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富
李崇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会长、全国政协委员。
【摘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定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能否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这个基本经济制度,是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一个原则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本文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必然性、逐步实现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本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及其社会形态质的规定性等方面,阐明了坚持和完善这个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客观必然性和极端重要性。批评了一些人主张国企“私有化”的错误论调。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应只写在文件上、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落实在行动上;对这个“主体”,必须规定其数量同质量相统一的清晰的内涵和明确的界限,具有不容逾越的底线。
【关键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形态质的规定性
我们从历史唯物主义高度研究当代中国发展,也就是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现代化事业的发展。这就必须有以下两方面的密切结合:一方面,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建设创新型国家,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另一方面,必须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关注和保障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创造条件。而其中基础性和关键性的环节,就是我国在现阶段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然而,国内外总有些人,尤其是那些新自由主义的所谓“主流经济学家”,出于某种目的,而相互串通、内外呼应,企图误导我国改革开放,主张搞全面私有化。例如,某知名的经济学家以反“垄断”为名,说国企是“未来中国成长的主要障碍之一”,声称国企私有化需要进一步的政治决断,“希望未来五到十年内,国有企业的比重降到10%左右”。并说:“大量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的国有企业都已经上市,他们的股票都有价格,可以通过市场转让这些股份到非国有部门和个人,也可以通过像英国那样半转让、半赠送的办法分给普通的老百姓。”[300]显然,这种主张是要瓦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搞垮我国法定的基本经济制度。
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关系我国生产力能否长远发展,共同富裕能否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及其社会形态的性质能否得到维护、巩固和发展的一个原则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讲清道理,增强维护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 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看:坚持和完善我国法定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新时期,我国形成法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中坚持、调整和完善原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物,体现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当代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在1956年基本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形成和建立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此作出的结论是:“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同时《决议》也指出“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即“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长期遗留了一些问题”。包括“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301]
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而论,是指我国由此形成了“一大二公三纯”的社会经济结构,致使个体和私有制经济基本绝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比重最高时达到97.9%,几乎囊括了一切经济领域。这样,就不太适合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难以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在新时期体制改革中,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为同我国多层次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就必须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调整和优化社会经济结构,适当地恢复和多发展一些个体经济和私有制经济。这是势在必然的正确决策。因为,它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纠正了一些超阶段的思想、政策和做法。
据此,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基于我国经济改革的已有成果和发展趋势,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及有关的重大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302]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由此受到了《宪法》的肯定、维护和保障。这既有利于当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经济,扩大就业,造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也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所以,我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都必须始终不渝、一以贯之地予以坚持、遵循和实践。
党的十六大为此作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决策。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303]
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由原来单一公有制的社会经济结构,改革和调整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由过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地解放和促进了我国生产力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快速、持续和健康的发展,综合国力大为增强,国民经济上了一个又一个新台阶。1978~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接近10%,这不仅明显高于1953~1978年年均6.1%的增速,更是大大高于同期世界年均3.0%的增速。其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由1978年的3624.1亿元,迅速跃升到2011年的47.2万亿元,今年可能达到50万亿元;由1978年居世界第10位,于2010年超过日本,而跃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
我国经济总量的跃升,得益于改革开放所促进的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共同发展。由此使我国商品生产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大为提高,实现了由商品短缺到总体供需平衡、由买方市场到卖方市场的历史性转变。工农业生产和供给能力稳定提高。2011年,我国粮食产量57621万吨,比1978年的30477万吨增长约89%;棉花660万吨,比1978年的217万吨增长3倍多;油料3279万吨,比1978年的522万吨增长6.2倍多。主要工业品的产量增长得更快,在500余种主要工业品中,我国有200余种的产量占世界第一位。到2011年,我国产原煤35.2亿吨、原油2.04亿吨、天然气1030亿立方米、发电量47000.7亿千瓦时、粗钢6.8亿吨、钢材8.8亿吨、水泥20.9亿吨、彩电1.22亿台(其中液晶电视1.1亿台)、微型电脑3.2亿台,等等。我国工农业许多主要产品,比1978年分别有一至数倍或十数倍以上的增长,有些产能还出现了相对过剩。其中,粮食、油料、肉食、水产品等农牧产品、纺织服装和其他许多工业品的产量,都位居世界第一。我国交通运输和现代电讯业发展也很快。到2011年,我国铁路营运里程由1978年的5.2万公里增加到9.3万公里,增长约79%,而且发展到高速化;公路里程由1978年的89万公里增加到403.9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万多公里),增长4.53倍;年末,我国固定电话用户达2.85亿户,移动电话用户达9.86亿户,上网人数达到5.13亿人。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2011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6421亿美元,是1978年206.4亿美元的176倍。外汇储备达到31811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一位。
这期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和改善。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4元提高到21810元,扣除物价因素,增长了约8倍,年均增长约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6799元,扣除物价因素,增长了约7.6倍,年均增长约7.7%。[304]在20世纪末,我国人民生活在达到总体小康以后,正向全面小康迈进。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增强,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国防建设等各项事业,都得到了较快发展,整个社会面貌都在发生深刻变革和全面进步。我国在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可望如期达成。
必须充分肯定,在过去30多年中,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获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应归功于党中央和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在继承、发展毛泽东时代已有成就的基础上,所倡导和推进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所开辟和拓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创立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确立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然而在一些人眼中,却形成了一种错觉和误解,我国在新时期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似乎不是依靠改革开放而使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产物;而只是依靠私有制和外资企业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结果。对于非公经济在我国生产力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贡献,我们必须给予实事求是的充分肯定,要继续支持、鼓励和引导其发展。然而更应该看到,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路线和法律的指导和规范下,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扶持下取得的,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种体现。
因此,我们必须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305];不能离开坚持和完善我国在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离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等制度性规范,而去过分抬高非公经济,贬低和否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有些人以反“垄断”为借口,主张削弱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大造“国退民进”“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和“人间正道私有化”等错误舆论,甚至提出把我国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由2010年的27%,到2030年下降到10%左右,甚至建议把央企的股份像英国当年搞私有化那样,采取“半转让、半赠送的办法分给普通的老百姓”这样离谱的政策建议。这些人为了影响我国经济改革的顶层设计所大造的舆论、提出的建议,都是极为错误的。因为,这不仅违背了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决策,也不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尊严。我国作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必须“依法治国”。其中首先和最根本的,是要“依宪治国”。我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国家各级政权机关制定和实施的一切法律,以及所有法规、政令、政策、指示和行政措施,都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的法律依据,都不得违宪;任何团体、组织和个人的一切言行,都不得违背法律特别是宪法,都不能有任何违宪的借口和例外。宪法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及立国原则的规定,应当长期保持稳定。即使由于实践发展和社会进步,而确实需要对现行宪法作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则必须极其慎重,而且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颁布宪法修正案。此前,现行宪法依然具有法律规范的至上性和严肃性,而不得被触犯。如果容允任何人、任何组织和团体有违宪的,尤其是涉及我国基本制度和立国原则的违宪言行,那么我们“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宪法尊严,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最终势必危及我国发展的正确方向和社会主义性质。人民利益至上、宪法至上和党的领导至上,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障。
二 从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看:我国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极端重要性
邓小平同志晚年最关心全国人民共同富裕和防止两极分化问题。1993年9月16日,他在一次谈话中十分忧虑地说:“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他指出:“国家发展了……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共同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问题还要困难。分配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办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306]
邓小平在倡导和推动改革开放之初,是重点讲发展,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307]。但同时,他从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根本原则、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反复告诫全党要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这两条根本原则,以防止两极分化。
1985年8月28日,邓小平在接待外宾的一次谈话中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社会主义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308]
同年9月23日,邓小平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又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都是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个总要求的。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309]
邓小平一再阐明的这些基本观点,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被高度概括为“社会主义本质”。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10]可以说,这五句话是强调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物质基础,以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制度性前提,同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标的内在统一。
首先必须肯定,邓小平当初提出和实行“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这样“一个大政策”[311],同他主张在改革中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即同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内在统一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绝不应顾此失彼。
同时也要看到,当初为了纠正平均主义,我国当时实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政策,都是必要、正确和有效的。同时,由于市场机制的利益分化效应,而引起收入和贫富差距的拉开,有些过快过大。特别不能容允的是,有些人以权谋私,乘国企改制中大量破产、兼并和重组之机,搞暗箱操作、贱卖自买、违法违纪,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有不少原国企干部,摇身一变,一夜暴富,成为大股东大老板。有资料显示,1982~1992年,国有资产年均流失500亿元,90年代年均流失5000亿元,都被一些人中饱私囊、化公为私,贫富急剧分化。一方面,我国在短期内,社会财富迅速地被少数人合法或不合法地占有,从而产生了一个暴富群体。2011年10月19日,瑞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显示:中国百万美元以上的富翁已达101.7万人;个人净资产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富豪,中国有5400人,仅次于美国,而德国4135人、日本3400人、俄罗斯1970人。我国社会财富向高收入人群的集中度,正以年均12.3%的速度增长,是世界平均增速的2倍。另一方面,我国城乡至今还有1.5亿人达不到联合国规定的每人每天1美元的脱贫标准;即使按我国个人年收入1300元的脱贫标准,仍有4000多万人没有脱贫。
最近十几年,我国还存在较为严重的分配不公。这主要表现在:在国民收入中,劳动者报酬所占的比重逐年降低:1997~2007年,企业盈余从21.23%增加到31.29%,国家财政收入从10.95%增加到20.57%,而劳动者报酬却从53.4%下降到39.74%。多数职工年收入只有2万~3万元,同大企业一些高管的年薪高达数百万乃至数千万元,形成了巨大反差。这种情况,虽然近年来有所调整,但其利益格局变化不大。我国收入差距之增大,反映在基尼系数上,已由1978年的0.331,上升为2000年的0.418,目前已增大到0.48;有些学者估算,我国基尼系数目前已达到或超过0.5。[312]尽管这类估算多少有些出入,但是我国基尼系数早已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甚至比许多资本主义国家还高,则是一种社会共识。显而易见,我国的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日益扩大的趋势,与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是很不相称的。
因此,我国迫切需要深化改革,调整和优化分配格局,构建较合理的利益格局,尽快扭转城乡差距、收入差距、贫富分化迅速扩大的趋势,以利社会和谐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313]这是非常必要、正确和有现实针对性的政策调整。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全党和各级政府都必须对此提高认识和切实付诸行动。
其中最根本的,是我们应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收入分配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问题。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他批评“庸俗的社会主义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314]。仅仅这样,“既不会使人民群众得到解放,也不会根本改善他们的社会状况,因为这两者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315]。
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生产决定分配,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决定产品的分配权和收益权。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会使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至少应占主体)的基础上,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相结合,才能成为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前提。所以,邓小平指出:“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316]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逻辑和客观规律。如果我们不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那么价值规律就会“不顾一切法律和行政规范”,而把整个社会“分解为一群群私有者”[317],并自然地出现两极分化。
所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前提,是劳动人民不再受私有资本奴役的命根子,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如果离开了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离开了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决策,在实际行动上,只讲放手发展私有经济的“一个毫不动摇”,那我们也“主要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做文章。我国通过调整收入分配政策,让工会参与同资方集体谈判中代表工人利益,以及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仿效一些西方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也在实行的举措,固然可能发挥必要和一定的调节作用,但绝不可能从根本上防止社会两极分化。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全党全国人民齐心协力、举国一致,都自觉地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才能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 从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看: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绝对必要性
我国在生产资料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之所以绝对必要,更根本和长远的,是为维护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性所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当名副其实。否则,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即使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性质上就会发生变化,而逐步被西化和分化。这绝不是我国体制改革的初衷。我国体制改革的目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使社会主义充分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人类历史发展中演进和更替的各种社会形态的性质,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而一切生产方式都是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其中,生产力最为根本,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由生产关系的总和(包括人们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以此为基础的人与人的关系、产品分配关系等)直接地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对此,马克思指出:“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318]当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社会开始建立时,同样的是由其“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的,而不可能有例外。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为建立新社会进行革命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马克思和思格施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强调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的发展程度怎样。”因此,“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当然,这场深刻和空前的社会形态的更替和变革,必须有一个历史过程,而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所以,他们又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319]
思格施在为《共产党宣言》起草的初稿,即《共产主义原理》中,对未来如何“一步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问题,讲得更为具体。他对“能不能一下子把私有制废除”问题的回答是:“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所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今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320]
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看:其一,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的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规定性,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和“消灭私有制”,即“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以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其二,“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和“废除私有制”,必须有两个前提,即“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和“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所以,无产阶级国家对全部私人资本的剥夺,不是“一下子”而是“一步步”的,即“只能逐步改造现今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
前已论及,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所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既是一场“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同时又存在“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和偏差”。就是说,基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起点,即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初期的基本国情,就更是“只能逐步改造现今社会”。其发展思路和战略设计只能有两种:或者延长过渡时期,一边逐步创造“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一边逐步“废除私有制”,即用较长的时间,才过渡到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或者依据基本国情,把经历过渡时期所进入的新社会,作为我国独特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通过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完全“废除私有制”、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创造物质基础和社会前提。因此,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据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和多层次的状况,就不宜于实行“一大二公三纯”的社会经济结构,而必须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可以说,我国必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质,是要在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执掌国家政权、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改革开放,充分利用和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和外来资本的积极作用,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用以包容和整合大量非社会主义因素,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以加快实现本来应由资本主义制度所完成的现代化的历史任务。于是在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中,我们党力图把社会主义的主体部分,同非社会主义乃至资本主义的经济因素整合在一起,即从社会经济的对立因素中,来寻求其整合、平衡、统一和发展。这本身就是一个高难度、有风险的历史性课题。所以邓小平说,这是“天翻地覆的事业,是伟大的实验,是一场革命”。又说:“我们的改革是有很大风险的,但很有希望成功。”[321]
