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自搬到市郊以来在坎贝尔看到的第三还是第四场隆重葬礼了吧。不过,普通平凡、不值一提的葬礼天天上演,以至于现在每天早上走出屋子,看见街对面侧门旁边那些前来悼念的人群还有灵柩,他都已经学会了熟视无睹。不过要做到这点不大容易,尤其是遇到这样的日子:太阳在东区上空冉冉升起,阳光洒在悼念者的脸上,就像众多在加勒比海游轮上幸运的度假者;大雨倾盆的早上要忽略他们也不容易,悼念的人群等在雨中,等待送葬队伍开始,雨水如鼓点似的敲着伞面。甚至遇到不晴不雨、灰蒙蒙的阴天,要做到这一点也同样很难。看着一个人被封装在盒子里,然后把这事扭头就忘,无论在什么样的天气里,应该都不容易吧。
那些棺材都是先由卡车运过来,然后用铲车卸下来,最后再通过货梯送到太平间地下室去。向下,再向下,这才是第一轮测试。送葬的队伍消失后,穿制服的黑人勤杂工开始清扫花圈上掉下的花朵,那些花圈,不是送到公墓就是送到火葬场了。剩下的那些没扫掉的枯花瓣,全都散落在路边的碎石堆里,这也就够市环卫车在接下来的星期二或星期四忙活一阵子了。至于那些尸体,一般都在华灯初上的夜晚,被装在黑色麻袋里,放在狭窄的担架上被运到这里。随着一辆救护车(或者有时候是旅行车)停在专用的停车场上,黑色麻袋被迅速从侧门抬了进去。一切都只是发生在一瞬间,然而刚搬到这里的那几个月里,祖克曼似乎总是及时走过,捕捉到这一场景。殡仪馆上面几层的灯都彻夜长明。每次他去客厅关台灯,总是能看见那边灯火通明,不论当时有多晚。而之所以不关灯,不是因为有人在熬夜看书,也不是因为有人失眠。那些灯对别人的睡眠都毫无影响,除了祖克曼。
有时候,对面挤满了前来哀悼的人,他们都在等护柩人和棺材的到来。每次祖克曼从他们身旁走过,那边都会有人盯着他看。是因为他是祖克曼呢,还是因为他也在盯着他们看?原因不得而知,不过他倾向于在那种场合尽量低调行事,不让自己或是自己的书分散别人的注意力。仅仅几周时间,他就学会了如何应对一大早起来就看见一大群人聚集在他前门时所带来的那种震惊,他还学会了佯装行色匆匆,忙自己的事情,比如说去买张晨报或是洋葱卷什么的,就好像他对死亡没有兴趣一样。
他一晚上都没睡着,不光是因为坎贝尔那边灯火通明,还因为他在等绑匪是不是会再打电话来,或者这场恶作剧宣告结束。半夜三点钟的时候,他差一点就从被窝里爬起来打电话给劳拉了;到四点钟,差点儿打到警察局;到清晨六点的时候,他又差点打到迈阿密海滩。早上八点,他起床从前窗往外看,看到外面殡仪馆旁边有骑警在巡逻,当时他就想到父亲在疗养院的情景,整个晚上,他都在想父亲的事。每次看到坎贝尔夜夜灯火通明,他就会想起父亲。整个晚上《Tzena,Tzena》[29]这首歌一直萦绕在耳际,挥之不去。他们家人在干活的时候,都会吹口哨。《Tzena,Tzena》是他父亲的最爱,已经哼了好多年了。在这之前,他父亲一直都是哼《Bei Mir Bist Du Schoen》的。“这首歌,”祖克曼医生对他的家人说,“必将为犹太人的事业赢得史无前例的同情和支持。”这位足科医生甚至跑到大街上去买那首歌的磁带,这大概是他这辈子买的第五盘磁带吧。祖克曼大二那年,在家过圣诞节,当时每天晚饭前家里都放《Tzena,Tzena》的音乐。“这首歌会使以色列国屹立于世界之林,”祖克曼医生说。不幸的是,他没有意识到大儿子内森当时在人文课中学了“对立面”,所以当他和蔼亲切地询问他的音乐观点时,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正在犯一个大错误,而他得到的回答自然也是说以色列的未来由国际权力政治所决定,而不是仰仗于向非犹太人灌输“犹太的庸俗艺术”。这个说法惹得祖克曼医生勃然大怒、拍案而起:“你要这么说可就错了!由此就可以看出你根本不理解普通人的感情!”整个圣诞节期间,他们不光对《Tzena,Tzena》的评价没有交集,在其他任何事上也都存在分歧。不过到了六十年代中期,他把巴里姐妹唱的《屋顶上的小提琴手》里的歌放给内森听,那时候父子之间的这场较量几近结束了。那个时候父亲已经坐在了迈阿密滩的轮椅之上,而他的大儿子呢,那时候已经学成毕业,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了。内森陪着父亲一口气听完那几支曲子,然后称赞这几首歌棒极了。“上周在教堂,”他母亲说,“做完礼拜之后,领唱唱了那首歌给我们听。大家听得屏息凝神,掉根针都听得到。”祖克曼医生中风第一次发作以后,每周五都跟夫人一起去教堂做礼拜,这事对他们来说可是平生头一遭。这样,以后埋祖克曼医生的拉比才不会全然是个陌生人,其他人倒还真有这种可能。他父亲曾断言:“继《Tzena,Tzena》之后,这个巴里姐妹以及她们的专辑将对犹太人助益多多。”“也许你说得很对,”内森答道。为何不呢?此时的他已不再是文科二年级学生,他的第一本作品对犹太事业的伤害,此时父亲也不再耿耿于怀,而《卡诺夫斯基》还是三年之后的事。
祖克曼没有给劳拉打电话,也没报警,更没打到佛罗里达州。他想了想,到十点钟的时候决定给安德烈挂个电话,心想安德烈大概知道怎么来对付这些威胁电话。安德烈文质彬彬,身上带有那种欧陆的绅士风度,一头鬈发,闪着银光,再加上他那旧世界的口音腔调——这一切,早在多年前就为他赢得了一个略带嘲讽的名号——“服务生领班”。但是对那些需要他“服务”的人来说,安德烈·谢维茨可是个值得尊敬的人物。除了那些在国际上有头有脸的作家,安德烈还要替十五位蜚声世界的电影明星们打理大事小事,包括狂妄症、酒瘾、色情狂等等,当然,还有他们的税务问题。即便最后一刻才得到通知,安德烈总是能及时赶到现场,跟你携手并肩。每隔几个月,他就会去看望全国各地的小孩子,这些孩子要不就是母亲去了西班牙闯荡,要不就是父亲去了列支敦士登创业。到了夏天,因为那些登上《国家询问报》头条的家庭动乱,就会有孩子变得像孤儿一样;等学校放假,安德烈和玛丽便带他们去南安普敦度假;八月夏日炎炎,你经常会看到电影界最熟面孔的微型版,正在谢维茨家的游泳池边啃西瓜。九年前跟贝齐痛苦离婚时,祖克曼一点儿都没觉得费劲,因为一切事务都由安德烈的(同样也是洛克菲勒夫人的)律师帮他打理,也没花几个钱。两年前,安德烈的外科医生又救了他一命;他阑尾炎和腹膜炎发作后,也是在谢维茨家南安普敦的宾馆里休养的;在那里,平时有一个女佣、一个厨子照顾他,周末的时候有劳拉,那段时间他要么在阳台上打盹儿,要么懒洋洋地躺在游泳池里,整个人胖了二十磅,又恢复了住院前的体重。他也是在那里开始写《卡诺夫斯基》这本书的。
唉,但是这些威胁呢,可就更荒谬了——这个他自己清楚得很,根本不需要安德烈提醒。祖克曼找出了一本新的写作练习簿,并没有打电话给安德烈,而是开始记载他记忆中的前一天的“生意”。因为这确是他的“生意”:不是买卖交易,而是眼见为实。从个人观点来看似乎有点让人难以接受,不过从做生意的角度来看又怎样呢?哦,老天啊,从做生意的角度来看,昨天简直棒极了!他每天都应该那么做。我们帮你洗牙不记得了?买的漂亮西服?还给你找了皮肤护理的医生不是吗?阿尔文,我们并不是铁石心肠的恶人——我们在电视圈里混。他告诉我,我们真的非常担心你,我们决定为你请个心理医生。我们希望你能坚持去艾森伯格医生那里看病,直到你的精神病痊愈,脱胎换骨成为真正的你。没错,我自己也去看艾森伯格医生,为什么阿尔文不去他那呢?
他连续写了一个多小时,字字句句都是佩普勒愤怒的证词。后来猛然间出了一身汗,打电话给安德烈,又描述了一遍那些胁迫电话的细节,一直讲到那几声嗬,嗬,嗬。
“你想抵御我在你的人生道路上撒下的一切诱惑,这个我懂。你想反抗人生之道,”安德烈话里带着讥讽,带着中欧大陆特有的那种抑扬声调说道,“你不能接受自己现在的生活,这个我也懂。虽说这都是你自己要玩叛逆,不过的确很多玩叛逆的让自己也措手不及。特别是对像你这种家庭社会背景的人来说。老爸一直教你要好好做人,老妈一直让你待人和善,加上你在芝加哥大学高级人文决策班又学了四年,你还怎么可能去过一个正常的生活呀?十六岁小小年纪就把你送到那里去了!这就像从森林里偷一只小狒狒回来,让它在厨房吃饭,在你床上睡觉,拿着开关当玩具,再套个小T恤,穿条带兜儿的裤子,等到它长大了,全身毛茸茸的,不可一世,再给它颁发个西方文明方面的学位,最后把它送回到树林中。我能想象你在芝加哥大学时曾是一只多么令人心醉神迷的小狒狒。那时候的你肯定在研讨会上大出风头,连连拍案,在黑板上狂书英文,向全班大吼说他们都错了——你那时候肯定风光无限吧。就像这本烂小说里描写的那样。”
“安德烈,你到底想说什么?有人威胁要绑架我妈!”
“我想说的是,把一只野生狒狒改造成一只文明狒狒,这个过程残忍且不可挽回。作为一只经过改造的文明狒狒,你不高兴再重新面对野外的水坑了,这一点我能理解。但是,妄想偏执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要向你说的是,我要问你的是:在一切失去控制前,你到底要在妄想偏执的道路上走多远?”
“问题是,这本烂小说会带他们在这条路上走多远。”
“内森,‘他们’指谁?你可别再疯疯癫癫的了,就当是帮我个忙。”
“昨晚有个疯子给我打了三个电话,威胁我说要绑架我母亲。我知道这听起来挺疯狂的,但真的发生了。我现在就希望能想个办法理智地处理这件事。我还想着,你这个人为人圆滑,老于世故,再加上玩世不恭,对付这种事肯定有点头绪。”
“实话跟你说吧,我没有。虽说我的客户都是世界顶级明星,但据我所知,这类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在他们任何一个人身上。”
“我也从没遇见过这种事,所以你才觉得我的话荒唐。”
“这个我明白。不过你疯疯癫癫已经不是一天两天啦。从你名利双收的那天开始,你就这个样子了。这么多年,我也见过不少神经敏感、妄自尊大、喜怒无常的大牌,但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为名利所累的,好好的名利双收被你搞得跟人间悲剧似的。人们总是沉迷于各种疯狂的事物,这种事我见多了,不过我还没见过像你这样沉迷于这个的。财富越多、名声越大,你怎么反而越焦虑不堪呢?”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昨晚有个疯子打电话威胁我。”
“那就别接电话了。不要坐在电话旁边,什么都不干等着接电话。威胁电话这种事,你不理它,它也就消停了。这就像要想不在公交上出事,就不要去坐公交。还有,既然说到这,不要吃那些熟食店买来的脏兮兮的东西。记住你是个有钱人!”
