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府改革与管理创新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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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迈进,首先需要弄清和把握它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

    所谓市场经济,是指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国际化的客观要求,以市场机制作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手段的经济运行形式和管理方法。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有联系又有区别。商品经济是相对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而言的,主要回答生产是否为交换而进行的问题;市场经济是相对计划经济而言的,主要回答资源用什么手段来配置的问题。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更高水平、更发达的标志。一般来说,市场经济有以下基本特征:(1)一切商品,包括所有产品和生产要素,所有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等,都要进入市场,进行相互交换;(2)社会经济活动要遵循价值规律,经济运行要利用市场调节,资源配置要让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商品交换要符合等价交换原则;(3)在市场上公平、公正和公开竞争,以竞争来决定优胜劣汰,以竞争来鼓励先进、惩罚落后,同时,反对地区封锁、部门封锁和垄断经营;(4)商品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和供求规律来决定;(5)政府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而是通过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调节和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6)企业具有进行商品生产经营所应拥有的各种权力,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并在市场上进行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和自我发展;(7)所有经营活动按照一套法规体系来进行,整个经济运行有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制基础。只要是搞市场经济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都必须遵守而不能违背以上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并不是说市场经济本身姓“社”,而是说我们要搞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或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它告诉我们,发展市场经济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际上,我国14年的改革,也就是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也就是逐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重大突破与发展。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往往容易出现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一种理解是有商品的计划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很明确,就是社会主义要搞市场经济。它表明我国的经济运行要以市场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它所反映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我们在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后,进一步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完全必要的。

    由于我们要建立的新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在方法上要注意掌握以下原则:(1)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它不仅总结了自己14年改革开放的经验,而且也吸取了国际市场经济发展的优秀成果,从而避免了走过去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市场经济的道路,也不走垄断市场经济的道路。(2)是有宏观管理的市场经济,而不是放任自流的和无政府状态的市场经济。(3)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市场经济,它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而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不是为了实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4)它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来确定市场经济的客观内容和基本框架。从以上原则出发所规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必然具有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不同的特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是私有制的实现手段,它不可能根本消除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不可能把计划和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限制市场机制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与此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是:

    ——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共同发展。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保持和发挥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导作用,就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同时,为了更好更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积极利用和发展其他经济成分。

    ——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资分配、按股分红及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实现效益的前提下实现公平,运用市场调节手段,通过竞争机制,既要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重大贡献先富起来,又要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反对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并采取社会再分配手段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在宏观管理上,国家要运用新计划方式和调控手段管理重大的经济活动,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那种认为发展市场经济不需要计划,市场是万能的,应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的观念是错误的。因此,我们在以市场为基础来配置资源、调节经济运行的同时,必须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管理。

    ——在政治制度上,坚持共产党和人民政权的领导。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能促进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促进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的提高。但如抵制不力,也会带来腐朽的东西,带来不公和腐败。因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活动,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克服发展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各种消极现象,保证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产权关系明确,政企职责分开,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是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促使公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的基本条件。而进行股份制企业改造则是创造这一条件的较好形式之一。理顺产权关系,明确利益主体,能够使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并形成良好的企业行为和竞争动机,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职工对资产及其效益的关切度,提高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生产经营积极性。

    ——切生产要素商品化。即一切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力、消费资料、生产资料、科学技术等,都要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供求和市场竞争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一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形式。不同的利益主体根据市场信息确立自己的竞争方式,作出自己的经营决策。

    一经济运行和经济关系规范化、法律化。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际惯例,建立一整套规范经济运行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体系、监督制度,如公司法、预算法、银行法、财产法、会计法、审计法、成本法等,相应强化税务、审计、海关、商检、工商管理等执法机构以及经济监督、经济司法队伍建设。

    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就、问题与出路探讨

    我国的经济改革,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10年。在此之际,本文想从商品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出发,对10年改革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需要反思的主要问题以及未来深化改革的根本出路,谈些探讨性的认识。

    成就:把商品经济引入中国社会主义

    对于10年经济改革的伟大成就,究竟应作出何种历史性的总结和评价?我认为,从社会主义发展商品经济这一根本任务和建立商品经济新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方法出发,其成就可高度概括为一句话,即:把商品经济引入了我国社会主义。

    把商品经济引入我国社会主义,使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融为一体,这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典范。社会主义为商品经济打开涌进的“大门”,使人们达到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相统一的认识,是历经了相当长的时间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的。

