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有辆卡车在转弯,他告诉我。那小子够倒霉,这样的鬼天气还要出车。
这条街车是蛮多的,我说,一点不假。最近一阵子,每天天亮之后,我都去门前草坪上捡从卡车上颠下来的粗盐和碎石——也算一小笔财富了。躺下吧,我对他说,于是他走了过来,钻进被窝。他的衣服冻得很硬,我等到被窝里暖和起来才解开他的裤带。我们俩冷得直哆嗦,直到有了热气,他才开始触摸我的身体。
雅丝敏,他说。他的胡子抵着我的耳朵,硬硬的,硌得我生疼。今天我们面包厂死了个人。他好一会儿没说话,似乎沉默是个弹簧,能把他的下一句话弹出来似的。那家伙从屋椽上摔了下来。艾克托尔在传送带之间找到了他的尸体。
他是你的朋友吗?
这家伙,是我从酒吧里雇来的。我跟他讲,我们这里童叟无欺。
好惨,我说。但愿他没有家人。
可能有的。
你看见他了吗?
什么意思?
你看见他怎么死的吗?
没有。我只是去把经理找来,然后他叫我把守好现场,别叫任何人靠近。经理自己呢,就在那儿抱着胳膊。以往房顶上的活都是我干的。
你真幸运,拉蒙。
就算是吧,但如果出事的是我,怎么办?
别犯傻。
如果出事的是我,你会怎么办?
我把脸庞贴近他;如果他期待我会有更多的温存的表示,那就错看我了。我想说,我能怎么办,还不跟你在圣多明各的老婆一样,束手无策。安娜·爱丽斯在角落里大声嚷嚷了两句,但她是假装的,把我从这窘境中解救了出来。拉蒙果然安静了下来,因为他不想把安娜吵醒。过了一会儿,他起了身,坐在窗前。雪又飘了起来。WADO电台[57]说,今年冬天比前四年都冷,兴许也是近十年内最难熬的。我看着他:他抽着烟,手指摩挲着自己眼睛四周细瘦的骨头和嘴巴一圈松松垮垮的皮肤。我很好奇,他此刻正想着谁。也许是他的老婆薇尔塔,或者他的孩子。他在胡安娜区[58]有栋房子;我看过薇尔塔寄来的照片。照片上,她很清瘦,悲戚戚的,现在已经死了的儿子站在她身旁。拉蒙把照片放在一个罐子里,把罐口封得严严实实,然后藏在床底下。
我们没有接吻,就这么睡着了。后来我醒了,他也醒了。我问他,要不要回他自己的住处,他说不去了。我又一次醒来时,他还在熟睡。在这斗室的黑暗和寒冷中,他的身形让人难以分辨。我抓起他粗壮的大手。它沉甸甸的,每个指甲盖下面都藏着面粉。有时在夜间,我会吻起他那些像李子一样皱巴巴的指关节。他这双手,在我们交往的这整整三年里,一直都有饼干和面包的香味。
他穿衣服的时候没有和我或者安娜·爱丽斯说话。他的上衣口袋里装着一片蓝色的一次性剃刀片,刀锋上已经开始出现锈迹了。他在自己脸颊和下巴涂上肥皂,用的是冰冷的自来水,然后把脸刮干净,胡楂虽然没了,却刮破了好几处皮肤。我就这么看着他洗漱,任自己裸露的胸脯冷得直起鸡皮疙瘩。他大步流星地走下楼,出了大门,牙上还残留着一点牙膏。他前脚刚走,后脚我就听见同舍的住户在埋怨他。我走进厨房的时候,她们就问我,他自己难道没有地方睡觉吗?我回答说,他有的,然后笑一笑。透过布满冰霜的窗户,我看着他把衣服兜帽戴上,快速把身上的三层衣服——衬衣、毛衣和外套裹紧,以抵御寒风。
安娜·爱丽斯把自己的被子踢掉。你这是在干吗?她问道。
什么也没干,我说。她头发乱蓬蓬的,躺在那儿看我穿衣服。
你得学会信任自己的男人,她说。
我是信任他的。
她亲了亲我的鼻子,下了楼梯。我梳好了头发,再把被子上的食物碎屑和阴毛掸掉。安娜·爱丽斯相信,拉蒙不会抛弃我,因为他在这儿已经扎下了根,而且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很久了。他也许会一直走到机场,但最后还是狠不下心来上飞机。他就是这种男人,她说。安娜·爱丽斯把自己的三个儿子留在了多米尼加,已经将近七年没见过他们了。她深知,要想走得远,就非得牺牲一些东西不可。
我在卫生间里,盯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水珠里漂浮着他的胡楂,像一个个指南针。
