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七岁半,抽大麻抽得可凶了,那些日子里每天发生的事我连一个小时内的都记不住。
我妈虽然人没死,已经是行尸走肉了。她完全垮了——既要照顾我哥、去厂里上班,还得打理家务,简直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我在家里指头都不抬一下,这是大老爷们的特权嘛)。我妈忙得这样脚不点地,居然还能不时地挤出几个钟头来陪她新的精神支柱:耶和华。我有我的麻醉品,她有她的。她以前对宗教没有那么痴迷,但自从我哥得了癌症,她就变得整天耶稣基督叨叨个不停,我猜啊,要是她有个十字架,肯定会把自己钉在上面。那最后一年,她无时无刻不念叨着万福玛利亚。一天要把她的祈祷小组拉到我们家两三次。我把她们叫做“启示录四马脸”[81]。其中最年轻也是脸最长的一个叫格拉迪丝——她前一年被诊断得了乳腺癌,正治疗了半拉子的,她那不要脸的死鬼老公跑到哥伦比亚,娶了她的一个表妹。哈利路亚!另外一个女的,名字叫啥我不记得了,才四十五岁,看上去跟九十岁似的,那状况真是瘆人:体重超标、腰不好、肾有毛病、膝盖不好、有糖尿病,好像还有坐骨神经痛。哈利路亚!最牛的是我们楼上的邻居罗丝太太,她是个特别和气的波多黎各裔女人,虽然眼睛瞎了,但整天还是乐呵呵的。哈利路亚!跟她打交道你得当心点,因为她有个习惯,也不摸摸看有没有椅子之类的东西,就一屁股坐下去。已经有两次,她没摸准沙发的位置,把屁股摔了个稀巴烂——后一次摔倒的时候嚎着,天哪,你都对我做了什么?我不得不离开地下室,扶她爬起来。这些老家伙是我妈仅有的朋友——我哥得癌症第二年之后,我们家的亲戚都不大搭理我们了——只有这几个老朋友来我们家的时候,我妈才有点像老样子。这时她喜欢讲那些傻乎乎的土得掉渣的笑话。她非要确定每个小杯子容量绝对相等,才给她们上咖啡。其他三个人当中有谁犯傻的时候,我妈就拖长声音叫一声“好——呵——”。其他时候,我对我妈绝对是捉摸不透,只见她一刻不停地转来转去:打扫、安排家务、做饭、去商店退这个买那个。偶然看到她停下来不动,一只手捂住双眼,这时我就知道,她是真累垮了。
然而拉法就是那么厚颜无耻。他第二次出院回家之后,大大咧咧的,就好像啥事都没有似的。因为放疗的缘故,他脑子受了影响,有一半的时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他妈的什么地方;另外一半时间呢,他累得连放屁的力气也没有,这还真是有点神经兮兮的。我这老哥因为化疗体重下降了八十磅,那模样就像个跳霹雳舞的食尸鬼(我哥是新泽西州最后一个放弃运动服和编织项链[82]的操蛋鬼),后背上遍布腰椎穿刺留下的疤痕,但他大摇大摆的那个步态基本上还是得病之前那样:百分之百的抽疯。他以自己是附近街区公认的疯小子为傲,绝不肯为了癌症这点小事就老老实实做人。出院不到一周,他就用锤子砸扁了那个偷渡来的秘鲁小孩的脸,两个小时之后又在帕斯玛超市跟人打架,就因为他以为某个傻瓜在骂他,当场就给了那傻瓜一记虚弱的摆拳,我们好几个人才把他们拉开。操你妈的,他一直嚷嚷着,就好像我们劝架反而是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似的。缠斗中他搞得自己遍身淤青,那些淤青像是紫色圆盘锯,又像团团小飓风。
我哥死撑着扮硬汉。他历来就是个色中饿鬼,现在自然是重操旧业,和以前那些骚娘们儿又搞得火热起来。也不管我妈在不在家,他就把妞儿们往地下室领。有一次,我妈正在那儿祈祷呢,他带着那个家住帕克伍德的姑娘——她的屁股绝对是天下第一大——溜达了进来。后来我说,拉法,放尊重点。他耸耸肩。不能让她们以为我没本事了。他会去本田山鬼混,回家的时候已经没个人样,嘴里胡言乱语,让人还以为他说的是阿拉米语[83]呢。不知道真实情况的人看见他这个欢劲儿,都以为他的病情在好转。我要把身子养好,你们等着瞧,他是这么跟大伙儿说的。他让我妈给他做了一大堆可怕的蛋白质奶昔。
