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鬼-托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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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似乎是第一次,我把女朋友菲菲带进了我的卧室。我巧妙地躲过家人的眼睛,成功地让菲菲羞红着脸站在了我的床前。接下来应该进入的程序,任何一个成年人都知道。菲菲愿意在深夜进入我的卧室,想必她自己也知道将发生什么。

    我尽量让自己坐在床沿上的姿势显得沉稳老练,但我明显感觉到双腿间的那部精密武器,已经敏感地接收到了一些令它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信息。于是,我伸手拉了拉傻站在床前的菲菲。

    在我的鼓励下,菲菲终于半推半就地把外衣脱掉了,她很羞涩,她脱掉外衣后再不肯脱内衣了。我看着她如同体育画报上足球宝贝一样半裸的性感身体,隐蔽于双腿间的野马几乎脱缰而出。但我还是控制住了野马,我说:来,脱吧。

    菲菲却一把抓住我的手臂,一边摇来摇去,一边发出口齿不清的娇嗔声,仿佛她的舌头天生短了一截。不过我还是听出来了,她的意思是,内衣扣子在背后,她够不着。我的手臂快要被她摇得脱臼了,我必须主动去给她解开内衣的扣子。不过,这也未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要知道,女人身上的最后一块遮羞布,究竟由她自己脱掉,还是由男人给她剥除,这个中的味道,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么想着,我张开嘴巴大笑了一声:哈!

    然后,我假装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其实却满心欢喜地向着菲菲半裸的躯体伸出了手。

    我的手刚伸出去,就被一巴掌狠狠打了回来,并且,我耳朵里听到的是我母亲杨淑英苍老而急迫的声音:阿弟,醒过来,快醒过来啊!

    睁开眼睛,我看见杨淑英正抓着我伸向菲菲的那只手,现在,手的感觉是火辣辣的。而杨淑英却正以一种既幸福又悲哀的眼神看着我,发出了恨铁不成钢的感叹:哎,阿弟啊,你怎么长不大呀!你的咸猪脚啥时候才能老实点儿?

    杨淑英闯入我卧室的这一夜,正是四月初的一个凌晨,她把我从一场刚进入角色的春梦中强行拉了出来。在梦中,我为自己虚构了一个叫菲菲的女朋友,并且,我们的关系正发展到白热化阶段。然而,杨淑英把我好不容易构架起来的一场完整而甜蜜的梦无端地打断了,眼睛一睁开,那个叫菲菲的女孩即刻不知所踪,为此,我还未完全苏醒的情绪变得懊恼不已。

    我想回忆一下在梦中虚构的女朋友的容貌,可是很遗憾,我只看到那个叫菲菲的女孩半裸的白皙身躯,她在我的梦中竟没有面容。更令人沮丧的是,即便是那具身体,也没有全部裸露。我还没来得及把菲菲的内衣脱掉,杨淑英就残酷地把我摇醒了。醒来后我就知道,我伸向菲菲的手,毫无疑问是伸进了杨淑英的怀里,于是,杨淑英对我发出了第一万次的指责:你的咸猪脚,老毛病怎么戒不掉呢?

    说完这句话,杨淑英忽然改变语调,以诡异而神秘的口吻宣布了一条莫须有的消息:阿弟,你阿爸刚才托梦给我,说你三叔叔死了!

    杨淑英说的这句话,在我听来是一句十分陌生的话。阿爸、三叔叔,这两个人物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是从来不会出现的,因为我根本就没见过我父亲乔元生,或者说,我见过他,但忘了。至于三叔叔乔元德,我也已经有二十六年没见了,依稀记得,他是一个黑瘦的矮个子男人,似乎很有力气,别的就不知道了。杨淑英知道的也不会比我多,早在二十六年前,她就带着她的儿子乔凡谷离开刘湾镇,离开乔家宅,回到了市区的娘家。二十六年中,她似乎从未找到过一个必须回刘湾镇的理由,当然,她不是故意要回避什么,她只是顺其自然。

    刘湾镇是我的故乡,乔家宅是我曾经的家,只不过二十六年来我从未回去过。其实,回不回刘湾老家,我做不了主,杨淑英不愿意回去,我自然也不会独自回去。似乎,杨淑英对刘湾镇和乔家宅素来忌讳,甚至不愿意提及刘湾镇以及生活在刘湾镇上的亲人,她一贯的态度让我几乎不敢打听有关刘湾老家以及乔家的事。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二十多年,好像也没什么不妥。然而,在这个天还未亮起来的四月凌晨,杨淑英却破天荒地提起了刘湾老家的两个人物:阿爸和三叔叔。

    我斜靠在枕头上,好一会儿才想起这两个人究竟是谁,我想起他们是谁后就笑了出来,我笑着说:我阿爸?你说的是郑宗义还是乔元生?

    杨淑英在我的咸猪脚上打了第二巴掌:小赤佬!不许瞎三话四。我说的就是你亲阿爸乔元生。乔元生托梦给我,说你三叔叔死了,乔元德死了。

    说完,杨淑英拾起我的咸猪脚,一把握在手心里:你阿爸托梦给我说,要让阿弟去送葬。他说,阿弟是乔家的后代,一定要去。

    杨淑英的手掌干燥而粗糙,远没有我童年记忆中的那对乳房来得柔软温暖。我已经二十年没有让我的手成功地伸进杨淑英的衣襟了,尤其是她嫁给郑宗义后,我甚至不知道她胸前那两个曾经为我所拥有的宠物被蹂躏成了什么样。想起这些,我就用力抽回杨淑英手心里的咸猪脚,装出一副很不屑的样子说:姆妈,三叔叔还好好活着,你却平白无故地说他死了,这样不好。

    杨淑英在我手上狠狠地抽了第三巴掌:不许放屁!只有死了的人才会托梦,死人是不会骗人的,死人要么不说话,一说就作准。

    杨淑英认真的样子说明她对乔元生的梦中留言深信不疑,这让我原本平躺在被窝里的身躯顿时竖直起来。彼时,我清晰地感觉到身上的皮肤霎时间爆出了一层密度较高的鸡皮疙瘩。死人也能说话?而且还一说就作准?我理了理思路,得出结论,杨淑英是做了一个类似于恐怖片的梦,于是说:姆妈,你是做梦做糊涂了吧,阿爸老早就死了,梦里的话能当真?

