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治腐败的一般原因:“想做”、“能做”、“敢做”
行为主体有目的的做任何一件事情都必须同时满足“想做”、“能做”和“敢做”这三个办事的基本因素。政治腐败就是掌握着公权力的官员在已经具备了想腐败、能腐败、敢腐败这三个因素下而进行的公权私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这三个因素的角度可以清晰的分析政治腐败产生的具体原因。
一、促使政治官员“想做”,即从动机的角度分析政治腐败的原因:
(1)腐败带来的庞大经济利益是政治腐败的根本动机。市场经济体制下,财富的多少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最重要的标准,促使很多人产生了拜金主义的思想。某些政府官员往往以低工资为借口而滥用特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以此来作为一种经济上的补充造成腐败滋生蔓延。[68]第一,一些将近退休的老干部由于亲身经历过过去十分艰苦的岁月让他们实在是穷怕了,加之拥有一种“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使他们敢于在临退休之前从事腐败行为,目的就是为了使自己在晚年依然可以过的殷实。第二,个别相对年轻的官员则正处于事业上升和精力旺盛期,一方面他们甚至认为只有腐败才能拥有足够的金钱去行贿上级领导从而使自己得到升迁,另一方面他们追求个人享受:住别墅、开豪车、穿名牌、包情人等,这些庞大的开支是他们基本工资根本无法支付的,为了追求个人享受他们不惜走上腐败的道路。第三,巨大的生活开支压力加剧了对金钱的需求。当代人的生活压力很大,住房、教育、医疗等各方面都需要巨大的开支,一旦官员的正常工资无法宽裕的支付这些开支,特别是如果官员有因患有严重疾病而需要长期巨大金钱开支的家庭成员时,沉重的经济负担就很容易压垮官员内心的职业道德,腐败就会成为减少他们开支压力的重要手段。第四,家庭的突发事件往往成为腐败的导火线。比如家庭成员突遇交通事故急需巨额手术费用或需支出大量的赔偿金等情况的发生会突然加剧资金紧张,此时那可观的灰色收入对官员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第五,中国传统家族观念的影响。中国人讲孝道,认为百善孝为先,这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在一些官员眼里所谓的“孝”就是要让父母过上奢华的生活,他们会认为自己身在城市为官,而父母却在农村过着贫穷的日子,就会被乡亲们骂为不孝,为了实现父母奢华生活的目的,他们甚至会认为腐败也是“天经地义”、“正大光明”的。另外,中国人对自己后代的爱往往达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一些官员十分关心自己孩子的就业、婚姻和升迁等问题,为了在自己退休或死亡之后,自己的孩子仍然能过上体面和富裕的生活,就以腐败的方式为后代积攒大量的财富,以期望自己家族的兴盛不衰。
(2)官员自身的心理因素成为政治腐败的内在原因。第一,价值观的扭曲使个别官员走上了歧途。比如盲目攀比和把受贿的过程当做享受都是价值观扭曲的典型表现,都会使官员丧失基本的判断好恶正邪的能力。个别官员总拿自己同一些因经商而发财的朋友、同学盲目攀比,认为自己能力比他们强、学历比他们高但拥有的财富却远远比不上他们,正是这种攀比心理的作怪,使个别官员总是感到愤愤不平,并对自己的腐败行为感到心安理得。另外一种情况是在近年来查处的一些特大腐败案中有的涉案金额竟高达上亿元,官员疯狂的敛取了自己根本无法用完的巨额钱财。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有的官员并不是因为缺钱而腐败,他们把收受贿赂的过程看成一种是实实在在的享受,认为别人的行贿恰恰证明了自己拥有实权,与其退休后落得个门庭冷落不如在位时过足被人送礼献媚的瘾。第二,人性的弱点有利于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摆脱不了“经济人”的角色,寻求利益最大化的自利性倾向明显,而作为管理者的国家公务人员通过对经济行为的过度干预和直接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过程,就会给官员们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机会。第三,教育不足致使个别官员思想防线不牢。长时间的缺乏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个别官员公仆意识减弱享乐意识增强,面对金钱等各种各样的诱惑往往无法自拔,最终陷入腐败的深渊。第四,特殊的小环境也会成为诱发腐败的借口。一些腐败的官员认为在整个集体共同腐败的情况下,自己不腐败就很难融入集体,会被认为是“假清高”而被整个集体所排斥。所以为了自己顺利开展工作和在集体中得到升迁就必须与集体“保持一致”,这也成为他们腐败的借口。第五,传统“官本位”、“情本位”思想对官员心理的巨大冲击。综观一个个腐败分子堕落的轨迹,无不源于理想信念的缺失和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扭曲,实质上是“官本位”思想侵蚀着他们的灵魂。[69]传统文化因素中就有“衣食父母官”、“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使个别官员把为官当成了一种发财的手段,一旦拥有了这种认识,腐败也就是迟早的事。中国自古就是一个重人情的社会,以至于现在还有很多人办事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关系、走后门,“政府有没有熟人”成为一些民众办事首先想到的问题。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也是我们从小被灌输的思想,一旦官员欠有人情债时,就会面临当年恩情与现实原则的冲突,特别是认为求自己办事的人对自己恩重如山时,就很难保证自己手中的权力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行使。
二、促使政治官员“能做”,即从条件的角度分析政治腐败的原因:
第一,制度的不合理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可实现性。首先,政府审批过多使政府成了“万能政府”,过多的权力为腐败产生提供了基本条件。目前,各级政府正式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还数以万计,而各种其他变相审批、红头文件、政府暂时规定等诸如此类的行政许可更是数不胜数。[70]其次,政务公开不足为“暗箱操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没有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就很难对官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也就很难防止权力被滥用。再次,行政部门内部权力过于集中,一把手地位过分突出,使行政机关内部民主参与不足,在机关内部很难形成与一把手的决策不同的意见,从而导致一把手的独断专行和腐败。一把手作为集体利益的总代表,可以动用整个集体的力量对自己的反对者进行打压,这使集体成员不敢也不愿对领导进行监督。最后,干部任命制和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也是容易诱发腐败的因素。干部的任命制使下级官员只服从于上级的意志并千方百计的获得上级对自己的认同和肯定,从而萌发了行贿上级的冲动。政治权力具有管理领域广、自由裁量权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行使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它既是与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一种国家权力,又是最动态、最容易违法或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71]自由裁量权越大就意味着官员手中决策权的可选择空间越大,决策者就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喜好,在可选择的空间内自由决策,这就导致决策的客观性降低,甚至是相同的事情针对不同的对象所作出的决策之间存在巨大差别,从而在无形中诱导着行为对象为获得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处理结果而对决策者进行行贿。
第二,法律的更新缓慢以至于逐步脱离现实或者法律本身制定的不合理都极易造成腐败现象的发生。个别关于事故赔偿的法律原初是按照制定该法律时的物价水平进行规定的,由于很久没有进行修改以至于在当前的情况下仍然按照过时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已显得十分不合理。受害人家属为了获得相对合理的赔偿就会走上行贿裁决官员的道路。如果法律本身的制定脱离现实或者在现实中难以执行,那么因对抗法律而产生的腐败行为就会屡禁不止。比如,如果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货运汽车在面对其他货车的竞争压力和高昂的油价、司机工资和汽车保养等开支的情况下不超载就根本无法赚钱,一旦这种情况发生,超载就是必然的事情。而每次被交警查处时如果按规定要罚款两百元并开出相应的收据,此时大多数司机就会选择塞给交警五十元以期待问题私了。
第三,法制建设的不完善致使有打擦边球现象产生。随着时代发展腐败的方式也日益多样,早已不再局限于请客送礼等传统方式。当越来越多的隐性腐败形式出现时,法制建设的滞后性就显得越发突出。于是大量钻法律空子的腐败手段就会使腐败显得更加隐蔽、更加安全。比如,官员自己出书并故意以远远高于成本的价格向有求于自己的人“推荐”,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明码标价,也不存在强买强卖的行为,但它由于买卖双方的地位不平等,而促成了根本不公平的交易。下级领导为了讨好上级领导,甚至会要求自己单位的同志每人必须购买该类图书。另外,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着“合法”受贿,有偿服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企业、私设小金库以及留存大量的预算外收入、无原则的地方保护主义等行为都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问题。[72]