理论和事实都表明,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如果动摇和丧失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国改革开放至今,非公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后一个时期,要成功利用非社会主义因素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前提,就必须长期而自觉地坚持和巩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力求在大体上,始终维持着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性。这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底线而不容逾越,这样才会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能够“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些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322]。
而现在的情况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这里,我们且不说鼓吹国企和土地“私有化”的舆论不绝于耳,且不说有些领导干部对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缺乏应有的决断和信心,甚至缺少起码的政治意识,仅仅看一看我国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就会令共产党人十分忧虑!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几乎是清一色的公有制经济。1978年,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占77.6%,集体经济占22.4%。所以,在改革开放中,必须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大力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和私有制经济,引进外资和兴办一些“三资”企业,改革公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并使其比重适当下降。这对于优化经济结构,调动多方面的生产积极性,学习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对搞活经济、加快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是完全正确、必要和有益的。
我国必须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此,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始终遵循和全面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始终遵循和全面贯彻邓小平关于体制改革的重要论断和根本原则,包括发展非公经济是为了加强公有制经济、维护和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他多次这样说:“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323]
然而,我们后来的有些实践探索,却未能很好地体现这些原则,致使公有制经济所占的经济比重下降得过快过大,其主体地位非常脆弱,“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8年,全国国有企业在大量破产或被国内外私有资本大量兼并和廉价收购以后,仍有23.8万家;到2007年就减少了一半,剩下11.2万家;到2009年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仅有9105家,从业人员985万人。中央企业也由2003年的196户减少到2011年的117户。[324]而且,这些央企大多是上市公司,可以说,只是由国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与此明显对照的,则是非公经济一直享受着政策优惠,顺风顺水,迅猛发展。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到2011年初,我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超过84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74%,注册资本金达19.2万亿元,从业人员9183.89万人,2010年出口额4500亿美元,高于国企一倍以上;有个体工商户3406.54万户,资金1.3万亿元,从业人员6982.37万人。个体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共达1.6亿~1.8亿人。[325]另外,我国在30多年的对外开放中,累计吸收外商投资达10600亿美元,批准设立外资企业达44.59万户,从业者约有2000万人。[326]全国工商联负责人早就宣布民营经济(实际上是私有经济,因为集体经济的比重极小)的比重已占65%。[327]据国务院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联合撰写和近期发布的《2030年的中国》研究报告披露,到2010年,我国国有经济所占比重约为27%,目前这个比重当然更低。因此应该说,我国的非公经济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二”了。
我们注意到,社会上对此有一种悲观估计,认为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际上已经丧失。有知名人士则趁此在“十八大建言”中,主张把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公有制为主体”改为“公有制为主导”,实际上是要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体。并否认公有制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说“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三个‘民’:民心、民生、民意”[328]。其实,这是一种变相私有化主张,显然是错误的,是共产党人所不应赞成的。
我们应从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及社会形态的性质能否得到维护、巩固和发展的认识高度上,来认识和对待“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问题。假若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被动摇进而丧失,成为一个以私有经济为主体的国家,那么在社会形态上,我国将不再具有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我们党也就不再有长期执政的经济支柱。
至于把所谓“三民”(民心、民生、民意)说成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则是似是而非的诡辩。显然,这是在偷换概念,是把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偷换为“民意”基础。因为以“三民”(民心、民生、民意)作为执政的“民意”基础,不仅适用于一切社会主义国家及其执政党,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适用于任何剥削阶级国家及其执政党。而问题在于,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顺应民心、解决民生、体现民意的现实基础,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为,如果颠覆了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实行全面私有化,就必然出现两极分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势必会演变为“中国特色资本主义”。这种政治主张,从根本上违背了工人阶级历史使命,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民心民意,从而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
我们认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应只写在文件上、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落实在行动上。对这个“主体”,必须规定其数量同质量相统一的清晰的内涵和明确的界限,具有不容逾越的底线。其实质,就是我国的生产关系,在为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体制改革中,必须在总体上始终保持和巩固其社会主义性质。这就必然要求:公有制(重点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性资产在全国经营性的总资产中占有大头和优势;由此才有劳动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才能决定大部分的社会剩余劳动(物质财富),不是被私有资本剥削和积累,而是成为全民或集体的公共积累,并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
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原本就是为建成完全和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准备阶段,所以公有制主体地位在发展程度上,可以由“相对性的主体”向“实质性的主体”发展。对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作这种区分,是笔者的一种尝试性的理论概括。
目前,从我国经济总体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大体上还在维系和支撑着。但这种主体地位很脆弱,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只能算作是一种“相对性的主体”地位。因为,尽管包括内外资私有企业在数量和经济总量已经占了大头,但是,以110多家央企为骨干的国有经济,正在战略性调整中做大做强。2011年,有69家中国企业进入了世界500强(含8家台湾企业),而在这61家大陆企业中,56家是国企(其中38家为央企)。国有经济特别是中央企业,是我国的经济柱石和脊梁。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如果我国自毁大型和巨型的中央企业,那么一般的民营企业根本就不是西方跨国公司的对手,这就难以维护我国的经济主权和经济安全。国有经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仍然在掌控着我国军工、能源、钢铁、有色金属、机电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制造、交通运输、现代通讯、城市基础设施等事关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支柱性产业、尖端科技产业和金融类服务业。目前,我国公有制经济所具有的这种相对性的主体地位,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后盾,主要是体现在控制力上。
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应当是动态的,是不断巩固和发展着的。其前进的方向,应当是由其“相对性的主体”向“实质性的主体”发展和进步。在笔者看来,所谓“实质性的主体”就应当是:其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经营性资产,在全国经营性的总资产中占有大头和优势,并且牢牢地掌控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其二,全体社会成员生活资料的绝大部分,应是通过“按劳分配”所分配和获得的,按生产要素(尤其是私有资本)分配部分逐步减少;其三,绝大部分社会剩余劳动(社会物质财富),不是被国内外私有资本所占有和积累,而是作为全民或集体的公共积累,并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其四,全国绝大部分职工都逐步摆脱了雇佣劳动者身份,并真正成为生产资料和企业的平等主人,而直接地同生产资料相结合。只有这样,我国工人阶级才是在既为自己又在为社会劳动,才能够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马克思说:“只要雇佣工人仍然是雇佣工人,他的命运就取决于资本。”[329]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情况虽然有所不同,但在很大程度上也依然如此。显然,这同工人阶级作为我国领导阶级的政治地位,是很不相称的,必须逐步加以改变。
总之,从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性来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绝对必要和不容打折扣的。其中,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仅必须始终坚持、不容削弱和虚化,而且应当随着现代化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地得到巩固、加强和发展。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过百余年发展和准备以后,即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后,还必须同迈向社会主义更高阶段、迈向完全和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历史性的衔接,直至最终完全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各种不同主张的社会思潮
赵智奎
赵智奎,哲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原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点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摘要】伴随着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和社会阶层的迅速分化,各种社会思潮的激荡、交锋非常尖锐、激烈。某些社会思潮将矛头指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威胁到了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影响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形成和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贯穿改革开放全部进程的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本文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的国际国内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长期对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批评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同于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的错误认识。
【关键词】社会思潮 新自由主义 民主社会主义
社会思潮一般是指在较长时期内得到广泛传播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产生较大影响的某种社会意识、思想观念所形成的思想趋势和潮流,代表了某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诉求,是这个阶级或阶层意识形态的反映。社会思潮产生某种思想力量,对社会的变革、发展发生重要作用和影响。社会思潮是社会大变革时代的产物。不同的社会主体都力图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在社会大变革时代尤为突出。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重大转型,出现了代表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的社会思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在这场历史性转折中、在思潮激荡的历史性反思中作出的正确抉择。这是中国社会发展和社会思潮的主流,它是在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反对“左”、右两种错误倾向的斗争中开拓、发展的。实践证明,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富强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指南和强大思想理论武器。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各种社会思潮的相互激荡
20世纪是人类社会制度发生剧烈变动的世纪,也是社会思潮纷纭变幻、起伏激荡的世纪。它既表现在社会现实层面,又表现在思想意识领域的深刻变动,延续至今日,并将以新的形式在未来继续发展。改革开放条件下的当今中国,尤为如此。进入21世纪,中国的社会思潮更加纷繁复杂。马克思主义者对当今社会思潮的发展态势,必须加以密切关注。
综观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历程,新生的社会主义屹立在世界东方,社会主义阵营显现出勃勃生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但逐步显露出一些弊端,于是先后进行改革。到20世纪末叶,当改革进展到要搞什么样的市场经济时,世界社会主义改革运动分道扬镳,呈现出不同社会思潮主导的改革趋向的分化。
一些国家接受新自由主义思潮主导的“休克疗法”,迅速倒向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全面私有化,很快陷入经济下降、社会混乱、冲突加剧的局面。
从整体看,苏东剧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实践遭受挫折而备受质疑,新自由主义在世界范围兴起。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这一发展态势和国际背景,给改革开放的中国带来重大影响。
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大背景下,中国的社会思潮大浪淘沙、沉渣泛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社会的重大转折。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的改革,既是世界性社会主义改革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近代肇始的向现代转型的“千年未见之大变局”的延续,是集多重历史使命和内涵于一身的系统社会变革,是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全方位变革。这一伟大历史性转折所引起的社会思潮的震荡和反思,对改革性质、内涵和目标的认识构成的当代中国改革、转型和发展要解决的一系列深刻和复杂的问题,实际上是再现了对“中国现代化发展道路问题”的新思考。
社会主义中国向何处去?如何实现现代化?走什么路?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能够有机结合吗?
这是一个出现了理论困惑又需要新的理论认知和指导的时代。历史性反思和深化体制变革的实践,既向原有的理论提出了挑战,又产生了对更多思想理论资源的强烈需求。
改革开放后,人们在对以往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反思的同时,思想僵化和禁锢状态的消除,使得西方的思想资源、理论学说潮水般涌进中国。人们在对各种理论、思想和学说的接受、评判和主张上,呈现出迷茫、纷争、分歧乃至对立的状态,表现为各种社会思潮的起伏消长。
以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为名的邓小平理论,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应运而生并发展起来的。此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形成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代表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在这场历史性转折中、在思潮激荡的历史性反思中作出的正确抉择。这是中国社会发展和社会思潮的主流,它是在抵制错误思潮的影响、反对“左”、右两种错误倾向的斗争中开拓、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思潮和社会意识的纷繁驳杂与社会变革的深刻复杂,处于独特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了中国近代以来最为复杂激烈的思潮纷纭激荡的局面。观念的深度变迁和不同思潮的博弈与社会的深刻变化紧密相连,并且呈现出理念先导的运行特征,对社会变革起到了非常突出的作用。
当下的中国无疑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所有中国人的心灵都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潮中,撞击着、洗涤着、净化着、升华着。各种思潮的理念与现实、改革观、发展观、价值观与改革发展实践的交互作用,一直贯穿于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这就是从思想和现实多重角度观察到的当代中国的客观状况。
纵观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处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学者为代表的进步社会思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此外,我们可以把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简单归纳为政治、经济、文化三种类型。其中,有的社会思潮不是单一的,而是具有综合性的特征。有的社会思潮是舶来品,从国外传入,结合中国的国情,产生新的变化。包括:
政治思潮:“两个凡是”思潮、“非毛化”思潮、人道主义和异化思潮、新权威主义思潮、民族主义思潮、自由主义思潮、民族分裂主义思潮、“新左派”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普世价值思潮、宪政社会主义思潮、回归新民主主义思潮等。
经济思潮:经济私有化思潮、拜金主义思潮、物本主义思潮、市场至上思潮、享乐主义思潮、消费主义思潮、依附发展思潮、新自由主义思潮等。
文化思潮:文化激进主义思潮、文化保守主义思潮、民粹主义思潮、人体特异功能与伪科学思潮、法轮功和新有神论思潮、新儒学思潮、国学论思潮、后现代主义思潮、功利主义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犬儒主义思潮等。
上述列举的各种思潮还不是全部,有些社会思潮的命名也不统一,这些思潮此消彼长,有时也会变异,以另一种形式出现。
在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后,社会思潮激荡仍然突出。例如,有的思潮代表人物多次喊出“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有的说“新的革命即将到来”,“新的革命已经开始”。不少思想家、学者都参与其中,也有许多人静观其变,拭目以待。应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各种社会思潮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激荡,有如惊涛拍岸,其力度和变化,有增无减。但是答案是肯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定会砥柱中流。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长期对决
应该看到,在上述所有的社会思潮中,既有进步的社会思潮,也有落后的思潮;既有马克思主义思潮,也有非马克思主义思潮,还有反马克思主义思潮。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思潮,我们称之为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非马克思主义社会思潮中的某些思潮,也带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性质和特点。但不是所有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潮,都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需要严格划分并给予区别。总的来说,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要求思想和体制的自由化、私有化,即无限制的言论自由和多党制,根本目的是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现有的社会主义制度。自由化思潮的实质是反对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主张全盘西化,走资本主义道路。
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曾多次强调关注和研究社会思潮。1979年3月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召开,邓小平针对当时存在的两种思潮,指出散布和支持这些思潮的人虽然在党内外都是极少数,但是绝不能因为他们是极少数而忽视他们的作用,两种思潮本质上都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因此,他坚定地提出:“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330]他还指出,中央这样提出问题,不是小题大做,情况的发展使党不能不这样提出问题。邓小平在1983年10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针对党的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时说:“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精神污染的实质是散布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思想,散布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和对共产党领导的不信任的情绪”。他指出:“现在有些同志对于西方各种哲学的、经济学的、社会政治的和文学艺术的思潮,不分析、不鉴别,不批判,而是一窝蜂地盲目推崇。对于西方学术文化的介绍如此混乱,以至于连一些在西方也认为低级庸俗有害的书籍、电影、音乐、舞蹈以及录像、录音,这几年也输入不少。这种用西方资产阶级没落文化来腐蚀青年的状况,再也不能容忍了。”[331]
1985年5月,邓小平与台湾学者陈鼓应教授等谈话时说:“中国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现一种思潮,叫资产阶级自由化,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否定社会主义。这不行。中国要搞现代化,决不能搞自由化,决不能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又说:“自由化的思想前几年有,现在也有,不仅社会上有,我们共产党内也有。自由化思潮一发展,我们的事业就会被冲乱。”[332]
邓小平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党内也有不同声音。他特别担心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1986年12月,邓小平对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语重心长地说:“在六中全会上我本来不想讲话,后来我不得不讲了必须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那一段话,看来也没有起什么作用,听说没有传达。反对精神污染的观点,我至今没有放弃,我同意将我当时在二中全会上的讲话收入我的论文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至少还要搞二十年。”[333]
邓小平指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否定党的领导,十亿人民没有凝聚的中心,党也就丧失了战斗力,那样的党连个群众团体也不如了,还怎么领导人民搞建设?因此,邓小平提出特别要对青年人进行教育。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他对社会思潮的关注和重视,不仅仅是宣传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而主要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警惕和抵制西方各种错误思潮,特别是警惕和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
江泽民同志非常关注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潮问题。他指出:“意识形态领域,社会主义思想不去占领,资本主义思想就必然去占领。这是一个真理。”[334]他还说:“这些年来,我国思想政治领域的情况总的是好的,但是也要看到,社会上一些与四项基本原则相违背的思想言论有时出现,甚至党内少数同志也受了这样那样的影响。”他具体指出:
“有的公开鼓吹‘全盘西化’,在政治上宣传取消、削弱党的领导,主张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有的在思想文化上提出取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主张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在价值观上主张极端个人主义;
“有的歪曲党和人民的奋斗历史,诋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有的公然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鸣冤叫屈,为一九八九年政治风波翻案;
“有的发表和出版格调低下、宣传色情暴力、迷信颓废的作品和书籍;
“有的怀疑和否定改革开放,歪曲、攻击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等。”[335]江泽民同志多次指出,一个时期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民族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严重地腐蚀党的肌体,有的党员在大是大非面前分不清是非,迷失方向,跟着错误思潮跑。他提出要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对各种错误思潮和社会丑恶现象及时给予有力的揭露和批判。
胡锦涛同志多次指出:“经济建设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意识形态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他强调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336]。
总的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之间是一个长期对决的过程。这是一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所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长期任务。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根本区别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新自由主义思潮传入中国,给中国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新自由主义思潮是舶来品。新自由主义在继承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是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向国际垄断资本主义转变要求的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
