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地点定在了校区外客流量最多的一家火锅城。
入了秋,这种天最适合吃火锅。何若绯跟着苏舒上了四楼,在服务生的指引下去了名为“秋水居”的包厢。敲了门,推开走进去,里面已经坐了满满一桌子人。举办这次聚餐活动的林易见到苏舒出现,立刻站起身,高兴地朝她招手:“苏舒,来来,坐我这边!”
这个英语男对苏舒的心可真的能够日月见证了。苏舒笑着和大家打招呼,然后拉着何若绯坐到了林易身旁的空位上。
要说林易追苏舒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从入社开始,到现在,怎么也有三个月。他长得也不赖,个性很开朗,无论男女生那边都很有人缘,可偏偏他不是苏舒的菜。再加上苏舒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从小到大被人娇贵惯了,所以林易对她的好,她完全视作理所当然。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苏舒是空想家,她喜欢自己在幻想中的男生。所以对于方以萧的执著,一部分要归根于她的幻想。可有些时候,把一个人幻想的过于美好,深入了解之后,很容易就会失望。
何若绯不禁有些同情林易,他那么诚实又善良的好人,实在不该喜欢上苏舒这样笑里藏刀的小油条。
“想吃什么?你们两个来得晚,再点些菜吧。”林易拿过菜单,递给苏舒还有何若绯,“反正今天我请,想要吃什么千万别客气。”
“这么好啊,林易你真大方。”苏舒笑眯眯的恭维,随便点了一盘粉丝还有鲜鱼丸,又问何若绯:“若绯,你要吃什么?我记得你不能吃牛肉吧?”
最近何若绯有点食物过敏,吃牛肉的话就会严重。她摇摇头,“我就不用了,大家点了什么我就吃什么。”
“别客气,就点你喜欢吃的。”林易为了在苏舒面前表现,刻意讨好何若绯。
其实他根本不用这样的,何若绯并不觉得苏舒和自己有多么交心,最多就只能算得上是比普通朋友稍微再高出一点的程度,除了社团活动,平时基本上没有任何联系,所以林易费尽心思地向她献殷勤真的没什么用处正大大家陷入了各自的小组话题讨论中的时候,包厢的房门被推开了。走进来的年轻男子俊秀挺拔,看上却有点清瘦,穿着时尚的青色皮衣,从他全身上下流露出来的与众不同的感觉就可以判断他是方以萧。因为不止一个人说过,方以萧除了脑子聪明智商极高之外,另外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在着装上很有品位。对于色彩的搭配,他的那种敏感度是天生的,就连美术系的教授都说:“方以萧,你不去学服装设计,简直就是一种浪费资源的行为。”
但他当时的回答却十分有趣,以至于在后来被同学们广泛的津津乐道,他说:“时尚界里,十男里九成都是Gay,我是直男,恐怕混不出什么名堂。”
于是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不用别人介绍,何若绯就知道了他是方以萧。
见社长来了,率先打招呼的是林易。
“方师兄,终于把你给等到了!快坐快坐,大家可都等着你来才开席呢!”
社员们也纷纷热情又客气的起身点头,“方师兄。”
“师兄好。”
“方师兄快坐。”
方以萧似乎淡淡地笑过,和在座的各位一一颔首示意,但是面孔太多,估计他也记不清每个人的名字。他找到唯一的一个空位坐下,正好坐在何若绯的对面,抬起头的瞬间撞上何若绯的眼睛,何若绯反应迟钝了一下,所以相撞变成了对视,双方皆没有在适当的时机移开视线。
直到林易向他介绍说:“方师兄,这是咱们社的两名新社员,前阵子你不说人员太多已经饱和了嘛,我想就两个,破例让她们进来也没什么关系,你说呢?”
方以萧摇头,示意没关系。又重新转会视线,看向新社员其中之一的何若绯,问:“你叫什么名字?”
还没等何若绯开腔,一旁的苏舒就抢先回答,声音热情洋溢:“方师兄,真是久仰大名。我叫苏舒,今年大二,是你的忠实崇拜者!”
