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
第7节 加强阵地建设:通往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
建设网络强国是中共中央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如今,中国虽然已经成为网络大国,但仍非网络强国。较之于美国、英国、日本等网络发达国家,中国在基础设施、核心技术、人才队伍、国际话语权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亟待加强和提高。
要实现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必须强化阵地意识,顺应数字技术大潮,抱持积极主动的攻势心态,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切实把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作为一项关乎全局和未来的重大战略工程来抓,必须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善于在整体规划、技术创新、争先抢位、引领潮流等方面下功夫。今日中国正在加快向世界中心挺进,在这一重要的历史进程中,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既有利于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维护政治稳定,又有利于塑造国家良好形象、增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
本章探讨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如何认识强国战略背景下加强网络阵地建设的重大意义及内在要求,二是大数据时代应当如何搞好地方网站建设,三是怎样在网络问政新风中有效运营政务微博。
第一节 强国战略驱动下的网络阵地建设
自20世纪90年代起,互联网以令人难以想象的势头迅猛发展,对全球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各个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网络建设,互联网现已成为群雄纷争、列强角力的战略新高地。中国同样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层就加强互联网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014年2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指出,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中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这一战略决策无疑再次为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吹响了冲锋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强大的驱动作用。谋划当前的网络阵地建设,必须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互联网强势崛起后整个舆论环境出现的新变化及其对国家政治经济安全、中外文化交流等诸多方面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具有宏阔深邃的战略眼光和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一、网络媒体已成为国内外舆论场中的生力军
◎网络媒体的勃兴改变了传统的传媒市场格局,加剧了市场竞争程度,拓宽了信息传播渠道,丰富了信息传播形态,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公众的信息消费理念,影响着社会舆论的走向。
首先,网络媒体的勃兴改变了传统的传媒市场格局,加剧了市场竞争程度,并在很大程度上促使整个舆论生态发生了深刻嬗变。经过20年的蓬勃发展,互联网的媒体属性彰显无遗。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将互联网确定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从近十多年全球媒体发展的总体情势看,作为“融媒体”、“全媒体”的网络媒体后来居上,大有从“老四”位置向“老大”位置转变的可能。在中国,这种势头自2007年中共十七大起也初露端倪,网络媒体在媒介方阵中正日益从边缘位置向中心地带挺进,其在舆论场中已从原来的“跟跑者”变为引领其他媒体的“领跑者”——绝大多数舆论热点事件均肇始于网络传播,且放大于网络传播。从2008年胡锦涛称互联网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到2013年习近平称“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人们不难体会到互联网对舆论生态和中央决策的深刻影响。事实表明,网络媒体倚凭自身的诸多优势和巨大潜力,现已跻身主流媒体之林,奠定了在传媒市场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其次,网络媒体的勃兴拓宽了信息传播渠道,丰富了信息传播形态,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公众的信息消费理念。在现代信息科技的牵引下,各种网络新技术新应用日新月异,层出不穷,公众因之迎来了信息传播空前活跃的“大众麦克风时代”、“自媒体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云计算时代”、“大数据时代”。众所周知,网络媒体在信息的海量性、传播的时效性、传受的交互性、检索的便捷性等方面具有传统媒体不可比拟的优势。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不足十天,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网共发布抗震救灾新闻(含图片、文字、音视频)123000条,腾讯、新浪、搜狐、网易整合发布新闻133000条,此八家新闻网站点击量达116亿次,跟帖量达1063万条。如此巨大的信息量和浏览量,显然是传统媒体无法比肩的。由于通过互联网、手机和其他移动终端获取资讯通常比传统媒体更快、更全、更便捷,因而越来越多的公众习惯于上网、读网、借网交流。有调查表明,当前中国阅读传统出版物的读者人数正在以每年12%的速度下降,而阅读新媒体的读者人数则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117]随着上网环境不断优化、网络传播日渐规范,公众对网络媒体的认同度和依赖度必将不断攀升。
再次,网络媒体的勃兴拓展了民意表达空间,激活了公众的政治诉求,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舆论的走向。较之于传统媒体,互联网更大程度地解放了公众的“嘴巴”,为公众表达意见、传播思想提供了绝好平台。在互联网上,每个人均可发表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阐述自己的见解、观点,甚至可以让自己的政治诉求直通“中南海”。正如汪玉凯先生所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网络已经成为重要而独特的渠道,以网络为媒介的“政府─公众”新互动模式已经成为中国政治文明的重要元素。[118]在这种话语环境中,民意表达和官民互动空前活跃,互联网既是广大公众表达意见建议的便利渠道,也是越来越多的党政领导干部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正因如此,网络媒体作为信息集散地和舆论放大器的功能日益凸显,其对舆论热点事件的干预能力不断增强。从孙志刚事件、刘涌案件到《劳动法》、《物权法》的网上大讨论,从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山西“黑砖窑”事件到陕西“华南虎照”、厦门“PX项目”事件,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网络媒体不仅深刻影响着社会舆论的走向,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现实问题的解决。时下,社会上有关“上访不如上网”的说法即缘于此。
最后,网络媒体的勃兴扩大了对外宣传阵地,丰富了对外宣传手段,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对外传播能力。网络媒体具有超疆域、跨国界的传播优势,其迅猛崛起强有力地加剧了传播全球化的态势,大大促进了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政治互动和文化交流,同时在影响国际舆论、提升国家形象等方面也作用显著。实践证明,网络媒体既是少数西方国家用以推行强权政治、实施文化渗透的首选工具,也可以成为我们开展对外传播工作的新阵地、提升对外传播能力的突破口,成为我们在国际舆论场中放大自身声音、维护国家利益的扩音器。比如,在2008年向海外人士披露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真相、抗议西方媒体对我恶意攻击以及报道奥运火炬在境外传递遭受冲击等活动中,网络媒体担负了生力军的重要角色,发挥了其他媒体无法替代的作用。近年来,许多行业积极借助网络渠道,加强对外交流,展示自身形象,寻求发展机遇,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效果颇佳。对于外宣工作而言,网络媒体的勃兴不仅有利于丰富对外传播手段,完善现代传播体系,而且有利于构建国际传播新秩序,营造于我有利的国际舆论环境。
二、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是一项关乎全局和未来的战略工程
◎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文化软实力、争取国际舆论话语权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项争夺青少年、面向未来的战略举措。
如果说新闻媒体处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那么网络媒体则处于“前沿的前沿”。随着时代演进,网络媒体已逐步占据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制高点,担负着传播文化信息、引导公众舆论、凝聚政治认同、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国家形象等重要职责,对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各个领域的影响日益深刻。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与未来发展的高度看,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必然要求。表面看来,互联网只是一种传播工具、信息载体、交流平台。实际上,除了工具属性和技术属性,互联网还具有重要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文化属性等。在治国理政中,互联网既是一种至关重要的政治资源,又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执政工具,其不仅关乎先进文化的弘扬和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关乎社会舆论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诉求的满足,而且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完全可以说,当今互联网的建设发展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科技层面的问题,而是一个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四位一体”建设密切关联的重大战略问题。互联网在给公众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提出了严峻考验。有人认为互联网是执政者面临的“最大变量”,弄不好则会成为“心头之患”。有人认为共产党如果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很难长期执政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8·19”讲话中深刻指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由此可见,网络建设本身就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应对各类风险、维护执政安全,必须应势而谋、顺势而为,先从加强自身建设、夯实自身阵地抓起。只有这样,才能为发展政治文明、推进执政事业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争取国际舆论话语权的迫切需要。当今时代,文化软实力对综合国力的支撑作用日益彰显。传播能力作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对于放大中国声音、展示中华文化、构建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至关重要。时下,国际舆论场中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交融、交锋相当活跃,舆论斗争的形势相当复杂,互联网正成为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主战场。某些西方国家利用自身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优势和话语优势,大肆鼓吹所谓的“网络自由”,强力推行政治霸权、文化霸权和信息霸权,意欲将西方价值观念、政治模式毫无障碍地输入中国。然而,由于诸多原因,西强我弱的舆论格局仍然明显,中国与许多发达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客观存在。这无疑对我们非常不利。2009年12月28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李长春在中国网络电视台开播仪式上指出:“在信息传播技术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谁占领了新兴媒体阵地,谁的传播手段就更先进、传播能力就更强大。”此话意味深长。要真正增强对外传播能力,构建国际传播新秩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大力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切实在互联网战国时代积极开拓自己的网络疆土和数字版图,勇于扩展自身的战略发展空间。做好了这一工作,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争取国际舆论话语权才有依托和保障。
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是一项争夺青少年、面向未来的战略举措。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科技进步的产物,互联网容易为充满活力和好奇心的青少年所追逐、喜爱。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80%左右的网民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90%的高校学生把互联网作为了解外部世界、学习文化知识、参与社会交流的重要工具。青少年对网络平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许多年轻人睁眼起床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机上网,成天泡在互联网上的青少年不在少数。互联网之于他们,犹如空气和水。他们在网上逐浪,其思想观念、情感倾向、价值判断以及行为方式极易受到“网络世界”的影响。正因如此,西方敌对势力一直妄图利用互联网争夺青少年、分化青少年,以之“扳倒中国”,实现他们蓄谋已久的和平演变。多年前,就有西方政要声称“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了办法”,“只要有互联网,就能摧毁中国的长城”,“社会主义国家投入西方怀抱,将从互联网开始”。个别国家政府甚至针对中国网民多为年轻人的现状,公然宣扬所谓“树根战略”,旨在通过互联网兜售自己的政治模式、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对中国青少年实施浸染和渗透。有人称互联网为“软利器”、“没有硝烟的战场”,称网上的这场意识形态之争为“软刀子战争”、“新时代的鸦片战争”,着实精辟而深刻。从这种意义上说,加强网络阵地建设,顺应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主动提供优质、丰盛的精神食粮,不断满足青少年的多样化需求,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无疑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战略举措。
三、推进网络阵地建设必须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
◎推进网络阵地建设,必须瞄准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具有宏阔深邃的战略眼光和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当务之急应着重在整体规划、战略投入、技术创新、以管促建等方面下功夫。
当前,中国的网络阵地建设既面临大好机遇,又面临诸多挑战。就机遇而言,一是党和国家对此项事业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互联网的认识日益深化,网络应用广泛普及;二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向好,能够在财物、人才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几乎与国际同步,且在近20年的积极探索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这些因素无疑为建设网络强国、开创网络阵地建设新局面提供了有利条件。就挑战而言,主要包括:国际互联网的核心技术仍然掌控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手中,世界各国对互联网这一战略要地的争夺相当激烈,而中国在网络基础设施、内容建设、技术创新、人才队伍、管理经验等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中共中央提出的网络强国战略,至少包括基础要强、内容要强、技术要强、人才要强、传播力和引导力要强等基本要求。因此,在这种情势下推进网络阵地建设,必须瞄准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不仅需要强烈的战略自觉性和时代紧迫感,而且应当具有宏阔深邃的战略眼光和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切实从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审思和谋划。
一要深化战略认识,注重整体规划。扎实推进网络阵地建设,必须把互联网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把网络阵地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和未来的战略工程,认真抓好科学规划和战略布局,努力把互联网建设成为先进文化的新阵地、公共服务的新平台、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使之在传播中国声音、影响国际舆论、构建国家形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为龙头,以地方重点新闻网站为骨干,各类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专业网站积极参与的网络发展格局。下一步,要积极引导重点新闻网站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网媒集团,充分发挥其在阵地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要下大气力办好政府网站,畅通官民沟通渠道,凸显其在政策宣传、权威发布、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特殊优势;要引导各类商业网站和专业网站做大、做强,鼓励其多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服务,以满足广大网友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培育一批网络技术服务重点企业,使之成为网络阵地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同时,要尽力克服不同地区和不同媒体形态间的发展不平衡现象,注意整合资源、和谐发展。要通过科学规划和战略布局,使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的网点建设成为覆盖广泛、各擅其胜、优势互补、互相支撑的“一盘棋”。
