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食品安全被列为继人口、资源和环境之后的又一重大社会问题。作为食品生产企业,为社会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应该是其生产的最低要求和第一要义。如果为了追求利润而不顾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就完全背离了科学发展的要求,无异于自掘生存的根基,也从根本上忽略了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从苏丹红到转基因大米,从有毒谷朊粉到染色干果,近年来,中国的出口产品频频遭到进口国的发难。西方国家甚至大量质疑、批评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发生多起召回、投诉,以及产品被扣或禁止入关事件。中国再三澄清,进口国却难消疑虑。在某些媒体捕风捉影和夸大其词的报道宣传下,“中国制造”俨然成为有毒、有害食品的代名词。2007年9月,APEC领导人会议期间,中国食品安全成为焦点议题之一。
中国的食品企业必须承认并正视自身食品安全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一些生产者和经营者急功近利,为压缩生产成本而忽视操作规范和供应商质量控制,生产出问题食品。个别企业唯利是图的行为使中国整个食品产业付出了巨大代价。西方国家对中国食品采取严格的进口限制,导致中国大量农产品积压或被退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无数铁的事实说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站稳脚跟、赢得市场,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过硬的质量。国内外成功企业尤其是那些“百年老店”的经验表明,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利润之源、品牌之魂。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质量优劣,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形象和发展,更关乎“中国制造”的声誉和国家形象。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影响和危害公众身体健康,也引发了消费者的恐惧情绪与心理障碍,使人们对整个食品产业产生信任危机,造成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社会呼唤诚信,要求行业标准化和透明度,渴望找寻他们信赖的“百年老店”,这是社会进步的诉求,也是企业的机遇。相反,忽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忽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顾及消费者的安全,这样的企业只能自食恶果。
2007年6月19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安徽省知名企业皖毛毛被查出了“问题粽子”,当天被合肥市质量监察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据合肥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所执法人员介绍,执法期间,在皖毛毛工作车间内,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生产批号为“05年5月8日”、“05年4月21日”的过期粽子,现场查获的过期粽子有203件,总量2吨以上。其中有一些还在冷库内,没有来得及更换包装。在厂区,70多件已经改完包装的粽子已经被装进运输车。皖毛毛将两年前已经腐烂、发出难闻气味的粽子脱去陈皮,披上新的“外衣”,然后拿到市场上重新出售。鉴于该事件社会影响恶劣,合肥市质监局在端午节当天就对该公司进行了公开处理,并最终做出了“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严厉判决。安徽紧急召回所有“问题粽子”,违法企业受到相应惩罚。
拥有1400万元资产及3条国内先进的速冻生产线、15条水饺生产线、25条汤圆生产线,日生产能力达40吨的合肥市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是安徽省知名企业,产品还销售到北京、浙江、湖南、广东等省市。“问题粽子”出现后,在端午节当天,大部分的消费者都表示出对皖毛毛食品的不信任态度。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此次事件对企业的严重不良影响已无法挽回。
皖毛毛作为一个企业,为了区区1万多元,丧失了基本的良心,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要想创立一个品牌非常困难,而要损害一个品牌则是举手之间的事。当年南京冠生园事件的影响还未被淡忘,皖毛毛却没有引以为戒,终于导致了今天的局面。我们强调企业是“经济人”,但它同时也是“社会人”,更是“社会公民”,其经济行为应该在合法轨道上进行,企业也是产品质量的法定“第一责任人”。我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健康以食品为先,食品以质量先行,企业只有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够铸就百年品牌。
己所不食,勿食于人
2004年5月9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四川成都新繁镇、彭州九尺镇和蒙阳镇的个别泡菜厂用工业盐腌制泡菜,用敌敌畏除虫,苯甲酸钠超标6倍。成都、彭州市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在两市严查“毒泡菜”,上百吨伪劣泡菜被深埋销毁。据曾经做过“毒泡菜”的知情者透露,说泡菜造假都是为了几个钱,如果按照大型正规泡菜厂生产,无论是技术还是设备都无法比,一般大厂都用许多坛子来发酵,而小厂只是摆几个坛子做样子,不仅买坛子要花钱,购买土地修建厂房也要钱啊!加之小厂没有名气,又没有钱做广告,只有在成本上做手脚,想方设法地降低生产成本。一般大厂生产泡菜要经过至少6个生产环节才能上市销售,而小厂只要将青菜买来,不要说筛选清洗,有的连上面的泥巴都没弄干净,就开始撒盐发酵了。为了降低成本,他们会使用工业盐,因为工业盐便宜,还可以防腐。小厂由于技术设备等要求不达标,泡菜很容易生虫,夏天更厉害,很多小厂就使用农药杀虫灭菌,其成本可以降低上百倍。他还透露说,他们做的泡菜,自己是绝对不会吃的。
己所不食,勿食于人。自己不吃的东西怎么能够让别人来吃?作为制作食品的人,应该有最基本的道德和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
曾一度热播的《大长今》在食品安全方面为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
长今在做每一道料理时,都是满怀诚意地去做,正如长今第一次将自己做的点心送给闵大人时说的那样:“这是我用诚意来做的食物。想到吃的人脸上的笑容,我就会很快乐。”