我在两个街区外的圣彼得医院[59]上班。我从不迟到,上班时间从不擅离洗衣房,一直在热浪中煎熬。我把要洗的东西装进洗衣机,把洗好的湿衣服塞进烘干机,再把过滤网上的棉绒清理掉,一大勺一大勺地量好需要的洗衣粉。我手下管着四个工人,挣的是美国标准的工资,但这的确是牛马不如的苦活。我戴着手套翻检成堆的床单。勤杂工(大多数是黑皮肤的拉丁裔)会把脏床单送下来。我从来不直接接触病人;但他们通过床单上的污迹和印痕(用疾病与死亡拼出的字母)与我交流。有的污迹太深,我就得把这些太脏的床单扔进一个特别的篮子。有个巴伊托阿[60]来的女孩告诉我,她听人说,那个篮子里的所有东西都会被烧掉。因为那是艾滋病人留下的,她小声说。有的污迹已经褪色,说明有段时间了,但有的血迹非常新鲜,腥气很重。你要是看到我们洗衣房里有这么多血迹,肯定会以为外头在打大仗呢。的确是场恶战,不过是在人体内打的,新来的女孩说。
我手下的姑娘们不是很靠谱,但我喜欢和她们一起干活。她们会放音乐,闹别扭,还会给我讲笑话。我从不向她们大吼大叫,也不欺负她们,所以她们挺喜欢我的。她们都很年轻,是被父母送到美国来的,和我刚来时的年纪相仿。我今年二十八岁,来美国已经五年了,她们都把我看成是身经百战的老资格,但我刚来的时候孤独得要命,每天都心痛难忍。
有几个姑娘在谈恋爱,我就不能太仰仗她们。这几个人上班会迟到,有时一连旷工几周。她们有时连招呼都不跟你打一个,就径自搬去了纽约或友联布[61]。出了这种事情的时候,我就得去找经理。他个矮,人瘦,鸟模鸟样;脸上没有胡子,但胸毛很浓,一直长到脖子那儿。我把情况告诉他,他就把跑掉的女孩的求职书找出来,撕成两半,声音干脆利落。不到一个钟头,就有某个女工送了个朋友来找我,申请空缺出来的岗位。
最新来的姑娘叫萨曼莎,是个刺儿头。她皮肤黝黑,眉毛很浓,一张尖酸刻薄的刀子嘴,让你往往在最没提防的时候被她伤到。有个姑娘跑去特拉华之后,萨曼莎补了她的缺。她来美国才六周,美国冬天的严寒让她瞠目结舌。萨曼莎上班没几天,已经两次把装洗涤剂的桶打翻了;她还有个坏习惯,就是干活时不戴手套,然后又用手揉眼睛。她跟我说,她前阵子生过病,被迫搬了两次家,同住的人还偷了她的钱。她那神情是典型的落水狗的怯懦和惶恐。干活就是干活,我告诉她,但我还是借了她不少午饭钱,还允许她用医院的洗衣机洗她自己的衣服。我原指望她会感谢我,不料她说我的嗓门像个爷们。
美国的天气一直这么糟糕吗?我听见她这样问别人。还会越来越糟糕呢,她们说。等着下冻雨吧。她远远看着我,皮笑肉不笑,有点犹豫的样子。她才十五岁,身材又精瘦的,看上去绝不像个当妈的,但她已经把她的胖儿子马诺罗的照片给我看过了。她在特地等我回答,因为我在美国待了这么多年,但我没理她,继续干活。我也曾试着向她传授干活的窍门,但她好像根本不感兴趣,只是吧唧吧唧地嚼着口香糖,笑眯眯地看我,就好像我是个废话连篇的七十岁老太似的。我展开下一张床单,只见上面的血迹形状像一朵比巴掌略小的红色花朵。给我洗衣篮,我说,萨曼莎就把篮子一把撑开。我把这床单卷成球,抛了出去。结果正中靶心,拖边入了网。
一连洗了九个小时的床单之后,我下班回家了,边吃着蘸热油的冷木薯,边等拉蒙开着他那辆借来的车来接我。他要载我去看另一栋房子。他从一踏上美国的土地起就梦想着买栋自己的房子,辛苦了那么多年,攒了些钱,现在总算是有可能了。有多少人能走到这一步呢?只有那些坚持不懈、从不动摇的人,谨小慎微、一直走运的人。拉蒙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他对买房子的事认真得不得了,所以我也不能马虎。每周我们都出去找房子。他对这事可当真了,穿得整整齐齐,就像要去面试办签证似的。他开车带我在帕特森较僻静的街区转悠,那儿的树木枝杈遮盖着屋顶和车库。必须要小心谨慎,他说,我也同意。只要可能,他总会带我一块儿去,但我自己也知道,我其实帮不上多少忙。我不喜欢生活有什么大变动,我告诉他。他喜欢的房子在我眼里都是缺陷重重。看完房子,在车里的时候,他说我故意破坏他的梦想,还说我太顽固。
我们原打算今晚再去看一栋房子的。他走进厨房,拍着皲裂的双手,但我没那个心情,他也看得出来。于是他在我身旁坐下,把手放到我膝盖上。你不去吗?
