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史话-受神秘心理驱动的禳解——巫术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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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抵御天灾人祸的侵扰,中国民众往往还会借助各种巫术活动,获得某种超自然力量的庇护。他们在疑难苦痛之际,除了受神秘心理的驱动,求神问卜,还会请神媒作法扶乩。在人与神之间进行沟通的巫师,也想方设法创造出千奇百怪的巫术,满足民众的需求。各地流传的巫风、巫习,以及不言自明的民间禁忌,都深刻反映了中国民众的神秘心理。

    1 千奇百怪的巫术

    在中国有着悠久历史的巫术,是人们企图借助超自然的力量对某些人或事物施加影响或给予控制的法术和仪式的统称,具有很强的神秘性。人们努力通过祈祷、献祭等方式祈求神灵,为现实服务。巫术赖以存在的思想和原则可大致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相互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人们根据相似律所施展的巫术,称为模仿巫术;根据接触律施行的巫术,称为接触巫术。

    一般来讲,巫术具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巫术必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或为了治病,或为了辟邪,甚至为了陷害他人等。其次,巫术往往都会借助某种仪式加以进行。例如治病、辟邪、招魂、驱鬼等,一般都有相当复杂的表演性仪式,即便没有表演性仪式,也一定要将辟邪物件挂在特定的地方。再次,巫师都会说巫词、唱巫歌,甚至跳巫舞。如招魂就要用多种方法把魂魄叫回来,诅咒则是尽可能地使用语言咒骂对方。还有一些巫术则需要巫者用口头语言表达人们的愿望,以便达到某种目的。此外,巫术都要借助可以发挥媒介作用的通灵者。一般是巫婆、神汉,也有可能是僧人、道士。在某些紧急时刻,人们还会抛开那些通灵者直接进行巫术活动,以感动神灵,为自己降恩赐福。

    民间流行的巫术种类很多,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若依据行巫手段,巫术可分为模仿巫术与接触巫术;如按照行巫目的,巫术又可分为黑巫术与白巫术。如前所述,所谓模仿巫术是指人们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作为祈求对象的巫术。民众使用模仿巫术的主要动机不外乎是求吉避灾。旧时,如有的小儿多病,家长相信巫婆的话,以为自己的孩子是神的侍从偷生,便许以替身代之。到了庙会的时候,他们将纸人在庙中焚烧,就算把替身送去了,孩子也就没有危险了。在某些地区,老人的寿衣也要挑有闰月的年份缝制。这是因为有闰月的年份比寻常的年份长,因而在这样的年份制作的寿衣能够保佑老人健康长寿。

    接触巫术的产生是基于一种交感行为,即事物一旦接触过,它们之间将一直保留着某种联系,即便它们已经彼此远离。在这样一种交感关系中,无论一方做什么事,都会对另一方产生某些影响或某种后果。例如,民众普遍相信通过接触某一物体,就能够达到求子的目的。旧时,如家中有人患病的时候,民众就会在病人病痛的地方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他们以为这样便可以将疾病转移到捡拾者的身上。再如老人的寿衣往往要出自未婚姑娘和年轻妇人之手,这样一来,她们旺盛的生命力就会借助寿衣的缝制传递给老人,从而使老人延年益寿。

    民间流行的降神附体也是接触巫术的一种特殊形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农民起义的领袖会利用降神附体感召民众,以取得“仗神威以寒敌胆”的效果。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杨秀清、萧朝贵假托天父、天兄下凡,汇聚起群龙无首的民众。在冯云山被捕下狱,洪秀全前往营救,拜上帝会群龙无首的危急时刻,杨秀清称天父下凡附体,并以天父的身份发号施令。萧朝贵言天兄耶稣下凡附体,获得代天兄号令天下的权力和身份。当洪秀全、冯云山重新回到广西紫荆山时,也不得不承认杨秀清、萧朝贵代天父、天兄发表意见、颁布命令的权威。特别是杨秀清,他每次代天父上帝传言时,严厉肃穆,既责人之罪恶,又劝人为善及预言未来,或号令人应该如何做法。其言辞不仅给拜上帝会的会众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埋下未来事变的祸根。义和团运动时期,成百上千的普通民众齐集到义和团的神坛前“烧香叩头,求神附体”。他们口念:“我是孙大圣、黄天霸下山来了,闭着眼睛像疯子一样。在团的人天天晚上练,说能避枪避刀,单刀不入,快枪打不入。”实事求是地说,这些降神附体的形式在特定的时期、特殊的场合确实起到了一些唤起民众和增强凝聚力的作用,最起码是心理作用。

    黑巫术通常以诅咒和巫蛊为主。所谓诅咒就是用语言的力量使鬼神降祸给仇人。民众认为通过咒术发生神奇效力,可以帮助人们达到希望达到的目的。其中,既有正规的诅咒礼,又有普通民众的口头诅咒。一般认为,正规的诅咒术产生于先秦时期,既可以用来加害于人,又能够用以求神降祸于敌国。到了汉朝,诅咒术在统治阶级中进一步盛行。西汉广陵王刘胥为夺取皇位,暗中诅咒汉宣帝。事发,广陵王刘胥被汉宣帝赐死。后来,诅咒术逐渐被官方禁止。但是民众对仇人的口头诅咒一直延续至今。普通民众对付邪恶的常用方法,就是将神力附着在某些语言上,使其产生作用,达到保护自身、驱除鬼魅的目的。除了那些职业巫师和神职人员在各种法术中念诵咒语、驱邪除祟外,民间也流行着大量妇孺皆知的诅咒方法,并灵活运用于日常生活之中。例如在中国的许多地区,人们用剪纸和木雕制成仇家的人偶,并将其生辰八字刻于人偶之上,经常用针去刺人偶;或用纸剪成魔鬼模样放在仇人旁边,通过念咒语使仇家生出疾病或发生灾难。早在周朝,类似这样的巫术就被应用到诸侯国之间的斗争之中。西汉以后,它在民间更是大行其道。类似事件在历朝史书、志书、笔记中均有所反映。小说《红楼梦》中赵姨娘收买马道婆暗害贾宝玉和王熙凤的情节,就是诅咒术的一种运用。

