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精神-山林的界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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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与民争利

    国相王安石被列宁称为是“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

    北宋末年,由于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剥削越来越严重,民不聊生,农业凋敝,田赋税收没有保证,相反,政府的财政支出却因为要每年付给辽和西夏大量银绢而成倍增加,财政危机已经威胁到了宋王朝的生存。王安石通过变法,使本已空虚的国库渐渐充盈起来。

    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的本意都是好的,一是促进农业生产,二是增加国家收入,三是减轻农民负担。如此功德无量的新法为什么会失败呢?主流的观点认为是变法触及了大地主和大财阀的利益,因而引起两宫太后为首的利益集团的极力反对。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另外一个事实——王安石变法也没有得到广大穷苦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民间流传着这样的段子,村妇喂鸡时,嘴里念叨的就是:“安石,进食!”

    这不能不说是王安石的悲剧。

    王安石的新法毫无疑问得罪的正是皇亲国戚,因此,两宫太后把天下大旱和变法相联系也是可以理解的。那么民间又为何会出现“安石,进食”这样的典故呢?“富国”“强兵”的变法怎么会出现一个民不聊生的结局呢?

    问题出在整个变法的内核——本质上就是理财、言利、圈钱,一言以蔽之,与民争利。王安石推出的“青苗法”,本意上是考虑到农民利益的,而且,他在鄞县做官时试行过,效果不错。但是当他推向全国时,却南辕北辙了。不识字的农民为了填写贷款申请书要花钱请书吏,到衙门去申请时,贷款多少又任由官吏填写。根据史书记载,虽然法定只有二分的利息,但是经过层层贪官污吏的盘剥,最后贷款的农民要返回的利息竟然高达原来的35倍,比高利贷还要高很多,逼得农民“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宁借高利贷,也不敢向政府贷款,“利民之政”变成“扰民之举”。更为糟糕的是,王安石过于自信且急于求成,在推行新法的过程中“一刀切”,下令各地必须贷出多少钱,给下面下指标,地方官员又搞硬性摊派。除了一般的农民,中农、富农都必须接受贷款,否则完不成考核指标。这样一来,别说贫农吃不消,就是中农、富农也吃不消,从而激起民怨。

    在评价王安石变法意义时,理学家朱煮说:“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术足以杀人。”看来,再好的变法,也不能以牺牲普通百姓的生存为代价,否则,只会走向反面。

    某种意义上而言,改革与变法是一回事。

    中国正在进行的林权制度改革之所以深受农民的欢迎,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与民争利。从“让利于民”到“还利于民”——“让”与“还”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变化,其本质却截然不同。

    林权改革前,“砍下一根竹子,得到是一双筷子”,税费很重。改革后,国家“多予少取”,甚至“不取”,经营林业的回报率大幅提高,农民从林权改革中得到了最直接的利益。

    福建每年减轻木材税费88420万元。福建永安通过税费改革,林农经营木材每立方米减轻负担65~110元不等。江西省2004年全省林改政策性让利7.52亿元,林农每销售一根标准竹比林改前多得5元,每销售1立方米木材比林改前多得150元。

    山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均已取消了农林特产税,除育林基金外,农户采伐木材基本上不用交纳其他税费。而对于木材加工领域,综合利用产品生产已经实行即征即退办法,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生产种子和苗木以及从事林产品初加工所得,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就国家而言,并无打山林主意而“理财、言利和圈钱”的想法,却有“生态受保护”的考虑。“生态受保护”与“农民得实惠”从本质上说,二者并不矛盾,其指向是一致的——那就是发展的可持续性。

    分山林:农民认识了民主是个啥

    想不到,毛泽东竟是个研究山林制度的专家。

    我是在读他的《兴国调査》时偶然发现的。早在井冈山时期,他就探索出一套山林分配的办法。

    茶山、柴山,照分田的办法,以乡为单位,平均分配耕种使用。

    竹木山,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但农民经苏维埃政府许可后,得享用竹木。竹木在五十根以下,须得乡苏维埃政府许可。百根以下,须得区苏维埃政府许可。百根以上,须得县苏维埃政府许可。