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内,新自由主义是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它包含众多学派的思想和理论体系。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包括的学派主要有:伦敦学派、现代货币学派、理性预期学派、供给学派、弗莱堡学派、公共选择学派、产权经济学派。其中,伦敦学派是最彻底的自由主义,现代货币学派是新自由主义中影响最大的学派。这些学派之所以都被归入新自由主义的学说范畴,是因为它们在一些基本思想方面具有共同点。[337]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的主张在寻求“转轨”的独联体和东欧一些国家,以及急于实现经济发展的拉丁美洲开始流行。但是,新自由主义在发展中国家的推行带来的不是发展和进步,而是巨大的风险和灾难。在近二十年中,急于“转轨”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急于“崛起”的亚洲国家、急于“发展”的拉美国家成为新自由主义的三类重灾区。
新自由主义的主要观点:一、在经济理论方面,新自由主义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自由经营、自由贸易等思想,并走向极端,大力宣扬“三化”,即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二、在政治理论方面,新自由主义特别强调和坚持“三个否定”,即否定公有制、否定社会主义和否定国家干预。三、在战略和政策方面,新自由主义极力鼓吹以超级大国为主导的全球一体化。
新自由主义的实质:“三化”的主张实际上是大力推行以超级大国为主导的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的一体化,即全球资本主义化。所谓“自由化”是指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主张让市场自由地配置各种资源。所谓“市场化”是基于对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崇信,主张把生产要素、产品和服务都交给市场去自发调节。所谓“私有化”是基于公有制天生效率低下的偏见,主张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以及公共服务的私有化。[338]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以自由放任为原则,强调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自发作用,反对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多干预,它是一种公开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经济思潮。这种经济思潮对中国的影响比较大。
我国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经济学领域的所有争论,均与新自由主义有着或明或暗的关系。新自由主义的某些学者,一直企图用新自由主义误导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主张用科斯定理的产权清晰论反对公有制,要求将所有国营企业私有化;主张取消所有出入口关税、金融管制和外汇管制,推动中国市场全面自由化;鼓吹“人间正道私有化”。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非常重视对新自由主义的研究。2003年夏,中国社会科学院专门成立了新自由主义研究课题组,在较短时间内推出了有分量的研究成果,集成《新自由主义评析》一书,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相关领域的代表著作。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在中国经济学界产生了消极的、破坏性的影响。如果失去警惕,听任新自由主义泛滥,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就会丧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蜕变成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因此,必须摒弃绝对自由化、全面私有化、全面市场化、全球一体化等错误主张。
当然,对新自由主义中的某些积极因素,还要采取科学的立场和态度,严格区分作为学术理论的新自由主义同新自由主义政治化的“华盛顿共识”的区别;要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批判性地加以借鉴和利用。
简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根本区别是: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张的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是不可或缺的,强调制度和体制的有机统一,其中包括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宏观调控。新自由主义主张让市场自由地配置各种资源,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实现自由化。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张的市场经济,强调市场和计划的辩证统一,反对盲目的“市场万能论”式的崇拜。新自由主义主张一切交给市场,由市场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运,实现最大限度的市场化。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新自由主义主张私有化,要求国有企业全部私有化,最终走资本主义道路。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张建设和谐社会、走共同富裕道路。新自由主义强调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的合理性,造成了拉美等发展中国家事实上的“两极分化”。
总之,新自由主义的主张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的改革开放,应彻底摒弃新自由主义思潮,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
民主社会主义是20世纪以来西方社会盛行的一种资本主义的改良主义思潮。它是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工党和社会党国际思想体系的总称,由第二国际社会民主党右翼发展而来,伯恩施坦是“民主社会主义”基本思想的奠基者。
当今世界,民主社会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形态,而且作为一种实践形态而存在。社会民主党在许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长期执政或轮流执政,对当代世界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民主社会主义传入中国,对中国的影响也较大。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有一种声音认为,“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强调民主社会主义才是中国最需要的社会思潮,要求中国共产党举起民主社会主义的大旗。实质上,是要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具有一些本质上的区别:[339]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主张用以马克思主义为灵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各种社会思潮和社会主义实践。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是要坚持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结合起来,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的、随着科学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前进的科学体系,具有强大的持久生命力和科学的解释力。马克思主义将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从实践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唯一的科学理论指导。
民主社会主义反对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唯一的指导思想,主张世界观和指导思想的多元化,认为社会主义不应当以某一种固定的思想为其理论基础,提倡社会主义思想构成和来源的多样性。他们把基督教学说、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康德的伦理学与启蒙思想、黑格尔的辩证历史哲学、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等都作为自己的思想来源和构成,将多种思想观点熔为一炉,冠之为“多元化”和“思想民主”。从实践上看,民主社会主义及其政党的指导思想确实是多元的。他们明确地宣称:社会民主党是一个思想自由的党,它是不同的信仰和不同理想的人们的共同组织。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基本经济制度上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就在于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结构。只有坚持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财富和收入分配制度,实现共同富裕和公平正义,才能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良性发展。在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旨在坚持、推进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民主社会主义最初也主张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但其后放弃了对生产、分配、交换手段实行公有制。民主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可以在不改变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实现,声称生产资料主体结构不是衡量社会性质的标准。他们主张在维持私有制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国有企业、私人企业和其他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经济”制度,并维护以按资分配为主体的财富和收入分配制度。在实践中,各国社会(民主)党普遍实行“混合所有制”,用所谓对经济的民主监督取代消灭私有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共产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强调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共产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在新的科学技术革命面前,工人阶级仍然是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体现者,仍然是推翻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历史使命的承担者。在多种社会阶层出现和并存的新格局下,共产党仍然必须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民主社会主义公开宣称自己是“全民党”,淡化自己的传统阶级定位,抹杀党的工人阶级性质,反对民主集中制原则。他们公开宣称党是由具有不同信仰和思想的人组成的一个共同体,不是一个阶级的党,而是“全民党”;是“选民党”和“人民党”,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多数人的支持。他们反对一切情况下的一党制,提倡资产阶级多党轮流执政的国体。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对外关系理论和政策上都真正主张平等互利、和平合作,切实推动世界和谐发展。中国在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等各个对外领域,永远不称霸,强调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要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不同,来处理国家间的多种关系和全球问题。
民主社会主义表面上赞成对外关系要平等、和平,而实际行动上经常背离。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以及二战以后和后冷战以来,一些国家的社会党主张对外军事扩张和侵略,推行经济和文化的霸权主义。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和原则,并最终要在生产力极大发展的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和制度创新历程。
民主社会主义抛弃共产主义奋斗目标,从资产阶级的理性和伦理原则如自由、平等、公正、互助等出发,抽象地提出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是为一个社会公正、自由民主、世界和平的制度而奋斗。
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殊途同归,最终会实现趋同。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在理想、信念、宗旨、目标上,都已经渐行渐远,是不可能趋同的。实践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在于坚持了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坚持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极其关键的、绝不能动摇的;而民主社会主义放弃了这些根本的思想理论和主张,可能会暂时得到某些繁荣和发展,但是持久力和后劲不足将是其致命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些弊端将严重地阻碍民主社会主义,决定了其走向衰败的历史命运。
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绝不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流行着种种说法,比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打左灯向右拐”,就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其实,这种看法不仅在中国存在,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认识。我的观点是,以事实为准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绝不是资本主义。对此有各种不同理解和认识,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是刻意歪曲甚至攻击、中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绝不能苟同的,也是需要辩驳的。
在我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社会主义;有高度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独立自主、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一国两制’的社会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和谐的社会主义”。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大特征,我在多次讲座中强调并撰写文章进行论证。然而,为什么还有人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
据我所知,这种看法的理由不外乎有以下几种:
一是认为中国共产党已经放弃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而主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离经叛道,走资本主义道路。
持这种认识的人,没有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马克思、恩格施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坚定的捍卫、继承、发展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新的理论形态。应该认识到,马克思、恩格施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一个半世纪以来,既有许多成功的实践,也有一些失误和教训。凡是取得成功的,无不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形态的创新发展和与时俱进息息相关;凡是出现重大失误和教训的,无不与教条主义地理解和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直接相关。
二是认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一党专政,党内腐败越来越严重,已经远离了社会主义。
持这种观点的人,没有看到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中,坚定地反对腐败,已经取得了重大的成就。随着中国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随着完善的、更具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反腐败斗争将全面进入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我国将逐渐走出腐败案件的高发期,朝着将腐败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方向发展。
三是认为中国低收入者和富豪的收入差距太大,已经形成两极分化,两极分化绝不是社会主义。
持这种观点的人,没有看到中共为了防止和治理两极分化,不仅制定和实践了西部大开发战略,而且出台了许多其他的大政方针政策和措施,来改善民生,解决分配不公问题。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都是在千方百计努力缩小差距、治理两极分化。现在已大有好转,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认同和肯定。
四是认为中国允许资本家剥削工人,企业的工会形同虚设,甚至可以允许资本家入党,这是典型的走资本主义道路。
持这这种观点的人,没有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来的“七种人”,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其中是有一些非公企业主入党,但是党组织并没有降低其入党的标准。实践证明,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他们注重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加强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对那些符合党员标准又积极要求入党的人,没有理由长期拒绝其入党。
上述几种看法,有一些是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不理解造成的;有的是把前进中的问题看得过重;有的是看不到前进的方向,看不到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对出现的问题持悲观主义态度;有的还没有搞清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当然,也有极个别的人恶意歪曲和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否定邓小平理论,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张搞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绝不是资本主义,那些歪曲和攻击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是必须摒弃的。
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回顾与反思
彭海红
彭海红,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农村集体经济道路问题。
【摘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制订农村政策的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国共产党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各方面采取措施,促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土地承包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制订农村政策的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尊重广大农民的探索和创造,逐步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一 新时期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
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共产党一直把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农村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和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1982年第一个中央1号文件及随后几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用不同的政策语言对包干到户的生产经营责任制作过描述。1986年中央1号文件正式提出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90年底,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基础上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加以完善的建议。此后,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和完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是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此后,中央再次延长土地承包期,农户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为了适应农户成为农村基本经营单位的事实,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提法改为“家庭承包经营”,并强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必须长期坚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8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随后,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央精神,“十二五规划”重申“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并提出基本思路,即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
由开始的“大包干”,到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党中央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表述的嬗变,表明了不同时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重点的不同,也反映了农村改革30多年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自身不断稳定和完善的过程。
二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回顾30年的农村改革,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党中央一直致力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农村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以来,中共中央通过了一系列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措施,以保障农户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中获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及长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改革初期,中国共产党放宽农村政策,允许社员承包土地,实行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但是,广大农民仍然担心党的政策变化,担心承包的土地被收回。为了使广大农民看到政策的稳定性,198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措施,比如延长土地承包期15年,坚持土地调整的“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以及“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等规定。此后,中共中央致力于完善土地承包办法,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措施和方法。
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已经或即将到期的1993年,江泽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适当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改革思路。随后,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国家大法的形式,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保护农户对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以及土地的收益权。
为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改革思路,并且要求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2009年中央1号文件、2010年中央1号文件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申“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通过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从改革初期中国共产党放宽农村政策,允许社员承包土地,到土地承包期15年,到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再到最近一直强调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改革思路,广大农民确实拥有了长久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再担心土地承包关系的变动。截至2006年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22656万户(汇总农户数为24901万个),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121377万亩,签订家庭承包合同21385万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9981万份。[340]
2.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集体统一经营层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确立,在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过程中,确实有许多事情是一家一户办不了或者办不好的,如小流域治理、兴修水利、修桥补路、大面积植树造林、繁育推广良种、机耕、排灌、植保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以及储藏、运输、技术、信息、信贷等。这些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越来越成为广大农户的迫切需要。
农村改革以来,基于对家庭承包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两者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的认识,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作为两个经营层次的结合点,把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比如,1983年中央1号文件就要求,以统一经营为主的社队,要注意吸收分户承包的优点;以分户经营为主的社队,要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按照互利的原则,办好社员要求统一办的事情,如机耕、水利、植保、防疫、制种、配种等,应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分别承包,建立制度,为农户服务。这些就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原始表达和最初雏形。随着农村生产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框架越来越明晰,中共中央对建立健全这一体系的思路也越来越明确。同时,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共中央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从加强制度建设的高度,明确提出了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的改革思路,要求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2010年中央1号文件更是对家庭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的发展方向提出要求,强调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3.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尽管1982年中央1号文件禁止农民的承包地流转,但是试图通过承包土地尽可能连片并保持稳定以实现土地集中和规模经营。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确定之后,随着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一些地方产生了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共中央的土地政策中已有关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方面的内容。不过这时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仅限于转包一种形式。20世纪90年代,中央正式提出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改革思路和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也由转包一种扩展到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此后,更加注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市场的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政策和措施也越来越具体和细致。如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特别对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作出规定,纠正违法收回农民工承包地的行为;2008年中央1号文件也强调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防止和纠正强迫农民流转、通过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2009年中央1号文件在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服务组织;201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到2008年底,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1.09亿亩,占农户承包耕地总面积的8.9%。
