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释放的祖克曼-天使,望故乡[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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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头桌上放着一叠五分复印件,每一页都是林登·约翰逊在任总统期间祖克曼医生寄给他的抗议信。和写给休伯特·汉弗莱[77]的不同,他写给约翰逊的信有厚厚一叠,用宽皮筋扎着,差不多有《战争与和平》那么厚。相比之下,他给汉弗莱的信少之又少,寥寥数语里极尽挖苦嘲弄之能事,显然,相比当年他大受“美国人争取民主行动组织”追捧,他在祖克曼医生的心目中的地位已经今非昔比了。多数时候,汉弗莱收到的不过是一行藐视之语加三个叹号。而且还写在明信片上,这样每个恰巧看到的人都知道这位副总统已经变成什么样的懦夫。但是对于美国总统,尽管这位总统傲慢、愚蠢又混账,祖克曼医生还是努力以礼相待。用有抬头的信纸;一有机会就提罗斯福;为了阐明他的反战观点,他还会借用《塔木德》上的智慧,或是早已过世的老姑娘麦克墨菲小姐的高见,虽然他有些引述显然还欠考虑。祖克曼一家都知道(因为一九五九年内森·祖克曼在《高等教育》集中那个同名故事,世人也皆知了),麦克墨菲小姐是他八年级时的老师。一九一二年,她跑到祖克曼医生的父亲——一个血汗工人——那里,要求把聪明的小维克托送去读高中,而不是送进当地的帽厂,维克托的哥哥就在那里干活,一天十四小时,摧残自己的手指。结果,正如世人所知,她成功了。

    虽然林登·约翰逊既没有时间也缺少——用祖克曼太太的话来说——“起码的礼仪”来给这位身在病中的坚定的佛罗里达州民主党人回信,但祖克曼医生仍然大约每两天就对着妻子口述三到四页信,向总统讲授美国历史、犹太历史和他的个人理念。中风之后,他开始前言不搭后语,似乎对发生在自己房间里的事情都一无所知,就更不知道他的头号敌人尼克松正在椭圆形办公室搞破坏了。不过,后来病情又慢慢好转,医生告诉祖克曼太太,他的意志力是个奇迹。梅茨先生常常来看望他,给他朗读《纽约时报》。一天下午他艰难地告诉妻子,他想把家里轮椅旁桌子上的信夹拿到身边来。此后,她开始坐在他身旁一页页地翻着信纸,这样他就能够看到自己以前所写的一切,并且活下去继续写信。应他的请求,她开始让前来查房的医生护士看信。慢慢地,他越来越清醒,甚至开始“重振雄风”。一天下午,梅茨先生刚离开一会儿,祖克曼太太来换班的时候,他又陷入昏迷,不得不紧急送往医院。祖克曼太太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拿着信夹在救护车里了。“任何东西,任何东西,”她后来告诉内森她当时的念头,“任何能让他活下去的东西。”祖克曼想知道,如果只面对她自己,她是否会说,“够了,结束吧,我再也没办法看他遭罪了。”

    但是,她是她,祖克曼是祖克曼。她是他的妻子,二十岁起,丈夫就想她所想;祖克曼却是他的儿子,还不到二十岁就开始为自己的每个想法和父亲抗争。飞机降落的时候,祖克曼想起了二十年前的夏天。那年八月,他即将离家去上大学;那年八月,天闷热得如同他父亲一样叫人窒息,在令人窒息的家里,在围着纱窗的后阳台上,他一口气读了三千页托马斯·沃尔夫。“他相信,从此他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他相信,山峦环绕世界的中心;他相信,这是个不可抗拒的时刻,是所有混乱无章的偶然事件孵化出了这次无可避免的必然事件,来增添他的生命容量。”不可抗拒。无可避免。“噢,没错!”快要窒息的内森在他那本《天使,望故乡》的空白处这样写道。他并没有意识到,如果不是在后阳台而是在自己主宰的生命里遇到不可抗拒的、无可避免的事情,这两个振聋发聩的否定形容词听起来就不那么振奋人心了。十六岁的他只想成为托马斯·沃尔夫那样的浪漫天才,逃离小小的新泽西和那里所有肤浅粗俗的人,投向深刻、奔放的艺术世界。但事实证明,一切依然如影随形。

    内森抵达的那天夜里,整整一夜,他父亲的病情时“好”时坏,第二天白天的大多数时候也是。有时候祖克曼医生醒过来,祖克曼太太会觉得他在朝床边信夹里的信点头,于是认为他还有话想对新总统说。祖克曼心里寻思,他还有能力想吗?她自己也有些神志不清了——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她没合过眼,过去的四年里她睡得也不多——与其和她争辩还不如附和她更容易些。于是,祖克曼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黄色拍纸簿,用印刷体写上“停战”,并在下面用自己的笔迹签上“维克托·祖克曼医生”。但是看到这页字,他父亲没有任何反应。祖克曼医生不时发出难以分辨的声音,不像说话更像老鼠在吱吱叫。这很糟糕。

    黄昏时分,祖克曼医生又已经昏迷好几个小时,住院医生把内森叫到一边,告诉他他父亲只剩几个小时了。医生说,他会悄无声息地离开,但医生没有内森和他家人那么了解他父亲。事实是,临终之际,就像幸运的你——或者不幸的你——也可能会经历的那样,弥留之人睁开了眼睛,似乎突然间看到了所有家人,看到他们都在一起,于是他和在场的所有人一样,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也很糟糕,甚至更糟糕。他虚弱、模糊的眼神愈发涣散,视线里的人影扭曲有如哈哈镜中的影像。他的下巴颤抖着,不是因为无法言语,而是因为意识到所有努力都已付之东流。他的一生是不懈努力的一生。身为维克托·祖克曼意味着凡事都不懈怠。白班、夜班、周末、晚上、假期——任何一个工时都毫不懈怠,当他的儿子也差不多是这样。

    他醒过来的时候,围在他身边的有亨利、内森、他们的母亲、表妹爱西和善良友好的家庭新成员梅茨先生——梅茨先生是爱西的丈夫,七十五岁的退休会计师,他从不涉足他们由来已久的家庭纷争,从不为任何事指责任何人,大多时候只想着打桥牌。每个人只能和祖克曼医生共处五分钟,不过内森是内森,主治医生为他破了例。

    大家聚拢在一起,低头看着祖克曼医生惊恐、乞求的眼神。七十四岁了依然我行我素的爱西握着他的手,开始追忆马萨尔街老房子酒窖里的葡萄榨汁机,说起秋天的时候表兄妹们多么喜爱在酒窖里看着祖克曼医生的父亲榨康科德葡萄。她的声音洪亮有力,一如往昔,她说完维克托父亲的葡萄榨汁机开始回忆维克托母亲的杏仁面包的时候,护士过来推开门指了指她的嘴唇,提醒她这里是病房。

    祖克曼医生裹在被子里,要不是他长着胡子,要不是三次中风和冠心病在他脸上留下了印迹,他看着完全就是个受了惊吓的四岁孩童,正在听睡前故事。他的灰眼睛透着乞求,直望着爱西,听她讲述二十世纪初他们这个家庭如何在美国开始新生活。年代久远的葡萄榨汁机、初来乍到的美国新孩童、芬芳四溢的藏酒窖、松脆可口的杏仁面包;还有妈妈,令人敬畏却朴实无华的妈妈,会做杏仁面包的妈妈——这些,他都听懂了吗?如果他能想起这一切,想起他在行将告别的一生里曾经拥有过的每一种弥足珍贵的感受——那么,这,是否就是离开人世最轻松愉悦的方式?爱西的告别时间已经用完了,也许她自己很清楚。就算不清楚,她也从不为此所困。宝贵的时间一分一秒在流逝,但是爱西对细节描述向来不厌其烦,既然她已经在说了,内森也没理由让她停下来。再说,他再也无法控制任何人了——他连自己都无法控制了。过了一天半了,他终于也潸然泪下。他父亲身上插满了软管:往肺里送氧的,从膀胱导尿的,往血管里滴葡萄糖的;但没有一根软管能让结局有丝毫改变。有那么一会儿,他觉得自己才像四岁孩童,因为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保护神也会那么无助。

