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安全的意义
生态安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基本的安全需求,它是一个时代性命题,不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优先任务,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生态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它是国防军事、政治和经济安全的基础和载体,与国防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等具有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
一 生态安全的概念
1.生态安全的含义
国家安全意义上的生态安全是指与国家安全相关的人类生态系统的安全,是指人类及其生态环境的要素和系统功能始终维持在能够永久维系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安全状态。
在当今国际社会,由生态问题引发的国际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等方面冲突与摩擦比例日益增大,已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一大隐患。因此,生态问题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已不单纯是经济问题或科技问题。生态安全应当被提升到与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同一层次上,构成国家安全的又一种外延。
2.生态安全的要求
生态安全最基本要求是通过人类社会对于生态环境的有效管理,确保一个地区、国家或全球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由水、土、大气、森林、草原、海洋、生物组成的生态系统)对人类生存的支持功能,使其不至于减缓或中断人类生存和文明发展的进程。
二 生态安全的分类和地位
1.生态安全的分类
“生态安全”分为“要素安全”和“功能安全”。
“要素不安全”是指宇宙辐射、阳光、土壤、水、空气、植被等参数中任何一个或多个参数的变动导致的不安全。
“功能不安全”是指局域或全球性的生态环境的功能性指标,如人类及动植物生长适宜度、地球表层的物质循环状态有序及紊乱程度等参数的变动导致的不安全。
生态不安全是一个人类生态系统不断从要素不安全向功能不安全的演化过程,发生原因既有地球表层演化的自然因素,也有人类经济活动导致的非自然因素,20世纪末以来人类活动的影响首次超过自然界演化的影响。
生态安全的要素不安全往往具有局域性,生态安全的功能不安全往往具有整体性,甚至具有全球性。一个国家既不能独善其身,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安全问题。要确保自身的生态安全,往往要着眼于一个地区、一个区域、一个国家,乃至全球。因此,生态文明建设也必须是全球化的,只有树立全球生态文明观,生态安全的全球化才有可能实现。这种生态全球化趋势逼迫人类从现有的国家政治转向全球政治。《京都议定书》的减排计划仅仅是一个开端,任何国家都必须清醒认识这一点。
从纯粹自然观看,不同的生态系统具有关联性和层次性,全球生态系统是最高层次的生态系统,它由地球上所有区域生态系统和各类、各层次生态系统组成;区域生态系统和各类、各层次生态系统相互作用,同时作用于全球生态系统,形成互为存在状态。
不同层次的生态安全问题,需要不同层次的解决框架,低层次、小范围制度建设只能解决局部问题,全球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球性的制度建设。现在的问题是,人类经历了几十万年乃至几百万年的进化,又经历了狩猎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发展,已初步显现出全球一体化的表象,但实质上,人类尚未摆脱狭隘的国家主义的桎梏,尚未进化成全球意义上的生态文明人类。因此,全球性生态安全问题的彻底解决只有期待全球性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也许是一个特别漫长的过程。
全球性生态安全问题的出现,成为整个人类向生态文明进化的转折点。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全球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提供了足够容量和速度的“超级大脑”,从互联网到互感网的信息范型转变也为全球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了全新的管理手段,能够完成全人类的沟通,能够形成共同的生态价值观,能够高效熟练地掌握符合全球运行规律的协调管理配置全球资源的“超级工具”。尽管人类已经踏上月球,人类的飞行器甚至已经飞出太阳系,人类的射电天文望远镜已经能够观察到距我们数亿光年的星云,但我们对于地球的了解很少,地球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也许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让我们多存点敬畏,让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怀抱中多待一些时日,地球是复杂的,地球上的生态系统迎来送往了多少过客,有多少植物灭绝了,有多少动物灭绝了,难道人类就不会灭绝吗?好在人类拥有文化,有能力建设一个生态文明的地球,但愿人类不辜负地球的恩赐,能与地球在宇宙间共舞、共存、共生。
工业革命以来,生产和消费无节制的增长成为主流模式。这种文明的扩张,在数百年间消灭了规模较小的其他文明模式,那些所谓的“落后民族”在涉及人类社会的实践中所形成的有利于人类长期生存和令人幸福的文化习俗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强势国家和制度因军事和经济上的成就而推行的追求消费、浪费资源、以邻为壑、污染环境的政策和文化。这种文化将地球上任何国家和地区及个人都拉入这种恶性竞争,无人能置身度外。工业文明的战车将地球和人类拖上了一条不归之路。我们正处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过渡的转折点,人类别无选择,任何国家、地区别无选择,否则,人类就会像漂泊于海上的遇难船只,在争夺有限食物和淡水资源中相互蚕食,最后的幸存者也必将因耗尽资源而灭亡。直到目前为止,地球仍旧是宇宙中的人类孤岛,如何可持续生存则检验着我们人类的生态智慧。
2.生态安全的地位
生态安全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而是与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密切相关。
曾任美国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萨姆·努恩认为:“我们的国家安全正面临着一种新的、与众不同的威胁——环境破坏。我认为,我们国家最重要的安全目标之一,必须是使正在加速的全球环境破坏步伐得到逆转。”
