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旅行-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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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吹笛子的小叔

    我是在一个春风荡漾的晚上忽然想起小叔的。

    那天吃过晚饭,在街上悠闲地散步。小轿车鱼一样在街心游来游去,闪烁的霓虹灯像女人多情的眼睛。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乡下的小叔。我能想象得出此刻他正坐在乡下老屋里那个十八寸的电视机前。老屋院子里那棵枝繁叶茂的梨树,在黑暗中随着夜风轻微地摆动,树枝拥拥挤挤,发出一阵哗哗的声响。小叔正投入地看着电视上那些通俗或者美声唱法的歌手们纵情地演唱。

    我上小学时,小叔上初中。记得当时他有两件宝贝,一件是淡黄色的笛子,另一件是墨绿色的口琴。小叔经常在夏季某个繁星满天的晚上,坐在门口那块大青石上,拿着他某一件宝贝吹出动听的旋律。我和邻居的孩子们常常围在他身边陶醉在他美妙的乐声中,慢慢地,感觉自己似乎飞起来了。飞上夜空,与那些眨眼的星星嬉闹。奶奶常说:地上一个人,天上一颗星。我想知道,到底哪颗星是我,我是哪颗星。当时,学校没有音乐课,小叔就从一些报刊上寻找各种歌曲的谱子,随便一张歌谱放128在他面前,他都能吹出悦耳的曲调。有一次,县文工团下来人到各个学校选拔笛子演奏员,专门听小叔吹了一段笛子,又吹了一曲口琴。临走时,县文工团那个高个子中年男人笑着拍了拍小叔的肩膀。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都说小叔这回走运了,以后肯定要吃皇粮。小叔也跟着大家开心地笑。

    可没过多久,他和伙伴们爬墙玩耍时,从墙头摔下来,随着,耳朵里就经常流脓水。奶奶也没在意,家里孩子们多,整日忙得团团转,她只是安慰了小叔几句就忙别的去了。此后,小叔的右耳就有点背了。县文工团那个高个中年男人又来了一次,他到家里找小叔。他大着嗓门喊,小叔才能听清他在说什么。最后,他摇着头叹了口气,出门走了。不过,这并没妨碍小叔吹笛子和吹口琴。夕阳西下,他坐在青石板上,吹一曲《铁道游击队》中的主题曲,仍然让乡村的孩子们望着西边渐渐落下的太阳如醉如痴。

    人家说一个孩子生在城里的木床上和生在乡下的土炕上,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否正确,反正小叔最后仍然做了一名农民。他初中毕业就不再读书,锄头和土地就再也没离开过他。

    我在城里已经生活了十几年,也算半个城里人。但我一直无法认同城里人对乡下人的看法。他们在乡下人面前永远有一种优越感。他们认为乡下人干什么都不如他们,不如他们聪慧,不如他们有天赋,不如他们优雅、文明,可我固执地认为,假如小叔当初不出现意外,假如他生活在另一种家庭环境,他或许会过着另外一种生活。他会上音乐学院,然后在一个大型的音乐团体工作。他穿着深颜色的西服,雪白的衬衣,打着条纹领带,在豪华的大厅吹出一支又一支优美动听的曲子。而不会像现在这样整日满面蒙尘,两腿泥巴。或许,这就是生在木床上和生在土炕上的两种结局?

    现在,乡下的小叔已盖起了新房,身边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整日叽叽喳喳玩得热闹。小叔很满意他现在的生活。他在乡里一家煤矿上班,下班后就扛着锄头作务那一亩三分地,不愁吃不愁穿。每当节假日单位举办各种节目,他都会带着他的笛子和口琴登上简陋的舞台吹奏一番,赢得台下一阵又一阵热烈的掌声,最后,还会领一份不错的纪念品。小叔仍然要人大声说话,他才会和人搭讪。

    但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却总有一丝抹不掉的遗憾,为着小叔和他那优美动听的笛声。

    乡村记忆

    多少年了,一炉跳跃的红色火苗仍不时在眼前闪动,这是小队饲养室那炉烧得通红的火。饲养员李大爷眯缝着眼睛,靠在拴牲口的木桩上,哼着小曲的陶醉模样,饲养室里充满了青草的香味和牲口身上暖烘烘的气息。

    饲养室外面是一个挺大的场院。黄土地被碌碡一遍一遍地压过,光滑平整,到了秋天,场院里堆满了青青的玉米秆,枝叶一样的葱绿,玉米穗却又瘦又小,像个发育不良的孩子,李大爷把它们砍倒后扛到场院里,准备牛马们明天的早餐。

