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灯笼裤,头上扎着两只羊角辫,细细的高跟鞋把校园的小路踏出了一片喜悦。上课的铃声成了她无限的快乐。讲台上,她如同太阳,几十张面孔像向日葵一样绕着她转。她觉得自己年轻的生命像气球,轻盈、饱满,随时都能飞上蓝天。
学生成了她生活的全部,她甚至不知道教室以外的惊喜。直到有一天,坐在最后排的一个高个子男生拼命地举手,示意她到后面去,他说他有问题单独向老师请教。她走向他,弯下腰去看,却发现他桌子上并没有课本,而是放着一张白纸。学生问:“老师,‘我爱你’英文怎么说?”她的腰突然直了一下。这显然不是问题。她没有告诉他,只是脸微微地红了一下。“老师,您能把这三个英文字写在纸上吗?”他把笔递给她,执意让她写。她看扭不过他,只得写了。I love you(我爱你)就落到他的纸上。
以后的英语课上,她发现那个男孩总是聚精会神,但不是在听她讲课,而是在看她的侧脸。直到有一天,他又拼命举手说有问题单独向老师请教。这次,他的面前放着一幅匦,一张她的侧面素描,逼真而形象。旁边还附着一首诗: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哦,琼,/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用我的心将它妥善保藏/我要一直把它带在身上/无论我走到哪里/你都伴我身旁/无论我一个人做什么/都是来自于你的力量……他问:“老师,您觉得这首诗如何?”她欠身去看,才发现这首诗的许多地方都有个“琼”,琼是她的英文名字。
她的脸红到了脖子根,他的脸更红,他自始至终低着头,不敢看她。“老师,这首诗,您能不能朗诵一下?”他用更小的声音说。她头一次遇到这种问题,而且是在课堂上,她不知道如何应答。只好装作没有听见。还好,这时下课铃声响了。那一刻,她感激得要命,铃声把她从尴尬中救了出来。
那是个以学习为主旋律的时代。校园里师生之间任何小动作都会被视为大逆不道。而且一个年轻,一个青涩,都过不了自己那关。她怕惹出什么事端,为了他的前程,为了他的好,也为自己,她本能地远离了那个学生。
她去省城接受研究生课程培训。她拿了学位,又留在那个名气不小的大学任教。她把生活闯得花花绿绿,却把心闯得伤痕累累。若干时日后,她回流母校,被安排在小城最豪华的别墅群里小住,不经意间,竟一头撞见了当年那个淘气的男生。不是他自我介绍,她差点没认出他来。他成熟而老练,更多了几份帅气。她才知道,他没有考上大学,很早就下海经商,做楼盘生意,成了小城最富有的人。他就是这幢别墅的主人。
他把老师单独约了出来。这次不是请教问题,而是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坐下来喝酒。喝到差不多的时候,他突然问:“老师,这些年您过得幸福吗?”她笑了笑,对他点头称是,只是她的心不知怎么了,疼得很厉害,像是一片片给揪了下来。和他相比,她差得很远,至少人生的一半经营失败,她的婚姻和爱情很早就破了产。她没有找到幸福。
他轻轻抱了她一下,她迎合他,也轻轻地抱了他。此时,距离他们的初遇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年。
他是个好人,十足的好男人。他完全成熟了,没有再给老师尴尬。轻轻一抱,就此打住。而此时此刻,在她的脑海中,他当年给她写的那首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晰: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
那一夜,她躺在他的别墅里,想:年轻时,当一切都把握不定的时候,本能的畏惧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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