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孝道文化中的精华是值得发扬光大的,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和进步,作为根源于人类血缘关系的“孝”都不同程度地发挥着重要作用。“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道德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孟子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今天,家庭同样是社会的最小细胞,家庭关系融洽,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与稳定,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其一,处罚不赡养父母的不孝行为。传统“孝”以养亲与敬亲为基本内容,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孟子把养亲和敬亲放在首位,不仅如此,还举出五种不孝的情况,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羞耻),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后两条要求高一些,既要做到赡养父母,又要做到不“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做到赡养父母,又要求进一步修身养性,不“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使父母不但有经济基础的保证,还要排解父母精神上的担忧,从物质到精神都要让父母能安享晚年。子女应该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使父母晚年在物质上有最基本的保证,中国民间谚语“养儿防老”即此意。
敬老的法律精神是人能安享晚年。古人要求子女不仅要保证父母的物质需求,还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愉悦。当今社会经常会出现众多儿女相互推诿不赡养老人,甚至抛弃年迈父母的事例,更有甚者,还有人对父母大打出手,这些有悖伦理的不孝行为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人口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已成趋势,需要国家法律的支撑和子女们的孝心,更需要尊老敬老观念的大力宣扬,目的是让老人有个幸福的晚年。“孝”是人间最崇高美好的情感,它的本质是亲情回报,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它的作用是提升人的道德,在家庭和社会中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弘扬“孝”的精华,强化个人修养,处理好各种家庭关系,尤其要以公平平等的心态对待双方父母,这就需要女性奉献更多的孝心和爱心。
其二,传统孝文化中的负面影响。孝的理论在西汉中期“独尊儒术”后,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同时以儒家的伦理去诠释法律。其负面影响有:“无违即孝”,这是不论是非的盲孝。孔孟强调对父母无违,孟子说:“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是封建家长制和子女奴性的体现,妨碍了个人意识的发展,“孝莫大于严父,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形成了世俗的“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子不言父之过”的错误观念。“无违即孝”压抑了人性,否定了子女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进取精神,将其禁锢在对父母绝对服从的伦理道德中。这种“父为子纲”的治国原则与指导思想,违背了人性,违背了自然人文规律。长久下去,就会使国人丧失独立人格,丧失创新能力和必要的独立精神,这也正是谭嗣同、章太炎等人猛烈抨击的根本原因。时至今日,仍然有许多父母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子女的未来进行安排,并强迫子女服从自己。汉代将孔子的“父子相隐”作为立法指导思想,若违背则诛杀,如西汉衡山王太子坐告父不孝,弃市。唐律规定:“骂詈祖父母、父母者处绞刑,殴打则处斩刑。”这种绝对服从,阻碍了社会的正常发展,尤其封建社会将“父为子纲”延伸为“官为民纲”,即官不论大小,都是老百姓的父母辈,民为子民,所以民不能告官。试想,如果官吏的不法行为失去人民的监督,将会导致极大的危害。历次朝代更替都是一场空前的大破坏,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进步与文明的传承。此外,古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的科学研究证明,生男生女不是由女方单方面决定的,取决于夫妻双方,如果片面地把科学生育理论抛开,片面地认为是女方的责任,不仅是赤裸裸的重男轻女观念,也会冤枉无辜的女性。“七出”中规定“无子”的情况下男方可以休妻,这既不人道,也不道德。封建社会一直奉行“男尊女卑”的信条,强调男为阳是天,女为阴是地。地必须服从于天,这种用纲常观念看待男女地位的观点,无形中给妇女套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是极不人道也极不道德的。
孕育于农耕文明和宗法等级制度下的“孝”,几千年来一直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并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既有合理性,也存在着糟粕,这就需要我们认真辨别,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孝道的价值在于社会的稳定、社会的和谐,让老人能安度晚年,有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当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传统的糟粕在现实社会中的负面影响。