我不舒服。
严重吗?
够严重的。
他揉揉自己的胡楂。如果这个房子特别合适呢?你要我一个人做决定吗?
我不相信这房子会很合适。
如果真的很合适呢?
你知道我不会搬去那儿的。
他沉下脸,看看钟,然后走了。
安娜·爱丽斯在打第二份工,所以晚上屋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听着收音机里关于全国气温下降的新闻。我想淡定一点,但还是按捺不住,到九点钟的时候就把他放在我的橱柜里的东西——那些他不准我碰的东西——全都扒了出来,摊在面前。他的书,他的衣服,他的硬纸板盒子里装着的一副旧眼镜,以及他的两只破拖鞋。几百张过期彩票被卷成一小团一小团,一碰就散。还有几十张棒球卡,都是多米尼加球员,有古斯曼、费尔南德斯、阿洛乌家族等,画上的明星有用棒子击球的,有蜷身蓄力的,也有在垒线不远处防守平直球的。他留了一些脏衣服让我洗,但我一直没有工夫洗,正好今晚就把它们都摊开。裤脚翻边里和工作服袖口上的酵母气味还很重。
橱柜最上面一层有个盒子,里面放着一摞薇尔塔的信,用褐色的粗橡皮筋捆起来。一共差不多是八年的信。所有信封都破旧不堪,我想他可能自己都忘了这些信还在这里。我们俩刚好上的时候,他把东西放在我这儿,过了一个月我就发现了这些信,实在抵制不住诱惑,把它们偷偷都读了。要是当初我更坚定一些,没去读就好了。
他说自己从一年前开始就不给她写信了,但这话是骗我的。每个月我把给他洗好的衣服带到他公寓时,都能发现他床底下藏着她新近寄来的信。那些信我都读了。我知道他老婆叫薇尔塔,知道她住在哪儿,也知道她在一家巧克力工厂上班。我还知道,他没有跟她提起过我。
过了这么些年,那些信变得很好看,字迹也变了——每个字母都弯弯绕,像船舵似的下垂到下一行。求你,求求你,我最亲爱的丈夫,告诉我究竟怎么回事。我在你心里还能待多久?
读完她的信,我总会感觉好一些。从这你可以看出,我不是什么高尚的人。
我和安娜·爱丽斯第一次见面的那天,她就告诉我,我们来美国不是来玩的。我说,你说得对,尽管我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
今天,我把同样的话告诉萨曼莎,她怨气十足地盯着我。今天早上,我到医院的时候发现她在卫生间里哭,我倒是很想让她休息一个钟头,但我们的老板可没这么心善。我让她叠床单,只见她两手直发抖,看上去好像又要哭起来似的。我观察了她好一阵子,然后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她回答,哪有一件顺心的事情?
