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曾经将友谊分为三种:一种是出自利益或用处考虑的友谊;一种是出自快乐的友谊;一种是最完美的友谊,即有相似美德的好人之间的友谊。
同时,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友谊是一种美德,或伴随美德;友谊是生活中最必要的东西。
我们这一代人在那个时代所建立起的友谊,当然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会逐渐退化为亚里士多德说的前两种友谊。但我可以说,我们这一代大多数人,或者说我们这一代中优秀者在艰辛而动荡的历史中建立起来的友谊,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因为我相信虽然经历了波折、阵痛、跌宕,乃至贫穷与欺骗之后,这一代依然重视精神和道德的力量。这就是这一代友谊的持久和力量的根本原因所在。
可以说,没有比这一代人更重视友谊的。我这样说也许有些绝对,因为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会拥有值得他们自己骄傲的友谊。但我毕竟是这一代人,我确实为我们这一代的友谊这样偏执而真切地感受着,并感动着。我的周围有许多这样在艰苦的插队的日子里建立起的友谊,一直绵延至今,温暖着我的生活和心灵,让我格外珍惜。就像艾青诗中所写的那样:“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多么可贵又多么艰辛,像火灾后留下的照片,像地震后拣起的瓷碗,像沉船露出海面的桅杆……”
因此,即使平常的日子再忙,逢年过节,我们这些朋友都要聚一聚。虽然我们并不常见常联系,甚至连如现代年轻人煲粥一样打个电话或寄一张时髦的贺卡都不经常,而只是靠逢年过节这样仅仅少数几次的见面来维持友谊,但那友谊是极其牢靠的。这是我们这一代友谊特殊的地方。这在可以轻易地找到一个朋友也可以轻易地抛弃一个朋友的当今,就越发显得特殊而难能可贵。这种友谊讲究的不是实用,而是耐用。它有着时间作为铺垫,便厚重得犹如年轮积累的大树而枝叶参天。如果说那个悲凉的时代曾经让我们失去了一些什么,但也让我们得到了一些什么,那么,我们得到的最可宝贵的东西之一就是友谊。友谊和爱情从来都是在苦难土壤中开放的两朵美丽的花,只是爱情需要天天在一起的耳鬓厮磨,友谊只需哪怕再遥远的心的呼唤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友谊之花就开得坚固而长久。
去年春节,我们聚会的时候,得知一个当年在一起插队的朋友患了癌症,大家立刻倾囊相助。许多朋友是下岗的呀,但他们都毫不犹豫地拿出所有的钱,那钱上带有他们的体温、血汗、辛酸和心意。看着这情景,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力量,是我们这一代人独特的友谊。
我想起有一年的春节,是27年前1973年的春节,由于我是赶在春节前夕回北大荒去的,家中只剩下孤苦伶仃的父母。我的三个留京的朋友在春节这一天买了面、白菜和肉馅,跑到我家陪伴两位老人包了一顿饺子过春节,帮助我弥补着闪失而尽一份情意。这大概是我的父母吃的唯一一次滋味最特殊的大年饺子了。就在吃完这顿饺子后不久,我的父亲一个跟头倒在天安门广场前的花园里,脑溢血去世了。如果他没有吃过这一顿饺子,无论是父亲还是我都该是多么的遗憾而永远无法补偿。那顿饺子的滋味,常让我想象着。除了内疚,我知道这里面还有的就是友谊的滋味,是我们这一代永远无法忘怀的友谊。
我还想起有一个冬天的夜晚,开始只是我们少数几个人的聚会,商量给当中一位朋友的孩子尽一点心意。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北大荒落生的时候,条件太艰苦简陋,落下了小儿麻痹,瘫痪至今。如今孩子快20岁了,我们想为孩子凑钱买一台电脑,让他学会一门本事,将来好立足这个越发冷漠的世界,让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不是孤独无助的,他的身边永远有我们这些人给予他的友谊。谁想,一下子来了那么多曾经在一起插队的朋友,当中还有下岗的人,纷纷掏出准备好的钱。一位朋友还特意带来了他弟弟的一份钱和一份心意。后来,当这个孩子用这台电脑设计出自己构思的贺卡,并打出他写给我们这些叔叔阿姨的信时,我看到许多朋友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这就是友谊的营养,滋润着我们的下一代,同时也滋润着我们自己的心灵。
现在,常有人说我们这一代太爱怀旧,有的说是优点,有的说是缺点。我们这一代怎么能不爱怀旧呢?那个逝去的悲凉时代,已经让我们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谊,怎么能不常常念及而感怀呢?况且它又是那样温暖着、慰藉着我们在艰辛中曾经破碎的心,在忙碌而物欲横流中已经粗糙的心。这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种友谊,不带势利,而伴随美德;不随时世变迁,而常青常绿。
以感情而言,我以为爱情的本质是悲剧性的,真正的爱情在世界上极其稀少甚至是不存在的,所以千万年来人们在艺术中才永无止境地讴歌和幻想它;而友谊却是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是对爱情悲剧性一种醒目而嘹亮的反弹。爱情和人的激情是连在一起的;而友谊则是“一种均匀和普遍的热力”。这是蒙田说的,他说得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讲,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第三种友谊不会如爱情鲜花般灿烂,只是在艰辛日子里靠均匀的热力走出来的脚下的泡,而不是与生俱来或描上去的美人痣。
我们已经彻底地失去了青春乃至一切,哪怕我们两手空空,只剩下了这种美好的友情,就已经足以慰藉我们的一生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友情因此才会从遥远的历史中走来,伴随我们的命运持久而到永远。
羚羊木雕
天上下着雪。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去万方家的路上。雪花在路灯前飞舞,路灯在雪花中发出昏暗的光。
我和万方家只隔一百多米,可是我却走了好久好久。白天我们还在这里举行百米赛跑,那时候,这条路显得又平又直,可现在下雪了。我一个人慢慢地走着,脚下发出吱吱的声响……吃过晚饭,我趴在桌子上背诵今天课堂上刚刚讲过的杠杆原理。妈妈坐在沙发上织毛衣。我常常抬起头来望着窗外飞舞的雪花——我们这里已经很少下这样大的雪了。真带劲!明天可以打雪仗喽!
妈妈走了过来,轻轻地把窗帘拉上。另一间屋子里,爸爸和奶奶正在看电视。咚咚锵锵的锣鼓声传了过来,又是京戏!我用双手把耳朵堵上。妈妈走了出去,电视机的声音变小了。妈妈又重新走到我的身边,慈爱地把我的手从耳朵上拿了下来。“那只羚羊哪儿去啦?”妈妈突然问我。她说的羚羊是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艺术品。它一直放在我桌子的犄角上。我的心咚咚跳了起来,因为我已经把它送给我的好朋友万方了。
“你不是说送给我了么?”我喃喃地说。“当然是送给你了,可是现在它在哪儿?”妈妈好像是发现了什么秘密,两眼紧紧地盯着我。事情严重了。“我把它收起来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撒了谎。“收在哪儿了?拿来我看看。”妈妈一点也不放松。我只好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低着头不敢看她的眼睛。
“说实话……是不是拿出去卖啦?”妈妈变得十分严厉起来,“我决不允许!”
“没有……妈……我送给别人了。”我都快哭了,连忙解释着。
“送给谁了,告诉我!”妈妈用手摇着我的肩膀。“送给万方了。”“你现在就去把它要回来!”妈妈坚定地说,“要不我和你一起去!”“不!”我哭着喊了起来。
爸爸走了进来,他坐在那里听妈妈讲完了事情的过程,并没有发火。他点着一支烟,慢慢地对我说:“小孩子之间怎么能自作主张地把家里东西送给别人呢!这是不对的,不信的话,你明天问问老师……把这样珍贵的东西送人,他也会反对的。”
“可……这是我的东西呀!”“是,这是爸爸妈妈给你的,可并没有允许你送给别人呀!”
我没有理由了。爸爸说的话总是让人找不出毛病在哪儿。我知道,那黑色的羚羊是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的纪念品,是爸爸非常喜欢的东西。可是,当我想到我要去向我的好朋友要回它的时候,我的心里难过极了。他们不知道,万方是个多么仗义的好朋友呀!
万方从开始上小学就和我在一起。他学习很好,还特别喜欢帮助人。他有力气,可以在单杠上一连正握做十个引体向上。可他从来不欺负别人。
那一天上体育课。我们全班都穿上刚买的新运动衣——就是那种海蓝色的,袖子和裤脚上都缀着三条白边儿的那种。可是在我们闹着玩的时候,我的裤子被树杈划了一个长长的口子。我坐在地上使劲地哭,因为我特别怕妈妈骂我。万方也不玩了,他坐在我的旁边一个劲儿地叹气。忽然,他把自己的裤子脱下来对我说:“咱俩换了吧,我妈是裁缝,她能把裤子补得看不出破绽来。”我当时居然相信了他的话,就把裤子和他换了。后来我才知道,为了那条裤子,他妈妈让他对着墙站了半个钟头。
我要把裤子换过来。他却说:“反正我已经罚完站了,要是换回来,你还得挨说,就这样吧!”那天,万方到我家来玩。我见他特别喜欢我桌上的羚羊,连想都没想就送给了他:“咱俩永远是好朋友……永远!”他也挺激动,还把一柄心爱的小刀送给我。想到这儿,我哭了。
不知什么时候,奶奶站在门口。她小声说:“算了吧,下次记住就行啦,孩子们也要讲个信用……送给别人的东西怎么好再要回来呢!”
妈妈忍不住喊起来:“您总是惯着他,您知道那是多么贵重的东西呀!”
爸爸不说话,他只是默默地坐在沙发上,一个劲地抽烟。
这样,我的心里就更难过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啦,我都要上中学了。我默默地从抽屉里拿出万方送给我的小刀,飞快地跑出门去……万方的家到了,我上了三楼,轻轻地敲了门。门开了,万方伸出头来,看见是我,一把把我拉进屋里去。
“万方……”我站在过道里不肯再往里走。“你怎么啦?”万方焦急地问我。我慢慢从口袋里掏出小刀说:“你能不能把羚羊……换还给我。”我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万方没有说话,他咬着嘴唇,两眼紧紧盯着我。我低下头不敢看他。我们就这样默默地站着。
好一会儿,万方说:“你怎么会这样呢?白天我们不是说得好好的吗?难道我们不是好朋友吗?”
我忍不住哭泣起来。万方的妈妈从里面走出来问我怎么回事。我说不出,只是一个劲儿掉眼泪。她又回头问万方。
万方说:“他要把送给我的东西要回去!”万方的妈妈顺手给了万方屁股一巴掌:“小孩子之间怎么能换东西呢,快去把人家的东西拿来!”万方站在那里没动。他妈妈又推了他一下,他才不情愿地走了。
过了一会儿,万方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托着那只羚羊,他还为羚羊做了一个小玻璃框子,也一起拿了出来。他妈妈接过来一看说:“哎呀!你怎么能要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呢?”她把羚羊递到我的手上,“好好拿着,我呆会儿说他!”
我把小刀和玻璃框子放到他妈妈的手里,正要和万方说话,他已经不见了。
我慢慢地从楼梯上走下来。外面的雪已经下得很大了,雪花落在羚羊的身上,又滑了下去。我突然觉得羚羊变得那么重,那么重,以至于我不得不用双手托着它。我在雪地里慢慢地走着,忽然,我听见后面传来万方的声音。
我惊奇地回过头。万方气喘吁吁地跑到我跟前,他既没有戴帽子,也没有穿棉衣。他把小刀塞到我的手里说:“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
“你妈妈会说你的!”我看着他的眼睛。“没事儿,凡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东西,不管我给谁他们都不会说的。”他十分爽朗地微笑着,露出那像白雪一样的牙齿。
“明天打雪仗,来早点!”万方跑了,还不时地扬起手臂向我打招呼。渐渐的,他消失在雪花飞舞的世界里面了。
我哭了,我真的号啕大哭起来。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羚羊木雕上。我从来没有这样伤心过。
往日的篮球,往昔的朋友
对那段篮球生活,我深深地怀念着。我想,朋友们也应当如此吧。
一晃过去了许多时光,仿佛清晨带珠露的嫩荷转瞬即逝,夕阳西下时分的垂叶缩花。我还常爱看球赛:NBA 精彩,CBA 也不坏,手却很久不曾抚摸过皮球。老家墙上挂着的毕业时队友们相送的牛皮球,早已被弟弟玩得破了外皮。其狼狈之相,一如我与朋友们疯练球时的那只篮球。至今,我依旧对往日的篮球、读书生活以及一起度过那段时光的朋友们怀着深深的眷念。
结识篮球其实是小学时的事,而真正对其产生痴迷则是在入读高中结识了几位趣味相投的朋友之后。他们与我同生活在一个县城,却于人生的前16年从未谋面,更勿论相交相知以及此后的组织球队打比赛了。高中头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朋友们的热情和坦诚。坐在陌生的教室里,我们却似熟识已久的老友聊了许多,这些话题中,即包括了篮球。篮球,成了让我们彼此打开心扉、推心置腹的情感爆发点,话闸因此而开,如水流滔滔顺势而下。那时的少年,心灵依旧稚嫩,并不曾对陌生立过什么防线。短暂的羞涩因共同的兴趣而涣然冰释,离家产生的孤独感也因找到了新的伙伴而瞬时消解。
此后的生活变得顺理成章,也显得平淡多了。我们这八个好友组成一个班级篮球队,而班级中尚有些男生喜欢这项活动,于是,凑在一块儿,完全可组成两队对练。因此,大家时常约在一个课少的下午,于篮球场练球,切磋球艺,以提高水平与默契度。这样的日子过得劳累却富有激情,青春的光阴就这般度过。夏日午后的骄阳如火,气温如蒸,流淌的汗水涔涔直下,吧嗒吧嗒地掉在地上。而球服也湿个尽透,一场球赛下来,一桶水也喝得精光;秋气高爽,阳光和煦,微风阵阵吹过,实是运动的佳节。球场上的我们,便如同水中嬉戏的鱼,仿佛空中纵情的鹰,尽可以打个酣畅淋漓,玩得兴味十足;江南的冬日,寒冷是主题,它使平常的外出也得夹衣缩脖。而年轻的我们,却硬是褪去厚厚的外套、毛衣,穿着单薄的短褂短裤上球场,起初瑟瑟直抖,如风中战栗的芦苇,在拼抢了十几个来回后,身子开始发热,动作也活跃自如了;故乡的春日常常是淫雨霏霏,连绵不断。“春无三日晴”是人世皆知的俗语,而事实也确实如此:我的日记本上在春季的某个月份里不逾三日是无雨的,篮球只好被闲置在教室后垃圾房的壁篓内,静静地等待着春雨的远去。
一年的苦练带来了球队质的飞跃。队友们的个人技术、互相之间的默契感都大为提高了。我也成了一个在队友眼中合格的组织后卫,良好的球技与组织才能赢得了队友们的称赞,自己也因此被选为班队的队长;戴上签着所有队员名字的袖标的那一刻,我兴奋至极,而对这支球队的爱恋与对朋友们的感激之情也与日俱深。成为队长后,我开始与队友们商量:是该为在下一年十月举行的校篮球赛而准备了。自此我们便常邀请高年级的班队打友谊赛,不断地比试球艺。一场场的胜利或失败后,整支球队的抢断、篮板、得分等都开始稳定下来。我自己这个组织后卫的眼光在操练中变得日渐开阔,无论是为队友们传球,还是个人上篮,都达到一定火候了。整支队伍在经真刀真枪的磨合后,相互之间的配合也可说是心有灵犀了,每场比赛总是会出现让观看者大为叫好的传球、助攻。但不管球技练得如何纯熟,我们都遵守着这样一个原则:不打花里胡哨的球,注重简洁实用,讲究短平快。与我们一届的校队,那些年轻的队员们,都倾向于耍弄技艺而忽视得分,使得校队在大大小小比赛中胜少负多,其声誉亦远逊于先前的几届号称“常胜军”的校队了。因为这个原则的要求,我们的每一个动作都力求简约,那迅雷般的上篮,疾风般的穿插,蝴蝶般的闪转腾挪,将实用技术演绎得淋漓尽致。比赛时,场边的喝彩声不断。
真正用兵的时候到了,温暖而阳光充沛的十月似是一个预言,告诉着人们收获季节的到来。尽管我们早已被视为同年级的老大,但临赛时的那份紧张与压力并不少于其他班队。十六个班队被分成四组,每组四队,轮流比赛,依最后成绩取头两名。初赛出线是不成问题的,但赛程的安排却是明显地不合理。我们的三场比赛连着来,一天接一天,这对体力实在是个考验。头场我们以56比40轻松拿了下来,第二场也还尚可应付,真正吃力的是第三场比赛。一二节过后,大家似乎全没了力气,中场休息时,直叫累,短暂的休息也不济事。第三节我们打得毫无章法,对方的快攻频频得手,而我们组织的几次进攻总被对手中途拦劫,补防又不及时,使对手竟打了个12比0的高潮,中场休息时尚领先16分的优势转眼间就只剩下了两分之差。第三节完后,利用休息时间,我们商定了这样一个应对原则:对方进攻,我们贴身防守;我们拿球,慢打稳攻。第四节时,这个准则奏了效,对手企图旧技重演,由于我们的严密防守,屡不能投进。而我们则不徐不急,反复捣球,迫使对手来回奔跑,一有空隙,立马建功。几个轮回下来,对方便乱了阵脚,眼见好不容易追上的比分又拉大了,因急而打得愈加不顺手,士气全无。就这样,我们完胜对手20分,以全胜战绩进入八分之一赛。此后的赛程安排也不再那么让体力吃不消,我们稳打稳扎,也稳操着最后的胜券,当完成了最后的一场比赛后,心情反而相当地平静了。或许,一年来的训练取得如此结果并不让我们有多欢喜,趣味只在不断的运动中,并不在乎是否得什么奖。冠军的两百多块的奖金被我们做了两用,拿一百元上小饭馆撮了一顿,剩下的做了班费。当然,令我也令队友们高兴的是,我成为整个篮球比赛的最佳球员。
后来的事就很显得平常了,我们尽管为班级赢得了荣誉,但因为打篮球而将功课落下了许多,老班对此没少教育我们。而家长的篮球无用论也时常灌进我们的耳朵,加之既已获得了校内的最高荣耀,朋友们在一起打球的热情也减了许多,都渐渐自觉将心思移到课本上了。球还打,可再也不曾为之痴迷疯玩了,这样的生活直到毕业。如今,我与那帮朋友们,已是各有了各的方向,也因为忙,彼此再也不曾相聚来兴致昂扬地打场球了。对那段篮球生活,我深深地怀念着。我想,朋友们也应当如此吧。
毕业了,我们不哭
当这个夏天的阳光开始泛滥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就要毕业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和小小坐在学校池塘边的小亭子中乘凉。小小是我的好朋友,这个单纯、干净而又敏感的女孩,陪我度过了四年难忘的大学时光。记不清有多少次,我们坐在这里看书、唱歌、聊天。小小有着很好的嗓音,她唱歌的时候很投入,微闭着眼睛,陶醉的模样很是动人,歌声每每引来路人欣赏的目光。我不止一次问过她有没有想过向歌坛发展。她总是笑笑,说等毕业后再说。现在真的就要毕业了,小小却开始沉默不语,我也不敢再问。
小亭子见证着我们青春的成长。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还在这里啃着西瓜大笑,爽朗的笑声惊动了池塘中的小鱼儿,微荡的水面上留下一圈圈涟漪。那个时候毕业似乎还离我们很远,笑靥绽放的面颊上永远有着清澈透明的眼眸。我问小小:“离别的那天你会哭吗?”小小告诉我:“如果你不哭,我就一定不会哭。”
毕业聚会上,你醉眼朦胧地捧着话筒大声唱许巍的歌,曾经那么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你眼中闪动着的光。你告诉我的,只要我不哭,你就不会哭。可现在我没哭,你却先哭了,是你喝醉了,不算数的,对不对?