从社会层面来理解,孝属于道德规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弘扬孝道文化的过程中,既要关注与其密切相关的外部因素,又要认真把握好其内在机制,既要批判地继承历史文化中的传统美德,也要兼顾现代社会的新因素,这样做才不至于失去控制,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传统的孝道文化真正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建立起一个现代化的孝的伦理道德模式。
孝作为一种道德文化或道德规范,具有二重性,其中有糟粕、封建、保守的东西。如把无为看做孝,顽固守护已经过时的封建制度,而制约道德的新发展,把“三年无改父道”看成孝的表现,就具有严重的保守性,只按照固有制度处理事情,完全不顾外部环境的变化,否定社会的前进与发展,明显地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同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孝道文化与我们今天的计划生育国策也是相违背的。所以说,传统的孝中有许多内容和规定,悖逆人性,违背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对人格的野蛮践踏,是对个人意识的蔑视,也是对人的进取心和创造精神的扼杀。
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孝作为一种家庭或社会伦理规范,其中不乏精华,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东西。孝作为中华传统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行为上,对培养和塑造中国人的道德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传统文化中的孝表现为对父母或长辈尊敬的美德,而在此基础上引申出的尊老、博爱、礼让、节用等具有改良社会风气的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我们对孝不能完全否定,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唯物主义史观来分析孝,摒弃其中保守、消极甚至反动的因素,同时汲取其合理、进步、有益的成分,为我们现代化的家庭伦理建设,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对于这种转型,我们不能把它单纯的看成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发展,而更应把它看做是一种文化继承与发扬。因此,在涉及人与人关系的道德观与价值观也必须相应的改变,其中调整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家庭伦理势在必行。
我们在现代家庭生活中,都强调儿女或晚辈要孝敬尊重父母、长辈,这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有历史依据的。
首先,这个道德要求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恩格斯指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的决定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分为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的生产,即满足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则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人类的自身繁衍。在历史上,家庭是人类社会生产的最基本单位,包括生活资料和劳动力的生产。当今中国,从改革开放至今,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职能,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大大强化了。就人口的生产而言,现在与过去一样,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将来恐怕也是如此。在家庭中,未成年的子女,需要由父母抚养、教育成人,而当父母年老体衰,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时,就需要子女的赡养与扶助,这是一种互助的关系。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互利互惠。假如所有的儿女都不尽赡养和扶助父母的义务,那么天下的父母将会寒心,如果父母都不生儿育女,人类就面临绝种的危险。同时,如果劳动力严重缺乏,社会的生产也就停止了,人类的历史便随之终结。由此可见,赡养、扶助父母以尽孝心,完全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此外,在改革开放建设如火如荼的当今,倡导孝敬父母也有其必要性。其一,孝敬父母,是当今社会所必需的。如今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仍不够发达,依靠国家力量实现全民养老还不现实,这就意味着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赡养老人依然是子女在家庭生活中应尽的法律和道德义务。就算有朝一日生产力高度发展,养老的问题可以由社会来解决时,提倡孝道仍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国面临着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赡养老人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其二,倡导孝敬父母,是培养正确人性意识的基础。这些年来,我们在道德教育上,一直在强调爱祖国、爱人民。而要达到这样的道德要求,其基础应该是先做到爱自己的父母。每个人首先从爱自己的父母做起,然后推己及人,逐步做到爱天下的父母、爱天下的人。设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的人,怎么可能会爱天下的父母、天下的人呢?其三,倡导孝敬是人性的呼唤。实现让每一位孩子在父母的关爱中健康地成长,让每一位老人在儿女孝心的温暖中安度晚年,是我们迫切需要做到的。
