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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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中国政治建设的明确目标,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三大支柱。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石和生长点,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和重要内涵。只有弄清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发挥共产党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建设的关系在现代社会,政党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生活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国家(地区)的政权大多都是通过政党来执掌的。政党作为政治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政治活动主体,与政治文明关系十分密切。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更是紧密相连,具有鲜明特点的关系。

    (一)政党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现代政治孕育了政党。政党的出现是政治现代化和民主化的标志;现代政治文明的进步为政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条件,推动了政党本身的发展。政党在各国国内政治乃至国际政治的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党和政党政治是当今世界非常普遍的政治现象,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政治的基本特征。目前,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20个左右的国家和地区没有政党;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共有5000多个政党。绝大多数国家,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民族独立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党的活动几乎覆盖了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最明显和集中的表现就是:各国的国家政权,无论是中央层次还是地方层次,都大多为政党所“把持”,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为政党政治所左右。

    政党和政党政治在政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集中表现在它作为一种民主政治统治形式,取代了封建君主专制的政治统治形式,由此把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个阶段。

    从历史上来看,早期的资产阶级政党都出现在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初步建立的西方国家,在英国,17世纪70年代在英国议会中出现的辉格党和托利党还只是资产阶级政党的前身或者说萌芽,经过资产阶级光荣革命(1688年)胜利后一百多年的孕育和发展,在19世纪30年代成为现代政党。

    美国于18世纪70年代获得独立后,在议会中曾出现联邦主义者(或称联邦党)和反联邦主义者(或称反联邦党)两个不同的政治派别。此后,各种政治派别分化组合,直到19世纪60年代才演变出了现代意义上的两个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

    可见,欧美发达国家早期的资产阶级政党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发展而催生出来的。现代政党脱胎于资本主义国家议会中的宗派,原来具有负面含义的词“宗派”(议会中少数议员以血缘关系为主要纽带结成的小团体),被不具贬义的“党派”、“政党”所取代,它们成员广泛,组织严密,公开活动,宣传政治主张,积极联系选民。随着政治民主化的发展,公民参与权范围与享有人数的快速扩展,在一些国家造成了“参与爆炸”,从而形成这样一种局面:旨趣各异且数目众多的个人和集团同时对政治系统施加政治压力、提出种种要求,使政治系统难以应付、无所适从,持续的、频繁的、过大的压力将直接导致政治系统的崩溃。政党可以很好地发挥自己利益聚合、简化需求的功能。政党将不同利益需求分门别类,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过程,不同集团和个人的政治利益诉求最终以政党的名义表达出来,政党代表他们去表达、博弈、协商、讨价还价与妥协。这样,伴随政治民主化进程和政治文明发展而来的政党数量的增多和政党功能的扩张都是很自然的事。

    而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这些国家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日益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两大对立的阶级,无产阶级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在同资产阶级的斗争中,由于马克思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等思想的指引,作为斗争武器和先锋队组织的无产阶级政党也开始出现。

    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知识分子开始逐步学习并借鉴了西方宗主国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他们看到了西方国家政党在政治生活中的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力量。于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仿照西方国家的模式组建了大量的政党,以团结力量,进行革命,在这些政党的领导或参与下,他们通过艰苦斗争,逐步赢得了民族的解放,建立了独立的国家。

    (二)政党是政治文明发展的推动力量

    政党既是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又是政治文明不断向前发展的推动力量。政党产生以后,作为民主政治有效的工具和良好的组织形式,推动了现代的政治发展。例如,在英国宪政发展史上,有许多惯例和传统是由于保守党的积极维护而存续下来,至今很多历史悠久的惯例和传统仍在发挥着效力、产生着效用;几乎所有的宪法性文件都是多年来在保守党等主要政党的推动制定出来并上升为宪法原则。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杰弗里·巴勒克拉夫说:“政党不仅是现代政治组织的独特形式,而且是它的中心。”[英]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导论》,张广勇、 张宇宏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124页。现代政府大多是在政党的主导之下展开运作的,除了组织政府,政党还有监督政府的职能,如多党制体制下的在野党,以及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体制下的参政党。所以,在当今世界,任何以民主为取向的政治发展(即政治文明建设)都有赖于政党的作用。在不同的国家,政党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政治发展,其中的差异一方面取决于政党的性质,另一方面取决于整个国家政治体系的结构与原则,特别是政党的执政方式。政党在现代政治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政党直接或间接地决定着整个政治发展的取向、路径与方式。