    “蛊”指的是使人患病的毒虫。巫蛊就是使人生病而死的巫术。古人认为,疾病是虐鬼作祟的结果。于是,巫蛊术应运而生。汉朝时,巫蛊术已经成为最常见的巫术之一。魏晋时期,巫蛊术的种类进一步扩大,有蛇蛊、蜈蚣蛊、猫鬼蛊、犬蛊等不同种类。其影响力一直延续至近代。20世纪30年代,在河南偃师便仍有嫁蛊之俗。若家中有人得疟疾,家人便写一个帖子,上书“我有一头牛,情愿送朋友,谁要拾起来,你就跟他走”。然后将帖子包好,置于大路之上,病人则躲在远处。若有人拾起来,病痛就转嫁于捡拾者。尽管巫蛊术看似神乎其神,但实际上它在许多时候仅仅是故事传说,穿凿附会的成分很多,对民众的实际生活并无太大危害,但是极易引发纠纷和争斗。更有甚者,借巫蛊术在朝堂上掀起的血雨腥风,使得不少王公贵族、宗室子弟遭受杀身之祸。

    与黑巫术相对而言的白巫术,从主观上来说,是想在神秘的环境中预知未来的情况,以便采取及时有效的方式加以应对。普通民众经常进行的求晴、祈雨、辟邪、驱鬼、除虫、寻物、招魂、求子等巫术均在此列。

    2 万变不离其宗——巫风与巫习

    在中国,巫术起源于史前时代。先秦时期,占卜、预言等巫术便在民间流传起来。汉朝以后,厌胜之法、巫蛊之术在社会各阶层中广泛流行。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巫术逐渐发展成严密的体系。唐宋以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中国民间巫术又具有浓重的民族文化特色。

    中国民众对巫术的态度极为复杂。一方面,在现实生活需要和实际利益的驱动下,中国民众参与各种巫术活动。究其原因,民众赖以生存的世界本来就是祸福无常、凶吉难卜,而普通民众又极其重视日常生活中每一件细微的事情,希望有关现世人生的所有事情都能够得到必要的保障。除了经常祈求神灵外,人们还通过一些仪式和类似巫术的活动求得冥冥之中超凡力量的帮助。登坛祈雨、以符招魂的法术,强身健体的气功以及讲究男女媾和的房中术等之所以在中国民间广泛流行,影响着民众的观念和生活,是因为这些巫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普通民众希图借此战胜疾病、驱除鬼祟、避邪祈福、灵魂升天、预知未来、五谷丰登、家庭兴旺等精神需要。另一方面,受神秘心理的驱动,部分普通民众乐于和巫术亲密接触。当遇到疑难问题或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解决问题的方法均宣告无效之际,他们便会感到自身的渺小和无助,同时产生恐怖、希望、焦虑等情绪。于是,求医问药、求财禳解等诸多巫术大行其道,使人沉溺于宗教迷狂之中,从而产生并加剧种种神秘心理。因而,发端于人类文明幼稚时代的巫术、方术、占卜术、相术、风水术、算命术都被继承下来,并长久地保持着其对普通民众的吸引力。人们通过若干随时可行的怪诞、迷乱的仪式和对与鬼神相通的巫觋之信奉,寄托自己的宗教情怀、排遣自己的忧虑、消弭各种已经出现的或尚处于隐匿状态的灾难,在虚妄的幻想与令人心醉神迷的仪式中,重新获得了生活的信心和心理安慰。

    其中“信巫不信医”的观念就颇为典型,并细致而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旧时,由于平日劳累过度、营养不良,以及灾荒频繁、卫生条件低下等,中国民众经常受到病魔侵袭。尽管中国医药的开发与利用在远古时期就已经开始,并逐渐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医学体系,不过,在缺医少药的前提之下,人们还是要请散居于民间的巫觋为其驱除病痛。在民众看来,巫师可以与神沟通,发挥神秘的力量,驱鬼治病,保佑自己和家人福寿安康。当家中有人生病时,他们既可去巫师的香坛,又可请巫师到自己的家中。病人家属一般先要烧香叩头,请其下神。巫师于是哈欠连天,或者口吐白沫,突然间又手舞足蹈,说话声音也与平常大不一样,同往常判若两人。这表示神已经来了。于是,病人家属急忙叩头,请问病情和治疗方法。巫师再以神的名义索要供品或者治病物品。等基本要求得到满足后,巫师再说这病得罪了哪方神灵,要去祭奠一番,或者阴阳宅有什么不利,要去破解,或者给一神药之类。最后巫师复原,做出一副对刚才所发生的事情茫然不知的表情,并表示身体很疲乏。于是,病人家属便给巫师一定的酬谢,连同供品皆归其所有。

    巫师们一般不供奉单一的神灵,所以兴之所至,什么神都可以请来。下神时,一般都要拖腔高唱各种民间小调,如四平调、靠山调、三棒调、娃娃腔等。依据需要,则又分请神调、安神调、送神调。巫婆到病人家中去下神,一般事先对病人及其家人的情况都有些了解,到场之后还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作法与下神联系比较紧密,多数情况是在来神后对病人施行法术。巫师为人治病时,往往告诉病人的家属病人是被鬼祟住了。驱鬼治病的方法很多,可以选择使用。如叫魂法,是爬到梯子上四处呼喊;画符化水法,即画一张符,烧成灰后化水服下;镇妖法,即在念咒语的同时,挥动宝剑,然后用符贴瓶口,称已拿住妖魅;移疮法,道士画灵符几道,分贴各处,念着经咒,引患疮者到一树下,用笔在疮痈上画一符,在树上同样画一符,持剑砍数次,据说这个疮就转移到树上了。正是因为人们把身体健康的希望寄托在神秘的、出神入化的方术上,一些假冒的神职人员才会利用民众的这种心理,勾串巫师,巧立请仙名目,为人治病,骗取钱财。这使得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蒙受很大的损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类例子在现今中国的城乡地区仍然时有所闻。

