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城市接管-稳定物价的四个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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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志高 李聆音 厉璠

    上海解放初期面临的经济形势,是一个工商破产、物资匮乏、物价波动、投机猖獗的局面。面对这样严重的情况,党和政府把恢复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并通过收购、加工、订货和供应原料等办法,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搞好生产经营。

    在扶助工商业恢复生产经营的同时,由于投机势力在上海解放后的10个月内,掀起了四次大规模的物价涨风,人民政府为了稳定物价,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对投机势力做了坚决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党和政府团结全市广大人民,包括正当经营的民族资产阶级,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和市场的调节作用,同时以行政手段配合,狠狠打击投机分子。经过四个回合的激烈斗争,不到一年,终于结束了上海自1937年以来,由于物价不断上涨给广大人民带来的苦难,取得了社会经济秩序和市场物价稳定的巨大胜利。

    打击金融投机

    金融投机对国家财政经济和市场物价稳定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上海解放后,同投机势力第一个回合的较量是在金融市场进行的。1949年5月28日,市军管会颁布了使用人民币及限期于6月5日止禁止使用伪金圆券的命令,并宣布以人民币1元兑换伪金圆券10万元的比价。人民银行随即于5月30日起开始收兑,在一周内很快停止了伪金圆券在市场上的流通,人民币进入市场,但却遭到银圆、黄金、外币的对抗。

    5月26日,人民解放军先遣部队进入上海市区后,人民币与银圆仅有少量交易,每枚银圆为人民币300元左右。28日宣布收兑伪金圆券的比价后,每枚银圆上涨为人民币600元左右。至6月1日,银圆每枚为人民币650元,黄金每两为42000元,美钞每元为700元。此后,银圆金钞价格扶摇直上,平均每天上涨15%。6月9日,银圆每枚涨到1850元,比6月1日上涨180%;黄金每两11.3万元,上涨169%;美钞每元2000元,上涨180%,银圆如与5月26日最初价格比较,则上涨5倍以上。投机分子首先哄抬银圆价格,随后金钞跟踪而起,造成金融市场一股投机浪潮,带动商品市场物价上涨。6月1日到6月9日,米价上涨164%,食油上涨183%,棉纱上涨158%,棉布上涨95%,批发物价指数上涨174%。

    银圆金钞投机活动主要集中在黄浦区,一般以大楼写字间为据点,其中以证券、华侨、哈同、永利等大楼最为集中,证券大楼更是当时上海银圆金钞投机的神经中枢。从事金融投机活动的,除了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已经销声匿迹外,解放前的其他各种投机势力诸如证券字号、银楼金店、地下钱庄、钱兑商店,等等,并未洗手不干,都是金融投机的主力,加上马路上数不清的“黄牛”和小贩,还有披着商人外衣的潜伏特务混迹其间,情况极为复杂。广大人民群众由于长期受国民党恶性通货膨胀的苦难,对纸币不信任的心理一时尚难消除,对人民币的性质和信用还认识不足,也纷纷争购银圆以保币值。因此,银圆买卖遍布通衢要道、大街小巷,叮叮当当的银圆声不绝于耳,整个上海几乎成了银圆市场,同时黄金美钞投机活动也十分猖獗。许多商店继续以银圆计价,有些工厂以银圆计薪,金银外币特别是银圆,仍以反动统治时期所形成的主要流通手段的形态活跃于市场,继续占据流通领域,当时有人说,解放后的上海仍是黄(黄金)白(银圆)绿(美钞)的世界。

    面临这样的情况,采取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击金融投机,使人民币迅速占领全部市场,把金银外币排除出流通领域,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当时采取的措施是:

    1.公布外汇、金银管理法令。除了5月28日市军管会颁布的使用人民币、禁用伪金圆券的规定中,已具体规定了黄金、银圆、外币不得再为计算及清算本位外,又于1949年6月3日和6月10日公布了外汇及金银管理的单行法令,《华东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一切外币在市场流通,单位和个人持有的外汇、外币均须存入中国银行换成外汇存单,或售于中国银行;除中国银行及指定银行外,任何人不得经营买卖外汇、外币。《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金银买卖集中由国家银行经营;金银准许储存,并可向国家银行兑售,但不得用以计价、流通或私相买卖;金银饰品店只能出售金银制品,不得私自买卖金银和收兑金银饰品;金银携带迁移必须请领携带证。这两个法令明文禁止了以金银外币计价、流通和私相买卖,还规定一切不符合这些法令的市场交易所、金号、金银外币兑换店等,都应该停止营业,银楼、首饰商店在所存金银原料用完后应当转业,这样就杜绝了利用合法外衣进行金银外币投机的可能性。