    在400多年来的社会主义史上,各个时期一些有代表性的社会主义者,不管是古典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康帕内拉、摩莱里、欧文等,还是伟大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乃至毛泽东,他们的社会主义(不管是理论的还是实践的)都是排斥或从根本上排斥商品经济的。虽然在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那里,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是从无到有,但终究被限制在一定的阶段上和一定的范围内。由此使得商品经济在理论上很不彻底,在实践中难能实施甚至横遭批判,直接给人民带来了痛苦。在苏联,他们曾经主张废除商品货币,比如,列宁在1908年指出:“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只要仍然有交换,那谈什么社会主义是可笑的。”其结果导致了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造成工人罢工、农民暴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陷入了混乱。在我国,很长时期特别是在10年“文化大革命”中,我们把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错误地认为,商品经济每日每时都会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因此,将我国的国民经济推到了崩溃边缘。这一血的教训,全国人民是不会忘记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战略重点的转移。从此,中国开始复苏,中国人民开始觉醒。在沉痛的反思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1984年10月党在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开宣布,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对马克思主义的突破性的认识,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实现了重大转折后引入商品经济的根本标志。它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找到了具体的正确道路,为指导我国全面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启迪了新的思路。

    实践证明,10年改革,10年引入和发展商品经济,使我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生活、文化道德和思想观念等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比如,从经济方面的变化看,一是突破了计划与市场相对立的产品经济模式,逐步建立起了计划与市场相统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机制;二是突破了单一的公有制模式,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三是突破了单一的分配原则,实现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四是突破了高度集中的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格局,开始逐步向政企分开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方向发展;五是逐步开放和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等等。这使我国社会经济有了实质性的发展、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

    此外,随着改革的深化,还相继产生了如租赁制、承包制、股份制、私营经济、雇工、企业兼并、产权转让、住房买卖等一系列新的经济现象。

    对于这些巨大变化和经济现象,一些人曾进行过“姓资”与“姓社”的争论。在我看来,争论的双方都是片面的和没有根据的。我认为,对于这些变化和现象,只能用商品经济的理论才能作出最有力的和符合实际的说明。因为它们都是在引入了商品经济之后并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应运而生的。因此,它们主要的不是因为什么“主义”,而是因为商品经济,从而都“姓商”。如果我们不引入商品经济,继续重复产品经济的那一套,这一切都将不会发生——而那样做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只有引入并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真正体现出来。社会主义体制的改革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10年经济改革的最大成就概括起来就是把商品经济引入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

    我认为,中国10年经济改革引入商品经济,可以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找到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相媲美。过去,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把中国革命引向了胜利,今天,引入商品经济并走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必将把我国带入小康乃至更富强的社会。

    问题:“两权分离”抉择失误

    10年经济改革的伟大成就及其引起的巨大变化,是必须肯定的。但是,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又刚刚引进商品经济,势必对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还缺乏足够的认识,特别是对于如何掌握商品经济的性质和规律,以及怎样管理和发展商品经济还缺乏应有的经验。因此,在探索前进的过程当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里要讲的是一个特别需要引起注意和值得反思的问题,这就是处于改革中心地位的企业改革中在处理国家与企业关系时所采取的“两权分离”问题。

    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即“两权分离”),企图改革和完善企业的经营方式,实现最充分的“让利放权”,是我国10年经济改革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这条思路进行的改革,对于解除过去那种国有国营国管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两权分离”并非真正“对症下药”,恰到好处,它对于解决企业的根本问题是无能为力的。

    我国理论界提出的“两权分离”论,无非是这样两种:一是“适当分离”论,二是“彻底分离”论。我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缺乏科学性的。

    从“适当分离”论看,其概念模糊,在实践中,“分离”的程度难以掌握。

    如果“分离”过小,企业仍然不能摆脱政府附属物的地位;如果“分离”过大,代表所有权主体的政府主管部门又怕失掉自己手中的权利。到底何谓“适当”?实在难以掌握。如果说眼前的承包制和租赁制就是“两权分离”最“适当”的形式,那就等于是宣布改革到此结束。

    从“彻底分离”论看,不仅事实不可能,而且在理论上根本就讲不通。

    所有权和经营权是一个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二者的关系中,所有权是经营权的基础且决定经营权,但又不能离开经营权;经营权是所有权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中间环节,它从属于所有权,受所有权的控制,但所有权要靠经营权来体现。无论是设想没有所有权的经营权,还是设想没有经营权的所有权都是不能成立的。如果没有所有权,经营权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果离开经营权,所有权就将无从体现而变成空中楼阁或抽象概念,“而要想把所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关系、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和永恒的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

