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故事都是这么开始的。
她是多米尼加人,家住本地,头发超长,就跟那些个五旬节派[30]的姑娘似的,胸大得能让你眼珠子夺眶而出——的确是世界级大波。
平时妈上床睡觉之后,拉法就偷偷地把妮尔达领进我们家地下室的卧房,两人在收音机节目的伴奏下做爱。他俩也只能让我跟他们一起待在地下室,因为要是妈发现我在楼上沙发上过夜,非把我们仨的皮剥了不可。再说我可不能在外面灌木丛里睡觉,所以也就只能这样了。
他俩做的时候,拉法倒是一声不吭,只会呼哧呼哧喘气。妮尔达叫得就厉害了。似乎在整个过程中,她一直在努力憋气,免得嚎出来。听她的叫床声真是让人抓狂。妮尔达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她过去可是最文静的女孩之一。那时的她总是用长发遮住脸颊,看《新变异英雄》[31],而只有望着窗外的时候,她的眼睛才会直视前方。
那时的她还是个小孩子,胸部还没挺拔起来,乌黑的头发还是顽皮孩子们在公交车上捣蛋时拉扯的目标,而不是男人在黑暗中爱抚的对象。新的妮尔达穿着弹力裤和铁娘子乐队[32]的衬衫;她已经离家出走,流落到了一个团体家庭[33];她已经和托尼奥、奈斯托尔,还有从帕克伍德[34]来的小安东尼上过床,那些家伙年纪都比较大一些。她也常跑到我们家过夜,因为她讨厌她妈——那个本地闻名的臭酒鬼。早上,她总是抢在我妈醒来之前溜出去,然后在公交车站等着,装模作样,好像是从自己家里过来的那样,衣服也没换,头发油腻腻的,所有人都认为她是个下流货。她等着我哥哥,也不和别人说话,当然也没人肯搭理她,因为她一直是那种木木的、有点脑残的女孩,你要是和她搭上腔,她肯定马上就哇哩哇啦地讲上一大堆无聊故事,唾沫星子能把你淹死。如果拉法不想上学,她就在我们家附近一直等到我妈去上班。有时我妈前脚刚走,拉法就把妮尔达拉进屋去。有时他睡过了头,她就在街对面等着,用小石子在地上拼摆字母,打发时间,直到她能看见拉法穿过起居室。
妮尔达的嘴唇很厚,看上去傻乎乎的,长着一张可怜兮兮的大圆脸,皮肤也干巴巴的。她总是一边往皮肤上搽润肤液,一边骂着那个把这糟糕皮肤遗传给她的黑皮肤老爸。
她似乎永远在等我哥。夜间她会来敲门,我给她打开门,然后我们俩就坐在沙发上,等拉法回来——他要么是在地毯厂干活,要么是在体育馆锻炼。我会把自己最新的漫画书拿给她看,她会把眼睛凑上去读,但拉法一露面,她就一下子把漫画书扔到我腿上,扑进他的怀抱。我想你,她会用小姑娘腻歪人的腔调对他这么说。这时拉法会开心地大笑起来。你真该看看他那阵子的模样:脸上骨头突出得好明显,瘦得跟圣徒似的。这时妈妈的房间门打开了,拉法从妮尔达的怀抱里脱身,像个牛仔似的大摇大摆地走过去问,老妈,有吃的吗?当然有咯,妈妈一边摸索着戴上眼镜,一边说。
我们所有人都爱他,只有像他那么帅气的黑小伙儿才会处处讨人喜欢。
有一次,拉法下班比较晚,我和妮尔达一起在屋里单独待了很长时间。我问她那个团体家庭的情况。那时候离学期结束只剩三周了,所以大家都进入了无所事事的阶段。我当时十四岁,正在第二遍读《达尔格伦》[35]。我自觉智力超群;但如果能拿这智商换一张还算说得过去的帅脸,我连一秒钟都不会犹豫。