    2.收兑银圆外币。在禁止银圆外币自由流通的同时,为了保障广大群众因保存币值而购买的银圆、外币得到合理的处理,中国银行于1949年6月11日正式挂牌,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牌价先行收兑银圆,并在市内普设收兑处便利市民兑售。接着于6月13日开始收兑外币,由于考虑到当时国际贸易尚未开展,而原来市场上流通的主要是美钞与港币,因此中国银行只挂牌收兑美钞、港币,并举办原币存款业务[67]。对于黄金白银,则采取暂时冻结的办法,既不挂牌收购,又不准自由买卖。因为手中储存黄金白银的,主要是资本家,暂时不收兑,冻结一下,免得因收购金银而增发人民币,刺激物价上涨。

    3.制定折实单位。为了保障劳动人民的货币工资收入不致因物价上涨而遭受损失,工资按折实牌价计算人民币发放。同时为吸引市场游资转向储蓄,人民银行于1949年6月14日开始举办折实储蓄存款。折实单位是以米、油、布、煤球四项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一定数量为基数,每天按市价计算折实单位的牌价,随市价高低进行调整,每天在报纸上公布。这一创举,不但吸收了大量存款,减少了社会游资对市场的冲击,而且对刚刚解放的上海,起了安定人心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以上两项经济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可供选择的最佳方案。

    4.查封金融投机市场。1949年6月5日,《解放日报》发表《扰乱金融操纵银圆的投机者赶快觉悟》的社论,严重警告投机商及时觉悟,立即停止哄抬银圆金钞价格的犯罪行为,并劝告银圆小贩及早转业,不要再干危害人民利益的勾当。社论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拥护和支持。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上海工人阶级首先响应,各行各业召开职工大会,开展不买卖银圆的活动,并要求政府打击投机。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组织了两万名学生参加宣传队,上街宣传反对银圆金钞投机。妇女、文艺、教育界也纷纷集会和发表谈话,声讨银圆金钞投机。工商界的代表也表示买卖一律以人民币计算,坚决拒收银圆。这样,在短短几天内,就形成了反对银圆金钞投机的强烈的社会舆论,打击、围歼金银外币投机分子的条件逐渐成熟。于是党和政府经过周密的研究部署,组织了金融、公安、警备区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于6月10日在非法交易最集中的上午10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封锁了金融投机的大本营证券大楼。当场逮捕了犯有严重罪行的投机商238人,移送法院审理,对其余情节轻微的进行教育后释放。

    在对证券大楼采取行动的同时,各区有关部门也分别对区内投机活动比较集中的场所进行了搜查,对投机罪行严重的做了适当的处理。

    通过这次斗争,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收获都很大。在政治上,久经苦难刚获解放的上海人民,看到党和政府为了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坚决和金融投机做斗争的一系列措施,对比反动政府不顾人民死活,官商勾结,兴风作浪,民不聊生的景况,大大提高了政治觉悟,党在群众中的威信空前提高。在经济上,首先是彻底消灭了以银圆金钞计价、结算的现象,从此把银圆金钞排斥于流通领域之外,为人民币全面进入市场扫除了障碍;其次是国家完全掌握了金融市场的领导权。此后金银外币虽然还有少量黑市活动,但金银外币的价格从此与物价脱离,在以后的物价涨风中,除美钞因国际贸易有所开展,上涨幅度接近物价水平外,黄金、银圆上涨幅度均大大低于物价水平。例如1949年7月批发物价指数比6月上涨104%,而银圆价格仅上涨52.3%,以1949年6月与1950年2月平均价比较,物价上涨21.2倍,银圆上涨1.4倍,黄金上涨11.3倍,都只及物价上涨半数左右,可见金银外币已经丧失对物价上涨推波助澜的作用。

    “两白一黑”的斗争

    金融投机市场被强大的人民力量击溃后,投机势力并不甘心失败,它们精通各种投机伎俩,实力还相当雄厚,于是把投机资金转向商品市场,其中与人民生活密切有关的粮食、纱布与煤球,即“两白一黑”,立即成为投机的主要目标。同时,潜伏特务破坏金融的阴谋失败后,也继续在窥测方向,待机而动。

