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人们对事物的最初喜好和对人的爱恋之间具有连续性。既然“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也无立足之地”,所以,我们最好从底层谈起,先从纯粹的喜欢谈起;既然“喜欢”任何事物意味着从中获得某种乐趣,我们就先来谈谈乐趣。
现在看来,其实人们早已发现,乐趣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指的是那些除非由于欲望,否则根本不能算作乐趣之乐趣;另一类指的是那些本身即为乐趣,无须此先决条件之乐趣。第一类乐趣可以以喝水为例。对于口渴的人来说,喝水是一种乐趣;对于口渴难耐的人来说,那将是极大的乐趣。不过,除非由于口渴或者是遵照医嘱,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仅仅是出于对此事的兴趣而为自己倒杯水喝。第二类乐趣以一种油然而生的、意想不到的香味为例。清晨,当你漫步在田间小路上,一股股清香从路边的豆田或者香豌豆丛中扑鼻而来,而在此之前,你早已心满意足,一无所求。此时的芳香对你来说,也许是极大的乐趣—— 一件送上门来的额外之礼。这里,为了阐释清晰,我举了些简单的例子。当然,还有很多复杂的情况。如果你希望(并会满足于)喝到水,却拥有了咖啡或者啤酒,当然,你获得了第一种乐趣(消解了口渴),同时也获得了第二种乐趣(品尝了美味)。此外,上瘾,可能会将第二种乐趣变为第一种乐趣。对一个有节制的人来说,偶尔的杯中酒,即是一种享受,就像豆田里飘出的阵阵芳香。但是对于一个酗酒者来说,他的味觉和消化功能早已受损。酒,除了可以缓解他不堪忍受的渴求之苦外,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乐趣。只要他还能品味出丝毫酒味,他就会厌恶之极。当然,这要比在痛苦中保持清醒好多了。通过种种转换和组合,两种乐趣之间的区别依然历历可辨。这两种乐趣,我们可以称之为需求之乐和欣赏之乐。
也许大家都会考虑这些需求之乐和我第一章所说的需求之爱的相似性。不过,大家也许记得,在那里我承认我曾不得不抑制一种倾向:诋毁需求之爱或者甚至去说那根本不是爱。对大多数人来说,这里可能存在着一种相反的倾向。我们很容易不遗余力地对需求之乐大为赞赏而对欣赏之乐紧皱眉头:前者是如此的自然(一个魔力四射之词),如此的必要,如此的凭借极其自然避开了过度;而后者,是不必要的,并且为形形色色的奢侈和邪恶洞开方便之门。关于这一主题,如果我们缺乏足够的素材,我们可以打开文学宝库的阀门,让斯多葛学派的作品奔涌而出,直到我们收获满满。但是,在整个搜索过程中,我们必须小心翼翼,一定不要贸然采取一种道德的或者评判的态度。人类的思维通常更执着于赞扬或者诋毁而不是描述和阐释,并且试图以价值来评判每一种差别。因此,那些无可救药的批评家们永远无法评判两个诗人的本质差别,除非把他们当作竞选某一奖项的候选人,再按照他们的个人喜好才能排出顺序。对于乐趣的分类我们切不可照搬套用。现实是纷繁复杂的。这一点,事实已经对我们发出了警告:欣赏之乐一旦(由于沉溺成瘾)产生质变,即沦为需求之乐。
不管怎样,对我们来说,这两种乐趣的重要性在于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预示我们之“爱”(严格地说)的特征。
口干舌燥之人,刚喝完一杯水后会说:“哎呀,我刚才就想要这个。”嗜酒成性的酒徒,“呷了一小口酒”之后,也许也会这样说。
那个清晨散步时路过香豌豆丛的人,很可能会说:“这味道是多么香啊!”品酒师在抿了第一小口名贵的红葡萄酒之后,也许同样会说:“这真是好酒。”谈论需求之乐时,我们倾向于用过去时态来描述自我的感受;而谈论欣赏之乐时,我们倾向于用现在时态来表达对对象的反应。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
莎士比亚曾以如下的诗句,来描述专横的欲望得到满足时的情境:猎之狂狂,
一朝得手,
又恨之狂狂。
不过,最单纯、最必须的需求之乐具有某些相同的特点——当然,仅仅是某些而已。这些需求之乐一旦为我们所拥有,虽不会令我们产生憎恨,但是它们必然会极其出乎意料地全然“从我们身上消失”。当我们修剪完草坪,口干舌燥地走进屋子时,厨房里的水龙头以及水杯对我们是极具诱惑力的;不过六秒钟后它们的吸引力便荡然无存。早餐前和早餐后,煎炸食物的气味是迥然不同的。另外,请允许我举个最极端的例子。在一个陌生的小镇上,当我们一眼瞥到一扇门上写着个“男”字时,便会顿时喜出望外,高兴得几乎值得吟诗庆贺一番。我们大多数人不是都曾有过这样的时刻吗?