    “你还记得马尔基什叔叔吗,维克托。”

    在爱西看来,无家可归的捣蛋鬼马尔基什也是家里的活宝;但是在祖克曼医生(和他大儿子——参见《高等教育》)眼里,爱西才是。马尔基什叔叔白天为他们粉刷房子,夜里睡楼梯间,后来有一天收拾东西穿着工作服去了中国上海。之后,但凡家里有孩子捧回一张B以下的成绩单,他们就会对他说:“长大了你会成为另外一个马尔基什。”如果你想离开新泽西去中国,那就得设法进一流学校的东方学系,而不是没出息地拎着油漆桶和油漆刷去。在这个家里做事情,你要么别做,做了就得好好做,最好成为牙科博士、医学博士、法学学士或者哲学博士之类的人。祖克曼医生有那样任劳任怨做杏仁面包的母亲和那样坚定执著榨葡萄的父亲,身为他们的儿子,他确立了这个规矩。

    飞机上,祖克曼看完了一本有关宇宙形成和生命演化的平装通俗读物,作者是美国航天航空局的科学家,近来每周在电视上讲授一次基础天文学,并因此声名鹊起。他在纽瓦克机场和亨利碰面一起飞往迈阿密,候机的时候他买了这本书。在前去给父亲送终的途中,也许看看他自己箱子里的好些书都比看这本更有意义,但他一时没法拿书就空手离家了。再说,那些书和他父亲有什么关系呢?假如那些书对于父亲意义重大,就像它们对于学生时代的他那样意义非凡,那么他所拥有的就是不一样的家,不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人生了。因此,他没有思考那些伟大的思想家对于死亡的见解,他想他自己的。三个小时的航程里,他要想的事情太多了:安顿母亲未来的生活,回顾父亲的一生,探究自己复杂情感的由来。《复杂情感》是他的第二本书,这本书带给他父亲的困惑丝毫不比他的处女作《高等教育》少。情感怎么会复杂?在他的孩提时代,情感的确不复杂。

    祖克曼联系到亨利的时候,他刚参加完蒙特利尔的会议回到办公室。亨利还不知情,祖克曼告诉他——“似乎就这样了”——的时候,他发出了有生以来最痛苦的啜泣声。这就是祖克曼在这次旅途中不需要任何励志读物的另一个原因。他还有个小弟弟要照顾,一个情感脆弱却不愿表露的小弟弟。

    但是亨利出现在机场时看起来一点都不小,他身着黑色条纹西装,手拿公文包,包上缀着姓名首字母,包里装着打算补看的牙科期刊。祖克曼心里有点失落,他不必鼓舞弟弟了;这种失落也让他感到些许可笑——还有些许诧异,在这次飞往南方的航班上他原本计划照顾一个十岁的孩子——结果他阅读了万物的起源。

    轮到他和父亲告别了,他没有重提祖母的杏仁面包。祖母的杏仁面包棒极了,但是爱西描述之详尽已无人能及,因此祖克曼打算和父亲解释他前一天刚读到的大爆炸理论。他要努力让父亲明白万物在燃烧中周而复始循环了多久,也许家人也会明白。行将辞世的不仅只是一个父亲,一个儿子,一个表兄,抑或一个丈夫,而是整个世界——不管这能带来什么样的安慰。

    那么就一起回到祖母还不会做杏仁面包的时候吧。甚至回到祖母还没出生的时候。

    “我在飞机上看一本关于宇宙开端的书。爸爸,你听得见吗?”

    “别担心,他听得见,”爱西说。“他什么都能听见。他这一辈子把什么都看在眼里。对吧,维克托?”

    “不是世界,”内森看着父亲探寻的目光说,“是宇宙。科学家们现在认为宇宙形成于一百亿到两百亿年以前。”

    他轻轻地把手放在父亲的臂膀上。简直不可能——手臂上什么都没有了。小时候,祖克曼兄弟经常开心地看着他们的父亲假装从拇指里吹气,然后鼓起臂上的肱二头肌。现在,它们都消失不见了,爸爸那圆鼓鼓的肱二头肌,就像孕育了宇宙的原始氢能蛋那样了无踪影了……是的,尽管祖克曼渐渐觉得自己在明目张胆地做蠢事,一个自命不凡、百无一用的教书匠在做蠢事,他还是喋喋不休:有一天,原始氢能蛋达到了上千亿度的高温,然后爆炸了,就像一个喷发的火炉,当即生成了后来宇宙中的所有元素。“所有这一切,”他告诉父亲,“都发生在宇宙产生第一天的最初半个小时里。”

    祖克曼医生脸上没有半点惊讶。他为什么要惊讶?创世纪第一天的最初半个小时和他一生最后一天的最后半个小时有什么关系?

    噢,杏仁面包好多了。温暖,实在,贴近维克托·祖克曼的生活,也契合犹太家庭临终告别的场景。但是爱西之为爱西,絮叨杏仁面包是她的选择;而他之所以是他,不管有多傻,这都是他的选择。继续吧,内森,当一回父亲的父亲。最后一次机会,告诉他他尚不明白的东西。最后一次机会,让他换个角度看世界。你会改变他的。

    “——从此宇宙不停向外扩张,因为大爆炸所产生的冲击力,星系全部向外逃逸。宇宙不断膨胀,将持续膨胀五百亿年。”

    此时,父亲还是没有回应。

    “继续,他在听着呢。”爱西发话。

    “我担心,”他轻轻告诉她,“即使精神焕发的一个人,这一切也不好理解……”

    “别担心,接着讲。我们家族的人永远比你想象的聪明。”

    “我同意,爱西特[78]。我刚刚想到的是我自己的愚蠢。”

    “对着他说,内森。”他妈妈流着泪发话了。“爱西,我求你,别添事了,起码今晚别。”

    内森望向床的另一侧。他弟弟亨利紧握着父亲的一只手,也泪流满面。他看起来一点都没有想和父亲告别的样子。是无法言说的深爱爆发了,还是压抑已久的仇恨在继续?亨利是那个比较优秀的儿子,但要当好儿子是要付出代价的,或许这只是祖克曼个人的看法。在祖克曼家所有男人里,亨利个子最高、肤色最深、容貌最帅。他是个皮肤黝黑、气质阳刚的沙漠男子,他的基因仿佛没有跟着“大离散”四处奔波,直接从朱迪亚[79]传到了新泽西,这在他们宗族也是绝无仅有的。他有轻柔悦耳的嗓音和最温柔、最文雅、最符合医生身份的举止,他的病人总是无一例外地爱上他。他也会爱上某些病人。这只有祖克曼知道。大约两年前,亨利半夜驱车到纽约,打算穿内森的睡衣在内森的书房过夜,因为他再也无法忍受和妻子同床共枕。看到卡罗尔脱衣服睡觉,他想起了(他没理由忘记)几个小时之前和他在新泽西北部一个汽车旅馆里宽衣解带的病人的裸体,于是他在凌晨两点逃到了纽约,匆忙得连塞在鞋里的袜子都没来得及穿上。他一夜没睡,一直对着哥哥讲述自己的情妇,祖克曼听着,觉得他就像十九世纪伟大的通奸文学作品里某个不幸的小情人,饱受思念的煎熬。