    纱布,特别是棉纱,一向被投机商人视为金钞和证券以外最理想的目标。因为棉纱是凭栈单交易,又可“做期货”,很适合作为买空卖空、“抢帽子”“掉档子”“踢皮球”的筹码来进行投机。粮食在上海主要是大米,作为投机筹码虽不如纱布方便,但是“民以食为天”,匪特要进行破坏,投机商人要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粮食也就成为重要的投机目标。煤球在当时煤气供应极为有限的情况下,是人民日常生活中一天也不能缺少的燃料,当时全国有许多煤矿还在恢复生产中,加上运输困难,煤的供应比较紧张,投机家就把煤球也作为哄抬价格的对象。因此在1949年6月10日打击金融投机物价稳定了10天之后,投机势力又利用旧的市场结构和有利于投机的一套旧的交易制度,于6月21日到7月21日,掀起了以粮食、纱布、煤球为主的七月涨风,即“两白一黑”的涨风,与人民政府展开了第二个回合的较量。

    6月中旬开始,投机商人首先冲击棉纱市场,纱价带头上涨。6月21日到25日,纱价上涨34%,其他主要商品立即跟着上涨,但上涨幅度均比棉纱为小,面粉为24%,煤球为16%,食油为15%,棉布为14%。头两天米价未动,但从23日到25日,三天之中却上涨了23%。从6月25日到30日,米价上涨达69%,食油上涨44%,而纱价基本未动,仅上涨1.5%。7月上旬,涨势又转向煤球和纱布,前者上涨31%,后者上涨20%—22%,米和食油的上涨幅度较小,为10%左右。至7月11日,情况突变,投机商人借口产地发生水灾,扬言国营公司存量不足,引起人心恐慌,乘机抬价,米价猛烈上涨,特别是13日以后,平均每天上涨20%左右。从7月11日到16日六天中,米价上涨96%,面粉与煤球分别上涨63%和44%,纱价反而下跌0.6%。16日以后,投机资本家掉转枪头,纱价上升,粮价转跌。综计6月21日到7月21日的一个月内,米价上涨306%,居第一位;煤球上涨218%,居第二位;棉纱上涨100%,居第三位。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投机商人的手法十分狡猾,从棉纱开始转向粮食,再从粮食转向棉纱和煤球,在一个月内反复多次,一会儿把投机资本集中抬高这一个大类的商品,一会儿又集中哄抬另一个大类的商品,循环哄抬,十分嚣张。

    这次涨风,不同于上次的金融投机。对待银圆金钞投机,可以采取禁止流通或就地冻结等办法,而这次带头上涨的粮食、纱布与煤球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对待这些商品交易,不能禁止流通或加以冻结。而且当时国家财政收支不能平衡,加上取缔金融投机后,为了收兑银圆、外币,又不得不增发人民币;同时各地纷纷与上海通汇,游资大量涌入上海,每天内汇入超都有三四亿元,从7月4日到30日,共计入超107.7亿元,相当于7月底私营行庄存款的1.7倍。市场货币流通量增加,要物价不上涨是不可能的。因此,当时对待市场物价,既要看到投机活动的一面,又要看到必然上涨的一面,要求做到尽力使物价趋于缓慢合理的上升,坚决制止暴涨,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本着这一精神,国营经济与工商行政部门以经济与行政手段密切配合,对投机势力进行了激烈的斗争。

    早在这年6月初,国营粮食公司为了保障人民生活需要,即开始同产业工人、公教人员和学生等平价配米,每人每月30斤,价格相当于市价的2/3。6月份共计配米6.5万余石,配给人数达32万余人。7月配售面进一步扩大,配给人数增为91万余人,共配米16.3万余石。针对当时粮食纱布的投机情况,从6月下旬开始,还首先由上海粮食公司和上海贸易总公司直接参加粮食与纱布交易市场,抛售物资,平抑涨风。