欣赏之乐是极其不同的。它们使我们感到,某种事物实际上不仅仅使我们感受到了满足,而且实际上要求我们正确地欣赏。品酒师不只是享受品酒时的乐趣,如他脚冷时可能享受到暖脚的乐趣。他觉得这是一种值得他去心神专注的酒。它说明:酿造过程中融入的所有传统工艺和技术,以及历经数年的训练使他具备了完全可以做出正确评判的鉴赏力。他的态度甚至还隐约闪烁着无私之光。他并非完全出于一己之力而期望这酒能完好无损地贮藏和保存,即使他是行将就木之人,今生再也与酒无缘,只要一想到这上好佳酿会被洒落、变质,甚至被对酒分不出优劣的土包子(就像我一样)喝掉,就会感到惊恐万状。那个路过香豌豆丛之人也是如此,他不仅仅是享受这香味,他觉得这种芳香莫名其妙地就值得去享受。要是他无动于衷、闷闷不乐地走过,就会责备自己,觉得自己愚蠢呆笨,麻木不仁,甚至觉得如此美妙之物如果浪费在自己的身上,将是件令人遗憾终生的事情。因此多年之后,他依然会记得那美好的瞬间。而当他听说,曾经散步路过的花园,如今已被电影院、车库和新的小路挤占时,他会深感遗憾的。
科学地讲,这两种乐趣毫无疑问地都与我们的肌体有关。但是需求之乐明显地不仅与人体结构而且还与其瞬间的状态有关,除此以外,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和吸引力。那些提供欣赏之乐的事物给我们带来一种感觉——不管理智与否——即无论如何我们都应重视它,从而去品味它,注目它,赞美它。红酒专家会说:“给刘易斯上那样一种酒,是一种罪过。”我们也会问:“路过这个花园,你怎么会没有闻到那种香味呢?”但是对于需求之乐,我们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感受:我们永远不会因为不口渴,所以路过水井时没有喝水而责备自己或者是他人。
需求之乐如何预示着我们的需求之爱,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在需求之爱中,从我们自身需求方面看待所爱之人,恰如口渴之人看到了厨房里的水龙头,或者是嗜酒之徒看到了那杯杜松子酒一样。需求之爱如需求之乐一样,不会比需求本身持续得更长久。令人庆幸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起始于需求之爱的情感都是转瞬即逝的。需求本身可能是恒久不变的或者是循环往复的,需求之爱可能嫁接了另一种爱,道德原则(夫妻的忠诚、子女的孝敬、感激之类的情感)可能会一生一世地维系这种关系。但是,一旦需求不再,需求之爱陷于无助的境地,我们就很难期待需求之爱不会“从我们身上消失”。
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依然回荡着母亲以及遭受抛弃的情妇的声声抱怨,抱怨她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女对她们的忽视与冷落,抱怨她们的情人对自己的爱纯粹是一种需求——她们仅仅是满足了这种需求而已。我们对上帝的需求之爱处于不同的地位,因为我们对上帝的需求在这个世界上或者是在任何其他的世界上都永远不会终止。
不过,我们需求的意识会丧失,那时,需求之爱也会随之消亡。“病魔缠身,魔鬼也会变成僧侣。”有些人一旦从“危险,需求,或者苦难”中解脱出来,他们的宗教信仰就会逐渐消失。把他们短暂的虔诚描述成虚伪,似乎并无道理。为什么他们就不该真诚呢?当时他们身陷绝境,放声呼救,彼情彼景,哪会不真诚呢?