“哦,你好。”方以萧的回答不温不热,符合他一贯的作风。接着,他再次看向何若绯,用眼神催促她回答他刚刚的问题。
“何若绯。”她的回答简洁明了,似乎不想说太多的话。
“真诗意。”他似笑非笑的。
见到难得露面的方以萧,在座的各位也就连珠炮一般展开了各种话题,方以萧是被围绕的中心,他或许早就习惯了这种场合,应付自如。说话的语气并没有传闻中的那样傲慢,只能说是性格沉稳,要比同龄人成熟很多。
聚会到了后半段,大家都喝了不少,气氛也高涨起来。谈话声中夹杂着笑意,林易又叫服务生搬来了一箱青岛啤酒,俨然还要再开始一轮的意思。
苏舒也有了点醉意,面颊微红,看上去有几分娇柔。她凑近何若绯,小声耳语:“若绯,你说女生倒追男生,会不会显得太不矜持?”
何若绯只喝了一杯啤酒,所以直到现在也保持着清醒。她笑笑,不禁打趣:“你什么时候在乎起这个来了?没想到你外表开放,思想倒很封建。”
“就只会说我。换个立场,要是你的话,你敢主动出击吗?”
她沉默了一下,好像又联想到了谁的身上,半晌才回答:“如果担心会后悔,主动一些也没什么。”
听她这么说了,苏舒好像得到了某种勇气,深深吸进一口气,突然站起身,举着手中的酒瓶大声宣布:“方师兄,实不相瞒,我暗恋你已经整整一年了!我承认我动机不纯,进计算机社的目的都是因为你,所以现在,我当着大家的面向你发出申请——让我做你的现任女友!”
这话一出,餐桌上顷刻间一片可怕的静默。
林易更是夸张,听得差点把口中的啤酒喷出来。
何若绯也愣了,她没料到苏舒竟然会当众告白,更没想到她喜欢的是方以萧。俗话说,酒后吐真言,苏舒不像是说着玩的,何况女孩子主动出击,怎么也需要点勇气。但是瞧瞧坐在对面的方以萧的表情,一脸的漠然,安静地坐在那里,好像什么都没听到,一切都与他无关。
有点……不太妙了。何若绯有些不安地拧起眉心。就这样把苏舒一个人晾着,她又不是马戏团里的猴子,专门来耍宝给他们看的。林易也喝得迷迷糊糊,估计被苏舒刚刚那出其不意的告白给伤了一下,所以还没缓过神来。天知道,他追了快半年的女生喜欢的却是他的社长,这玩笑开得好没逻辑性。
何若绯见谁都指不上,只能站起来,扶着半醉的苏舒,朝在座的各位歉意地点头笑笑:“不好意思,她有点喝多了,我们还有事,所以先走一步,大家请继续。”
也没有人拦他们,只象征性的说了几句送别的话。
半拉半拽地扶着苏舒走出了火锅城,外面的秋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大概是包厢里太热的缘故。
夜色降临,街道上的霓虹闪烁。苏舒走不稳,在何若绯寻找出租车的空挡歪歪斜斜地倚靠在她的身上,似醉又似清醒,先是笑嘻嘻几声,接着又委屈地带出了哭腔,她说:“若绯,我真丢脸,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被他拒绝,从小到大我第一次受到这种待遇……我现在真恨不得一头撞死,一了百了,涂个清净……”
何若绯不是不理解她,可又说不出像样的话来安慰她,只能佯装生气:“你这是说什么混话,这点小事都受不了,苏舒你是这种拿不起放不下的人吗?”
“我就是觉得没脸见人了,我以后都没脸看他了……本想借着酒意,可我没想到是这种结局……”
“好了,苏舒,反正大家也都喝得不少,说不定他们明天就都不记得今天的事情了”何若绯无奈,终于看到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先让苏舒坐进去,自己准备钻进去的时候,却被身后的人拉住了手臂。
她转回头看,不禁一怔。
“……方以萧?”她因为诧异,从而连名带姓地直呼出口。
他也并未因此而产生任何不悦,已久一副淡然的模样,从钱夹里掏出了五十元付给司机,转身离开时,何若绯喊住他,想要把钱还给他。
“就当是我的赔礼。”他拒绝了,临走时,又侧过脸来看她一眼:“天冷了。”
“什么?”她没听清。
“你穿得太少,小心着凉。”
“……哦……”她伸长声音,恍惚的点头,“……谢谢。”
“嗯。”
“那,再见。”
“嗯,再见。”
简短至极的对话,他转身离开,她也背过脸去。坐进车子里,何若绯向司机说了学校的地址。苏舒把头靠在她身上,呢喃着问了一句:“刚刚喊你的人,是林易吗?”
