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与其说是条件的分析不如说是事实的说明,事实说明的对象是已经存在的东西,条件分析则存在未然的可能。这些事实表达了对协商民主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分析,但他们与协商民主之间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这里,除了文化,其他的都不是我们独享的,凭此就断定我们需要协商民主,最起码在现象上无法区分我们的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到底有什么区别,进而也无法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民主到底有什么不同。其实,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生命力不仅仅源于它的现实条件,还源于它的理论逻辑和历史实践,当然,无论是逻辑的推演还是历史发展,都绕不开背后文化价值理念的影响。
一、协商民主在中国的逻辑进路
实践需要理论,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才不至于陷入盲目,而能够正确指导实践的理论必须是合乎逻辑的理论,否则不具有说服力。协商民主也一样,理不顺其理论逻辑就无法真正给它“正身定位”。
(一)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
协商民主的逻辑起点在民主。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典型的、一般意义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今天的人们更愿意从多个维度来诠释民主,既有政治意义的也有经济意义的、观念意义的,甚至也指称大众意义上的生活方式。[8]但无论是哪个角度,民主始终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状况。其实,民主的内涵远不止于此。民主概念的本义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理论上应该意指全体社会成员,当家作主实际是一种支配力,既然是支配力就必须要有被支配的客体对象的存在,否则支配本身就成了主体的自我运动而流于空谈。人所表现的支配力,对象首先是自然,全体社会成员当家作主的权力实际就是指人类支配自然的权力,所以,“民主作为一种普遍的人的权力,首先强调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它表明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9]。而人类就因相同的主体地位而处于彼此平等的关系之中。我们不能忽视对民主的这种宏观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着眼点从来都是整个人类,共产主义“不仅仅是工人的事业,而且是全人类的事业”[10],目标是要通过无产阶级的解放而实现全人类的解放,而人的解放“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的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11]才能完成,最后,“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12]。因此,彻底的民主就是彻底的自由,彻底的民主的主体应该是全人类,民主体现的平等也不仅仅是阶级内部的平等,或民族范围内的平等,更是全人类内部的平等。民主归根到底反映的是人类在自然界面前的自主行为能力。“所以,衡量民主发展的客观尺度,是生产力的水平,即通过劳动资料技术水平反映的人类改造自然界的能力;而衡量民主发展的主观尺度,则是社会关系的水平,即通过社会成员个人行动自由度反映的人类改造自身关系的能力。”[13]一般情况下,这两种能力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而人类一直在向着彻底的民主即民主的最终目的努力着。
资本主义民主就是人类在经历了原始民主和古典民主之后拥有的现代民主。尽管资本主义与民主的关系也磕磕绊绊,从抵制民主到接纳民主再到规制民主,最后借助选举实现了民主实质的精英化,但不能否认的是,是资本主义民主让“民主”这一话题从隐性上升为显性,从地区走向世界,乃至成了今天人人都承认的普适价值。首先资本主义民主实现了发展中的择优功能,让更多优秀的社会成员有机会更高效地运用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发展。人类是通过劳动实现自己的发展的。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14]。人类发展史实际就是一部劳动史。而且,劳动在形式上虽然是人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但只要是劳动,无论它采取以脑力支出为主还是采取以体力支出为主的方式,实质上都包含着某种程度的智力,因而都可以归结为一定意义的智力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将人的劳动同动物的本能区别开来”[15]。马克思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16]就是说,真正体现劳动奥秘的是人类的脑力劳动,这也印证了马克思将“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17]认定为人的类特性的观点。而那些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劳动者实际上代表了社会成员中的强者,他们是科技革命的主力军,他们的劳动必将为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贡献更大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精英主义者对精英的肯定并无不妥,资本主义民主通过选举实现择优也合乎情理。但是,肯定精英与放弃弱者是两回事。人类毕竟是作为整体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的,所谓“人的自由发展”就不可能仅仅是精英们的自由发展,而应该是人类的每个个体的自由发展。对精英的绝对倾斜造成的是人类内部的撕裂,最终无法形成面对自然界的力量最大化,从而影响到人类自由发展的目标。所以,人类必须携手团结,在市场的劣根性必须得到纠正的同时,民主的形式也必须走出目前的局限。其次,资本主义民主在发展中也推动了民主主体的不断扩大。人类告别了原始民主之后实现的是阶级民主。“揭示民主的阶级性,是马克思民主理论最鲜明的特征。”[18]他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民主不过是实现阶级利益的工具,它实际体现的是阶级对阶级的统治。“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普遍的东西一般来说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19]因此,“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0]。就是说,虽然无产阶级专政可以利用并且应该利用资产阶级所建立的民主制度这种政治形式,但一旦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由于传统意义的国家将不复存在,民主原则也因得到普遍实现而失去意义。民主原则的普遍实现就是民主的彻底实现,就是全人类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尽管早就被马克思判了死刑,但它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运行规则,一方面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的积累,教育的普及,让民众的智力水平得到了比较均衡的发展,另一方面民众在争取民主实践民主的过程中形成了良好的民主素质,特别是随着普选权的实现,资本主义民主正在成为民族的民主。问题在于,今天的很多人要把这种至多是某个民族的民主直接复制到世界各地,一方面他们貌似都忘记了与西方民主成长相伴一路的血与泪的历史过程;另一方面又对活生生的现实视而不见:以信息技术为载体的科技革命越来越让人类以整体面貌出现,经济全球化也必然反映政治全球化。因为,无边界的信息传播让资源占有、资源分配等方面的情况很容易就能昭然于大众面前,而且由此引发的源于对不平等的仇视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已引起了世人的关注。而在应对这些问题时,西方民主显得捉襟见肘,或者说根本没有这样的意愿。他们的民主范围最多只惠及本国人民,对待其他国家时依然是强权政治。君不见,西方国家正以过硬的军事实力为后盾强行向世界各地输出西式民主?我们且不说输入过程本身体现出来的反民主特性,仅从民主自身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形式既不一定符合输入地的发展,也不符合西方民主成长的实际经过。同时环境问题的显性化也凸显了西方民主的狭隘性。环境问题表面看起来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反映的却是人与人的关系。“当自然资源作为财富构成要素或对其维护需要耗费财富的时候,一部分人为了竞争需要既可以不顾一切攫取自然资源,又可以任意破坏自然资源,结果是增加了他人取得财富的成本,但归根结底是增加了包括自己在内的社会发展成本,甚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安全。”[21]人类是自然界所允许的生命现象,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面对的最基本的关系,这一关系处理不好的话,人类终将自己毁掉自己,而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如果资产阶级民主不能扩大其视野,突破民族国家的局限,做出既符合现实,也符合历史发展的变革,终将受到伤害的绝对不仅仅是人类社会领域中的弱者。这些都是资本主义民主的虚伪性和狭隘性的现实写照。
社会主义民主是旨在实现彻底民主的民主形式。它尽管是前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各种民主形式发展的产物,与它们具有相承性,但却是一种全新的民主形态,与自己的前辈们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以公有制为基础,是“在世界上史无前例地发展和扩大了的正是对绝大多数居民,即对被剥削劳动者的民主”[22]。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民主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实现了对传统民主形态的超越,“质”的表现是民主的主体由之前的剥削阶级转换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量”的表现是它第一次实现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新型民主,是人类民主发展的更高形态,“目的是通过实现广大人民在经济、政治、社会上的平等,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国家制度和人民权利的有机统一,实现人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彻底解放,最终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23]。具体地说,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诉求中有三个关键词:平等,弱势群体,集体利益。尽管人们的能力是不同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对平等的追求,能力不同却有平等的要求,这大概只有人类有这种表现。也许,人们在目睹生存条件的不平等时,往往忘记了劳动能力方面的不平等——自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特性给了人类这一特权。正是这一点,使人类的社会秩序建立比较困难,自然秩序是按能力分配的——市场经济就是其最文明的体现。但是,人们的理性总能找到挑战社会秩序不合理的理由。换句话说,是生命活动特性挑动人们追求的平等,不是自然界形成的丛林法则意义上的平等,而是社会特有的每个人自由发展意义上的平等。资本主义做不到这一点,它虽然也很强调平等,但是,“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24]。而人们在先天禀赋和后天际遇方面存在差别是人类大部分发展阶段的常态,这决定了资本主义是站在强者的立场上强调对个人权利的维护。选举过程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自由竞争法则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反映这种能力面前人人平等的强者逻辑。而科学社会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是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无产阶级的内涵可能会发生改变,但它所体现的作为社会最底层群体的含义不会变,就是说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着眼点是弱势群体,目的是让他们摆脱压迫、剥削,消灭他们所体现的社会不平等现象,最终实现人类的解放。所以社会主义民主强调的平等是立足于社会弱势群体,强调“发展权”的平等,是以“人本身”为尺度的平等,是希望在承认个体存在强弱差别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平等,它着眼整体,重视集体利益。碰巧,在价值追求上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高度契合。