    人们尽管有时对巫术等超自然力量异常敬畏,但是却并没有将其放到支配日常生活的位置上。有时,他们对巫术的态度是淡漠的、无可无不可的、洒脱不恭的。不仅如此,中国民众对巫师、相师、算命师等还有许多批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众对巫术所传递的神秘力量并不完全相信和接纳,甚至充满质疑和批评。如关于算命的俗语有:“算命不说好,命金哪里讨”;“算命若有灵,世上无穷人”;“算卦小破财,算去不算来”;“相师,会相他人,不相自己”。关于风水师的俗语则是:“自背黄金,为人看风水”;“替别人看风水,自己无处葬”。对巫师亦有如下的批评:“巫者不自救,郎中不自医”;“尪姨(巫婆)顺话尾,假童害众人”。

    即便中国普通民众对神秘力量存在某种依赖和崇敬的心态,也不意味着他们不再信任自身的力量。在民间流行的一些俗语中就反映了人们既不否认神秘力量的存在,又明确表示了人的力量是可以与之抗衡的认知:“人上一千,鬼神平肩”;“命强人欺鬼,时衰鬼欺人”;“人有十年旺,神鬼不敢傍”;“孝敬父母不怕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发现了巫术等神秘力量的本质。或许他们是基于对现世生活的诸多感性认识,因而能够以冷静的态度来解剖巫师不断用来解除现实困境的神秘方式。为达到祛病禳灾、驱鬼辟邪的目的,中国民众使形式多样的巫术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潜能。这些巫术不但透露出巫师具有非凡的创造力,而且还反映出民众对人神关系的某些基本认识。

    民间巫术林林总总,名目繁多。一曰跳神。跳神即跳大神,源于满族祭神之礼。如果某个家庭、家族中有人生病,就会被认为是妖魔作怪,必须从牡鹿神、狐狸神、鼬鼠神中请出一位来。跳神时,大萨满身着法衣,作法的巫师一手拿鼓、一手持杖。见大家已经肃静下来,巫师便唱起咒词,并有节奏地敲鼓。这种咒歌或者对神的祈祷可以分成许多段落,每段结尾,巫师的脸上都出现虔诚、恭敬的神情。鼓声渐强而急,巫师发出二三声口哨,旁观的人则拉长声以相应和。祈祷结束,萨满赶快站起身,用急促的步子不断地在屋里跳跃绕圈。他还不时地喊叫着,像中了魔一样,狂扭乱跳,身上的铜管发出可怕的嘈杂声。这时,神已经请到,并显示了真身,但是只有萨满才能看见,众人是见不到他的。

    清朝入主中原以后,这种风俗习惯开始在中国普通民众之中广为流行,然而,在南方和北方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旧时,在南方,跳神有以下几种形式:如跳灶王、跳端公等。跳灶王一般是在春节之前,也就是新桃换旧符的时候。据顾禄《清嘉录》记载:每年农历十二月初,乞丐三五人结为一队,扮成灶公、灶婆,拿着竹枝,到各家各户去乞讨,是为“跳灶王”。这种状况一般要持续至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在西南地区,民间有“跳端公”的风俗习惯。一般人家请巫师用刀掷到地占卜,此为“丢刀”。又有女巫用对碗施加咒语的方式占卜,此为“观碗”。也有女巫以降神的形式占卜,此为“观仙”。此外,在跳端公的过程中,还有装土地的,有装娘子的,有装四值功曹的,有装灵官的……名目繁多,不胜枚举。此外,华南沿海地区的跳神习俗也独具特色。以广东为例:若家中有人生病,就要由家中的老人安排延请巫师前来驱鬼。

    在北方,主持仪式的巫师所从事的是占卦算命、摸骨相面、风水阴宅、神水神药、求儿育女、消灾祈雨、驱鬼治病、扶乩降神、上供还愿等活动。来的时候,民众多选在夜间,并且先把预备出来的屋子遮得严严密密……等巫师来到之后,先要烧香请仙,把香烧完了,她便坐在炕沿的灶旁,给大仙留着炕里正座。忽然发出点声响,就说大仙来了。家人忙着叩头,请大仙饮酒、吃鸡蛋。然后顶仙的妇人询问大仙说:“这人得的是什么病?”于是大仙似说似唱地予以回答。这样的一问一答持续很久,所有得病的原因、治疗的方法和简单的药品都说得很清楚。有时大仙还会替病人按摩。据说这是欺骗乡民的一种技艺。

    二曰叫魂。中国民众相信人活在世上就要受到魂魄的控制,所以在他们的眼中,灵魂与身体的分离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可能发生。一是在睡眠中,灵魂暂时离开身体。另一种则是在鬼神的作用下,灵魂与身体的分离。他们认为前者是不会给人带来危害的,而后者则会导致人患病和精神错乱。因而,招魂的活动在民间也极为常见。在多数情况下,叫魂的活动要请巫师来帮忙。实际上,年纪大的妇女自己也能操作。如果家中突然有人生病,会被民众认为是失了魂,要举行“招魂入壳”仪式。先将病人衣服铺在客堂中,再去田头祭祀五圣神。祭祀完毕后,一人上屋高呼病人的名字,唤其回来,一人在旁边回答“回来哉”,一呼一应,慢慢而归。人们还将一只蜘蛛放在病人的床上,以为这样就可“灵魂入壳”了。

