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桩丑事已经过去几个月了。我和玛歌达的关系在改善,不再像我背叛她的那个冬天那样疏离。冰雪已经消融。她常来我家。以往我们都是和我那些傻乎乎的哥们儿一起玩——我在那儿抽烟,她无聊得要死——但现在我和玛歌达享受二人空间,一起看电影,开车去不同的地方吃饭。我们甚至还去“十字路口”剧院[3]看了场戏,我给她和一群大牌黑人剧作家拍合影。在那些照片上,她笑得多灿烂,大嘴好像要咧到耳朵根似的。我们又如胶似漆啦。周末我们会去拜访对方的家人。一大清早别人还没起床,我们俩就去小饭馆吃早餐。我们一起在新不伦瑞克的图书馆——就是卡内基用他的昧心钱盖的那个图书馆[4]——扒来扒去找书。我们俩挺幸福。就在这关头,那封倒霉的信来了,就像《星际迷航》里的手榴弹似的,把我的世界炸了个稀巴烂,过去、现在、未来都完蛋了。她们家人一下子都恨不得吃我的肉。尽管我这两年来一直帮他们处理税务,还给他们拾掇草坪,她全家还是对我咬牙切齿。她爸以前把我当亲生儿子看,现在呢,在电话里劈头盖脸、恶狠狠地骂我是狗杂种,那个凶劲儿,好像他在用电话线上吊似的。你不配我用西班牙语跟你讲话,他说。有次我在伍德布里奇商场撞见玛歌达的一个闺蜜——叫柯莱莉贝,学生物的,有典型的黑白混血儿的眼睛——她对我那恶狠狠的样子,就跟我吃了谁家的宝贝娃娃似的。
你都不会想听到我和玛歌达关系有多糟。就像五列火车撞到一块儿那么惨。她把卡珊德拉的信扔过来打我——没打中,掉到一辆沃尔沃汽车底下——然后她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开始呼天抢地、大哭大闹。哦,老天爷,她嚎得那叫一个惨。哦,老天爷。
我的哥们儿说,这种时候,就该咬紧牙关,矢口否认。卡珊德拉是哪个?我感觉恶心得不得了,没矢口否认的那个劲头。我坐在她身旁,抓住她胡乱挥舞的胳膊,说了一些傻了吧唧的话,比如,玛歌达,你一定要听我解释。要不然你不明白。
我来给你说说玛歌达这人吧。她家住伯根莱因[5],非常有个性:个子不高,大嘴巴,屁股丰满,黑色鬈发浓密茂盛,你的手伸进去一定会迷路。她爸是个面包师,她妈是上门卖童装的小贩。她挺精明,但也有颗宽宏大量的善心。她笃信天主教。每个礼拜天都拉我去教堂参加西班牙式弥撒。如果她有亲戚生病,尤其是那些在古巴的亲戚,她就写信给宾夕法尼亚州的什么修女,请她们为她的家人祷告。她嗜书如命,城里每个图书馆管理员都晓得;她是个教师,所有学生都爱她。她一直替我做剪报,从报纸上剪下关于多米尼加的东西给我。我差不多每周都和她见面,但她还是在邮件里留些多愁善感的短信给我:好让你别忘了我。像玛歌达这样的好姑娘,世上最不应当欺骗的人就是她了。
算了,我偷情败露后发生的那些事情,我就不啰嗦了。苦苦哀求,又哭又闹。我开车去她家,给她写信,深更半夜死皮赖脸地给她打电话,过了整整两周时间,我们总算和好了。倒不是说她家人重新接纳了我,或者她的闺蜜们为此兴高采烈。那些狗东西,嚷嚷着让她永远不要原谅我。甚至玛歌达自己起初也不太情愿和我和好,但毕竟我们俩以前的感情多深啊。她问,你为什么还来烦我?我说的是实话:因为我爱你,宝贝。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挺假,挺扯淡的,但我确实是真心的:玛歌达是我的挚爱,我不想和她分手。我可不想因为作了一次孽,就抛掉这段感情。