    民主政治不能没有政党,政党的积极贡献也必须在民主政治中才能表现。在现代社会中,政党一般担负着组织选举、利益整合、利益表达、利益分配、政治社会化、社会稳定等功能,地位非常突出。

    例如,在众多的政治组织中,只有政党才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治国方略,并积极谋求通过掌握、参与和影响国家政权使自己的治国方略能够实现;而其他组织往往追求过于狭隘和具体的政治目标,而对政治系统缺乏全盘的考虑。因此,有人说,即使是最蹩脚的政党,从一开始就比最完善的其他政治组织要高明的地方,就在于,它在建构政局之前,就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以党的纲领的形式把它建设成了。所以,在西方国家人们往往又把在野党的领导核心成员称为影子内阁。尽管大多数国家的国体和政体是革命胜利后的产物,并通过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政党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之内活动,但政党还是可以通过竞选等方式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中央或地方)上台执政组阁,而且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政治、经济方面的改革,许多政治上的改革推动了政治制度的完善和政治文明的发展。 刘庆乐:《论现代政党在社会中的角色》,载《河北学刊》2004年第2期。

    再如,政党是公共政策的重要主体。政党参与公共政策的整个运行过程,无论是执政党、参政党还是在野党,都是政策制定的主体,它们可以通过将某一公共问题上升为政策问题,将其纳入政府的政策议程,执政党的政策主张可以比较容易地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政策。政党还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简单来说,政党是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和工具,政党吸引人们的参与,联系自己的党员和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并聚合形成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接受人们的利益表达、进行利益整合并试图对利益开展分配的政治过程。可见,政党是现代社会联系政府与民间、权力上层与基层、政治系统内部与政治系统外部的中介与桥梁,对于推动政治合法性、增强政治稳定性,增大政治透明度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近代以来的政治文明发展中,以追求国家权力为根本目标的政党,尤其是执政党发挥着重要的主体性作用,执政党倡导的核心价值和制度理念规范和制约着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发展态势,政治文明的发展状况则内在决定着执政党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制度化水平。如果没有与之适应的政治文明形态为基础,执政党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的作用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而没有执政党奠定坚实的价值基点和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政治文明的发展就可能偏离正常的轨道,大多数人就难以享受到国家对于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充分保障。具体说来,执政党与政治文明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

    第一,执政党的核心价值决定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是从自己主张的核心价值出发来进行的,人民对于一个政党执政地位的支持也首先基于对这个政党的核心价值的认同。因此,当今世界的任何一种政治文明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执政党执政理想和执政目标的程度不同的影响,在制度建构、规则安排、组织体系、政策导向等各个方面外化出执政党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政治理念。在当今世界上,西方国家、东方国家或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巨大差异,不同的执政党蕴涵的政治价值和意识形态显然是不会完全相同的,执政党影响政治文明建设基本价值的方式、途径、程度也不尽相同,在此意义上,世界各国的政治文明没有也不可能存在统一的价值模式。

    第二,执政党的制度设想和政策导向决定政治文明的制度特征和体制结构,进而决定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宗旨和目标。在现实的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中,无论在政治领域还是在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相关的制度建构和运作机制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政党的执政意志,受到执政党制度设想和政策导向的制约。即使在执政党地位频繁轮换、既有的政治制度相对稳定的西方国家,执政党对于国家制度和体制结构的决定影响仍然是十分明显的,例如:“9·11”事件后美国共和党政府对国家安全制度的巨大改变,当前日本自民党正在推进的防务体制改革都充分反映出执政党在西方国家仍然具有制度安排的功能。进一步说,只有在执政党的推动和保障下,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政治体制才能得到坚持、巩固抑或改变,以民主、自由、人权等核心价值为基础的现代政治文明才能在稳定的轨道上逐步成长。