安娜·爱丽斯说过,美国不是个好混的地方。很多姑娘连第一年都撑不下去。
你得把精力集中到工作上来,我对萨曼莎说,这样对你有好处。
她点点头,娃娃脸上面无表情。或许她是想儿子了,或是想念孩子的父亲。或是思乡情切。说来也怪,人在家乡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到它,更谈不上爱它,离家在外时却时刻挂心、魂牵梦萦。我捏捏她的胳膊,上楼去和老板打招呼,而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其他女工假装没注意到。我去卫生间找,只看见地上一团捏皱了的纸巾。我把皱纸巾展平,放到水池边上。
吃完午饭后,我还希望她能回来,告诉我们,我回来啦,刚才出去散步了。
说真的,我能有安娜·爱丽斯这样的朋友,真是幸运。她就像个姐姐。我在美国的熟人在这儿都是形单影只;他们挤在公寓里。他们很冷,很孤独,很憔悴。我见过电话亭前排的长队,还有口袋里揣着钢镚儿、兜售偷来的电话卡的小贩们。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也是那个样子,孤独得要死。那时候我和另外九个女人合住,楼下有个酒吧。夜间酒吧里传来喊叫声和酒瓶砸碎的声音,吵得人无法入眠。我的大部分室友经常为了谁欠谁的什么东西,或者谁偷了别人的钱而争斗不休。我手里有点钱的时候就打电话给我妈。在电话另一端,街坊邻居们把电话传来传去,轮流和我说话,就好像我是个幸运天使。那时拉蒙是我的老板,但我们还没有在一起——那是两年后的事情。那阵子他做着一个家政服务的小生意,主要是在皮斯卡特维[62]。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他用批判的目光看着我。你是哪个村来的?
莫卡[63]。
干掉独裁者,他说,过了一会儿又问我支持哪个棒球队。
雄鹰队,我说,其实我对棒球根本不感兴趣。
老虎队[64],他吼道。那是多米尼加唯一一支真正的球队。
他命令我去打扫厕所或者擦洗炉子时,用的也是这种嗓音。那时候我不喜欢他;他太傲慢,又太吵闹,所以在听见他和客户讨价还价的时候,我就在脑子里哼小曲。但至少他没有像很多其他老板一样,一上来就要强奸你。至少他还没有那么坏。总的来讲,他不会色眯眯地乱瞅,也不会随便动手动脚。他有其他的计划,重要的计划,他是这么告诉我们的。看看他那个干劲,你就会相信他。
最初几个月,我的工作就是打扫房屋,同时听拉蒙吵吵嚷嚷。最初的几个月,我要在城里步行很远,苦熬着等星期天,好打电话给我妈。白天,我站在那些豪门大宅的镜子前告诉自己,我干得不错。下班后我回到家,精疲力竭地和室友一起坐在电视机前。这样的生活虽然苦,但我已经挺知足了。
我是在拉蒙的生意垮掉(这儿的有钱主子不多,他没有气馁,如此自我开解)之后认识安娜·爱丽斯的。几个朋友从中牵线搭桥,我在鱼市见到了她。我和安娜·爱丽斯说话的时候,她在切割和拾掇鱼。我以为她是波多黎各裔,但后来她告诉我,她有一半波多黎各血统,另一半是多米尼加血统。分别是加勒比海地区最好的和最糟的民族,她说。她的手干起活来很伶俐、很准确,所以她切的鱼片整整齐齐,不像冰块上放着的其他鱼片那样参差不齐。你能干医院的活吗?她问道。
我什么活都能干,我说。
会有很多血的哦。
如果你能干这个活,我也能干医院的活。
我寄回家的最早几张照片就是她帮我拍的。在那些照片上,我穿得体体面面,咧着嘴笑着,怯生生的。其中一张是在麦当劳门口拍的,因为我知道我妈会很喜欢它浓郁的美国风情。还有一张是在书店拍的。我拿着书假装在看,尽管那是本英文书,我根本看不懂。我的头发梳得高高的,戴着发卡,耳后的皮肤看上去很苍白,好像不大见阳光。我瘦得皮包骨头,病恹恹的。最好看的一张照片是我在大学的一座楼前拍的。那里没有学生,但有好几百把金属折叠椅,排在大楼前,好像是为什么活动准备的,我面向那些椅子,它们也面向我。我穿着蓝色裙子,双手贴在裙子上,在那光线下显得非常耀眼。
每星期有三个晚上,我们都要出去看房子。这些房子的状况都很糟糕,也只有鬼魂、蟑螂和我们这些西班牙裔会住。即便如此,也很少有人愿意卖房子给我们。当面谈的时候,房主们往往很有礼貌,但后来就再也不跟我们联系了。拉蒙又一次开车经过那些房子的时候,里面已经住了新人,通常是白人,在拾掇本应属于我们的草坪,把乌鸦从本应属于我们的桑树上赶走。今天的房主是个老头,白头发里夹杂着几根红发。他说他挺喜欢我们。在内战[65]期间,他曾在多米尼加打仗。多米尼加人挺好的,他说。长得也好看。他的房子不算糟糕透顶,但我们俩都有些紧张。拉蒙在房子里转来转去,就好像是只猫在找合适的地方下崽似的。他走进壁橱查看,敲打墙壁,花了将近五分钟时间用手指检查地下室湿漉漉的墙缝。他嗅着空气,搜索霉味。在卫生间里,我试着冲了冲马桶;他把淋浴打开,把手伸到水柱底下。我们俩查看了厨房的橱柜,看有没有蟑螂。在隔壁房间里,老头打电话给我们的介绍人,不知听了谁说的什么话,大笑起来。
他挂断电话,和拉蒙说了几句,我没听懂。和白人打交道,根本没办法从他们说话的腔调做出任何判断。白人能用问候的语气骂你妈是婊子。我没有抱什么希望,就在那儿等着。最后拉蒙倚过身来说,情况不错。
太好了,我说,但仍然坚信拉蒙会改主意。他对别人疑心很重。上了车,他果然开始抱怨,说老头子肯定想骗他。
为什么?你看出什么猫腻来了?