第四,传统的腐朽观念对民众的影响使腐败变得更为容易和肆无忌惮。在官本位文化作用下,官员的权力所受到的推崇要远远多于制约,这不可避免地带来权力的变相运作,腐败也就自然而然地伴随而来了。[73]传统文化观念中民众把官员当做父母官,并热切的期望通过别人的“得道”而使自己“升天”,这样就使民众对官员只有崇拜和服从的命,而没监督和反对的胆。即使到了今天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很多生意人还坚持着一条所谓的“黄金原则”——有钱的不与有权的斗,哪怕自己的利益因官员的腐败而受到侵害,也往往会保持沉默甚至会“仇将恩报”,不惜用金钱去拉拢官员以期待自己下次被“适当照顾”。官员在这种自己被神化了的环境中越轨办事往往就像翻越篱笆一样简单,从而增加了自己腐败的可能性。
第五,干部职位相对稳定使其有足够时间编制关系网为腐败提供便利条件。公务员系统是一个只进不退的系统,除了严重违法犯罪或达到退休年龄之外几乎没有被辞退的风险,这就为其腐败提供了足够长的时间。加之官员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之间的流转速度偏慢,造成在某个地区某个职位上所处的时间过长,这一方面可以使官员花大力气下大成本在本地区本领域编织自己的关系网,从而更好地为个人腐败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也给行贿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使他们认为自己行贿目标的职位是稳定的,一次行贿就可以长期得到“照顾”而不用担心自己的钱因官员的突然调整而打了水漂。
三、促使政治官员“敢”腐败,即从后果的角度分析政治腐败的原因:
第一,对政治腐败的监督威慑力不足。目前我国对政治权力的行使缺乏完备、有效的监督体系,现行监督机制在内部结构和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明显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监督效能的发挥。[74]目前我国对各级官员的监督具有多种形式,比如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政党监督、舆论监督和大众监督等各种形式。但即使这样也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监督效果,甚至由于某些制度的设计问题使行政监督屈服于行政首长的权力干预,造成了监督力度不强的困境。监督力度不足就会增强官员腐败的胆量,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并最终走向腐败。
第二,个别官员认为查处的概率不高使其存在侥幸心理。既然监督力度不足就自然使监督的结果不会令人十分满意,如果每年查处的腐败干部只是所有问题干部中的一小部分,那么就会大大增强官员的侥幸心理,比重越小,官员的侥幸心理就会越大也就越敢于铤而走险。据网络媒体指出传统反腐手段主要有反贪局、民主监督和先进性教育,而新的反腐手段包括情人、小偷、论坛和微博。个别腐败官员往往会吸取前人的教训使自己不找情人、紧锁房门、不上论坛和不开微博,他们认为这样就会大大降低自己腐败败露的概率,也就使自己的胆子慢慢变大起来。
第三,认为自己有背景、有靠山或者认为因法不责众,所以集体腐败的处理后果并不严重。个别官员上任后就积极着手与自己的上级甚至是上级的上级拉关系、套近乎甚至不惜重金行贿,这样做一来是为了使自己更好的得到升迁,二来是为自己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而且一旦上级收下了自己的钱财就等于抓住了上级的把柄,这样就可以使自己更加大胆的敛财,因为他相信当自己被调查时自己的上级必然会出手相救。另一种错误的认识就是认为集体腐败的安全系数远远大于个人腐败,处罚程度也远远低于个人腐败,因为既然是集体腐败就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被单位内部人士举报,而且即使整个集体都被调查出问题后,因法不责众的原因也会使自己所受的处罚大大减轻,因此个别官员就会认为相对于腐败的高收益,这个风险是值得冒的,腐败也自然就发生了。
第四,腐败的处罚偏轻使个别官员认为腐败是十分合算的事情。腐败官员当然会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的后果,因此他们会在一边腐败的同时一边着手努力减轻自己被查出后对自己的处罚。许多问题官员遭受的处理只是暂时停职和没收非法所得,甚至过一段时间还会在自己靠山的支持下默默复出,这样的处罚是根本起不到警示和威慑作用的。另外,法律的许多条款只是粗略的规定了一个处罚区间,因此法官手中就掌握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也导致一些腐败官员十分重视编织自己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关系网,希望一旦自己东窗事发也能靠自己关系网里的“熟人”通过他们的权力“合法”地给予自己最轻的处罚。
第五,将自己变成“裸官”使自己更无后顾之忧。所谓“裸官”就是指那些将自己的财产存到国外的银行,将自己的老婆孩子等家人也转移到国外居住,只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人。这样的官员认为把资金全部存在国外,就可以防止监督机关对自己巨额非法所得的查处,而且一旦自己的腐败行为有所败露,就可以在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之前,以最快的速度逃到国外与家人会和,从而免除国内法律的制裁。这样不但可以使孩子在国外接受更好的教育、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且还可以逃过法律处罚。这会使他们疯狂的敛财并时刻准备着出逃,更会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第二节 微博在反腐过程中的作用
无论是政务微博,官员微博还是民众微博都可以在克服“想做”、“能做”、“敢做”这导致腐败发生的三因素方面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具体体现如下:
一、正面教育,避免“想做”
正面教育是指通过微博信息公开的特征,由不同的博主发布或转发具有教育功能的微博信息,使该博主本身及其粉丝听众得到正面的教育,树立正确的反腐价值观,从而降低了想腐败和想行贿的意愿。
首先,政务微博在正面教育方面可发挥引领作用。第一,政务微博可以经常发布廉政教育材料,比如关于倡导廉政文化、推行廉政制度等方面的一些文字、图片、视频小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廉政歌曲,可以是一位清廉官员的生活小事例,也可以是向社会征集有关反腐倡廉的意见对策等,这些材料意在突出正面教育作用,培养广大公务人员的廉政意识,引导社会思考和参与廉政建设,从而树立起官员不想腐败、民众不想行贿的良好廉政风气。例如,北京市朝阳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朝阳检察”上发布的由该院反贪局拍摄的微电影《伏虎》,以电影的方式讲述了深刻的反腐案件,引起了大量网民的点击观看。第二,发布相关法律小常识,让公务人员和民众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才算腐败,发现腐败后应怎样处理才算合法。广大公务人员也有自己的亲戚朋友,亲朋之间的友好走动不能认为是腐败行为,因此并不能说凡看见有人带着礼品进官员家就一定是行贿,官员收下东西就一定是腐败。政务微博可以发挥普及反腐法律常识的作用,通过法律文件告诉公务人员什么是腐败,防止因法盲而出现的腐败行为;也通过相关法律内容告诉民众发现腐败线索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举报,防止因方法不当而出现新的违法行为。第三,发布危害严重的腐败经典案例,警示潜在的行贿者和腐败者。以实实在在的腐败案例,列举腐败对社会、家庭、腐败本人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与伤害,通过官员腐败前后图片对比的巨大反差警示有腐败和行贿意向的官员和个人,使他们明确自身行为将造成的危害和后果,从而降低他们腐败与行贿的意愿。在发挥政务微博的教育作用方面,全国不乏先进典型。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开通了全国首个官方“防腐微博”,七个月的时间,共吸引12万名粉丝关注。自成立以来,“防腐微博”陆续发布了各类职务犯罪认识误区博文5篇、防止贪污受贿口诀5篇、警示教育案例11个、反腐相关规定2个以及若干即时工作动态。[75]
其次,官员微博在正面教育中发挥关键作用。第一,通过微博发布官员个人廉政承诺,使该承诺能够时时提醒官员本人保持鲜明的原则性,摆正自身的定位,坚定为人民服务的立场。有了对某件事情的承诺以后,行为人出于诚信不会轻易违背自己的承诺,因此通过官员发布自己的廉政承诺有利于从心理上对腐败行为的克制。承诺后若要腐败就意味着个人食言,会对自身的形象产生十分不利影响,这也从心理上加大了腐败的成本,有利于防止腐败。第二,发布个人廉政心得,以个人的内心体会来阐述清廉对官员的好处以及腐败可能给官员带来的伤害,起到正反对比的良好教育作用。清廉让官员问心无愧,更有自信地坚持做事的原则,不用担心自己因有把柄落在他人手中而受制于人;与此相反,官员的腐败所得不仅不敢乱花,还要处处提防、时时小心,生怕被别人发现,一旦接受贿赂就要受制于他人,成为他人办事的棋子,这样其实过的是一种寄人篱下、担惊受怕的生活。如此之类的廉政心得从官员自身的角度分析腐败的得与失,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必将教育越来越多的官员坚守清廉的原则。第三,发布个人廉政工作总结,通过对自身的工作总结找出自身的经验与不足,找出以后注意和努力的方向。官员可以发布自身保持清廉的小经验,比如如何巧妙的回绝别人送来的金钱和礼品等,通过微博平台实现经验交流与讨论,教育越来越多的官员掌握反腐、防腐的技巧与经验。
再次,民众微博在正面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一,积极收听官方微博,接受教育培养反腐意识。官方微博包括了政务微博和官员个人微博两个方面,收听这些微博能够培养自身的反腐和廉政意识,了解到一些反腐的知识,增强正确反腐的行动能力,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反对腐败的行动。第二,积极转发官方微博,扩大其教育范围,营造廉政的社会风气。转发官方微博可以形成以转发者为中心的第二次传播,特别是那些拥有上万粉丝的意见领袖的转发会迅速扩大官方微博的影响范围。官方发布的廉政教育材料等信息不仅对公务员群体具有引导作用,同时也对普通百姓具有很强的教育作用,广大博友看到这些信息后就会明白行贿的性质和危害,实现从行贿的认同者或参与者转变成行贿的坚决反对者,从而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第三,发布反腐小感悟、小窍门、小心得等,提高自身反腐的觉悟和能力。博主可发布自身在反腐过程中的小感悟、小技巧等信息,这些信息不仅是对自身经验和教训的总结,还会给其他的博友提供借鉴,通过博友之间的交流大大提升社会力量在反腐事业中的作用。
