各个环节都能够发挥反腐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微博反腐事件都要经历五个完整的过程,甚至有的只是经历了初始的爆料而没有引起其他博主和新闻媒体的注意便不了了之。路径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发布信息的博主,评论转发的博友,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这些行为主体在参与过程中都会有自己的目的和动机。
一、博主发布腐败信息及其目的
博主通过微博发布自己掌握的腐败信息或线索是微博反腐的开始,标志着微博反腐的行为已经产生,博主自己的微博粉丝都能够在各自的微博上看到该信息,为他们的转发、评论打下了基础。除极个别微博盲之外,发布反腐信息的博主应该清楚发布内容的公开性,这意味着博主本人能够预测到该微博很可能会引起网络舆论关注,甚至是政府机关的介入,博主仍选择发布可能是出于以下目的:
首先,正义感驱使。腐败已成为政治的癌症,对国家和政权的危害极大,党中央多次强调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决打击态度。作为国家主人的广大人民群众是腐败的受害者,检举自己掌握证据的腐败行为当事人既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更是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每个公民都应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协助反腐部门开展工作,共同打击腐败行为,为建设清正廉洁的政府添砖加瓦。其次,报复当事人。博主往往因为当事人的腐败行为使自己利益受损,为达到报复的目的而把掌握的腐败材料予以发布。这往往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博主本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比如因当事人的暗箱操作导致博主不能成功应聘某一职位,出于不满而进行爆料;第二,博主因分赃不均而产生不满,比如博主和当事人共同参与腐败但认为自己分的钱严重偏少又处处受当事人排挤,为达到心理平衡而注册微博账号进行爆料,甚至不惜与当事人同归于尽进行实名举报,因此选择微博爆料。再次,为了挣钱。这大致也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博主受雇于他人,为取得对方的报酬而为对方服务,把对方提供的腐败线索通过自己的微博进行爆料;第二,博主为了增加自己的粉丝数量通过微博营销获得利益而故意爆料掌握的腐败信息。随着微博营销的出现,微博不仅仅是一个交流工具,也演变成一个挣钱工具,而挣钱的多少与微博的粉丝数量有直接关系。“一个拥有10万个粉丝的微博,发一条广告,500元;30万个粉丝,一条微博广告报价1000元,50万个粉丝,发一条广告1500元。”[64]一个引起轰动的微博反腐事件往往能迅速提升爆料微博的知名度,使博主能够在短时间内吸引巨量的粉丝,同时也会吸引有意在微博领域投放广告的商家,这对于想利用微博营销挣钱的博主来说可谓是一条捷径。最后,为了升迁。博主为了自己或者亲信的职务升迁而把所掌握的腐败信息通过微博进行爆料,从而为升迁排除障碍。这种爆料可能针对博主或其亲信的顶头领导,使该领导不得不为其腾出想要升迁的位置;也可能针对与博主或其亲信升迁路上的竞争者,进而排除异己增加升迁的成功率。综上所述,无论博主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进行微博爆料,单从其行为结果上看都是有利于搜集腐败线索,查处腐败案件,推动社会进步,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的微博爆料都应该得到政府的处理和社会的理解。
二、广大博友评论转发及其目的
博友的评论转发标志着微博反腐进入第二阶段,这一阶段使反腐信息在网上得到扩散,扩大了影响规模,为接下来引起新闻媒体和纪检部门的注意提供了条件。评论和转发的内容是公开性质的,意味着其粉丝和最初的爆料人都能看到此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博友的评论和转发可能因为:
首先,对偶像的回应。所谓偶像就是博友自己微博所关注的人,一旦对对方表示关注,就能接收到对方的微博内容,这里的偶像就是指该博友所看到腐败信息的爆料者。博友通过对爆料信息的评论,既可以表达对偶像的支持,也可以表示对该信息真实性的怀疑,转发爆料信息则可以使博友自己的粉丝查看到该信息,促进了信息的传播。但无论是对信息相信与否的评论以及转发都可以看做是博友对自己偶像的一种具体回应。其次,对腐败的痛恨。博友当查看到爆料信息后出于对腐败行为的痛恨而发表支持偶像或谴责腐败行为的言论,并为了使该事件引起更多的人关注而进行转发。这是在对腐败绝不容忍的社会责任感的驱使下进行的评论与转发,目的在于扩大事件影响力促使相关部门尽快查处。再次,对弱者的同情。博主的爆料信息中很可能描述了一个腐败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形象,该受害者可能是因为腐败行为导致没有被正常的招录或升迁,也可能因为腐败行为使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广大博友看到这种不公平的遭遇往往会对受害者表示同情,也担心自己成为同样的受害者,于是积极评论并转发该爆料微博,期待案件得到处理,为受害人伸张正义。再次,对自我的肯定。现实中许多博友可能并没有什么权力,自己的观点也不会被人重视,但在网络上他们可以有平等的发言权。通过评论和转发反腐微博会使他们感受到自己在政治中发声,实实在在的行使了自己的监督权,这种参与行为有利于让他们找到了自我价值,提升了个人影响力。
三、新闻媒体跟进报道及其目的
包括网络新闻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对微博爆料腐败信息的关注和报道大大加速了腐败事件的传播,使关注人群从广大博友迅速扩展到全社会。这种传播方式足以把进行微博爆料的博主和被爆料的官员迅速变为舆论的焦点,给当事官员造成巨大压力,新闻媒体的跟进报道可能出于下列目的:
首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承担媒体职责。按照传统的自由主义理论,媒体在民主社会中所扮演的首要角色便是对国家政府部门实施监督。媒体应当全面监督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应当无所畏惧的揭露滥用官方权威的行为。[65]对腐败行为的监督和曝光是新闻媒体的基本职责,也是发挥媒体“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作用的具体体现,同时也得到了政府部门的支持。事实上如果没有新闻媒体的跟进,微博反腐事件很难进入到没有微博或微博并不活跃的群众的视野中去。依靠新闻媒体的权威和社会影响力对微博反腐事件进行报道可以影响公众的信念、认知和观点,形成更广泛的公众舆论,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参与到反腐斗争中来,从而促使腐败问题得到解决。其次,增加媒体吸引力获取商业利益。各大门户网站都把吸引眼球的新闻信息放在最醒目的位置,以此来增加网站点击率,进而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获取商业利益,网站的点击率越高说明关注该网站的网民越多,这也意味着网站的商业收益越高。反腐微博爆料的内容往往含有知名官员、贪污腐败等敏感词汇,甚至还包括日记、艳照等“猛料”,自然对广大网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此网络媒体往往乐于跟踪报道微博反腐事件,把这些新闻事件放在网页中心的位置,并通过为标题取个独特的名字和加粗、加大标题文字等方式促使网民点击查看。传统新闻媒体也同样需要增加观众或读者的数量来扩大自身影响力,进而获取更多的商业收益,因此他们也不会放过对微博反腐事件的跟踪报道,并通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试图挖出更深、更猛的内幕消息来吸引广大观众或读者的眼球。
四、纪检部门立案查处及其目的
纪检部门开展查处活动标志着正式有官方介入,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处理阶段。对微博爆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以及对当事官员是否存在其他腐败行为进行调查,是最后公布调查结果,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的前提和基础。纪检部门介入调查的目的有:
首先,履行自身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针对网络上出现的微博爆料腐败行为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纪检部门进行查处是履行自身的基本职责,也是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具体体现。法律规定只有纪检部门才有权力依法对腐败案件进行查处,这也是为了确保查处过程的公正性、权威性。其次,获取腐败线索。博主的爆料、博友的评论以及新闻媒体的跟进往往给纪检部门查处腐败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线索和启示,从纪检部门的反腐实践中看出许多至关重要的线索和证据往往都源自于内部知情人士的爆料。因此纪检部门加强关注微博反腐事件,注重对微博爆料腐败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对自身开展反腐行为具有重大意义。再次,回应社会舆论。