他们都是把房子弄得很好看。这是他们圈套的一部分。等着瞧吧,不到两星期,房顶就得开始塌陷。
他不会修吗?
他说他会修的,但你能信任这么个老头子吗?他老态龙钟的那模样,居然还能四处走动,真叫我吃惊。
我们都沉默了。他转动着脑袋,活动活动脖颈,脖子上的肌腱鼓了起来。我知道如果我敢插话,他肯定会大嚷大叫起来。他在我的住处前停下车,轮胎在积雪上滑动着。
你今夜要上班吗?我问。
当然了。
他满身疲惫地坐回别克车里。挡风玻璃上有好多条黑乎乎的污迹,雨刷够不到的边角上积了一层灰。我们看着两个孩子用雪球猛打第三个孩子。我感觉到拉蒙很悲伤,我知道他在想念自己的儿子。那一刻我真想搂住他,告诉他,一切都会好的。
下班了你还过来吗?
要看活干得怎么样。
好的,我说。
我坐在铺着油腻腻桌布的桌前,把今天看的房子的情况讲给室友们听,她们假惺惺地笑着。看样子你马上要过舒服日子啦,玛丽索尔说。
你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啊。
可不是。你应当自豪。
我很自豪,我说。
后来我躺在床上,听着外面卡车上装的盐和沙子咔嚓咔嚓地响。半夜里我突然醒来,意识到他还没有回来,但直到天亮我才真正恼火起来。安娜·爱丽斯的床铺得整整齐齐,纱布做的蚊帐整洁地叠在床头。我听见她在卫生间里漱口。我的手脚都冻得发青。窗户上满是白霜和冰柱,看不见外面。安娜·爱丽斯开始祈祷的时候,我说,求你,今天不要祈祷了,好吗。
她垂下手。我开始穿衣服。
他又开始讲那个从屋椽上摔下来的人了。如果出事的是我,你会怎么样?他又问道。
我会再找个男人,我告诉他。
他笑了笑。是吗?你上哪儿找去?
你不是有朋友吗?
哪个男人会碰死人的女朋友?
我不知道,我说。我可以不告诉别人嘛。我可以重新找个男人,就像当初找到你那样。
他们能看得出来的。就连最粗暴的男人也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你刚死了男人。
没人会永远为死者哀悼。
有的人会的。他吻了吻我。我敢打赌,你会为我伤心一辈子的。想找人来替换我的位置可很难哦。面包房的人是这么跟我说的。
你为你儿子伤心了多久?