    人们普遍认为,由于儿童的身体和心智尚未发育成熟,灵魂最容易出窍,而邪祟也会来偷儿童的魂魄。因此,招魂的事多是围绕儿童进行的。旧时,如果孩子受到惊吓,母亲或祖母就要为之“叫魂”。由母亲或祖母叫魂被公认为是最有效的,甚至连巫师也无法比拟。在浙江等地,小孩的母亲在夜间抱着孩子沿河边或街巷叫魂,母亲在前面边走边叫:“××,你的魂儿回家吧!”后面的随行人立即应声:“噢,回来了。”如此这般反复多次,便会觉得把孩子的魂招回来了。山东等地也流行着为小孩叫魂的风俗习惯。如果某个孩子突然受到惊吓,哭闹个不停,甚至头脑不清,陷入昏迷,则被认为是掉魂了。这就需要家长为孩子叫魂。假如孩子的母亲或祖母就在出事的现场,她们当即就会把孩子领到或抱到出事的地点,左手扶着孩子,右手在地上刮一下,然后从脚到头抚摩小孩的身体,边抚摩边叫着孩子的乳名。据说这样做便能使孩子的灵魂重新附体。假如事后才发现孩子掉了魂,则把孩子再领到出事现场,抚摩叫名;或用一把大扫帚,上搭孩子衣服,由出事地点拖着往家走,边走边叫孩子乳名,让孩子的魂跟着亲人回家。据说孩子的生魂见到自己的衣服,听到亲人呼喊,就会附到衣服的上面,重新回到孩子的身体。

    叫魂还有其他的方式。比如取一碗小米,用布盖住,将碗倒扣,在孩子熟睡时绕头三圈。然后将碗正过来,揭去上面的布。如果发现碗边小米不满碗沿,似被咬去了一口,则收魂成功。家人要上炷香,磕三个头。还可以在小孩熟睡时,手拿烧纸从小孩床前走到门外,然后将烧纸点燃,并走回来,在小孩头前绕三圈,同时念咒语若干。还可在施法者家中将烧纸点燃,取其灰烬,放入白糖水中。与此同时,施法者对着某一方向念念有词。家人则将白糖水带回,给孩子饮用。在四川地区,还流行着这样的叫魂风俗:当自己的小孩身体不适时,孩子的母亲就要早晚燃香,将一颗鸡蛋握于手中,叫孩子的名字,若有一人答应,则被视为孩子的灵魂回归。这种做法要持续三日至七日。然后,要将这颗鸡蛋烧掉,此为“叫蛋”。若鸡蛋是圆满的,则可以停止,否则还要继续。

    三曰占卜。占卜是借外界事物的动静与变化向非人的灵物询问所要知道的事情及其结果,常常得到模棱两可的回答,让占者去猜测。在民间,确有很多人对此深信不疑,甚至于“一举一动莫不以卜筮是赖”。一般来讲,普通民众所占卜的都是他们在生活中特别关心的方面,诸如婚姻、功名、钱财、生育等。前途茫茫,人们不能预知未来,所以就卜问神意。由于中国普通民众对占卜的态度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以此为职业的人市场很大,靠一些雕虫小技便可以混饭吃。事实上,以占卜等为职业者虽然都以《易经》相标榜,但是对《易经》略知一二就在江湖上敛钱者比较多。然而,普通民众对卜筮所言,莫不视为金科玉律,不敢越雷池半步。在家庭中,民众有时也会自己卜筮。他们除用金钱课、吕祖数、诸葛亮马前课等占卜术外,还使用一些以物占卜的方法。占卜的器具、物品、种类也很多。在广东,有的用鸡卜,有的用牛卜,还有的用鼠卜、米卜、鸟卜、田螺卜、牛蹄卜、灼骨卜等。

    显然,民间占卜的方式很多,简便易行。其中最简便易行也最通用的是抽签、抽贴。它以签或贴上的固定内容和词句来解释吉凶,满足着民众求签问卜的愿望、要求。签为竹制,贴乃纸制,上面分别有文字或图画。抽签多在寺庙中进行,每个寺庙中的塑像、雕像前,总是摆着一张供桌,桌上还摆设着签筒。签筒中至少盛着一二百根签,签上写的话,涉及三百六十行的每一行。因此,旧时,不论是哪一行的人,一旦来到寺庙,遇到事情需要决疑,都可以花上几十文钱,求一根签来,替自己决断一下。求签者在叩头拜神之后,要跪捧签筒,默默地祈祷神灵保佑赐给上签。然后双手持定签筒,上下左右摇动一番,使签从筒中跳出来,那就是决疑的神签了。接着根据签上的号码,查对有关记录。签有上上、上、中、下、下下五种。每种又有若干支和若干种解释。上上签大吉,下下签最凶。如果摇的时候使不上劲,签子有时会十根八根一起落在地上,这样就无法看吉凶了。如遇到这种情况,人们多半会请老和尚、老道士代摇。

    除常规的方式外,占卜还有诸多衍生形式。扶乩,又称扶鸾。旧时,在遇到急难危厄之事的时候,有些人家会设乩房请神谕示。这类活动要由专人主持仪式,首先是请神,然后将木制的乩笔放在沙盘上,两端由施行法术的人扶持。当乩笔因手臂抬举抖动时,就说明所请之神已降临法坛,可问吉凶。乩笔在沙面上写画出来的字,便是神的谕示。民众扶乩时用的乩笔多为箩筛、簸箕,中间插一根竹筷算是乩笔,在桌子上撒些面粉、小米、麸皮,即可在上面写画。扶乩者多是乩手,或乩手请来的小孩,以显示其灵验。简单的扶乩仅视乩笔抖动的情况便可定吉凶,或写画出来几个字解决疑难。复杂者则写出成首的诗词,或前人成句,或新创作的作品,种类不一。

    此外,扶乩也衍生出许多附加形式,旧时江西风俗习惯中的“神检药”即是其中之一。当地普通民众生病后,不求医问药,只求神助。于是,寺庙在神座前放置一个药盒,内分数百格,分装数百味药,请木塑神像降座,以两人拽神,两手作摇曳状,神向药盒回环四顾。神忽头磕于药,即检取某药。待神不摇曳,则不再检药。药量的多少也是如此,先将检出的每味药用戥称一两左右,按神摇曳的情况,逐渐减少,直到神不再摇曳为止。据近代媒体报道,有些病人因服用神检的药而命归黄泉。因此,近代以来,一些有识之士就对扶乩给普通民众带来的危害予以猛烈抨击。梁启超曾说:“中国人中迷信之毒本甚深,及佛教流行,而种种邪魔外道惑世诬民之术,亦随而复活;乩坛盈城,图谶累牍;佛弟子曾不知其为佛法所诃,为之推波助澜;甚至以二十年前新学之钜子,独津津乐道之,率此不变,则佛学将为思想界一大障碍,虽以吾辈夙尊佛法之人,亦结舌不敢复道亦。”