腐败信息经过微博爆料和新闻媒体的报道后往往会引起广大博友和群众的关注,如果官方不及时介入调查就会导致网络和社会上不断散布各种版本的腐败谣言,也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网络暴力,导致网友群情激奋使整个网上骂声一片,甚至会将网上的不满转移到现实之中,对被爆料官员以及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围攻,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因此纪检部门必须注意时刻关注网络和社会上的各种反腐舆论,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及时查处腐败案件并回应社会舆论中的各种问题与要求。
五、纪检部门公布结果及其目的
这是整个微博反腐路径的最后环节,但并不意味着对腐败案件的处理已经结束,接下来会走向司法程序,比如检察机关对腐败分子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等。查处的结果往往有两种:一是证明爆料的反腐信息属实或基本属实,在查处的过程中还可能发现当事官员的其他腐败证据;二是证明爆料的反腐信息并不属实,并说明信息虚假的具体原因,为当事官员证明清白。纪检部门公布查处结果也是履行自身职责和回应社会舆论,除此之外还有正面回答爆料信息是否属实,澄清反腐谣言和消除网络暴力的目的。纪检部门公布权威调查结果后,各种流传的腐败谣言自然不再拥有市场,网络暴力也会因查处结果和处理意见的公布而得以平息。
第三节 微博反腐得以流行的原因分析
微博反腐兴起的原因大致可以从技术革新、自身优势、传统渠道不畅、国家支持以及博主个人因素等方面来分析。
一、网络技术的革新促使微博走入寻常百姓家
这是微博反腐得以形成规模的前提。第一,网络技术的更新换代降低了入网的成本大大加速了网络的普及。从入网工具上讲,各类电脑(台式、笔记本、平板),手机都拥有登录微博的功能,这给微博的使用带来极大便利。从入网地点上讲,家庭、单位、学校、旅馆、网吧乃至有wifi覆盖的大街上都可以简单登录微博。从入网成本上讲,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电脑、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多配置越来越高,而价格却越来越便宜,加之入网费用低廉,使广大普通民众都能消费得起入网服务,这为微博的普及降低了成本。从入网技术要求上讲,入网操作越来越简单,降低了对使用微博的专业技术和文化素质的要求。从入网年龄层次上讲,虽然广大青年人仍是网民的主体,但方便简单的入网操作加速网民向低龄化和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增强,这就促使越来越多的网民可以使用微博。第二,微博市场竞争激烈有利于网民的自主选择和微博本身功能的完善。自从2009年8月微博进入中文上网主流人群的视野以来,许多主要的网络运营商相继开通了微博业务,比如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增加了网民的选择余地。这也促进了微博领域的竞争,刺激了微博行业的发展和微博功能的完善,比如消息、视频、图片的分享功能,转发功能,关注功能,评论功能,私信功能,搜索功能等,此外不断丰富的标签、投票、微群、微门户、话题等应用都增强了微博对广大网民的吸引力。此外,微博服务的免费性也极大地促进了微博用户的迅速增长。
二、微博的特点使微博反腐自身具有极大的优势
微博的全民性使人人都有表达的机会,开创了自媒体时代,极大地增加了对腐败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的主体范围。微博传递信息的及时性让微博反腐更加迅速高效。微博的互动性使信息在传播过程中被广大博友充分讨论和辨析,有利于对虚假信息的澄清。微博的平等性使博友能够实现与社会名人、各级官员、政府机构的有效沟通,打破了地位身份造成的交流壁垒,有利于反腐信息向有关部门的及时反映。微博注册的简洁性使广大网友只需简单操作就可以获得自己的微博账号,有利于微博的普及,为微博反腐提供了更大的可能。微博便利性使博友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上传腐败线索、转发腐败信息、讨论反腐内容等。微博的简短性使其内容限制在140字以内,降低了对网友文采和章法的要求,更加随意和自由使微博具有大众化和草根性的特点。微博的功能多样性使博友可以把自己掌握的腐败线索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等都能够传到网上,并可以发表评论或转发他人的微博等功能为微博反腐提供支持。微博传播的裂变性使微博的传播速度成几何倍数的扩散,有利于形成强大的反腐舆论压力。微博虚拟性使得博主的反腐行为更加安全,促使他们敢于发表自己内心真实的看法,有利于增强对腐败行为的发现和查处。
三、传统反腐渠道不畅和高成本加速了微博反腐的发展