还记得那些日子吗?我天天塞着耳机听许巍的歌。为了买到他的最新专辑,你陪我顶着烈日一家挨一家地逛音像店。当终于找到专辑时,我夸张的惊喜总是赢得你无奈的目光。可是现在,你却同我一样地喜欢上了这个沧桑地走在生活边缘的男人。你说他的音乐可以给人带来慰藉和希望,你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多听听他的歌,多想想你,多想想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我知道我会的,我怎能忘得了你?
还记得那些日子吗?我被自己喜欢的人欺骗,情绪低落到极点,我不知道还要不要对爱情抱有希望。面对他的决绝,我只能痛苦地蜷缩,一向坚强的自己开始用廉价的泪水试图维护残留的自尊。那些日子,我疯狂地自虐,没有目的,只是为了发泄。你开始冲我发脾气,骂我是傻瓜、笨蛋,说那样的男子根本不值得我去爱,更不值得去为他自我伤害。然后你告诉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要相信爱情。我看着你坚定的眼眸,使劲地点了点头。
这些我知道你都还记得,在荏苒的光阴中逝去的记忆的碎片,我们总还会把它们拼凑成一幅完整的画面。我知道你爱喝不加糖的豆浆,我知道你很喜欢小狗,我知道你吃馒头咸菜也会津津有味。我们都是容易满足的女子,许多年以后,我还会不会在人群中找到那个有着无邪笑容的小小呢?
校园里的樱花早已凋谢,剩下满枝的绿随风摇曳。我永远忘不了那些花瓣飞舞的日子,那些跟随花瓣一起飘落的故事和人。如今这一切就要永远封存在记忆的某个角落,哪天打开它,我会用怎样的心情去看待这些过往的片段?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这是我很欣赏的一句歌词。总是乐此不疲地讲给别人听,每每信誓旦旦地诉说自己的抱负和希望,我不知道离开学校的庇护我能不能为自己找到一个安静自由的场所,我不知道在面对大风大浪的时候我还会不会大声地唱出它。现在一切都是未知数,我知道我会尽己所能不让它单单作为一个逃避生活的借口。
就要离开了,再没有理由去看这里的花开花落,再没有理由去观头上这方天空的云卷云舒,但我知道,我还会回来的。毕业意味着离别,离别却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聚。为了明天的相聚,今天我要离开。
小小,我们毕业了,我们不哭。
我们是女生,不同的女生
大学四年睡在我上铺的一直是大我两岁的静。我和静性格截然不同,用班里男生的话说一个是固态一个是液态,我们自己也承认:“我们是女生,不同的女生。”但毋庸置疑我们都把对方当成最好的朋友。
静的生活总是一板一眼,起床吃饭背着书包去教室都很有规律,而我更多的是看当时自己的情绪。不愿起床时,早饭就放在课间吃。晚上有时为了看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而通宵达旦,第二天甚至沉睡一个上午。而静从不这样,再吸引人的东西也不会让她十一点半后进入梦乡。她常对我说,其实放在明天上午看不一样吗,还省得换来熊猫眼。可我觉得不一样,好东西自然先睹为快啊。
静容貌身材都一般,所以也谈了个一般的男朋友昭。四年间两人如胶似漆,但毕业后却分配到了相隔三百公里的两个城市。而我因为自身条件还出色,身边流动的都是学院里可圈可点的男生,但直到毕业一个也没留。我觉得外面的世界会更大。
毕业后为了和男友团聚,静用了两年时间边教书边复习,终于考研到了昭的城市,继续着在我看来不温不火的恋爱。而我分到一个著名企业,不久因不喜欢那种办公室生活跳槽去了一家电视台,经常出现在荧屏上,开始被这个城市里钻石级帅哥昊狂追。两年后我和静在电话里互相祝福,我们都成为幸福的新娘。
幸福的生活各自不同,在昊给的丰衣足食中我已经慢慢中毒,不管台里接到多少观众不情愿的电话,我还是选择了做相对自由的幕后编辑,更多的时间我留在自己那个温馨的小家里。
昊的生意我没兴趣插手,昊也不愿意我进入那个领域。他说不想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受累,是男人就要独自撑起一片天。而在另一个城市里,静和昭也把自己的事业做得有声有色。昭在一家设计院开始独立负责项目开发,静读的就是这个专业,她的导师正是这个领域里响当当的人物。在静的帮助和支持下,几个项目下来昭已经被他们单位领导刮目相看,静也储存了很多的实践经验。
又过了几年我的儿子如期而至,在昊的要求下,我索性把工作辞掉当起了全职太太。实话说这是我理想的生活状态,陪儿子的闲暇,我把自己全部交给一直挚爱的文字。半年后,我的名字已经在报纸杂志上漫天飞,稿酬远远超过当年的薪水,我觉得自己真正是在享受生活。
而这时我突然看到了静的名字,是在省报头版,就要博士毕业的静成功应聘了一个小县级市的副市长!我发邮件给她后才知道她已经正式上任了,分管文教卫生;只是刚刚两岁的儿子不得不扔给婆婆,和昭又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天,这么紧张的学习生活竟然没耽误她生孩子,更别说谋划自己的前程了。也是啊,静做什么事总是有她的计划和目标,估计没有任何外力能打破。
按当年毕业时的约定,十年聚会时我们又来到母校。我俩的身份在女生中显得有些特殊,静是副市长,而我是全职太太,好听点儿还是个自由撰稿人,反正在同学眼里都有些另类。
我仍然像平时一样把自己收拾得精致得体,而静仍是那副爽朗而随意的样子,头发甚至还是两三年前流行的发型,身材也有些发福,这在我是绝对受不了的。她大呼小叫夸张地拥抱了我,我没忘了给她耳语:“我们是女生,不同的女生。”
当年的女生转眼已经成了绝对的女人,我俩一直是聚会的焦点。饭桌上觥筹交错间,当年素有新华社评论员美誉的团支部书记端起一杯酒,同时敬我俩说:“你们两个女人都可以称为那种成品女人,因为你们都追求到了自己喜欢的生活。而在男人眼里你们又各有不同。静,我希望和她谈政治谈国事;芊,我希望和她谈生活谈感情。”
这杯酒在男生的起哄中他自罚了。是的,我们是女人,不同的女人而已。静独自站成了一棵独挡风雨的红棉,而我也没一味做橡树下攀缘的青藤。今天,静仍然是那个风风火火游刃有余的副市长,我还是在家看心情或懒或勤地写字。在邮件里我们两个好朋友经常互相真诚而肉麻地恭维一番,我说我佩服她,她说她羡慕我。
放在盒子里的宝贝
前几日下午从床底找出了个小盒子。抹去层层灰,打开盒盖。我便坐在那地板上再也不起身了。
这盒,虽普通,却是个宝盒。里面的东西极其珍贵,皆是往日一件件攒下的宝贝。一样样拿起,一样样放下,心中早已思绪万千。
贺卡
贺卡是一摞摞地捆着的,又用塑料的套子密封,没染上半点灰尘。从下至上,时间上也即是从远至近。
最底下一张,淡粉红色,浮着白色小花,清雅得很。翻开内页,瞧见歪歪斜斜的笔画,不由“扑哧”一笑。对着末尾的署名,用了好长一会儿,才忆起了个大概。眼角扫到那日期,写着一九九二。十年啊!我惊呼出声。十年,占了我一半岁月,如今被我捧在手中,真觉得不可思议。
随后我又翻开另外一些,每一张都很美丽,上面的祝福也是越来越花俏,而那字也从一笔一画变得龙飞凤舞。有些名字重复又重复,时期一点点地推进。保守估计也有百来张,最后一张是在两年前。然后呢?然后的只有到邮箱里去寻了。
绣花鞋垫
人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真是一点儿也不错。手中的这鞋垫,针针都透着功夫,一丝一线恰到好处。那是远方的朋友送的。
她是我在初中时候的互助活动中认识的。她是我们班的救助对象,我便负责与她保持联系,书信往来。信写过十几封,联络保持了两年有余,可是如今却还是失了音讯。绣花鞋垫是在一个圣诞节收到的。其实这实属公物,可是我看着实在喜欢,便中饱私囊,贪污了一回。
如今,不知道她可好。无法联络,无法找寻,我便认定了,她一定过得很好。
信说起这信,便觉得自己傻得可爱。信大多是来自初中时的好友。高中我们在两个学校念,也不知是谁先起了这念头,说是要学文人雅士,油墨飘香。信纸都是精心挑选的,张张好看。与之相比,内容却反倒逊色多了,都是一些女孩家的悄悄话。絮絮叨叨,翻来覆去地说,那时却也不觉乏味。
好景不长,这方法用厌了,也就罢了。我们理直气壮地说,电话里,听着声音,还更觉亲切呢。
本子
一共有两个本子。一本是长方形,紫色封面,上面有可爱的卡通人物,很厚。另一本大而薄,内页一张张的幽绿,也显特别。
那紫色小本是我的最爱,实非一般之物。里面有好几万字,出自一个同学之手。高三的时候一时兴起,他说要写个故事送我,我便欣然期盼。于是全班同学的名儿都被他收录进了他自编的武侠小说,连语文老师也成了客串。
在那里头,他是主角,我是第一配角,其他的便只是走马观花。故事落得俗套,可是却被称为班中之宝,当时热传于全班。他也可真是了不起。一支笔,他便成了天下无敌、出神入化、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一代俊侠,羡煞人也。
其实还应该有个下册。一本并未写完,另一本里是故事的尾巴。不多,只有几页,可竟然遗失。这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绿色扉页那本我便无暇细看了,那两位笔者的字真该好好练练。故事两则。一个是侦探故事,并且配图,瞧得我晕头转向。另一个也是侠义故事,只是多了些血腥,看得我连连吐舌。
想着以后若是敲打进校友录,又该让他们羡慕一番了。咱手头的,可是原版啊!
其他
另外一些是细碎之物。一把木质小伞,土黄色的底子,手绘的彩图。精致却不显刻意,泛着丝丝悠然。一瓶星。原本以为会有很多很多瓶,却终究只有一瓶。里面有纷纷扰扰的五光十色。封了口,于是里面的东西触不到,不愿触,不敢触。
一个吊坠。曾经有过某人的气息,如今失了颜色,没了温度。
日记两本。随手打开小锁,翻了一翻。看那日期,狠命起来每天都写,懒惰起来半年不碰。有长的,几页。有短的,几行。如今已经没了这习惯,于是第三本只有寥寥数张。
呆望了良久后,我手脚利索地将那一样样重新放入盒中,心中有一股暖流澎湃。
原来,回忆,是个始终都走不出的圈。
那张课桌
盈盈坐在临窗的课桌上,无聊地翻着书。抬头望望窗外,久违的月亮挂在当空。教室窗户劣质的玻璃将月亮的边缘折射得一塌糊涂,圆圆的月亮竟变得奇形怪状。
上大学快一年了,辅导员见到盈盈时居然还问她是哪个系的。同寝室的姐妹们也很少和盈盈说话。
盈盈文笔好,文章清新、自然、朴实,只是她自卑,很少将自己的文章拿给别人看,更不敢投出去发表。
看看教室里的同学,大家都在认真上自习。盈盈低下头,看到课桌上有许多人的信笔涂鸦。盈盈懒得看那些文字,无聊!这样想着,她便随手写下了“无聊”两个字,索性又在后面加上一句:既然全世界都抛弃了我,我是不是也该放弃?
放弃!盈盈把书合上,收拾好背包,快步走出教室。甬路两侧垂柳轻摇,月影婆娑。在有着圆月的夜晚,好像每个人都有一份好心情。然而盈盈依旧像往常一样,低着头,快步向宿舍奔去。室友们正在讨论一部热播的电视剧,大家都在为女主人公应该嫁给谁争论不休。盈盈的到来并没有影响大家的兴致,因为她从来不和室友一起去活动室看电视,总是喜欢一个人待在寝室,或者到教室去上自习。又一个月圆的晚上,盈盈又到她去过的那间教室上自习,她仍坐着临窗的那张课桌。她刚把书放在课桌上,突然发现上次写的字还在,只是下面多了一行: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了你,你也不应该放弃你自己!
盈盈突然有了莫名的感动,竟然有人注意到自己随手写在课桌上的字,而且回了话。盈盈反复端详着,那刚劲的行书,一定是个男生的笔迹。想到这,盈盈的心情居然好起来。她翻开书,但仍是看不进去。极少与人交流的盈盈突发奇想:在课桌上留字交流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啊。
盈盈拿起笔,在那行刚劲的行书下面写道:我也不想放弃,可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好。我没有朋友,从来就没有人注意过我。你可以做我的朋友吗?
此后的日子,盈盈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那个教室上两次晚自习,而且都是坐在那张课桌上。让她开心的是,每次她都能看到那熟悉的字体。那饱含真情的话语,给了盈盈自信和力量。这也算是一个朋友吧?盈盈心里这样想着,自己也有一个朋友了。好开心呢!
一次,盈盈在那张谋桌上看到一个手机号码,从“我的手机号码是”这几个字的字体就可以看出,是那个“朋友”留的。盈盈好失望,只留了号码,别的什么都没写。
盈盈小心地把号码存在手机里,反复核对后,才长长地吁了口气。
打那以后,盈盈再也没有看到“留言”。盈盈几次想拨打那个手机号码,但她又一次次放弃。
一天,盈盈在课桌上写道:为什么不给我留言了呢?很快,新的留言出现了:你是一个优秀的女孩!为什么那么不自信呢?我知道你是谁,你的文章写得很好,如果投稿,一定会发表的;你要相信自己。我一直等着你打电话给我……我想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喜欢你!
盈盈的脸热热的。她从来没有想过投稿,也不敢奢望发表,就更别提被人喜欢了。有人欣赏自己啦,有人说自己的文章好啦……还有,有人说喜欢我啦,盈盈好开心。
回宿舍的路上,盈盈第一次慢慢地走。她要享受晚风轻拂面庞的美妙感觉!回到宿舍,盈盈破天荒地和室友聊起最近看过的一部小说。大家惊奇地发现,盈盈说起话来竟然口若悬河呢!
第二天,盈盈昂首挺胸地走在通往教室的路上。那个人知道我是谁,也许他正看着我呢!盈盈对每个迎面走来的人微笑,别人也回赠她同样的微笑。
盈盈变了,盈盈有了很多朋友。不知不觉中,盈盈已好久没去那个教室上自习了。
她甚至忘了那张曾经用来与人交流的课桌了。
快到期末的一天,盈盈收到一家期刊社寄来的稿件采用通知。
盈盈手捧那封信,又一次跑到那个教室。她要把自己稿件发表的消息告诉那个未曾谋面的朋友!
走到教室门口,正好撞上清洁工从教室里出来。盈盈大步冲进教室——教室里所有课桌都变得干干净净,桌面上还散发着淡淡的水汽。
盈盈呆呆地愣在教室门口。忽然,她想起那个手机号码,急忙从包中拿出手机。拨号,发送——“对不起,您所呼叫的用户已停机。Sorry……”期末考试结束后,盈盈各科成绩都是“优”。她悄悄走进那间教室,找到那张熟悉的课桌,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写下两个字:谢谢!
毕业的礼物
四年寒窗,就要分别,不少人都在准备毕业的礼物送给同学。我发现只有林志默默地坐在一边。我知道他来自边远的山区,家里穷,没有钱买什么礼物送给同学。
看到他这样,我们就停止谈礼物的事。他见我们沉默了,就笑笑,说:“我也要给大家一份礼物的。”我们劝他:“没必要啊,有这份心意就行了。”他说:“我是真心的。”
林志和我是一个寝室的。四年来,我们朝夕相处。因此,他的情况我比较清楚。
每次开学的时候,他都会从家里带两罐子腌萝卜、腌咸菜来,不为别的,就为下饭。每天吃饭时,他只打饭,然后就回寝室吃他的腌咸菜。尽管如此,他还是节省着吃,尽量让腌咸菜吃得久一点。可再怎么节省也吃不了一学期呀。看到他学期末吃白饭的时候,同学们都会自觉地资助一点饭菜票给他。我呢,因住在市内,时不时地会从家里带点鱼呀肉呀什么的,让他尝尝荤。星期天,我们住市内的同学也会轮流邀他到家里玩,其实也有让他改善伙食的意思。
冬天的时候,他穿着单薄,同学们会把自己家的衣服送给他,虽然都是旧的了,可大家知道,林志需要。可以说,四年来,班里的35名同学,就有34名帮助过他。
虽然家境贫寒,可林志学习很用功,在我们打牌、聊天、听音乐会或者谈恋爱的时间里,他不是在教室就是在图书馆。而且,他还会把自己点点滴滴的感受写成文字,寄到报社发表。他用得到的稿费来交学费或买书,我们也曾戏言过要他请客,但我们一次也没真要他请过。我们知道,每一笔稿费对他来说都很重要。
毕业典礼就在我们的教室里举行,同学们互写赠言、互送礼物。四年里,虽然也有恩怨,也有辛酸,可想到马上就要天各一方,再也没有这样相聚一起的时光了,心头都不免有些酸楚。这时候,我发现林志不见了。林志呢?正当我们要寻找他时,他却抱着一摞笔记本进来了。怎么这么俗呀?都毕业了,还给大家送笔记本?他没理会大家,往每人手里塞了一本。然后,走上讲台,打开笔记本并举着说:“这是我四年来发表的作品,我精选了35篇出来,我发现,每个同学都给过我帮助,每个同学的关怀我都用笔记录了下来。我把它们复印并贴成了35个笔记本。大家给我的帮助我无以回报,但这些真挚的情感会一辈子留在我心里!”他深深地鞠躬,久久没抬起头来。等他抬起头时,我发现他已热泪盈眶。
静,静得可以听到心跳的声音。我们都被感动了。我们当初的付出真的是微不足道,但我知道,因为有了这个特殊的礼物,我们之间的友情,变得更加珍贵了。
一把炒米
有一次,炊事班老班长和一个大个子战士,还有一个小个子战士,作战中没有突围出去,与队伍失去了联系,被敌人围困在一个叫苇子沟的山上。
已是第七天了。这七天,三个人是靠吃野菜啃树皮活过来的。此时,三个人都很无力地靠在一棵粗壮的老榆树上,三个人的目光都很贪婪地望着米袋里的那一把炒米。望着那一把炒米,老班长的喉结蠕动了几下,小个子战士艰难地咽了下唾沫,大个子战士的那张嘴很大地张着……谁也没有敢动那一把炒米,老班长有话:不到关键时刻谁也不许动。这句话是昨天夜里老班长端着枪说的。
昨天夜里,老班长刚刚迷瞪,就被一阵撕扯声惊醒。老班长睁眼一看,见是大个子战士与小个子战士争夺米袋里的那一把炒米。
老班长愤怒地抓过枪,拉上枪栓说道:“都给我住手!这点米不到关键时刻谁也不能动,谁动我就崩了谁!”