    散学的孩子喜欢得不得了,扎堆爬在玉米秆上,寻找那小得不能再小的果实,有谁找到一穗,便会一阵惊呼,终于寻得三四穗,便到场院外的墙角下避风处,用砖头垒一个简易的炉灶,用柴火烧起来,将嫩玉米架在火上翻来覆去地烤。随着香味越来越浓,一个焦黄的玉米棒子开始在孩子们手中辗转,你一口我一口,满嘴留香,一直香到嗓子眼。孩子们鼻子上挂着汗珠和炉灰,呵呵地笑着。李大爷站在场院门口,微笑着,抽一口旱烟,便去整理那堆乱七八糟的玉米秆了。

    冬季的夜晚,外面西北风刮得正紧,饲养室里却人声喧哗,温暖如春。

    李大爷把炉火收拾得呼呼地冒着火苗,就好像有人在下面吹气,炕上围着打扑克牌的男人,还有摆龙门的“快嘴刘”。在院子里看,窗户纸上映出的是一个热闹非凡的世界。

    在这里,我知道了双耳垂肩爱哭鼻子的刘皇叔,知道了喝断当阳桥的大胡子张飞,还有过五关斩六将的红脸关公。我常在间隙里跑到马槽后面去,马们静静地站在那里,低头吃草,偶尔会轻轻打个响鼻,墙头的马灯散发出昏黄的光,空气中是一种暖暖的干草和马粪的味道。我忍不住抚摸它们,它们便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多少年后,无论在电影中电视中还是现实中,一看到马的影子,我便会清晰地记起那美丽温柔的眼睛。

    李大爷爱叼着烟袋锅,在牲口间走来走去,拍拍这个,摸摸那个,嘴里喃喃自语着只有他和那些牲口才能听懂的话语。李大爷还爱靠着木桩给牲口们唱歌,他沙哑的声音在昏黄灯光的摇晃中就像迷离温暖的梦。

    后来,土地承包到户,那些被李大爷养得膘肥体壮的牛马,也不知最终流落到何处去了,李大爷也已作古,饲养室和那个曾经堆着玉米秆的宽阔场院,如今已变成了一排排漂亮的新居。李大爷的歌声、甜甜的草香、牲口身上暖烘烘的气息,只能作为一种记忆永存心底,也正是这些朴实的记忆,温暖着我们逐渐冷漠的心,时时提醒着我们,在生活中,有许多平凡而值得留恋的东西,这时,平庸琐碎的生活会变得诗意和美好一些。

    鞋

    十字街头,人如潮涌。映入我眼帘的是穿着各色各样鞋子的脚,脚们匆匆而行,仿佛前面有重大事情在等待着自己的主人。在这挡不住的滚滚红尘中,却有一种“啪嗒啪嗒”的声音,穿越时空,从遥远的岁月悠悠而来,让我在燥热的人流漩涡中,全身感到一阵说不出的凉爽。

    在我六岁那年的夏天,村上开始有人穿凉鞋,尽管是那种很便宜的塑料凉鞋。当时见大队会计的女儿穿着暗黄色的塑料凉鞋,露出白白的脚趾头和脚后跟,心里羡慕得不得了。

    然而,要让家人掏钱买一双凉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一双凉鞋的价格等于十个劳动日的工分呢!

    正房的墙头贴着一张城里男孩穿短裤、凉鞋的画儿。听奶奶说,日子久了,画儿里的人耐不住寂寞,会走下来的。我想,只要他走下来,我就向他借凉鞋穿,哪怕只一小会儿,他大概不会拒绝吧?但那城里男孩每天只是朝我甜甜地笑着,并不见有走下画儿来的意思。真可恼,难道他猜出了我的想法?城里人真小气。于是,男孩的凉鞋只能在梦中套在我的光脚丫上。

    谁知没过多久,我竟然穿了一次“凉鞋”,这全得力于小叔叔。

    小叔拿材质好的木头,锯成鞋垫样的形状,刨得薄薄的,光光的,脚踩的地方,用砂纸打磨过,能看出清晰的木纹,两根松紧带在每只鞋的前方,搭成“X”形,又穿过用烧红的铁条烫出的圆圆的小孔,牢牢系在鞋底,这就是一双简易的木屐。小叔叔穿着这双鞋子,在村街上“啪嗒啪嗒”一路走过,引来了众多孩子羡慕的眼光。