我妈努力把他留在家里,不想让他出门。听医生的话,儿子。但他只是说,好啦,妈,好啦,然后一溜烟地就出门了。她从来都管不住他。我妈可以冲我大吼大叫、骂我个狗血喷头,甚至还会动手揍我;但对我哥,她永远是低眉顺眼,肉麻得就好像在试镜墨西哥电视剧里的角色似的。啊,我的儿子,啊,我的宝贝蛋。那时我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奇斯奎克的小白妞身上,但我也试着让我哥安生点:老哥啊,你不是得养病啥的吗?但他只给我白眼看。
就这么透支生命了几个星期之后,这混蛋终于垮下来了。他老是在外面通宵鬼混,最后搞得咳嗽起来像爆炸一样,回医院住了两天——他上一次住院一口气就待了八个月,所以这次住两天根本不算什么——他出院之后,你能看得出他的变化。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整夜瞎搞、拼命喝酒一直喝到呕吐了。冰山斯利姆那档子破事[84]也不搞了。再也没有妞儿坐在沙发上替他掉眼泪,或者在楼下给他口交了。唯一一个还和他来往的妞是他的一个前任女友,名叫苔米·弗朗科,他们俩拍拖的那阵子,他几乎一直在揍她。揍得可狠了。就因为这事,我哥被判了两年的公共服务。过去他有时有一次她的裤子被他解开了,一直拽到脚踝,我们都看见了她的下身。我对她的印象就是这样。跟我哥分手之后,她钓上了个白小子,闪电般结了婚。苔米长得很漂亮。你记得何塞·琴加最有名的那首歌《大奶子飞飞》吗?[85]苔米就是那样的。她现在已经是有夫之妇了,模样还那么俊俏,对我哥依然念念不忘。但奇怪的是,她现在来我们家的时候,从来不肯进门,绝对不进来。她把她的丰田凯美瑞车停在我们家门前,我哥就走出去,和她一起坐在后座上。那时我的暑假刚开始,我等着白妞回我电话的时候,就透过厨房窗户盯着他俩,等着他把她的脑袋压下来,按到他裤裆。但他从来没这么干过。他俩看上去甚至好像根本没有在说话。就这么过了十五、二十分钟之后,他就爬下车,她就开走了,就这么回事。
你们俩在搞什么呢?交换脑电波啊?
他在摸索自己的臼齿——因为放疗,他已经掉了两颗臼齿了。
她不是嫁给了那个波兰仔了吗?她不是已经生了两个娃了吗?
他看看我。你懂什么?
啥都不懂。
啥都不懂。那就闭上你的臭嘴!
他本该从一开始就这样:少活动,多休息,床边挪来转去,把我的大麻抽个精光(我抽大麻的时候得遮遮掩掩,怕被我妈发现;他倒好,就在起居室里正大光明地抽),看电视,睡觉。我妈看宝贝儿子乖乖在家,高兴得不得了,经常露出几乎喜形于色的表情。她告诉祈祷小组成员们说,至高无上的天主听到了她的祈祷。
赞美天主,罗丝太太说着,两个瞎眼珠子跟玻璃球似的转着。
电视转播纽约大都会队[86]比赛的时候,我就和他坐在一起。他从来不肯告诉我,他的状况究竟怎么样,他又在等待什么。只有他在床上头晕眼花或者恶心呕吐的时候,我才能听得见他呻吟:他妈的究竟怎么啦?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早该知道,他消停下来的那阵子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他咳嗽好了之后不到两星期,一整天人影不见,然后兴冲冲地跑回家,宣布说,他找了份兼职工作。
兼职工作?我问,你丫的发疯啦?
爷们总得有点事做嘛,他咧着嘴笑,缺牙的地方全暴露了出来。咱也不能吃白饭。
他偏偏选择在针织品店工作。起初我妈假装不管他了。你不想活了拉倒!但后来我听见她在厨房里跟他说话,低声下气地恳求着。最后我哥说,妈,你就别烦了行不行啊。
我哥工作的事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绝对不是他有什么高度责任感召唤他勤奋工作。拉法以前干过的唯一一份工作是向老桥镇的白人小孩贩毒。但就连干那个他也不是很积极。如果他想有点事情做的话,可以回去贩毒嘛——那挺容易的,我跟他也这么讲了。我们在克里夫伍德海滩和劳伦斯港还认识不少白人小孩,有一大帮社会渣滓可以做我们的客户,但他就是不肯。贩毒能给后世留下什么遗产?
遗产?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哥,你是给针织品店打工的!
那也比贩毒强。是个人都能贩毒。
难道卖毛线就是英雄豪杰干的事啦?