三 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几点反思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农村和农业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即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当前推进农村改革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目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还很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还不健全,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人地矛盾仍然突出,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影响我国农业现代化、农民实现全面小康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结合农村和农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回顾农村改革的30年,思考和回答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坚定农村集体经济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1.当前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遗留着小农经济的残余
当前,处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农户,已经脱离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成为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度下的成员;从其所生产的农产品数量来看,已远远超过自己的家庭所需,农户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之一;从农业劳动的时间来看,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户除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还为其他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广大农户依靠劳动所得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有的还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因此,当前中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根本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定义的小农经济。[341]但是,从经营方式上看,尤其是当前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该“统”的不“统”、该“统”的没“统”的情况下,这种生产经营方式确实呈现出一些小农经济的特征。这种小农经济的遗留,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而且阻碍了农民与集体以及农民相互之间的联系,使原本组织起来的农民重新呈现出分散的状态。最近出现的“蒜你狠”到“蒜你贱”的大蒜价格“过山车”以及“姜你军”、山东菜农自杀、内蒙古土豆滞销、海安大白菜滞销等种种“菜贱伤农”事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弊端。在保证农民生产自主权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不断加强农民相互之间的联系,显得尤为必要。
2.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必须加强集体统一经营层
农村改革30多年来,中共中央通过一系列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措施,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地位,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共中央也一直强调通过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但是根据统计资料,2006年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仅占汇总村数的43.1%,也就是说,有近60%的农村是谈不上集体统一经营的。[342]另外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6年对全国2749个村庄的调查,集体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占到近一半,低于10万元的村占到近60%,高于50万元的村占22.6%,高于100万元的村占16%;被调查村庄的集体平均负债水平为176.23万元;村集体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土地等资源的出租或开发收入,特别是高度依赖土地出租收益,只有很少的村有投资入股分红收益或直接的生产经营性收益。[343]
农户家庭经营所展现的活力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集体统一经营与之相比则呈现明显的弱势。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本应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家庭承包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在改革中似乎成了此消彼长的关系。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被一些学者认为是“非集体化”(decollectivization)[344],甚至“去集体化”[345]的改革过程,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改革初期,广大农民对家庭联产承包等责任制形式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在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对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缺乏经验,不少地方片面强调“分”的一面,致使多年积累下来的集体财产被分掉,集体经营这一层次在很多村庄成了空架子。在不少村庄,双层经营的体制到最后实际上只剩下家庭经营这一个层次。
为了完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体制,1984年中央1号文件就提倡设置“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并且指出,这种组织可以以村(大队或联队)为范围设置,也可以以生产队为单位设置;可以同村民委员会分立,也可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但是,在农村改革的30多年中,由于一些地方对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片面宣传和理解,致使集体统一经营不断弱化,集体财产不断消解,一些农村成为集体经济“空壳村”。在集体经济“空壳”或者收入微薄的情况下,一些村集体丧失了经济管理、产品分配、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物质基础而日渐涣散,甚至陷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同时,农村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也日渐削弱,村里许多事情无人负责,集体资产积累逐渐淡出,封建迷信、宗族势力等不良现象日渐滋长蔓延。
这些问题说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还不完善,一些发挥集体统一经营优越性的改革政策和措施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切实地发挥集体统一经营优越性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只不过是“进行了一半”[346]的改革,是不完善的改革。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必须落实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3.重新思考和认识社区集体经济的职能和作用
尽管中共中央一直强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服务体现统一经营,壮大实力,但是,目前统一经营仍然是个薄弱环节。这就要求我们重新思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地位和作用等问题。
198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文件,对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界定是,不管其名称如何,均应承担生产服务职能、管理协调职能和资产积累职能,尤其要积极为家庭经营提供急需的生产服务,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组织资源开发,兴办集体企业,以增强为农户服务和发展基础设施的经济实力。1994年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充实集体统一经营的内容,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通知》对壮大集体经济的主要途径作出了规定:搞好清理财务工作,把集体资产管理好、利用好;完善各业承包责任制,按照合同合理提取承包金;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积极组织开发性生产,兴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乡村工业和第三产业;等等。
在农村改革的实际过程中,很多地方更多的是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界定为家庭经营提供服务,仅仅把它看作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个层次和内容,而忽视了其作为所有者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事实上,作为主要生产资料土地所有者的村(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虽然不再直接组织农业生产活动,但它一方面要对土地发包、承包以及该组织的经济活动制订统一的行为准则,对重大问题作出统一决策,以维护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利益共同体;另一方面,要为其成员即农户提供必要的协调、管理、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及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资产积累、资源开发等功能。集体经济组织在通过收取承包费体现所有者权益的同时,还需要明确对集体资产的处置权、管理权。这样,才能真正把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统一起来。如果仅仅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个层次,仅仅强调其服务功能而忽视其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决策、管理、协调、资产积累等重要职能,就很难形成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利益共同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也就无从谈起。
4.发挥家庭承包经营活力的同时,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使广大农户成为生产经营的主体,同时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早已阐明,并且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也已经证明,单个弱小的农户无力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它要么发展成为大农业,要么被大农业消灭。我国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的广种薄收、高投入低收益的粗放式农业发展模式没有出路。
早在20世纪80年代,党中央、国务院就深刻认识到,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大城市郊区开始出现的以集约经营为标志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方向。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从根本上解决种粮效益比较低的问题,是实现农业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步骤,也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发展。同时,党中央、国务院也清醒地认识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状况、农业机械化的程度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为条件,绝不能一哄而上,不能强迫命令和拔苗助长。当时认为,实行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剩余劳力有充分的就业机会;二是有一定的积累。实行规模经营,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集体农场,也可以是专业队,也可以是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
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土地的承包大多采取按劳力或人劳比例平均分配。这种分配方式,再加上我国本来就人多地少的矛盾,就使每户承包的耕地有限,很难形成适度规模经营。一些学者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使农户获得生产自主权、废除平均主义分配制度的同时,也使生产单位的平均规模缩小了,重新出现了农户间地块分割问题。伍晓鹰和孟昕在1993~1994年对5个省的调查结果显示,每个农户平均拥有6.5个相互分离的地块,这与Buck(1937)对30年代考察所发现的情况相似,当时每户平均拥有6个分散的地块。[347]
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有学者认为,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前提下,土地改整是利用规模经济的一个层次。此外,还有一种叫高层次上的规模经济,即农户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联系中客观存在的规模经济。[348]
在农村改革过程中,中共中央一直在通过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来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但目前我国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仍然不高。[349]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我们国家大,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因此,生产经营方式不可能是一个模式,也不能照搬照套其他地区的办法,不能“一刀切”。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至少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向种植大户集中。二是在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同时,在二、三产业发达的农村,也应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允许土地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允许他们探索适合当地条件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形式。[350]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一把“双刃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是一个新的事物。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一些地方产生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当时中共中央在1984年中央1号文件和1987年的《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等文件中就有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内容。随后,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越来越具体,操作性也越来越强。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因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更详细的政策和规定而备受关注。面对多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理论界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充分的争论。一些人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的进步,甚至有人夸张地称之为“第三次土地改革”;也有学者担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易于引发土地的过度集中,造成土地私有化。
抛开双方的争论,客观地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可以发现,在我国目前城乡二元结构根深蒂固的条件下,它并不是像某些人所欢呼的那样是解决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的根本途径,也不是像某些人所担心的那样必定是通向土地私有化之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并非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灵丹妙药。
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在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的前提下,它确实是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满足一部分农民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求的有效方式。另一方面,如果掌控不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确实存在导致土地私有化的可能性。
就目前情况来看,至少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规范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使之避免私有化倾向。第一,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强监督和引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由于受文化水平、市场竞争观念、市场信息不对称以及资本的趋利性等因素影响,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容易处于弱势地位。而且,由于长期的小农思想的影响,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也容易产生追求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的行为。这就要求我们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督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引导,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二,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期回访制度和奖惩措施。这样一方面可以更好地防止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机将耕地变为非农用地以及其他掠夺式开发破坏地力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听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的意愿和心声,避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成为一次性土地承包经营权买断的行为。第三,设立对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的救助制度。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一旦发生侵害土地流转的农民利益的行为,党和政府应该及时安慰农民情绪,并采取措施帮助农民渡过难关,避免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造成新的失地农民的悲剧。
总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到底是成为有力地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神剑”,还是成为敲开土地私有化大门的“魔剑”,关键是要看剑的主人即掌握政权的党和政府对它的把握和运用。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使它向着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向发展,就能更好地避免土地私有化的倾向;单纯追求土地的规模经营,而置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意愿和根本利益于不顾,就很容易走上土地私有化的歧途。
拓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国际视野
李建国
李建国,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与社会发展。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应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拓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国际视野,在认识文化的地位、把握文化发展规律、担当文化发展责任、推动文化“走出去”和对待外来文化等方面,借鉴美国等当今世界文化强国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大力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关键词】文化强国 国际视野 文化软实力 国际影响力
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当前的中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文化在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经济社会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已经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持和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是中国共产党把握时代和形势发展变化、积极回应各族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应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拓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国际视野,借鉴美国等世界文化强国在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和主流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一 认识文化的地位
拓展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国际视野,对于认识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改善民生幸福过程中的作用与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更加凸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始终把文化建设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在国内文化建设不断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借鉴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努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极大地增强了中国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国际影响力,充分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崭新形象和中国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但是,由于中国文化“走出去”还较为薄弱,中国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2009年,美国芝加哥全球事务学会对美国、日本、中国、韩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进行了软实力调查,根据经济、文化、人力资源、政治和外交五个指标,对上述6个国家的软实力作出了评估,中国的软实力名列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351]同年,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现代化报告2009——文化现代化研究》,依据世界各国的各项指标数据,认为中国的文化影响力指数在全世界排名第七,居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之后。中国文化影响力指数的世界排名,与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前景、中国政治、军事日益提升的地位,以及中国发展理念和模式日益扩大的影响很不匹配。
中国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的世界排名现状,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严重滞后密切相关。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平均为10%左右,美国达到了25%,占据着世界文化产业市场43%左右的份额。而中国文化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还不到4%,在世界文化产业市场中所占的份额还不足3%,这同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的地位非常不相称,也使得抵御西方文化渗透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中国要建设与自身经济地位相称的文化强国,就应借鉴美国等世界文化强国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努力扩大文化产品出口,使之成为中国文化、中国价值和中国诉求走向世界的载体与平台,进而构造世界多极化的文化话语体系,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更多智慧与经验。
(二)文化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特殊作用
当今世界,文化既对经济增长有直接贡献,又对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在应对经济危机冲击的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发挥文化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特殊作用。1929年,美国遭遇了经济大萧条,这个时期美国人的物质财富虽然在急速缩减,但大量的闲暇时间被重新利用起来,由此形成了东海岸的百老汇与西海岸的好莱坞双星辉映的局面,创造了美国娱乐业的巨大繁荣,为美国走出经济危机作出了独特的贡献。这个时期涌现出了卓别林的小人物影片、“微笑天使”秀兰·邓波儿主演的电影等大量艺术经典作品,都成为了美国人逃避现实的“疗伤”良药。正是由于文化的繁荣发展,给美国人带来了信心和希望,也造就了后来的所谓“美国精神”。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在世界上创造了经济奇迹,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与资源对其约束越来越严重,人们的生活质量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真正改善。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开始考虑新的经济增长方式。1995年,日本确立了“文化立国”的方略,把发展文化经济作为国家战略,通过一系列国家立法对这一战略的实施给予保障和推进。从现在来看,日本的这种推进策略有效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其文化产业的许多领域在全球范围已居于领先地位,尤其是动漫和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给日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日本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动漫制作国和输出国,目前世界上播放的动画片中有65%是由日本制作和输出的。电子游戏业也给日本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从世界电子游戏的市场份额来看,90%以上的硬件和50%以上的软件均掌握在日本厂商手中。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韩国对其外向型经济所带来的经济脆弱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发展文化产业对于提升国家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大价值。1998年,韩国也提出了“文化立国”方针,决定由政府主导并全力支持发展文化产业,把其作为21世纪最重要的产业之一,而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休闲娱乐。“文化立国”方针的有效推行,成就了韩国的“电影奇迹”,掀起了“韩流”的热潮。仅2004年,中国的30多家电视台就先后播出了60多部韩国电视剧。韩国产业政策研究院经过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韩流”对韩国经济产生的效益达45亿美元,其中在中国产生的效益高达33亿美元。也正是因为“韩流”的强大吸引力,使得到韩国旅游的日本人数也在急剧上升。
(三)文化与民生幸福越来越密不可分
文化具有育民、乐民、惠民和富民这四大功能,但人们通常更多关注的是文化的育民功能,即教育教化功能,而对文化与民生的关系认识不深,文化的乐民、惠民和富民功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当前,中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于精神文化的需要更加突出和强烈,解决人民群众“文化饥渴”的问题更加迫切,文化与民生幸福已经越来越密不可分。中国艺术研究院休闲研究中心主任马惠娣曾对中国农民工群体的休闲生活进行了调查,她最后用了“八个零”来概括中国农民工休闲生活,即日常生活中的闲暇时间、闲暇生活中的文化消遣、对文化性休闲概念的理解、参加社区活动、融入城市文化、“休养生息”的意识、闲暇时间与孩子们玩的时间、传递他们“诉求”的渠道这八个方面都“几乎为零”。[352]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如果连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都难以满足,更何谈“改善民生”“公平公正”“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呢?