二、推进民主,压缩“能做”
推进民主是指通过微博这个交流平台可以实现官方与群众的直接交流,官方利用微博充分征求易产生腐败现象的不合理制度的改革意见,使群众能够参与到改革的过程中来,实现了群众政治参与的权利,进一步压缩能腐的空间。
首先,政务微博在推进民主中发挥了征求改革意见的主体作用。第一,政务微博可以发布向民众征求政务改革意见的信息,既尊重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也有利于通过集思广益、综合比较,设计出更加科学可行的改革方案。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和不能及时更新的法律法规都可能为腐败的发生创造条件,因此需要对这些制度和法律设计加以改进和完善。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更是力量和智慧的源泉,在新的制度设计中应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对群众在微博中提出的改革意见进行及时的整理、归纳、分析,及时反馈给提意见者,实现官民的有效互动。由于群众的知识背景和实践经历的不同,提出的意见也会是各式各样的,其中不仅包含了切实可行的创新性意见也会有许多不合理或无法具体实施的意见。针对这些信息,政务微博的管理者应组织专人对其进行分析整合,重点注意那些有价值的意见,在具体改革中加以参考,对于那些不合理的意见也要做到仔细分析原因及时反馈给提意见者。在必要的情况下,利用微博平台积极与提意见者展开交流与讨论,以便更加清晰地把握他们的真实想法,努力发现其意见中的合理成分。第三,利用微博向优秀意见的提供者发出邀请,使其以改革顾问的身份参与到改革的过程中来。能够提出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改革意见的群众,一般都是有专业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或内行人士,他们是推行改革的重要人才,理应参与到改革的过程中来。他们能够以群众的角度和立场观察和思考问题,提出的改革意见更能针对不合理制度的要害,有利于彻底清除易导致腐败的不合理制度,体现了改革的目的,提升了改革的质量。
其次,官员微博在推进民主中发挥了听取民声,实现与民众直接对话的桥梁作用。第一,官员通过个人微博实现与群众直接交流,认真听取群众的心声,进一步树立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目标。官员应每天拿出一定时间在微博上与群众交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因腐败原因而导致群众极度不满的有关问题,通过一对一的交流使官员切实地感觉到腐败不得人心。第二,主动收听反腐微博,认真对待群众留言。反腐微博来自政务微博、官员微博或群众微博三个方面,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微博中含有一定的反腐内容,包括对腐败正面教育或者对其爆料检举的内容,收听它们有利于实现与对方的有效交流,倾听到更多的反腐声音,扩大了民主的范围,增强自身抗腐能力。认真对待自己微博中的群众留言,特别是群众提出的各种要求和意见,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帮助群众解决基本的困难。第三,及时反馈自己微博中出现的群众留言,尊重群众的声音,切实对群众负责。对群众在留言中提出的不满认真对待、及时改进,对群众有误会的地方通过微博及时与其沟通、澄清误会,对群众的肯定要表示感谢、再接再厉。
再次,群众微博在推进民主中发挥了重要的参与作用。第一,积极收听官方微博,参与官方的征求意见活动,为反腐制度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主动收听官方微博,成为其粉丝,才能在自己微博中看到官方微博发布的征求意见的信息。人民群众是腐败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因此广大群众应与官方一道共同反对腐败,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思考为制定合理有效的反腐制度设计出谋划策。第二,正确对待与官员间的微博交流,做到不卑不亢、敢发心声、态度诚恳。充分利用微博平台实现与官员的有效交流,及时反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对官员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在交流中要以平等对话的方式展开,不因对方高居官位而溜须拍马、低头哈腰,要敢于代表群众说话,提出自己的不满,对官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等,并通过微博为官员提出诚恳的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官员工作能力的提升和官民关系的融洽。第三,发布以鼓励收听官方反腐微博为内容的微博,转发官方微博中的反腐信息,力争扩大微博平台上的发声群体,推进微博上的民主范围。发布和转发相关反腐信息,鼓励自己的粉丝收听更多的官方微博,有利于扩大官方微博在群众中的影响,使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官方微博中的征求意见的信息,从而为群众参与官方的反腐活动提供更多的关注力量和意见支持,使民主的范围依靠科技的力量得到有效扩展。
三、加强监督,回击“敢做”
加强监督是指利用微博实现广大博友为官方反腐调查提供线索,对官员群体的工作进行监督,这样做不仅使监督主体的范围扩大到数以亿计的博友群体,也使监督内容扩展到官员群体的日常工作、家庭财产、生活作风等领域,大大提升了监督威力,让官员们不敢轻易腐败。
首先,政务微博在加强监督中发挥征求反腐线索的主体作用。第一,政务微博向民众征求反腐线索,扩大监督主体的范围。政务微博应主动公布其微博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以微博私信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反腐线索。反腐机构人力财力有限,当同时面对多个反腐案件时往往难以应付,甚至由于设计的不合理导致一些监督部门流于形式,很难发挥强有力的监督作用,而群众中的一些人可能会是腐败行为的参与者、经历着或受害者,他们往往掌握着一手的资料,甚至握有最重要的腐败证据,因此有必要积极从群众中收集反腐线索和信息。第二,邀请博友代表参与调查活动,监督调查过程。博友代表以非官方人员的身份参与反腐案件的调查,他们会以群众的立场监督调查工作,防止在对腐败行为的调查中出现新的腐败。这种做法属于官民结合,不仅使调查组具备了官方的专业调查能力,而且使调查组能够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坚持维护人民利益,杜绝官官相护行为,有利于确保调查结果的公正、客观、真实。这种官民结合的调查方式早在云南“躲猫猫事件”中首次得到尝试,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网友们的高度认可与赞扬。第三,按时公布“三公”消费,接受群众监督和质疑。政务微博应及时在网上公布本部门的“三公”消费情况,在部门网页中列出详细的消费账单,使政府部门所花的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要接受群众的监督,有效地防止针对公款的贪腐行为。群众有权利用微博提出对“三公”消费的查询要求,并在微博中提出对其的质疑,有关部门应通过政务微博及时回应群众的质疑,通过合理解释消除群众的误会或彻查“三公”消费中存在的不法行为。
其次,官员微博在加强监督中发挥公布个人信息回应群众质疑的关键作用。第一,公布自己的工作职务、工作进展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官员应通过自身微博公布自身的领导职务和具体的工作分工,比如职务是副县长而具体分管的工作是县里的文体工作,这些信息都应通过自身微博向社会加以公布。官员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要及时公布一定时期的工作方案和某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质疑,通过微博与群众展开交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在群众的关注和监督下做好自己的工作。第二,公布个人财产和家庭收入状况,接受群众监督。官员通过微博向社会如实公布自身财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等信息,纪检部门定期抽查,发现瞒报者予以追究,广大民众可以通过微博爆料官员申报之外的其他财产或对其公布的财产提出质疑。财产公示制度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上普遍流行的做法,更是履行对《反腐败国际公约》的承诺。群众监督和财产公示必将对腐败行为产生致命的打击,大大增加了腐败成本,使许多官员不敢腐败。第三,及时回应群众在微博中的质疑和爆料。一方面,在自身没有腐败行为的情况下,通过微博向社会澄清个别群众的质疑与爆料,能够达到消除误会、挽回名誉的效果;另一方面,如果自己的违规违纪行为被群众爆料,也要通过微博表达歉意,主动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尽量挽回自身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只有官员敢于正面回应群众的质疑,才能有效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相反,如果忽视了群众的声音,要么会引起群众的愤怒,最终导致严重的后果;要么会使群众监督流于形式难以发挥有效作用,与民主建设背道而驰。
再次,群众微博在加强监督中发挥切实行使监督权利的工具性作用。第一,利用个人微博充分行使监督权利。主动收听官方微博,注意浏览官方微博发布的反腐信息及官员的个人财产信息,对官方反腐工作和官员本职工作进行监督,这既是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也是以自身行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第二,及时反映自身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反腐调查的开展。群众可以通过微博留言、微博私信乃至微博爆料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质疑,只要没有捏造事实恶意攻击他人,即使对当事人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也不应视为违法行为。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和反映问题对开展反腐调查工作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使腐败行为更易受到暴露和惩处。第三,发布或转发含有监督腐败内容的微博,扩大监督微博的影响范围,鼓励越来越多的博友参与到监督腐败的行为中来。通过博主们不停地发布和转发,能够引起越来越多博友的注意,有利于编织一张微博监督网,让官员的行为处于强大社会力量的监督之下,从而减少他们腐败的可能。
