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吴文晖有这样一首诗:“相唤相呼日征逐,野狐迷人无比酷。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难鉴前车覆。”此诗形象地写出了赌徒沉迷赌博的情景和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危害。清代诗人黄安涛也有一首《戒赌诗》:“已将华屋付他人,哪借良田贻祖父。室人交谪泪如雨,典到嫁时衣太苦。出门郎又摇摊去(摇摊是一种赌博形式),厨下无烟炊断午。”恣意纵赌而招致家业输光、衣食无着的窘况跃然纸上,可称为禁赌诗中的佳作。
民间流传的禁赌诗更多。有一首“合字诗”,拆字作诗,合字解义,形式独特,读来非常有趣。诗这样写道:
贝者是人不是人,只因今贝起祸根。
有朝一日分贝了,到头成为贝戌人。
“贝者”合为“赌”,“今贝”合为“贪”,“分贝”合为“贫”,“贝戌”合为“贼”。赌、贪、贫、贼四个字,就是赌徒的必然下场。这首诗用语通俗,选词精到,意境深邃,读之朴实而清新,别具一格。
清代画家李鳝的朋友李发嗜赌,闹得夫妻不和,家里鸡犬不宁。有一次,李发又赌,直输得身无分文。李鳝闻之,就送了李发一幅画,让他作赌资。画中的人物极像李发的妻子,还有题诗云:
丈夫在外赌红了眼,妻子在家干瞪着眼。
两个孩子饿昏了眼,梁上绳扣正张着眼。
李发看后,良心上受到谴责,于是便痛改恶习。
社会上流传着一首《耍赌八害》的歌谣,采取四字一句的形式,把赌博的危害讲得深入浅出,易读易记:
输了拼命,赢了心惊,见利忘义,翻脸无情。
打架斗殴,争吵不休,穷途末路,便下毒手。
浪费时光,危害健康,昏昏沉沉,前途无望。
通宵达旦,精神不满,干活失神,事故难免。
狼藉名声,配偶难成,纵然有家,各奔西东。
输急红眼,倾家荡产,明偷暗抢,锒铛入监。
一上贼船,再下困难,苦头吃尽,受害匪浅。
贻误后代,风气败坏,毒化社会,民族受害。
正是因为赌博危害极大,禁赌自古用重刑。先秦时代对赌博者“挞其股”,还要在脸上刺字。汉代处罚也很重,老百姓要砍断手,官吏则戴枷终身劳役。宋代更为严厉,赌博者“俱处斩,邻居庇匿不报者,同罪”。这就是说,赌博罪要杀头,知情不报也要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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