    算卦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占卜形式。从事这类活动的算卦先生多是明眼人,常在街头、集市、庙会设摊,以“文王神课”相招徕。算卦者用制钱在卦筒里摇动,尔后倒出,看字、幂的数目和次序来定卦象。文王课以三枚铜元或制钱为工具,放在竹筒里,祝祷一番后,摇动几次,倒出来记下字、幂,连摇六次,即成六爻卦,然后因卦起课,附会人事,推断吉凶。另外,还有一种金钱卜,也就是用六枚制钱装在卦盒里摇动,然后倒出来,排列成行,也是以钱的字、幂和次序来卜祸福。此外,相面、看手相、摸骨相、批八字等在民间也很流行。如相面的结论,在升官发财之外,又添了求子求女、求贤夫贤妻、求田地等,范围不断扩大。

    预兆这一占卜方法同样也常被民众使用,因为它并不复杂,全凭约定俗成的解释。比如左眼皮跳财,右眼皮跳灾;喜鹊叫象征吉祥,乌鸦上门要倒霉等。在他们的预兆信仰中,常遇到的是梦兆。所谓梦兆,又名梦占,即通过梦境来占验吉凶的活动。人们普遍相信梦中发生的事情一定是现实生活即将发生事情的预兆,或者是神秘的预言,因此需要对梦境作出阐释和解说,这就是圆梦。圆梦一般是分正梦、噩梦、思梦、喜梦、寤梦、惧梦诸类,以预测吉凶。但是这种预测又没有绝对的、固定的标准,只要推测合乎常理就行。于是美梦可以解释成凶兆,噩梦可以说成是吉兆。如梦见活着的亲人死了,说明那个亲人活得更健康。如梦见已经逝世的亲人,则预示着自己要有病灾。另外,白色兆财,红色兆灾,被诠释为梦见白色的东西有财,梦见红色的东西兆示有灾。梦见出殡的白色棺材,说是预兆要见钱财;梦见结婚的红色花轿,则说预兆要遭火灾。

    旧时,人们将事后应验的话语称为谶语,其含义往往模棱两可,容易让人用后来发生的事情去附会。近代新事物的出现,似乎也为古谶的诠解提供了新的可能,导致谶兆迷惑更多的民众,增强了他们的神秘心理。如古谶讲“天罗地网”,就是上有电线,下有铁道。“一条路上来,一条路上去”,就是电车、火车。“只听见说话,勿看见人”,就是电话、留声机。“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就是快速列车。“自说自话”就是演说家。“让你着天飞”就是飞机。“顺风耳”就是无线电。“千里眼”就是望远镜。“放吸相”就是放大照相。“人举人”就是选举。“像煞个人”就是蜡人。荒诞离奇的神秘预言,经过种种附会,便成了一种新解说。这也成为宣传神秘主义、证明古谶灵验的手段。

    四曰看风水。人们普遍认为房屋居室决定着人事的吉凶,祖先的墓地影响后辈子孙的命运。无论是相阳宅,还是看阴地,都是以九宫法加干支五行生克之理为根据的。因此,旧时,看风水在民间亦长盛不衰。据《望都县志》所载:当地居民在盖房后,必须要请风水先生查看五行星宿方位,以定吉凶。民间对风水的痴迷,包括对建筑房屋的朝向、位置和墓穴的选择等,即所谓相阳宅、相阴宅。而直接从事这种活动的风水先生,又称“阴阳先生”、“二宅先生”等。在他们住宅的门口一般都要写上“地理风水阴阳二宅”的字样,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标志。他们的工作就是怀里抱着罗盘,罗盘中心有乾三连、坤六断的图形,以此决定起龙穴选择趋避等。由于民众普遍相信风水的好坏关系着家运的兴衰、后代的荣辱,以及日常生活的否泰,因而建房屋、选坟地,都要请阴阳先生来相地、点穴,按他们选择的地点、指定的方位开工营造。在风水先生的指引下,人们要尽力遵循风水的若干原则。如建筑房屋时,要看宅基的方向、周边的环境、房屋的高低、门窗的位置、动土的时间、趋避太岁的方向等。为了寻觅到一块风水宝地,等待一个黄道吉日,再将故去的祖先、父母安葬在那里,许多普通民众不惮辛劳,不断求索。民众对风水的讲究,也使他们对那些被认为有碍风水的事物产生本能的排拒。近代中国社会出现的新式工业,如铁路、矿业、机器制造业等无不因为担心破坏风水而遭到包括普通民众在内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的非难。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广州城郊建立机器缫丝厂时,很多人便以烟囱太高有碍风水为理由,加以反对。光绪元年(1875年)李鸿章在筹办磁州煤铁矿的过程中,也曾在民众之中引起一片哗然。不仅如此,由风水所引发的民间争端亦不断出现。民众往往以风水为名,互起争端,因此而产生的诉讼更是接连发生。

    五曰辟邪。中国民众在现实生活中所经历的苦难确实很多,遂使人们没有办法不觉得所处的境遇是人力难以控制的。既然未来充满了不测和灾厄,那么,借助神秘的方式来达到消灾解厄的目的,禳邪避凶于未发之前的想法便应运而生,以收防患于未然的效果。春节放爆竹及清明节插柳枝、端午节带艾叶都含有驱邪、避邪的意味。桃枝、桑枝虽被视为驱鬼避邪之物,但是不能随便乱种。此外,在广东从化县还有这样的风俗习惯,即每年腊月二十三,各户均挂橘子和柏叶,用以趋吉避凶。