    清晨七点,卡罗尔打来电话,那时亨利还在倾诉。卡罗尔全然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一个劲乞求他回家。祖克曼拿起分机,听到亨利在哭、卡罗尔在求。“——你想要奶奶客厅里的植物,我就给了你植物。有一天,你说小时候在莱克伍德度假的时候用蛋杯盛过鸡蛋,第二天一早我就把水煮蛋用蛋杯盛着端到了你面前。你就像个孩子,这样一件小事都让你如此甜蜜,如此欢欣,如此满足。你总等不及莱斯利快快长大,好叫他‘儿子’。你压根就没等。你常常和他一起躺在地板上,让他轻咬你的耳朵,你则幸福得飘上了云端。晚饭时间,你常常冲着门外喊:‘儿子,回家,吃饭了。’你也冲着露丝喊,还冲着埃伦喊。我一说晚饭做好了,你就跑去喊他们。‘宝贝女儿,过来,吃晚饭。’每次露丝用小提琴拉《小小星星亮晶晶》,你,你这个傻瓜,就会流泪,你是那么开心。莱斯利告诉你一切物质都由分子组成,你听了是那么自豪,你整晚不厌其烦地和打进电话的每一个人说这事。噢,亨利,你是世界上最温和、最文雅、最善良、最叫人心疼的人,又是最单纯、最容易满足的人……”

    于是,亨利回家了。

    最温和,最文雅,最善良。责任。慷慨。忠诚。每个人都这样评说亨利。我想,如果我有一颗亨利那样的心,我也不会伤害它。也许,做个这么好的人本身就让人感觉很好。除了那些感觉不好的时候。但那最终还是会让人感觉很好。自我牺牲嘛。

    他们不再是从前那样的兄弟了。

    有只手轻轻地搭上了内森的肩膀——是爱西那衣冠楚楚、晒得黝黑、善良好心的丈夫。“把故事讲完,”梅茨先生轻轻说。“你讲得很好。”

    刚才他停了下来在看他情绪激动的弟弟,现在他笑了笑,向梅茨先生保证他会继续。这是梅茨先生第一次把祖克曼所说所写的东西称为“故事”。他称祖克曼的短篇小说为文章。“你妈妈给我看了你登在杂志上的文章。不错,不错。”他以见人就夸著称,而爱西则以拆别人台闻名。祖克曼每次飞来佛罗里达探望父母都想看上一出他们的表演。如果加上他父亲,三个人就可以巡回演出了:他父亲因狂热追随而出名,在他的追捧名单上罗斯福位居第一,紧随其后的有罗斯福夫人、哈利·杜鲁门、戴维·本—古里安[80]和《屋顶上的小提琴手》的作者们。

    “你文采熠熠,”梅茨先生低声说,“你能言善道。你能说出每个人的心思。”

    他的视线回到父亲身上:没有向死神靠近,但离生命也很远。“爸,听我说,如果你还听得见的话。”内森对着他微笑,看不到也总是有些价值的吧。最后的微笑。“爸,有这样一个理论——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懂……”

    爱西说:“他能。”

    “有这样一个理论,五百亿年之后,一切都不会消亡,能量用完之后所有光亮都不会消失,引力会掌控一切。引力的力量,”他重复了一遍,就好像引力是父亲在东奥兰治的孙儿之一,父亲对其无比熟悉,宠爱有加。“临近结束的时候,一切开始收缩,缩回中心。你跟得上吗?这也将持续五百亿年,直到一切都缩回最初那个蛋,缩回宇宙最初源起的那个压缩点。你看,在那里,热量和能量重新积聚,然后爆炸,另一次大爆炸,炸出一切,这是新一轮的掷骰子,新一轮的创世纪,和以前的全然不同。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宇宙将一直这样周而复始。如果这是正确的——我希望你能听到,竖着耳朵听,这是我们想告诉你的……”

    “那正是他所需要的,”梅茨先生说。

    “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宇宙已经在周而复始:五百亿年膨胀,五百亿年回缩。想象一下。宇宙不断重生、重生、重生,永无止境。”

    此时,他没有告诉父亲这个理论的漏洞,一个他在飞机上已经得知的致命的大漏洞:宇宙物质的密度稍小了一点,不足以支撑引力在最后的火光熄灭之前发挥其友好可靠的力量来阻止膨胀。如果不是因为这一点,宇宙也许真的可以永无止境地循环往复。但是,据他兜里的那本平装书说,目前他们还找不到所需要的证据,看起来宇宙无止境循环的可能性并不大。

    但这一点父亲不需要知道。宇宙物质密度不足,祖克曼医生所不知晓的(也是内森希望他知道的)讯息之中,“宇宙物质密度不足”大概是最无足轻重的了。不需要了,这样就够了,是与不是,科学与艺术,还有父与子,都已经就够了。

    这原本可以成为内森和维克托·祖克曼生命中一个新的篇章,但每个到过这里的人都知道,迈阿密比斯坎医院冠心病护理病房不是戈达德空间研究所。

    祖克曼医生真正去世是在第二天早上,但他留下临终遗言却在此时。一个词。轻得几乎听不见,但他已竭尽全力。他说:“杂种。”

    谁?林登·约翰逊?休伯特·汉弗莱?理查德·尼克松?上帝?那个少赐予了宇宙一点点物质,每立方英尺的空间少给了一小颗氢原子的上帝?抑或是那个没能让自小学之后就化身热忱道德家的祖克曼医生安享健康长寿晚年的上帝?但是,他留遗言的时候既没看信夹,也没抬头仰望看不见的上帝,而是直视着他叛教的儿子。

    葬礼让人饱受煎熬。一来天太热。迈阿密公墓上空,太阳高悬,阳光火辣辣地直射在祖克曼身上,耶和华的圣光就未曾这样照耀过他。要是犹太葬礼的仪式都是关于这个日头的,那或许他还会更投入一些,而不仅仅是为了照顾他母亲的感情。从空调车上下来之后,两个儿子就不得不扶着母亲前行,穿过一排正在喷洒的喷水器,走向墓地。六年前,祖克曼医生就买了两块墓地,一块给自己,一块给妻子,同一星期,他还在港滩退休村买了一套公寓。一到墓地,她的腿就软了,不过自从丈夫生病之后,她日渐消瘦,到现在只剩一百来磅了,亨利和内森扶她站着,毫不费力。直到灵柩落地,他们才躲进阴凉之处。祖克曼听到爱西在身后对梅茨先生说:“不管他们说什么,言词、布道、引语,一切终究还是结束了。”先前下车的时候,她曾转身对着祖克曼这样总结他父亲的这趟灵车之旅:“你乘车,却看不到风景了。”是的,只有爱西和他两人还会开口说些什么。

    祖克曼、他弟弟和拉比是葬礼上最年轻的人,其他佝偻在那里的人比他们老好几十岁,要么是他父母在港滩退休村的老年邻居,要么是父亲在纽瓦克结识的老朋友,退休之后也住佛罗里达。其中有些人甚至是一战前祖克曼医生在中心医院的儿时玩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祖克曼只在小时候见过,那时他们的年纪就跟他现在差不多。听着他们熟悉的声音,看着一张张下垂、松弛、起皱的脸,祖克曼心想,要是我还在写《卡诺夫斯基》就好了。这些声音勾起了他多少往事——查尔顿街的澡堂、莱克伍德的假日、鲨鱼河水湾的垂钓之旅!葬礼开始之前,每个人都过来拥抱他。没人提起《卡诺夫斯基》,也许根本就没人看过。这些退休的推销员、商人和工厂主一生经风历雨,什么样的考验都经历过,只有把一本书从头看到尾,始终做不到。这无妨。甚至年轻的拉比也没对这位作者提起《卡诺夫斯基》。也许是出于对死者的尊敬吧。那更好。在这里,他不是“作者”——作者在曼哈顿。在这里,他是内森。有时候,人生最好的体验莫过于这样的解脱。