和好可不是那么容易的,真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玛歌达很执拗;我们俩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她说,至少要和我相处一个月后才会和我睡觉。我耍尽花招想骗她上床,这姑娘就是不为所动。而且她非常敏感。别人对她的伤害,她非常在意,就像纸遇水马上就湿那么敏感。你简直想象不出来,她问过多少次(尤其是我们做完爱之后),如果不是我发现你干坏事,你会自己告诉我吗?这个,还有为什么,是她最常问的问题。我最常用的回答是:会告诉你的,我那么干太蠢了,没经过大脑。
我们甚至还谈过卡珊德拉——通常是在周遭黑漆漆、我们不必直面对方的时候谈。玛歌达问我,我爱上了卡珊德拉了吗,我回答,没有。你还会想她吗?不会的。你喜欢和她做吗?说实话,和她做的感觉糟糕透顶。这样的回答从来都没什么说服力,但非这么说不可,别管听起来多荒唐,多虚伪。非这么说不可。
我们和好后,有一段时间,我们又是亲密得不得了。
但好景不长。渐渐地,几乎是难以察觉地,我的玛歌达换了一个人。她不像以前那样愿意来我家过夜了,我叫她帮我挠挠背的时候,她也不大肯了。你要是注意观察,这些微小迹象真是惊人。比如,过去,如果我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正在和别人通话,她总是优先接我的电话,从来不会让我先挂掉待会儿再打。现在不是这样了。这一切都得怪她那些闺蜜们,我知道那些死丫头一直在她那儿说我的坏话。
当然,我也有一帮哥们儿给我出点子。他们总是说,滚她妈的,这贱人有什么好稀罕的。但我怎么努力,都不能自拔。我是当真爱上了玛歌达。我又开始格外努力地讨好她,但做什么都不见效。我们一起看的每一部电影,我们每次夜间行车,每次她在我家过夜,似乎都在给我减分。我感到,自己正在一点一点地渐渐死去,但我每次向她说起我的感受时,她都说我是在自寻烦恼。
大约一个月后,她开始有一些足以让神经兮兮的黑鬼恐慌的新动向了。她换了新发型,买了更高档的化妆品,穿上新衣服,每周五晚上和朋友一起去跳舞。我约她出来玩的时候,都已经不确定她一定会同意了。她往往就跟巴托比[6]似的不断重复,不,我不愿意。我问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说,我还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我知道她这是在干吗:她要让我意识到,我在她的生活中的地位岌岌可危。就好像我还意识不到似的。
六月到了。热烘烘的白云慵懒无力地飘着,有人用软水管弄水冲洗汽车,窗户都大开着,音乐飘到室外来。大家全都在为夏天做准备,甚至我们也在。这一年年初,我们曾计划去圣多明各[7]旅游,作为我俩恋爱的周年纪念,现在得决定还要不要去了。这个问题在我们之间悬了有一阵子了,我是以为它会自然而然地解决的。但现在决断的时刻到了,我把机票拿出来,问她,还想去吗?