    在民间,五月被普遍看成是百病丛生、时疫流行的“恶月”,初五日又被视为“鬼日”,因此,端午节这一天民众避毒驱邪的活动很多。以浙江为例,旧时,人们在端午节有吃“五黄”避邪的习惯。杭州城里的市民吃的是雄黄、黄鱼、黄瓜、咸鸭蛋(蛋黄)和包了黄豆瓣的粽子。城郊农民没有咸鸭蛋、粽子,代之以黄鳝和雄黄佛豆。余姚又用黄蛤蟹代替了雄黄佛豆。“五黄”之外,民众还要想方设法品尝“六白”,即豆腐、茭白、小白菜、白条鱼、白斩鸡、白切肉。衢州则只吃“三黄”,不食“六白”。为了使小儿能避邪,除了用雄黄酒在其额头上书写“王”字,作老虎形外,还要系一些佩饰。杭州是用红绿线缠制成壁虎、蛇、蝎、蜘蛛、蜈蚣等图形系于小儿臂上,称“五毒索儿”。宁波则是“描端午老虎”贴在门上或床头,并用五彩线悬于小儿胸前或系于臂上,称“缠手绳”、“长寿绳”。温州用五色丝请七位不同姓氏的邻居打上七个结,系小儿手腕,叫“七姓结”。在湖州,具有驱邪惩妖本领的神仙格外受到人们的敬奉,封神之神姜太公常被用来禳解一切灾难。此外,一些灵物在民众看来也能驱邪。民间常常将麒麟、凤凰、狮子、老虎等吉兽、凶兽、灵兽的图像贴在门上、墙上或制成童衣、童帽、童鞋上的装饰品,让儿童穿戴上,以起到禳灾、驱邪的作用,例如虎头帽、虎头鞋等。

    3 不敢越雷池半步——民间禁忌

    禁忌,在中国民间非常普遍地存在,涵盖民众日常生活、生产的诸多方面,与“万物有灵”观念以及巫术等相伴相随,反映了民众躲避祸害降临的普遍心理。民众对禁忌的恪守以及由于无知或不小心犯忌后的禳解,也进一步揭示了人们对冥冥之中操纵人事的超自然力量的深切恐惧。

    禁忌也是人类普遍的文化心理。弗洛伊德认为禁忌代表多种不同方面的意义,首先是“崇高的”、“神圣的”;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其来源是归因于附着在人或鬼身上的一种特殊神秘力量,它们能够利用无生命的物质作媒介而加以传递。在这个过程中,这种既可敬又可畏的力量,像一把双刃剑。为避免人们的冲犯造成不利,需要制造一系列的禁忌加以制止。禁忌不仅教人如何避免灾祸的降临,而且使人了解如何化解以便逢凶化吉。因此,透过对民间禁忌的探讨可以考察中国普通民众追求平安福祉的努力与逃避厄运的心理、方法。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民众不断受到各种吉凶难卜的事情的困扰。因此,驱邪避祸、祛病祈福等神秘心理在他们当中广为流行。这些神秘心理具有强烈的历史传承性,并外化为民众的种种行为,禁忌由此产生。

    “禁忌”一词,目前最早见诸汉朝典籍。《汉书》、《后汉书》中均有关于禁忌的记述。王充在《论衡》中也曾列举了俗之四大讳:其一,忌讳在住宅西边扩建住房;其二,忌讳受过刑的人去上祖坟;其三,忌讳看到产妇;其四,忌讳养育一月和五月出生的孩子。唐宋以后,禁忌对民众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宋朝的《东京梦华录》中就记载了一些与民间禁忌相关的内容:“俗云厌青羊等杀神也。新人下车檐,踏青布条或毡席,不得踏地。”从传统到现代,各种禁忌在中国民间都非常流行,并表现出较强的稳定性。

    在中国的古代典籍中,对“禁忌”的解释如下:“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此处,禁忌表达了两种含义。一是禁止,其干预力量主要来自社会环境。二是忌讳和抑制,一般是来源于人的自我约束力量,采取避讳的行为。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禁忌代表了一种制约力量,其中既有宗教和世俗社会对民众心理和行为的约束,又有民众基于神秘心理对自身的抑制。个人的自我抑制在禁忌心理的产生和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有时候,禁忌并非一种明文记载的禁制行为,而是通过约定俗成的惯例的形式流传于民间,但是其产生的深远影响是不容低估的。

    中国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套颇为完整的禁忌系统,包括心理和行为,涉及嫁娶、生育、居家、节令、丧葬、行业、祭祀等众多方面。这些禁忌心理和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接触禁忌。就是凡俗事物不能接触神圣事物,其中包括食用、触摸、目光接触等诸多方面。在中国传统社会,统治阶级是社会权威的集中体现。对普通民众来讲,和他们接触无疑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在传统社会,见官便被民众视为禁忌。普通民众也不能够随便观察官员的体貌特征。只有在事先得到容许的情况下,他们才能抬起头来看官员。二是视听禁忌。主要是指禁止凡人对圣物讲话。此外,一些特别的语言也具有神圣的性质,普通民众既不可以说这些词语,也不可以听到这样的声音。一般来讲,他们会用改读、改写、改说等多种方式,避讳上述带有禁忌性质的词语,借以达到趋吉避凶、尊重权威、婉言人短等目的。例如普通民众若遇到和皇帝同名的情况时,便要更改姓名。假如和神的名称相同,也要毫不犹豫地更改。由此可见,无论是接触禁忌还是视听禁忌,遵守的目的是相同的,即借助对“神圣”灵力的肯定,以达到避祟、祈安、求利的目的。

    中国民众所要规避的禁忌真可谓不胜枚举,然而它的普遍存在又直接反映出民众对禁忌的强烈认同。随着禁忌的不断传播和继承,民众的神秘心理也越来越普遍,并已经成为无需教化的一种潜意识。广大普通民众为了维护平安和泰、无灾无难的生活,不论多少禁忌似乎都可以毫不犹豫地接受、遵守。

    中国的民间禁忌大致有三种。一是言语禁忌。语言是进行社会交往、交流思想的主要工具和途径。人们通常相信语言与所要表达的内容之间具有对应关系。因此,在某些事物需要避忌时,他们要尽量做到在语言上不提及。因而,大到国家、小到家庭,语言上的禁忌和避讳无所不在。而避讳的原则,无外乎是出于礼教、功利、吉凶、荣辱等方面的考虑。违犯禁忌的人,轻者对自己不利,但可以破解,重者则会为自己和家人招致灭顶之灾,则非一己之力可以奏效。

