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简要地说,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是正确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两者相辅相成、内在统一、不可分割。
党章明确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
第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第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第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第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第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坚持不懈地探索建立健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途径和方法,积累了丰富经验。一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和党的学说为指导。二是坚持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建设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原则。三是坚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四是坚持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增强党的团结统一。
民主集中制建设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民主不够的问题,重点是决策不民主、干部任用不民主、具体制度不够系统完备以及制度落实不力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民主集中制作用的发挥。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证民主方向,提高民主质量。二要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保证实现正确的集中。三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不断健全与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
第二节 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
党内民主的本质是广大党员当家作主。党员是党的行为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并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党章是党员主体地位在党的法规制度上的最高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充分激发和大力培育党员的主体意识,尊重党员的正当权益与合理诉求,把党的奋斗目标、党对党员的要求和党员的自身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员作为党内生活主人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客观方面,突出表现为“四多四少”:要求党员履行义务多,行使权利少;对保障党员权利的规定多,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惩戒的规定少;对保障党员权利的原则性要求多,可操作性具体措施少;有关党员民主权利的实体性规定多,程序性规定少。主观方面,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西方错误思潮的侵蚀,对党员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很大冲击,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日趋复杂。我们必须深刻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党员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党员的民主权利上。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优化党内工作机制,保障党员的参与权;深化党内选举改革,保障党员的选举权;畅通党内监督渠道,保障党员的监督权。
第三节 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
发展党内民主最终要靠制度来保障。必须深化党内民主建设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基本实现形式和重要制度保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一是提高工人、农民代表的比例,二是落实代表任期制,三是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四是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五是实行代表提案制。
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关键制度。要完善候选人产生制度,改进候选人介绍方法,改革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
提高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目的。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强化全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地方党委的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同时,要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内监督是我们党规范和约束权利运行、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和武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要完善党代会监督制度,完善党委会监督制度,完善纪委监督制度,完善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完善述职述廉、质问询问、谈话和诫勉制度,完善巡视制度,完善信访、举报、舆论监督等制度。
第四节 扩大党内基层民主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单位,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员在党内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方式。发展党内民主,基础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是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
1927年,毛泽东在“三湾改编”时就将党支部建在连上,在部队实行民主制度,开创了党内、军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先河。之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随着党的建设的加强而加强、发展而发展,在实践和认识上都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普遍实行基层党务公开,二是稳妥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推荐和选举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基层民主议事决策,四是不断拓宽党内基层民主监督渠道。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新实践、新探索,为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提供了许多有益经验:一是坚持围绕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全局开展;二是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三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四是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统一;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
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与党员群众的权益息息相关。扩大党内基层民主,要积极回应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期待,从他们身边的事情做起,从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工作抓起。一是健全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和参与机制,二是探索基层党组织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三是改进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四是加强对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指导。
思考题解答及拓展
