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应国访问记-对古应国的超级访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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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女子的名字中附加姓的根本原因,还要追溯到远古时代的氏族部落阶段的族外婚制度。在母系氏族社会中,每一个部落集团都有一个姓,以区别于其他的部落,所以早期表示姓的字大都带有“女”样的偏旁。那个时期,人们之间有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在本部落内的男女禁止通婚,两个不同部落集团的男女可以分别与对方相互通婚,譬如黄帝的姬姓部落与炎帝的姜姓部落,自古以来就一直是两个互通婚姻的联盟,他们共同打败了蚩尤集团。因为古人早就知道“同姓婚姻,其生不蕃”的道理,也就是说同姓男女之间的婚姻,会由于血缘亲近导致新生畸形儿比例增大,所以从来就禁止同姓通婚。因此,女子名字前附加姓,正是古人强调的“别婚姻”的需要。据文献记载,有些女子由于某种原因而不知道自己的姓,当她嫁人之时就要采用占卜的方式来确定。

    在应国墓地南区北段,自南向北有四座贵族墓葬出土的青铜器,都与一位姚姓妇人有关,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7件之多。这四座墓葬,一座应侯夫人墓葬外,其他三座是在年代上依次相衔接的三代应侯墓。这位姚姓妇人自称为应姚,是一位较长寿的妇人。从名字上看,她是嫁给应国贵族的一名姚姓女子。她既是其中一座应侯墓墓主人的夫人,同时也是另两座应侯墓墓主人的母亲。姚姓是有虞氏帝舜的姓,帝舜是帝尧的接班人。据历史传说,尧将他的两个女儿女英与娥皇嫁给了舜,并将帝位传给了他。他因曾被封于虞地而称为虞舜。他所建都的地方名叫蒲阪,在今山西省永济县东南。那里至今尚有虞乡,且运城县有虞山,亦名吴山。这里的应姚,显然出自随应国从山西省南迁于今河南平顶山一带的姚姓的一支。原本出于山西的姚姓女子嫁于应国并在应国当政,这是应国是从山西迁于平顶山一带的又一个有力的证据,不然为什么应国总是与山西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

    在与应姚有关的青铜器中,首先最早的是侯氏(即其丈夫)为她制作的四件铜鬲,可命名为“侯氏作姚氏鬲”。铜鬲虽然是她丈夫为她制作的,但是在她丈夫死的时候,她将这四件已经送给自己的铜鬲埋葬在了丈夫的墓葬中。

    其次,是她自己制作的六件铜鬲,依其铭文可称之为“应姚作惠公鬲”。惠公,是她丈夫的谥号。这六件铜鬲是她为祭祀死去的丈夫制作的铜礼器。按照周代礼制规定,如果不是本族的宗主,是不能够自己制作宗庙礼器的。由此可知,当时她的确已经执掌了应国的内政大权,所以才有资格为宗庙制作祭祀用器。其中有四件铜鬲随葬于她自己的墓葬中,另外有两件则出土于其长子的墓葬中。根据其长子墓所出人骨架与牙齿的鉴定结果,墓主人死时大概只有25岁左右。显然,她的长子刚即应侯位不久,或因某种原因而早殇,而那时的她仍然健在,估计至少有40多岁。

    应姚的长子亡后,她的一个名叫叔诰父的小儿子接替应侯之位。在她小儿子尚未即位前后,她为之制作了四件铜鬲(由于该墓被盗,现仅追缴回两件)、四件铜簋、一件铜盘,可分别命名为“应姚作叔诰父鬲”、“应姚作叔诰父簋”、“应姚作叔诰父盘”。她能够制作这么一批数量可观的青铜礼器,足见其当时的权力之大。如果不是掌管了应国的实权,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这就是说,她的小儿子能够继任应侯,她可能从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有一件传世的铜鼎,上面有四字铭文:应姚作旅。此字与其他姚字相比,变止为爪形。应国墓地西周中期应侯爯墓出土有一件铜鼎,其铭文为:应侯作旅。此二鼎铭的语法和文例相同。旅字,或说是祭祀之义,或谓旅行之义。从铭文字体来看,应姚鼎的年代可早到西周中期,但是考虑到在西周中期与晚期这样短的时间内,应国历史上不大可能连续出现两位姚姓妇人在应国执政,并且都拥有制造铜礼器的权力,所以我们认为这个应姚应当是一个人。在上述几座墓葬中,应姚所作的铜器只有鬲、簋、盘等,唯独没有鼎。这件传世的应姚鼎可弥补这批铜器种类不全的缺憾。