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总干事蒋明君博士认为:“生态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未必处于优先地位,但应当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与国防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等具有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而生态安全则是国防军事、政治和经济安全的基础和载体”,“一场局部战争要有一个漫长的外交过程,而一次突发性的生态灾难是瞬间的,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要比一场局部战争严重得多。生态安全不仅仅是环境保护,它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国家发展,我们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关注生态安全”,“在这个地球上,没有一个人是孤立存在的,国家也是这样!21世纪最大的政治问题,一是生态安全;二是资源安全。近年来,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之间所发生的冲突与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有直接关系。因此说,生态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和平时期的特殊使命。”
美国绿色环境政治研究者诺恩·迈尔斯指出:“安全的保障不再局限于军队、坦克、炸弹和导弹之类这些传统的军事力量,而是越来越多地包括作为我们物质生活基础的环境资源。这些资源包括土壤、水源、森林、气候以及构成一个国家的环境基础的所有主要成分……生态环境与人民的生活幸福和国家的政治安定之间有重大关系。”
3.生态安全的地位
生态安全的特点是生态危机影响深远化、生态危机后果严重化、生态安全“代际”化、生态安全全民化、生态安全全球化。由于地球是全人类共有的唯一家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态危机和生态安全会影响另一些国家甚至全球。一个生态安全的国家或地区,最容易得到国际或国内社会的认同,从而取得更多的、更高质量的国内外协助,形成国泰民安的局面。加强对生态安全问题研究,可以防止生态环境退化对经济持续发展支撑能力的削弱,防止因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短缺引发的群众不满、环境难民的大量产生以及所导致的社会动荡,防止突发或慢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诱发国家和地区间冲突,降低生态风险,防止外源性有害生态因子的侵入(侵略)和危害扩大,为修复因军事冲突或突发事件受损的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系统固有价值提供支持。
第二节 中国的生态系统
一 中国生态系统类型
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在各种生物之间以及生物群落与无机环境之间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而相互作用的统一整体。全球共有十类陆地生态系统,我国占其中九类,分别是热带雨林、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针叶林、红树林、草原、高寒草甸、荒漠、苔原,我国唯一缺乏典型的非洲萨王那群落(稀树疏林草地生态系统),但是中国的“四大沙地”(浑善达克、科尔沁、毛乌素、呼伦贝尔)在健康状态下其结构与功能恰恰是“萨王那”类型。[40]由此决定,我国是世界上唯一囊括全球陆地生态系统的国家。
1.热带雨林
热带雨林是热带高温潮湿气候条件下的地带性生态系统,所需要的气候条件是年平均温度在24℃以上,年平均降水量通常多于1800毫米[41],由热带种类组成的高大茂密、终年常绿的生态系统类型。我国陆地南缘处于北热带,属印度—马来西亚的雨林大类,主要分布在广东和广西南部、云南南部及西藏东南部。雨林的特征是物种丰富,乔木高大、层次多,有老茎生花和板根等雨林的特有现象,藤本和附生植物丰富,一些藤本植物可以杀伤附主,成为雨林中的“绞杀者”,这也是雨林特有的。除了典型雨林外,我国还有山地沟谷雨林分布,具有一定的季风常绿阔叶林特点,樟科植物明显增加,茶科、壳斗科和裸子植物较常见。热带雨林里的主要动物有亚洲象、长臂猿、犀鸟、鹦鹉、眼镜蛇等。
2.常绿阔叶林
常绿阔叶林年平均温度15℃ ~18℃,年平均降水量1000~2000毫米。中国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最为典型,主要分布在广阔的亚热带地区,在丘陵、山地均有分布,所跨纬度很宽。典型常绿阔叶林为中亚热带水平地带性类型,分布范围为北纬23°40′~32°,东经99°~123°之间的中亚热带地区,分布海拔在中亚热带东部为1000~2000米,西部为1500~2800米,主要见于长江以南至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的北部。常绿阔叶林的显著特征是叶片革质、叶片排列方向与光线平行,因此也有人称之为“照叶林”。该生态系统类型的指示动物有绿孔雀、金丝猴、狗獾、豹猫、大熊猫等。
3.落叶阔叶林
落叶阔叶林是暖温带温带地区生态系统类型,1年中至少有4个月平均温度高于10℃,年平均降水量500~1000毫米。以落叶栎林和落叶阔叶混交林(或称杂木林)为代表。中国的长江流域以北,在没有人为破坏之前,基本上为落叶林所覆盖。该类生态系统显著特征是,冬季落叶、季相分明、结构清楚、生物量较大;林子里有虎、野猪、鹿、锦鸡、蝮蛇等指示动物。
4.针叶林
针叶林是中国境内分布最广的一种类型,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几乎均有分布,这与纬度和高度造成温度降低有关。针叶林的北方界线,就是整个森林带的北方界线,是地球分布乔木的最北点,也是高山森林的分界线。这就是说,往北走,或向山上走上去,看不到针叶林,也就没有森林分布了。针叶林由松杉类植物,如云杉、冷杉、松、落叶松等所谓的“针叶”树木组成,叶的形状其实不都是针形的,也有条形叶、鳞形叶、针鳞两形叶等。针叶林里的动物有驼鹿、猞猁、紫貂、松鸡、松鼠等。
5.红树林
红树林是我国海岸湿地类型之一,发育该类型的气候条件是年平均温度高于20℃,雨量大于2000毫米,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分布面积最小的一个类型。自然分布于海南、广西、广东、福建、台湾等省区。现有面积约1.5万公顷,包括26种真红树、11种半红树。中国红树林天然分布北界为福建福鼎县,人工引种北界为浙江乐清县。
6.稀树疏林
中国境内目前没有发现真正的非洲类型的热带稀树疏林,但是,根据多年研究,中国的“四大沙地”,即浑善达克、科尔沁、毛乌素、呼伦贝尔在健康状况下[42],其景观和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恰好是典型的稀树疏林类型,其生产力略高于非洲的“萨王那”生态类型。在中国,该类型目前被混同为沙漠,或混同为草原,其重要生态价值尚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中国稀树疏林指示植物有沙地榆、白桦、山定子、沙柳、红柳、赖草、羊草、金莲花、红门兰,指示动物有狼、狍子、沙狐、草兔、鼢鼠等。
7.草原
中国内蒙古草原是全球最为典型的生态系统类型。东起东北平原,西至湟水河谷,东西绵延2500千米,南北跨越16个纬度,分布着广袤的温带草原。我国的温带草原是欧亚大草原的重要部分,具有广阔的生态地理代表性。草原的重要特征是以草为主间以灌木,基本无树、结构简单、生物量中等。黄羊、羚羊、野驴、骆驼、狍、狼、狐和多种啮齿动物是活动于该景观中最重要的野生动物。
8.高寒草甸