    7月,国营公司在市场抛售棉纱2273件,占市场总成交的37.3%;棉布92625匹,占市场总成交量的76.8%;米33734石,占市场总成交量的34.1%;面粉143499袋,占34.1%,食油12625担,占41.6%。在抛售主要商品的同时,也抛售了一些次要商品支持主要商品,例如抛售食糖1953包,占市场总成交量41.3%。从以上国营企业抛售物资的数字可以看出,除棉布由于国家掌握的数量较为充裕,抛售数占市场总成交数近八成,因而价格上涨幅度较小外,其余棉纱、米、面粉、食油等抛售数只占市场总成交数三四成,因而上涨价格幅度仍较大,斗争也更激烈。例如上粮公司按照粮价的波动情况,采取大涨多抛、小涨少抛的策略,使粮价缓慢上升,但在7月中旬粮价波动剧烈时,在南北两市场大量抛售,不论抛售多少,总是一抢而光,投机商人利用旧的“当日成交隔日付款”的交易制度,在市场上购进后并不提货,而转手出售,大做“踢皮球”生意。这表明对诸如此类钻旧交易制度空子的投机行为,不是单纯采取经济手段可以制止的,必须在采取经济手段的同时,用行政手段加以配合。为此,工商行政部门制定了一些新的交易规定,着手改革旧的交易制度,建立新的市场秩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统一交易时间。解放后交易市场的交易时间仍沿袭解放前各个市场交叉进行的老办法,从早到晚,投机商人可以随意从一个市场转到另一市场,跨场进行哄抬物价和抢购。针对这种情况,工商行政部门将各主要市场的交易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天上午9时至10时半,7月4日首先在纱、布两市场实行,至7月21日,全市主要商品市场全部实行了统一交易时间。当宣布实行这一规定时,有些人借口多年习惯和传统,还想反抗。工商行政部门接着又宣布逾时交易作场外交易论处,他们不敢公开抗拒,于是转入“暗斗”,如米市场自行提早于9时以前开始,面粉市场则推迟至9时3刻开始,以便在两个市场之间进行活动。针对这一情况,工商行政部门又作了补充规定,坚持各市场一律9时整开始交易,9时1刻以后不得入场,离场后不得重新入场。这样,投机商人长期坚持的有利于投机的交易时间,终于被突破。

    2.实行当日交割。规定当天成交的商品,必须在当天付款,当天交货、提货,7月初在纱、布两市场实行,随后推广到面粉、杂粮、油饼和米市场。这对配合国营经济平抑“七月涨风”,特别是7月中旬平抑米价上涨,起了较好作用。例如,7月16日米市场粳米收盘价为每石5.8万元,17日星期例假,18日一开盘,工商局宣布“从明天起实行当天交割”,喊价就从6万元一路下跌,以5.1万元收盘,而且买主很少,次日更跌至4.8万元,使投机商受到打击。

    3.集中交易,建立成交登记制度。规定批发交易必须集中在市场成交,禁止场外交易,同时建立成交登记制度,便于有关部门掌握市场交易情况,检查和防止场外交易。当时限于条件,只在纱、布、油粮、面粉等市场实行。

    除以上几项市场管理的统一措施外,有些市场还根据各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若干交易规定。如棉纱市场规定复制业只准买进不准卖出;当天成交当天出货;卖出买进必需填写商号名称;严格遵守交易时间。这些市场管理办法在实行过程中,由工商行政部门经常进行检查和处理,仅在1949年7月份就处理了违反规定的50余户,其中包括一些在旧市场中具有权势的人物。“七月涨风”经过国营经济抛售物资和国家行政机关加强市场管理,到这月下旬,物价转向平稳。

    平抑“十月涨风”

    1949年7月以后,物价相对稳定了两个月。到了10月份,又由纱布带头,掀起了另一次涨风。本来秋令是纱布旺销季节,加上新解放区湖南、福建、广东等地对上海需求增加,实销扩大;同时华北收购资金出笼,棉花价格提高,棉涨又引起纱涨,这对上海纱布市场不无刺激,因此窥伺已久的投机势力乘机而动。事实上,在9月间即已伏下这次涨风的先兆,货币流通加速,某些非主要商品有所波动,但就整个市场而言,9月份物价还是平稳的。迨至10月4日国庆休假后开市的第一天,粗纱即涨起3000元到1万元,细纱有的上涨了2万元。不过整个上旬上涨还比较缓慢,波动幅度也比较小,只有百分之一二到百分之三四。到了10月13、14两日,情况变化,纱布上涨一成,其他主要商品米、面粉、丝绸、化工原料等也上涨一至二成。到10月底,纱价较上月提高90%,布价上涨70%,投机商人利用纱、布每日涨率的不同,或者以纱套布,或者以布套纱,大肆活动,从中获取暴利,纱布价格被他们越抬越高。上海350余家纱号中,有200多家专门从事代客买卖,他们就是以纱套布、以布套纱的主要角色。除此以外,他们还以纱布套购其他商品,高价抛出这个商品,低价吸进那个商品,套进套出,兴风作浪。这次涨风持续50天之久,从纱布开始遍及所有商品,波及全国范围。

    面对这种情况,国营纱布公司采取了抛售物资的措施,从10月4日起到10月底,共抛售棉纱10970件,平均每天抛售497件,最高一天是10月20日,抛售1253件,占当日市场总成交量的61.79%;抛售的棉布共136080匹,平均每天抛售6185匹,最高是10月31日达17600匹,占当日市场总成交量的98.91%,整个纱布市场供应几乎全部由国营公司包了下来。总计各国营公司在10月份抛售的纱、布、米、糖、油等物资,共回笼货币454亿元。