因此,在新孝道文化的构建中,既要立足于当前社会发展的现实来构建合理合法的孝,给人以精神上的激励,又要给现实的社会孝道行为予以适当的规范和引导。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依据社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去构建一种人们能普遍接受的孝。倡导孝道有利于培养人尊老爱幼的道德情操。“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如今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仅要使国家强大、经济繁荣,还要注重对人的道德品质的培养。以孝为基础的人性主义、人本思想及仁爱精神的发扬,都属于社会正能量的范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光辉体现。
当今我们倡导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而发展需要有一个稳定和平的外部环境,儒家的孝道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数千年来一直在塑造着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孔子创建的孝文化对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维护家庭社会稳定,和谐人际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在封建社会,儒家这种“以孝治国”的思想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了人的个性发展,否定了个人的自由和人格独立,应当抛弃,但是我们更应当批判地吸取儒家孝思想中的精华成分,正本清源,营造出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孝文化的时代价值
人之所以为人,高于其他动物之上,除了其自然属性比动物要高级外,就是人类能够运用“孝”这种伦理道德,对老人尽孝,使老人能够安享晚年。孝的道德,对于老年人来说犹如一轮光明的太阳,给人以希望,给人以温暖,给人以幸福。一个社会如果不提倡孝道文化,那么这与动物有什么区别呢?孟子云:“无君无父,禽兽也。”可以说,孝道在一个社会中能否得到重视和执行,是这个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
孝道,不仅仅是老年人幸福生活的保证,也是一切人幸福的保证。整个社会中,人人都需要孝的温暖,因为人人都会有年老体衰的时候。如果孝道在一个社会中得不到提倡和发扬,形不成一种道德规范和风俗,那就不仅仅使过去的和现在的老年人得不到孝的温暖,就是将来的老人也享受不到,同时人人都得不到这种幸福。所以,我们提倡孝道文化,实际上就是爱我们自己。
传统的孝道文化,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建立、完善和发展起来的,是为当时的统治阶级服务的,有其落后和消极的内容,需要我们批判、删除和革新。当今中国,正在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独生子女数量在人口中已占到相当大的比例,并会越来越多,从目前的社会状况出发弘扬孝道,对于人际关系的和睦、社会的稳定、养老事业的发展和老年人的晚年幸福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甚至对我们国家来说都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今天,孝的道德和精神是绝对需要继承和发扬的,我们必须重视和大力弘扬,孝的社会作用一定会发挥极大的影响。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因为孝道文化和孝道意识的淡漠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层出不穷:子女虐待老人;因赡养问题父母与子女对簿公堂;子女殴打老父老母甚至弑父弑母的骇人听闻、丧尽天良的恶劣事件时有发生,这极大地阻碍了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甚至影响到了我们社会的稳定。这决非故意夸大孝的作用和功能,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先圣云:“忠良出孝门。”一个连自己的爹娘都不孝顺的人,他怎么可能去真心地爱他人、爱社会,如何能够勇敢地担负起时代所赋予的责任呢?
孝与慈,是国人的基本道德规范。慈指的是父母对儿女的责任和义务。在独生子女时代,父母的慈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对孩子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唯恐自己的孩子受一丝一毫的委屈,心甘情愿让孩子做皇帝,自己做奴隶,甘愿代替孩子承受所有的痛苦与不幸,恰恰是这种畸形的慈爱,使孝这种民族道德规范,在日益发达的物质生活中蜕化变质,向着相反的方向演化、转变。面对现实,加强孝的教育,已刻不容缓。传统的,就是根本的;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因孝而产生的个人行为和社会功效,是千百年来维系中华文明绵延不断、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之一,它已经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基础。世界各地华人回大陆省亲或寻根,也是传统道德中孝道文化的体现,这在世界上是独特的一种民族文化,令其他国家和民族艳羡不已。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孝是一切美德的根本。一个人对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爱,怎么可能真诚地去爱他人呢?所以,对父母尽孝是做人的根本。如何在当今中国进行孝的道德教育,是一个现实课题。文化的力量,深深融入到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道德在于教化,一种道德的形成和发展需要一个曲折复杂的长期发展过程。但今天经过社会的大变革,经过改革开放过程中西方文明观念的冲击,被公认为是我们民族传统道德根本的孝道文化,被忽视和冷落。我们学校的德育课,往往是一些不切实际的泛泛说教,严重缺乏具体的贴近人性的教育,把德育与人性的基本道德要求割裂开来,老师讲着空洞的内容,学生无法得到真正的孝道文化的熏陶,中国青少年失去了中华民族最基础的伦理道德观念。如果当今我们的孝道教育确切有效,使学生们懂得了慈的伟大,理解了孝的神圣,他们就会自觉主动地奉行孝道文化。
