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被称为“天人关系”,这是一个与中国古代自然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哲学命题,各家学说对此均有论述。正是在对“天人关系”阐释中,中国古代一些思想家以生命的直觉精神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尊重生命和保护环境的思想,这些思想尽管带有某种朴素的直观或顿悟性质,但都是人类生态文明智慧的一部分,具有“奇迹般深刻”,并一再被人类文明的深化所认同,值得今天在深入探讨生态文明及其价值时认真分析和吸取。其中儒、道、佛三家是其中的主要代表。它们的环境保护思想有着重要的生态文明价值。
一 道家“道法自然”的生态智慧
道家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一。以老庄为代表,道家哲学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天人关系,提出“天”与“人”合而为一,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高扬了宇宙生命统一论,对中国古代生态文明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1.物我合一——人与天地万物相统一的宇宙论
中国古代的哲学,大多以政治和伦理为轴心,而老子哲学则突破了这一局限,把思考范围扩展到了整个宇宙,并由此出发审视人间的各种事物,为中国古代生态思想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
老子的宇宙论首先看到的就是: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人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老子认为,从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万物的共性来看,它们都含有“阴阳”,都是由阴阳二气妙合而成。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从天地万物发生的本原看,它们都来自同一个“道”。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道是独一无偶的,由独一无偶的“道”分化为“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相互作用而生出第三者即“冲和”之气或“中和”之气,由它们再产生出千差万别的天地万物。作为天地万物根源之“道”,就其基本内涵而言,并不是有人所解释的那种黑格尔式的“绝对精神”,而一种混成之“物”,是宇宙处在原始状态中的混沌未分的统一体。老子由此出发建立起了一种朴素的整体观念。
在老子哲学中,“道”是天地万物的根源和基础,宇宙间的一切自然之物,都是以“道”为其最大的共性和最初的本原的有机统一的整体。同时,人也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老子哲学关于人是自然界即天地万物的一部分的思想,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种“天人合一”论。这一思想在先秦时期著名的道家著作《庄子》一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概括。庄子说:“万物一体。”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旁日月,挟宇宙,为其吻合”(《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一同生存,而万物与我合而为一。圣人依傍着日月星辰,怀抱着宇宙万物,与它们吻合为一个整体。老子关于人与天地万物相统一的整体观念,表达了中国文明对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种深刻理解;欧洲文艺复兴运动通过复兴古希腊文化重新“发现”了人和自然,却不幸地走上了人和自然分离的道路。这种分离导致了当代科学文明的危机,正是面对这一科学文明危机,西方人才把目光转移到主张人与自然统一的东方文化。这与西方现代生态学的结合,“不仅产生了关于地球的新价值准则”,而且“还产生了一种生存的全新意识”。[70]
2.知常曰明——自然规律与道德法则的一致性
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老子哲学把这种规律称之为“天道”或“天之道”,既然天与人是合一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天道”与“人道”也是一致的,“道”既是自然万物所遵循的规律,也是人类行为应遵守的法则。老子认为人应当顺应自然,为此需遵从“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的法则就是自然而然。老子提出的师法自然的思想,虽然是从人类行为的一般意义上说的,但内在包含了人类的道德行为、道德法则也应遵循自然法则的思想,“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
由于圣人不违反自然,不强加妄为,只是辅助万物使其自然生长和发展,而不敢随意妄为,因而圣人不会失败。既然自然规律与道德法则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人类要听自然的话,按照自然行事就必须“知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认识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才叫做明智;不认识规律,又要乱作妄为,必然会招致凶险的结果。在这里,老子对人们不尊重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胡乱妄行提出了严重的警告。这一警告,至今不但仍然有其现实意义,而且在今天显得更加重要了。
反省当今人类面临的诸多生态环境问题,究其主要原因,都离不开人为因素。要么是根本上还“不知常”,即还没认识其中的规律;要么是为了某种“急功近利”的目的根本不尊重规律。人类要摆脱当前的困境,拯救自己的未来,除了在科学和技术方面寻找出路之外,在思想境界上回味老子哲学的这一至理名言是大有益处的。因为,今后人类能否得以持续生存下去,将取决于人类是否能放弃损害自然的妄行,按照自然的本性和规律,去重新规范和调整人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
3.知止不殆、知足不辱——处理人与万物关系的道德法则
老子哲学从自然规律和人道规律的一致性中引申出处理人与万物关系的道德准则。“知止不殆”、“知足不辱”,是道家环境道德准则的集中体现。
老子哲学认为,要使人们的行为不违反自然规律,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知止”,二是要“知足”。老子针对那些追求名利,贪图财利的极端的奢侈行为,提出了如下的忠告:“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四十四章)名誉与生命相比,哪一个更亲近?生命与财产相比,哪一个更重要?获得与丧失相比,哪一个更有害?所以,贪得无厌必然招致更大的破费,过多的贮藏必然招致更多的损失。知道满足就不会受到屈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带来危险,这样就可以保持长久。
“知止不殆”要求人类要认清事物固有的限度,以限制和禁止那些“极端”、“奢侈”、“过分”行为。既然天地万物都有自己的限度,人的行为就应当有所“禁止”;既然人的行为应当有所“禁止”,人的欲望就应当有所“满足”,有所克制。
“知足不辱”则要求人们克制自己的欲望不脱离实际情况。老子哲学中所谓的“知足”,并非消极保守、不求进取的意思,而是求进取中要讲究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天极、讲究限度,不能追求虚荣、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贪得无厌。
老子的“知止”和“知足”思想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对于当代环境道德准则的建立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因为在这些道德要求中包含着对持续发展的社会至为重要的价值观念。老庄反对的过度的贪欲观念和行为正是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动因。这种态度必然导致对自然系统及其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老庄的生态思想与当代环境保护的关系极为密切。面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日趋恶化,人们在“回归自然”过程中,正在回味老子哲学思想的韵味,并努力从中汲取其智慧与力量。当代著名人文主义物理学家F.卡普拉对于以老子为始祖的道家传统作了这样的评价:“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是最完美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71]老子的生态思想作为一种深刻的东方文化智慧,对于当今生态文明的构建,始终是个启迪的源泉。