协商民主源于利益分化的社会,它之所以能够赢得众人的青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立志实现更大规模的参与,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事关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的对话中来,并体现出参与的价值,为此它必须包容当前流行的民主形式特别是选举民主下那些被忽略的群体和那些被淹没的声音,因此,协商民主作为实现民主的一种手段,不仅当然地也追求平等,而且“协商民主需要一种具体的、相对复杂的平等。考虑到我们对民主安排产生结果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就无法要求结果的平等。因此,民主需要机会平等。具体地说,协商民主需要获得政治影响力的平等机会”[25]。就是说,在协商民主中,首先,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无论在出生、财产、社会地位等方面有多大差距,都可以平等地参与协商;其次,协商过程是公民之间理性的讨论而不是竞争对手之间的讨价还价甚至权钱交易,“参与者可能影响其他协商者的可能性对于所有参与者来说都是大致相同的”[26]。很明显,这种机会平等更有利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同时, 公共协商是协商民主的核心概念,它是指协商主体通过平等参与、公开讨论、理性协商致力于形成具有集体约束力的社会选择的过程,主要目标不是追求狭隘的个人利益,而是在公共理性的指导下最大程度地满足所有公民的愿望,也就是说公共理性是协商民主的理论前提。罗尔斯认为:“公共理性是一个民主国家的基本特征。它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们的理性的目标是公共善,此乃政治正义观念对社会之基本制度结构的要求所在,也是这些制度所服务的目标和目的所在。”[27]协商民主要求的公共理性实质上是一种集体理性,参与协商的公民通过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和政治意愿的充分交流,从而达到对公共利益的一致理解与支持,区别于基于个体理性、以选举为主要形式的自由主义民主。在选举中,“没有东西能够阻止投票者纯粹根据自利性的理由来进行投票,他们无需考虑什么是对集体有利的决策”[28],而公共协商具有“附加”价值和“倍增”价值,前者指你可能会想到一些我没想到的,反之亦然,后者是指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可能会考虑一些各自原本不会想到的问题或可能性。[29]即使参与者不具备公共责任意识,公开讨论中的参与者大多数也会根据普遍的公共利益而不是自己的狭隘的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而提出显而易见是自利的观点,就是说协商民主更利于、更侧重集体利益。需要说明的是,对集体利益的肯定并不构成对个人利益的否定,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个人利益。自由主义民主从个体入手,强调个人自由、自主,通过维护消极自由来捍卫个人权利,协商民主着眼整体,重视公共利益,集体利益,而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集体利益的实现最终也是为了落实个人利益,维护个人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民主和协商民主在维护个人权利方面不是否定关系,仅仅是切入点不同,最终殊途同归。显然,协商民主的价值追求与社会主义民主高度一致,也为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其历史使命提供了契机。其实,我们也不必对之感到意外,因为我们既看到了协商之于民主的内生性事实,也听到过民主天生是社会主义的感慨,那么协商民主之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性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当然,今天,选举对民主依然不可或缺。这不能仅仅义愤填膺地埋怨熊彼特在理论上串改了民主的本义,将选举这一标签功利性地贴在民主的头上,也不能仅仅埋怨后人对这一混淆视听行为的随波逐流。选举本身也有自己的过人之处:崇尚竞争,依赖投票,能够决出强者,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强者,它方便快捷又高效,普选的实现又在形式上满足了民众对平等的追求,我们可以对选举吹毛求疵,但不能否认到目前为止它仍然是实现民主合作的最佳手段。但选举终究无法护航民主走的更远。它能顾及到的永远是部分,哪怕这个部分是多数,它对竞争的过度倚重,使得人们之间总是处在或潜在地处在敌对状态,选举中赢家的胜利建立在输家的失败之上,失败者服输并不能否认他所代表的个体或团体的利益必须暂时搁置的事实。而且,在国际事务中投票往往形不成类似国内的聚合结果,一次次陷入僵局的世界气候大会就是最明显的例证。也就是说选举机制暗含的思维逻辑是非此即彼的二元性,总有人会在选择中输掉。就此而言,它无法承载民主的终极价值追求。人们对协商的重新关注体现的就是对选举狭隘性的担心和超越这种狭隘的期盼。当然,协商也绝对不是一个偶然性的投机选择,人类的理性在事关社会发展大局面前还不至于如此随便。正如之前分析的一样,协商是一种相对比较柔性的民主方式,它对人的公共理性寄予厚望,认为经过彼此的坦诚交流,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换位思考,最后达成的共识是最能反映公共利益的意见,这个意见可能是某些协商主体之前就持有的,也可能是各协商主体之前意见的综合版,改良版。它实现的不是谁赢而是共赢,着眼的不是多数而是全局,是每个人,它对平等的追求不仅仅是政治平等而是人的平等。所以,尽管以协商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建设必将一路荆棘,但也只有协商才能彰显出民主的远景与目标。同时,民主形式的可行性要求它必须与具体的社会条件相符合,时代背景,世情国情,历史传统,文化理念等都是影响民主形式选择的重要因素,所以民主本身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我们说没有两个国家的民主模式完全一样,就是指各国对民主实现形式的选择上都糅合自身的民族特色,这些不同的民主路径既是主观选择的结果更是历史发展的客观产物。当前我们恰好正处于这么一个历史阶段,人类依然需要资本主义的引领,但也急需一种能够超越它的发展方式来应对资本主义给人类带来的挑战。所以,以选举为标志的资本主义民主在一段时间里依然是主角,但这不代表它具有永久合理性。庆幸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了协商民主的理论潜力和实践魅力,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为协商民主展现其潜力与魅力提供越来越大的舞台。
(二)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现在,尽管有不少人试图从马克思主义那里挖掘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证据,也有不少人从马克思面临的发展任务中解读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的必然性,但迄今为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命题依然处在待证明阶段。严格地说,马克思的原创社会主义与市场是相互排斥的。市场奉行的是自然主义的丛林法则,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剥削性,优胜劣汰,贫富差距是它的伴生物,马克思正是看到了资本主义初期的市场经济所引发的经济危机和激起的阶级斗争,才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消灭商品,消灭货币,并采用计划方式来发展经济。这与马克思当时所处的时代人类劳动所体现出的总体态势有关。劳动本质上是智力性质的活动,这是人类自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特性决定的,否则我们无法将人类的劳动和动物的活动相区分。而脑体分工正是劳动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事实证明,“这种分工把人类不甚发展时期的有限物质条件集中到了一部分社会成员身上使用,推动了精神生产的发展;而这些精神产品又转而作用于整个社会,最终加快了人类的整体进步。正因如此,反思历史,人们或许可以改变从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具体人选,但无法根本改变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存在本身;人们或许可以改善两种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无法根本改变脑力劳动者优于体力劳动者的利益分配地位”[30]。问题在于,脑力劳动从一般劳动过程中的分离是渐进的,前期是漫长的智力培养过程,其间,无论是培养者还是被培养者都脱离了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同时又需要消费物质产品。这意味着,一个社会中脑力劳动者的规模与它的物质财富储备是成比例的。18—19世纪的资本主义,尽管已经创造了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多的生产力,但劳动在整体态势上仍是以体力劳动为主,而脑力劳动不过是刚刚开始介入社会物质生产过程。这样的时代条件,决定了马克思尽管认识到了劳动是解读人类发展历史的钥匙,也高度肯定了以蒸汽机为标志的大机器生产方式的魔力,可依然对劳动做了侧重于体力劳动的解读,于是,承载着人类智力成果的科学技术被认定为不属于任何人的历史的一般存在。这样,无产阶级就很自然地可以担当推翻旧制度建立理想社会的中坚力量,而市场这种造就了无产阶级的经济发展方式当然不会成为新社会的选择。
但是,市场的奥秘在于:它通过利益机制,最大限度地鞭策劳动者各尽所能;它通过竞争机制,持续不断地迫使劳动者提高自身能力。市场经济只承认劳动者的实际能力,而对劳动能力的衡量,从理论上讲不受任何个人及团体的支配,在评定上具有公正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保证了竞争起点的平等,展示了对劳动活动要求的公平性;市场经济还是自由经济,人们可以自主选择任何时间、地点、方式来从事劳动,对劳动者发挥自己的能力提供的经济环境具有合理性。因此,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具效率因而也最愿接受的一种激励劳动的经济形式。[31]于是社会主义在计划经济受挫后重新找回了市场。应该说市场启动的是人类的智力,触及的是劳动的本质,因此,社会主义选择市场经济具有必然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要重复资本主义的老路,而是意味着市场经济终于要借助社会主义政治权力告别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自发、盲目,进入更加自觉的阶段。
至此,市场经济成了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共同的制度环境。从价值目标上看:资本主义追求效率最大化。这是市场经济自发体现的趋势。政府的职责是维护这一趋势,其中包括推出保护劣者生存权利政策以维护“优胜劣汰”机制。多党制是资本主义民主的基本制度之一,但其最主要的政党客观上都是站在优者一方的,由此构成了他们的固化立场。它们之间的争议,集中在如何针对时弊随机应变地推出一些改良主义的措施,在保留传统票仓的前提下争取更多的选票。由于主导趋势的始终不变,资本主义政治选择简单化的、粗放式的选举民主道路,不会对其运行产生重大的影响。竞选过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选举针对了更加细化的政治内容,但仍然是大而化之的东西,况且,选举承诺往往是靠不住的。与资本主义不同,社会主义追求共同富裕目标。面对市场经济环境,它不能否定“优胜劣汰”,否则就可能失去生产力的发展;它只能采取“促劣变优”,推进全面变优基础上的共同富裕。尽管民主的实现程度与经济基础联系在一起,而且,从总体上看,资本主义民主的物质条件要优于社会主义民主,其间的差距需要一定的历史时期才能予以弥补。但是,如果社会主义在市场经济领域强化促劣变优机制,将能够为民主的实现提供较资本主义更好的社会基础。它面对的难题是:如何在“优胜劣汰”和“促劣变优”之间寻找平衡点?可能采取的正确选择是:一方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制衡“优胜劣汰”的负面反应;另一方面,建立均衡的基础设施体系和平等的教育体系以推动“促劣变优”。要实现这两种举措,政治权力既不能单纯站在优者一方也不能单纯站在劣者一方,因为其中任何一方都很难自觉形成同时有利于对方的选择;协商民主显然比票决民主更有利于应对此种复杂局面——因为此间的“度”并非绝对的,而是随着主客体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从现代民主所面临的基本难题来看:首先,市场机制是“自由竞争,优胜劣汰”,两者的运行都需要法制提供前提或予以维护,而法制本身的公正则需仰仗民主政治来实现。法制的刚性内容往往需要选举民主来形成——毫无疑问,选举民主所展示的公正是有局限的;它的缺陷积累往往通过新的法制内容予以修正。其次,市场机制形成的“优胜劣汰”结果会导致一定程度的社会对立,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是缓解这种对立,面临的困难是如何在市场原则和社会稳定之间寻找平衡点,采取的方法是推出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在这个领域协商民主由于能够更为全面地把握实际,应该比选举民主拥有更大的空间。