他不亲我了。小恩里克。我伤心了很长时间。现在还很想他。
看你的样子看不出来嘛。
因为你没有仔细看。
就是看不出来。
他垂下手。你这婆娘脑子不太灵光。
我只是说,看不出来你在替他伤心。
我现在看清楚了,他说。你这婆娘不太灵光。
他坐在窗前抽烟的时候,我从包里拿出他老婆写给他的最近一封信,当着他的面打开。他不知道,我有时候脸皮还挺厚的。那封信只有一张纸,带着紫罗兰香水的气味。求你,薇尔塔在信纸几乎正中央的地方就写了这么一个词。就这么多。我向拉蒙笑笑,把信放回信封。
安娜·爱丽斯有次问我爱不爱拉蒙。我告诉她,我老家在圣多明各,屋里的灯常常忽闪忽闪的,你根本没法确定,灯会不会灭掉。你把手里的活计放下来,只能坐着干等,啥也干不了,直到那灯做出最终决定。我对他的感觉就是这样。
拉蒙的老婆是这个模样:个子不高,胯却很宽,非常静穆严肃,这种女人显老,还不到四十岁就会有人客客气气地叫她“夫人”。我寻思着,如果我和她生活在一个世界里,我们的关系肯定好不了。
我在面前展开医院的蓝色床单,闭上眼睛,但血迹仍在我眼前飘浮。我们能用漂白剂把这张床单漂白吗?萨曼莎问。她回来了,但我不知道她这次能待多久。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直接把她开除拉倒。或许是因为我想给她个机会。或许是因为我想看看,她会继续干下去,还是会离开。这又能告诉我什么?恐怕很少。我脚边的包里装着拉蒙的脏衣服,我把它们和医院的东西一起放到洗衣机里洗。他穿这些衣服的那一天,身上会有医院的气味,但我知道面包气味比血腥味要浓。
我一直在观察,寻找他还想念她的迹象。这些事情不能老是想,安娜·爱丽斯告诉我。把这些烦恼从你脑子里赶出去。要不然你会发疯的。
有些事情最好不要想,安娜·爱丽斯就是凭这个法宝在美国生存下来的,如果沉溺在对孩子的思念中,她肯定也要发疯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是靠了这个法宝才熬过来的。我看过一张她的三个儿子的照片:三个小男孩在日式花园[66]里,靠近一棵松树,笑眯眯的。最小的孩子穿着藏红色衣服,害羞地想躲开照相机镜头。我听了她的建议,在上下班的路上集中注意力观察我周围的其他梦游者:那些扫大街的男人;那些许久没有理发、站在餐馆后厨抽烟的人;那些跌跌撞撞地从火车上下来的西装革履的男人——其中很多人会去情人家,他们在家里吃冷餐的时候,在和妻子睡觉的时候,脑子里唯一想的事情就是和情人幽会。我想到了我母亲。我七岁的时候,她和一个有妇之夫有了私情。那人的大胡子很帅,两颊的线条很深,皮肤非常黑,大家伙都管他叫“黑夜”。他在乡下替多米尼加电信公司制造铁丝,但住在我们的社区。他在佩德纳莱斯[67]结过婚,已经有两个孩子。他老婆非常漂亮,我想到拉蒙的老婆时,就想到了那个女人——穿着高跟鞋,露出光亮的棕色长腿,一个温暖有活力的女人。是个够劲的娘们儿。我想,拉蒙的老婆应该不是没上过学的粗俗女人。她看电视剧只是为了消遣。她在信里提到,她在照看一个别人家的小孩,她爱他简直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起初,拉蒙离家还没有那么久的时候,她相信她和拉蒙可以再生一个儿子,就像她视为己出的这个叫维克多的小孩一样。他打棒球的动作跟你一样,薇尔塔写道。她从没提到过小恩里克。
诸事不顺,灾难纷至沓来,但有时我能清楚地想到我和拉蒙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这种感觉很好。我们会住在他的房子里,我会给他做饭,他如果把饭丢在餐桌上,我就会骂他是懒鬼。我能想象到自己每天早上看着他刮胡子的样子。但有的时候,我能想象我们俩在那房子里,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或者是像今天一样滴水成冰的日子,冻得人脑子都转不动),他会醒来,然后脑子里拿定主意,和我在一起是活作孽。然后他会洗好脸,再转向我。对不起,他会说。我得离开你了。
萨曼莎得了流感。我好像要死了一样,她说。她干活时一步一拖,倚在墙上喘气,什么都吃不下。结果第二天我也得了流感,然后我又传染给了拉蒙。他说我是个傻瓜。你以为我能请得起病假吗,他问。
我什么也没说。说什么都会让他发火。
他从来不会长时间窝着火。他要烦心的事情太多了。
星期五,他过来把房子的新情况告诉我。老头子想卖给我们,他说。他给我看了一些文件,但我没看懂。他很兴奋,但也很惶恐。我很理解他这种状态,因为我也曾经是这样。
你说我该怎么办?他没有看我,而是望着窗外。
我说,你该给自己买栋房子。这是你应得的。
他点点头。但我得跟老头子杀杀价。他掏出香烟。你知道我等这一刻等了多久吗?在美国,有自己的房子才算扎下根来。
我想跟他说说薇尔塔的事,但他把话头掐死了,他一向如此。
我跟你说过,我和她已经完了,他呵斥道。你还要怎样?非得死人你才开心吗?你们娘们儿从来都不懂,该放手的就得放手。你们从来都不知道放手。
那天晚上,我和安娜·爱丽斯去看了场电影。我们都听不懂英语对白,但我们都很喜欢新电影院里干净的地毯。蓝色和粉色的霓虹光柱在墙壁上来回穿梭,像闪电一样。我们买了爆米花分着吃,还把在小酒店买的罗望子果汁偷偷带进了电影院。周围的观众在交谈;我们也聊着天。
你能搬出去真幸运,她说。同住的那些婊子把我弄得快疯了。
我说,我会想你的,尽管我知道现在说这个为时尚早。她笑了。
你要过上新生活了,哪会有时间想我呢。
我会想你的。说不定我会天天来看你。
你不会有时间的。
我会挤出时间的。怎么,你不要我啦?
