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者的回忆是执着的,这种回忆永远没有尽头。写作者在他的作品里重现了故乡,留下了他与故乡相伴的岁月,这样的表达连通了无数的心灵。文学是回望的艺术,写作者的回望里带着他一生的留恋,这种留恋也留给了后来的读者。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回望就有了久远的意义,它可以超越写作者生活的岁月。
写作者重视故乡的自然带给他的感受。日照东篱,月照板门,霜冷长天,雪白大地,四季的轮回不能不在写作者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的心情是草木的心情,他语言的灵动是江河的灵动,他翅膀一般的想象是鸟儿的想象,他梦的飘逸是云朵的飘逸。爱默生在《自然》一文中说:“谁最见多识广,谁知道土地、流水、草木、天空有什么甜美和功效,以及如何获取这些魔力,谁就是富贵之人。”认识自然从故乡的自然开始。风撩拨衣襟和头发,露水打湿裤脚,虫儿爬上手心,写作者一点点地感知自然,其作品的开阔感就是从故乡的原野开始的,故乡是一个具体而微的世界。
写作者重视人在故乡中的表现。人的悲喜,人的命运,就是这一表现的主体内容。从一张笑脸到一片笑声,从一句话到许多句话,从一个面对到一个转身的背影,从一个弯腰到抬头痴痴地远望,故乡里该有着怎样的快乐,该有着怎样的欢聚与离别,该有着怎样的艰辛与渴望,该有着怎样的生命的短暂与爱的绵长。从外表到内心,从童年到老年,从自己到亲人,从亲人到别人,写作者把对故乡人的重视提高到特别的高度上,这使他的作品显示出无比的亲切和深邃。写作者会把故乡的许多眼神看成是对自己的照耀,会把故乡的许多笑容看成是对自己生命的映衬,会把故乡的许多话语看成是护佑自己的伞,会把故乡的许多思绪看成自己头顶的云。同时,写作者重视与人相关的物在故乡中的状态,狗吠鸡鸣,牛哞马嘶,在写作者的作品中不仅仅是陪衬。人与物相依才构成生活,而人与物的命运是相通的,只是物比人的命运还短暂。写作者要从一个别样的角度写物,要让它们的呼吸融入人的呼吸,要有大悲悯。
写作者不仅在自己的作品里重现故乡,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创造了故乡。故乡也不是永远不变的,故乡也不是处处美好,所以在自己的作品里创造故乡就成为写作者永远的追求,也就是说,这个故乡不仅仅是地理意义上的故乡,还是心灵意义上的故乡。这种创造的美好就成了写作者近乎宗教般的心灵依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属于写作者的故乡的村庄消失了,即便有些写作者的故乡在城市,在日益变化的今天,也有他们许多不情愿的失去,所以创造故乡既是写作者命运中注定的选择,也是心灵的需要,审美的需要。
太多的写作者在远离故乡的地方写作,他们中有的可以把异乡看成故乡,而有的一辈子都融不进异乡。但不管怎样,怀恋都是写作者在远离故乡的地方的最大安慰。时光流逝,就是置身故乡的写作者,也无法走回童年意义上的故乡了。但用文字留住童年,这是写作者的特长,也是写作者的骄傲。帕屈里克·怀特在《回头的浪子》中说:“童年毕竟是艺术创作者所能汲取的最纯洁的源泉。”苏童在《童年生活的利用》一文中说:“一个写作者一生的行囊中,最重的那一只也许装的就是他童年的记忆。”怀恋童年并且表现,这是所有深思故乡的写作者的最大课题。远离故乡的写作者常常把异乡同故乡作对比,在这样的对比中人世的沧桑感就愈加浓厚,命运的冷风就吹得愈紧,思想的力量就愈加厚重。另一方面,远离故乡也使写作者的人生视野开阔了,在回首往事和正视现实中写作者的力量逐渐强大起来,那个在世界背景上的小小故乡也逐渐强大起来。人生的根基,以一种久远的力量作用于写作者的人生。人生前途的不确定性,让异乡漂泊多了许多酸涩,而故乡那个遥远的所在正以坚定的形象等待着我们的回归。对于异乡漂泊者而言,身体上的回归不容易做到,而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回归。故乡山河的教育,故乡亲人的期望,甚至当年那个瞩望远方的自己,都会成为写作者的力量。故乡与异乡的况味,我们有限的人生是品味不尽的。只有在外漂泊的人才更能理解故乡的重要,而身处异乡的写作者尤其如此。比之于出生在城市的人,我们不少出生在村庄的人不大愿意提及自己的出生地,似乎自己出生在农村就是低贱的。出生在农村的写作者应该以此为永远的骄傲,而出生在城市的写作者也不要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要知道,写作者无论出生在何处,他们都该是大地的赤子。在世界的意义上看故乡,就越发看出故乡的价值,写作者的望眼就越发深沉;在故乡的意义上看世界,就越发显出从故乡到世界的必然,就会把对故乡的爱带到世界的路上。放眼前程而又回溯故乡,对于写作者是多么重要。作家李娟有一篇散文《我家过去年代的一只猫》,写的是嗜赌成性的外公当年卖掉了草屋里的家私和外婆藏着的铜磬之后又要卖家里的一只猫,猫在第三次被卖到更远的地方之后没能逃回来。李娟写道:“那条被外婆无数次提及的大黄猫,如同被我从小养大一般,深深怜惜着它。当我得知它在远方迷失,难过得连梦里也在想:这么多年过去,应该往它的石钵里注上清水了!”“我不是一个没有来历的人,我走到今天,似乎是我的祖先在使用我的双脚走到今天;我不是一个没有根的人,我的基因以我所不能明白的方式清清楚楚地记录着这条血脉延伸的全部过程;我不是没有故乡的人,那一处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在我外婆和我母亲的讲述中反复触动我的本能和命运,永远地留住了我。”李娟借遥远年代的一只猫表现她强烈的寻根意识,极为感人。
在有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写作者对故乡的另一种表现。许多年前看到一位作家的一篇小说,当小说的主人公回到故乡,他看到的是亲情的淡薄,最后他不得不离开故乡,继续他漂泊的路程。小说带给我们非同寻常的思考:你所依托的美好故乡并不存在,人一生都在寻找故乡的路上。由此看来,对故乡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它所带给人的思考也是多方面的。
细细想来,人在途上的命题自古有之。李白的《静夜思》以一种通俗的表达寄寓游子的乡思,故乡之外的寒凉全在那一个“霜”字中,举头和低头之间,故乡的思绪无限地延长,这首诗因此成为所有思乡者静夜里的心理剖白。“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王维的思考是独特的,他借助一个细节,表达了远离故乡的人对故乡的惦念,令人佩服。看来,对故乡的表现需要独特的思索,要别开生面。
写作者与故乡,这故乡让人更多地想到村庄,但不要忘了,城市也是我们不少写作者的故乡。城市里的许多居民都是从一个个村庄走来的,这里值得写的东西很多,关键是写作者要写出独特的体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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