第八天的夜里,夜漆染一样的黑,老班长拿过那个米袋,走到大个子战士面前,说:“你赶快把这米嚼下去趁今晚儿没月亮,天黑突出去。我们在北面打枪把敌人吸引过来,你就在南面突。突出去找到队伍来救我们。”
大个子战士激动地接过米袋,稍迟疑一下就把米抓到嘴边。这时,小个子战士却一把夺过米袋,对老班长说:“还是叫我吃吧!我个子小,突围灵巧。”
老班长被小个子战士的突然举动激怒了,他夺过米袋,一拳就打在小个子的鼻子上,骂道:“混账小子,灵巧个啥,个子还没有枪杆高!”
小个子战士就没再言语,流着泪抹着鼻内流出的殷红的血。
大个子战士狼吞虎咽地把那把米嚼了进去。突围出去的大个子战士,回望着苇子沟的北山村时,那里的枪声正一阵紧似一阵……几天以后,大个子战士带着队伍来营救老班长和小个子战士时,却在苇子沟的北山坡上,发现了老班长和小个子战士布满了弹孔的尸体。
大个子战士痛悔地仰天长哭。之后,就和其他战士一起,把老班长和小个子战士的尸体掩埋在苇子沟的北山上。
几十年后,一位大个子将军来到苇子沟,在苇子沟的北山上,立下一块墓碑上面写着:“革命烈士刘冬父子之墓。”
第七条白裙子
和婉同宿舍的六个女生都来自城市。不用说,婉来自乡下。
进入初夏的一天,同室的雅文从街上买回一条洁白的连衣裙。几个女孩子一下囤过去,又捏又揉,争着试穿,赞叹之声不绝。最后,大家商定,她们宿舍的每个人都买一条这样的裙子。想想看,七个清纯漂亮的大一女生,身着一色的白裙在校园里鱼贯而行,怕是要掀起一场不小的风波呢!她们征求婉的意见,婉从书上抬起眼睛,极不自然地笑笑,未置可否。
两周后宿舍里便有了六条那样的白裙子。只有婉出入还是那身土里土气的衣服。她们催婉快些往家里写信要钱。写,还是不写?婉心里非常矛盾。她清楚家里的情况,父母为了供她上大学已是债台高筑。一百八十元一条的裙子也许算不上高档,而对于一个贫困的家庭,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一想到父母疲惫的身影,婉怎么也不忍再开口向他们要钱。可婉真的很想拥有一条那样的白裙子,上天赐给她娇美的容颜和亭亭的身材,只要稍加打扮,她马上就能脱颖而出。
信还没来得及寄出,她却收到了家里的信。父亲说,为了能让婉念完大学,打算让她弟弟辍学,外出打工以贴补家用。婉将刚写好的信撕得粉碎,然后重写了一封,告诉父亲无论如何要让小弟继续上学,她在这儿花不了多少钱,况且期末能拿到奖学金。
信“咚”的一声进了邮筒,关于一条白裙子的梦想也“咚”的一声沉入海底。
那晚婉失眠了。上铺的雅文睡梦中翻了个身,她的白裙子飘然滑落下来。婉轻轻捡起来,那柔软的布料丝一般爽滑,她把它贴在脸上摩挲着。她突然想穿上它试试,哪怕只是一小会儿她也会满足的。这种欲望驱使着她悄悄起床,将那条裙子罩在了身上。她对着月光左看右看,心里不胜惊喜又万分紧张,想在屋里走动走动,又怕惊醒了她们,于是蹑手蹑脚出了寝室。
校园里寂静无人,月华如水倾泻在草坪上,月季花羞涩地打着朵儿。婉穿过红漆长廊,又绕着花坛转了一圈,荷叶边的裙裾在她脚下飞扬。今夜,婉是月宫里出巡的嫦娥。婉想,她该回去了,她不敢奢望太多的幸福,只这一会儿就够了。婉提着裙裾轻轻上楼,又轻轻开门……突然“啪”的一声电灯亮了,“这么晚了你……”雅文的话只说了一半。所有的人都已醒来,傻子一样看着婉。婉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接着便是一片空白。雅文反应快,伸手拉灭了电灯,她们又都不声不响地睡下了。屋里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婉呆立宿舍中央,两眼一闭,那一刻知道了什么叫入地无缝。好一阵子,婉才走到床边,很平静地脱下裙子,叠好放在雅文枕边,之后她钻进被子,蒙上头,这才任泪水恣意流淌。
第二天。雅文她们像是商量好似的,都把白裙子悄悄藏匿了起来,换上了平时穿的衣服。从那以后,原本就孤独的婉更加形单影只。她每天早出晚归,一个人低着头来去匆匆,白天泡在图书馆里,晚上熄灯以后才偷偷溜回宿舍,一整天也难得说上一句话,对任何人都抱着一种敌对情绪,总感到她们都在嘲笑自己。婉想:也许我不该到这里来,我就像花园里拱出的一株玉米苗,孤零零地立在那儿,浑身上下透着自卑自怜。婉甚至想到过退学。不过,有一点令婉很感动:这段时间以来,宿舍里谁也没有再穿过一次白裙子。
一个多月后的那个星期天,雅文她们都到街上玩去了,婉像往常一样在图书馆待了一整天。晚上她独坐在花坛旁边,双手捧腮,任思绪与月光一起流淌。这一天是她十九岁的生日。回去的时候宿舍里已没了灯光,想必她们都睡下了。悄悄开门进屋,突然一道火光点亮了一支红烛,六个身着一色白裙的女孩围坐在桌旁,望着婉眯眯地笑。桌子上摆着一小盒精致的蛋糕。雅文走过来,将一个包装精美的纸盒递给她说:“生日快乐!”婉愣了好一阵子,然后用颤抖的手解开红丝带,打开,是一条和她们身上一模一样的白裙子。原来这一个多月里,她们牺牲了所有的课余时间,两个到食堂打扫卫生,三个到校门口的餐馆打杂,雅文则找了一份家教。这样辛苦一个月,居然挣到了三百多块。婉能说什么呢?她什么也说不出口。一切的苦恼都不过是她的自卑罢了。婉将那条白裙子捂在脸上,任泪水把它浸湿。
宿舍里有了第七条白裙子,校园里也从此多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从那以后,她们七个一起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一起到校外挣一些微薄的收入。
大学四年,除了那条白裙子,婉的确没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但她再也没有因此而自卑过。她曾穿着土里土气的衣服参加过学校的演讲比赛,并取得了名次;也曾穿着母亲手工做的布鞋和系里最潇洒俊朗的男生跳过舞。从来没有谁因为她的衣衫而忽略了她的美。
烟雨桃花潭
桃花潭早在神往之中。每每由凝思进入幻境,将自己化成汪伦、李白,或岸上,或舟中,送人或被人送着,一样的难分难舍、别情依依。
真到桃花潭来了。一个暮春的雨天。雨是江南独有的,似雨似雾,丝丝缕缕;桃花潭也是江南独有的,在青弋江上,在蒙烟细雨和莽莽苍苍的历史之中。穿过水东翟村,出踏歌岸阁。面前是墨青色无声的青弋江,背后是青青的生满益母草的踏歌古岸。我知道,在另外的时空,在另外一个桃花盛开的暮春,李白立在船头,就是那种江南特有的小小的梭子船,他的眼睛里有一滴雨一样亮的泪水。汪伦在岸上,踏着江南特有的节奏,唱一首据说是很久很久以前就有的送别歌。在他们身边,江水悠悠地流淌,桃花灿烂地盛开,小雨牵肠挂肚地下着。李白再也忍不住了,那首《赠汪伦》的诗就顺口流出来,脍炙人口,流传了千载。
不见有潭,只有联袂而来,一带墨青的江水,原来春夏水涨,将对岸那潭与青弋江连为一体了。桃花依然像古代那样开着,在岸边,在水里,在那种烟雨迷蒙的意境之中,静静地濡染着生命的嫣红。我突然想起,江水和桃花和谐组合的桃花潭,似乎是在静静地等待着什么。是等待我呢,还是大唐的李白?
李白当时住在宣城,“相看两不厌,独坐敬亭山”,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但他忽然收到汪伦顺着青弋江漂来的书信。信曰:“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处有万家酒店。”李白于是欣然溯江而来。到翟村一看,并不似信中所言。汪伦说他的信没错。离此十里有个桃花渡,岂非“十里桃花”?对岸的万村有家姓万的人开的酒店,莫不是“万家酒店”?李白大笑,不仅笑中国文字机巧无穷,也笑江南人的机智和诙谐。
细雨霏霏,如小猫舌头凉凉地舔着面颊。江水墨青地静,偶尔贴一朵无声的小旋涡。江南的蒙烟细雨最是缠缠绵绵地难以招架。那古意盎盎的水村山郭和许多心绪,也都湿漉漉让人难以招架了吧!上游百米处,三两牧童骑在水牛背上,悠悠地由江水驮过江去,水面只剩一弯盘角的牛头和戴小斗笠的牧童的上半身。那情景,似在李可染水墨画中见过。歌声悦耳牧歌呢,踏歌呢?
雨丝子密密的,漫天撒下轻丝罗帐。翟村、万村和不远处的魁星阁都成了淡淡的影了,那雨莫不真个就是江南的情、江南的韵?此时,汪伦和李白都隐进乳白色的厚厚的帘幕,只有那潮湿的渡船苍黑着,在原来的地方,静静地,静静地若有所思。乘船渡过江,渡口叫万村渡。传说翟村曾与万村争渡口的名字。但万村人说,“桃花潭水深千尺。”千尺者,万寸(村)也。这又是一例江南人的机智和诙谐。上岸,于那一截老街中寻万家酒店,不见当日那酒垆和飘摇招展的牙边小酒旗,就寻在细雨之中飘逸千年的诗酒气氛吧。酒能酣畅肝胆,亦可消解愁闷。在长安城大呼“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李白,在山水灵秀、春雨霏霏的江南,是不是依然那样狂醉?然而,此时的李白老矣,他胸中的激情,已经化做更多的忧郁,他的人生或许已经短缺了许多诗意的东西了。他是那样的认真,那样的感恩,那样的脚踏实地地感受着真实的人间烟火。所以他才真实地体味了桃花潭和汪伦对于他的比桃花潭水更深的真情。我总以为,青年李白与老年李白是迥然有异的两个人,就像迥然有异的石头和水。岁月太能改变一个人,而且是从外到里深刻地改变。有谁能风流倜傥一辈子?有谁能不像李白那样,在采石矶头,最终将黄铜古月和那条来自家乡的大江看透、看穿呢?我后来有一首题为《老年李白》的诗,诗中就有这样的句子:“老年李白把石头都看穿了/看穿一切的诗人不叫诗人/叫诗仙……”“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桃花潭毕竟不比长安,人到老年的李白毕竟也不比年轻气盛的李白啊!
蒙蒙烟雨依然无声无息,无声无息地编织着暮春的江南。风有酒的气味,雨有酒的气味,青弋江有酒的气味,桃花潭那墨黑色嶙峋的崖岸有酒的气味。江水不倦地流,小旋涡似的一朵朵水青色的小莲花,开在多少有些禅意的墨青色的江面上。似乎有一叶小舟,倏地滑进烟雨,滑进迷蒙中的别离,从古到今,由远而近,招招手惜别古人,惜别那诗意的陈年旧事。逝者如斯,而烟雨中的桃花潭却留住了永远的小舟,和在踏歌的节奏中濡润出生命嫣红的桃花。
是谁在吟咏那首古诗呢?我听见水面上有些声音,平平仄仄,殷殷切切……真情暑假闲得无聊,我在京城找了一家公司打工。公司分给我一个领队员,领队员个子长得和我差不多,留着个小平头,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他很热情,在带我去宿舍的路上执意要帮我提行李。
“请问兄弟贵姓?老家何处?”我问道。“兄弟?哈哈………他”笑得前俯后仰,“我是个女的,名叫刘萍,来自黑龙江省。许多人都把我错看成男孩。我本来是留着一头长发的,但搞推销这活儿,整天东奔西跑,很不方便,就剪成了这个小平头。”走了约十多分钟,刘萍带我到一个大杂院里一间标有“亚当”的房间。门没有锁,但里边没人,刘萍指了指门口说:“这是你们男同胞的宿舍,他们都上班去了。”我们刚走到里边,一股臭鞋臭袜的味道袭来。宿舍里边共有16张床铺,分为上下铺,是一个集体大宿舍。中间拉着一条晾衣线,线上挂满了多国部队的“国旗”。这就是公司的宿舍区。
刘萍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张床铺说:“这屋只剩下这张空床了,你就住这里吧!”说着把我的行李往床上一放。这时,“吱”的一声,一只大老鼠从床垫里窜出来。刘萍大惊,尖叫,猛地向后一退,差点把我撞个四脚朝天。虽然她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但还帮我整理床铺。忙完一切后,只见她往我面前一站,两手叉腰,柳眉一竖,双眼直盯着我(十足的女匪相):“你身上还有多少钱?”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到底装的什么药,便说:“40元!”“好!按公司的规定,你应该付我20块钱的辛苦费,加上刚才本小姐的惊吓费20元,共40元。”开始我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但看她那非交不可的样子,我也认真了起来:“太过分了!这可是我的生活费呀,你拿了,我喝西北风去?”“这钱你必须交。至于你的吃饭问题,我今晚可以包你的晚餐,但明天你必须努力推销去挣钱,否则你就没有钱吃饭。明白吗?”我现在已成了她砧板上的一块肉,横割、竖割已由不得我自己。我一边拿出仅剩的40元人民币,一边暗骂她是个女骗子,是个假热情、见钱眼开的女强盗。她拿过我手中的40块钱后,指了指对面宿舍那标有“夏娃”的房门说:“我就住在对面的‘夏娃’,欢迎你有时间到那边坐坐。”
什么“夏娃”“亚当”,简直是匪窝!到了晚上,舍员们陆续地回到宿舍。他们既不跟我打招呼,也不答理我。只管谈论今天推销的情况,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一样。从他们身上我嗅到的是铜臭味。到该吃饭的时间了,刘萍果然守信用,她把我带到离宿舍区不远的一家名叫“丑小鸭”的饭馆。最后,她付了账,但这并没有抹掉她留在我心中的阴影。
第二天,各小组从公司领出一大包一大包的袜子到各自的推销责任区去推销。我们组只有两个人——我和刘萍,我们肩上都背着个大包,冒着夏季的高温,过大街穿小巷推销袜子。跑了一个上午,我已累得走不动,便要求休息,她骂我没出息:“你以为还是在学校呀?中午想休息就休息?告诉你,推销这职业是没有午休这概念的。你还是男子,连我都不如。想当初红军长征时,爬雪山、过草地、挨饿受冻毫无怨言,有的由于饥饿过度倒地即死,可他们连声都不吭。我们这些苦算得了什么?”
笨蛋!死了还能吭声么?我暗骂她,但想到自己身无分文,又不得不拼命地干。由于长时间在酷热的天气中东奔西跑,在工作后的第六天我患了重感冒,导致高烧、说胡话住进了医院。由于我没钱,公司全体职员自发捐款为我付了住院费。舍友们轮流陪守在病房。床头的桌上,摆满了各种水果和营养品,这都是他们的血汗钱换来的!刘萍每天三次来医院看望我,她每次到来都给我带来欢乐和信心。
到现在我才明白,他们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坏。是我错怪了他们。在他们的关怀和精心护理下,我很快就出院了。
不知不觉中,暑假很快过去,我该回校学习了。在离开公司前的一个晚上,公司特意为我开了一个送行晚会,我十分感动。晚会即将结束时,公司经理手里捧着一个红包走到我面前,说:“这是你一个多月来的奖金。谢谢你一个多月为我们公司作出的贡献。欢迎你下次再来我们公司打工。”我拿过话筒说:“朋友们,你们给我的已经太多太多。这钱我不能要……”“傻瓜,这是你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只有白痴才不要呢!”说话的是刘萍,她接过钱塞到我口袋里。当我反应过来时,晚会已结束,经理已走了。
为了不再麻烦舍友们,第二天早上,他们还未起床,我就走了。在公共汽车站亭里,我看到一个小平头,看样子已在此等候多时了。“刘萍……”我喊出这个名字时,班车来了,刘萍把一封信送到我手中,然后推我上车,我发现她的双眼满是泪水……车开了,我赶紧撕开信封。里边夹着40块钱,还有一封信:
二胡:
这是你刚到公司时被我逼出的40块钱,你当时一定认为我是一个坏女孩。其实我并不是那种人,你知道我当时为什么这样做吗?
是这样的,你刚到公司时,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个吃不了苦、耐不得劳的男孩。因此,我想办法把你身上的钱逼出来,让你走投无路,这样你就不得不拼命工作,从而锻炼你的意志……苦、累、住院、发烧、说胡话都不能使我掉一滴眼泪,然而读完刘萍这封信,我却哭!
难兄难弟
“我对不起嬴政,对不起刘邦,对不起李世民,对不起赵匡胤……”我站在操场上对着教学楼的方向大喊。天知道历史老师为什么会想出这个点子,让考试不及格的学生站在操场上对着教学楼喊历史名人的名字30遍。
想象着历史老师听见我喊的最后一句话时脸色发青的样子,我忍不住想笑。转过头,却发现有一个女生站在我不远处,脸微微地红着,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我有些奇怪,这里出现女生的情况一般不多。“喂,你对不起谁了?”我看着她,笑笑。女孩看了看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也笑。
“我还以为女孩子通常只会对不起牛顿、伽利略、法拉第、哥德巴赫、陈景润他们呢。真是难得!”我也还她一个笑容。
“难得什么?”“难得我能遇上一个难兄难弟啊。”“难兄难弟?”女孩奇怪地重复着我的话。“哦,差点忘了你是女孩。”我突然醒悟过来。
“女孩子就不能历史差吗?”女孩瞪了我一眼,“就这么说定了,以后我们就是——难兄难弟。”
“那,我们一起喊?”我笑了,指了指对面的教学楼。“喊就喊!我对不起吕雉,对不起武则天,对不起文成公主,对不起王昭君……”教学楼前,女孩清脆的嗓音和我的声音混杂在一起。
喊了足足三十遍后,我们相视大笑。“对了,你刚才说的吕雉是谁?”我看看她,问道。“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女孩笑了,“她和我同姓啊。我叫吕绮,高一(6)班。你呢,‘难兄难弟’同学?”“我刚好和汉高祖同姓。我叫刘洛。高一(4)班。”从那以后,我经常会在万恶的历史老师办公室门口遇见她。一般都是她出来,我进去。看来历史老师的确很懂得分寸,知道男生和女生是不能在一起批评的。每次见面时,我们通常只是相视而笑。然后她走开,我则硬着头皮进去接受历史老师的再教育。
出来时,发现她在门口等我。我们慢慢走到操场中心的草地上。我坐了下来,闷闷地对着草地,不时摘下一片草叶子发呆。
“怎么了?”吕绮在我对面坐了下来,看着我。“你不郁闷吗?”我不禁有些奇怪了,“整天被历史老师以封建势力打击农民起义的架势批评?”“我不郁闷啊。因为我才不相信我的历史会这么差!我要和历史老师打个赌,总有一天,我要让历史老师也站在操场上,大喊历史上著名的教育家的名字。”
“让历史老师在操场上喊历史上著名教育家的名字?”我兴奋起来,“这个主意不错。不过,历史上著名的教育家有哪些人呢?”