    杨淑英抬起树皮样粗糙的手,抹了一把眼角边不知什么时候溢出的浑浊的眼泪:阿弟啊,哪怕乔家与我们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我也不会咒他们啊!阿弟,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回一趟刘湾镇吧。

    杨淑英真的动了气,谁要是让她动了气,她那双老沙眼里就会源源不断地渗出高盐度水分,好像让她动气的人就是一股饱含了沙子的飓风。自从我乔凡谷长大成人后,杨淑英通常是用这种方法来降服我的。对杨淑英适时流出的眼泪,我总是缺少应对的办法,我只能放软口气:非要回刘湾镇吗?

    不回?不回你阿爸是要生气的。

    阿爸生气了会怎么样?

    杨淑英眨了眨她老眼昏花的沙眼,摇着黑白夹杂的脑袋说:这个我就不晓得了,反正他说了,阿弟姓乔,不能不去。

    我忍不住扭头看向窗外,天色还一片漆黑,一根梧桐树枝从夜空里探到窗前,风吹过,树枝微微颤动了几下,我也跟着打了一个哆嗦。回头看挂钟,才三点半,在这个所有中国人都应该睡觉的时间里,杨淑英忽然跑来宣布三叔叔的死讯,这使我很有些怀疑,她究竟是在梦游,还是“阿尔茨海默氏症”发作的预兆。

    这个想法一经跃出脑海,我就为杨淑英担忧起来,我真诚地希望她不要得上那种美国前总统里根得过的病症。确切地说,我是在为自己担忧,我无法想象我将去伺候一位失去记忆、神志不清的老年女性,虽然她是我的母亲,虽然她用了她的一辈子来伺候我,但唯其如此,我才无法接受,一个始终伺候着我的人,怎么能让我反过来去伺候她?

    我知道这想法很荒谬,但我还是因此而加剧了恐慌不安的情绪。为了证实我的猜测是错的,我拍了拍杨淑英的肩膀,大声问:姆妈,你仔细回忆一下,刚才你是不是在做梦?

    杨淑英点点头:是啊!我就是在做梦啊!

    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这很好,我笑了笑,继续说:做梦,那就不是真的,太阳一出来,一切就会过去了。

    这话再次引起杨淑英的强烈不满,她皱着眉心连连摇头,可又无话反驳,只是支支吾吾地发出一些不明所以的声音。我乘机推了推她的后背:去睡吧姆妈,还早,再去睡一会儿。

    杨淑英终于站了起来,她摇晃着因为发福而庞大疏松得像一大包棉花样的身躯,一边抹着眼角边不断溢出的泪水,蹒跚着走出了我的卧室。在她跨出卧室门的当口,我听到她说了一句话:老代人讲,死人要是对活人不满意,是要作怪的。

    说完,灰白棉布睡衣一晃,就消失了,我的视线里,只剩下那扇关闭着的卧室门。

    杨淑英的话再次显示出了威力,我明显感觉到了寒冷。四月的天,最多是凉爽,怎么可能寒冷呢?也许是杨淑英提到了死人的缘故,活人天生是惧怕死人的,人一旦感到惧怕,就会寒冷。所以,我认为,之所以我感到寒冷,是因为我是一个活人,活人惧怕死人。

    我拉起被子重新躺下,为了驱赶恐惧,我刻意地去回忆刚才中止的梦,我想把梦续上,要不是杨淑英摇醒了我,现在菲菲早就赤身裸体地躺在我怀里了,哪怕什么也不做,只要握着她的一只乳房,一只就够了,那样我就能安静地睡着了。

    我紧闭着眼睛,努力搜索着有关菲菲的蛛丝马迹,然而她却如同混入空气中的氧气,闻之似有,捉之而无,并且我发现,我意欲回归梦境的大脑非但无望捕捉到菲菲的一丝气味,相反,我的耳朵里充满了杨淑英适才的话:死人托梦一定作准,死人是不会骗人的……死人要是对活人不满意,是要作怪的。

    杨淑英认为,死人是不会骗人的,那么她的意思是,只有活人才会骗人?也就是说,比起活人来,死人更诚实,更纯粹,更没有私心杂念。活人说的话,倒是需要辨别真伪。所以,死人一旦托梦,那一定不能不相信了。如果连世上最诚信的死人的话都不相信,那还能信谁?若是不相信死人的话,死人是要生气的,死人一生气,就要作怪活人。死人要是作怪活人,那活人是没办法对抗的,因为死人是最讲信用的,老天都会帮忙。老天的眼睛是最亮的,他若一出手,活人就比较凶险了……

    我越想越糊涂,只觉脑子一片混乱。窗外,天色正渐渐发白,一缕光线曲曲折折地闪进窗户,像一道窥视的目光,迂回着投射到床头。我慌忙闭上眼睛,关闭的眼皮却阻止不了那道目光,目光越来越靠近,目光凑到了我面前,目光的后面,是一张瘦削的脸:眼睛不大,鼻梁不挺,脸庞不宽阔,上唇有两撇八字胡……我认识他,我对着他轻呼:阿爸!

    我被自己的声音惊醒。又做梦了,这回没有梦见菲菲,我的好梦串到杨淑英的噩梦里去了,幸好及时醒了过来。醒过来后,我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死人是最诚实的人,活人之所以惧怕死人,是因为活人怕死人拆穿他们的谎言。而死人拆穿活人谎言的过程,我想,大概就是杨淑英说的“作怪”了。可我并没有撒谎,为什么也怕死人?难道是杨淑英曾经在乔元生面前撒过谎,因此而牵累到了我?