    在某个炎热的午后,征得小叔的同意,我终于穿着这双“拖鞋”,走在门口那干净的青石板上。不仅如此,小叔还答应也给我做一双,这真让我欣喜若狂。

    脚板踏在光光的木板上,有一种舒服得难于言表的冰凉感。更重要的是那种清脆的声音,透明、悦耳,就像八音会里敲木棒槌发出来的。

    只可惜那是个午后,除了浓绿的树叶间偶尔传出长一声短一声的蝉鸣,小朋友们都躺在自家的炕上做着白日梦。我一个人在光光的青石板上走来走去,陶醉在那美妙悦耳的“啪嗒啪嗒”声中,丝毫没有觉出正午的炎热,直到小叔睡起来,嚷嚷着要他的宝贝“拖鞋”……做这种鞋要费很大的功夫,小叔最终没有能为我做一双。然而,城里一个亲戚的到来,却让我意料不到地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亲戚带来了一大包过时的旧鞋,有布鞋,皮鞋,还有凉鞋,令我喜出望外。只可惜那双红色的塑料凉鞋,比我的脚要大好几个号码,我刚热起来的心,好似浇了一瓢凉水。母亲大该早猜透我心里的想法,她拿剪刀利索地剪掉那双凉鞋的系带,凉鞋转眼就变成了一双塑料拖鞋。我光着脚趿拉着拖鞋走出去,居然也发出了“啪嗒啪嗒”的响声,只是没有木屐那样清脆,但这已经让我在小朋友们中间大出风头,凡和我玩得来的,都能试穿一下。

    早晨,当我揉着惺忪的睡眼刚起炕,小伙伴们已等在门外。晨光中,那双塑料拖鞋静静地摆在炕边,柔和的红色是那样的动人。那双塑料拖鞋,我一直穿到小学二年级,每次鞋带断了,母亲都会用烧红的铁条为我黏合好,鞋子因此一次次地延长了寿命。

    多年以后,当我已经长大成人,拥有了各色各样的鞋子。单的、棉的、布的、皮的。有一种真皮拖鞋,穿在脚上,软软的,走起路来几乎听不到足音,但我却一直无法忘记许多年前那双硬硬的、红色的塑料拖鞋,因为它曾经令我童年的某个时期充满欢乐和色彩。

    在街头巷尾,我经常看到一些被扔掉的鞋子。它们被匆匆的车辆和行人辗来踩去,丝毫不被人注意。这种情景,常常会让我内心深处升起一种凄凉。人是多么容易忘旧。这些被扔掉的鞋子,或许曾经陪它的主人走过人生中最艰难困苦的日子。然而,当柳暗花明后,有新的鞋子摆在他们的面前,它们便被毫不留情地扔掉了。他们扔掉的难道仅仅是一双鞋吗?这使我想起梵高的油画《一双鞋》,两只很破旧的鞋子靠在一起,就像两个患难兄弟,相偎相依,相濡以沫,走过艰难的岁月。让人在平静和朴素中,却感到一种强烈的震撼力。

    事实上,生活中有些事情尽管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却像酒一样,时间愈长,味道愈醇,它是值得我们永远地思念和回味的。

    奶奶的爱情

    当看到街头无数时髦女人将自己的面孔和衣着装扮得五彩缤纷,妩媚动人时,我的眼前却出现一个穿着蓝底白花偏襟衣服,脑后挽着个乌黑发髻的女子。

    她骑着一头毛色油亮的毛驴,正行走在一条蜿蜒的黄土路上,路面板结得很光滑,发出一种浅浅的黄色,柔和、悦目。路边的田里是黄黄的油菜花,女子的脸在黄的油菜花和蓝底白花衣服的衬托下,显得白皙细腻。

    这就是我年轻时的奶奶。

    奶奶年轻的面颊在五月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细瓷器般的光泽,是景德镇的蓝花瓷器。我天生喜欢蓝色,蓝套服,蓝风衣,蓝短裙配白衬衣。

    或许,中国的女性都有这种喜好?要不,奶奶为什么要穿蓝底白花罩衣?

    要不,五四时期的女学生为什么老是要穿阴丹士林旗袍?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从心底羡慕她们,就因为阴丹士林。

    从我懂事起,就有意无意听到一些人讲奶奶年轻时的故事。但我从136不认为那些事辱没了奶奶什么。正因为有了那些故事,骑在驴背上的奶奶才会那样端庄美丽,蓝底白花罩衣下的曲线才会那样起伏动人。

    爷爷在我记忆中,永远定格下来的镜头只有一个,他个子很高,脸色蜡黄,腰间系一条黑布腰带,在腰后斜插着一根长长的烟袋。他站在门口的石阶上,大声呵斥着家里所有的人,嗓门很高,间或会有一阵很剧烈的咳嗽声。

    现在已记不清他在骂些什么,只记得他作古时,我才六岁,并不懂悲伤。头上戴了一顶用白布做的孝帽,顶子上缀了一星红布,趾高气扬地走在送葬的人群中。奶奶哭得几乎直不起腰,两个搀扶的妇人累得额头冒出豆大的汗珠。

