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创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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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二〇〇三年写完第一本书,交付书稿,觉得差不多可以当一名职业作家了。从军校把学退掉,折腾一圈回到老家,我父亲问我是复读高三,还是送报纸。这是他的说话方式,他当然希望我回到学校再次高考。我思量一番告诉他,我送报纸吧,教室我是回不去了。

    这是个让他绝望的选择,那年头送报纸要每天四点钟起床,干满一个月可以赚三百块钱,照这么算下去,干三十年能赚十万块钱。只是我的计划没有那么久,头一个月的工资下来,我找到一个做假证的,做一份广东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连带备用的信封发给广州的朋友,换个邮戳再寄给我父母。我父亲拆开时一脸惶惑,我解释说是特招,因为文章写得太好了。他们半信半疑,核对过邮戳印章之类的细节,放我离家远行。

    落地广州我开始写《一、二》,但是《一、二》难写,它不是个平铺直叙的故事,大概写了三章我放到一边。不在家,不在学校,我平生第一次感到社会上的那种自由,没多久就把钱花光了,借了点钱把自己关回在出租屋里。我觉得这样不对,我是要当作家的,不能这么混下去。我把前三章手稿读一遍,捋出一个大致的构架,主线按顺序,副线散写做意境,当天晚上重新开始写起来。

    小说不长,大概写了一个冬天,过年也没敢回家,对北方春节的想念都写在故事里了。春天的时候我拿给朋友去看,大言不惭地说,我写了个《情人》结构的故事,看似凌乱,心里有谱,但写的不是情人,是母亲。我那时还是手稿写作,他在房间看,我在一边盯着,怕他弄乱了或是丢掉哪页。

    我忘了他怎么评价的了,just so so?晚上我坐地铁往回赶的时候还挺高兴的,写得好坏放到一边,起码写出一本书,对离家的第一年算个交代。可是一小时后我就笑不出来了,我把手稿忘在了地铁上。

    现在想想,我还挺感激这一切的,我每天写十五个小时,用了一星期完成第二稿,看起来比第一稿更滑了,少了不少的东西。小说第一版时叫《一、二,滑向铁轨的时光》,这次再版,我说服编辑杨学会,能不能简单点儿,就叫《一、二》。他很好,他认为我怎样都行。我喜欢这样的编辑,术业有专攻,写书我说了算,做书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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