当然,民主的实际发展过程总比既定逻辑更为复杂。社会主义的发展没有预想的那么顺利,先是主体的变化,让落后国家挑起了实现理想社会的重任,继而又在措手不及之时错过了科技革命的大潮,理想社会的实现过程被拉长,社会主义民主也不再是简单地基于对资本主义民主这种政治形式的暂时运用然后很快因为全面落实而“消失”。同时,马克思主义笔下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顺序实现的,二者即使存在一定的共时性那也是很短的过渡,实际中的资本主义借助科技革命实现了自己的华丽转身,不仅没有马上退出历史舞台,还将社会主义远远地抛在身后。社会主义再想完成对资本主义的替代,首先必须赶上资本主义。这时的社会主义面临着多重的压力,既有来自现实的,也有来自理论的。好在社会主义本身具有逻辑的自洽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傍中华文化的支撑,正在以事实证明着它的这种能力。而且,社会主义的暂时落后也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必须要重复资本主义的发展轨迹。社会主义的过人之处不仅仅是它为亿万下层民众描绘的人人平等、自由的理想社会局面,还有它发展的自觉状态。就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原创市场形态本身的弊端一样,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也必须在发展中不断匡正方向,推动民主迈向正确目标。
二、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历史进路
民主是人类的普遍追求,说的是人类对民主终极价值的追求,体现民主的一致性,而民主实现形式的选择则必然是因时因地而异,体现民主的多样性。协商民主与中国的渊源在逻辑里,也在历史中。如果说民主的发展逻辑说明了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理论渊源,那么中国的民主发展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探索史就是对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现实渊源的说明。
(一)中国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历史选择
中国真正开启现代民主之门的时间已经是19世纪的事了。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即19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之间,被英国的坚船利炮重伤的国人中不少人开始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所谓夷之长技,除了战舰、火器、养兵练兵之法以外,魏源、徐继畲等人也比较系统地介绍了西方的民主制度,尤其是美国的民主共和制,认为“诸大国与之辑睦,无敢凌辱”[32]都与之有关。可这些对后来的维新派有重要影响的思想当时仅停留在了口头和文字上。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朝内外交困,统治集团内部一些较为开明的官员主张利用西方先进生产技术,强兵富国,随即洋务运动兴起。但洋务派宣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旨在不触动封建专制的前提下借资本主义之长来挽救摇摇欲坠的封建专制制度,很快,甲午战争的惨败直接导致洋务运动破产。于是,一些从洋务派转化而来的早期改良派开始纷纷批评洋务运动只引进西方近代生产技术而不引进西方政治体制的弊端。认为洋务派“积习难忘,仍是补漏缝缺之谋,非再立堂构之规,风雨既至,终将倾坠”,而“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大变则强,小变仍亡”[33]。而《马关条约》的签订,德国强占胶州湾、法国强租广州湾、英国强租新界和威海卫的事实引发全国人心激愤,维新派遂掀起戊戌变法,主张学习西方经济科学文化,并改革政治教育制度,走君主立宪。然而,短命的变法维新很快以戊戌政变宣告失败。此时的中国国内,几经改良不通;外,八国联军侵华,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民族危亡形势严峻,奋起革命成了唯一选择。终于,1911年的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中国的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也将议会制度搬到了中国。但是,这仅仅是形式,在中华民国的实际政治运行中,无论是北洋军阀还是国民党统治,议会民主从来都没有真正落实过。很多人将中国近代民主之路的坎坷归咎于长期封建专制导致的民主传统的缺失,其实,历史发展往往不是简单的因果决定关系,而是多要素复杂互动中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结果。中国的现代史帷幕是英国用枪炮开启的,马克思有过深刻描述:“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存旧中国的首要条件,而当这种隔绝状态通过英国而为暴力所打破的时候,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正如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材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34]然而惊醒的亚洲雄狮面对的是一个借助科技革命的东风生产力高速发展的资本主义世界。此时的资本主义虽然取得了比以往一切时代创造的生产力还要多的发展业绩,但唯利是图的本性正让它陷入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和汹涌的阶级斗争两大困境之中。马克思正是以此两大事实为基点展开了自己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并经过严密的逻辑论证认为它将不久于人世。然而,历史的发展只遵循自己的规律。各资本主义强国面对危机从两条途径展开自救:一方面借助科技革命东风,通过增加生产资料的技术含量而继续推动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开始野蛮地抢占殖民地拓展海外市场,为国内生产寻找原料产地和输出地。这样,这些国家就将国内危机部分地转嫁到了国外,转嫁到了他们的殖民地。中国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强行卷入到世界史发展中。两次鸦片战争很快就将还没有完全走出天朝美梦的中国沦为了半殖民半封建社会,接着一系列侵华战争,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近代以来的每一次变革都与此国际环境有关,后者甚至是包括对社会主义的选择的变革的直接动因,因为这种背景下的中国资产阶级已经不可能再有像西方那样独立搞资本主义的条件和空间。毛泽东就说过:“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西方的迷梦。很奇怪,为什么先生老是侵略学生呢?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35]怎么办?这时,苏联率先成功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让中国的志士仁人们眼前一亮,从此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与社会主义紧紧地绑在一起。这也意味着,中国从此将走上一条不同于西方的民主建设之路。西方民主首先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他们的宪政设计也是以限制多数为原则的。理由是:“历史已经表明,民主总是不断地导致混乱、冲突和动荡;公民经常在演说者巧舌如簧的承诺面前丧失自己独立的判断;并且少数(不管是经济、宗教还是种族方面)的权利也总是受到暴虐多数的侵犯”[36],甚至直接指称大众就是乌合之众。所以,资本主义民主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大大增加,人民大众不断争取平等权的斗争才逐步发展到现在的。以选举权为例,英国妇女和法国妇女分别在1928年、1944年才获得选举权,视选举权为第一自由的美国,普选的实现也是历经百年一波三折,黑人获得选举权是已经是20世纪50-60年代的事了。直到现在,财产状况在选举背后仍然扮演重要角色。而社会主义民主的第一生存维度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无论是作为理论、运动还是制度,都离不开“立足于劳苦大众,消灭剥削,旨在实现每个人自由发展”这样的核心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民主也自然服从于这样的目的追求。所以它从一开始就是多数人的民主,追求平等,强调团结,以集体主义为价值取向,着眼全局,兼顾个体。价值取向上的契合决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无论是理论要求还是实际运行都为协商预留了更多的可能与空间。
(二)中国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历史探索
191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始,从此,中国的民主建设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目标:社会主义民主,同时开启探索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形式的历史。在近百年的摸索中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19年到新中国成立。这个时期我国的民主探索与救亡图存实现民族独立的历史使命相伴相生,毛泽东就指出:“中国缺少的东西固然很多,但是主要的就是少了两件东西:一件是独立,一件是民主。这两件东西少了一件,中国的事情就办不好。”[37]在西学之路已经被证明行不通后,完成独立民主的使命就落在了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广大劳动人民的肩上。当时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情下,我国的阶级分布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特点,即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只占人口的少数,而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中间阶级阶层居多数,中国共产党要领导无产阶级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就必须将它们团结在自己的周围。这方面是走过弯路的。中共成立之初,受共产国际的影响,为了保证党的纯洁性和革命性,奉行完全独立的路线,拒绝与工农和士兵之外的其他力量合作。中共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彻底断绝同黄色知识分子阶层及其他类似党派的一切联系。”[38]这种关门主义的态度实际上孤立的是自己,事实证明既不符合中国革命的实际也不利于组织的发展。所幸的是,党很快就意识到了合作的重要性。1922年6月,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对时局的主张》,提出:“中国共产党的方法是要邀请国民党等革命的民主派及革命的社会主义各团体开一个联席会议,在上列原则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个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39]这标志着中共对其他党派团体的态度由排斥转向合作,开始强调以协商、对话替代竞争、冲突。这一转变的理论成果就是统一战线的形成,实践成果主要是两次国共合作,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以及政治协商会议。统一战线是中共生存和发展、克敌制胜的法宝之一,尽管两次国共合作都因国民党的背信弃义最终破产,但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也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抗日民主统一战线中的国共第二次合作,直接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赢得了民族独立。三三制政权则是从1940年开始在抗日根据地建立的一种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形式,它要求抗日根据地的政权机构组成人员按“三三制”原则进行分配:共产党员大体占三分之一,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三三制政权不同于资产阶级专政也不同于工农民主专政,而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民主政权,它调动了一切可以团结的抗日力量,也改善了中国共产党的国内外形象,为巩固根据地赢得抗战胜利奠定了基础,是中共在抗日战争时期对民主政治的重要探索。