欣赏之乐所预示的一切不会突然而至。
首先,它是我们对美的全部经验的起点。我们不可能画一条线,线下的乐趣标注为“感官的”,而线上的乐趣标注为“审美的”。红酒专家的丰富经验早已包含了专注、判断以及训练有素的洞察力这些元素,而它们都不是感官上的;音乐家的经验仍然包含有感官上的元素。对花园香味的感受以及对整个乡村(美)的享受之间,或者甚至与我们对画家和诗人描绘的美景的欣赏之间,并没有界限之分——而是天衣无缝,浑然一体。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些欣赏之乐,从一开始就投下了无私精神的阴影、曙光或者成为无私行为的诱因。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需求之乐,我们可能表现出漠不关心或者忘我无私,甚至是勇往直前,因此,需求之乐是一杯水,是受伤的锡德尼舍己为人,奉献给奄奄一息的战友的生命之水。但是,那并不是我现在所意指的那种忘我无私。锡德尼之爱是邻人之爱。然而,在欣赏之乐中,即使是在最低程度,随着其日益发展成为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充分欣赏,我们便获得了某种东西,我们忍不住称之为爱和对事物本身的无私情感。
正是这种情感,使人不愿去毁坏一幅绘画杰作,即使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幸存之人并且行将死去;正是这种情感,使得我们对未被破坏的森林欣喜若狂,尽管我们从没有看见它们;也正是这种情感,使我们为花园或豆田理应存在下去而忧心忡忡。我们并不仅仅是喜爱那些事物,我们嘴里叨念着他们,一时间,我们甚至以上帝的口吻对它们说:“太好了。”
现在,我们起始于最低处的原则——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也无立足之地——开始有收益了。它已向我们显示:我们先前将爱区别为需求之爱和给予之爱,存在着一种缺陷。爱之中,还存在着第三种元素,并不亚于这两种,我们的欣赏之乐暗示了这一点。这种对事物极好的评判,对其犹如负债般投入的关注,以及对其应该存在并维持原状的愿望,即使我们永远无法享受到它什么,都不仅是对事物而且也是对人的满腔热情。当我们向女人表达这份情感时,我们称之为一见倾心;对男人而言,是英雄崇拜;而对于上帝而言,则完全是顶礼膜拜。
需求之爱,为我们的贫穷,而向上帝哭求;赠予之爱,渴望为上帝效力,甚至承受苦难;欣赏之爱说:“我们向你的伟大与光荣致谢。”谈到女人,需求之爱说:“没有她,我就活不下去。”赠予之爱希望给予她幸福、安逸和保护——可能的话,还会给予她财富;欣赏之爱为这样一件尤物的存在而凝视,而屏息,而沉默而欢喜,纵然其存在并不是为了他。他不会因为失去她而彻底地心灰意冷,宁愿就这样一直下去,也不愿从未见过她。
解析无异于谋杀。在实际生活中,感谢上帝,爱的三种元素混合交织,彼此承继,时时变换。除了需求之爱,也许没有哪一种爱曾经在“化学的”纯净世界之中独自存活,哪怕只有几秒钟。或许,因为我们今生,除了贫穷之外,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对于与个人无关的两种形式的爱,需要我们特殊看待。