高寒草甸类型过去一直笼统地被称为草原,实际上是与草原有明显区别的一个特殊生态系统,是分布海拔最高、面积很大的生态系统。世界上海拔最高,温度最低,气候最寒冷,自然条件最为严酷的高寒草甸就分布在我国的青藏高原。这类草地由于温度低,生长季节短,往往下面的冻土还没有融化,夏天就过去了,故有机物质分解很慢,土壤有机质含量很高,但有效养分很缺乏。家畜也很具特色,牦牛、藏羊是其代表。除了这些家养动物,中国高寒草甸的指示动物还有藏羚羊、藏野驴、野牦牛、兀鹫等。
9.荒漠
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荒凉的大漠。其特征是气候极端干燥,降水极少,日照强烈,日夜温差很大,风力很强而且持久。根据不同成因以及地貌差异,荒漠又可分为沙漠(沙质荒漠)、戈壁(砾质荒漠)、岩漠、泥漠、盐漠等。我国新疆、内蒙古西部、甘肃西部、宁夏等干旱区,如河西走廊、准噶尔、塔里木、柴达木等巨型内陆盆地,荒漠分布最广。荒漠生态系统的指示植物有骆驼刺、白刺、中间锦鸡、胡杨等,指示动物有骆驼、鹰、猫头鹰、沙鼠等。
10.苔原
地球上的南极、北极、青藏高原,号称地球上的“三极”,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下也有生命存在,也分布有生态系统,这样的生态系统发育的气候因素为年平均温度低于0℃,雨量5~300毫米,昼夜温差可达到30℃,这种环境下的生态系统特征是有永久冻土层,生长季仅2~3月,群落简单,以藓类和地衣为主。我国虽不在南北极,但地球的第三极青藏高原的最高峰分布在我国,长白山虽然没有南北极的指示动物,却分布有苔原上的苔藓和地衣等优势植被,因此,中国境内也有该类生态系统分布。长白山之所以分布有苔原,主要是由于纬度偏北,加上高海拔而形成的。
二 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
生态系统功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三者密切相关。[43]能量的单向流动和物质周而复始循环是一切生命活动的齿轮。生态系统中的信息传递是一个比较新的研究领域。在生态系统中,种群与种群之间,同一种群内部个体之间,甚至生物与环境之间都可以表达、传递信息。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都是生态系统的重要功能,它们通过多种方式把生态系统各个部分联系成一个有机整体。
生态系统功能侧重于反映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而生态系统服务则基于人类的需要,反映人类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利用。[44]生态系统不仅创造与维持了地球生命保障系统,形成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环境条件,还为人类提供生活与生产所必需的食品、医药、木材及工农业生产的原材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内涵可以包括有机质的合成与生产、生物多样性的产生与维持、调节气候、营养物质储存与循环、土壤肥力的更新与维持、环境净化与有害物质的降解、植物花粉的传播与种子的扩散、有害生物的控制、减轻自然灾害等许多方面。[45]
三 中国生态系统退化与治理
虽然生态系统具有很多服务功能,然而,我国的生态系统都处在不同程度的退化过程中。[46]森林生态系统中,500年以上的老龄林现已凤毛麟角,林龄100 ~200年的也不是很多,大面积分布的森林生态系统,都是中龄林或幼林。[47]除了森林锐减、荒漠化扩大外,那些过去较少受到破坏或轻度破坏的高寒草甸、温带草原和红树林也出现了严重退化。如青藏高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积最大而独特的生态系统类型,也是我国重要的牧区之一。由于长期对草地的超载过牧和不合理利用,高寒草甸生态系统退化非常严重,总体生产力急剧下降。[48]
再以红树林为例,红树林是世界上公认的具有高生产力、高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之一。中国红树林主要分布在福建沿海以南,历史上最大面积曾达25万公顷,20世纪50年代约剩5万公顷,而现在仅剩1.5万公顷。[49]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由于受到掠夺性采掘、砍伐和违背科学的低效能利用,沿海红树木资源受到空前破坏。
生态系统退化造成生态功能衰退,由此诱发各种生态灾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998年,仅长江和松嫩江流域特大洪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造成2150多万公顷农作物受灾。生态破坏加剧贫困,影响社会安定。在我国一些沙化严重地区,当地农民被迫远走他乡,成为生态灾民。
针对生态系统退化的严酷现实,中国政府实施了具体的治理措施。如在半干旱区,合理安排农业、林业、牧业的比重;对弃耕地和退化草场实施封育,促使植被自然恢复;采取分区轮作或轮收,限制载畜量;在工程措施上,采用生物固沙为主、工程措施固沙为辅的固沙方法。在干旱区,以绿洲为中心,在绿洲外,建设围封沙育草带,在绿洲边缘,建设乔木灌木结合的防沙林带,在绿洲内部,建立窄林带与小网格护田林网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等。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荒漠化治理取得明显成绩。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中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了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双缩小,整体扩展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在这一大好形势下,国家林业局又申请启动全国性防沙治沙计划,争取到2030年,在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沙化土地总面积逐年减少;到2050年,能够治理的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最终在沙区建成较为完备的生态体系。
“十二五”以来,我国湿地恢复与保护工作明显提速。按照新的规划,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及其周边敏感区域内,强化保护区建设,从现有的473个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中选择222个投资建设,另外建设13个野生稻保护小区,对4处严重退化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实施移民。
针对森林退化与石漠化问题,国家采取了相应的工程治理措施,如天然林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等,所有这些努力都已取得明显的治理效果。201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更突出强调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功能,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这些具体措施将极大地促进生态恢复工作。