    第三,执政党的执政意志在执政实践中受现实政治文明水平的制约,随政治文明的建设状况而不断进行调适和创新。在现代国家中,作为政治领导的执政党及在执政党委托下代表国家行使合法权力的政府都是在既有的政治文明水平上进行执政的。执政党之所以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和认同,获得合法的执政地位,根源之一就在于它的执政主张必须适应既有政治文明形态下人民的政治选择倾向。换言之,什么样的政治文明形态决定一个国家必然产生什么样的执政党。而且,随着政治社会化进程的日渐深入,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状态也不完全取决于政府和执政党的政治意图和权力意志,而是不同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之间政治博弈和权力制衡的结果,强势的经济和社会力量往往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渠道影响执政党的政策取向,更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现实政治文明对执政党执政意志的制约作用。

    (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

    和西方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是在一种特殊的政治生态中发展起来的。在这种政治生态中,既不存在市场经济及建筑其上的经济发达这样的前提条件,也缺乏相应的民众的自主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既不存在民主政治的历史,也缺乏政权交替的合法途径。在这样的情况下,先进的中国人只好通过一条别人没有走过的道路来拯救国家和民族:先建立政党,再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推翻专制制度,渐次向民主政治发展。所以,这时的中国共产党本质上是一个领导武装斗争的革命党。这时共产党所处的环境,不是堂而皇之地作为一种合法的政治力量与其他政治力量进行权力分配,共产党要取得领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权力,只有用暴力推翻旧政权、取而代之这一条路。这就更加说明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现实进程中,作为唯一拥有合法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具有的领导和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决定着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发展道路。每当执政党内部民主得到较好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时,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就进入有序发展的时期。而一旦执政党内部发生政治斗争和路线分歧,党内民主原则受到忽视或遭到破坏,个人崇拜高于集体领导时,政治文明建设就会陷入停滞和混乱,甚至使国家陷入严重的政治动荡之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也难以得到切实提高。这一基本的历史事实,就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同时,这一历史事实实际上也涉及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靠一个政党能否和如何领导政治文明建设的大问题。对此,著名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在他著名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68年)一书中对一党制在推进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是充分肯定的。他认为,一党制之所以对发展中国家有吸引力,是因为它能首先满足政治稳定的需要,而政治稳定是一切发展的前提,同时它也能满足权力扩张以扩大参与的要求。

    事实上,在近代中国政党政治表演的舞台上,很多立宪党人、革命党人就政党的作用而言,持有与西方不同的观点。他们从中国社会面临的实际情形出发,以为对于国家民族来说,政党是“福神”、“救星”;对于社会大众而言,政党是“导师”、“司令官”。这些观点与西方政党学说将政党定位在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中介和桥梁的位置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他们实际上是开启了探讨发展中国家政党主导政治现代化功能的先河。孙中山在总结“二次革命”失败后的理论失误时认为,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革命党人对西方“自由”、“平等”学说的误解、误用。因此他提出,为了国家的自由必须放弃个人的自由;要取得革命的成功,党员必须无条件地在思想上服从“孙文学说”,在组织上拥护领袖独裁制;党内不能实行“法治”,只能推行“人治”。在对党与人民关系问题的认识上,孙中山认为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人赋”的,是人民经过同专制的斗争取得的;平等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必须实行“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政治方略。孙中山去世后,戴季陶、蒋介石等人发挥了孙中山政党学说中的消极成分,将“以人治党”、“以党治国”变成了“以人治国”、“以蒋治国”的“党治”理论。中国共产党虽然对政党在政治体系中的作用的理解与孙中山有很大的不同,但实事求是地说,“以党治国”的思想对我们也不无影响。参见朱昔群:《政党发展研究——一种比较的视角》,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年第3期。对于执政党和政权之间的区别,我们的确是长期以来没有完全搞清楚,弄不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往往导致混淆党的领导和政府管理的界限,把党的机关当作各级政府的上级机关,结果党成了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变得机关化、行政化、官僚化了。这种现象的发生,除了照搬苏联模式的原因之外,近代中国政党发展思想对我们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认真清理并辩证分析、吸收前人的思想成果对我们的影响,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至为重要。

    简言之,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先于现行社会制度存在并创建现行社会制度的基本事实决定了,一方面,党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根本的领导地位,发挥着引导性和创造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党塑造政治文明的行为又不可避免地受到既有政治文化积淀的内在约束。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执政党发挥作用的这一复杂情况,是认识中国共产党与政治文明互动关系时必须关注的。这也同时说明了在中国现有政治生态基础上,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十分重要的。事实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断恢复和发展,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认识和实践;在改革开放中,中国共产党比较成功地把握和推进了中国的政治发展,从而大大推进了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当然,中国的政治发展并未结束,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如何在以往实践的基础上,依据中国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科学把握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就客观地成为新时期我们党必须思考与回答的问题。