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尤其是对于英国人和俄国人来说,我们所称作的“自然之爱”是一种永恒而严肃的情感。这里,我的意思是,自然之爱不足以简单地归类为我们对于美的热爱的一个例子。当然,许多自然的事物——树木、鲜花以及动物——都是美丽的。但是我脑海中的自然爱好者,并不十分关注那种个体美好的事物。对此关心的人会使他们分心。闲来漫步时,一位充满热情的植物学家,对他们来说,是一个糟糕的同伴,因为他总是停下来,将他们的目光吸引到某些细节上。他们也不是在寻找“美景”或者风光。他们的代言人华兹华斯,对此予以强烈的抨击。他认为,这会导致“景色与景色之间的对比”,使你自己“沉溺”于“颜色和大小这类缺乏新奇的事物”之中。而当你使自己奔忙于这种挑挑拣拣并且需要鉴赏能力的活动时,你就会失去真正重要的东西——“时间和季节的特定气息”,也就是当地的“精神”。当然,华兹华斯是正确的。这就是为什么,如果你以他的方式去热爱自然,(户外的)风景画师会是一个比植物学家更要糟糕透顶的伙伴。
“气息”或者“精神”才是举足轻重的。可以说,自然爱好者,想要尽可能全面地获得自然在每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传递给他们的任何信息。显然,那些缤纷绚丽、优雅和谐的景色,对他们来说,并不比那些阴森恐怖、荒凉单调或者“虚幻沉寂”的景色更加珍贵。
纵然本身毫无特色,他们也会心甘情愿地为之沉醉。这是自然传递的另一信息。他们敞开自我,每时每刻都沉浸于每一处乡村的纯粹特质中去,并希望其渗入体内,从而获得完全彻底的浸染。
就像许多其他经历一样,这种经历在19世纪被大加称颂后,却遭到了现代人的抨击。当然,人们必须对批驳者做出让步,认可华兹华斯当年不是作为一个诗人而只是作为一个哲学家(或半个哲学家)谈论此事时,说了一些愚蠢至极的话。除非你已经发现任何证据,否则相信花儿享用自己吸入的空气,就是愚蠢的。更为愚蠢的是,如果这是真的,毫无疑问,花儿就会既有痛苦也有快乐。许多人也不是从“春天树木跳动的脉搏”中学习道德哲学的。
就算他们真的学到了,也未必就是华兹华斯曾推崇的那种伦理哲学,它也许充斥着残酷与竞争。我想,对一些现代人来说正是这样。对他们来说,只要自然呼叫“血液中的黑暗之神”,他们就会爱自然,不是虽然,而是因为在那里,性、饥饿以及绝对的权力,毫无怜悯、不知羞耻地运转。
如果你尊自然为师,则她向你传授的正是你早已打算要学的东西,这仅仅是从另一方面说明自然并不施教与人。显然,视自然为师的倾向,非常容易被转嫁到我们所称作的“热爱自然”的体验中去。
不过,这仅仅是一种转嫁。实际上,当我们臣服于自然的“气息”和“精神”时,并不指向任何道德。
自然向你投去的是难以抑制的喜悦,无法承载的宏伟以及暗淡无光的荒凉。如果你真的想要从自然中了解什么,那就尽可能地去做吧。自然发出的唯一指令是:“多看,多听,多留意。”
事实上,这一指令常常被曲解,使得人们形成神学、泛神学以及反神学理论——所有这些都会被揭穿——并未真正地触及核心经验本身。自然爱好者们——无论是华兹华斯的崇拜者,或者是“血液中的黑暗之神”——他们从自然中所得到的是一种意象,即一种图像语言。我的意思并不单单是指视觉图像,是“气息”或者是“精神”
本身——对恐惧、忧郁、欢乐、残忍、欲望、天真以及纯洁的有力展示——这才是意象。通过它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表达他自己的信仰。
我们需要从别处学习神学或者哲学(不必惊讶,我们经常从神学家和哲学家那里学到这些)。
但是,当我说到用这些形象来“表达”我们的信仰时,我的意思并非是说任何以诗人的方式,将自然用于明喻或者是暗喻。其实,我本可以说“填充”或“具体化”而不是表达。不过,倘不是自然为我们所做的这一切,许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内——当我们必须用语言来表达信仰时,将永远无法找到令人满意的字眼。自然从未教导我:世上有一位拥有无上荣耀和无限权威的上帝。要了解这一点,我必须另辟蹊径。但是自然却让我明白荣耀所赋予的意义。我依然不知道我还能从别的什么地方了解清楚。假如我从未见过某些地势险峻的峡谷和难以攀缘的峭壁,我就不会领悟对上帝的“敬畏”究竟对我意味着什么,远非稍稍审慎,即可相安无事。而且,如果自然从未唤醒我身上的某些渴望,那么,依我所见,我现在所能说的对上帝之“爱”的许多方面,将永远不复存在。
