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结束后,我人民解放军正准备大举渡江,穷追敌寇。“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战略口号已成为紧迫的战斗任务。为了准备接收华中、华东地区的大、中城市,东北、华北等老区干部纷纷南下支援新区工作。1949年3月,我被抽调到旅大市南下干部大队,准备到汉口参加接管工作。同我一起南下的司法干部还有傅勇智、孙宣之、姜旭光等同志,共带领司法干部30多人(包括部分司训班学员)。我们3月份集中整训,4月上旬离开东北,4月中旬到达天津,因武汉尚未解放,上级决定在天津休息待命。上级要求我们做好轻装,准备应付艰苦的环境,准备到武汉附近郊区打游击。结果,战局的发展比我们的预料要好得多、快得多。在大部队横渡长江,形成对武汉包围的强大攻势下,武汉得到和平解放。
南下途中,火车刚到郑州,就听到武汉解放的消息。顿时,人群沸腾,大家议论纷纷,心情格外激动,恨不得插上翅膀,一下飞到武汉。5月16日武汉和平解放,23日我们到达汉口。
接管法院的工作比较顺利,因为汉口和武昌法院均有我们地下党团组织,他们在解放前夕做了不少应变工作,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国家档案,对人员政治情况也作了必要的了解,为我们的接收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时的汉口市,直属国民党中央政府行政院管辖。汉口地方法院在全国各大城市法院中规模是较大的,有142人,地方法院检察署有73人,法院看守所管理人员有72人。法院和检察署合署办公,是两班人马,两个系统。法院由院长负责,下设刑事、民事两个审判庭和一个书记室;检察署由首席检察官负责。解放前夕,法院院长是唐守仁,首席检察官是郑大纶。
临近解放,旧法院院长唐守仁知道自己曾担任过特刑庭庭长,双手沾满了共产党人的鲜血,惶惶不可终日,便以回湖南探亲为名,请了长假,准备让民庭庭长徐鸿涛担任代理院长,自己一跑了之。当他把自己的打算同徐鸿涛讲了以后,徐鸿涛把唐守仁这一动态向法院地下党负责人王千弓做了汇报,王指示徐鸿涛,让唐守仁办一个“假移交”(所谓“假移交”就是非正式移交)。即将人事档案、卷宗、赃物和一切财产造册,由徐鸿涛指定人员验收。在王千弓等同志的领导下,法院地下党指定了一些思想进步、同情革命的人接收了法院的各部门和一切财产。从这以后,地下党在法院的活动就更加便利了。
在这一段时间里,法院地下党还组织了一个“应变委员会”(后改名为“员工福利委员会”),接过国民党的口号,利用合法身份,开展地下斗争。国民党撤退前夕,要各级党政机关疏散转移,地下党组织应变委员会发动群众,使国民党疏散转移的阴谋没有得逞。应变委员会下分三个组,即事务组、联络组、警卫组。地下党同志为了防止国民党逃跑前垂死挣扎,把工作重心放在警卫组,并拟订了具体防卫计划。法院赃物室收藏了一些武器,计有短枪18支,长枪4支,地下党就利用这些武器,外加一些木棒,把警卫组的30余人武装起来,指定岗位,日夜轮班防守。应变委员会还制发了员工出入证,无证不得自由出入。地下党不仅完成了反破坏、反疏散的任务,而且还对旧法院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1949年5月28日,武汉军管会主任谭政、副主任陶铸同志下达了命令,命令我为军代表带领一个工作组进驻旧法院。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和地下党同志会师时的情景。我紧紧握住徐鸿涛同志和王千弓同志的手,第一句话就是:“我们会师了!我们会师了!”法院地下党同志们也是激动万分。从此,武汉法院的历史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进驻旧法院以后,我们用了两个多星期的时间,会同地下党同志对汉口地方法院人员、机构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考察了解,对接收工作的部署也做了一些必要准备。6月中旬,吕俊卿、谢继恩等同志从中原解放区相继到达汉口法院。不久,王子俊院长也来汉到任,我们便正式开始接收工作。
6月12、13两日,在王子俊同志主持下,我们会同地下党同志一起,研究了新法院的组织机构形式和人员配备情况。新法院定名为“武汉市人民政府法院”,下设武昌审判分庭、汉阳审判组。市法院内设推事室统管刑、民案件,另设书记官室统管书记人员和秘书与行政工作。看守所也直属法院管辖。