第一,传统的制度性反腐容易出现“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险,下级监督太浅,法律监督太晚”的困境,这不利于在体制内部对腐败行为的发现和查处,从而降低了反腐的力度。第二,我国一些反腐机构还存在监管体系不完善、机构设置叠床架屋、功能重合的弊端,即影响了反腐的效率,也给群众增加了选择的难度,使他们不知道到底该向哪个部门举报,与其逐个打听不如直接在微博上爆料来的快速方便。第三,民众个人对腐败的举报又面临着高风险和高成本的压力。一方面,举报者担心自己的信访行为被截访,担心自己举报的腐败问题被搁置,担心自己的身份被暴露,担心因官官相护被打击报复;另一方面,举报人到专门机关信访或检举腐败行为又要占用一定时间,因此会耽误自己的劳动和工作,减少了自己的收入。相对于微博反腐的途径来看传统反腐渠道无疑是高风险、高成本的,会被民众逐步以微博反腐来代替。
四、政府的重视和参与激发了微博反腐的活力
微博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力正在日益增强,微博舆论场正逐渐引起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大量的党政机构、官员纷纷注册实名微博,“政务微博”已经成为政府发布信息、获取线索、实现官民沟通互动的重要平台之一。第一,微博对政府来说具有重要作用。微博是一个庞大的社交平台,拥有数以亿计的用户,因此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和广大博友展开交流,倾听百姓声音,获取反腐线索,创新社会管理等。微博创立了新的参政方式,微博问政、微博反腐等形式的出现也凸显了公民对参与政治的热情,为政府推动民主进程提供了新的途径。第二,政府已经参与到微博反腐的行动中来。从数据来看,截至2014年11月,我国的政务微博数量发展迅速,总数已突破27.7万个,从层次上涵盖了中央、省级和地方;从部门上涵盖了政府、公安、检察、法院等领域。由此可见,政务微博数目的快速增长不但繁荣了微博事业的发展,也更加便利了官民之间的沟通,有利于形成微博反腐的强大合力。
五、博主的个人原因促使他们利用微博进行反腐
作为腐败知情者的博主会出于个人因素而使用微博对腐败信息进行发布、评论以及传播。第一,博主本人与被爆料官员的私人矛盾促使其参与微博反腐。博主可能本身作为某个具体腐败的受害者所进行的微博爆料,选择微博爆料就是为了使自己不再继续受害并渴望自己的损失能够得到补偿,也可能仅出于个人私利而进行的报复性的微博检举。这两种情况说明博主与被爆料官员存在某种矛盾和利益冲突,双方矛盾激化则是导致博主利用微博爆料对方腐败材料的直接原因。第二,博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也会使其积极参与微博反腐。为了表达对腐败的痛恨与反感而积极搜集腐败信息进行微博爆料或转发他人微博中的关于反腐的信息等行为。比如在“表叔”杨达才事件中,许多网友努力搜索杨局长的戴表照片有力回击了其所声称的只有五块表的谎言,为纪检的调查提供了有利证据。第三,博主的特殊性格也会促使其积极参与微博反腐。如果博主是一个疾恶如仇且不太在意和担心得罪别人的人,当发现腐败信息时就敢于进行微博爆料;相反如果博主是一个畏首畏尾、生怕被人打击报复的人,即使掌握了腐败证据也不敢轻易通过信访等传统举报方式反映问题,利用可以匿名登录的微博爆料成为重要选择。
第四节 案例分析:从周文彬案看法定反腐渠道的不畅及微博反腐的兴起
2011年4月13日,认证为“周文彬2010”的新浪实名微博先后发布多条微博记录自己向亳州市纪委实名举报单位领导贪腐问题的整个过程。该微博迅速引起了网络舆论的关注,周文彬也被称为“中国微博实名反腐第一人”。以该事件为标志,中国正式进入微博反腐时代。周文彬之所以选择微博自首的方式举报领导腐败行为实属无奈,它背后反映了传统申诉和举报途径的不畅,也揭示了微博作为反腐工具的强大力量。因此,周文彬事件带给我们众多的反思需要引起注意。
(图片来源:合肥热线,news.hefei.cc/2011/1026/020160001_11.shtml)
一、案件经过
起因:因“作风问题”被撤站长
2007年9月,亳州市利辛县决定将原有的26个乡镇土管所合并为10个中心土管所,并向外界公开招聘10名管所所长。周文彬经过笔试、面试等考核环节成功竞聘到胡集镇土管所所长一职,试用期为1年,享受副科级待遇。在试用期内,周文彬与负责包片的该县国土局一名女性领导因工作问题产生了争执,再加上两人原有的一些矛盾,导致双方关系恶化。县国土局原局长调离,新任局长到岗后,周文彬被该女性领导告知,新任局长是其亲戚,这让周倍感压力。2009年2月,周所在的乡镇请吃饭唱歌,周将在饭局上喝多了的该女性领导送回家,当时是晚上8点多,周在其家中给她烧开水喝,此时该女性领导的丈夫回到家中,双方产生争执,该女性领导的丈夫声称要告周强奸了其妻子。后经公安局调查,排除了强奸可能,确认为周和该女性领导之间有关系,这使周从此陷入了“生活作风问题”的困扰。对于此事,周一直认为自己是被他们夫妻俩设套陷害。2009年10月29日,在1年的试用期结束后,经亳州市国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周文彬被免去利辛县国土资源局胡集中心所所长职务。周文彬是当时受考核的9名中心所所长中唯一被免职的,此后周开始了漫长的申诉活动。