二 儒家“天人和谐”的生态文明意识
儒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家文化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从根本上讲与道家是一致的。它也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万物同类,因此人对自然应采取顺从、友善的态度,以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最终目标。但在对待自然的具体态度上,儒道是有差异的。道家追求返璞归真,反对以人力加之于自然。儒家则不同,应该说,儒学主要关心的是人,但是,儒家也看到了人们的生活同自然的依赖关系,在肯定人道本于天道,“赞天地之华育”的同时,又肯定人为万物之灵,可以“制天命而用之”,主张尽人事以与天地参。在此基础上,儒家提出了丰富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思想,这些思想蕴涵着中国传统的生态文化观念。
1.兼爱万物,尊重自然
儒家认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自己,爱惜其他事物的生命,也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爱生灵,兼利宇宙物品。早在儒家六经之首的《周易》中,就把“生生”,即尊重生命、长养生命、维护生命作为人的“大德”,“天地之大德曰生”(《易传·系辞》)。随后的儒家哲人也大多从自我生命的体验,转而同情他人的生命,并推及对宇宙万物生命的尊重。“以情度情,以类度类”,进而效法大自然的厚德载物,博大无私。
荀子认为,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主张对自然万物施以“仁”。汉朝的董仲舒则更明确地主张把儒家的“仁”从“爱人”向爱物扩展。“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春秋繁露·仁义法》)。宋代张载进一步将仁爱原则推广到包括非生命物质,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思想,认为天下所有的人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外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爱必兼爱,成不独成。要真正地爱人,就必然要爱物。
儒家的这种“生生”、“利物”、“爱万物”思想,类似于当代西方生态文明主张的把人类的道德关怀从对人扩展到对生命和自然界的思想,但两者也有差别。现代西方的一些生态文明学认为物与人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平等的道德权利,应该受到同样的道德关怀。儒家的“爱物”认为,人与物一体,但这一体中各部分的重要性是不同的,所以万物享受的爱不应该是同等的,而是应该有先有后、有厚有薄的。对此明代的王阳明从“大人与物同体”的角度,做出了独特的论证,他认为,在利益分化发生矛盾时,家庭血亲处于中心的、优先的地位,先爱至亲、家庭,再爱路人,最后是禽兽、草木,以本人家庭为中心而向路人、动植物辐射。爱护草木,是为了使禽兽有足够的饲料,而爱护禽兽,则是为了养亲祭礼。所以爱护草木禽兽是围绕自身家庭这个中心运转的。王阳明认为,如果接受上述观点,实际上就是接受了以仁为中心,包含义、礼、智、信的整个封建道德准则体系,使五常之德适用于整个自然界。显然,儒家的爱物是有关系的,它强调的爱物是要人们去爱惜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而“爱物”的终极原因是使人生活得幸福,爱物就是爱人类自己。
2.以时禁发,以时养发
中国古代社会是农耕社会,农业生态环境的好坏与庄稼收成的丰歉关系着历代王朝兴衰和人民百姓大计。因此,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生物的再生产能力,不能不成为历代君王与百姓的大事。儒家正是依据对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从利国富民,保证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源的持续性出发,要求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顺应生物的繁育生长规律,“以时禁发”,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为相,他从发展经济,富国强兵目标出发,十分注意山林川泽的管理和生物资源的保护,提出了“以时禁发”原则。他说:“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管子·八观》)。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要有恰当的固定的时限,要按照规定时节进行。管仲还以经济手段来保障他的“以时禁发”的规定,制定了“毋征薮泽以时禁发”和“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征”的政策,提出,山林与川泽要按时封禁与开放,老百姓在开放时间内采集捕猎免征税赋。
后来的孟子、荀子则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管子的“以时禁发”思想。孟子主张对生物资源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用也。斧斤以时入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孟子认为,如能认真保护生物资源,生物资源就会丰富起来,反之,就会枯竭。“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孟子·告子》)。荀子则使管仲的环境保护思想进一步系统化、具体化。他明确指出:“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耕、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之制》)。荀子的这些保护主张,是作为圣王安国治邦之策提出来的,他认为“君者,善群也。群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荀子·王制》)。君主应善于协调生物群落关系,使各种生物和谐发展,动物得以兴旺繁衍,其他生物得以生存;并建议圣王即有德之君,将保护生物资源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
3.取用有节,物尽其用
儒家注重经世治国,他们所倡导的“礼义”政治是一种有节制的政治,要求统治者要节制自己的行为,克制贪得无厌的欲望,把节约人、财、物上升到国策的高度。当年,齐景公向孔子问政时,孔子就直接指出,“政在节财”(《孔子世家》、《史记》卷四十七)。从孔子提倡节制之德始,历代儒家都主张“节性制欲”,这样,能否节制就成为政治是否清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国唐代名相陆贽说过:“地力三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生物之丰败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圣王立程,量入为出。”儒家提出“政在节财”的主张,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它客观上具有自然保护的意义,因为,节财就包括要节制利用自然资源,节制利用自然资源就会避免对自然的掠夺和浪费。
生态问题很复杂,但归纳起来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源保护即为使资源长存不竭,必须慎用资源,保护资源。这也就是要求人类对自然资源“取之有度”;另一方面,就是资源利用,即为使资源有效地发挥作用,不使资源浪费。这也就是要求人类对各种资源的利用“用之有节”。
儒家所提出的节约的主张一开始就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的,儒家从天地自然万物所具有的适可而止的节律得出了人事行为要有“节”的结论。“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易传·节·彖传》)。同时,儒家也把节制的要求延伸到对自然资源的取用,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不能采用灭绝动物物种的工具。儒家要求人们停止使用像“纲”、“数罟”和“离”等破坏物种作用较强的工具捕获动物。孔子主张“钓而不纲”。这里,“纲”是布下钩多取鱼的方法。一钩取鱼少,多钩取鱼多,孔子为什么要舍多取少呢?