“嗯,有很多啊,古代的比如孔丘、孟轲、朱熹,近代的有蔡元培、陶行知……”吕绮说道。
当历史老师又把我揪到办公室时,我终于硬着头皮说:“我想和老师打个赌,如果我这次期中考试能考到70分以上,老师就要在教学楼前的广场上大喊三声‘我对不起孔丘、孟轲、朱熹、蔡元培和陶行知’。”
历史老师愣了一下,也忍不住笑了:“你胆子不小啊。历史永远不及格的刘洛说要考到70分……”从办公室出来,我仍在后悔自己不该许下那么高的分数。
在吕绮的帮助下,我终于会总结绿林、赤眉起义的意义,也会应答玄武门之变对中国历史有什么深远影响之类的题目了。当期中考试终于到来的时候,我们相视而笑,相互击掌,走进各自的教室。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盼望着考试成绩出来,以至于忍不住躲到办公室的窗外去偷看历史老师的试卷改完了没有。从窗外看去,历史老师正在伏案工作。“报告!”门外传来了女孩的声音,是吕绮。
“进来吧,我的历史课代表同学。”历史老师喊道。“老师,成绩出来了吗?”吕绮问道。“恭喜你,‘吕雉’同学。你的阴谋成功了。”历史老师笑笑,“你的95分,‘刘邦’同学77分。”我哑然了,眼睛很快就模糊起来。
我与细细的花样友情
一
叶细细是我的高中同桌兼室友,三年同窗,其情甚笃。如今天各一方,每每电话联络,总要侃侃而谈,那份默契感丝毫不亚于当年。我仿佛又回到数年前“唧唧喳喳”的花样年华。
初次对叶细细有好感,是羡慕她有一个听起来温柔似水的名字。
高一刚开学,照例是自我介绍。当那个声音柔和婉转的女老师喊到叶细细时,一个扎着羊角辫,脸蛋红扑扑的女孩子,一蹦一跳地走上讲台,头上的彩色发夹闪着耀眼的光芒,满脸的稚气未脱。
我觉得她傻傻的好可爱,忍不住笑出声来。教室里静谧的气氛就这样被我打破,同学们纷纷向我这个“害群之马”投来责备的目光。叶细细先是一愣,继而“哈哈哈”大笑三声,众人的目光又被她牵引过去,个个嘴巴张得老大。
叶细细从此一笑惊人,班里所有人都知道她有一个名不副实的名字。虽然名为细细,精致典雅得有些过分,不免让人错觉她是林妹妹一样的女子,其实她来头不小呵。
二
开学不久之后的座位大对调,阴差阳错地我竟和细细成了同桌。当我清静的生活因细细的到来而宣告灭亡的时候,我悲痛地哀叹:“造化弄人啦!”她却不以为然,嘻嘻笑道:“人靠自我的造化弄天。”我瞪圆眼睛把她全身上下都扫了一遍,心想:叶细细,我算是记住你了。往后的日子咱们走着瞧,我一定与你势不两立。
我本是喜欢安静的人,自己话不多,也不喜欢别人嚷来嚷去的。细细则最怕寂寞,一分钟没有人和她说话。她都会受不了。一开始我怎么都不愿意跟她讲太多的话,吵吵闹闹的太不像话。而她也没闲着,和前面的人说说,再和后面的人聊聊,时不时还发出她那独一无二的笑声,接连数声的“哈哈哈”。
瞧和她聊天的那群人乐翻了天的样子,我不得不佩服起细细来,忍不住问她:“你怎么会有那么多话题可以聊啊?”
细细嘴角上扬,得意地说:“羡慕我了吧。”我被她那副骄傲的神情逗乐了,还真像个小孩子,蛮可爱的。其实又有谁喜欢寂寞,于是在细细的带动下,她们聊天时,我也时不时地插上几句。日子一久,我变得开朗了许多,苍白的脸因为总是笑逐颜开,渐渐有了血色。这些都是细细的功劳。
印度有一句谚语说,朋友是抵抗忧愁与恐惧的卫士。认识我的人都说我的转变很大,以前太内向。我也感觉自己的变化很好,至少快乐了许多。
也许正如细细所说:每一个孤独的背后,都会有一道洞察之光来启发她,让她的寂寞、禁锢的心裂开一条缝,好让存在的快乐和爱进入,开启她内心存在的宝库。
让她活得更幸福,让她的生活更有效能。而细细,她是我在寒冷冬天的早晨感受到的第一缕阳光,温暖人心。
在和细细同桌了一个星期后,我和她成了好朋友。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总忍不住向她诉说,而她横冲直撞的个性,怕也只有我才能容忍。细细总喜欢在人前夸张地炫耀:我和小鱼的友情是天注定的,她的细心温柔和我的勇气胆量形成绝美的知己组合,就像李白与杜甫的友情一样。
我又发现了细细的一项特长,她还真能吹。
三
我和细细两人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喜欢美食。用她的话说,我们的友谊就是在吃中一天天更加坚固的,好像我们之间除了吃其他一无是处似的。但不能否认的是,我们的口味极端相似。
我们都有一个能做一手好菜的母亲,从小被美食宠坏了,可自从住校后就很少吃到了,最惨的是学校食堂的饭菜又很难吃,我和细细不得不“另寻吃路”。所谓的患难见知己用在吃上也未尝不可。
我和细细开始到外面吃。早上因为起不来,出去买早餐怕耽搁了上课的时间,就胡乱吃几片饼干充饥。一上午的课上下来,我们的肚子早就唱空城计了。等到下课铃声一响,我俩就迫不及待地去宿舍取来自行车,骑上十多分钟到镇上寻饭吃。我和细细一致认为,在紧张的高中生涯里,没有什么比在一起吃饭更能坚固友谊的了。于是,我们用了最短的时间扫遍了学校方圆五里的各色排档。
我们最爱的当然是离学校最远的一家小饭馆门口摆的那锅汤汁红艳的麻辣烫,尽管要多骑一会儿车,我们还是乐此不疲地去吃。特别是冬天,要是能吃上热腾腾香喷喷的一碗,整天都觉得暖暖的,学习起来更带劲儿了。
细细逢人便说:我和小鱼是最好的饭搭。我听了总是乐呵呵地笑,再难听的词语我都忍了,谁叫我们那么要好呢?我俩甚至连零食的牌子都喜欢格力高与旺旺,冰淇淋最爱巧克力味的,牛奶一定要喝纯的,瓜子非话梅味的不吃。
那会儿班上有男同学玩《仙剑》,细细也要学,结果没有学会,却被里面的爱情故事感动得一塌糊涂。她泪花闪闪地对我说:“小鱼,你知道我最喜欢里面的一句什么话吗?”
我想应该是有关爱情誓言的感人话语吧。细细偷乐了半天说,我最喜欢李逍遥对林月如说的那句“吃到老,玩到老,活到老”。
我听了又好气又好笑,细细啊细细,真有你的。
四
上高三的时候,我和细细不可救药地迷上了亦舒的书,每天晚上都要躲在被窝里看。后来又迷上了三毛,最羡慕的就是三毛与荷西的爱情。结果可想而知,我们爱上了做梦,而且是最可笑的白日梦,那些飘零虚幻的梦,如白雪纷纷彩霞悠悠,主题都是和白马王子有关的。
细细一本正经地盯着我说:“有你这个朋友我觉得生活挺开心的,如果能与一个英俊痴情的男孩谈一场恋爱,那我的生活岂不更是锦上添花吗?”
很快地,细细便喜欢上了隔壁班的男孩朴淳,那个留着长长的刘海、眼睛如星星一般明亮的男生。细细像陷进了旋涡一样陷在自己对爱情的幻想里面。
细细向朴淳表白了。她从来都是引人注目的女生,漂亮活泼。朴淳没有拒绝她。当他们手牵着手在我的面前经过时,我觉得自己应该站出来拉细细一把了,最近的一次月考她的名次明显下降,再这样下去,她考取武汉大学的梦想就要破灭了。
又一次月考,细细的名次竟然降到我的后面,这是以前没有过的。我终于失去了平时一贯的温柔,大声地呵斥她:“你真的喜欢朴淳吗?不要为了满足自己对爱情的幻想而轻易地去尝试,不是我看不起你,你现在还不懂什么叫真正的爱。不合时宜的种植是得不到收获的。你不是一直都想去看武汉大学的樱花吗?我看你这样下去,你的梦想是永远都不会实现的。如果你们真正的相爱,就一起考取那里证明给我看。”
细细是多么骄傲的一个女子,她听了我这般的怒斥,几乎要和我打起来,她也声嘶力竭地说:“江小鱼,我要和你绝交,你凭什么这样和我说话,你以为你是谁?我妈妈都没有这么说过我。”说完呜咽不止,我也哭了,从来没见过细细这么伤心过。但我对她,完全是出自一片好意,我想她会明白的。
细细有两个星期没有跟我说话,两年多来,我们都没有闹得这么僵过。但庆幸的是,她和朴淳分手了。她显然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其实相处了这么多日子,她早已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女孩子了。
圣诞节时,细细终于打破我们之间接连半个月的沉默,她请我吃麻辣烫,还是我们最喜欢的那家餐馆。
我们又回到了以前互相叫饭搭的日子。细细拍着我的肩膀说:“还是和你一起吃麻辣烫最香,如果再不与你和解,我就要烦闷死了。小鱼,谢谢你,现在我才知道,忠告才是朋友最好的礼物。这辈子,我就认定你是我最真诚的朋友,最合拍的饭搭。”
五
后来,细细如愿以偿考上了武汉大学。在那个樱花飞舞的校园里,善良可爱的细细,开朗活泼的细细,她应该又交上了可以掏心的朋友,或许还会拥有一段浪漫如樱花的爱情。我始终相信,把最好的留到最后一定会更美丽。
按照三毛的说法,知交零落实是人生常态,能够偶尔话起,而心中仍然温柔,就是好朋友。因为在那段花一样美好的岁月里,曾经有细细陪我走过,我觉得很幸福。尽管不再在一所学校,不再是上下铺,但有一段诗写得好:两棵在夏天喧哗着聊了很久的树/彼此看见对方的黄叶飘落于秋风/它们沉静了片刻/互相道别说/明年夏天见!
细细,可爱的饭搭,明年夏天见。
千里共明月
16岁那年,我背着一包简简单单的行囊,带着家人的殷殷嘱咐,生平第一次离开家乡到数千里之遥的另一个省份去读书。
那时家里的情况很糟。母亲患病长时间住在医院里,父亲是一个普通工人,又要上班,又要照看着家,实在抽不出身,便把我托给同县一个和我考入同一所学校的考生的家长。请他把我也一并送到学校。
因为家里境况的原因,我的情绪很低落,再加上离开了家,我便常常觉得孤独,以致于在本属花季的年龄里我的脸上很少有过笑容。开学后大约一个月就到了中秋节,为了让学生能够回家过节,学校决定中秋节放七天假。假日开始时,远的近的学生都踏上了回家的路,而我则决定留在学校。我已经在信中告诉父亲中秋节不回家了,一来是因为往返需要数百元的车费,家里条件不宽裕,数百元钱不是一个小数目;二来回家也并不能因节日的气氛而使心灵有所欢愉,面对神智失常的母亲我只会感觉到心灵的负荷更加沉重。在同学们都回家之后,往日无比喧闹的校园立刻就安静下来,空荡荡地难得见到一个人影。这个时候我的情绪更加低落,于是每天看一看书,或者就是一个人到学校外的街上游荡。
随着节日的临近,我心里的愁绪也愈加地深积起来。在中秋节的前一天,我从街上游荡归来时,看到传达室门口的小黑板上写着有我的信,于是我顺便把信取出,看了一眼地址,我便知道信是谁写来的了。就在我准备拆阅的时候,忽然发现信封背面写着一行字——请一定留到中秋节之夜月亮出来时再拆。写信的人是我在家乡亲密得无话不说的好伙伴。他家与我家相邻,他和我又是多年的同学,只不过这一次他在省内的一所学校上学,不像我这么遥远。不过我们一直互通书信,就在两个星期前,他还在信中告诉我中秋节他要回家,而我也告诉他我不回去。这封信一定是他在学校时就写好的,我留意过,信从寄出到对方收到,一共需要六天时间,六天前他肯定还在学校里。只是不知他这次在弄什么玄虚,竟要我在中秋月亮出来时再看信。不过我还是照着做了,不就是等上一天么?
第二天,中秋节到了,我感觉到处处都洋溢着一种欢乐的节目气氛。这是一个万家团圆的日子,我却在这样的日子里心里越发地难受起来。我感觉到嗓子里憋着一股想哭的冲动,自己似乎被紧紧地包裹在一片令人窒息的阴影里。终于,天黑下来了,月亮从天边升起来,又圆又大,像一片莹白的薄玉在天空里轻盈地飘移。
我在月光下的校园里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拆开那封信。信里说:“我知道这是你第一次不在家里过中秋节,而且你的心情也一定很坏,尤其是在月亮最圆的时候。不过,此时此刻,在千里之外,有我在家乡的月光下陪伴着你,把所有的烦恼都抛开,看一看天空的月亮吧。要知道,如此皎洁的月色,每年只有一次……”
那一刻,我热泪盈眶,虽然相隔千里,但这位知心的朋友借一轮明月温暖了我的心灵。他以一种别出心裁的方式,使我觉得自己并不孤独,也使我在温情中度过了一个原本不快乐的时刻。
星星是穷人的钻石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为了生存而不息地忙碌,忙得没有时间翻翻过去的日记,甚至没有时间抬头看看当空的皓月,还有那亮晶晶的星星。
大学刚毕业,我做了OFFICE 女孩,很忙碌,要工作,要准备考研,还要回家陪爸爸妈妈吃饭。
我总是毛躁。找东西,一用力把抽屉整个拉了出来,书书本本纸纸片片洒了一地。我只好蹲下来收拾,结果发现一个大纸盒。实在记不得里面装了什么,于是想打开它,谁知又用力过猛,里面的东西部散落出来——一颗颗用彩纸折的小星星。
我想我真是一个健忘的人,对曾经以为刻骨铭心的经历竟然忘得如此干净。我索性坐到地上,先把书本纸片整好,就开始捡那些小星星。被遗忘的往事仿佛永远在一个门口守候,只要你心血来潮或灵机一动去开门,它便深情款款地走了进来。
很小的时候,也许是小学刚毕业,我们搬家了。我和我的邻居小朗分了手,从那以后我再没有见过他。现在回忆起来,我是不应该忘记小朗的。是他教会我骑脚踏车的。大学时,我每天唱着歌蹬着脚踏车在马路上飞驰时,竟然没有想起过他。小朗是个很可怜的孩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的爸爸妈妈。他是和奶奶一起生活的,家里的陈设也很简陋,但是小朗很聪明,他会画画,会画好多东西。他还有一样很特别的本领,他会用小小的布头,做小娃娃的衣服。虽然他是个男孩子,但是每件衣服都特别的漂亮。现在想来,似乎每件衣服都体现着一种性格在里面,挺别致的。我羡慕小朗,要他教我。他同意了,然后很用心地教我。可是我笨,终于不了了之。小朗对我说:“小冰,没关系,将来我要当个服装设计师,做好多漂亮衣服给你!”我很开心,小朗和我同岁,但是对我说话,却总像个哥哥。真的,他对我挺好的。
那时候尽管他家里很困难,但是在我生日的时候他总会送我礼物。都是很普通的东西,可是配上他的诠释,就变得有了情趣。我想他真是个中规中矩的人,因为他送东西的形式有两种,一件礼物,一封短信。他曾送我一听可乐,短笺上写道:“小冰,你知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吗?可是你是女的,那就让我们的交情像可乐吧!味道好极了。”可乐喝了很多年,每次喝它都没有想起小朗,但是此时回想他的话觉得是那么的有意义。可乐,样子很难看,一口喝下去还有点苦,但是多喝几口,就会发现它很甜,很好喝。也许只有这种交情才会经久不逝。我想我真该为失掉与小朗的联络而深深遗憾。他曾送我一张画,深蓝的天幕上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很动人。短笺上写道:“小冰,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和你分开,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玩。但是以后的事是谁也定不了的,如果我们有一天分开了,你要是想我,就抬头看看月亮,我们永远都会看到同一个月亮!”小朗是神奇的,他居然预言了我俩之间已变成现实的分离。只要天晴,月亮就挂在天空中,可忙碌的生活却没有了闲暇去让我抬头看一看月亮,看一看不知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咫尺的小朗。我想到了“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小朗,我很想再见到你。
我想起了我们分开的时候,因为房子要拆了,我们都必须搬走。我记得那时小朗送我一只盒子,就是今天被我打翻在地的那只。里面装满了星星,用彩纸折的星星,还有一张短笺,上面写着:“小冰,别人都说我是野孩子,只有你和我玩,我很感激。要分开了,我折了一盒子星星给你,它会带给你好运的。”我想小朗是早熟的,但不善言辞,受到过伤害的孩子也许都是这样的。我没想到自己的曾经懵懂却换来这样一份至诚至真的情谊,可我却由于紧张忙碌的生活而将他忘记。小朗也许不会想到,今天的我会这样想。这样理智、清醒,却少了温情的回忆。我感动,但是却不想去寻找他,因为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生活轨迹。
我把那盒星星装好了,打算把它放回抽屉的角落。就在我拿起盖子的时候,我突然看到盖子的里面写了一行字。我看着那行字,泪水溢满了眼眶,然后流了出来。
我突然决定去找他,去找小朗。因为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我去珍视,也许它比事业、成就重要得多。
小朗在盖子上写着这样的话:“星星是穷人的钻石,你知道钻石是什么吗?电视上说,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小朗,你在哪里啊?我是小冰,我想穿你给我设计的衣服,我想见你。
小朗,你在哪里啊?