那儿还挺酷的,她说。她拉扯着露背小背心的前端,让胸部透透气。伙食很糟糕,但那边有很多帅哥。他们都想要我。
她开始咬指甲。我走后,就连那儿的工作人员也打电话找我。
拉法追妮尔达的唯一原因是,他的上一个固定女朋友回圭亚那去了——那是个非洲裔和印度裔混血的姑娘,两道眉毛连成一条线,皮肤娇嫩可人——而恰好此时妮尔达主动来腻歪他。那时她从团体家庭回来才几个月时间,街坊里已经人人都知道她是个骚货了。城里不少多米尼加女孩都被家里管得死死的——我们在公交车上、学校里,也许还有帕斯玛[36]能看见她们,但是大多数家长都很清楚,咱这些在大街上游荡的小流氓都是些什么货色,所以不准他们的宝贝闺女和我们玩。妮尔达不属于这一类体面人家的姑娘。那些年里,我们把她这种人称为“棕皮垃圾”。她母亲是个下三滥的醉鬼,老是和她那些白人男朋友在南安博伊[37]瞎逛,总不管女儿,所以妮尔达想和谁混,就和谁混。老有人开车在她身边停下,好勾搭她。我还不知道她已经从团体家庭回来了呢,就有个住在街后公寓的老黑鬼把她包养了下来。他拢共操了她差不多有四个月时间,我送报纸的时候常能看见他们开着他那辆锈迹斑斑、破破烂烂的太阳鸟汽车[38]四处晃荡。那老不死的看上去简直像千年老妖,但他有自己的车,有一大堆唱片,还有在越南打仗时留下的照片集子,而且还舍得花钱给妮尔达买新衣服,好换下她以前总爱穿的破烂玩意儿,所以妮尔达被他骗得滴溜溜转。
我对这老黑鬼恨之入骨,但在男女关系这方面,你说啥妮尔达都听不进去。我有时会问她,你们家那个老鸡巴怎么样啦?她会气得七窍生烟,一连几天都不肯跟我说话,然后我会收到她写的这个条子:我希望你尊重我家男人。我会这样回:随便。后来那老东西销声匿迹了,没人知道溜哪儿去了,这种事在咱这个社区也算家常便饭了。一连几个月,她就在帕克伍德的好多男人之间周旋,像个皮球似的被踢来踢去。周四是我买漫画书的日子,每逢这天她就跑来,看我买了些什么新书,然后向我大倒苦水,说她的日子过得多么惨。我们就一直这么坐到天黑,这时她的传呼机就嘀嘀嘀响个不停,她瞅瞅那小屏幕,说,我得走啦。有时我能把她拖住,一把拉回到沙发上来,然后我们就在那儿坐上好长时间。我呢,在等她爱上我,她不知道在等啥。但有的时候她会一脸严肃。我得去看我老公,她会这么说。
有这么一个买漫画书的日子,她看见了我哥刚跑完五英里回来。那时候拉法还在玩拳击,身上伤疤累累,胸膛和腹部肌肉一块一块,鼓鼓的,简直像是佛列兹塔[39]画出来的。他注意到她,是因为她穿着短得荒唐的短裤和轻薄得连个喷嚏都挡不住的小可爱背心,露出了一截肚皮。他对她笑了笑,她就严肃起来,窘得要命。他叫她去弄点冰茶给他,她说,你自己弄。你这是在我家,他说,你他妈的就得干点活,我们又不能白养着你。然后他去洗澡,前脚刚走,她就在厨房里开始搅拌冰茶了。我叫她别干,她说,没事儿,我自己还想喝呢。后来我和妮尔达把冰茶喝了个精光。
我想给她敲个警钟,告诉她,拉法可不是什么好鸟,但她已经爱他爱得神魂颠倒啦。