第一,他不愿意采用灭绝性较强的工具,注意鱼类的永续利用。孟子要求“数罟不入池”,“数罟”是一种细密之网,是一种一网打尽的捕鱼工具,孟子也要求禁用它。第二,不能采用灭绝物种的捕获行为。在儒家看来,人们捕获动物有不得不为之的原因。但在捕获过程中,也要给动物留下一条生路,不能斩尽杀绝。对待飞禽:不猎宿鸟,不覆鸟巢,不取鸟卵,不抓黄口。对待走兽鱼鳖,不杀雌性动物,尤其不杀怀孕的动物,不猎幼兽,不把一群动物一网打尽,不满一年的猪不杀,不满一尺的鱼不取,凡不中杀的鸟兽鱼鳖一概不食。
在利用自然资源时,儒家要求人们珍惜自然给人类提供的生活之源,在消费时不要浪费。
儒家看到,只有统治者谨慎对待自身的物质利益,注意节约,又鼓励发展生产,不断权衡利弊得失,才能使天下的财富丰裕;天下的财富丰裕了,则既可富己亦可富民,大家都不为私,这才是政治统治的极高境界,“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对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天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荀子·富国》)。
在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物质财富相对匮乏,人们为了很好地生活下去,就不得不实行节俭,所以也就比较容易做到物尽其用。现代社会虽然拥有很高的资源再利用技术,但并非一切资源都已得到再利用技术,而且再利用的耗费也相当高。所以取用有节,物尽其用,仍然是现代社会解决资源短缺、合理利用资源、有效保护资源的一项合理而有效的对策。
三 佛学“尊重生命”的博爱意识
现代生态文明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强调对地球上的生命和生态系统的保护,而这一思想在中国佛教思想中可以找到理论支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尊重生命的思想表述得最完整的是佛教禅学,如果剔去其中附加的宗教的神秘内容,可以看到,佛学理论中阐发的佛教生命观,包含了丰富和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
1.万物平等的生命意识
在佛教神学中,人与自然之间是没有明显界限的,生命与环境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所谓“依正不二”,“佛”是指“依报”(环境),“正”是指“正报”(生命主体),在佛面前,人与其他所有的生物都是平等的,“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易”(《大般涅经》卷27)。佛教中的众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人,广义指生物。根据广义的理解,所有生命都潜藏着“佛”性,都有可能达到“佛”这一生命的最高境界。人和其他生物的区别只是由在生灭轮回中的不同际遇造成的。日本佛教史上的杰出人物道元在解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时指出,“一切即众生,悉有即佛性”。著名佛学家阿部正雄就道元的理解进一步指出,“悉有即佛性”中的“有”,在道元那里囊括了宇宙间一切实体与过程,不仅指人指生物,而且指无生命存在,从而达到了“草木国土皆能成佛”,“山河大地悉现法身的意境”。阿部正雄评论道:“道元在一个彻底的宇宙论的领域里找到了人类解脱的基础,他揭示了一种最彻底的佛教的非人类中心主义和万物平等主义。”[72]根据道元的见地,人类只有具备“有界”即宇宙的宽广胸襟,带着对“有界”即天地万物的关切心怀,才能最终解决自己的生死之忧。
2.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
佛教从非人类中心和万物平等的立场出发,主张善待万物和尊重生命。佛教对生命的关怀,最集中地体现在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上。
在佛法上,“与乐”叫做慈,“拔苦”叫做悲。佛教教导人们要对所有生命大慈大悲。“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智度论》)。前者意味着给所有的人和生物以快乐,后者意味着拔除所有生命的痛苦。
佛教认为,大千世界中各种不同的生命都受不同程度的烦恼和痛苦的折磨,有生苦、老苦、痛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盛蕴苦,这七种苦被称为苦谛。造成种种痛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佛教提出了“十二因缘说”,包括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这12种条件被称为集谛,苦谛、集谛谓之“染”;灭谛、道谛谓之“净”,如果执着于苦、集的“染”,就是恶;灭苦,并找到了灭苦方法的“道”,而趋于“净”便是善。
关爱众生,把所有生命的痛苦当做自己的痛苦去体验,把所有生命生存的不幸环境当成自己生存的不幸环境去感受,使“爱”或“慈悲”所关注的对象不限于自己的子孙、妻子或兄弟姐妹,而要遍及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生物。应该说佛教的这种慈悲情怀,突破了对人类自身的关注,“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切革命”。[73]任何生命都把保护自己的生存当做至高无上的目的,这是生命世界的准则,佛教的慈悲并不否定对自身生命的本能的保护,但它更为强调的是对他人和他物的关怀、给予和帮助。为了对他人和他物的爱或“慈悲”,需要放弃自己的一部分利益,需要抑制自己的贪欲,甚至会舍弃自己生存的权利。
3.“不杀生”的道德戒律
佛教的善恶观,具体反映在它的戒律中,戒是佛教终生应遵守的基本道德信条。关于佛教的戒律有“五戒”、“八戒”、“十戒”之说,其中“不杀生”一直被佛教列为戒律之首。
在佛教中,首恶是杀生。这里的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对所有生物的伤害。“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对动物的关系。”[74]佛教的“不杀生”是建立在以现实中所有的生命现象都遵循因果报应和转世再生信仰基础之上的,因果报应和再生使得所有生命都具有“血缘关系”。某个动物前世曾经是并可能再次成为人类,因此,所有的人和生物都互有关系。“佛教徒认为一个人首先应给生命无害,然后在实际上不伤害生命(不杀生),尊重所有的生命。”[75]杀生意味着剥夺生命的存在权利,会给生命导致痛苦与不幸,因此,与偷盗等行为一样被视为恶。
显然,佛教的“不杀生”并非基于生态学意义上的生物保护,而是出于一种宗教信仰,仅靠这种信仰无法解决人类对生物的保护问题,但从佛教“不杀生”的道德信条中所表现出来的尊重生命的思想,无疑是有价值的。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种文明都曾经历过自己特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有着与生态问题相抗争的宝贵经验和教训。作为人类完整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特的东方文化对于现代人类生态危机的克服,可能高于、至少是不亚于西方文化的意义。现代西方的生态文明学者,都寄希望钻研和发掘东方文化传统中的生态智慧,祈望从中获得重大启示。
随着人类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这些智慧也就日益显示出对于人类环境实践的巨大价值。
中国的生态文化产生于遥远的古代,却包含有超越时代、超越国度的合理因素和永恒价值。面对21世纪中国生态文明理论的建构,在大胆吸收和借鉴现代西方生态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尊重、珍视、发掘、转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明资源,使之契合进现代生态文明之中,必将有助于生态文明的发展。
第二节 生态伦理道德
生态文明是一种正在生成和发展的文明范式。它是继工业文明之后,人类文明发展的又一个高级阶段。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养成更加珍爱自然的态度,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要建设生态文明,不仅要依靠政治、经济、法律和科技手段,还必须诉诸生态伦理信念。只有以生态伦理信念为基础,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从肤浅走向深沉,从被动和自发走向主动和自觉。要建设生态文明,就必须大力弘扬生态伦理道德。
一 尊重自然:生态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是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其中,尊重自然是基础,顺应自然是手段,保护自然是目的。没有对自然的尊重,就不可能真正顺应自然,也不可能实现对自然的保护。
1.尊重自然的基本含义