二要加大战略投入,增强保障能力。网络阵地建设涉及诸多方面的投入。没有强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后盾,网络阵地的战略构建则难有保障。特别是作为一项需要“烧钱”的工程,经费投入尤显重要。除了行业本身应当自力更生、善于开拓之外,网络阵地建设亟须各级政府在政策、资源、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在此方面,政府的决策必须深谋远虑、高瞻远瞩。就当前形势论,中国对网络阵地建设必须抱持积极的攻势心态而非消极的守势心态。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提出了“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的要求,为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指明了方向。有学者认为,“打造中国媒体的国际竞争力,应当网络先行。”[119]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战略投入必不可少。从实际情况看,应当重点增强以下几方面的保障能力:一是集中各方力量,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和社会知名网站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品牌效益的龙头网站;二是加快文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中国数字图书馆、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等网络文化工程,培育一批公益性的文化类网站,积极构建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三是抢占移动互联网发展的主导权,推动中国互联网向更高阶段发展;四是扶持一批有实力的技术研发单位,鼓励其在技术攻关和标准制定方面建功立业;五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网络阵地建设积蓄后劲,提供根本保障。
三要注重技术创新,提高传播质量。能否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占据技术创新的制高点,直接关乎中国在网络空间的位置和前途。从国际竞争角度看,要想由网络大国变成网络强国,必须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争取在互联网技术领域引领潮流,尤其应当在参与技术标准制定方面拥有一席之地。近年来,中国网络硬件和软件产业发展迅速,并在国际互联网标准制定方面逐渐接近核心协议层,取得了不少突破。据媒体报道,截至2010年11月IETF[120]第79次会议召开时,以中国研究人员和机构为主制定的互联网标准RFC共有17个。推进网络阵地建设,必须强化“面向未来、创新为王”的理念,瞄准下一代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大力开展技术创新,积极争取在网络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中创造佳绩。与此同时,必须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推动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当前,要加快传统文化产业与网络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网络文化创作生产水平,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信息需求;要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大力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不断壮大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为促进网络传播的清朗、有序奠定坚实基础。特别是在突发事件报道和重要资讯供给方面,要契合网络传播规律和受众诉求,主动争抢信息传播的制高点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以之赢得广大网友的青睐和认可。
四要推进法制建设,坚持以管促建。建设与管理辩证一体,相辅相成。离开建设谈管理,则言之无物;抛开管理搞建设,则行之不远。在很大程度上说,加强管理的最终目的还是促进建设,搞好建设既是出发点,又是落脚点。近20年来,中国互联网事业发展迅猛,但在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对今后健康繁荣发展的消极影响已逐步显现。要遏止谣言四起、“恶搞”频现、“水军”猖獗等种种乱象,促使网络阵地建设迈上新台阶,除了应当在渠道建设、内容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发力外,还必须在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监管体系方面下大功夫。近年来,中国加快了互联网立法进程,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加大了依法治网力度,对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文化环境颇具积极意义。但是,由于互联网行业点多面广,涉及内容相当复杂,现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有些政策法规适用性不强,加之公众网媒素养参差不齐等诸多因素,要真正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难度甚大。在推进网络阵地建设中,必须把加强网络法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当前,应当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高政策法规的适用性和前瞻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强化公众的网络法制意识,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只有做到建管并重、以管促建,网络阵地建设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节 大数据时代的地方网站建设
大致自2012年起,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广泛普及,人类迎来了信息规模海量化、信息来源多样化、信息层次多元化的大数据时代。有资料称,2013年互联网上仅一天产生的信息量即可刻满1.88亿张DVD光盘。[121]在信息大爆炸的环境中,人类的注意力资源变得相对匮乏,公众的信息消费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对无处不在的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价值“提纯”,以满足公众日益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的需求,如何利用自己的信息产品,有效吸引世人眼球、赢得市场竞争,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又极具挑战意味的课题。
对网站建设而言,大数据时代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不言而喻。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站总数达335万个,“.cn”下网站数为158万个,[122]互联网发展主题正从“数量”向“质量”转换。在门类繁多、大大小小的网站中,地方网站是主体,所占比重最大。长期以来,地方网站散滥现象严重,知名网站较少,多数网站的市场竞争力和舆论影响力较弱。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勃兴,地方网站面临的发展形势更加严峻。笔者以为,地方网站要想在大数据时代稳站稳脚跟、迎难而上,必须把品牌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走特色立网、依法治网、人才强网之路。
一、注重品牌建设,坚持特色立网
◎择要而言,主要包括:找准市场定位,强化服务功能;培育“招牌菜”,办好特色栏目;重视技术创新,便于用户使用;抓好宣传推介,扩大社会影响。
当今社会已进入品牌消费时代,文化信息的生产与消费同样如此。在数目甚巨、形形色色的网站中,网民关注较多的只是知名度较高、与自己关系较为密切的一小部分。特别是在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地方网站方阵中,受到网民追捧、“双效”均佳者更是寥若晨星,平庸者、沉默者占绝大多数,加之近年来公众的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网民的信息需求日益呈现出“部落化”、分众化、个性化等趋势。这种现况显然昭示网站建设已进入品牌运营阶段。对区域性、本土性色彩较浓的地方网站来说,强化品牌意识,注重品牌建设,坚持走特色立网之路,实乃发展壮大的不二之选。择要而言,地方网站的品牌建设应当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要找准市场定位,强化服务功能。其关键在于明确目标受众和服务指向,解决好“为谁服务”、“如何服务”的问题。只有瞄准目标受众创办网站,其功能定位、服务内容及建设规划等才可能富有针对性。网站建设在受众定位上必须突出目标群体,注重目标群体的独特性;在功能定位上必须突出主攻方向,注重主打产品的市场差异性;在服务内容上必须突出“特色”二字,注重服务内容的专业性。网站的市场定位应当讲究新意、与众有别,而不可简单地依照某一模板去“克隆”、“跟风”;服务指向应当相对专一、突出重点,而不可贪大求全、“眉毛胡子一把抓”。实际上,对一般网站而言,要汇集新闻、娱乐、就业、求学、交友、音乐等各个门类于一体,既受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又容易弄得千网一面、不伦不类,其结果必定难以提升自身的市场识别度,也难以培养受众的消费忠诚度。只有顺乎市场行情,扬己所长、独辟蹊径,才可能凸显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为未来发展确立明晰的战略方向。需要指出的是,市场定位必须把准目标受众的资讯需求,强化服务功能和实用价值。通常而言,网民接触网站,都有一定的应用目的。如果网站不能为目标受众提供针对性、实用性较强的信息产品,那么受众则会渐行渐远。近年来,许多政府网站办得难如人意,主要在于服务能力弱、有用信息少。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发布的《2009年中国政府网站用户满意度调查》和《2010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网民中,2009年和2010年对政府网站“很不满意”的人数分别占83.7%和78.5%,原因即在于政府网站提供的内容与网友的需求严重脱节——“想要的内容没有”,“网站上的内容不实用”和“网站内容和政府的业务结合不紧密”。这无疑提醒我们,在地方网站的筹划和运营中,必须把找准市场定位、服务好目标受众作为最重要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在信息海量的大数据时代,创办功能清晰的服务平台型网站应当是地方网站建设的一个基本趋向。
二要培育“招牌菜”,办好特色栏目。其关键在于打造核心竞争力,解决好“拿什么吸引受众、留住受众”的问题。俗话说,“一招鲜,吃遍天”。在资讯过剩、令人目眩的大数据时代,公众个性化、定制化的信息需求日增,地方网站要赢得网友的青睐,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必须摒弃“大杂烩”、“一锅煮”的做法,切实把炒好“招牌菜”作为突破口,狠抓特色栏目(频道)建设,积极运用特色栏目(频道)的“晕轮效应”来提升网友对网站的整体认同度。有些地方网站契合目标受众的兴趣爱好,把建设特色栏目(频道)作为打造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手段,效果显著。比如,大河网的“焦点网谈”、红网的“红辣椒评论”、四川新闻网的“麻辣社区”、广西新闻网的“红豆社区”、荆楚网的“东湖评论”、东南新闻网的“西岸时评”、南方网的“南方时评”、东方网的“媒体特快”、胶东在线的“网上民声”等,对于提升整个网站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活网站的市场拓展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大有裨益。不难看到,这些栏目之所以颇受好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们将地方特色与互动交流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互动性强是网络传播的重要魅力之一,它能激发网民内心的表现欲,让网民在相对自由的沟通交流和思想碰撞中获得一种自我释放式的情感体验。随着互联网从Web1.0时代向Web2.0、Web3.0方向发展,互动交流能力已成为网站核心价值的重要评估指标之一。今后,地方网站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互动类栏目的培育。只有培育好互动类栏目,提高网友参与度,才有利于积累人气,进而有利于提升网站的影响力和品牌价值。时下,地方网站可以把办好地方性论坛作为一道“招牌菜”来抓。较之于全国性论坛,地方性的网络论坛对于吸引本地网民的关注、促进官民互动、解决实际问题、化解舆情危机等,具有诸多便利性。如果能够将其建设成为本地网民反映问题、表达意见和党政部门了解民情、疏导民意的便捷平台,那么这道“招牌菜”则必定会受到各方热捧。
三要重视技术创新,便于用户使用。其关键在于借助科技手段改进平台服务,解决好“读网轻松、用网简便”的问题。网民在信息消费中,除了会考虑信息来源和信息产品是否权威、有用外,通常还会注重信息获取是否简便。如果一个网站的访问速度太慢,页面打开不够流畅抑或经常出现“此页无法显示”现象,资讯检索程序烦琐,资料的下载和信息的上传非常复杂、耗时,那么,即便其相当权威、有用,浏览者也难有足够耐心。网民读网的“七秒效应”[123]要求网站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技术创新问题,不断提高网页跳转速度,努力增强网上操作的简易性。同时,网页设计、板块分类、专题制作、检索导航、图文组合、音视频嵌入等应当契合目标受众的视觉习惯和接受特点,善于借助新技术新应用,尽量使之灵活生动、新颖时尚,富有创意和视觉冲击力。“美国政府网站”(USA. gov)在便于用户使用方面颇有借鉴意义——其在设计上充分体现了实用、简洁、人性化的特点,以白底黑字为主,文字不多、布局宽松,让人一目了然。首页只有“获得服务”、“搜索话题”、“寻找政府机构”和“联系我们”等四个分类导航按钮,但其子菜单却能提供全面而有条理的服务信息,且搜索引擎功能强大,操作便捷。[124]时下,不少地方网站在技术创新、方便用户方面仍然重视不够,网站建设科技含量低,读网、用网多有不便,这对其做大、做强显然非常不利;而有些网站奋力追踪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切实将推进技术创新作为提升网站品牌价值的重要驱动力,在探索集成式报道、开设微博、微信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大大扩展了自身的话语空间和应用价值。自2010年年微博在中国快速推开后,媒体微博乘势而上。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仅在新浪微博平台经过认证的媒体微博即超过11万个。不少传统媒体(包括《人民日报》)通过运营微博强化了自身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地方网站在此方面完全可以借水行船、大有作为。在公众注意力高度碎片化的大数据时代,此类创新性探索对网站建设至关重要。
四要抓好宣传推介,扩大社会影响。其关键在于传播品牌形象,解决好“如何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问题。“酒好也怕巷子深”。一个网站要提升自身知名度和影响力,除了狠练“内功”外,还必须强化形象意识,积极做好宣传推介工作。通常的做法包括:在新闻媒体、公交汽车、电子屏幕或其他人气较旺的场所投放宣传广告(如赶集网、百合网、有缘网等均在电视上投有广告);通过策划组织主题活动(如“名家访谈”、“高端峰会”、“爱心捐助”公益活动等)借势宣传,扩大社会美誉度;借助贴吧、QQ群、论坛、网摘、图片水印等渠道和方式,主动进行口碑营销等。宣传推介应当重视品牌符号传播和品牌口号传播,善于将网站形象变为让人过目难忘、易于记忆的符号或口号。前者如Google 网站的节日logo卡通形象、腾讯QQ的小企鹅形象等,后者如金羊网打出的“华南地区最出色的新闻网站”、汽车之家网打出的“第一汽车互动媒体”等,这些生动的品牌符号和响亮的品牌口号,对于网站建立品牌认知度、提升市场影响力颇有助益。此外,在涉及网友较为关注的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发生在本地的重大突发事件中,地方网站应当积极争抢信息发布的主导权,使自己成为外地媒体竞相援引的第一信息源。突发事件报道是对地方网站综合实力的一大考验,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形如鸵鸟、闷不作声,这种网站自然会坐失自我宣传的良机,如果善于抓住机会,掌控引导舆论的指挥棒,那么对于提升自身知名度和影响力则十分有利。
当然,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功能定位、内容建设、形象设计、市场拓展、精细服务等诸多方面。品牌成长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不断调适和培育。此外,地方网站要顺应差异化竞争、彰显独特优势,还应充分考虑区域性、本土性的问题,这里不作赘述。
二、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网
◎要促进网络事业健康发展,地方网站必须依法运营,规范信息服务活动,加强导向管理,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管理能力。
依法治网是推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在需要。近年来,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及其衍生的种种乱象对依法治网提出了迫切要求。时下,有些地方网站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残缺,经常投机取巧“打擦边球”甚至违规运营,对构建网络传播良序、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形成了干扰和冲击。要遏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维护公平竞争格局、促进网络事业健康发展,网站运营必须从严自律,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网。
首先,各类网站必须严格遵照现行的政策法规,自觉履行许可备案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运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明确要求,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开办电子公告、时政报道、视听节目、广告发布、微博服务等业务,均须申请经营许可,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履行备案手续。然而,目前有些网站未经许可开设论坛、博客、微博、搜索引擎及医疗咨询、药品广告等栏目,有些非新闻类网站任意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变相从事“洗稿”活动,有些新闻网站超范围登载新闻信息,甚至为非法公关者和境外敌对势力提供传播渠道,还有少数网站公然刊载贩卖枪支、卖淫招嫖、聚众赌博等非法信息,等等。这些违规运营的现状亟须遏止,否则不仅会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加剧市场“混战”程度,最终对市场监管形成严峻挑战,而且会消极影响网站运营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宏观布局,对公众和国家的信息安全产生巨大冲击。地方网站建设一方面要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尽量满足某些个人或企业对信息挖掘处理业务的需求,倡导数据共享,另一方面在数据挖掘和信息供给中必须依法行事,界定好数据挖掘、利用的权限和范围,防止滥用数据,侵犯个人隐私,危害公共利益。