第三节 中国面临的生态安全问题与对策
中国是地球上一个特定的区域,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中国既与全球其他部分形成一个全球生态系统,也与周边国家形成一个区域生态系统。在这个区域生态系统中,又依据气候、地理、地貌、流域、海域、水文等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生态环境地区。当前,在中国所面临的生态安全问题就分为全球性生态安全问题和区域性生态安全问题两大类,需要分别采取不同对策。
一 中国面临的生态安全问题
1.中国面临的全球性生态安全问题
全球性生态安全问题包括全球气候变化、海洋污染、全球臭氧空洞、生物多样性的锐减、南北极及喜马拉雅山的冰雪消融、海平面上升、沙尘暴、平流层飘移,甚至还有小行星碰撞、太阳磁暴、周期性小冰期变化,以及核爆炸、核泄漏、化学泄漏等人为灾难等。全球性生态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球合作,任何国家和地区均不能置身度外。
2.中国面临的区域性生态安全问题
(1)国土生态安全问题
国土生态安全是最基本的安全,它一旦被破坏,就意味着大片国土失去对国民经济的承载能力,会造成工农业生产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还会产生大量的生态难民。中国国土生态安全形势严峻:森林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生态效益低;中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较大、分布较广,沙漠化危害较严重的国家之一,石漠化现象凸显;土壤流失严重;农业过量使用化肥,农牧业面源污染已超过工业污染;水资源短缺;河流污染严重,水质性缺水现象频发;生物多样性锐减;洪涝灾害频繁、沙尘暴次数和强度愈演愈烈……
中国连年焚烧农作物秸秆,使秸秆不能有效还田,中断了农业生态循环过程,致使土壤肥力连年下降,可耕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目前平均仅为1.3%,是世界可耕地土壤平均有机质含量的一半;美国可耕地的土壤平均有机质含量为5%,仅这一项就表明美国拥有更多土壤生态财富。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吸收有80%是经过有益微生物转化而完成的,因此,中国土壤有机质持续降低形成化肥的低效利用和化肥大部分流失导致环境污染增加这一恶性循环,而且所生产的农作物缺乏营养,尤其是缺乏微量元素,长此以往,人口素质将要下降,竞争力减弱,中国可持续发展将会缺少最积极的人才资源。
(2)健康生态安全问题
人居环境的污染通过食物链、空气和辐射对居住人口直接产生不利影响,污染物在人体中的长期积累,在影响个体呼吸、代谢系统,造成各种环境类疾病的同时,还累积着遗传性病变的可能。
室内装修成为最直接的污染源,室内环境污染已经引起全球35.7%的呼吸道疾病,22%的慢性肺病,15%的气管炎、支气管炎和肺癌。车内污染物浓度可以比车外高2~10倍,汽车排放是城市主要空气污染源之一。
饮用水和食品污染也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是直接关乎人体健康的生态安全问题,中国从2009年6月1日起已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构筑起食品安全“新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这是中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开端。
(3)城市生态安全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70%甚至80%以上人口会进入城市。据统计,2011年,中国内地城市化率为51.3%,预计到2020年会达到55%。在农业文明时代,生活垃圾是在很大面积上进行分解的,但由于城市中人口集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污染性气体的处理就成为问题,又加上工业的点源污染和农业的面源污染,实质上,城市处于远比农村更加脆弱的环境结构和生态过程中,一旦城市生态链的某个环节失灵,整个系统就会混乱失控。城市生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从生态安全角度看,城市是生产—交换—消费的最集中区域,但往往将分解—还原—再生环节外化到环境中去,这种以邻为壑的行为在城市化率提高后将无法再继续下去。一旦维持城市正常运行的生态系统出现水、电、油、气、热供应失灵以及生态恐怖等突发事件,将会引起生态风险。城市人口的集中还会增加有害生物传播和疾病流行的生态风险。
(4)人口生态安全问题
人口生产是所有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人口是社会发展最基本要素。然而,中国面临着严重的人口问题:由于传统多子多福、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又加上农村养老机制不健全,以及性别鉴定多年流行,致使中国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的男女性别比为1.17,海南、广东、湖北为1.25,全球正常范围是1.03~1.07。到2015年,中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些都是值得注意的人口生态安全问题。虽然多年实行计划生育,城市人口和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是占60% ~70%的农村家庭并未严格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多子女家庭仍较普遍,其结果是有能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家庭子女少,无能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家庭反而子女很多,形成子女教育的巨大反差。另外,全球性的有害化学污染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减弱了男子的生殖能力,长此以往,人类的基因遗传将向少数人倾斜,将增加人们患某种致命疾病的概率。人口生殖生态安全问题是不可掉以轻心的。
(5)贫困生态安全问题
贫困也是对生态安全的威胁,中国80%以上的贫困县都属风沙区或生态脆弱带。有些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已丧失生态承载力,留守人口基本靠年轻人外出打工输入经济流支撑,一旦经济形势波动,生态难民问题会更加突出。在这些地区,由于贫穷,生存第一,所从事的无效耕作更会破坏生态环境,甚至不惜竭泽而渔。最好的方法是国家有计划地转移实质上已成为生态难民的贫困人口,使脆弱环境地区生态得到自行恢复。
(6)非可控生物入侵的生态安全问题