“谁告诉你说我在脏兮兮的熟食店吃东西了?《纽约每日新闻》还是《邮报》?”
“是我说的。我也没说错吧?那些小烧烤店又脏又乱,鸡肉还特别油,你在那里买了带走,回到你那空空如也、家徒四壁的公寓,用手抓着吃。你还躲到什洛莫街那些五香熏牛肉店里,假装自己是个小地方来的无名小卒。不过内森,你这些行为早就没有当初给人的那种标新立异的感觉了,现在我们看到的都是你偏执的一面。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是想告慰天上和在《评论》杂志[30]的各路神仙吗?让他们觉得你不过是个谦卑、不爱出风头的犹太学者,而不是一本有伤风化小说的不安分作者吗?我知道你钱包里有好多卡片,上面都是文学界的那帮自以为是的家伙的论调,说什么凡是享受名望所带来的满足感的,都是爱慕虚荣的人。唉,你可别信那些鬼话。像你这样的作家,人生中还是有很多值得享受的。还有,你不能再在什洛莫街混了。我们就先从公交这事儿说起吧,你得买辆车,配个司机,内森。托马斯·曼就有配了司机的车呢。”
“你从哪儿听说的?”
“我不用听人说,我自己就坐过他的车。你得找个小姑娘帮你回个信,跑个腿什么的。还得雇个人给你往麦迪逊大街送脏衣服,或者至少找个干洗店取送衣物。”
“干洗店的人来取衣服时都靠在门铃上——这太分散我的注意力了。”
“你得找个管家,让管家去开门。还得找个人给你做饭、办杂货,还要负责打发门口的推销员。你再也不用自己推个购物车逛格里斯泰德超市了。”
“要是我想知道一磅黄油多少钱,就必须得去。”
“你知道那个干吗?”
“安德烈,格里斯泰德超市是像我们这样的可怜作家体验真实生活的地方——不要把格里斯泰德也从我生活中划掉!只有通过逛超市,我才能触摸到这个国家的脉搏。”
“你想触摸国家的脉搏?那你得了解一下我所知道的事情:一磅人肉多少钱。我可没在开玩笑。你得配个司机,找个管家、厨子和秘书……”
“这么一大堆人,我躲在哪儿呀?我在哪儿写作呀?”
“你得找个大点儿的房子。”
“别开玩笑了,我刚搬进一个大房子。这里安静、宽敞,又在东第八十一大街上,每个月租金才五百块,绝对不是贫民窟。这个条件已经很不错了。”
“你应该在联合国广场上租个复式公寓。”
“我不想住复式公寓。”
“内森,你可不是当年那个我从《时尚先生》里挖掘出来的穷书生了。能取得你这么大成就的作家没几个——所以别再跟个落魄作家似的了。一开始吧,你离群索居是为了要激发你的想象力,现在你与世隔绝,是因为你激发了读者的想象力。眼下,这世界上的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见你。特鲁多来过这儿,他想见见你。阿巴·埃邦也来过,还跟我提到你了呢。伊夫·圣·劳伦正在举办一场大派对,他的办公室还打电话给我要你的号码呢[31]。但我敢给他吗?再者说了你会去吗?”
“听着,我已经见过西泽拉了。近期内应该不用再见什么人了吧。顺便说一下,告诉玛丽,我已经收到从哈瓦那寄来的分手信了。她可以打电话给《美国女装日报》通报消息了,我随后会托人送一份复印件过去的。”
“至少西泽拉让你总算是有那么一晚没宅在屋里。我真希望再有个像她那样可爱的诱惑,能让你挪个窝。亲爱的小伙子,据我所知,你宅在屋里,一天到晚,除了自己的事什么都不想。哪天要是好不容易硬着头皮出去了吧,情况就更糟。大家都盯着你看,每个人都想接近你,不是想把你绑在床上就是想往你眼睛里吐唾沫。虽说但凡有一丁点大脑的人都知道,你就是你,但大伙儿都要把你跟吉尔伯特·卡诺夫斯基扯在一起。不过回过头来想想,你说的,正因为‘你就是你’,这两年才快把自己逼疯了。你说你觉得写‘正儿八经的、负责任的’小说很傻;你说你觉得戴着‘高尚’的面具过‘无趣’的生活很傻;你说你觉得每天晚上坐在椅子上,给另一本大作做笔记很傻。‘我还得为了准备期末考试浪费多少生命?我都这么大了,早就不该做期末论文了。’你厌倦了每个周日打电话到佛罗里达州问候母亲,跟个孝顺儿子似的;你厌倦了在停战请愿书上签字装好市民;你觉得最傻的是跟你老婆那样的社会改良家生活在一起。这个国家已经一片混乱、失去控制了,你却还坐在椅子上做功课。唉,你的小说实验成功了,现在你之所以在这个问题百出的国家名声大噪,是因为你自己也是问题一大堆。现在你觉得更乏味更无趣了。更有甚者,让你火冒三丈的是,像你这么一个既有责任心又高尚的作家,你真正的一面却又不为人所知。你本来应该作为我们的行动楷模的,像你这样一个人竟然能给公众呈现出吉尔伯特·卡诺夫斯基这么一个形象,这可真是了不起。你本来就想破坏你的道德准则,你本来就想践踏你所谓的尊严和高尚。现在你可是把这些都毁了,而且毁得沾沾自喜,像个地道的破坏狂。现在你又觉得羞耻了。你个笨蛋,因为除了你自己,没人觉得这是什么深刻、高尚的事!‘他们’误会你了。而那些真的了解你的人呢,他们认识你少的也有五年,多的有十年、十五年之久,你却对他们不理不睬。据我所知,你连一个朋友都不见。大家都打电话问我你出什么事了。你最亲近的朋友以为你出城了。那天还有人打电话问我你是不是真的在佩恩·惠特尼做心理治疗。”
“他们觉得我也疯了是吧?”
“内森,你目前是这十年来人气最旺的社会名流了——大众对你的一言一行都会品头论足的。现在我要问你的问题是,你为什么连你那些老朋友都不见?”
答案很简单。因为见了老朋友,他就不能坐在那里一直抱怨成为近十年来人气最旺的社会名流;因为遭大众误解,成为一个可怜的百万富翁不是有思想的人真正愿意长谈的话题,即便是朋友之间也不行,尤其是对搞写作的人更是这样。他不想他这边谈论白天跟投资顾问待在一起,晚上跟西泽拉·奥谢混在一起,朋友转头就说与外人听,也不想让他们对所谓奥谢投奔革命抛弃他的事议论纷纷。而这些又是他唯一能谈的话题,至少他可以自言自语。对于他的任何一个朋友来说,他都不适合陪在他们身边。他一开腔肯定会说他走到哪儿哪儿都会引起一片骚动,过不了多久,他就把那些朋友一个个树成了敌人。他必然会大谈特谈鲱鱼卷大王、八卦专栏,还有每天那一大堆疯狂的信件,谁能听得下去这些呀?他肯定还会讲他那些西服,一共六套,三千块钱,他可以穿着那些西服坐在家里写作。而他本来可以什么都不穿“裸写”的(当然前提是需要的话);他也可以像以前那样,穿一件衬衫,一条斜纹棉布裤,就那么写,心满意足。三千块钱可以买一百条棉布裤,四百件衬衫了(他仔细算过);三千块钱可以买六十双布鲁克兄弟牌的绒面革皮鞋,早在他去芝加哥上大学那会儿他就穿那个了;三千块钱他能买一千二百双条纹袜子了(四百双蓝色的,四百双棕色的,四百双银灰色的)。三千块钱够他一辈子穿衣服用了。但是他现在每周都去怀特先生那里试穿衣服,每周两次。还要跟他讨论讨论哪个肩膀需要再垫垫,腰部哪里需要再掐一点儿,而谁又愿意听祖克曼絮絮叨叨这些事呢?他自己都听不下去,不过,没人的时候,他就会说个不停。让别人以为他在佩恩·惠特尼做心理治疗也好,也许他倒还真应该去那里。因为在家还有电视的问题:他很迷电视,一看就停不下来。他还住在市中心班克街那会儿,他们每天固定看的就是新闻。晚上七点钟有一次,到十一点又有一次。他和劳拉过去常常坐在客厅看电视里越南的大火:村庄着火了,丛林着火了,连越南人身上也着火了。看完新闻后他们就接着回去干活。劳拉去处理她的逃兵们,他则去搞他的“伟大作品”笔记。可是,要是劳拉不在,他就会长时间看电视。估计从刚有电视信号,也就是他高中刚毕业到现在这么多年来,那是他第一次在电视机前耗那么长时间,因为他很难集中注意力做其他事。穿着浴袍,坐在充满东方风情的毯子上,啃着烧烤店的外卖鸡肉看电视,突然听到电视机里有人在谈论自己,每到这个时候,一种奇怪的感觉总是油然而生,这感觉他至今还是适应不了。有一天他看到有个很漂亮的摇滚歌星在跟约翰尼·卡森[32]大谈特谈她跟祖克曼的一次约会,那个女人还添油加醋地说谢天谢地只有那么一次。她提到,祖克曼推荐给她一套衣服,说是让她穿那个去吃晚餐,这样才能让他“兴奋起来”,这可把全场都笑翻了。而事实上祖克曼这辈子从来都没见过那个女人。还有上个星期天,他在第五频道看到三个心理医师坐在演播室的长椅上跟主持人聊祖克曼的“阉割情结”,他们都认为祖克曼的那个家伙肯定不小。第二天早上安德烈的律师告诉他说他不能告他们诽谤。“内森,你的蛋蛋现在已经属于大众了。”
他们说得没错——他确实疯了。
“那些威胁呢?那些威胁怎么办,这才是我们的正事。”祖克曼朝安德烈吼道。
“说实话,听你的说法,我觉得那些威胁根本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呢,我又不是你。你现在肯定觉得什么都不受你掌控了吧,你要是心里真觉得有绑架这回事,你就报警吧,看看警察怎么说。”
“但是你觉得这一切都是恶作剧。”
“这是意料中的事。”
“要不是恶作剧呢?要是我妈现在正在埃弗格兹的沼泽区,蜷缩在某个汽车后备厢里呢?”
“别说那么多如果。照我说的做吧。你要我给你点建议,我的建议就是报警。”
“报警倒是容易,不过接下来的问题是报了警又能怎样?”
“要是什么事都还没发生,我还真不知道那些警察能干什么。我关心的是如何消除你这种被害妄想,内森。这才是我的工作。我得给你吃颗定心丸,让你平静一点。”
“你都让我报警了,我还怎么平静?报了警等于就把这事捅到了报社。我今天要是报警了,明天这事即便不是头条,也肯定会上伦纳德·莱昂斯的专栏了。标题肯定得这么写:情色作家母亲遭拳手威胁。卡诺夫斯基夫人遭绑架——这条大新闻可算是他们六十年代的收官大作了。萨斯坎德估计得找三个专家跟他一块来分析分析这事,讲讲‘到底谁应该为这个病态的社会负责’,赛佛瑞德会告诉我们它对未来的自由世界意味着什么;赖斯顿肯定会写一篇专栏文章来剖析价值观的败落。要真是这样,那么与全国人民都得遭受的苦难相比,我妈所受的折磨就根本算不了什么了。”
“哈哈,这样就有点像你以前那个乐天派的样子啦。”
“是吗?我之前是个乐天派?现在我估计都不认识以前的自己了。鲍勃·‘斯里佩’·拉古是谁?《综艺》[33]上讲得那个投资一百万拍续篇又是怎么回事?”