1.为什么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地把党内民主确立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因而,不仅其性质是工人阶级的政党,而且其政治架构、组织原则就是民主的,这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和重要源泉。党的发展历程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得到较好发扬,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肩负起自己的重大使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就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和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全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为实现党的路线、纲领和目标而团结奋斗。
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为统领,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和主体地位,激发和培育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引导广大党员在党内民主实践中学习民主,珍惜和正确运用民主权利,积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创新,稳妥有序推进,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案例
湖北广水市扩大党内民主
2008年11月,广水市被湖北省确定为全省扩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县市之一。广水市积极探索创新,在增强党代会年会功能、发挥党代表作用、扩大党内民主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实践。
一、建立“三大机制”,完善常任制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市委决策机制。在首次党代会年会上,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广水市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构建了制度框架;制定了市委工作规则,明确了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责,对“重大事项”的概念和全委会、常委会的决策范围及程序予以明确界定和具体细化。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均由全委会票决;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经常委会、全委会审议,在党代会上讨论通过,保证了市委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决策协商与评估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党代会下设非常设机构,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四名市委常委分别担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市委相应工作部门根据职责参与到各专门委员会之中,为推进常任制试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成立市党代表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评议活动,督促协调党代表提案办理向党代表回复、通报有关情况等工作。
二、搭建“三大平台”,拓展党代表作用领域
一是搭建沟通联络平台。实行市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制度,做到全方位联络、全领域覆盖。每名市委委员联系5名党代表,每名党代表联系5名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座谈、走访,及时听取、收集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二是搭建决策咨询平台。结合市委中心工作,每年组织党代表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题开展调研,在党代会年会召开时组织全体党代表集中开展视察。决策协商与评估委员会对市委提出的工作措施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是搭建民主监督平台。探索“由谁选举、对谁负责”的监督机制,实行党员监督党代表、党代表监督“两委”委员、党代会监督全委会等多种监督方式,组织开展党员评议党代表、党代表评议市直部门等活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三、突出“三大特色”,探索党代会试点创新
一是实行党代会年会。为避免党代会与人代会、政协会内容重复,将党代会年会与全市三级干部大会套开,对党代会年会的程序进行精简,规定党代会一年确定一个主题,具体议程在广泛征求党代表意见后再提交全委会讨论,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党建工作重要部署等事项,必须提交党代会进行决策,力争每次年会都有1~2项重大成果。同时,将非党代表身份的部办委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规模企业法人代表全部纳入列席人员范围,请他们参与讨论、提出意见既扩大了民主,又保证了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实行党代表差额直选。为改变过去乡镇党代会选举市级党代表的间接选举方式,扩大党内民主,提高普通党员参与竞选党代表的积极性,将党代表名额统一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采取组织提名推荐、党员联名推荐和党员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党代表初步候选人,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对正式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公示,然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市党代表大会代表。
三是实行党代表提议、提案制度。党代表围绕全市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提议、提案,尽量避免与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交叉重复。各承办单位对应由本单位承办的提议、提案,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出办理办法,交付具体承办机构和工作人员组织实施,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办理完毕。党代会年会期间,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党代表提议、提案办理情况。
资料来源《湖北广水市扩大党内民主》,中直党建网,2013年11月4日。
2.为什么说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怎样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答: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我们党之所以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由党的性质、任务和民主集中制的地位、作用决定的。从党的领导活动的实践过程看,民主集中制使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根本性的制度保证;从与党内其他具体领导制度的关系看,民主集中制是规定和贯彻党内其他具体领导制度的基本依据;从我们党的历史看,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常抓不懈。一要积极稳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证民主方向,提高民主质量。在民主建设上,要坚决防止把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混为一谈,照搬西方的模式,同时要防止民主制度形同虚设、民主程序流于形式。要增强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提高他们的民主素质,建立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营造反映真实情况、表达真实意见的良好氛围。二要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保证实现正确的集中。要把维护重要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做到“四个服从”。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把手尤其要培养民主意识和作风,提高把握大局、科学决断的能力。要坚决防止把集中和民主对立起来,借口集中,排斥民主,搞家长制、一言堂。三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不断健全与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要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努力使各项制度互相补充、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使制度运行能够涵盖各个领域。要抓住民主集中制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着力强化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难题。加强对地方、部门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自上而下的协调指导,避免出现制度之间的矛盾。
案例
遵义会议是民主集中制的典范