    当时,理论界提出“两权分离”的命题,是以马克思关于货币资本家与职能资本家的分离和资本所有权与“监督劳动”或“指挥劳动”的分离的论述作为理论“后盾”的。然而,这实在是对马克思的论述的莫大误解。下面就看看马克思区分两种关于“分离”的论述。

    关于货币资本家与职能资本家的分离,马克思的典型论断是:“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马克思在这里讲的货币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经济主体,两个不同经营业务的所有者:一个是经营企业(包括产业和商业),一个是经营货币。

    如果说二者是“分离”的,那是所有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离”,是两个不同所有者在社会业务上的分工,或者说是两个不同所有者在执行各自不同的职能。可见,这种“分离”,是指他们之间的正常业务关系,即他们在信用上的那种借贷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而决不是指同一生产过程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关系。还需要重复一句:对于一个商品生产者的职能资本家来说,不可能不掌握其所有权。

    至于生产过程本身中资本所有权与“监督劳动”或“指挥劳动”的分离,马克思在对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的解释中是这样说的:“这种监督劳动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因此,主人一旦有了足够的财富,他就会把干这种操心事的‘荣誉’交给一个管家”。他还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因此,这种指挥劳动就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了。”如果说把马克思的这些论断看成是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的话,这也是我们的理论家们强加给马克思的。要知道,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种“管家”和“指挥”根本没有经营权。因为“统治者把各种统治的职能加在掌权者身上”,“管家”仅仅是一个管家(佣人)而已,他所承受的那种“监督劳动”是“主人不必自己操心”的事情,而“这种监督劳动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那种“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的“指挥劳动”也是如此,也只不过是一个“乐队指挥”而已,“指挥”是不能拥有任何经营决策权的,比如“如何处理其他演奏者的‘工资,问题,也不是他这个乐队指挥职能范围以内的事情。”这就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生产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统一的,而不是分离的,“两权”都控制在所有者手中。马克思讲的那些与资本所有权相分离的“管家”和“指挥”,都不可能直接掌握经营权,他们最多只能享受某种经营执行权——而经营执行权与直接的经营权是完全不同的。

    以上分析表明,马克思所讲的“分离”与我国现行所谓的“两权分离”完全是两回事。因此,用马克思的论述来为我国的“两权分离”辩护是没有根据的。

    千万不要忘记,我国的经济改革,是要冲破产品经济旧体制,建立商品经济新体制,是要使企业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商品生产者,从而发展经过10年努力引入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然而,实践已经越来越证明,“两权分离”及其具体的主要形式承包制这一改革手段,虽然与“破旧立新”说不上是背道而驰,但是必须承认,它已经掩盖了对实质性问题的改革,拉长了新旧体制转换的时间,延误了改革的顺利进程。因为手段与由旧变新的发展目标所形成的正好是一个不同方向的垂直线,二者无论如何也不会有重合的机遇,所以,目前新旧两种体制处在了势均力敌的僵持状态之中。而这样的改革终究是徒劳无益的。为了整个改革工程的顺革摆脱困境、走向光明。因为把产权改革作为经济改革的基调和主线,就等于牵住了改革的“牛鼻子”,一切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一通百通。

    那么,究竟怎样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成为产权主体?下面着重提两点建议供参考。

    (一)进行产权改革,必须首先要消除的几种观念

    主要是以下三种观念:

    第一,认为一旦让企业成为产权主体,国家就会失控,经济就会混乱的观念。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应该知道,企业成为产权主体,它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和国民经济的总体要求,必须服从国家的宏观控制和必要的计划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各项政策,必须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企业成为产权主体,实行自治,自主经营,不仅不会“无法无天”、搞“无政府主义”,给经济生活造成混乱,相反,它能促使经济运行科学化、正常化,使经济生活条理化、规范化。