其实毛泽东早在著名的瓦窑堡会议上就提过,中国共产党未来要建立的不是工农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共和国,而是人民政权和人民共和国,之后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要建立的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是旧民主主义的共和国,那种共和国已经过时了;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种社会主义的共和国已经在苏联兴盛起来,并且还要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无疑将成为一切工业先进国家的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统治形式;但是那种共和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还不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中国只能采用第三种形式:“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40]暴力革命永远是人们迫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选择,即使抗战后期国共合作摩擦不断,但中国共产党仍然希望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彼此之间在战后的事关国家前途方面的分歧,于是为实现国内和平,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由当时的国民党召集,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于1946年1月召开,史称旧政协。这是各种政治力量协商解决关系国家前途的重大政治问题的一次尝试,协商形成的决议表明,作为执政的国民党作出了一定的民主化让步,共产党也在许多问题上作出了妥协,会议让中国人民看到了走向和平建设民主的希望。然而,国民党仍然倒行逆施,一意孤行,单方面撕毁协议,很快这次以协商建国为目的的旧政协由于全面内战的爆发而宣告破产。在1945年中共七大的闭幕词中,毛泽东曾说过:“现在的世界潮流,民主是主流,反民主的反动只是一股逆流。”[41]因此,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不仅是双方军事实力和军事智慧的较量,也是“顺潮流者昌,逆潮流者亡”的必然结果。几经坎坷不断成熟的中国共产党有这样的政治觉悟,他们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却不固守经典全搬照抄,时刻谨记马克思主义只有实现中国化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思想武器,也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于是,在全国解放战争即将胜利的前夕,当建立新政权的问题,即何种政治力量、通过何种组织形式、建立什么性质的新政权等问题再次摆在面前的时候,共产党又一次着手召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并讨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随着各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响应和新政协的筹备,通过民主协商建立新政权的进程,由此开始。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开幕,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至此,中国的民主建设不仅找到了社会主义的方向,也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民主实现形式和手段。显然,协商已经从一般民主过程中的隐形要求变成了中国民主进程中的显性要求。就此而言,国内部分学者坚持协商民主的本土性,认为“协商民主是中国内生的,是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下生长、发展和成熟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紧密相结合,独立探索民主道路和建构民主制度的创造性成果”[42]也不无道理。
2.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建国伊始,国家的许多重要举措都是先经政协全国委员会讨论协商,再报送中央人民政府决定通过,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有些要先征询政协常委会的建议和意见。这个时期民主政治中的协商虽然依然主要集中在党际协商方面,但内容涉及范围较广,从国庆纪念日的建议到国徽图案的确定,从婚姻法草案到土地改革法,还有社会团体登记办法、财政收支预算,农业税条例等等,甚至连批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都进行讨论和协商。虽然内容上已经“从为争取人民革命与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时期,转到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为进入社会主义准备条件的时期”,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依然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在尊重各民主党派独立性的基础上,“诚恳地协商、建议和说理,必要时进行适当批评,而不是从组织上去控制它们”。同时,还要“为政治协商建立良好条件,为长期合作建立思想基础”,并要求各级人民代表会议都要“具备充分的民主内容”,“采用充分的协商方法”。[43]直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毛泽东依旧认为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44]紧接着刘少奇在中共八大的发言中重申:“正是由于在协商过程中反复地交换了意见,展开了讨论,从而明辨了是非,达成了协议,在进行选举和通过议案的时候,就自然而然地常常出现最大多数一致以至全体一致的赞同和决议”,“政治协商的好处在于既能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又尊重占少数地位的人民的民主权利,在经过充分协商之后,使各方面的政见在基本上达到适当的集中和统一”[45]。这种原本和谐健康的民主生活很快就被1957年以后“左”的错误给搅乱,第三届全国政协(1959-1965)在任期间从未就具体问题进行过协商,第四届政协则止于文革,打着“大民主”旗号的文革大大地伤害了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同时也以惨痛的代价告诉我们:发展民主既要符合潮流也要适合国情,民主的发展是一个需要具备相应经济政治文化基础的过程。
3.改革开放后到现在。建国后一段时间内民主化发展的挫折实际是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形式过程中的一次弯路。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革命完成的是人的政治解放,即个体获得了相对独立于国家的自主权利,政治解放的现实成果就是现代民主的形成。但这种解放的经济基础是人和生产资料的分离,劳动的异化,所以现代民主的发展必须要经历更为深刻的发展,让“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46]。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学说,无产阶级是实现理想社会的真正主角儿,所谓劳动的解放也是指这些主要从事以体力支出为主的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不断创造被资本家无偿拿走剩余价值的无产阶级的解放,就是劳动者重新掌握生产资料,社会重新收回国家,就是阶级对立基础的消失,就是阶级社会的结束,就是每个人自由发展的新社会的开始。因此,马克思眼里的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仅是政治解放而且是阶级解放和社会解放。由于马克思还认为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所以资产阶级所建立的民主制度无疑是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可以直接利用并且应该利用的现成的政治形式,一旦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原则因全面落实自然地失去了意义。问题在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超出了马克思的预料,它一方面借助科技革命在生产力方面继续突飞猛进;另一方面借助大量殖民地的开拓将生产关系的范围扩展到世界,增加的剩余价值除了维持自己的高额利润也用来安抚国内的无产阶级,大大地缓和了国内的阶级斗争,致使越是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越是没有革命的动力。相反,资本主义强国对殖民地的开发争夺大大加剧了不发达国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群情激昂,终于在世界大战的推动下由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让社会主义这棵大树首先在落后国家落地开花,建立了苏维埃政权——无产阶级专政的俄国形式。新中国建立伊始就将自己定位于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际上反映了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对政治民主形式要求的内在逻辑。但社会主义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探索难免碰壁,文革中的大民主实际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发展的超越,忽略了落后国家率先进入社会主义之后必然要面对的一穷二白、必然要拉长的过渡时期、马克思眼里几乎合二为一的阶级解放和社会解放过程也必然要逐步完成的历史事实,由于未能适时对马克思主义做出时代化、中国化的理解,也最终损害了马克思主义,损害了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民主。好在中国共产党一直不缺乏从失误中总结经验的能力和胸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文革结束后很快调整工作重心,完成从阶级斗争到经济建设的转变,无产阶级专政也回归到人民民主专政,并逐渐将专政消融在以依法治国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之中。具体表现为:第一、恢复以党际协商为主的政治协商会议,并实现协商制度化。1978年,第五届全国政协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一度中断的民主协商重新恢复。与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相一致,邓小平认为,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已经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阶级联盟,而是“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47]。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正式使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概念,并沿用至今,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民主协商实现制度化。十五大报告将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列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十六大和十七大都坚持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其中十七大召开前,中共中央在2006年发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48]十八大报告中正式使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一词,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49]在协商民主理论定位、功能价值、形式结构等多方面给出明确信息,无疑会大大推动协商民主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第二,提出社会协商,扩大协商范围。很明显政治协商制度只是推进协商民主的一种形式或一个重要的平台,绝不是全部,因为它的运作主体是党派和界别组织,不能直接运用于日常性、社会性的民主政治生活,而无论是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抑或是我国的人民民主,对协商的内在需求是全方位的。所以,党的十三大曾提出了建设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构想,报告认为,领导机关的工作需要建立在倾听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必须有渠道经常地顺畅地反映上来,建议有地方提,委屈有地方说”,群众之间因利益和意见不同也需要有互相沟通的机会和渠道。“因此,必须使社会协商对话形成制度,及时地、畅通地、准确地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50]。
显然,改革开放后,协商民主在中国经历一个积极健康的快速发展期,不仅实现制度化而且正在突破政协制度主要体现的派别、界别之间的政治协商而走向社会的多元的协商,协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已经不是简单的策略、方式,而是逐渐成为一种精神、一种制度、一种要求。
三、协商民主在中国的文化进路