    二、提高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核心内容和基本目标。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提了出来,说明我们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重视和对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清醒认识。如何提高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一般说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解决党内存在的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的某些不适应问题

    我们党建党已86年,执政已58年,领导改革开放也已29年。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上,我们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首先,在政治文明的制度建设上,我们党创造性地提出、并不断发展和完善着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具有历史优势的政治文明建设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对巴黎公社原则和实践的发展的继承,是对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历史的超越,是一种能够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的代议制民主形式;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是我们党和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不同于西方政党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优势;如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伟大创造。其次,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法制建设方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六大重申了这一方略,又提出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和依法执政的思想,民主立法得到实施,司法制度正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建立起来,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正在建设起来。最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获得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极大地推动了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并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当然也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公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对自身能力的发挥和自身价值的追求,将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发展趋势,表现出越来越积极的发展期望。如何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所需要解决好的一个重大课题。从党的自身状况来看,一些党员在发展民主政治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提高的问题。主要表现是:(1)忽视民主政治建设对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只讲发展市场经济,不愿讲、不敢讲发展民主政治,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2)机械地、片面地理解发展民主政治,把发展民主政治同坚持党的领导、实行依法治国割裂开来或者对立起来,采取非此即彼的态度;(3)对民主的形式和民主的实质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和把握,还不善于运用各种民主形式(包括选举、票决、代议、公示、公告、听证、协商、对话、质询、问责等制度)集中民智、凝聚人心,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4)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环节,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所带来的新情况,适应社会生活多样化、多元化所带来的新变化,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新要求,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5)资产阶级自由化和落后僵化思想在一定范围内仍有相当影响,脱离国情、脱离实际,似乎发展民主政治就只能搞西方多党制、三权分立那一套,只能走西化的道路,等等。

    上述不适应问题的具体表现,既有思想认识层面的也有体制机制层面的;既有理论方面的,也有实践方面的。要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必须有针对性地着力解决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非凡的勇气和高超的智慧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政治文明的制度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提高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能力,这个“能力”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

    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政治文明的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一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实践证明,中国不能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只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民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势。但这个制度还需要完善,关键是要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人大的关系。党要加强对各级人大的领导,重视人大的作用,要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变成国家意志,以便动员全体人民去遵守和执行。二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种政治制度,从根本上克服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的弊端,能够保证集中领导和广泛民主、充满活力与富有效率的有机统一。但这个制度还要完善,要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下,解决好以党代党的问题,要明确参政党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以及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党际关系,加强友好合作和相互监督,以释放参政党的政治活力;还要解决好以党代法的问题,就是应按政党发展规律、法治化的要求和国际惯例,由法律详细规定政党活动。三是要丰富民主形式,建立各项具体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衡量政治体系民主化和现代化程度的主要标准之一。没有政务公开,没有公众对权力运行情况的了解,所谓公民最大限度地参与国家事务就是一句空话。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形式,如人大常委会会议向市民敞开大门,立法活动让市民参与,执法检查让市民点题等,这不仅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新尝试,更是对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弘扬,对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尊重,以及监督机制的实现。

    (三)坚决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努力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由党直接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向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转变

    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中国共产党的关系,深化对共产党对政治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最重要的就是要研究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即研究执政的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当如何执政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现阶段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就是对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的作用。”为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就必须高度重视和努力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就是要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由党直接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到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转变。所谓党直接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执政方式,实际上指的是苏联共产党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初期在特殊的环境和条件下,为巩固政权而不得不实行的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政治体制。对此,列宁曾经指出:“苏维埃虽然按党的纲领规定是通过劳动者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 《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5页。由于这一执政方式实际还只是革命时期党的领导方式在国家管理中的运用,它不符合社会主义时期对党的建设和执政提出的要求,为此,战争结束后,列宁曾明确提出党政分开的思想,要求对苏联的政治体制实行“一系列改变”。 《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15页。但由于种种原因,自斯大林开始以后历届领导人却始终没有按照列宁的要求去做,反而在进一步加强个人权力集中的基础上形成并长期保持党和国家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