    我不知道奶奶为什么那样悲伤,她弯着腰声音嘶哑地哭着:“我的主子呀。”而年幼的我,居然错听为:“我的梳子呀。”在送葬的人群中,我小小的脑瓜一直在思考,奶奶为什么要哭梳子?爷爷是梳子?几年以后,当我稍大懂事,问起这个奇怪哭词,奶奶摸着我的头笑着说:“傻闺女。”

    奶奶四十岁守寡,再没有找过人。

    媒人不停地上门,奶奶只是推托孩子们已经长大了,怕别人说闲话。

    有人甚至为奶奶介绍了一个在太原工作的本地人,条件很优越。我见过这个人,是个面善的中年男人。奶奶那个村庄赶集时,媒人陪着人家到过家里。他还很和气地摸了摸我的头。但奶奶终没点头,这令母亲和两个婶婶很失望。她们弄不懂,并不显老的婆婆到底在等待什么?

    可村里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爷爷是死了第一个妻子后,才娶的奶奶。他比奶奶要大十岁,以奶奶那样的人才在三里五庄她似乎由着性子挑人家。但奶奶还是嫁到了这个村。老辈人感叹地说:“还不是因为他吗?”据说,他解放后在某个小县城做了一方土地上的“父母官”,娶了个二十岁的妻子,据说小妻子颐指气使,令他俯首帖耳。

    他就是那个曾经跟在奶奶的毛驴后面的男人。只是后来他跟路过这村子的八路军走了。

    许多年后,当我阅历过许多人事,我才懂得,奶奶在等待她心中的爱情。等待那个曾经跟在毛驴后面的英俊的小伙子。可这注定是没有结局的爱情,从他穿上军装的那一刻起。

    奶奶就是在梦幻和等待中度过了她最后的日子。我想那金黄的油菜花肯定无数次出现在她的睡梦中。骑在毛驴上的样子,是她一生中最美丽动人的形象。

    在这样的日子里,奶奶迅速变得苍老起来。但她每日仍要拿那把红漆斑驳的木梳,直到将自己的白发梳得纹丝不乱,在脑后高高地盘个发髻,她有着一种动人的从容。这时候,奶奶被可怕的病魔缠身。那个曾经跟在毛驴后面的男人,似乎从不曾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在这个村庄有他许多亲人,可他从不回来转一趟。

    我在心底逐渐恨起那个并没谋过面的男人。随着奶奶被病魔折磨得失去人形,我心中在仇恨的同时,又不由为奶奶感到悲哀。

    在枝头挤满葱绿树叶的时候,奶奶悄悄地走了。在某个时期,奶奶曾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疼我的人。是她在我翘翘的小辫上扎起鲜艳的红头绳,让我苍白的童年有了一抹亮色;是她从贴身的花兜肚里给我掏出两角皱巴巴的、还带着体温的毛票,让我可以从容地坐在卖肉丸的小摊前;是她陪着我一次次在昏暗的油灯下写作业,让暗夜中的我不会害怕;是她在我每次放学后,都在火炕边为我扣着一个熟鸡蛋,让孤独的我感到温暖。奶奶将永远珍藏在我记忆中一个干净温暖的位置。

    父亲,作为奶奶的儿子,或许并不知道她最终需要什么,可是,我知道。她是怀着一腔遗憾和对爱情永不破灭的憧憬走的。

    多年以后,我从人满为患、喧闹嘈杂的城市,回到村庄里休养生息,疗养被那个城市从各个角落射来的暗箭击中的伤口。我终于见到了那个让我仇恨的男人。

    这是个高大而显得痴呆的老人,老辈人所讲的英俊和帅气,我只从他的眼角眉梢找到一点点。

    我站在初夏的阳光下,打量着他。他看了我一眼,就漠然地转开了头,接着有些迟疑地,又扭头看了一眼。或许,我让他想起一些什么?

    好多人都说我长相有点随奶奶。那么,这个老人从他面前这个穿深蓝毛衣、淡蓝牛仔裤的女人身上,又看到了什么?他是否会想起金黄的油菜花,还有蓝底白花罩衣,以及在毛驴背上那个曲线美妙的女人?老人的眸子里有亮光一闪,但很快就灭了。他靠着街边一根灰色电线杆,斜着身子,满足地晒着太阳。皱纹在阳光下散发着一种年代久远的气息。我看着这个已将一切置之生命之外的老人,即使充满仇恨又能怎样?何况,仇恨已在不知不觉间烟消云散。

    但我知道,住在村外的奶奶此刻一定在注视着他,眼光里充满似水柔情。等待了半个世纪后,她终于见到了他。在奶奶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这个男人在哪里?他或许正在得意地挥舞着权力的宝杖,有无数男人和女人跪倒在他脚下,他哪有功夫想起这个村庄中穿蓝底白花罩衣的女人。

    这样想来,我又为奶奶感到悲哀。

    那个晒太阳的老人已消失了。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或许他根本就没在我面前出现过?