    竹木概由县苏维埃政府出卖,所得之钱,由高级苏维埃政府支配之。

    对于分配山林的难度,他的认识,是相当充分的。他当时提出的一些土办法,至今仍有实用价值——分山比分田更困难,有大山,有小山,有柴火多,有柴火少,有大树的,有小树的,有无树的,因此难分。土地科长和七个土地千事,一道出发,踏看全村各山,定出个办法,不照山的面积分,照山的茶子树分。以一担“桃”(一担茶子,值钱二串,叫做一担桃)为标准,大树三十根为一担桃,中树六十根为一担桃,小树百二十根为一担桃。把全村山地算成桃数,然后按人口平均分配,插牌子为界。本村分四天才分清楚。土地科八个人有权决定分配,“不能由各人讲,倘由各人随便讲,那就扯不清。”

    第三乡长窖村,土地科五个人(一个科长四个干事),村政府发下二元一毛伙食钱,分了三十多天才分清楚,“可见难分”。

    山虽分了,树木只准政树枝,不准砍树身,要欲树身须经政府批准。

    毛泽东的山林分配办法虽然管用,但似乎民主不够——“不能由各人讲‘在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山林分配是乡村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人人可以说话。既然山林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那么山林的分配就由全体村民说了算,而不是“上边”说了算,更不是村官说了算。山林的分配实行“一村一案,一组一策”。方案交由村民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在2/3的村民通过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福建永安市西洋镇岭头村党支部书记詹出圣感触颇深。他说:“民主决策是我们林权改革成功的基础。涉及老百姓的事,只有真正让老百姓做主才能收到满意的效果。”岭头村林权改革是2003年9月开始的。当时村民心存疑虑,怕村干部搞暗箱操作,自己利益受损。当各级干部反复宣传林权改革政策,把尊重民意、民主决策等原则说透了,村民们的积极性才被调动起来。全村男女老少首先盯着的是实施方案。詹出圣说:“我们反反复复开会讨论了12次,前后经过了一个多月,根据群众的意见修改上百次,方案才得到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多数通过。现在我们村已基本完成了林改,群众特别满意。”

    实施方案几乎没有一次通过的。云南大理州北斗乡有个村民小组讨论实施方案的会议开了4次,由于意见分歧太大,4次都没有结果。这个村民小组共36户,刘、茶、杨三个家族占了33户,另有3户是从外乡迁来的。在讨论方案的过程中,三个家族各执一词,几次讨论都是不了了之。于是,又召开了第五次会议。民主,民主,民主绝不是议而不决,论而不定。经过激烈的争论,最后统一了意见:抽签。

    抽签也不能乱抽,抽签也要有抽签的方案。在综合考虑林木长势、路程远近等因素的情况下,把集体林地分成三大块,由三个家族代表抽签,然后再由三个家族根据各自的户数,把每一大块林地均分成若干小块,同样抽签。3户外来户,由于他们在原居住地分有林地,因而每户划给10亩薪炭林。会议结束时,公鸡已经报晓。

    民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但民主的指向,一定是公正、公平。

    魏运朝三次测量毛竹山的故事也许并非个例。

    魏运朝,是三明市梅列区林业局的干部。2004年7月被组织派到洋溪乡下坑村任党支部书记,负责村里的林权改革工作。走马上任后,他与区、乡及村委组成的林改小组,着手对各个村小组的山场进行实地调查,终于弄清了全村的竹林面积为12800亩。谁知,这个数字一公布,全村就像炸了锅。村民们说,1984年林业“三定”时,全村丈量的竹林面积是8000来亩,怎么你来一量就变成12800亩,必须重新测量。重新测量,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魏运朝心里明白,要让群众满意,必须实施阳光操作。他决定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一起参与测量。结果还是一致。没想到个别群众就是不相信,说竹林怎么可能在20年间增长那么多呢?一定是量错了,再量!

    魏运朝没有恼火,他把那几位仍有异议的村民请来一起测量,尽管又辛苦了一个多月,但相同的结果让村民们都心服口服了。

    从来就没有统一的模式。有多少座山林,就有多少种分配方法。云南大理龙湾镇有座山林出产松茸。由于山中小气候复杂,山体的各部分松茸产量不一,有的多,有的少,有的肥,有的瘦。21户村民通过充分发表意见,一致决定:那座产松茸的山林由全组村民集体管护,股权到户,每年以采摘松茸收入的10%留作公共积累,其余均分到户。北京一位经济学家,在了解到这种股权到户的分配方法后,称之为“分股不分山,分山不分林”。我在某大学听讲座时,还听他讲起这个例子。老百姓的智慧超出我们的想象。