第三节 微博反腐在网络上发挥重大作用的原因分析
微博反腐的内容之所以能在网络上快速传播,使其在网络上发挥了巨大影响力,并在现实反腐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主要源自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六度分隔”的理论支撑
六度分隔理论也叫小世界理论,指世界上任何两个人之间若要发生联系,中间所间隔的人都不会超过六个,也就是说,最多通过六个人的引荐环节,你就能和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建立起联系。该理论并不是说任何人与其他人之间的联系都必须通过六个中间环节才行,而是强调要建立起世界上任何两个人之间的联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最多只需要六个中间人就能够实现。这一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米尔格兰姆提出,他在20世纪60年代做了一个著名的实验:把一些相同的信件随机发送给美国各城市的普通居民,这些信的收件人都是波士顿的一个股票经纪人,并要求每名拿到信的居民把这封信寄给一位自己认为最接近该股票经纪人的朋友,当这位朋友收到信后,同样再把信寄给一位他认为最接近这名股票经纪人的朋友,以此类推,直到最终把信传递到该经纪人手中为止。实验结果证明大部分信件都最终寄到了这名股票经纪人手中,经统计发现这些信件平均被经手了6.2次到达,正是在此基础上,米尔格兰姆提出了六度分隔理论,认为世界上任意两个人之间建立联系,最多只需要6个人。
六度分隔理论为微博反腐信息的快速传播提供了理论支持。首先,该理论提出任何人之间都只需很少的中间环节就可以建立起联系,从理论上证明了反腐信息在微博世界的快速传播并不需要太大的难度。假设每个博主有30个微博粉丝,信息经过六度转发传播的受众群体就有30的6次方=729000000,消除其中的重复节点后,该数量也足以能够覆盖目前所有的微博用户。这意味着只需要博友的几次转发就可以使反腐信息传播到巨量的微博用户那里,在理论上说明微博反腐具有的强大影响力。其次,为微博的裂变式传播提供理论依据,为反腐信息在微博世界的快速传播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六度分隔理论认为信息传播的可能性是以几何倍数递增的,假设每个人有10个朋友,第一个人可以把信息传给其中1个人,接受者又可以把信息传播给自己10个朋友中的一个,这样就会产生10的平方次传播可能性,即只需要接受者的一次传播就可以使第一个人同100个人建立起联系。微博的裂变式传播就是指微博的传播速度是以几何倍数递增的,博主发布反腐信息后其粉丝可以查看到该信息,粉丝转发后又会形成以该粉丝为中心的二次传播,粉丝的粉丝可以查看到该信息,以此类推。随着粉丝转发的次数越多,该反腐信息就可能会被以几何倍数递增的博友接收到,从而提供了微博信息快速传播的理论依据。再次,为腐败线索的快速搜集提供理论支持,只需要简单的几次传播就可能联系到腐败行为的知情者。六度分隔理论证明了查找微博所反映的腐败案件可能的知情人并与之建立联系并不是很困难的事,只需要几次关键的传播就能够使案件知情者接收到相关信息,这也为腐败线索的搜集降低了难度。基于网络的六度分隔使得人肉搜索成为现实,而基于网络的人肉搜索大大提高了揭示真相的效率,扩展了舆论监督的范围。[76]
二、人肉搜索的推波助澜
人肉搜索是指利用人工参与来提供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索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强调搜索过程的互动而已。[77]它之所以以“人肉”来命名,就是因为它不是利用传统的百度、Google等机器搜索技术,而是强调利用其他网友的人工参与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整个搜索过程都体现了网民之间的互动性。具体过程表现为由一人在网上发出提问,然后各路网友进行回应,对问题进行解答,由于参与解答的网友来自不同的阶层,具有不同的知识背景,因此人肉搜索中并没有标准答案,甚至不同网友给出的答案是互相矛盾的。现实中人肉搜索常被应用到追查某些事件的真相或人物的隐私,并把这些细节在网上进行曝光。人肉搜索可以看成是群众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表现方式,网友将涉嫌违法或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人或事及其相关信息公布于网络之上,吸引众多网友进行评判,客观上有利于社会进步。但现实操作中常常出现公布当事人或其亲朋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甚至引发网络暴力,因此人肉搜索也被称为最恐怖的社会搜索。
人肉搜索在微博反腐中起到吸引网民关注和参与,刺激反腐信息传播,搜集腐败线索等作用。首先,人肉搜索起到吸引网民关注并参与微博反腐的作用。广大网民作为普通民众本是腐败行为的受害者,再加上人肉搜索的匿名性,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参与到微博反腐活动中来。广大网友通过人肉搜索,相继爆料出事件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努力还原事件真相,使事件得到不断发酵,这一过程增加了事件的可看性和影响力,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网友对事件加以关注或直接参与到事件的人肉搜索活动中来,进而形成“一人爆料,少数人人肉,众人围观”的局面。其次,人肉搜索参与者的微博转发进一步加速了微博爆料的腐败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人肉搜索参与者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与事件相关的信息,甚至是一些“内幕消息”,他们通常会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和最初的爆料微博一起转发出去,从而使自己的劳动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该转发过程会引起转发者粉丝的注意,并为他们的参与人肉或进一步转发提供了前提,扩大了网络上对该事件的关注人群。再次,人肉搜索为查处微博爆料的腐败案件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来源。人肉搜索的舆论监督具有软监督能力,具有平等、自由的对话空间,具有广度、深度和力度上的优势。[78]人肉搜索依靠数量巨大的网友资源对事件本身及其当事人展开搜索,个别人肉参与者可能会是该腐败案件的知情人士或者与腐败案件当事人比较熟悉,这使他们掌握了一些查处案件的重要线索。人肉参与者把自己搜索到的腐败线索或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在网络上予以公布,客观上为纪检部门对当事人的腐败行为进行调查提供了突破口,有利于提高查处效率,发现更多的腐败证据,还原当事人腐败的真实情况。
三、门户网站的及时报道
微博反腐信息具有很大的新闻价值和网民吸引力,因此很容易被各大门户网站跟进报道,这不仅容易增加网站的点击率进而获取经济利益,也会使传播范围由微博群体扩大到整个网民群体乃至全社会。在微博反腐的最初阶段,网站的报道往往是以截图、转发爆料微博为主,对微博所爆料的腐败线索进行新闻曝光,随后则会派出专门记者赶赴被爆料官员所在地对事件进行采访,一旦获得关于事件的最新进展便立刻更新网站网页,对事件进行密切关注。同时门户网站还会积极转发来自于其他网站或传统新闻媒体对事件的报道,使广大网民掌握更多更新的相关信息。
网站的报道在微博反腐中发挥了加速事件传播,为官方部门尽早介入制造舆论压力,为事件双方提供针对爆料事件的发声平台等作用。首先,网站报道大大加速了事件的传播。门户网站的传播对象是关注该网站的全体网民,这要比任何一个微博转播的受众人数要大得多,事实上许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微博反腐事件之所以进入公众的视野都与门户网站的及时报道不无关系。此外,一家门户网站的报道也会刺激其他网站的跟进报道乃至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对事件的关注,随着报道主题的不断扩大,事件的受众群体也由网上扩大至整个社会,甚至使事件成为了人们闲聊的话题,进入了大众的日常生活。其次,网站报道制造了更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官方尽早介入调查。网站以新闻方式对事件进行报道,但与传统媒体表现不同的是,网络媒体充分展现了媒体与网民互动的优势,网站可以为网民提供分享、评论、转发的网络操作服务,网民在看完报道后可以在留言处发表自己对事件的看法,也可以分享到自己的微博、博客、QQ空间等网络工具上,甚至可以转发给自己想要传播的对象。通过这些操作,反腐事件便会引起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积聚庞大的舆论压力,这也倒逼着政府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理以回应网上舆论,客观上促使了事件的及时调查和解决。再次,门户网站为爆料者和被爆料者双方当事人提供了阐明事实、表达观点的平台。微博反腐事件经网站的报道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当事双方可迅速成为网络焦点人物,现实中被爆料者为了证明自身清白往往采取注册实名微博正面回应网友质疑或者借助报道事件的网站发表个人声明。相比较而言,借助网站发表声明的效果更好,这是基于个人微博在受关注度方面远远逊于门户网站的原因。现实中一些被爆料官员在网站上发表声明积极回应被爆料事件,对被爆料的信息给出合理解释,努力消除爆料人和广大网友的误会,从而证明自身清白,甚至会表达保留追究爆料者相关法律责任的内容。