那年,我们共同走过一座桥
晚上11点的乌鲁木齐街头依然热闹喧哗,在这个边疆城市,深夜的概念要往后延几个小时。我、洛小非、左虹三个人从严老师家走出来时,就像约好了似的,她们走在前面,我在后面的不远处跟着,若即若离地上了那条繁华的中山路。
灯火辉煌中,夜市的摊子摆得热火朝天,行人拥挤,洛小非下意识地拉住了左虹的手。怕失散?我轻蔑地哼了一声,继续独自走路。走了一段时间却发现,她们在人群之中消失了。我踮起脚尖四下寻找,却只看见远远近近、密密麻麻的陌生人,不断有人从我身边穿过,就是不见她们俩的影子。我只好接着向前走,想到要在这样的时间独自穿过南门那条小巷子时,我有些慌乱了。上了过街天桥,我倚着栏杆往下看,很想在人群中发现小非和左虹的身影。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我开始不抱希望了,就那样呆立在桥上,好像是突然地想起来:就在今晚以前,我曾是那么厌恶她们啊!
我们六个人同住一个宿舍,六个人全部要考研,小非、左虹和我还是同考一个专业。因为地处边疆,我们的考研信息极为闭塞,考研书的种类也少而单调,大家对这类考研资源的渴望就可想而知了。
大三的暑假,我去了一趟南京。这是我要报考的大学所在的城市。不管怎样,我想先见识一下她的风采,以加强我考研的决心。从南京回来后,小菲和左虹都热切地向我打听来自学校的消息和买了什么书。当我告诉她们:我在南京的一周时间里,除了看了看学校的概貌,遍游中山陵、夫子庙、玄武湖外,根本没想到拜见任何一位老师,顶多就是去找了一些师兄师姐聊聊天……小非她们很吃惊。我知道,务实的小非和左虹不会理解有人会肯为了了解一个城市而千里迢迢地跑一趟,这就是我们之间的不同,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们相信。这以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有了微妙的变化:她们俩再不会跟我交流学习心得了,小非晚上常常会爬到左虹的床上,两人窃窃私语。而我却越来越觉得左虹的床那么高,而小非的床离我那么远……考研书动辄三四十元,这让我们这些穷学生不得不采取资源共享的战略:大家各买一种英语或政治书,然后轮流看,轮流做题,约好不在书上乱画。我像往常一样走到小非桌前,“‘朱泰祺’看完了吗?”“看完了,我给左虹了。”小非头也不抬地回答。左虹的回答是给沈月了。一个圈子转回来,原来书就在小非手里。我冷冷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你不要这么大义凛然好不好?我还没看完所以没给你。再说了,我也怕你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消化从南京带回来的东西。”小非眼睛盯着书,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听着她说完,也一个字一个字地在心里说:我们完了。
之后是无穷尽的冷战:我习惯晚睡晚起,她们早起时会把刷牙、洗脸、拿饭盒的声音搞得像拉了警报,我则在深夜把书翻得歇斯底里,拖鞋踩在地上时像要地震……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们都成了大黑眼眶,疲惫得随时想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如果不是我们的严教授病危,他的家又离学校非常远,我们怎么也不会同路而行……在远远的人群中,我终于发现了她们!因为天桥的特殊高度,我看见了小非和左虹踮着脚尖四下张望,一脸的焦急,俨然我刚才寻找她们的样子。望着她们一直那么不死心地前后左右地找,我心里一酸:她们两个人并不是怕穿过那条幽深的黑巷子,她们是担心我,我一个人!就像她们在我生病时会担心我而在课间要气喘吁吁地跑回宿舍看我一样。在这个喧哗而冷漠的都市中,我们互相寻找,曾是那么相亲相爱的同室姐妹,曾经在一起相伴走过四个春夏秋冬,有那么多共同的眼泪、欢笑和哀愁,在共同走过这座桥时,却失散了!
“我在这里!”我向她们挥手大喊,她们也终于看见了我,又笑又叫地狂奔而来。在桥上相见时,她们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那一晚,我们三个人一直紧紧地手拉手,穿过了那条荒僻、狭窄的小巷。临上床互道晚安时,眼底,是一片亮亮的柔情。
那一年九月,我们三个人走入了不同的城市,成为硕士研究生。
在时间的狂流中,我从来也没有忘记在深夜的天桥上交握的三双手,也不会忘记那座我们共同走过的天桥。因为迷失过,因为寻找过,所以那段经历会成为一个温馨的故事,常常入我梦帘。
装满信赖的葡萄酒
刚来新西兰那会儿,因为心急,我在二手市场花80块新币买了一个冰箱,但冷藏效果不好。有杂音,耗电量也大,就想将它卖掉,另外再买一个。新冰箱要花一两千元新币,所以我还是打算买个二手的。
由于不急,我懒得出去跑,就写了一个小广告,将自己对冰箱的大小、款式和300元左右承受价格的要求都写上了,用传真发给免费刊登这类商品信息的《路特报》。
广告登出后的当天晚上,我就接到一个当地人打来的电话,说他家有一个冰箱,用了不到4年,大小、款式和价格都符合要求,问我是不是感兴趣。我问他住在什么地方,他说在剑桥镇。我一听这地方,有点犹豫了,因为那里距我住的汉密尔顿市有30多公里的路程。但我又知道,只用了4年的冰箱才卖300块钱,实在很划算。到新西兰久了后,对洋人说的话从来不用怀疑,他说是4年就一定是4年,绝不会把本来用了七八年的说成4年。只是路途远了一点,我说,我的车子后面没有拖把。他说,他可以送货上门。
既然如此,那就敲定了。我说:“行,我不用看了,你明天送来给我吧。”因为,一般来说,买这样的大件,是要提前看看“货”的,否则人家送上门来,却被拒收,彼此尴尬。
那人却说:“对不起,我现在还要用一阵子。大约一个多月吧。”接着他告诉我,他正在办理去美国的移民,一切都差不多了,只要签证到手,他就将冰箱送到我的家里。
原来如此。怪不得冰箱这么便宜。洋人就是这样,他只要觉得给你造成了不方便,他就自动降下价来。因为这样,我就更加相信他所讲的冰箱的质量。我说:“行了,你先用吧。等签证到手了,就送来给我吧。”
那人很感谢我的宽容和信赖。谁知这一等可真是考验了我的耐心。因为事情有了变化。一个多月后,那人突然打来电话,对我说,对不起,签证还没有批下来,他还在等待之中,因此,冰箱还不能送来给我,并问我是不是还要买他的冰箱。
我想了想,说:“行,我还是买你的冰箱。”这一回,他没有说要等多久。大约他知道那不是由他说了就算数的。我也没有问,既然已经答应等他了,再问也没有用,何况我还有个不太好的冰箱凑合着用。
这期间,又有两个当地人给我打电话,说他们有符合我的要求的冰箱卖。我甚至还忍不住去距我家较近的一个老太太家看了看那个冰箱。的确也是个很不错的冰箱,只是体积大了一点,使用得久了一点,但还可以讲一点价,大约280元就可以买下来。
我对老太太说,让我回去想想,再给她回话。其实用不着多想,我完全可以当时就拍板买下来,对剑桥镇的那个卖家,打个电话告诉他就是了,反正我一分钱押金也没有出。他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呢。我相信,即使买了这个冰箱,他也觉得在情理之中,一点也不会埋怨我的,而我也不觉得亏欠了他。
但是,回到家,我还是给老太太打了个电话,说谢谢她了,让她卖给别人吧。我在心里对我自己说,不买她的冰箱有两点理由:一、不是最理想的冰箱,我认为剑桥的那个冰箱最理想;二、为了一份信赖。我是一个中国人,我要让洋人觉得咱中国人是讲信用的。我的确是这样想的,一点也不想把自己拔高。只有出国后,你才真正意识到“中国”二字在你心中的分量。
这样一等,居然等了半年。就在我因为学习忙差点都要“忘记”冰箱的时候,一天晚上,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剑桥打来的。那人有点不好意思地问:“你还要我的冰箱吗?”
“你的签证来了?”我反问道。我们都很兴奋,说好第二天他将冰箱送上门来。
翌日一早,他与一个朋友开着货车,按照我提供的地址将冰箱小心翼翼地送到了我家。
啊,真棒的冰箱!是最流行的款式,无氟、全封闭的、乳白色,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理想。一个朋友买了一个二手冰箱,比这个差些,还花了500元呢。我真是太高兴了。两位洋人不让我动手,将冰箱完全摆好,才笑盈盈地看着我,仿佛在说:“怎么样,哥们?”
我赶紧付钱,并请他们喝中国茶。但他们说:“不了,太忙了。”就在他们转身出门时,卖主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瓶葡萄酒,像发奖般庄重地交到我手里,一字一句地说:“这里面装的全是信赖。”我握着这瓶葡萄酒,握着这带有洋人体温的沉甸甸的信赖,眼眶慢慢潮湿了……高山流水春秋时期,楚国有一位琴师叫俞伯牙,俞伯牙从小就对音乐很痴迷,经过刻苦学习,终于成就了大名。他一生还创作了许多好听的琴曲,其中最得意的是《高山流水》。
但是,曲子写成后,俞伯牙觉得很失落。因为,这支琴曲造诣高深,以至于没有人能欣赏和领会,只能自己弹给自己听。这使他非常苦闷。
一次,俞伯牙乘舟外出,船行中途遇上风雨,泊在一座山脚下。晚上风平浪息,皓月当空,江面波光粼粼,烟雾弥散。如此夜色,不由得引起俞伯牙的琴兴。
于是,琴童焚起一炷香,俞伯牙屏息静气拨动了琴弦,《高山流水》流泻而出。一段铿锵有力的节奏响过之后,俞伯牙只听岸边响起赞叹声:“多壮美啊!曲意巍巍如泰山。”他大吃一惊,因为刚才那段正是表现巍峨高山的。接着,他又奏起了表现烟波浩渺、横无际涯的流水的段落,岸边又赞叹说:“多壮美啊!乐情浩浩如江河。”
俞伯牙惊喜万分,连忙走出船舱,走到船头,见岸上的人原来是一个樵夫。俞伯牙对樵夫拱手相拜,有些激动地说:“这正是我的呕心沥血之作——《高山流水》!多少年来,我一直希望有人能听懂我的琴,今晚我终于遇到了。”
接着两人便上船交谈。从交谈中,俞伯牙才知道樵夫叫钟子期,也喜爱音乐,并很有研究。钟子期认为琴为心声,琴师的心情会不知不觉地在琴声中流露出来。
俞伯牙听了,大为赞同,便在琴上弹奏几段旋律,请钟子期揣摩。钟子期总能会心地描述出旋律的韵味。
就这样边弹边说,一直至黎明。分手时,两人恋恋不舍。最后互相约定,一年后的今天再到这里来相会。一年很快过去了。俞伯牙赶到那个山脚,可是,等啊等啊,却始终不见这位知音露面。原来钟子期已在不久前病逝。俞伯牙知道后悲痛万分,便携琴来到钟子期坟前,重又奏起了那曲《高山流水》。弹完后,他痛哭一场,仰天长叹道:“世上再也没有知音了!”然后摔断了他手中的琴。从此,他发誓再也不弹琴了。
但是伯牙子期《高山流水》觅知音的故事流传了下来,“知音”作为心灵相交的好朋友的同义词也一直沿用至今。
上帝住在一个老妇人的篮子里
我在中学读书的日子距今已有好多好多年了,但当时所做的一次作业却永远留在我脑海深处。那回,我们班被布置去写某个70岁以上的人,为此,我决定去拜访一家护理院。
我先到办公室,解释了我的任务,那儿的负责人告诉我可到6号房去。
透过敞开的门我看到,这间屋子里有一张床、一把椅子,墙上还挂着一幅画,画上是一枝玫瑰。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妇人坐在椅子里,正专心地编织着什么。
我敲了敲门板,她抬头四处寻找,并眯起眼问:“谁?”
“我被布置写一篇有关老年人的文章作为学校作业。”我紧张地说明。
“请进,”她停止编织并拍了拍床,“坐这儿。”我坐下了,这老妇人又回到了她的编织工作中去。“您在织什么?”我问。“上帝在我的篮子里。”她回答。我稍稍提高了点儿声音:“您在织什么东西?”她再次停下手,看着我微笑着回答:“上帝在我的篮子里。”
我环顾了一下整个房间,然后将目光钻到她装绒线和织物的竹篮里,试图能窥见一点儿上帝的影踪。
“噢,是的,他站在那里,”她说,“我一直祈祷他来,他就来了。”
老妇人重又回到她的编织工作中去,再也不说一句话。最后,我谢过她并离开了。
“你对她有什么想法?”护理院负责人问。“她说上帝在她的编织篮里,”我说,“我想她有点儿疯疯癫癫。”“她过去确实疯疯癫癫。当她第一次来这儿时,”负责人说,“她丈夫死了,也没孩子相伴,她很孤独。我建议她祈祷以求内心的平和,她便这么做了。”
“几个月之后,一位护理员教会了她怎样编织。接下去,在6个月内,她不停地为每个人织袜子。圣诞节期间她卖掉了价值超过1000美元的袜子、毛线衫和毯子。”
“她甚至作为志愿者到附近小学去教编织课。她成了这一带最有名气的人。”
“现在怎么样?”我问。
“噢,现在她已经90岁了,而且身体虚弱,但她还能编织,她的心境也很平和。她每开口就只说一句话:上帝在我的篮子里。”
从护理院回来的数星期后,我收到一只包裹,里面是一件漂亮的褐色毛线衫,恰好合我的尺寸。当中还夹了一张纸条,是护理院负责人写来的:
亲爱的克里斯托弗:你在这里见过的那位老妇人要求我们把这件礼物送给你。她想你也许会喜欢有上帝的一片心意来替你保暖。
她在三天前死了。她死时非常快乐。
800英镑小费
傍晚时分,达·芬奇咖啡馆已经爆满了。当老板又一次谢绝了一对年轻伴侣入内后,他转回头用鹰一般的眼睛,狠狠地看了看缩在墙角桌边埋头看报的老格林。这是一家意大利式的咖啡馆,老板娘亲手制作的意大利家乡糕点在小镇上很出名。眼下快到新年了,店内每天都是高朋满座,店家自然巴望客人能快吃快走。
鳏夫老格林是这里的常客,每次来都默默地坐在墙角那张能观赏街景的桌子前,只叫上一大杯意大利式咖啡,不加牛奶和糖。咖啡送上来后格林根本不去碰它,而是低下头来闭起双眼,对着热咖啡深深地吸气,一副贪婪的样子。
他的怪异举动总会引来旁人注目。接下来老格林的屁股就好像钉在了椅子上,他会一动不动地呆坐整整一个下午,直到把手里的几张报纸和杂志都看完,然后再盯着窗外繁华的街道看半天,这才慢慢地起身离开,留下那杯已经放凉的咖啡。
老格林离去时,咖啡馆老板总会抱怨说:“要是每个客人都像他这样,我们的买卖早就关门了。”
沃克第一天来店里工作时,老板就警告说别理老格林,免得耽误了干活,因为他跟一个人聊起来就没完没了。
不过店里的这条规矩却对老板的小女儿苏菲例外。8岁的苏菲下午放学后常常来到咖啡馆,一边玩一边当小帮手,只有她能和老格林聊到一块儿。
老格林的拿手故事,是回忆二战期间他作为登陆诺曼底的先头部队的一员,如何与顽强抵抗的德国守军作殊死搏斗的往事。他的那些台词,咖啡馆里的人几乎都能背出来。
但小苏菲不在乎老格林的絮叨,因为她每次都有自己的故事,没完没了地回敬给老格林,而老格林永远都是微笑着洗耳恭听,不像父母那样总训斥她:“大人够忙的了,别来添乱,一个人乖乖玩去。”
因此老格林理所当然地成为苏菲的专门客人,每次都是由小苏菲为他端上咖啡。
这位古怪的老人每次走时只在桌上留下10便士硬币的小费。苏菲把它们都投进那只小猪储钱罐里。大家知道她正为购买白色旱冰鞋努力存钱。
新年的前一天,晚上11点多钟,老格林意外地第一次这么晚才露面,仍旧堂而皇之地占据了他的“领地”。等到午夜零时,咖啡馆内人们互相祝福新年时,老格林吻着小苏菲的脸蛋儿说:“小天使,新年快乐!”