    他念着哀悼祈祷文。棺木入土之时,非教徒也需要吟诵点什么,比起“朝着消逝之光怒吼吧”,“伊斯戈德尔维伊斯科德什[81]……”对他更有意义。如果世上只有一个人能以犹太人的身份入葬,这个人必定是他父亲。内森最终也许也会愿意以犹太人的身份入葬。总好过波希米亚人[82]。

    “我的两个孩子,”他们搀扶着母亲往回走的时候,母亲这样说道:“我的两个高大帅气的孩子。”

    在横穿迈阿密城回公寓的路上,他们的汽车恰好停在一个超市外面等红灯,女顾客都穿着背心、短裤和高跟凉鞋,大多是中年人和古巴人。刚刚从死者的退休养老村出来,却一下有这么多细胞原生质曝露在空气中。他留意到亨利也在看。在祖克曼眼里,背心向来很挑逗——像布而不像衣服——但是此刻看到这些女人裸露在外的肉体,他唯一能想到的却是父亲腐烂消解的身体。这天早些时候,他们一家人坐进教堂的第一排,留着胡子像极了切·格瓦拉的年轻拉比开始在圣坛上赞颂逝者的美德,从那个时刻起,他就再也没有办法想其他东西了。拉比口中的祖克曼医生不只是个父亲、丈夫和忠于家庭的男人,还是位“心忧天下、战斗不息的政治人物”:他订阅研究了诸多报纸杂志,他费心撰写了无数抗议信,他热情洋溢地投身美国的民主事业,他激情澎湃地致力于以色列人的生存斗争,他因越南屠杀而怒不可遏,他为苏联犹太人忧心忡忡。听拉比说起这一切,祖克曼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词:“终结”。体面的说教、压抑的布道、冗余的禁锢、路西法[83]式的正直、赫拉克勒斯式的误解,一切的一切,终结了。

    奇怪。全都反了。他从未如此冷漠地审视父亲的一生。他们埋葬的似乎是别人的父亲。拉比描述的根本就不是祖克曼医生。也许拉比只想让他远离《卡诺夫斯基》里的那位父亲,但他的描述让人觉得祖克曼医生就是史怀哲[84],只不过少了管风琴和麻风病人。但又有何妨呢?这会伤害到谁?这只是个葬礼,不是小说,更不是末日审判。

    是什么让葬礼充满煎熬?是酷热和他们迷茫、无助、瘫软的母亲;是父亲那些老友们看着墓坑时的悲戚眼神,也许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之后他们也将躺在那里——儿时记忆中那些爱管闲事的壮汉如今已如此脆弱,有些人虽然晒得黝黑健康,但倘若把他们推入墓坑,他们也已无力爬出……除了这一切,还有他自己的情感。他并不悲伤,因而愈发煎熬。意外。羞耻。狂喜。而因此愈加羞耻。但他在十二岁、十五岁、二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为父亲的身体悲伤过,他在父亲生前就已尝尽痛失父亲的悲伤。父亲去世,他从悲伤中解脱。

    他和亨利登上纽瓦克的班机之后,他似乎更加解脱了。喜悦阵阵涌来,带走他的胡思乱想,他无法解释,也无法控制。这喜悦极可能就是玛丽、安德烈等人在他成名之后希望他能体验到的无上自由。事实上,这喜悦和在佛罗里达四天的煎熬有莫大关系。四天里,他安排葬礼,安顿母亲,心无旁骛,名声和赞誉都抛之脑后。他又做回了自己——稍有不同的是:他不再是任何人的儿子了。忘掉父亲们,他对自己说。父亲们。

    也忘掉绑匪。这四天里,没有任何电话留言,那个语气凶恶的拳手没有找过他,稀里糊涂的阿尔文·佩普勒也没有。他的这位老乡是否已经把充满忿恨的敬慕都宣泄在他的手帕里了?这场攻讦就此结束了?抑或他的想象会引来另一群佩普勒,他们从他的小说里无中生有,构建出新的小说——把这些小说伪装成现实本身,伪装成不折不扣的真实过往?瑰丽、崇高的祖克曼催生出大批的祖克曼超级狂徒!一本书,一个原本只存在于封面和封底之间的故事,并没有实现“人文2”课程中亚里士多德说艺术应该做到的事情,让我们明了何为善何为恶,反倒在书页之外演绎出鲜活故事,艰涩难懂、莫名其妙、叫人难以忍受的不成文的故事。噢,要是阿尔文曾和他一起在芝加哥研读亚里士多德,那该多好!要是阿尔文能明白应该是作家令读者感动、悲悯、害怕而不应反过来,那该多好!

    他从未如此喜欢飞机起飞。飞机在跑道上如赛车般加油前进,他叉开双腿,感受前进的动力,就仿佛这动力源于自己。起飞那一刹那,他突然想起了倒挂的墨索里尼,那醒目惹眼的场景在脑海里倏然升腾,一如腾空的飞机。他从没忘记头版上的这张照片。他这代年轻美国人有谁能忘记?但在自己那奉公守法、反法西斯、和平非暴力的父亲去世之后,在曾任基尔大街空袭民防队队长、毕生拥护圣约之子会反毁谤联盟[85]的父亲去世之后,怎会想起对墨索里尼这个无耻暴君的报复?他又想起了自己内心的困扰。

    差不多三天三夜了,他一直在想,父亲的临终之言究竟是不是“杂种”。经历了长时间的守夜,他的听觉也许不那么敏锐了。杂种?什么意思?你根本不是我真正的儿子。但这个父亲能那么有洞察力吗,能吗?也许他是从我眼里读到的:爸爸,亨利才是你的好孩子,我不是。不,不,除非是在安全的书房里,否则连我自己也无法洞察到这一点。也许,他说的只是“快点”,催促死神快点动手,就像他曾经催促妻子快点卷起冬毯,催促偷懒的亨利快点做作业。“大点”?不可能。尽管内森宣扬了一番宇宙论,但对他父亲而言,从生到死,广袤的宇宙始终只有两个参照点:家庭和希特勒。你能做得更糟一点,也能做得更好一点。好点。没错!不是“杂种”是“好点”[86]。第一原则,也是最后训诫。不是更多的启示,而是更多的美德。他从来都只会提醒他们要做好孩子。“杂种”只是祖克曼自己的痴心妄想,即便不是他身为儿子的妄想,也是他身为作家的妄想。更精彩的场面,更猛的药剂,“父亲”最终断绝关系的声明。但是,不写作的时候,祖克曼只是个普通人,他也宁愿不要如他想象的那般精彩。卡夫卡曾经写道:“我认为我们应该只读那些会让人又痛又痒的书。如果一本书不能给我们当头一棒,那又何必读它?”这没错,就书而言。但在现实生活里,又何必凭空造出给自己的当头一棒呢?拥护艺术,但谎语癖还是要打倒。