尊重自然的前提是认可人与自然的平等地位,既不对自然顶礼膜拜,也不把自然视为自己的臣民和征服对象,而是把自然视为人类的合作伙伴。尊重自然的基本要求是尊重并维护自然的完整性与稳定性,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从另一个角度讲,就是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大规模毁灭物种,不过快毁灭其他物种的栖息地。尊重自然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更不意味着人类不可以利用和改造自然。它只是要求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时要尊重自然的基本规律;在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同时,适当关注其他生命的生存和延续。
尊重自然与敬畏自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敬畏自然包含有对自然恐惧、害怕和崇拜的因素;它以人类的弱小和自然的强大为前提。自然高高在上,人类匍匐在下;这是一种以自然为主宰、以人类为仆人的不平等关系。但是,在现代社会,人类干扰、控制和征服自然的力量已经大大加强;“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这已不再是豪言壮语,而是寻常之事。面对被高科技武装起来的现代人,自然已然是一个弱者,自然的神秘性和神圣性已经荡然无存。因此,想要现代人害怕自然、崇拜自然,这已经不太可能。尊重自然的理念扬弃了敬畏自然的思想中这一消极的因素,而继承了其亲近自然、感激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基本精神。
与敬畏自然思想一样,尊重自然的理念也要求我们把自然视为人类的养育者,对自然心存感激。纵观茫茫宇宙,只有地球孕育和养育了人类,只有地球适合人类居住。大自然虽然偶尔也会给人类带来一些伤害——通过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但总的来看,大自然对人类还是足够温和、足够友善,以致人类能够在其中顺利地生存和繁衍。我们不能因为自然中有某些我们不喜欢的因素,就认为作为整体的自然不值得我们尊重。
2.尊重自然:生态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
生态文明是一种全新的文明形态。要建设好生态文明,不仅要调整好当代人(特别是不同阶层甚至不同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还要处理好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这些关系的伦理原则属于人际伦理原则。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原则属于种际(即人与其余自然物之间的)伦理原则。学术界一般称这类道德原则为生态伦理道德原则。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道德建设角度看,生态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尊重自然。
第一,自然是人类文明的根基。古代的四大文明都起源于土地肥沃、物种丰富的河流地区。对环境的过度破坏是古代文明衰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人类依赖自然而生存。人类须臾不可离的空气、水和土地都是大自然的馈赠。作为人类食物的绝大多数动植物物种也是自然进化的产物。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依赖减轻了。但是,人类的生存离不开自然这一基本的前提并没有改变。因此,现代人对自然应心存感激,尊重自然,爱护自然。
第二,尊重自然是科学理性的升华。现代系统科学和环境科学已经告诉我们,人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系统的各个部分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人类的命运与生态系统中其他生命的命运紧密相连、休戚相关。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最终会反过来伤害人类自己,所以,人类对自然的伤害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伤害,对自然的不尊重实际上就是对人类自己的不尊重。这里的问题已经不是人类应不应该尊重自然的问题,而是人类实际上能不能够不尊重自然或是否还可以选择不尊重自然的问题。人类既然不想伤害自己,就只能选择尊重自然,选择不伤害自然。
第三,尊重自然是人类道德进步的表现。人类道德关怀的对象是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扩展的。在最早的部落和氏族社会,人类道德的关怀对象只是自己这一部落和氏族的人,人们只对本部落本氏族的人讲道德,其他部落和氏族的人都被当做物品或财产来对待,对他们的处置或杀害不受道德的约束。随着文明的发展和道德的进步,人们的道德关怀的范围逐渐扩展到了外乡人、整个民族、整个国家、整个人类。现在,随着人们道德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环境意识的普遍觉醒,人们已经开始把道德关怀对象扩展到人类之外的动物、其他生命和整个地球。人类伦理的调节范围也是逐步扩展的。最早的伦理调节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后来的伦理致力于调整人与社会的关系,现代伦理则已开始尝试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对自然的关心和尊重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尊重自然、关心环境已成为一个人有教养的标志。
第四,尊重自然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原始文明时代,以直接利用自然物为特征的采集和渔猎活动是人们主要的物质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活动的成果,主要依赖于盲目的自然力,所以,人们对于自然的基本态度是崇拜。在农业文明时代,以利用和强化自然过程为特征的农耕和畜牧活动,是农业文明主要的物质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活动的成果,主要取决于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相互配合。因而,在农业文明时代,人类对自然的基本态度是敬畏。工业生产(包括工业化的农业生产)是工业文明的主要生产方式,其基本特征是通过科学技术来控制、改造和驾驭自然过程,制造出在自然状态下不可能出现的产品。由于工业生产基本上摆脱了对自然力的依赖,因而征服和占有就成了人们对待自然的基本态度。
第五,尊重自然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1982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自然宪章》提出了用于指导和判断人类对于自然行为的五条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应尊重大自然,不得损害大自然的基本过程。”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编制的《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1992)明确把“尊重和保护生命共同体”、“尊重和爱护地球”列为“可持续生存的世界道德准则”的重要内容。《联合国千禧年宣言》确认的用于指导21世纪的国际关系的基本价值和原则是:自由、平等、团结、容忍、尊重大自然、共同承担责任。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地球宪章》明确指出:“保护地球的生命力、多样性和美丽是一项神圣的职责。”《地球宪章》还提出了四条普遍伦理原则:尊重和关心生命共同体,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实现社会正义与经济公正,坚持民主、非暴力与和平。以上几个重要文献表明,尊重自然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二 尊重自然:现代生态伦理学的解读
受现代生态学的启发,现代生态伦理学认为,一种恰当的伦理学不仅要关心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还必须从道德上关心无生命的生态系统、自然过程以及其他自然存在物。环境伦理学必须是整体主义的,即它不仅要承认存在于自然客体之间的系统性关系,而且要把物种和生态系统这类生态“整体”视为拥有直接的道德地位的道德顾客。据此,现代生态伦理学从三个角度(即大地伦理学、自然价值论和深层生态学)阐发了尊重自然的伦理理由。
1.大地伦理学