他把手放到大腿上。盯着手看。你过你的日子,尤尼奥。我过我的。
我哥从来就没什么理智可言,但这次是真让我们惊掉大牙了。我的理解是,他是实在闲得无聊,是住院八个月捂出毛病来了,是吃药把脑子吃坏了。或许他就是想感受感受正常人的生活。说实话,他对去针织品店上班这事还挺兴奋的。上班前要打扮得整整齐齐,小心翼翼地梳头——他以前头发浓密,化疗之后重新长出来的头发稀稀拉拉的,跟阴毛似的。还早早起来准备,免得上班迟到。他每次一出门,我妈就重重地把门甩上,如果“哈利路亚”的祈祷小组在场的话,她们个个都数着念珠祷告。那阵子大部分时间我抽大麻抽得大脑缺氧,或者是在追奇斯奎克的那个女孩,但我还是去了店里几次,看看他是不是脸朝下昏倒在马海毛货柜间的走廊上。那景象真是超现实。以前那么嚣张的坏小子现在居然老老实实地给顾客查货物价格。我确定了他还在喘气,于是转身就走,从来不在那儿久留。他假装没看见我;我假装没被他看见。
他第一次领了工资回家的时候,把钱摔在桌上,大笑起来:老子发横财啦,耶!
可不是咋的,我说,你飞黄腾达了。
但那天夜里,我还是厚着脸皮问他借了二十块钱。他看了看我,然后把钱递过来。我跳进汽车,开车去劳拉和一些朋友玩的地方。但我到的时候,已经没了她的影子。
我哥上班的烂事没持续多久。他怎么可能干得下去呢?他上了大约三个星期的班,在此期间他那瘦骨嶙峋的熊样让肥胖的白种女顾客们心惊胆战。然后他的记忆力开始衰退,常常辨不清方向,给顾客找错零钱,随便张口骂人。最后他在一条走廊中间坐下,就怎么也爬不起来了。病得太厉害,没法开车回家,于是店里的人打电话到我们家,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我到针织品店的时候,看见他坐在办公室,耷拉着脑袋。我扶他起来的时候,先前照看他的那个西班牙裔姑娘嚎了起来,就好像我要把他带去毒气室似的。这时他发着高烧,烧得他妈的滚烫。隔着他穿的斜纹粗棉布围裙,我都能感觉到他的体温。
老天爷呀,拉法,我说。
他连眼皮都没抬。咕哝着,我们走吧。
他四肢摊开躺在他的君主车[87]后座上,我开车带他回家。我感觉我要死了,他说。
你不会死的。不过你要是真死了,这车就归我,好吗?
我的宝贝车谁都不给。我要拿这车当棺材,和我一起埋了。
就这破车?
对。还有我的电视和拳击手套,都和我一起埋。
我靠,你还要陪葬,你当你是法老啊。
他伸出大拇指。还要把你当奴隶,和这车一起给我陪葬。
他的高烧持续了两天,但过了足足一周,才有所好转,他在沙发上待的时间才比在床上待的长一些。我坚信不疑,他能活动之后肯定会跑回针织品店,或者跑去报名参加海军陆战队什么的。我妈也担心他会那么疯。她一有机会就跟他唠叨,绝对不准他胡来。我绝对不准。她那“五月广场母亲”似的黑眼镜[88]后面,泪花闪闪的。我绝对不准。我是你妈,不准你再胡来了。
别烦我,妈,让我清静点。
你能猜得到,他肯定还要干什么蠢事。好消息是他没有回针织品店上班。
坏消息是,他结婚了。
还记得那个西班牙裔妞儿吗,就是在针织品店为他抹眼泪的那个?原来她也是多米尼加人。不是我和我哥这种多米尼加裔美国人,而是正儿八经的多米尼加人。是刚偷渡来、没有合法证件的多米尼加人。而且粗壮得很。拉法还没好转呢,她就来我们家转悠了,一副巴结讨好的样子。她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世界[89]的节目(我没有电视,她跟我们这么说了起码二十次)。她住在伦敦排屋22号楼,跟她的小崽子阿德里安一起挤在一个小房间里(房主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古吉拉特人[90]),所以跟我们待在一起对她来讲挺舒坦的,她还厚着脸皮把我们称做她的“亲人”。尽管她装出体面女人的样子,两腿合拢免得走光,管我妈叫“太太”,拉法还是跟章鱼似的死缠着她。她第五次来我们家的时候,他就把她往地下室领了,也不管祈祷小组在不在。
她叫普拉。普拉·阿达梅斯。