    谎语癖?阿尔文·佩普勒。这个词就像一声钟鸣,将汝唤回我身旁[87]。

    葬礼后一晚,其他人就寝之后,爱西向祖克曼确证了佩普勒大致的生平。那晚,他俩在她厨房里吃白天招待客人剩下的肉桂蛋糕。自祖克曼记事起,爱西就好吃且嗜烟,在大家看来她会早早地吃进坟墓,抑或抽烟致死。父亲总能找机会训导别人该怎么生活,她就是诸多被训人里的一个。“他常常坐在窗边,”爱西告诉内森,“坐在轮椅里朝楼下停车的人喊话。他们不听他的,只管停自己的。就昨天我还碰到一个女人,因为你家老头,你妈现在都还不敢跟她说话。她是沃克斯博格老太太,辛辛那提人,家产上百万上千万。你妈一看到她就绕道而行。有一天,维克托看到沃克斯博格太太坐在大厅的空调边上想心事,就提醒她挪开点,省得染肺炎。她说:‘拜托,祖克曼医生,我坐哪儿不关你的事。’但是,不行,他不接受这个回复。他开始跟她说一九一八年我们的表妹西尔维娅怎样死于流感,她是如何漂亮如何聪慧,她的死给格蕾西阿姨带来什么样的打击。你妈阻止不了他。每次她试着推开他的轮椅,他都大发脾气。她不得不去配安定片并交给我保管,因为一旦被他看到,他就会朝她大吼大叫,说她吃药吃上了瘾。”

    “爱西,自从他坐进那张轮椅之后,的确有点过分了。我们都知道。”

    “可怜的休伯特·汉弗莱。如果他看了你爸的明信片,我还真同情他,可怜虫。内森,汉弗莱到底能做什么?他又不是总统,越战不是他的主意。他和普通人一样迷茫。但是你没法和维克托说这些。”

    “嗯,现在汉弗莱的苦难结束了。”

    “维克托的也是。”

    “是的。”

    “好了,内森——我们向前看吧。你我不是幽谷百合。这次我得弄点内幕消息,你妈不在,不用假装你的小鸡鸡还只用来撒尿。我想听听你和那个影星的事。你们怎么了?你甩她还是她甩你?”

    “我全都会告诉你的,但你得先跟我说说佩普勒一家。”

    “纽瓦克的佩普勒家?你指的是,他们家儿子,阿尔文?”

    “没错。纽瓦克的阿尔文。你知道点什么?”

    “哦,他以前上过电视。那些电视智力竞赛,你还记得吗?我想他赢了两万五千美元。《星报》上有过他的大篇幅报道。这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之前他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他们是不是授了紫心勋章给他?因为他头受伤了。也可能是脚。不管怎样,他出场的时候,他们都为他放‘从蒙特祖玛的大厅’[88]。你干吗想了解他呢?”

    “我在纽约碰到他。他在街上介绍了他自己。从我们那次见面来看,他受伤的是头不是脚。”

    “噢,是吗?他疯了?他对他的美国文化应该无所不知。他就靠这个赢奖金的。当然,他们事先给了他答案。那是个大丑闻。有那么一阵,他是全纽瓦克的唯一话题。我和他阿姨洛蒂初一的时候是同学,所以我每星期都跟进他的情况。瞧,其实每个人都在关注。然后他输了。他现在疯了?”

    “有一点,我觉得。”

    “哦,他们也是这么说你的,你知道。而且说你不是一点点。”

    “那你怎么跟他们说?”

    “我说,是的,他得一路穿着精神病人的约束衣去银行[89]。他们就闭嘴了。那个影星怎么样?谁甩的谁?”

    “我甩她。”

    “白痴。她那么漂亮,而且又那么值钱。看在主的分上,内森,这是为什么?”

    “她是很漂亮,也很值钱,但她的信仰和我们不一样,爱西特。”

    “我记得以前这一点都不会碍着你,反而怂恿了你,我觉得。那么,你现在又让谁痴狂了?”

    “果尔达·梅厄[90]。”

    “噢,内森,你这只躲在无辜教授眼镜背后的狡猾的小狐狸。你总那么狡猾,甚至小时候就是。一边是你弟弟,乖乖童子军,一到点就睡觉;一边是你,暗地里想我们都是群笨蛋。但我不得不说,你在这本书里告诉了大众一些真相。我要是你,他们说的屁话我一句都不会听。”

    安全带提示灯灭了,亨利往后把座位靠了靠,啜起了起飞时点的马提尼。不能说他好酒,他其实是在把马提尼当药喝。那天早上他的脸色似乎愈加黝黑,病恹恹的——那种黑不是浪漫性感的黑——就好像脸上抹了煤灰。在祖克曼印象里,十三年前那个周末过后,他弟弟就再没有这样崩溃过。十三年前,亨利在康奈尔读大学二年级。一个周末他回家宣布他要放弃化学转攻戏剧。他刚刚在《夏约的疯女人》里面扮演了拾荒者。这是他大学里尝试出演的第一部戏,演的就是主角,他在饭桌上心怀敬畏地说起两个新的影响他人生的人:一个是曾经在百老汇扮演拾荒者的约翰·卡拉丁,他希望能在舞台上和他一决高下(在容貌上也是——他已经试着减掉十磅了);另一个是康奈尔版《疯女人》的年轻学生导演狄米。前一年夏天,狄米就把父母在普罗文斯顿的度假屋粉刷好了。他坚信他能叫上亨利一起去那里“演戏”。“什么时候?”祖克曼太太问道,她还在为亨利那么瘦而羞愧。“狄米说明年夏天,”亨利答道,“六月。”

    “那切尼克兄弟怎么办?”父亲问。切尼克兄弟是体育老师,也是纽瓦克人,在阿迪朗达克有一个犹太儿童营地,去年和前年夏天,亨利在那里当水上辅导员。切尼克兄弟把这份工作给了年纪轻轻的亨利,是卖了他父亲的人情。“你怎么跟娄·切尼克和巴迪·切尼克交代?”父亲问道。亨利没有回答,像所有一直压抑情感、听话顺从的孩子那样,他脆弱、拘谨却聪慧,这样的问题在伦理课上他也许能振振有词地回答,但对着父亲他不能——他转身跑了。从伊萨卡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做最坏的打算——因为害怕这顿饭,他已经食不甘味三天了——他向狄米描述过事情可能有多糟,但现在还没到他描述的一半糟,他就崩溃了。他们两个在寝室彩排过几天,狄米扮演的祖克曼医生像是“李尔王”的缩影,亨利则展示了另一个自己,大胆坦率——亨利扮的是内森。

    内森出差到曼哈顿才三个小时就接到电话——他母亲流泪偷偷打的——让他马上回家调解拾荒者和他父亲之间的争端。亨利反锁在卧室里,频频引用狄米的话和辛克莱·刘易斯的《巴比特》;父亲则在客厅,一一列举一九一八年他不可能得到的诸多机会,现在都放在银托盘上,送到亨利的面前。内森跑进跑出传话,直到凌晨三点,他终于让双方达成妥协。有关亨利事业的一切决定都推迟一年再说。亨利可以继续出演学生剧目,但同时必须继续学习化学并履行对切尼克兄弟的“职责”,再履行一个夏天。第二年,大家再坐下来开会权衡……这个会议从来没有召开过,因为那年秋天,亨利和卡罗尔·戈夫——一个他父亲认为“有头脑的”女人——订婚了,从此,约翰·卡拉丁再没被提起过,狄米也是。狄米!在那场激烈的争执中,这个戏剧专业年轻学生的洗礼名被他们的父亲反复念起,就如同不可能有比这更像基督徒或者说更富煽动力的名字了。一九五六年周末晚上那场难忘的家庭战争中,内森斗胆提及保罗·穆尼[91]的大名来据理力争,但父亲一直喊着:“狄米!狄米!”就像喊战争口号似的。于是内森明白,即便是保罗·穆尼饰演的聪明的克劳伦斯·丹诺[92],即便是保罗·穆尼饰演的耐心的路易·巴斯德[93]现身他们家客厅,也无法让父亲相信,在上帝眼里犹太人顶妆上台就如同犹太人身着白大褂给人钻牙一样,没有丝毫荒谬。后来,亨利就遇见了甜美好学的奖学金女生卡罗尔·戈夫,并把自己的犹太兄弟会徽章送给了她——从此争执永远结束了。祖克曼猜想这才是亨利把徽章送给卡罗尔的原因,虽然他知道正式的说法是因为那天晚上卡罗尔献出了她的初夜。开学之后,亨利试着要回徽章,卡罗尔和她的家人极度不安,两周之后亨利改变想法和卡罗尔订婚了。大四那年,亨利试探着解除婚约,结果他们毕业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不行,亨利就是没法看着这个体贴、细心、忠诚、善良、无私的人儿遭受痛苦,为他而痛苦。他没法忍受自己让任何爱他的人痛苦。那么自私、那么残忍的事情他做不到。

