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对英子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混蛋。因为我很自私,总是在自己寂寞的时候才去找她。我从来没给她说过安慰的话,即使在她最困惑、最孤独的时候也没有过。在我心里,她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人,似乎根本不需要我的安慰。
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很实际,英子的第一个男人也不例外。他是讲究实惠才强烈地追求英子的。那时的英子在一个效益颇丰的银行里上班,有一份可观的收入和一套高级住房。那男人知道她在物质上一点都不匮乏,就用鲜花和情诗将她轮番轰炸。他真懂女人的弱项,不到半年就把英子轰得人仰马翻,乖乖地束手就擒,做了他的女人。英子死心塌地地爱他,费尽周折把他从一个中学教师脱胎换骨成了某局里的一个带“长”的头儿。英子为此付尽了她积攒了多年的薪水。当英子和那个男人的生活刚刚进入运行轨道的时候,却发现他已背着她开起了小差。一次次借故加班不能回家、一次次夜不归宿终于让英子在他单位的单人床上发现了几只脏兮兮的避孕套。英子懵了,男人却毫不在意。他笑嘻嘻地对她说:情感一时迷失是正常的事,你如果不能理解,那我就悉听尊便!
英子从那个男人那里得到的全部财富就是一句话:情感的一时迷失是正常的事。
过了几年,英子又遇见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让英子产生了一种想迷失情感的冲动。
英子在不知不觉中就真的把情感给迷失了。她疯狂地爱上了他——这个城里长相最为英俊的男人。在英子眼里,这男人才是男人中的男人。她像一个从废墟中刚刚爬出来,全身沾满污垢的人见了清泉那样奋不顾身地投进了他的爱河。她在他的爱河里游得无限徜徉。她仿佛还在他的爱河里做了一个玫瑰色的梦。
英子的玫瑰梦还没做醒的时候,那个男人就被一双手铐铐走了。铐走他的那些人也把英子铐了起来,带她去她的住宅接受搜查。这一刻里,她才彻底地从玫瑰梦中醒了过来。那个让她无限销魂的男人把她住宅里所有值钱的东西翻腾得干干净净。
他竟然是这个城里吸毒团伙中的“老大”。
英子没有为此而过分地难过。只是当她再次回到她的住宅时,她的身边多出了一群狗。
一群色彩斑斓、品种各异的小狗充斥着英子的住宅,也充斥着英子的生活。
我是在一个孤独寂寞的日子里找到英子的。我是她中学时的一个同学。她那时学习不好,却仰慕学习成绩无比出色的我。可我家里穷,又在遥远的山区,上大学的那几年经常在她家歇脚、吃饭,还得到过她偷偷地赞助。而我从没感谢过英子,甚至连一句感激的话也没给她说过,更没想过要和她发生什么故事。她似乎也从没介意过,也好像根本没考虑过要嫁我这样的男人,因为她的美,因为我的丑。
而城市生活时常让人打不起精神,有时还莫名其妙地想起一些曾经发生过的旧年旧事。我是为了打发寂寞才找到英子的,我经常去她那里蹭饭,偶尔会带几个同学或朋友去她家小聚。她依然很友善,像从前一样,给我泡上等茶,吃从南方空运过来的水果。只是不时地给我夸奖她身边的那群狗。她称它们为“情人”或“朋友”。她说:这些小家伙的优点还真不少,它们不会说你的坏话,不会背叛你,不会使你失望,更不会顶嘴。它们还会察言观色,在你情绪不好的时候,它们会静静地依附在你身边,它们是这样地容易满足,只需一个眼神或者轻轻地拍一下,它们就会猛烈地给你摇尾以示感谢。
我被她的话感动着,也被她身边的这群狗感动着,心里一直想给她说“养人不如养狗”这句话,可我一直没有说出来。
我是在一次醉酒后迷迷糊糊接到一个同学的电话的。他说英子出事了。我没想到英子会出事。我连忙赶往英子的住处,却发现她静静地躺在她家客厅里的地板上。
英子已死去好几天了。她死于心力衰竭。这是医生的诊断。而围绕在她四周的是她的那群狗。
它们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在她的四周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圆”。
英子的这群狗静静地,默默地守候了她几天几夜。
那一刻,我的眼泪如注,不知是为英子还是为她的那群狗。
如果有来世,我愿做你身边的一条狗。
我心里默默地对英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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