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进去,小包厢里靠左面墙上下两层铺,红色的沙发床,白色的毯子,看着豪华又舒适,右面是柔软的沙发座位,也是红色的。
青果一下倒在下铺上,喊:“我可要好好睡一觉了!从来也没有坐过软卧,这么高级啊!”
林欢笑着也倒在她身上说:“怎么样,跟着我就享福吧!”
“美得你!”
林欢咬着她的唇问:“承认不承认?嗯?”
青果笑着轻轻地吻他的嘴唇,突然眼睛转了一下说:“嗯,我在想陆华,今天上午他讲了那席话,是我把他看错了吗?他有那么天真吗?”
“青青,你想说什么?”林欢从她身上抬起头来问。
青果坐了起来,说:“你看,陆华是个老江湖了,他应该知道现在哪有什么集体主义啊?他不会真的觉得搞中国现代艺术是一个集体的行为,那可就太天真了。”
“青果,我还是比你大几岁,比你更懂他们这批老三届。你想想,我们都受什么教育长大的?集体主义教育!他们比我们更有使命感、责任感、历史感,他们被教育的就是要承担历史的责任,这种英雄主义的理想在他们的骨子里。尤其像陆华一直是人堆里的尖子,红卫兵和知青里的头,即便他翻江倒海阅历遍了人世,他骨子里的东西不会变,就算他理智上已经不相信集体主义,但在不自觉当中他还是信的。你看,这十年来他推动的新潮美术运动,你也不能说不是一个集体的运动。”见青果笑着瞪他,林欢笑,“宝宝,你不知道我对他印象好多了呢!”
“我也说呢,就我对他的了解他不是连这点都看不透的人,但今天上午讲的那些话却不一定是假话,是他的肺腑之言,是他心里的愿望和理想,要不然我会认为他的智力有问题。今天上午他不过是在自欺欺人罢了,他在享受当一个集体中英雄的成就感。”
“嗯,也是,当英雄也得有点本事。像陆华这样肯花力气、精力去鼓动,去组织大家,整个’85才会形成风潮,形成一股子势力,这样的人我们需要的不是少,是更多。如果他们因此而获得名誉和地位,那也是应该的,连雷锋还有个名声呢。自由解放了,最后真正获利的是艺术家。”
“你倒宅心仁厚的。”青果笑他。
“你现在才知道啊?”
他们在车上没有吃晚饭,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起来后在餐车里,林欢要了一份回锅肉。青果看了眼一小盘油光冒着香气的肥肉,笑道:“这是这一个星期以来最好吃的饭。”林欢听她这么一说就没再舍得搛盘子里的肉,两个人身上加起来也就剩下十来块钱了,他咬咬牙还是没有加菜。
青果见他没怎么伸筷子,就把盘子里的菜都往他碗里倒,笑:“咱们马上就回家了,家里有的是好菜好东西等着咱们,香肠、腊肉、火锅,想想吧,想着这个就幸福了!”
林欢被她说得笑了。
初一跟大家吃过肯德基,陆华可以说是志得意满,不管事情有多么不顺,他觉得历史把他推到了那个位子上,他非常满意走到今天。会议室里发表的那通讲话,是他的肺腑之言,看得出来所有的人都被触动了,连他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说完那番话,他忍不住湿了眼眶。
等大家都散了后,菁菁拉着他回到她的公寓,在她发着幽香紫色的卧室里,他跟她消磨了整整一个下午。
菁菁把她的丈夫和孩子都支到老家去过年了,这些日子她的心思都在陆华身上,她整天地泡在美术馆,跟着他,只要他在她的视线里,她的心才安稳一点儿。她看着他做事情,发号施令,跟人打交道,特别跟那些公安、官僚们打交道,恨不能长出三头六臂,可以帮他一些,可她几乎做不了什么,她只知道她不可救药地陷得更深,爱得也更深,她甚至不能容忍陆华是别人的丈夫这件事情,想起来心里就痛得要死。每天,陆华忙完事情,很晚了,累得不想说话,她一定把他拖回家,让他躺在自己的床上,给他按摩,千方百计把他留下,跟他彻夜缠绵。可陆华在很多时候都必须回家去,她只好忍着泪,深夜里让他走。
这会儿陆华在她身上大动着,喘着大气。他喜欢菁菁,更喜欢跟她上床,她给他的感受小平给不了。菁菁文雅又有教养,既婉约又妖娆,在床上炽烈奔放,陆华从来也没有经历过这样一个精致完美的女人,尤其喜欢她雪白细腻的皮肤,有时候都在想是不是一开始就因为在办公室里见她露着雪白的胳膊就起了心?记得那年夏天刚从研究院硕士毕业,一上班就碰上她穿了件淡蓝色的连衣裙站在办公桌边,像一道雪白阳光照花了他的眼。可菁菁对他疯狂的迷恋有时又让他有点不知所措,他觉得虚,不知道他在这关系里到底能给她多少承诺?他完全没想过要放弃自己的家庭,小平和孩子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怎么能放弃呢?
那天,一个慵懒夏日的下午,陆华怀里揣了《艺术》杂志社公函,绷紧了脸,眼睛在厚眼镜片后面鼓着,小心地推开编辑部大楼一楼向右拐第一间办公室的门。菁菁当时正好串门儿在那间屋里跟人闲聊,一抬头看见一个小伙子伸头进来,打听报到的地方,再瞧他穿着洗得发黄的白色的确良短袖、深蓝色的笔挺长裤,裤缝就跟刀锋一样立着,厚厚的黑头发偏分着,冒着油光,心里一笑,哪里来这么个老土!又看他紧张得眼睛都像要鼓出来了,不由得心生怜悯,便自告奋勇带他去人事部。没想到他伸出来拿各种表格的手引起了她的注意:手指均匀细长,指甲修得干干净净,手上的皮肤光滑无毛,细腻得就如同一个女人的手。天,菁菁在心里诧异起来,一个男人怎么能长个女人的手?没一会儿,陆华拿起笔来填单子,菁菁瞥了一眼,哇,那字俊秀,飘逸,还透着股子刚劲儿,一下落在她的心坎里,因为她自己就是一个美编,知道得有多聪颖和有个性才能写出那样一手字来。常话说字如其人,看不出来,这个小伙子心里不知道怎样的俊秀和潇洒呢,菁菁因此对他刮目相看。
一个夏天还没有过完,菁菁跟陆华在办公室里已经眉来眼去,她发现陆华不仅不拘谨,还意气风发,才华毕露,他的魅力在什么地方?菁菁暗地里想过,他似乎天生就是人堆里的头儿、尖子,别看他其貌不扬,他只要一说话,就叫旁人服,就像他一手漂亮的字,一拿出来就叫人服气。看着他不停发文章,有理论有深度有力度,眼见着就影响当时的美术界,没半年下来,他就成了整个杂志社里所有年轻编辑的头儿,不到一年,就成为一个新兴美术运动的领袖,她不由自主地成了他的拥护者。从他到了编辑部,社里整个风气都变了。本来《艺术》是美协的官方刊物,一贯保守,菁菁见陆华跟总编谈,跟副总编谈,跟板块负责人谈,跟所有需要的人谈,总之,他要让介绍‘85运动的文章刊登出来,要让他们的作品印出来。菁菁还见他全国各地地跑,有时不惜坐几个甚至十几个小时的硬座火车,不是总能买到卧铺的,后来碰上有经费,她也跟他跑过些地方,每次都累得她嘴都歪了,暗地里惊诧他无论床上还是床下无穷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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