注重公共文化建设,保障人们的基本文化权益,已经越来越成为当今世界文化强国的共识。以美国纽约为例,其在文化设施建设方面,就体现出了鲜明的特点。第一,数量多。作为美国文化设施最多、最集中的城市,纽约目前有博物馆150多家,公共图书馆200多家,电影院260多家,剧院390多家,艺术画廊400多家,书店500多家,公园和游乐场所1500多个,艺术中心占全美的14%,专业剧院占全美的17%。纽约三大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和流通量均非常庞大,剧院和电影院的人均拥有比例也非常之高。第二,影响大。三大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在美国排在第一、第三和第八位;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是当今世界四大博物馆之一,有“五千年艺术史的百科全书”之称,每年有约540万人次前来参观;林肯艺术中心及其大都会剧院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文化艺术中心之一和歌剧院之一。第三,种类全。图书馆有分门别类的经济、黑人研究、艺术、阅览、儿童图书馆等许多种类。博物馆应有尽有:既有历史类、文学类、社会类、科学类、种族文化类、手工艺类等不同学科的博物馆,也有交通、财经、儿童、警察、电视广播等不同社会活动层面的博物馆,还包括综合艺术、现代艺术、民间艺术、设计艺术等种类最多的艺术博物馆。
为了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纽约还在文化活动方面做到了“三化”。第一,经常化。不论白天还是晚上、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淡季还是旺季、室内文化场所还是公园和广场,文化活动都无时不有。百老汇剧院和林肯中心等文化场所既有夜场,也有日场。许多音乐、歌剧和舞蹈团体,都是文化活动的主体。数量众多的广场和公园,都定期举办文化活动。第二,社会化。表现在文化场所开放程度高、人员参与面广、人均参与次数多这三个方面。21世纪之初的统计表明,18岁以上的成人中看过电影的占66%,其中看过4次以上的占62%;听过音乐的占49%,其中听过4次以上的占23%。有更多的人则是在家里从事文化艺术活动,如在家里听过音乐的占到93%。人均每年购书在20本以上,图书馆的使用比例比全美高出10%。第三,大型化。纽约经常举办大型艺术文化节和户外演出,如纽约电影节等,在成就纽约世界著名文化交流中心的同时,也使得城市的文化氛围十分浓郁,成为吸引世界各地旅游者的重要因素。
二 把握文化发展规律
文化总是通过丰富多彩的内容和形式来展现的,但占据主导地位、发挥支配作用的文化只能是一种。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壮大社会主义主流文化。中国古代虽有儒家、释家和道家等多种文化长期并存,但长期居于正统地位的始终是儒家文化。近代西方虽然各种各样的文化不断涌现,但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思想文化。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对推进自己的主流文化建设更加自觉,也更加自信。
(一)美国重视强化“美国精神”
美国始终把资产阶级思想文化作为其主导文化,以此来强化“美国精神”。所谓“美国精神”,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做一个美国国民的自尊自豪感。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在经历两百多年的发展后,就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世界政治领域地位举足轻重,在经济和科技等领域走在世界前列,这成为美国人最为自豪的资本。美国中学开设了一门“社会研究”课程,鼓吹的就是做美国公民是幸福和自豪的,美国的责任就是领导世界,鼓励青少年为保持美国的强大地位、维护世界和平与秩序而努力工作。这种课程教化所产生的现实效果,就是绝大多数美国青少年认为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当美国公民比当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都好。第二,开拓进取和富民强国的精神。从17世纪初至今,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以勤劳和智慧不断开发着美国大陆,他们不断开拓进取,不断地改变着美国的面貌。第三,实用主义,以勤奋工作为荣。1961年,“山姆大叔”被正式确认为美国的象征,“山姆大叔”身上体现的是诚实能干、吃苦耐劳、富于创业和爱国主义的精神,这些被视为美利坚民族的骄傲和共有的品质。第四,追求个人发展机会中的平等民主自由。表现为对个人意志和能力的看重,对“权势”的轻视,坚信只要努力进取,机遇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谁都有成功的希望与创造奇迹的可能。2008年奥巴马当选为美国总统,再次激发了美国民众对“美国精神”的追求。奥巴马分别在美国独立日和“9·11”十周年纪念日等不同场合多次呼唤国民重树“美国精神”。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也在其新书中多次提到和强调“美国精神”。
(二)新加坡在全社会推行共同价值观
1988年,时任新加坡第一副总理的吴作栋提出了共同价值观。这个概念提出以后,经过广泛深入的讨论与研究,最终形成共识并产生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作为一个年轻的国家,新加坡各族人民没有共同而独特的文化,如果不采取措施来提炼共同价值观,就无法肯定国家认同感会出现。新加坡于是提出了各种族、宗教信仰的人都能接受的五条共同价值观在全社会加以推行。这五条共同价值观是: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尊重个人;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共同价值观吸收了各民族价值观的精华,体现了统一、稳定、繁荣、和谐的国家意识导向,是促进新加坡长治久安的强大精神动力。自从推行共同价值观以来,新加坡虽然也经受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1年“9 ·11”恐怖事件、2002年印度尼西亚峇里岛爆炸惨祸、2003年SARS肆虐以及2008年以来全球性经济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新加坡与周边东南亚国家相比却相对稳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共同价值观已经产生了效应。
(三)重塑当代中国文化的“魂”
就文化发展规律而言,培育和壮大主流文化,是古今中外的通行做法。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观之所以具有全球影响力,与其对主流文化建设的重视,特别是把价值观无孔不入地渗透到文化产品之中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西方的主流媒体和影视作品处处体现着它们的价值取向与价值标准。相反,中国的传媒和影视作品却没有这种自觉,反而认为“老讲崇高太虚”“总讲责任太累”,这实际上极大地贬损和消解了中国的主流价值观,在实践中极易误导和扭曲人们的是非和美丑标准。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中国文化的“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必须把其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于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从而确保一切文化阵地、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和要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在人民群众心中深深扎根。
三 担当文化发展责任
在当前由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时代,中国始终面临着美国“松土”战略的威胁。近年来的“颜色革命”“阿拉伯之春”等,都是美国“松土”战略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有着崇高的追求,肩负着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必须高扬自己的文化理想,高举自己的文化旗帜,树立自己的文化形象,自觉地承担起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加快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责任。
一个世纪以来,美国一直是世界第一强国。直到今天,美国作为中国在全球最重要的外交对手,仍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国家安全、政治稳定和祖国统一的最突出的外部力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美国对他国实施“松土”战略和搞思想渗透的方法在不断翻新,而且隐蔽性和欺骗性也越来越强。2010年2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强势推出了“互联网自由”战略。这个战略侧重通过“直接”与其他国家的网民对话以影响其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从而实现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的最终目的。从本质上来说,“互联网自由”战略是延续“冷战”时期以来两大阵营之间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颠覆、渗透游戏的网络翻版。撇开漂浮在表层的信息技术的泡沫,美国推进“互联网自由”,“帮助”网络活动分子,提供官方翻墙软件的目标,与当初设立“自由欧洲广播电台”“美国之音”等从事颠覆性报道的短波广播,并无本质区别。[353]对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绝不能掉以轻心,特别要防范西方媒体捏造和利用突发事件造势惑众,从事颠覆中国的活动。要自觉适应互联网和微博等新媒体快速发展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要求,把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迫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的信息和文化安全。
四 推动文化“走出去”
实施文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既可以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也可以使本国文化走向世界,成为影响世界文化发展方向的重要力量。美国是文化“走出去”非常成功的国家。美国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实力,一直在向全世界推销自己的文化产品,在赚取大量外汇的同时,把其自由、民主、人权、个人主义等价值观散布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目前,美国的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均居于世界首位,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文化强国。
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当前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互动主要是单向流入性的,文化“走出去”还较为薄弱,并且“走出去”的也大多是茶文化、酒文化、美食、变脸等低端文化,而包含中国核心理念、价值观念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高端文化却只能在中国大地上开花结果,很少能够走出国门。实际上,中华文化既包含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也包含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走出去”的中华文化,不仅包括传统文化,也应包括社会主义文化,包括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文化,是在克服资本主义文化弊端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代表人类文化前进方向的先进文化,虽然根植于中国,从属于社会主义,但它所蕴涵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世界文明多样性思想、构建和谐世界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等,不仅对当代中国有指导意义,而且对解决当今世界发展困境也能提供重要的思想资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的国粹,其文化意蕴既有中国的独特性,更有人类社会的普遍性,应该在人类文明发展中大放异彩。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更加凸显了高端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理论自觉,积极弘扬中国的理论,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论是对于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的渠道、形式和层次,广泛参与世界文明对话,促进文化相互借鉴,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共同维护文化多样性,还是对于创新对外宣传方式方法,增强国际话语权,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基本国情、价值观念、发展道路、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识,展现中国文明、民主、开放、进步的形象,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五 科学对待外来文化
借鉴吸收一切外来优秀文化成果,是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的必然要求。几千年来,中华文化之所以生生不息,就是因为它具有海纳百川的胸襟和博采众长的传统。中华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由多民族和多地区共同缔造、融多元于一体的文化,不仅包括汉族的文化,还包括其他几十个民族的文化。从中华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来看,虽然中国也有过闭关锁国的教训,但在漫长的历史上,开放包容始终是中华文化发展的主流。丝绸之路和玄奘取经等丰富的中外文化交流历史已经证明,开放包容不仅不会削弱中华文化的优秀内核,反而会在借鉴吸收中不断得以丰富和壮大。
对待外来文化要择善而从,借鉴吸收也重在实现中国化。外来文化既包括合理的因素,对人类发展进步具有积极作用,也包含消极腐朽的内容,“全面拒斥”或者“照单全收”,都不是科学的态度。特别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势力打着文化开放的旗号,对中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其最终目的就是把中国纳入资本主义体系。毛泽东曾经指出:“一切外国的东西,如同我们对于食物一样,必须经过自己的口腔咀嚼和肠胃运动,送进唾液胃液肠液,把它分解为精华和糟粕两部分,然后排泄其糟粕,吸收其精华,才能对我们的身体有益,决不能生吞活剥地毫无批判地吸收。”[354]借鉴吸收优秀外来文化,要有把优秀外来文化同中国的文化结合起来,融入中国文化的元素,打上中国文化的烙印的自信;也要有把优秀外来文化同中国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自信;更要有把优秀外来文化同中国人的接受习惯结合起来,创造适合中国人思维方式与审美情趣的表现形式,为中国人喜闻乐见的自信。
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引进和利用外资方式的转变[355]
王佳菲
王佳菲,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资作用的具体定位是在不断变化的,同时又以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为始终如一的基本立足点。随着外资弥补国内资金缺口的历史使命逐步完成,以及国内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入实质阶段、国际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我国利用外资方式已经走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节点——正在朝着质量效益型的方向迈进,更加强调“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以期外资能在推动我国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此,需要创新引进和利用外资的方式,适当控制外资依存度,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升协调利用中外资的效益。
【关键词】外商投资,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国际金融危机
三十余年间,中国的对外开放[356]次第推进,风雨兼程。当年缓缓开启的国门之外,由发达国家主导的新一轮经济全球化潮头正蓄势待发,也许谁也不曾料到,短短的1/3世纪之后,中国已由封闭半封闭经济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从一个外汇捉襟见肘的国家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中国自1993年起一直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而对外直接投资则连续八年保持了增长势头,且年均增长速度达到54%。
然而,就在这一华丽转身的背后,国内发展方式转变,中国对外开放中的诸多环节面临深刻的调整。另一方面,国际经济气候骤变,对于我国原有的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来说,这是一次直面强烈冲击和现实威胁的警示,也是一次集中总结反思的机会。
从我国对外经济联系的渠道来看,主要有对外贸易、引进利用外资、对外直接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外汇储备变化这几个领域,而外资的引进利用无疑是其中的核心,牵一发而动全身。我国的外贸顺差主要来自外资企业,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顺差占我国顺差总额的67.9%。我国的外汇储备激增也主要是来自外资流入的贡献,2001~2010年,外汇储备增量中的70%以上都与外资的流入密切相关。[357]因此,思考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对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问题,首先必须牢牢地扣住外商对华投资这个“牛鼻子”,对其作出客观的省视。
一 我国利用外资的道路走到新的历史节点
外资的引进及利用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外资弥补国内资金缺口的历史使命逐步完成,我国利用外资方式正在朝着质量效益型的方向迈进。从我国利用外资的实践历程及其阶段性特征来看,我们当前已经走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节点。
1.利用外商投资规模[358]:稳居发展中国家之首
从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变化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79~1991年,实际利用外资年度水平维持在50亿美元以下,逐年小幅增长;1992~2001年,开端的两年连续出现了150%的高增长,继而小幅提升,后虽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略有回落,但很快稳定在500亿美元左右的水平;2002年以来,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迎来了新一轮增长,甚至在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略有下挫旋即又逆势而上,2011年实际利用外资1160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
作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之一,中国自1993年起一直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数据,2008年中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已突破100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和法国,居世界第3位,规模超过了印度和巴西两大引资国之和;如果加上中国香港和澳门的引资金额,则已突破1700亿美元,高居世界第二位,占世界FDI总量的10%。[359]
2.利用外资方式:“独资化”倾向日益扩大
外商对华投资中,直接投资方式占总投资的比重达到了95%以上;而在外商直接投资中,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方式所占比重又在97%以上,这三种方式之间的相对比重随着时序推移发生了重大变化。
1979~1985年,我国利用外资以合作企业方式为主,随后由合资企业取而代之成为新的主导方式。外商独资企业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加速发展,至2000年,无论是协议项目数、协议金额还是实际利用金额,外商独资经营方式所占比重都全面领先。这一“独资化”趋势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进一步扩大,随着我国放宽对外商投资股比限制和扩大市场准入范围,不仅新建的外资企业中独资比例上升,而且跨国公司大规模地整合在华资源,要么通过转让合资公司的股份成立独资新公司,要么收购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份而实现独资化。目前,独资企业的数量和实际使用外资额均已占到全部外资企业的八成。[360]
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由“合作”“合资”到“独资”的演变,基本反映了外资由低资源投入、规避风险型的方式转向资源投入高、控制性与战略性强的方式这一演变规律,外商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越来越内部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对我国的扩散效应相应减弱。
3.外资来源地的构成:高度集中且以华人投资为主
与改革开放前期相比,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来源地表现出一定的多元化趋势,投资商遍布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港澳对内地直接投资在全国外商投资中所占比例由1992年时的70%下降到了近两年的40%左右。日本、韩国、新加坡、欧盟等地的比重上升。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和毛里求斯等自由港地区对华投资额快速增长,已占据近1/3的比重。但实际上,外商投资主要来自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以港台和亚洲地区资金为主,来自华商的外资占有较大比重,还有为数不少的内资为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借道自由港而变身为外资流入。
4.外资的产业分布和地区分布:非均衡格局长期存在
我国利用外资以第二产业居多,约占70%,第三产业次之,约占30%,而第一产业则微乎其微,呈现出明显的“重工重商轻农”的态势。在第二产业内部,外资主要集中于纺织业、食品制造业等一般加工业,而基础产业和瓶颈产业较少;投资于劳动密集型较多,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较少。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由沿海地区逐步向内陆地区推进的,这一梯度推进的开放政策再加上区位、资源和投资环境的差异,导致我国吸收外资的地区分布呈现出显著的“东重西轻”非均衡格局。从沿海地区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出现了“北上”趋势,即从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的南部沿海地区逐步向以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为核心的中部和北部沿海地区转移扩散。
从不同地区外商投资的行业分布看,东部地区表现出制造业高端化和服务业深化的趋势;中部地区在资源依托型制造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吸引外资增长最快;西部地区制造业吸引外资主要是资源密集型领域。
二 科学认识外商对华投资实际效果的评判标准
外商对华投资的效果究竟如何,这个评价的基准点应当以我国引进和利用外资的根本目的为准。当然,这个目的并非一成不变,它在我国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
1.发展中国家为什么要大量引进外资?