    投机商人虽然在七月涨风中受到一定的打击,但损失不大,仍旧有恃无恐,明目张胆地与国营经济进行较量,时刻窥伺国营公司的动向。不仅国营公司每日发售的价格和数量成为他们测定行情的依据,而且国营公司开售得迟早,开售得利索还是断断续续,甚至国营公司派在市场工作的干部到得迟早,都成为他们窥测本日行市变化的准绳。按照惯例,国营公司的纱布是以低于市场价格抛售的,以便争取把物价拉住。投机商人摸到这一规律,往往先把价格哄高,乘机脱售,然后再以低价向国营公司补进。国营公司就不断变换抛售方法,和他们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10月20日,纱市场私商竞购,哄抬价格,花纱布公司立即改变向例,采取“你高我亦高”的对策抛售,待私商哄高之后,20支纱即以最高价的105元开售。投机商人认为国营公司货源不足,所以高价开售,估计纱价还要大涨,因而纷纷抢购,市场成交达到2028件的空前数字。但在临收市时,花纱布公司却出其不意地降低售价,以103万元尽量供应,继而又降到99.5万元售出,比前一日跌落5.5万元。这一招对投机商人是当头一棒,使他们进退两难,狼狈不堪,想要再进,奈已吃饱,想要吐出,却又价低,莫可奈何,只好亏蚀求售,从而使哄抬的局面暂时转为稳定。以上情况表明,面对富于投机经验的上海投机势力,斗争是十分复杂的。

    这里还得说一说所谓上海“物价盆地”的形成。刚解放不久的地区如湖南、福建、江西等地,由于商业纽带暂时尚未沟通,市场一时还未走上正轨,以致出现供求失调的情况,使物价都较上海为高。例如1949年10月中旬,福州的棉花、棉纱价格较上海高出九成左右,棉布高出五成;长沙的纱布较上海高三成,食盐、火柴高出一倍。解放较早的地区如青岛、济南、徐州等地的纱价,原与上海相近,由于上海加强了市场管理,特别是国营公司大量抛售,一定程度上拖慢了物价上涨的速度,到10月中旬,这些地区的纱价也高出上海20%。北京、天津的纱价原较上海低10%左右,这时也超过了上海。上海成为全国物价最低的地区。商品往价高的地方走,货币向价低的地方流,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规律。可是上海在这方面有一段时期是估量不足的,在初步出现物价盆形状态的时候,仍旧继续大量抛售物资,压低上海物价,这就进一步把地区物价的差距越拉越大。以20支纱为例,11月8日上海每件159万元,蚌埠是240万元,济南是210万元,长沙是224万元,南昌、汉口、徐州都在200万元以上,和上海差价达30%。到11月17日,有些地区如沈阳、开封的纱价和上海的差距达85%。这种情况对投机商人来说是十分有利的,他们大肆活动,利用电讯互通消息,进行埠际套购,在上海低价购进,向外地高价售出,反复循环,步步抬高物价,从中获取暴利。同时大量游资涌向上海,据统计,10月24日到11月5日的13天中,流入上海的游资共达200亿元,平均每天近15亿元。这些大量汇集到上海的游资,见货就买,没有现货,就买期货。于是一度绝迹的栈单交易开始复活。棉花和杂粮还出现了“路货交易”,棉花在运输途中就已成为投机对象,杂粮商人把贩运来沪的黄豆、生仁、芝麻等在当地或途中高价出售,到上海低价抢购食油。物价盆地的形成,不可避免地产生外地物价刺激上海物价上涨,而上海物价的上涨又进一步促进外地物价的抬高,互为影响,造成全国性的物价涨风。

    跨入11月份,物价涨势越来越烈,上涨幅度越来越大。第一周内,纱上涨30%—35%,布上涨30%,食油上涨30%—35%,棉花上涨25%—30%,同时场外高过场内,暗盘高过明盘,物价已不是一天一变,而是上下午不同,甚至在一两个小时内也有变化。纱价在一天之内跳起一成半,布市场每做一笔交易,即上涨数百元。物价上涨的频率已不是有涨有跌有平,而基本上是涨涨平平,平平涨涨,各个市场弥漫着一片哄抬抢购的气氛。