    我也转身走了。村上奶奶的许多同辈人已相继过世,奶奶的爱情故事很快就会无人知晓。而我,我会替她好好保存起来,尽管我为她感到悲哀。

    旧事

    独处时,常常会想起年少时一些旧事。

    是谁说过,一个孩子生在乡下的土炕上和生在城里的木床上,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那时候,记得我邻居家有亲戚是城里人。每年夏季炎热的时候,一个皮肤白白的城里女孩儿都会来邻居家过暑假。她穿着漂亮的方格裙子,脑后的“马尾巴”上还系着块花手绢。跑动起来,就像一只翩飞的花蝴蝶。

    她站在一块大青石板上,嘴里一边嚼奶糖,一边骄傲地讲述城里高高的楼房和白天也能看电影的电影院。她用一种高高在上的神情,看着那些围在她身边,手上沾满绿色猪草汁的乡村孩子。

    那时,我只是感到一种莫名的沮丧。我没有和别的孩子那样,虔诚地围在穿方格裙子的女孩儿身边凑热闹,我只是默默地站在远处,望着西边血红的天际,心中充斥着一种强烈的不公平感和一种愤懑。

    大约是十三岁时的夏天,听说县艺校要到乡里招生,我不禁喜出望外。我那时特爱唱歌。收音机里播的每周一歌,我几乎每首都会唱,且音调很准。有时学校上朗读课,我便在同学们朗读的和声中悄悄哼着自己喜欢的歌,边唱边听,觉得很美。

    同学中也有爱唱歌的,听说若被招了生,就成了吃商品粮的城里人,都很积极。那时我们什么都不懂,考试的前两天,我们几个女生约定早晨一块练嗓子。

    天刚亮,我们便相跟着出了村,村外有条小河,那时的河水清得见底,水中的小石头都看得一清二楚。空气干净得跟水洗过一样。我们不敢站在河边唱,怕早起的农人路过,笑我们黄毛丫头不知天高地厚。于是,几个人钻进河边的玉米地里,墨绿的玉米叶子湿漉漉的,碰到脸上凉凉的,大家都不好意思起头。嬉笑一会,还是我背过身先唱起来。肥绿的玉米地里便响起高一声低一声的练唱声。都怕到时唱不起高音,拼了命吼着唱,直到感觉背上汗淋淋的,太阳已升得老高。

    几个人从玉米地里出来,在清凉的河水中洗了手脸,洗了沾满泥土的塑料凉鞋。大家坐在河边的石头上,都觉得很累。但一想到,若考取了,就会进县城住高楼大厦,又觉得浑身是劲儿。

    考试是在乡里大舞台上的耳房中进行的。

    宽敞的舞台上挤满了人。我的心“咚咚”狂跳着,似乎一不小心,就会跳出胸膛。只见考生一个个进去,又一个个出来,有的满脸喜色,有的脸色阴得像出殡时孝子的脸。

    轮到我时,我感到腿肚子有点打颤。进了耳房,只见靠墙一排桌后坐着几个人,记得其中有个女的,很漂亮。穿红的确良上衣,豆绿裤子,皮肤又白又细,大眼睛,双眼皮。现在已记不清当时自己唱的什么,只知道吼了两早晨嗓子,嗓门沙哑,还有点火辣辣的痛。从耳房出来,我就独自回家了,我知道唱戏的梦已经破碎了。城里的高楼大厦在瞬间成为一片废墟。

    多年以后,当我走在县城洒满阳光的街道上,我突然想起许多年前那个“马尾巴”上系着花手绢的女孩。听邻居说,她得了可怕的骨癌。

    这时,我说不清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我只是感到了生活的残酷。

    岁月流逝,我不知道她是否还活在这座城市,是否已变得我认不出来,但愿她过得比我好。

    我的村庄

    那时候,河岸葱绿的小草和干净的石头堤坝上总晾着花花绿绿的衣裤和被单,女人们双脚浸泡在清澈的河水中,开心的笑声和着哗哗的流水声不绝于耳;牧童牵着老牛在石桥上缓缓走过,他的背后背着一顶发黄的草帽、手中总要握一束喇叭花;老牛的尾巴偶尔摆动一下。牧童走过去了,还会传来喇叭花“叭叭”爆响声,我能想象得出牧童鼓得圆圆的腮帮子。