    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努力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由党直接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到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转变,其目的就在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坚持依法执政”的思想,努力做到:

    第一,善于并始终做到把党的主张和政策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政府法规。长期以来,我们是通过党的政策来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作为执政党,自然要重视政策的作用,并要善于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时实际的政策。但是这种政策仅在党内有约束的作用,而要让它对全体公民也有约束作用,就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把它转化为法律、法规,进而依靠法律、法规来实现党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治理。

    第二,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的做法,同依法选举国家领导人和各级权力机关与政府领导人统一起来。执政党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执政的重要干部,这是政党政治的惯例。依据依法执政的要求,执政党推荐的重要干部,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并通过合法的选举成为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的领导人。

    第三,理顺党政关系,规范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过去我们讲党政关系,强调的往往是执政党与政府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按照依法执政的要求,政府行政机关是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因此理顺党政关系,重点要梳理的是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同时为了确立司法公正独立,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必须建立专门的法律机关负责进行对执政党依法执政实施监督。

    当然,对于像我国这样一个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人治传统的国家来讲,要做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但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极努力地探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实现形式和实践途径,坚持不懈地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就一定能够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途径。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事业,是一场伟大的试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行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为此,党和政府就陆续提出了一系列新政策。邓小平同志指出,这些政策就国内方面而言,“最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6页。邓小平同志之所以把这两条并提,是有深刻的丰富的内涵的,因为经济体制改革从一开始起就是以市场为取向的,而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就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经济基础和推动力。具体地说,市场必须由许多独立的经济主体构成,它们在市场中处于平等的地位,通过自由的选择进行商品和要素的交换。为保证市场竞争与合作的公平和秩序,就必须取消过多的行政干预,以民主的程序和方式订立契约,建立统一的市场运作规则,并用法制加以保障。这就需要进行“包括党政分开和下放权力”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164页。

    正因为如此,邓小平把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认为“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0、176页。所以,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我国的实际发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既要勇于探索,又要细心谨慎,重视试验,使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就一定能够实现。

    (五)强化权力制约机制,真正实施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权力与腐败有不解之缘。英国著名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的名言已成了政治公理:“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参见康绍邦主编:《政治名言录》,河北出版社1997年版,第353页。正由于权力会导致腐败和绝对的权力会绝对导致腐败已成为公理,所以对权力制约也就成了现代国家和政党的共同课题。但在不同的体制下,其做法也有不同。在资本主义的模式中,来自政党外部的约束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三权分立、监督制衡的权力配置及建立于其上的体制外,少数党、在野党、反对党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也起重要的作用。这种既有来自政府也有来自民间的制约,使掌权者不能不对滥用权力有所顾忌。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共产党的领导,不能照搬资本主义的多党制、三权分立那一套。因此,对执政党权力的约束,自然在更大程度上要靠自身。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面临的任务便是双重的:既要强化党内的约束机制,又要设法建立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强化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强化党内约束机制。为此,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必须深化改革现行的同级党委领导同级纪委的监督制约体制。因为这种体制的根本缺陷是被监督者领导着监督者来监督自己,监督者被笼罩在被监督者的权势之下,没有应有的权力和地位去真正履行自己承担的监督职能。改革党的纪委监督体制,总的指导思想应当加大它的权力,提高它的地位,使其监督对任何党的领导人无一例外地都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同时,加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和制约,除了强化党内约束机制外,还必须根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统一的和强有力的监察机制,实行重点反贪。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腐败已日益成为阻碍各国发展的严重威胁。打击贪污腐败,各国有各国的招数。我国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反腐败斗争必然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在防止和打击贪污腐败问题上,我们完全有必要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的经验,在理顺现有监督主体和各种职能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并有强大威慑力的专门机构来实施重点反贪,使贪污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我们还必须在建立专门监督机构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把党和政府一贯奉行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向人民负责的宗旨,具体化为法律制约机制下的新型权力关系。在发展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特别是普遍实行选举制、报告制、监督制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各项民主制度,使人民真正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各项社会事务。

