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论集-哲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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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生产方式原理

    生产方式范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是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之一。生产方式原理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应深入探讨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原理。

    一

    深入探讨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原理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长期以来,理论界一直沿袭斯大林同志的阐释:“生产方式既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人们的生产关系,而体现着两者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统一。”把生产方式定义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把生产方式原理阐释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半个多世纪来的社会主义实践基本上是在这一传统观点所形成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然而实践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效果使人们不得不在反思实践的同时对指导实践的理论观点进行反思。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从新中国成立初期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二十多年,我们在理论上形成了把生产方式原理概括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传统观点,同时把所有制变革理解为生产关系变革的主体。因而在实践中产生了把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规定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并存的结构,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产生了否定非公有制存在必要性的偏向,产生了不断提高公有制水平的偏向,以为只要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即克服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就能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要求,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践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单一的公有制结构的确立,不但没有较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反而束缚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首先对长期形成的单一公有制结构进行了改革,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然而,理论界对所有制结构改革的阐释仍然沿袭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传统观点:公有制适应生产力水平较高的状况,个体、私营经济适应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状况。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多层次状况决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当我们深思这一理论阐释时,就会明显地觉得这一阐释是不够圆满的。因为,所有制结构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应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而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它的发展是一个不断的量变积累过程,生产力的低水平迟早会发展到高水平。如果对所有制结构的改革仍然停留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认识水平上,势必产生这样一个推论:为了适应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状况,应不断变革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结构。当生产力的低水平发展到高水平时,应再次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必然与多种所有制形式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制度安排相矛盾;必然重复否定私有制经济存在必要性,不断提高公有制水平的历史老路……总之,如果沿袭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传统观点和习惯作法,会导致所有制形式的短期化和非制度化,导致以所有制结构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变革”的大起大落,极大地影响生产力的发展。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的大力解放和发展,不仅仅在于所有制结构及其分配结构的变革,更重要的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及其实践。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密切结合,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及其实践的重大突破,确切地说,是一次革命。如果对这一重大突破进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概括,那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疑属于生产方式变革范畴,它能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成熟和完善。然而,对这一生产方式变革,用“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传统观点也是难以说通的。其一,这一观点容易误导人们把生产方式原理的丰富内涵单纯理解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原理,忽略对生产方式自身变革的探讨。这正是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根源。同时,这一观点容易误导人们对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只重视它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的一面,忽视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面。这正是现今的所有制结构仍不够成熟和完善的根源。其二,总结我国建国五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以所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变革尽管对生产力发展具有巨大促进作用,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能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明显不属于生产关系变革的范畴。其三,现阶段确立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与其说是由我国的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多层次状况所决定,不如说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所决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确立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及其相应的所有制结构。所谓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实践,实质上是探求公有制与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合的具体形式。这显然不属于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范畴。

    总之,实践的发展要求指导实践的理论能够与时俱进,有所发展,有所突破。正因为如此,长期以来理论界对生产方式概念以及生产方式原理的内涵进行过多次的讨论。有不少专家学者对前述的传统观点提出了异议。但提出的意见还不够成熟,进行的表述也不够科学。

    最先突破前述传统观点的,是已故著名经济学家孙冶芳同志。他在20世纪60—70年代就指出:“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排除了交换,排除了独立流通过程,这是把社会主义看作自给自足经济的‘自然经济观’的表现。”表面上看,这是对斯大林同志阐释的生产关系定义的异议,实质上是对理论界沿袭的生产方式定义的突破。在此之前,理论界按照斯大林同志的阐释,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定义生产方式概念,以生产关系类型界定社会经济形态类型,从而把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范畴相混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至今把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把生产方式看作广义的生产关系)。孙冶芳同志的提法,则以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之类的概念界定社会经济形态类型,即以不同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统一体的生产方式概念界定社会经济形态类型,从而突破了斯大林以来理论界关于生产方式概念的僵化思维。联系马克思写《资本论》时所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把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孙冶芳同志的提法也想把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既相联系又相区别,从而为理论界讨论生产方式概念和《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提出了现实的课题。孙冶芳同志的提法,反过来理解,是说生产关系定义应包含交换和独立的流通过程,不应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自给自足经济。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贡献。但所提出的观点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其一,社会生产可区分为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两个不同层面,同样,交换亦可区分为交换方式与交换关系两个不同层面。交换方式是对交换的客体而言,是指交换的产品是生产者的全部产品或大部分产品还是直接消费后的剩余产品。而交换关系是对交换的主体而言,指交换主体在“互相交换其活动”中发生的一定社会联系和关系。交换方式属于生产方式范畴,交换关系属于生产关系范畴。但孙冶芳同志却笼而统之地说“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排除了交换……”。其二,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在交换方面的区别,不是前者“排除交换”后者需要交换,而是两者都存在交换,但交换的方式不同,交换的产品的量和质不同。但孙冶芳同志却认为“……排除了交换,是‘自然经济观’的表现”。其三,孙冶芳同志的提法尽管想把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相区别,但他的表述却没有把二者具体区别开来。因为他把交换和独立的流通过程笼而统之地归人生产关系定义之中。

    20世纪80年代,理论界对生产方式范畴和《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讨论终于全面展开。《中国社会科学》杂志为此开辟了《学术讨论》专栏。不少专家学者撰文参与讨论,提出了极为宝贵的意见。有的认为,生产的自然形态与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辩证统一构成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概念,一定的生产方式把一定的生产力及其形式作为前提条件,而一定的生产关系不过是一定的生产方式内部的必然关系;有的认为,生产方式是生产的形式,生产关系也是生产的形式,前者处于生产的第一级层次,后者处于生产的第二级层次。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变化顺序是: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有的则认为,生产方式这个概念,马克思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涵义。《资本论》研究对象表述中的生产方式,指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这些观点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前述的传统观点,为我们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原理打开了思维的框子。但这些观点仍不够成熟,表述也不够科学。因为这些观点是从概念到概念,没有具体地阐述生产方式概念内涵的构成要素。近年来的讨论更为深入,特别是一些专家学者提出:“由生产工具的性质所决定的人们的共同活动方式就是马克思说的生产方式”,“它是生产力作用于生产关系的中介。生产力,特别是生产工具的发展变化,决定着生产方式(包括分工、协作)的相应变化,而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又必然引起生产关系的相应变化”。这些观点无疑比前述的传统观点深刻得多。因为这里的阐述对生产方式下了个不涵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确切定义,并且阐明生产力通过生产方式的中介决定生产关系,即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从而纠正了传统观点忽略生产方式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中起中介作用的偏颇。但是,近年来的讨论所提出的观点仍然没有具体地说明生产方式在生产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层次,没有具体地说明生产方式内涵的构成要素,没有具体地说明生产力如何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如何决定生产关系,因而对社会实践的指导缺乏可操作性。

    所以,为了把我们的思想认识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原理指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应进一步深入探讨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原理,特别是从马克思经典著作本意上弄清生产方式概念以及生产方式原理的内涵。当我们将散见在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相关论述汇集起来进行综合思考时,我们发现,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以及生产方式原理内涵的阐述是极为详尽具体的。我们应首先继承马克思的思想遗产,然后再论及坚持和发展。

    二

    依据马克思经典著作的本意,生产方式是社会生产中人们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谋得生活资料的方式。它是社会生产系统中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列的范畴,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中介,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于相同的层次。