    第二,认为产权改革就是搞私有制的观念。长期以来,人们把传统的公有制神秘化、教条化、固定化。其实,当代公有制已经具有新的特色,传统的公有制模式已经很不适应目前的中国国情,它有必要加以改革、有必要重新构造。当代公有制,是由众多的具体产权形式构成并与现有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而通过产权改革所实行的企业产权主体(或企业所有制),正是新型公有制的基本形式和具体形式。可见,这里讲的改革产权制度,或者叫做改革公有制,是指改革传统的公有制模式,并不是要改掉公有制,不要公有制,更不要搞私有化,而是为了使公有制能够赋予新的实实在在的内容,为了更好地坚持、贯彻、实现和发展新型的公有制。

    第三,认为国家所有权主体不能动摇的观念。在长期“左”的指导思想下,我国社会主义几乎倒退到了“空想”的地步,人们把国家所有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全等同起来,不顾实际地盲目推行向全民(国家)所有制的穷过渡,而把国家所有制本身则看成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认为,这种观念也应该加以消除。在过渡时期,由于阶级斗争尖锐复杂,国家直接插手经济,并把所剥夺的全部资本集中起来,像马克思、恩格斯说的那样把它变成“国家财产”那是必要的。与此不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开始国家就应主动放弃或转变这种职能,即把由直接干预经济转到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服务上来。如果不是这样,而是继续实行高度集中,把一切不必收归国有的财产和企业也统统收归国有,那要产生严重的后果这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为历史所证明了的。因此,国有制就成为“非动摇”不可的改革的对象了。事实告诉我们,国有化只能作为社会主义占有中的原始形式和过渡形式。

    (二)实行企业产权主体的具体步骤的初步构想

    从人们承受能力和企业的外部环境着想,产权改革还不能操之过急、一步到位,而应该循序渐进、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

    第一步:从产权统一到“产权分离”(或叫“产权双轨制”)。这一步主要是把高度集中的产权一分为二,即让一部分财产所有权继续归国家,让另一部分财产所有权下放归企业,这样,原来同一企业中的全部产权就由单一产权主体变成了二元产权下放归主体。这个工作,全国不少城市正在初步进行,各地根据或参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时条例》的要求,采取“资金分账制”的办法,划分出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

    不过,这里想指出的是,企业资金的主体应明确为企业,应明确属企业所有,而不属别的任何行政组织所有。

    由于企业向国家承包的时间不长(一般都在两年之内),因此,为企业所有的部分在所占比重中是很小的(一般都在1026~15%左右)。这就是说,在资金分账后实行“产权分离”的第一阶段,国家还是企业产权的根本主体,处于决定地位。而企业则是从属主体,处于服从地位。

    为了实现由二元产权主体向新的单一产权主体过渡,这一步第二阶段的任务,是要促使主体双方的产权在量的比重上互相转化,即把以国家为主的产权主体逐步向以企业为主的产权主体转化,让企业由从属主体变成决定主体。

    第二步:从“产权分离”到新的产权统一。这一步的任务就是要在以企业为主的“产权双轨制”的基础上过渡到企业完全产权主体。

    在这两步中,第一步是艰难的一步,关键的一步。只要有了第一步作基础,第二步的难度就会小得多,进展就会顺利很多。

    如果能顺利完成这两大步骤,从时间上来看,至少需要20年。其中第一步15年(从旧的产权统一到以国家为主的双重产权主体5年;从以国家为主到以企业为主的双重产权主体10年),第二步5年。笔者建议,在正在进行的全国性的两年调整任务基本完成以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即可开展。目前,必须加强有关理论研究,作好可行性论证。

    笔者相信,只要上下一致,解放思想,大胆开拓,把企业培养成投资主体,不断增长企业的自有资金,国家逐步向企业转卖和移交产权,并且注意加强协调各个方面的配套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最后以企业产权主体代替国家产权主体是完全可能的。同时,只要处理好国家与企业的税务关系,强化税收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企业产权主体的路子也是完全可行的。

    改革: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一、1993年经济体制改革回顾

    1993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很不平凡的一年。

    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共十四大精神指引下,一年来,改革开放步伐明显加快,形势很好,在一些重要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思想解放和观念转变快,认识上和理论上取得重大突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不仅描绘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蓝图,而且还提出很多新的重大的理论问题,如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关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理论、关于产权流动和重组的理论、关于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理论等。这些理论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的首次提出,使人们对一些长期争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空前统一,对改革的目标更加明确,对加快改革的信心更加增强。

    ——企业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始进入制度创新阶段。一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赋予企业的权利基本得到落实。

