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蜜与猪蜜-胜似恋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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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家们似乎都不认识谷雨,抑或假装不认识,他们会悄悄转头看一眼他,又迅速回过头去,跟同好们轻声讨论着什么,手里盘着一对红酸枝雕核桃,或者掏出一把象牙扇展示,有几瓣已经坏了,缝路黑黑的。

    一小时以后,一对体形差距巨大的男女走了进来,男的穿着金色塔夫绸中装,在灯光下整个人都金光灿烂的,显得愈发庞大;女的着棉布长裙,胸口挂着一只包浆完美的羊脂玉平安扣。这光鲜的一对很快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他们走到玩家中间来,与他们打着招呼。

    “辉哥,今儿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辉哥将身边的唐西一搂,道:“就这个好东西。”

    “讨厌!”唐西挣扎了一下,甜丝丝地取下脖颈上的平安扣,摊在掌心里给玩家们欣赏。

    “这东西好是好,不过咱们都听说辉哥还有更好的。‘高水流水’啊!”一个玩家戳穿了辉哥的把戏。

    “没有没有,那玩意儿哪能让我得着呢?”辉哥咧着嘴,眼角都笑出花来了。

    这时候,唐西往角落看了一眼,正对上谷雨那张凝固的脸。

    她怔了数秒,又将目光回落到掌心的那块羊脂玉平安扣上来了。谷雨认出那是父亲的东西,现在已经变成老费给唐西的奖赏。

    就这样,唐西和谷雨成了陌路人,他甚至都没有勇气走过去给辉哥一拳,隐隐作痛的肋骨让他变得软弱了。

    他不是个坚强的人,如今只是苟且偷生。他想起父亲微微佝偻的背,心里突然有一点恨他。

    谷雨走出102酒吧时,天落雨了,雨丝很细,像在催促他加快脚步,走到哪里去?他心里一点也没有底,也许要回家,抑或要回烟雨镇。做薄荷的野男人可能才是谷雨的正途,在这座没有了老谷的城市,他早已经无法正常生活了。

    他这样想着,手不经意插入裤袋中,指尖被什么东西刺痛了,掏出一看,是从薄荷那里偷来的半截银镯,许久不曾盘戴,都已经发黑了。

    十

    吴阿水是在樱桃家的茧房里被抓到的,他原本可以在桥洞下面再坚持上好几年,尽管冬天很难挨,他得穿着胶鞋走很远的路去茧房,靠着温暖的土墙过夜,薄荷会把梅干菜包子和米粥放在茧房的稻草下去,伸手往稻草堆里一抓就能找到。可现在是初夏,吴阿水却潜入茧房,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我就想偷一床被子。”在樱桃和樱桃的丈夫的强光手电筒的照射下,他对面色煞白的薄荷这样讲。

    “要把他怎么办?藏起来?”樱桃的丈夫愁眉苦脸地看着吴阿水,他是个实心眼的人,不大懂为自己算计。

    樱桃的怨气上来了,她狠狠瞪了丈夫一眼,道:“他还欠你一万块呢,自家日子都过不好,你还要当菩萨?”

    樱桃的丈夫不说话了。

    薄荷只得硬着头皮对姐姐赔笑脸,说:“还是让他先回家吧,钱我会还。”

    “你拿什么还?靠卖点蚕丝被又不行的。”

    薄荷语塞。

    交涉了好久之后,樱桃还是决定先把吴阿水关在茧房里,她话说得很漂亮:“你自己都搞不好,怎么再多照顾一个人?还是让我们来。”

    面对姐姐极委婉的要挟,薄荷也只有点头,然后把一塑料袋梅干菜馒头交给吴阿水。她这才看清楚吴阿水脸上的皱纹,那是一个被命运折磨得惨不忍睹的男人,从前都是在没有灯火的情况下见他,夜幕总能掩盖一点老态,令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几年对吴阿水意味着什么。现在把他看仔细了,才发现他已经变得越来越凉薄,颧骨高耸如山,削尖了他的命盘。她即刻意识到他为什么急着要一床被子,尽管气温渐升,他却仍在梅雨里淋得湿透,那种冷,平常人感受不到。

    更何况,那天吴阿水撞到谷雨之后,应该已经觉察出薄荷不爱他了,抑或讲她从来没有爱过他。烟雨镇上的婚姻多半都是凑合起来的,旁人说这一对不错,男的老实,女的漂亮,在一起挺好的,他们就真走到一起来了。传统的识人观念像一把尺,悬在每个镇民的头顶,他们无法越过尺度,力求自己的生活方式能被大家认可。

    回来的路上,已是深夜。薄荷百感交集地端着一锅冷掉的白米粥,穿过桑树地,眼睛干干的,她抬起头,看到模糊的月亮散发着橙色的光,就想起谷雨眼睛里沁出的青蓝色的眼白。青春在她心里慢慢勾勒出了一个形状,她看见不远处的浓黑里有川川的影子出没,川川面色如蜡,像是病了,然而还是美少年模样,他怨气十足地瞪着她,仿佛在向母亲诉说着地狱之苦。

    薄荷倒抽了一口冷气,她想转身逃掉,又觉得委屈。

    “你不是我杀掉的,你是自己落河里的,你自己知道的吧?”