“鲍勃·拉古。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对那一百万抱太大希望。”
“但他确实存在。”
“他没个准儿,时有时无的。”
“那马蒂·帕泰又是谁呀?”
“不认识。”
“你从来没听过东第六十二大街有个制作人叫玛蒂·帕泰的?”
“像个菜名[34]。我没听过他呀,你干吗这么问?”
不,有些事还是别提起的好。“那你知道盖尔·直布罗陀吗?”
安德烈笑了笑。“听起来好像你现在就在写续集似的,这些好像都是卡诺夫斯基想象中虚构出来的东西。”
“不对,不是卡诺夫斯基的想象。我觉得我得给我妈找个保镖,你说是吧?”
“好吧,要是你觉得那样就会有安全感了……”
“只是那样不会给她足够的安全感,是吧?我都不敢想象保镖把大衣一脱,开始吃午饭,而我妈却得坐在他对面看着他肩膀上的手枪皮套。”
“既然这样,那就别想了,内森。你干吗不再等等,看看那个家伙会不会再打过来?要是没电话打过来提赎金的事,这件事就到此为止。那就说明有人只是想寻开心罢了。要真有电话打过来……”
“要是真有人打电话过来,那我就报警,就通知联邦调查局,让报纸爱说什么说什么吧……”
“所言极是。”
“就算结果是虚惊一场,我妈也同样受到了保护。”
“这样你也会觉得办了件好事。”
“但这件事就会见报,然后另外的疯子就会受到启发,也想自己来试试。”
“对疯子,你多虑了。”
“可是他们都是活生生地存在的!他们过得比我们还好呢。现在很得势呢。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那是他们的天下,安德烈。我得让你看看他们发给我的信才行。”
“内森,你口口声声不是你,就是你的信,总之你把这一切看得都太严重了。说不定绑匪就是想提醒你这一点呢。”
“他想教育教育我,是吗?听你这口气,我都觉得你就是绑匪了。”
“我倒想呢。我要是那么聪明能想到那种主意就好了。”
“我倒希望你也那么聪明。但愿有人那么聪明,但不是打电话的这个。”
“也许压根儿就没人呢。”
一挂电话,祖克曼就开始翻西泽拉·奥谢的司机给他的那张名片。他该打电话问问他能不能在迈阿密给他推荐个保镖。他该亲自去一趟迈阿密。他该打电话给联邦调查局迈阿密办事处。他以后可不该在熟食店吃东西了。他该给家里添点家具。他该把书一箱一箱打开。他该把钱从鞋里拿出来,交给华莱士去投资。他该忘掉西泽拉,找个新女友。有成百上千个不是那么疯狂的茱莉亚排着队等着带他去瑞士参观巧克力工厂呢。他以后不该在外卖柜台买鸡吃了。他该见一见吴丹[35]。他不该再把那些托克维尔[36]脱口秀当回事了。他不该再把电话里那些疯子放在心上。他不该太把自己那么当回事。他该把那些来信看淡点。他以后不该再搭公交了。他该打电话回复给安德烈,拜托他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不要把绑匪的事告诉玛丽——要不然一切就都变成了“苏西说”[37]了!
但是,他什么都没做,而是坐回书桌旁,在本子上记录昨晚绑匪说的话,整整写了一个小时。虽然心里着急,但他看到昨晚电话里听到的话都呈现在纸上,还是忍不住自己傻笑。这让他想起福楼拜的一段轶事:有一天福楼拜走出书房,正巧看到他的一个表妹——一位年轻的少妇——在照顾她的孩子。福楼拜当时很伤感地说道:“Ils sont dans le vrai.”[38]嗨,这拿来做标题倒蛮好的,祖克曼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在练习簿的空白处写下这几个字。他用的那些练习簿,都用硬皮封面装订起来,上面镶有黑白花色大理石花纹的那种。时至今日,这种本子仍然能勾起很多美国人写不完作业的痛苦回忆。封皮的内侧有一张表,是每周的课程表,正对着画满蓝道道的第一页。表里边是祖克曼的副标题:或者,我在业余时间是怎样被名利害得苦不堪言。副标题都是用粗体大写字母写就,整个标题横跨了好几格,其实,这些长方形的格子本来是用来写科目、教室号和老师名的。
“《Tzena,Tzena》,一九五〇年。”
街角对面坎贝尔殡仪馆那里有个信号灯,祖克曼正在等绿灯,有人在他身后报出了歌名。他一早上都在用口哨吹着《Tzena,Tzena》这首歌,即使没上街也在吹,只是他自己没意识到而已。就这首曲子,不断重复。
“这首歌是由以色列流行曲调改编而来,英语歌词为米切尔·帕里什所作,戈登·詹金斯和织工乐队[39]发行。”
给他提供咨询的正是阿尔文·佩普勒。那天空气清新,阳光明媚。但佩普勒还是穿着一身黑色雨衣,还戴了个帽子,不过最惹人注目的还是他那副黑墨镜。难道昨天晚上眼睛被某个性子比祖克曼还要暴躁的名流给戳了?要么就是墨镜让他自己看起来也像个名流?要不就是失明成了他新的卖点?智力竞赛盲人选手。发发善心吧。
“早上好,”祖克曼说道,并向后退了几步。
“这么大早起来是要见证这大场面的吧?”
佩普勒一边咧开嘴笑,一边这么打趣着说。祖克曼没回话。
“想象一下,本来只是想出去喝杯咖啡却意外碰见了‘王子’赛拉塔利的葬礼,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呀。”
你在第六十二大街上喝咖啡,却在第八十一大街上撞见了赛拉塔利?
“这就是我为什么嫉妒你们纽约人的原因了,”佩普勒说道。“你若无其事地走进电梯,却发现维克托·伯厄[40]站在里边!仍然是那么伶牙俐齿,幽默风趣。这可是真事,我到纽约第一天就碰见他了。半夜你赶着出去买晚报,猜猜谁从你旁边的出租车里冒出来了?崔姬[41]!从熟食店的卫生间出来,竟然看到你坐在那里吃饭!维克托·伯厄、崔姬,还有你,而所有这一切仅仅发生在我来这儿的四十八小时之内!刚才那个骑警告诉我有传言说桑尼·利斯顿[42]今天会露面呢。”殡仪馆门口聚集了很多围观的人群,还有一些警察,好多摄像头和工作人员,他指了指那边,对祖克曼说:“不过到目前为止,你可是什么都没错过哦。”
一句话也没提祖克曼前天晚上在巴斯金·罗宾斯冰激凌店外面消失的事,也没提他打的那些电话。
祖克曼觉得佩普勒肯定在跟踪他。戴一副黑眼镜,一看就没安好心。他离家之前就这么想过:佩普勒藏在沿街的某个门廊边,等着突袭他。他可不愿意像绑匪说的那样,坐在那里等着电话响。那就太傻了。更何况绑匪可能就是这个疯子。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你还知道些什么?”
“啊?什么?”
“五十年代其他的歌你还知道些什么?”佩普勒问,“能列举出五十年代十五大金曲吗?”
不管佩普勒到底有没有跟踪他,祖克曼只能赔着笑脸。“你这可是问倒我了。我连十大都说不上来。”
“想不想知道五十年代十五大金曲都有些啥吗?”
“我必须得走了。”
“首先,那一年有三首歌名里带蛋糕:《糖果和蛋糕》、《要是知道你要来,我就烤个蛋糕》、《阳光蛋糕》。然后再按字母表顺序来——说到这儿,他双脚钉在了人行道上——《今天是个美丽的日子》、《你,美好的你》、《破烂拖把》、《秋叶》、《山姆之歌》、《它是如此美妙》、《Tzena,Tzena》、《我心为你哭泣》、《威廉敏娜》、《一大堆一小口》、《音乐!音乐!音乐!》、《这件事》,一共十五首。休利特·林肯估计连五首都说不上来。要是不作弊,他可能连一首都不会。说到美国各个时期的流行音乐排行榜,我阿尔文·佩普勒才是势不可挡,所向披靡的。当然,他们‘挡’住我了,就为了让那个非犹太人上场。”
“我不记得《破烂拖把》了,”祖克曼说。佩普勒笑了笑,表示理解。哦,天哪,他看起来真的不像坏人。至于黑色墨镜,可能游客都喜欢这么打扮吧,为了扮成本地人。“吹首别的,随便吹。”佩普勒说。“哪个年代都可以。”
“我真的得走了。”
“内森,拜托你了,就考考我吧。让我向你证明我可不是浪得虚名的,证明我就是佩普勒本人!”
当时正在打仗,到处都是警笛声,他父亲当时任街道防空队队长,他在规定的六十秒钟之内就冲出了家。而在他们家的地下室里,亨利、内森还有他妈妈坐在桥牌桌边,正在就着烛光玩牌。这只是个防空演习,不是来真的,在美国从来都没什么真格的,不过十岁小孩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呢。那些炸弹很有可能错过纽瓦克机场直接打到他们家的房子上。不过很快警报就解除了,祖克曼医生戴着他的队长帽,吹着口哨就下到地下室来了,他还把手电筒的光打到孩子们眼睛上跟他们玩闹。空中没有战机在飞,也没炸弹爆炸,街角破败的索能菲尔德家也拉上了窗帘,他的两个儿子既没有作品出版,也没有碰过一个女孩,更别说离婚了。干吗不吹口哨呀?他把灯打开,依次吻了在场所有人,说了一句:“我也要玩。”
现在内森唱给佩普勒的那首歌,正是他父亲从地下室楼梯下来时哼的那首。他不是应该逃跑的吗?
他只唱出了三个音符。“一九四三年的《我会一直看着你》。这首歌一共二十四次荣登音乐排行榜,”佩普勒说,“其中有十次名列榜首。由弗兰克·西纳特拉和希尔德加德灌制。一九四三年的十五大金曲——准备好了吗,内森?”
哦,这话问对了。在真实中,是到时候了,安德烈说得一点都没错:以前,你离群索居是为了激发自己的想象力,现在你离群索居,是因为你激发起了读者的想象力。这能让你写出什么样的小说呀?西泽拉上流社会的日子不适合的话,再试试底层的生活?你的好奇心去哪了?过去那个乐天派的你又在哪里呢?你到底对谁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让你像现在这样鬼鬼祟祟,偷偷摸摸,跟个逃犯似的?你根本就不是什么道德楷模!从来都不是!你要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可就大错特错了!你逃出的,正是那个骗局——你现在置身在这无与伦比的“真实之中”。“开火吧,阿尔文。”说这话有点鲁莽,不过祖克曼其实并不在乎这个。喷薄而出的自我不要再闪避了。不要再用一时冲动当借口了。接受命运的给予吧!接受所激发的回响吧!欢迎书中的那些小精灵吧!什么名啊,利啊,和这个提供癫狂乐趣的天使啊,照单全收!