其次,各类网站必须规范信息服务活动,加强导向管理,增强舆论引导力。如同对其他媒体一样,导向问题始终是网站建设之根本。导向问题所涉甚广、维度颇多,除了政治导向、思想导向、价值导向,还包括生活导向、学习导向、审美导向、消费导向、语言导向等各个层面。鉴于当前网上不良信息屡清难绝、噪音杂音喧嚣不止、造谣传谣及“恶搞”现象不时出现等情况,各类网站应当加强自律、守土尽责、高举旗帜、激浊扬清,切实担负起“把关”责任,建立健全先审后发、双岗过滤、设疑核验等工作机制,规范编辑流程,坚决摒弃各种虚假信息、精神垃圾和信息毒品,自觉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高雅和谐、团结奋进的时代风尚,为广大网友提供优质、“环保”的精神食粮。地方网站在从事信息服务活动中,必须恪守“七条底线”和相关规定,致力于传播先进文化,大力加强内容建设,弘扬主旋律,扩充正能量,把自身建设成为格调高、有品位、洋溢清朗之气的文化信息服务平台。从当前情势看,加强导向管理,增强舆论引导力,既是网站恪守社会责任之必需,也是其提升自身影响力和权威性之必需。个别网站为了刺激网友眼球,热衷于追新猎奇、炒作花边新闻,甚至不论是非曲直,不辨真假善恶,以讹传讹、混淆视听,这种服务取向亟待矫正。
最后,各类网站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制度建设,提高科学管理能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家成功的网站,莫不具有清晰的管理思路、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适宜的管理手段。在实务操作中,要善于把文明办网、依法治网的理念和思路形诸于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成为网站从业人员共同遵循的行动指南,促使各项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具体说来,其至少包括采编制度、签稿制度、转载制度、广告制度、值班制度、办文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技术保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各类奖惩制度等,提供了论坛、微博、微信、咨询、留言、热线等服务内容的网站还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相关环节的运转高效、有序、安全。制度建设应当与现行的政策法规保持一致,突出导向管理与经营管理兼顾、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指导思想,同时还必须切合实际,注意从激励和约束两个层面统筹考虑。实践表明,一个网站一旦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制度优势,其科学管理能力必定大幅提升,市场竞争胜势也将因之而生。反之,如果一个网站忽视制度建设,内部管理混乱,则迟早会捅出这样那样的“娄子”,对自身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在竞争相当激烈、监管日益规范的市场环境中,这类网站要想做大做强、做出“彩”来几无可能。
三、注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网
◎人才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人才竞争是最核心的竞争。地方网站要突破发展瓶颈,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灵活的进人、用人机制,重视“灵魂人物”和高端专才的培养。
互联网行业是一个人才密集度高、知识更新要求快的地方。要适应环境变化、切实与时俱进,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在诸般网络资源中,人才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在网络市场竞争中,人才竞争是最核心的竞争。进入大数据时代,创新型人才对于未来事业发展的战略价值更为凸显。对于地方网站而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无疑是一个至关重要而又形势严峻的问题。近年来,由于从业入口比较宽松、整个队伍比较年轻、人才流动比较活跃等原因,地方网站普遍存在队伍素质欠高、高端人才稀缺、智力支撑乏力等问题。从现实情况看,强化“人才为本”、“人才制胜”的理念,注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网,已成为地方网站突破发展瓶颈、推进改革创新、谋求市场胜势的必由之路。在实际操作中,至少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建立健全科学灵活的进人、用人机制,妥善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网站在招聘新生力量时,应当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品牌特色和发展需要,切实从专业方向、学习背景、工作经验、男女比例、年龄结构等方面提出要求,择善而为,下大力气集聚一批起点较高、颇有潜力、能够胜任工作的采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只有把好“入口关”,才能为日后的队伍建设打好基础。在用人方面,要量才而用、惟贤是举,大胆推行合同聘用制、岗位责任制、考核考评制等激励约束型机制,真正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局面。对于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才,要不拘一格,尽早重用,而不宜叶公好龙、纸上谈兵,让优秀人才荒废、流失。对于才识平庸、作风懒散、不适应岗位工作的人员,要通过轮岗、换位、解聘等方式,依照相关政策法规果断予以调整或淘汰,以规避“短板效应”,确保整个队伍的战斗力。
二要狠抓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由于许多从业人员并非新闻科班出身,对媒介竞争态势、网络传播规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纪律了解不多,加之业内行情和信息科技日新月异,因而亟须不断“补课”和“洗脑”,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从实际情况看,业务培训的目标重在夯实从业人员的思想理论功底、政策法规功底和采编业务功底,强化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受众意识和创新意识。针对当前网上违规运营、低俗之风、虚假信息泛滥等突出问题,地方网站应当继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切实把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政策法规水平、职业道德修养和信息把关能力摆在首要位置,帮助从业人员养成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严谨细致、勇于创新的作风。在学习培训方面,地方网站一定要舍得投入,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让从业人员定期“充电”,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三要重视“灵魂人物”和高端专才的培养,努力搞好人才高地建设。群雁高飞靠头雁,船载万斤靠舵人。在网站发展中,“一个人改变一个网站命运”的事例多有演绎。没有“大家”和“高手”,是很难办出一流网站、很难树立品牌形象的。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地方网站最紧缺的就是复合型领军人才和专业型拔尖人才。在队伍建设中,除了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外,必须特别注意做好这两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培养和引进名总编、名记者、名主持、名版主、名评论员、名技师、名市场营销员等“灵魂人物”和高端专才,提升网站的品牌气质,带动网站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值得一提的是,在网络人才流动性较强的市场环境中,唯有着眼长远、肯花本钱,对内“掘智”、对外“融智”,切实将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落到实处,才有望让人才高地建设开花结果,长盛不衰。
四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宽松和谐、催人奋进的创业环境。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创业环境是网站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效应的重要保证。有些网站不惜重金千方百计挖来一些优秀人才,然而并未产生实际效用,甚至时隔不久这些人才便跳槽而去,多数情况即缘于没有适宜于人才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氛围和环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就是要尽量消除“劣币驱逐良币”、英雄难有用武之地的现象,大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尊重劳动的工作氛围,尽可能为干事创业者、推陈出新者提供宽松环境和大力支持,充分调动从业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其在心绪愉快、友好融洽、互相激励的环境中迸发自己的创造力,奋力拼搏,敢做善成。在很大程度上说,只有真正珍视人才、爱护人才,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只有贴近从业人员的心灵,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各擅其胜的局面,才能激发人才队伍的活力,掌握决胜市场的金钥匙。
总之,地方网站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上述所及只是择要而谈。在笔者看来,品牌建设是目标、方向,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是两个关键点。如果地方网站能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内在要求,坚持走特色立网、依法治网、人才强网之路,勇于创新,善于借鉴,勤于探索,那么,网络阵地建设则必定能迎来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的喜人景象。
第三节 网络问政新风中的政务微博运营
当今中国,网络问政已深入人心,蔚然成风。特别是随着微博的快速兴起,网络问政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出现了诸多新气象。由于政务微博具有鲜明的政治宣传功能和形象代言功能,因而大力建设好政务微博平台,对于助推网络问政深入发展、不断创新政治传播工作,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网络问政在蔚然成风中深入发展
◎如果说2006年前后网络问政开始“试水探路”,2008年左右尚属“星星点灯”,那么2009年之后则是全面提速、“四面开花”,日渐形成了燎原之势。
互联网在官民之间搭建了一座沟通便捷的连心桥。这一“桥梁”,有助于公众向官方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建言献策,也有助于官方借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纡解民困。而网络问政,恰恰充分展示了这一“桥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网络问政畅通了公众的表达渠道,激活了公众的参政热情,为公众参与政治生活、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便利渠道。另一方面,网络问政为官方听取意见、优化决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创设了一条新的路径。可以说,网络问政既是公众参政议政、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好形式之一,也是官方在新的时代环境中创新社会管理、建设阳光政务、提高执政水平的必由之路。如今,网络问政已成为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助推器,它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展了民主空间,为推进现代民主政治注入了强大动力。
近年来,网络问政的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共识不断强化,各类实践蔚然成风,中国的网络问政已从尝试、摸索阶段,逐步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的轨道,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如果说2006年前后网络问政开始“试水探路”,2008年左右尚属“星星点灯”,那么2009年之后则是全面提速、“四面开花”,日渐形成了燎原之势。为了确保网络问政能够取得实效,各地的新闻网站和政府网站普遍开通了诸如“零距离”沟通平台、“地方领导留言板”、“我有话对××说”、“书记市长网上信箱”之类的栏目;许多政府部门专门成立了相关机构,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网友留言的搜集、办理和回复等工作;有些地方和部门设立了“网络新闻发言人”,以便与“网”俱进,提高网上沟通水平。不仅如此,各地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网上网下联动机制等方面,也是新招频频,如有些地方设立了网络问政“金点子奖”,经常开展有奖征询活动,对网友提出的有价值的建言给予嘉奖;有些地方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对回复网友投诉不及时、不认真的做法进行严厉问责;还有些地方组织“网友观察团”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之激发网友的参政议政热情,促使网络问政工作更具贴近性。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网络问政自浅至深,渐入佳境,一种理性问答、良性互动的氛围逐渐形成,网络问政平台的积极作用日益彰显。
一般而言,网络问政属于官民之间利益诉求范畴的问题,但是换个角度看,网络问政也是一种双向互动的政治传播行为。首先,网络问政注重平等协商、沟通对话,其根本目的在于融洽官民关系、夯实民意基础、缓和社会矛盾、推进执政事业,这显然与政治传播凝心聚力、统一思想的功效是高度一致的。其次,网络问政的参与主体大致由两方组成,一方是借网发问抑或建言献策的公众,一方是倾听民意抑或问计于民的党政部门,二者一传一受、有问有答,完全符合政治传播的基本形态,尤其是网络问政强调官民之间的双向互动,契合现代政治传播的核心精神,为开展政治传播工作提供了一块新领地。从这种角度看,大力建设好网络问政平台,对于推动网络问政深入发展、创新政治传播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政务微博开创网络问政新局面
◎业界通常称2011年为中国的“政务微博元年”。之后,政务微博快速兴起,大放异彩,为党政部门改进执政方式、增强政治传播的影响力插上了无形的翅膀。
2006年3月,世界上第一家微博网站Twitter(即“推特”)在美国面世。2007年5月,我国首家微博网站“饭否”上线。2010年以后,随着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微博、新华微博等纷纷登场,微博迅速成为广大网友的新宠儿和信息传递最活跃的舆论场。作为一种新技术、新应用,微博的出现再次刷新了人们的交流方式和信息传播模式,给人们提供了一个门槛低、效率高、参与性强、高度社会化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微博平台,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十分便捷地传受讯息、表达意见、开展交流,同时也容易引起广泛关注、放大舆论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微博能满足公众内心的表达欲和分享欲,且顺应了现代人快节奏、碎片化的信息消费方式。因此,微博甫一出现,便受到广大网友特别是年轻人的追捧。2012年9月互联网监测研究平台(DCCI)发布《2012中国微博蓝皮书》时,中国微博用户总量已达3.27亿。这种井喷式发展,使中国互联网事业的发展迅速进入了微博时代。
毫无疑问,微博的广泛应用为网络问政带来了新机遇。一方面,微博平台在及时传播信息、促进官民互动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大大降低了内容创建和信息发布的门槛,减少了社情民意和政务信息的传播成本,更合乎网络问政的发展需要和效率要求。另一方面,微博平台有利于吸引越来越多的网友关注时政,参与政治生活。有研究者指出,微博让中国公众更关注政治,71%的微博使用者认为微博提高了他们对政治的关注度。[125]由此看来,在信息传播科技的推动下,网络问政逐步向微博平台延伸,政务微博应时而兴并开创了网络问政的新局面,实属必然。
业界通常将2010年称为中国的“微博元年”,称2011年为中国的“政务微博元年”。2011年11月,@桃源政府网站和@微博云南通过新浪认证,这是国内最早出现的两个政务微博。之后,各地各部门竞相开设政务微博,发展极快。仅以经新浪网认证的政务微博来说,截至2011年10月底,政府机构及领导干部微博近2万个,政务微博覆盖了所有省级行政区;截至2012年10月底,新浪政务微博数量突破6万个,年增长率达231%,全国共有22个省级政府开通了新浪官方微博;截至2013年上半年,新浪认证的政务微博总数超过7.9万个;截至2013年12月底,新浪认证的政务微博总数超过10万个。[126]从这些不断跃升的数据中,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政务微博的快速兴起。实际上,目前全国政务微博的总量至少超过20万个。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2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中国在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四家微博网站上经过认证的政务微博账号数量即已超过17万个。
有人认为,近年来中国政务微博的发展态势呈现出四大特点,即“全面覆盖,普遍增长,东西共荣,后发有力”。[127]从覆盖面看,政务微博已延伸到全国各省、区、市和政府机构的各个领域。从区域分布看,全国政务微博呈“雁阵式”发展,其中江苏、广东、北京等省市为“雁头”,浙江、上海、山东等省市为“东翼”,四川、新疆等省区为“西翼”。[128]从行业情况看,公安、宣传、法院、司法、旅游、共青团等系统的政务微博相对活跃。从层级分布看,中央部委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平台,基层微博亦在齐头并进,县处级机构的政务微博数量在各层级中所占比重最高。从平台功能方面看,政务微博正在从最初的以信息发布为主、“单兵作战”为主,向多样化服务、集群化服务转变,应用范围呈现不断扩展之势。
总体而言,当前中国政务微博的数量越来越多,活跃度越来越高,影响力越来越大。这种情势,有力地推动了网络问政的创新和发展,促使网络问政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作为网络问政的新平台、官民沟通的新渠道,政务微博在传播官方声音、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网友诉求、提供便民服务等方面大放异彩,为党政部门改进执政方式、增强政治传播的影响力插上了无形的翅膀。
三、近年来政务微博运营中存在的六大问题
◎一是定位不清、特色不明,二是服务能力差、实用信息少,三是互动性不强、活跃度不足,四是语言生硬、官腔官调,五是缺乏专业团队,六是营销意识淡薄。