    (六)积极地借鉴、吸收人类政治文明成果

    积极地借鉴吸收人类政治文明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措施和重要内容。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政治文明成果是人类的宝贵政治经验和文明成果结晶,我们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要敢于吸收人类一切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只有在对人类千百年来政治文明继承和扬弃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发展。

    人类文明发展的现实实践是对立中有融合,融合中有创新,创新中有继承。如果在推动民主政治发展和实现社会公正方面犹豫不决,执政党就很可能成为人们宣泄心中不满的目标,从而有动摇执政党地位的危险。因此,我国必须大力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做出我们相应的调整和完善,积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说,对世界上其他政党在治国理政方面的有益做法,我们要研究和借鉴,以开阔眼界,打开思路,更好地从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规律。在制定法律方面,可以更多地学习、借鉴、吸收甚至移植国外立法与国际立法的成功经验;在民主政治的原则方面,可以借鉴分权制衡原则、主权在民原则、平等原则、人权原则;在制度建设方面,可以借鉴议会开放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普选制度、公务员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官员财产经济公开制度等。同时,我国立法体制的民主化、立法执行的程序化、立法技术的规范化与立法环节,也都应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逐渐向国际规范靠拢。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整个人类文明和世界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不可能脱离整个人类文明和世界历史发展进程而发展和进步。因此要把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步伐,与国际政治文明的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我们要积极参与世界经济政治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不仅要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要积累国际政治斗争经验,增强国际政治参与能力,推动世界民主化进程,建立一个公正平等、合理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世界政治经济新秩序,在吸收人类政治文明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而丰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成果中做出我们的应有贡献。

    三、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发挥共产党在政治文明建设上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些论述强调了在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党内民主的极端重要性,说明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比较而言,不能不是重中之重。

    (一)充分认识党内民主的极端重要性

    在我国,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是重点,必须先行一步,实行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的战略。

    1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是由党的地位和任务决定的

    首先,从党的地位来看,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党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实行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人民民主的发展实际上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领导下推进的,人民民主实践的每一次创新,既是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和政策调整与进步的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解放思想、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的成果。党的正确领导,是人民民主健康发展的必要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作为执政党,党内的大事就是国家和人民的大事,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够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国家的各项大政方针的制定也才能够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同时,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并服务于社会。作为执政的共产党,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有效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增进党执政的合法性。

    其次,党的基本任务,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和建设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党的事业就是人民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因此,发展人民民主是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党在执政实践中是否具有民主思想和民主作风,是否切实保证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使他们能够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影响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民主状况。因此,党的地位和任务决定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以执政党自身的民主化为前提。没有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就不会有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2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是由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内在的密切关系所决定的

    从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来看,政党的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西方发达国家历史上,由于民主国家建立在前,政党产生在后,在公民广泛享有社会民主的条件下,构成了逐步推动政党在党内实行民主的有利氛围,政党很难不实行党内民主制度,所以西方国家的民主进程是,从先实行人民民主,再到实行党内民主。

    而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专制环境中成立的旨在推翻国内外反动势力统治的政党,因条件限制和革命需要,党内往往强调纪律和集中,相对缺乏民主。革命成功之后,党掌握了国家政权,在党内缺乏民主和社会也缺乏人民民主的情况下,首先在党内实行民主,通过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实行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是一条切实可行之路。因为政党组织和党员经过了专门有素的训练,在党内先开展民主建设,比直接在社会开展人民民主,容易避免风险和失误。这说明,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共产党实行党内民主至关重要,没有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将受到很大的影响、限制;假如党内民主未果,而人民民主先行,则可能出现失控、混乱的局面。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民主政治体系的主导,人民是民主实践的主体;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发展的政治前提,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高形态和根本目标;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

    一方面,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基础和保障,对人民民主具有直接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党员的政治参与意识、热情和能力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水平,党内民主生活状况决定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和实现程度,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决定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作为执掌国家政权的共产党,只有不断健全党内的民主生活,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才能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转化为推进政治民主化的强大动力。

    另一方面,人民民主的发展也对党内民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人民民主是党内民主得以充分实现的沃土,随着人民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实施监督的力度也将随之加大,这将有效地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3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是我们党经过长期实践得出的基本经验