同时爆料者也可以采用同样的方式证明自己爆料线索的真实性,推进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四、庞大网民的群众基础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4年7月在京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较2013年底增加144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6.9%,较2013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27亿,较2013年底增加2699万人。[79]由此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网民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增长迅速,网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这为微博反腐提供了数量可观的受众基础,也为扩大微博反腐的影响力提供了庞大的舆论基础。电子媒介极端地“取消时间和空间”,尾随这种奇妙的技术进步的是一个布满网络的“地球村”。[80]目前网络已经成为和电视并驾齐驱的信息传播途径,其影响力大大超过报纸与广播等传统传播渠道。相对于电视媒体传播,网络传播具有独特的优势,它打破了传统媒体灌输式的传播模式,使广大观众不再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在网络世界里,网民不但可以随时随地搜索自己想要的信息,而且可以对该信息进行打分、留言、转发、分享等一系列操作,实现了网民与媒体的互动。微博的出现更是打破了信息源自媒体的现状,它使每个微博用户都能成为信息的制造者和发布者,打造了“人人都是记者”的自媒体时代。由此看来,网络的自身优势及其对传统传播方式的革命性改造,必将促进网络的迅速发展,促使网民和微博用户的持续增长,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微博反腐在网络上的影响力。
数量庞大的网民在微博反腐中发挥了扩大事件传播和影响范围、加速腐败线索搜集、形成巨大的社会监督力量等重要作用。首先,有利于扩大微博反腐事件的影响范围。微博爆料的信息只能在广大博友之间传播,随着门户网站的跟进报道使传播范围扩展到全体网民,而庞大的网民基数和快速的增长速度在不停地缩小网民与全体社会群众之间的数量差距。这一数据的缩小也意味着微博反腐在社会上影响力的扩大,网民的声音也就越来越接近于真实的民意。网民的基数越大也使微博反腐信息被评论和转发的可能性越大,这就进一步加速了微博反腐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促进了其影响范围的扩大。其次,加速了线索的有效搜集。网民数量的增加为更多的人参与到微博反腐中来提供了可能性,他们可以通过对微博反腐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为相关调查机构提供更多的线索。越来越多的网民参与对事件的调查和人肉,必然会大大提升相关线索搜集的速度,加快腐败事件的调查过程。随着博友的转发和网站的报道,极有可能使微博反腐事件传播到该事件的知情人那里,为他们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或公布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提供了条件。再次,形成了巨大的网络关注和社会监督力量。网民数量越多就会使网上对微博反腐事件的关注和监督力量越大,在网络上制造的舆论压力也就越大,众多网民的声讨不仅给微博爆料的对象制造了空前的精神压力,也迫使政府相关部门不得不正面面对网络舆论,对微博爆料的腐败事件展开彻底调查,拿出处理意见,给网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第四节 微博反腐的主要社会价值
微博反腐的迅速崛起以及其产生的日益广泛的影响对于我国打击腐败行为,进行廉政文化建设,推进民主实现群众的监督权利,促进政府社会治理范式的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
一、加大官员腐败行为的成本,切实有效的打压腐败势头
首先,微博反腐为群众揭露身边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利用微博进行反腐活动可谓是充分依靠网络技术开辟的反腐新渠道,本身具有极大的优势。微博反腐更方便,只需简单的几下操作就可完成,不需要专门准备书面材料,也不需要亲自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更安全,微博反腐行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完成,不用担心自己被人截访,也不用担心自己身份轻易暴露;更有效,微博反腐总能吸引网络媒体和广大博友的兴趣,能够在短时间内制造围观效应,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官方介入查处。其次,微博反腐对腐败行为具有巨大的打击力、威慑力。微博反腐产生的网络围观力量可以迅速把当事官员推到风口浪尖,使之成为众矢之的,接蹉而至的往往是网上的声讨声一片,各种版本的谣言也随之出现,当事官员的个人信息相继被人肉公布,在网络上出现了广大网友“未审先判”的局面,甚至会引发愤怒的网友围攻当事人住所的现象,这会给当事官员的名誉、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权益造成巨大伤害,可谓是对腐败行为最无情、最严厉的打击。即使最终证明当事官员是清白的,其名誉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这将会给官员本人造成终身的阴影,也会关系到其仕途的发展。这种足以把腐败官员置于死地式的反腐方式会极大地增加腐败成本,震撼住潜在的腐败官员,使他们不敢轻易腐败。再次,微博反腐促成了多方联合共同阻击腐败。微博反腐形成了博主爆料、博友转发、媒体跟进、纪检介入的新式反腐路径,改变了传统的反腐格局,使反腐行动由原来的官方主导转变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广大博主反腐意识的增强以及反腐技术的创新大大提升了发现和揭露身边腐败行为的几率,媒体和博友的传播更是扩大了腐败事件的社会影响力,官方的查处行动则使事件的处理进入法定程序,各方密切配合形成了发现、揭露、查处腐败行为的立体阻击网,提升了反腐的力度,进一步压缩了腐败生存的空间。最后,微博反腐大大缩短了反腐过程,提高了反腐效率。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网络反腐已蔚然成风,有时甚至成了反腐的主要渠道,其反腐的效率比较高,基本上揭发一个就能查处一个,披露一个就能处理一件。[81]微博反腐有了广大博友和网络媒体等社会力量的参与,他们在提供腐败线索、制造舆论压力、监督查处过程、防止官官相护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从而减轻了纪检部门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促使相关部门公正、公开的进行工作,保障了查处结果的真实客观。事实证明,微博反腐的效率是惊人的,比如,广东湛江政府副秘书长包二奶超生一事从被网上曝光到当事人被纪委调查免职刚好经历了100个小时,而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从微博曝光到被免职调查仅仅只有63个小时,创下了正厅级官员落马的最新纪录。
二、促进政府职能部门的自我完善,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
首先,微博反腐促进权力监督部门的结构调整。我国目前形成了特色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内容,为实行监督权力专门设立了纪委、检察机关、信访局、预防腐败局等相应的监督机构。但目前各监督机构的设置上存在一定的缺陷,致使监督权力不能有效发挥。有些监督部门在人事安排和资金来源上并不独立,而是处处受制于党政部门,使这些机构不敢对当地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监督,从而降低了监督的效果。监督部门在具体设置上也不尽合理,出现了功能重合、责权不清的现象,造成有好处时各部门争着管、有责任时各部门相互推诿的局面。微博反腐的迅速崛起暗示了传统监督渠道的不畅,为我国进行监督部门的结构调整,合理设置各监督机构理清各自权责提出了迫切要求。其次,微博反腐促进政府职能部门的完善和更新。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各国政府管理国家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使用得当可以巩固国家政权保持社会稳定,使用不当则可能加速社会分化最终颠覆国家政权。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密切注意网络上出现的反映社情民意的新动态、新内容、新趋势,合理利用网络服务于社会管理,严厉打击网络犯罪行为。微博反腐的出现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要求我国相关政府机构依据情况设置新的职能部门以应对网络带来的新变化,比如开展电子政务,建立网络举报平台、网络舆情监测机制,网上问政机制等。再次,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微博反腐有力地打击和预防了腐败行为,净化了人民公仆的队伍,使广大公务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以更纯洁的党性意识服务于人民群众。微博反腐客观上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及时打击了腐败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此外,微博反腐的出现和发展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其的充分认可和对人民群众监督权利的尊重,以及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一定程度上兑现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承诺。这些改进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使人民群众对政府更加信任和拥护。最后,微博反腐有利于广大公务人员培养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微博反腐的出现警示着广大公务人员必须确保自己是人民公仆的准确定位,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否则必然会害人害己,遭到人民的唾弃。微博反腐也提醒着广大公务人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只有一线之隔,自己的行为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利用微博等交流工具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倾听人民的心声,了解百姓疾苦,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三、为人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开辟新的道路,推进了民主进程