但我妈管她叫“狗屎普拉”。
好吧,其实我倒感觉普拉并不坏。她比我哥以前勾搭过的大部分娘们儿都强。普拉漂亮极了:个子高,有印第安人那种美,脚丫子很大,激情奔放的面孔,但和一般的贫民窟辣妹不同的是,普拉好像挺单纯,不懂得怎么利用自己的美貌来获得利益。从她笨拙的仪态到讲话的口音——那是真叫土,我连一半都听不懂,她经常说土了吧唧的多米尼加方言——她是个不折不扣的乡巴佬。你要是听她唠叨的话,能让你耳朵生茧子,而且她真是够诚实:不到一周时间,她把她这一生的鸡零狗碎全都告诉我们了。她小的时候爸爸就死了;她十三岁的时候,她妈就收了一个五十岁的吝啬鬼一笔钱(没具体说是多少钱),做主把她嫁给了那老头(她的第一个儿子奈斯托尔就是这么来的);就这么过了几年苦日子之后,终于有了一线希望,她的一个在美国生活的姨妈需要有人照顾白痴儿子和卧床不起的丈夫,于是把普拉从拉斯马塔斯德法凡[91]带到了纽瓦克;然后普拉又逃离了姨妈家,因为她来美国可不是为了给别人做牛做马,再也不了;随后四年她生活拮据,颠沛流离,先后混过纽瓦克、伊丽莎白、帕特森、友城、博斯安柏伊(就是在那儿,一个疯狂的古巴人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于是就有了第二个儿子阿德里安)等好多地方,人善被人欺,到处都有人占她的便宜。现在她住在伦敦排屋,努力维持生计,等待好运找上门。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就微笑着看着我哥。
在多米尼加真的会有人这样包办婚姻吗,妈?
拜托,哪有这种事,我妈说。那婊子说什么你都别信。但一周之后,我听到她和马脸们哀叹乡下有多少这样的事情,我妈当年拼了命才没被疯外婆为了两只山羊的聘礼包办出去。
在怎么对付我哥的“女朋友们”的问题上,我妈的政策是很简单的。那些姑娘们个个都是没几天就被我哥甩了,所以我妈根本懒得去问她们叫啥名字,无视她们,就好像无视我们家留在多米尼加的猫似的。但倒不是说我妈对那些女孩凶。如果某个女孩向她打招呼,她也回礼;如果哪个女孩特别有礼貌,我妈也对她有礼貌。除此之外,我妈就啥都不管了。她对我哥的女朋友们的态度是一贯的、毫不动摇的、惩罚式的冷漠。
但是老天啊,对普拉就完全不同了。从一开始,我们心里就跟明镜儿似的,我妈不喜欢这姑娘。倒也不完全是因为普拉特别露骨,喋喋不休地讲她是黑户——要是她成了美国公民,她的生活该多美好啊,她的儿子的生活该好上千百倍啊,她就终于能回拉斯马塔斯看望母亲和另外一个儿子了。我妈和这种纯粹为了混张合法居留文件而勾引男人的贱货也不是没打过交道,但从来没上过这么大的火。普拉那张脸、她勾搭癌症晚期病人的阴招以及她那性格,把我妈搞得火冒三丈。她可真是对普拉恨之入骨。或许此时我妈对未来已经有了预感。
不管是什么缘故,我妈对普拉是动真格的凶神恶煞。她要么是不停地数落她,说她讲话腔调难听、穿的衣服不像话、吃饭没规矩(嘴张得太大)、走路姿势太骚、太村姑气、皮肤太黑,要么就假装她是隐形人,从她身边走过就跟没看见她似的,或者毫不客气地把她推到一边,对她最简单的问题也不理不睬。如果非提到普拉不可,我妈会这样说,拉法,那婊子想吃什么?甚至连我都看不下去了,妈,你这样干吗,多不好。但更糟的是,普拉好像完全意识不到我妈对她的敌意!不管我妈多么不客气,或者说话多刻薄,普拉总是厚着脸皮逗她说话。我妈的凶劲儿非但没吓退普拉,反而让她更活蹦乱跳了。普拉和拉法在一起的时候还挺安静的,但我妈在场的时候,这丫头就滔滔不绝,对什么鸟事都要发表意见,别人不管说什么她都要插嘴,还满嘴跑火车地扯淡——比如美国的首都是纽约,还有全世界只有三个大洲——然后固执己见,到死也不肯松口。你会以为,既然我妈这么仇视她,她肯定得噤若寒蝉,才不呢!这丫头脸皮是真厚!去给我弄点吃的,她对我说。连个“请”都不说。我要是不替她去拿苏打水或者水果馅饼,她就自己动手。我妈要是看见了,就把普拉手里拿的食物夺走。但我妈刚一转身,普拉就又打开冰箱找吃的了。她甚至还叫我妈把房子粉刷一下。这房子需要点色彩。太死气沉沉了。