    我国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社会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的实践。党是人民民主政治理念的最坚定的倡导者,是民主传统和作风的培育者和行动表率。我们党历来以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倡导者、奋斗者和推动者。党是人民民主政体的缔造者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者。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创建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具体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多次强调,要把过去民主的传统“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去”,并把民主看作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政治基础”,表达了用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党的十三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把发扬党内民主以推进人民民主,确立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党的十六大坚持了这一思想,并具体阐明了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把党内民主上升到关系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和事关党的生命的高度。

    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民主传统和民主作风,是党领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坚持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辩证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是党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党执政的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生活积极健康,人民民主就会得到发扬;什么时候党内民主生活受到破坏,整个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会发生严重曲折。

    4发展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要环节

    发展党内民主是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辩证统一。党处于执政地位,发展党内民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关节点,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可见,发展党内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关键环节。发展党内民主,不仅是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需要。

    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选择,是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之路。只有首先建设一个文明的党,才能建设一个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们党在执政兴国过程中建设先进的政治文明,必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以带动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以发展党内民主为重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推进新世纪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党内民主这个关键。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内民主对于理顺党内权力结构,防止权力过分集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要以稳步发展党内民主为突破口,带动和推进国家和全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这是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之路。

    1要正确认识、全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内民主的首要一条。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民主生活的原则,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它既包含了民主的原则,又包含了集中的原则,是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结合。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机制,这是尚未完全解决、有待进一步完善的课题。事实上,列宁最早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在布尔什维克取得政权前、处于地下活动状态,客观上要求强调的是集中机制的建设。取得政权后国家所处的复杂环境,以及随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高度集中、缺乏民主的机制不但未得改善,反而因其集权的特性成了与计划经济适应的形式,民主机制的建设失去了机会。今天,我们要对党内民主集中制进行深入研究,把党的组织建设的目标放在改革和完善民主和集中机制上,要加强民主,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专断;又要加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好人主义和无人负责的局面。要在党内坚持和贯彻好民主集中制,以此推动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更好地贯彻执行。

    2切实保障普通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民主权利

    政党都是由一定数量的党员组成的,党员是党内生活和党的事务的主体和主人。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标志。离开了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实现,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无法发挥,党自身的活力与动力也就失去了源泉。过去相当一段时期,我们把党的先进性仅仅限于其社会阶级基础、宗旨和历史使命,而忽视其组织本身民主性和党员个体主体性,导致党内民主成长的基础比较脆弱。我们强调党员义务,而对党员权利不够重视;强调党员服从组织,而对组织为党员服务不够重视;强调下级尊重上级,而对上级关心下级不够重视。这样,在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内权威结构的相对稳定性的同时,也反过来使党内民主发展的资源和动力匮乏。

    要保障党员能够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在党内真正形成敢说真话的良好政治氛围。要适应新的形势,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党员表达意愿的新渠道。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落实党内信访工作责任制,方便党员表达意见;建立和完善监督党风廉政巡视员制度,建立党的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定期接待党员制度,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立健全并不断创新农村党员、社区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和制度,保证他们充分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还应广开言路,多与普通党员群众交朋友,使他们能够敞开心扉说心里话;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

    3努力推进党的民主制度建设

    邓小平指出: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健全切实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常委会与全委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候选人产生办法和差额选举办法,切实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

    4建立健全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行。完善的监督机制,健全的监督体系,是民主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没有监督,没有制约,必然导致专制主义,必然造成对民主的侵犯,也必然导致腐败。当前,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抓紧抓好。要强化党员对党的组织、全委会对常委会、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各成员之间以及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监督,保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要加强党内监督方面规章制度的建设,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和健全的监督体系。

    5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支持发扬民主和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内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不重视不行,不抓紧不行,不下大气力也不行,否则就会影响党的先进性的充分发挥。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勤奋学习,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坚持求真务实,树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观念,树立为民办事的作风;坚持清正廉洁,树立廉洁从政的正气;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在党内民主决策的过程中,真正站在党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扩大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切实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尤其要坚决反对在党内选举、考察使用干部等重要问题上,搞表面上的民主,而把广大党员当摆设、强行贯彻个别领导意图的不良做法。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党内民主的行为,为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提供支持和保护。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系十分密切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不断向前推进。我们坚信,依靠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政治智慧与自身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执笔人:韩玉芳: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主任、教授;何军:博士,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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