    她小心翼翼地向那团影子靠近,嘴里泛起血浆的味道,她的舌苔生了个疮,可能已经被咬破了。

    影子没有回答她,可她看得出来,川川也在向她移来。

    “那天你到底是怎么掉河里的?你告诉妈,告诉妈!”薄荷的声音有些抖震,她再也无法控制了。

    “阿正一直说是我推你落河的,你到底还是要从阴曹地府里走出来现现身,说个明白吧?”

    影子继续往前,薄荷的心脏提到了喉咙口,她想大哭、大叫,狠狠给儿子的鬼魂两巴掌,可两只手却怎么也抬不起来。她每个细胞都像是出血了,疼痛感无来由地蔓延全身……

    薄荷伸出双臂,她要触摸川川,触摸一只游荡在烟雨镇河底的幽灵。

    最让她惊讶的是,影子像是知晓了她的心思,移动得更为迅速。她不由得怔在原地,“急刹车”令她身体下意识地往后仰,脚跟踩在裹满湿滑泥土的石头上,重重跌倒。

    影子上前,将她扶起。

    “我又迷路了,找不到你家……”浑身湿透的谷雨说。

    疯婆子的野男人又回来了。

    镇民们又开始更为严密地监视薄荷,血液在她体内循环得更疾速,为她的面颊染上了胭脂。尽管她从未与谷雨出双入对,他们睡不同的房间,谷雨还重新修补了川川收藏的青龙刀,他们甚至经常不在一张桌上吃饭,可烟雨镇的细雨却无端地为他们打上了“奸夫淫妇”的标签。

    当薄荷翻完了箱子里最后一床蚕丝被的时候,谷雨发现了她的异常,他问她为什么不再去给吴阿水送饭了,她垂着头,只顾在天井里采摘淡黄色的白兰花。她用铅丝绕成环,扎在白兰花绿色的花茎里,整个天井都是香的。

    每天清晨,薄荷都会挎着一只竹编篮去到菜市场卖白兰花,她自己的衬衫纽扣上也会系上一朵,被这么样清雅的淡香围着,她才显出了一些生气。

    谷雨呢,他只是不停地在只赚够一颗钻石的淘宝店里摆设从烟雨镇收来的“古董”,他把从米铺老板娘手里收来的老牛角梳用麻布擦亮,拍成角度精美的照片放上去;抑或廉价收购一批黑檀木料,打磨成凤簪、兰花簪、挽月簪,再擦上一层桐油,让它们显现润滑质感。谷雨有一双巧手,这是父亲留给他的唯一一项天赋。但是,很快他就发现烟雨镇上的快递部运作很慢,像所有镇民一样懒散,所以东西无论送到哪儿都比其他城镇要慢上三五天,这让他的淘宝生意一蹶不振。

    可即便如此,谷雨还是用这门手艺为自己赢得了一点收入,这收入便是尊严,他能在薄荷那里待下去的底气。尤其是谷雨发现薄荷根本没有积蓄,川川死了以后,她便从镇上的丝厂病退了,退休工资尽管少,对一个单身女人来讲也足够糊口。可是,谷雨悄悄翻过薄荷藏在老棉袄口袋里的存折,只有二十六块钱,于是他愈发坚定了要为她分担的决心。

    不久之后,谷雨在烟雨中学附近开辟了一块自己的地盘,他把发簪一个个摆在塑料布上,吸引既爱美又买不起昂贵首饰的女学生。因为长得好看,他的东西也便不自觉地变得吸引人了,女生们穿着款式老旧的运动服,梳着长辫子,在他的摊前流连,她们会红着脸拿出二十块钱向谷雨买一只最朴素的抱月簪,也不插起来,却是偷偷放进书包里,像埋葬一段注定消亡的初恋。

    不久,谷雨手头有了一点资本,他隐约幻想等攒足了钱再次杀入古玩行,设局让老费倾家荡产。那是他心头磨起的一把刀,总要出鞘的。

    薄荷自然不知道谷雨的心事,事实上她从来没有追问过关于谷雨的任何经历,却是经常将他视为空气,在她阴暗的人生里一小截迟早要错失的阳光。薄荷越来越老态了,谷雨的归来并没有为她带来点滴甘露,她时常一个人坐在廊沿底下发呆,衣襟上的白兰花焦了边,却越来越香,仿似回光返照。

    那一天,樱桃兴冲冲地跑到薄荷家里来,两人坐下来,喝着明前茶,聊些沉重的话题。躲在睡房里打理淘宝店的谷雨,把厅堂里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樱桃说:“阿水躲在我家里,要吃要喝的,我们反而多了个负担。我男人打听到最近深圳有个厂子在招工,要不然让他去做做看吧,能赚多少是多少。你也晓得镇上的人是怎么看他的,欠那么多债,难不成就拖到死都不还了?我们不跟你闹,是有良心,你总不能装傻罢?”

    薄荷咽了一口茶,有些眼泪汪汪的,说:“他也快六十的人了,哪个工厂肯要?”