我真不应该笑,但这也太搞笑啦。
马脸们呢?你想啊,她们肯定得从中调解,缓和一下剑拔弩张的气氛吧,但她们呢,真是我妈的贴心好友,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她们几个一天到晚大肆攻击普拉。她皮肤太黑了。她长得太丑了。她在圣多明各有个儿子。在这儿还有一个。她没有丈夫。没有钱。没有合法居留文件。你觉得她来这儿是为了什么?她们给我妈敲警钟:要是普拉怀上了我哥的孩子(我哥是美国公民),我妈就得供养普拉、普拉的娃娃,以及普拉在圣多明各的所有七大姑八大姨了,而且是得一直养下去。我妈本是个每天按时祈祷好多次的善心女人,这时却告诉马脸们,要是普拉怀了孕,她就自己拿刀把孩子从普拉肚子里挖出来。
你给我当心点,她对我哥说。我可不想家里有个臭猴子。
太晚了,已经有一个了,拉法说着,瞅了瞅我。
我哥原本可以缓解一点矛盾,叫普拉不要三天两头往我们家跑,或者只在我妈去厂里上班的时候让普拉来。但他哪天干过理智的事情呢?我们和普拉斗争的时候,他就坐在沙发上观赏,好像还挺喜欢这场闹剧似的。
他嘴上说很喜欢普拉,但真的是这样吗?难说。不过他对普拉的确要比对待其他女孩绅士得多。替她开门,说话客客气气,甚至还逗她的斗鸡眼儿子玩。他的前女友中有很多人如果能看到拉法这样对待她们,肯定死都愿意。她们都期待的是这样的好拉法。
这小两口甜蜜蜜的,但我还是不相信他俩能走多远。我哥对女人从来都是玩两天就甩掉,向来如此,比普拉强的女人拉法也眼都不眨地甩过一大帮。
情况似乎就是在朝那个方向发展。过了一个月左右,普拉没了踪影。我妈倒没有欢庆胜利,但也没有不开心。不料又过了几周,我哥也失踪了。他把君主车开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一天没回来,又是一天。这时我妈真要急疯了。四个马脸都拼命向上帝祷告,盼拉法安全回来。我也开始紧张了,我想起来,他刚得知诊断结果的时候立马跳上车,想开去迈阿密,他在那儿有个哥们还是什么的。他还没开到费城,车就趴窝了。我那会儿真是急坏了,最后跑到苔米·弗朗科家,想找她帮忙,但开门的是她的波兰老公,我又没敢开口,于是转过身走了。
第三天夜里,我和我妈坐在家里等着,这时君主车在门口停下了。我妈跑到窗前。她紧紧地攥着窗帘,指关节都发白了。他回来了,她最后说道。
拉法冲了进来,后面跟着普拉。他显然是酩酊大醉,普拉穿得花枝招展,好像他俩刚从夜总会回来似的。
欢迎回家,我妈平静地说。
看哪,拉法说着,抓住普拉的手,让我们看他俩的手。
他们都戴着结婚戒指。
我们结婚啦!
是正式的哦,普拉喜气洋洋地说着,从手提包里取出结婚证。
我妈先前是虽恼怒但如释重负,现在表情变得没法捉摸了。
她怀孕了吗?她问道。
还没有,普拉说。
她怀孕了吗?我妈直直地盯着我哥。
没有,拉法说。
咱们喝一杯,庆祝下,我哥说。
我妈说,在我家里不准喝酒。
我要喝一杯。我哥走向厨房,但被我妈伸着胳膊拦住了。
妈,拉法说。
在我家里不准喝酒。她把拉法推了回去。如果你想就这样——她把手向普拉的方向甩了甩——过一辈子,那么,拉法埃尔·乌尔巴诺,我和你没话可说了。你就跟你的婊子走吧,别回来了。
我哥的眼神好像泄了气。我哪儿也不去。
你们两个都给我出去。
有那么一秒钟时间,我以为我哥要动手打我妈。我真是这么想的。但他好像一下子没了火气。他搂住普拉(普拉看上去好像终于发现我妈不喜欢她似的)。再见,妈,他说。然后他和普拉走回君主车,开走了。
把门锁上,我妈就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回了她的房间。