协商民主在我国的历史进路表明:我国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主要得益于协商合作。其根本原因是多元的经济社会基础,“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51]中国本就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在鸦片战争之前的传统社会里,经济成分中有游牧业也有农耕业,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更是长期存在,思想文化领域既有代表地主阶级的思想,也有反映农民“劫富济贫”的平均主义,有独尊的儒术和儒释道三教合一的主张,也有三教自成一统的现实,所谓的和合文化何尝不是这种多元社会的现实体现!鸦片战争并没有改变这种多元的社会结构,反而在变化了的新环境下表现出了更强的生命力,使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更加复杂。尽管封建的自然经济依然是主体,但民族资本主义、外国资本主义也发展很快,甚至还有短命的洋务经济。由此形成的阶级结构也很独特,地主阶级,买办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正是这种多元复杂性,让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做出了不同于苏联的判断:要建立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建国后,逐步稳定形成五种经济成分: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强行变多元为一元的行为最终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后又逐步形成现在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反映到思想界自然是体现主旋律的基础上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促成中国民主进程中协商特性的形成还有更直接的原因,就是应对内外部挑战。中国的现代化大门是英国人的枪炮打开的,直接导致民族危机和国内皇权危机,封建专制结束后,民族危机依旧,国内则是军阀混战和蒋介石的专制独裁,民族民主革命的新力量——中国共产党仍然面临双重压力,肩负双重责任。即使是建国初期,内部面对的是国民党留下的乱摊子,外部面对的是各帝国主义的围追孤立和国民党残余的负隅顽抗。民族危机面前必须团结,而且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协商民主就是在这种经济社会结构多元、内外多重挑战的背景下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这也决定了中国的协商民主尽管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讲,包含有西方协商民主的因素,但二者的产生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背景,内容和效力也有很大差别。但是,多元社会和协商民主的形成之间毕竟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多元社会可以选择协商性民主也可以选择竞争性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生演变,“既受制于中国经济社会的结构状况,又受制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同时还受制于中国历史发展不同阶段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52],如果说政治经济的社会现实是我国协商民主发生发展的显性因素,那文化传统就是它运行逻辑中的隐性要素。
(一)传统文化的根基
近代以来,面对西方软硬实力咄咄逼人的态势,受到冲击的不仅仅是以自然经济为主要基础的封建体制,还有绵延几千载的中国传统文化,甚至有人将它归结为中国之所以从一个天朝大国蜕变成任人宰割的殖民国家的罪魁祸首。实际上,我国传统文化中固然有其不适应商品经济时代的致命缺陷,但作为一种不曾中断的文明现象,也必然有其在不同的时代都能顽强生存下去的生命特质,而且,无论人们对它如何地嗤之以鼻,这些文化特质实际已经内化到每一个中国人的骨子里去了,并一如既往地显示着自己的存在,乃至于协商民主重新被热捧以来,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注意到了传统文化对协商的影响力。概括地讲,传统文化中与协商民主有关的特点有:
1.重整体,讲认同。中华文化的形成虽然离不开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对峙与融合,但由于容纳了更多的人口,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农耕文明实际成为民族文化的主干,更加完整地反映着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对于农耕民族来说,它既要应对来自游牧民族不定期的掠夺,又要面对广种薄收的生产方式所造就的分散劳动、自卫能力差的现实,自然地要表达出一种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以便克服小生产状态天生的自私性和分散主义,以适应共同抵御外族入侵的需要。反映到文化上就是崇尚集体主义,倡导个体奋斗对家族、民族乃至国家的认同。“仁”是传统文化中事关交往原则的基本价值理念,表达的意向就是整体性,强调族群和社会意识,认为个人利益应当服从社会整体利益,集体中个人的成就就是集体的成就,而个人在家庭、宗族、国家中的地位是极其卑微的,一言一行都得符合家族和国家意志。诸如“举公义,辟私怨”、“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等教化无不体现了中华文化对“立公去私”的价值追求,而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体现的就是这种克己为公的牺牲精神。对集体的认同来源于自然经济下以血缘纽带维系的以家庭为基础的宗法社会结构,而集体认同的延伸则是对家庭、宗族、民族乃至国家的认同。尽管这种集体主义在当时主要旨在维护等级森严的封建专制统治,但它倾重于高度的社会义务感和历史责任感、极力提倡“以天下为己任”,把个人的理想人格融入社会民族的整体利益之中的价值诉求却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舆论导向下,确有不少志士仁人始终相信大公无私的古训,甚至为“取义”而“舍身”,造就一大批“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中华脊梁。直到今天,我们依旧对那些能够在集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面前牺牲自我的侠义之士保持着崇高的敬意,全社会对郭明义、蒋敏、杨善洲等这些人物的推崇就是生动的例证。而协商民主相对于竞争性选举民主最大的优点就是它的全局性,不管在当前面对着多少质疑,事实上它确实着眼的不是一个阶级、一个集团、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而是民主的彻底实现,是民主的人类主体的自由发展。这里,我们无意抬高传统文化中整体观和集体主义特点,也不打算忽略这些特点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辩护功能。同样我们也不能否认,这些特点对形成我们当前的民主发展模式的积极作用。也就是说,我们对协商民主的亲切感以及实践中的自觉运用绝对不是策略性的偶然选择,而是有着深层的文化因素。
2.重和谐,讲合作。“和”、“合”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对理想社会状态的重要表达。而“和”、“合”的潜台词就是“异”的存在,协调差异、实现合作、达致和谐始终是传统文化的目的追求,并体现在人与自然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多个方面。儒家思想中的“仁”就是一门专业的人际关系学说,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只有社会关系的和谐才能团结合作,齐心协力,产生巨大能力。所谓“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是对如何形成和谐的社会合作关系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天人合一”、“天地万物一体”则将这种和谐观念从人际之间拓展到了自然界,“揭示了人类要效法自然法则,要以平等的意识尊重自然万物,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提供了本体论上的根据,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追寻到了一种人所必须具有的精神境界”[53]。实际上,重和谐,讲合作一直是传统文化的最高价值准则之一。当然,这种和合之道“并不是要求所有个体的单一与趋同,‘和而不同’也是‘和合之道’的一个重要面向,它承认利益与价值的多元特征,支持不同意见的表述与竞争。‘和’强调的是不同思想观念和利益需要之间的协调;‘合’强调的是主客体一致意义上‘天人合一’或‘天人合德’,二者统一于社会关系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双重和谐中”[54]。这种上应天理、下合人伦、协和万邦的和合追求,也深深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价值选择、行为方式,乃至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的外交原则到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的老百姓生活准则,无不彰显着传统文化“重和谐,讲合作”思想的现实影响力。今天,社会的多元,利益的分化,更凸显了对“求同存异,和谐合作”的现实需求,就此而言,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协商民主的发展都不能不承载着这样的使命,它通过政治关系的和谐,进而实现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和谐,通过民族、国家内部的和谐推动人类发展的整体和谐。只是由于文化渊源的不同,注定了中西协商民主能从中汲取的动力支撑会有所不同,由此造成其发挥作用的空间与效果必然有所差别,并最终对民主的发展走向产生影响。
3.重伦理,讲道德。伦理道德更是传统文化标志性的特征,不少研究文化的学者们都称中国的文化为德性文化。就像对“和”的追求是全方位的一样,传统文化对道德的倚重也具有全局性,而且是诸子百家共同的崇尚对象。即使是对世俗的仁义礼乐不屑一顾的道家也认为“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而标榜“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的法家,在论及君主制臣之术时也强调“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当然,尤其重视伦理道德的还是首推儒家。孔孟儒学的整个体系都是围绕着人伦道德展开的,一方面它通过张扬人口生产中的自然从属关系,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社会确立一副各得其所的伦理道德框架;另一方面它通过张扬人口生产中的自然互助关系,提出以“仁”为中心的交往原则,而这一交往原则既对个人的道德修养提出要求也为所谓的明君善主提供标准。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强调了个人的道德修养对实现社会抱负的基础性,而在社会管理中,“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乃仁政是也。最终中国的传统文化在实践中把政治管理寓于道德规范之中,即政治伦理化。这种做法既强化了社会成员的自律能力,启动了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形成了成本较低的精神化解矛盾方式,又把大量的人际关系矛盾控制在家族内部,大大节省了行政管理费用。这种适应了自然经济条件下中华民族生存发展之客观需要的社会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很快黯然失色,但当市场式思维不仅在经济领域而且在政治领域大摇大摆往前行进的时候,人们发现法制其实很难穷尽所有问题的解决,反而是内化于心的道德约束更具有持久性。我们必须承认,协商民主就是基于硬性规则的竞争性选举民主遭遇尴尬时的选择,而这种选择本身给道德预留了很大的空间。无论是基本原则中对公共理性的强调,还是具体运作中要求的平等协商,换位思考,并随时准备合理地调整自己的偏好,这些都体现了参与主体本身很高的道德修养。那些道德悲观论者理所当然地对协商民主投来发自内心的不信任,而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大多数国人则自然地对协商民主给以拥抱和支持。
显然,中华传统文化与协商民主有着天然的亲和力,这不仅会影响到对协商民主的选择,还会在推进协商民主发展中发挥独特的价值优势,没有这种价值理念的深度支撑,协商民主的发展终究只是面子工程。
(二)马克思主义的引领