显然,苏舒没有看清。
所以何若绯也就将错就错,点了点头,告诉她:“嗯,是林易……他很担心你,所以出来看看。”
“是吗。”苏舒闭上眼睛,不再说下去。
[2.]
期中考试一过,社团的活动也就开始频繁起来。组织与领导人几乎都是林易担当,原因是方以萧很少会履行身为社长的“职责”。
周六的时候,下午没课,何若绯便接到了到社团参加新软件试验的消息。
她想约苏舒一起过去,很不巧的是苏舒当时正在和同学逛商场,一时之间无法赶得回来。于是何若绯便一个人到社团地点,推开门,却发现课室里只有一个男生在。
她愣了愣,看了一眼手表,果然,她看错了时间,竟然提前了一个小时过来。
再看向站在液晶屏前的男生,黑色的短发,右耳上戴了一颗黑色的水钻耳钉,很小巧,也很别致。大概就是那颗耳钉的关系,让何若绯没有立刻认出他来,好长的时间内她就一直盯着他看,直到他也抬起头来与他对视。
狭长的双眼,像只危险而又沉默的圈养狐狸。之所以说是圈养,完全是因为他的身上没有太有野生气息,拥有良好的教养与素质。
何若绯反应过来,朝他点了一下头:“你好,方师兄。”
“嗯,来得真早。”他放下手里的书,朝他抬了抬下颚示意:“坐。”
她慢悠悠地走过去,坐下来。感觉到他在看她,便抬头问:“请问有什么事吗?”
“……”方以萧只是静默地凝视着她,略微歪过头,“如果我问你有没有男友,会不会显得失礼?”毕竟,他和她还算不上熟,只能说是见过两次面的陌生人。
与其说是失礼……
“不如说,我只觉得有点奇怪而已。”
“也就是说,我的问题没冒犯到你?”方以萧挑起眉毛。
“没有。”何若绯大方地回答,“我现在没有男友。”
她说“现在”,也就是说从前有过。不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谁以前没交往过几个对象,方以萧并不在意这个。
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情:“那么何若绯,我想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这句话大概是她听到过的最具有冲击性的了。她甚至从未设想过这种可能性,所以在听到的瞬间,她没有任何真实感,反而感到荒唐。
“方师兄,你是在拿我开玩笑吗?”
“你多少应该知道,我不是那种人。”
“……我们并不了解对方,你突然说这种话,是不是有点可笑?。”她的语气很诚恳。
“可笑吗?”他想了想,“大概是我的表达方式有问题。不好意思,我从没有主动追求过女生,所以在这方面有些手生。我很怕你会拒绝,已经尽量做到小心翼翼,斟酌言辞。”
她还是无法理解。可以见得,方以萧并不喜欢她,对她似乎也没什么兴趣。但就是这点才最为奇怪,一个男生,竟然会向一个毫不喜爱的女生提出交往这样的事情,太违背常理了。
至少,这和她所了解的男生不同。何若绯不由的想起了有关柯隐的点滴,心情又变得沉重起来。
看出她的若有所思,方以萧便轻声说:“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不会催你,但希望在最后,你可以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方师兄,你是认真的?”
“当然。”
何若绯呆住,他的语气,一点都不像是说谎,反而真实的可怕。
她不由得皱起了眉心,问出心中的疑虑:“为什么是我?”
既然对女生抱有毫无兴趣的态度,选谁都一样吧,大可以选择一个漂亮的,出众的,可偏偏,他找上了像她这种平凡无奇又默默无闻的人。
“你很善良。”
“……这好像不是理由。”何若绯失笑。
“那么,第二点,就是你不也喜欢我,这对我来说很方便。”
“……什么?”何若绯惊讶的睁大眼睛,“对不起,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
“还有……”他顿了一下,“我看得出来,你有忘不了的人。”
她目瞪口呆。
看她一副想问“你怎么知道的”表情,他便替她说出口:“因为我和你一样,我也有不能放下也不愿放下的人。”
他说:“所以我们很合适为对方疗伤。也更能够了解彼此的孤独与寂寞,不会干涉对方,却可以在需要对方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这样的关系,我觉得比恋人更加可以得到长久的维持。”
方以萧的想法果然与常人不太一样,何若绯并没有立刻答应他提出的要求,第一是觉得唐突,第二是觉得难以接受。
如果他真的有忘不了的人,便更不该依靠另外一个人来忘记。
那天的社团活动,等到大家都到齐之后,方以萧便若无其事地开始讲述新软件的试验过程。同何若绯之间也没有任何的眼神交流或是语言上的对话,就好像刚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么,她也就和他一起演戏,假装什么也不知道。
[3.]