近年来,中国政务微博的发展相当迅猛,在推进网络问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少政务微博在运营管理中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吸引力不强、影响力偏低,致使平台作用不够凸显,问政效果难如人意,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官方形象,削弱了党政部门的公信力。概括起来,以下六大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定位不清,特色不明。政务微博的运营主体、用户群体、基本功能、主要板块、语言风格等,与普通微博不同,但有些运营者在这方面缺少清晰认识,对政务微博的功能、角色、应用要求等含混不清。比如,有人把政务微博仅仅当作信息发布的工具、平台、窗口,视政务微博为自己的传声筒、扩音器,对微博平台的互动、服务功能重视不够;有些政务微博不以发布与机构职责相关的内容为主,却偏好推送幽默、笑话、时尚、养生、情感、音乐等方面的信息,主次不分,甚至出现某政务微博只关注日本女星苍井空的情形。定位不清必然导致特色不明。有些政务微博随意命名,名称与工作机构没有明显的相关性,公众查寻、搜索起来颇为不便,不利于推广和宣传;有些政务微博邯郸学步、盲目跟风,毫无个性可言;有些政务微博纯粹是政府网站的缩减版,除了重复发布网上信息,没有任何新意。显然,这类定位不清、特色不明的政务微博很难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很难在网络问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二是服务能力差,实用信息少。具体表现为:开设微博主要为了应景“作秀”、赶时髦,开通之后未能用心维护,很快沦为形式化、空心化的“空壳微博”、“僵尸微博”,形同虚设,无人问津;服务意识淡薄,患有明显的“痴呆症”,缺少原创内容和实用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爱理不理、敷衍了事,常以“请你咨询××处”、“你反映的问题属于××部门负责,建议直接向其反映”等辞令进行回复,抑或胡乱应承,却提供不了实质性帮助,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关键时候“沉默无语”、回避问题,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网友的追问、质疑不能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满足不了网友的资讯需求,不能在传播权威声音、遏制流言蜚语方面发挥作用。有人曾以“洗手”为喻,将政务微博分为敷衍型、腾空型、说教型、间歇型、推诿型等类型。[129]说到底,这类政务微博形式大于内容,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仅有一个匆匆搭起的“花架子”,却无网友期盼的实用内容和服务水平,其吸引力自然不够。
三是互动性不强,活跃度不足。注重双向互动本是微博问政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影响网友参与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但有不少政务微博却忽视了官民沟通的平等性和双向性,只顾自说自话,一味单向地向外界发布信息、宣传政绩,而对网友的反应和意见却漠然置之、不太重视,对网友的咨询、求助等反应迟滞、久不理睬,或者不闻不问,不做回应。有些政务微博对于网友留言,只理会和保留好的内容,对于有些锋芒、批评自己的留言,动辄直接删帖,关闭评论功能,拒绝交流和沟通。事实表明,过分强调“以自我为中心”、缺乏与网友的有效互动,老让网友遭受“冷遇”,则必定积聚不了人气,问政工作亦难深入进行下去。当今许多政务微博活跃度不足、影响力不大,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此。有些政务微博虽然号称拥有近百万粉丝,但与外界鲜有互动,一直处在自弹自唱的世界里,其实际功效可想而知。有人认为微博世界党群关系有三种类型,即鱼水关系、油水关系和蛙水关系。[130]毋庸讳言,目前处于“鱼水关系”状态的太少,而处于“油水关系”和“蛙水关系”状态的太多。
四是语言生硬,官腔官调。不少政务微博在发布信息、回复网友问询时,不会运用鲜活生动的“网言网语”,只会将官网上的公文拆分转发,充斥枯燥刻板、令人生厌的官话、套话,缺少情感的温度和语言的美感。有些政务微博对网友反映的困难麻木、冷漠,缺乏人文关怀,给人“脸难看、话难搭、事难办”的疏远感。少数政务微博在与网友沟通交流中居高临下、盛气凌人,遇到网友抱怨、质询时极不耐烦,甚至情绪失控,与网友互相谩骂。近年来,政务微博中大爆粗口、大开骂战的事例“前赴后继”,时有所见。比如某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网友在微博上对交警的处理提出质疑,相关官方微博后来回应称:“真相都没搞清楚,就乱吠?”再如,有位网友因为不明白交通违章的处理依据,遂向该县交警的官方微博咨询,结果被对方回复“你个白痴”。此类粗俗“雷语”一旦曝光出来,便极易引起广大网友的口诛笔伐和狂轰滥炸。其结果不仅会伤害网友的感情、给自己带来麻烦,而且会损害官方形象。这显然与开设政务微博的初衷是大相径庭、背道而驰的。
五是缺乏专业团队,内部管理不善。政务微博的运营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非一般人员随便可以胜任,但是当前多数政务微博人手短缺,没有专业化、高素质的维护管理团队,有些依靠单位里懂点宣传、电脑的人员兼职而为,有些则干脆将运营维护任务委托给外面的企业团队,自己当上了“甩手掌柜”。在这种没有人才队伍支撑的情况下,相关工作机制自然难以健全,要实现规范化管理、高水平运营、提升政务微博的影响力等目标,无疑是一桩难事。时下,许多政务微博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在信息把关、内容发布、流程管理、责任追究、安全防范等方面缺少制度性规范,存在不少纰漏和隐患。有的政务微博因此出现了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太随意、公共服务不到位、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明显不足等现象,有的甚至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传播虚假信息、泄露国家机密、给工作帮倒忙等情形。这一问题在政务微博运营中具有一定普遍性,值得特别注意。
六是营销意识淡薄,自我推广缺失。除了“内功”火候不够、对外吸引力有限外,自我营销意识不强也是许多政务微博影响力不大的重要原因之一。众所周知,政务微博的粉丝量、知名度与其影响力是成正比的,而粉丝量的多寡和知名度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服务品质的优劣和对外形象的好坏。有些政务微博缺乏积极的营销理念和必要的营销手段,忽视了对自身的宣传和推广,也从未与其他微博进行过联动、协作,其受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难免有限。在当今琳琅满目、数量甚众的政务微博群落中,若无主动而有效的自我营销,则很难获得广大网友的青睐。
四、增强政务微博影响力的八条路径
◎一要明确自身定位,二要增强服务功能,三要盘活互动交流,四要强化亲民风格,五要规范运营管理,六要重视队伍建设,七要注重宣传推广,八要打造官微集群。
作为网络政治时代的产物,政务微博开启了一条全新的官民沟通之路,对于推动社会公共协商机制的形成、促进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意义重大。政务微博具有鲜明的政治宣传功能和形象代言功能,其影响力之大小直接体现了政府部门在微博平台上舆论引导水平的高下,表征了广大网友对政务工作和政府形象的评价。笔者以为,要增强政务微博的影响力,促进政务微博健康持续发展,可以从以下八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明确自身定位。清晰的定位是政务微博良性运营的前提。与企业微博、媒体微博、名人微博以及普通个人微博一样,政务微博具有信息共享、传播快捷、注重互动等共同特征,但它在社会角色、主要功能、运营主体、服务对象、关注重点、基本风格等诸多方面,又与其他微博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从角色、功能角度看,政务微博是政府部门用以发布信息、了解民意、回应关切、促进交流的资讯服务平台。尽管政务微博通常也受理公众的投诉、举报,但它不同于、也替代不了纯粹的信访窗口、举报热线,很难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政务微博的运营主体是政府部门,因而其关注重点自然是政务活动、民生话题,而非奇闻逸事、情感杂谈,其服务对象和“粉丝圈”主要是关心时政、热心公益、有表达诉求需要且具有一定网媒素养的群众。由于各行业各部门的职能、特点不同,故其微博平台的定位应当与之相符,而不宜生搬硬套、千部一腔。比如,山东省旅游局运营的@好客山东的内容定位即为“发布旅游资讯,向民众提供吃、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的一手信息,不参与其他社会微博各类热点问题的讨论。”在基本风格方面,政务微博应当注重实用、可信、严谨、规范,不可花里胡哨、油腔滑调。只有厘清认识、明确定位,之后的具体运营才可能有的放矢、有序推进。
二要增强服务功能。对于已进入务实应用阶段的政务微博而言,搞好公共服务是第一要务,提升服务能力是根本要求。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多提供贴近生活、便民利民的实用信息和高品质、吸引人的原创内容,帮助群众了解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政务工作;切实抓好政策解读、资质申报、手续办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尽可能做到“民有所问、我有所应”,通过温馨提示、权威解答、快速查询等工作提高政务微博的公信力;及时回应网友的重大关切,特别是对于发生在属地内的地震、火险、洪灾、疫情、车祸、凶杀案件等突发事件,要善于与小道消息“赛跑”,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防谣辟谣,引导舆论;积极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加强部门协调,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等。在提供上述服务方面,一定要注重时效、讲究实效,千万不可摆架子、做样子。只有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功能,切实改变“僵尸”、“菜鸟”状态,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政务微博才能走得稳、走得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服务态度好、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则必定会赢得网上用户的认可和赞誉,提升政务微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要盘活互动交流。政务微博的灵魂在于互动交流。盘活互动交流,不仅有利于了解民意、汇集民智、疏导民怨、化解矛盾,而且有利于吸纳人气、活跃气氛,为树立品牌形象打好基础。政务微博如果经常“装聋作哑”,“剃头挑子一头热”,则必然“神情呆痴”,了无生气。因此,要增强政务微博的影响力,必须高度重视互动交流,积极做好留言回复、解疑释惑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应当讲究互动交流技巧,提高沟通效果。在这种互动交流中,政府部门必须平易近人、坦诚谦和。网上的传者和受者是平等的,只有尊重对方、放低身段,弃除“上位”思维和倨傲心态,才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对于网友的发问和诉求,要实事求是、坦然相告,不要故意回避、推诿问题,能解决则解决、解决不了则应说明原因、提出建议,让网友感觉他们的声音得到了尊重。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和观点,应当给予鼓励、支持,而对于偏激的质疑和尖锐的批评,应当抱持宽容心态,耐心交流,避免与之激辩争吵,除了违法信息和人身攻击言论外,不要随意删帖或关闭微博的评论功能。同时,对于网友的问询,要尽快答复、勤于沟通,不宜反应迟滞、拖拖拉拉。必要时,还应采取“网上交心、网下服务”等方式,促进良性互动。
四要强化亲民风格。政务微博为民而生、因民而兴,运营者要想使之广受欢迎,必须确立躬身服务、亲民爱民的基本理念,真正做到“接地气”,注重增强亲和力。首先,话语方式要“亲民”。在微博平台这种草根气息浓厚的话语环境中,“假、大、空”的官话大话套话显得格格不入。要让网友愿听、爱听,必须摒弃陈旧僵化、过于严肃的话语体系,改变官腔官调、居高临下的话语方式,学会多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和网络用语来析事明理,多用平民化、口语化、拉家常的方式与网友进行沟通交流。@平安北京和@外交小灵通之所以受到热捧,即与它们在亲民化的表达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密切相关。这两个政务微博开通后注重以轻松幽默的网络词语发布信息,大大改变了网友对警务人员和外交部的刻板印象。其次,关注内容要“亲民”。政务微博设置的议题、关注的重点应当“想群众之所想”、“应群众之所需”,贴近群众生活,增强本土性和接近性。除了发布正儿八经的政务信息外,也应适量发布一些生活化、趣味化的内容。此外,信息的发布还应注意图文并茂,积极使用图片、动漫、微视频、微直播等形式,这样既容易吸引网友眼球,还容易被转发和热传。
五要规范运营管理。政务微博要在渠道丰富、平台众多的信息环境中满足广大网友日益增长的要求,必须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促使各个环节能高效、有序地运转。从加强自身建设来说,主要包括:制定信息发布与更新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工作日常化、持续化;健全内容把关制度,防止不实内容和保密信息公之于众;出台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完善网友意见建议的收集、研判、回复及批转、协调、督办制度,促使网友留言办复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设立政务微博绩效考评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维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等。近年来,南京、银川等许多地方就加强政务微博建设出台了专门的红头文件,有些部门还积极借鉴国外政府的运营管理经验,编制了政务微博使用指南、网络问政口径库等资料,这些做法对于规范政务微博的运营管理无疑大有裨益。从加强宏观管理的角度看,主要包括:要统筹考虑各个地域、各个行业、各个层级的战略布局,做好整体规划;要规范政务微博名称,便于用户搜索查询;要完善法律法规,为依法运营、依法管理提供基本保障;等等。
六要重视队伍建设。一流的政务微博必须有一流的维护团队。目前中国影响力排名靠前的几家政务微博,莫不拥有专业化的维护团队。若随便安排兼职人员“应付”一下,抑或将维护任务“分包”给外面的企业或个人,则难免会沦为沉默寡言、浑浑噩噩的“僵尸微博”,甚至出现造谣传谣、泄露机密等问题。既然开通政务微博,就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运营。对于这些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其政治素养、政策水平以及对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应用能力,使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明晓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掌握敏感舆情应对技巧,尽力规避可能因业务素质不高而导致的各类风险。只有真正重视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维护团队,政务微博才能越办越好。在队伍建设方面,除了培养网络编辑、技术骨干、外联人员等外,还应注意培养一批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和“意见领袖”,以便增强政务发布和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影响力,特别是在遭遇舆论危机时,要注意发挥他们作为权威代言人、舆论风向标的特殊作用。近年来,广东、云南、四川、贵州、陕西等地有关政府部门已做了积极尝试,这一路径值得继续探索。
七要注重宣传推广。作为官方的“微型广播”,政务微博覆盖的受众越多,则影响力越大。从这种意义上说,政务微博应当强化自我宣传、自我推广意识,善于通过各类有效的营销手段吸引“粉丝”,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一般来说,此类手段主要有:适情通过报刊、电视、户外广告、电子屏幕、门户网站等平台刊出形象广告,让人记住自己的标识和宣传口号;适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自己的运营经验、网友的积极评价等,继而通过转载、议论等方式做好“正面放大”工作;积极与其他政务微博、媒体微博、名人微博等交换关注,开展“互粉”,尤其要加强同相关领域的微博“意见领袖”的联络、交流与沟通,必要时可主动请其帮助转发和推介,借助其对“粉丝”圈的吸引力、感召力来提高自我“营销力”;巧妙设置一些各方关注的公共议题,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以及“草根”名人等参与讨论;组织策划一些主题鲜明的“随手拍”、“微直播”、微视频等有奖征集活动、爱心公益活动,吸引网友踊跃参加;利用节假日效应,精心打好情感发布牌,善于以温馨的问候、诚挚的祝福、精美的图片来吸引网友的关注和追捧;等等。实践表明,重视宣传推广对增强政务微博的影响力至关重要。
八要打造官微集群。如果说单个的政务微博有如单兵作战、势单力薄,那么,打造官微集群则类似组建一个集团军,其能整合各方资源,避免“散、滥”现象,在放大官方声音、辟谣纠错等方面易于形成合力,获取集团作战的协同效应。2010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东21个地级市公安局开通“广东公安微博群”,成为全国第一个公安微博群。之后,河北公安微博群、济南公安微博群等相继面世。2011年11月,北京市开通全国首个省级政务微博发布群——“北京微博发布厅”,市政府新闻办、发改委、环保局、卫生局等20个委办局入驻。随后,安徽微博发布厅、山西微博发布厅、深圳微博发布厅纷纷亮相。从实践情况看,官微集群对于加强部门协作、方便广大用户等方面颇受好评。特别是在设置议题、引导舆论中,官微集群能让部门“独唱”变为集体“合唱”,成倍放大宣传效应,也能对各类谣言进行群防群治,大大降低了辟谣成本。比如,2010年春节前后,全国近千家公安微博同步直播“春运安保”和“严查酒驾”话题,效果甚佳,成为各地协作联动的一个典范。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的政务微博普遍加强了纵横联系,逐步形成官微矩阵,以之提升政务微博的影响力。这是微博问政不断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第8节 深化网络治理: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议题
建设和治理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只有协调一致、齐头并进,网络事业才能健康发展,网络空间方可清朗起来。事实表明,网络治理只要稍有懈怠,诸般乱象便会乘势而起。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网络治理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世界各国而言,加强网络治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自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中国政府一直积极探索网络治理之策,成效明显,但当前形势仍然不容乐观。2014年2月,中国成立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任组长、国务院总理等人任副组长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并宣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这无疑对深化网络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放眼全球,网络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堪称大势所趋。在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多的环境中,各国政府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网络不是化外之地,网民亦非化外之民。唯有趋利避害、深化治理,网络发展才能避免误入歧途。近年来,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50多个国家先后将加强网络管治、保障网络空间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采取各种举措推进此项工作,积累了诸多经验。
本章探讨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近二十年来中国网络治理的基本历程、当前的形势与挑战,以及深化网络治理的若干建议;二是全球网络治理的基本趋向和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网络治理情势。
第一节 中国网络治理的探索与挑战
作为一柄双刃剑,互联网既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又对治国理政和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带来了严峻挑战。要切实使之为我所用、造福民众,必须建管并重,加强治理。与许多国家一样,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网络治理工作,并通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阶段性成果。随着中央高层正式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网络治理担负的责任越来越重,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亟待破解的难题也越来越多。