    天色已大亮,楼下传来扫帚刷过地面的声音,一下一下的,持续着远去;牛奶瓶叮叮当当的碰撞声,混合着橡胶轮胎摩擦的吱嘎声,渐行渐近地来了;又有了人的招呼声,因清寂的早晨,显得格外明晰。这可不是在梦里,这是实实在在的人间。我轻轻地舒了一口气,而后,忽然想起刚才梦见的那张脸。我从未在梦里见过任何人的脸,可是破天荒地,我居然梦见了一张脸,并且还对着那张脸叫了一声“阿爸”。

    2

    关于我母亲杨淑英与父亲乔元生的往事,我从多年前还活着的外婆嘴里听到过一些片段,后来,又从杨淑英的嘴巴里捡拾到一些碎片,再加上我自己的考古研究,最后,我用想象和事实相结合拼凑出来的故事,基本可以成为那段历史的非正式版传记。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在那样的年代里也很普遍。多年前,曾经是知识青年红卫兵的杨淑英不仅把一腔热血和青春奉献给了位于东海边的刘湾镇农村,还把她纯洁而盲目的爱情奉献给了青年农民乔元生。然而,杨淑英如同所有别的知识青年一样,在允许回城的政策一经公布以后,开始为自己恢复城市身份奔走起来。当时乔元生正病入膏肓,杨淑英带着乔家子孙乔凡谷义无反顾地离开刘湾镇的不义之举,遭到了乔家亲眷的一致声讨。但乔元生还是放她走了,并且,是他主动提出离婚的。

    在我天真无邪的六岁那一年,杨淑英带着我一劳永逸地离开了刘湾老家,回到了黄浦江西边的城里,从此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回过刘湾镇。半年以后,乔元生没有悬念地死了,杨淑英甚至没有回刘湾镇去送一下她的前夫。也许她是想斩断与刘湾镇有关的一切记忆,那样她才能以足够的信心和毅力继续城市里也许更为艰难的新生活。

    小时候,我并不清楚为什么生来就是城里人的杨淑英会嫁给一个乡下农民,直到后来,杨淑英预备第二次嫁人,她怕我不同意她给我找个后爹,才选择性地把这段故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我。杨淑英是这么说的:离婚是你阿爸提出的,倒成了我的不是。他们说我忘恩负义,背后把我骂得一塌糊涂。既然这样,我也不用回去了,我已经不再是乔家的人,我没有义务去参加一个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人的葬礼。你三叔叔当时要领你去,我不让,我说,阿弟还小,我怕吓着他,就不要领他去了。你们放心,阿弟姓乔,我是不会给他改姓的。

    关于此事,我对我母亲杨淑英始终充满感激之情。我甚至不能想象,如果让我回去为乔元生送葬,我该怎样面对那个已经疏离许久的父亲。也许当时的我还依稀记得父亲躺在床上病恹恹的样子,而那个缺乏生命气息的病人死了,他变成了一个死人。一个死人,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杨淑英不让我回刘湾老家,其实是替我阻挡了压力,我不必去面对从病人变成死人的乔元生,也不必代替杨淑英去承受来自故乡亲人的谴责。杨淑英承担了骂名,其实是解救了我,仅此一点,我也觉得应该支持母亲的第二次婚姻。所以,杨淑英的再嫁并未在我这里遭遇任何阻碍。

    当然,我也发现了,在那段历史中,我所扮演的角色十分尴尬。准确地说,我扮演了一对南辕北辙的双胞胎,我既是城市与农村美满联姻的幸福产物,又是城市与农村分崩离析的见证人。好在,最后我进城了,我成了一名城里人,假如今天我依然住在刘湾镇,以农民的名义过着无辜而辛苦的务农生活,那么现在,我又是一副什么样子呢?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一种假设。

    六岁的乡下小孩乔凡谷需要付出十二分的努力,才能学会做一个城里人。因为说话的口音,因为穿衣的土气,因为太阳和野风的过度沐浴而黝黑粗糙的皮肤,他被弄堂里那些皮肤苍白看起来不怎么健康的小孩叫做“阿乡”。这让他感到万分伤心,于是,他开始了让刘湾老家的任何痕迹于他身上不复再现的努力。他做到了,一个六岁的孩子,是最容易塑造的。当少年乔凡谷完全变成一个城里人时,刘湾老家随之在他身上消失无踪,包括肌肤、血液、思维、记忆……直至今日,城市青年乔凡谷早已成功地遗忘了有关祖籍刘湾镇的所有一切。

    请原谅我在这里用第三人称叙述自己的童年往事,如此我才能像在讲述一个与我毫无关系的陌生人的故事一样心态平和而思维畅通。因为,每每说起那段往事,我总是觉得浑身不舒服。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就好像,一个背叛亲人、背叛祖宗的人被迫回忆他的故乡,曾经的伤疤被揭开了遮羞布,露出了丑陋的结疤、凹凸不平的皮肤,甚至因溃烂而扭曲破败的肌肉。我必须承认,这种感觉始终伴随着我的童年以及少年,乃至如今。

    童年时代的胆小怯懦并且体弱多病,也许是因为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多少缺乏男性角色赋予的胆量和豪气。而杨淑英对我的宠爱也是不言而喻的,反过来,在她的生活中,也缺少一个男性角色恰当的补充与合作。这个没有丈夫的女人得到的唯一安慰,是来自一个还没来得及长大的男性婴儿的“咸猪脚”。

    我的咸猪脚可谓历史悠久,在我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杨淑英为了哄我睡觉,给我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催眠方法,这种方法具有以毒攻毒的传统功效。采用了这种方法以后,婴儿乔凡谷的睡眠不再成问题,但从此,他就一定要把手伸进杨淑英的衣服,握住那两只把他喂大的乳房,才能安然睡着。

    通过不懈的斗争,杨淑英终于从我手里夺回了所有乳房,虽然所有的乳房加起来只有两只,但那是我的全部财产,从此以后我变得一无所有。然而,日渐长大的我始终不能遗忘曾经双手满盈的富足年代,并且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把手伸向一切疑似乳房的物体。为此,杨淑英总说我的手是一对咸猪脚。

    后来,在我十四岁那一年,杨淑英嫁给了郑宗义,虽然我不反对这个陌生男人以继父的身份进入我们的生活,但我从来没有对他直接称呼过,我无法用“阿爸”这个称谓冠以他头上。郑宗义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感觉到一种无形而沉重的压力。他是如此高大而雄壮,他有着宽阔的身板和粗壮的腿,他一进我们家,就让二十平方米的空间内忽然耸起了一座顶天立地的大水塔,这座大水塔使少年乔凡谷感到呼吸困难,并且恐慌而不知所措。