道德不是法律,没有很强的强制力,但有时道德的力量比法律的力量更强大。孝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应该还原其本来面目,给予其应有的崇高地位,并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我们未来的幸福生活服务。
忠孝观念在中国历史中一直是非常重要的道德内容。只是到了20世纪,从“五四”运动到“文化大革命”受到不同方式的批判,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扭曲和衰落,但在百姓思想中仍然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孝道文化必须要深入研究,发掘其中的合理成分,经过改造,让它重新焕发青春活力,为新社会新时代贡献巨大的作用。孝是家庭和睦的基础,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和平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当有人问舜为天子,其父杀人,舜该如何处理时,孟子说:“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舜对权力的放弃就像扔掉破草鞋一样,他会偷偷地背着父亲逃到海边隐居起来,终生与父亲相处,快乐过日子,忘掉天下。这里将孝顺父亲看得比获得天下还要重要,宁可放弃天下,也不能放弃父子之情,这就是孝。孟子在这里强调孝的重要性,认为掌握天下大权没有孝心重要。但是,现在的腐败分子并没有将掌握天下大权放在孝心之下,也没有人辞职带着父亲隐居,去过贫困的日子,而只有带着妻子或情人,带着贪污来的不义之财,逃到外国去享受。儒家虽然也讲“大义灭亲”,往往只是长辈灭晚辈的亲,而没有子女灭长辈的亲。因此,荀子说“从义不从父”,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义大于亲,一呼百应,唯唯诺诺,看似上下一致,万众一心,实则暗藏矛盾,时间一长,矛盾逐渐扩大,一旦爆发,局面就不可收拾。掩盖矛盾,表面上风平浪静,却是极其危险的。我们讲以德治国,也讲以法治国,有时这两种观念会产生矛盾和碰撞,这个时候如何抉择?答案就是坚持义为先的观念。这个课题很大,需要深入研究,也的确值得我们研究。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冷冰冰的,而是需要人情味儿,那么,这个人情味儿就应该来源于孝。如果一个人对于养育自己的父母尚且不孝,又怎么相信他会对其他人有爱心呢?一个没有爱心的社会是多么得可怕!孝道文化必须提倡和大力弘扬,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这是最基础、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父慈子孝,是和睦家庭的基础,和睦家庭是和谐社会的组成因素,和谐社会是和平世界的必要保障。孝是建设幸福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天经地义的。
1.现代社会仍然应该重视提倡孝道文化。我国传统的孝道意识之所以产生并不断发展,有着特殊的历史根源,那么现代社会还需不需要提倡孝呢?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原因在于:
首先,现实社会面临问题的严峻性。在当今社会,由于人均寿命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成为21世纪中国面临的一大挑战。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整个社会的重大问题。面对未富先老的未来局势,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足以完全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物质需要,这就决定了家庭养老仍然是社会养老体系的最主要方式。而如今社会中,许多年轻人对孝敬老人采取漠视的态度,或者错误地认为孝道就是封建道德糟粕,不需要继承和发扬,少数人甚至以不孝为荣,这种观念和趋势的发展值得警惕。面对着日益加快的老龄化进程,重振孝道迫切而必要。
其次,目前中国社会中有这样几种现象令人担忧:第一,剥削父母,即啃老。子女把父母一辈子省吃俭用的积蓄甚至退休金都肆意挥霍;第二,不赡养父母。子女互相推诿,致使老人孤苦伶仃、无家可归;第三,虐待父母。把父母当成驱使的奴婢,稍不顺心就打骂父母,父母终日胆战心惊。另外,有些人不思上进,游手好闲,变卖家财,作奸犯科,成为社会的蛀虫,让父母为之忧虑痛心,等等。还有一种变态的社会行为和风气就是在父母生前不孝敬,等到老人死后却大办丧事,大摆排场,以炫耀自己的能力和地位,这是对传统孝道文化的歪曲和亵渎!当今社会,儿女婚后大都不与父母住在一起,日常的问安请示、嘘寒问暖严重缺乏,这使得我们客观上远离了父母身边,越来越难于就近关怀和照顾父母了,因此,这就更要求我们自己应该对父母给予较多的关怀和爱心。
再次,我们说过,强调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和关怀,实际是一种对自己付出不足的弥补,是对子女父母双方之间感情天生不平等的一种自我调节,同时,正是在这种调节中显示出文明和道德的力量。无论我们怎样崇尚竞争、高效率、快速发展和飞跃式进步,但不能说明我们很享受它所带来的一切后果,我们能否做到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望父母,尽尽孝心呢?能否让父母感受到真正的天伦之乐呢?