一、近二十年中国网络治理的积极探索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的网络治理已经走过四个阶段,呈现出认识不断深化、思路逐渐清晰、力度由弱到强、管理日趋规范、成效日见明显等良好态势,在制定政策法规、理顺管理体制、增强监管力量等方面成效显著。
20个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互联网事业的发展一直相当迅猛。与之同时,网络治理工作也呈现出认识不断深化、思路逐渐清晰、力度由弱到强、管理日趋规范、成效日见明显等良好态势。从政府监管和立法规制的角度看,近20年来中国的网络治理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从1994年到2000年左右,是第一阶段。该阶段主要从互联网技术、监管机构等方面初步构建了中国网络管理的基本框架。1994年2月,国务院第147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这是中国最早的网络管理文本。1996年2月,国务院第195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3月,国务院新闻办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利用国际互联网络开展对外新闻宣传暂行规定》,这是第一个以文件形式出现的管理网络的规定,其中明确由国务院新闻办负责统筹协调新闻宣传进入国际互联网络的有关问题。同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实施细则》。除此之外,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部门也就网站备案、保密管理等发布了一些“通知”、“暂行规定”和“暂行办法”。
第二阶段大致从2000年至2005年。期间制定了不少法律法规,对规范网络媒体运营进行了积极探索。有人称2000年为中国的“网络立法年”,9月25日,朱镕基总理签发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并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对网络媒体进行规范管理的行政法规,它为加强网络媒体内容管理提供了根本依据,标志着网络媒体由无序运作状态走向有序发展阶段。12月1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这是当时中国互联网管理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文件。同年,《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继出台。之后的三四年,又出台了多部“规定”和“办法”,如2003年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
第三阶段大致从2005年至2010年。为了适应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形势,相关法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中国网络管理逐渐步入更加成熟的阶段。2005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这是中国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一个重要规章,其中对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单位进行了分类,规定网上新闻发布实行行政审批制,并就信息服务中不得含有的内容做了明确界定,画出了11条“红线”[131]。2007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提出了重要意见。2008年1月实施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条件做出了严格限制,进一步为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确立了依据。2009年7月,工信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文,就如何建立境内违法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
第四阶段从2010年开始至今。2010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文,将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谋划,对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次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网络管理进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翻开了网络管理新的一页。之后,各地深入贯彻中央精神,陆续设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在加强网络管理中取得了诸多实质性进展。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互联网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与义务,并对相关主管部门的权限做出了规定。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定罪量刑标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任副组长,成员中有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正部级领导干部。这一规格极高、力度极大的议事机构的成立,充分体现了中央高层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推动信息化发展的意志和决心,预示着网络治理工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
综观近20年来中国网络治理历程,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央高层对加强网络管理一直高度重视,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是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早在2001年7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就曾指出,对信息网络化问题,中国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努力推动信息网络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此后历年中共全会公报无一不对加强网络管理提出要求。比如,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2014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时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网络强国”,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要求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不断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以及一系列重要指示,无疑为加强网络治理工作注入了动力,指明了方向。
从实际效果看,近20年来中国网络治理步伐稳健,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为依法治网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形成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归口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日趋有序的运作机制,治理工作日益规范;三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机构,从1996年成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到2006年成立全国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再到2014年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从2000年国务院新闻办设立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局到2011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挂牌再到2014年其被确定为正部级机构,网管规格不断提升,监管力量明显增强;四是丰富了治理手段,网上舆论可管可控,主流舆论已占据强势地位,重点新闻网站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主导性作用;五是强化了社会共识,提升了公众的网媒素养。通过大力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深入开展“净网”行动、持续清理网上淫秽色情信息、坚决惩处网络大谣和网络水军以及严厉打击网上赌博、传销、贩毒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网络空间日渐清朗,传播秩序逐步规范,社会各界对加强网络治理已达成高度共识,遵守“七条底线”成为涵养网络文明的共同心声。总体而言,当前中国网络治理工作正在朝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日见提升。
二、当前网络治理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当前中国网络治理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引导网友理性表达、遏制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任务十分艰巨,同时在立法规制、监管协调、技术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诸多挑战。
尽管近二十年来中国的网络治理成效明显,但当前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面临的挑战甚多。首先,从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文化环境的角度看,治理任务相当繁重。时下,信息传播混乱无序的问题比较普遍,大量有害信息、低俗信息和垃圾信息充斥网上,加剧了网络文化环境的恶化。不少黄色网站大肆传播淫秽色情内容,严重污染了网络空间,对广大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危害极大;有些网站把关不严,不时出现骇人听闻、蛊惑人心的网络谣言,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心理干扰颇巨;还有一些网站政治意识淡薄,是非观念含混,在网上舆论斗争中沦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借以攻击中国现行制度、开展思想文化渗透、实施西化分化图谋的渠道和平台。凡此种种,必须下大气力予以治理。
其次,从引导网友理性表达、促使网络政治健康发展的角度看,治理工作压力甚巨。由于种种原因,当今网上舆论众声喧哗,非理性的噪音杂音俯拾皆是,反政府的情绪潜滋暗长。有人经常恶炒突发事件,渲染社会矛盾,捏造政治谣言,抹黑党和政府的形象;有些“网络暴民”肆意信口雌黄,通过“爆料”、“揭秘”,发动“人肉搜索”,煽动“网络暴力”事件;有些网络推手采取非法公关手段,兴风作浪、操纵舆论,制造虚假民意;有些所谓的“维权斗士”打着公平正义旗帜,借助自媒体大搞“舆论审判”,裹挟政府决策;还有一些人把互联网作为党同伐异的工具,诋毁攻击竞争对手,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等。这些乱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话语秩序,对推进网络政治健康发展极为不利。而要彻底改变这些乱象,殊为不易。
其三,随着网络应用日益普及尤其是电子商务快速崛起,网上的违法犯罪活动日见猖獗,网络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网络黑客的非法攻击行为相当活跃,他们通过蠕虫、木马等病毒入侵目标计算机系统,或盗取涉密信息,从中谋利,或破坏原有程序,致其瘫痪崩溃,这使个人隐私和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机密遭到巨大威胁。有人指出,目前网络攻击已从原始的技术炫耀逐渐转向利益驱动,黑客组织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黑色产业链,中国已成为全球僵尸电脑最多的国家和网络安全的重灾区。[132]同时,许多“钓鱼”网站不断冒现,网络欺诈事件频繁发生,并呈现出案发数量与涉案金额大幅增长的趋势。仅2011年上半年,中国即有1亿网民被“钓鱼”。[133]2013年,针对银行等境内网站的钓鱼页面达30199个,境内感染木马僵尸网络的主机为1135万个,被篡改网站数量24034个,被植入后门网站76160个。[134]此外,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网络侵权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翻新花样,这无疑大大增加了网络治理的难度。
事实上,除了上述现实形势不容乐观,中国的网络治理工作在立法规制、监管协调、技术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难如人意之处。
首先,立法规制尚待完善。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少。一是政策法规比较散乱。有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中国即出台了60余部与互联网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世界上该领域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135],但至今尚无一部专门针对互联网管理的总体立法,多数法律法规均为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文化部等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立法层级较低,系统性不强,社会知晓度和约束力有限。二是立法规制相对滞后。其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许多老问题尚未解决好,新问题却又冒了出来,如对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应用的规制,总是被牵着鼻子走,相关规制难以及时跟进。三是违法难究,惩处乏力。由于网络传播可以匿名,隐蔽性强,加之调查取证工作经常需要多个部门配合甚至跨区域协作,因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殊为不易,很难做到违法必究。即便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而在刑拘、罚金等惩处方面普遍过轻,难以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四是规制尺度不易把握。比如,何谓“时政信息”、何谓“低俗信息”、何谓“垃圾信息”等,并无明确界定,操作起来莫衷一是。此外,由于对新闻网站和非新闻网站的监管尺度不一,“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时有所见。
其次,统筹协调难度较大。中国参与互联网管理事务的部门颇多,网络管理中“九龙治水”的问题相当突出。在国家层面,时下除了国信办、工信部和公安部之外,文化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亦承担了相关监管职责。这种多头管理模式,客观上使统筹协调工作面临不少难题。尽管各部门之间权责不一,且建立了日常协作机制,但容易出现职能交叉、各自为战的情况,难以真正形成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甚至容易出现重叠管理地带、灰色管理地带和无人管理的真空地带。比如,对于网络淫秽信息的专项整治,有时是全国“扫黄打非”办主导,有时是公安部牵头,有时则是国信办领衔。此类情形,协作当中容易出现“混战”。再如,网信部门负责网上内容管理,然其对网络运营商却没有直接调度权力,只能依靠其他部门配合,如此,管理效率不高便在所难免。从地方网站监管角度看,由于属地权限所致,管住了辖内网站却管不住外地网站。特别是市县以下的基层网管部门,对网站的管控能力极为有限,一旦遇到需要处置的敏感舆情,则只能四处“求人”。也正因如此,有些网民经常跑到外地网站甚至境外网站上发布帖文、制造舆论,有些网站故意在外地注册甚至将服务器放在境外托管。这无疑大大增加了监管协调的难度。
再次,管理创新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网络传播的渠道和方式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私密化、隐蔽化,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鲜明的高科技化趋势,有些境外敌对势力专门研制对付我信息关防的破网工具,不择手段地进行渗透和攻击,这必然对创新管理手段提出了新要求。由于当前中国网管部门的管理手段尚难及时跟上传播科技快速发展的形势,技术手段、监控能力等均相当有限,因此要想对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及有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快速处置,难度可想而知。时下,信息发布的门槛越来越低,每个公民均可成为网上“记者”、“出版社”或“电视台”。在这种传播环境中,以“爆料”、“揭丑”和代人维权为职业的所谓“独立调查记者”、“民间维权网站”等竞相涌现,网管工作面临诸多新课题,如各类自媒体的“监督”是否具有合法性、怎样防范其可能引发的消极影响、怎样对网媒记者证进行科学管理等,莫不亟须规范。从管理方式看,各地网管部门普遍存在战略性引导偏弱、宏观管理微观化的现象,整天忙于“灭火救急”,而对总结治理经验、制定战略规划等却无暇顾及,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不够。有些领导尽管意识到加强网络治理的必要性,但因认识不透、业务不专,只能以老办法对付新问题。从长远意义上说,提升管理创新能力无疑是网管部门面临的一个重大考验。
最后,基层监管力量相当薄弱。近年来,网络应用迅速向社会基层普及,基层事务被推至风口浪尖的频率不断提升。然而,尽管各地各部门日益强化了网络监管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各类投入,但总体上基层监管力量仍然相当薄弱。以信息内容管理系统为例,中央层面现已正式成立了正部级机构(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而各省、区、市的机构设置、规格级别、人力配备等却参差不齐。2011年2月,中央主管部门根据中办、国办有关精神就完善地方互联网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意见,要求加强地方管理力量,设立与中央层面相对应的局级机构,充实队伍人手,增强协调能力,可是至今仍然有不少省区难以落实到位,特别是在市、县以下,相关机构缺失的情况比较普遍。此外,地方管理队伍素质欠高、技术手段落后、财物保障不力等问题也相当突出,熟悉国内国际发展形势和网络传播规律、善于进行战略管理和实务操作的复合型人才不多,许多基层管理机构没有监管技术平台,无法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网上出现的问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弱,不少地方在财力、物力的投入和保障方面明显不够。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尽快改观,网络治理工作则必然会受到不利影响。
当然,在网络治理实务中,还有不少其他问题值得注意。比如,互联网基础管理中的部门衔接与企业履责问题、行业利益的平衡与自律问题、网络发布平台的责任与把关问题、网络传播资质的审核与规范问题、传者与受者的网媒素养问题等,都是日后网络治理不可回避的难点。这里不一一详述。