    大水塔转着脑袋看了看居住环境,对杨淑英说:你住在你妈他们一起?从明天开始,你和阿弟搬到我那里去住吧。

    杨淑英带着我离开了闸北区贫民窟里的那所小屋,离开了外公、外婆、舅舅、舅母,住进了郑宗义两室一厅的家。那时候,我早已不再需要握住杨淑英的乳房才能睡着,但我依然认为那对乳房不应该属于别人,好比幼年时代使用过的奶瓶,虽然长大以后不再用,但这只奶瓶还是我的,是杨淑英替我收藏起来的纪念品,我怎么舍得把它送给别人?如若要送,也只能送给比我更小的孩子,而不是一个父辈的成年人。

    然而,一次无意中的发现,让我对杨淑英与郑宗义的关系终于获得了醍醐灌顶的认识。我并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在睡到半夜时被尿意憋醒。去卫生间必须经过主卧室门口,十分不幸,那天,门没有关严,处于半睡眠状态的我在经过主卧室时,被一阵被褥的翻动和人体的搏击声惊醒。以我的经验,这种声音必定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在床上打架而引发的。当然我十分清楚,这间卧室里睡着杨淑英和郑宗义,以他们的身材而论,如若打架,杨淑英必输无疑。我不能看着杨淑英吃亏,于是,我义愤填膺并且理直气壮地一脚踹开了那扇形同虚设的门。于是,我看到了比打架更加悲惨的一幕。

    与其说我的擅自闯入侵犯了那对搏击中的男女,不如说,是这对男女伤害了我。他们不仅在半夜三更发出过于喧嚣的声音,并且他们还没有锁门,这导致我顺利地闯进他们的卧室。他们赤裸裸束手待毙的样子让我的眼睛仿同在夜色中遭遇一道闪电的袭击,我清楚地看到,那对曾经属于我的乳房,被郑宗义牢牢地握在手中。

    这真是一件令我万念俱灰的事情,更可恶的是,杨淑英居然没有和我商量。然而对此我根本无能为力,我只能用最本能的方式表示抗议,唯一能做的就是对郑宗义从无尊称,哪怕“伯伯”、“叔叔”都不叫。

    一直到高中毕业,郑宗义托人为我介绍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我开始踏入社会,才渐渐释然于许多曾经令我愤恨不已的事情。当然,我仍然不会称呼他“阿爸”,我在郑宗义六十岁生日那天,送了他一套羊绒内衣,我说:谢谢你为我找到工作,这是我用薪水为你买的生日礼物,老郑,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的灵感,我脱口而出把继父叫作“老郑”。郑宗义不反对,他十分乐意地接受了生日礼物,并且颇有兴致地与我对酌了一盅。杨淑英在一旁幸福地微笑着,不时地为我们夹菜。从这一日开始,我和郑宗义之间,就从继子和继父的关系,变成了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另一种微妙关系。

    当成年以后的我重新思索关于杨淑英乳房的归属问题时,我清醒地意识到,那对乳房其实从来都不应该属于我。之所以幼年时代我能毫无障碍地霸占杨淑英的一切,那是因为我的父亲乔元生过早离开了人世,他把属于他的一切让给了他的儿子乔凡谷,后来,又让给了他的接班人郑宗义。至此,我终于明白,一无所有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父亲乔元生。

    在这段我很少愿意提及的往事中,我的父亲乔元生隐蔽在背景中,始终没有出现。他过早地撒手人寰,使他的容貌和形象在我记忆中呈空白状。然而我却经常梦见他,很多时候,他在我的梦里自由出入,但我从来没有在梦中见过他的脸,我只知他是谁,却不知他长什么样,这真是一个令我感到好奇之极的谜。

    念高中时,有一回参加五四青年节小品演出,指导老师让我扮演一号主角的父亲。可我脑中从来没有关于父亲的记忆,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我来演这个毫无经验的角色。不过,我还是为此感到无比的骄傲,并且十分乐意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并不熟悉的人物的样子。

    化装时,女老师给我穿了一件她爱人的西装,脖子里扎了一根老师爱人的领带。当她凑近我的脸,在我的嘴唇上贴两撇八字胡时,我闻到了她嘴巴里好闻的气息,酸溜溜的,像接近腐烂的水果,处于半发酵状态的酒精味,令人迷醉。

    化完装,老师把一面圆镜子举到我面前:看看像不像?

    像谁?像小品里父亲这个角色?还是像一个真正的父亲?我好奇万分而又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镜子,这是谁?彼时,脑中忽然闪过一道亮光,鬼火似地一跃而过,然后,我竟对着镜子里的人轻声叫道:阿爸……

    3

    天亮以后,一切如同往常,上午八点半,我开着一辆黑色奔驰出发去接我的老板。刚出发不到一公里,扔在副驾驶座上的手机就抖动起来,来电显示“杨淑英”。

    我把家里的电话号码设置成杨淑英的名字,因为除了她,没有别人会用这个号码打我手机。杨淑英也很少给我打电话,可是,很少打电话的杨淑英忽然来电,并且是在我刚离开家去上班的路上。从凌晨三点多开始,杨淑英就有些神神道道,我不知道老年痴呆的初期症状是什么样的,如果再这样下去,是否需要利用星期天带她去医院看病?

    此刻,杨淑英的名字在周杰伦口齿含糊的三节棍功夫的伴奏下,于彩色屏幕上活泼地颤抖着。我按了挂断键,开车接电话是违反交通法规的。五秒钟后,杨淑英再次颤抖起来,看来她迫不及待地需要交流,但我还是按了挂断。就这样,我用手指和杨淑英的名字斗争了几个回合,最后,我干脆关了手机。还有几分钟就要到尚郡苑了,老板的别墅就在那个高尚小区里,现在是我的工作时间。

    把老板拉到公司,回到车队办公室,我才打开手机。手机屏幕刚恢复色彩,杨淑英的名字就一跃而出,中断的颤抖重新续上。电话接通,我听到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理直气壮地喊道:阿弟啊,你三叔叔死了,凌晨三点十分断气的,“乡下”打电话来了。

    “乡下”,是杨淑英对刘湾老家的统称,既是指刘湾镇这个地方,又是指刘湾人的复数形式。杨淑英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我,就是为了宣布这条消息,以证实她凌晨的举动并非空穴来风。也就是说,她梦中所获的乔元德的死讯,得到了“乡下”的验证。