结束了社团活动,何若绯到市区的书店去买金融杂志,因为上面会刊登最新的招工信息,她想在周末的时候寻找合适的兼职工作,不仅仅只是在假期时回家打工。
挑选出一些,付了钱,走出书店的时候,她不经意地抬起头,看到了站在公交站牌的身影。对方穿着黑白条纹的外套,柠檬色的头发亮亮的,很是扎眼。个子既高又瘦,黑色的小脚裤非常有未来感。她多看了几眼,但她不像其他路人,对帅哥感兴趣到撞上电线杆。可当何若绯从他面前走过时,对方却笑嘻嘻地喊住了她。
很熟悉的声音,可她却一时之间回忆不起。站住脚,何若绯转过头眯着眼睛看他。
直到他说出那个更为熟悉的专属称号:“怎么,可可,这才多久啊,你就把我给忘记啦?”
可可。
从很久之前,就只有一个人会这么叫她。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承载着太多太多的回忆。她的眼睛忽然一热,不敢置信的捂住嘴,又想笑又想哭,最后快步走过去,环抱住了他朝她张开的双臂。
何若绯的眼泪掉下来,支支吾吾地说着:“我不是在做梦吧?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他紧紧地抱着她,抚着她的头发,像哄小孩子一样,“我家就住在这里啊,我去年就在市中心看到你晃来晃去的了,喊了你好多声,你都没理我,大概是没听见。”
她又气起来,皱着眉,鼻涕满面,“你这个骗子,你还有心记得我?”
“当然有心啊。”他真诚地点头,“不然我怎么可能在今天特意等你,你好像总来这家书店,我摸准了时间,在这里守株待兔,哈哈,真被我抓到你这只大兔子了。”
她不再说话,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太多的泪水淹没了她,已经分不出是喜悦还是感动了,或许两者都有,因为她是那么的想念童佟。
那么的,那么的,想念他们曾经的年少时光。
人海茫茫,竟还可以不期而遇,不管这是缘分还是命数,这都证明,从前至今的故事还无法就这样草草结束。
那些还无法结束的爱与被爱。
还记得高三刚刚开始,童佟就和家人搬走。期间也来回折腾过很多城市,最终定居这里,也不过才一年半的光景。
没想到竟可以在这一年半内等来何若绯,童佟做梦都没有料到。他同何若绯坐在咖啡馆里叙旧,点了一杯伯爵给何若绯,他自己叫了蓝山。与何若绯聊天,他发现她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般的嫉恶如仇,看上去好像很好说话,实际上却有着极强的主见,任何人都无法将她拉拢,她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思维。可要童佟来说,何若绯的想法却是那种不靠谱的,很难猜出她心里都在想些什么东西。
而童佟自己呢,却改变了不少。不,与其说是不少,还不如说是……
“你真的变了。”何若绯的语气中充满了感慨,“童佟,你变化的太多,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嗯……总之就是觉得,你和从前不太一样了。”
他叹口气,“总不能一直像以前那样傻啦吧唧的吧?想想从前也有趣,不过就是失恋一次,还把自己搞得生不如死,回想起来真可笑。”
他在说路漠的那件事。
何若绯听了,咬了咬嘴唇,目光流露担忧:“童佟,你该不会还在在意那件事情?”