    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是马克思经典著作对社会生产进行科学抽象而提出的三个密切相关的生产要素范畴。马克思有句名言:“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同自然界发生关系”表现为生产力,人们“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表现为生产方式,人们之间“发生的一定联系和关系”表现为生产关系。所以,对社会生产进行要素分析,它的首要层次即包含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三个要素。这三者是社会生产所蕴含并与社会生产同时发生的三个不同方面。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其中,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联的中介或纽带。

    由于三者密切联系、互相渗透、互相贯通,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生产方式有时作为生产力的同义语使用,有时作为生产关系的同义语使用,有时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有时又指生产力或生产关系的某一方面。同一经典作家在不同的著作中使用的同一概念的含义会有所不同,不同的经典作家使用的同一概念的含义更会有所差别。但从马克思经典著作的主体看,马克思更多地把生产方式看作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列的范畴,把三者同时相提并论。从一般书信到长篇巨著,从早期著作到晚期著作,一脉相承,贯彻始终。

    1846年的《致巴·瓦·安年柯夫》的信是马克思极重要的早期著作。这封信表明了青年马克思许多重要思想。关于生产方式,马克思在信中写道:“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这里明显是把生产方式看作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列的范畴相提并论,并阐明: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通过生产方式的中介决定生产关系。

    《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是马克思极重要的理论著作《哲学的贫困》第二章。《哲学的贫困》是马克思反对小资产阶级思想家比·约·蒲鲁东的主要作品。马克思在这一著作中以论战的形式,第一次对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观点作了科学的表述。关于生产方式,书中写道:“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这里的表述与《致巴·瓦·安年柯夫》中的表述是一致的。

    《经济学手稿》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间写的,是为创作《资本论》作准备的,可体现中年马克思主义思想。在《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仍然把生产方式看作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列的范畴相提并论,阐明了与前两部著作的论述相一致的三者关系。而且还特别强调生产方式变革在形成经济形式和实际生产力中的关键作用。文中写道:“在流通还没构成内在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条件的那些生产方式下,当然不会有资本的特殊流通需要,因此,既不会形成和这些特殊流通需要相适应的经济形式,也不会形成和这些特殊流通需要相适应的实际生产力。”

    《资本论》是马克思的晚期著作,也是马克思一生最重要的著作。《资本论》阐述的思想最能体现马克思的思想。马克思的《资本论》从序言、正文各卷到注释,都把生产方式看作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列的范畴,三个概念并列起来使用,并把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相区别,指明生产关系由生产方式所产生,与生产方式相适应。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版序言中写道:“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在第1卷正文中写道:“可以详细而有益地研究以不同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区别,以及社会生产关系同这些生产方式之间的联系。”在第3卷正文中写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成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第1卷德文本的注释“一定的生产方式及与其相应的生产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在法文本中修改成“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显然,《资本论》中的论述与前述的其他著作中的论述是完全一致、一脉相承的。

    总之,马克思经典著作论述生产方式时,无论是对各个社会形态的一般生产方式还是对某一社会形态的特殊生产方式,总是把生产方式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提并论,指明生产方式一方面与生产力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另一方面又与生产关系既相联系又相区别。三者的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通过生产方式的中介决定生产关系。

    当然,在马克思经典著作中也有这样的论述:“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但是,这里论述的是生产表现为双重关系,而不是生产方式表现为双重关系。生产与生产方式是层次不同的两个范畴。生产是蕴含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三个范畴的统一体,生产方式只是生产统一体中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列的一个范畴。生产既然蕴含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三个范畴,必然会表现为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双重关系。马克思在论述生产所表现的双重关系之后,紧接着又论述和强调了生产方式在其中的作用:“由此可见,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把两段话联系起来看,这里的论述与前述著作中的论述也是完全一致、一脉相承的。

    当然,马克思在论述原始部落共同体时曾说过:“这种生产方式既表现为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又表现为他们对无机自然界的一定的实际的关系,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方式(这种劳动方式总是表现为家庭劳动,常常是表现为公社劳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生产方式“既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人们的生产关系”。“表现”与“包括”是两个不同概念。“表现”是指一事物的外在形式或一事物与它事物的外部联系。“包括”是指一事物的内部蕴含。联系马克思在其他地方的论述,这里的论述只能做如下理解:生产方式既与生产力相联系,又与生产关系相联系,人们之间发生的关系以及他们与自然界发生的关系是与人们“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相伴随的双重关系。何况这段话后面又特别指明,除表现为人们的相互关系和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之外,还“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方式”。

    较之马克思经典著作的论述,斯大林同志关于生产方式的阐释则不尽符合马克思经典著作之本意。其一,在马克思经典著作中,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由生产方式所产生,并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论述比比皆是,关于“生产方式既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人们的生产关系”的论述却很鲜见。其二,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相适应,明显是把三者看作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处于同一层次的不同范畴,而“生产方式既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人们的生产关系”则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看作生产方式范畴的两个构成要素,三者处于不同层次。如果说,马克思经典著作有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意思,那么,在论及生产方式时,既已包含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没有必要再将三者相提并论,并阐述三者的相互关系,更没有必要在《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中将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显见,斯大林同志阐释生产方式的前一句话“生产方式既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人们的生产关系”是不符合马克思经典著作之本意的。

    斯大林同志阐释生产方式的后一句话,“体现着两者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统一”,看起来与马克思经典著作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论述很相似,但仔细比较,却有很大差别。其一,斯大林同志的阐释,是把生产方式看作蕴含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范畴的二者统一体,而马克思经典著作,如前所述,则把生产方式看作不是蕴含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而是与二者相并列的范畴。其二,斯大林同志阐释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是指二者体现了生产方式的两个不同方面而统一。而马克思经典著作论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是指二者通过生产方式的中介联系而统一,生产方式作为二者对立统一的条件,使二者具有统一性或同一性。其三,斯大林同志的阐释,是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作为生产方式原理的全部内涵,而在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只是生产方式原理的部分内涵。此外,生产方式原理还包括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的辩证统一,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

    所以,理论界沿袭斯大林同志对生产方式的阐释而形成的传统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经典著作之本意的。

    三

    按照马克思经典著作的观点,社会形态演进从生产关系角度,特别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看,分为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五种形态;从生产方式角度看,则分为自给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种形态,或者说,分为前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三种形态。下面试从马克思经典著作关于自给经济生产方式和商品经济生产方式的论述中,探讨生产方式内涵的构成要素。

    关于自给经济生产方式,马克思曾做过全面而具体的阐述:“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隔离状态由于法国的交通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户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省。”运用分类分析,马克思这里阐述的自给经济生产方式包含三个方面:(一)“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是指生产者生产产品的目的和产品的用途,即指产品的适用方式。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中的产品适用方式是满足自身的直接消费。(二)生产过程中“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都是自己“直接生产”,是指生产的分工方式。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分工方式是小而全的自然分工。(三)“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生产者——农户之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联系”,是指产品的交换方式。自给经济条件下的产品交换极其有限,相互间偶尔发生的交换,只能是满足自身直接消费的剩余(多余)产品,即自给经济生产方式中的产品交换方式是剩余产品交换。