    通过分折可以看出,应姚这位应侯夫人经历了三代国君的更替。从而可以推知,当她的丈夫死时她还很年轻。由于她的长子死时只有大约25岁,小儿子继任应侯之时最多不过20岁。在弱冠之年的小儿子显然无法独立承担治理应国的重任,所以她很有可能曾经代为执政,处理应国的日常事务。只有这样,她才能够名正言顺地为小儿子制作那么多有铭文的铜器。当她的小儿子长到三十而立之年前后,她可能开始退位。小儿子开始独立行政之后,亲自主持铸造了大约五件铜鼎(此墓被盗,仅追回了三件)与两件铜方壶等,并在这批铜器铭文中自称为“应侯”。

    第二位妇人执政者名叫应申姜,是一位嫁于应国的申国姜姓女子,也就是第十三代应侯的夫人。她制作的三件铜鼎上有铭文,均为:“应申姜作宝鼎,其子子孙孙永宝用。”这批铜鼎没有随葬于她自己的墓里,而是埋在了她丈夫的墓葬M6中。她拥有制作铜礼器的权力,显然是应国国内举足轻重的人物,可能也是由于她的儿子年纪太轻不能独立当政,才由自己临时执掌应国大权。另外,第十三代应侯墓还出土四件铜簋,盖内、器底原本皆有铭文,但由于某种原因后来被人为地铲除了,现仅剩下一些字的残缺笔画而已,无法释读。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无从知晓。

    应申姜就是著名的被抢走玉器后又侥幸找回的那座墓的主人。她的墓葬同样没有墓道,与其丈夫的带长条形斜坡墓道的墓东西并列,出土有大量的玉器和铜器,但所有铜礼器都没有铭文。据《诗经》记载,申国是在西周宣王时期才迁封于南阳一带的诸侯国,占据了原来榭国大片土地。因为南迁后的申国与应国为近邻,所以两国间相互通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两周时期贵族墓葬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凡是女性墓都不随葬铜兵器,应国墓地也不例外。

    按照墓葬的排列规律,应申姜的儿子应是应国墓地最早发掘的一号墓的墓主人。一号墓是应国被楚国兼并前的最后一位应侯之墓,所出铜器大都是专门用于随葬的制作比较粗糙的明器(即冥器,或称为鬼器),没有任何铭文。由此可知,当时的应国实力大减,可能气数将尽。

    (三)“亲上加亲”的近亲婚俗

    1979年12月、1980年5月、1984年4月,应国墓地分三次发现了四件邓国制作的青铜器——邓公簋。从其形制、纹样和铭文全部相同的特点来看,它们是同一次铸造的一组或称一列铜簋。稍有不同的是,前两次发现的两件铜簋缺少簋盖,推测可能是它们在随葬前或出土后有所遗失。无论是簋内底部还是簋盖,其铭文完全相同,但字体有所差异。可以看出,这几篇铭文不是由同一个人书写的。

    邓公簋铭:邓公作应嫚毗媵簋,其永宝用。

    其中邓公是邓国国君,应指应国,嫚是邓国的姓,毗是邓公的女儿的私名,媵是陪嫁的意思。按古代女性称名规律,邓国的女子称为邓嫚,如嫁给应国,就称为应嫚或应邓嫚。据古代史书《左传》记载,邓国女子邓嫚曾嫁给楚武王为夫人,聪明睿智,极有才华,在楚国历史上留播美名。这篇铭文大意是说,邓国国君邓公专门为其即将嫁往应国的女儿嫚毗制作这些铜器,真切希望她的女儿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永远珍爱地使用。

    1980年,在湖北襄阳县、枣阳县、谷城县一带陆续征集和出土一批铜器,其中有两件西周晚期的侯氏簋(简报称之为孟姬簋)尤其值得注意。有一件簋出土于今湖北省襄阳县伙牌乡陆寨村蔡坡土岗上,也是由于砖瓦厂取土的原因才发现的。这里恰好与古邓国的都城——邓城的地望相吻合,应当就是西周至春秋早期邓国墓地所在地。

    侯氏簋铭:侯氏作孟姬尊簋,其万年永宝。

    从此以后,我一直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既然应国墓地出土邓国铜器,根据古代诸侯国之间相互通婚的习俗,那么在邓国墓地是否有应国铜器呢?在很长时间内,一直苦于找不到相关线索。直到1991年10月应国墓地M95发掘之后,这种情况才有了改变。该墓出土了四件铜鬲,有铭文记载侯氏为姚氏制作铜鬲。通过对该墓所出其他铜器铭文的分析,我们知道侯氏是应侯的简称,他的私名叫敔,是厉王时期参加征伐南淮夷的大将军,同时也是M95的墓主人,姚氏是他的夫人。