今天,无论给传统文化多高的评价都不能否认这样一个事实:这种重视人口生产关系的德性文化只是很好地适应了自然经济时期中华民族的发展。在以市场经济为主要基础的现代化进程中,它很快成为发展中的桎梏,中国也很快处于被动挨打的半殖民境地,而引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则是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本是西方文化的一翼。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比,西方文化萌生、发展于一个更加开放多变的环境之中,是由众多规模相当的民族共同发展起来的。社会关系的变动不定,迫使人们将注意力集中在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上,而各种文化意识的传播与碰撞又增强了个体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以及对能力的崇拜,逐渐形成“权益竞争基础上的个体图强”[55]的文化理念。马克思主义秉承了西方文化的主要特点,从人与自然界关系出发,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理论,肯定人类社会的发展取决于自身能力的发展。它还遵从西方文化的思维方式,追求从社会发展规律的意义上解读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取代。关键在于,马克思主义还是超越西方文化局限性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全部宗旨在于立足于无产阶级论述社会主义的必然性,而社会主义向人们展现的就是一种自由平等的理想状态,施行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体现的是个体差别基础上的社会平等。资本主义则推崇个人主义价值观,“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56],体现的是劳动能力面前的平等,形成的是结果上的不平等。马克思把社会平等尺度从人的“劳动”转移到“人”本身,追求更高水平的平等,体现了对资本主义价值的超越。资本主义认为要维持社会的不断发展就必须通过以能力为基础的竞争,而人类在能力方面的差别必然导致竞争结果的优胜劣汰,因此,社会平等只是一个虚无的目标。这是典型的强者立场,弱者利益的提升必须借助强者的发展。而社会主义则认为,社会平等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是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产物,并坚持通过无产阶级解放实现自由意义上有差别的社会平等。因此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始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立场。现实资本主义的相对优势,与其说是挑战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不如说是质疑了其实现目标的时机与方式,资本主义的优势掩盖不了它的狭隘,社会主义的曲折也抹煞不了它的高远志向。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既与其文化传统中所蕴含的旺盛生命力有关,更与中华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之间价值理念互通有关,二者都张扬集体主义,都承认个体差别基础上的社会和谐,这为双方的对接提供了起码的心理基础。就是说中国历史地选择并成功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文化。相比之下,苏联曾经是社会主义阵营中的老大哥,是我们的老师,但最终在七十年后全线崩溃。对此,我们可以从党性、制度甚至领导人的个人禀赋等多个角度去解读,但归根结缔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理念和基本立场的背离,而根植于西方文化的俄罗斯文化在推动这种偏离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样的文化“缺乏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文化定力,在资本主义形成对社会主义发展优势时,一些人不再认同社会主义对之替代的历史必然性,出现对苏联模式的过度清算,使社会主义的历史资源和价值依据遭到严重破坏和损毁”[57],马克思主义通过俄罗斯民族形成对西方文化的挑战宣告破产。这也同时意味着继续扛着马克思主义大旗行进在社会主义道路上的中华民族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教训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前进中的旗帜与灵魂,任何时候都不能背离,而且“马克思主义站在无产阶级立场,同时认为无产阶级解放就是全人类解放,所以马克思主义立场也是人类立场”[58],我们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就意味着中华民族借助社会主义走向复兴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类通过以中华民族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走向解放的过程。与肩上的重担相伴的是高度的理论自觉与理论警觉。当然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也是同一个过程,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发展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策略选择。所以,我们改革中选择市场方式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坚守共同富裕的目标,同理,民主政治的建设也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如立足社会弱势群体、兼顾大局和着眼全人类的远见。显然,竞争性选举民主不是我们的最佳选择。西方国家对选举民主的倍加推崇归根结底是经济领域竞争性市场方式在政治领域的反映。尽管他们在市场的天然缺陷和与社会主义共存发展的大背景中也学会了国家的宏观调控,但个人主义,个体自主自由、平等竞争等价值观念的根深蒂固和历史长期发展形成的模式惯性决定了这种介入始终是被动式回应。相应地,尽管由于选举民主的困境西方国家对协商民主也高度关注,甚至在理论的发展中走在有着协商传统的中国之前,但其价值功能终究只能止于既存民主模式的修修补补。这么说不存在为了突出协商而刻意贬低竞争式选举的嫌疑,相反,资本主义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的相对优势说明竞争在当前的历史阶段还是重要的甚至是必须的发展方式。但社会主义肯定不能走西方民主发展的老路,那样既背叛历史也有辱使命。现在,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正昭示着这样一个信号:协商民主。如前述分析,协商民主、马克思主义、中华传统文化三者的价值诉求之间实际上存在互通性,中国选择马克思主义,协商民主选择社会主义民主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必须重申的是:对一种民主模式做是协商型还是选举型的划分是一个很宏观的判断,换言之,协商民主绝对不意味着没有竞争、没有选举。“当代中国民主,本质上是一种协商民主而非竞争性民主。”[59]“协商民主形态发展的趋势反映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当代水平,是人类共享的文明成果,其基本趋势展示了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时代,人类历史和社会主义的未来走向”[60]。事实证明,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生根、发芽既离不开传统文化的根基也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引领。
(三)现代民主文化的融合
中国的民主进程挣脱不了骨子里的传统文化,也离不开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但这两者对民主建设的具体选择提供不了更多的东西。也有人辛苦地从儒家的民本思想中挖掘民主的因素,认为尽管民主与民本在目的上大相径庭,“但就手段层面而论,两者又可相通。在人民主权的前提下,人民的公仆应当理直气壮地‘为民作主’、‘为民请命’”[61]。可是民本思想毕竟是中国封建社会下重民文化的传承与体现,与中华文化地处相对封闭的内陆环境和以农业文明一端独大的历史现实有关,而现代民主理念则是在西方文化中孕育生成并不断发展的,与后者生成于相对开阔的地理环境和追求利益导向和个体自主的特点有关。“两者貌似相同而实则神相异,其中的价值理念难以相容和共通,根本不能同呼吸、共命运。”[62]而马克思也只是对民主做了一般的肯定,对社会主义民主并未倾注太多的关注。因为在马克思的眼里,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实现理想社会的主体应该是生产力发达的先进民族,即使要经历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也是很短暂的,期间,资本主义建立的已经比较成熟的民主制度是无产阶级可以利用并且应该利用的现成的政治形式。在进入建立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之上的理想社会后,民主得到了彻底的实现,政治意义上的民主已经随着政治国家的消失而消失,所以无产阶级不需要在完善民主制度上花费精力。历史的实际发展超出了马克思的判断,现实社会主义是由苏联、中国这样的落后国家担当了主角,不具备发达的生产力,没有丰厚的物质财富,过渡时期被无限期拉长,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问题也自然凸显出来。而这时,资本主义经过几次自我调试,不仅没有按马克思的预言那么快地退出历史舞台,反而实现了比现实社会主义国家更高水平的自由,更高程度的平等。如果说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展现的是一种理想而幸福的生存状态,那么现实的资本主义显然比现实社会主义离这个目标更近一些。社会主义要想实现对资本主义的替代首先必须赶上资本主义,要赶上资本主义就必须先向人家学习,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当然,学习不是照搬照抄,能学什么,应该学什么,怎么学,都是要必须认真对待的课题,这些看似属于主观选择的东西实则是现实的反映、历史的要求,否则要么根本学不来,要么就是在学习中丧失自我。事实上,在信息技术推动的经济政治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相互影响已是必然,要做的不是堵截,而是疏导与规范。说到底,我国的民主建设无论沿着哪条路径往前推进,在一定意义上都必须以现代民主主要是西方民主作为参照,学习以西方民主为主要载体的现代民主文化实属必然。
西方民主发轫于古希腊,经过中世纪的黑暗终于在资产阶级革命推动的资本主义发展中大放异彩,逐步形成了一套稳定的文化理念,如自由、平等、人权、三权分立、宪政、法制等。有的是原则,有的是权利,有的则是对权力的约束,应该说他们的成功之处在于抓住了一些理念中的普世性质,比如对平等的渴望,自由的追求。经济上的强势也让资本主义在政治领域拥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不仅西方国家自身喜欢打着“维护人权”、“推进民主”的旗号到处兜售自己的民主,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也对这种诱人的民主理念趋之若鹜。在我国也一样,不管承不承认,自不自觉,实际上都在受着西方民主文化的影响,通过或批评或羡慕的方式推动着自身民主文化与西方民主文化的对接,期间,既激活了传统文化也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协商民主归根到底只是手段意义上的民主选择,民主的价值追求也是协商民主的宗旨所在,平等、自由既是它追求的目的也是运行的基本要求,它既需要法律的硬性规制,也需要道德的软性约束。而中国协商民主的发生发展既可以在传统文化的沃土中寻找支撑,更需要在现代民主文化的大环境中汲取营养。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发展,培育出公平、公正、民主、法治、妥协、宽容、兼容、互惠、求同存异的文化理念,这些现代政治文化成为协商民主不可或缺的基本价值,并成为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文化底蕴”[63]。
传统文化这片沃土属于曾经的辉煌,它缺少公民意识和个人权利观念,长不出现代民主这棵大树;经典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民族重新站起来的奠基石,它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64]。二者都必须通过时代化的过程从现实中不断汲取生命的源泉。协商民主的生命力正在于同时体现了传统文化包含的朴素的人文情怀、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一般发展方向和现代民主文化提供的具体的价值尺度,而协商民主在中国的优势恰在于它能同时从这三种文化价值中获取动力。
四、中西协商民主比较
没有人认为中西协商民主没有区别。坚持协商民主舶来说的潜意识里将西方协商民主作为标准,认为这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来说是正能量,可以拿来做本土化运用;本土说的坚持者则认为,协商民主在中国有着自身发生、发展的逻辑与历史,乃至发展方向。最终的现实是,西方现行的协商民主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协商民主运行实际有区别。
其实,理论还可以向前一小步。民主也好,协商也罢,都是一种一般存在,你发现或没发现,你批评或追捧,它都在那里按自己的逻辑发生、发展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发展,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推动着这一关系的发展深度和广度,民主则展示着这一关系达到的程度。有什么样的物质生产水平就有什么样的民主水平,现代民主就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启的。而人们能运用什么样的民主形式既是主观的理性选择,也是客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反映。协商虽为民主的要义,但它本身是昂贵的。除了时间、效率的成本以外,还要求主体具有一定的理性,特别是公共理性,一定的分析认知能力和利他精神,还对整个社会的包容程度有较高期盼等,所以条件不具备的时候,它不能不暂时委屈自己,眼巴巴地看着更有效的形式在民主的舞台上叱咤风云。当然,一旦条件成熟,它也会不失时机地站出来想要夺回本属于自己的桂冠。因此,协商民主到底身出何方其实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读懂协商,读懂协商身上蕴藏的潜力,然后在适合的时机、适合的条件下,以适合的方式发挥其作用。这样,一方面,协商民主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由于同属一系,必然具有共同性;另一方面,中西协商民主因各属一宗也必然存在差异。