就好像这是个很严肃的承诺似的。
可能更糟糕。拜托,不就是度假嘛,有啥大不了的。
我的感觉是你在给我压力。
别把它当压力。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耗在这事上。我每天都提起此事,努力想让她承诺,把咱俩的关系确定下来。或许我是厌倦了现在的尴尬局面了。想活动活动筋骨,渴望能有新变化。或者我脑子里有这种想法:如果她同意和我一起去度假,那么我们的关系就能真正改善。如果她不肯去,我至少能知道,我跟她算完了。
她的闺蜜们——地球上最讨厌的倒霉蛋——向她建议,先和我去度假,然后再把我甩了。当然,她把这话告诉我了,因为她已经习惯成自然,脑子里想啥都一定要告诉我。你对这建议是怎么想的?我问道。
她耸耸肩。这总是个主意。
甚至我的哥们儿都对我说,黑小子,你带她去旅游,完全是瞎花钱。但我真的认为,这对我俩有好处。在内心深处,我可是个乐观主义者,虽然哥们儿都认识不到这一点。我想,只要我俩到岛上[8]玩玩,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我也坦白一下,我爱死圣多明各了。那是我的故乡,在那里总有穿运动服的小贩拼命向你兜售小杯装的布鲁加尔酒[9],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飞机降落、轮子亲吻跑道、所有人鼓掌的感觉。我是飞机上唯一一个和古巴毫无瓜葛,脸上也没涂厚厚一层化妆品的黑小子,这也让我开心。飞机上有个红头发女人要与十一年没有相见的女儿重逢,我对她挺有好感。我也喜欢这位母亲像捧圣徒骸骨一样小心翼翼地搁在大腿上的礼物。我闺女胸部都开始发育了,红发女人向邻座的旅客小声说,我上次见到她时,她几乎连囫囵的句子都说不清。现在是个真正的女人了。想想看。我喜欢妈妈帮我打的行李包,里面都是送给亲戚的东西,也有送给玛歌达的礼物。就算天塌下来,也一定要把礼物交给她。
如果这是另外一种故事,我一定会给你描绘一下大海。还有鲸鱼喷水是什么样子。我从机场开车出来,看到海面上鲸鱼喷出碎银般水柱的壮观景象,我知道,我是当真回到了故乡。我会告诉你,那儿有多少倒血霉的可怜虫。那里的白化病人、斗鸡眼黑鬼和街头小流氓数量之多,举世罕见。我还会给你描述一下那儿的交通状况:二十世纪末生产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型号的汽车,这儿都能找得到,蝗虫般堵满每一寸平地;这是由饱经风霜、破破烂烂的汽车,摩托车,卡车,大巴,以及相同数量的修理铺(就算是个白痴,只要手里拿把扳手,都能开修理铺)组成的宇宙。我会给你描述棚户区、我们的流不出自来水的水龙头,以及广告牌上画的混血儿,还有我们家房子的厕所是一直靠谱的。我会给你说说我爷爷,他那双农民的粗手,以及他看到孙子没留在这穷乡僻壤而是去美国混,是多么开心。我还会说说我出生的那条街,21号大街,说不清这鸟地方究竟算不算贫民窟,而且它这副熊样已经有年头了。
如果我把这些都描述一番,这个故事就变味了,况且这个故事现在已经很难讲了。你得相信我。圣多明各就是圣多明各。咱们都假装对那儿的情况一清二楚吧。
我脑子肯定是进水了,因为最初几天我还傻乎乎地以为,我跟玛歌达关系挺好的。当然了,待在我爷爷家让玛歌达无聊透顶,她自己都这么说的——我好无聊啊,尤尼奥——但我之前可是跟她打过招呼的,我爷爷那里是非去不可的。我以为她应该不会介意;她通常很擅长和老年人打交道的。但她跟我爷爷没说几句话。光是汗流浃背地坐立不安,喝了十五瓶之多的水。在多米尼加才待了一天,我们就离开了首都,搭乘一辆大巴前往内地。一路风景如画,尽管正在闹干旱,整个乡间,甚至房屋,都蒙上了一层红土。我就在那儿,把一年来发生的所有变化都指给玛歌达看。新开的比萨饼连锁店和街头顽童兜售的小塑料袋装的水。我甚至还解说了历史遗迹。特鲁希略[10]和他的海军陆战队伙计们就是在这儿剿匪的[11];老总[12]曾经带他的情妇来这儿玩;巴拉格尔[13]就是在这儿把灵魂出卖给魔鬼的。玛歌达好像挺开心的。不时点头,有时还回答我的话。怎么说呢?我还以为我俩心心相印呢。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其实也是有情况不妙的迹象的。首先,玛歌达素来不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她说起话来滔滔不绝,简直是个小广播。过去我们常常这样:我举起手说,暂停,她就必须至少安静两分钟,好给我点时间,吸收吸收她刚才哇哩哇啦讲的那一大堆话。她会感到尴尬、丧气,不过只要我说,好,继续,她一定会立刻重新叽里呱啦起来。
或许我是兴致太高了。好几周以来,我一直神经紧绷,拼命要挽回玛歌达,搞得心力交瘁,现在总算放松下来了。她坚持每天晚上都要和闺蜜们联系——难道她们担心我会杀了玛歌达还是怎么的——这让我挺不爽,但是,去他娘的,我还是感觉我俩挺相亲相爱的。
我们住在教廷大学附近一家乱七八糟的平价旅馆。我站在阳台上,盯着北斗七星和停了电、漆黑一片的城市,忽然听见她在哭。我以为是出了什么要紧的事情,找到手电筒,照向她那因为酷热而发胀的面庞。你没事吧?