非可控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病毒、有害物质,外来生态入侵也是影响生态安全的重要原因,主要是指非生物因素和外来生物的传入。外来非生物因素是指来自国外的有害物质及含有害物质成分的入侵。外来生物的影响不仅限于经济,对社会、文化和人类健康都有巨大影响。例如疯牛病不仅给英国牛肉生产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也夺走了不少人的生命;中国遭受了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稻水象甲、豚草、紫茎泽兰、微甘菊、大米草、水葫芦、福寿螺、食人鱼等外来物种的入侵,已给侵入地农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艾滋病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常严重的生态危机之一,非洲的一些小国家的艾滋病入侵甚至能彻底摧毁一个国家的人口和经济,中国也必须高度重视;“非典”、甲肝、疟疾等也有造成区域性生态危机的可能。据调查,中国目前共有283种外来入侵生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入侵物种中,我国就有50种,外来物种入侵给我国每年造成的损失高达2000亿元。
(7)经济建设活动引发的生态安全问题
经济建设活动引发的生态安全问题有核能事故、核废料处理;化工生产中各种有害化合物排放、外溢;交通的海陆管道运输过程中的途经地,储存的有害物质外溢;矿山开发中的矿物径流、尾矿、土地塌陷等。
近年来,由于小企业、小工厂建设和运营过程缺乏有效的环境控制,导致污染扩散,危及周边民众健康进而引发“绿色抗议”的事件经常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负面因素。
二 中国应对生态安全问题的对策
1.中国应对全球性生态安全的对策
面对日益严重的全球性生态安全问题,各个国家和地区要通力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生态安全的挑战,中国也要积极探索应对全球性生态安全的对策。
(1)正视全球气候变化现状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在众多生态安全问题中,全球气候变暖是范围广、影响面大的生态安全问题,对于中国的影响也较大。更加频繁的高温、干旱、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出乎预料的方式冲击着我们的生活;降雨量的变化和温度升高将改变作物的生长,使粮食产量变得不稳定,产生新的粮食安全问题。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大多分布在沿海地区,海平面上升将导致海水入侵,直接影响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
气候变暖、冰盖消融使海平面上升,但一般认为冰雪消融速度不会太快,总会有足够的时间应对。研究表明,积雪一旦消融,反射率可从99.9%下降到50% ~60%,吸收太阳辐射的能量将增加数百倍,这意味着积雪消融的速度也有数量级的增加,冰雪的含水量越高,反射率就越低,吸收的太阳能就越多,冰雪融化的速度也就越快,这种正反馈机制将使冰雪融化不止,一发不可收拾。加上积雪下垫面会一直保持冰冻或冻土状态,导致迅速融化的冰水不能下渗而直接形成地表径流注入江河湖海。海平面大幅度迅速上升可能是指日可待的生态安全问题。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带将受冲击,西部也将受到负面影响。西部的高山冰川为江河提供了部分水源,孕育了绿洲,一旦冰川消融,将会造成内陆湖面上升和洪涝灾害,紧随着便是绿洲的消失以及众多生态难民的出现。中国要有足够警惕和预防措施以应对东部、南部沿海低地城市的海水入侵以及西部绿洲的融冰集群灾害。此外,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地缘政治变化,中国也必须制定相应对策,做到未雨绸缪。
(2)重视地缘政治将发生的变化
由于南北极冰盖消融,海冰解冻,出现了新陆地、新运输航线,地缘政治将出现新格局。不仅将影响北极地区资源的开发和经济发展,其军事战略意义更加凸显,对各国特别是俄罗斯、美国等国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其他国家也以不同理由提出领土领海要求,参与新大陆的瓜分,加剧世界紧张局势。环北极国家为使本国获得巨大的经济和军事利益,提出对北极地区的主权主张,宣称自己对北极地区的部分区域拥有主权或经济专属权。它们还可直接对其他国家的科学考察、经济开发等活动进行干预。对中国来说,对于南北极出现的新变化,不能仅仅停留在科学考察水平,重走郑和下西洋的老路,而要提高到控制全球战略制高点的水平来考虑,争而不霸,获得应有的利益。
据《国际生态与安全》杂志2007年第1期报道,由五角大楼富有影响力的防御顾问安德鲁·马歇尔为主执笔的气候变化报告,包含了美国诸多国防专家的研究成果。该报告称气候变暖将导致地球陷入无政府状态。气候变化将成为人类的大敌,在某种程度上将胜过恐怖主义的威胁。报告预测,今后20年气候的突然变化将导致地球陷入无政府主义状态,各国都将纷纷发展核武器来捍卫粮食、水源和能源供应,不让这些赖以生存的物质遭他人蚕食。由于人类面临生存的恐怖威胁,全世界届时将会爆发巨大的骚乱、饥荒甚至核冲突。
(3)提高警惕,严防绿色恐怖主义
生态安全是人类的正义诉求,环境良好是每一个人的愿望,但是保持生态安全和环境良好是一个过程。遇到生态危机,即使社会行为行之有效,生态环境的恢复也往往需要时间和过程。往往有些激进生态环保主义者会采取过激行动以达到实现美好愿望的目的,客观上造成不安全。
还有一类不法分子和敌对方,深知生态环境是国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往往会破坏一些关键性设施以达到恐怖袭击的目的,这种事件可称为“绿色恐怖”或“生态绑架”。有些发达国家的军事机构,通过射电设备改变敌对国家上空的电离层,人工制造臭氧空洞,导致紫外线辐射增加,殃及平民健康,甚至通过改变大气层所穿透的太阳能和地球表层的辐射平衡发动人工气象灾害。
(4)关注全球性生态环境类公约及可能达成“全球生态安全公约”
近40年来,国际社会所制定的生态环境类公约有《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1994)、《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9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京都议定书》(1997)、《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1998)等。可以预言,为了更有效应对全球生态安全问题,联合国可能还会促成“全球生态安全公约”。
在上述国际公约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迄今为止最重要的国际环境公约,是人类控制全球气候变化方面的一个新起点。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规定了具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中国也要承担相应的减排义务,中国粗放式的、高能耗的经济增长遭遇到气候压力。清洁发展机制(CDM)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是一个利用来自发达国家资本和先进技术的机会,也是生态资产向国外流失最快速的阶段,应予高度重视。随着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的到来,中国加入减排行列,气候问题会成为与各国发展密切相关的国际政治问题。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排放指标交易使欧盟等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大量购买排放权,中国也成为CDM机制的贸易伙伴,这种先期交易很可能导致中国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失去发展机会。这是一个值得中国政府加以严密注意的关键问题。