(一)中西协商民主的共同点
人类历史就是一部文明史,人类发展也终究要走出内部对抗的内耗式怪圈。协商民主作为一种重视和谐团结,着眼全局的民主形式也将成为政治文明发展的共同趋向,中西方同时对这一问题表现出的兴奋就是明证。这也说明协商民主本身具有一些本质性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与地域无关,也即中西协商民主的共同点。
1.对协商精神的共同关注。协商在西方的语境中是deliberate,包含有深思熟虑或组织起来进行协商辩论、慎重商议的意思。中文的语境中则有共同商量或为了达成共识而进行对话的意思。因为学术意义上的“协商民主”这个词的源头来自西方,很多人对这一译法本身存有争议,要不认为协商这个中文字眼与deliberate这个英文单词之间根本不对称,要不就是拿我国现成的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协商与deliberate这个词进行比较,后者实际上对协商的理解已经不是它本来的含义了,而是政协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体现出的咨询性的商谈。“概括来说,协商可被认为是基于信息、理由和证据,依据相互性而展开的一种审慎思辨的沟通行为,它致力于产生见识多广、合理和‘精炼’的意见与偏好。”[65]但无可置疑的是,这种新近得到关注的民主形式中一定包含有对话、商量、交流、讨论等协商性特点,实际上就是将协商这种人际交往形式上升到政治和制度的高度。所以,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协商民主都强调讨论、对话的重要性,认为在对话中可以消弭或至少缩小分歧进而达成最能体现公共利益的一致。此外,有协商不一定就是民主,所谓对协商精神的关注还包括对协商民主基本原则的认同,如平等、包容、公开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协商民主之谓协商民主的原因也是它兴起的必要性揭示。多样性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文化的多元,利益多元,民族种族多元,多元就有分歧,中西方国家尽管国情不同但都面临着如何整合多元社会的考验。在找到协商民主这条途径之前中西方有着不同的探索经历,西方张扬了选举,中国一度靠集中,但在与现实的不断调适中双方又先后将目光聚焦于协商民主上。协商民主就是要让不同的个体、群体,无论出生背景、官衔地位都能有机会发声,有机会影响与自身相关的决策形成,这就潜在地提出来一系列相关的原则:只有包容才能让那些弱势群体参与进协商过程,只有真正的平等才能保证协商过程是观点的交锋而不是势力的博弈,只有公开才能公正,并尽可能地提高主体的集体认同感和换位思考的责任感。脱离了协商对话这种手段以及这些原则,构不成协商民主,也就谈不上中西协商民主间的相同与不同了。
2.部分功能价值趋同。尽管民主形式的选择受具体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制约,但这并不意味着形式与条件之间一一对应,所以民主形式同时也是主观选择的结果。而主观选择必须兼顾理论与实践,也就逃不了某种程度上的实用主义,协商民主的功能价值就是这种关于实践的考量。环境不同,功能很可能不同,但中西协商民主之间在部分价值取向上还是互通的。首先,有利于促进决策合法性。“政治决策只有在获得广泛的信息、充分关注和了解政策对象的真实感受的基础上,才能够作出比较恰当和完善的决策,而政治决策也只有在获得广大政策对象的认同和支持,即获得合法性的基础上才能够有效地加以实施。”[66]其实,决策的合法性不仅关乎具体的贯彻实施也关乎整个政权合法性,这是中西方政治发展中面临或需要警觉的共同问题。协商民主理论上要包容所有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平等自由的讨论,更好地理解社会成员的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如何与这些个体利益相关联,最后致力于做到既反映多数人的利益又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同时公共协商本身有利于个人偏好受到批判性审视并克服有限理性,“政策过程的政治合法性不仅仅出于多数的意愿,而且还基于集体的理性反思的结果”[67],有理由相信,经过协商民主的决策更具有合法性。其次,有助于扩大参与。政治参与度是反映民主政治发展的晴雨表,没有公民的政治参与,民主过程充其量就是某个或某些统治者的独角戏。而在西方,以选举为主要形式的代议制奉行简单多数原则,一则无法真正体现最大多数人的意愿;二则过分注重“决策者”的选择,致使很多人面临在投票周期结束之后实际上无法影响具体决策过程的尴尬,因此政治冷淡导致的投票率下降正在凸显。我国则是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公民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性萎缩,依附顺从心理严重,政治权威人格却很牢固。改革开放后,政治文化正经历由依附型向参与型转变,一方面是政治疏离所导致的参与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参与能力偏低;另一方面是经济发展催生的相关利益群体的参与爆棚。也就是说中西方都面临着理顺公民参与的政治压力。而协商民主就是强调公民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并视公民参与为自己的基础。“无论是从约瑟夫·毕塞特反精英主义的宪政解释观点看,还是从后来哈贝马斯对话语民主的解说,他们都把‘民主理想的基本原则’——参与作为协商民主的核心内涵,都主张协商民主应该体现阐释民主理想与参与者利益的一致性。”[68]第三,有利于培养公民精神。公民精神“表现为公民对公共生活的热情融入和体验、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和促进、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关怀和参与”[69],良好的公民精神是健康民主政治的基础,协商民主则是培育、重塑并建构这一基础的有效途径。协商民主强调主体间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能够换位思考,并懂得妥协,因此对公民的个人道德提出较高要求。这既是它的魅力也是它需要克服的弱点,还是它虽然历史久远但直到最近才引起重视的原因,直到现在那些信奉性恶论者依然就此认定协商民主具有不可克服的幻想性。但不可否认,协商对美德的形成有着积极作用,古特曼和汤普森就特别强调:“协商民主的基本目标是为应对政治生活中的道德分歧提供最入情入理的构想。”[70]外,诸如合法、平等、交流、包容、参与等协商民主思想也提示了公民参与所需要的社会心理素养和宽容、接纳、信任、妥协和合作的民主精神,并促进集体责任感的形成。相对于选举民主过程中形成的竞争、自主等民主文化,协商民主对公民精神的培养具有很强的人文性。
(二)中西协商民主的不同点
相对于二者之间的共同点,中西协商民主之间实际更多地显示了相互之间的差异性。对此,不少学者也进行过相关分析。如有人将其归纳为三个方面:理论出现的背景不同、理论与实践出现的先后顺序有别以及双方所依托的文化传统相异。[71]也有人认为二者之间的不同主要体现为在参与主体、关注视角和发展进程方面的差异。[72]还有人指出,二者在生成路径、目的以及外延上都存在差异。[73]其实,诸多区别中有些是根本性的,有些则明显具有派生性,综合考量,中西协商民主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
1.目标取向不同。西方民主在实践中推崇选举至上,断言选举是民主的本质。但在社会多元发展引发的持久利益冲突和少数群体参与的不平等问题以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被操纵现象面前,选举中的多数决原则实际上很难真正体现多数的意愿,更无力兼顾个别少数的诉求,引发广泛的政治冷漠和对选举民主乃至政权合法性的质疑。因此,西方协商民主旨在通过扩大公民在具体决策中的参与度化解自由主义民主面临的合法性危机。约瑟夫·毕塞特当初也主要是针对当时有许多人认为美国民主制具有贵族性、精英性而不是宣传中的大众民主的现实,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从而实现为美国制度辩护的目的。我国的协商民主植根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之中,与民族民主革命的历史使命相伴相生,始终面对着民族生死存亡的考验,所以,协商民主在我国直接的、首要的现实命题是联合最大数人形成统一战线。建国后,遵照现实要求和历史传统保留并完善了的政治协商制度,一方面在保障少数群体的权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提升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效率、执政水平和执政的合法性。就此而言,中西方的协商民主都具有工具理性的特点。关键在于,作为马克思主义信徒的中国共产党有着更高的理论觉悟和历史使命,它对协商民主的选择和运用有着更为深刻的考量,它捕捉到了协商对于实现民主真谛的意义,因此抓住的是协商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乃至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的作用,看重的是协商民主在人类探索民主实现形式过程中的历史地位,也就是说,协商民主在中国有着更具一般性的历史使命。
目的的不同也决定了协商民主在中西方的地位差别。西方协商民主是嵌入式的,旨在修补选举民主的不足,缓解现有体制的压力,相对于整个民主体制来说仅是配角,是锦上添花。这决定了它在实践中的策略性,主要体现为不同的行为主体为协调相互间的关系和行为而运用的政治运作手段、方法和途径,这样的协商民主很难甚至不可能上升到国家民主的层次。中国的协商民主是构建性的,从一开始就立足于社会弱势群体,在提升共产党执政能力和合法性的同时承载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历史使命。实践中,它的主要载体——政治协商制度已经成为国家的基本制度安排,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74]所以,西方协商民主的运行基础是比较成熟的民主传统、健全的法制条件和良好的公民意识,运行任务是装点门面,运行实质是集团之间的权力、利益较量和分配的竞争过程,运行的结果是整个西方民主的活力四射,它的破烂之处在于缺乏眼界,不仅不能根本上拯救西方民主,终究将随着资本主义民主与生俱来的狭隘性而遭遇自身的困境。而中国的协商民主则没有这么幸运,尽管以尊重保护公民权利、推进公民有序参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使命,但任务重底子薄,正可谓任重而道远。在这个全球化的背景下,它的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否则就会为各种反民主、非民主提供理论支撑。具体实践中只能以点带面,且行且进,运行的结果是逐步显示出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最终昂首前行推动民主走向每个人自由发展的终极目标。
2.核心理念不同。一般来讲,西方文化传统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核心,倾向于性恶论的预设,推崇竞争,喜好决斗,强调互相制约。西方协商民主依托并反映西方文化,参与主体无论在社会地位、资源占有、利益既得方面存在多大差别,他们骨子里都认同西方文化中自由、平等、个体自主等这些价值理念。与选举民主倡导的竞争,恪守的多数原则和体现出的个人主义相比,协商民主希望通过协商让更多的群体有发声的机会,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集体主义倾向,并以此来规范选举民主,缓解因个人主义导致的对整个社会的撕裂。所以西方协商民主的基本理念是在个人主义中延伸出来的,具体实践也必然受这一文化传统的约束,表现出很大的不彻底性。比如对平等的追求,理论上强调协商过程中不能使任何人处于不平等的劣势地位,实际上没有经济基础做保障,其他任何弭平不平等现象的举措都是权宜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国的协商民主与此不同,它从最原始的形式开始就同传统文化纠缠在一起,比如自汉代以来长达两千多年的“言官”、“谏官”制度,虽然以维护封建统治为宗旨,但很好地体现了“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古训却是不争的事实。中华文化倾向于性善论,富有柔性,崇尚兼容并蓄,和而不同,强调道德自律,重义轻利,体现出集体主义的价值偏好。因此,立足于这一文化传统的协商民主在核心理念上除了与西方协商民主有相通之处以外,也有自己的特色追求,比如讲究和谐、妥协、宽容,并时刻以人民民主为行动原则和目标取向。实际上,与其说中国协商民主有着深深地传统文化烙印,不如说协商民主天生就属于东方文化,或只有东方文化才是协商民主真正的文化源头。因此,协商民主在中国的优势在于,既拥有扎实的文化根基,又可以借鉴一些西方协商民主的运作形式,有了根基,才有可能走的更远。