选拔御膳房的最高尚宫时,太后来做评定。她出的第一道题是:利用百姓们平常不知道的那些可以吃的东西做出可口佳肴,希望借此帮助天下百姓渡过歉收难关。长今费尽心力买来上好牛骨熬炖牛骨汤,却因违反太后出题的本意而落败。
韩尚宫认为长今缺少做菜的诚意,就安排长今出宫去照顾一位命在旦夕的老尚宫。奄奄一息的老尚宫最大的心愿就是吃到小时候哥哥拿给她的一把味道香甜的米。苦寻不到之时,长今发现庙里的居士整日将米在太阳下翻晒。为了尽快满足老人的心愿,长今不顾居士的反对,将米放入锅内炒干,以为这样与在阳光下翻晒的效果差不多,而且可以节省时间,可换来的是老人的摇头。后来,庙里的居士用尚未成熟的稻米蒸熟再晒干,味道香甜,老人吃完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人世。
长今终于领悟到世间没有所谓的秘方,真正的佳肴是用诚心和汗水做出来的。
最高尚宫决赛时,长今替韩尚宫与崔尚宫对决。在决胜局中,长今献上了一碟很普通且价格低廉的山草莓。皇后娘娘问长今:“这是你最好的菜肴,有什么理由呢?”
长今回答说:“山草莓是奴婢母亲过世的时候,奴婢最后请母亲吃的食物。母亲受了伤,什么东西都吃不下,当时奴婢非常担忧母亲,因此奴婢摘了山草莓,又担心母亲咽不下去,所以先在口中咀嚼之后放入母亲的嘴里,母亲吃下我诚心准备的食物,向奴婢微笑,离开人世。皇上,您是万千百姓的父母,恳请您,就算吃了微小的山草莓,也能像奴婢的母亲一样报以微笑,请您以宽容的慈悲护佑天下百姓。奴婢是以担忧母亲的心怀,呈上这盘菜肴给皇上。”
皇上听后大为感动:“真是好吃,朕一定不会忘记,你母亲丢下你离去的心情,就像她担心留下你孤独一人该如何是好。朕也会这么体恤百姓,打理政务的。山草莓,对朕来说也是最好的饮食,而你就是朝鲜最优秀的御膳厨房宫女。”
长今的成功靠的不仅是超凡脱俗的厨艺,而且是她对吃菜人的用心以及对待食物的诚意。对待工作的负责态度是决定一个人成败的关键所在。作为一个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为你制作的食品负责,其他的人也有着和你一样不负责的态度,你的亲人甚至你自己都会为其所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为了亲人的幸福、健康,切记:己所不食,勿食于人。
对健康多一点负责,给食品多一些关注
从2005年开始,我国连续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2005年十大食品安全事件 2006年十大食品安全事件 2007年十大食品安全事件
一、苏丹红事件席卷全国二、立顿速溶茶涉嫌氟超标三、雀巢奶粉被指碘超标四、光明被指回收过期变质奶再生产五、啤酒甲醛风波引发消费者恐慌六、哈根达斯深圳黑作坊被查七、PVC保鲜膜被列入禁用黑名单八、鲮鱼罐头在港被检出孔雀石绿九、广东潮安果脯遭“封杀”事件十、三鹿“早产奶”风波
一、福寿螺致病二、人造蜂蜜事件三、毒猪油事件四、“口水油”沸腾鱼五、瘦肉精中毒六、大闸蟹致癌七、“苏丹红”鸭蛋八、“嗑药”的多宝鱼九、有毒的桂花鱼十、陈化粮事件
一、龙凤与思念问题速冻食品深圳撤柜二、上海星巴克售过期苹果汁三、五粮液幸运星糖精超标四、北京王致和豆腐乳被指保质期内发霉五、味全食品旗下奶粉被查出致病菌六、台湾婴儿配方奶粉检出致病菌七、香港的Godiva朱古力遭停售八、乐事薯片等23种进口食品抽查不合格九、南昌:统一方便面吃出烟头十、浙江义乌:多美滋奶粉中出现小蛆
从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到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众多的违法行为显示出食品行业中一些企业的不负责任,以及我国现行食品行业安全立法的不足。
凡是涉及食品的问题都是大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珍惜生命,对生命负责,要将食品安全真正重视起来,保障食品安全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消费者、企业、政府之间应该形成良性的互动与监督。消费者一旦自身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要主动积极地通过多种途径将信息发布出去,无论是官方的渠道还是以网络为代表的信息通道。而企业的整个生产环境、最终成品必须处在政府和消费者代表的共同监督之下,同时有着相应的信息发布机制与媒体报道。政府既要及时收集消费者反馈和媒体报道出来的信息,又要在制度和司法环节上对于有问题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人力、物力的匮乏是各国食品安全执法机构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在许多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中,越来越多地鼓励私人主体参与其中,以缓解公共实施面临的压力。
法律的实施,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共实施和私人实施两种方式。前者是指由公共权力机构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法律实施的方式;后者是指自身利益受到侵害的私人主体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其利益的方式。食品安全问题的公共性决定了在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中公共实施必然占据主要地位,但相对于众多潜在违法行为来说,私人实施的优点主要有三:一是赔偿受损害者;二是节约公共资源;三是制约执法机构。
就此而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相较于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在公共和私人两种实施机制的设置上均有很大的改进。在公共实施方面,不仅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而且在“法律责任部分”大大加强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私人实施方面,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草案》第90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即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而且将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防止其凭借自身优势恣意侵害社会公众利益。
食品安全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消费者、企业与政府三者之间良性的监督与互动来保证的。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每个人身家性命的大事,不可马虎,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注。
抓好食品安全,撑起健康的“保护伞”