第二天拉法的车坏了——你说巧不巧吧——所以他坐公交车去上学。他经过我和妮尔达的座位时,一把抓住她的手,把她拉了起来。她说,别碰我。她直直地盯着脚底下。怕啥,我就是有点东西要给你看,他说。她两手还在挣扎,但其实内心已经准备好跟他去了。来啊,拉法说道,最后她就这么跟过去了。她转脸对我说,帮我占着座位。于是我回答,放心吧。汽车还没开上516公路,妮尔达就已经坐到我哥大腿上了。他一只手摸进了她裙底,伸到最里面,简直像在给她动手术似的。我们下车后,拉法把我拽到一边,把手伸到我鼻子底下。闻闻,他说。娘们儿就是这么骚。
那天的余下时间里,你根本都接近不了妮尔达。她的头发梳到了脑后,喜气洋洋。就连那些白妞也知道我那个肌肉发达、马上就要升高三的哥哥,为他倾倒。妮尔达坐在我们的午餐餐桌一端,和一些女生窃窃私语的时候,我和我的哥们儿嚼着垃圾三明治,在讨论X战警——那时候X战警还挺火的——虽然我们不愿承认,但残酷的事实正明晃晃地摆在我们眼前:所有容易上手的傻妞儿都要升高中了,就像一群飞蛾争先恐后扑向灯光似的,我们这些小家伙是什么辙也没有啦。妮尔达抛下咱们几个伙计,最受打击的是我的哥们何塞·内格隆——也叫黑乔伊,因为他是当真以为自己有机会能追到她的。她刚从团体家庭回来的时候,他就在公交车上拉过她的手,虽然后来她跟了别人,但他一直对她念念不忘。
三天后的那个夜里,她和拉法干那事的时候,我就在地下室里。那是他们第一次做,两人都没出声。
他们拍拖了一整个夏天。我不记得有过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我和我那几个可怜巴巴的伙计远足去了摩根溪,在那儿游泳,尽管水里尽是垃圾填埋场排放出来的污水味儿。那一年我们开始喜欢上喝酒,黑乔伊就偷了不少他爸藏的酒,我们就坐在公寓后面的秋千上一瓶瓶地喝。因为天气炎热,再加上我心里堵得慌,我就经常跟我哥和妮尔达三个人坐在床上,消磨时间。拉法一直有气无力的样子,而且脸色煞白:就几天的工夫他就成了这副惨样。我那时常开他的玩笑,看你那样,跟白小子似的;他会回答,看你那样,丑八怪黑鬼。那阵子他干什么都没劲头,而且他的车是彻底报废了,所以我们仨就经常坐在有空调的屋里看电视。拉法决定不去上高三了,虽然妈妈的心都伤透了,一天到晚数落他,希望他会内疚得回心转意,但他就是不肯读书了,反正他也不是读书的料。爸爸和一个二十五岁的小娘们私奔之后,拉法就更觉得他不用装好孩子了。我想去很远的地方,他告诉我们。去看看加利福尼亚啥样,趁它还没被大海淹没。加利福尼亚,我说。加利福尼亚,他说。就连黑鬼在那儿也能混出点名堂来。我也想去,妮尔达说,但拉法没回答她。他闭上了眼睛,你能看得出,他很痛苦。
我们很少谈到我们的父亲。他走了之后没人揍我了,我挺开心,但父亲最后一次彻底地离家出走的时候,我问我哥,知不知道爸爸在哪儿。拉法回答说,关我屁事。
没别的话了。世世代代、永永远远。
伙计们实在闲得发慌的时候,就浩浩荡荡地去游泳池玩,还不用花钱,因为拉法和其中一个救生员是哥们。我在那儿游泳,妮尔达就穿着比基尼在泳池边转悠来转悠去,好炫耀她的好身材,拉法则懒洋洋地躺在遮阳棚底下,将这美景尽收眼底。有时候他叫我过去,我就和他一起坐一会儿,然后他闭上眼睛,我就盯着自己土灰色腿上的水逐渐干掉,没过多久他会叫我再回去游一会。妮尔达转悠完了,就回到拉法躺的地方,跪在他身旁,两人就缠绵起来,他久久地吻着她,双手在她背上摸来摸去。他那双手似乎在说(至少是对我说),十五岁小辣妹的身材就是劲爆。