    我回想了一下,竟想出了一身冷汗。乔元德死去的时间,正是杨淑英闯进我的卧室把我摇醒的那个刻点。太诡异了,她居然有先知先觉的特异功能。不过她说了,她只是传达乔元生的梦中嘱托。那么,传说中死人托梦给活人的事果真存在?事实已经证明,三叔叔的确死了,乔元德死了,乔家的最后一个长辈,于今日凌晨三点十分死去了。

    我捏着手机,眼睛看向窗外。四月的阳光很明媚,奔驰停在车场里,黑色的车身远远地发出闪亮的金属光芒。车队长忽然推门进来,把我吓了一跳,我浑身一哆嗦,却听到杨淑英在电话里以过来之人的口气发表了她的先见之明:我早就说了,死人托梦是作准的。你阿爸托梦说三叔叔死了,三叔叔就真的死了。他说你不去送葬他会生气,他就肯定会生气。阿弟啊,我给你准备一下,你回一趟刘湾镇,去参加你三叔叔的大殓吧。

    挂掉电话,车队长对我说:乔凡谷,后天早上送老太太去一趟浦东烧香。

    “后天?不是上个礼拜三刚去过吗?”我们小车司机都把老板的母亲叫“老太太”,她是一位虔诚的香客,每个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都要去烧香。老板是个孝子,他妈烧香的日子,他就把座驾让出来,让我送她去浦东的潮音庵,自己坐另一辆别克。

    车队长用疑虑的目光在我脸上抚摸了一遍: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身体不舒服?

    车队办公室里没有镜子,我无法看到被车队长评价为很难看的脸色,便摸了摸自己的脸,当然,我无法摸出脸上的颜色。我张开嘴巴努力笑了笑:队长,刚才我妈打电话告诉我,老家的三叔叔死了,后天大殓,后天,我要请假。

    车队长脸上的疑虑立即变为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又在我肩膀上拍了拍:节哀节哀,那后天就让小林送老板的妈去浦东吧,你明天下班前把车钥匙给小林就行。

    车队长离开后,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司机大部分都已出车,空荡荡的车场上,只有一辆奔驰孤零零地停着。高档轿车的车身比较长,窗玻璃上覆了一层防紫外线膜,远远地看,仿佛一头横卧着的浑身漆黑的猛兽。我眼睛看着车场,脑子里却充满了杨淑英适才电话里的声音。看来,这回是逃不过要回刘湾老家了,我必须回去,如果不回去,杨淑英梦中的乔元生就会生气。本来,我是不会介意梦中人生气的后果的,我怎么可能把一场梦当真?就像我在梦中为自己虚构了一个叫菲菲的女朋友,我几乎把她的内衣全部解开,差一点,她就要睡到我的床上成为我的女人了。可是当我从梦中醒来后,我就不再会认为真的有一个叫菲菲的女朋友了,尽管梦境像真的一样触手可摸,咂咂嘴都能品尝出菲菲的余味,可我还是理性地认为,现实与梦之间有着无法逾越的鸿沟。

    然而现在,我有些搞不明白梦里的一切究竟是真是假。今天的事有些蹊跷,乔元生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一个死去的人,通过活人的嘴巴明确表示,作为乔家后代,我乔凡谷必须去参加葬礼,如若不去,后果……莫非,也会如同三叔叔乔元德的死讯那样,梦里的预言将在我身上应验?

    乔凡谷的确是乔家的后代,乔凡谷的老家的确在浦东刘湾镇边的农村里,那里有一个被众多农田围绕着的宅子,叫乔家宅。据说,三十三年前,乔凡谷就是在那个深陷于农田中的老宅子里出生的。然而在我的脑库中,有关乔家的一切,几乎搜索不出一丝一毫的记忆。乔家宅是什么样的?坐落在哪里?我不记得,一点儿都不记得。

    我就那样绞尽脑汁地想象着早已遗忘的故乡,以及故乡那些不再被我记得的亲人。我的大脑在寻找回忆,眼睛却看着门外的车场,那个孤独而庞大的黑色长形物体停在远处。光线十分明亮,还有些耀眼,也许因为昨夜没有睡好,我感觉很疲劳,头脑昏沉沉的,视线内的物什也变得模模糊糊。看了一会儿,眼睛就刺痒疼痛起来,一些酸涩的水分慢慢地溢出了眼眶。大概是杨淑英的遗传基因起作用了,我也患上了沙眼?我伸出手,揉了揉潮湿而模糊的眼睛。

    当我再次抬头看向停车场时,却惊恐地发现,奔驰的位置上,分明停着一口闪闪发亮的黑棺材,一口装着四个轮子的黑棺材。

    4

    必须声明一下,我每天上下班开的这辆奔驰,是我的老板冯子越的车。冯子越总裁统领着蒸蒸日上的城建公司在这个城市里铺下了一片片工地,造起了一幢幢高楼,建起了一座座桥梁。我乔凡谷,正是总裁的座驾司机。客观地说,我的这份工作,是郑宗义对他这个重组家庭作出的最大贡献。

    我每天开着奔驰去接老板,我把老板拉到公司,拉到工地,拉到机场,拉到饭店……最后,拉回尚郡苑。这几年,我也算是跟着老板长了见识。可以说,老板去过的地方我都去过,老板进公司办公室,我进公司车队;老板到工地巡查,我在工地抽烟旁观;老板到机场坐飞机,我到机场托运行李然后站在登机口和老板说再见;老板去饭店的豪华包房吃饭,我在豪华包房隔壁的小包房与其他司机共进晚餐;老板回尚郡苑,我把车开进尚郡苑,在老板家的别墅门口调头。老板的一整天,有很多工作要做,也有很多应酬要对付,老板的身影在哪里,我和奔驰就会跟随到哪里。所以,虽然奔驰是老板的车,但从现象上看,它完全是我的车。不过,偶尔老板也会说:车钥匙给我,今天你早点回家吧。