    葬礼结束之后的几天里,亨利好几次谈话中途哽咽,结果不得不独自出去散步到很远才能平静下来,尽管他们谈及的内容和父亲的死毫无关联。一天早上,亨利又一次眼圈泛红,胡子都没刮就跑了出去。几分钟后,祖克曼叫来爱西陪母亲吃早饭,然后跟着亨利跑下了楼。亨利看起来是那么不安,那么需要安慰。但是,等他出了门廊跑到游泳池旁边的走道上,却发现亨利已经在街上的电话亭里打电话了。看起来,是另一段罗曼史。也是场折磨。一位丈夫的人生危机,祖克曼心想。

    在迈阿密海滩的时候,祖克曼一直努力克制,不和弟弟谈论父亲的临终遗言。一则,母亲几乎总在他们身边;二则,即便二人独处,不是亨利难过得无法说话,就是他们忙着安顿母亲的未来生活。叫人沮丧的是,母亲不愿随他们到新泽西亨利家去小住。也许以后会吧,但现在她坚持要和丈夫挨得“近”一点。晚上爱西会过来睡客厅的沙发床,这样母亲就不孤单了。牌友们也主动提出白天轮流过来陪这位沉浸在悲痛之中的丧偶之人。祖克曼告诉爱西,也许不要麻烦弗洛拉·索博尔会比较明智。要是迈阿密先驱报再登一篇《和卡诺夫斯基的母亲一起坐沙瓦[94]》,没人受得了。

    上了飞机,他才有机会了解亨利怎么看待这个让他困扰不已的问题。“跟我说说。爸爸最后说的是什么?是‘好点’吗?”

    “‘好点’?也许吧。我觉得是‘捶击’。”

    祖克曼笑了。难道父亲说的是“捶击我心,三位一体的上帝”[95]或“就位!”[96]?“你确定?”

    “确定?我不确定。但爱西说到了往日时光和奶奶。我想他回到了过去,看到了在做杏仁面包的奶奶。[97]”

    嗯,祖克曼想,托尔斯泰能证实亨利的推测。“化身孩童,依偎母亲。”辞世前几天托尔斯泰这样写道。“妈妈,抱抱我,哄哄我……”

    “我觉得他说的是‘杂种’,”祖克曼说。

    这回亨利笑了。那种能让病人爱上他的笑。“不是,我没听到。”

    “我想他可能在给林登·约翰逊写最后一封信。”

    “噢,上帝,”亨利说道。“信,”他收敛了笑容,继续喝酒。他也收到过父亲的信:在康奈尔反叛事件之后,每周一封,以“亲爱的儿子”开头。

    过了几分钟,亨利说:“你知道吗,连七岁的小莱斯利都成了爸爸的写信对象。”

    “不知道。”

    “可怜的孩子。他从来没收到过信,之前没有,之后也不会有了。从迈阿密寄来的三封信,让他以为自己从此一直有信可收了。”

    “那些信里写了什么?”

    “‘亲爱的孙子。对妹妹们好一点。’”

    “哦,从现在开始,他爱怎么残忍就可以怎么残忍了。现在,”想起弟弟冲下楼梯冲进电话亭的情形,祖克曼加了一句,“我们大家爱怎么残忍就可以怎么残忍了。”

    祖克曼也点了杯马提尼。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吃完早餐鸡蛋才一个小时就喝酒了。当然,亨利也是第一次。不过内心却自由痛快了。

    他们各自喝完一杯又点了一杯。

    “你知道葬礼上我在想什么吗?”亨利问,“他怎么会在那个盒子里?”

    “几乎每个人都那么想,”祖克曼对他说道。

    “钉上盖子,他就再也出不来了。”

    这时,他们正飞过卡罗来纳的农田。三万五千英尺的高空之下,是蒙德里安的灵感发源地。沃土无边,阡陌纵横,父亲已身在其下。在那个盖子下,在那一抔佛罗里达黄土下,在那块即将立起的尊贵大理石碑下,也在这个七百万亿亿吨重的星球的外层包裹物之下。

    “你知道我为什么和她结婚吗?”亨利突然问道。

    啊,这才是被关进盒子再也出不来的人。亲爱的儿子。寥寥五字重千斤,将他压在底下。

    “为什么?”祖克曼问。

    亨利闭上眼:“你不会相信的。”

    “我什么都信,”祖克曼告诉他。“职业病。”

    “我自己都不愿信。”他的声音充满自责,就好似懊恼自己在行李里放了颗炸弹。他又失态了。他不该喝酒,祖克曼心想。如果他继续说,泄露了丢人的秘密,之后他会更加自责。但祖克曼没有阻止弟弟。他对这种秘密有特别嗜好。职业病。

    “知道我为什么和卡罗尔结婚吗?”这回他说了她的名字,似乎故意要让自己的忏悔听起来更残酷。不过,这残酷并不来自亨利,真的;这残酷来自他的良知,他还没开始挑战它,就已淹没在其中。

    “不知道,”祖克曼答道,在他看来,卡罗尔漂亮但乏味,“不太清楚。”

    “不是因为她哭。不是因为她戴了我的徽章,和我订了婚。甚至也不是因为双方父母的期望……我借给她一本书。我借给她一本书,然后我知道,如果不和她结婚,我就再也看不到那本书了。”

    “什么书?”

    “《演员自我修养》。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写的。”

    “不能再买一本?”

    “我的笔记全在里面——我排练拾荒者的时候开始记的笔记。你还记得我出演那部剧的时候吗?”

    “噢,记得。”

    “你记得我回家的那个周末?”

    “当然了,亨利。你为什么不去问她要回来?”

    “书放在她的寝室里。我想过让她最要好的朋友去帮我偷回来。真的。我也想过自己闯进去把它偷回来。我就是没办法对她说,我想要回我的书。我不想让她知道我们快要分手了。我不想她事后觉得,都那时候了我心里想的还全是书。”

    “那你一开始为什么要给她?”

    “那时我只是个孩子,内特[98]。她是我的‘女孩’。我们第一次约会之后,我把书借给了她。让她看看我的笔记。我是在炫耀,我想。噢,你知道把书借给别人是怎么回事。那再自然不过了。你很兴奋,你就把书借给别人了。我交了个朋友,我很兴奋……”

    “狄米。”

    “天哪,是的。狄米。你还记得。普罗文斯顿的演员们和狄米。不是因为我有什么天分。我以为表演是宣泄感情、哭天喊地。不,我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不是我不爱自己的行当。我爱,而且该死的,那玩意我还很擅长。但是那本书对我而言意义不同寻常。我希望卡罗尔能明白。‘读读这个,’我跟她说。我所知的下一件事,就是我们结婚了。”

    “至少你把书给拿回来了。”

    他喝完第二杯。“它给我带来很多好处。”

    那么,给他点好处,祖克曼想。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对着你忏悔的原因。帮他抬起依然压在身上的盖板。帮帮他。就像父亲以前常说的那样:“他是你的兄弟——善待他。”

    “那年在康奈尔,你演过契诃夫的剧目吗?”