她摇摇头。我不想待在这儿。
这话什么意思?
哪个字你听不懂?我——不——想——待——在——这——儿。
我认识的玛歌达可不是这个样子。我认识的玛歌达可是非常非常有礼貌的。她开门前都一定要敲门。
我差点喊出来:你他妈的到底搞什么幺蛾子!但我没喊出来。最后我搂着她,哄着她,问她哪儿不舒服。她哭了很长时间,沉默了一阵子,然后开始说话了。这时电力供应已经恢复了。原来她是不想像个流浪汉似的转来转去。我以为我们会在海滩上度假呢,她说。
我们会去海滩的。后天就去。
我们不能现在就去吗?
我还能怎么办?她只穿着内衣,等我回话呢。于是我脱口而出:宝贝,你要怎么样,我们就怎么样,好吗?我打电话给拉罗马纳[14]的旅馆,问我们能不能早点去入住。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坐公交快车去了首都,然后又换乘一辆,前往拉罗马纳。一路上,我俩互相都没有说话。她看上去精疲力竭,死盯着车窗外的世界,好像在等待世界和她说话似的。
我们的“全多米尼加救赎之旅”进行到了第三天,我们住进了一座有空调的平房,待在屋里看HBO。好不容易来趟圣多明各,却躲在操蛋的度假村屋里看美国电视,真是扯淡。玛歌达在读一本书,是个特拉普会[15]修士写的。我估计她情绪好了些。我坐在床边上,乱翻着无用的地图。
我想,海滩度假村也来了,现在她总该开心了吧,也该让我尝点甜头了,亲热亲热。以前我和玛歌达对性都挺开放的,但自从上次闹僵后,就一直不尴不尬的。首先,我们做爱不像以前那么有规律了。要是一周我能尝到一次甜头,就算幸运了。我得亲亲抱抱,做足功夫才行,要不然想都别想。她那模样似乎挺受罪,好像根本不想做;有的时候她是真的不想要,我就只能忍气吞声;但有时她是想要的,我就得爱抚她下面——我都是这样做前戏的,说,走一个怎么样,宝贝?她会扭过头去,用无声的语言表示:我自尊心很强,不愿意屈服于你的肉欲,但如果你继续把手指插进我身体里,我不会阻止你的。
今天我们开始亲热的时候很顺利,但搞到一半她突然说,等等,我们不能这样。
我问为什么。
她闭上眼睛,好像很羞愧。算了,她说着在我身下扭动臀部。算了吧。
你知道我们在哪儿吗?“田园之家”度假村。充满火辣辣激情的度假胜地。一般人都会爱死这地方。这是岛上规模最大、最豪华的度假村,简直是个要塞,壁垒森严,和外界完全隔绝。到处是保安、孔雀,还有修剪成艺术造型的花木。度假村在美国做的广告上说,整个度假村是国中之国,这倒没有言过其实。它有自己的机场,有三十六洞的高尔夫球场,洁白如雪的沙滩让你不好意思下脚去踩。在这里能见到的多米尼加本地人,要么是浓妆艳抹的阔佬,要么是给你换床单的清洁工。这么说吧,我爷爷一辈子也没来过这么奢侈的地方,你爷爷也没来过。像加西亚、科隆那样的富人在压榨贫民压榨累了之后就会来这儿休闲;大佬们在这儿和国外同行互相切磋。像咱这样穷人家的孩子如果在这地方待的时间太长,沾上点铜臭气,就会被贫民区视为敌人了。
我们大清早起来,在明媚的晨光中吃自助餐,服务员都是些穿着杰米玛阿姨[16]服饰、快快活活的女人。我可没扯淡:这些娘们甚至头上也要扎手绢。玛歌达在给她家人写明信片。我想跟她谈谈昨天的事,但我刚开口,她就放下了笔,猛地戴上了墨镜。
我感觉你在给我压力。
我怎么给你压力啦?我问道。
我就是希望有时能有点自己的时间。每次和你在一起,我都感觉你想从我这儿要什么。
你自己的时间,我说道,这是啥意思?