    这种时候,我就知道,今日老板的应酬是不必喝酒的,并且,也不宜出现司机等外人。老板去赴那种需要亲自开车的私人约会的时候,奔驰就不是我的了。不过,这样的机会很少,老板家有妻女,是一个很能把握分寸的男人,有分寸的男人是很少去赴那种需要亲自开车的约会的。所以,一般来说,奔驰就是我的车,而我的车总要跟着我走,我又要跟着老板走。这么绕来绕去的,我、奔驰、老板,我们三个之间就形成了相互牵制、相互依赖的关系了。这就是我的工作,我的工作特点决定了下班时间总是很晚,一般,要到接近午夜才能回家。

    午夜时刻,我把奔驰安顿在楼下的停车场,然后走到楼洞口,抬头看一眼四楼的那扇窗户。一方蓝荧荧的幽光闪烁着,这表示杨淑英还没有睡。我就安安心心地一脚跨进了乌漆墨黑的楼洞,爬到四楼,打开家门,杨淑英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一边打瞌睡一边看电视的形象一如既往。而此时,郑宗义如雷贯耳的鼾声总是不遗余力地从卧室一阵接一阵地传来。

    杨淑英已经习惯我的作息时间,她对我的驾驶技术很放心,再晚回家她都不会打我电话,当然她也不睡觉,她就坐在沙发上陪伴着电视机。杨淑英主动放弃对电视节目的选择权,她让电视自由地播放着。有时,她会对着一场欧洲杯足球赛长时间发呆,有时候,她在英语新闻的画面中若有所思,也有时候,她在只有音乐没有人头的彩色地球面前垂着脑袋作假寐状。的确不是电视机在陪她,而是她在陪着电视机。电视机很辛苦,夜班时间寂寞而漫长,杨淑英可以瞌睡,电视机不能,电视机要一直工作到我回家。

    我用钥匙扭开门,进入门厅换鞋,两只皮鞋跌落到地板上,发出“嗵、嗵”两记撞击声。这时候,杨淑英就会猛地抬起头,伸手擦去悄悄溢出眼角的两滴浑泪,如梦话般喃喃而道:阿弟你回来啦。说完这句话,她就从沙发上站起来,关闭电视机,蹒跚着回卧室去了。很快,卧室里鼾声的独唱变成了男女声二重唱。

    这是我最日常的生活状态,与我接触最多、关系最密切的人,就是母亲杨淑英,后爹郑宗义,老板冯子越。当然,我还有很多别的亲人和朋友,但大多是通过上述几个人物关系延伸出来的。我不是一个在社会上有太多庞杂交往的人,除了上班,我更乐意独处。虽然没有太高的学历,但我喜欢把自己关在卧室里读读财经杂志,以及市面上风行的官场小说,或者,一个人逛逛老街、看一场院线新影片。必须补充一下,我谈过好几个女朋友,交往最长的三个月,最短的才两小时,目前,还没有一个固定的、有未来可期待的女朋友。如此,我也不曾抱怨过寂寞,似乎,我从来是一个没有多大欲望的人。

    “一个三十多岁的单身男人不觉得寂寞,那要去检查一下身体了,如果生理上没有什么毛病,可能就是心理问题。”这话是毛三说的,毛三是我以兄弟相称的哥们儿。

    毛三的话有些危言耸听,虽然我也曾质疑过自己,是否因为雄性激素分泌不足而缺乏激情?但我并不认为问题严重到需要检查身体的地步,我更愿意相信,命运早已决定了一切,如若我对自己的缺失并不焦虑,那么我就应该泰然接受这种安于现状的本性。我发现,我的心态不像一个年轻人,好像,我天生拥有与世无争的生活宝典。

    毛三是我从六岁开始直到如今从一而终的好兄弟,他家住我外婆家隔壁。小时候,毛三权威的身高和无人匹敌的胆量,让他在弄堂里的孩子群中毫无疑问地成了一个一呼百应的头面人物。少年乔凡谷一度把每时每刻跟在毛三屁股后面充当随从作为一种荣誉,虽然这个随从多半只是一个沉默的会移动的影子,但我很忠实,并且,我对毛三赤胆忠心的最实际体现,是经常为他提供城市里很少有的红薯、甜瓜、玉米等食物。

    那时候,杨淑英虽然已经带我离开了刘湾老家,但老家的亲眷并没有与我们斩断联系。他们似乎并不介意杨淑英与乔元生的一纸离婚书,他们固执地认为,乔元生这一辈子只娶过一个叫杨淑英的女人,并且杨淑英还在养育着乔家的后代乔凡谷。所以,老家的亲眷只要进城,就会带上一袋山芋、一篮甜瓜来看望我们母子,来得最多的,就是三婶婶徐兰芬。还记得,那些面目黝黑的“乡下人”一踏进我们家,就发出大呼小叫的声音:淑英啊,这里世界太小啦,屁股都拨不转,还是回刘湾吧,乔家宅里起码有你两间房。

    来城里探望我们的刘湾群众顺便也参观了我们逼仄的家,事实上,这个家不是我们的。位于闸北区贫民窟的这所仅有二十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我的外公、外婆、舅舅、舅妈,以及我们母子。看到乔家的子孙居然过着如此捉襟见肘的城里人生活,刘湾老家的群众对此充满同情以及愤愤不平。他们简单直白地表达了他们的观后感,并且天真而热情地劝导杨淑英回归刘湾老家。然而,他们缺乏策略的表达使杨淑英觉得很没有面子,甚至,她认为他们是故意来羞辱她的,他们持之以恒地来城里探望她并且劝她回刘湾镇,其实是来变向地谴责她抛弃丈夫的不道德行为。她甚至都能想象到,那些乡下人每一次来探望她之后,就会在乔家宅里争相传说她可怜的城市生活:杨淑英看不起我们,她带着乔家的子孙去城里过了,可城里人住的地方,比乡下的鸡都不如。鸡还有一个宽敞的棚子住,杨淑英住的那个房子,啧啧啧,比鸡都不如啊!