大地伦理学(land ethic)的宗旨是要“扩展(道德)共同体的范围,使之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由它们组成的整体:大地”,并把“人的角色从大地共同体的征服者改变成大地共同体的普通成员与普通公民。这意味着,人不仅要尊重共同体中的其他伙伴,而且要尊重共同体本身”。这是由于人不仅生活在社会共同体中,也生活在大地共同体中;而人只要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中,就有义务尊重共同体中的其他成员和共同体本身,这种义务的基础就是:共同体成员之间因长期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情感和休戚与共的“命运意识”。
因此,道德情感是大地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基础。大地伦理学创始人利奥波德明确指出:“我不能想象,在没有对大地的热爱、尊重和敬佩,以及高度评价它的价值的情况下,能够有一种对大地的伦理关系。”当然,大地伦理学又不仅仅是一个情感问题。“大地伦理的进化不仅是一个感情发展过程,也是一个精神发展过程……当伦理的边界从个人推广到共同体时,它的精神内容也增加了。”大地伦理学的这个新的精神内容就是:“一件事情当它有助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就是正确的;反之,它就是错误的。”因此,大地伦理学把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视为最高的“善”(goods),把共同体本身的“善”视为确定其构成部分相对价值标准,视为裁定各个部分相互冲突要求的尺度。
2.自然价值论
以罗尔斯顿(H.Rolston)为代表的自然价值论(the value of nature)把对自然的尊重建立在大自然所具有的客观价值基础之上。在自然价值论看来,价值就是自然物身上所具有的那些创造性属性,这些属性使得自然物不仅极力通过对环境的主动适应来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它们彼此之间相互依赖、相互竞争的协同进化也使得大自然本身的复杂性和创造性得到增加,使得生命朝着多样化和精致化方向进化,价值是进化的生态系统内在具有的属性;大自然不仅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价值,而且创造出具有评价能力的人。
生态系统是价值存在的一个单元,一个具有包容力的重要的生存单元,没有它,有机体就不可能生存。共同体比个体更重要,因为它们相对来说存在的时间较为持久。共同体的美丽、完整和稳定包括对个性持续不断的选择。因此,生态系统所拥有的不仅仅是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它更拥有系统价值(systematic value)。这种价值并不完全浓缩在个体身上,也不是部分价值的总和,它弥漫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由于生态系统本身也具有价值——一种超越了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系统价值,因而,我们既对那些被创造出来作为生态系统中的内在价值之放置点的动物个体和植物个体负有义务,也对这个设计与保护、再造与改变着生物共同体中的所有成员的生态系统负有义务。
罗尔斯顿强调指出,生态伦理是一个人的道德境界的新的试金石。一个人如果只捍卫其同类的利益,那么,他的境界并未超出其他存在物;他与其他存在物处于同一档次:仅仅依据自然选择原理在行动。在与其他人打交道时,他是一个道德代理人;但在与大自然打交道时,他却没有成为道德代理人。他并不知道人的真正的完美性——对他者的无条件的关心。人应当是完美的道德监督者,他不应只把道德用作维护人这种生命形式生存的工具,而应把它用来维护所有完美的生命形式。人的价值和优越性并不仅仅表现为人拥有表达自己、发挥自己潜力的能力,还包括我们观察其他存在物、理解这个世界的能力和自我超越的能力。在地球上,只有人才具有客观(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评价非人类存在物的能力,人的这种能力——饱含仁爱,毫无傲慢之气应该得到实现。那既是一种殊荣,也是一种责任,既是赞天地之化育,也是超越一己之得失。
3.深层生态学
奈斯(A.N aess)开创的深层生态学(deep ecology)包括两个基本的伦理规范:第一,每一种生命形式都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若无充足理由,我们没有任何权利毁灭其他生命。第二,随着人们的成熟,他们将能够与其他生命同甘共苦。前一规范即生物圈平等主义,后一规范即自我实现论
自我实现论是深层生态学最独特的理论贡献之一。深层生态学所理解的“自我”是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大我”(Self,以大写字母开头),而不是狭隘的“自我”(self,以小写字母开头)或本我(ego)。在近现代西方伦理学中,自我一般都被理解为一个孤立的、主要追求快乐主义式的满足或个人获救的“本我”。深层生态学认为,这种意义上的自我是对“大我”的肢解。只有当我们停止把自我理解为孤立的、狭隘的、相互竞争的本我,并使认同对象从我们的家人扩展到其他人,从我们的朋友最终扩展到人类时,我们的精神成长才会开始。正如奈斯所说:“所谓人性就是这样一种东西,随着它在各方面都变得成熟起来,那么,我们就将不可避免地把自己认同于所有有生命的存在物,不管是美的丑的,大的小的,还是有感觉的无感觉的。”
自我实现的过程,也就是逐渐扩展自我认同对象范围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将体会并认识到:①我们只是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而不是与大自然分离的、不同的个体;②我们作为人和人的本性,是由我们与他人以及自然界中其他存在物关系所决定的。因此,自我实现的过程,也就是把自我理解为、并扩展为大我的过程,是缩小自我与其他存在物疏离感的过程,是把其他存在物的利益看做自我利益的过程。
逐渐扩大认同范围的过程,也是自我日益成熟的过程。随着自我认同范围的扩大和加深,我们将“在所有存在物中看到自我,并在自我中看到所有的存在物”。通过认同,我们将体验到与其他存在物特别是自然本身的较高层次的统一。
自我实现同时也意味着所有生命的潜能的实现。德韦尔和塞欣斯认为:“谁也不会获救,除非我们大家都获救。这里的‘谁’不仅包括我自己,单个的人,还包括所有的人,鲸鱼、灰熊、完整的热带雨林、生态系统、高山河流、土壤中的微生物等。”[76]奈斯亦指出:最大限度的自我实现离不开最大限度的生物多样性和最大限度的自动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保持得越多,自我实现得就越彻底。如果作为我们认同对象的他者的自我实现受到阻碍,那么,我们的自我实现也将受到阻碍。我们只有依据“活着并让其他生命也活着”的原则,帮助他者的自我得到实现,才能克服这一障碍。
深层生态学家认为,把自我实现作为环境伦理学基础,有两个好处。
第一,可以使环境保护主张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因为,如果我们的自我属于一个包括了我们生存其中的整个生物共同体的较大的自我,那么,对森林、动物及山河大地的破坏就成了对我们自己的破坏,保护地球就成了一种“自卫”,而大多数道德和法律体系都能为“自卫”提供充足的理由。
第二,可以超越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对立。由于西方主流文化往往把个人理解为彼此孤立的、相互竞争的个体,因而也常常把自爱与爱他人、自利与利他对立起来。利他主义意味着自我要为他人而牺牲其利益。利他行为的动机主要是出于义务,不包含任何自爱情感或成分。然而,奈斯却认为,对他人的爱是离不开自我的,利他主义不可避免地要把自我当做它的出发点(但不是归宿)。通过扩大认同范围,人们在自己的生存和他人的生存、自我的存在和自然物的存在之间建立了某种有意义的联系,自我与他我之间的存在鸿沟被填平了,于是,“自我与他者的对立被超越了,人们对大我的自我实现和成长的追求,完成了利他主义要想完成的任务。因此,利己主义—利他主义的区别也被超越了”。[77]
从人性潜能来说,把小我认同于生态自我不是不可能的。马斯洛所描绘的自我实现的人的一个重要心理状态和精神境界就是:“倾向终极整体的状态,即倾向整个宇宙,倾向全部实在,以一种统一的方式看待实在。”从存在心理学角度看,“不仅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人的一部分,而且人必须至少和自然有最低限度的同型性(和自然相似)才能在自然中生长。在人和超越他的实在之间并没有绝对的裂缝。人能和这种实在融成一片,把它归并在他关于他的自我的规定性中,对它的忠诚就像对他的自我的忠诚一样,他于是变成它的一部分,它也变成他的一部分。他和它相互交叠。和终极实在的欢乐融合……是对我们与大自然同型的深刻生物本性的承认。”[78]马斯洛的自我实现论无疑为深生态学的生态自我实现论提供了一个心理学的证明。
总之,从现代生态伦理学角度看,人应该有一种伟大的情怀:对他人的关心,对动物的怜悯,对生命的爱护,对大自然的感激之情。他应当与某种永恒的东西“照面”,把生活的意义与某种比个人更宏大的过程联系起来。这种永恒的东西和伟大的过程就是生命(包括人的生命)的生生不息和绵延不绝,就是大自然的完整、稳定和美丽,就是“生物成物”的大生和广生之德。要建设生态文明,就必须尊重、保护和维护这样一个生机盎然、充满活力的自然和自然生态系统。