    乡间小路上总会出现老牛金黄的粪便,冒着热气,路边的一簇簇野菊花,在风中悠闲地摇着头。各种小草随便地滋生和死亡。泥土散发着香味,我们坐在上面,柔软而温暖。高兴时,可以躺下来闭上眼,眼前会出现一片血红色,血红中有许多金星在跳跃。

    人们在各自忙着自己的农活,隔着几块田,很随意地交谈。没有人谈生态平衡或是不平衡,也没有人谈论空气和河水是否污染。孩子们的手中握着零零碎碎的野花,在崖畔或是土埂上一丛丛植物的绿叶间,摘一些零星的野果吃。

    那是个树会摇头,花会笑;河会唱歌,牛能猜出你心事的地方。但生活在外面的人说那是个落后的、贫瘠的地方。

    我逐渐讨厌起那个地方,讨厌河边妇人的笑声;讨厌那些并不名贵的野花摇头晃脑;讨厌老牛甩动的尾巴。我离开有这么多让我讨厌的地方,我到了一个须仰着头看楼房和拥挤人流的地方,这里没有小河,没有老牛和牧童。

    朋友告诉我,在这里你不必谈小河、老牛和牧童,也不必谈野花小草和崖畔上的野果。你可以谈谈全球气候变暖或者谈一些你并没看懂的名着,要不谈谈健美、化妆之类的话……我吃力地改变着自己,用书的油墨味和化妆品的香味除掉身上的泥土和草径的气息;用样式新颖的时装换掉我身上穿着很舒服的布褂。可我雪白的衬衣领一天就变了颜色。我红润的面颊开始苍白,并且经常落着一层细细的黑尘。每天早晨梳头时,总要掉很多头发。我感到有些恐惧。

    我知道了这里的人为什么每天要洗要换,这里的人为什么这么喜欢化妆品。人们整天忙碌着,像穿着一双魔鞋,永远也停不下来,他们都感到累,但都拼命地旋转。紧张让他们淡忘了亲情、友情。谁都怕被这个社会所抛弃。他们从不说粗话,相互见了面客客气气笑容可掬,可有时他们会在心里粗暴地咒骂着对方,笑容不过是嘴角的牵动而已。

    我开始想念我的村庄。

    我想念金黄的牛粪和那些并不名贵的小花;我想念老牛摆尾巴的动作和牧童背上发黄的草帽;我想念年迈的母亲那满头华发;我想念屋檐下金黄的玉米和那些鲜红的辣椒。想念……

    当天空飘满风筝,一块儿小得可怜的绿草地上传来小孩子们开心的笑声,我也想笑一笑,但我想到了村庄中小孩子玩儿的红色的风车,用一根高粱秆顶着一个自制的红色的纸风车,在原野上奔跑,风车被旋转成一个红色的球。人们会在迎面吹来的风和周围大片大片的绿色中陶醉。

    在晴朗的日子,田野上空还会传来布谷鸟清脆的叫声。而我已经有多少日子没有听到这种声音?在这里,我感觉不到四季的变换。我只是从林阴道上,两行大叶杨树上知道春天和秋季的来临。

    我常常独自在街上行走,我希望这样做能消除我的寂寞。各式各样的建筑让我的眼睛渐渐感到酸困和麻木。我更渴望另外一种颜色。于是我又开始寻找,我在这里楼房的阳台上看着搭满了金黄的玉米和鲜红的辣椒,在大楼的外墙看到爬满了绿色的小草。自来水的声音我听上去是小河的流水声,妇人们喊着“宝宝”、“贝贝”快回家,常常让我以为是母亲喊孩子吃饭的声音,事实上那只不过是她们的宠物——小猪或着小狗的爱称。

    我在繁华的城市中寻找着我的村庄。

    流行歌曲的声音一阵阵粗暴地撞入我的耳鼓。

    “哭泣与笑容,脸上不留下任何痕迹;美丽的外表,装饰着寂寞;真心的面孔已消失在风中。昨天的爱情转眼就沉没,今天的阳光依然炫耀着光和热。孤独的我唱着老鹰的歌……”

    碾子干爹

    小时候,母亲把我祭拜给我家屋后那盘石头碾子,说是我的干爹。

    乡下人的说法,小孩子祭拜出去不生病,身体好,快快当当长大。

    我一直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不将我祭拜给村上某个人,而要将我祭拜给碾子。也许这与那时候的经济有关。有了一门干亲戚,逢年过节要相互走动,还要给孩子们出压岁钱。可家里经济拮据,场面上的应酬常常让母亲很作难。再说,听着自己的女儿叫别人“干妈”、“干爹”,心里总归不舒服。