    因此,自给经济生产方式是由三个要素,即满足自身直接消费的产品适用方式、小而全的生产分工方式、剩余产品交换的产品交换方式构成的统一体。三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相互贯通。一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块土地经营,仅供家庭直接消费的产品适用方式与小而全的生产分工方式相互适应。每一生产单位——农户“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由于自身的直接消费需求是多方面的,因而,生产的产品品种多,多至衣食住行等生活消费的诸多方面;而生产的每一产品产量少,少至除缴纳赋税外,仅供本家庭直接消费。二是小而全的生产分工方式与剩余产品交换的产品交换方式相互适应。小而全的生产分工方式使得农户间的产品结构同类化,没有产品交换的需求和存在的条件。每一生产单位——农户的产品满足自身直接消费后很少有剩余产品,因而,产品交换只能是剩余产品交换。三是剩余产品交换的交换方式与满足自身直接消费的产品适用方式相互适应。由于“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因而,每一生产单位——农户要满足直接消费,就必须“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三个要素间产生的三个方面的关联,使自给经济生产方式成为结构紧密的统一体,长期维系其稳态。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典型的商品经济生产方式,即流通“构成内在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条件的那种生产方式”。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也曾做过具体的阐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开始就有两个特征。第一,它生产的产品是商品。使它和其他生产方式相区别的,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占统治地位的、决定的性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二个特征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资本本质上是生产资本的,但只有生产剩余价值,它才生产资本。”马克思这里阐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两个特征是就资本主义生产的产品适用方式而言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的产品是用于市场交换的商品,生产商品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是为了“生产剩余价值”。

    产品适用方式是不能孤立存在的,它必然与生产分工方式相互依存。所以,马克思又曾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分工方式做过详尽论述,并指明分工方式的生产方式属性。马克思说:“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的社会里,也就是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作为独立生产者的私事而各自独立进行的各种有用劳动的这种质的区别,发展成为一个多支的体系,发展成社会分工。”“社会分工使商品所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各种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总和。表现了同样多种的,按照属、种、科、亚种、变种分类的有用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虽然不能反过来说商品生产是社会分工存在的条件。”“上衣、麻布以及任何一种不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总是必须通过某种专门的,使特殊的自然物质适合于特殊的人类需要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创造出来。”马克思在这里阐述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分工方式是专业化的社会分工。每一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是“单方面的”、“某种专门的”、“为别人生产”的“使用价值”,每一种产品是用于市场交换的大宗的专业化产品,社会生产是“按照属、种、亚种、变种”分门别类的“多支的体系”。协作是分工的蘖生物。所以,马克思又论述说,虽然,专业化分工的发展曾经历长期演变过程,但“就生产方式本身而言,例如初期的工场手工业,除了同一资本同时雇用的工人较多以外,和行会手工业没有什么区别”。“虽然协作的简单形态本身表现为同它的更发展的形式并存的一种特殊形式,协作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

    生产的分工方式也不能孤立存在,它必然和产品的交换方式相依存。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产品交换方式,马克思同样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交换的需要和产品向纯交换价值的转化,是同分工,也就是同生产的社会性按同一程度发展的。”“一切产品和活动转化为交换价值,既要以生产中人的(历史的)一切固定的依赖关系的解体为前提,又要以生产者互相间的全面依赖为前提。每个人的生产,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生产;同样,他的产品转化为他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用商品的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这种情况只有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发生。”这些阐述表明,在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中,产品的交换方式是“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用商品的形式”进行市场交换,“每个人的生产,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生产”,“他的产品转化为他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于其它一切人的消费”,只有“一切产品和活动转化为交换价值”才能进行生产和消费。这种交换方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内容。

    运用综合分析,商品经济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是由三个要素构成的,即由生产商品获得剩余价值的产品适用方式、专业化的生产分工方式、全部产品或大部分产品交换的产品交换方式构成的。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有机统一体。一是产品要成为商品,生产者要通过生产获得剩余价值,就必须生产满足市场需要的大宗专业产品,社会生产必须实现生产者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同时,产品要成为商品必须以产品交换为前提。二是社会生产只有实现专业化分工,各生产者生产各种不同的产品,生产者才有可供交换的大宗产品,社会生产才有生产者相互交换产品或劳务的需求与条件。三是社会生产只有在交换日益发达的条件下,使各生产者的产品通过交换实现价值并获得剩余价值,才能加深生产过程中的专业化分工,才能使生产者的产品逐步提高商品率,“使全部产品或大部分产品采用商品的形式”。马克思说:“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当市场扩大,即交换范围扩大时,生产的规模也就增大,生产也就分得更细。”列宁进一步补充说:“‘市场’这一概念和社会分工这一概念是完全分不开的。哪里有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哪里就有‘市场’;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发展到什么程度,‘市场’就发展到什么程度。市场量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不可分离的联系。”

    所以,对生产方式概念的内涵,我们可以做这样的概括,生产方式是社会生产过程中人们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谋得生活资料的方式,它由产品适用方式,生产分工方式,产品交换方式三个要素构成,它是此三者共同构成的有机统一体。

    四

    在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生产方式是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列的范畴。三者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同时,生产关系对生产方式具有反作用,生产方式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是通过生产方式的中介起作用的。下面具体探讨生产力如何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如何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如何对生产方式起反作用,生产方式如何对生产力起反作用。

    (一)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专业化分工和产品交换的发展,进而引起生产方式的全面变革

    马克思说:“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新的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与工业劳动的分离。”同时,“由于这些不同部门内部的分工,在某一劳动部门共同劳动的个人之间的分工也愈来愈细致”,引起了同一部门内部愈来愈细的产业分工。“交换的需要和产品向纯交换价值的转化,是同分工,也就是同生产的社会性按同一程度发展的。”随着专业化分工的发展,交换也逐步由工商业与农业之间的交换、城乡之间的交换发展到各产业部门之间、各产业部门内部的各生产单位之间的交换,进而冲破地域和民族的界限,发展成为世界范围的交换。随着专业化分工和交换的协同发展,市场日益扩大,不断由地域市场、国内市场发展为国际市场。于是,商品经济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冲破自给经济生产方式的藩篱,在社会生产中占据统治地位,并日益完善起来。

    (二)生产方式变革引起所有制关系、人与人相互间的关系、产品分配关系的变化,对生产关系起决定作用

    马克思说:“由此可见,事情是这样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英国工业的发展提高了苏格兰地产的价值。英国工业为羊毛开辟了新的销售市场。要生产大量的羊毛,必须把耕地变成牧场。要实行这种改变就必须集中地产。要集中地产就必须消灭世袭租佃者的小农庄,使成千上万的租佃者离开家园,让放牧几百万只羊的少数牧羊人来居住。这样,由于耕地接连不断地变成牧场。结果,苏格兰的地产使羊群赶走了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个人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参与生产,就以工资形式参与产品、生产成果的分配。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一定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恩格斯也曾做过相关论述:“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即不是为自身消费而是为交换所进行的产品生产,对古代公社的瓦解,因而对私有制的直接或间接的普遍化,起了怎样的作用。……商品生产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就转化为资本主义的生产。”

    (三)生产关系通过所有制关系、人们相互间的关系、产品分配关系的变化,促进或阻碍生产方式变革

    马克思说:“在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生产中,同样在大部分人口直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大部分需要的家长制农业手工业生产中,流通和交换的范围是很狭窄的,尤其是在前一种生产中,奴隶根本不被看作是交换者。但是在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中,在任何地点消费都是以交换为媒介的,而劳动对工人来说决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法国的农民所有制,比英国的大地主所有制离土地国有化要远得多……这种情况使土地分成许多小块,由资金很少,而且主要依靠自己劳动和自己家属劳动的人来耕种。土地所有制的这种形式以及由此造成的把土地分成小块耕种的方式,排斥了采用现代农业改良措施的任何可能性……”“……工业和商业,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交换,一方面制约着不同社会阶级的分配和彼此的界限,同时它们在自己的运动形式上又受着后者的制约。”