黑乔伊总是看着他俩。你瞧,他喃喃地说,这妞儿真正点,让我舔她屁眼我也情愿,完事了告诉你们这些黑鬼,那是啥滋味。
如果我不了解拉法的秉性的话,或许还会认为,他和妮尔达是绝配。他看上去可能是爱上了妮尔达,但他这人一贯招蜂引蝶,有好多女孩子爱他爱得发狂呢。比如塞尔维尔[40]来的那个下三滥白妞;还有新阿姆斯特丹村[41]的那个黑妞儿,她也在我们家过过夜,他们俩做的时候,她叫床叫得那个响,就像货运列车轰隆隆开过似的。我不记得她名字叫啥了,但记得她的烫发在我们家夜灯下闪着光。
八月份,拉法辞掉了在地毯厂的工作——我他妈累得要死,他抱怨道。有时早上一起来,他的腿骨剧痛难忍,简直没法从床上爬起来。古罗马人有种刑罚,就是用铁棒打断人的这个部位,我帮他按摩胫骨的时候说。这刑罚当场就能把人给疼死。那可真牛,他说道。你再给我多说点好听的啊,你这混蛋。有一天,妈妈带他去医院做检查,后来我看见他俩都穿得一本正经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就像啥事都没有似的。他们拉着手。在他这个大个子旁边,妈妈看上去好小。
检查怎么样?
拉法耸耸肩。医生说我贫血。
贫血不算什么大毛病。
嗯,拉法苦笑着说。上帝保佑医疗补助[42]。
在电视的光亮中,他形容枯槁、面黄肌瘦。
那个暑假是我们成长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女孩子们开始对我感兴趣了;我长得不帅,但我擅长倾听,而且手臂肌肉发达,跟拳击手似的。要是换个环境,我也许能出人头地,有妹子有工作,更有一片爱的海洋让我自在徜徉。但在这个现实世界里,我哥已经癌症晚期[43],等待我的是漫漫艰辛路。
有天夜里——那时离开学还有几周——他们肯定是以为我睡着了,妮尔达开始跟拉法讲她对未来的计划。我想就连她也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事情了。听她在那儿憧憬未来,真是让人心酸透顶。她说她想摆脱醉鬼妈妈,然后开一个团体家庭,帮助离家出走的孩子。但我开的团体家庭会超级棒,她说。只收那些惹上了点麻烦的正常孩子。妮尔达肯定是非常爱拉法,因为她一直说个不停。我听很多人说过什么心流体验[44],但那一夜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妮尔达把全身心都倾注在了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中,一刻不停地挣扎着、奋斗着。拉法一言不发。或许他把手插在了她头发里,或者心里在想,我操。她说完后,他甚至都没表示一下赞叹。我真是尴尬得要命。大概半个钟头之后,她起了床,穿上衣服。她看不见我,否则她一定会意识到,我多么仰慕她,在我眼里她是多么美。她两脚伸进裤筒,一下子把裤腰拉上来,扣纽扣的时候吸气收腹。再见吧,她说。
嗯,他说。
她出门后,他打开收音机,开始猛击速度球[45]。我不再假装熟睡,坐了起来看他。
你们俩吵架了还是咋的?
没吵,他说。
那她怎么走了?
他在我的床边坐下。他的胸膛在出汗。她非走不可。
那她住在哪儿呢?