三、深化网络治理的七点建议
◎一要尽快完善体制机制,二要大力推进法制建设,三要切实加强传播平台管理,四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五要不断改进治理方式,六要抓紧制定网络安全战略,七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网络治理是一个内容复杂、涉猎广泛、极具挑战性的重大课题。要确保中国互联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为广大公众构建一个开放、活跃而又颇有法度的公共舆论空间,助推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深化网络治理,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努力在不断探索中谋求新发展、新突破。从当前情势看,笔者以为应当着重在以下七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尽快完善体制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同、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大联管格局。各网管部门应当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建立权责更加明晰、联系更加密切、协作更加高效的统筹协作机制。要通过整合力量、适当“集权”,强化核心主管部门的权威性和主导力,探索从机构设置、联席会议等方面解决有关部门思想难统一、认识难统一、行动难统一、资源配置难统一等问题,尽量避免“九龙治水”、各自为战。今后,中央各网管部门必须统一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旗帜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作为该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应当全面提高对其他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加强对互联网行业管理、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从上下协同方面看,应当在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延伸管理触角,逐步形成“中央—省—市—县”四级管理层级,这是基层网络应用广泛普及后必须随之调适的需要。只有设立市、县一级的网管机构,基层网络治理工作才能更见成效。在横向协作方面,要大力健全省际之间的日常协作机制,特别是在处置敏感舆情和查处网站异地备案、服务器异地托管等方面,各协作方必须畅通交流渠道,提高响应速度和协作效率,切实破解“东边日出西边雨”这一管理难题。网络资源占优的省市应当在全国“一盘棋”的格局下承担更大责任,提供更多服务,中央主管部门在此方面应当积极发挥指导、督促作用。
二要大力推进法制建设,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前瞻性,努力为深化网络治理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坚持依法治网是深入开展网络治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只有及时从法制层面划定“红线”、“底线”,制定好“游戏规则”,网络治理工作才能有规有矩、日趋规范。当前,应当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做好“立、改、废”工作。对于因情况变化而不合时宜的内容,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涉及的前置审批主体、执法主体等,应当抓紧修订或予以废止。对于网络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微博、微信、微电影该如何监管以及各类网站跨区域设站运营应当如何规范等,必须积极查缺补漏,尽快出台法律法规,以免治理无据。要抓住网络传播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逐一完善对渠道提供者(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网站管理者(注册备案机构、网站管理人员)、信息发布者(信息提供单位或个人)等的权责认定,明确其法律责任,督促其依法依规运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既要充分考虑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要着眼未来发展,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法律法规出台后,要配套做好司法解释工作,加大公开宣传力度,使之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在执法过程中,要强化“治乱须用重典”的理念,对于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应当执法从严、违法必究,增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三要切实加强平台管理,严格资质把关,健全“一条龙”式的惩处体系,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管控力和约束力。现行法律法规对网站提供时政新闻、视听节目、药品信息等服务,以及搭建论坛、微博、搜索引擎等平台,均要求前置审批,实行资质管理,但目前仍有不少网站未经许可擅自运营,有些接入服务企业亦未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致使传播失范、乱象迭现。今后治理应当注重把好源头关,狠抓接入服务管理,加强对网站发布平台的资质审查、安全审查,严格落实审批许可制度和登记备案规定,严禁为未经许可或备案的网站提供接入服务,坚决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业务平台,必须从严进行安全评估,督促责任方健全安全把关制度,确保“配好刹车再上路”。对于商业网站和部分网站跨区域开设的频道或办事处等机构,属地网管部门同样要加强登记备案管理,核实行为主体的身份信息,确保关键时候能进行有效沟通,以便令行禁止。同时,各网管部门应当落实“谁接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等原则,认真履职,谨防“只管生孩子、不管养孩子”。从规范网民行为的角度看,推行电子身份证和实名制现已日渐成熟,此举尽管面临诸多压力,但势在必行,必须坚定、果决。此外,还应尽快完善网站工作考评体系,健全针对违法违规发布平台的谈话制度、黄牌警告制度、罚金制度、停网整顿制度、黑名单制度,建立IP地址境外申请批准制度,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天马行空、无所顾忌。
四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充实网管力量,培育一支有规模、高素质、善创新、懂治理的工作队伍。事在人为,业靠人兴。在网络治理中,“人”是决定性的因素。随着网络治理任务越来越重,队伍建设问题日显重要。当务之急是要抓住中央高层极为重视网管工作、各地纷纷健全网管机构的大好机遇,扩充编制、增加人手,组建一支有相当规模,兼具网宣、网管、网评、网警、网研和技术人员的混编型队伍,切实改变人手少、力量弱的现状。近年来,许多地方公安部门尝试按照每万名网民配备一名网警的比例充实力量,值得借鉴。就互联网内容管理部门而言,笔者以为目前县一级至少应当配备5名专职人员,市一级至少应当配备15名专职人员,省一级至少应当配备40名工作人员,如此方能与繁重任务相适应。除了扩编增员,还应通过业务培训、组织研修、开展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网管队伍的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创新、廉洁、团结、奉献”的网信精神,增强工作队伍的政治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网络治理的专业化水平。要完善人才队伍的选拔、激励机制,培养一批视野开阔、政治坚定、熟悉政策、擅长传播、通晓技术且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为加强和改进网络治理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要重视建设一支专兼结合、训练有素的网评员队伍,使之在舆论引导中成为激清扬浊、辟谣纠错的突击队。在此方面,尤其要注意团结一批有影响的网络大V和“意见领袖”,争取其支持,发挥其正面导向作用。
五要不断改进治理方式,坚持“六个结合”,实现“五个转变”,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灵活性和实效性,大力提升治理水平。网络治理面临的形势相当复杂、变数甚多,其要求相关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推陈出新。这里所说的“六个结合”,概指刚性管理与柔性服务相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人工监管与技术监管相结合、网上监控与网下整治相结合、参照国际惯例与适合中国国情相结合。这里所说的“五个转变”,概指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从应急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从随意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从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向“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转变。治理工作要取得长久成效,必须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善于主动出击,化被动为主动,避免“总是跟着问题转”;必须狠抓基础管理,刚柔相济,针对顽症要敢于出重拳、用猛药,且须坚持不懈,以图久久为功;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既要明确政府的监管职能,又要强化网站的自律意识、行业的督导责任;必须依法依规、妥把尺度,同时要适情运用行政、经济、教育、技术等多种手段,增强管控工作的灵活性和实效性;必须强化网上网下辩证统一的理念,注重从现实源头解决问题,对于恶意滋事行为,要落地查人、依法惩治;必须契合国情,联系实际,同时要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唯有秉持此般基本理念,切实改进方式方法,网络治理水平才能不断提升,进而实现规范有序、可管可控的治理目标。
六要抓紧制定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构建系统化的网络安全体系,增强对网络治理工作的宏观指导。网络治理的核心目标在于维护网络安全,促进互联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而要真正实现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特别是在当前网络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的形势下,必须把制定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作为完善顶层制度设计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这是一件意义重大的工作,其不仅事关信息安全和传播规范,而且事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从全球范围看,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数十个国家均制定了网络安全战略,大力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把维护网络安全作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防范外敌入侵的一个战略抉择。中国应当参照其他国家的通行做法,放眼未来,立足实际,尽快出台具有中国特色、宏观指导性强、有助于提升网络防御和对抗能力的网络安全战略,努力构建一个系统化的网络安全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工业、农业、国防等各个领域,涉及法律法规、部门职能、技术标准等各个方面,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加强战略统筹,网信、工信、公安、国安、宣传、外交、发改、科技、财政、法院等部门以及有关科研单位应当集思广益、齐心协力,分别从各自视角提出富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当然,此项工作绝非一日之功,当前应当抓住核心问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且须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七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主动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的决策,建立双边、多边交流协商机制,树立中国互联网治理的良好形象。网络传播是跨疆域、超国界的,因而网络治理既是国内范畴的问题,也是一个国际化问题,需要有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视阈和头脑。作为网民人数最多、市场规模最大的国家,中国在互联网领域面临的安全风险和潜在威胁远甚于一般国家,因此,中国在国际互联网治理中应当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以便在构建国际互联网新秩序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央主管部门以开放、自信、稳健的姿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同行对话,主动阐明中国在互联网领域的主张和立场,提出了网络主权原则、平衡协调原则、必要治理原则、和平利用原则、公平发展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等一系列主张,致力于推动建立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并在建立中美、中英、中韩以及中国-东盟等交流合作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成效明显。今后,应当及时了解国际动态,知己知彼,利用各种机会主动发声,大力维护网络主权,加强与ICANN等国际机构的协商合作,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努力争取更多的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权限,保障中国在网络空间的权益,同时要着眼于互利共赢,继续扩大双边、多边交流的范围,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的对话和合作,建立相互信赖、相互支持的跨国协商机制,共同打击网上跨国犯罪活动,为优化国际互联网治理格局、共同应对网络安全挑战做出新的贡献,充分展现中国互联网治理的良好形象。这也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应有之义。
第二节 国外互联网治理的实践与经验
网络安全问题是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加强网络治理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道重要命题。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互联网治理模式,并积累了不少颇具参考价值、富有借鉴意义的宝贵经验。概而言之,各国政府在网络治理方面既有趋同之举,又有各自特点。
一、全球网络治理的七大基本趋向
◎建管并重成为全球共识;网络安全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依法治网乃大势所趋;保护青少年免受侵害高度一致;社会公众教育颇受重视;推行实名制的呼声不断高涨;国际合作日趋深化。
建管并重成为全球共识。尽管有些国家在网络自由主义论调的影响下曾主张对互联网实行“放任自流”政策,并一度出现重建轻管的现象,但是随着网上违法犯罪活动频发,各国政府均已认识到建管并重的必要性,从而不约而同地把建设好、管理好互联网作为“一块硬币的两面”,倡导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一方面,各国政府都在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旨在为公众提供最佳的网络应用服务,另一方面各国政府又都在竭力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加强网络空间管治,以确保网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二十年来,中国一直倡导自由与秩序相统一,坚持建设、管理“两手抓”,始终把积极发展与加强管理作为“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在促使互联网规范有序运行方面进行了大力探索,并得到了许多国家的青睐和认同。实践表明,互联网越发达,则越需要加强管治;只有确保健康、安全地向前发展,互联网才能成为人类文明的硕果和现代社会的福音。
网络安全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随着世界各国对互联网的认识不断提升,网络安全话题倍受关注和热议。由于网络安全不仅直接关乎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等诸多重大事项,而且深刻影响国家战略利益、未来世界格局,因而各国政府无不把维护网络安全作为重要议程,采取各种措施竭力而为之。近年来,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50多个国家先后将保障网络空间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纷纷推出各类政策法规和战略规划,并在机构设置、人力配备、财物保障、技术支撑等方面不惜代价。中国政府向来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特别是2014年2月成立了高规格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更是被外界视为此项工作已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实际上,虽然有些国家至今仍未对外宣称要将网络安全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如伊朗、泰国等,但它们均已将网络安全议题纳入国家安全政策的优先领域,制定了相关法律,采取了不少针对性行动,以保障自身网络安全。
依法治网乃大势所趋。为了加强网络治理,各国政府均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诸多办法,而健全立法规制、注重依法治网却是共同取向。无论是强调行政监管、政府主导,还是侧重于行业自律、自我规制,其主要依据莫不在于法律规范。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等欧美国家和中国、韩国、日本、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亚洲国家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在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法治力度方面大都理念相通、行动趋同,且普遍形成了依法管治的基本框架。2013年8月,中国政府为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倡议国内所有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名人和广大网民都应坚守“七条底线”,其中第一条就是法律法规底线。当然,从目前情况看,各国立法规制的步伐不尽相同,执法松严尺度的把握也各异。比如,美国的法律法规涵盖了互联网管理的方方面面,个中条款非常具体,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相当严厉,而印度等国家的相关法律体系则相对粗放,但不管怎样,依法治网已成为大势所趋。