比如,一天当中有个时间,你做你的事情,我做我的,互不干扰。
比如什么时候?现在吗?
不一定要现在。她看上去挺恼火。我们干吗不去海滩?
我们走向免费使用的高尔夫球车时,我说,我感觉你瞧不起我的整个国家,玛歌达。
别瞎说。她把一只手放到我的大腿上。我就是想放松放松。这也不行吗?
太阳亮得耀眼,大海蓝得令人难以置信。“田园之家”的海滩美不胜收,而岛上其他地区丑陋不堪、乌七八糟。在“田园之家”,没人跳梅朗格舞[17],没有小孩子乱跑,没有小贩硬要卖猪油脆皮给你,这儿黑皮肤人也非常少。每隔五十英尺至少有一个操蛋的欧洲佬躺在毛巾上晒日光浴,就像被大海呕吐到岸上的瘆人的苍白怪物。他们看上去像是哲学教授、缩水版福柯,大多数人身边都有皮肤黝黑的多米尼加小妞陪着。说真的,这些妞儿看上去顶多十六岁,但个个都老于世故的样子。小妞们和白鬼语言不通,没法交谈,所以肯定不是在塞纳河左岸[18]认识的。
玛歌达穿着件酷毙的金黄色比基尼,是她的闺蜜们帮她挑的,为的就是折磨我。我穿的是旧的运动短裤,上面有“永远的桑迪胡克”[19]字样。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玛歌达半裸着身子走在公共场合,我感觉很脆弱,很不爽。我把手放到她膝盖上。我就想听你说你爱我。
别这样好不好,尤尼奥。
那你能说你非常喜欢我吗?
你能不能别烦我?神经病!
烈日晒得我油黑发亮,和白沙滩的颜色形成鲜明对照。我和玛歌达一起的感觉让我心灰意冷。我们看上去根本不像一对情侣。她一个微笑,就能让黑鬼们神魂颠倒,跪地求婚;我微笑的时候,别人都攥紧自己的钱包。我们在度假村期间,玛歌达一直像个明星,艳光四射。你知道,和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美女女友到岛上,会遇到什么状况。男人们看到她都兴奋不已。公交车上,男人们厚颜无耻地往她身上凑:妹子,你真俊!每次我下海游泳,就有来自地中海边的色狼过来向她献殷勤。我当然控制不住火气了。给我滚,流氓!我们俩是来度蜜月的。有个脸皮特别厚的恶棍居然在我们旁边坐下来,向她展示自己的胸毛。而她,按说不应该搭理这贱人的,居然和他聊了起来。这人原来也是多米尼加人,家住多米尼加高地[20],自称是个热爱多米尼加同胞的地区副检察官。我做他们的检察官对他们有好处,他说,至少我理解他们。我感觉,他就像是过去白人主子的黑人狗腿子一样。过了十分钟,我受不了了,说道,玛歌达,别跟这混蛋讲话。
地区副检察官吃了一惊。你不会是说我吧。
老子说的就是你。
真是难以置信。玛歌达站了起来,两腿僵硬地走向海边。她屁股上沾的沙子呈半月形。真他妈的伤心啊。
那流氓在向我说着什么,但我一个字也听不进去。我已经知道,她重新坐下来时会说什么了:现在你做你的事情,我做我的,互不干扰。
那天夜里,我在游泳池和当地酒吧“酋长俱乐部”周围转来转去,四下都看不到玛歌达的影子。我遇见一个从纽约西部来的多米尼加姑娘。她当然是坐飞机来的。小麦色皮肤,头发烫的造型在戴克曼街[21]这一边也算是惊世骇俗了。她叫露茜。她在和三个十多岁的小表妹一起玩。她脱掉浴袍跳进游泳池时,我看见她肚子上有蜘蛛网一样密密麻麻的伤疤。