首先,微博反腐为群众监督公权力提供支持。群众监督又称公民监督,是指人民群众(公民)基于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监督。[82]微博反腐的出现使广大群众可以利用这一新技术手段对我国公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监督,这在保持公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福利,有效防止公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方面具有极大的作用,成为保持政治清廉的重要因素。相对于电视等传统媒体,微博监督带有直接、及时的特点和监督的主动性,因此在监督公权力方面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也产生了突出的监督效果。微博反腐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人民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杜绝权力被滥用;“把官员放进玻璃门里”,防止其在执行公务时进行暗箱操作。其次,微博反腐为群众维护自身利益提供可行渠道。信访、诉讼等传统的群众利益表达渠道虽然发挥了处理官民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作用,但它们也有各自的缺陷,比如,容易暴露群众身份,耽误了工作时间,加大了维权成本等。有的上访者并不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反映一件重大事情,成为一个群体的代表,为整个群体的利益发声,他们担心事后的打击报复清算到自己头上,因此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微博反腐则有效地避免了这些弊端,而且随着网上舆论压力的增强,使相关部门不得不及时处理该事件,从而有效防止了事件被搁置,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再次,微博反腐为群众提供了发表言论的平台。微博成为广大网友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利的工具,在这里网友们可以爆料身边的腐败行为,表达个人对腐败事件的看法,以及对广大国家公务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等。当在网上发现微博反腐的信息后,很多关注时事政治的网友便纷纷发表个人评论,表达对腐败的不满、对受害者的同情乃至是对信息真实性的怀疑等众多不同的观点。致使微博反腐的平台逐渐演变为群众发表反腐言论的工具,推动了言论自由在网上的实现。最后,微博反腐有利于推进民主进程。据统计,超过60%的网民对政府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予以积极评价,认为这是中国社会民主与进步的体现。[83]微博反腐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社会、政治、经济、地理等因素的限制,使广大群众有更加平等的机会参与监督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参与针对腐败行为揭露和声讨的活动,参与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建设,从而在政治参与领域为实现更加广泛的民主提供有效的参与渠道,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民主进程。微博反腐也启示着我们,实现更加广泛的民主已经不再需要建立一个足够容纳全体民众的会场,借助网络技术可以突破自然条件的限制,推进国家更深层次民主的实现。
四、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培育了新的民间社会力量
微博反腐改变了原有的社会治理模式,在社会治理中突出了群众的作用和力量。首先,探索了官民互动的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在微博反腐过程中,民众发布腐败线索并制造网络舆论引起官方注意,官方依据网络曝光的线索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向网民征求更多有价值的线索以推动查处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注意设立专门的网络举报电话或邮箱,保障民众的有效参与,成立相应的网络舆情监督机制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澄清网络谣言、屏蔽网络暴力,最终将查处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布,给广大网民一个交代。在这整个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官民互动在共同打击腐败行为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也为以后邀请民众参加更多的社会治理活动提供了借鉴,逐步探索出一条官方主导、民众参与、双方互动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其次,吸引了广大民众平等、积极地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与西方网民较多关注日常起居不同,中国网民不仅强烈关注时事政治,而且在网络上对社会政治现象表达自己主张的意愿十分强烈。[84]网络技术大大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吸引着民众在网上关注政治信息,参与政治活动,对公共问题进行广泛讨论。广大民众的积极认可,说明微博反腐在促进民众参与国家政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使民众充分认识到,反腐和其他的政治活动一样单靠官方机构是不行的,要靠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取得更理想的效果。在微博反腐的空间里,民众的言论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只要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哪怕是对当事官员提出了不太客气的批评也是被允许的,这提高了民众参与的意愿,也吸引了民众对其他的社会治理活动各抒己见,出谋划策。再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官员财产公开。随着微博反腐的深入人心,广大民众的权力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现有的政务信息已不能满足民众监督的需要,更多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官员的财产公开也被提上日程。推行电子政府,打造阳光政府,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建设清廉政府的重要保障,也是发挥群众监督、推进民主进程的基本条件。微博反腐客观上要求政府部门在网上随时公布他们的相关文件,使民众更易于得到他们开展外部监督所必需的信息,而那些企图把大堆数据和文件锁进秘密抽屉的行为是与现代民主制度格格不入的。最后,培育了新的民间社会力量。微博反腐造就了强大的民间社会监督力量,他们以网络舆论压力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不满,日益成为一股在社会治理活动中不能忽视的社会力量。由于这一社会力量容纳了数以亿计的网民,致使这股力量比任何一个公民社会的力量都要大,在以后的社会治理和国家建设中必然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预见这一社会力量出于维护自身或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建设网络民主等方面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第五节 案例分析:从“表哥”事件看微博反腐的重要价值
“表哥”事件成为整个2012年微博反腐的代表性事件之一,也是继2008年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抽天价烟、戴名表、开豪车等露富行为被网友揪出的又一典型的露富官员。只不过周久耕事件的导火索是因其发表,“要严肃查处低于成本售房的房地产开发商”的不当言论,杨达才事件的导火索则是在重大事故现场不合时宜的“微笑”。周久耕事件主要是网络论坛反腐的成果,而杨达才事件则是微博反腐的力量体现。最后“表哥”因为自己的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行付出了锒铛入狱的惨痛代价,但杨达才事件的影响远没有结束。无论对于官员群体、群众权利意识和反腐格局的改变都产生了一定影响。这才是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局长那不合时宜的“微笑”
(图片来源:新浪网,news.sina.com.cn/c/2012-09-25/083325247122.shtml)
一、“表哥”事件始末
从“微笑”到“名表”的舆论转向