保护青少年免受侵害高度一致。世界各国普遍把防止青少年遭受网络侵害作为治理重点之一,对于含有色情和暴力等不良内容、可能诱导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传播行为,各国政府莫不持以“零容忍”态度。许多国家专门针对保护青少年安全上网而出台了法律法规或行动计划,严禁网络服务商向未成年人提供涉黄涉暴等有害信息,以便最大限度地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比如,美国出台了《儿童网上保护法》,德国出台了《屏蔽通讯网络儿童色情内容法》,法国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俄罗斯出台了《保护青少年免受对其健康和发展有害信息干扰法》和《关于保护儿童免受损害健康和发展信息的联邦法律及其他法令》,日本出台了《打击利用交友网站引诱未成年人法》和《青少年安全上网环境整备法》,澳大利亚政府曾大力实施“互联网安全计划”,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安装强制性的过滤器,阻止非法及违禁信息的散播,等等。在从严打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上违法犯罪活动方面,各国政府高度一致,一旦出现相关非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厉处罚。
社会公众教育颇受重视。作为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网络治理除了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之外,还迫切需要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公众网媒素养的提升与网络治理成效密切相关。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许多国家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方面可谓不遗余力。比如,新加坡政府经常开展针对青少年和广大家长的教育宣传活动,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志愿者组织互联网家长顾问组,由政府出资举办培训班,旨在通过加强网络教育,培养公众特别是孩子们的正确用网习惯。韩国政府在重视借助宣传渠道进行正面教育的同时,还动员学校、街道、社区居委会予以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教科书中专设了有关网络伦理的内容,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青少年网络道德巡回讲演活动,意欲全面提升公众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此外,中国、俄罗斯、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印度、日本等国家均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网络教育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倡导文明用网、安全用网,效果良好。
推行实名制的呼声不断高涨。关于网络实名制问题,向来争议颇大。反对者认为推行实名制可能损害言论自由,有碍于信息流动;而赞成者则认为推行实名制有利于弥补网络匿名传播的不足、变“言责不一”为“言责合一”,有利于更加有效地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韩国是世界上首个实施实名制的国家,但其2012年宣告终结。当然,这一终结主要源于韩国在推选实名制的过程中未能解决好技术保障问题,致使用户信息大规模外泄,进而引发广大用户的质疑和不满。事实上,推行实名制的呼声一直未曾停息,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中国等国家虽然至今仍未全面推行实名制,但都在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或是尝试先在某些领域实行局部实名,或是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正在分步骤推进。比如,从2011年起,美国政府就公开宣称将启动网络身份证计划,并视之为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网民的邮件地址及其在社交网络中普遍使用实名注册,而澳大利亚网民必须以真实身份才能登录上网。近年来,随着网上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日本、挪威等国家的民众也开始从排斥实名制向逐渐接受实名制转变。从长远意义上看,推行实名制必将是未来全球网络治理的一个趋向。
国际合作日趋深化。网络传播和网上交易不受疆域、国界的限制,这种特性客观上增加了跨境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网络管治的难度。可以说,当今之世,任何国家都不可能仅仅以己之力、在本国之内独立实现完全有效的网络治理。要真正应对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保障网络安全,必须加强国际合作。随着网上跨国性的黑客冲击、窃密监视、诈骗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日益严重,国际合作问题备受关注。在此背景下,许多国家主动加强国际磋商,积极推进国际对接,试图通过建立多边协作机制,以便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实现互利共赢。同时,不少人士认为各国民众必须切实践行《网络犯罪公约草案》、《突尼斯信息社会议程》等国际性公约,并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国际规则,为打击网上跨国犯罪、保障网络传播良序提供统一遵循。当前,国际社会正在推行“边界网关协议”,试图从技术和管理对接上建立网络行为规范,明确各国网络安全责任,克服网络管理漏洞,维护全球网络安全。虽然国际合作因所涉甚多,殊为不易,但已步入日趋深化之途。
二、部分国家的网络治理情势
◎由于世界各国国情不一,因而网络治理方式亦各具特色,不尽相同。相对而言,美国、英国、法国、韩国等国家比较规范,德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比较严格,而日本、印度、加拿大等国家则比较松散。
纵观世界各国的网络治理情势,堪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注重立法规制,有的沿用传统手段,有的强调政府主导,有的侧重行业自律,有的倚重技术保障,有的趋于多管齐下,有的主张从严管控,有的偏向相对松散,实可谓各擅其胜,各具特色。兹将美国、英国等11个较有代表性的国家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136]
美国:在网络自由的旗号下不断加大管治力度
作为互联网的发源地和拥有核心技术优势的网络强国,美国在互联网管治方面一直实施两面策略和双重标准。一方面,其热衷倡导“少干预、重自律”,极力鼓吹“网络自由”,肆意批评其他国家的网络监管;另一方面却从未放弃网上内容监管,对网络运营的限制相当严格。除了对国内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进行常规监管,严控不利于自身安全利益的“噪音杂音”(如维基解密事件),美国还经常对别国网络通讯实施敌意性监控(如“棱镜门”丑闻),甚至进行信息制裁(如封杀伊拉克和利比亚的顶级域名)。
在网络规制方面,美国是立法起步最早、法规数量最多的国家,先后出台了130多部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早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就颁布了多部涉及计算机犯罪的法律法规。1987年,美国国会批准成立了国家计算机安全技术中心,制定了《计算机安全法》。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传播净化法》。2000年,美国开始实施《儿童网上保护法》。在通信法、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美国亦设立有涉及网络监管方面的条款。值得注意的是,“9·11”后,美国出台《爱国者法案》,赋予安全部门能以反恐为由监控网络通信内容等权限;2010年出台的《将保护网络作为国家资产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拥有绝对的权力来关闭互联网;2012年出台的《信息安全与互联网自由法》授权总统可以宣布“信息空间的紧急状态”,在此状态下,政府可以部分接管或禁止对部分站点的访问。
近年来,美国政府对网络空间的管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有学者将美国互联网管理的新变化表述为:管理理念由依法自律向公权干预转变,管理力度由“软”约束向“硬”监管升级,管理内容由公民权利保护向国防与强化军事能力拓展,管理范围由本土行动向全球战略布局拓展,实现技术由被动监测向主动进攻和前瞻埋设转变,参与主体由官方主导向全民动员转变。总体而言,美国政府利用公权对互联网的干预越来越多、管控的力度越来越大、内容越来越广。[137]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美国继推出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之后,启动了“网络身份证计划”,拟通过推行“实名制”,提高网络管治的有效性。虽然该计划因种种争议尚未正式实施,但政府已采取多项政策鼓励用户使用实名,有关网站也在积极配合,如网络零售巨头亚马逊网站会优先显示实名消费者的评论,“脸谱”(Facebook)等社交网站也要求用户注册时使用真实姓名及个人信息。
英国:行业自律模式相当成熟
英国是一个网络应用相当广泛的互联网发达国家,其一向较为重视网络治理。2009年,英国出台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是最早将网络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的国家之一。近年来,英国大力实施国家安全与商业安全并重的网络战略,在互联网内容管理、技术支撑、行业自律、法律法规等方面用力甚巨,成效显著。
在网络管理方面,英国政府主张法治与自律相结合。英国没有对互联网管理单独立法。1996年以前,其主要沿用《黄色出版物法》、《公共秩序法》等法规对网络内容进行约束和规范。1996年9月,英国政府颁布了第一个网络监管行业性法规——《R3网络安全协议》[138]。1999年,英国出台《电子通信法案》,将网上内容视为一种出版物,规定凡在网上散布违规信息均将受到处罚。英国的网站很少开设论坛和新闻跟帖,相关管理比较严格。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须对自己提供的服务承担把关责任,以确保内容合法,对于可能引起用户反感的内容(如不适合青少年的色情信息)要进行分级标注,以便用户自行选择。
英国网络治理的最大亮点在于行业自律。在此方面,互联网监看基金会居功至伟。其成立于1996年,是一个由政府牵头成立而又相对独立的行业自律组织。该基金会成立之前,英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缺乏统筹协调,各网站的自律行为亦缺乏统一标准,网上的有害信息不少。为此,由英国贸工部牵头,召集内政部、伦敦警察局等政府机构以及主要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共同商讨网络监管问题,最终达成了《R3网络安全协议》,随后成立了互联网监看基金会。基金会由互联网行业人士组成的董事会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R3网络安全协议》的实施,处理各种不良信息举报。网络用户如果发现不良内容,可以登录基金会的网站进行检举、投诉,基金会随之将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认定是非法内容,则会通知服务提供商将内容删除,并视情将问题移交执法机构处理。对于将服务器放在其他国家的不良网站,基金会除了会联系所在国的相关机构进行处理外,还会专门列出一张黑名单。只要是在黑名单上的网站,英国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一般都会切断网络访问途径,或采取其他方式干扰对这些网站的访问。自成立以来,基金会在处理各类不良信息、规范行业行为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声誉颇佳,各网络企业均愿意自动遵守基金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其为英国网络治理探索出了一个行之有效、相当成熟的行业自律模式。
法国:注重依法治网和安全防护
近十年来法国的互联网事业发展迅速。法国政府一方面积极推动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保障个人通信自由,另一方面非常注重以严格的法律规范传播秩序,在加强网络管理、注重安全防护、净化网络环境等方面做了诸多努力。
法国的网络立法工作在欧洲处于领先水平。20世纪70年代末,法国政府即开始关注互联网的发展并陆续提出了一些法律草案。进入21世纪后,法国政府明显加快了立法步伐,力求有法可依、依法治网。2004年,法国议会通过了《数字经济信任法》,其阐明了互联网对公民隐私权、知识产权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潜在威胁,明确了网民享有的权利和责任,提出要保障网上信息传播、通信和电子交易的安全,实现信息社会的规范管理和有序运转。2006年,为加强网络管控,法国颁布了《信息社会法案》,强调保护网民的隐私权、著作权以及国家和个人的安全。2009年3月,法国议会通过了《内部安全行动法》,其中有多项措施涉及网络管理,旨在加大打击网络犯罪力度,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该法案规定,对窃取他人网络信息、盗用网络身份的犯罪行为,可处以1年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的罚款;网络运营商必须屏蔽被列入黑名单的网站,对内政部指定的IP地址进行内容过滤。此外,该法案还扩大了警方的网络执法权,规定警方可以通过包括远程操控等各种方式进入犯罪嫌疑人的电脑,以获取证据资料,也可对潜在犯罪人员的电脑加装监控软件。同年4月,法国议会又通过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为严厉的打击网络非法下载行为的法案——《网络著作权保护法》,规定非法下载属于犯罪行为,对于受到警告后仍然屡犯不改者,最高可处断网1年并罚款1500欧元的惩罚。之后,还专门成立了网络著作传播与权利保护高级公署,以切实增强依法监管力度。
法国政府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保护,从严惩处利用互联网诱导青少年犯罪的行为。1998年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在网上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内容,最高可处以7年监禁和10万欧元罚款。在倡导从严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的同时,法国政府也注重以控制加引导的方式开展网络治理。比如,在校园网上安装浏览自动监视器,限制学生的上网内容及范围;积极开展网上文明教育,开设网络安全课程,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强化信息安全意识。此外,教育部等政府部门还会同互联网行业,共同为青少年创建“放心互联网”,提供适合青少年阅读特点与爱好的信息产品,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德国:严格实行责任制与审查制
德国是发达国家中较早对网络传播进行立法监管的国家,也是一个网络管理相当严格的国家。1997年,德国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规范网络传播的法律——《信息和通信服务法》(又称《多媒体法》),确立了传播自由与责任并重的基本原则。之后,又陆续出台了《电讯服务数据保护法》、《数字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并对《刑法法典》、《危害青少年传播出版法》、《著作权法》等进行修改完善,以加强对网络传播内容的管理。
德国法律规定所有网络传播参与方都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规定,网络运营商有义务制止网上传播的非法内容,如色情、谣言、极端宗教、纳粹思想等;所有网站、移动内容提供商及其他电信媒体必须主动配合青少年保护工作,对自身传播内容进行严格分级并设置年龄许可标志,含有色情内容的服务平台必须启用成人认证系统和技术防护手段,确保青少年在浏览网络时只能看到其年龄范围内所允许接触到的内容;所有网吧电脑必须设置黄色信息过滤器和网站监控系统,若有网民登录“黄网”,电脑就会发出警告,不听警告者将被处以罚款并受到指控;公民必须对自己的网上行为负责,16岁以下的学生不得进入非专供网吧。
除了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责任界定,德国还有多层面的监管机构和严格的审查制度。联邦内政部是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的最高国家机构,其下属的联邦刑警局和信息技术安全局专门负责监控、调查网上可疑信息,应对网络安全问题。在联邦政府层面,家庭部也下设青少年有害媒介联邦检验局,并在州政府层面设立了青少年媒介保护委员会,其下还有青少年保护网络有限公司,共同对互联网实施监管。此外,政府还积极寻求社会力量的合作监管,如“危害青少年媒体检查处”等社会组织负责检查网络信息内容,监测不良网站的发展状况,协同其他商业机构免费为青少年提供过滤软件,以防范有害信息的影响。
在网络内容审查方面,德国政府对破坏国家民主秩序、宣扬种族主义的言论以及传播儿童色情信息的行为十分严厉。网络警察无需根据具体的嫌疑指控,即可24小时不间断地跟踪和审查互联网上的信息,一旦发现登有违法言论、图片的网站,立即予以查封或关闭。传播儿童色情内容者,将面临最高达15年监禁的处罚。警方和安全部门为了打击犯罪和保护国家安全,可以随时向网络运营商索取相关用户上网信息,网络运营商必须依法提供。德国五大网络运营商均与政府签订了自律条款和网站屏蔽协议,必须积极响应政府指令,及时删除和屏蔽网上不良信息。
俄罗斯:全力保护网民免受不良信息侵害
近年来,俄罗斯的网民人数不断增长,用户上网日趋活跃,各类色情、暴力、谣言、诽谤等有害信息屡见不鲜,网上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多。鉴于此,俄罗斯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采取了诸多富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俄政府一方面支持网络通信自由,另一方面强调网络通信自由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目前俄罗斯涉及网络管治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俄联邦信息、信息化和信息网络保护法》、《俄联邦通信法》、《俄联邦大众传媒法》、《俄联邦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法律保护法》、《个人信息法》、《电子数字签名法》等,共20余部。随着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俄罗斯建立了由政府主导、科研与商业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保护体系。俄罗斯安全互联网中心是保障俄罗斯互联网安全的国家枢纽,俄联邦安全总局、俄内务部和俄联邦媒体与文化管理局等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网络监管机构。
为了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防止有害信息侵害,俄司法机关负责对网络内容进行分级,有关法律要求所有上网电脑必须设置内容分级系统,只有达到法定年龄者才能浏览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网页。从2011年9月起,俄罗斯大力建立“信息过滤”的防火墙,所有网吧均被强制安装防止接触有害信息的系统(即信息过滤系统)。同时,政府规定所有网站都应及时清理自身发布和网民发布的违法信息,执法机关如发现违法信息,将通知有关网站立即删除。如果网站拒绝配合,执法机关将发出警告。两次警告无效,执法机关将通过法院、检察院关闭网站。值得一提的是,俄政府还就加强外资控股网络平台监管制定了《外国投资俄罗斯国防和国家安全战略意义的企业的管理办法》,规定外国在俄投资控股网络平台者必须经得俄国家安全总局、国防部等机构的同意,这在法律上提高了外国资本控股俄网络公司的门槛。
俄政府对未成年网民的保护非常重视。2010年年底,俄国家杜马通过了《保护青少年免受对其健康和发展有害信息干扰法》,规定有关部门必须实行“时段防火墙”制度,即通过技术手段每天12时至18时对有未成年人的网络用户采取专门的信息过滤措施,预防青少年免受淫秽和色情网站侵蚀。2012年7月,俄国家杜马又通过了《关于保护儿童免受损害健康和发展信息的联邦法律及其他法令》修正案,增加了“对含有禁止在俄罗斯联邦传播信息的网站、网页的网址、域名进行统一登记”等条款。目前,凡是传播对未成年人有害内容的网站、域名都将被列入黑名单。当然,除了立法规制和技术防控,俄政府还重视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使其具备辨别是非和善恶美丑的能力,养成健康高雅的生活方式。