第三节 弘扬生态文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启中华民族世界话语权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 什么是生态文化
生态文化作为人类新的生存方式,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理解是,以生态价值观为指导的社会意识形态、人类精神和社会制度,如生态政治学、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法学、生态文艺学、生态美学等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人民民主的社会制度;广义理解是,人类新的生存方式,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这一定义是从与传统文化比较提出的,工业革命以来的文化,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为指导的社会意识形态、人类精神和社会制度;是人统治和主宰自然的生存方式。生态文化是从人统治自然的文化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
人类创造文化,以文化的方式生存,运用文化力量发展自己。在这里,人类在自然价值基础上创造文化价值,自然界支持人类文化的发展。
300年来,依据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人们认为只是人有价值,人是自然的主人、主宰者和统治者;自然界没有价值,只是人改造和利用的对象与工具,只有受人改造的份儿。
依据这样的价值观,工业文化具有“反自然”的性质。它对自然界采取了两个主要行动:一是把大自然作为索取资源的仓库,向自然界索取越来越大量自然资源。二是把大自然作为排放废弃物的垃圾场,向自然界倾倒数量越来越多、性质越来越复杂的废弃物。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它是以损害自然价值的方式实现文化价值,造成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与资源短缺为表现的自然价值的严重透支,出现严重的全球性生态危机。这是工业文化发展的后果,是它的消极和落后方面的表现。
20世纪,科学技术取得一系列突破性的重大成就,世界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工业文化达到它的最高成就;同时,伴随而来的问题,例如在社会关系方面,贫富差距扩大矛盾尖锐化,人口老龄化,以及军备竞赛、腐败、恐怖主义等世界公害;生态关系方面,资源全面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这些以全球性问题形式表现为人类生存的重重危机。危机和挑战,导致世界一次根本性变革到来,从工业文化到生态文化时代的到来。
二 生态文化是人类新文化
人类历史上已经经历两次重大文化革命:一万年前,农业产生,以农业文化代替渔猎文化,这是人类第一次文化革命;300年前,工业革命,以工业文化代替农业文化,这是人类第二次文化革命。21世纪,以全球性生态危机为标志,新的生态文化将代替工业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这将是人类新的第三次文化革命。
人类最早的文化是自然文化。那时的人类生活,既是自然而然的,又是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人的生活同动物一样服从生态规律,完全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具有一种“自然性”。
古代社会的农业文化是人文文化。它的重要特点是重视人伦和人事,人文科学达到非常高的成就,自然科学仍以经验的形式存在和发展,古代光辉灿烂的农业文明主要是人文文化的成果。中国人文文化达到当时世界最高成就。
现代社会的文化是科学文化。工业文明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核心。科学技术发展对社会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经济方面,使人类生活现代化;而且表现在政治和其他文化方面,它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人类文化已经经历“自然文化—人文文化—科学文化”这三个阶段,现在将向新的阶段——生态文化的方向发展。
三 生态文化的主要结构
生态文化是人类新的生存方式。它表现在文化的三个主要层次。
1.生态文化的制度层次
生态文化,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体制变革,改革和完善社会制度和规范,按照公正和平等原则,建立新的人类社会共同体,以及人与生物和自然界伙伴共同体。它要求改变工业文明社会不具有公平调节社会利益、不具有自觉的环境保护机制,而具有自发的两极分化机制、自发地破坏环境机制的社会性质。生态文化的社会制度要求,实施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制度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制度化,使社会具有自觉的保护所有公民利益的机制,具有自觉的保护环境和生态的机制,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2.生态文化的精神层次
生态文化,确立生命和自然界有价值的观点,摒弃传统文化的“反自然”性质,抛弃人统治自然的思想,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建设“尊重自然”的文化,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实践精神领域的一系列转变。
(1)科学转变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科学与道德、事实与价值分离的原则,脱离正确价值观的指导,它的成果及其应用可能成为极少数人的工具,只对少数人有利,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损害地球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圈的整体性。例如,它用于制造和生产高科技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它用于制造只为少数人赚钱而对多数人无益的工具;它用于制造和生产高科技的破坏生态系统和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技术和工艺;等等。虽然它带来重要福利,但也带来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和生态后果。
为了减少或避免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需要把价值概念引入科学研究和实践,发明和制造既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自然保护的科学技术。对科学技术成果的评价,包括大学和研究生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评价,既要有社会和经济目标,又要有环境和生态目标,使科学技术向有利于“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健全方向发展,为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思想、适用技术和具体途径,有利于经济持续性、生态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即实现科学技术发展“生态化”。
(2)经济学转变
现代经济学只有经济增长一个目标。它否认自然价值,以损害环境和资源为代价发展经济。这种经济发展,损害环境质量,消耗的自然资源不计入成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又需要巨大的经济投入。这样,经济增长导致资源和环境的损害,自然价值严重透支,这些既不在GDP账上出现,又不对这种透支进行足够的补偿。因而这是一种严重负债的经济,是一种虚假增长的经济。这种经济是不可能持久的。它已经不适合时代的要求,需要新的经济学。
新的经济学需要确立“自然价值”概念,并把它作为关键词,不仅进行自然价值计算,而且把它作为像“劳动价值”一样的核心概念,重新建构经济学理论、概念和框架,重新建构国民经济体系的理论和实践。这样,才能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经济。
(3)伦理学转变