2012年8月26日凌晨2点40分,陕西延安境内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发生一辆双层卧铺客车与一辆甲醇罐车追尾的特大交通事故,因严重撞击导致甲醇泄漏并引发两车燃起大火,该事故共造成36人遇难,3人受伤。当天下午15点36分,新华社记者李一搏在网上发表题为《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确认共36人死亡,仅3人逃生》的图文报道,杨达才面带微笑出现在第8张图片中。近一个小时后的16点35分,新浪微博用户“@JadeCong”发出了“事故现场官员满面笑容,情绪稳定”的微博,并附上了相关截图。该微博被陆续转发超6000次,广大博友纷纷谴责当事人不合时宜的微笑。19点53分,博主“百姓大于天”爆料,微笑者为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2点29分,“卫庄”在微博发布一张杨达才佩戴手表的图片,并写到“网友怀疑是价值3.8万多欧元的欧米茄”。此微博将网友的视线引向了杨局长的名表问题上,随后网络上搜索杨局长名表的活动高涨。23点57分,渤海论坛的新浪官方微博发布杨达才在不同场合共佩戴有5块不同手表的照片,并称是“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同志的爱好”。8月27日18点12分,第五大道奢侈品网首席运营官孙多菲发布微博称:“我已向表行业内专家请教:第一张:6.5万元左右的蚝式恒动系列劳力士;第二张:3.4万元至3.5万元之间的欧米茄;第三张:江诗丹顿18K玫瑰金表壳,而且是机械的,市场估计在20万元至40万元;第四张:欧米茄,价格也就是3万多元到4万元;第五张:雷达全陶瓷,市场估计3万元。”该微博引爆网络舆论,很短时间内就被转发14531次,评论5350条。微笑局长也被网友称为“表哥”。与此同时,《法制日报》、《南方都市报》、《新民晚报》开始关注该事件,新浪网、凤凰网、腾讯网等各大门户网站以及天涯社区、强国社区、凯迪社区、搜狐社区等论坛也纷纷讨论该事件,舆论关注度持续升温,大都怀疑杨达才名表的来源背后涉嫌腐败问题。
局长主动回应获得认可
面对舆论质疑,杨达才没有选择刻意回避,而是积极主动回应,这一举动也帮他赢回一些网民的支持。8月28日晚上,杨达才接受了媒体专访,表示已经知道网络上对他的关注,也理解网友的质疑,并将此事向组织作了汇报,最快将在8月29日在网上对网友进行回应。29日21点7分,实名认证为“陕西安监局杨达才”的微博账号发布了第一条回应网友提问的微博:“我确实想在今天和网友进行一个沟通,表达我的歉意。但因为一直忙于处理事故,到现在才坐到这里,接受这个访谈。来晚了,很抱歉。”在近1个小时的时间内,杨达才共计发布了13条微博,其中6条微博包含了向网友致歉的内容。在这些微博中,杨达才表示自己并未“微笑”,只是表情有些放松,想让现场同志放松些;承认有5块手表都是自己10年来合法收入购买,最贵的一块是3.5万元;表示理解广大网友对自己的监督。此次访谈结束后,网络舆论开始部分转向,许多网友赞赏了杨达才的不回避态度。学者于建嵘认为,对于杨局长的表情“没有必要过分在意,不要总上线到够不着的高度”。网友“方澜静”表示,“就冲着敢直面网友这点,我就觉得此官可嘉”。部分博主发表微博挺杨达才,要求网友先拿出可靠证据,再来质疑。博友“纳兰蛟”对杨达才表示了同情:“当官不易,该笑的时候不笑,是有官架子;不该笑的时候笑,是没良心;哭了人家说你作秀,不哭说你残忍。做百姓,很好。”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舆情解读文章《“微笑局长”善待质疑获肯定》中表示,杨达才在汹涌澎湃的网络舆情面前,敢于开设微博直接与网民互动、回应质疑的精神和实践是令人称道的,在网络上也赢得了众多网友的支持和肯定。
更多名表致局长深陷诚信危机
在杨达才承认5块手表由合法收入所买并赢得网友认可的同时,另一些网友则在努力寻找其更多的名表,这让杨达才深陷诚信危机,使得网上质疑自己的舆论再次高涨起来。在局长利用微博回应网友质疑的29日晚上,博友“猪头懦夫司机”发表微博:“我上传了4张照片到‘杨达才局长的第六块手表’。”照片显示第6块手表是与前5块不同的“宝格丽”。30日凌晨,鉴表专家“花总丢了金箍棒”在其微博中接连发布了杨达才的其他5块手表,并对新增加的手表估价超过20万元。9月5日,“晨曦微播”在其微博上发布杨达才价值10万元的眼镜照片。“延庆老农”发微博指出杨局长不只有名表,奢侈眼镜,还有名贵手镯和皮带,认为“表哥全身都是宝”。大量新爆料出来的奢侈品让原来认可杨达才的网友也纷纷调转方向,网络上的舆论指责更加尖锐。
大学生申请公开杨达才工资
9月1日,在网上要求杨达才公开个人收入的呼声没有得到回应后,三峡大学在校大学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提交要求公开杨达才工资的申请。20日下午,刘艳峰收到陕西省财政厅的回复信件,全文如下:“刘艳峰同学:你的信件,我方已于2012年9月3日收悉,谢谢你的关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你申请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祝你学习进步!”刘艳峰看到信后表示:“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的,但理由有点说不过去。”10月9日,申请未果的刘艳峰将陕西省财政厅和安监局拒绝公开杨达才工资信息的行为诉至法院,并委托张麦昌律师向西安市莲湖法院和西安市新城法院分别递交诉状,两家法院均收下了相关材料,表示要进行审查,7日内给予答复。11月初,在一直未等到任何回复的前提下,刘艳峰基于“学习压力”向法院提出撤诉。
纪委介入调查“表哥”涉嫌腐败
早在2012年8月30日上午,西部网就发布消息称,陕西省纪委在这一事件发生后高度关注,已经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如确有违纪或者腐败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后由于钓鱼岛争端等热点事件分散了网民的注意力,网络舆论对杨达才事件的关注度不断下降。直至9月17日,《钱江晚报》发表《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仍“天天在上班”》的文章重新把网民的视线拉回到杨达才身上。网友不断表示要求纪委公开调查结果。9月21日,纪委向民众公布结果,陕西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违反了组织纪律,被撤职查办。对更多违纪线索,省纪委还将进一步调查。12月26日,环球网报道称,“陕西微笑局长存款涉20多家银行,调查结果仍不明”。2013年2月23日《陕西日报》报道,陕西省纪委通过进一步调查,认定杨达才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给予杨达才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至此,杨达才事件进入司法程序。
法院判处杨达才有期徒刑14年
在司法审判中,检方起诉杨达才涉及两项罪名——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据杨达才供述,在2011年5月到2012年3月间,其在自己办公室先后三次收受陕西永安科技评价有限公司法人常某贿赂25万元。另据检方出示的证据,杨达才家庭财产累计达1177万元,其中存款877万元。在这些财产中,杨达才能够说出合法来源的只有611万元,另外504万余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检方认为其家庭存款明显高于其合法收入,符合刑法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起诉要件。杨达才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表示自己工作几十年,最后跌入犯罪深渊,给党和政府、家庭造成伤害,自己追悔莫及,愿认罪伏法,并表示自己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律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2013年9月5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达才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杨达才犯有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非法所得529万余元被依法没收。遗憾的是,此次庭审并没有提及杨达才拥有的众多名表问题,对名表等奢侈品是否包含在赃款之中,也未做说明。至此,“表哥”事件最终以当事人杨达才的锒铛入狱进入尾声。[85]
二、“表哥”事件展现出微博反腐的重要价值
(1)警示广大官员克制奢侈欲望。“表哥”事件影响最直接的人群应该是那些和“表哥”一样戴名表、穿名牌的官员。因“表哥”的穿戴问题最终成了他涉嫌腐败的铁证,这是“表哥”万万没有想到的,同样警示着官员群体应该保持廉洁朴素的生活习惯,克制对奢侈品的过度追求。之前的周久耕事件同样也是因为戴有多块名表被网友抓住把柄,并最终查出腐败问题而入狱,显然“表哥”并没有从前者的事件中吸取教训。“表哥”事件后,网友们体会到了微博反腐的强大魅力,产生了找官员穿戴奢侈品照片的浓厚兴趣,兰州市市长袁占亭也因戴名表被网友质疑。如果说一次是偶然,那么从杨达才到袁占亭等接二连三因奢侈品穿戴问题被推向舆论中心的事件不断出现,势必给整个官员系统带来强大冲击。那些想通过腐败而追求奢华生活的官员将会收敛很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少了产生腐败的动机,有利于遏制一部分人的腐败行为。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对那些想要追求奢侈品或者继续追求奢侈品的官员带来警醒。还有一种可能是已经拥有大量奢侈品的官员不得不注意自己在公共场合的穿戴问题,会使他们提前把自己的名表等奢侈品给摘下来以避网友们敏锐的眼睛。这又会导致腐败行为隐藏得更深,使网友们更难发现腐败的线索,也就进一步削弱微博反腐的能力。就在杨达才因为名表问题被引起关注的第六天,一名来自媒体从业者发布一条,“刚做访谈节目,领导嘉宾开录前默默地摘下了自己的手表……”,当天这条微博就被转发了4400多次,评论达1100多次。网上流传很多说法,官员的高档烟、高档酒消费更加隐蔽化,有的人把高档烟装在普通烟的烟盒里或者放在秘书口袋里,想抽时才拿出一根抽,把高档酒装进矿泉水瓶里,即使被人拍照也丝毫无法察觉。但即使这样,也会对腐败行为有了一种震慑作用。正如2012年8月31日央视《新闻1+1》中评论员白岩松引用的那句话,“张天蔚就说了:微博监督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也许会让问题官员藏好他们的手表、豪车、房子,不可能真正杜绝腐败行为的产生,但是如果微博的力量让贪官们的不义之财都变成不敢戴的名表,不敢开的豪车,不敢住的房子,那样这样不能见光的财富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官员们的贪欲也就可能受到一定的遏制。”[86]可见“表哥”事件的震慑作用是十分巨大的,事实也表明事件后高档手表、高档酒等奢侈品销量出现不小的下滑趋势,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政府和官员购买数量的减少。官员奢侈品消费减少后,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官民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树立党和政府的清廉形象。在我国公务员工资待遇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但从整体看公务员工资在所有行业中只能算是中等偏低水平,和医疗行业、银行系统、国有企业等领域的工资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但就是这样一群工资收入普通却穿金戴银,一身“行头”几十万,必然会引起广大群众的怀疑,自然也会对整个官员群体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会萌发“仇官”、“仇富”的心理。而如果官员群体以与自己实际收入相符的穿着打扮面对媒体和百姓,起码能在外表上营造出一种与百姓平等的感觉,相比于一身名牌更有亲和力,更有利于拉近与百姓之间的距离。