    然而,比鸡棚子都不如的地方,毕竟是在市区。那时候流传着一句话: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幢房。杨淑英选择了浦西的一张床,放弃了浦东刘湾老家的那幢老瓦房。杨淑英忍辱负重,从此不再让乡下的来人进屋。她站在门口,挡着入口,客客气气地说:以后不要再拿这些东西来了,家里没人喜欢吃粗粮,放在这里也是霉掉、烂掉,最后都要扔掉的。

    杨淑英很有骨气地拒绝了刘湾乡下送来的土产,这将直接影响我与毛三之间交情的进展。乔凡谷矮小瘦弱胆若鼠兔,毛三高大壮实勇敢坚强,无论从哪方面来讲,我们的结交都是不般配的。少年乔凡谷再也没有足够的资本去追随毛三了,我该拿什么奉献给我的偶像?然而,毛三并没有抛弃我,他依然让我跟在他屁股后面充当他沉默的随从,并且他还给我出主意:下趟你们乡下要是送东西来被你妈赶走,你就悄悄地追上他们,你妈不要的东西,你要下来,你不要拿回家,你就交给我,我帮你藏起来,这样不就好了?

    毛三从小就显示出了精于交易的经商才能,以及人际交往方面的过人天分。我也确实按照他教的方法做过几回,但是后来还是被杨淑英发现了。杨淑英用一把扫帚把我痛打了一顿,并且还是当着毛三的面打的。

    当然,相对别的母亲而言,她还算是一位开明的母亲,她对她的儿子有关工作、生活、交友、爱情等等方面的诸事,一般不会给予过多的限制,她对我羸弱多病的体质以及胆小怕事的脾气也十分了解,因此她从来不会如同别的母亲那样,担心儿子在外面乱穿马路、欺负弱小、偷鸡摸狗、打架斗殴。从小到大,除了在毛三的授意下私自收了两回乡下送来的土产以外,我基本没闯过什么祸。然而,作为一个男孩,我常常为此感到自卑。很多时候,当我羡慕地看着别的男孩干下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并且在家长无情的棍棒和老师严厉的责问下表现出大义凛然的革命品质时,我总要默默地对自己作一番自我批判。我无数次立下誓言要和别的男孩一样,做一个因为经常闯祸而让家长不放心的小孩。可是直到如今,我一直未曾有过足够的胆子来兑现我的誓言。为了尽量让自己显得强大一些,我学会了骂人,准确地说,我学会了社会青年常用的一些口头禅,比如“我操”,比如“他妈的”,比如……

    那次,在杨淑英的痛打下,我咬紧牙关没有供出是毛三出的主意,这让毛三逃过了他母亲的一顿痛打。我们的友情因此而得到了升华,从此牢不可破,并且一直保持到如今。

    如今的毛三,已经是一个经历过结婚、离婚、失业、创业的成熟男人,他有一个需要提供抚养费的儿子,但不属他监护。他也有过许多女朋友,相比我,他的经历简直太丰富了。如果说,乔凡谷是一条不得不在水里以游泳的方式生存的小鱼,那么毛三就是一条主动跳进江河里去搏击浪涛的大鱼。目前,毛三正经营着一家4S店,与生俱来的魄力和才能使他的生意做得游刃有余。

    5

    在杨淑英的授命下,我准备去老家刘湾镇奔丧,出发前一天,我给毛三打了一个电话,我说:借用一下你的尼桑,就一天,后天还给你。

    毛三的职业使他每年都有机会换一辆门店里的样品车来充当自己的座驾。傍晚,我去取车,到达4S店,毛三已经泡好了功夫茶等着我。起初,我并不想说出借车的原因,我怕他觉得开他的车去奔丧不吉利。但毛三什么都不问,这又让我不忍隐瞒真相。我说:毛三,这个世界上,我最佩服两个人,一个是我父亲乔元生,另一个,就是你毛三。

    毛三没有问我为什么佩服他,他很自信地认为,我从来是佩服他的,不需要问原因。但毛三问我,为什么要佩服我根本没有记忆的已经死去的父亲乔元生?

    这么一问,我就有责任向毛三坦白一切了。

    据杨淑英回忆,乔元生在她的身体里播下我这颗种子后,就一病不起,再也没有离开过他那张巨大而破旧的老床。其实,乔元生的生命力还是很旺盛的,他在床上坚持活了六年。那时候,正是知识青年大批回城的尾声阶段,因为嫁给了一个刘湾乡下的农民,杨淑英即将错失这次回城的机会。可是她不想因为一次错误的选择而让自己的人生成为一次错误的生命历程,当然,她更不希望因为她的错误而让儿子乔凡谷无辜地传承这种错误。她本就该是一个城里人,乔凡谷也应该是一个城里孩子,这是天经地义的。

    在我六岁那个秋天,乔元生大赦杨淑英,他和她离婚了,他让她带着他们的儿子回到了城里。半年以后,乔元生又适时去世了,他不仅促成了杨淑英的回城,甚至,他没有让杨淑英在变成一个寡妇之后回到城里。不管他有意抑或无意,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父亲乔元生,可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当然,这些想法,是在我自己也变成了一个成年男人之后才有的。

    听完我的故事,毛三果然点了点他壮硕而骄傲的头颅,说了一句诚心诚意的话:你阿爸的确很男人,我发现你的性格里,有你阿爸的遗传。你也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你宁愿牺牲自己,也不会亏待身边的人。

    毛三说这话,显然是想起了小时候免遭的那顿皮带。我因此而得到了巨大的安慰,我一直看不起自己身上那些胆怯、懦弱、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的缺点,但在毛三的评价中,这些缺点忽然变成了一种“义气”,并且,这种“义气”来自乔元生的遗传。是乔元生给了我男人的义气,而毛三给了我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理解,为此,我就更加佩服我这辈子最佩服的这两个男人了。

    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我也应该像模像样地回一趟刘湾老家。虽然这么多年我从未回过一次刘湾镇,但我是乔家的子孙,这一点从来没有改变过。所以我想,我要是开着一辆高级轿车,有头有脸地回乡,我死去的父亲乔元生,肯定会为我感到骄傲吧。

    毛三像电视剧里的黑社会老大一样,很有气派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理解,我们这种讲义气的人,都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要!