这位天使早已经火力全开了:
“《让我们带着祝福奔向自由》、《昨夜无眠》、《我会一直看着你》、《爱、爱、爱》、《我以前听过这首歌》、《美妙的夜晚》、《玛丽兹·豆茨》、《哦,多么美妙的清辰》。顺便说一下,是‘清辰’,而不是像大多数人想的那样是‘清晨’。休利特·林肯肯定第一个这么想。不过自然没人会给他指明,起码在做节目的时候不会。《大家都会说我们沐浴在爱河中》、《枪套》、《周日,周一或者永远》、《要么太年轻,要么太老成》、《堤可堤可》、《如歌般萦绕在耳边的你》、《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一共十五首。”说完这些,他整个人放松下来,身体弛垂了一点,八成想到休利特在节目上是怎么说的。
“阿尔文,你怎么能记住这么多?”
佩普勒扶了扶他的黑色墨镜(倒是没人把他眼睛捶青),黑眼珠一转一转的。“这就是《奇妙之处》[43],”他开玩笑地说。
祖克曼配合他。“这是多丽丝·戴的作品,一九——四六年出品。”
“唉,就差一点!”佩普勒高兴地叫起来。“很接近了,但正确答案是一九四八年。不好意思啦,内森。下次好运!由萨米·卡恩作词,朱利·斯泰恩作曲,作为电影《公海上的罗曼史》的插曲,由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出品发行。主要演员有杰克·卡森、唐·迪符尔,还有多丽丝·戴。”
这下可把祖克曼弄得连连大笑。“阿尔文,你可真有两下子。”
听祖克曼这么说,佩普勒又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一大堆以“你”打头的歌曲。“《你真美妙》、《你看起来美极了》、《你是我的一切》、《你什么都不是,除非有人爱你》、《你让我心碎》、《和你在一起成了我的一种习惯》、《你是……》”
“这,这,这是卖弄嘛。哦,说真的,这简直太棒了。”祖克曼笑得都停不下来了,不过佩普勒好像并不在意。
“《你是一面雄伟的旧旗帜》、《(当离家近在咫尺)你比天涯海角更遥远》。你是想让我停下来,还是继续?”佩普勒问道,脸上晶莹的汗珠一闪一闪,兴奋地跟个摄入肾上腺素的瘾君子一样。
“不!不要再多说了。”祖克曼抱怨着,不过他又觉得能到户外来活动活动,挣开束缚、自由自在是如此美妙,是佩普勒让他从自我拘禁中释放出来。于是他又小声说道:“求你了,你饶了我吧,街道对面还有个葬礼呢。”
“‘街道’,”佩普勒说道,“关于街道的歌有《纽约的街道》;‘对面’,《长满白杨的小巷对面》;‘葬礼’,这个有点难,得容我想想;‘求’的歌有《我不在了求你不要再提起我》;‘多’,《见你愈多》;‘无’,《别无他爱》;现在轮到‘葬礼’了,唉,我的一世清名就要毁在这个词上面了。美国流行音乐史上压根儿就没有哪首歌包含‘葬礼’这个词,原因嘛,也显而易见。”
可遇而不可求。真实。在无用的细节上,甚至比伟大的詹姆斯·乔伊斯都丰富。
“做点更正,”佩普勒说,“是《见你愈加多》,动作片《钻石俱乐部》的插曲,由迪克·海麦斯演唱。这部片子是世纪福克斯公司于一九四五年出品发行的。”
现在,看来是无法阻挡佩普勒了。可是,干吗非要阻挡呢?不,你不会逃避阿尔文·佩普勒这样的现象。但凡是个还有点头脑的小说家,都不会这样做。想想吧,海明威为了找那头狮子费了多大劲,走了多远的路啊[44]。而祖克曼现在仅仅才出门,刚走到大街上。没错,先生,把书都收起来吧!走出书房,到大街上来吧!与时俱进吧!要是能把这家伙写成小说,那会是怎样的一部小说呵!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他都记得!他的大脑简直就是胶水,是捕蝇纸,什么都记得!他收集所有的干扰静电!他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小说家呀!不,他已经是个小说家了!帕泰、直布罗陀、珀尔马特、摩西·达扬——他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从报纸头条新闻到记忆中的边边角角,这些都是他小说的素材!已经有足够的说服力了,虽然可能少了些技巧吧。但你没看到他的发挥吗!
“《你将永远不会知道》、《小小善意的谎言》,由迪卡唱片分别于一九四三年和一九四八年发行。”佩普勒说这是迪克·海麦斯最畅销的两张专辑。现在祖克曼对他在这些事上的才能是一点也不怀疑。
“派瑞·科莫呢?”祖克曼问道。“他的最畅销专辑是什么?”
“RCA Victor唱片公司在一九四五年到一九四六年间发行的《诱惑》、《后来喜欢你》、《直到时间尽头》,还有一九四七年的《爱之囚徒》、一九四九年的《十六岁的美好时代》……”
祖克曼现在早把绑架的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一切焦虑和担心都被他忘得一干二净。反正这些也都是自己想象出来的,难道不是吗?
佩普勒又开始滔滔不绝地讲爵士歌手纳京高的作品了。“一九五五年的《亲爱的,我很爱你》、一九六二年的《灿烂的玫瑰》……”这时祖克曼突然发现面前多了一个麦克风,还有人扛着摄像机,把镜头对准了他。
“祖克曼先生,你是来这儿哀悼赛拉塔利‘王子’的是吧……”
“啊?哦,是吗?”
那个记者一头乌发,身材魁梧有力,长得也很英俊。祖克曼认出在当地的新闻节目中看到过他。他继续问道:“那您是死者的友人还是亲属?”
这玩笑可开大了。唉,今天这一大早可真是的!《哦,多么美妙的清辰》!《俄克拉何马》[45]!由罗杰斯和汉姆斯坦创作。这连祖克曼都知道。
“不是,我只是路过。”他一边说,一边微笑着挥手示意记者停下来。“我只是跟一个朋友一起路过这里。”他指着佩普勒说。
话音刚落,他就清楚地听到他那位“朋友”清了清嗓子。佩普勒眼镜也不戴了,由于激动,胸口一颤一颤的,好像要提醒这个世界他遭了多大罪似的。这时,祖克曼看见坎贝尔那边有很多人朝他们这个方向看过来。
只听见对面有人在喊:“那是谁呀?”
“是考费克斯[46]!考费克斯!”
“你们认错人了,错了!”祖克曼现在可有点小生气了,不过那个记者,虽然挺强势的,但最终好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示意摄像人员停下来。
“不好意思,先生,”他向祖克曼道歉。
“你这个笨蛋,那不是考费克斯!”
“不是考费克斯那是谁呀?”
“谁也不是。”
“实在是对不起,”那个记者赔着笑脸向佩普勒道歉。与此同时,其他工作人员也都撤走,回去干正事了。街对面来了一辆加长豪华轿车,门廊上所有人都等着看桑尼·利斯顿是不是在里面。
佩普勒指着那个新闻记者说,他叫J.K.卡兰弗德,毕业于罗格斯大学,全美最佳记者。
这工夫有个骑警早已挪到他们俩身边,为了看清楚一点,他还弯着腰屈身骑在马上。“嘿,老兄,你是干什么的?”他问祖克曼。
“无名小卒,不用紧张。”祖克曼拍了拍他灯芯绒夹克胸口的口袋,好让那个警察放心他没带枪。
那警察一听这个就乐了,不过佩普勒还是一脸愠色。“我的意思是你是哪个名人?他们刚才在采访你,是吧?”
“哦,不是,他们认错人了。”祖克曼解释道。
“上周《黛娜·萧》[47]里那个人不是你?”
“长官,那不是我。我当时在家里,躺在床上。”
这个五大三粗的警察在这里一通瞎说,跟个白痴似的,佩普勒再也不能容忍他在这里丢人现眼了。“你不认识他吗?他是内森·祖克曼!”
听到这个,那个警察瞪着眼前这个戴着黑墨镜、拿着黑色雨具的家伙,一脸的茫然厌倦。
“著名作家祖克曼,”佩普勒提醒他。
“哦,是吗?那他都写了些啥呀?”那个警察问道。
“你开玩笑的吧?内森·祖克曼写了些啥?”就在佩普勒兴高采烈地高调宣布祖克曼的第四本作品时,那匹健壮有力、皮毛光滑的马虽然训练来是对付群体骚乱的,却突然后仰,警察不得不拉缰绳才镇住它。
“从没听过这本书,”说完这个,那个警察突然掉转马头,趁着绿灯亮起,一路帅气地骑回坎贝尔那边去了。
“他们常说的‘纽约之精华’[48],夸的肯定是马。”佩普勒话里带着鄙视。
街对面,他们看到J.K.卡兰弗德正在采访一个小个子,他刚从出租车里出来。“叫迈纽尔什么的,那个赛马骑手。”佩普勒说道。看到他没带他那美艳动人的老婆,那个舞蹈演员一起来,佩普勒还觉得挺惊讶的呢。
那个骑手之后,又来了一个满头白发的绅士。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一件黑色马甲,板着个脸,一本正经。卡兰弗德问他问题,他也只是哀怨地摇摇头,一句话都不说。“这是谁呀?”祖克曼问。
他是一个专打黑社会官司的律师,最近刚刚从联邦监狱获释。不过在祖克曼看来,他全身深褐色,就跟刚从巴哈马群岛回来一样。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每有一个人来哀悼,卡兰弗德和他的随行工作人员都会上去搭腔,佩普勒也都一一向祖克曼介绍他们姓甚名谁。
“你可真有两下子,阿尔文。”
“这样你就觉得有两下子啦?你还没见我在‘聪明下注’上的表现呢。今天这些只是‘冰山一角’。休利特才需要后台操作呢。每周日,沙克曼过来给我答案时,有一半的时候我都得纠正他们的说法。一个人,我只要见过一面,一辈子都不会忘。世上任何人,只要报纸上登过他的照片,我就知道他是谁,不管是竞选教皇的红衣主教还是比利时空难中罹难的空姐。我那记性呐,过目不忘。我只要记住了,即便自己想忘都忘不了。真应该让你见识见识那三周的我,我为周四而活着。‘这家伙太恐怖了,他什么都知道。’他们在节目上就是这么介绍我的。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一个鬼扯的大骗局,用来骗骗无知的观众。悲剧的是,这碰巧又是事实。至于那些我不知道的事情,我可以学。你只要给我看一遍,我就能学会。这就好像一按开关,大量信息自然而然就来了。比如说,我能告诉你历史上所有包含‘九八’的年份里发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一〇六六年[49],但是他们知道一〇九八年发生了什么吗?大家都知道一四九二年[50],但是大家知道一四九八年都发生了什么吗?萨沃那柔拉在佛罗伦萨被处以火刑,德国纽伦堡有了第一家典当铺,瓦斯科·达·伽马发现了通往印度的航路。但是知道这些干什么呀?这些到头来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呢?一五九八年莎士比亚写了《无事生非》,朝鲜海军将领李舜臣发明了装甲舰;一六九八年造纸技术传入北美,利奥波德元帅把正步走和铁推弹杆引入到普鲁士军队之中;一七九八年,卡萨诺瓦去世,金字塔大战使拿破仑成为埃及的新主人。我还能这样说一天一夜呢,但是这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呢?如果这些知识注定要白白浪费的话,学它还有什么用呢?那时,新泽西州的人们会因为我而开始尊重知识,尊重历史,尊重生活,而不是守着他们那些愚蠢、狭隘、偏颇的观念!而现在呢?现在你知道我应该在哪儿吗?我应该在街对面,我才是J.K.卡兰弗德那份工作的合适人选!”
他望着祖克曼,眼神充满渴望,那是一种希望得到认同的渴望。看着那个眼神,你好像除了说“没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不觉得吗?”