我绝没想到,我妈和我哥的冷战居然持续了那么久。我哥一向是她的心肝宝贝,她能为他摘星取月。不管他干了多么下三滥的事情——他是干过不少荒唐事——她永远百分之百地站在他那边,只有拉丁裔母亲才能这样无条件地爱自己的宝贝头胎儿子。假如拉法哪天回家说,嘿,妈,我把全世界的人杀了一半,我妈肯定还会替他辩护:嗯,儿子,反正地球人口过剩。拉丁文化就是特别重视亲情的,再加上我哥又得了癌症,但你还得考虑到,我妈头两次怀孕都流产了,她怀拉法之前,已经有好多年以为再也不能生育了;我哥出生的时候险些夭折,他两岁之前,我妈一直有种病态的恐惧(这是我姨妈告诉我的),担心会有人绑架拉法。况且,我哥长得特别帅——被她宠坏了的心肝宝贝——你应该能理解我妈为什么这么疼拉法这个疯小子了吧。我经常能听到当母亲的说,为了孩子,她们死也愿意;但我妈从来没说过这种屁话。因为她不需要说出来。她对我哥的爱清清楚楚地写在她的脸上,用的是一百一十二磅图帕克哥特体。
所以我估计,没过几天她就会心软,然后和我哥拥抱亲吻(也许会踢普拉的脑袋一脚),然后大家和解,又是亲热一家人了。但我妈不是在装样子,拉法又一次登门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告诉他的。
你不要再来了。我妈坚定地摇头。去跟你老婆过日子去。
我都已经够吃惊的了,我哥更是惊得屁滚尿流了。操你,他对妈说。我对他说,不准你这么跟我妈说话。他对我说,也操你。
拉法,拜托,我跟着他走到街上,说道。你不可能是认真的吧——你根本都不了解那娘们。
他不肯听我的话。我走近他的时候,他一拳打在我胸口。
那你好好享受印度人的臭气吧,我对他的背影喊道,还有婴儿屎。
妈,我说,你在想啥呢?
你问他,他在想啥。
两天后,我妈去上班了,我在老桥镇和劳拉一起玩——其实也就是听她吐槽自己的继母——拉法自个儿进了家里,把他的东西都拿走了。另外他还把自己的床、电视机和我妈的床也一股脑儿搬走了。看见他这番举动的邻居说,有个印度人帮他搬东西。我气疯了,想报警,但我妈不准。如果他就想这么过下去,我可不会拦着他。
太好了,妈,但我他妈的上哪儿看电视去?
她冷冷地看着我。我们不是还有一台电视嘛。
我们的确还有一台。十英寸的黑白机,音量还锁死在第二挡上。
我妈叫我去罗丝太太家搬一张额外的床垫过来。出了这样的事真是太糟糕了,罗丝太太说。这算什么,我妈说。我小时候睡的地方比这差多了。
有一天,我在大街上看见我哥跟普拉和她的小孩在一起。他瘦了很多,衣服空荡荡地挂在身上,状况真是不堪。我喊道,你这贱人,妈都睡地板了你知不知道!
不要跟老子我讲话,尤尼奥,他警告道。要不然老子把你脖子割了!
有种你就来啊,我说。有种你来。现在他体重只有一百一十磅,而我一直在练仰卧推举,现在体重已经有一百七十九磅(当然我可能有点夸张啊),但他只是用手指在自己脖子上做了个割喉的动作来吓唬我。
别来烦他,普拉哀求着想阻止拉法来打我。别来烦我们大家。
哦,你好啊,普拉。你还没被遣返啊?
这时我哥冲了过来,虽然他只剩一百一十磅,但我决定还是不要冒险。于是我逃跑了。
我妈固执己见,不肯心软,这我倒是真没想到。她去上班,和小组一起祈祷,其余时间都待在自己房间里。他已经做了选择。但她仍然为他祈祷。我听见她在小组里恳求上帝保护他、治愈他、给他辨别是非的能力。有时候她让我去给他送药,其实是为了看看他情况怎么样。我不敢去,害怕他会在门廊上就把我打死,但我妈坚持叫我去。放心,你死不了,她说。
我得先请那个古吉拉特房东放我进大门,然后得敲门,才进得去他俩的房间。普拉把房间收拾得挺利索,为了接待我还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把她儿子也拾掇得像点样子(虽然还是穷移民的模样)。她真是完全投入了贤妻良母的角色里。还亲热地拥抱我。最近怎么样啊,小兄弟?但拉法对我很冷淡。他只穿着内衣躺在床上,对我一句话也不说。我和普拉坐在床边上,恪尽职守地向她解释药品用法。普拉不停地点头,但看她那表情好像什么都没听懂似的。
然后我小声问普拉,他吃饭还正常吗?有症状吗?
普拉看了我哥一眼。他结实得很。
没有呕吐?没有发高烧?
普拉摇了摇头。
那好,我站了起来,再见了,拉法。
再见了,狗日的。
我看望哥哥回来的时候,总能发现罗丝太太陪着我妈,免得她显得绝望。他看上去怎么样?罗丝太太问道。他说什么了吗?