    具体来讲,语言禁忌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称谓禁忌。例如君主和家中祖先的姓名均不能直接称呼。在给刚刚出生的孩子起名字时,也要避免与祖先、长辈同名,不论是音同,还是字同。其次是年岁禁忌。在中原地区,普通民众忌讳恪守的年岁忌讳是四十五、七十三、八十四、一百岁等。据《北平风俗类征》云:当地民众特别忌讳说四十五岁。当有人问及一个四十五周岁的人的年龄时,他们一定不会据实以告,而是婉转地回答说,去年四十四岁,或者是明年四十六岁。由于七十三、八十四是孔子、孟子二位圣贤的终年,所以人们视其为两道槛,说岁数时也尽量不提。因而俗语有云:“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一百岁时通常是指高寿,也被人们看成是阳寿的极限,所以老人是忌讳说自己一百岁的。此外,在一些地区,年岁禁忌还有特殊表现。山东的男人忌说四十一岁,四十一岁妨妻,要跳过去多说一岁;台湾地区则忌讳岁数逢九;等等。最后是凶祸词语禁忌。由于死亡带给人们莫名的恐惧,所以“死”字是不能提及的,要用其他的词语来代替。例如天子之死用“崩”,诸侯之死用“薨”,大夫之死用“卒”,士之死用“不禄”。在民间,人们常用“过去了”、“走了”、“不在了”等词语表述死亡。有时候,人们也要用褒义的词汇形容死亡。例如在战场上死去的人,被称为“牺牲”、“捐躯”等。

    二是行为禁忌。行为禁忌体现在中国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吃饭时,忌敲饭碗,敲饭碗意味着没饭吃;忌攥着饭碗,说这是端着讨饭的碗,受一辈子穷;盛饭时忌勺子往外翻,避免财水外流;忌吃从窗口递过来的食物,吃这种东西会得噎食病。五月,忌盖屋,“五月盖屋,令人头秃”。不仅不能盖屋,也不能晒席,否则家中要死人的。盖屋,忌犯太岁,在太岁方向盖屋谓之冲太岁,“太岁头上动土”,不吉利。住房,忌面对小胡同,因小胡同又名“箭道”,会射伤其家;忌布局失调,如大门建在南墙之中向南,又正对堂屋门,则被认为是“水火相克”,“门对窗,人遭殃,窗对门,必伤人”;忌对面山墙正对大门;也忌对面房子的墙正对大门上的门鼻,须挂铜镜才能破解,但镜子不能照到别人门上,否则容易引起纠纷;忌自己的正房矮于邻居的房脊;也忌前面的房子比后面的高,这样家运被压低,要在自家山墙正中垒个吉星楼,驱走压岁星。忌黑道日出门,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都不能出远门,更不能在外住宿。不准用手指虹,否则会烂手指头或手指生疔疮。忌见贼星(流星),见了家中要被盗。

    三是与岁时年节相关的禁忌。旧时,正月被民众视为关系到新的一年运气好坏的重要时期,所以禁忌也就特别多,几乎每一天都有需要特别留意别触碰禁忌的事情:初一,不吃汤淘饭、不扫地、不丢垃圾、忌杀生、忌五更提名、忌在被中打喷嚏、忌在床前拜年、忌汲井水、忌妇女串门拜年、忌遇和尚尼姑、忌动刀弄杖、忌吃药、忌动刀剪针线、忌午睡、忌讨债、忌给人钱物、忌打小孩、忌啼哭、忌说不吉利话、忌在别人家就餐、忌吃荤、忌饺子下破、忌吃烤馍、忌呼叫鸡、忌听乌鸦叫、忌听狗叫。初二,姑娘回门忌单数、忌祭财神时说“不要”、祭门主忌外人偷看。初三,忌晚间点灯,忌向家人拜年。初四,为灶君下界,忌家人出门。初五,忌妇女出门、忌走亲串友、忌鞭牛骂牛、忌动土、忌动剪刀针线。初七,忌远行、忌动针线、忌妇女背水做饭。初八,忌工具转动、忌妇女出门。初九,禁屠宰、大小便器及妇女下衣等不洁之物忌拿到室外、忌男人背水做饭。初十,忌阴。十三,忌动刀砧。十五,不御荤酒,河南、山东一带忌新妇看娘家灯,有的地方新妇回娘家住“躲灯”。正月十五前不吃豆腐。十六,忌开仓、忌点灯。十七,忌开箱启柜、禁灯。二十五,农家禁做农活,妇女禁做针线。正月底,忌用钱物。除正月外,年内每个节日几乎都有一些禁忌,需要普通民众遵守。在民间通行的历书就十分清楚地标出哪一天可以做什么,哪一天不可以做什么。这种规定一直延续至今。

    不仅如此,民间还围绕着个人的身体,产生了一些相关的禁忌:首先是对自身以外的身体禁忌。民众普遍认为一些具有神秘力量的人既不仅能够危害他人,而且也会置人于死地。因此,他们尽量远离那些“命大于己”的权威人体和不洁净的危险人体,以免招致祸患。在民众的观念里,某些具有神圣权威或能沟通人神的人物也会对自己的生活构成一定的威胁,因而对他们也不敢稍有冒犯。出于安全的需要,民众还会避免和经期或分娩中的妇女、寡妇、犯人、病人、死人等被视为“不洁”的人体接触。更有甚者,对某些人,他们既不能与之接触,也不能使用这些人用过的物品,以防止危及自己。由此不难发现,民众所恪守的禁忌既包括被动地与某些事物隔离,也有主动限制自身行为的种种规定。

    其次是对自身的身体禁忌。譬如中国人将裸露自己的身体视为不洁和不雅。除了小孩子以外,成年人绝对不能将身体裸露人前。但是就这一点而言,传统社会对男女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民间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说法,即男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裸露上半身,而女子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让外人看到自己的身体,否则,便会被视为失贞。这一点,在民间流传甚广的神话传说中也有所体现。以孟姜女传说为例,万喜良为逃避修长城的苦役,钻到了孟姜女的家院,刚好看到孟姜女玩水时裸露的胳膊。由此,孟姜女就成了万喜良的妻子。足见,传统的性别观念、身体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民众的思想与实践。