事实上,一个基督徒可以如此利用自然,并不是证明基督教就是真理的开始。那些饱受黑暗之神折磨的人们,为了他们的信条,(我认为)同样可以利用自然。这恰恰是问题的核心所在。自然并不施教。一种真正的哲学,有时可以证实对自然的某一经验的正确;对自然的某一经验的行之有效却不能证实某一种哲学的正确。自然不会去证实任何神学或者是形而上学命题的真伪(或者不是以我们正在思考的方式),自然会有助于揭示命题的意义。
在基督教的前提下,这并不是偶然的。受造之物的荣耀暗示着我们造物主的荣耀,因为前者源自后者并以某种方式反映后者。
这里所说的以某种方式,也许并不像我们当初所料想的那么直接、简单。因为,毫无疑问,其他流派的自然爱好者所强调的所有事实也都是事实:林中有报春花,肚中也有蠕虫。如果试图调和不同的派别,或者试图表明他们实际上不需要和解,那么你就正在从对自然的直接经验——我们目前的话题——转向形而上学或者是自然神学或者是诸如此类的东西。这样做或许是明智之举。但是我认为,应该将其与自然之爱区别开来。当我们处在那样的层面上时,当我们依然声称:谈论所及的是自然早已直接“告诉”我们的东西时,我们就必须一直坚持下去。我们的眼前已经呈现出荣耀的象征。我们不能试图找到一条便捷之路,然后穿过它,超越它,以此获得对上帝的不断了解。这条捷径几乎马上就会消失。恐怖与神秘,上帝教导的高深莫测以及宇宙历史的错综复杂,将使之阻塞。我们无法通行,那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绕路而行——避开群山和丛林,回到我们的书房、教堂,重新捧起我们的《圣经》,开始我们的祷告。否则,自然之爱便开始向自然宗教转化。而到那时,纵使它不把我们引向黑暗之神,也会将我们引向巨大的荒谬之中。
但是我们无须将自然之爱——我曾说过的节制之爱——弃与揭露者。自然无法满足她所激起的欲望,无法解答神学问题,也无法神化我们。真正通往上帝的路途,需要我们不断地背离自然;黎明时,穿过霞光照耀的田野,到达空间狭小的教堂,或者(可能是)前往东伦敦教区工作。然而,对某些人来说,自然之爱始终是一种意义重大、不可或缺的开始。
我无须说“始终”。实际上,那些仅仅把自然之爱当作起始的人们,似乎正是那些意欲保存它的人。这也是人们应当期待的。当这种爱成为一种宗教,就演变成神——也沦为魔鬼。魔鬼从不信守承诺。
自然将从那些试图为爱自然而活着的人们身上“消失殆尽”。
诗人柯勒律治沉于对自然的麻木不仁,华兹华斯终于对逝去荣耀无尽哀叹。清晨,花园中,潜心祈祷的你,毫不理会晶莹的露珠、欢唱的小鸟和妩媚的花朵,而离去时,征服你的将是那儿的清新馥郁和怡然自乐。假如你是由于无以复加的渴望才来到园中,那么,一段时间之后,十有八九你终将一无所获。
现在,我要谈谈对祖国之爱。这里,无须费力赘述鲁日蒙的格言,我们现在都知道这种爱一旦成为上帝即沦为魔鬼。一些人开始认为,这种爱从来就不会是任何其他之物,而只能是魔鬼。但是,那样的话,他们不得不废弃半数的高雅诗歌,还有半数的民族英雄事迹。
我们甚至无法保留基督对耶路撒冷的哀伤,因为基督也表达了对自己祖国的爱。
让我们来限定一下范围。这里无须对国际伦理道德长篇累牍。
当这种爱变得如魔鬼般时,无疑会引发邪恶之举。但是,其他更加巧舌如簧之爱,也许会说国家之间的行动才是邪恶的。我们现在仅仅考虑的是情感本身,希望能将无辜与邪恶的情形区别开来。这两种情形,无论哪一种都不是国家行为的有效因素。因为,严格说来,活动于国际舞台上的是统治者,而不是国家。国民身上魔鬼般的爱国主义——我只为国民写作——使统治者更易于做出邪恶之举。健康的爱国主义也许会阻碍他们的行动:当统治者邪恶之时,他们会通过大肆宣传来激发我们情感中魔鬼般的状态,为的是争取到我们对他们邪恶行径的默许。如果统治者是善良的,他们会反其道而行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个人应当小心翼翼地警惕我们对自己祖国的爱是健康的还是病态的一个理由。这正是我要论述的。