    侯氏鬲铭:侯氏作姚氏尊鬲,其万年永宝。

    直到有一天,突然间我有一个新的想法:应国墓地这四件侯氏鬲与邓国墓地的两件侯氏簋,其铸造者不正是同一个人吗?况且,鬲铭与簋铭,就连用词都一模一样,而且孟姬又正好与应国的姬姓相吻合。这使我更加确信,孟姬是侯氏(即应侯)的女儿,侯氏簋是应侯为其女儿孟姬出嫁于邓国时特意制作的陪嫁礼器。侯氏鬲与侯氏簋,是应侯分别为其妻子与女儿制作的铜礼器,而且极有可能是同时铸造的。察觉到这一点蛛丝马迹,让我十分高兴,因为多年来的寻找终于有了结果,久存于大脑里的困惑终于有了答案。这无疑是继邓公簋之后可以将应国墓地与邓国墓地联系起来的又一个重要线索。

    众所周知,诸侯国之间的通婚往往都是互相的,有时甚至是比较固定的。上述邓公簋与侯氏簋表明,不仅邓国国君把女儿嫁给应国,而且应国国君也曾将女儿嫁给邓国。应国与邓国之间的相互通婚,是原始社会两个部落之间对偶婚制的一种残余现象。这种婚姻,势必导致姑表兄妹(或姐弟)的近亲婚姻。也就是说,邓公簋铭的邓国女子嫚毗与侯氏簋的应国女子孟姬很有可能是有着血缘关系的母女二人。然而,在我国古代乃至近代,这种所谓“亲上加亲”的婚姻形式一直备受推崇。正因为这个原因,在古代文献记载中,常见有姑姑与侄女分别嫁于同一家的父子俩,甚至有嫁于同一个人的现象。古代文献的记载也可说明这一问题,如:

    《尔雅·释亲》云:“妇称夫之父曰舅,夫之母曰姑。”

    《礼记·坊记》云:“婚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郑玄注曰:“舅姑,妻之父母也。”

    《国语·鲁语》记载子夏的话,说:“商闻之:古之嫁者不及舅姑,谓之不幸。”

    以上这种岳父、岳母与公公、婆婆等同称谓的现象,正是古代近亲婚姻的体现。尤其是《国语》记载说,古代女子如果所嫁丈夫与自己家不是舅姑间的关系,那将是不幸的婚姻,则更反映了人们对这种“亲上加亲”婚姻方式的认同与推崇。在两周时期,舅、姑、姨家子女之间的交表婚姻无疑是比较普遍的,而且是优先选择。古人早就发现,近亲结婚即同姓之间的婚姻,会导致“其生不蕃”的后果,意思是人口生育不旺盛,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容易造成新生儿畸形,所以主张“同姓不婚”。但是,他们不知道出自同一家族的不同世系的女性,嫁到这一家族的另一世系后,由于相同基因的遗传仍然会带来近亲繁殖的缺陷,仍然会造成“其生不蕃”的结果。

    四、倾听古国诉衷肠

    (一)第一次亡国VS千古疑案?

    进入春秋以后,随着周王朝势力的式微,应国似乎也随之销声匿迹了。从此以后,应国的名字再也不见于文献记载,曾经一度十分辉煌的应国历史,在这里似乎是出现了一片空白。应国究竟去了哪里?是再一次举国迁徙到了一个隐蔽之地,还是被强国所兼并?古代文献再也找不到关于古应国这段历史的一丝痕迹。这种对于春秋时期应国记载的缺失,致使后代史学家们谁也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譬如清代顾栋高在其《春秋大事表》卷五的《列国爵姓及存灭表》中说:“(应国)不知何年绝封,地入周,后入秦。”又,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一册所附录的《东周列国存灭表》对于应国的记载也是“不知为何国所灭”。

    难道这真的成了一桩千古疑案吗?

    应国墓地发掘资料显示,自春秋中期开始,在一些大型墓葬中,传统的周文化因素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典型的楚文化。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应国在春秋早中期之际是被强大的楚国兼并了。由此可见,应国墓地的发掘,填补了传世文献的缺憾,解开了古应国一度销声匿迹的疑团。

    (二)我的复活谁知道?

    应国墓地是按年代顺序自南向北依次逐渐埋葬的。整个墓地总体大致可分为南区、中区和北区。在这三个区域之间,分别相隔有三四十米的距离。其中南区是应国贵族墓葬区,其年代属于西周早期至春秋早期;中区是楚国贵族墓葬区,其年代为春秋中晚期之际;北区是后应国贵族墓葬区,其年代属于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更向北边的墓葬尚未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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