要对这样充满激情的请求说不,祖克曼可做不出来。“我觉得可以呀,”他说。
“哦,老天。内森,你能不能帮我个忙?你能不能花点时间看看我写的东西?我希望你跟我说实话。这对我很重要。不是我的书,而是我写的其他一点新东西。”
“什么?”
“嗯,说实话,文学评论。”
“你没告诉过我你还是文学评论家呢。”祖克曼轻声说。
又是祖克曼式的笑话,佩普勒立马被逗乐了,甚至鼓起勇气回应了一句。“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呢,所以你昨天晚上才想拍拍屁股走人,逃之夭夭呢。”不过他看见祖克曼表情严肃,一言不发,马上又说:“内森,开玩笑的。我出来时就意识到你可能有正事,有约会,必须要离开。我吃了你的冰激凌,一晚上都深受其苦。不,不要担心,我不是什么文学评论家。当然我有自己的好恶,有些批判我的确不吐不快,不过我不是评论家,起码不是正式的。不过,我昨天确实听说《纽约时报》的评论员名单要有大的变动。这对你来说肯定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不过我确实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的。”
“什么大变动?”
“戏剧评论员好像要被炒了,书评家估计也干不久了。这事儿已经酝酿了好久。”
“是吗?”
“你不知道?”
“不知道。”
“你真不知道呀?嗯,是珀尔马特先生写信告诉我的。他跟《纽约时报》的老板苏兹贝格在一起。他认识他们全家人。他们一个教区的。”
珀尔马特?他就是佩普勒想象中制片人帕泰的绅士老爸是吧?他还认识苏兹贝格?这部小说可真行。
“那你想接手那份工作了?”祖克曼问。
佩普勒脸红了。“没有,没有,我只是借这个机会掂量了一下自己是不是能做这个工作。‘我应该会再多学习学习,做好准备,或许哪天机会就来了。’我经历了这么多,竟然没有愤世嫉俗,还跟个傻瓜似的,相信美国是一片充满机遇的土地,这让我自己都觉得奇怪。不过,我又能怎么想呢?我曾两次为国出征,对这个国家了如指掌。不光是流行音乐,其他比如说运动、过去的广播、俚语、谚语、广告、有名的船舶、宪法、大战役、经度纬度,所有这些,你报出名字,只要是跟美国有关的,我全都知道。并且根本不需要兜里揣小条。它们全都在脑子里呢。我之所以对这个国家抱有信仰,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这里,任何一个人,不管之前败得多惨,只要坚持,只要有自信,仍然能够获得成功。历史上这种例子多了,比如说尼克松,他的故事难道不值得我们感叹吗?关于那个骗子,我在书里写了整整十五页呢。同样的还有讨厌鬼约翰逊,要是没有李·哈维·奥斯瓦德,林登·约翰逊还不知道在哪儿呢?说不定还在参议院衣帽间卖房子呢。”
奥斯瓦德?阿尔文·佩普勒刚刚是不是提到了李·哈维·奥斯瓦德?昨天晚上那个人给他打电话的时候,还顺便把鲁比,大白痴杰克·鲁比称作美国新的守护神了呢?对了,他还间接提到了希尔汉·希尔汉[51]了。我们有一位伟大的领袖,罗伯特·肯尼迪,但是那个疯狂的阿拉伯混蛋却杀了他。这些都在祖克曼的笔记里呢。
该走了。
哪里有危险呢?到处都是警察吧?不过在达拉斯总统遇刺时也到处都是警察吧?
哦,难道《卡诺夫斯基》的作者,现在在美国的地位都能与总统相提并论了?
“……我的书评。”
“什么?”祖克曼没听到刚才的一段,心跳也加快了。
“我昨天半夜才开始写的。”
就在你给我打完电话之后,祖克曼想。没错,没错,我面前的这个家伙就是绑架我母亲的家伙,要不然还会是谁?
“我还没涉及小说本身,这些只是第一印象。要是你觉得文字过于理性——这点我也意识到了——只是因为,我在作品中尽力不说那些大家当然都知道的废话。也因为,与其说这本书讲述的是你的人生,也可以说它同样也代表了我的人生。”
所以说,评的是祖克曼的书。真会挑。该走了,别管什么奥斯瓦德和鲁比了。狮子带着《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52]的书评找到海明威时,也就是离开丛林回家的时候了。
“这里我指的不单单是纽瓦克。自不待言,它对我个人有非凡的意义。我的意思是……心理纠葛。”说到这儿,他脸红了,“可爱的犹太小男孩的心理纠葛。我猜想每个人都会以自己的方式与那本书产生共鸣。这就是它这么轰动的原因之所在吧。我想说的是,我要是有足够才气写本小说,那肯定是一本像《卡诺夫斯基》那样的。”
祖克曼看了看表。“阿尔文,我必须得走了。”
“那我的评论呢?”
“你何不邮寄给我呢?”该离开街道,回到书房了。该把那些书从箱子里拿出来了。
“但是我的书评就在这儿啊。”佩普勒从衣服里面胸前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的线圈笔记本,迅速找到那一页,并递给祖克曼看。
祖克曼身后有个邮筒。佩普勒又把他逼在一个邮筒边上,跟昨天晚上一样。对了,昨天晚上!那个男的是个疯子。盯着我不放啊。戴了一副黑色墨镜,这人到底是谁呀?我!他认为他是我!
强压着把笔记本扔进邮筒、扬长而去的冲动,祖克曼,虽然身为社会名流,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却也只能低着头开始看。说真的,他这一辈子都在看书,难道看书还能对他造成什么威胁不成?
评论的标题为“新泽西的马塞尔·普鲁斯特”。
“迄今为止我才刚刚开了个头,”他解释道。“不过你要是觉得开局还不错的话,我今天晚上就在帕泰家把它写完,这样到周五珀尔马特就能把它拿给苏兹贝格看了。”
“我知道了。”
佩普勒也看出来了——祖克曼不相信他,所以急忙给他消除疑虑。“内森,有好多比我更混蛋的人还在做文学评论呢。”
嗯,这一点祖克曼倒是不反对。佩普勒这么一调侃,把祖克曼逗得哈哈大笑。他本来就挺爱笑的,这一点书迷可以作证。就这样,祖克曼倚着邮筒,继续往下看,反正再看一页也死不了人。
佩普勒字写得很小,漂亮整洁,一丝不苟,但却不能给人热血沸腾的感觉。而且,文不如其人。
虽说小说不同于自传,但我坚信,所有小说在某种意义上都植根于自传之中,尽管小说与真正发生的事件关联不大,有时甚至没什么联系。但毕竟,我们的生活经验造就了我们本身,而这里所说的生活经验不仅包括我们所亲身经历的事情,还包括我们私下想象的事情。作者不知道的事,他自然就没办法写出来,因此,读者必须允许他运用自己的素材。但是照搬自身经历写,也存在诸多危险:或许缺乏硬朗气势;容易沉迷自身往事;极力想为自己的待人处事之道辩驳。然而,若所写事物与自己的现实生活产生了距离,则要么模糊自身经历,要么强化之。我们大多数人都很幸运,经历被模糊了;但是对作家来说,假如他们要是能坚持先自己领悟明白,然后再把这些事情公之于众,这种经历就被强化了。
祖克曼还没开口——不过他倒也不着急说什么——佩普勒就开始解释他的写作方法了。“在对书的内容作出评价之前,我先探讨了一下自传性的问题。内容我今天晚上再弄。我都想好了。我其实是想发展自己的文学理论,出一本佩普勒版的《什么是艺术?》。这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其英文版于一八九八年首次出版。你怎么了?”他看到祖克曼把笔记本递给了他,就这么问道。
“没什么。挺好的。开头不错。”
“你糊弄我的吧。”他打开笔记本,看着自己的笔迹,那么整齐,那么明了,任何一个老师都想不到这竟然是出自一个总是坐在教室后排的笨手笨脚的小孩之手。
“到底哪里有问题?你得告诉我。要是写得那么烂,我才不想让苏兹贝格看呢。我要听实话。我这一辈子都在为真理而奋斗,而受难。求你了,不要拿好听的哄我,也别编瞎话骗我。到底哪里有问题?我只有知道了才能吸取教训,才能提升自己,重振旗鼓!”
不,他确实没抄别人。不过跟抄也差不了多少,很明显,他把《纽约时报》和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放在一起,胡编乱造、乱煮一通,最后成了这么一锅粥。那是在半夜,最后几声恐怖的吆喝声之后,我会不遗余力地避免暴力,可是假如我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那我就要干出被威胁的人要干的事了。这些都清清楚楚写在祖克曼的笔记本上。
“写得不烂,一点都不烂。”
“不对!你知道它很烂!只不过告诉我烂在哪里。你要不告诉我原因,我怎么能长进呢?”
“呃,”祖克曼口气软了下来,“我觉得吧,语言不是很简洁,阿尔文。”
“你觉得它不简洁?”
祖克曼摇了摇头。
“这样很不好吗?”
“不,不是,当然没有‘很不好’……”祖克曼语气尽量柔和,尽量表现得善解人意。
“但也不怎么样,是吧?好吧。我知道了。那我想表达的那些思想观点怎么样呢?写作方面的问题,要是有时间的话,我写下一稿的时候可以继续润色。你要是觉得有必要,还可以请戴梦得小姐帮忙修改一下。不过这些思想,这些思想本身……”说着又把笔记本交给了祖克曼。
“这些观点……”祖克曼语气很严肃。街对面,J.K.卡兰弗德——而不是阿尔文·佩普勒——正在采访一位老妇人。那位妇人瘦小憔悴、端庄清秀,拄着一根拐杖。她是赛拉塔利的遗孀?还是她老妈?祖克曼想,我要是那位妇人多好啊。只要不用探讨这些“思想观点”,做什么都行。
虽说小说不同于自传,祖克曼默默读道,但我坚信,所有小说都在某种意义上植根于自传中。尽管有时候小说与现实生活之间关联……
“别管什么写作技巧了,”佩普勒说。“这次只看文章的观点就行了。”
祖克曼盯着笔记本,两眼茫然。他听到狮子对海明威说:“只看文章的思想观点就行了。”
“写作技巧和思想观点我都看过了。”他把手抵在佩普勒胸前,轻轻向前推了他一下。他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办法,但除了这个他还能做什么呢?这样一推,他就从邮筒旁边抽身而退了。祖克曼再次把笔记本递给他。佩普勒跟被人用斧头砍了一样。
“然后呢?”
“什么然后?”祖克曼说。
“事实!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我的人生,关系到我能不能重新来过,我必须得知道事实!”
“嗯,事实是”——话刚说一半,祖克曼看到汗水顺着佩普勒脸颊淌了下来,又重新考虑了一下,结果就变成了……“可能作为评论刊登在报纸上是可以的。”
“但是呢?内森,你话里藏了个大大的‘但是’。但是什么?”