    民众还恪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的古训,坚持认为自己的身体不仅是家族传承的象征,还是魂魄的隐藏之处。如果身体遭到破坏,健康和安全便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例如,清朝刚入关时实行的“剃发令”,就曾遭到普通民众的强烈反抗。而清末的“剪发易服”运动仍然遇到很大的阻力,理由也是相同的。在许多地区,若家中有人死亡,其亲属在一个月内或百日内不得剃发、刮脸,以示对亲人的怀念。在一些特定的人群中,还有禁止文身的禁忌,以防止对皮肤的损伤和破坏。此外,由于血液时常给予民众一种惊恐的心理暗示,因此民众也将其视为一种神秘的力量而加以敬畏。因此,围绕着血液又产生了诸多禁忌。旧时,亲人死亡时,家中不得有人生产,否则产妇带来的“血光之灾”会冲撞亡灵。同时,全家老小也禁止探望产妇。有的人家还要将产妇移到屋外搭棚居住。待婴儿满月后,视灵柩下葬情况再决定产妇是否可以回屋居住。随着时代的发展,血液禁忌也发生诸多变异,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红色禁忌。例如给人写信时,忌用红色墨水,否则会被视为与收信人绝交。在许多人的眼中,红色也可以辟邪,这种观念一直延续至今。

    最后是灵魂的禁忌。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魂附于形而魄附于气也”。民众普遍认为人的灵魂是附着于具体形体之中的,所以忌讳别人踩踏自己的身影。他们还觉得镜子中的影像也是人类的魂魄。在《西游记》、《红楼梦》等民间小说中呈现的“魔镜摄魂”等情节,正是上述民间禁忌心理的艺术再现。曾几何时,民众还对画像有所忌惮:一旦形象被画在纸上,灵魂也随之被拿去。在他们的经验里,在惩治他人的时候,时常会将其肖像画于纸上,并极尽破坏之能事,以达到目的。照相术传入中国之初,民众对照相同样是心存恐惧,并认为其会带走魂魄,非常危险。随着认识和了解的加深,人们对影像的畏惧有所减弱,甚至有些人会以相片多为荣。

    尽管各式各样的禁忌迫使普通民众自觉或不自觉地规范自己的一举一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日常生活、生产完全被禁忌束缚住。即便触犯了某些禁忌,他们也会以五花八门的禳解方式,降低危险程度,甚至是转危为安。

    禳解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事先设防,自觉遵守,使自己进入一种无禁忌的状态。首先是“百无禁忌”。所谓百无禁忌指的是依赖于这种禳解仪式,形成一种极为宽泛的无禁忌状态,表达了民间破除禁忌的理想与愿望。例如“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此外,一些特定的岁时节令,也是诸神退后、百无禁忌的时刻。例如旧时,在华北地区有“趁乱岁”的风俗习惯,即腊月二十三日以后,有关婚娶的一些禁忌逐渐解除,除“百无禁忌”外,人们还相信一些特殊的物品能帮助自己克服触犯禁忌后所带来的危害。例如太极八卦图。在台湾等地,民众要在花轿边上挂上绘有太极八卦图案的米筛,用以禳解婚礼上可能触犯的禁忌。又如《周易》等经书也有禳解禁忌的功能。在常州一带,男女老幼无论识字与否,出门的时候,都要带上一册《周易》。此外,瑞兽图案、符咒、铜镜、爆竹等物均能够减轻民众由于触犯禁忌而造成的心理压力,达到禳解的目的。

    二是对违犯禁忌的各种补救。其中有些补救方法存在某种无限泛化的嫌疑。例如清光绪年间,高州大旱,民众以为地方官杨子晴的名字不利于降雨,迫使其改名,用以破除禁忌,解除干旱。另外,有些补救是希望灾祸、报应不能真正兑现。例如旧时民间有忌新娘串门的风俗习惯。在江宁一带,若新娘犯忌串门,则令斋百怪祛除不祥。在这个过程中,男穿女衣,女着男服,夫妇双双顶礼,直至仪式结束后,才能离开。又如江西一带的民众在重阳节会登高掷柑。这一风俗习惯具有特别的意涵。当地普通民众普遍认为,若有犯禁忌者,重阳掷柑,可将灾祸转移。再如湖北地区的普通民众在亲人死亡的“头七”至“七七”都有相应的禁忌需要遵守,若触犯这些禁忌,需要延请僧人礼佛诵经,此为“打七”。另外,在各地流传的一些民间俗语,也和禁忌的禳解有关。例如“一身正气,能退百邪”、“破财免灾”等,皆含此意。

    总的来说,禁忌除具有神秘性、功利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社会整合性等特征外,还有一定的危险性:所有的禁忌都向普通民众通报了一种险境的降临,让他们必须小心行事,方可避免危险的出现。违犯禁忌者,就会受到来自超自然力量的诸多惩罚,危险很大。禁忌的危险性大多通过接触、视听、心灵感应等手段传递。在这一过程中,被视为禁忌的事物也可以通过一些手段祛除其危险性。人们触犯了禁忌后,也有事后补救的禳解手段,可以转危为安。尽管如此,禁忌仍使普通民众不敢越雷池半步。

    禁忌还具有以下几种功能:一是自我保护的功能。禁忌往往呈现出一种颇为神秘的状态,提醒人们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岁时年节等诸多方面谨慎行动,对可能危害普通民众的事情起到警示作用,还可以抵御某种可能到来的灾难。二是心灵抚慰的功能。禁忌可以弥补普通民众对恶劣的生存条件的失望情绪,使其在面对生活挑战时增添些许进取心。三是整合社会的功能。禁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起到了控制民众思想和行为的作用,即反对思想和行动上的绝对自由,从而使某种社会秩序得以建立和稳定。正因为如此,禁忌才逐步演化为中国民间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断地传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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