在吧台我还遇见两个年纪大一些的有钱哥们儿,正在喝干邑白兰地。他们一个自称“副总裁”,另外一个叫“蛮子”,是他的保镖。我脸上一定是闷闷不乐、刚遭到打击的熊样。他们听我倾诉自己的烦恼,就好像他们是一对黑帮匪徒,在竖着耳朵听我讲杀人一样。他们深表同情。外面酷热难当,成群的蚊子嗡嗡嗡,好像它们马上就要统治世界似的。但这两个家伙都穿着贵得吓人的西服,蛮子甚至还系着条阔领带。他自己吹牛说,曾经有个当兵的想把他的脖子锯断,现在他系领带就是为了遮住疤痕。我可是很低调的,他说道。
我走到一边,打电话到我们的房间,玛歌达不在。我到前台去问,她也没有给我留信息。我只得返回吧台,强作笑颜。
副总裁年纪不大,也就三十七八岁。虽然贼溜溜的,但还挺酷。他建议我重新找个女人,搞得她爽歪歪。我想到了卡珊德拉。
副总裁挥挥手,一眨眼工夫就有人变戏法似的端上几杯巴塞罗酒[22]。
让对方吃醋是泡妞的必杀技,副总裁说。我在雪城[23]上大学的时候就学会了这一招。去和另一个女人跳舞,跳梅朗格舞,你的小美女肯定得乖乖投怀送抱啦。
也许会动粗呢。
怎么,她打你了?
我刚告诉她和卡珊德拉的事时,她当场甩了我一个大耳刮子。
但是,老弟,你干吗要告诉她呢?蛮子问道。你为什么不抵赖?
伙计,我倒是能抵赖得过去啊,她收到了一封信,铁证如山。
副总裁无比灿烂地笑起来,我能看得出,他为什么能当上副总裁。等我回家之后,把这些鸟事全告诉我妈,她会告诉我这家伙究竟是什么公司的副总裁。
在乎你才打你嘛,他说。
阿门,蛮子喃喃地说,阿门。
玛歌达的所有闺蜜都说,我背叛她是因为我这个多米尼加男人狗改不了吃屎,所有多米尼加男人都是下流货,不值得信任。我不能代表所有多米尼加男人,但我怀疑,她们也不能给所有多米尼加男人都戴这顶臭帽子。从我的角度看,我干下这件坏事不是因为遗传;而是有原因的。有因果关系的。
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对情侣的关系都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我和玛歌达就遇到了干扰。
那时我住在布鲁克林,她和家人一起住在泽西市。我们天天打电话给对方,周末见面。通常是我去她那儿。我们过的是典型的泽西人的生活:逛商场、看望父母、看电影,还有就是看很多电视。我们俩已经谈了一年恋爱,到了这样的阶段。我们的爱情没有风花雪月,但也绝非平淡无趣。尤其是周六早上,在我的公寓里,她会按野营的做法煮咖啡,用那种像袜子一样的东西过滤咖啡,这光景可温馨了。她前一天晚上告诉父母说,要到柯莱莉贝家过夜。她父母肯定知道她其实是在我这儿,但什么都没说过。我起床很晚,她会看着书,在我背上慢慢画着弧线,给我挠痒。我准备起床的时候就开始吻她,直到她娇喘着说,尤尼奥,你把人家都弄湿了。