    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制定了实施办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28个配套规章,各级政府齐抓共管,使14项权利逐步落实,基本到位。二是股份制试点稳步推进。截至1993年底,按照规范化的要求股份制试点的企业约达4000家,在上海和深圳上市的股份公司由1992年的55家增加到182家,其中上海106家,深圳76家,分别比上年增长1.79倍和1.3倍;股票市价总额约4000亿元。有9家大型企业开始向国际资本市场迈进,其中有上海石化总厂、青岛啤酒厂等5家已在香港上市。三是对国有小企业实行“国有民营”的改革开始铺开,各地民营企业数量均占一定比重。四是国务院决定选择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的试点。

    一价格改革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以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初步形成。全国90%以上的县(市)放开了粮油销售价格,铜铁产品和部分统配煤炭的价格也先后放开,对部分原油价格进行了调整。目前,国家定价的比重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只占5%,在农产品总额中只占10%,在工业生产资料总额中已降为15%。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一大批区域性的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相继建立,生产要素市场也出现了加快发展的势头。

    ——宏观调控推出新措施,取得积极成效。在工业产值中,国家指令性计划已由原来的80%降到5%左右。从1993年6月份开始,中央采取了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措施,经济过热、“瓶颈”制约、投资规模过大和金融秩序混乱等现象得到制止,为1994年宏观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创造了条件。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全国已有50多万户各类企业的8500多万职工和1700多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已积累养老金200多亿元,积累失业保险金38亿多元。全国已有80%以上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住房制度改革也有了新的进展。

    ——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地区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全国对外开放的城市339个,县(市)919个。

    我国现有国家级开发区32个,共开发利用土地145平方公里,兴办外资企业7000多家,合同利用外资114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5亿美元。

    目前,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有117个,1993年1至9月,我国批准“三资”企业6.2万家,协议外资816.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2倍和1.7倍,使外资企业累计达到15.3万家。据世界银行宣布,1993年流人中国的外资达270亿美元,成为引资最多的一年和全球最大的外资流人国。

    ——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迅猛发展。

    1993年,乡镇企业职工人数达到1.2亿人,比上年增加600万;创产值2.9万亿元,比1993年增加1万亿元;完成出口商品交货值1900亿元,约占全国外贸收购总额的45%。股份合作制企业已发展到占全国乡镇企业总数的10%。河南省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已发展到15万多个。

    ——经济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快。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公司法》等10多部重要法律。同时,国务院制定了30多件重要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迈出了重要步伐。

    另外,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率先建立新体制的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有了良好的开端。

    二、新一年改革要处理好几种关系

    1994年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改革力度大。这体现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空前的。从广度上说,新的一年将有一系列改革方案要出台和实施,包括财税、金融、投资、外贸以及企业制度、社会保障、住房制度、公务员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等,是改革方案出台最多的一年。它涉及的面大、领域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且要按照《决定》要求,整体推进,配套进行,争取在各个方面都要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从深度上说,要在一些重点领域突破,要敢于深入,敢于攻坚,特别是要积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宏观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并且要取得成果、创造经验,要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改革难度大。我们要在本世纪末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改革任务很艰巨,特别是一些新的领域的改革和一些重大的攻坚性的改革,它除了改革本身要付出一定成本外,还势必要影响到各个方面权力和利益格局的大调整,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关系,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眼前和长远的利益关系等,这更是给我们的改革增加了难度。因此,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一定要精心设计、精心操作、周密考虑、稳步推进,避免出现大的失误。

    三是改革决心大。我国的改革,是要冲破旧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这充分体现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根本愿望,群众是欢迎的、拥护的。尽管改革有难度,甚至出现某些波动,但必须看到,目前,推进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并且还有许多有利条件。第一,我们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给我们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有利的政治环境已经形成;第二,15年改革开放积累了足够的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从上到下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高度统一,这就完全可以掌握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第三,经过近两年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给改革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和良好的经济环境;第四,制定和完善了一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为改革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法律环境;第五,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改革更加深入人心,更加成为亿万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的承受能力大大增强。只要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把握时机,认真总结,加强领导,1994年的改革是有希望的。

    我们相信,新的一年将是中国改革开放更加辉煌的一年,也将是中国经济进一步腾飞的一年!