“哦,你说路漠?”他笑一下,很轻松的样子,“没有啊,我已经没再想他的事情了。现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也大致能够体会他当时的心情。如果真的不喜欢也没法回应的话,的确连朋友也不能做。何况,同性恋又不比常人。”
那一句“同性恋不比常人”不知为何让何若绯心里有些说不出的苦涩滋味,她一直没有把童佟当成异类来看待,只是,她不想听他用那种近乎自暴自弃的口味来描述自身的情况。
再看他的打扮,前卫的装着,亮色的发系,耳上的钻石,他真的不再是纯真的童佟了,反而让何若绯觉得望尘莫及。她纠结了半天,终于还是开口问出从刚开始就存在于心中的疑惑:“童佟,你现在是不是总泡夜店?看你脸色苍白,好像生活习惯也很混乱……这样不好,会有害健康,说不定会患上癌症。”
瞧她一脸纠结地说出同样纠结的话,童佟也很配合她,纠结地抽了下面部表情。泡夜店?也只是偶尔,可说不定会患上癌症算怎么回事?久未逢面,她就这么咒他?
他无可奈何地只能够笑出来了,抬手用力地按了下她的头:“你看电视剧看多了吧?我这种人就必须要泡夜店患癌症才能满足你的幻想吗?”
“才不是呢,你别歪曲我的好意,我都是为了你好。”
“好好好,真是感谢你八辈祖宗了。”他笑着摇了摇头,突然想起某件事,眼神也不由得闪亮起来:“对了对了,可可,柯隐呢?你们两个怎么没考一起来?他那么缠你,大学还不得要死要活的追着你跑啊。”
在他人的眼里,柯隐与她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的吗?一直是柯隐追着她?她略微低下眼睛,语气太冷静,就像在说着今晚吃鸡蛋炒番茄一样,“你可能还不知道,我和他已经分手了。”
童佟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他反应过来,声音因太过激动而变得尖锐:“你们分手了?不可能!你们怎么会分手?!我不信!”
为什么他们不能分手?
“就是分了啊。”她表现得没什么所谓地耸了下肩膀,时间久了,竟也可以把这件事情拿出来说,好像也不再那样痛如锥刺了,“发生了很多事情,太多了,强求算不上是爱,同情与怜悯也不能长久,他离开了我会活得更好的。童佟,你别问了,我和他的故事一点都不好听。”
他果真没有再问,因为知道她不想说。
而童佟也已经明白,不能在一起的人,终究有不能在一起的道理。有时候,分手需要勇气,至于勇气,是需要将承受不起的爱放弃。
[4.]
和童佟见面过后的半个月后,苏舒突然在电话里对何若绯说,她现在已经是“林太太”了。
林太太林太太……想了半天,何若绯突然之间恍然大悟,原来苏舒到底还是选择了林易。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何若绯也只能呈上恭喜。
不过苏舒对方以萧死心得也还真是迅速,估计是明白了“不可能”的真相,所以才接受了林易的一片痴情。
但闪婚与闪恋总是会出现许多问题,于是苏舒和林易还没好上一周,问题便亲自找上了他们。那天在计算机社,何若绯刚好也在,和苏舒他们谈论着周末的旅游计划,一个漂亮女生就突然冲进来,来者不善的大声问道:“谁是苏舒?”
林易一眼就认出她,因为那是他的前女友,英语系的系花,以长相妖艳脾气火爆而闻名整个英语系。
他急忙走上前去拉她,害怕出乱子,不停地说着什么想把她往外推。漂亮女生不乐意了,火气窜上来,甩开他的手喊着:“推什么推,林易你敢做就得敢当!你劈腿劈的让我丢尽了脸,我在系里丢人,你也要和我一起丢人!”
站在一边的社员们顷刻间便全都明白了,原来是正派太太跑来兴师问罪的。再一同看向此次事件中的小三苏舒,大家都默不说话,脸上写满了等着看好戏的神色。
可苏舒才不接受小三这个称号,她根本就不知道林易追她的时候还有女友,要是知道,她死活都不会答应他的软磨硬泡。
这件事情也的确是林易处理得不恰当,要不就早点和女友分手,要不就等到分手后再追求下一任,劈腿不是好习惯,这有损名誉与形象。
所以苏舒也怒了,走上前一步,拉过林易的手问他:“林易,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和我说,你早和你女朋友分手了吗?”