中国既面临着减排带来关停并转、失业等压力,也面临适应全球气候变化的压力。生态安全与一个国家对于安全的预期值密切相关,是一个相对的动态概念,它也随一个国家的富裕发达程度而变动,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安全预期值较低,则将影响相邻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安全,甚至影响全球性生态安全。随着中国的发展,生态安全的底线也在提高,为生态安全支付的成本也会增加。因此,维护生态安全,不能自扫门前雪,还应时时关注更大范围和区域问题甚至全球性生态安全问题。中国应该建立完善且有应变能力的生态安全评估体系和预警体系,以维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9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进一步表明气候变化不仅是全球性的,也事关中国可持续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发展的国际环境。决议草案提出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即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在新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议草案还进一步提出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坚持从中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统筹国内与国际、当前与长远、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相结合,协调推进各项建设;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强化节能、提高能效和优化能源结构;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增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坚持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节能减排,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2.中国应对区域性生态安全的基本对策
(1)建立强有力的生态安全协调机构
区域性生态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区域合作,一个区域内的国家生态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例如,跨境河流的污染问题需要国际合作;跨省、跨市河流污染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环保制度,也需要相关流域省、市的协调。还有人口膨胀、跨区域物种入侵;区域性植物、动物、微生物的生态失衡、有害微生物和病毒的传染等。中国是一个南北跨度大、海拔高差大、地理地貌复杂、气候多变的国度,近几十年的工农业发展及城市的快速扩张造成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江、河、湖、海的水污染,跨区域大气污染,沙尘暴污染,以及固体废物的跨城乡、跨地区转移污染等问题,不是某一个省、市、县、乡所能解决的,必须进行全流域和跨区域管理才能有效控制和解决。因此,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生态安全协调机构进行管理,避免以邻为壑、环境成本外部化带来的恶果。
(2)注重GNP的增长,利用境外资源增加国民财富
中国生态环境问题既有人口众多、资源紧缺、单位产值能耗高、节能技术不先进、生态意识落后、环境政策实施不力等自身问题,也有经济发展思路和政绩观问题。直到今天,国内生产总值(GDP)仍旧是最为重要的经济指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用自身经济优势,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和资源赚取利润,得到的是GNP(GNP是国民生产总值,指一个国家的国民在国内、国外所生产的最终商品和劳务的总和)。不得不承认,在中国境内的许多合资和独资的外国企业虽然表面上增加了中国的GDP,实质上把污染留给了我们,对中国的环境污染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此,我们曾支付并且还在继续支付巨大的环境成本。为了缓解中国的生态环境压力,维护中国的生态安全,我们应该及时调整发展战略,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别国资源增加中国的GNP,当然我们也不能同时“转移污染”。通过GNP的增加实实在在增加国民财富和提高国民生态福祉,同时增强中国在全球生态问题上的参与能力和谈判能力。
(3)关注周边相邻国家的生态安全问题
与中国接壤的有10多个国家,与大多数陆上邻国有着国际河流的水脉相通,国际河流主要分布在3个区域:一是东北国际河流,以边界河为主要类型,如鸭绿江、图们江、额尔古纳河、黑龙江、乌苏里江等;二是新疆国际河流,以跨界河流为主,兼有出、入境河流;三是西南国际河流,以出境河流为主。我国与邻国有跨境河流、界河以及海洋和大气的衔接,既要维护国土不受污染,也要避免污染邻国。这不仅需要警惕,也同样需要克己。尤其要防止一些国家的固体废弃物和有害垃圾跨境进入中国。
第四节 新形势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明确提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最重要、最优先的任务。划定生态红线实行永久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体现了以强制性手段强化生态保护的政策导向与决心。
一 生态红线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资源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尽管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逐年加大,但总体而言,资源约束压力持续增大,环境污染仍在加重,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态问题更加复杂,资源约束、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逆转;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相匹配,区域开发建设活动与生态用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已建保护区隶属不同部门管理,空间上存在交叉重叠,布局不够合理,生态保护效率不高;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面积大,分布广,关键生态区域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导致生态服务与调节功能仍在恶化,自然灾害多发,威胁人居环境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建设落后于污染控制,政府生态保护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个部门,采取按生态和资源要素分工的部门管理模式,缺乏强有力的、统一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机制,“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督”要求难以落实。综上所述,我国生态环境缺乏整体性保护,且严格性不足,尚未形成确保国家与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监管机制与体制。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战略决策,以构建和强化国家生态安全格局,遏制生态环境退化趋势,力促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建设构想