不知道。他将手轻轻地放在我脸上。你最好少管闲事。
一周后,他换了个女朋友。她来自特立尼达,是印第安人和黑人混血,一口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英国口音。那时候的我们都是这个样子:没人想当黑鬼,死也不想。
后来大约过了两年。我哥已经死了,而我呢,快变成呆子了。我大部分时间都不去上学,也没什么朋友,就蹲在家里看Univision[46],或者走到垃圾场,抽大麻(我本该把它们卖掉换钱才对),一直抽到两眼抹黑。妮尔达境况也不大好。但她的很多倒霉事和我或者我哥都没关系。她后来又谈过几次恋爱,对其中一个黑皮肤的卡车司机动了真情。那家伙把她带到了马纳拉班[47],结果夏天过完又把她甩了。我不得不开车去把她接回来,她住的房子是那种屁股那么点大的棚户,前面有块值不了几个钱的草坪,寒酸得要命;她那做派就跟意大利妞似的,在车里就要对我动手动脚,但我抓住她的手,叫她别这样。回家后,她又和一些更蠢的黑鬼勾搭上了,是些从城里搬来的家伙,个个死乞白赖地追她。这些黑鬼们的老情人们对她恨之入骨,在诺瓦克把她揍了个半死,打掉了她好几颗下门牙。她时不时翘课,有阵子被迫在家里学习,后来就彻底辍学了。
我上高二那年,她开始送报纸挣钱了。我时常在外头混,所以总能看见她。她那落魄样真让我痛心啊。那时她还没堕落到最低点,但已经往那个方向去了。我们相遇时,她总是笑笑说,你好啊。那时她已经开始发胖了,头发剪得很短,大圆脸显得笨重而孤独。我总是问,还好吗?有香烟的时候,我总会分给她几支。她参加了拉法的葬礼(他的另外几个女朋友也去了),穿的那条裙子多么风姿撩人啊,就好像她还想用自己的魅力说服他似的。她吻了我母亲,但老太太不知道她是谁。回家路上,我不得不向我妈解释妮尔达究竟何许人也。我妈却只记得妮尔达是个香喷喷的姑娘。直到听妈妈这么说,我才意识到,妮尔达身上确实挺香的。
那只是一个夏天的事情,她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所以说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他已经死了,已经死了,已经死了。我现在二十三岁了。有一次,我在恩斯顿路的迷你商场洗衣服时又遇见了她。她出现在我身边——她在叠衣服,笑眯眯地让我看她门牙被打掉后留下的空洞,说道,好久没见了,是吧,尤尼奥?
好多年了,我说着,把要洗的白色衣服塞进洗衣机。外面天空中没有海鸥,我妈在家里做好了饭等我回去。六个月前,我和妈一起看电视的时候,她说,我总算是熬过来了。
妮尔达问,你搬家了还是怎么的?
我摇摇头。就是在上班。
老天,真是过了好久好久了。她收拾衣服简直像变戏法似的,所有东西都拾掇得整整齐齐、服服帖帖。柜台前还有另外四个人,是些穷酸黑鬼,穿着及膝长袜,戴着鸭舌帽,胳膊上伤痕累累。和她相比,他们个个呆滞茫然,活似梦游人。她摇晃着脑袋,咧嘴笑着。你哥哥,她说。
拉法。
她用手指指着我,我哥生前也经常做这个动作。
我有时真想他。
她点点头。我也想他。他对我很好。
我当时脸上肯定露出了半信半疑的神情,因为她抖好毛巾后直愣愣地盯着我。他是所有男人中对我最好的。
妮尔达。
他有时睡觉的时候,会用我的头发盖住他的脸。他说这样让他有安全感。
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她摞好衣服,我替她打开门。附近居民看着我们离开。我们步行穿过旧社区,因为拿着很多衣服,走得比较慢。垃圾填埋场[48]已经歇业,伦敦排屋[49]也大变样了。房租上涨了,现在住在这一带公寓里的是些神经病似的南亚人和白人,但在大街上、门廊里晃荡的是我们拉丁裔的孩子。
妮尔达走路时盯着地面,好像害怕摔跤似的。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想,我们想干啥都行。我们可以结婚。我们可以开车去西海岸。我们可以一切从头开始。一切皆有可能。但我俩很长时间都没说一句话,于是那个似乎充满希望的瞬间过去了,我们又回到了熟悉的现实世界。
还记得我们认识的那天吗?她问。
我点点头。
那时你想打棒球。
那是夏天,我说。你穿着件背心。
你一定要我穿件T恤,才准我加入你们的球队。记得吗?
我记得,我说。
后来我们再没见过面。几年后,我上大学了,也不知道她最后去了什么鸟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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