    “我的演艺生涯只有在康奈尔出演的两部剧。都不是契诃夫的。”

    “你知道契诃夫成年之后怎么评说自己的年少时光吗?他说他曾经不得不一点一点地把自己体内的那个农奴挤出去。也许,你也该开始把自己体内那个顺从的儿子挤出去。”

    沉默。他又闭上了眼睛——也许根本没在听。

    “你不再是孩子了,亨利,不再是被迫实践着狭隘保守的生活理念还得感恩戴德的孩子了。他死了,亨利。他不只是躺在那个盖着盖子的盒子里,他还死了。你爱他,他也爱你——但他努力把你塑造成这样一个人:但凡不能列在你的《犹太新闻》毕业照之下的事情,你一概不会做。犹太式的美国孝顺——我们俩已经受教多年了。他出身贫民窟,曾和无赖一起生活——他肯定很害怕我们长成悉尼那样的流浪汉。悉尼表哥从卖足球彩票的小孩那里分成,但在爸爸眼里,他就是隆吉·茨威尔曼[99]的左膀右臂。对爸爸而言,他就是莱普克[100]。”

    “对爸爸而言,在康奈尔大学主修戏剧会让你变成莱普克。”亨利仍然闭着双眼,面露讥讽。

    “现在,学莱普克变坏一点点不会要了你的命。”

    “我担心的不是要了我自己的命。”

    “来吧,你可以更出色。演员的自我修养。嗯,你已经修炼三十二年了。现在,是时候了。你不必扮演那个被框定的人了,如果这就是令你痛苦的根源的话。”

    创造人物。在安静的书房里默默打字的时候,这好像没有什么坏处;但是,在写作世界之外,这还是他的工作吗?如果亨利能换种活法,很多年前他就换了,不是吗?你不该向亨利灌输这样的想法,尤其是在他已经犯晕的时候。但是犯晕恰是别人可以给你致命一击的时候。而且现在祖克曼已经有点醉了,他弟弟也是,微醺之中,他觉得弟弟不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简直太愚笨。还有谁与他更亲近呢?也许全人类里,亨利身上和他相同的基因最多。还有相同的回忆。卧室、浴室、职责、疾病、治疗、冰箱、禁忌、玩具、旅行、老师、邻居、亲戚、庭院、门廊、楼梯间、玩笑、人名、地点、汽车、女孩、男孩、公交线路……

    面粉糊。就好像时间捶打这堆混合物,调制出一个个祖克曼。假设父亲以这样结语辞世:孩子们,你俩都是我烘焙出来的面包。截然不同的面包,但是上帝会保佑你俩。这世上可以有各种各样的面包。

    那样他既非美德之父,亦非罪恶之父,而是理性愉悦和合理选择之父。噢,那的确会非常好。但道理是,你得到已经得到的,余下的就得自己去争取。

    “亨利,你在家里有多难受?”

    他双眼紧闭,答道:“简直想死。”

    “那么,看在主的分上,把它挤出去,开始吧。”

    在纽瓦克机场,来接祖克曼的车子已经在等候了。这天一早,他就从迈阿密打电话回来安排一个带枪的司机接机。车子和带西泽拉兜纽约的是同一班人马。他在西泽拉的克尔恺郭尔那本书里找到了他们的名片——他把它夹在里面当书签。去迈阿密之前他就把名片塞到了口袋里,以防万一。那本书他还是打算还回去,但好多次他都忍住没寄往古巴,请卡斯特罗转交。

    前一天晚上他没睡好,他总想着回曼哈顿的旅程,担心佩普勒抢了他的手帕之后,纠缠非但没有终结反而刚刚开始。要是那个蛮横的退役海军陆战队员带着枪呢?要是他藏在电梯里要勒死祖克曼呢?祖克曼不仅能想象出当时的场景——到凌晨四点,他甚至能闻到气味了。佩普勒身重一吨,身上散发着浓烈的艾科威尔沃须后水的味道。他刚刚刮过胡子。是为了谋杀还是为了接受随后的电视采访?你偷走了它,内森!我的纠葛!我的秘密!我的金钱!我的名望!自慰艺术家杀死自慰诗人;祖克曼死于自慰者之手。

    身陷这么原始的恐惧非常叫人失望——破晓时分恐惧基本就消散了;不过动身之前,他还是打电话雇了人,至少在返程最初一段路有人保护他。不过,看到车子的时候他想,我该乘公交车的。忘掉报应。这也结束了。没有复仇者。

    他走向轿车。司机就是替西泽拉开车的那个年轻人,全身制服,戴着墨镜。“我敢打赌,你永远想不到我们还会再见面,”祖克曼说。

    “噢,不,我想到过。”

    他走回到亨利身边。亨利正等着和他说再见,然后再去停车场取车。

    “我一个人住,”祖克曼说,“如果你需要找个地方睡觉的话。”

    听到这个提议,亨利略微退缩了一下。“我得去上班,内森。”

    “需要我的时候打我电话?”

    “我没事,”亨利说。

    他生气了,祖克曼想。现在,他回家的时候心里只会想着,其实他不用回的。我本该顺着他。你可以离开她,如果你想的话。只是,他并不想。

    他们在航站楼前面握了握手。旁观的人永远想不到他们曾经一起吃过上万顿饭,想不到一个小时之前他们还曾一度那么亲密,好似回到了他们还没写书还没亲近女孩之前的时光。一架飞机从纽瓦克机场起飞了,内森耳朵里充斥着轰鸣声。

    “内森,他的确说了‘杂种’。他叫你杂种。”

    “什么?”

    亨利突然大发雷霆——边哭边骂。“你才是杂种。没心没肺的杂种。什么是忠诚?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克己?约束——对你来说有什么意义吗?在你眼里,什么都可以抛弃!什么都可以袒露!犹太人的道德,犹太人的忍耐,犹太人的智慧,犹太人的家庭——一切都只被你用来寻开心。甚至你那些异族女人一旦无法取悦你,也得被冲进下水道。爱情、婚姻、孩子,你到底在乎什么?对你来说,全是娱乐,全是游戏。但是,对我们其他人来说,可不是这样的。最糟糕的是,我们都瞒着你,不让你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你做了什么!你杀了他,内森。没有人会告诉你——他们太怕你了,不敢说。他们觉得你太出名了,没法批评你——觉得你已远非常人可及。但你杀了他,内森。用那本书。他说的当然是‘杂种’。他看过了!他看到你在那本书里对他和妈妈做了些什么!”

    “他怎么看得到?亨利,你在说什么?”

    但是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他一直都知道。那晚,爱西和他吃夜宵的时候对他说:“我要是你,他们说的屁话我一句都不会听,”那时他就知道了。拉比诵赞词的时候,他就知道了。甚至在那之前,他就知道了。写书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但不管怎样,他已经写了。接着,像是上帝保佑,父亲中风进了疗养院,《卡诺夫斯基》面世的时候,父亲已经病得没法看书了。祖克曼以为他战胜了风险。躲过了惩罚。但他没有。

    “他怎么看得到,亨利?”