当然没有啦,雅丝敏。别犯傻。
再说还得过阵子才会搬呢。我记得拉蒙经常说的一句话:天意难测。
我们不聊了,安静地把电影看完。我没有问她,对我搬家有什么看法,她也没有主动提起。我们俩各自都有些不想说的事情,都尊重对方保持缄默的权利,就像我从来不问她,打不打算把孩子接到美国来。我也说不准她对未来有什么计划。她也有过男人,也曾把男人带到我们房间过夜,但她和他们都处不了多久。
我们俩互相依偎着从电影院回家,对雪地上一片片的闪亮冰面保持警惕。这个社区治安不好。一些除了脏话不会说任何西班牙语的男孩成群结队地站在街角,龇牙咧嘴的。他们看都不看过往的车辆行人,就在大街上乱窜。我们经过时,其中一个胖小子说,我舔屁股的本事天下第一。下流货,安娜·爱丽斯鄙夷地说,抓住我的手。我们经过了我曾经住过的那座公寓,就是酒吧上层的那个。我盯着它,努力回忆,当初我常常从哪一个窗户往外望。走吧,安娜·爱丽斯说。真是冷死了。
拉蒙肯定是和薇尔塔打了什么招呼,因为薇尔塔不再写信来了。那句俗话也许是真理:等待得足够久,万物都会变化。
买房子花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长很多。有好几次,他差点要放弃了,狠狠地摔下电话,把酒杯往墙上扔,我估计这事儿可能要黄了,但最后奇迹般地居然都办妥了。
看哪,他说着,手里拿着房产证。看。他简直是在恳求我了。
我真的很替他高兴。你成功啦,亲爱的。
是我们俩成功了,他轻声说。现在我们可以开始像模像样地生活了。
然后他趴在桌子上,失声痛哭。
十二月,我们搬进了新家。房子着实是破败不堪,只有两个房间能住人。看上去很像我刚来美国时的第一个住处。那时我们一整个冬天都没有暖气,有一个月时间只能用桶打水洗澡。我开玩笑地把这房子称为“田园之家”[68],但谁要是敢批评他的宝贝房子,他非跟人急眼不可。不是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房子,他这么提醒我。我攒了八年的钱。他从街区里被抛弃的破屋上拆卸材料,坚持不懈地整修屋子。能搞来一块地板,就算省了点钱,他夸耀道。这个社区虽然绿化不错,但治安不是很好,我们必须得多加小心,锁好门窗。
有几个星期,不时有人来敲门,问这房子还出不出售。其中有些询问的人是夫妻,那个殷切劲儿,我和拉蒙过去肯定也是那个样子。拉蒙总是不客气地甩上门,不搭理这些人,就好像害怕被他们重新拉回无房族那个阶层似的。但如果是我去开门的话,我总是比较客气地告诉他们,不出售。祝你们好运,找到称心的房子。
我知道,人的希望是没有边界的。
医院开始扩建;三天后,吊车在医院大楼周围立了起来,那形状好像人在祈祷。萨曼莎把我拉到了一边。这一冬天过来,她完全干瘪了,双手和嘴唇都皲裂得非常厉害,看上去好像随时都可能爆裂。我需要借点钱,她小声说。我妈病了。
老是拿妈妈生病当借口。我转身要走。
求你了,她哀求道。我们是同胞啊。
说得对。我们是同胞。
肯定也有人帮助过你吧。
这也对。
第二天,我借给她八百美金。这是我所有积蓄的一半。记好了。
我不会忘的,她说。
她好开心。比我搬进新家时还开心。我真想像她那样轻松快活。她干活时一直在唱歌,唱的都是我小时候流行的歌,阿达莫[69]之类的。但她还是原来的毒舌萨曼莎。我们下班打卡之前,她对我说,别涂这么多口红。你不涂口红嘴唇就已经够大的了。
听了这话,安娜·爱丽斯大笑起来。那丫头真这么说你的?