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美国经济学家钱纳里等人提出的储蓄和外汇“双缺口”理论曾经为美英等国大量输出资本提供了合乎时宜的解释,甚至成为了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的认识指南。根据该理论,假如一国利用外资引进设备,则一方面进口增加,而且不需要用增加出口换取的外汇来支付;另一方面投资增加,而且不需要增加国内储蓄来支付。这对理解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利用外资的必要性有一定的意义。[361]随后,海默与金德尔伯格等人的“垄断优势论”、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理论、弗农的“产品周期论”以及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论”等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纷纷涌现,为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和扩张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但并没有从东道国的角度来说明为什么需要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随着全球跨国投资出现南南相互投资、南北反向投资、发达国家相互投资以及资本主要流向发达国家的新格局,“两缺口”理论日益显示出其局限性。1990年,哈佛大学教授波特提出了产业“全球价值链”中国际竞争的新概念,其本意在于启发美国公司如何通过跨国经营牢牢掌握价值链的“战略环节”,但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描绘出了一种听似美妙的发展前景,即只有通过大量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才能进入“全球价值链”生产体系,才有机会加强自身的比较优势并形成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国际分工位次的提升。事实上,这种模糊了民族国家利益界限、忽视自主创新重要性的理论已经在国内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如果继续接受其误导,就会陷入只知道赚钱,不知道自主发展,只注重眼前利益,不知道长远利益的短视行为,就会形成对外资的过度依赖。
这说明,我国在利用外资问题的认识上,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干扰,诸如认为中国应当打破对外资的种种限制、最大限度地为国际资本提供便利,认为中国应当大量引入外资进而“倒逼”国内所有制结构加速变动,认为外资企业已是本土企业、无需区分内资外资等观点十分流行。应该说,上述理论都不适宜作为我国引进和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
2.中国究竟为什么要引进和利用外资?
从我国各个时期对外资作用的期待与定位来看: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提出,“要尽可能地多利用一些可以利用的外国资金进行建设”,“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目的是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362]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强调,“更多更好地利用国外资金、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导外资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投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适当投向金融、商业、旅游、房地产等领域”。[363]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把利用外资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鼓励跨国公司投资农业、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364]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提法则为:“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可见,弥补国内建设资金之不足,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引进外资的主要出发点(当时所说的引进技术主要是指通过贸易渠道进口技术设备)。到20世纪90年代,除了利用资金外,更加重视外资带来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外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则明确地提出把利用外资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组改造结合起来,发挥其对宏观经济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及国有资产战略性调整的作用,同时要适应新形势参与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和竞争当中。近几年来,我国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因此强调“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结合新时期新阶段的特点,希望外资能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各个时期当中,我们对外资作用的具体定位是在不断变化的,同时又以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为始终如一的基本立足点。
三 辩证地看待外商对华投资的成就与问题
在此理解的基础上,我们就可以站在当前这一历史时点,较为客观地评价外商在华投资的正反两方面作用。简要地说,衡量利用外资的成败得失,就要从这些阶段的引资目的出发,考察利用外资的成效与不足,看是否实现了当时的初衷、完成了阶段性的使命,是否获得了额外的收获,还是付出了额外的代价,在每一项具体的衡量标准面前是成就占主流,还是问题更为突出。与此相联系,对于当前所存在的问题也要历史地辩证地分析,因为外资在某一方面或某一时期的积极作用,有可能在另一方面或另一阶段又表现为负面效应。例如,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能够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但由此可能会影响其扩大就业效应的发挥;又如,改革开放初期,利用外资有效地弥补了外汇缺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外汇储备和贸易顺差的激增,外资在这方面的作用需要重新评价。
1.外资的资本形成效应:贡献先升后降,已“挤出”部分内资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经济增长受到资金短缺的制约,而外资的流入有效地提高了中国的投资水平。此外,外资还通过乘数效应和前后向产业联系,间接推动了我国企业扩大投资规模,进而增大全社会的资本规模。
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外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开始呈下降趋势,至2008年已降低到2.9%。与此同时,我国金融体系从1995年起就出现了存差,到2009年末高达18.6万亿元。国际收支状况也从经常项目逆差、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演变为“双顺差”格局,外汇储备逐年增多。随着国内资金的充裕,外资弥补资金缺口作用日益淡化。外资拥有资本规模和技术、管理优势,加之在税收、土地使用、信贷支持、外汇、审批程序各个方面长期享有“超国民待遇”,在这种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条件下,许多内资企业利润率下降,被迫倒闭或是转入低利润率领域。
2.外资的财政收入效应:纳税逐年增加,但税收流失严重
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纳税总额逐年大幅增长,2003年为3195亿元,到2007年达到了9018亿元,五年间便增长了180%。但是,同期外商投资企业纳税总额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却没有太大变化,仅为18%左右,这与其经济规模及创造产值很不相称(外商投资企业创造的产值约占全国的1/3),说明外商投资企业的总体税负相对内资企业来说较轻。[365]
不仅如此,外资企业非法逃避税收,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有一半以上的外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却又普遍存在“长亏不倒”“越亏损越投资”的现象。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官员认为,超过2/3的外企亏损是为了避税人为制造出来的。[366]每年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在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3.外资的技术进步效应:带动产业升级,未改变技术劣势
我国通过引进外资来引进技术,促进一些重要行业和领域的技术进步,使大批产品升级换代,一定程度上缩短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许多产品以前主要靠进口,现在国内不仅可以生产,而且大量出口。外资在这方面的作用有目共睹,如在光纤通讯设备、彩电显像管等家电器件和产品、小汽车、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建材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就是明显的例子。又如,通过与瑞士迅达、美国奥的斯、日本三菱等世界三大电梯公司合资创建的三个电梯厂,使我国电梯生产技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水平,一跃至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
但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所进行的是有选择的技术转移,它们总会力图凭借科技优势,形成对所谓“微笑曲线”中研发和销售两端的高度垄断,从中获取大量超额利润,而中国作为外资企业的生产基地,总体而言始终处于产业链的末端。例如,我国合资汽车企业由于没有掌握核心技术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专利费,进而抬高了成本和售价。美国通用在中国的单车销售(税前)利润是2300美元,而在美国却只有145美元,所以通用汽车尽管在中国的产量占其全球总产量只有3%,而在中国获得的利润却占到25%;大众汽车在中国的产量占其世界生产总量的14%,而在中国获得的利润却占其利润总额的80%。[367]
4.外资的区域发展效应:加剧不均衡性,导致差距扩大
从改革开放初期至今,历年的外商投资有90%左右是投在东部12个省市自治区,仅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圈总共引进的外资就占全国的70%以上[368],而占全国90%地域面积的我国中西部地区仅吸收了占全国10%左右的外资。这种格局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不仅没得到缓解,甚至还有所加剧。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中央外资政策向中西部地区倾斜,2008年底国家修订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了中西部地区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同时中西部在中央政策空间下推出多项吸引外资优惠政策。这些措施使得某些政策驱动型外资企业向中西部转移,中部地区吸引外资占比有所上升,但外资仍高度集中于东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分布的不均衡性,直接加剧了东、中、西部工业生产规模与水平的不平衡,导致了区域之间经济差距的扩大。
5.外资的就业效应:增加就业岗位,发挥双向作用
从就业数量来看,外商直接投资提供的就业岗位不断增加,目前在外商投资企业就业人数已超过2500万人,如果考虑到为这些企业配套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员工数量,创造的就业机会规模更大。有统计表明,我国汽车业每提供1个就业岗位,可引致其上下游行业新增就业人数10~15个。[369]不过,随着外资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并通过竞争促使内资企业也提高资本有机构成,或者迫使内资企业退出市场竞争,对劳动力的需求会相对减少甚至绝对减少。外资在并购和重组国有企业或其他中资企业时,通常会大量裁员,也将直接造成失业。
在就业环境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外资企业在聘用、薪酬、培训等制度上的规范化,无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外资企业用工合同日趋短化,阻挠建立工会组织,对中方员工在晋升、薪酬方面存在歧视,少数不法外商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条件恶劣,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使用未成年员工,等等。以上情况说明,外资在改善我国的就业数量和质量上,正反两方面的作用都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能只看到其中一面而忽视另一面。
6.外资的国际贸易效应:创造过半顺差,有待重新审视
外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是我国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出口创汇、贡献顺差的主力军。这说明外资企业增大了我国出口规模,从另一个角度讲,我国的出口贸易对外资企业的依赖度在增加。
保持良好的出口势头,对我国获取外汇收入、稳定经济增长有着重要意义,这在某些时期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外贸依存度过高、顺差过大,本身也反映出国内和国际经济不平衡,不利于扩大国内消费,对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容易引发国际贸易争端,从长远来看是必须要作出调整的。因此,外商投资对国际贸易的拉动作用也需要重新审视。
7.外资的制度促动效应:促使改革提速,触动所有制结构调整
“改革”与“开放”二者间的联系千丝万缕,相互促进。追溯三十年的历程,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与措施几乎都是从外资进入较早和最为密集的省市地区率先试行的,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外贸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几乎都是在外商直接投资的直接或间接推动下加速进行的。可以说,外商投资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以及国有企业的改革,并逐渐被我国政府主动地、有意识地运用于改组改造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然,外资的涌入直接触动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改变了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力量对比,壮大了非公有制经济,客观上形成了对公有制经济的冲击。
8.外资的环境效应:加剧环境污染,付出生态成本
在开放经济中,资本流动会受到国家间环境标准高低的影响,污染密集型产业会从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高的国家迁移到较低的国家,从而使这些国家成为世界污染密集型产业的“避难所”。据统计,国际公认的农药、油漆、染料、洗涤剂、塑料、电镀、制革、造纸、冶金、炼油等污染行业,均有外商在我国投资。根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全部“三资”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中,外商投资于PIIS(在生产过程中若不进行治理就会直接和间接产生大量污染物的产业)的企业,共有16998家,工业总产值4153亿元,分别占全部工业企业相应指标的0.23%和5.05%,占“三资”企业相应指标的30%左右。其中投资于严重的污染密集产业的企业有7487家,工业总产值1984亿元,分别占全国工业企业相应指标的0.10%和2.41%,占“三资”企业相应指标的13%左右,占PIIS中相应指标的40%以上。这充分说明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9.外资的产业安全效应:控制程度上升,在部分领域构成威胁
外资对产业安全的影响是通过对东道国产业在技术、品牌、标准、股权、经营决策权、市场、销售网络等方面的控制力增加来实现的。从产业安全角度来讲,外资控制力和东道国控制力是一种零和博弈关系,此消彼长。据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提供的《中国产业外资控制报告(2009)》,20世纪末21世纪初以来,外资对我国第二产业的控制程度稳步上升,近年来外资对我国工业的市场控制程度、股权控制度和拥有专利的控制度这三项指标都达到了30%左右。外资对我国第三产业正在逐步强化控制,除了电信、传媒、保险、医疗等有着较为严格的政策限制的领域外,在其他开放的盈利性较好的领域,外资控制力正在逐步集中,对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及房地产业的市场控制度较高。其中餐饮业在2005~2008年期间平均市场控制度在26%以上,已经超过了国际外资市场控制警戒线20%的标准。[370]
当然,产业安全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国家经济安全,发达国家也有某些产业衰落、消失或转移到国外,而国家经济安全并没有受到过多影响。问题在于,跨国公司在并购对象选择上,往往青睐于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进入的行业,特别是利润空间较大、外商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制造业,如汽车制造、医药、通讯设备制造,或是中国在经营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的重要领域的服务业,如电信服务、金融保险、物流、运输业等。在具体目标企业的选择上,往往瞄准发展潜力大的骨干企业,特别是处于行业排头兵地位的上市公司。[371]跨国公司的战略并购正在朝向系统化、高规格的方向发展,力图对我国产业尤其是战略性产业实现控制。如果引进外资不仅没有帮助我国企业实现“师夷长技”、加速自主和自生发展的目标,反而失去了市场、资源、品牌和技术等对于民族工业而言弥足珍贵的东西,那么,引进外资、外技和外牌的战略和策略就发生了偏差。
总的来看,外资的大量进入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填补了过去国内存在的巨大资金缺口,推动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就业机会,加快了发展市场经济和国际化的进程,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另一方面,在引进和利用外资过程中出现的负面影响及存在问题也在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影响中资有效配置、强化技术“后发劣势”、加剧区域间发展差距、创造巨额贸易顺差、资源环境代价巨大、产业安全存在隐患。此外,外资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事件层出不穷,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商业贿赂的案件屡屡曝光,一些外资项目引进陈旧设备或以次充好等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合资企业的外方以技术、设备、品牌等投资时高估价格,造成外资实投资本金不足,侵害中方正当利益,等等。
四 转变引进和利用外资方式,提升协调利用中外资效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利用外资弥补储蓄和外汇缺口、弥补国内投资不足,引资政策重在扩大外资规模也是比较适宜的。这一阶段性目标已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基本完成,到90年代中期国内资金已十分充裕,外资在社会投资中的重要性也开始下降。
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以市场换技术”成为了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目的,但现实中让出市场之后换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却低于预期。外资企业通过独资化等方式扩大了对核心技术的垄断控制,同时通过并购国内制造业的龙头企业,遏制民族产业的技术优势。
到20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国经济结构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协调、国有资产待调整、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现。这些深层次矛盾实际上与外资的大量涌入不无关系(如外资的产业和区域分布不平衡、外资对核心技术的严格把控削弱了中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研发投入),这又需要在进一步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过程中逐步地纠正和调整。此外,多年来为吸引外资而付出的环境成本、土地成本、劳动者权益受损等诸方面代价也迎来了需要集中“清偿”的时期,这些伤痛正前所未有地清晰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
当前,只有转变我国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才能更好地抓住金融危机催生出来的新机遇,把世界上优质资源和产业更多更快地集聚到我国,并促进我国对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此,就需要创新引进和利用外资的方式,适当控制外资依存度,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升协调利用中外资的效益。
1.在引进外资方面,改变数量扩张型引资方式,更加关注外资质量
一是调控外资整体规模。在数量方面,需要研究我国引进和利用外资的适度规模,以及合理的增长速度,并运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对外商投资的规模进行间接调控,必要时甚至加以直接干预。既然我国利用外资已经超越了“数量越多越好”阶段,而且外资数量的扩张有可能会给外资结构的优化调整造成困难,那么就应当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时期内引资规模的合理目标,并运用政策手段加以调控。
二是优化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区域分布。在东部地区对一般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同时,为引导外资流向中西部地区和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领域,实行适当的有差别的优惠政策,以利用外资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解除产业发展“瓶颈”。例如,中西部地区可以提供一些优惠措施,吸引符合产业政策的劳动密集型外资项目,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
三是提高外资项目的综合质量。实行外资进入的门槛,继续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的项目,坚持以我为主、择优选资,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为此,须规范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行为,克服盲目招商、单纯靠优惠政策招商、付出过高资源和环境成本招商的方式,完善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更加注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等质量指标评估,淡化规模数量指标的比较。
2.在利用外资方面,改变重引进轻利用的倾向,提升利用外资的效益
一是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性管理。不能因为外资企业身份特殊,就在审批、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多种“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甚至特权,或是在“三废”排放、用工状况方面放松要求。当然,在符合产业政策的范围内,也不能实施歧视性的“低国民待遇”,对中资外资应一视同仁,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是防止外商投资妨害国家产业安全。随着外方绝对控股的外资企业逐渐占绝对多数,跨国公司在各方面实现垄断性控制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大。特别是近两年来,各国出台的反危机刺激政策进一步加剧了产能过剩,绿地投资的发展空间已十分有限,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外资以参股、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为掌握我国产业未来发展的主动权,要充分利用跨国公司投资动机的差异以及它们之间的竞争,争取有利谈判条件,削弱大型跨国公司的垄断性;规范外资并购行为,防止低价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并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对在中国市场具有垄断事实的企业要通过反垄断法加以监管,治理其垄断行为。
三是发展“三控型”民族企业集团和民族跨国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倡导自主研发和自主发展的科学道路,在结合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控股、控技(尤其是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控牌(尤其是名牌)的“三控型”民族企业集团和民族跨国公司,突出培育和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372]另外,鼓励国内企业的兼并联合,在竞争性行业中形成能与外资企业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的国内企业。
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的时代特征
王永浩