2014年5月,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知名博主新规则法》,规范网络空间秩序。根据俄官方法制信息网站当天公布的法律文件,网页日均访问量超过3000人次的博客写手被认定为知名博主。知名博主必须履行俄法律对大众媒体提出的要求,不能匿名,不能利用网站或自己的网页从事违法活动,不能泄露国家机密,不能传播宣传色情、暴力、极端主义、污言秽语等内容。知名博主在发布信息前必须检验其可靠性,一旦发现信息不可靠应立即删除,如果滥用传播信息权利,将被追究刑事、行政或其他责任。
加拿大:网络管理以自我规制为主
加拿大的网络应用普及较快。早在20世纪90年代,加联邦政府就推出“连接加拿大”的上网计划,大力推进网络教育,建立了世界第一家全国性的“学校网络”。有资料显示,1999年全国上网的中小学生平均比例即达94%,家庭上网普及率和人均每周上网时间均高于美国。时至2010年,加拿大成为全球最爱上网的国家之一,网民使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时间位居世界首位,平均每人每月上网时间为42小时。
加拿大虽然号称自由开放的国度,但为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保障网络安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信息获取法》、《隐私权法》、《统一电子证据法》、《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档法》、《安全的数字签名条例》以及《自律性规范指南的发展和应用》等。2004年,该国颁布了《保卫开放式的社会:加拿大国家安全政策》。2010年,加拿大又推出了新版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以适应国家及个人生活已全面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新形势,促进和保障国家网络空间的安全与繁荣。加拿大法律规定,非法使用计算机和损害政府信息资料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严禁在互联网上传播涉及种族歧视、儿童色情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内容;只有具备加拿大国籍的人或者在加拿大国内开展业务的公司才能申请“.ca”域名;等等。
加拿大对互联网的管理以自我规制为主,要求网络服务者严格自律、依法运营,同时通过国家授权,由行业组织对网络内容进行管理。在监管体系中,加拿大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并重,各负其责。官方机构包括加拿大皇家骑警、加拿大安全情报局、加拿大通信安全研究院、加拿大网络事件反应中心等,民间机构包括加拿大标准委员会、加拿大网络运营商联合会等。在监管过程中,加拿大政府扮演政策倡导者和引路者的角色,重在保障“自我规制”实践的公平运作,尤其注重保护消费者、公众和中小企业的权益。民间机构侧重发挥行业督导作用,制定自律性道德规范,如加拿大网络提供者协会订立了从业者行为准则,要求从业者主动同政府、国际组织、社团合作,遵守现行政策法规;互联网服务商协会规定“各成员不应有意提供非法信息的服务”,“要和法律执行部门保持合作”。
加拿大政府将网上负面信息分为两类——非法信息与攻击性信息。前者遵照法律法规来处置,后者通常依赖用户与行业的自律来解决。近年来,加拿大政府在保障网络自由、维护网络安全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积极向网络色情“开战”,推出了“纯净加拿大项目”(Project Cleanfeed Canada),但是由于受“自我规制”这一核心理念的影响,整个网络管治工作仍然相对松散,特别是在打击黑客、诈骗、煽动恐怖主义等网络犯罪方面力度稍弱,因而不少人担心加拿大或将成为网络犯罪的大本营。
韩国:实名制的兴废让人深思
韩国是世界上互联网最发达、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早设立网络审查机构、第一个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韩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监管非常重视,为了维护网络安全、规范网上行为、保护用户权益,其在立法规制、机构设置、推行网络实名等方面进行了大力探索。
韩国重视网络法制建设,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有数十部,主要包括《电子通信基本法》、《国家信息化基本法》、《促进信息通信网络使用及保护信息法》、《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健康网站鉴定标准》、《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等。这些法律法规确立了网络审查和网上信息内容过滤的合法性,明确了互联网服务商和各网吧、网站的责任,并对各类网上违法行为及其惩罚措施等做出了规定。比如,《互联网内容过滤法》规定,互联网服务商不得接入被韩国政府列入黑名单的网站;所有网吧必须安装过滤软件,引入内容分级管理制度,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1995年,韩国成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网络审查机构——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负责对互联网进行监察,对网络纠纷进行仲裁,关闭国内违法违规网站,屏蔽国外不良网站。2000年,韩国警察厅成立了网络犯罪应对中心。2010年,韩国国防部成立了信息安全司令部。此外,韩国还设立有违法和有害信息举报中心,以加强对网上信息传播的监督。
最受世人关注的,是韩国政府对网络实名制的推行和废止。从2002年起,韩国政府就开始启动了实名制计划,起初各方争议较大。直到2005年,随着韩国出现了一系列轰动性的网络暴力事件(如“狗屎女”事件、某演艺明星的所谓“X档案”事件等),社会各界对推行实名制逐渐形成共识。经过2005~2006年在立法和舆论等方面的准备,韩国自2007年起正式强力实施网络实名制,明确要求对邮箱、论坛、博客以及网络视频和游戏网站等实行实名制管理,用户注册登录时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并得到验证,发布消息可以使用化名。从实际效果看,实名制对遏制网络欺诈、恶意诽谤、人身攻击、网络暴力以及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等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因之而起的网络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不断发生,特别是2011年7月韩国门户网站Nate遭到黑客袭击,造成超过10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被窃取,公众质疑、反对实名制的呼声越来越高。2012年8月23日,韩国宪法裁判所裁定网络实名制违宪。至此,实施了五年之久的网络实名制宣告终结。作为一种旨在加强网络监管、维护网络安全的大胆尝试,韩国实名制的兴废让人深思。在利弊相生的网络应用环境中,如何实现自由与秩序、公开与隐私的统一,如何通过加强技术保障以实现网络安全目标,等等,均有待进一步探索。
日本:从相对松散转向加大监管力度
由多种原因所致,日本对互联网的管理一度倡导行业自主,民间力量的推动作用较大,政府监管相对松散。1996年12月,日本政府发布的《关于互联网上信息的流通》报告书就曾明确指出,互联网管理以自我约束为主,不宜用法律做出新的规定。但是,随着网络诈骗、病毒攻击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多,网络传播环境日益恶化,日本政府的监管态度明显发生了变化。
近年来,日本不断通过加强立法加大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进入21世纪后,日本相继出台了《规范互联网服务商责任法》、《打击利用交友网站引诱未成年人法》、《青少年安全上网环境整备法》、《规范电子邮件法》等法律法规,为强化网络服务商的责任、保护青少年防止网络污染、规范电子邮件传播秩序等提供了法律依据。除此之外,日本还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禁止非法读取信息法》和《电子契约法》等专门法规来处置网络违法行为,受法律制裁的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损毁名誉、侵犯隐私、著作权和知识产权、非法侵入、胁迫、煽动非法行为等。
尽管也有不少人士批评政府加大网络管治力度,认为加强网上监控有可能侵害公民的隐私权,但是多数公众支持政府,认为加强网络管理有利于应对日益增多的网上犯罪,有利于保护大多数网民安全上网、放心用网。在这种情势下,日本政府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通过法律手段不断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根据现行法律,网络服务供应商、内容供应商和公共机构网站、个人网页、网络论坛的管理人员等均有义务对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把关;警方在发现可疑信息后,有权要求网络服务商提供相关信息或查封网页;如果有人在网站上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登载该信息的网站须承担连带民事法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3月,日本内阁会议向国会提交部分修改刑法的草案,其不仅将制作、传播、拥有电脑病毒纳入刑法处罚的范围,而且还规定政府可以要求网络运营商保存特定用户最长60天的上网和通讯记录。
目前,日本形成了以总务省为核心,其他各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网络管理体系。总务省负责制定互联网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完善管理法规提出建议,指导网络协会开展工作。文部科学省负责互联网相关技术研发和教育普及。经产省为企业信息化及产权保护提供指导。警察厅、法务省和内阁调查室负责监控和打击网络犯罪活动。警察厅设有网络技术中心和技术对策课,各管区警察局也配有网络机动技术力量,专门负责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从实践情况看,正是由于加大了监管力度,完善了法律法规,健全了网管体系,日本的良好网络环境才有保障。
新加坡:政府主导下的从严管治卓有成效
新加坡的信息产业发达,网络普及率居于世界前列。新加坡政府认为,网络媒体是非常重要的战略阵地,对于国家安全、社会人心影响巨大,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作为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代表,政府必须全力抓好网络管治工作。事实表明,通过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公众配合等多种举措,新加坡在加强网络管治、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找到了一条卓有成效的路子。
新加坡政府对于网络管治一向直言不讳。从互联网应用伊始,新加坡就明确了政府的主导地位,制定了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指定了专门的监管机构。该国最初把互联网作为一种广播服务加以管理,主管部门是新加坡广播管理局。2003年1月,新加坡设立了媒体发展局,此后该局替代广播管理局成为互联网主管机构。早在1996年7月,新加坡政府即宣布对互联网实行管制。这一年,该国颁布了两部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广播法》和《互联网操作规则》。为了防范网络侵权、打击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后来又陆续出台了《行业内容操作守则》(2001)、《垃圾邮件控制法案》(2007)、《个人信息保护法案》(2012)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此外,《国内安全法》、《煽动法》、《维护宗教融合法》等传统法律同样对网络管治具有法律效力。
新加坡在网络法治方面的主要规制包括:禁止传播有违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威胁公共安全和国家防务,影响种族和宗教和谐,宣扬色情暴力等方面的内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必须在政府主管机构登记注册,获得许可才能运营,必须承担自审内容责任,主动过滤不良信息;禁止向个人发送市场推广类短信等垃圾信息,违者将面临重罚(1条垃圾信息最高罚款达1万新元);等等。在净化网络环境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新加坡政府经常动用重典。2005年17岁的高中生颜怀旭因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攻击其他族群的言论而被法院判处缓刑监视2年且须从事180小时社区服务,2008年美藉人士高帕兰·奈尔因在博客中辱骂新加坡法官而被判以侮辱公务员罪入监3个月,即是例证。
除了立法规制和行政监管外,行业自律、公众教育等软约束对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部门在加强立法监管的同时,积极构建互联网行业自律体系,鼓励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制定自己的内容管理准则,鼓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带有过滤功能的“家庭上网系统”,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良网站,学校服务器一般也会对网站内容进行过滤和限制访问。此外,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对青少年和广大家长进行教育宣传,旨在帮助年轻人正确使用互联网,不断提升他们的网媒素养和法治意识。近年来,轻管治、重教育的理念日见盛行,不少人认为加强公民教育乃网络治理的长远之计。
澳大利亚:多管齐下从严管控
澳大利亚是网络审查制度较为严格的西方国家之一。澳政府认为,互联网是信息通信和发布的平台,若任其发展,国家信息安全、企业电子商务以及公众个人隐私则会受到损害,因而政府必须强化监管,从严审查。基于这种认识,澳政府一直坚持多管齐下,建立了一套相对健全的互联网信息管控体系。
一是健全网管机构,充实管控力量。澳大利亚主管互联网工作的机构是传播和媒体管理局(ACMA),该局将广播电视和电信、互联网的管理结合在一起,在首都堪培拉、墨尔本和悉尼设有办事处,主要负责监管媒体的信息传播活动,打击网络谣言、网络色情和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政府警署设有专门的互联网监控部门,负责网上监控和相关执法工作。2010年1月,澳大利亚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运行中心,该中心隶属国防部,聘有约130名高水平的信息科技专家、工程师及分析师,旨在保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此外,澳大利亚互联网协会作为社会组织在协助政府加强网络管治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注重依法管理。澳大利亚涉及网络管理的法规主要有《电信传输法》、《广播服务法》、《数字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和《互联网内容法规》、《电子营销行业规定》等,另外还制定了一系列网络安全标准,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网络安全手册等。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网络服务商不得在网上传播含有淫秽色情和极端暴力等内容的信息。在网上发表亵童照片,最高可处以11万澳元罚款和5年监禁;在网上出售色情内容信息的公司,最高可处以22万澳元罚款,涉案人员可处以5~10年的监禁。网络服务商有义务阻断非法网站的非法行为,并应遵照政府指令,积极做出响应。在澳大利亚,互联网用户必须年满18岁,并须用真实身份登录,未成年人上网必须由其监护人与网络公司签订合同。
三是坚持严格审查,警方积极配合。为了防范各类有害信息的侵害,澳政府主张采取严格的网络过滤监管措施,推行互联网强制过滤计划。尽管此举遭到美国等西方媒体的抨击,但澳政府一直坚持实行网络审查制度。传播和媒体管理局对服务器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所有网站内容拥有审查控制权。该局与各网络服务商签订协议,向其提供过滤软件,要求其不得传播危害国家安全、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害信息。出现违法内容时,该局会勒令网络服务商予以删除、屏蔽或关闭相应服务器。在开展网上执法方面,传播和媒体管理局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查处各类非法行为。传播和媒体管理局接到违禁内容投诉或违法行为举报后,将通知警方前往查处。
此外,澳政府重视开展国际合作,通过国际网络检举热线联盟,积极与美国、加拿大、中国、日本、新加坡以及欧洲国家进行互联网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同时注重加强网络安全教育,通过学校、社区等途径,引导学生和公众正确使用互联网,保护自身信息安全。
印度:从技术防范走向系统化监管
印度是信息技术发达的国家,庞大的人口基数使其网络应用市场颇具潜力。近年来,该国的互联网事业发展迅猛,但也面临巨大的安全隐患,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网络传播秩序相当混乱。有资料显示,印度是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垃圾邮件发送国,垃圾邮件泛滥,同时也是恶意软件的主要受害国之一,一些特殊组织曾借助黑莓手机、谷歌地图、“超级工厂”病毒等多次对印度境内的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攻击,并造成了严重破坏。2010年诺顿公司发布的一篇网络安全报告称,约76%的印度互联网用户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显然,这种状况不仅严重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而且直接危及印度的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起初,由于担心网络管控不利于言论自由等诸多原因,印度政府只是倡导网络公司加强自我约束,而未曾实行网络审查制度,也没有出台专门的网络安全法,网络监管主要着眼于技术防范层面。随着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印度政府开始多措并举,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丰富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对互联网实施系统化监管。
2000年6月,印度颁布了《信息技术法》,为实行网络监管提供了法律框架。2001年9月,印度成立了专门应对网络犯罪的网络警察局,还建立了一个电脑犯罪分析实验室,配备了一批先进设备和顶尖专家,以提高了网络犯罪侦破率。同时,印度中央调查局还与美国安全机构开展情报合作,联手打击跨国网络犯罪活动。2008年和2011年,印度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先后两次对《信息技术法》进行修订,旨在加强对网站、网吧、社交媒体以及网络运营商的规范管理,强化对网络通信的监控。《信息技术法》规定,印度政府有关部门有权查封可疑网站,必要时可以对网络通信实施监听或监视;网站运营商须告知用户不得在网站发表煽动民族仇恨、威胁印度团结与公共秩序的内容,网站在接到当局通知后必须及时删除不良内容;网吧的所有电脑应配备安全过滤软件,以避免用户对淫秽、色情、恐怖主义等网站的访问,网吧业主应当要求客户在上网前出示身份证,并须保留一年内客户访问的所有网站日志。
为了加强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早期预警,增强网络危机应对能力,印度自2011年起着手建立“国家网络警报系统”,搭建网络犯罪调查信息实时共享平台,不断完善互联网危机应急机制。在净化网络环境中,印度政府不断向谷歌、雅虎、Facebook等互联网巨头施压,要求它们依法运营,加强内容过滤,对不良内容和有害信息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此外,印度政府重视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通过多种方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公众的网媒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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