    “就算七十岁,也总要还钱的。其实,阿水躲债在那会儿就该出去闯闯了,我也不晓得他犯什么浑,居然一直待在桥洞底下。你也是的,老早也不劝劝他,搞得他现在七老八十了,能赚钱的机会也都没了。所幸我男人还有点门路,他一个表弟在那边打工,可以去说说……”

    “可是……阿水肯不肯呢?”薄荷的嗓音苍老得像一把破胡琴,谷雨听得出来,她根本不希望听到有人跟她谈论自己的丈夫。

    “他就是脑子里哪根筋搭错牢了,就是不肯。”樱桃激动起来,“你说哪有这样的男人?家毁成那样了,一丁点儿都不为你想想。妹子,这回你无论如何得劝他去!你也知道,小花已经在城里谈对象了,到时候还得给她办嫁妆,男方家庭条件好,咱们也不能丢这个人。”

    薄荷低头,不说话了。

    樱桃叹了一口气,冷下脸来说:“这几年,我们也照顾你够多了,也算仁至义尽,你也为别人想想吧。”

    “嗯。”薄荷手里的茶凉了,她握着茶杯,神情有些放空。

    十一

    去樱桃家之前,薄荷换了身白色蓝细条纹的圆领罩衫,穿上胶鞋,拿出一把粉红花朵图案的折叠伞,她特意把白头发梳理整齐,用黑发夹夹平额前的刘海。那是最土气的小镇女人打扮,但薄荷却穿出了一种特别的雅味。

    谷雨看着她站在门口弯腰穿鞋,忍不住问道:“要不要陪你一道去?”

    薄荷连回答他的力气都没有,她将一双穿尼龙袜的光滑的瘦脚轻轻放进胶鞋内,走了出去。

    谷雨心里有无端的不安,随着夜色愈来愈浓,不安也在加重。他拼命回忆那天晚上看到的吴阿水,那个桥洞里僵尸一般蹦起的男人,花白头发,看不清五官,浑身散发着酸味。薄荷怎么会嫁给这样的男人?谷雨无法想象。但是在这样的地方,她又能嫁到什么样的好男人?烟雨镇的男人都一样,木着一张脸,小眼睛里聚满了小聪明,对大事情从来不闻不问,报纸上的每条新闻对他们来讲都是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事情。比薄荷更美的女人,都是在这里接受庸俗的轮番洗礼,直到完全被同化。唐西曾经跟谷雨讲过,薄荷是台球高手,她不像是一辈子都没走出过烟雨镇的女人,甚至很多做派都走在了城市女人的前头。但平素的她还是努力把自己的光芒掩盖起来,直到岁月彻底把她封闭。

    在薄荷身上,谷雨看清了时间与磨难的包浆,它们令她有了古董的质感,尽管他从来不认为自己爱她,却总会不争气地为她着迷——一个绝经的乡下老女人,手指上绕满白兰花的香气。

    谷雨走到天井里冲凉的时候,看着井边被采摘一空的白兰花枝,突然又很想哭。他把热水倒进放有井水的洗脚木桶里,然后抬脚跨入桶中,全身就像被轻微电击过,那是唐西待过的天井,她曾往薄荷干枯的身体上浇水,而他在那时也恍惚看到薄荷经由井水灌溉而绽放出一枝清新的白兰花。

    谷雨等到很晚,在淘宝店达成了三笔生意。那些原本生活可以更为丰富多彩却偏偏被现代科技锁困的网虫们喜欢三更半夜在网上淘些消费能力以内的东西,并不是真的需要几根簪子,就只是单纯享受购物的快感,当快递邮包一件件送到他们手里时,拆开的过程如此愉悦,五分钟后,就又回归无聊了。

    凌晨两点钟,薄荷还是没有回家。谷雨有一些担心,他反复在脑中勾勒去往樱桃家的路线,却怎么也勾不完整。他是个标准的路盲,所有具备艺术天赋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点路盲。

    到了三点半,谷雨被雨声以外的动静惊扰,他眼睛睁得很大地躺在凉席上,席子破损处露出的竹篾扎得他的胳膊微微生疼。

    “吴阿水找到啦!在疯婆子姐姐家里呢!她姐姐叫我们都去要债!要债!疯婆子,杀人犯!呸!呸!”

    阿正的狂吼自窗口杀入,谷雨猛地坐起身,冲出了睡房。

    薄荷就站在门口,借着屋内的灯光,谷雨看到她面目不清地坐在廊沿下,浑身不停地打颤,额上胡乱堆着鲜白的发,发夹已不知去向。

    “混蛋!再叫我宰了你!”谷雨向河对岸跳脚的阿正发出严厉的警告。

    阿正听到谷雨的声音,果然不说话了,随后对岸响起匆忙的脚步声。

    廊沿下抱着膝盖发抖的薄荷,弱小得像一只白鸟,她胸前的白兰花也不见了,只有一片焦了半截的花瓣沾在头发上,胶鞋上满是泥泞。她抬起头,拿血红的双眼看了看谷雨,又垂下来,嘴里发出一记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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