    米与纱的价格比率,在10月上半月还算正常,一件纱相当于24石米,此后由于纱价不断上涨,比例大大改变,到11月初,一件纱已相当于30多石米。一直被上粮公司以大量抛售压住,处于被牵制地位的米价,到11月7日也急剧上涨,中白粳每石由4.2万元跳到4.5万元,这一天上粮公司抛售5.8万余石,相当于平时交易量的10倍以上,还是抑制不住涨势。8日继续涨至5.2万元,两天内上涨23%。到了16日更涨到8.4万元,市场上除国营公司抛售外,见不到私商的米样,他们只进不出,甚至有些人公开叫嚣:“上粮抛多少,我们吃多少。”与此同时,投机商人还把投机阵地延伸到零售市场,竟把零售米价抬高到每石16万元,高出国营抛售价1倍左右。11月份上粮公司抛售的米达35.6万余石,相当于8、9、10三个月抛售总量的3倍半,金额近200亿元,单是私营粮商不可能有这样大的实力向市场冲击。其他市场也是类似情况。其中的秘密何在,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物价猛烈上涨,投机利润越来越高,于是投机资金求过于供,私营行庄特别是地下钱庄就以高利率吸收社会游资,再以更高的利率放给投机商,有的还直接参与投机活动。拿地下钱庄来看,平时的拆放金额占私营行庄拆放总额的30%—40%,在物价波动时,它们大量汇集各方游资,拆放金额往往比私营行庄拆放总额大二三倍,成为投机商人最有力的后台。由于游资集中于投机市场,正常存款相对减少。据统计,私营行庄普通存户的过夜头寸,自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一个月间,比过去减少一半以上,短期存款也大大缩减。市场游资集中涌向投机资本,增加了投机力量。在物价上涨期间,市场利率总是伴随物价上涨而上升,11月17日已高达每千元80元,23日竟达100元,甚至有做到120元的,这正是市场投机盛行的反映。再从票据交换金额来看,自10月13日物价全面波动之后,交换金额即开始上升,当日票据交换金额达587亿元,较10月5日增加25%左右。自11月5日起,每日票据交换金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最高是11月22日,竟达1723亿元,为10月5日的3.6倍。在这些交换票据中,退票金额是十分惊人的,11月7日退票为20亿元,11月16日高达36亿元,这又从另一侧面揭示出买空卖空的严重程度。此外,还有投机商人勾结私营行庄直接利用其资金进行投机活动的。例如鑫泰协记纱号是上海著名纱号之一,主持人是松江的大地主,从事棉纱投机已十余年,在这次涨风中,他在10月10日勾结私营行庄,以本店信笺出具证明,作为栈单抵押巨款,囤进棉纱89件,在10月12日到14日乘高价抛出,复于17日至20日四天内,购进棉纱118件,又在高价中陆续脱售,如此几进几出,到11月18日获利80件棉纱。这不过是其中一例,类似情况是相当普遍的。

    这次涨风的具体情况与“七月涨风”不同。第一,1949年8、9两月正是全国财政最困难的时期,为了弥补赤字,增发了相当可观的货币;第二,外地资金大量流入,冲击上海市场;第三,物价已基本平稳两月,投机势力汇集了大量资金,准备进攻。面临着这种局面,中央财经委员会曾发出指示,要求上海在物价波动之前,在市场上收购一些物资,使物价适当提高一些,这样做既可避免9月以后物价过分集中上涨,又可积蓄物质力量以备控制涨势,这是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后,按照客观经济规律作出的正确指示。可是由于上海有关单位,起初对这次物价上涨的形势估计不足,以为只要像“七月涨风”那样连续抛售物资就可以很快平抑涨风,因此未能认真按中央指示的精神办事,而在涨风掀起之后,继续采取大量抛售纱、布、米、糖、油等物资,意图拖住物价上涨,结果事与愿违,并未收到预期效果,物价依然如脱缰之马奔腾不止。总计自10月上旬到11月25日,纱价涨3.8倍,布价涨3.5倍,米价涨3.2倍,其他如煤油、火柴等均上涨2倍以上。批发物价指数如以1949年6月为100,则从9月的270.29%上升为892.41%。

    为什么大量抛售物资并没有拖住物价上涨呢?其原因是:当私人资本分散活动,行动不一致时,相对地说,国营经济的力量是强大的,而在这次涨风中,面对的是全国的投机势力,而且在掀起涨风以后,投机资本行动一致,汇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对比之下,上海国营经济力量相对薄弱。在这种形势下,不作全面考虑,单枪匹马地向市场抛售物资,在上海一地看来,抛售数量很大,但从全国看来,可算是杯水车薪,不但不能抑制物价上涨,反而消耗了国营经济的力量,喂肥了投机资本。同时,没有各地的配合行动,仅靠上海强制地抑制物价上涨或压低上涨幅度,其结果上海物价低于各地的幅度愈益增大,加深了上海的盆地状态,必然吸引各地游资向上海汇集,进一步冲击上海市场,难以遏制涨风。