祖克曼数了数弗兰克·坎贝尔那边有几个扛枪的警察。四个在地面上巡逻,两个骑着马。“嗯,既然你问了,在我看来,你根本不用深入沙漠,爬到个柱子顶上也能想出这些‘思想观点’[53]。”
“哇哦,你还真是直言不讳!你那本书呢,可真不是横空出世,这是肯定的咯。我的意思是,它极尽讽刺之能事。哇哦!”他一边说一边用笔记本拍手掌。
“阿尔文,你听我说。说不定苏兹贝格特别喜欢你的评论呢。我知道我们两个的评判标准完全不同。你不要因为我这么说,就不让珀尔马特拿去给他看。”
“不!”他失望地说。“说到写作,你才是权威呢。”还一边把笔记本插回到衣服内侧口袋里,那样子就跟把刀往自己胸口刺一样。
“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这个观点。”
“不,不!别跟我说那些你很渺小卑微的废话。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权威,谁是谁不是我们一清二楚。”然后他重新掏出笔记本,开始用另一只手使劲拍打它。
“那么,关于作家应该克制自己,不要在彻底领悟之前泄露秘密公之于众那句呢,那句怎么样?”
讽刺家祖克曼还是没说话。
“那个也很烂?”佩普勒问道。“不要一副屈尊降贵的样子,告诉我!”
“它当然不‘烂’。”
“但是?”
“但是它让人觉得为了追求效果太勉强了,你不觉得吗?”祖克曼说这话的时候,特别严肃,一点儿也没有文人的屈尊俯就。“我怀疑它是不是值得你费那么大劲。”
“你这么说可就错了,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勉强。这些文字自然而然就出现了。这一行说什么也不能抹掉,一个字都不能动!”
“可能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哦,我明白了。”他边说边一个劲地点头。“我是写得轻松了也不行,写得费力了也不行。”
“我只是在说这一句话。”
“我明白了,明白你的意思了,”他恶狠狠地说。“你的意思是,泄露秘密那句显然是最烂,最差劲的。”
“也许苏兹贝格跟我看法会不一样。”
“去他的苏兹贝格!我没问苏兹贝格!我问的是你!总结一下你跟我说的:一、写作技巧很烂;二、思想观点也很烂;三、我最得意的那句最烂。你就是想跟我说,像我这样的凡夫俗子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斗胆对你的书指手画脚。你只看了初稿中的一个段落,就得出这样的论断,难道不是吗?”
“不是,你为什么这么说?”
“不是,你为什么这么说?”佩普勒模仿着他的语气说。现在,他早把眼镜摘了,摆了一副臭脸给祖克曼。“不是,你为什么这么说?”
“别这样,阿尔文。毕竟是你说你想听实话的。”
“毕竟。毕竟。”
“好吧,”祖克曼说,“你要听全部事实吗?”
“没错!”佩普勒满脸通红,眼睛里冒着火,睁得巨大。“但我要的是公正客观的事实!而公正客观的事实是,你之所以能写出这本书,是因为你命好!要什么有什么,而那些命没那么好的人,就写不出来了!公正客观的事实是,你书中所描写的那些困惑,其实都是我生活中的困惑。你是从我这偷去的——这点你很清楚!”
“我怎么了?我偷什么了?”
“我洛蒂姨妈告诉了你表亲爱西,她告诉了你妈,你妈又告诉了你。你就是这样知道我,知道我的过去的。”
哦,该走了!
现在是红灯。为什么每次需要绿灯的时候绿灯都不赏脸?既不想再给出评论,也不要再做写作辅导了,祖克曼转身离开。
“纽瓦克!”身后传来佩普勒的声音,直入耳膜。“你这个整天围着妈妈转的小毛孩,你对纽瓦克了解什么呀?你那本书我他妈也看了!对你来说,纽瓦克意味着星期天坐在市中心的中餐厅里吃中国炒菜!意味着在学校里表演伦尼—莱纳佩[54]印第安土著生活!意味着看马科斯叔叔[55]穿着内衣,半夜给小萝卜浇水!意味着看尼克·埃藤[56]在芝加哥熊队打比赛!尼克·埃藤!白痴!白痴!纽瓦克是什么,是黑鬼佩着刀!是婊子有梅毒!是瘾君子在你们家门廊拉屎,是把一切烧成平地!拉丁佬治安团团员用卸胎棒猎杀黑人!纽瓦克早就破产了!纽瓦克是一片废墟!纽瓦克碎石狼藉,污秽满地。你要是在纽瓦克买辆车,就知道纽瓦克是什么样了!关于纽瓦克,写十本书也不在话下!为了你的辐射轮胎,他们能割破你喉咙!为了一块宝路华手表,能把两只睾丸都割下来!要是你的鸡巴是白的,他们也能把它割下来玩!”
绿灯亮了。祖克曼朝骑着马的警察走过去。“你这个笨蛋!在那里抱怨老妈待在纽瓦克,不能跟着你一天三次给你擦屁股!纽瓦克早完了,你个白痴!纽瓦克是第二个衰亡的罗马,这里的人都是一群野蛮人!你在曼哈顿东区过着金贵的日子,你懂啥呀!你妈的毁了纽瓦克,偷了我的生活……”
经过昂首阔步的马儿和目瞪口呆的人群,经过J.K.卡兰弗德、他的摄像人员(“嗨,内森”)和大厅旁边穿着制服的门童,祖克曼进到了举行葬礼的大厅。
大厅很宽敞,颇有百老汇剧院电影首映之夜的架势:不管是赞助人还是观众都盛装出席,人们谈笑风生,和气融融,就好像第一幕就是个满堂彩,而这戏也必然能红极一时似的。
祖克曼刚躲到一个没人的角落,一个年轻的葬礼承办人就穿过人群向他走来。祖克曼之前就见过这个家伙,通常都是在下午,看见他透过车窗玻璃跟送棺材的说话。有一天晚上祖克曼还看见他抽着烟,领带也松着,打开侧门等候尸体的到来。当领头抬担架的人被门槛绊了一下,麻袋里的尸体微微一颤,祖克曼立马想起了他父亲。
这个年轻的葬礼承办人下巴宽厚,身材壮实,声音堪比男高音。这次为了“王子”赛拉塔利的仪容瞻仰仪式,他还戴了一朵康乃馨,穿了一件晨燕尾服。“请问您是祖克曼先生吗?”
“是,什么事?”
“我能为您做什么吗?”
“不,不用!谢谢。我只是来致意的。”
祖克曼胡子都没刮,看起来实在不像是来参加悼念活动的。不过那个伙计还是点了点头,至于他心里是不是真相信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先生,您要是愿意,待会儿可以从后门走。”
“哦,不用了。只想镇定一下。我没事的。”
祖克曼盯着殡仪馆的大门,跟一堆黑社会成员、有前科的骗子还有其他社会名流一起等着大门开启。你可能会真以为他跟肯尼迪、马丁·路德·金似的,真有人要刺杀他呢。不过对于佩普勒来说,他不也正和前面的那两位一样吗?奥斯瓦德扣动扳机,在报纸上炒得沸沸扬扬之前不也什么都不是吗?而且这不只是说说的。你以为他们是因为愚昧无知,或饱受欺凌吗?是因为神志不清还是更让人敬畏?他的动机更加“意味深长”吗?不!砰砰两声,你就完了。这就是这一行为的所有意义。你我天生为敌,只是因为这一点,你就死定了。即便他现在站在一群职业杀手之中,他反而觉得更安全了,当然,要是跟他们长年混在一起对他倒也没什么好处。祖克曼胡子也没刮,穿了一套灯芯绒西服,一件高领毛衣,脚上蹬了一双破破烂烂的绒鞋,这身打扮很容易让人觉得他是个爱管闲事的新闻记者,而不是一个还得为期末考试赶着学习的人。特别是现在他正忙着一边在弗兰克·E·坎贝尔殡仪馆宣传手册背面做笔记,一边等着完事大吉,赶紧开溜,就更容易让人误会了。又是一个心里有无数迫切“想法”的作家。
追忆逝水“金曲”。我的咸菜,他的玛德琳蛋糕。为什么偏偏是个文件柜,而不是流行乐的P.普鲁斯特?他无法忍受写作的枯燥,不过又有谁能受得了呢?记忆力强得让人近乎疯狂,却没有近乎疯狂的理解欲望。毫不分离地沉溺。他的记忆不依附任何事物(除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对声名的渴望)。对他来说,没有逝去的年华。他有的只是现在。P记得不曾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普鲁斯特记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透过《纽约时报》“人物”版知人识世。又是一个想争先坐在伊莱恩台边席位的人。可是:爱欺负弱小的“自负”,胆大无畏的个性,浑然天成的粗俗,决一死战的癖好——这是怎样的天赋啊!再加上那永不枯竭的精力,那跟捕蝇纸似的什么都记得的大脑……不过让他疯狂的是他的无才。孔武有力,坚忍不拔,殷殷渴望——制片人说得没错,他肯定把全国人民吓个半死。这个你无法见容于客厅的犹太人。约翰尼·卡森会怎么想我?刚刚佩普勒那阵连珠炮似的攻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时代精神泛滥?还是纽瓦克的冤家小鬼?要不就是原始部落的诅咒报复?或者是跟我互知底细的人?难道佩普勒是大众版的我?以前幻想别人的人现在成了他人幻想的对象。《真相的报复》——写别人的迷恋是如何表现的,是罩在我身上的一种反魔力。
在人群中,祖克曼瞧见了那个年轻小伙子,负责承办葬礼的那个,他挥手示意他过来。不过,手抬得也不是很高。
他跟那个小伙子说想从后门走,不管后面的地下长廊有多么昏暗可怕,阴冷潮湿。
不过那个小伙子却把他带到了一处大厅走廊,那里灯光明媚,地上还铺着地毯,两侧是一些隔间卧室,也没有食人尸跑出来给他量身高三围。事实上,这里都能当美国国税局的办公室了。
那个年轻的向导指了指他自己的卧房说:“先生,您能不能稍等一下?我去桌子上拿点东西。”他回来时手里拿了一本《卡诺夫斯基》。
“先生,您能不能……”
“签给约翰·P.德里斯科尔。”
“哦,您真是太好了。”