    (四)生产方式通过产品适用方式、生产分工方式、产品交换方式的变化,促进或阻碍生产力发展马克思说:“……由于印度极度缺乏运输和交换各种生产品的工具,所以它的生产力陷于瘫痪状态。自然物产是丰富的,但由于缺乏交换的工具而使社会非常贫困。”“农村公社的最坏的一个特点,即社会分解为许多模样相同而互不联系的原子的现象,却一直残留着。农村公社的孤立状态在印度造成了道路的稀少,而道路的稀少又使公社的孤立状态长久存在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公社就一直处在那种很低的生活水平上,同其他公社几乎没有来往,没有希望社会进步的意向,没有推动社会进步的行动。”“增加劳动的生产力的首要办法是更细的分工,更全面地运用和经常地改进机器。内部实行分工的工人大军愈庞大,应用机器的规模愈广大,生产费用相对地就愈迅速缩减,劳动就更有效率。因此,资本家之间就发生了各方面的竞争,他们竭力设法扩大分工和增加机器,并尽可能大规模地使用机器。”“由此可见,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总在不断地变更,不断革命化;分工必然要引起更进一步的分工,机器的采用必然要引起机器的更广泛的采用;大规模的生产必然要引起更大规模的生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马克思经典著作在论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时,曾多次把生产力与生产方式放在一起论述它们与生产关系的关系。马克思说:“……我们就必然要仔细研究一下,11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18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在每个世纪中,人们的需求,生产力,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是怎样的,最后,由这一生存条件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生产方式、生产力在其中发展的那些关系,不是永恒的规律,而是同人们及其生产力发展的一定水平相适应的东西。人们生产力的一切变化必然引起他们的生产关系的变化。”这两段话都表明,决定生产关系的不只是生产力,还有生产方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但不直接决定生产关系。如果马克思经典著作认为生产关系由生产力直接决定,那么,这里的两段论述就不会出现“生产方式”一词。联系马克思经典著作关于生产关系是从“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人们的物质关系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论述,可以肯定地说,马克思经典著作的本意,是把生产方式看作生产关系的直接决定要素,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是通过生产方式的中介实现的。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是间接的、最终的决定。否则,马克思经典著作中就不会出现生产关系从“生产方式中产生”、“由生产方式决定”的论述。

    同样,马克思经典著作在论述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时,又多次把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相提并论,论述它们与生产力的关系。如前所述,马克思在论述法国的农民所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时说,“土地所有制的这种形式以及由此造成的把土地分成小块耕种的方式,排斥了采用现代农业改良措施的任何可能性”。在论述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小生产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时说,“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这些论述都说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也是通过生产方式的中介起作用的。

    总之,我们不能以生产方式原理的部分内涵,涵盖生产方式原理的全部内涵。

    五

    深入探讨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生产方式原理,关键是深刻理解马克思经典著作所论述的生产方式变革即产品适用方式、生产分工方式、产品交换方式变革在社会生产发展和经济腾飞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生产方式变革和生产关系变革都对生产力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二者相比较,生产方式变革对生产力发展更具有巨大促进作用。它不仅使“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而且有力地推动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和经济发展的进程。商品经济生产方式取代自给经济生产方式的变革对生产力发展和实现经济现代化的推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是产品适用方式变革产生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马克思说:“这种为了价值和剩余价值而进行的生产,像较为详细的说明所已经指出的那样,包含着一种不断发生作用的趋势,要把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把商品的价值,缩减到当时的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力求将成本价格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的努力,成了提高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最有力的杠杆。不过在这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只是表现为资本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二是专业化分工的发展促进了生产者专业特长、天赋才能的培养和形成,从内涵上扩大了生产力。马克思说:“亚当·斯密比蒲鲁东先生所想象的要看得远些。他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现代社会内部分工的特点,在于它产生了特长和专业,同时也产生职业的痴呆。”与此相反,自给经济条件下的自然分工,则“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

    三是专业化分工发展推动了产业分工、社会经济结构变革和工业化进程。马克思说:“生产和商业间的分工随即引起了各城市间在生产上的新的分工,在每一个城市中都有自己的特殊的工业部门占着优势。”“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工的直接后果是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即超出行会制度范围的生产部门的产生。”“一个工业部门生产方式的变革,必定引起其它部门生产方式变革……有了机器纺纱,就必须有机器织布,而这二者又使漂白业、印花业和染色业必须进行力学和化学革命。同样,另一方面,棉纺业的革命又引起分离棉花纤维和棉籽的轧棉机的发明,由于这一发明,棉花生产才有可能按目前所需要的巨大规模进行。”

    四是产品交换的发展推动了以交换为基础的交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马克思说:“在亚洲的原始的自给自足的公社内,一方面对道路没有需要;另一方面,缺乏道路又使这些公社闭关自守,因此成为它们长期停滞不前的重大要素(例如在印度)。”“在直接为了使用,只交换多余产品的生产中,流通费用只与多余产品有关,而与主要产品无关。生产越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因而越是以交换为基础,交换的物质条件——交通运输工具——对生产来说就越是重要。”

    五是商品经济生产方式推动了自然科学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渗透。马克思说:“……于是,就要探索整个自然界,以便发现物的新的有用属性;普遍地交换各种不同气候条件下的产品和各种不同国家的产品;采用新的方式(人工的)加工自然物,以便赋予它们以新的使用价值。……要从一切方面去探索地球,以便发现新的有用物体和原有物体的新的使用属性,如原有物体作为原料等等的新的属性。因此,要把自然科学发展到它的顶点。”“费尔巴哈特别谈到自然科学的直观,提到一些只有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的眼睛才能识破的秘密,但是,如果没有工业和商业,哪里有自然科学。”

    六是商品经济生产方式推动了城市化进程。马克思说:“织布业多半是在不受行会组织限制的乡村和小市镇上经营的,这些地方逐渐变成城市,而且很快就成为每个国家最繁荣的城市。”

    总之,生产方式变革推动了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在生产方式变革中,产品适用方式变革引起了生产分工方式的变革,推动了生产者生产技能的提高,科学技术与生产的渗透,产业的分化和裂变;产品交换方式的变革推动了商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和发达。生产方式的综合变革加快了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科学技术以及其他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发达。生产方式变革是经济近现代化的加速器。恩格斯也曾说过:“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的基本形式是分工,一方面是社会内部的分工,另一方面是每个生产机构内部的分工。”“文明时代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个过程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改变了先前的整个社会。”“我们视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用以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条件下)的方式说的。因此,这里面也包括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装备。这种技术装备,照我们的观点看来,同时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以及分配方式……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系统科学方法与唯物辩证法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世界新技术革命及其在各门具体科学中取得的丰硕成果为我们打开了新的视野。特别是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理论等系统科学方法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靡,为我们提出了如何坚持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路线,引进、消化、汲取系统科学方法的问题。对此,首先必须弄清系统科学方法与唯物辩证法是否具有统一性。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二者尽管产生时代、研究起点、理论概括、原理表述、范畴确定等存在着诸多差异,但思想内容和发展走势是趋同的、互补的。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的趋同