他骂我是狗日的。这说明他精力还很好。
有一次,我和妈去帕斯玛超市的时候,看见我哥、普拉和她的小崽子在远处。我转过头去,看他们会不会挥手打招呼。但我妈就像没看见似的,一个劲地往前走。
九月份到了,又开学了。劳拉,就是我一直在追,并且免费给她大麻的那个白妞,又回到了她正常的朋友圈子里。在学校里遇见的时候,她还会打招呼,但她突然间再没有时间和我一起玩了。我的哥们儿感觉这太搞笑了。看样子人家没看上你。看样子人家没看上我,我说。
按理说这是我高中最后一年了,但我不知道能不能正常毕业。我已经被取消了大学预科班的资格——这在雪松岭中学[92]意味着我上不了大学了——我整天就读闲书,抽大麻抽得太凶,看不进去书的时候,我就盯着窗外。
就这么混了几星期之后,我又开始逃课了,我被取消预科班资格就是因为逃课。我妈上班早出晚归,而且看不懂英语,所以我不怕被她发现。有一天,我躲在家里,这时前门开了,我哥走了进来。看到我坐在沙发上把他吓了一大跳。
你在这儿干啥?
我笑了。你在这儿干啥?
他看上去没个人样。嘴角有个黑色的唇疱疹,眼窝深陷。
你狗日的最近是怎么啦?你这模样是真惨。
他不理我,径直走进我妈的房间。我坐在原地不动,听见他扒来扒去的声音,然后他走了出来。
他又这么干了两次。直到第三次看见他在我妈房间里乱扒东西,我这齐齐和琼[93]式的臭脑子才终于意识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拉法在偷我妈藏在房间里的钱!我妈把钱藏在一个小金属箱子里,箱子的地点经常换,但我一直注意着它的下落,以防急需用钱。
我走进房间,看见拉法正在壁橱里乱扒。我从一个抽屉里把我妈的藏钱箱拿出来,夹在胳肢窝里。
他从壁橱里出来。他看了看我,我看了看他。给我,他说。
屁都不给你。
他伸手抓住我。要是在他得病之前,我绝不是他的对手——他能把我大卸八块——但现在双方实力对比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能力揍他,我不知道我是更高兴还是更害怕。
我们扭打起来,打翻了不少东西,但我死死护住钱箱,最后他不得不松手。我做好了再打一轮的准备,但他已经开始发抖了。
那好吧,他喘着粗气。你留着钱。你等着,我很快就要你好看,臭狗屎。
我好怕哦,我说。
那天夜里,我把这事全告诉了妈(当然了,我强调说,那是我放学回家之后发生的)。
她打开炉子(锅里是早饭剩的豆子)。请你不要和你哥打架。他想拿什么就让他拿。
但他在偷我们的钱!
那就让他拿。
他妈的,我说,我要把锁都换了。
不行。这也是他的家。
妈,你在开玩笑吧?我简直要气炸了,这时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妈?
嗯,儿子?
他这么干有多久了?
干什么?
偷钱。
她背对着我,不回答。于是我把小金属箱放到地上,走出屋子抽支烟。
十月初,普拉打来一个电话。他感觉不太好。我妈点了点头,于是我过去看看他。“感觉不太好”实在是太轻描淡写了。我哥这么说完全是错觉作怪。他发着高烧,我用手摸摸他,他两眼看着我,但根本没认出我是谁。普拉坐在床边,抱着儿子,装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把汽车钥匙给我,我说,但她只是勉强笑笑。钥匙丢了。
她当然是在撒谎。她知道,如果把钥匙给我,她就再也别想看见那辆君主车了。
他走不动路。他连动动嘴唇都困难。我想背他去医院,但我怎么能背着他走十个街区的路呢,而且在这个社区里破天荒头一遭找不到人帮忙。这时拉法已经满嘴胡话,我真是吓坏了。不骗你,我真的是要抓狂了。我想,他要死在这儿了。这时我看见一辆购物手推车。我把他拽过来,把他放进小车里。好啦没事啦,我对他说。没事啦。我推着他出了门,普拉从门廊上看着我们。我得照顾阿德里安,去不了医院,她解释说。
我妈的祈祷肯定是感动上帝了,因为那天我们经历了一个奇迹。猜猜看,是谁的车停在门前,是谁看到手推车载的人马上跑过来,又是谁开车把拉法、我、我妈和所有马脸送到了以色列之家医院[94]?