14、15日两天,我们研究了旧人员的处理办法。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对国民党旧政权人员基本上采取包下来的政策,愿意留下的一律给饭吃。但是考虑到法院是专政机关,组织上必须纯洁,政治上必须可靠,故对旧司法人员处理采取特别慎重态度。根据地下党同志提交的调查摸底报告,我们对旧法院人员进行了较详尽的分析,然后决定去留。最后,我们决定,旧法院中推事、检察官以上人员原则上一律遣散,只调训留用个别的进步分子。司法警察、执达吏、庭丁原则上也是一律遣散,只留用个别对业务比较熟悉的;留用比较多的是书记官、录事和一些技术人员,如医务、财会、档案管理人员等。这些人职务较低,年纪较轻,我们从中挑选一些思想进步、同情革命、有改造前途的。对那些不留用的人员,我们也采取说服的方法,做好思想工作,让他们主动提出离开法院。动员以后,大多数人都是自愿请求回乡生产的。当然,也有个别人是因为对形势估计错误,对国民党还有幻想而离开的。这项工作结束后,旧法院人员中我们共留用了57名,送训36名,遣散了119名。
15日下午,我们召集了旧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开会,要他们遵纪守法,保护整理好各项财产,办好移交,争取立功赎罪,并宣布16日开始接管。
正式接管以前,我们进行了充分准备。军管人员与地下党、团人员联合起来做了很多工作。我们将接管人员分为两个小组,一个是行政组,一个是审判组,把旧法院机构和部门按其性质分别编在这两个小组内,然后分别接管。接管小组长由地下党人员担任。根据上级指示,我们将接管与管理结合起来,接管某部门的干部一般就准备将来管理该部门。16、17日两天,我们顺利地完成了接管任务。院内的文书档案保存得比较完整,各项财产也基本没有散失,连法院的小汽车也完整无损地接收下来。
6月2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法院正式宣告成立。
新法院成立以后,为了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巩固刚刚建立的人民政府,我们积极开展了审判活动,狠狠打击了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为迅速恢复武汉社会秩序做了不少工作。
武汉刚解放时,金融界比较混乱,一小撮坏分子大肆倒卖银圆,私下进行金银交易,捣乱金融,破坏经济,投机倒把,制造混乱。武汉军管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出通令,禁止黑市买卖金银,禁用银圆。人民政府这一决定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但一些银圆贩子和奸商仍然猖狂活动,给经济的恢复、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上级党组织要求我们对这一小撮坏分子狠狠打击,决不手软。
7月4日公安机关转来“老凤祥”经理姚芳涨、余明翔捣乱金融一案:姚芳涨等人倒卖金银,严重触犯刑律。该案由王千弓同志负责审理。王千弓同志接案后,全力以赴,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内查外调,苦战通宵,仅用一天时间便审清此案。
7月5日,公安机关转来文祯祥、高季仁、黄燕玲妨害金融一案:文祯祥等人倒卖银圆,转手之间就是上千块银圆的进出。案情重大,证据确凿,此案由姜旭光同志负责审理。收案后,姜旭光同志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连饭也顾不上吃,7月5日收案,一天之内,就将此案审理完毕。
以上两件案子,经上级批准,将破案经过、审理情况等写稿交《长江日报》发表,配合了党的中心工作,对稳定经济、打击金融犯罪起到了很大作用。
解放初期,法院收案较多,但办案人员较少,在这种困难条件下,仍然注意选择典型的大案召开宣判大会,教育群众,扩大办案效果。9、10月份,人民法院又组织了一批案件公开宣判,抓典型,摸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
第一批公开宣判三起案件。一是京汉铁路伪工会头子肖汉廷等非法剥削、压迫、陷害职工案;二是天主堂医院医师段文林的医疗事故,缺乏医生道德,玩忽职守致死人命案;三是土匪彭先富纠众抢劫、持枪杀人案。这三个案件的公开宣判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京汉铁路伪工会一案的公开审理,打击了工贼、工头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工人的利益;天主堂医师段文林缺乏医生道德、致死人命一案的公开处理,揭露了天主堂医院的伪善慈悲面孔,对帮助人民群众认清帝国主义分子的真面目大有帮助。土匪彭先富纠众抢劫杀人一案的公开处理,更是大快人心。彭先富纠集一伙人,持枪抢劫棉花船,并将船上5人捆绑起来,推入江中淹死。手段残忍,民愤极大。公判以后,将杀人犯彭先富绑赴刑场,当场枪毙,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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