抗争:多方申诉却处处碰壁
2009年12月,在30日的法定申请复核期限内,周文彬首先选择了向亳州市国土局申请复核。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周从利辛县跑了三次亳州市,提出复核申请,但都没有得到亳州市国土局的任何回应。据周反应,“没人理我,得到的都是威胁、警告。说我不去工作,来给组织找麻烦、添乱,要加重对我的处理。”在此期间周听到有人私下告诉他被免职的原因在于公安局开具的关于“生活作风问题”的材料。在亳州市国土局不受理申诉的情况下,周只好向安徽省国土厅进行申诉。周文彬认为越是上级的组织素质越高,自己的申诉也就越能得到受理。但前后国土厅申诉了3次,结果都是无果而返。一个多月没人受理他的申诉,自己交上去的申诉材料也不知被传到了谁的手里。周文彬事后表示,他第二次进国土厅的时候只能跟着一群人偷偷混进去,否则连国土厅的大门都进不了。向国土厅的申诉道路也行不通,周文彬不得不再次改变申诉对象,最终他想到了安徽省国土厅厅长。由于当时厅长正在开两会,周文彬就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描述了自己在亳州市国土局以及省国土厅申诉未果的情况,并希望通过向厅长直接汇报的方式使自己的申诉得到受理。短信发出去10分钟后,利辛县国土局局长于强便叫去周文彬谈话,以“你想受到更重的处罚吗?”表达对周行为的不满。等了10天后,周文彬仍未收到省国土厅的回复,只好又向国土厅张厅长发了2个短信,随后周收到了一份去县国土局地矿股上班的通知。
邂逅:与人交流结识微博
调到县国土局上班的周文彬工作并不顺心,他认为自己遭受到国土局领导的不停打压,甚至发现县检察院也在侦查自己是否涉嫌贪污受贿。加上前面公安局关于自己“生活作风”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周文彬上班的每一天都在接受煎熬。2011年2月,周文彬向知名维权人士张洪峰咨询关于个人实名举报的有关事项,也陆续向张发了一些举报材料。张洪峰看到后认为这些材料大多都是孤证,并提醒周盲目举报很可能会被人反过来告他诬告。周文彬想到了张洪峰的博客有很大的浏览量,打算借助其博客在网上发布举报材料,以期待获得网络舆论的关注和支持。张洪峰则告诉周文彬博客已经过时了,不如开个更为流行的微博账号,“我也帮不了什么忙,你开个微博直播你自首吧”。得到这条建议后,周文彬开通了自己的实名微博,并不断熟悉微博的使用方法,打算用自己的微博实名举报单位领导的贪腐行为。张洪峰劝周文彬要慎重考虑,告诉周自首举报不仅会影响到自己的整个人生和家人,还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而达不到最初想要的效果。但一想到自己头上的“生活作风问题”的帽子以及自己在单位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在与朋友探讨了自首的利弊后,周最终决定走上微博实名举报的道路。
直播:微博记录举报过程
2011年4月10日,周文彬发出微博:“我可能要作出一个人生中艰难的决定,这个决定足以改变我的后半生,我也为此成为另类。”便是最终做出了自首的决定。从4月12日晚上开始,周文彬先后发出10条微博,记录了其自首的过程。4月12日21:46,“我一下子看到了这么多的博友的围观,很高兴,有你们在,我决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这里我会逐步地把我这多年来的心路历程通过微博说出来,也把我为什么今天要这样的原因说出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4月12日22:54,“我想把我的由安徽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证件照片上传,以示我的真实身份,我已拍了照,但我发不好。”4月13日08:58,“我现在在前往自首的车上,车大约还有10分钟出发,还有2个小时的行程就到目的地亳州。”4月13日09:05,“车已出发,载着我和一颗忐忑的心朝着不可预料的未来出发,我的将来和我的心情就像窗外的天气一样灰蒙蒙的。”4月13日09:19,“这次下自首的决定对我来说是多么的痛苦!我没有告诉家里任何人、也没有告诉任何亲戚。因我告知的话,家人会用性命来阻止我!可对我来说,我的自首就像抑郁病人赴死一样的坚决和快慰,也许这就是抑郁吧,我心向往之!”4月13日09:51,“我的举动我想受最大冲击的是老人、妻子和孩子,老人可以瞒着,孩子瞒不了,这样有可能改变他人生的轨迹,愿他一生平安!”4月13日09:55,“我到了涡阳县了,就是说走了一半的路途。”4月13日10:19,“刚才我已和亳州市纪委联系上,告知我已前来自首。”4月13日10:38,“有西安晚报社要是没有听错的话要采访我,我表示接受。”4月13日11:11,“我已到了亳州,5分钟到纪委,感谢大家一路陪伴。”在刚到亳州市纪委门岗的时候,获知情况的利辛县国土局局长及分管副局长先后给周文彬打来电话,但都被认为已经回不了头的周给挂掉了。