    到11月初,有关部门在斗争实践中才开始意识到决不能凭主观愿望办事,于是从11月7日开始,改变斗争策略,在抛售方面断然后退。以纱为例,这一天抛售量从前一日的560件骤减到128件,布的抛售量也由10040匹减至5400匹。到了11月13日,中财委统一部署,明确指示全国各地国营公司在抛售物资上大踏步后退,保存实力,同时在各大城市调集主要物资以备反击;并统一指挥调整各地物价,消灭上海盆地状态,使上海投机商人失去哄抬依据,外地游资失去向上海流窜抢购的目标。在此期间,有关部门还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市场的领导和对金融的管理。上海粮食公司在零售阵地上除对机关、团体、工厂、学校以及广大市民,通过消费合作社直接供应外,有重点地设立了两家国营零售店,还选择了94家私营粮店,实行“特约代销”,按国营牌价出售,对私商在零售价格上任意涨落起了约束作用,加强了国营经济在零售市场的领导权。金融管理部门对滥开空头支票的205户厂商,通告全市行庄停止其开户往来的资格。工商行政部门会同国营经济部门,加强对农副产品最高议价制度的领导,在每日开市前,由各方提供产地价格、原料价格、市场供求情况,并规定合法利润,议定当日交易的最高价格,只可低于这个价格,不得超过。以上这些措施对平抑这次涨风都有一定的作用。到11月22日物价开始平疲。全面出击、围歼投机活动的条件已经成熟。于是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于11月25日,全国各大城市同时行动,大量抛售物资,纱、布、粮、油等市场上的国营牌价连续降低。上海有关部门在这一天又根据从各方获得的情报,组织力量,一举破获了26家地下钱庄,同时查明22家私营行庄的投机行为,给予暂停票据交换的处分。这样,市场银根奇紧,投机商人囤积的物资都急于脱手,但因前一时期吃进过多,现在国营公司大量供应,牌价步步降低,市场出现有供无求的局面,投机商人只得把前一时期高价进的货以低价求售,贴了老本还要付高利息。这一招打得投机商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粮食批发商在这次斗争中倒闭了数十家之多。一场持续50天的涨风,在中央统一部署下,终于平抑下来,使投机势力受到沉重的打击。

    煞住“春节涨风”

    投机势力遭受打击后,不得不暂时收敛,从而赢得了1个月的物价平稳局面。但由于财政上还有赤字,通货发行未能紧缩,这个导致物价上涨的基本因素还存在。再加上1949年遭受自然灾害,粮食歉收,以及“二六”轰炸、春节供应等原因,进入1950年,投机商人又借此掀起另一次涨风,即春节涨风。

    在这次涨风中,投机势力首先向米市场冲击。由于1949年粮食歉收,估计只及正常年景的六七成,因而产地无锡、常熟、松江、嘉善等地的米价纷纷报涨,而上海则因上粮公司扳价不动,与产地价格相差有限,甚或略高于产地,私商贩运无利可图,到货锐减。如1950年1月6日到米,只及平时的1/3—1/4,附近地区如崇明、南通以及浦东的米商,纷纷来沪购进,出现米价倒挂和粮食倒流情况。投机商人以为这是大好时机,于是集中力量向米市场冲击,企图由此打开缺口,再度掀起物价全面涨风。

    新年开市的第一天,1月4日,米价上涨6%,成交量比年前增加1倍,市场呈现一派看涨景象。5日,米价又被哄抬上涨10%,6日再涨13%。7日议价提高7000元,开市不到一刻钟,场内即看不到米样,投机者见货即抢,持货者扳价不售,呈现一片紧张气氛。9日议价再高2万元,上白粳定为17.2万元,一路上涨到17.7万元,甚至超过18万元,门市零售随之抬高到近20万元。投机势力,气焰嚣张,大有去年“十月涨风”再现之势。由于米市波动,其他市场也见活跃,面粉、棉布成交量都打破了1949年“十月涨风”平息以来的纪录。