还不等林易说话,漂亮女生就冲了过来,那样子分明是想甩耳光给苏舒。好在何若绯发现的走,跑上前去把苏舒拉在身后,“请不要这样,有什么话好好说,不能打人。”
“打人怎么了?这里有你什么事!你给我让开,我找的是你身后的那个小贱人!”漂亮女生才不是用道理就能说得通的人,她正在气头上,用蛮力把何若绯狠狠一推,毫无防备的何若绯跌倒在一边,额头撞上了桌子的尖角。
这点小困难不会让何若绯放在眼里,但问题是周围的人,社团中的一个女生突然就尖叫一声,指着何若绯的头喊:“血!”
苏舒真的生气了,她可不是好惹的主儿,在屋子里面找了一圈,抓过桌子上的美工刀直逼漂亮女生的脸,一手揪住她衣领,毫不留情的威胁:“你跑这里撒什么野?你自己的男朋友你管不住你把气出在别人身上算什么能耐!信不信我让你毁容!”
漂亮女生挣扎着,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好在后来值班的几位老师跑来,又叫了学校的保安把闹事的漂亮女生和苏舒拉开,这场闹剧才算结束。
可何若绯才是最无辜的牺牲者,她额头疼得厉害,爬起身的时候抬手一摸,满手的血,简直就像是刚刚浴血奋战的伤兵。她想喊苏舒,可抬头却看见她站在一旁和老师还有保安理论,显然没空顾忌这边。她也只好自己走出门外去医务室,刚一出门,就撞见方以萧。
他最近来社团来得很频繁。
看见她额头的血迹,方以萧皱起眉:“怎么回事?什么鬼样子!”
“没什么,只是有人来吵架……”
话还没全部说完,她就被方以萧一把拉过胳膊往外走。他的步伐太快,腿又长,气势汹汹的,她唯有一路小跑才能够勉强跟得上。
到了医务室,里面还有一堆人在排队扎疫苗。今天是乙肝疫苗二针的日子,难怪人会这么多。方以萧哪里管这些,他拉着何若绯挤过人群,对校医说:“徐老师,我朋友受了点儿伤,现在出血很严重,请你先给她止血。”
“哦,是小方啊。”校医似乎和他很熟,但当着太多人的面前又不好多说什么,于是看着何若绯,语气夸张的说:“这么严重啊!过来过来,先消毒,感染可就糟了!”
何若绯坐过去,心想着真是不管到了哪里都要靠关系才比较吃得开。
消毒完,又上了点药,贴上了块纱布,何若绯跟着方以萧到屋子里面坐着,等校医开药。其实伤口不算太,就是血流的多了点才显得吓人。
“方师兄,谢谢你。”何若绯这才想起要道谢。
“到底谁弄的?”
“没谁,我自己不小心,撞到了桌子。”
方以萧立刻瞪她,那眼神好像在说“别说这种很容易就被拆穿的毫无逻辑性的谎话”。何若绯立刻噤声,不敢再说话。半晌,听到他叹口气,没辙地说:“林易他前女友跑来闹场了吧。”
何若绯无比惊奇,“你怎么知道的?”他当时又没在场。
“他是惯犯,猜也猜得出来。”
“居然是这样……还真看不出。我一直都觉得林易是个好人,不会像太多复杂的事情,又单纯又天真的。”
“他确实没什么心眼,要是稍微有点心眼也干不出这种事。”
“……嗯……”他说得好像也有点道理。
“你也很单纯。”他又说。
何若绯想了想,“我其实一点都不单纯。”
“那是我看错人了?”他看着她,抬手为她整理了一下纱布,“何若绯,你需要有人来保护。你一个人没办法活的很好,你只不过是在逞强罢了。”
她没吭声。
“和我一起,我可以保护你。”他好像早就已经把她看穿了,或许,这才是他选择她的真正原因,“两个怕孤单的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要好。还是说,你还对心里住着的那个不可能的人念念不忘?”
她闭上眼睛,终于承认道:“对,念念不忘。”
“正巧,我和你一样。我们都是成年人,这样的话就可以扯平了。所以,我还有什么让你不放心的地方吗?”
“没有了。”
他似乎微微地笑了一下,很自然地住了她的手。
是,她没有理由再拒绝。方以萧很好,哪里都好,好的很难找出一个像样的缺点。但就是这样的人,他好像对女性没有兴趣。何若绯不是不知道,她心里清楚得很,方以萧身上流露出的感觉,让她不由得联想到了童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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