1934年10月,由于“左”倾教条主义者的错误领导,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共中央率领红一方面军开始长征。经过长征前期通道会议、黎平会议、猴场会议的准备,遵义会议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遵义会议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成为党史上民主集中制的典范,实现了中国革命的历史性转折。
会上,“左”倾教条主义代表人物、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博古把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归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力量的强大、白区地下党和各个革命根据地配合不够等,不承认主要是因他和李德在军事指挥上犯了严重错误造成的。
周恩来在关于军事问题的报告中,既指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军事领导上战略战术的错误,也主动承担责任作了诚恳的自我批评,同时批评了博古和李德。在中共中央的政治生活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
与会同志根据党内监督制度,对博古进行了严厉批评。张闻天按照与毛泽东、王稼祥共同商量的提纲,系统批评了博古、李德在军事指挥上的错误。毛泽东的长篇发言,重点批评了博古李德的错误的军事路线,阐述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战术问题提出了在军事上扭转危局的方针。
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是遵义会议的亮点之一。王稼祥明确批评博古、李德的错误,坚决支持毛泽东的正确意见,第一个提出由毛泽东领导党和红军。周恩来、朱德、刘少奇等多数同志在发言中,均不同意博古的总结报告,同意毛泽东张闻天、王稼祥提出的提纲和意见。只有凯丰为博古、李德的错误辩解。而李德则拒绝接受批评。
遵义会议的历史意义主要体现在:它是中国共产党在与共产国际联系中断的情况下,第一次独立自主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解决了自己的路线问题;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独立解决了党中央领导机关的改组问题。改变了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指示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做法,确立起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中国革命全局上的领导地位。会议结束了“左”倾错误对党内的统治,我们党开始建立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制度也进一步建立健全起来,党内的民主集中制有了很大发展。会后形成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真正开创了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制度,大大发扬了党内民主,使党内生活走上正常化轨道。
资料来源《遵义会议是民主集中制的典范》,《人民日报》,2015年2月10日。
3.党员的主体地位主要指什么?如何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答:党员的主体地位,主要是指广大党员通过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在党内生活和党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广大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在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实践中居于自主、积极、主动的地位。党员的主体地位表明,党员是党的权力主体,在党内当家作主。各级组织、领导机关及其领导者是党内权力的受托者,其权力来源于相应范围内的党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程度,决定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党务公开是落实党员知情权的前提,要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程序,创新党务公开形式,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优化党内工作机制,保障党员的参与权。要完善党员代表、普通党员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制度,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深度和质量。探索建立健全党代表和党员参加党的政策讨论、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使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三是深化党内选举改革,保障党员的选举权。从制度和程序上,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介绍办法,完善选举程序、投票办法,使广大党员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真实的表达。四是畅通党内监督渠道,保障党员的监督权。要进一步理顺党内权利关系,规范党内监督程序,疏通党内监督渠道,确保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批评权、检举权,在党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局面。
案例
湖北恩施:以落实党员“四权”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湖北恩施州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以落实党员“四权”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党员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拓宽了党内民主的渠道。
实行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在部分县市先后开展了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求进行最大限度的公开;逐步建立起党务公开责任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制度、党务公开点题公开制度。同时,在全州普遍推行“1+4+X”(一个综合性村务公开日,每年至少办4期村务公开栏,大胆创新村务公开方式)的村务公开模式。通过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范围、时限,建立责任分工、监督检查、信息反馈资料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了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增强了党建工作和党内事务的透明度,确保了党员的知情权。
创新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党员的选举权。2005年村支“两委和2006年乡镇党委换届中,全面推行“两推一选”换届选举制度,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或补选时,探索实行以“公推直选”形式选举党支部成员,得到了党员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选举,确保了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走上领导岗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制度,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通报制度和考察前公示、任前公示等制度,通过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恩县在干部初始提名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向社会公开职位、条件资格,由个人或单位推荐,经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向社会公示后,再进入选拔程序。
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建立民主决策议事规则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在出台重大决策前,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立民主决策议事规则,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汇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讨论任免干部的程序,坚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实行上级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投票表决。县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建立村级党组织党员议事制度,调动了广大党员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建立党代表常任制,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实现党内基层民主的纵深推进。在咸丰县进行党代表常任制试点,积极探索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通过开展视察评议、调研活动,开展提议活动,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了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保障了党员的参与权。