    招标、拍卖、租赁和转让……这些听起来似乎远离农民的事情,却就在他们身边发生了。也是云南大理。这天,龙门乡石家村村民小组正对三块集体山林进行公开拍卖,全体村民均有权平等地竞标。拍卖场设在一所小学校里,那天正好学生放假。现场人头攒动,好不热闹。报价声,竞价声,此伏彼起。最后两个村民以不菲的价格,分别竞得二号山林和三号山林。其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均为70年。拍卖所得的款项八成由村民小组按户均分,两成作为公益开支。

    公平、公正的前提是公开。把一切都摊在阳光下,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县、乡、村干部共同组成的工作组对方案实施的每一步都参与和监督,丈量面积、价值评估、划分林地等都由村民代表全程参与。

    “民主,从来就不是个好东西,但问题是,还没有发现能够取代民主的更好的东西。”这是西方一位著名政治人物说的话。我反复玩味着这句话,渐渐的,悟出点意思,悟出点民主的味道了。

    民主是个啥?我想,那些青翠的山林,也许比我更清楚。

    岩山永的幸福生活

    他是一位茶人。

    我说的这位茶人叫岩山永,49岁,傣族,现任云南澜沧县惠民乡景迈村村主任。当地人把“岩”读作“艾”,据说,傣族的姓氏中岩姓居多。

    为了了解林权改革给农村带来的变化,我们翻山越岭来到景迈村。林权改革后,岩山永家共分到了70亩茶山,这几年靠种茶和经营茶叶致富。岩山永家新盖的白色楼房,是景迈村里最高的建筑,正面看是三层,背面看是五层,楼房依山傍谷而建。我们沿着山腰的街道走来,未进院落,我禁不住乐了。原来,岩山永家的院门是自动电控门,电子显示屏上闪动着当天的日期和问候语——即便在大城市里一些气宇轩昂的机关,也鲜有这样现代化的院门呢。楼房的一层开的是“傣家餐馆”,而顶层开的是“傣家客栈”,共有20多张床位,常有行者和外国游客在此下榻。

    在岩山永家宽敞的大厅里,四周堆放着的都是普洱茶,麻袋上面摞着麻袋,直至屋顶。有人粗粗估算了一下,这些普洱茶价值不下百万。难怪岩山永的穿着都是名牌,“老爷车”的衬衫和西裤,“七匹狼”皮带,“鳄鱼”皮鞋。只是劳作的印记还在——衬衫上浸着汗溃,皮鞋上沾满了泥点点。

    几个月前,他特意去昆明花60余万元买回一辆“三菱”越野车,他不会开,便雇人开回景迈村。买车时,还有一段故事呢——车行老板见他是个拎着包包的农民,以为他要买农用车,便告诉他走错地方了。岩山永说,不买农用车,就买轿车。车行老板不屑地差人带他到低挡车处随便看看,便想把他打发走了。哪知岩山永说:“我要看看你们这里最高档的轿车。”车行老板说:“最高档的轿车是‘三菱’,60多万元呢!”岩山永说:“带我去看看。”……来到豪华气派的“三菱”越野车前,岩山永的眼睛—亮:“就要它了。”当岩山永打开包包,把60余万元成捆的现金摊在车行老板的面前时,车行老板惊得几乎目瞪口呆。

    岩山永现已学会了开车,偶尔开上车去城里转转,那种感觉好极了。华龙酒店是澜沧县城最高档的酒店,他进城一般都住那里,很多服务员都已经认识他了。他有三个孩子,都在城里读书,成绩不是太好,但岩山永并不在意。他认为识字多少不重要,算账算得利落就行。富起来的岩山永现在名气大了,有很多女大学生、女研究生主动跟他联系,要给他当助手当秘书,都被他拒绝了。他说,女人一找你,就要注意了。

    我们在岩山永家品尝了两种茶,一种是熟茶,一种是生茶。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喝生茶,也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青饼”。因为青饼是自然的,原生态的。岩山永说:“如今,咱乡下人的日子,也不比城里人差。”我说:“有些城里人远远不如你呢!”品过茶后,我们站到岩山永家的楼顶平台向远处眺望。只见:茶山深处,山影与村寨、古茶与房舍、森林与人融为和谐的整体。在这里,森林与村庄没有明确的界线,人们就生活在茶林中,连空气中都飘散着茶叶的清香。

    林改给农民带来了什么?或许,景迈村岩山永的故事并非特例。

    让山林告诉未来

    山有山的风骨,林有林的精神。山区人的血脉中注入了山林的品格,他们爱山林,但首先爱属于自己的山林。山水草木竹其实也能折射出人心。

    “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林权制度改革后,不用任何人强迫,林农就自己驱动双腿向商品生产的轨道迈进。正如学者所说:“人叫人干人不干,政策调动千千万万。”