祖克曼在第五大街叫了辆出租车。“班克街。给我踩足了!”司机是个黑人老头,可能听到他说了黑话,心里乐了,车子开得破天荒地快,把他送到了目的地。不过,这段时间却也足够祖克曼思量他跟劳拉之间针尖对麦芒的对话了。我可不想再听你说这三年来我有多无趣来打击我了。你没有无趣啊。我没办法让你觉得开心了,内森。就这么简单。我们是在谈论夫妻生活吗?那就来吧。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我们两个床上功夫都没问题。这一点我相信我们两个都有人证。至于其他,我不想再听了。你现在这种样子把你弄得都忘了我有多么让你生厌。你所谓的我“态度冷淡”让你觉得烦;我讲故事的方式让你觉得烦;我的对话,我的想法让你觉得烦;我的工作让你觉得烦;我的朋友让你觉得烦;我的着装品位让你觉得烦。我的做爱方式让你觉得烦,而不跟我上床让你觉得更烦。我不觉得你做爱的方式烦人啊,一点都不。但是肯定有什么让你觉得烦,内森,在这种事情上你总是有办法让别人明白你的想法。你要是觉得不满意,你绝不仅仅是——用你自己的话说——“态度冷淡”。我不该那么说你,对不起。没什么,那是你的真实想法。内森,别装了。你都被我烦死了,你需要一种新的生活。我错了,我需要你。因为你我才成功的。我爱你。哦,不要说这些头脑发热的话来瓦解我的决心。这段时间我过得也挺艰难的。我希望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必须得过去!我可没法儿再过一遍开始几周的那种日子。唉,一开始的那几周是没法过,现在的这几周也一样,将来的日子我也不想如此度过。你必须得学会适应。你可别想着吻我、抱我,再也别说你爱我了。你要是那么做,我就得把你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抹掉了。但这就是答案,不是吗?你可能认为这是在“瓦解你的决心”,但是劳拉……一次就够了,谢谢!听别人说“你不行”一次就够了。可能分开这件事会让你受点苦头,但我一点都没变。我还是那个“不行”的人。我极其理智、情绪稳定、很少波动,你甚至可以说我情绪压抑。我依然是个工作狂,说话面无表情,有助人为乐的基督教情怀,这些对你来说都是“不行”的。我依然是你所谓的“美德骗局”。我不该那么说你的,我其实更多地是在生自己的气。其实都一样的,是吧?归根结底就是说我“无趣”。我也不该那么说你的。劳拉,我犯了个可怕的错误,说你的那些话都大错特错了。不是,你很清楚那些话一点儿都没错。你的前两个老婆都很黏人,还一天到晚哆哆嗦嗦,所以你才觉得我合适非常。我从不哭哭啼啼,从不疯疯癫癫,从不欣喜若狂,从不在餐厅或者聚会时大吵大闹。和我在一起,你能集中精神,完成工作,活在你自己的小世界里。我有自己的事业,甚至都不在乎要不要小孩。我从来都不需要你哄,也不用逗你开心,当然早上玩起床游戏时那几分钟的打情骂俏除外。我曾经特别享受那几分钟,内森,我喜欢你叫我罗蕾莱。即便后来你不再喜欢跟我玩起床游戏了,也不那么叫我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你现在要求我脱胎换骨,完全变成另一个人。我没有,我只想要你。让我说完。你责备我说我是个态度冷淡、乐善好施、盲目乐观的特权阶层新教徒[57],从来不说心里的想法。你让我一次说完以后就再也不用说了。你想要以一个全新的自己示人,这也是你工作需要。你那本书写完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就结束了。你才不想再回到以前那种日子呢,你现在之所以想回到过去,是因为现在除了你那本书大红大紫之外,你的生活中还没什么新鲜事。可是,一旦你有了新的生活,你就会明白,我不再回到你身边才是正确的选择。你都写了那样一本书了,不走也得走。这也就是写那本书的意义所在。
劳拉把话都说到那个分上了,他还怎么跟她争辩?她说的话句句在理,又那么真诚,而他自己的观点却那么虚伪,那么不堪一击。他只能寄希望于劳拉想不出那些话来反驳他,不过以他对劳拉的了解,这种可能性很小。哦,那个勇敢清醒、严肃善良的罗蕾莱啊!可是,是他甩了她的。原因就是那本讲述主人公如何冲破束缚获取自由的书。
到了班克街,考虑到司机在西区高速公路上的勇敢表现,祖克曼给了他五美元的小费。其实,给一百块他也很乐意,他回家了。
不过劳拉还没有。他把门铃按了一遍又一遍,一会儿跑到隔壁,一会儿又从楼梯口下到地下室,不停地大声敲门。那个退休教师罗斯玛丽从猫眼里盯着他看了很久,才给他开门。
劳拉去宾夕法尼亚州的艾伦伍德监狱了,她去找道格拉斯·马勒商量他假释的事。罗斯玛丽跟他说这话的时候,一条链子还搭在锁上呢,说完才极不情愿地开门让他进来。
艾伦伍德是一所安全级别很低的监狱,联邦政府关在这里的都是一些非暴力罪犯。道格拉斯是劳拉的一个客户,他本来是耶稣会信徒,离开教区是为了不受“神职人员”的庇护反对征兵。去年祖克曼跟劳拉一起去看他的时候,他还向祖克曼坦白了离开的另外一个原因:教会派他去哈佛学习中东语言,而他在那里失去了处子之身。“你要是走在剑桥[58]的校园里,不戴罗马领[59],这种事情是会发生的,”道格拉斯说。道格拉斯一般只在参加支持凯撒·查韦斯[60]或是反战游行时,才戴罗马领,平时他只穿工作服和牛仔裤。他二十五岁左右,有点害羞,却又善解人意,是个典型的中西部地区人,一双浅蓝色的眼睛亮晶晶的,而他对自己从事的这项提倡自我牺牲克己奉献的事业所倾注的全部心血,活脱脱都在那双眼睛里了。
道格拉斯从劳拉那里得知祖克曼的一部小说即将杀青,上次去看他的时候,他就跟这位小说家讲了许多趣闻轶事,主要关于自己还是个中学生时跟手淫这一恶习进行的不懈斗争。他龇牙咧嘴,羞愧脸红,给祖克曼回忆了自己在密尔沃基的往事。有时候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忏悔,痛陈自己前一晚的无度,可没过一个小时,他就又来忏悔了。不管是今生还是来世,都没什么能帮他。冥想耶稣受过的苦难没用,来世复活的承诺也没用,耶稣教学校那个牧师虽然同情,也很无奈,最后一天之内只肯赦免他一次。道格拉斯几个最精彩的故事,经过祖克曼加工,融合自己的过往,变成了书中卡诺夫斯基的生活,卡诺夫斯基从小生活在新泽西州,被犹太教的手淫问题困扰,而道格拉斯是长在威斯康星州,从小受天主教折磨。《卡诺夫斯基》出版后,祖克曼曾把带有他亲笔签名的书寄给道格拉斯,而他却回了一张便条,简洁明了,话中充满怜悯之情:“告诉可怜的卡诺夫斯基,我为他祈祷。道格拉斯·马勒神父。”
“她明天就回来了,”罗斯玛丽说道,她说这话的时候站在门边等着内森走,感觉好像内森是强行闯到门厅这里的,而她不能容忍他继续横冲直撞了。
罗斯玛丽家客厅的柜子里放着劳拉的材料。有一次联邦调查局的人破门而入,由于她的保护,那些东西硬是没被他们搜去,从此以后,这个孤独的老太太的生活总算有了点意义。而同样的,在这三年里,劳拉也是像女儿一样照顾罗斯玛丽:陪她去配镜验光,带她去做头发,帮她戒了安眠药,她七十大寿时还给她做了个很大的生日蛋糕……
祖克曼发现自己得坐下来才行,他想起了那个长长的好事清单,还有那个列出这张清单的好女人。
虽然不情愿,罗斯玛丽也坐了下来。她现在坐着的椅子,原是他搬走之前书房里的丹麦椅子,他以前都是坐在那张椅子上读书的。她脚边的那个摩洛哥软椅,也是他搬到郊外以前的那把。
“内森,你的新公寓怎么样?”
“孤独,很孤独。”
她机械地点了点头,其实她才不在乎他的回答是什么呢。“那你工作呢?”
“工作?糟透了。根本就没工作。已经好几个月没工作了。”
“那你那美丽动人的母亲怎么样了?”
“天知道她怎么样了。”
罗斯玛丽的手经常都是一颤一颤的,现在显然因为祖克曼的回答变本加厉。她看起来让人觉得她饮食特别不好。有时候她吃晚饭的时候劳拉必须得到她家来跟她坐在一起吃,只是为了确保她真的吃了点东西。
“罗斯玛丽,劳拉怎么样了?”
“她挺担心小道格拉斯的,她又为他假释的事去找科赫议员了,不过看起来希望也不大。道格拉斯在那边监狱心情也不大好。”
“在那里心情想也好不了。”
“这是一场不可饶恕的罪恶之战。每次看到这场战争给我们国家年轻的精英造成那么大伤害,我就想哭。”
劳拉把罗斯玛丽改造成一个反战激进分子了——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罗斯玛丽有个单身汉哥哥,是个空军上校,已经去世了,受她哥哥影响,她以前还订阅约翰·伯奇会[61]的宣传手册看呢。现在她却藏着劳拉的文件,担心着那些反战人士的安危。她现在把祖克曼当作……当作什么呢?不过罗斯玛丽·迪特森对他的看法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劳拉不在担忧道格拉斯的时候怎么样?她其他方面怎么样?”
他听到了谣传,说有三个反战运动中的大官正在猛追劳拉:一个是心肠特好、德高望重、英俊潇洒的慈善家,最近刚离婚;一个是留着络腮胡子的民权律师,据说他不用陪同就可以在哈莱姆[62]任何角落来去自如,也是最近刚离婚;还有一个是个和平主义者,魁梧健壮,外向健谈,刚随戴夫·德林杰[63]从河内回来,还没结过婚呢。
“你给她打电话是在害她呀。”
“害她?”
为了不让手抖,她抓住自家椅子的扶手——其实是祖克曼的椅子——还穿了两件毛衣保暖,即便现在是五月,天气暖和,她旁边还放着个电暖器。祖克曼还记得劳拉跑出去买这个东西呢。
要说出下面这番话,对她来说挺不容易的,但她鼓足勇气,讲了出来。“你怎么就意识不到你每次在她家答录机上留言时,你又把那个可怜的小姑娘拉回到两个月以前了呢!”
这突如其来的指责着实让祖克曼吃了一惊。“有吗?我怎么拉她了?”
“内森,你可不能再这样了。你抛弃了她,这是你的事。不过现在你得让她过自己的生活,别再折磨她了。你做了那些事后还给她打电话——请让我说完……”
“你就说吧,”祖克曼说,其实他并无意打断她。
“我其实不想插手这件事的。我只是个邻居。算了,这也不关我的事。”
“什么不关你的事?”
“嗯——就是你书里写的那些事。我也知道像你这样声名卓著的大作家才不会听我这种小人物的话呢……不过,你对劳拉做的那些事……”
“什么事呀?”
“你在书里写的那些关于劳拉的事。”
“关于劳拉?你是说卡诺夫斯基的女朋友?”
“别再躲在那个‘卡诺夫斯基’的面具后面了。别用这种东西把事情搞复杂了。”
“罗斯玛丽,我不得不说,你都在纽约教了三十年英文了,竟然不知道魔术师和魔术之中的区别,这太让我意外了。你是不是连哪个是任人操控的玩偶,哪个是表演木偶戏的人也区分不出来?”
“也别跟我来尖酸讽刺那一套。我虽然老了,但你也得尊重我。”
“但是,难道你真的觉得劳拉——我们所认识的劳拉——跟我书里描绘的那个人有什么共同之处吗?你难道真的相信书里那些事真的发生在隔壁我们家吗?事实根本就不是那样的。”
她轻轻摇了摇头,不过罗斯玛丽可不是那么好敷衍的。“我不知道你们的生活是怎样的,不过,你比她大七岁,已经结过三次婚了,经验丰富,你的想象力肯定也很丰富。”
“你这么想可真的就有点傻了。难道不是吗?难道过去三年你还不了解我吗?”
“我觉得我真不了解,或者说我不了解现在的你了。我过去认识的内森彬彬有礼,温文尔雅,讨人欢心。”
“你说的是弄蛇人[64]吧。”
“随你怎么说。你的书我看了,一直看到我反胃。毫无疑问,以你现在的名声地位,金钱能力,你喜欢的女人肯定也有不少很欢喜你。但是劳拉已经挣脱了你的咒语,你必须放手,不要再想把她骗回来了。”
“照你这么说,我更像斯文加利[65],而不是卡诺夫斯基。”
“你一边在电话里求她‘劳拉,劳拉,给我回电话’,结果一转身她就在报纸上看到这些报道了。”
“什么报道?”