老格林叫苏菲把储钱罐取来,说要与她玩一个迎接新年的魔术游戏。老格林倒出里面的硬币,低头仔细地数了数,一共是160枚10便士硬币。他掏出支票本对苏菲说:“为了感谢你长久以来给我的欢乐,我要用5英镑换一个硬币的方式,送给你这份新年礼物。”说完,老格林把一张800英镑支票放在小苏菲手中。
咖啡馆里忽然间静了下来,大家都看着眨眼之间发生巨变的老格林。
老格林感慨地告诉大家:一年前他老伴去世了,他非常孤独寂寞。老伴生前是个超级咖啡鬼,每天从早到晚咖啡不离手,他无法忍受老伴的咖啡瘾,与老伴争吵不休,几乎花了大半辈子时间试图说服老伴少喝咖啡,但他并不成功。
老伴死后满屋子的咖啡味也随之消失,这使老格林越来越觉得家里的味道陌生起来。
于是他就来到咖啡馆闲坐。他自己不喝咖啡而习惯喝茶,来咖啡馆纯粹是为了感受这里的气息。弥漫在店里的咖啡气味,使他备感亲切和温暖。
老格林的这番话,使新年午夜的咖啡馆里顿时沸腾起来,围观的人开始逐一拥抱亲吻老格林,老格林的眼里也泪光闪烁。
黑名单
谭小丽在读三年级的时候,班上有一个非常高大的男生名叫陈文彪,名字里虽然有个“文”字,但一点儿都不斯文,学习成绩也很差。陈文彪的家里很穷,穷到非拖欠学杂费不可。他爱打架,仗着自己身高马大,谁冒犯他,他就抡拳头。谭小丽平常都不敢接近陈文彪,觉得他是一个很可怕的人,谭小丽保护自己的诀窍是:不和陈文彪有任何的交往,甚至连目光都不在他身上停留。
不过,生活可不像想象中那样,一天下午放学后,轮到谭小丽值日,却发现陈文彪捂着肚子坐在椅子上。谭小丽放慢打扫的速度,故意看着窗外。隔了一会儿,忽听“哐”的一声,谭小丽转头发现陈文彪竟跌坐在地上,牙齿将嘴唇咬出血来。谭小丽不得不跑过去问他怎么了,陈文彪只是摇头。谭小丽出于同情心拿出自己的手巾给陈文彪擦血,他没接,只用手背在嘴上抹来抹去。
后来谭小丽才知道陈文彪三餐没有规律使得肠胃有病,有时会疼昏过去。
谭小丽觉得这么高大勇猛的男生也有让人同情的地方。又过了不久,班里排练大合唱,准备国庆节全体上台演出,并且规定每个人准备白衬衣蓝裤子。可陈文彪说他不参加。知情的人说,他没有白衬衣。到了演出那天,大家都觉得少一个人不好,于是谭小丽就出面向邻班的男生借了一件白衬衣交给陈文彪。陈文彪先是推让,最后还是接受了。
演出散场后,陈文彪将衬衣还给谭小丽,而且他还把衬衣叠得整整齐齐,就像一个非常斯文的男生。这令谭小丽非常惊喜,原来憎恶惧怕的心情又少了几分。
不久,班里就传出闲话,说陈文彪在他的小本子里记着谭小丽的名字,有人说那是个黑名单,上了那个名单的可能要挨拳头了。
有亲眼看见名单的人说,陈文彪密密麻麻写了一大串,有些名字下面还画了红线。知道自己名字被列入了黑名单的同学都害怕极了。
奇怪的是,陈文彪对谭小丽倒比以前客气多了,有好几次,陈文彪还帮谭小丽提水,打扫卫生,对名单上其他同学也是这样。
终于,谭小丽忍不住了,在教室里只有陈文彪和她的时候,谭小丽大着胆子问:“听说你有一份名单,上面有很多同学的名字,还包括我。”
“嗯。”陈文彪回答。“为什么要列这样一个名单?我们都很害怕。”
“我没有恶意,”陈文彪听了谭小丽的话有些吃惊,他解释说,“名单上的人都是曾经给予过我帮助的人,我要把名字记下来,不让自己忘记,只要有能力就要回报你们。”
“但我只是帮你借了一件白衬衫而已,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不是这样的,这件白衬衫让我觉得自己没有被大家抛弃,我还可以和大家一起唱歌……而且你还把自己的手巾给我用……”陈文彪说。
原来在陈文彪强悍凶狠的外表之下有这么一颗敏感、脆弱而又温情的心。
一个半朋友
我爷爷给我讲过一个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一个仗义的广交天下豪杰的武夫,他临终前对他独生儿子说:“别看我自小在江湖闯荡,结交的人如过江之鲫,其实我这一生就交了一个半朋友。”
儿子纳闷儿不已。他的父亲就贴近他的耳朵交代一番,然后对他说:“你按我说的去见见我的这一个半朋友,朋友的要义你自然就会懂得。”
儿子先去了他父亲认定的“一个朋友”那里。对他说:“我是某某的儿子,现在正被朝廷追杀,情急之下投身你处,希望予以搭救!”这人一听,容不得思索,赶忙叫来自己的儿子,喝令儿子速速将衣服换下,穿在了眼前这个并不相识的“朝廷要犯”身上,而让自己的儿子穿上了“朝廷要犯”的衣服。
儿子明白了:在你生死攸关的时刻,那个能与你肝胆相照,甚至不惜割舍自己的亲生骨肉来搭救你的人,可以称做你的一个朋友。
儿子又去了他父亲说的“半个朋友”那里,抱拳相求把同样的话诉说了一遍。这“半个朋友”听了,对眼前这个求救的“朝廷要犯”说:“孩子,这等大事我可救不了你,我这里给你足够的盘缠,你远走高飞快快逃命,我保证不会告发你……”
儿子明白了:在你患难的时刻,那个能够明哲保身,不落井下石加害你的人,可称做你的半个朋友。
那个父亲的临终告诫,不仅仅让他的儿子,也让我们懂得了一个交友的道理:你可以广交朋友,也不妨对朋友用心善待,但绝不可以苛求朋友给你同样回报。善待朋友是一件纯粹的快乐的事,其意义也常在此。如果苛求回报,快乐就大打折扣,而且失望也同时隐伏。毕竟,你待他人好与他人待你好是两码事,就像给予与被给予是两码事一样。你的善只能感染或者淡化别人的恶,但不要奢望根治。当然,偶尔你也会遇上像你一样善待你的人,你该庆幸那是你的福气,但绝不要认定这是一个常理。
因为人生只有一个半朋友。
谁是真正的朋友
猪妈妈生下了一窝白白胖胖的小猪,猪兄猪妹共十三只。猪妈妈精心养育着小猪们。一天一天过去了,小猪们也一天天地大了起来,开始懂事了。他们在一起打闹、游戏。他们中唯有老三又调皮又可爱,他最让猪妈妈喜爱的就是:遇事爱思考,能有自己的观点。
有一天,老三问正给自己整理外衣的妈妈说:“妈妈,我想找一个朋友,一个真正的朋友,我要同他一起游戏,一起做许许多多的事。您说,我找谁做我的朋友呢?”
猪妈妈紧锁眉头说:“在你的兄弟姐妹中就没有你合适的朋友吗?你与他们相处不愉快吗?”
“哦,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与他们有割不断的亲缘关系,无论走到哪里,我们都是最亲的。可是我们都是同类,本领都差不多,习性也相同,不能在各方面进行取长补短。”老三慌忙地回答。
猪妈妈沉思了片刻,嘴角露出了笑容,点点头说:“好孩子,外面的世界非常大,由于每个人的追求不同,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就不同。所以,他们处事的方法和态度也有差别。孩子,从现在起,妈妈希望你到外面的世界中去寻找你真正的朋友,你愿意吗?”老三一听这话,高兴得两片扇子耳朵都呼扇呼扇的,蹦蹦跳跳地哼着小曲儿围着猪妈妈转了几个圈,蹦回了自己的房间,收拾了行装,就出了家门。来到外面,小猪经过了长途跋涉,终于到了森林动物乐园。小猪体会到了猪妈妈的话,外面的世界很大,他开始找朋友了。这时,他发现树上有一只喜鹊,喜鹊对他说:“小猪老弟,我想和你做朋友,我会为你天天唱动听的歌儿……”小猪没等他说完就摇了摇头说:“歌我也会唱:‘猪,你的鼻子有两个孔,望也望也望不到边。’怎么样,比你唱的好吧。”小猪不高兴地走开了。因为他嫌喜鹊唧唧喳喳地叫个不停,不能成为自己的朋友。
小猪走进动物园,这里有许许多多的哥哥、姐姐。他们一见到小猪,看到他那憨厚的外表,都想要和他交朋友,可没有见过世面的小猪一一拒绝了他们。他嫌大象的鼻子比自己的长;嫌狐狸的嘴巴比自己的尖;嫌豹子的外衣太花,不与自己的一样;嫌猴子爱吃树上的果子,糟蹋农民伯伯的粮食;嫌熊猫太胖……小猪不高兴了,这么多的哥哥和姐姐没有一个和自己相似,和自己有着相同的爱好,他感到很苦恼。他没有找到一个真正的朋友的原因在哪里?
可怜的小猪面对大象哥哥、狐狸姐姐、豹子哥哥……他们的答案一个与一个不一样,他们对小猪的帮助也各种各样,小猪困惑了,到底谁是自己真正要找的朋友呢?小猪独自一人在经历了外面世界的洗礼后回到家里,猪妈妈迎了过来,看到小猪那沮丧的样子,猪妈妈摸着小猪的头,亲切地说:“孩子,现在你明白世界上的万物是丰富多彩的道理之后,你的朋友是谁,你找到了吗?”
小猪点点头,说:“妈妈,其实他们都已经是我的好朋友了,我不能因为个人因素,排除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猪妈妈听后,欣慰地笑了,说:“你真正长大了。”
好友
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随便斜倚着一株大白杨树,穿的是泥迹斑斑的汗衫,褪了色的破烂牛仔裤,后裤袋只剩了一个,袋口吊着一把弹弓,从刻工看来,显然出自高明的少年勇士之手。他赤着脚,用脚趾从地上夹起石子,一颗一颗地甩出去。
这种本事,要不是赤脚练习多月,是学不会的。他既不高,也不矮,但肩膀很宽,腿和臂晒得黑黑的,就一个8岁的孩子来说,肌肉似乎过于发达。
我是刚到这得克萨斯州中部市镇的孩子,不免用自卫的眼光打量他,想探个明白,这里的孩子要用什么方式来管教我——摔跤、斗拳、赛跑还是斗嘴。我心里害怕,不知如何是好。他只管静静地望着一只鸟鼓翼钻入白杨树丛。他聚精会神地望了一会儿,然后转头向我咧嘴一笑,笑得脸儿好像上下分了家。“这只鸟蛮好看的,”他说,“不过等到养小鸟的时候,你再看这个老聒聒,可凶得要命。”
说着,他懒洋洋地向我走来,在我前面几码的地方蹲下。“我就住在那边,”他说,“我叫葛罗狄斯。葛——罗——狄——斯。先告诉你,我妈妈最喜欢读书,这个名字就是她从书上看到的。你别问我是哪一本书,因为我不知道。”
又是几分钟,他动都不动,两眼盯住一只蚂蚁扛着重东西在没修剪的草里爬。
然后他站了起来,动作之灵巧犹如夏天随风飘扬的风筝。他一手遮着额头,对着太阳一望。
“看太阳,两点钟了,早该吃饭了。”他说。我望了望手表说:“跟我来吧,我家冰箱里还有些冷鹌鹑肉。”在他看来事情就这么简单。我们是朋友了。
此后六年,葛罗狄斯满足了我童心最大的需求,我可以指着他告诉别人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在他看来,友谊是忠实无私的誓约,友情既无条件,亦无动机。他把知道的都非常爽快地讲给我听,绝没有一般儿童的那种自夸自大和盛气凌人。他告诉我山坡上各种野花的名字;教我吊在藤枝上荡到小河上空,在恰好的地方跳下,让水流把我们冲到下游400公尺外滑溜溜的河边泥地上。
我第一次学荡的那天,心里怕得呆住了。有些同伴嘲笑我道:“看,他怕得连试都不敢试了。”“你不是胆怯吧?”
葛罗狄斯从泥泞的河边走过来,站在我身边,低声说:“准备干的时候才会怕,干的时候就不会怕了。”他又对着河里那些嘲笑我的孩子高声道:“你们在下面留神!我们就要做一件没做过的事了。我们要一起抓着这条细藤荡出去,再一起坠下来。我敢说你们谁都没有这个胆子。”
我们提气凹肚荡到水上,藤蔓吊着两人的重量,几乎扯得快要断了。一松手,像是在噩梦中往下直坠,一直沉到水里,又浮了上来,随着激流冲向下游的岸边停住。第二天,我们惊险的表演已经在同学中传遍了。
一天下午,我们几个同学在一起懒散无事闲聊天,谈到小学同学打架的本领而争辩不休。我虽然并不特别壮,但很能持久。这是练出来的,因为我父亲在橄榄球风气极盛的市镇里作中学的橄榄球教练。这就使我常需保卫自己和父亲的面子,输球的季节尤其有此需要。我们胜过很多次,颇有名气,完全是因为我有一股傻劲,下巴和鼻子上的疤痕都是我有本领的明证。葛罗狄斯有一次被迫和班上个子最大的孩子打架,把那个欺侮人的家伙打得躺在操场上,可是自那次以后,他就再没有被人逼着显露本领了。
大家越闹越凶,一定要我和葛罗狄斯比试高下,逼得我没有办法,只好说:“就比赛摔跤吧,因为好朋友是不应该拳头相向的。”大家争辩时,葛罗狄斯一声不响,然后才慢吞吞站起来,脱去衬衫,说:“来吧,不过我真不懂这是何苦。”
3小时后,大家说我们和了。我们身上都抓破了,血汗交流,周身是草。葛罗狄斯转身回家,我却还留着听那些凑热闹的叫好。葛罗狄斯只望了我一下,露出失望的眼光轻声说:“好朋友不必较量给别人看,更不必跟好朋友称好汉。”
年岁渐长,我渐渐懂事,才知道那次摔跤如果他真正使出全身气力了,3小时的比赛恐怕15分钟就结束了。后来我家迁居,我和葛罗狄斯分手了,那时我们都只有十几岁。我们为了保持友谊,每年夏天都见面,圣诞节则互寄礼物——我给他的多半是买的,他给我的总是亲手做的好东西——偶尔我也寄封信给他。他从不写信。他解释说他不写信是因为“朋友之间,虽然可以把想说的话写在纸上,但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明白”。
有一天,中学举行橄榄球锦标赛,我坐在热气腾腾的更衣室里等候第一场开赛,心里好不紧张。葛罗狄斯忽然来了。原来他特地从125里外搭便车来看这场比赛。
他长高了,就一个17岁的青年来说,他的腿和臂实在是异常健壮。
教练作了最后指示,我们都忐忑不安地等着出场,葛罗狄斯弯着身子,脸上堆着笑容,又笑得好像把脸儿分成上下两截,对我说:“你等着瞧那些傻瓜抢到了球的样子吧,可凶得要命。”
这句话使我的忧虑尽消,观众的叫喊,乐队的大吹大擂,我全不在乎了。
比赛结束,我跪在球场中心,又累又麻,动都不想动。我的一只眼睛眼圈发红、泪水盈盈,另一只眼睛已经青紫,肿得睁不开。我们输了,18比19。
我迷迷糊糊,直到葛罗狄斯轻轻拍我的头盔,才猛然觉醒。他说:“谁赢谁输,大家早就忘得干干净净了。不过自己的成绩怎样,自己有数。你今天打得再好不过了,这才是你要记住的。在我看来,你赢了。”我们一起步出球场,一个是周身汗臭的球场败将,另一个则昂首阔步,好像是跟冠军球手在一起走。
对葛罗狄斯和得克萨斯的那株老白杨树,我已经二十多年没看见了。从我留心听模仿鸟的啁啾和铁罐子被光脚踢起的声音那时算来,也有二十多年了。
不过,就在昨天,我还对一个青年提出劝告:“好朋友不必较量给别人看,更不必跟好朋友称好汉。”也就在今天,我还在再度提醒自己:“准备干的时候才会怕,干的时候就不会怕了。”还有,我自己的成绩怎样,我自己有数,因此有许多次觉得自己是胜利者。
一杯水的友谊
她叫孙小珍,读大学二年级。在7月份的时候,孙小珍被查出得了一种有传染性的疾病,她被学校安排住进了医院。
但是,孙小珍住院很久了依然没有一个同学敢来看她,这让她非常伤心,又特别孤独,孙小珍觉得自己好像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一天下午,孙小珍无聊地趴在病床上给远方的父母写信,她并没有告诉他们她生病的消息,父母年纪大了,距离又太远,小珍并不想让父母担心。
忽然,护士小姐进门告诉小珍,院门口有个女孩要来看望她。这对小珍来说可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她一阵激动,这可是小珍住院以来看望她的第一个朋友。小珍想着可能是她平时最要好的朋友杨颖。
不一会儿,一位身材高大的女孩提着一兜水果在护士小姐的陪同下走进了病房,小珍一看,原来是她班上和她并不熟悉的一个女孩子,叫崔晨。她是校女子排球队的队长,很健康,也很有个性的一个女生。
崔晨走进病房时满头大汗的,把提来的水果往床头柜上一放,便坐在小珍的病床前开始关切地询问她的病情,并安慰小珍说,这种病很平常,千万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小珍心理上的疙瘩并没有因这几句话而解开。她们大约谈了半个小时,崔晨说,天气太热又说了这么久的话,渴极了。说完她就拿起床头柜上的一杯白开水,仰头准备喝下去,这下可把孙小珍给吓坏了。小珍连忙阻止:“不行,千万别喝,我有传染病——你还是吃水果吧!”崔晨好像没听见似的,“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然后用手抹了抹嘴唇,笑着对小珍说:“没关系,健康的生命是不怕被传染的!”
小珍看着崔晨健康明媚的笑脸,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小珍知道,崔晨是在冒着被传染的危险来证明这种病的轻松,以减轻她的心理负担。小珍感觉到友情即使只藏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但依然是存在着的,它总是在需要时以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来包围需要爱的人们。
这一杯水的情谊足以让孙小珍记住一辈子。
有信心的人
1944年圣诞节前夕,乔治当时是美国海军的水兵,正在旧金山度一天的假期。他刚刚打扑克牌赢了300美元。但那天他却无法摆脱一种忧郁的心情。
乔治刚得到消息,他们新年前将开往南太平洋。他的一个朋友在欧洲战场死了。可是他呢,刚刚18岁,却待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他到底要为什么而战斗呢?