    这样,便把我祭拜给碾子干爹。碾子干爹终归不会抢走我的。不过,这些疑问我从没问过母亲,只是在心里有无数种猜测。

    碾子就在我家屋后,周围是十几棵粗粗细细高高矮矮的白杨树和椿树。经常有人家在那里推着碾子碾玉米碾高粱。后来,那根木头磨杆忽然莫名其妙地找不见了。再去买一根又要费钱,父亲索性不闻不问。碾子便在树木的包围中沉寂下来。

    每年大年初一早晨,我穿戴一新后都要端着母亲为我准备好的红漆盘子,上面放着一个大馍馍和香烛黄裱,到碾子上烧香献馍。那时候年146龄小,极不情愿做这种事情,再说又不能挣压岁钱,听着小伙伴们吆五喝六,已经在各家各户的年火中穿行,虽说人在碾子前站着,心却跑得远远的。可母亲的话不能不听。将馍放好,将香点燃,我看着静静停在那里的碾子。我看着它,它看着我,忽然会觉得怪怪的。任务完成,便飞似的跑走。

    三百六十五天,只有到大年初一这天,我才记得有个碾子干爹。

    有段时间,家里经济异常紧张。父亲在乡办厂子上班,一个月挣不到二十块钱的工资,母亲身体弱,在队里挣着低工分。可母亲是个要强的人,总想把我们姐妹两个打扮得利利索索。有一年村上赶庙会,母亲花一元钱给我们姐妹俩买了两个背心,结果家里像起了八级地震。父亲与母亲吵得不可开交,父亲埋怨母亲不该乱花钱,母亲嫌父亲不会关心人。我站在那里,一个小人儿没有力量拉扯开两个愤怒的成年人,小小的心却感到莫名其妙的疼痛。那一次,我独自在屋后的石碾子旁静静地站了好长时间,我还伸出手摸了摸冰凉的石碾子,似乎它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从那一次,我似乎形成了一个习惯。有什么开心和不开心的事情,我都会到碾子旁边站一会儿,心里便会舒服许多。

    有一年秋天,跟着大人到地里收秋,其实一个几岁的孩子帮不了大人什么忙,不过是在崖边塄上采摘野花野果,在庄稼地里捉蚂蚱,逮牵牛郎而已。崖畔那一棵圪针树上,结满了鲜红欲滴的酸枣,小心的拉过斜斜的一枝,不一会,衣服的兜里便塞得鼓鼓囊囊。满心欢喜地奔跑着给劳作的父母亲一人一大把,自己又坐在塄上一粒接一粒往嘴里送,酸酸的,甜甜的,真过瘾。一不小心,咕噜一声,一粒枣核咽进肚里。我跳起来又是咳嗽,又是用手指头捅喉咙,可无济于事,那粒枣核已滑进肚里,我一下慌了。枣核种在土里能长成树,咽进肚里,会不会从我肚里长出一棵酸枣树呢?我想象着,那粒枣核在我肚里生根发芽,然后,从我身体的中间一股劲儿的疯长,最后顶破我的脑壳,迎风招展,成了一棵结满酸枣的树。泪水哗地一下涌出眼眶。我对衣兜里剩下的酸枣一下子失去了兴趣。

    回家时,我默默地跟在父母身后,独自挎着篮子,一言不发,只是想象着自己变成一棵树的模样,父母亲会是怎样的吃惊和伤心。那晚,我坐在石碾子上,任母亲怎样拉也不回家,靠着石碾子,我的心似乎才有了些莫名的依靠。直到母亲发了火,我才乖乖跟着回了家。等了几天,肚里不见动静,便侥幸的想可能这是一粒瞎枣核,就像玉米种子种在土里还有不发芽的,想到这里,我比大年初一穿新衣服还要高兴。

    还有一次,瘦小的我在班上受男生欺负,便在石碾子旁找到一棵椿树,嘴里念念有词“椿树爹椿树娘,你往粗里发,我往高里长”,念着念着,忽然发现自己念错了,成了“椿树爹椿树娘,你往高里长,我往粗里发”。

    天呀!我一下撒开抱椿树的手,这还了得,尽往粗里发,还不长成一尊结实的小钢炮?班上那些无聊的男生不把我笑死才怪。我忙在心里对椿树抱歉:“我年小不懂事,说错话,千万不可照我说的来。”我想象着那棵挺拔的椿树会像《牛郎织女》里那棵槐树一样开口说话,但它默不作声。