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尊重党员的监督权。创新党员监督权的有效载体,在全州推行以“村干部向乡镇党委和群众述职,接受组织和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双述双评”活动。建立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被评对象向党员或党代表述职——组织党员或党代表评议——公布述职评议结果”的程序开展工作,将评议情况及时上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利川市还成立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办组织委员为成员和第一责任人,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科负责。从而,逐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纵横互动的立体网络和运作机制。
资料来源《湖北恩施州:以落实党员“四权”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08年6月11日。
4.如何理解党内基层民主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石?如何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积极有序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答: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基石,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单位。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员在党内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方式,是党员直接参与、管理和监督党内事务的基本途径。党员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规章制度参加基层党组织和组织生活、参与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落实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内民主最经常、最普遍、最直接的表现。
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有利于党员经受民主生活锻炼、培育民主意识、提高民主素养和能力;有利于为发展更高层次的党内民主积累经验,深化对党内民主发展规律的认识;有利于发现、防范和化解党内民主建设中的风险,实现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党内基层民主越扩大、发展越健康,党内民主建设的水平也会越高。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是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党员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主体。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过程,就是激发并调动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上来的过程。
积极有序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一是坚持围绕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全局开展,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动力和保证;二是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要求贯穿到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三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四是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统一,使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新活力中发挥作用;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既积极适应广大党员民主意识增强的新情况,又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把自上而下的带动和自下而上的促进结合起来,扎实有序地推进党的基层民主建设。
案例
重庆荣昌:创新“一委两会、一评两免”,探索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新途径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课题。近年来,重庆市荣昌县根据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在路孔镇、龙集镇试点运行“一委两会、一评两免”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扩大农村基层党内民主、保障农村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方式方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第一,设置“一委”。成立村(社区)党员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工委由7名联络委员组成。重点在村(社区)产业、协会、村民小组等不同类型的组织中,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7名思想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普通党员组成联络工委,同时设联络委员召集人1名。联络工委对辖区内参与选举的全体党员负责,并接受镇党委领导。
第二,召开“两会”。联络工委委员参加村(社区)党组织决策听证会、班子及成员质询会。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与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村(社区)党组织须邀请联络工委委员参与决策听证。同时,联络委员主动深入村(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将党员群众所盼、所想、所急、所需,向村(社区)党组织反映,督促党组织及时办理。并且,根据党组织班子及成员的履职情况,联络工委有权组织全体党员群众召开针对班子及成员的质询会,采取群众和干部面对面质询的方式,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三,开展“一评”。联络工委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每个联络工委委员分别联系一个党组织,在每年村(社区)党组织的党员民主评议或年底的工作总结会时,组织全体党员对班子及成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由联络工委自行掌握,并作为镇对村(社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四,落实“两免”。联络工委对测评满意度在30%以下的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有权提出初步罢免动议。经镇党委审查核实同意后,在镇党委的指导下,按照联络工召集人委宣读罢免动议、被罢免人申诉、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无记名表决的程序,罢免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对未达到罢免动议条件、党员群众有较大意见的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通常由上一级党组织核实情况后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进行相应处理。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2008年7月以来先后在路孔镇、龙集镇建立联络工委32个,公推直选联络工委委员326名。联络工委共参与党组织决策听证会236次,召开质询会94次,提出质询问题325个,已经得到解决的问题276个;评议村(社区)党组织班子32个、成员160人,罢免村级党组织书记1名、委员1名,在党员群众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是开辟了党员参与村(社区)党组织事务管理的新途径从制度上拓宽了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渠道。二是拓宽了发扬党内民主的渠道,推进了党内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彼此沟通、相互理解,增强了党内民主政治的氛围,有效地推进了党内民主。三是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了联络工委委员的监督,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语言较以往更加谨慎,言辞更加准确,服务意识更加浓厚,责任意识更强。
资料来源《重庆荣昌:创新“一委两会、一评两免”,探索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新途径》,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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