那一天的大半时间,乔治漫无目的地在喜气洋洋的人群中游荡。黄昏时分,他的眼睛突然停在了一个场景上。
百货商店的橱窗里面,两辆电动玩具火车正咔嚓咔嚓地驶过一座积雪覆盖的小型市镇。橱窗前面站着一个9岁上下的骨瘦如柴的小男孩,鼻子紧紧贴住橱窗玻璃,眼睛死死地盯住火车。
突然,那个小男孩变成了9年前的乔治,百货商店也变成了他家乡纽约城的梅西百货店。他能够看到,也能感觉到同样的渴望,同样的不能实现的愿望。
他能够听到无可奈何的叹息:“爸爸买不起。”那股失望劲儿是无论如何也隐藏不住的。乔治看见小男孩无可奈何地转身走开,却又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最后一眼。
这次绝对不行!乔治不知道自己突然怎么了,只是一把紧紧抓住男孩的胳膊,差点儿把他吓得半死。
“我叫乔治。”乔治对他说。“我叫小杰弗里。”他费了好大劲儿才说出来。“好吧,杰弗里,我们去把火车买下来。”乔治尽量用成人的口气说道。男孩的眼睛一下子睁得很大,跟着乔治走进商店。
乔治知道这很荒唐,但他不在乎。他想再做一次9岁的孩子,让儿时的梦想成真。
乔治问:“橱窗里的那套玩具火车要多少钱?”老板回答:“156美元63美分,免费送货。”“我们要了。如果可以,现在就要。”乔治说。“当然可以,不给家里其他人买点儿东西吗?”乔治弯下腰,小杰弗里小声地告诉乔治他还有父母和两个妹妹。乔治给了他50美元。“我找人帮他挑东西。”老板对乔治说,又叫了一个满脸笑容的女人过来,她牵着小杰弗里的手走开了。
打包的时候,老板告诉乔治,他也有两个儿子在部队服役。他们互相祝福“圣诞快乐”,那人派了一辆送货车将他们送到了男孩的家。
男孩父亲霍利斯的反应让乔治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如果乔治带一个陌生人回家,他父亲也会有这样的反应的,看得出来,他非常勤劳,竭尽全力养家,却难以如愿让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霍利斯先生,我只是个远离家乡的水兵。”乔治一边恭敬地说,一边向他解释自己怎么看见他的儿子满怀期望地盯着商店的橱窗。
“你就不能把这笔钱花在别的用途上吗?”他粗暴地问乔治。
“不能,先生。”乔治回答说。
他的脸色温和下来,欢迎乔治同他们共进晚餐。吃过晚饭之后,乔治给小杰弗里和他的妹妹读故事,直到他们都去睡觉。
“我想,你知道我们在睡觉之前还有很多事要做。”霍利斯对乔治说。他的话让乔治一时间感到惊诧,后来他一下子醒悟过来,他不再是个孩子了,他现在是个成年人,有成年人的责任。于是乔治跟他一起拼装火车,并安上轨道,这项工作差不多花了一整夜。霍利斯的妻子玛吉做了三明治,煮了咖啡,让乔治给他们讲述在纽约成长的经历。午夜时分,他们停下了手头的活儿,互祝圣诞快乐,然后又继续工作,以实现一个孩子的梦想。
干完活的时候,乔治已经筋疲力尽了。霍利斯久久地看着他们的劳动成果,叹了一口气,坐到了一把破旧的安乐椅里。
“我小时候的梦想是一辆自行车,”他平静地说,“一辆大的两轮自行车,闪闪发亮的车条,鲜黄的车把,真皮车座。我喜欢那辆车。我做梦都想着它。”
“我小时梦想着一套摆在裁缝店橱窗里的圣诞礼服。我想要每个人都说:那小女孩穿这美丽的衣服是多么漂亮啊!”玛吉说。
后来乔治睡着了,他一睁开眼睛,发现已经是早晨5点钟了,小杰弗里正在摇乔治呢。他还记得乔治必须在8点以前赶回基地。
“到时间了吗?”一个女孩问。“到时间了。圣诞快乐!”霍利斯说。“啊!”乔治感到喜悦的同时,又不免觉得难以置信。
他们虽然没有布置橱窗的人干得那样好,但他们也算把火车安好了。
“爸爸,可以试车了?”小杰弗里问。乔治和霍利斯交换了一个眼色,点头表示同意试车。
这是值得庆祝的首次正式运行。乔治和霍利斯各拿一个控制器,开动了火车,转到第二圈的时候,乔治让小杰弗里接过控制器。小杰弗里开了大约5分钟,突然停了下来,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房间。
过了一会儿,他拿着早已买好的礼物回来了,满脸的得意之色。虽然有人帮忙购买,但买什么完全是他的主意。
礼物快要分完的时候,突然他拿着一个小包向乔治转过身来。“圣诞快乐,乔治!”他平静地说。
乔治顿时惊呆了。给他的礼物是一套梳子和刷子,还有一个装其他梳洗用具的盒子。他朝乔治伸出手,忽然又改变了主意,热情地拥抱乔治。分手的时候真是悲喜交加,因为乔治知道自己也许再也见不着霍利斯一家人了。玛吉向乔治表示感谢,但乔治知道自己才是应该表示谢意的人。
在乔治去车站乘公共汽车返回基地的时候,他意识到先前那些困扰他的疑虑消失了。这次经历使他受益匪浅,远胜过那些动员报告和爱国演讲。
对乔治来说,这是意想不到的发现。他现在知道了这场战争、所有这些战斗都是为了什么,这既奇妙又简单。这个国家,他的祖国,充满着梦想,充满着梦想家,这些人有信心、有志气实现自己的梦想。
永远的大朋友
他称我为小朋友,自然,他便成了我的大朋友。其实,他仅仅长我两岁。
从未见过他,只在书信与E—mail 中熟悉了他笔走龙蛇的字体与幽默风趣的文笔,于电话听惯了他清朗怡人的笑声。我们的友谊已建立两年,说起来还真有点神秘。
忆起来,应该说是百分之百的偶然。我打电话到他的单位,找一本市面上售缺的书。他说你找谁?我说我本来不找谁,既然你接的电话就找你吧。于是,他帮我找到了书,我寄钱去,他分文未动地退回。“送你。”“那谢了。”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了朋友。
他说他的世界是方格稿纸圆珠笔加键盘和一次又一次会心的长谈,还有总也抽不完的香烟,总也挥不去斩不断的对凡尘的眷爱。
和他谈天颇像在一条缠缠绵绵的碧溪中,坐在一条小船上,读一本很风雅的书,那书则是妙语如珠、文采光华,那感觉是百分之百的罗曼蒂克。你不由被他的幽默所吸引,受他跳跃却又沉凝的思维所感染。于是,我常常忘记了自我的存在。
大朋友总是给我倾心的关怀,不二话的扶助,极宽宏的容忍。做他的小朋友,可以一连几天不断地打电话烦他,也可以两个多月失踪了似的尽情玩我自己的,而把大朋友送到爪哇国去。突然有一天玩累了,又想起大朋友,只一声“喂”或单看邮戳又或手机上显示一个叫“小猪猪”的E—mail 通知,他便知道是小朋友到了,于是就笑容可掬地迎候我了(想象得出来)。可以叽叽呱呱嘻嘻哈哈讲个没完,也可以嗯啊两声了事,他都不会怪罪我。大朋友从不要求我什么,勉强我什么,所以与其说他是朋友倒不如说是兄长,若说是兄长又觉得像更进一层的别的什么。说不准,但总是“雀巢咖啡”——味道好极了。
他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我问他是谁,他说你猜猜看,我说你是大朋友,他说什么大朋友,不对,你再猜,我说那我就猜不着了。他说你使劲猜,我说怎么使劲也猜不着你究竟是谁。他说他当然是大朋友。我说你这促狭鬼!然后我们一起在电话中大笑。
有一天他问我,大朋友想见小朋友怎么办?我说你闭上眼睛数一百下,睡着了就能见到我了。真的,我也不知道大朋友的尊容如何,可却用我本不丰富的想象力梦见他好多次——不过这梦中的大朋友长的都不一样,但总是飘逸儒雅、风流倜傥,有魅力极了。我当然不是冷血动物,有时也想握一握那想来厚重有力的手。但又一想:既然一开始就有这种熟悉的陌生,倒不如就这样下去好了,是朋友不一定要见面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用握手凝眸相对?不见也罢。而且这种交流与沟通,比之携手漫步更有风味、更有情调、更超凡脱俗。仔细品味一下,倒觉得自己挺高尚的。人总超越不了自己,超越不了环境,真的见了面,许多料到和料不到的事儿就来了,那实在太不美好了。
“既然我们只是为了友谊而友谊,又何必见面呢?保留这份渴望也许更好。茫茫人海中,不见面而情深意笃剖腹掏心诚实相待的朋友能有几个?我俩有幸拥有,实在是福之所至。”我说。
他略一沉吟,说:“也许真的不见面更好,那我就好好做几个梦去找我的小朋友。”我急忙地告诉他,要把我想得漂亮点儿,优美点儿,温柔一点儿。他先是一乐,然后逗我说要把我想得丑点儿,爱哭一点儿。我说你讨厌,我才不在你面前哭,别净想美事。谁知道,后来竟应了他的话。
一个风飒飒雨霏霏的午后,心里孤寂,恰又有人不经意中触痛了我那收藏于心底深处不能触及的“伤疤”,心里好不难过。于是找大朋友通电话。大朋友耐心地听着我想寻找抚慰却又不想实说的不着边际的话,最后打断我说:“小朋友,到底想说什么?不高兴是么?”我哑然了,不说一个字。“要是相信我,就跟我讲讲,一定鼎力相助。”到此,在父母面前、在至爱亲朋面前都忍了几年,一次次只能倒流人心海的泪水,终于“决堤”而出……先是哽咽,后来是抽泣,再后来是放声大哭。大朋友不拦我,也没有不耐烦,只是静静地等我恢复平静。“眼泪总是好的,哭出来,心里会痛快些。”他一字一句耳语般劝我,“好了,就此打住,不许再哭了,再哭就伤身体了……”
那次流泪事件以后,我对大朋友充满了感激,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在成人后依然可以酣畅淋漓、无所顾忌地大哭一场,并且有人肯为你收容泪水,实在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而大朋友给了我这样的机会。
今天下班前,给他挂了个电话。我说,大朋友,我是小朋友,我向电视台要求给你点播了一曲《友谊地久天长》,请注意收听。他说,小朋友,后天是我们认识整两年,后天晚上8点钟,你关上电灯,闭上眼睛,竖起耳朵,我在离你70里外的我家阳台上,用吉他弹奏一首《万水千山总是情》表示祝贺。我说,万岁!我的大朋友!
跳伞
汤姆有一架自己的小型飞机。一天,汤姆和好友库尔及另外5个人乘飞机路过一个人迹罕至的海峡。飞机已飞行了两个半小时,再有半个小时,就可到目的地。
忽然,汤姆发现仪表显示,飞机上的油料不多了。汤姆判断是油箱漏油了。因为起飞前,他给油箱加满了油。
汤姆将这消息一传达,飞机上的人一阵惊慌,汤姆安慰他们:“没关系的,我们有降落伞!”说着,他将操纵杆交给也会开飞机的库尔,走向机尾拿来了降落伞。汤姆给每个人发了一顶降落伞后,也在库尔身边放下一个盛有降落伞的袋子。他说:“库尔,我的好兄弟,我带领着5个人先跳,你开好飞机,最后在适当时候再跳吧。”说着,带领5个人跳了下去。飞机上就剩库尔一个人了。这时,仪表显示油料已尽,飞机在靠滑翔无声地向前飞。库尔决定也跳下去。于是,他一手扳紧操纵杆,一手抓过来降落伞包。他一掏,大惊,包里没有降落伞,是一包汤姆的旧衣服!
库尔咬牙大骂汤姆!没伞可跳!没油料,靠滑翔飞机是飞不长久的!库尔急得浑身冒汗,只好使尽浑身解数,往前能开多远算多远。
飞机无声息地朝前飘着,往下降着,与海面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库尔彻底绝望时,奇迹出现了——一片海岸出现在眼前。他大喜,用力猛拉操纵杆,飞机贴海面冲过去,“通”的一声撞落在松软的海滩上,库尔晕了过去。
半月后,库尔回到他和汤姆所居住的小镇。他拎着那个装着旧衣服的伞包来到汤姆的家门外,发出狮子般的怒吼:“汤姆,你这个出卖朋友的家伙,给我滚出来!”
汤姆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跑出来,一齐问他发生了什么。库尔很生气地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抖动着那个包,大声地说:“看,他就是用这东西骗我的!他没想到我没死,真是老天保佑!”
汤姆的妻子说了声:“他一直没有回来。”就认真翻查那个包。旧衣服被倒了出来后,她从包底拿出一张纸片。但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哭起来。
库尔一愣,拿过纸片来看。纸上有两行极潦草的字,是汤姆的笔迹,写的是:“库尔,我的好兄弟,机下是鲨鱼区,跳下去必死无疑。不跳,没油的飞机不堪重负,会很快坠海。我带他们跳下后,飞机减轻了重量,肯定能滑翔过去……你就大胆地向前开吧,祝你成功!”
朋友:结伴而行的鱼
我和张君是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他分到银行,而我则进了检察院。
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要好的朋友是不在乎谁付出多少的。那时候,我们相互帮助,相互鼓励,在一个陌生城市里快乐地生活着。后来,我们都结婚了,更巧的是,我们的爱人都是白衣天使。他打趣说,你和我的心是相连的,不成朋友都难。
要不是他一时的冲动,这种友情会持续下去,我想一定会天荒地老。
他为了买处上等的房子,挪用公款8万元……反贪局调查他的时候,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朋友在检察院。这个朋友就是我,可我无能为力。法律对于朋友是无情的。
他的爱人多次找到我。看她那痛哭流涕的样子,我很伤心,毕竟他们结婚还不到三年,刚有了个小男孩。我只好反复做她的工作。最后她说,这是我们第一次求你,你给个明白话儿吧。我坚决地说,这事我帮不上忙。她擦干眼泪,冷冷地说,朋友有什么用!那语调里是对“朋友”这字眼的绝望。从那以后,她没来过我们家。
我偶尔去监狱看他,他拒绝了我的探视。他只是传话说,朋友有什么用。我希望通过时间来填补法律的无情。每年的节日,我都会和爱人去探监,去看望他的爱人,尽管要遭受冷落。终于有一天,他无奈地说,算了,朋友本来就没有什么用的。其实,我从骨子里了解他,在他内心深处是不愿失去我这个朋友的,正像我不愿失去他一样。
等他出狱那天,我和爱人都去接他。他的爱人一路上都在偷偷流泪。我说,上我家吧。他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随我上了回家的的士。那天,他喝得大醉。他问我,朋友有什么用呢?我笑着说,没有什么用,朋友本来就是没用的。他说,我不怨你。我笑了,笑里面掺杂着泪水。
不久,他和他的爱人离开了这个本来就陌生的城市,去了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们很少再见面,偶尔有书信往来,都是些客套的话。他说,他和爱人都找到了一份还算可以的工作,孩子上了一所不错的小学,让我们不必牵挂。那以后,我们彼此为了各自的工作不停地忙碌着,但那份情感是无法忘却的,有时候反而更浓。
前年,我生日那天,他寄来一封信,祝我生日快乐。信中夹着一朵风干了的牵牛花。他在信中说,你还记得吗?在校外的田野里,我们常常去摘牵牛花的,它象征平淡无奇的感情。早上花开,很快就凋谢了,可我们的友情虽然平淡却是无法凋谢。我和妻子在烛光中读着这封信,泪流满面。去年的国庆节,我们相约去爬泰山。在一个偌大的水库前驻足。那清澈的水里,一条条自由自在的鱼结伴而游。我们相视一笑,我们多像那一条条游着的鱼,只要能够结伴就行了,这也许就是朋友的要义了。
善待朋友
我中学一毕业就由乡下老家到成都闯荡,开始时是进厂做工,由于不习惯厂规的约束,就辞职自己在城郊租房住。由于我爱看书,又喜欢写点儿东西,就以摆地摊贩卖旧书为生。我暂住的小院边也有一个小院,一位姓李的外地青年人向小院的房东租了一分薄地,买回砖瓦木料自己在小院边搭建了一间小屋住。李本是一个教师,戴副眼镜,文文静静的,因病退休了,每月向单位领三百多元的生活费。左邻右舍都叫他眼镜。眼镜闲着无事,又租了几分当地农民的地,搭一草棚,学种平菇。眼镜喜欢看书,我在外摆摊卖书时,他常来我地摊上买一两本爱看的书,并和我天南地北地闲聊一会儿才走。摆地摊卖旧书,收入很少,有时连生活也难以维持下去,后来,我为增加收入,早晨又卖报了,眼镜听说后就对我说他天天都要买一份报看,你现在卖报了。每天就买你的报纸。我听后,每天一早就给他送一份报纸。眼镜种了几年平菇都没多大的效益。一天,我与眼镜暂住的小院都被一家大公司圈了要征地建厂房,两个小院均属搬迁范围。
我就搬迁到几里外的一个小院,以月租40元租了一间小屋居住。眼镜的老父是一个老工人,在城里有一套房子,老父生病在床需要人照料,就让眼镜搬回去一起住。眼镜拆了自建的小屋,贱卖了砖瓦,还剩一些木料、桶、盆之类的东西,就来找我说他要去照料生病的老父,如老父病好后,还回郊区租地搭棚子种植平菇,想把木料、桶、盆等东西放在我小屋里,每月给我10元寄存费。我说东西你可以放在我这里,寄存费就免了吧。眼镜把东西搬来放进我小屋后,就进城去照料老父了。
两个月后,眼镜从城里来看我,我小屋里堆满了我的书、家具和他的木料,阴暗而狭小。眼镜摸出20元钱给我。我推辞了一下,想到自己经济拮据,就收下了;想就算借他的,今后还情吧!眼镜坐下和我闲谈一会儿就走了。又是两个月后一天上午,眼镜又从城里来看我,一见面就给我20元钱,另还送我一挂香蕉。眼镜又坐下和我闲谈,临近中午时分,我说:“眼镜,你今天就在我这里吃午饭吧。”就站起身来准备去开煤炉子煮饭。眼镜一听也站了起来,说:“那你先煮饭,我去外面买点儿肉回来煎菜。”我忙伸手拦他,说:“你是客,坐下,我去买肉吧。”眼镜用力推开我的手,大声道:“你卖书报,只能混(挣)点儿很少的生活费,我的收入虽然低,但比起你要好些,何况我现在跟着我老头,他每月几千元的工资,我就吃他啰!”眼镜边说边大步奔院外的菜市去了。一会儿就割一块精瘦肉回来喊我切细炒菜。
三个月后,眼镜又从城里来看我,这段时期,“非典”瘟疫正在我国到处横行猖獗,眼镜给我30元钱后,又给我一大包预防“非典”的中药,叫我熬水喝。我忙端凳叫眼镜坐,小屋内窄狭,我与眼镜坐在小屋外宽阔处聊天。我们刚聊几句,我一个初中时的同学超也进院来看我了。超进城应聘在一家星级饭店当保安,月工资上千元,也不是很高,腰里却别个手机。超很难来看我一次,说是今天要去他姨娘家,顺路也来我这里玩一会儿。我对他点头表示感谢,也赶紧搬一张小凳,叫他在我们身边坐下。我们三人就坐在一起海阔天空地吹牛。超在星级饭店工作,自然见过不少出入饭店的人物,于是就炫耀地向我们摆谈一些高级人物的笑话趣事,边说边张牙舞爪,唾沫纷飞,透着一股牛劲。中午时分,眼镜忽然站起来,冲我说:“我今天又要在你这里吃饭。你先煮饭,我去外面买块肉回来煎菜。”说着转身就向外走,我想拦也拦不住,于是就起身去打开门边的炉子烧水煮饭。超也站起身来,说想买包烟,就跟眼镜一起去了院外不远处的菜市。一会儿,眼镜又割了一块瘦猪肉回来递给我。超也慢慢地回来了,手指里夹一根高级的过滤嘴香烟,边走边吞云吐雾,脚步提得高高的,一副志满意得的样子。
饭后,眼镜对我说还有事,向超点点头,就告辞走了。超走进我屋里,想找书看,见屋角码有一堆不大不小的木料,就问我这木料是眼镜的吗?神色间有些不以为然。我听了有些诧异,说你怎知这木料是眼镜的?超听了一笑,说:“我跟眼镜一起去菜市上时,路上他向我说的,他还说他每月给你10元钱。我发觉眼镜这人胆子小呀!”我不由一愣,又问他怎知眼镜胆小呢?超奇怪地一笑,低声道:“眼镜在市场肉案前买肉时,不住地东张西望,好一阵不敢伸手掏钱,还拉拉我,要我帮他看着点儿,说怕有小偷盯着他掏钱。一副老实胆小的样子,连肉老板也觉得他有些可笑。他给你买肉,对你这样好,不是他胆小,而是担心你不让他把东西放在你屋里吧!”说到这里,超现出一脸鄙夷之色。我想了一下,就对超正色道:“老兄,你坐下,我想给你讲一故事。”超一怔,在一张凳子上坐下,我也在一张凳子上坐下了。我就对超讲了自己的故事:
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外面摆地摊卖书。这天,我摊上有一本明星的艺术画,很多人都爱看的。我的摊子刚摆不久,一伙人,大概五六个小伙子,从我摊边经过。这伙人个个眼圈发黑,西装革履,神情凶悍,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伙人就是白天睡大觉,夜晚出马以偷窃抢劫为职业的人。其中一人路过我摊边时拿起这本精美的画册,另外几个见了也争抢传阅。这伙人继续不停步地向前走,一人边走边回过头来对我阴森森地笑道:“这本画册我们借去看几天,看后给你还来。”我知这话完全是谎话。要战胜邪恶光凭勇敢是不行的,还必须具备克敌的力量,我一不会武功,二又孤苦无助,只能当他说的是真话,点点头,目送他们远去。摊边有几个路人都睁着眼,幸灾乐祸地看我的笑话呀!我胆小,怕得罪他们,是因我的力量不够强大,不想吃眼前大亏!而眼镜的胆小,说给了我钱和礼物,是因他不想在我感情上增加负荷还他的情呀!眼镜对我,比那些幸灾乐祸的人要好百倍,比那些欺我的人要好一万倍呀!我们怎么可以说眼镜胆小呢?——太聪明反而不好了!