    唯物辩证法产生于19世纪中叶世界工业革命时代。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适应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需要,在批判地吸取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等前人优秀思想成果的基础上,从哲学高度概括和总结了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的现实成果,创立了唯物辩证法,进而将唯物辩证法的原理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创立了唯物史观。

    作为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唯物辩证法将世界即自然、社会、思维的总体作为研究对象,探讨的是关于世界的一般本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自然科学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为其创立打下了坚实的科学基础。在研究方法上,唯物辩证法不是像彼时期的形而上学那样,“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把“自然界的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看作“是孤立的,应当逐个地和分别地加以考察的,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研究对象”;而是“在考察事物及其在头脑中的反映时,本质上是从它们的联系、它们的联结、它们的运动、它们的产生和消失方面去考察的”。这种考察方法,标志着人类思维由形而上学方式向辩证方式的转变。

    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超循环理论、突变理论等系统科学产生于20世纪中叶世界新技术革命时代。创始人贝塔朗菲、申农、维纳、普利高津、哈肯、艾根、托姆等从各自的自然科学研究出发,总结自身科学研究的经验和成果,创立了系统科学的相应学科理论。并通过概括和类比,上升为一般的科学方法论,迅速从自然科学领域渗透到社会科学领域,推广到社会生活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各方面,先后被世界各国所接受。

    作为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系统科学方法同样是将世界即自然、社会、思维的总体作为研究对象,探讨的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规律,现实的科学研究成果为其创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研究方法上,系统科学研究不是沿袭19世纪及其以前自然科学研究所采用的形而上学分析方法,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逐个地、分别地加以考察。恰恰相反,它是在分析考察事物即系统与外界环境、系统与内部要素的联系,力求在保持系统整体的前提下去研究部分,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整体和运动。一句话,系统科学研究方法继承的不是前人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辩证法的研究方法,它实现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由分析为主向综合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这一转变是人类思维方式由形而上学向辩证思维转变的继续。

    二、基本内容和特征的趋同

    唯物辩证法是从客观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不断发展两方面揭示世界的一般本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在普遍联系方面,它揭示了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普遍联系和条件,进而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原因与结果、现象与本质、偶然与必然、形式与内容、现实与可能诸方面的关系;在不断发展方面,它揭示了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外因与内因、过程与状态、方向与趋势,进而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认识论方面,它揭示了实践主体从实践到认识、从感性到理性、自觉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认识发展辩证性质。正如恩格斯所言“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普遍联系和不断发展是它的基本特征。

    系统科学方法是将客观事物作为系统来对待,从系统的整体联系和运动变化两方面,揭示世界在系统、信息、控制等共同侧面的原理及其规律。其中,系统论揭示了系统的整体性,非加和性;信息论揭示了多种多样的系统都存在信息的接受、传递、处理、存贮和使用的变换过程,各种系统之间有着共同的信息联系;控制论揭示了控制是在一个事物可能性空间中进行有方向的可能的选择,即根据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变化,通过系统联系、信息反馈和处理,使事物向一定目标转化;耗散结构理论指出,一个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不断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当外界条件达到一定阀值,就可能从原有的混沌无序状态转变为在时间、空间、功能上的有序状态;协同学认为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产生有序协同关系,许多要素的有序协同将超出各种要素的单独作用,产生系统整体的统一宏观模式,即协同过程;超循环理论研究了非平衡系统的自组织问题;突变理论运用数学模式研究了事物发展的突变状态。这些系统科学部门从不同角度共同揭示了客观事物即系统与周围环境,与内部诸子系统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事物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事物内部结构的变化导致事物状态和性质的变化,导致量变和质变。在认识论方面则阐明,实践主体可以通过信息反馈和系统控制,自觉把握客观事物向合乎主体目的性的方向发展变化。

    显然,从哲学意义上说,系统科学方法也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是它的基本特征。

    三、理论验证和深化的趋同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是彼时期盛行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直接对立物。自唯物辩证法创立以来,形形色色的形而上学者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唯物辩证法的攻击,特别是试图利用自然科学的新成果、新发现来反对唯物辩证法。然而,正如恩格斯所预言的,“自然界是检验辩证法的试金石,而且我们必须说,现代自然科学为这种检验提供了极其丰富的、与日俱增的材料,并从而证明了自然界的一切归根到底是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发生的”。系统科学的最新成就为检验唯物辩证法提供了极为丰富的、与日俱增的实证材料。它有力地证明了自然界的一切是辩证地发生的。系统科学最初产生于自然科学领域。正因为它的研究成果为人们展现了自然界的多因果联系和自然科学知识网络化的辩证图景,随着它的成果在生物学、通讯控制和工程技术领域的运用获得成功,又作为一般科学方法,推广到经济、教育、心理、生态以及其他社会生活方面。这一切都进一步证实了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性、正确性。

    而且,系统科学方法又使唯物辩证法的某些原则得到更为清晰明确的表达。如关于普遍联系原则,系统论以系统与环境、内部子系统的相互联系及其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作了细致描述;信息论、控制论以系统的信息传递、存贮、处理,输入与输出,反馈与负反馈的联系和转化作了明确表达;关于不断发展原则,系统方法以系统同时态和历时态的考察,结构从无序到有序、从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的演化,表述得更清晰;关于事物发展的外因和内因,耗散结构理论和协同学的阐述较之唯物辩证法的表述显得更为具体和逼真;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系统科学方法通过结构与功能、开放与封闭、有序与无序、实物系统与模型系统、线性非线性等范畴使之得到生动体现。

    系统科学方法还使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在社会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自觉把握实践活动,使之达到预期目的。系统科学方法则通过系统控制原理告诉人们,借助系统的信息反馈和处理,对系统施加影响,可使施控对象达到施控主体目的,从而使主体自觉把握实践活动具有可操作性;唯物辩证法强调认识过程是一个由现象到本质,由初级本质到更深层次本质逐渐深入的过程。系统科学的黑箱方法为我们认识实际对象提供了较为具体的方法。我们可以通过输入与输出关系的考察,逐步揭示黑箱内部的机理,实现由现象到本质的深化。特别是系统科学方法强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并通过各种数学模型的建立,为具体问题的量化创造了条件。这就使辩证法取得了定量的表达形式。

    唯物辩证法也使系统科学方法得到证实和深化。恩格斯说:“自然科学现在已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它再不能逃避辩证的综合了。”“要精确地描绘宇宙、宇宙的发展和人类的发展,以及这种发展在人们头脑里的反映,就只有用辩证的方法……”“正是由于自然科学正在学会掌握二千五百年来的哲学发展所达到的成果,它才可以摆脱任何与它分离的、处在它之外和之上的自然哲学,而同时也可以摆脱它本身的、从英国经验主义沿袭下来的、狭隘的思维方法。”唯物辩证法正是二千五百年来的哲学发展所达到的成果。它促使自然科学学会掌握辩证法思想,实现思维方式由形而上学的狭隘思维方法向辩证法的综合思维方法的转变,取得系统科学的突破性成就;它证实系统科学所概括的科学方法是合乎辩证法的,即合乎世界本质和发展规律的,因而是科学的、正确的;它推动系统科学向跨学科拓展,使具体科学方法升华为一般科学方法,广泛应用到其他学科研究和社会生活领域。