我没有不幸福,也没有像某些黑鬼一样对女人死乞白赖。当然了,我也会注意其他女人,出去玩的时候还和她们跳舞,但我也没有到处乱搞。
然而,每周只能见一次,的确能让人的激情冷却。开始时我还没注意到这一点,但有一天,工作的地方来了个新人,是个大屁股妞儿,口齿伶俐,几乎一来就开始腻歪我,摸我的胸肌,唉声叹气地说她在和一个黑鬼谈恋爱,那家伙根本不把她当人待,还说,黑鬼根本就不懂西班牙裔姑娘的心。
她叫卡珊德拉。她组织赌球,打电话的时候喜欢做填字游戏,还喜欢穿牛仔裙。我和她渐渐开始一起吃午饭,一起聊天。我建议她把那个黑男友甩掉,她建议我找个床上功夫厉害的女朋友。我刚认识她一周,就犯了个错误,告诉她说,我和玛歌达的床事从来都不是特别爽。
老天,我真可怜你,卡珊德拉说,我的鲁伯特虽然不是个好东西,但床上功夫顶呱呱。
我和卡珊德拉第一次上床的那夜——她的功夫的确一流,以前没有瞎吹——我内疚得要命,怎么也睡不着觉,尽管总有些姑娘在床上与你极度和谐,而卡珊德拉就是其中之一。我心里想,玛歌达会不会知道我在乱搞了,于是在床上打电话给她,问她怎么样。
你声音怎么怪怪的,她说道。
我记得卡珊德拉把热腾腾的肉缝抵在我腿上,我在电话里说,我就是想你了。
又是一个美妙无比、阳光明媚的加勒比海边的日子。玛歌达除了“把乳液给我”之外,一句话也没对我说。今天晚上,度假村里要开个晚会。所有客人都接到了邀请。要求穿半正式服装,但我没有那种衣服,也没有好好打扮的劲头。但玛歌达既有好衣服,劲头也特别足。她穿上紧紧贴身、金光闪闪的裤子,搭配了一件能露出脐环的吊脖短背心。她的头发炫亮无比,漆黑如夜空。我还记得,我第一次亲吻她的鬈发时,曾经问她,星星在哪里?她答道,再往下面一点嘛,宝贝。
我们俩站在镜子前。我穿的是宽松的休闲裤和带褶裥的恰卡瓦纳衬衣[24]。她在涂口红;我一直相信,宇宙是专门为了拉丁女人才发明红色的。
我们俩都挺好看,她说。
说得对。我乐观起来了。我想,今晚一定能和她冰释前嫌。我伸手去搂她,不料她眼睛都不眨就说今晚她需要自己的空间。我的心一下子冰凉冰凉的。
我放开了手。
我就知道你会生气,她说。
你是个贱货,你自己也知道。
我压根不想来这儿。是你非要把我弄来的。
你要是不想来,怎么他妈的连说出来的胆子都没有?
如此这般,最后我说操他妈的,然后就冲了出去。我感觉自己被釜底抽薪,不知道下面会怎么样。现在是最终摊牌的时刻了,我没有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没有洗心革面,却顾影自怜起来,就像舞会上没人约跳舞的可怜虫。我脑子里一直乱哄哄地转悠,我不是坏人,我不是坏人。
酋长俱乐部挤得水泄不通。我在找那个叫露茜的女孩。没遇见她,却找到了副总裁和蛮子。他们在吧台比较安静的那一头喝干邑白兰地,争论在棒球大联盟里究竟有五十六个还是五十七个多米尼加人[25]。他们给我让出点地方,亲热地拍我的肩膀。
这地方我真受不了,我说。
还真有戏剧性。副总裁伸手到西服口袋里掏钥匙。他穿的是那种看上去像编织拖鞋的意大利皮鞋。想不想和我们一起兜兜风?
行啊,我说。干吗不呢?