爱国主义是一种多么矛盾的情感,这可以从这样一个事实做出判断:即没有哪一位作家比吉卜林和切斯特顿两位作家更强有力地表达了爱国主义。假如爱国主义只是一种成分,那么两个这样之人是不可能同声歌颂它的。实际上,爱国主义包含许多成分,其中可能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组合。
首先,有对家园的爱,对我们成长之地的爱,或者是对那些曾经是我们家园之地的爱;对所有与此相当接近和相像之地的爱;对旧交的爱,对熟悉的景色、声音和气息的爱。请注意,对我们来说,这最多就是一种对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或者阿尔斯特的爱。只有外国人或者政客才会提及“不列颠”。吉卜林说:“我不爱我的帝国的敌人。”我觉得他的说法欠妥,甚至荒谬可笑。谁能说我的帝国?拥有了这样一种对家乡的爱就拥有了一种对生活方式的爱,对啤酒、香茶和篝火的爱,对带车厢的火车、未武装的警察以及其他一切事物的爱,对当地方言的爱以及(些许少的)对母语的爱。正如切斯特顿所说,人们不愿意自己的祖国遭受外国人的统治,就好比不愿自己的房子被烧毁的理由同出一辙,因为他“甚至来不及”去尽数一切他可能会失去的东西。
很难找出任何谴责这种感觉的合理的观点,正如家庭为我们提供了超越自我之爱的第一步,因此这为我们提供了超越家庭自私的第一步。当然它不是纯粹的仁爱,它包含了对当地邻居的爱,但并不是基督含义上的邻人之爱。不过,对于那些连见过的父老乡亲都不爱的人,是不可能提升到爱那些素未谋面的“人”的。所有自然的情感,包括乡土之爱,都可能成为精神之爱的敌手。不过,自然情感也可能成为对精神之爱的预先模仿,(譬如)对精神肌肉的训练,上帝的恩典日后可能会发挥更大的效用,就好比女人小时候照顾玩偶,后来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也可能出现一种场景:宣布放弃这种爱;将你的右眼挖出来。不过,首先你得有一只眼睛。没有眼睛的生物——至多仅仅拥有了一个“感光”点——难以担负去沉思冥想出那节严苛经文之意的重任。
当然,这种爱国主义丝毫不带有攻击性。它只需要独处。只有为了保护自己所爱时,爱国主义才会变得激进好战。对于任何一个哪怕有一点点想象力的人来说,爱国主义都会使其产生一种对待外国人的良好态度。我怎么可能爱自己的祖国,却意识不到其他人也同样有权爱他们的祖国?一旦你认识到法国人喜欢咖啡和甜点就像我们喜欢熏肉和鸡蛋——那就祝福他们,让他们享用吧。我们最不想做的事就是把任何别处都弄成自己家的模样。如果家与别处毫无差别,那么,家将不再是家了。
第二种成分是对祖国历史的一种独特态度。我是说那段存在于民众脑海中的历史:我们祖先的丰功伟绩。请记住马拉松,请记住滑铁卢。“我们操着莎士比亚的语言,不自由,毋宁死。”(出自华兹华斯)感受历史,即强加了一种义务,也提供了一种保障,我们绝不能低于祖先曾确定的标准,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子孙,我们大有希望不会低于先辈的标准。
与纯粹的对家园的爱相比,这种情感没有那样良好的信誉。每一个国家的真实的历史无不充斥着卑鄙甚至是可耻的行径。那些英雄事迹,如果被奉为典型,就会给人以假象,而他们自身也极易招致严厉的历史批判。因此,建立在光辉历史之上的爱国主义常常成为揭露者理所当然的抨击对象。随着知识的增加,爱国主义精神会突然崩溃,转变成幻想破灭后的愤世嫉俗,或者是通过故意无视历史事实得以继续维持。但是在许多重要关头,爱国主义显然使许多人比没有爱国主义相助要表现得更好,谁会谴责这样的爱国主义呢?