    这就是政策的力量。

    如今,在福建、江西、辽宁、云南、浙江等省区初步实现了资源增量、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目标。集体林区呈现出山活、民富、人欢的新景象,到处都可以感受到因林权改革给林农生活带来的可喜变化。有三首打油诗,或许能说明点什么——

    集体林权改,承包到各家。

    拓宽致富路,缩短贫富差。

    公林好比唐僧肉,大家都想吃一口。有人毁林无人护,乱欲滥伐没有数。林权制度新出台,谁敢乱来受制裁。自家林木自家护,山经念出大财富。

    金果,银果,不如我家的核桃果。金山,银山,不如我家的核桃山。

    一位海外华人老者阔别故乡多年,去年回江西老家省亲,亲眼目睹了林权制度改革给家乡带来的巨变,不禁感慨万端。老先生挥毫泼墨——山前山,山后山,吾山非汝山,山山皆为聚宝盆。林生根,根长林,彼林非此林,林林俱是摇钱树。

    什么是幸福?老百姓的腰包鼓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就是幸福。

    福建永安市洪田村58岁的村民钟昌信谈到林权改革时,两次流下眼泪。一次是回忆当时家里贫困时落泪——苦涩的泪。他说,因为穷成不了家,讨不起老婆。村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饭是吃上了,但是没钱花。另一次是说到林改带来的变化时流泪——幸福的泪。他说,村里实行林权制度改革后,他家分了30多亩山林,村干部又鼓励他在林中养鸡,现在他每年养鸡上千只。不但讨了老婆,而且还买了两部摩托车,一部小型拖拉机。

    林权制度改革后,一个明显的变化之一,就是广大农村的村集体有了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据测算,福建一些主要林区村集体平均增收3万至5万元,高的达10多万元。村级组织可以拿出钱来办大事情了。铺设自来水管,修村级公路,改造电网,架桥,建小学校……说千就能干了。

    林木、林地全面升值。在江西、浙江和云南等省区荒山拍卖的价格由林权改革前的平均每亩三五十元提高到百元以上,有的高达200多元;荒山租赁由过去的每年每亩不足〗0元提高到20多元;毛竹的年租金由每亩十几元上升到60元以上。从现实的考虑来说,支配人们行动的不是思想,而是利益。

    “贫困是山林最大的污染源。消除贫困是生态建设的首要任务。”我忽然间想起——这条某地山区——用白灰粉刷在墙体上的标语。

    市场总是围着效益转。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棚下村一年内全村就上马了4家木竹加工厂。邵武市的木、竹、笋加工企业达到50多家,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有20多家,已基本形成人造板产业集群、木制品加工产业集群、竹浆造纸产业集群以及笋制

    品产业集群。2005年全市林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5.78亿元,其中规模以上林业工业产值达到9.52亿元。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的农户从林业获得的收入已占家庭收入的一半左右;永安市政府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513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1.2%。产业的高速发展进一步拉动了原料价格上涨,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升了林业的产业水平,增加了林农收益,进一步促进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实现了林业发展的良性互动。2007年上半年,全市实现林业工业总产值9.1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5%。福建全省近三年林业工业发展迅猛,产值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06年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跃居全国第一位。闽人,找到当林老大的感觉了吗?

    数字是枯燥的,但有时数字也很迷人。正是:

    山有其主,

    主有其权,

    责有其利。

    云南大理有这样一个故事——傍晚,一位老大妈打着手电,在新分的山林里巡护。有人问她,“为什么让儿子在家享清福,自己晚上出来找罪受?”老大妈乐呵呵地回答:“儿子在家磨豆腐,明天一大早还要拉到集市上去卖。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如今这片林子是我家的了,我来守林子乐还乐不够呢!怎么叫找罪受呢?”这是一种怎样的变化呀!过去,是要我守林,现在是我要守林。

    山林,终于迎来了自己的主人。

    山林不是孤立的存在,山林与山林总是相连。村民自发组织起各种护林协会,联合管护林子,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老人放火、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的现象。福建省尤溪县西城镇三车村群众联防协会,以谢绍棋为代表的28户林农和林场主自发组建的联防协会,管护着4.1万亩的森林,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也没有出现一起盗伐案件。我的好朋友,尤溪县林业局党委书记肖绍喜告诉我,尤溪全县已组建这样的护林联防协会93个,有会员1440个,联防总面积达到188.8万亩,超过了全县森林面积的一半多。他说,森林资源管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省心过,效果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过。现在的山都分到各家各户了,林子也各有其主了,乡里乡亲的,谁也不好意思偷别人的树了。如今,不用聘请护林员,村民千百双眼睛盯着自己的山林呢。