最后,尽孝也涉及传统道德。虽然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社会,但古老的传统道德仍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我们仍然要重视我们的传统道德,其中就包括孝敬的内容。尊重不仅是因为这传统来自我们的祖先,更因为我们借助传统的力量,能更好地把握现在和开创未来。我们身上流淌着祖先的血,违背祖先的正确伦理道德只会带来我们难以承受的苦痛和折磨。当然,这种对传统的尊重绝不是要求我们对传统道德观念全盘接受,而是需要注入理性的因素,进行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改进。
2.现代社会应该如何尽孝。现代观点认为,现代人尽孝应建立在对中国与西方、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传统与现代三对关系范畴的正确认识之上。
(1)中国与西方对孝的概念的不同理解。在西方,孝不是主要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之中,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宗教文化中。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孩子并没有强制性的赡养老人的义务。西方文化所宣扬的有独立才有尊严的思想,使得在西方社会中,尽孝的意识很淡漠,子女成人之后,均选择离开父母过自己独立的生活,而有些老年人在处境困难时也不愿向子女伸手。这种文化观念决定了西方大多数老人认为赡养老人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应承担起自我养老的责任。这使得西方社会发展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制和制度,以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如陪老年人聊天、带老人看病、帮老人购物、为老人咨询等服务。而在东方,尤其是在中国,孝主要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为和态度上,孝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维护亲情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在中国,几千年以来,一直是家庭养老和子女养老,子女与父母体现为反哺关系。因此,由于中西方拥有不同的孝文化观念,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所以我们应在尊重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来构建我们当今的孝道文化。
(2)孝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所谓孝道,就是以孝为本的道德规范,是奉养父母的品行。狭义的孝是赡养父母,即父母年老体衰后失去劳动能力,子女要主动侍奉父母,使他们得以安度晚年。广义的孝指奉献社会,即做一切事情要合乎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能得到社会舆论的称颂,使父母在精神上获得安慰和满足,实际上,孝道涉及子女的整个行为。而传统孝道更偏重于讲孝的社会价值,也就是广义的孝。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对个人价值的肯定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家庭中当然也不例外。因此,过分强调孝的社会价值显然已行不通,我们的出路就在于对孝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进行分离,使孝亲仅仅作为一种子女对父母的爱,只在家庭中起作用,使之回到个人伦理的范畴中来。在家庭道德建设中,重视孝道的教育,在后代的心中种下亲亲尊尊的种子。这样做既可以为家庭道德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也可以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3)传统与现代对孝的不同理解。传统孝道中的一些弊端显而易见,如郭巨埋儿以及割股尝秽等孝行,在今天看来已不符合我们的现代观念了。至于把孝与忠进行联系,在今天就更行不通了。“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是封建王朝统治下的传统观点,在高速发展和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已经有很多选择和方式来实现尽孝,例如电话、电子邮件、网上交流或者更为高级的交流方式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子女对父母实现嘘寒问暖的需要。再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在当今也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我们现在提倡的是男女平等。另外,把孝当成是子女必须对父母百依百顺也是错误的理解,是对孔孟观点的曲解,等等。
尽管传统的一些东西在今天已不再适用,但传统孝道提倡的养亲、尊亲、敬亲的思想,在我们今天仍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批判地加以继承和发扬。对于赡养父母来说,仅有养是远远不够的,敬亲是子女对父母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是一种感情的需求,体现了人类文明的层次和高度。只有对父母又养又敬,才能使人类区分于动物。养亲与敬亲,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在新时代,青年人如何尽孝,也是整个社会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按过去“二十四孝”的标准来要求现在的青年显然已不合适,有些愚孝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在满足老人物质生活的同时,尊重他们,多与他们沟通,让他们在精神上感到愉悦,这应成为当代青年尽孝的标准。也就是说,在当今社会,在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需求基本得到保证的情况下,更应该从精神上、感情上尊敬关心老人,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密切与老人的感情联系,使老人得到精神上和感情上的慰藉,不让他们陷入孤独与绝望,失去温存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另外,尽管社会养老能否真正实现和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仍存在着一些争论,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养老将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同时,对于现代社会中不同年龄层的人对孝的含义的理解和接受程度的不同,我们也应表现出最大限度的理解和宽容,毕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所具有的价值观及面临的人生际遇不同。对老年人而言,文化基因中孝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了,其表现可能是顺从;中年人定义为家庭和睦,把孝当做一种途径,其表现可能是哄老人开心;青年人则注重内心体验,由爱而孝敬,其表现可能是尊敬。
那么,如何确保孝的实施呢?个人认为,首先要重视教育。因为虽然孝的伦理观念具有自然或血缘的基础,孝的意识在一定意义上来自于人的天性,但是仅仅依靠天性,是不能使孝道文化得到弘扬的,还需要后天的教育与培养。从现代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来看,人们的社会态度和社会行为都是经由学习和社会化的过程而形成的,孝道作为一种社会态度和社会行为也不例外;其次,要提倡与法律约束相结合。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我国家庭养老的功能有日益削弱的趋势,传统的孝道观念也开始淡化,各种不孝行为的事件也不时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弘扬传统的孝道文化,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每个自然人都必须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爱我们的父母做起,真正把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传播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让孝道文化在我们的现代社会土壤上生根发芽、焕发青春,这样,我们的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才能大大加快,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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