对,是苔米·弗朗科,就是大奶子飞飞。
他这次住院住了很久。在此期间,以及之后的时间里出了不少事情,但没有姑娘上门了。他的风流史算是拉上帷幕了。苔米不时来医院看他,但就像过去一样,她就坐在那儿,一句话也不说,他也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她就走了。这他妈的是搞什么?我问我哥,但他从来没有解释过,一个字都没解释过。
至于普拉,我哥住院期间,她一次也没去看过。后来她又来了我们家一次。那时拉法还在以色列之家医院,所以我没有义务给她开门,但如果不开门又挺傻的。普拉在沙发上坐下,想拉拉我妈的手,但我妈不理她。普拉把阿德里安也带来了,那小浪荡鬼一进门就到处乱跑,打翻东西,我真想在他屁股上狠踹一脚。普拉一脸可怜地解释说,拉法曾经借过她的钱,现在她需要用钱;否则,房东就要把她扫地出门了。
我靠,拜托不要编这么低劣的谎言好不好,我吐了口唾沫。
我妈仔细地盯着她。多少钱?
两千块钱。
两千块钱。这可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那简直是巨款。这婊子在大放狗屁。
我妈深思熟虑地点点头。你知不知道他拿这钱干了什么?
我不知道,普拉小声说。他什么事情都不告诉我。
然后这狗日的居然笑了出来。
这娘们真是个天才。我妈和我都心烦意乱,她倒好,坐在那儿大大咧咧、神清气爽的。现在事情已经到这地步了,她连装都不装了。我要是有那个精气神的话,真得替她的精彩表演鼓掌,但我实在是太沮丧了。
我妈好长时间没说话,然后走进她的卧室。我估计她要去拿我爸的周六晚特供[95],那是他离家出走之后,我妈留下的唯一一件他的东西。是为了自卫,她是这么说的,但她更可能是打算万一再见到我爸就用这枪把他打死。我看着普拉的小孩快快活活地把《电视指南》扔来扔去。我不禁想,他会不会喜欢没妈的日子。这时我妈走出来了,手里拿着一张一百块钱钞票。
妈,我虚弱地抗议。
她把钱递给普拉,但没放手。她俩互相对视了一分钟,然后我妈松了手。她俩使的力气那么大,钞票砰的响了一声。
愿上帝保佑你,普拉说,理了理胸口的衣服,然后站了起来。
普拉、她儿子、我们的汽车、我们的电视、我们的两张床还有拉法替她偷的也不知道多少钱,统统一去不复返了。圣诞节前的什么时候,她离开了伦敦排屋,下落不明。这是我有次在帕斯玛超市遇见那个古吉拉特人的时候,他亲口告诉我的。普拉欠了他差不多两个月的房租,他还在耿耿于怀。
下次再也不租给你们拉丁裔了。
阿门,我说。
你或许会想,拉法终于出院之后,总该有点悔恨的意思了吧。才不呢。他对普拉一个字也没提。他对任何话题都不怎么发表意见。我想,他一定是真真切切地意识到,他的病好不了了。他每天看很多电视,有时慢慢地步行去垃圾填埋场转悠。他开始戴十字架,但不肯听我妈的话,去祈祷或者感谢耶稣。马脸们几乎天天都在我们家集合,我哥就看着她们,有时为了故意气她们,说一句,操耶稣,但这只让她们祈祷得更卖力。
我尽量避开他。我终于有了个女朋友,她还没有劳拉一半好看,但她至少喜欢我。她教我吸迷幻蘑菇[96],于是我就整天逃课,和她一起醉生梦死地享用蘑菇。我压根不去想未来。
有时候,我和拉法两人单独在家。电视上有比赛的时候,我试着和他谈话,但他从来不理我。他的头发全都没了,现在在室内他也戴着扬基队[97]的帽子。
他出院后一个月左右的一天,我从商店回来,手里拎着一加仑牛奶,因为吸了毒,所以飘飘欲仙的,脑子里想着我的新女朋友,这时不知怎的,我的脑袋轰的一声。我脑子里所有的电路一下子都熄火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瘫倒在地的,也不知昏迷了多久。最后我终于爬了起来,跪在地上,脸上火辣辣地疼,手里拿的不是牛奶,却是一个巨大的耶鲁挂锁[98]。
我回到家,妈妈在我脸颊下方的淤血处敷上敷布,我才琢磨出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有人向我投掷那个挂锁,正好砸在我脸上。这个人在高中棒球队的时候,投掷的快速球的速度就高达每小时九十三英里[99]。
真是太可怕啦,拉法咯咯叫着,差点把你眼珠子打出来。
后来,我妈上床睡觉了,他无比冷静地对我说,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会要你好看的。我说过的吧?
然后他放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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