现代伦理学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道德研究和实践,不涉及人与生命和自然界的关系。因为生命和自然界被认为是没有价值的,只是人类利用的对象,人无须对生命和自然界承担责任。但是,现实世界有两种最重要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关系。这两种关系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都是需要有伦理调节才健全的。但是,现代伦理学只适用于调节前者,而不能调节后者。建设生态文明需要新的伦理学——环境伦理学。
生态环境伦理学是关于人们对待地球上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生态系统和自然界其他事物行为的道德研究。它的主要特点是把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与人关系的领域,扩展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领域,从而改变两个决定性的规范:一是伦理学正当行为的概念应当扩大到包括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尊重所有生命和自然界;二是道德权利概念应当扩大到自然界的实体和过程,确认它们在一种自然状态中持续存在的权利。这不仅是人的道德对象的扩大,从而人的道德活动范围的扩大,而且是人的道德规范、道德标准、道德境界和道德目标的变化。
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是关于自然价值的理论。它认为,生命和自然界是有价值的,包括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外在价值是,在文化的层次,它对人具有商品性和非商品性价值,即作为人的工具和资源为人利用的价值;内在价值是,在自然的层次,生命和自然界在地球上追求自己的生存,这是它的目的,这种生存是合理的有意义的,是“善”。自然价值是它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
正是由于生命和自然界是有价值的,因而它是有生存权利的,人类对它的生存是负有责任的,从对生命和自然界价值的确认,到人类新的责任的确认,一种新的伦理学产生,这是人类道德境界的提升,是人类道德进步和道德成熟的表现。这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
(4)哲学转变
300多年来,现代哲学作为人类认识的伟大成就,成为世界占主导地位的哲学思想,指导人类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但是,它是以机械论和二元论为特征,过分强调分析方法和主—客二分的哲学。在它的主—客二分理论模式中,强调人与自然、事实与价值、科学与道德、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分离和对立;在这种对立中,人成为自然的主宰者,自然界只是人利用的对象,并在强调人的主宰地位,发扬人的主体性的同时,发展了人类中心主义(主要是工业社会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表现出严重的局限性。在这种价值观指导下,人在向自然进攻、改造自然的同时,发展了经济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实行一种实际上“反自然”的社会—经济—消费生活;在这种价值观指导下,发展了科学主义的思想,并从而发展了损害自然环境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它以生命和自然不可持续发展为代价实现人的持续发展,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害生命和自然的多样性;同时,以多数人不可持续发展为代价实现少数人的持续发展,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和不公正,并损害后代发展的可能性。这样导致人类社会以及整个“人—自然”系统的生存危机,使“人—社会—自然”系统陷入困境之中。这是由现代哲学指导的结果,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
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哲学转变,生态哲学可能是这种转变的需要。
生态哲学是一种新的实在观。它不是以物质或自然界为本体,也不是以人为本体,而是以“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为本体。这是一个有机自然整体。
生态哲学的存在论,是关系实在论和过程实在论。它认为世界各种事物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它重视研究一切事物和其他事物的关系,因为离开对事物关系的分析,我们不能全面认识事物。它作为过程实在论,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是运动和变化的。在这里,结构不再是最基本的东西,结构是基本过程的一种表现形式,过程是更基本的。过程和结构又是相互联系的。
生态哲学是有机整体论。它认为整体比部分更重要。在现代哲学中,整体的动力学来自于部分的性质,部分决定整体,部分是首要的。生态哲学认为,部分的性质由整体的动力学决定,整体是首要的,部分是次要的;部分依赖于整体,它只是在整体中才获得存在,离开整体就失去其意义。事物作为整体,是自然创造性的综合过程,作为创造成果的整体,又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和进化的。
生态世界观,承认分析的意义,但不迷恋分析。它不强调首要、次要之分,不强调以什么为中心。因为它认为,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比它们之间相互区别更重要,所有因素都相互关联,是互补的。我们要超越“以粮为纲”、“以钢为纲”等做法。
现代哲学认为,只有人具有价值,生命和自然界没有价值。生态哲学认为,生命和自然界对人是有价值的,包括它的商品性价值(经济价值)和非商品性价值(生态价值,审美、消遣和旅游价值,医药和医疗价值,文化、哲学、道德和宗教价值等)。这是它的外在价值。而且,创造了人和世界万物的自然界本身就是“善”,它的生存本身就是它的价值。这是它的内在价值。自然价值是它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
因而,生态哲学提出了区别于现代哲学的生态本体论、生态认识论、生态学方法论和生态价值论。它作为一种新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是一种“哲学转向”。它为生态文明提供一种哲学解释,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理论支持和哲学基础。
此外,生态法学、生态文艺学、生态美学等领域的转变,也是生态文化精神领域的需要。
3.生态文化的物质层次
生态文化摒弃掠夺自然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学习自然界的智慧,创造新的技术形式和能源形式,采用生态技术和生态工艺,进行无废料生产。它既实现文化价值,为社会提供足够多的产品;又保护自然价值,实现人与自然的“双赢”。
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为特征。这是一种浪费型生产方式,具有资源高消耗、产品低产出、环境高污染的性质。它的模式是:“原料—产品—废料”。它的技术路线是线性的非循环的,以排放大量废料为特征。据有关资料,社会物质生产从自然界取得的物质中,被利用转化为产品的仅占3% ~4%,其余96%以有毒物质或废物的形式重新被抛回自然界;在社会生活中,工业发达国家每人每年消耗大约30吨物质,其中仅1% ~1.5%变为消费品,剩下的则以对自然环境有害的废物排放。这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性质导致自然价值严重透支。
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2002年生命地球报告》指出,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已经大大超出地球的再生能力,用“生态足迹”,即地球上人类用于生产和生活,如农业、放牧、木材生产、海洋渔业、基础建设用地和吸收温室气体等必需的区域的面积表示,地球上除冰川覆盖的地面、沙漠和公海等不可用的区域,有110亿公顷可用土地,按世界60亿人口计算,人均只有1.9公顷。但是,1999年,人均生态足迹已经达到2.3公顷,已经超出地球再生能力的20%。如果这种趋势继续下去,50年内,人类生态足迹,或可开采的再生资源总量的需要将相当于两个地球。显然,这是无法达到的,是不可维持的。
工业文明的文化,没有考虑地球生态价值的支出,没有准备为使用自然价值付款。实际上,自然价值参与世界经济过程,对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但是,世界经济增长以巨大的自然价值损失为代价,而自然价值作为生产成本,它的消耗并没有在国民经济统计表上出现,没有作为价值计算过。这样,现实的世界经济,长期以自然价值严重透支的形式运行,结果造成一种长期负债的经济,而且这种负债又不出现在经济统计中,因而又是一种扭曲的经济。这种经济是不可能持久的。