    四、发展途径和走势的趋同

    唯物辩证法的创立实现了哲学上的伟大革命,但是它并没有结束哲学的发展,并不是某种哲学体系的最终完成,而是在更高的基础上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唯物辩证法创立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又依据新的实践经验和科学发展成果,写出了《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等一系列新的哲学著作。尔后,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又适应新的斗争需要,写出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矛盾论》、《实践论》等哲学著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随着社会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它更需要以更新的材料和观点去丰富它,发展它。

    系统科学方法是在唯物辩证法创立近一个世纪之后产生的新型科学方法。它不仅证实和深化了唯物辩证法,而且在某些方面突破了唯物辩证法的个别命题,为唯物辩证法在汲取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材料,新的观点。

    一是为唯物辩证法的丰富提供了一系列新概念,新术语,新范畴。如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有序与无序、开放与封闭、正反馈与负反馈、原型与模型、黑箱与白箱等,不仅具有极高的抽象性,而且具有辩证性。它们正在从一般科学方法范畴升华为哲学范畴,为唯物辩证法反映世界丰富多彩的图景,为人们运用范畴进行科学思维和正确认识客观事物提供了新工具。

    二是为唯物辩证法的发展提供了新角度,新手段。信息方法是建立在信息这一全新概念基础上的。它指出事物与环境除了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外,还进行信息交换,极大地充实了客观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原理的内涵。系统方法指出事物在系统不同层次上存在着不同的属性和规律。要辩证地认识事物的属性和规律,仅有发展和联系的观点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结构与层次,结构与功能的观点。这无疑为唯物辩证法认识客观世界提供了新角度。

    三是突破了唯物辩证法的个别命题。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指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促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变化;系统科学方法的协同学则强调,共居于系统整体中的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会产生协同,使竞争出现联合、斗争出现合作,这种协同作用又将产生系统整体的统一宏观模式即协同过程;关于量变质变规律,唯物辩证法阐明事物的质变是通过渐变实现的。系统科学方法则用数学模式展示事物的质变除了渐变形式外,还有突变形式。关于事物质的规定性,辩证法认为质是事物内在的规定性,系统科学方法则认为事物的质是受它的所隶属的系统所制约的。

    显然,在汲取系统科学方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补充、丰富、完善自己,是唯物辩证法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趋势。

    同样,系统科学方法也不会停留在现有水平上,它也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一是通过高度概括和总结,从一般科学方法升华到哲学高度,成为体系化的系统观;二是进一步开拓新的应用范围和领域;三是随着科学实验的深入进行,不断修正、补充、完善自己的原理、规律和范畴。这又要依赖于唯物辩证法。尽管系统科学方法并不是唯物辩证法的直接产物,而是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学科的思想成果,但它却是形而上学的狭隘思维方法向辩证法的综合思维方法转变的产物,即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唯物辩证法思想指导的结果。循此发展逻辑,它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必然需要唯物辩证法的指导。由于系统科学方法还处在一般科学方法层次,反映的是自然、社会、思维领域中系统、信息、控制等共同侧面的原理及规律,它的适用范围和领域还存在一定学科的局限性。要由一般科学方法升华为哲学方法论,并不断开拓新的适用范围和领域,必然要汲取前人优秀的哲学思想成果,特别是汲取唯物辩证法的现实成果。一方面以此作为方法论指导,高度概括和总结自身科学研究成果,另一方面用唯物辩证法的原理、规律和范畴,修正、丰富、完善自身的原理、规律和范畴。两方面共同使系统科学方法成为体系化的哲学系统观。

    总之,唯物辩证法是从质上揭示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本质规律,系统科学方法是从量上揭示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在某些共同侧面上的具体形态。二者的考察方法是一致的,基本内容是趋同的,原理、规律和范畴的表述是互补的,发展走势是对接的。随着它们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完全有可能融为一体,形成比较完善的“系统—辩证”法。这也是现代化建设坚持一元化哲学方法论指导所必需的。

    社会美——社会实践的总体目标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的观点。实践不仅属于认识论范畴,也属于本体论范畴;不仅是辩证唯物论的范畴,也是历史唯物论的范畴,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本范畴。深化对实践范畴的研究,对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试从主体能动性角度,探讨社会实践的价值目标。

    一

    社会实践,归根结底是人的活动、人的实践。人们之所以要进行社会实践,是为了通过实践活动改造客体,改造客观世界,使之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实现人的价值目标。

    在人们的社会实践中,生产劳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生产劳动不仅促成了猿向人的转变,而且是人类最初从动物界中脱离之后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标志。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动物的生存和发展一样,都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生活资料,都离不开自然。然而,动物的生存和发展是凭着本能、被动地适应自然,因而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则是通过生产劳动,主动地、有目的地改造自然,创造自己的生活资料。从原始农业社会到现代工业社会,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不是自然界本身固有的,而是人通过生产劳动创造出来的,是人对自然物加工改造的结果。生产各种生活资料、满足人的生活需要,是人类进行生产斗争实践的契机。

    改造自然的生产斗争是与改造社会的社会斗争密切相关的。马克思说:“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在社会生产中,人们结成一定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以结合起来的群体活动方式改造自然,实现人的本质。同时,由于受改造自然的能力限制,即受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创造的生活资料不能完全满足人的需要,因而,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阶层与阶层之间,产生基于生活资料分配的矛盾和斗争。通过斗争,改造社会,使之体现一定阶级或阶层的利益;通过斗争,调适矛盾,强化人的群体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本质,这正是社会斗争实践的主观目的。

    在社会实践中,主体发挥能动性对客体进行改造,使客体发生适合于主体目的的变化,同时,客体也以其客观规律对主体能动性给予种种制约。为了增强主体能动性,使实践效果愈来愈适合于主体价值目标,主体便不断地总结实践经验,不断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愈来愈深入地认识客观规律。所谓科学实验,就是通过科学抽象的方法探求客观规律。科学实验的目的正是通过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使生产斗争和社会斗争向深度和广度进军,使主体在改造客体中获得愈来愈多的自由。正如毛泽东说,“自然科学是人们争取自由的一种武装。人们为着要在社会上得到自由,就要用社会科学来了解社会,改造社会,进行社会革命。人们为着要在自然界里得到自由,就要用自然科学来了解自然、克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从自然里得到自由。”为生产斗争和社会斗争服务,实现人的价值目标是科学实验这一社会实践的契机和目的。

    社会实践活动五花八门,千差万别,归根结底,不外是生产斗争、社会斗争、科学实验三大实践活动。这三大实践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使之达到人的某种愿望和需要,即达到主体的价值目标,亦即“人化”。

    客观世界——对象被“人化”,主体价值目标在一定程度上的实现,也是社会实践的直接结果。从自然界被“人化”看,一是进入主体实践范围的客体愈来愈扩大范围。从蒙昧时代的采集、狩猎到文明时代的畜牧业、农业和工业,从地下矿产采掘到海洋和宇宙空间资源的利用,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客体愈来愈广阔了。二是通过劳动,生产的生活资料愈来愈丰富。从林果产品、畜牧产品到工业产品,从物质产品到精神产品,日益丰富的生活资料愈来愈满足人的需要。三是“人化”的程度愈来愈加深。从石器使用到电脑发明、从自然物的粗加工到精深加工、从古代恶劣的自然环境到现代生活环境的美化和再造,主体改造客体的能力愈来愈增强。从社会被“人化”看,通过人对社会的改造,人们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关系日益变革,从而人与人的关系愈来愈发生深刻变化。以自然界为存在前提的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社会形态不断演进,由原始社会经过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