    说完,毛三就把尼桑的钥匙扔给了我。

    关于此次回老家奔丧事宜,杨淑英已经关照过,她说:阿弟,去剃个头,穿得清爽一点,礼金已经包好了,不要让“乡下”说我们寒酸。

    杨淑英的这番话,让我看到了我性格的遗传来源,在“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要”这一点上,我和杨淑英有着不可否认的共性。一个城里人,怎么能在“乡下人”面前丢脸呢?我早已想好了,除了剃个头,穿得清爽一点,还要开一辆好车回去。二十六年来,我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回刘湾老家,我要以“衣锦还乡”的姿态隆重出现。

    当然,我不可能开老板的奔驰去乡下,假公济私的事,只能在国企、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里做,公司是老板私人的,奔驰当然也是私有的。毛三的尼桑,也不差。

    喝完功夫茶,我就开着尼桑回了家,彼时才九点不到。杨淑英一如既往地陷在沙发里陪伴着不知休息的电视机,并且,她的身旁还耸着一个庞大的身躯——郑宗义。

    好久没见到郑宗义了,每天早上我起床时,郑宗义已经去公园早锻炼了,等我晚上回到家,郑宗义又总是以他宏大的鼾声与我作着“不见其人、只闻其声”的交流。长此以来,郑宗义的形象在我的脑子里已经成为一种声音,对这种发自睡梦中的节奏均匀而毫无意义的声音,我已熟悉之极。然而今天,这种声音忽然又一次变成形象出现在我面前,这让我顿觉沙发里的老男人是一个陌生人。我看了他一眼,然后对他点了点头:老郑,很长时间没见了,你好啊!

    一年前,郑宗义得过一次小中风后,就不大能够关顾到他自己身体以外的别的事情了。他沉重的眼皮朝我迟钝地翻了翻,而后笑了:哦,是阿弟,好啊!

    我说:老郑,你面色看起来很好啊!你晓得吗?每天晚上我都是听着你的呼噜声踏进家门的,你的呼噜很响,很有力,这说明你的身体很健康,祝贺你啊!

    杨淑英白了我一眼,截过话头说:阿弟,你就不要和他搞了。他刚才还在说,阿弟已经两个月没有回家了,不要出啥事。我说阿弟每夜都回来的,他还不相信。他的脑子越来越不灵清了,你不要和他搞了。

    说完,杨淑英用很响的声音对着郑宗义喊道:你可以困觉去了,去吧,困觉去吧!

    郑宗义看了看杨淑英,领会了她的意思,便站了起来,朝我点了点头:困觉去了,明朝会,明朝会。

    郑宗义依然虎背熊腰但却老态龙钟的身影进了卧室,杨淑英看着他消失在门框内,才从贴身衣袋里掏出一张白色信封交给我:这是礼金,明天到了乡下,你就交给三婶婶。

    我掂了掂信封的分量:姆妈,你包了多少?这么重。

    杨淑英:501块。乡下的丧事,一般都送二百块,我包501块,不要叫他们乔家人看不起我们。

    杨淑英虽住在市区,刘湾乡下那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和礼数还是十分懂得,她大概觉得有必要向我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包501块的丧礼金,便絮絮叨叨地开始了她逻辑混乱的叙述。她说了很长一段话,用了大约半个小时,这半小时里,我反复听到她在说一个词汇——“照规矩”。

    照规矩,喜事的礼金要双数,丧事的礼金要单数。

    照规矩,喜事的礼金用红纸包,丧事的礼金用白纸包。

    照规矩,丧事的礼金只要在双数上加一块,就可以了。

    照规矩,我也应该去的……

    说到这里,杨淑英停了下来,两只眼睛直直地看着墙角。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墙角里只有一个落地饮水器,而杨淑英的目光根本没有焦点,完全是涣散的,她走神了。我拍了拍她树皮般的手背:姆妈,还有啥要关照我的?

    杨淑英回过神来,对着我定睛看了一会儿,才叹了一口气,接着刚才的话说:只不过,当年你阿爸死的时候我没去,你三叔叔死了,我倒要去,这是说不过去的。所以,我就不去了,阿弟你去就可以了。

    杨淑英的话中带有忏悔的意思,不知她是良心发现,还是被那晚的梦给吓着了,总之二十六年前,她拒绝让自己以及儿子去刘湾老家给乔元生送葬,那不是“照规矩”办事。

    接下来,杨淑英就简单描述了一下她记忆中刘湾镇的样子,她还关照道:阿弟,明天上午你直接去三里村吧,不要去乔家宅,没有人带路你肯定找不到的。你到了刘湾镇,随便问个人,都知道三里村在哪里。到了三里村,你就能碰到乔家人了。

    杨淑英交代完,就进屋睡觉去了。这一晚,我的睡眠辛苦而繁忙,我几乎做了整夜有关刘湾镇和乔家宅的梦。我在梦里与许多乔家亲眷见面、握手、拥抱……我像一个荣归故里的游子,让乡亲们觉得我是他们的骄傲。在梦里,我深切地体会到了被很多人众星捧月般围绕着的好感觉。

    我只是一介普通司机,从无机会成为被追捧的角色。倒是经常陪老板外出,看到过什么叫众星捧月。然而,这一夜的梦中,我却亲身体会了众星捧月的感觉。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就仿佛,脑袋上不断冒出自豪的青烟,老话说,“祖坟冒青烟,后代出状元”,我几乎认为,我果真就是一个荣归故里的状元郎了。然而,这种被众多人簇拥着的感觉,又是十分耗费精力的,那么多的乔家亲眷围着我,我怎么才能把他们一一认出来,区别开来,叫出他们的称呼来?并且难就难在,我始终见不到那些人的脸。这是我做梦的最大特点,我梦不到人的脸。我费力地叫出了我的父亲、我的三叔叔,甚至我的爷爷、奶奶,可我依然对他们的长相不明所以,我无师自通地知道他们究竟谁是谁,好像上天让我的血管里流着他们的血液,我便能辨别出与我有关的所有人。我像一只充满气体的皮球,打起十二分精神周旋于刘湾老家的亲人中,因为使用过度,皮球产生了裂纹,一个深呼吸,仿佛就能让神经爆裂。

    早上醒来,感觉身体里淤积了严重的疲劳,睁开眼睛时,手脚都是瘫软的。我看了一眼窗外灰白的天色,忽然想起,梦里与我握手拥抱的那些人,全部是乔家已经故去的亲人。也就是说,我与乔家的死人们亲密接触了一夜。这一发现,让我还未起床的身体不禁又一次感到阵阵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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