王永浩,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文化与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摘要】邓小平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他不仅继承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同时又结合时代的发展变化,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具体落实到强国富民、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之中,赋予爱国主义以崭新的时代特征。在现阶段,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的时代特征,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坚持和平发展的道路,对于进一步推进祖国的统一大业,对于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豪感,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 爱国主义 时代特征
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热爱祖国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胡锦涛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反复强调指出:“辛亥革命100年来的历史表明,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动员和凝聚全民族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373]因此,“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374]
邓小平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1981年2月,邓小平在为英国培格曼出版公司编辑出版的《邓小平副主席文集》所作的序言中,饱含深情地向世人宣告:“我荣幸地以中华民族一员的资格,而成为世界公民。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375]这段发自肺腑、感人至深的话语,既是他对祖国和人民无比忠诚与热爱的情感流露,也是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具体反映与生动体现。邓小平不仅继承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同时又结合时代的发展变化,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具体落实到强国富民、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之中,赋予爱国主义以崭新的时代特征。在现阶段,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的时代特征,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坚持和平发展的道路,对于进一步推进祖国的统一大业,对于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豪感,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 爱国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统一
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和时代特征。早在1938年10月,毛泽东就曾指出:“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来决定。”[376]在新的历史时期,江泽民进一步明确指出:“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具体内容。”[377]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是由它所产生的那个时代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在特定历史时期所产生的爱国主义,总是被赋予那个历史时期的具体内涵,体现着那个历史时期的时代特征。
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奠基人,他的爱国主义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统一的。他在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秀传统和精神,并结合新的历史时期的时代变化,把爱国主义与中国特色主义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将爱国主义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所概括指出的那样:“邓小平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378]“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社会主义同爱国主义相统一的科学理论。”[379]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爱国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统一,是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时代特征。
1.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既是历史的结论,又是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探索民族复兴道路,是极为艰巨的任务。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使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压迫下,中华民族陷入苦难深重、极度屈辱的深渊之中,国家日益贫弱。如何反对外国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如何摆脱腐朽的封建专制制度,改变国家贫困落后的面貌,使之走向繁荣富强?这些时代的课题,成了摆在中华民族面前的紧迫的历史任务。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千辛万苦,向西方国家寻求真理。洪秀全、康有为、严复和孙中山,代表了在中国共产党出世以前向西方寻找真理的一派人物。但是,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西方的迷梦。“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380]就在人们对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社会发展感到迷茫、怀疑、失望和不知所措的时候,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的先进分子开始思考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来解决中国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解决中国问题的理论武器。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使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在此基础上,我们党又经过艰辛的探索,成功地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使我国正在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变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人民生活也由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正在向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迈进。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发展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邓小平的爱国主义思想是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热爱社会主义是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他始终坚信,要实现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富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81]。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他把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地始终坚持。针对有人提出的中国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人民是不是也能站起来,中国是不是也能翻身的疑问,邓小平严正回答道:“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382]“中国现在还会是四分五裂,没有独立,也没有统一。”[383]1979年3月,他结合中国近代的历史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到现在六十年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中国离开社会主义就必然退回到半封建半殖民地。”[384]1986年4月,他在会见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主席团主席弗拉伊科维奇时,从全人类和整个世界的高度来说明中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意义。他说:“坚持社会主义,是中国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十亿人的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对世界是个灾难,是把历史拉向后退,要倒退好多年。”[385]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深厚而广泛的基础,社会主义又赋予爱国主义以崇高的理想和崭新的时代内容。针对那种“不爱社会主义不等于不爱国”的荒谬论调,邓小平尖锐地指出:“难道祖国是抽象的吗?不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爱什么呢?港澳、台湾、海外的爱国同胞,不能要求他们都拥护社会主义,但是至少也不能反对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否则怎么叫爱祖国呢?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下的每一个公民,每一个青年,我们的要求当然要更高一些。”[386]正因为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深刻的统一性,所以积极投身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去,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推向前进,就成了新时期我国爱国主义的时代主题。也正因为如此,在谈到中国人民的最大光荣和最大耻辱时,邓小平特别注意把“热爱祖国”与“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和“损害社会主义祖国”联系起来,他说:“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387]从这段论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邓小平的爱国主义思想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密切联系。
2.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既是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的基本要求,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国以民为本,人民是国家得以形成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忠诚的爱国者,就应该对人民怀有深厚的感情,始终与人民站在一起,坚定地维护人民的利益,努力地实现人民的幸福。邓小平的一生是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不懈奋斗的一生,他把毕生的心血和精力都献给了中国人民。他热爱人民、心系人民,始终对人民群众怀有无比深厚的感情,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和应尽的责任。1985年3月,他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奋斗了几十年,就是为了消灭贫困。第一步,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就是不穷不富,日子比较好过的水平。第二步,再用三五十年时间,在经济上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使人民生活比较富裕。这是大局。”[388]1989年9月,他在会见美籍华裔学者李政道时指出:“我们有我们的责任,要对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负责,要发展经济,使他们生活得更好。”[389]中国人民正是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才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国家的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正如江泽民所说:“如果没有邓小平同志,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新生活,中国就不可能有今天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光明前景。”[390]
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不仅是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原则。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1979年7月,他指出:“我们的政治路线就是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人帮’提出宁要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的,它就站不住。”[391]1980年4月,他又一针见血地指出:“宁肯要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的资本主义。其本质就是说,社会主义就是穷的。”[392]正是在总结这些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指出:“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中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393]“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394]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了更加全面、深刻、精辟的概括,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95]邓小平的这些重要论述表明,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原则。而要实现共同富裕,使全国人民都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396]
3.既是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又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二者在邓小平身上实现了完美的统一
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与坚持爱国主义不仅不是矛盾的,而且是相互统一的。1938年10月,毛泽东在谈及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的关系时就曾对此作过明确的说明。他说:“国际主义者的共产党员,是否可以同时又是一个爱国主义者呢?我们认为不但是可以的,而且是应该的。……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我们是国际主义者,我们又是爱国主义者。”[397]邓小平对党和国家不懈奋斗的人生经历,为共产党员应如何在坚持共产主义的同时又坚持爱国主义的问题,作了最为生动的诠释。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二者在邓小平的身上实现了完美的统一。
1904年8月22日,邓小平同志出生在四川省广安县。那个年代,中华民族遭受着封建压迫和列强侵略的深重苦难,中国的志士仁人正在黑暗中寻找救国救亡的正确道路。“邓小平同志自少年时代起就立志匡扶社稷,救国救民。”[398]1920年,年仅16岁的邓小平就怀着一颗强烈的爱国之心,远涉重洋,赴法国勤工俭学。邓小平的女儿邓榕(毛毛)后来在回忆父亲的这段经历时曾经指出:“他们千里迢迢,跋山涉水,并不是为了去追求西方文明,更不是仅仅为了学会一技之长。他们怀着爱国的热情,怀着救国的热望,冲破封建主义的牢笼,到外面的世界去学本领、求真理,为的是有朝一日回到祖国,拯救祖国、报效祖国。”[399]这段话,不仅深刻揭示了当年赴法勤工俭学运动的爱国主义意蕴,而且也清楚地表明了邓小平早年的爱国热情和救国救民的爱国主义志向。
留法期间,邓小平曾在克鲁梭、哈金森等工厂做工,亲身体验了劳工阶级受压迫、受剥削的悲惨生活。在先进同学和法国工人运动的影响下,他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开始接触一些马克思主义的书籍,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开始了自己的革命生涯。就是这样,邓小平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作为挽救民族危亡和国家衰败命运的正确道路,也就是这样,邓小平拯救祖国、报效祖国的爱国主义理想与社会主义历史地联结起来了。此后,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无论身处顺境,还是历经磨难,邓小平都始终坚信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
1989年9月4日,85岁高龄的邓小平在为辞去他所担任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而写给中央政治局的信中饱含深情地写道:“作为一个为共产主义事业和国家的独立、统一、建设、改革事业奋斗了几十年的老党员和老公民,我的生命是属于党、属于国家的。退下来以后,我将继续忠于党和国家的事业。我们党、我们国家和我们军队所取得的成就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前进中还会遇到一些曲折。但我坚信,我们一定能够战胜各种困难,把先辈开创的事业一代代发扬光大。中国人民既然有能力站起来,就一定有能力永远岿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400]这段话,既体现了一名始终忠于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老党员的坚定信念,也体现了一名始终忠于自己的祖国、为国家的独立、统一、建设、改革事业、为中华民族永远岿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目标而不懈奋斗的老公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正如邓小平所言,他的生命既是属于党的,也是属于国家的。“老党员”和“老公民”、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在邓小平的身上,真正实现了完美的统一。
二 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以无产阶级政治家的胆识和气魄,经过对世界形势的冷静观察和深入思考,逐渐形成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的科学判断。1985年3月,他在会见来访的日本商工会议所访华团时发表了题为《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的重要讲话,明确将时代主题概括为“和平与发展”。他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401]
邓小平曾经满怀深情地说:“对我们的国家要爱,要让我们的国家发达起来。”[402]并反复强调要振兴中华民族,使中华民族永远岿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那么,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使我们的国家发达起来?如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就成了当代爱国者所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具有强烈爱国心和责任感的邓小平结合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对这一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他认为,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要实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就必须结合时代的发展,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新道路。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他就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强国,就“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403]。在探索加快中国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邓小平又反复强调:“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只有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家才能一步步富强起来,人民生活才能一步步改善。只有争取到和平的环境,才能比较顺利地发展。”[404]由此可见,我们所要的发展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的发展,是努力争取和平环境的发展,是通过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发展。
正是在上述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崭新道路。这条道路就是把发展建立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通过激发内部活力、凝聚自身力量和与世界各国平等相待、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和平发展之路。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和平发展之路,一方面强调要把发展作为国家的主要目标,要把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作为国家的重要任务。正如1987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时所指出的:“中国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是摆脱落后,使国家的力量增强起来,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405]另一方面又强调要努力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同时又以自己的发展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与此同时,邓小平还反复强调,中国即使在发展起来以后也永不称霸。1978年5月7日,邓小平在《实现四化,永不称霸》一文中就明确指出:“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永远不能称霸。这个思想现在人们可以理解,因为中国现在还很穷,是不折不扣的第三世界国家。问题是将来我们发展了,搞不搞霸权主义。……到那个时候,如果中国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能实行霸权主义,仍然属于第三世界。如果那时中国翘起尾巴来了,在世界上称王称霸,指手画脚,那就会把自己开除出第三世界的‘界籍’,肯定就不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一九七四年我在联大特别会议上作了一篇讲话,讲的就是这个内容。这是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制定的对外政策,我们要用来教育子孙后代。”[406]1990年12月,在正确地分析和把握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邓小平又告诫指出:“第三世界有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当头。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这个头我们当不起,自己力量也不够。当了绝无好处,许多主动都失掉了。中国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中国永远不称霸,中国也永远不当头。”[407]邓小平的这些论述,不仅表达了中国永远站在第三世界的坚定立场,而且也突出体现了中国所坚持的道路的鲜明的和平发展特色。
邓小平所开创和坚持的和平发展之路,既切合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又为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和成功的路径,是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时代特征的重要体现。
三 提出“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的统一大业