3.运行原则不同。协商民主的运行原则服务于其承载的使命并反映了隐藏在背后的价值理念。西方文化崇尚人的自然权利,强调社会的独立性,反对国家干预,认为国家的存在旨在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是必要的恶。西方协商民主在运行中秉承了这种“强社会,弱国家”的传统,更加注重公民社会的作用,认为它是协商民主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因为公民社会的政治活动可以改变政治话语,并进而影响公共政策的内容,还可以通过赋予某些特殊抗议形式如静坐以合法性从而为公共问题建立稳定的反应机制,公民社会甚至可以通过改变文化来影响权力关系,如女权主义运动对家庭内外权力关系的改变程度,最终引发政治当局的忧虑并作出回应。[75]所以,西方协商民主在运行中多以体现社会自主性的形式出现,如市镇会议、特设论坛、公共领域、工厂民主、自愿团体等。中国则有着悠久的中央集权传统,公民社会并不发达,协商民主的发生、发展始终体现着对政治权威的依赖。有些人常常因此否定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存在,实际上是忽略了协商民主的一般存在和特殊的发展形式之间的关系,潜意识里将西方协商民主当成了协商民主的标准范本和最高形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的现代民主建设,更不会有协商民主的发扬光大,只有共产党才最大限度地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她能够立足民族乃至人类的立场,借助民主集中的原则,将协商作为基本途径,主动为尽可能多的民众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地方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等重要问题的讨论协商提供平台,同时积极回应来自社会的协商诉求。所以,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协商民主的政治基础,也是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最大推动力。就此而言,协商民主在西方的发展更多地体现了自发性,而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则更多地体现了自觉性。
注释:
[1]朱勤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协商民主探析》,《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3期,第61页。
[2]李强彬、廖业扬:《中国语境下协商民主的发展:理由、可能与路径》,《求实》,2012年第8期,第61页。
[3]张等文、刘彤:《论中国发展协商民主的条件和路径选择》,《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第12页。
[4]朱勤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协商民主探析》,《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3期,第61页。
[5]齐卫平、陈朋:《协商民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生长点》,《贵州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第7页。
[6]中国经济网:《中国新体发展报告:微传播成为社会发展新动力》,.
[7]《“回应”:互动中筑牢信任的基石》,《人民日报》,2012年11月5日,第04版。
[8]参见蔡定剑:《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3页。
[9]王兰垣、余金成:《空想社会主义比较论》,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50页。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97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页。
[13]王兰垣、余金成:《空想社会主义比较论》,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354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50页。
[15]余金成:《社会主义的东方实践》,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288页。
[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8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页。
[18]俞可平:《马克思论民主的一般概念、普遍价值和共同形式》,《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3期,第4页。
[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6页。
[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页。
[21]余金成:《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的改造》,《学习论坛》,2009年第11期,第14页。
[22]《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33页。
[23]姜辉、赵培杰:《自觉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红旗文稿》,2010年第9期。
[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35页。
[25](美)詹姆斯·博曼、[美]威廉·雷吉:《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陈家刚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213页。
[26](美)詹姆斯·博曼、[美]威廉·雷吉:《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陈家刚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224页。
[27](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25页。
[28](美)约·埃尔斯特:《协商民主:挑战与反思》,周艳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第55页。
[29](美)约·埃尔斯特:《协商民主:挑战与反思》,周艳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第51页。
[30]余金成:《马克思“两大发现”与现实社会主义》,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第63页。
[31]余金成:《马克思“两大发现”与现实社会主义》,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第205—206页。
[32]徐继畲:《瀛环志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76页。
[33]《康有为政论记》,中华书局,1998年,第225页。
[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9页。
[35]《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0页。
[36]陈家刚:《协商民主与政治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38页。
[37]《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31页。
[3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页。
[3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45-46页。
[40]《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75页。
[41]《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03页。
[42]齐卫平:《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内生源简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第52页。
[43]《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144-156页。
[44]《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4页。
[45]《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99页。
[4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8页。
[4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6页。
[48]《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60页。
[49]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7页。
[50]《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3页。
[5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页。
[52]黄福寿:《中国协商政治发生与演变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1页。
[53]高德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求实》,2008年第2期,第34页。
[54]杨弘、肖克:《论中国协商民主的价值取向》,《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第35页。
[55]余金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解读》,《科学社会主义》,2009年,第2期,第17页。
[5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5页。
[57]余金成:《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文化视角及其运用—解读苏联解体与中国改革》,《理论学刊》,2012年第6期,第16页。
[58]余金成:《马克思主义立场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承诺》,《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第17页。
[59]王邦佐:《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1期,第65页。
[60]朱勤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协商民主探析》,《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3期,第67页。
[61]俞根荣:《民本与民主—儒家法文化的困境与回应》,《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6年春季号,第28页。
[62]林建华、田志闯:《民本与民主的对照与反思——再论中国政治文化中民主传统的缺失》,《理论学刊》,2008年第8期,第85页。
[63]齐卫平、陈朋:《协商民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生长点》,《贵州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第7页。
[6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91页。
[65]李强彬:《国外协商民主研究30年:协商民主何以须为何以可为》,《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第89页。
[66]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1页。
[67]Jorge M. Valadez: Deliberative Democracy, Political Legitimacy, and Self-Democracy in Multicultural Societies, USA, West view Press, 2011, p. 32.
[68]杜英歌、娄成武:《协商民主对公民参与的多维审视与局限》,《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第84页。
[69]李后强、邓子强:《协商民主与椭圆视角》,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5页。
[70]Amy Gutman, Dennis Thompson. Why Deliberative Democracy?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10.
[71]浦兴祖:《协商民主若干问题初探》,《工会理论研究》,2007年第4期,第1-2页。
[72]李仁彬:《中外协商民主比较分析》,《党史文苑》,2009年第2期,第67页。
[73]宁波市政协课题组:《中西协商民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刊》,2010年第4期,第41页。
[7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6页。
[75]参见[澳]约翰·德雷泽克:《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丁开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93-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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