结果:相关领导遭到处分
周文彬的微博自首引起了广大网友以及利辛县国土局所在的亳州市纪委、市国土局的关注。4月14日,利辛县国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亳州市纪委、市国土局联合调查组进驻利辛县,全面核查周文彬举报的相关问题。经亳州市纪委调查,周文彬反映的自己向市国土局纪检组组长任某某、利辛县国土局局长于某送礼以及利辛县国土局两名工作人员曾给于某送礼的情况基本属实。但认为周文彬反映的第三个问题,即利辛县国土局瞒报板集煤矿塌陷区用地性质、数量问题并不属实,认为利辛县国土局在此事处理上不存在隐瞒用地性质、数量及规避国务院的审批权限问题。5月31日,亳州市纪委向外公布了处理结果:任某某、于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决定对任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对于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没收所收礼品,折款上缴财政,并对周文彬向上级领导干部送礼的行为提出批评。对于处理结果,周文彬向媒体记者表示该结果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承认还会和自己举报过的领导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并表示今后不会再有类似的举动。
评价:各方人士褒贬不一
对于周文彬微博自首的评价,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出发给出了不同的评价。利辛县国土局一名工作人员认为,周自己曾因作风问题一直得不到提拔,多次举报是在发泄个人情绪。亳州市纪委副书记程效光则表示,“有作秀的成分在里面。你作为国土局一般干部找县里的纪委反映就行了,还在网上发这个,有作秀的成分。”对于炒作的质疑,周文彬表示不接受。2011年4月16日17:45分,周文彬发布微博,“我只想引起纪委的重视,却被认为是炒作,有拿比生命还可贵的人身自由炒作的吗?”利辛县监察股股长李学成则认为,周文彬以自首的形式向纪委反映问题属于正常,是很正常的事情。在网上也不乏质疑之声,如网友“热情的利辛人”表示:“还听人说,他是个官迷,因为搞男女关系官掉了,家里老婆孩子又不谅解,所以各方面都心灰意冷,心情抑郁,自首也许能够排泄一切忧愤吧!”但与质疑相反的是,大多数网友对周文彬的微博自首行为都表示了支持,正如网友“丹磁儿宋骞”所说:“这是一次勇敢的尝试,必定会推进我国的政务公开,公开自己的罪行,推进政府廉洁,你会得到人民的支持,会得到心灵的解脱。”[66]
二、案例所揭示的法定反腐渠道不畅与微博反腐的兴起
周文彬案作为全国第一例微博实名举报的反腐事件,在迅速引起网络和传统媒体关注的同时,也对整个反腐形式产生了一定影响。通过分析该案例,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我们特别关注:
(1)事件的爆发反映了法定反腐渠道的不畅。在个人权利申诉的道路上,周文彬走的不可谓不艰辛,不可谓不执著,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3月,周文彬从利辛县先后跑了三次亳州市国土局,结果申诉没有得到解决,又陆续从利辛县去了三次合肥市省国土厅,申诉还是没有被处理,甚至达到了不伪装连大门都进不去的地步。可见法定的申诉渠道对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来说是何等的封闭。从周文彬的申诉经历来说,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他能够通过手机直接联系到安徽省的国土厅厅长,以此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这对很多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另外他还能通过网络直接联系到著名维权人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张洪峰,在那里得到了微博自首的启发。申诉过程举步维艰,举报过程也同样不顺。在周文彬给新闻媒体的举报材料中写到,“该举报信已从去年到今年多次向中央、省、市领导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作过多次举报,内容详尽真实,但均得不到重视和查处。”此外,周文彬还没有忘记向媒体求救,在“微博自首”之前,其先后向多家媒体举报,甚至提供了详细的查处腐败的线索和具体突破口,但还是没有实际效果。周文彬只是千千万万公民中的一个代表,他的艰辛举报路也反映了其他公民申诉和举报的困境。