    山林不再仅仅是山林了。

    山林活起来了,山林和资本、资产、股权、抵押、货币、利润、财富……连在了一起。

    山门洞开了——各种社会生产要素开始向林业急速流动。目前,浙江的山林流转面积已达120万亩,工商资本投入林业资金达80多亿元。福建邵武市近年来社会投入林业的资金达到83亿元,其中民间资本达到80亿元。民间资本的涌入,社会多元主体的介入,为林业发展增加了动力。

    精明的人,你给他一根草绳,他便能牵出一头牯牛来。福建永安洪田镇洪田村赖兰亭就是个精明的人。2003年林改后,村里有一片山场计划转让,作为小组长的他就要大家去联系那些做木材买卖的人,并在集市上放风、贴广告,大张旗鼓地张扬。到了公开招投标那天,来的人特别多,结果卖出了均价每亩1160元的好价钱。而此前洪田村另一个村民小组转让一片面积和林相与赖兰亭那片相仿的山场,由于只是双方协商转让,均价只有每亩400元。

    如此大的价差,源于信息不对称。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信息经济。这件事震动很大。永安很快成立林业要素市场。据说,这个集林权登记和动态管理中心、森林资产评估中心、林业信息中心、木竹交易中心、林业法律科技服务中心、劳动力培训中心等六大中心于一体的林业要素市场,属全国首创。其宗旨就是为林农服务。随之,各乡镇建立了林权登记管理分中心并与市林业要素市场进行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林农可以在这里依法将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买卖和变现。

    接着,永安市在福建率先推行了林权证抵押贷款。老百姓不用砍树、不用卖林就可以凭林权证从银行贷款了。林农们指着自己成片的山林说:“以前二三十年才开一次门的绿色银行,现在天天都可以开门了!”

    “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现在,林农们经营山林精心得就像看护自己的孩子。59岁的邓文山是邵武市水北镇上坪村村民,谈起林改,眼睛乐成一条线。他说:“我们村以前很穷,‘有女不嫁上坪村’是远近都知道的。林改后我们村富起来了,村民年人均林业收入达5200元以上,全村204户农户拥有160多部摩托车,5部小汽车,74户在城里买了房。我家2004年就买了摩托车,现在我是天天骑着摩托车上山生产,方便!”邓文光说,“家里与另外7户人家组成联户,有200多亩竹林,现在正是竹舞生长期,老婆几乎天天在山上,不仅看护林子,而且还在竹笋旁插上标签,像选女婿一样护笋留竹,把林子收拾得比菜园子还精细。我们家一年光林木收入不下2万元。”

    造林就等于是往绿色银行存款啊!且利息呼呼猛长,吃了阳药一般。老百姓怎么会没有积极性呢?挡都挡不住呢。

    2005年,福建省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11万亩,与前一年相比面积翻了一番,其中非公有制造林比重从2002年的40%提高到2005年的70%。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福建省活立木蓄积量从前次清查的4.176亿立方米增长至目前的4.967亿立方米,增长了7910万立方米,约占原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5;森林覆盖率从60.52%增长至目前的62.96%,增长了2.44个百分点;有林地面积从1.10亿亩增长至1.15亿亩,净增500万亩。

    同福建一样,辽宁、江西和浙江等较早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省区,造林面积和森林资源总量近年都有大幅度的增长。

    一个春秋就是一个年轮。

    绿色既需要空间的分布,也需要时间的积累。

    福建松溪县花桥乡村头村村口有块石碑,被称为福建“林改第一碑”。石碑上刻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还有爱林护林的四项村规民约及林改后的林相图,很是引人注目。而最惹眼的是56位村民代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等人的亲笔签名。据说,这块石碑是村干部和村民自愿集资立起来的。

    村里一位叫真昌义的村民说:“林改政策好,写在纸上怕烂掉、雕在木头上怕腐掉、刻在石碑上才能永久。”他用手拍了拍碑面,说,“立个碑就是希望党和政府的这个好政策能千年不变!”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石碑作证!山林作证!

    悲莫大于贫困。贫困的山林是不能持久的。

    事实上,也从来没有过贫困的山林,只有贫穷的思维和观念。山林还是那片山林,面孔还是那些面孔,只是用改革的办法调整了山林与人的关系,山林就创造出了令人惊叹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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