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的链条由诸多环节组成,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不堪设想的灾难。食品工业有“道德工业”之称,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的生命线,对于企业来说,做食品就是做良心。过去我们担忧的是食品短缺,今天我们担忧的是食品安全。有人甚至开始用“食品恐怖主义”来形容不安全食品的危害。
当前我国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食品污染,表现为农产品化肥、农药过量残留,畜产品激素、抗生素滥用;第二是食品添加剂滥用,表现为食品加工过程中大量使用添加剂,甚至使用国家明确禁止的化学添加剂,致使许多食品成为“毒药”;第三是食品假冒伪劣,例如用工业酒精勾兑、假冒白酒等;第四是食品过期,过期食品中的成分发生各种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如过期鲜奶等食品。目前在我国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基本上是因为出现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而导致的。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因此我们也完全可以说,就食品安全而言,有效监管就是最好的服务。事实上,现代各主要国家都从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权的高度,对食品安全建立起了一套“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流程,形成了一整套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尽管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有几十部之多,但这些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还比较差。很多法规和政策都是不同部门、不同时期的产物,目前,包括工商、卫生、海关、公安、质量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都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但不同部门仅负责食品生产链条的不同环节。这种部门众多、分段执法的监管权分配和行使体制,容易导致明显的执法漏洞,削弱了食品监管的有效性。一些地方政府基于狭隘的地方利益考虑,甚至对食品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负有具体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存在“无事抢着管、有事躲着跑”的现象,个别监管干部“怕麻烦、怕引火烧身”,对涉及百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索性撒手不管。这在监管小作坊、无证无照食品企业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各个监管部门以“我们没有发证,所以不用承担责任”为由,互相推卸责任,造成食品安全执法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泛滥—打击—问题缓解—再度泛滥—再打击”的轮回。
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的一家生产月饼的小作坊,用此前已经破产的庐江食品厂的卫生许可证,生产标有庐江食品厂厂名和卫生许可证的劣质月饼,此事在2005年中秋节前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庐江县委县政府的重视,而各个部门间相互推诿。在“由谁查处,由谁承担监管失职责任”问题上,卫生、质监、工商三个部门打起了口水仗,都以没有发证为由拒不查处。最后庐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不得不发出正式的文件,责成县卫生局查处方才了事。
安徽省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汪宏春道出了个中原因,对上规模、上档次的食品企业,职能部门的监管非常积极,因为大型企业相对比较规范,事故发生率比较低,工商、卫生、质监部门都争着管,抢着管,但对一些小企业、小作坊,职能部门却躲着跑,明明知道它们没有合法的证照,谁也不去管,职能部门是一怕管不住,二怕如果管不好,还要承担责任。这充分暴露出旧体制中各相关部门职责模糊、推责诿过的缺陷。“阜阳奶粉”事件催生出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就食品生产、销售从“农田到餐桌”诸环节的监管职责,进行了相对明确的界定。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修改、部门职能的调整与执法主体的转换并未同步进行,《决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部门执法职能交叉的问题,“分段监管”有名无实,部门协调、责任追究的难度有增无减。
直至三鹿奶粉事件的出现,卫生部“三定方案”,第一次直面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与以往不同的是,卫生部不再承担具体的执法职能,而是履行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发布重大信息、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责。在医疗机构报告可疑线索后,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追溯患儿食物结构情况,开展相关实验室检测,很快查清了致病原因并公告群众停止食用相关奶粉,组织联合调查组展开了调查处理。
从“阜阳奶粉”到此次“三鹿奶粉”事件,同样是对奶粉事件的调查处理,事实见证了四年间中国政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努力,见证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进步与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食品生产工艺的不断更新,可以预见,食品安全监管还将面临更多、更严峻的考验。
目前我国正在加大力度抓好食品安全,酝酿已久的《食品安全法》也呼之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又在职能清晰、权责一致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组织体系即将构建完成。我们有理由坚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定能够为人民撑起一把健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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