她递给他两份剪报,就放在椅子旁边的桌子上。
我知道,我知道,其实你不过是想打听打听明星的那点事。唉,内森·祖克曼和西泽拉·奥谢仍然是曼哈顿最秀色可餐的一对。安德烈·谢维茨及夫人玛丽·谢维茨举行晚宴那次,他们两个就在一起,其间相谈甚欢。同时参加的还有凯·格雷厄姆[66]和威廉·斯泰隆[67],托尼·兰德尔[68]和伦纳德·伯恩斯坦[69],劳伦·巴考尔[70]和戈尔·维达尔[71]。
第二份就更夺人眼球、添油加醋了,跟他记忆中的情形完全不同。
复式小楼里,歌舞频频,笙歌不断:风流才子祖克曼,性感佳人奥谢……
“全部都在这儿啦?”他问她。“谁想得这么周到,把这些剪下来给劳拉看的?是你吗,罗斯玛丽?在我的记忆中,劳拉本人对这些粗俗小报没有浓厚的兴趣。”
“你受了那么好的教育,写作又那么有天赋,父母又都是知书达理的人,你怎么能对劳拉做出那种事呢?”
他站起来准备走。这太荒谬了,这一切太荒谬了。曼哈顿可能也不过是另外一小片森林,自己的尊严竟被奥布朗和伯克[72]之流玩弄于股掌之中,而且还是自己拱手相让的!在这里跟这孤苦无助的老太太争论,把她当作造成他现在这个样子的替罪羊……不能这样,他也绝对没有必要再继续说下去了。
“我跟你说,”他继续道,“我从来没有做过伤害劳拉的事。”
“你要是还住这条街上,听听别人是怎么传她闲话的,我估计你自己都不会这么说了。”
“你指的就是这个?别人的闲话?都有谁在传?送花的?还是杂货铺的人?要么就是点心店里的那些女士?不要理他们,”他劝说道,“劳拉就是这么做的。”对于这一点,他确信劳拉做得比他自己都好。“我生来又不是为了给杂货铺的人提供道德参照标准的,连我可爱的爸妈都不敢这么要求我。这一点劳拉也会同意的。”
“这就是你的解释?”罗斯玛丽生气地说,“你真的觉得像劳拉这么一个漂亮善良的年轻女子情感上不会受伤吗?”
他们两个越说嗓门越大,内容也越来越难听,就这样又吵了十分钟。祖克曼所置身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愚蠢,而他整个人也是如此。
她站起来走到窗前,是要看着祖克曼离去,永远从劳拉的生活中淡出。他爬上水泥楼梯,急匆匆地朝阿伯顿广场的方向去了。不过,走到一个拐角他又突然折回来,返回到劳拉的公寓里——或者说他们两个的公寓——去了。自从他搬出去已经有五个来月了,不过他还把这公寓的钥匙带在身边。
“家!”他大叫一声,直奔卧室。
跟他走的时候一模一样!墙上贴着的反战海报、后印象派画家的作品,床上铺着的还是拼接的那种褥子,那还是劳拉她奶奶做的呢。那张床!就是在那张床上,他对劳拉表现得极其冷淡!就好像他成了卡诺夫斯基,跟他一样执迷不悟!那本书影响了那么多读者,就好像作者本人必须得首当其冲。罗斯玛丽也许是对的,根本就没有什么魔术。
下一站,卫生间。他们家的复印机还在那里,这复印机可是他们这个三角家庭的第三个成员呢。浴盆旁边有个废纸箱,祖克曼从里边抽出一张纸来,在干净的那面写了这样一行字:我爱你。我们讲和吧。写好后复印了十份。不过当他拿着那十张纸走到自己过去的书房时,却发现地板上有个睡袋,摆放得整整齐齐,旁边还有个背包,上面用钢印写着W.K.。他本以为这里空空如也,还指望着在不久的将来能赶紧把自己的桌子椅子全都再运回来呢。睡袋旁边有个书架,他还以为书架肯定很空,还想再把自己的书重新按字母顺序排列,放回到那书架上,没想到那架子也不完全是空的,上面叠放了一打平装书。他一本一本浏览了一遍,迪特里希·潘霍华[73]、西蒙娜·薇依[74]、达尼洛·多尔奇[75]、阿尔贝·加缪……他打开衣柜,除了一件皱巴巴的浅灰色夹克和一件白色衬衣,什么也没有。他过去常常在这个柜子里放一叠一叠的打印纸,还有他的衣服。他把衬衣拿出来放在灯光下,想看看他的“后继者”肩膀有多宽,却才发现衣柜里有个罗马领。
一个牧师代替了他的位置。W.K.神父。
他走进劳拉的办公室,看到她的办公桌和书架都收拾得整整齐齐。他还想看看关于神父的事,是不是自己多想了,说不定电话旁边还摆着他的照片呢。没有。他把那十张纸撕成碎片,揣到口袋里。现在,他再也不用担心劳拉来烦他了。要是他的“后继者”也跟他一样是个堕落的家伙,他可能还会跟他斗上一斗,可是他绝对不是这么个神父的对手。想必又是一个跟邪恶力量做斗争的年轻人,跟道格拉斯·马勒一样。他可不想等劳拉和W.K.神父从艾伦伍德监狱看道格拉斯回来时撞见他。就他这些问题,他们两个哪里会当回事儿呢?他哪里会当回事呢?
他用劳拉的电话打给自己的接听服务公司。他们两个过去总觉得有人在窃听劳拉的电话,不过现在他已经没什么秘密怕人家窃听了,他的事全都被伦纳德·莱昂斯写在报纸上了。他只是想看看绑匪有没有再打电话来说赎金的事,看看佩普勒这次是不是还在装腔作势,有没有打开天窗说亮话。
只有一条留言,是他表亲爱西,她听起来挺焦急的。急事。立刻打电话给我到迈阿密海滩。
看来他母亲真的被绑架了,就在那个早上,那个他跑出去散心,欺骗自己说这只是阿尔文·佩普勒的恶作剧的那个早上!像他这种身份地位的人,怎么能坐以待毙地等着绑匪再打电话来,怎么能跟个傻子似的瞎等着呢?于是,真的发生了。他母亲真的被绑架了,而且这都是因为他!因为他的“身份地位”!因为他那本书里的主人公!
而这件事情竟然发生在她身上!不是卡诺夫斯基的母亲,而是他自己的母亲!她不过是个平凡的女人,相夫教子,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在她身上呢?外公专横残暴,她对他非常害怕,唯唯诺诺;外婆孤苦无依,她对她关爱有加,孝顺备至;父亲严厉苛刻,她对他忠心耿耿。忠贞不渝有什么了不起。即便是双手被绑在身后,她的衷心也不曾改变。(祖克曼想象着此刻他母亲的双手被绳子绑在身后,嘴里塞了一团破布,双腿被铐在地上插着的木桩子上面。)有无数个夜晚,听她丈夫不厌其烦地讲他一贫如洗的童年,母亲连一个哈欠都没打过,也没抱怨过,更没有大声发作:“不要再讲你和你爸在帽子厂的故事了,再也不要了!”从来没有过,她要么织毛衣,要么擦银器,要么翻领子,就这样,一句怨言也没有,她听丈夫讲他在帽子厂九死一生的经历,听了总有一百遍了。他们一年只吵一次架。母亲每次想把冬天用的厚地毯收起来,父亲总说她卷地毯的方法不对,应该把它卷到沥青纸里边,结果最后就吵闹起来,哭天抹泪了。当然是父亲大声吵闹,母亲在流眼泪。除了这件事,她从没有违抗过他,不管他做什么,都是对的。
而绑匪竟然绑架了这样一个女人!
早在亨利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大概是一九三七年——有个卡车司机曾对她吹过口哨。那时候是大夏天。她坐在门前台阶上跟孩子们在一起。那个卡车司机停下车来,对她吹口哨。祖克曼永远不会忘记,他当时骑着三轮小车,看到母亲把太阳裙的裙摆往下拉,一边还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笑出来,当时空气中还弥漫着亨利奶瓶中的奶味。晚上吃饭的时候,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而他当时往椅子后背一躺,开始哈哈大笑。他老婆那么招人喜欢吗?这也太抬举他了。男人喜欢她的美腿?为什么不呢?那可真算一双傲人的双腿。当时内森还不到五岁,这事让他颇感震惊,不过祖克曼医生显然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他坚信:只要是他老婆,根本就没有“红杏出墙”这个概念。
但是,世上那么多人,这种事就偏偏发生在她身上了。
有一次,他母亲头上戴了一朵花去参加一个派对,当时他肯定有六七岁了,这件事就让他耿耿于怀了好几周。
还有什么?她还做了什么错事让她受这种苦?
她的小妹,西莉亚就死在他们家。当时,西莉亚姨妈刚做完一个手术,来他们家休养。祖克曼至今都还记得,他母亲扶着姨妈在客厅活动,西莉亚穿着浴衣,拖着拖鞋,病怏怏地躺在母亲的怀里,骨瘦如柴,简直吓人。当时西莉亚姨妈刚刚从师范学校毕业,即将在纽瓦克当音乐老师。不管怎么说,这可算是人人梦寐以求的差事了。她是她们家最有天赋的孩子。可是,做完手术后,她双手无力,连自己吃饭都困难,更别说弹钢琴了。从书橱到收音机那里,几步路她都得歇好几歇,先是靠在沙发上,然后是双人沙发,最后是他父亲的安乐椅。但是,她要是不在客厅走动走动呢,又会得肺炎死去。“再来一遍,亲爱的西莉亚,再来一遍我们就结束。”他母亲总是这样说,“每天运动一点,很快你就能强壮起来,过不了多久,你就能痊愈了。”活动完之后,西莉亚就上床睡觉了,而他母亲呢,则会把自己锁在浴室里哭。到周末的时候,是他父亲陪她运动。“走得非常不错,西莉亚,这才是我们的好姑娘。”祖克曼医生总是把他奄奄一息的小姨子揽在怀里,哼着《宝贝,除了爱,我什么都不能给你》,声音很轻柔,也很愉悦。他见人就说他妻子在葬礼上“是个勇敢的战士”。
这个女人她哪里知道人类野蛮凶狠的一面呢?她又怎么能容忍这些残暴野蛮?切、捣、砍、磨,只在厨房里她才接触这些概念。要说暴力,她只有在做饭时才会运用些许。除此之外,一片祥和。
她既有父母姐妹,也有老公孩子。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一无所有,”她会第一个这么说。有这些也就足够了,这些已经够她忙活的了。
她还哪有心力来对付这样的事?
但没人绑架她。其实是他父亲的冠心病。“没时间了,快点!”爱西告诉他。回到第八十一大街时,他在入口发现邮箱中有个马尼拉纸质的大信封悬在外面。他回去本来是想收拾收拾,去纽瓦克和他兄弟碰头,然后乘去迈阿密四点钟那个航班。几周前,他在自己邮箱里发现一封信,没有邮戳,由人工寄送,写给2B公寓的“犹太佬”。那之后,他就把邮箱上自己的铭牌拿了下来,取而代之,放了一个只有自己名字首字母缩写的铭牌上去。最近他还在考虑要不要把首字母缩写也去掉,就让那个地方留白,但他终究是没那么做——因为他不愿意那样。
信封上面有人用红色记号笔竖着写了一行“盛大帕泰国际”,字迹很潦草,里面则放了一块缠成团的湿手绢,这手绢不是别的,正是昨天晚上佩普勒吃完祖克曼的三明治之后,他拿给他擦手用的那块。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文字。要说还有其他什么信息的话,也就只有那股相当明显、异常刺鼻的馊臭味了。这也就是佩普勒跟吉尔伯特·卡诺夫斯基有着相同“纠葛”的证据所在了(如果这还需要证据的话),这也正是祖克曼的书从佩普勒那里偷素材的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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