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申诉机关为什么不能正常履行职能?反而是用一句“你想受到更大的处罚吗?”这种带有警告语气的话来答复申诉者;为什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查处腐败问题的法定机关在接收到举报材料后仍然无动于衷,毫不作为?其中的原因究竟出在哪里?是因为部门间设置职权交叉、责任不清导致部门间遇到问题互相扯皮,还是上级部门对基层公务员申诉、举报权利的长期无视,更或许是推诿的背后隐藏着新的腐败,有更强大的力量阻挠着案件的查处等等。周文彬事件警示着我们:如何正常的发挥法定申诉、举报机关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申诉、举报机制,让每一个人的申诉和举报活动都能够得到认真处理,让每一个查处部门都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摆脱来自其他部门的阻挠,让整个查处过程放在阳光之下,充分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以此来做到每一位公民的申诉、举报权利都能够得到尊重和维护,每一个贪腐的官员都能在制度的框架内被发现和惩处。
(2)实属无奈的“另类”维权方式不断出现。公民的利益诉求在法定的渠道内得不到维护,往往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放弃利益诉求,选择忍气吞声;另一种则是寻找新的途径和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显然周文彬选择了后者,在几乎把所有的申诉和举报道路都走个遍后,仍没有达到目的的周文彬最初想到的是通过张洪峰的博客进行举报,后来经张洪峰建议选择了微博实名举报,这样的举报方式在其之前还没有出现过,是一种大胆的创新和尝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处理”,现实中很多事情的处理都是在传统渠道走不通的情况下,维权者不得不把事情“闹大”使天下皆知,从而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以公共舆论的压力倒逼相关部门做出反应,最终推动事件的处理。类似的事件近年来多有发生,背后反映的都是通过正常法定渠道无法实现维护自身利益的无奈。2009年6月,张海超在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后,但唯一有职业病法定诊断权力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将其病诊断为“肺结核”,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应得的补偿款,张做了震惊一时的“开胸验肺”手术,以如此悲壮的行为引起舆论关注,最终成功拿到补偿款61万余元。2010年11月,江苏小伙周力给无锡市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献上一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以此非常规的方式讨要自己的加班费,在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事情才得以圆满解决。2013年7月28日,面对自家房子被拆除4年却没有拿到补偿款的南京市民张海山制作了一幅“南京政府偷拆房子,何时还我”的户外广告牌树立在沪杭高速嘉兴段,被人上传微博后引发网友关注。与此类似的还有2013年10月24日河南许昌市民耿伟杰在自家猪蹄店外挂出“韩军红书记来后三年欠70万白条”、“王洛镇书记镇长还账吧70万白条”的两条横幅,同样被人上传到微博引发网络热议,结果拖欠了三年的用餐费在横幅挂出的第二天就被全部还清。此类剑走偏锋的维权方式和周文彬微博自首都有着类似的特点,即通过广而告之,把自己的利益诉求在网络和媒体中传播,借助舆论的力量达到维权的目的。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正常维权渠道的不畅才导致非正常维权方式的层出不穷。解决的办法无非是两个:要么疏通正常的维权渠道,要么将微博等新途径也纳入正常维权渠道的范围。