1.概念与功能定位
生态保护红线概念是以“红线”为基础,在区域性生态规划、管理和科学研究过程中逐渐产生和发展,并得到多方面肯定,从而上升成为国家战略。根据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的背景与意义,兼顾资源、环境、生态三大领域重大问题与保护需求,将生态保护红线定义为: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关键作用,在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须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控制与数量限值,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限。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必须一体遵行,通过实施最严格的管控制度实现如下保护目标:一是保护性质不改变,即红线保护的主要对象保持相对稳定,区位不可随意调整;二是主体功能不降低,即红线区域的主导功能应通过强化保护与监管逐步得到改善;三是管理要求不放宽,包括保护面积不减少,管理限值与管理措施宜严不宜宽。
2.基本特征
构筑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应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系统性。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与监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环境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等多个领域,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考虑,有序实施。
二是协调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监管应立足我国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现状,与国家和区域重大区划或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环境管理制度相适应,力促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三是差异性。基于我国资源环境禀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应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在生态空间保护、环境质量控制与资源利用管理等方面制定和执行与区域特点相适宜的政策制度,提出分类、分区及分级管理要求。
四是强制性。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必须实行严格管理。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观念,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管理措施,做到不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五是动态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并非一成不变,为不断优化和完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可适时进行适当调整,尤其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不断优化和增强,确保空间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
六是可操作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遵循自然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确保红线本身科学合理;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应具有可操作性;划定的红线目标要充分考虑各有关因素,具备可实现性。
三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构成
1.生态功能保障基线
生态功能保障基线是指对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持续稳定发挥,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关键作用,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必须实行严格保护的国土空间。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应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以及相关生态保护规划或区划要求,遏制生态系统退化趋势,改善生态服务功能,确保基本生态系统服务供给。界定并执行生态功能保障基线是为了保护对人类持续繁衍发展及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自然生态系统,减缓与控制生态灾害,进一步优化我国生态安全格局,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支持能力,保障国家安全。
为确保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应选取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已建各类禁止开发区等区域作为划定生态功能基线的空间范围,明确不同类型区域生态保护目标重点、保护现状及主要生态问题,开展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和生态敏感性、脆弱性评价,在空间上识别生态保护的核心区域,通过空间叠加与制图综合分析形成生态功能保障基线。通过实地调查核实生态红线的实际分布界线,只有将红线落到实地,并制定严格的配套管护制度,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有效保护。
2.环境质量安全底线