    国营经济部门经历了三次反投机斗争,取得了丰富经验,积蓄了雄厚的物质力量,对抑制这次涨风早已做了准备。中央在1949年12月间,即开始从中南调给上海大米5.8亿余斤,从西南调来大米1.3亿余斤,共计7.1亿余斤。因之自1949年12月起,到1950年1月上半月米价上涨期间,上粮公司始终大量抛售,全力供应。自1月4日到11日在批发市场抛售了16.3万余石,占同期总成交量的65%以上,同时还在门市供应了8.3万余石,共计24.6万余石,有力地控制了粮食价格。在抛售价格的掌握上,采取随时供应、机动挂牌的办法,使地区差价趋于合理,让正当经营的批发商有利可图,因而到货增加,投机商人失去哄抬条件,市场供应转向正常,米价涨风到1月11日基本上平息。投机商人在批发市场遭到失败后,曾妄图在零售市场捞一把。1月20日,他们趁到米一时略减,把上白粳的零售价哄抬到每石30万元,高出市场批发价三成。经上粮公司大量供货后,到23日零售价立即回跌。随着国营经济物质力量越来越雄厚,投机商人越来越失去左右市场的能力。经过历次涨风斗争,投机势力大大削弱,许多投机商人身败名裂,自食其果。以米商为例,上海解放时有350家粮食批发商,到春节时只剩下200余家,1/3以上的米行先后因投机受挫而倒闭。其中著名的泰山米行是一个典型事例,从中可以看出投机商人买空卖空的真相及其失败的结局。这家米行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7处,有店有厂,有批发有零售,在青浦、常熟、昆山、江西等地还有分支机构和许多关系户。它们在米价涨风中,承担高额利息,将外埠客商存货结价吃进,在11月份买空20笔,计籼米1500余石。不料上粮公司大量抛售,米价下跌二三成,在高利息的重压下,不得不脱手出售,以致亏损很大。这家米行并未就此罢休,为了想捞回亏损,并牟取更大利润,又将另一批客货未征得货主同意,私自抛出,计卖空21笔,籼米3000余石。不料卖出以后米价又急剧上涨,这家泰山米行两面受挫,终于以买空卖空投机失败而倒闭。

    1950年2月6日,美制蒋机轰炸上海,部分发电设备受损,照明、防空和急救等用品,需要激增,市场供需一时失调,少数投机奸商乘机哄抬价格,从2月6日到9日的三天之中,火柴上涨28%左右,煤油上涨52%,蜡烛零售价上涨60%。随着这些商品的价格上涨,与春节有关的消费品如猪肉、卷烟、食油等也跟着上涨,猪肉在2月6日到11日的五天中上涨70%,卷烟上涨55%,食油上涨21%。工商行政部门及时采取核价办法,以制止投机商趁火打劫。同时,国营经济对春节供应早已做了准备,对投机商人严阵以待。这时投机商人以春节红盘即涨盘的老皇历,看待上海解放后的第一个春节,他们以为春节红盘物价一定大涨,于是事先抢购和囤积了大批粮食、纱、布等主要商品,甚至替国营公司特约代销的私营米店,也在想方设法套购代销米,准备在红盘开市后与国营经济作一番较量。完全出于投机商人的意外,春节开市,国营公司对粮食、纱、布、食油等主要物资一律大量抛售。节前的2月14、15、16日抛售总金额均为一百几十亿元,节后开市第一天即抛售320余亿元,为节前1倍左右。总计春节后一周内,国营公司抛售额占总成交量的比重是:大米占97.5%,面粉占100%,棉布占91%,食油占60.5%。各项物价基本上维持节前原有水平。在占压倒优势的国营经济面前,投机势力已无力扳抬,红盘即涨盘的幻想彻底破灭。

    投机势力虽然一次又一次地遭到失败,但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反复较量,这固然是由于投机商人的本质所决定,但是只要导致物价波动的根本因素通货膨胀还存在,要确保物价稳定是不可能的,只有紧缩通货发行,争取财政收支平衡,使投机商人失去兴风作浪的客观条件,物价才能持续稳定。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基本内容是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从财政、贸易、金融三个方面着手集中使用财力、物力,争取财政收支平衡、物资调度平衡和现金出纳平衡。这一决定贯彻执行后,通货紧缩,物价持续稳定,使延续达12年之久的通货膨胀、物价不断上涨和市场投机盛行的痛疾,在上海解放后仅仅10个月内即根本消除。这是党和政府利用客观经济规律,以经济手段为主,巧妙地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在经济战线上所取得的历史性胜利。

    上海是我国一个重要的经济中心,上述四次反投机斗争虽然是在上海进行的,但是其意义和影响,远远超越上海一个地区的范围,实质上是我国刚刚建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特别是和投机资本在全国范围内的一次重大较量,是一场争夺市场领导权的斗争,也是关系到人民政权能不能巩固的一场严重的斗争,其意义十分深远。它不仅稳定了市场物价,而且也用事实粉碎了杜勒斯之流所谓“共产党不会搞经济,几个月要垮台”的谰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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