生态文化的经济,需要在确认自然价值基础上创造、应用和发展新的技术和工艺,生态技术和生态工艺,建设一种新型的工业——生态工业。
所谓生态工艺,是对生物圈物质运动过程的功能模拟,应用生态学中物种共生和物质循环再生的原理,系统工程的优化方法,以及现代科学技术成就,设计生产过程中物质和能量多层次分级利用的产业技术系统。在这样的生产过程中,输入生产系统的物质,在第一次使用生产第一种产品后,它的剩余物是第二次使用生产第二种产品的原料;如果仍有剩余物是生产第三种产品的原料,直到全部用完或循环使用;最后不可避免的剩余物,以对生物和环境无害的形式排放。
生态工艺应用于社会物质生产,通过物质和能量多层次分级利用或循环使用,把投入生产过程的物质和能量尽可能多地转化为产品,实现废物最少化。它同传统工艺之高消耗、低效益、高污染的生产比较,是原料低消耗、产品高效益、环境低污染的生产。
这种经济模式是“原料—产品—剩余物—产品……”,它的出发点是自然资源是有价值的,是多价值的,物质生产是资源多价值的开发利用。它的技术组织原则是,非线性的和循环的,支持循环经济,实现“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四 生态文化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文化
人以文化的方式生存。“每一代人都以自己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为特征。”现代文化发展中有许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如价值观方面,“生命和自然界没有价值”;经济生活中,“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科学生活中,“为科学而科学,科学是价值中立的”;伦理生活中,“增加或消费更多的物质财富就是幸福”;美学生活中,“充分享受丰富的物质即为美”,等等。所有这些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
但是,这种以否认自然价值为特征的文化,造成自然价值的严重透支,导致以生态危机为表现的文化危机,出现人类不可持续发展的严峻形势。这表明,上述事情并不是“理所当然”的。它促使人类新的文化思考,选择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文化。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是:社会发展要实现三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持续性:一是生态可持续性;二是经济可持续性;三是社会可持续性。这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三个基本原则。实施这三个基本原则,要求正确处理两类根本性矛盾:一是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关系的矛盾;二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矛盾。处理这两类矛盾的关键是承认自然价值,它的根本问题是“公平”,即公平地分配自然价值。这是生态文化的基本问题,也是生态文化的基本目标。
生态可持续性原则 生态可持续性,要求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这是协调原则。生态可持续性作为一种目标,即达到生物圈可持续性,或环境的整体性,维护地球基本生态过程,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地球支持生命的能力。这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自然基础。但是,经济发展如果过量消耗自然资源,过量排放废弃物,可能损害可再生资源的持续性和环境的整体性。这里表现的是自然价值分配的不公正,包括对后代不公正,对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对生命和自然界不公正,损害生物多样性、损害自然再生能力、损害环境自净能力,即损害环境的整体性。
为了实施生态可持续性原则,要求确立自然价值观,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指导,科学地开发自然资源,节约和综合使用资源,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不超过其再生能力,废弃物的排放不超过自然净化能力,在每一次重大开发后,及时对资源和环境的消耗进行补偿,以使经济发展保持在生态容许的限度内,保护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和基础,保护生命和自然界的持续性和整体性。
经济可持续性原则 发展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是“第一要务”。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强调发展的必要性,所谓“发展是硬道理”,因为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实现人类需要的满足,保证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而且,解决人口、环境和资源问题,也需要发展提供的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能力。但是,健康的发展,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从长远的观点和整体性的观点来看待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不对生命和自然界的健全构成危害。
经济发展是在自然价值的基础上创造文化价值。它不能在过度损害自然价值的条件下实现,而需要以自然价值保护为前提。只有这样的发展,才能既实现现代人的利益,又为后代发展打下基础,为生态安全打下基础。这样才是公正的。
社会可持续性原则 这是公平的原则,主要是文化价值和自然价值的公平分配。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因为只有“公平”,才可能有社会稳定、经济稳定、生态稳定。商品经济自由发展,如果没有道德约束,可能产生和滋长不公正,损害社会—经济—生态的稳定性。这既涉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矛盾,又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矛盾。
实施公正原则,包括:①当代人之间的公平,减少或消除贫富差距,建立公正平等的政治、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②代与代之间,即当代人与后代之间的公平。这里要注意的是,后代不能参与现在的决策,必须要求决策者顾及后代的利益。③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公平。现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尖锐,这不仅严重威胁社会和经济的稳定,而且严重威胁生态稳定。实施公正原则,需求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向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做出利益倾斜。④人、生命和自然界之间的公平。人类的发展不能以损害生命和自然界为代价。现在经济发展以牺牲自然和环境为代价是普遍和经常的。这既不公平,又不能持久,是必须做出调整的。
实施公正的原则,在自然价值分配上,要求既兼顾当代人之间的利益、当代人和后代的利益,又兼顾人与自然的利益;既保障社会安全,又保障生态安全。这又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伦理原则。
文化发展的特点是与时俱进。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发展战略,是人类发展的绿色道路,即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共产主义统一的道路。100多年前,马克思提出人类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他说:“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79]这就是“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共产主义”三位一体的原则。这是人类走向未来的原则。
实施十八大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国家发展战略,在世界上率先走上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将获得更大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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