    “梅茨先生。愚蠢好心的梅茨先生。爸爸叫他把书带上。让他坐着大声朗读。你不信,对吧?你无法相信你笔下的人会引起现实后果。对你来说,这可能也很有趣——你的读者听到这个故事会笑死的!但爸爸却不是笑死的。他在痛苦中死去。他在无比可怕的失望中死去。该死的,凭本能去想象是一回事,凭本能去对待你自己的家人又是另外一回事!可怜的妈妈!还求我们大家不要告诉你!我们的妈妈,为了你自吞苦水——还得笑着挺过来!还瞒着你,不让你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你和你的优越感!你和你的游戏!你和你的‘解放’之书!难道你真以为良知只是犹太人的发明,你可以全然豁免吗?难道你真以为可以只顾和其他纵欲者纵情享乐而不受良知拷问吗?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只管拿世上最爱自己的人取乐吗?宇宙的起源!他只想听‘我爱你!’‘爸爸,我爱你’——他要的只有这些!噢,你这个无耻的杂种,你别跟我说什么父与子!我也有儿子!我知道什么是爱儿子,你不知道,你这个自私的杂种,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九四一年春天,内森八岁,亨利四岁,祖克曼一家搬进一幢独门独户的砖房,屋前就是从公园通往山上的林荫道。那之前,他们住在犹太小区更招人嫌弃的那一端,莱昂斯街和莱斯利街拐角处的一栋小公寓楼。楼里的水管、取暖器、电梯和下水道永远有一个是坏的。看门人的女儿名叫西娅,乌克兰人,年纪比内森大,胸部很丰满,很爱卖俏,名声不佳。即使是考量最不济的情况,也不是每个家的厨房地板都有祖克曼家的那么干净,食物掉下去还能捡起来吃。但是那里房租便宜,紧挨公交站,是年轻足医执业的理想地点。那时候,祖克曼医生的办公室还在外屋,夜里他们一家人就在那里听收音机。

    两个孩子的卧室在后面,卧室外的街对面竖着一道高高的铁丝网,后面是天主教孤儿院。孤儿院里有个蔬菜农场,天主教学校的教士不在给孤儿们上课——在内森和他的小伙伴们看来就是用棍子抽打他们——的时候,孤儿们就在农场里干活。在那里干活的还有两匹老挽马,在那一带看到它们很叫内森意外;更意外的是看到传教士在楼下的糖果店里买“好彩”牌香烟或者开着别克车大声放着广播。关于马,他只在《黑骏马》里读到过;关于教士和修女他知道得更少——只知道他们憎恨犹太人。初一时祖克曼开始写短篇小说,题为“孤儿”,其中一篇描述的就是一个犹太小男孩透过卧室窗户俯视附近的天主教孤儿院,心里好奇在铁丝网的另一侧生活会怎样。一次,一个皮肤黝黑、身材矮胖的修女从孤儿院过来到他们家,让父亲剪掉她内嵌的脚趾甲。她走了之后,内森一直(徒劳地)等母亲拿水桶和抹布到父亲的办公室去擦洗修女进出时摸过的门把手。他最好奇的莫过于修女的赤脚,但那晚,父亲只字未提,至少孩子们未曾听见。那时,内森六岁,要他径直去问父亲修女的赤脚长什么样,他的岁数刚好既不够小也不够大。七年之后,修女之访成了《孤儿》的重头戏,他化名尼古拉斯·扎克把这个短篇相继投到《自由》、《矿工报》、《星期六晚邮报》,结果收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叠退稿信。

    他没有直接回纽约,他让司机沿着“纽瓦克”的标识开去。默默无闻的小扎克已经出人意料地变成了内森·祖克曼,他要让他的生命多延续一会儿。在他的指引下,车子开过高速,上了斜坡,到了弗伦林辉森大街;然后穿过公园,穿过他和亨利在上面学溜冰的湖,沿着长长的莱昂斯街上山;经过他出生和割礼的医院,开向他写作生涯里的第一个题材——铁丝网。他的司机带着武器。按佩普勒的说法,这是他再进这个城市的唯一方法。

    祖克曼摁了摁按钮,摇下玻璃隔板。“你带了什么武器?”他问司机。

    “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先生。”

    “放在哪里?”

    他拍了拍右边屁股。“想看一下吗,Z先生?”

    是的,他得看一下。见方为信,信即是知,而知总比不知和未知要强些。

    “嗯。”

    司机撩起夹克,解开皮带上比眼镜盒大不了多少的枪套。等红灯的时候,他用右手拿起枪,一把有黑色制动枪管的小手枪。

    什么是艺术?祖克曼心想。

    “这小家伙能给周围十英尺距离内的任何人一个大惊喜。”

    手枪有油味。“刚保养过,”祖克曼说。

    “是的,先生。”

    “刚用过?”

    “在射击场,先生,昨晚。”

    “可以收起来了。”

    不出所料,看到自己最初居住的两层公寓楼,他心头一颤,他曾凭记忆描绘过带顶篷的红砖堡垒,现实中却是缩小版。顶篷,之前有吗?即使有的话,现在也不见了。前门也消失了,只剩铰链。门两侧正对门厅的大窗户用木板封着,玻璃已经不见了。以前走道上有两盏照明灯,现在只有裸露在外的电线。走道无人清扫,垃圾遍布。这栋楼已经成了贫民窟。

    街对面的裁缝店成了信徒的商店——橱窗里陈列着圣像和其他“精神物资”。街角的沿街铺面以前是个杂货店,现在已经归基督福音教会所有。公交站台上,四个拎着购物篮的壮实黑人妇女正在聊天。在他小时候,四个黑人妇女出现在公交站,那她们必定家住斯普林菲尔德街那头,来替维夸西克街区的犹太女人打扫卫生。现在她们自己住在这里,去郊外替犹太女人打扫卫生。犹太人从这一带消失了,只有公建屋里还住着一些老年人。白人也几乎都不见了,包括天主教的孤儿。孤儿院似乎已改建成了一所社区学校,角落的蔬菜农场上建起了一座毫无特色的楼房。是银行。他四处张望,纳闷谁会来这里存钱。除了香烛和圣像,在莱昂斯街上似乎再也买不到任何东西。面包、肉、冰激凌、阿司匹林似乎都无处可寻,更不用说衣服、手表或者椅子。他们那条商店林立的热闹小商业街已不复存在。

    这就是他想看到的。“结束了,”他想。他对这块地方的所有诗情画意都倾泻在《卡诺夫斯基》里了。也只能是那里——再无他处可去。“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我的刑期到头了。”

    他让司机沿着街区慢慢开向钱瑟勒街,这是他每天早晨步行上学的路线。“停,”他说着,视线掠过两幢房子之间的小弄,停在尽头的车库上。在那里,看门人的任性女儿西娅和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多丽丝曾经赞赏他的俊美,以此来引诱他。那是一九三九年?还是一九四〇年?关上车库大门之后,他担心最糟糕的情况就要发生了——母亲警告过他,西娅太早熟了,他也很清楚她是基督徒。但西娅自始至终只让他站在一个黑色大油渍旁边,重复她说的每句话。这些话对他毫无意义,但显然对她和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却意义重大,她们彼此拥抱,咯咯笑个不停。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语言的力量,女孩的力量;就像卧室窗外高高的孤儿院铁丝网第一次让他体验了等级和机遇,还有命运的神秘。

    其中一幢房子里走出一个光头的年轻黑人。他牵着一头德国牧羊犬,站在门阶上,盯着停在他家小弄外面有雇佣司机的豪华轿车,盯着车后座那个上下打量他地盘的白人。房子有三层,四周围着铁丝网,屋前的小院子杂草丛生。如果那家伙想知道,祖克曼可以毫不费力地告诉他二战前这幢房子的每一层住的分别是哪户人家。但黑人想知道的并不是这个。“你是谁?”他问道。

    “谁都不是,”祖克曼回答,对话就结束了。你不再是任何人的儿子,你不再是某个好女人的丈夫,你不再是你弟弟的哥哥,你也不再有故乡。车子匆匆驶过小学、操场和热狗店,朝纽约开去。驶入景观道前,车子路过了十三岁之前他每天放学后学习希伯来文的地方——犹太教堂。现在,那里已经成了非洲人美以美会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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