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而不惊:舆论监督倒推改革-稳定需要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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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家

    中国面临着极不稳定的社会背景,是什么造成的社会的不稳定,我想重点谈一谈社会矛盾问题。

    由于社会矛盾数量增多,表现形式日益丰富,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以及社会矛盾的极端化、激烈化,这些倾向,尤其是新兴媒体放大了社会矛盾的各类表现形式之后,使得多数人有一个判断,他们认为现在我们是一个矛盾突发期,矛盾凸显期、频发期,社会矛盾确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造成社会矛盾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有经济的、有社会的,既有管理的,也有民众本身的。我认为在分析这些原因之中有一个因素分析得还不是很透。我认为造成今天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公权力行使不规范。

    首先,法律制度政策的不公平是导致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说参加高考的学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作为现在城市进程化速度加快,人口流动这么快、这么多的情况下,就限制了相当一部分在城市里就读的非户籍人口参加高考的权利。由于我们政策制度甚至是法律规定本身,是计划经济年代传统体制下形成的,不适应现在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于是就形成了一些新的矛盾。

    其次,公权力行使不规范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决策不当或者是决策失误,往往是一些错误的决策导致一些群体事件的发生,这也是已经被近年来多起群体性事件证明了的事实。由于我们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缺乏民主的、科学的论证,使得很多决策都是领导拍脑瓜子的结果,所以造成了大量的小的矛盾,甚至是大的群体性事件。

    公权力行使不当的另一个表现是执法不规范,或者说法律实施不良。最近网上探讨深圳联防队队员强奸的恶性事件,这个事件反映出大量的社会矛盾都是由于执法人员的不文明执法、暴力执法、不规范执法造成的。公务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对老百姓产生影响,执法不规范必然会导致社会的矛盾。

    社会矛盾一旦出现,政府应该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但是由于现在的社会矛盾化解的机制不健全,渠道不畅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问题,所以导致现在有些社会矛盾,本来是小的民间纠纷,最后演化成了大的群体性事件。比如上访,上访人群之所以多是在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已经出现了一定的问题,据说有47%的信访案件都是涉法、涉诉案件,公检法司处理案件有不公之嫌,老百姓不服,都要求讨说法。说到底,都是由于公权力行使不规范造成的。再加上政府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和老百姓的信息沟通不畅,有些老百姓表达的渠道不畅,也会导致一些矛盾激化。

    在中国,解决、化解、预防这些社会矛盾根本的出路是规范国家公权力,而规范公权力的一个基本方式就是法治。但是现在在有些地区、有些领域里解决社会矛盾的方式不是用法治的方式,而是用人治的方式,信访说到根本,就不是在一个法治轨道上解决纠纷的一个方式。个别国家也存在类似信访制度的制度,像北欧、新西兰、澳大利亚都有这种制度,日本也有这样的制度,但是他们都没有发展到信访这么庞大的体系,也不是解决纠纷的主渠道,是辅助的渠道。到今天,信访已经变成了解决纠纷的主渠道,信访的数量每年有1300多万起,远远超过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这些问题都说明,我们在解决纠纷方面,走入了一个误区,就是没有循着法律的轨道在解决纠纷,而是在人治的轨道上越走越远。

    要想解决中国今天的社会矛盾、寻求社会的稳定,必须回到法治的轨道,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精神解决社会矛盾。具体我有很多建议,就不多说了,包括立法要公平、公正,尤其要避免部门起草法律的现象;执法要更加规范,加强法律实施的有效机制,要赋予执法人员实施法律的动力机制,尽快改革司法制度、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使得它重新赢得公众的信赖,发挥解决纠纷主渠道的作用。

    最后的结论是,我坚信,厉行法治、走法治之路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寻求社会稳定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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