    人对客观世界的“人化”与客观世界被“人化”,是在交互作用中实现的。人们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同时,也在观照并思维着自然和社会,观照并思维着自己的实践效果。当实践效果——被改造的客观世界产生了适合主体愿望或需要的变化时,人们也就认识了自己的本质力量,进而发挥自己的本质力量,加深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使之进一步适合人的愿望或需要;当实践效果——被改造的客观世界产生背离主体愿望或需要的变化,即主体在实践中遭受挫折或失败时,则通过观照和思维,吸取挫折或失败的教训,进一步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使之增强适合人的愿望和需要的变化,减弱背离人的愿望和需要的变化。因而,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二者的交互作用,使主体认识日益丰富,日益接近客观真理;客体的“人化”也日益丰富,日益适合主体的愿望或需要。

    总之,社会实践是主体联系客体的中介。社会实践不是主体被动地适应客体,盲目地服从客观规律,而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使客观规律为主体目的服务。“人化自然”是社会实践的动因和归宿,实现主体价值目标是社会实践的“灵魂”。自从人类出现以来,客观世界就是人的客观世界,就是以人为中心的客观世界。客观世界只有作为人的对象,只有作为人实现自身目的的物质资料或手段才具有意义。正如马克思说,在社会中,对于人来说,对象的现实处处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都是人的现实,也就是说,都是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所以,对于人来说,一切对象都是他本身的对象化,都是确定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都是他的本身的对象。

    二

    社会实践的价值目标,是满足人的愿望或需要。而人的愿望或需要是多层次、多方面的。首先是物质生活需要,即衣、食、住等基本的生理需要;其次是精神生活需要,如文化生活、感情交流、满足道义感等基本的心理需要。作为社会实践价值目标的人的愿望或需要,不是指其中的某一层次或方面,而是指包含多层次、多方面的人的整体的生活愿望或需要。马克思说:劳动“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亦即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当作自己的本质来对待,或者说把自己本身当作类的存在物来对待)的自我确证。诚然,动物也进行生产,它也为自己构筑巢穴或居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所做的那样。但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则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则甚至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他摆脱了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动物只生产自己的本身,而人则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与自己的产品相对立。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

    然而,主体目的的实现,即需要的满足总要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首先是受主体对客体改造能力的限制。主体在没有深入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时,其改造客体的能力即生产力水平是低下的,通过生产斗争实践创造的生活资料是贫乏的,因而,需要的满足是有限度的,人的生活状况是贫困的。随着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掌握和运用的程度加深,主体改造客体的能力即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创造的生活资料不断丰富,人的需要才逐渐得到满足。其次是受客体自在性的限制。主体改造客体,使客体发生适合于人的需要的变化,同时,客体也以其自在性,发生背离人的需要的变化。因而,实践效果对人的本质力量来说,既包含着肯定的方面,也包含着否定的方面。生产力的发展,使生活资料不断丰富,人的需要得到满足。同时,也产生了阶级社会,产生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大工业的出现,标志着人对自然改造能力的飞跃性质变。它创造了琳琅满目的生活资料,使人的需要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同时,它又使自然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匮乏,从而使人的生存环境恶化。

    然而,人毕竟是人,人不同于动物的是人有意识,有思维,有主体能动性。人能够不断深化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在社会实践中寻求客体与主体相适合的尺度,把客观规律与人的主观目的紧密结合起来,运用客观规律达到主观目的,不断强化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方面,弱化否定方面。同时,正由于实践效果往往存在与人的主观目的既相适合又不相适合的矛盾状况,主体才进一步认识客观规律,进一步深化对客体的改造,促进适合方面的变化,限制不适合方面的变化。如果把社会实践中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方面称之为“美”,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否定方面称之为“丑”,那么,社会实践作为人的实践,不是把纯客观的实践效果当作价值目标,而是把肯定人的本质力量,满足人的生活需要当作价值目标,即把生活美当作价值目标。这种生活美,按照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说法,就是“应当如此的生活”,“我们所理解和希望的”生活。同时,作为社会实践价值目标的生活美,不是产生于实践之后,而是在实践之前就已在人的头脑中观念地存在:马克思说:“最糟糕的建筑师一开始就跟最优秀的蜜蜂不同。因为建筑师在建筑蜂房之前,在自己脑子里就已把它建筑起来了。在劳动过程结束的时候所获得的成果,早在劳动过程开始的时候就在劳动者的观念中存在了,即观念地存在了。劳动者跟蜜蜂不同,不仅是因为他改变了自然所给予的东西的形式,而且还因为他同时在自己所给予的东西中实现了自己的自觉的目的。这个目的作为法则决定着他的行动的方式和性质,并且他应当把自己的意志服从于这个目的。”实践主体正是按照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价值目标,按照自己观念中塑造的生活美的蓝图进行社会实践的。

    人的生活需要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因而生活美的内涵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作为整体存在的生活美,则是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应当如此的生活”,“我们所理解和希望的”生活的统一体,是能够给人带来满足感的、快感的、愉悦感的、道义感的、幸福感的生活的统一体,是能够使人真切地感受到幸福和欢乐的生活。为了满足人的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人们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社会实践,如通过物质生产,创造衣、食、住、行的物质生活资料;通过精神生产,创造音乐、绘画、文学等精神生活资料;通过环境的绿化、美化,创造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通过道德的倡导和人际关系的调适,创造和谐、温馨的人际环境。多层次、多方面的社会实践正是通过人们的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给人创造出美好的生活。正如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所说,人类一切活动的目的在于幸福。生活美是一切社会实践的总体目标。

    三

    社会实践不是单个个人的实践,而是人们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的实践。在社会实践中,人们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人们相互之间也发生一定联系和关系。一定的社会联系和关系,就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关系。一定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关系的稳定化、制度化,即表现为一定的社会制度。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人的生活总是表现为一定的社会生活,总是表现为一定社会制度下的生活。超越一定社会制度的生活是不存在的。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似乎是与世隔绝的,但是,桃花源的人总要吃饭、要穿衣、要过日子,因而不能不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进行生产,不能不产生桃花源内的社会制度。《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漂流到一个荒岛上遇到星期五,二人为了解决共同的生活问题,便结成相互间的生产关系——鲁滨孙奴役星期五,管理星期五的生产劳动,占有星期五的剩余产品。鲁滨孙对星期五的奴役,则是二人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并互相交换其活动的社会制度。

    然而,社会制度~经产生,便对社会实践活动起双重作用,从而对生活美的实现起双重作用。在私有制社会里,私有制的出现,是社会实践的结果,是客观世界被“人化”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它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社会文明,创造了埃及金字塔、中国的万里长城等人间奇迹,它使社会财富不断增多,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社会生活愈来愈展现出美。但是,另一方面,它又产生了异化劳动,产生了人的生活需要满足的等级差别和尖锐的阶级对立。马克思说:“无论如何,劳动替富者生产了惊人作品(奇迹),然而,劳动替劳动者生产了赤贫。劳动生产了宫殿,但是替劳动者生产了洞窟。劳动生产了美,但是给劳动者生产了畸形。劳动用机器来代替自己,但这样使一部分劳动者倒退到野蛮的劳动上去并且使另一部分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精神(智慧),然而替劳动者生产了无知、痴癫。”