是啊。
你好惨,她说,对萨曼莎倒还有点刮目相看。
这周快结束的时候,萨曼莎没来上班。我四处打听,结果没人知道她住在哪儿。我也不记得她最后一次上班那天说过什么重要的话。那天下班时,她就像往常一样轻手轻脚地离开医院,走向市中心去赶公交车。我为她祈祷。我记得我在美国的第一年,那时我多么想回家,经常哭鼻子。我祈祷,希望她能像我一样坚持下来。
过了一星期。我等了一星期,然后就放弃了。接替她的女孩说话轻声细气的,身材肥胖,干起活来有股劲头,也从不发牢骚。有时我心血来潮,就想象萨曼莎已经回家了,和家人待在一起。老家的天气很暖和。在我想象中,萨曼莎发誓赌咒地说,我绝不回美国,死也不回去。
有些夜晚,在拉蒙修理房子的厨卫管道或者打磨地板的时候,我就读那些旧信,小口喝着我们储存在厨房洗涤槽下的朗姆酒。我当然是在想着她,拉蒙的另一个她。
她的下一封信来的时候,我正怀着孕。那封信被从拉蒙的旧住处转到了我们的新家。我从一摞信中把它抽出来,盯着看。我的心怦怦直跳,就好像我体内除了心脏什么都没有,它寂寞得发慌。我很想把信封打开,但没有这么做,而是打电话给安娜·爱丽斯。我和她有阵子没联系了。电话那头铃声响起的时候,我死死盯着屋外停着很多鸟儿的篱笆。
我去找你散散步吧,我对她说。
树枝的末端有花蕾在绽放。我走进过去和安娜·爱丽斯合住的房间时,她吻了吻我,让我在厨房桌旁坐下。房子的其他住户现在只有两个人我还认识,其他人都搬走了,或者回老家了。新房客中有新近从多米尼加来的女孩。她们拖着脚步进来出去,几乎看都不看我一眼,她们在自己已经许下的诺言的重压下精疲力竭。我想教导她们:漂洋过海后,曾经的诺言都不算数了。我的大肚子已经很明显了,安娜·爱丽斯则瘦骨嶙峋,十分憔悴。她的头发几个月没剪过了;粗厚的发辫末端都分了叉,直竖出来,看上去像是第二层头发。但她还能微笑,笑得那么灿烂,那么有热度,居然没把周围东西烧着,着实是奇迹。楼上什么地方有个女人在唱巴恰达[70]歌曲,声音听起来好遥远,让我想起,这房子真是巨大,天花板是多么高啊。
戴上这个,安娜·爱丽斯说着,递给我一条围巾。咱们出去散散步吧。
我把信攥在手里。天空灰茫茫的。地面上有不少积雪,上面蒙着一层砾石和灰尘,在我们的脚下嘎吱作响。我们等着车流在红灯前减速,然后跑进公园。我和拉蒙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我俩天天都逛这个公园。就是下班之后在这儿放松放松,他说,但每次我都为了他涂上红指甲油。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做爱的前一天,我就已经知道,我一定会投入他的怀抱。那时他刚告诉我,他有个老婆,还有儿子。我对他的坦白琢磨了好久,一言不发,漫无目的地走着。我们遇见了一群正在打棒球的孩子,他把他们的球棒抢了过来,用力挥舞着,让孩子们在很远的距离外投球。我以为他是自找难堪,于是站到一边做好准备,一旦他摔倒或者没击中球,就上前安慰他。但是他上半身轻松地做了一个动作,铝质球棒就清脆地击中了球,打得它飞出很远很远。孩子们举手认输,大喊大叫。他呢,对着我微笑起来。
我和安娜·爱丽斯没说话,走到了公园的另一端,然后我们转身折回,穿过公路,走向市中心。
她又来信了,我说,但安娜·爱丽斯打断了我。
我给孩子们打了几个电话,她说。她指了指站在法院大楼对面兜售偷来的电话卡的小贩。他们都那么大了,她告诉我,我都认不出他们的声音了。
我们走了一会儿,不得不坐下,我紧紧握着她的手,让她好好哭一场。我应当说些话安慰她的,但不知从何说起。她会把孩子们接到美国,或者她会回老家。至少这方面有了变化。
越来越冷了。我们回家。我们在门前紧紧拥抱了很久,好像足足有一个钟头。
那天夜里,我把信给了拉蒙。在他读的时候,我强作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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