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维护祖国统一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台湾、香港、澳门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神圣领土,但由于种种历史的原因,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台湾、香港、澳门同祖国大陆却处于分离的状态。因此,推进祖国的统一大业,为早日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就成为了每一个爱国主义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邓小平作为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始终坚定地维护和推进祖国的统一大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他多次从民族感情、民族意志和民族愿望的角度,对祖国统一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进行过论述和强调。1984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客人时就指出:“实现祖国的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408]1986年9月,当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问到“台湾有什么必要同大陆统一”的问题时,邓小平义正词严地回答道:“这首先是个民族问题,民族的感情问题。凡是中华民族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状况是违背民族意志的。”[409]1987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再次强调指出:“中国的统一是全中国人民的愿望,是一百几十年的愿望,一个半世纪了嘛!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统一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不是哪个党哪个派,而是整个民族的愿望。”[410]在解决台湾、香港、澳门同祖国大陆统一问题的过程中,邓小平指出:“我们是要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统一事业。……如果说不急,那是假话,我们上了年纪的人,总希望早日实现。”[411]“台湾不实现同大陆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地位是没有保障的,不知道哪一天会被别人拿去。”[412]这些讲话,突出地体现了邓小平对实现祖国统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逐步形成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的重要判断。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邓小平认为,用和平的方式而不是战争的方式来解决世界上存在的许多争端和问题,有利于世界局势的稳定。他曾指出:“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我多年来一直在想,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413]对于解决台湾、香港、澳门与祖国大陆的统一问题,邓小平也主张争取用和平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并创造性地提出了用“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科学构想。
1979年1月,邓小平访美期间,在向美国参、众两院议员解释中国政府对台湾立场时说:“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414]在这里,邓小平实际上已经公开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1983年6月,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邓小平进一步阐发了用“一国两制”的方法来实现祖国统一的设想。他说:“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415]1984年2月,他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又指出:“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416]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概括地说,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将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科学构想,既切合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又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实现国家统一、民族振兴的爱国主义要求,是邓小平爱国主义思想时代特征的一个重要体现。“一国两制”是邓小平根据时代的变化,找到的一个既尊重历史和现实,又能为各方所接受,既能解决祖国的统一问题,又不破坏和平和稳定的合情合理、切实可行的最佳设计方案。1984年10月,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用和平谈判的方式来解决,总要各方都能接受,香港问题就要中国和英国,加上香港居民都能接受。什么方案各方都能接受呢?就香港来说,用社会主义去改变香港,就不是各方都能接受的。所以要提出‘一国两制’。”[417]“用‘一国两制’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美国应该是能够接受的,台湾也应该是能够接受的。”[418]邓小平提出用“一国两制”解决历史遗留的台湾、香港、澳门问题,实现祖国的统一,既符合大陆地区人民的利益和心愿,也符合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民的利益和心愿;既坚持了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又允许台湾、香港、澳门保留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既有利于大陆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稳定及相互间的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也没有损害美国、英国以及葡萄牙的相关利益。它以祖国统一的大局为重,求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和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之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异,把爱国主义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高度地统一起来,体现了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爱国主义的时代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有力地推进了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
邓小平深情地爱着祖国的每一寸土地。1992年视察深圳时,时年88岁高龄邓小平来到离香港最近的皇岗口岸,默默地眺望着对面的香港,迟迟不肯离去。他还有一个最大心愿,就是1997年中国收回香港以后,到香港的土地去走一走,看一看。虽然邓小平在有生之年未能了却这个心愿,然而伴随着1997年7月1日、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分别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在香港和澳门已经变成了现实。作为“一国两制”构想创立者的邓小平同志,为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所作的卓越贡献,将永远载入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光辉史册,激励着每一个华夏儿女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四 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同时坚定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大力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豪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经济的开放性不断扩大,经济资源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更加频繁,各国经济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客观进程,各个国家都纷纷打开国门,在对外开放中谋求更快的发展。邓小平在敏锐地把握当今世界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指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419]依据当今世界开放性不断扩大的时代特点,具有强烈爱国心的邓小平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对在这样的时代条件下,如何加快中国的发展,如何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如何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豪感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论述,构成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坚持改革开放,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以加快我国的发展
邓小平反复强调要改变国家停滞和落后的状态,就必须改革开放。他说:“总结历史经验,中国长期处于停滞和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420]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加快我国的发展,就必须改革开放。“中国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希望。”[42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使中国从此走上了蓬勃发展新的道路。正如1988年6月邓小平所总结指出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这样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走上了新的道路。这些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和开放。”[422]
在当今这个开放的世界中,我们不仅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而且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来为加快我国的发展服务。世界文明是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共同创造的,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要使我们的国家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就要敢于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善于学习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点和长处,为我国的发展和进步服务。早在1978年3月,邓小平就曾指出:“科学技术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我们不仅因为今天科学技术落后,需要努力向外国学习,即使我们的科学技术赶上了世界先进水平,也还要学习人家的长处。”[423]1979年11月,他又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离开了国际的合作是不可能的。应该充分利用世界的先进的成果,包括利用世界上可能提供的资金,来加速四个现代化的建设”[424]。1985年4月,他又说:“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425]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的思想,他说:“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426]这里所讲的“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不仅包括社会主义社会的文明成果,也包括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成果,不仅包括资金、技术、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而且也包括了市场经济这样的经济制度。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文明成果的吸收和借鉴是为我所用的吸收和借鉴,是为我国的发展服务的吸收和借鉴。我们借鉴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是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这种经济制度归根结底,是为推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邓小平坚持对外开放,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的思想,不仅体现了他的世界眼光和宽广胸襟,而且也体现了他博大的爱国主义情怀。
2.在对外开放中,要坚定的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
邓小平一方面强调要坚持对外开放,把对外开放作为我国的一项长期政策,另一方面又强调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对外开放坚决不能以损害国家主权和安全为代价。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的开幕词中指出:“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427]1989年9月,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要维护我们独立自主、不信邪、不怕鬼的形象,我们绝不能示弱。”[428]同年12月,他在会见外宾时又强调指出,在对外开放中,“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对这一点我们比过去更清楚了。西方的一些国家拿什么人权、什么社会主义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做幌子,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429]。这些论述,突出表达了邓小平坚定地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安全的严正立场,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大义凛然、威武不屈、敢于斗争的大无畏的民族气概。
谈到邓小平坚定地维护国家主权,就不能不谈到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当时,号称“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刚刚打胜了马岛战争,气势很足。在谈判一开始,她就抛出历史上英国强迫中国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1997年后继续维持英国对整个香港地区的管辖不变等论调。对此,邓小平斩钉截铁地反驳说:“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430]邓小平这段义正词严的谈话,表明了中国政府在主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坚定决心,为顺利收回香港铺平了道路,奏响了一曲爱国主义的壮丽凯歌。
3.在对外开放中,要大力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豪感
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主要表现为热爱自己的民族,坚决维护本民族的荣誉、尊严和利益,相信本民族能够迎接挑战,战胜困难,有能力使本民族岿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它不仅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促进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强大精神动力。一个民族有没有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直接关系到民族的独立与尊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生死存亡。对此,邓小平曾深刻指出:“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没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如果中国不尊重自己,中国就站不住,国格没有了,关系太大了。中国任何一个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都会垮台的,中国人民不会原谅的。这是我讲的真话。”[431]
正因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如此重要,所以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邓小平曾反复强调要大力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豪感。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他就告诫指出:“绝不允许把我们学习资本主义社会的某些技术和某些管理的经验,变成了崇拜资本主义外国,受资本主义腐蚀,丧失社会主义中国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我们一定要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地大力提倡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提高民族自尊心,还要进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资本主义腐蚀的革命品质教育。”[432]1980年8月,他针对当时社会上存在的丧失民族自尊心的行为严厉地批评指出:“现在有些青年,有些干部子女,甚至有些干部本人,为了出国,为了搞钱,违法乱纪,走私受贿,投机倒把,不惜丧失人格,丧失国格,丧失民族自尊心,这是非常可耻的。”[433]1982年9月,他又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同时,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决不允许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我国泛滥。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434]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邓小平一方面坚持通过对外开放来加快我国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坚决反对崇洋媚外、全盘西化,要求在对外开放中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的思想。
五 高度重视科技,必须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是20世纪的一个重要特征。20世纪初的物理学革命,标志着科学新时代的到来。20世纪40年代以后,原子能、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宇宙航行、卫星通讯、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开辟了许多新的生产领域,为生产力的飞跃创造了以往不能想象的宽广的可能性,使人类社会生活发生了多方面的变革。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信息产业为开端,掀起的第三次新的科技革命浪潮,使各个科学技术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邓小平敏锐地认识到了这一时代潮流,他常用“日新月异”“一日千里”“蓬勃发展”等词语来形容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1985年6月4日,他指出:“世界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经济、科技在世界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这种形势,无论美国、苏联、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不能不认真对待。”[435]1987年6月,他指出:“现在世界突飞猛进地发展,科技领域更是如此,中国有句老话叫‘日新月异’,真是这种情况。我们要赶上时代,这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436]1988年10月,他说:“现在世界的发展,特别是高科技领域的发展一日千里,中国不能安于落后,必须一开始就参与这个领域的发展。”[437]1989年5月,他指出:“世界形势日新月异,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很快。现在的一年抵得上过去古老社会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438]根据20世纪科技迅猛发展的形势和势头,邓小平对21世纪的特征作出了这样的判断:“下个世纪是高科技发展的世纪。”[439]
邓小平不仅敏锐地认识了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潮流,而且还深刻指出,在当今时代,科学技术已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成为生产力诸要素的主导因素,并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他说:“经济发展得快一点,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我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近一二十年来,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得多快啊!高科技领域的一个突破,带动一批产业的发展。我们自己这几年,离开科学技术能增长得这么快吗?”[440]因此,他认为,在当今这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要实现现代化,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就要重视科学技术,大力发展科学技术。1977年5月,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441]同年8月,他指出:“我们国家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从何着手呢?我想,要从科学和教育着手。”[442]一个月后,他指出:“不抓科学、教育,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就成为一句空话。”[443]1992年初,他在南方谈话中强调指出:“要提倡科学,靠科学才有希望。”[444]只有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
除了从推动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论述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以外,邓小平还从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视角来论证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的重要作用,把它作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否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1986年10月,他指出:“中国要发展,离开科学不行。”[445]“在高科技方面,我们要开步走,不然就赶不上,越到后来越赶不上,而且花更多的钱,所以从现在起就要开始搞。”[446]1988年10月,他在视察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时明确指出:“过去也好,今天也好,将来也好,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如果六十年代以来中国没有原子弹、氢弹,没有发射卫星,中国就不能叫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就没有现在这样的国际地位。这些东西反映一个民族的能力,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标志。”[447]1992年初,他在南方谈话中强调指出:“搞科技,越高越好,越新越好。越高越新,我们也就越高兴。不只我们高兴,人民高兴,国家高兴。对我们的国家要爱,要让我们的国家发达起来。”[448]为此,他要求:“每一行都树立一个明确的战略目标,一定要打赢。高科技领域,中国也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449]江泽民在继承邓小平关于重视科技发展思想的基础上,结合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制定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胡锦涛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大势,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奋斗目标。
在党的几代领导人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高科技领域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建成了正负电子对撞机等重大科学工程,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并网发电成功,银河系列巨型计算机不断升级并全部研制成功,超级杂交水稻不断取得重大突破。2012年6月,我国的天宫一号与神舟九号载人交会对接任务又获得圆满成功。这些科技成就的取得,不仅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而且也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的智慧和能力,彰显了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成为我国不断走向繁荣富强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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