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煤矿正式开办于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到宣统二年是建矿第三年。这一年,该矿矿务学堂一般聘用来的教师的工资是20至24块大洋。有关档案提到:“……代邀测绘学堂修身汉文教员一事[169],兹亦将原函呈阅。如杨星耀愿就此席,拟即照订薪水或念元[170]或二十四元。”这里是说的月工资。当时的中国监工司事是月薪12元,监工一般是指井下的工程监督,矿工当然会低于监督。
滦州煤矿聘用了几个德国人任矿师、技师,宣统二年他们的月工资原则上是二百至三百两白银。当时白银和大洋都是通用货币,1元大洋约等于0.8596两白银(这个数字是笔者根据测绘学堂当时赔偿某洋行一笔款项计算出来的)。聘用了洋人,必然要有翻译。宣统二年,翻译的薪金跟一般洋人差不多,甚至略高。有档案提到:“查公司与翻译严若梁前订合同,每过半年加薪五十元,加至三百五十元为止。”
员司分为若干等,薪水档次更为复杂,而且各个时期都有差异。宣统二年员司薪水的记载很少,不过看翻译严若梁的薪水可知,高级员司的月薪大约300元上下。
此外,一般员司每年都供给十几吨的免费煤炭,一般工人也有数吨,其实这些也等同于工资,因为在其他的行业不可能免费给这些煤炭。
至于在宣统二年一两白银和一元大洋其价值几何,即在唐山矿区可以买多少东西,暂时无可查证,这一点十分遗憾。不过有一件小事可以作为当时货币价值的参考,就是那一年滦州煤矿给学徒的每月津贴是六元大洋,这个津贴的概念跟现在不一样,它是一个学徒每月的全部伙食费和全部洗漱等日常用品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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