(2)唤醒广大网民的权利意识。通过“表哥”事件可以看出,借助微博等现代网络技术使得网民反腐效果显著,反腐热情高涨,逐渐实现了由传统的崇拜权力向现代的监督权力意识的良好转变。“表哥”最终能被依法查处,广大微博用户发挥了重大作用,从发现线索到质疑杨达才撒谎再到呼吁纪委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的整个过程中,微博的呼声一直贯穿其中。一个微博用户发表质疑,引发其他博友的大量转发和评论,形成微博舆论,可见微博时代网友们并没有因为杨达才是陕西省安监局局长这样正厅级的高官而不敢对其进行监督,而是不断提出自己的质疑要求给出合理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通过微博和网络广大网民在监督官员表达权利诉求的实践中走得更远。现实生活中面对某位官员,特别是杨达才这种高级官员,普通群众难免会产生崇敬感,不愿也不敢当面指出自己的各项质疑。但在网络背后,特别是在匿名登录的微博语境下,官员见不到具体的博主,也不知道他们的长相和真实姓名,这就使得广大微博用户减少了面对面的崇敬感,敢于理直气壮地说出自己想表达的心里话,坚决对腐败行为说不。这也是微博反腐相对于线下反腐的优势之一。为了实现权利诉求,广大网民和杨达才在微博上平等对话,要求杨局长主动公开个人收入以自证清白,甚至还有网友创造出“那局长的表,还真的不少,网友问你哪里淘……”等歌词在网络上进行传唱。更多的网友则是通过转发、评论意见领袖们的微博关注该事件,为该事件尽早被纪委依法查处营造舆论压力。杨局长的微博回应也开启了被监督对象与广大网民在微博上直接交流的先河,这也为以后的微博反腐提供借鉴。特别是那些被网友误会的官员,更应该通过这种直接交流的方式回应网络质疑,减少网民的疑虑,防止本不该有的声讨舆论在网络上进一步蔓延。比如,明明自己戴的是地摊货,却被微博用户误认为是高档表进行网络曝光,这个时候越早在微博上进行回应越好,否则等微博谣言、微博暴力相继出现以后,回应的难度和社会危害性都会大大增加。通过广大网民曝光质疑、搜集线索以及积极回应杨达才的微博解释等一系列行为,展现了广大网民用权利监督权力的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再加上微博在反腐方面具备的独特优势,相信广大网民以后反腐行动将会更加活跃。网民微博反腐意识的增强又会引发微博参政议政等权利诉求的增加,这对广大网民来说有利于充分行使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对政府来说有利于更好地规范自身施政行为,打造服务型政府。
(3)强化微博反腐与体制反腐的有效对接。从“表哥”事件的整个发展过程,我们再次看到以微博用户为代表的网民的力量。他们有庞大的基数,一次吸引目光的微博爆料就产生成千上万的微博转发和评论,转发之后又会以这些转发微博为中心形成第二次微博领域的扩散。这就意味着这几千个微博用户的粉丝都可以看到转发内容,使最终看到信息的网民呈几何倍数的扩大,由此形成的微博舆论可想而知。通过网络和微博,广大网民充分协作,虽然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互不认识,但针对“表哥”的质疑,有的进行爆料,有的搜集更多线索,有的评论和转发扩大舆论压力,形成了一股网络反腐的合力。更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参与反腐的微博用户中,不乏一些专业人士,比如说孙多菲和“花总”,他们通过杨局长的照片给相关手表进行估价,使广大网民对局长的名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了方便网友和纪委调查,有的微博用户还将搜到的11块名表进行图片剪贴,将其整合到一张图片上,并为其标上序号。有了这些专业人士的参与,微博反腐得以更加顺利进行。微博至少是纪检、政法部门的补充和助手,是反腐的福尔摩斯,有时还能起到纪检、政法部门起不到的作用。微博是千里眼,是顺风耳,是低成本的侦探。[87]微博爆料出丰富的反腐线索,给纪委查处提供了突破口,在这一点上就像是给厨师提供了丰富的食材,方便其做菜一样。但归根到底,微博反腐仍是一种舆论监督的方式,无论是最初的线索爆料还是持续的舆论关注,乃至通过制造舆论向相关部门施压,都没能超出这一范围。纪委才是开展腐败行为查处活动的权威部门,作为党和政府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纪委拥有着查处腐败行为的专业人才和技术,也有着查处腐败行为的丰富经验,通过他们进行查处活动才是体制反腐的开始。针对“表哥”杨达才,无论网上的质疑声音多么强烈、曝光的名表多么可疑,只有当陕西省纪委宣布介入调查之后才标志着该事件进入法定处理阶段。可见,在整个反腐过程中,微博反腐和传统体制反腐的有效对接将会产生强大的反腐合力,更好地推进反腐事业的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认为杨达才案是群众监督与纪检监察、反贪部门合作办案的一个典型案例,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是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群众监督是外部更加广泛的监督,两者结合对反腐而言作用很大。“表哥”落马事件中,最初的个体的愤怒,在一次次的传播和扩散中,汇集成公众的关注和质疑,而随后有关部门的介入,直至当事人被撤职调查,则标志着网络监督新模式的建立。[88]可见“表哥”事件展示了微博反腐与体制反腐的有效对接的巨大优势,为纪检、监察部门善用微博线索和倾听微博舆论积累经验,助推两者在以后的反腐事业中的充分合作。
(4)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进一步落实。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酝酿,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直到1995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标志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初步建立。2006年8月29日,我国颁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要申报自己及其近亲属的财产收入情况。法规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法规的制定并不代表法令的畅通,实际上因为面临核查困难、官员抵触等重重阻力,相关法规执行起来举步维艰,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去甚远。此次“表哥”事件使我们再次看到了推行官员财产公示的希望。大学生刘艳峰要求公开杨达才工资的申请将人民群众的视线重新拉回到官员公示财产的制度执行上。此后,要求官员公示个人工资收入的申请不断。2012年10月,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杨璠申请公开福建省交通厅厅长李德金的2011年工资情况,同时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段国超申请公开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禹分局政委蔡彬的收入情况,2个月后又出现了中山大学学生钟国庆和四川大学学生张孝欢申请公开兰州市市长袁占亭的工资收入情况。一时间官员工资应不应该公开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认为,“政府应该公开杨达才的工资,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陕西省财政厅的答复是很牵强的,它在偷换一些概念”。[89]这一观点也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根据我国学者王明高主持的国家课题《新世纪惩治腐败对策研究》中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99.5%的调查对象认为当前非常有必要实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而申报毕竟只是党内监督,申报数据并不对社会公开,因此我们更应该着力于推进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的公示制度,将其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相对于官员通过露富被网民怀疑涉腐,尽快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更有利于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将官员及其家庭的财产情况公布出来供社会监督,为贪腐行为设置了巨大障碍,作为防止腐败的重要预防措施,将给腐败行为最致命的打击。在网友要求杨达才公示个人收入情况自证清白以及申请陕西省财政局公示杨达才工资均遭到拒绝的情况下,网民把对官员和政府不作为的不满转化为推进官员财产公示的动力,舆论呼声进一步高涨。相信通过“表哥”事件引起进一步关注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能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以及中央高层的力推和符合实际的实施步骤下逐渐得到落实,最终实现财产公示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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