    为了积极稳妥地把改革推向深入,并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进展,必须注意认真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定是改革与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社会环境,没有稳定,改革与发展都将成为一句空话,改革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但是,它在对各方面的权力和利益进行重新调整、重新方配时,必然会涉及许多人的利益问题。企业要转换机制、创立新的制度,就要进行各个方面的结构调整,就会出现企业兼并与破产等,就会出现不少的富余人员,从而带来保险、收入和重新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改革要推进、经济要发展,社会还必须要稳定。这就必须在大胆进取的同时要谨慎稳妥,要多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为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加快宏观体制改革,实行分税制,是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如果这个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影响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发挥两个积极性,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必须重新进行合理划分。宏观经济调控权,包括货币发行、基准利率确定、汇率调节、税种税率调控等权,必须集中在中央。地方可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制订地区性的法规、政策和规划,通过地方税收和预算,调节本地区的经济活动,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奔小康的积极性。

    第三,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处理好这个关系的原则是,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全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是大局,全党、全国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服从这个大局。同时,也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发挥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在实际生活当中,如果有些工作出现只对局部有利而对全局不利,只对个别有利而对整体不利,只对眼前有利而对长远不利的矛盾时,我们就应牺牲局部利益、个别利益和眼前利益,坚持全局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四,城市与农村,东南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关系。改革从农村开始,但发展到今天,城乡改革要同步,要协调,要走一体化的道路。我国城乡应是一个统一、畅通的大市场,不应出现城乡分割和地区封锁。要坚持农村基本政策长期不变的方针,加快培育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要组织城市的高科技下乡和科技队伍下乡,要充分发挥农村的劳动力优势,把城乡的产业联系起来,促进城乡经济共同发展。我国目前,东南部和沿海地区与内地特别是与中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上存在着一定差别。处理好东南部与中西部的关系,就是要逐步缩小和消灭这一差别。今后,要在继续发展东南、沿海地区的同时,要加大中西部地区改革的力度和发展速度,从而使它们达到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三、1994年改革重点

    新一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导,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快宏观体制改革为重点,配套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着重推进和搞好以下几项改革。

    (一)搞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1994年,国务院将确定全国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制度创新的试点,有步骤地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对国有小企业,将通过采取租赁、承包、出售、租售等形式,进行改造。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法救活的企业,要依法破产。对目前还不能进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要继续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继续转换经营机制。对非国有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高科技企业等,可改造为股份合作制,有条件的也可改组为股份公司。对私营企业也要鼓励改造成为规范化的公司。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改革宏观体制

    政府机构改革应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点。当前转变政府职能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的职能切实还给企业;二是把配置资源的职能转移给市场;三是把经济活动中社会服务性和相当一部分监督性的职能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宏观调控体制的改革,要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把现行的地方财政包干制改为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同时实行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以调节分配结构和地区结构。

    推进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统一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降低国有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基础上,理顺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

    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和强化中央银行的职能,尽快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体系,主要运用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实现银行系统的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专业银行转为商业银行,办成企业性金融机构。

    计划体制改革,要把重点放到中长期计划上,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年度计划要简化和减少计划指标,对需要保留的指标加以改革,并增加少量必需的宏观总量指标。进一步缩减生产、流通、分配领域的指令性计划,逐步发展和完善国家订货制度。取消平价外汇计划分配,对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进口产品的补贴由暗补转为明补。

    投资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按不同投资领域划分投资主体和责任范围,逐步建立法人投资和银行信贷的风险责任,明确政府和企业各自的投资范围,用项目登记备案制代替现行的行政审批制。

    (三)以培育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继续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

    我国价格改革的任务还未完成,价格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1994年要抓住有利时机,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粮食制度。

    同时,要尽快实现生产资料双轨制的并轨,继续放开统配煤炭价格,适当调整电价等,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

    培育市场体系的重点是积极培育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同时,还要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

    (四)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城镇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养老保险费用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记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比例与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要逐步相等。个体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费用全部由本人缴纳。

    公费和劳保医疗,要按照社会大病保险基金统筹和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方向进行试点。在农村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鼓励建立商业性医疗保险。普遍建立企业工伤保险制度。加紧研究社会保险新旧体制转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妥善解决老职工社会保险金积累不足的各种有效办法。

    住房制度改革方面,国务院即将发布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要以售房为主,严格按国务院规定的定价办法积极稳妥地推动公房出售。坚决制止低价售房。选择一些城市进行“安居工程”试验。加快‘建立和健全新的住房管理制度,培育和完善住房交易市场和有关法则。

    (五)加快外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要全面落实外贸企业经营自主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发展外向型企业集团。进一步改革进口管理体制,减少行政性审批,加强商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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