我带你去看看我们国家的发祥地。
我们离开俱乐部前,我往人群里张望了一下。露茜已经来了。她穿着黑裙子,孤零零地待在吧台角落。她兴奋地微笑,抬起胳膊,我能看得见她腋下没刮干净的黑楂子。她的衣服上有汗湿的印迹,美丽的胳膊上有蚊子咬出的疙瘩。我很想留下,但身不由己地走出了俱乐部。
我们挤进一辆外交官常用的那种黑色宝马车。我和蛮子坐在后座,副总裁在前面开车。我们离开了“田园之家”和喧嚣的拉罗马纳城,很快就来到乡间,空气中尽是榨过的甘蔗的甜味。路上黑咕隆咚——真他妈一个路灯都没有——在我们的车灯灯光中,成群的小虫子在飞舞,就像是《圣经》记载过的什么蝗灾似的。我们把干邑白兰地传来传去地喝。我和一个副总裁在一起呢,管他妈的。
他在喋喋不休——讲他在纽约州北的事情——蛮子也在不停地说话。保镖的西服已经揉皱了,他抽烟的时候手直抖。操他妈的保镖。他跟我说,他是在圣胡安省长大的,离海地的边境不远。利波里奥[26]的老家。他说,我小时候想当工程师。我想给老百姓盖学校和医院。我没有听他废话,我在想玛歌达。我恐怕永远也尝不到她那蜜穴的滋味了。
然后我们下了车,跌跌撞撞地爬上一座山坡,穿过灌木丛、香蕉树丛和成片竹林。蚊子多得惊人,简直把我们生吞活剥了,就好像我们是今日特色菜似的。蛮子拿着个巨大的手电筒,真是驱散黑暗的大杀器。副总裁骂骂咧咧,重重地踩着矮树丛,说,就在这附近什么地方。我在办公室里坐得太久了,连这个都找不到了。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蛮子手里拿着一挺操蛋的机枪,他的手也不抖了。他没有看我,也没有看副总裁,光是在仔细听。我倒是没有害怕,但这也有点太变态了吧。
这是什么型号的枪?我努力搭话。
P-90[27]。
那是他妈的什么东西?
旧瓶装新酒。
了不得,我想,还真哲学。
在这边,副总裁喊道。我蹑手蹑脚走过去,看到他站在一个大坑边上。都是红土,是铝矾土。那大坑比我们所有人的皮肤都更黑。
这就是哈瓜树洞穴[28],副总裁用深沉、庄重的语气宣布道。台诺人的发祥地。
我眉毛一挑。我以为台诺人是南美的呢。
我这是从神话层面上讲。
蛮子拿手电筒往坑里照,但也没什么用。
你想不想看看底下?副总裁问我。我肯定说是了,因为蛮子把手电筒塞到我手里,然后他们俩就抓住我的脚踝,把我放到坑里。我口袋里的硬币全都飞出去了。老天保佑。底下看不到什么,只看得见饱经侵蚀的坑壁上有些颜色奇怪的东西。副总裁向下喊,是不是美极了?
这真是让人反思自我、改过自新的绝佳场所。在这黑暗中,副总裁可能幻想到未来的自己:强拆贫民区,开发房地产;蛮子也在幻想——孝敬亲娘,给她老人家买座混凝土的好房子,教她怎么用空调——但我脑子里想到的,全是我和玛歌达第一次交谈的情景。那是在罗格斯大学。我们在乔治街一起等电动大巴,当时她穿的是紫色衣服。各式各样的紫色衣服。
就在这时,我意识到,我和玛歌达的关系彻底完了。你一开始回想开端,就说明一切已经结束了。我放声大哭,他们把我拉上去的时候,副总裁恼火地说,老天爷,你看你那个熊样。
这肯定是什么货真价实的巫毒[29]魔法:我在坑里看到的未来,果然成真了。第二天我和玛歌达就回了美国。五个月后,我收到了玛歌达的一封信。这时我虽然有了新女朋友,但亲眼看到她的笔迹,还是让我伤心欲绝。
玛歌达在信里写道,她也开始了一段新的感情。是个很好的男人。和我一样,是多米尼加人。只不过,他是真爱我,她写道。
这是后话了。在故事结尾,我得让你看清楚,我傻到了什么程度。
那天夜里我回到房间时,发现玛歌达在等我。她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她看上去像是大哭过一场。我明天要回家,她说。
我在她身旁坐下。拉住她的手。会好的,我说。
只要我们两个人一起努力。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