    同时,异化劳动还把劳动者变成动物,把人的优点变成动物的缺点。“东庄地主王铁钉,把我长工当畜生,老牛还得半年闲,我比老牛苦十分。”劳动者不如牛马,使“劳动对劳动者是外在的即不属于他的本质。因之,他在他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反而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反而感到不幸,并不展开自由的、肉体的和精神的劲力,反而使他的肉体受到苦行,并使他的精神陷入荒废。因此,劳动者在劳动外边才觉得在自己这边,而在劳动里面就觉得在自己外面。”这种异化劳动无疑限制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限制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从而限制生活美的实现。

    而且,从生活美的角度看,物质生产发展较高阶段的社会生活,并不一定比物质生产发展较低阶段的社会生活更为高尚、更美。马克思说,物质生产的发展并不很高的古代希腊社会成了人类社会“发展得最美好的地方”,而“作为一个永不复返的阶段对于我们显示着不朽的魅力”。物质生产的发展远比古代希腊高的18世纪末叶的德国社会却是“一切都很糟糕”,“没有一个人感到舒服”的社会,在那里“一种卑鄙的、奴颜婢膝的、可怜的商人习气渗透了全体人民。一切都烂透了、动摇了,眼看就要坍塌了,简直没有一线好转的希望”。

    总之,私有制社会是代表有产阶级和社会上层利益的社会。在私有制社会里,有产阶级和社会上层——少数人过着荒淫奢侈的生活,享受着生活的美。广大劳动者——绝大多数人却生活在贫困线上,普遍感到生活的痛苦和不幸。并且,少数人生活需要的满足正是多数人生活需要得不到满足的根源,少数人享受生活美正是多数人享受不到生活美的根源。因为,少数人不仅通过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剥削多数人应得的生活资料,而且还通过掌握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巧取豪夺,搜刮民脂民膏,大肆侵夺多数人已得的生活资料。“谷熟不到釜,丝成不上身,莫道江南乐,江南愁煞人。”在广大劳动群众——多数人看来,私有制社会,无论其经济多么发达,社会财富多么充裕,都是不美的。因为它并没有使自己真切地享受到生活的美。这并不是因为不同的阶级、阶层,不同的人的审美趣味不同,从而对同一事物的美感和审美评价不同。而是因为私有制社会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关系,使有产阶级和社会管理阶层——少数人的生活需要得到充分的满足,广大劳动者——大多数人的生活需要难以得到满足。

    不是富人们喜欢住宫殿,穷人们喜欢住洞穴;不是富人们喜欢衣着华丽,穷人们喜欢衣衫褴褛。人们的生活需要和愿望是共同的,都希望过上富裕的、舒适的生活。因而,满足需要、寻求幸福、享受生活美是人们进行生产斗争和社会斗争普遍追求的价值目标。处在社会底层,生活需要得不到满足,生活苦痛的阶级,为了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求得自身的幸福,必然要通过阶级斗争或社会斗争,改变他们觉得不美的社会现实,实现他们觉得美的社会理想。在封建社会,广大农民群众一次又一次地举行起义,正是为了“杀尽不平方太平”,以实现“均贫富,等贵贱”的社会美;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进行社会革命,正是为了推翻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理想,消除基于生活需要满足的阶级差别,使大多数人彻底摆脱痛苦和不幸,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所以,实现社会美,使大多数人真切地享受到生活美,正是一切进步阶级在社会实践中追求的总体价值目标。

    四

    当我们从劳动群众——大多数人的生活幸福程度及其心理感受角度,探讨社会的美与不美时,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美不只体现在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发达、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还体现在生产关系的完善、人与人关系的协调、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合理。资本主义社会较之它以前的社会,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财富极为丰富的社会。马克思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能够料想到有这样的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呢?”但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却造成了资产阶级财富的积累和无产阶级贫困的积累,造成了异化劳动,造成了人与人关系的尖锐对立和冷漠无情。马克思说:“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以及在它所适应的这个生产时代中——人的内在本质的这种充分的显露是表现为最充分的毁灭。这种普遍的物化过程(Vergegenstandlichung)是表现为充分的异化,而一切特定的、片面的、目的的消灭是表现为目的本身之牺牲于完全异己的目的。因此,幼稚的古代世界一方面是一种比现代世界更为高尚的东西。另一方面,古代世界事实上之所以比现代世界更为高尚,完全是在于力求找到完整的形象、形式和早已制定的局限性。它给予人处在被局限的观点上所能得到的满足,可是,现代世界却不给予满足;凡是它出现为自我满足的地方,它就是庸俗的。”而且,“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首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因此,资本主义社会是丑恶的、不美的。对此,不仅马克思恩格斯作过无情的揭露和批判,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欧文、傅立叶作过无情的揭露和批判,而且,巴尔扎克、莫泊桑、果戈理、托尔斯泰等一大批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还曾通过具体的生活场景描写予以揭露和批判。在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中,高老头、泼留希金等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集中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性扭曲和道德沦落,使人读后对资本主义社会感到无比的憎恶。

    社会主义社会是迄今为止最美好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其所以要推翻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是为了改变资本主义社会及一切私有制社会,少数人享受着生活美,绝大多数人却处在被损害、被压抑地位的不合理的社会现实,通过制度安排,保障最广大人民真正过上自由幸福的美好生活。所谓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建立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并不是出于某种阶级偏好、社会空想或狂热,而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历史性选择。因为,只有这种选择,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生产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分配不公,保障最广大人民享受到生活美。同时,只有这种选择,才能消除私有制社会的异化劳动,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本质,促进生产力发展。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极为深刻地指明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实践的总体价值目标,极为深刻地指明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极为深刻地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美的内涵。“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条件。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所以,社会美是集中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社会理想,是保障最广大人民享受到生活美的社会制度,是以自然美和生活美为基础,以共同富裕为标志的人与人关系的伦理美。这种社会美,是以观念形态存在的社会实践的总体目标或蓝图。为了实现这一价值目标,在社会实践中,实践主体应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完善生产关系辩证地统一起来,把改造自然与改造社会辩证地统一起来,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辩证地统一起来,把建设经济社会与建设伦理社会辩证地统一起来,不仅使经济发达,社会财富充裕,而且使社会财富分配公平合理,人与人关系和谐融洽,充满温情。同时,为了实现社会美的总体目标,在社会实践中,实践主体应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努力增强客体符合主体价值目标的变化,限制客体背离主体价值目标的变化,把客观规律与主体目的性紧密结合起来,使客观规律真正为实现主体目的服务。例如:在生产斗争实践中,把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与实现自然美和生活美的主观目的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发展生产力,增强“人化自然”的能力,通过运用先进的生产工具,充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创造出愈来愈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同时,应努力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消除环境污染,努力创造田园诗般的自然美,使人类有一个优雅、整洁、令人精神愉悦的生活环境;在社会斗争实践中,把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与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于群众,一切以最广大人民真切地享受到生活美为尺度,坚持和完善社会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进一步调适人们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关系,大力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努力消除把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把掌握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力、把一定的行业机会当作生存斗争工具的腐朽思想,切实限制“异化”,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对立及其弱肉强食般的生存斗争关系,真正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公正,使各种实践主体能够结成真实的集体,以结合起来的群体活动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本质;在科学实验的实践中,把科学发明、科学发现与为生产斗争服务、为社会斗争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使科学造福于人类。总之,实践主体应以“三个代表”为总体目标,深化社会实践活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通过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使观念有一个根本的转变,从而以崭新的文化、崭新的思维、崭新的生活和行为方式,设计社会美,创造新生活,实现美好的社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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