我认为爱国主义是可以借助历史意向得以强化而不被欺骗或者渲染的。历史意向的危险性在于人们将它误解为或者替换为严肃、系统的历史研究的精确程度。只有把这些故事当作故事传承下去并被接受时才是最好的。我这样说并非是指,这些故事应该只作为纯粹的小说被传承下去(有一些故事毕竟是真实的)。但是重点应该放在这类故事上,放在激发想象力的图画上,放在强化意志的榜样上。听到这些故事的小学生,应当隐约感受到——尽管毫无疑问,它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他正在聆听英雄事迹。让他——最好是“在校外”——为那些“征服帝国的英雄事迹”而激动不已吧;然而英雄事迹不能与“历史课”相混淆,或者是误把它当成帝国政策的严肃分析——更糟糕的是为其辩护,区分得越清晰越好。
小时候,我读过一本书,书里满是五彩缤纷的插图,书名是《我们岛国的故事》。我一直认为这本书的书名恰到好处。它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是教科书。在我看来,正言厉色地向年轻人灌输那些明知错误或者有失偏颇的历史——那些不过是英雄传奇的故事经过平庸乏味的伪装充当了教科书上的史实——是对青年的毒害。而由此培养起来的爱国主义如果持续下去是有害而无益的,不过它不太可能在一个受过教育的成年人身上维持下去。于是,悄然混进了一种心照不宣的假设:其他国家没有抵得上自己国家的英雄。也许甚至还潜入了一种信念:我们可以真正地继承一种传统——当然这是一种糟糕透顶的生物学。这些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有时被称作爱国主义的第三种成分。
这第三种成分不是一种情感而是一种信仰,一种坚定不移,甚至平淡无奇的信仰:我们的国家,就事实而言,长久以来一直、而且现在依然明显地优于所有其他国家。我曾经斗胆对一个正在宣讲这种爱国主义的老牧师说:“不过,牧师,您不是告诉我们每一个民族都认为自己的男人是世界上最勇敢的,自己的女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吗?”
“是的,但在英格兰这是正确的。”他回答我说,一脸的威严——即使他当时是站在圣坛上宣讲教义,他的表情也不会比这更庄严肃穆了。
诚然,这种坚定的信念并没有使我的朋友(愿上帝使他的灵魂得到安息)成为恶棍,他只是一个极其可爱而执迷不悟的老顽固罢了。然而,这种信念却能产生踢打抓咬之类顽固不化之人。在蠢不可及的边缘,这种信念会渐变成基督教和科学都禁止的那种普遍的种族主义。
这就把我们带到了爱国主义的第四种成分。如果我们的国家真的比其他国家好这么多,那么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一个高级别的国家对其他国家负有义务或者享有权利。在19世纪,英国人强烈地意识到了如下义务:所谓“白种人的责任”。我们所称作的土著人是受到我们监护的人,我们自我标榜为他们的保护人。这并非纯属伪善。我们确实给他们带去了些许好处。但是我们总是习惯说,英国要建构一个帝国的动机(或者任何年轻人想在印度民政部寻求一份职业的动机),似乎一直以来主要是出于无私和利他,这种说话的方式简直令整个世界作呕。不过这显示出他们将优越感发挥到了极致。同样感受到了这种优越感的某些国家,一直着力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对义务闭口不言。对他们来说,一些外国人简直太恶劣了,以至于人人有权诛之。其他一些外国人,只适合给上帝的选民砍柴打水,最好让他们继续砍柴打水。狗儿们,请认清你们的主子!我言下之意完全不是说这两种态度处于同一水平,但二者皆是致命的。二者都强烈要求他们所掌控的领地“更加广阔而广阔”,而且二者都带有这种确定无疑的邪恶标志:只有通过变得阴森恐怖才能避免自己变得滑稽可笑。如若没有违反与印第安人之间的条约,没有灭绝塔斯马尼亚人,没有毒气室和贝尔森纳粹集中营,没有阿姆利则惨案,没有对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的种族歧视,没有南非的种族隔离,那么二者的自命不凡将会是令人哗笑的闹剧。
最后我们到达了一个阶段,在那里魔鬼般的爱国主义不知不觉地自我否定。切斯特顿从吉卜林的诗里选取了两行诗句作为最佳例证。这对吉卜林来说有失公允——对于这样一个无家可归之人能够深刻地理解爱家的含义,真是难能可贵。但是,孤立地看待这两行诗句,可以用来对恶魔般的爱国主义作总结。诗句如下:如果英格兰曾经就是现在这般模样,迅速地,我们将弃她而去,可她不是那样的!