(3)微博反腐的迅速兴起。周文彬的微博自首开创了一个先河,他将备受社会关注的腐败问题和最为流行的社交软件——微博结合到一起,再加上是实名举报,想不在网络上引起关注都难。事实证明,在周文彬微博自首后3年来,无论是微博反腐的案例,还是微博反腐的成果和影响力都有着爆发式的增长。如今的微博反腐力量已超过原来的博客、论坛、网络社区以及民间反腐网站,成为网民反腐的新宠。微博反腐的兴起源自于两个发展脉络,一是从报纸、广播、电视到网络的发展脉络,二是从博客、论坛、民间反腐网站到微博的发展脉络。传统的大众媒介包括报纸、广播和电视,它们产生的时间由远到近,具备的功能优势也越来越多。广播相对于报纸将信息的获取由视觉转移到听觉,这样就解放了眼睛,人们可以一边做工作一边听广播,从报纸上获取信息则需要坐下来认真看,不能一心二用。电视相对于广播的优势在于不仅可以听而且可以看,有视频有声音使得获取的信息更加真实生动和丰富。网络的功能则更为强大,它不仅可以听可以看,它还改变了人们对报纸、广播、电视只能被动接受信息的局面,在网络上网民可以搜索自己想看的信息,可以不受时间和次数的限制随意浏览。更重要的是网络还提供了参与的功能,即网民可以在网络上通过各种相关软件随时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传统媒介所不具备的功能,人们在传统媒介面前只是信息的接收者,在网络面前不仅是信息的接收者还是信息的发布者。这是网络的真正强大之处也是其生命力所在。博客、论坛和民间反腐网站也曾成为网络反腐的主要阵地,但它们在微博面前也有着自身的劣势。相对于博客,微博可以只限在140字的表达篇幅,只言片语不需要文字功底,同时可以嵌入图片、声音、视频等,还可以进行发私信、关注他人等操作功能更为强大。相对于论坛和民间反腐网站,微博有着更大的用户人群和更快的增长速度,反腐事件在微博领域更容易引起关注、形成网络舆论。网民在使用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时,其关注和交流的信息会受到个人兴趣、身份地位和使用习惯等因素的制约,信息交流往往仅限于兴趣类似的人群中,而微博的@功能则让话语权不再受到上述因素的制约,可以实现不同群体间的畅通交流。此外,微博的简短也促成了其强大的时效性,很多新闻事件的报道都是由微博首先发出信息,传统媒体才跟进报道的。周文彬微博自首的当天就有数百位微博用户在其微博空间内留言,而直到第二天才引起报纸和门户网站等大众媒介的关注和报道,可见时效性的差距十分明显。正因为微博具备的这些强大的功能和优势,为反腐工作提供了新的网络利器,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促进了微博反腐的崛起。
(4)微博反腐常态化的影响。周文彬微博自首的行为将微博引向了反腐的方向,伴随着微博反腐事件的日益增多,微博反腐走向了常态化之路。微博反腐的兴起对整个反腐格局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值得我们关注。周文彬的微博自首无疑是一次成功的微博反腐事件,它迅速引起了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争相报道,把周文彬推向舆论关注的焦点,据周文彬反应在自己自首举报后的几天里其手机不停的接到各路记者的采访邀请。这是借助网络和微博引起的热点事件,事实表明微博自首和爆料是一个容易引起舆论关注的新兴反腐方式,当微博舆论持续增强就会引起以报纸、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以至于形成更为强大的舆论效果,舆论关注越强给反腐部门造成的压力就越大,一旦处理效率太慢或者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都会遭到来自舆论的指责。这无形中迫使纪委等反腐部门从快从严公正查处相关腐败行为,想在网络舆论的关注下继续回避相关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周文彬的成功让广大网民看到了微博反腐的巨大潜力,致使近3年来无论是微博反腐的案件数量还是影响力都有着巨大的增长,微博注册用户和关注微博反腐的网民数量也在快速增长。当下微博已经成为网民反腐的重要选择之一,逐渐发展为常态化的反腐方式。微博成为反腐前沿阵地,成为2012年度最具影响力的十大反腐事件之一,微博反腐事件不断,因此该年也被网民称为微博反腐元年。2013年官方微博对薄熙来案进行庭审直播,成为该年年度经典案例,可见目前无论普通网民还是反腐机构都注重发挥微博在反腐倡廉活动的作用。随着微博反腐的升温,其带来的改变也是显著的。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微博成为维护权益、反对腐败的有力武器;对官员群体来说,微博是他们履行公职的监控器,稍有贪腐就会有被微博曝光的风险;对于反腐机构来说,微博一方面给他们提供了宝贵的反腐线索,另一方面也成为他们提升工作效率的压力源;对于整个国家的反腐事业来说,微博成为预防腐败、警示腐败、检举腐败的重要途径之一。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微博为代表的反腐方式不断出现,改变了过去依靠信访的单一举报方式,逐渐发展成为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多元化、立体化的举报格局,可选择的举报途径越多也就意味着对腐败行为的发现概率越大,对腐败行为的威慑力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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