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是指为维护人居环境与人体健康基本需要,必须严格执行的最低环境管理限值。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应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质量管理要求,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趋势,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界定并执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粮食,维护人类的基本生存环境。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应以改善环境质量,减轻环境污染,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在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并予以严守。一是明确和完善环境质量达标红线。根据不同地区环境系统结构与功能差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以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和区域环境容量为依据,综合考虑与合理确定区域环境功能,将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与环境质量标准有机结合,形成该区域的环境质量达标红线,逐步建立环境质量安全评估体系及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区域总量控制红线。以环境质量达标为基本要求,结合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和各个区域的不同特性,根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质量的输入响应关系,确定分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科学制定区域减排指标,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三是努力构筑环境风险防控红线。根据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目标和区域特征,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预警,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有效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污染,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和环境事故处置与损害赔偿恢复机制,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3.自然资源利用上限
自然资源利用上限是指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的最高要求。自然资源利用上限应符合经济转型发展基本需求,与现阶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界定并执行自然资源利用上限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和强化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全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国家已在能源利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专项规划,提出严格和明确的要求,各相关主管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在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坚持节约优先,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优化能源结构”的目标,到“十二五”末,能源消费总量40亿吨标煤,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要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15.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确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此外,国家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也对森林、湿地、海洋等资源领域提出了红线保护要求。
为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和用途管制,应尽快推动完善自然资源利用上限,建立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制度,在调整和实施相关资源利用上限具体要求时进一步与区域生态功能保护和环境质量要求相结合,制定严格的能源矿产、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管理与利用强度限制要求,努力形成三者有机统一的、更加科学有效的国家环境质量保障和生态安全格局联动体制,促进自然资源科学、环保、可持续利用。
生态保护红线对于维护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必须严格保护,不许越雷池一步。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根本,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创新。在我国生态环境不断破坏与恶化的严峻形势下,迫切需要划定生态红线,制定专门管理办法,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态环境与人口经济相均衡,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但是,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刚刚起步,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当前,在国家层面亟须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协调生态红线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关系,尽快制定划分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技术方法与操作流程,出台适用于全国的技术指南与配套政策,为生态保护红线长效监管奠定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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