爱从不这样说话。这就像你爱你的孩子,只在他们乖巧听话之时;爱你的妻子,只在她容颜未衰之时;爱你的丈夫,只在他功成名就之时。曾经有个希腊人说:“没有人爱自己的城邦是因为其宏伟,而是因为它是家园。”一个真正爱自己祖国的人,无论祖国成为废墟还是走向衰退,他对祖国的爱依然如故——“英格兰,纵然你百弊丛生,我爱你矢志不渝。”对他来说,祖国虽然山河破碎,却仍然是自己的。当祖国并非秀美和伟大之时,在他的眼中,祖国却是雄伟壮丽的,因为他爱自己的祖国。这种错觉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原谅的。
但是吉卜林笔下的士兵颠倒了这一说法:他爱自己的祖国,是因为他认为祖国优秀而伟大——他爱她的优点。祖国兴旺发达,欣欣向荣,身处其中的他,满足欣慰且引以为豪。如果祖国不再如此,那会如何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会毫不迟疑地抛弃她”。船开始下沉时,他将弃她而去。因此,那种大张旗鼓、趾高气扬起程的爱国主义,实际上踏上了通往维希之路。这种现象我们以后还会碰到。一旦自然之爱变得毫无约束,它们不仅仅对其他的爱造成危害,它们自身也不再是原来的爱——完全不是爱了。
这样一来,爱国主义就呈现出多张面孔。那些会完全拒绝爱国主义的人似乎并没有考虑过什么必然会取而代之——实际已经开始取而代之了。不过,很长一段时间,也许是永远,国家将处于危险的境地。统治者必须设法激发民众的热情来保卫国家或者至少为防御做好准备。如果爱国主义情感遭受破坏,那么只有通过使每一次国际冲突笼罩在纯粹道德的光环下才能保卫国家。如果人们不愿为“他们的”国家流汗流血,就必须让他们感受到他们是在为正义、文明或者人类抛洒热血。这不是前进,而是倒退。爱国情感当然不需要对伦理道德置之不理,需要让好人坚信他们国家的事业是正义的,但是它依然只是他们自己国家的事业,其本身并不是公正的事业。在我看来,这种区别非常重要。我会认为凭借武力保卫自己的家园,抵御强盗是正义的,并不存在自以为是或者虚假伪善。但是如果从一开始我就伪称把他的眼睛打青完全是基于道德——完全无视被盗的房子是我的这一事实——那我就变得让人无法容忍了。借口说当英格兰的事业正义之时,我们就站在英格兰一边——就像堂吉诃德式的中立人物一样——如果单单是因为这个理由,也同样是虚伪的。胡说八道常常伴随着卑鄙无耻。如果我们国家的事业就是上帝的事业,那么战争一定是毁灭性的战争,而这个世界上一些非常之物将被赋予虚假的超凡脱俗。
这种古老情感的荣耀在于:当它能够激发人们竭尽全力时,它依然清楚自己只不过是一种情感。没有伪装成圣战的战争,也可能是英勇的。英雄之死不会与殉道者混为一谈。而且,(令人欣喜的是)同一种情感在战场上可以如此肃穆庄严,也可以在和平时期像所有快乐之爱那样对自己满不在乎,甚至还会自嘲。我们那些较为古老的爱国歌谣,唱起来总会使人激动得眼睛发亮,之后的歌曲听起来更像是赞美诗。不管怎样,我宁愿欣赏《英国掷弹兵进行曲》(带着“拖——拉——拉音”),也不喜欢《希望与光荣的土地》。
大家会注意到,我一直在描述的这种爱及其所有成分,可以适用于除国家之外的其他事物:适用于学校、军团、大家庭,或者是阶级。批评也依然同样适用。可以感受得到,这种爱的对象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种自然情感——教堂或者教堂里的一个小群体,或者一种宗教秩序。这种糟糕的主题需要一本书来描述,而这里,说一句就足够了,那就是天国的社会也是尘世的社会。我们对世俗社会的(纯粹自然的)爱国主义精神,轻而易举地就能借用天国社会的超凡脱俗之主张,并以此来为那些最卑劣的行径辩护。如果有人写出了我曾经并不打算写的书,那这本书一定是基督教徒的彻底忏悔,忏悔其在所有人类的惨无人道和背信弃义中的独特贡献。“世界”上的广大地区将不会听到我们的心声,直到我们公开地声明与大部分过去脱离关系。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们高呼基督之名,却又献祭于摩洛神。
也许有人会认为,在结束这章之前,我应该写点儿有关对动物之爱。不过,安排在下一个章节来写,会更合适些。不管动物实际上是否低于人类,人类从未把它们只当作低等动物来爱。不管人格是现实的,还是某种错觉,在人们看来,动物的人格总是存在的,因此人类对动物的爱就真的成了慈爱。下一章我们要谈谈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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