超听到这里,脸上顿时浮现一层羞愧之色。我忙别过脸去,四下里蓦地寂然无声。
海啸之前
很久以前,日本有个村庄。村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村后有座山,一条弯曲的山路直通上去。山上可以看见整个村庄和大海。山上住着一位名叫吉野的老人和他的小孙子太郎。
一天,天气很炎热。吉野站在家门前向山下看去,村里90户人家和一个寺庙,随着海湾的曲线延伸开,村民们正打算在庙院里跳舞庆祝稻米丰收。这时,吉野望着阴沉闷热的天空,警觉起来:“这是要地震的天气。”
地震真的来了。这吓不住人,在日本经常发生地震。但这次很奇怪,长时间缓慢的摇动,好像是由遥远的海底变化引起的,房屋轻轻地摇动几次,然后所有的物体又变平静了。
吉野敏锐的眼睛看到了海水突然变黑,从村边退回,沙土和岩石露出,海岸的曲线变得越来越宽。他知道这变化意味着什么,必须警告村民们!已没有时间下去送信,让寺庙的和尚敲起大钟吧。他对孙子太郎说:“快!给我点一个火把!”
吉野拿起松木火把,赶到他的稻田,点着了干燥的稻子,大火向上熊熊燃烧,在田里蔓延开来了,把金黄色的稻子烧黑了,滚滚浓烟直冲云霄。那是他一年的劳动成果。
太郎感到吃惊和害怕,他跟在爷爷后面叫道:“爷爷!这是为什么?”吉野没有时间解释,继续放火,直到走到稻田的边缘。太郎急切地凝视燃烧的稻子,落下了痛心的眼泪,转身跑回家里。
山下寺庙的和尚看到山上燃起熊熊大火,敲响了大钟。村民们聚集起来向山上赶来。全村人都来了,开始是年轻人,然后是年纪大的老人和抱小孩的父母,甚至孩子们也来了,因为他们能帮忙传递水桶。但扑灭吉野稻田里的火太晚了,所有的人悲伤而又疑惑地看着老人的脸。
太郎哭着从房里跑出来,大声说:“爷爷发疯了!他是故意放火烧稻子的!”村长生气了,村民们开始抱怨起来。
这时,吉野抬起手,指向大海:“看!”人们看去,只见一条长而模糊的线变得更宽更暗。
那就是向陆地袭来的海水,像峭壁一样高耸着,像鹰飞一样迅速地冲向前边。
“海啸!”人们尖叫着,随后听到了比雷声更响的声音。可怕的海啸冲击着海岸,势如排山倒海,席卷了整个村子。
随后,疯狂的海水咆哮着猛扑陆地,掀起了阵阵巨浪。在吉野房子周围没有一个人说话,山下的村庄已是一片汪洋。此时此刻,吉野平静地说:“这就是我为什么放火烧稻子的原因。”
太郎跑去拉住了他的手,全村人都跪下了……人们—直铭记着吉野的恩德。村庄重建时,建起了—座寺庙纪念他。
圣诞贵宾
暴雨下了一夜,窗外一片漆黑,仿佛整个世界都被大雨冲走了,天地间只剩下轰鸣的雨声。
窗内也是一片漆黑,断电了,安娜紧紧地搂着四个孩子,一家人蜷缩在床上。她们这座破旧的小屋坐落在山坡上,所以地上经常是干燥的。
天亮时,雨住了,安娜轻轻地为四个刚入睡的孩子盖好被子,下床开了门。
山坡下的村子已变成了一片汪洋,村边那条原来缓缓流淌着的小溪,已变成一条湍急的大河,好像一夜之间上帝从天外扔下了另一条密西西比河。
安娜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匆匆掩上门,急急往山坡下赶去。
这个村子有二十几户人家,家家的日子都过得挺艰难。年轻力壮的男子都上前线去了。安娜的丈夫也上了前线,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在一个寒冷的深冬夜里,一个人敲开了山坡上小屋的门,给她带来了一份阵亡通知书。她家的日子,比谁都艰难。
晌午时分,疲乏不堪的安娜回到了小屋,右手抱着一个小女孩,左手牵着一个小男孩。
“妈妈!”小女儿高兴地扑上来,“你把波迪和杰克领到咱们家跟我玩,是吗?”“他们以后就和你一起睡觉了。”安娜叹了一口气,说,“可怜的孩子,他们家昨天夜里让大水冲走了,可怜的海伦大婶让塌下来的屋梁给砸死了。”
她边说着,边打开床边的大皮箱,给那两个小孤儿找出两套干净的衣服。
“妈妈,那是我圣诞节要穿的外套!”一直在一旁迷惑不解地看着的大女儿突然大声抗议道,“我再也没有更好的衣裳了。”
安娜转过身,抚摸着大女儿的头发,慈爱地说:“孩子,他们可是咱们家的圣诞贵宾呀。”
“圣诞贵宾?”四个孩子异口同声地问。“是的,圣诞贵宾。”安娜把两个小孤儿搂在怀里,用母亲所特有的目光把自己的四个孩子依次看了一遍,说,“来,孩子们,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25年前,在密西西比河畔,在妈妈小时候住过的那个小镇上,住着一位可敬的波莉姨妈,她有很多孩子,就像咱们家一样,可她的丈夫已经死了,是在上一次大战中死的,你们说,她们的日子难不难?哦,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冷。圣诞前夕的下午,大雪纷纷地飘。波莉姨妈在外面累了一天,回家了,手里只带着几个小面包和奶酪。看到孩子们失望的面孔,波莉姨妈说:‘孩子们,看我给你们带来了什么?’孩子们一看,从波莉姨妈身后走出一个7岁的小姑娘,她是那样的单薄,瘦弱,‘孩子们,这是咱们的圣诞贵宾,是圣诞老人给你们的礼物。’波莉姨妈说。那些哥哥姐姐们忽然明白过来,一拥上前,把小姑娘拉到火炉前,有的给她披上了外套,有的将自己的玩具塞到她手里,‘孩子们,你们知道这位7岁的小姑娘是谁吗?’”
四个孩子都摇摇头。安娜说:“她就是我,是你们25年前的妈妈。”
好一阵子,孩子们鸦雀无声。突然他们一起欢呼起来:“妈咪,我们也欢迎我们的圣诞贵宾!”
真正的上帝
丹尼刚拿到律师证时,也曾是一个热血青年,那时他满怀理想,真心希望能帮助别人。
现实并没有如他所愿,他没有任何社会背景,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只能待在一个贫民区里,在一间租来的简陋办公室里工作。上门的客户也多半是些付不起律师费的穷人,代理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官司也不能让他引起业内人士的注意,更谈不上出人头地。
渐渐地,最初的理想被现实生活所磨灭,丹尼开始厌倦起寒酸的日子。
这时,丹尼一位富有的同学来找他打一场官司,这个同学采取卑鄙手段骗取合伙人的钱财后,企图逃避法律的追究,最让丹尼心动的是,他开出了一笔可观的律师费,这笔钱可以用来改善工作环境。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丹尼的原则变得不堪一击。
官司成功的同时也为丹尼打开了一个黄金通道。此后不断有大客户上门请丹尼打一些“高难度”的官司,开出的律师费也越来越高。
开始,丹尼还有点儿迟疑,内心比较矛盾,可是想想曾经的穷酸日子,他再也不想坚持什么,理想毕竟不能当饭吃。
很快,丹尼有了钱,有了豪宅,搬离了贫民区,有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就设在城里一幢商务楼内。
由于丹尼天资聪颖,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几年的工夫,他已经在法律界建立起了自己的地位。法庭上他通常都是一副正气凛然状,引经据典,高谈阔论,运用非凡的智慧把对手辩驳倒。不过他一般只为达官贵人们辩护,那些官司回报丰厚,能让他扬名四方。
他的巧舌如簧可以让法庭出现各种奇迹,改变了当事人的命运。上帝能做的不也只是这些么?
按理说,一个人能有上帝般的感觉应该很高兴,可这种感觉却偏偏让丹尼非常烦恼。因为他很清楚,即便身边有许多人讨好巴结他,赞扬他,甚至崇拜他,但没有谁会真正把他当做上帝,他们都只是为了得到他的“帮助”而已。这一直让丹尼耿耿于怀。这天,丹尼的秘书告诉他,有个社会救助基金会送来几桩请求法律援助的义务官司材料。丹尼起初想把案子推给别的律师做,可转念一想,他考虑到自己正准备接任律师协会的新主席,打一桩义务官司作作秀还是有益处的。
这是一桩不太复杂的民事官司,辩护对象是一家来自西班牙的移民。对丹尼来说,这简直是手到擒来,不过为了让大家记忆深刻,他还是在法庭上做了一番慷慨激昂的表演。
走出法庭,丹尼急着去赴一个晚宴。但这时一个小男孩怯怯地尾随在他身后,低声说:“丹尼先生,您救了我们全家,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报答您呢?”丹尼停下脚步,预备将孩子打发走,可当他看见旁边那些电视台记者时,立刻改变了主意。他露出微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回答说:“阿塔斯,先生。我很想为您做点儿什么。”
丹尼笑道:“噢,那你能做什么呢?”
孩子想了想说:“我课余时间经常擦皮鞋挣外快,我擦得可棒了,也许我能为您免费擦所有的皮鞋。”
丹尼没做声,他心想:“擦我的皮鞋?恐怕我用的贵重保养鞋油你听都没听说过呢!”他敷衍地拍拍阿塔斯的肩膀道:“谢谢你,孩子,换了别的律师也会这样做的。”
丹尼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第二天下班,他发现阿塔斯竟等在他事务所的大楼外。小男孩兴奋地跑上前对他说:“先生,今天我被选人教堂唱诗班了,以后我可以天天去大教堂唱圣歌。”
丹尼心不在焉地“哦”了声,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进教堂了,去教堂干什么呢?只有那些不能主宰自己命运的人才会去教堂向上帝祈祷,而他本身就操纵着很多人的欢乐和忧愁。
阿塔斯似乎黏上了丹尼,隔三差五就候在事务所外面。小男孩非常崇拜他,总希望披肝沥胆地为他做点儿什么。可丹尼却不乐意被一个小毛孩子纠缠不休,他是大律师,跟人谈话都要按时间收取报酬。
终于有一天,当丹尼再一次见到阿塔斯时,他不耐烦地说:“嘿,我手头有很多要紧的工作,没工夫听你唠叨那些破事儿,你为什么不让我耳根清静点儿呢?”阿塔斯愣了一会儿,有点儿委屈地说:“先生,下个礼拜我就要正式在大教堂里唱圣歌了,我今天来想先唱给您听。”
丹尼淡淡地说:“不,孩子,你还是去教堂唱吧,圣歌应该唱给上帝听。”
阿塔斯仰着小脸,一字一顿道:“可没有人像您那样值得敬仰,我觉得您就是上帝。”小男孩的话让丹尼怔住了。人有时很奇怪,丹尼一直期盼大家把他看做上帝,可现在阿塔斯真这么做了,他的心里却不觉生出些不安和惭愧。他问阿塔斯:“你想现在就唱给我听么?”
阿塔斯摇摇头,回答道:“我想带您去一个有桂树的地方。因为在我们西班牙老家塔霍河谷的一些地方,有这样的一种说法,当流星划过月桂树,就能将小孩唱的圣歌带进遥远的天堂。”
在佛罗里达夏天的一个夜晚,丹尼跟阿塔斯来到公园里的月桂树林旁。枝叶茂密的月桂树散发着清新的香味,草丛里还有着唧唧虫语,夜空里偶尔能看见流星迅疾划过。
在小男孩清纯如天籁般的歌声里,丹尼忽然伸手捂住脸,热泪顺着指缝流出来。
阿塔斯有点儿不知所措,他轻声问道:“先生,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丹尼深深吸了口气,温和地拉过他道:“是我错了,我放弃了人生那么多值得坚守的东西,却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上帝。”
小男孩不懂,只是说:“你哭了,我妈妈说过只有不幸的人才会哭泣。”丹尼望着深邃的夜空说:“是的,我是如此的不幸,并且还一直以自己的不幸引以为豪。”
丹尼的律师事务所依然在老地方,不过,它的大门从此向所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敞开着。有时,他的客户因为付不起律师费会送给他一些其他东西来表达心中的一点儿谢意,比如家庭主妇做的小甜饼、果园里采摘的新鲜水果、一盆盛开的鲜花或者是农夫刚收获的玉米,等等,跟这些充满感激的小零碎比起来,金钱又算什么呢?在人们眼里他从来都是上帝,他是以自己的正直、果敢和热情赢得大家打心眼里佩服和尊重的律师。
分享果实
很早很早以前,大象、兔子、鹦鹉是三个非常要好的朋友。
鹦鹉能飞,有一次飞上了天,从玉皇大帝的御花园里衔来一颗果树种子。这种果树万年生长,一年四季结果。
兔子很聪明,他知道这种子的贵重,就首先把种子种在地里,天天替它施肥;大象想吃果子,就天天用长鼻子从河里汲水来浇它。
在大家的照料下,果树长得很快,不久就结果了。鹦鹉从树梢飞过,见果子熟了,他就天天飞到树上啄果子吃。大象呢,他凭着个子大,经常用它的长鼻子卷着树枝吃果子。这中间最吃亏的是兔子,他爬不上树,只能看着香气扑鼻的果子,干着急没有办法。
树,长得更高了,连长鼻子大象也吃不到果子了,鹦鹉只顾自己吃,不理他的两个朋友。于是他们发生了争吵。大象和兔子非常生气,他们找来猴子替他们评理。猴子说:“你们三个且不要争。你们先告诉我,这树是哪来的?是怎样生长的?”
于是,鹦鹉说:“这树是我从天上衔来的种子生长出来的,没有我哪来的树呢?”兔子说:“虽然鹦鹉衔来了种子,可是我想到把它种在地里,并且每天施肥,它才由种子变成树的。而我却一个果子都没尝到。你说这公平吗?”大象说:“虽然有人衔来种子,有人下地、施肥,但是天旱了这么久,是我每天用鼻子由河里运水来浇它,它才长得这么高。凭这一点,我为什么不该吃这果子呢?”
猴子听明白了,说:“照这样看来,你们都出过力,都该吃到这果子。你们与其这样争吵,不如想个能吃果子的法子。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伤害你们之间的友情。”
他们觉得这话有道理,于是就商量出_个办法,规定大家吃果子时要一道吃,让大象站在下边,大象背上站兔子,兔子背上站鹦鹉,然后由鹦鹉摘下果子交给兔子,循序往下移,摘好了,大家一起吃,共同享用劳动果实。
自从想出这个办法后,他们就不再争吵了,而且使树长得更好,果子也结得更多了。
信任
与安诺相遇时,我仍是个小偷。我虽年仅15岁,但已是经验丰富,身手不凡的老手了。
我靠近安诺时,他正在观看摔跤比赛。他大约25岁,瘦高个儿,看上去平易近人,像他这种随和单纯的人最容易让我得手了。
为了搭上话茬儿,我说:“你有点儿像摔跤手。”“你也有点儿像。”他说。“我想为你干活。”“可我没钱开你工钱。”他回答。“那么你能让我填饱肚子吗?”“你会不会做饭?”他问。“会。”我再次扯谎。“如果你会做饭,或许我能养活你。”
他把我带到他的房间,并告诉我,我只能睡在阳台上。当晚我做的那顿饭肯定难吃极了,安诺把饭菜全部倒给了野狗,并要我开路。我却赖着不走,极力显露出最讨人喜欢的笑容,他也禁不住笑了。
随后,安诺拍着我的肩膀说没关系,他教我做饭。他还教我写自己的名字,并说不久就要教我写完整的句子和加法。我心中充满感激。一旦我能像受过教育的人一样写东西,我就会无往而不胜了。
我很乐意为安诺干活。每天早晨烧好茶水,然后就出门买一天所需的物品,常常能偷偷地克扣一个卢比。
我想他或许知道我玩的把戏,但他好像一点儿也不介意。安诺没有固定收入,他常常这个星期借钱,下星期又归还。他总是担心何时才能得到支票,但只要支票一来,他就会走出家门,带我吃喝玩乐一番。好像他是在为杂志写东西,这真是一种古怪的谋生方式。
有天晚上,他带回家一小叠钞票,并说他刚把一本书卖给了出版商。临睡时,我看见他把钱塞到了床垫下面。
我帮安诺干活差不多一个月了,除了上街购物玩点儿花招外,我没有干过老本行,尽管有充足的机会重操旧业。安诺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只要我高兴,出进自由。这恰恰是我为什么如此难以下手的原因。
嘿,该是我干点儿正事的时候了,我对自己说。如果我不把这笔钱弄到手,说不定他明天就请朋友喝酒了。毕竟,他也没给我工钱。我从地板上坐起来,爬出毯子,向安诺的床移动。我的手轻轻地伸进床垫下搜寻,悄无声息地把钱抽了出来,匆匆溜出了房间。
我走到马路上开始奔跑。收获真不小,我可以像阿拉伯石油大王一样过上一两个星期了。
我准备搭快车到拉克劳城。到达车站时,火车正在起动,我完全能够爬上车厢,但我却犹豫不决。因为某种无法解释的原因,我失去了远走高飞的机会。
我发现自己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上。我不知道去哪儿过夜。我没有朋友,没有值得信赖的朋友,我认识的唯一好人就是我刚刚偷过的那个人。
天下起了大雨。我的衬衣和裤子紧紧贴在肉上,冷风夹着雨滴抽打在我脸上。我回到了夜市,坐在钟楼下避雨。钟楼上钟的指针正指向午夜12点。我摸摸腰间,钱都被雨水浸湿了。这是安诺的钱。明天早晨他也许会给我两三卢比去看电影,现在我却全部装在了腰包里。不需再为他做饭、上集市买东西,也不能再学写完整的句子了。
哦,完整句子!我行窃时把这事忘了。我知道,完整句子有朝一日会给我带来更多的卢比。偷窃是件简单的事,但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人物,一个机智而受人尊敬的人,情况就大不相同。我要学会读书和写作,我该回到安诺身边。
我匆匆跑回安诺的房间,心情极为紧张。我悄悄开了门,爬近他的床头,并从腰间掏出钱捏在手心。我能感到他喘气在我手上。我静静地呆了一会儿,然后用手摸到床垫边缘,把钱塞了进去。
第二天早晨我醒得很迟,发现安诺已煮好了茶。他向我伸出手,手中有一张50卢比的票子。我的心一阵下沉,我以为我已被他发现了。“昨天我弄到些钱,”他解释说,“从今天开始我将按期付你工钱。”
我心中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但当我接过钱时,发现钱仍然是湿的。“今天我们开始学写句子。”他说。
他一切都知道了,但是他的嘴唇和眼睛仍如平常一样,看不出任何异样。我面对着安诺露出了最令人喜欢的笑容,这是内心自发产生的没有一丝造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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