    我忙跑到石碾子旁,摸着石碾子,嘴里不住声地叨叨“你是我干爹,你帮帮我,你和椿树说,千万不要让我往粗里发”,然后才放下心来,它是我干爹,它怎么会不帮我。

    有时想起儿时的一桩桩趣事,会让我忍俊不禁。不管是开心也罢痛苦也好,那单纯的童年一去不返。直到现在,有时遇上不顺心的事,我仍会想起我的石头碾子干爹,不知道老家屋后的它是否还依然健在?毕竟它陪伴过我哭哭笑笑的童年。

    铃声叮当

    王紫玲是我初中同学,当时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流年似水,我们也已经相距很远,但我偶尔忆起她,最清晰的是紫铃悦耳的笑声。

    她的笑极富感染力,常常因为她一个牵头,引得全班同学都加入进来,为此,她没少挨老师的训斥。同时,她也是女生中最漂亮的一个。那时,班上的女生大都是黄黄的皮肤,稀稀的头发,像发育不良的“三类苗”。

    王紫铃就不是这样。她乌黑而浓密的头发,高高的在脑后扎个“马尾巴”。红润的面庞上那个翘翘的鼻尖,即使在滴水成冰的冬季,也滚动着晶莹的汗珠。上早自习,阳光隔着窗纸洒进来,她鼻尖上的汗珠就变得闪闪烁烁,像神话中五彩斑斓的水晶球,里面似藏有美丽神秘的故事。

    下课铃刚响过,校园里就变得似一锅沸腾的水。在众多的喧哗声中,有一个笑声最爽朗,最悦耳,似一阵风过后,一阵叮当作响的风铃声,让人神清气爽,那准是王紫铃的。她跳绳,踢毽子,“马尾巴”在脑后得意地晃悠着,面色似三月桃花,鼻尖上密密的汗珠似花骨朵上滚动的露珠。她一边笑,一边用手指刮鼻尖上的汗珠。

    初中毕业后,她是我们班结婚最早的一个。她的对象是邻村人,是县里一家煤矿的正式职工,旱涝保收。当时,很让我们羡慕了一阵。没过多久,她便结婚了,她穿着一身大红的呢子套服,在亲朋好友的扶持下,上了小个子男人雇来的、披着红绸的汽车,风光极了。在一阵热烈的唢呐声中,她在我的视线中消失。

    城市的生活繁忙而乏味。

    我开始想念乡下老家的一草一木,想念在那片土地上的时光,我想到了王紫铃,想到了王紫铃朗朗的笑声,那感觉就像小时候在河边洗衣服,光脚丫泡在潺潺的河水中,看着那随着浪花滚动的小石头那样舒服而惬意。

    于是,我回了故乡,见到了王紫铃。

    刚见面时,我以为自己认错了。待那个黑瘦的妇女惊喜地喊出我的名字,我才知道我的眼睛没骗我。

    然而,这是那个扎着“马尾巴”的王紫铃吗?这是那个笑声可以感染全班同学的王紫铃吗?站在我面前的是个黑瘦的农妇,她的头发有些零乱,胳膊很细,下身穿一条紧身黑色蹬带裤。大概因为瘦,牙齿显得有点突出。这一切忽然让我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杨二嫂,不过,面前这个“杨二嫂”的小腹却微微凸起。

    她说话的声音很高,询问我城里的生活和家人。她一边问话,一边忙着倒茶。两个女儿跟在她身后,像两个晃荡的小铃铛。小一些的孩子哭了,鼻涕流出来挂在嘴角,她麻利地找了块废报纸为女儿擦拭。我问孩子她爸是否还在城里上班。她说早不在了,前年他在坑下砸伤了腿,落下个天阴下雨腿疼的毛病,因此一直没上班,就领个基本工资。

    正说着,外面有人喊,紫铃,快来,三缺一。她笑着说,农闲没事就打打麻将,乡里这股风很盛哩。真的?我有些吃惊。她见我惊讶的样子,又解释,现今乡里除了小孩儿,没有不会打麻将的。我好意问紫铃,两个女儿很不错吧?不,他就想要个儿子,这不,我到医院做过B超,这胎是个男孩儿,她指了一下鼓起的小腹。乡里不管计划生育吗?我关心地问。

    管,抓得紧呢!生老二就罚了款,这老三到时还不知又要罚多少呢?

    他爸累死累活挣几个钱,都让人家罚空了。她摸着自己凸起的小腹,不无牢骚但又满心欢喜的样子,黑黑的面颊上竟泛起一抹红色。

    我望着那间墙面被烟火熏得发黑的屋子和那些简陋的家具,望着眼前这唠唠叨叨的黑瘦妇女和那两个咬着手指甲的孩子,一时有些恍然如梦。耳畔忽而响起那串清脆的笑声,那是一串不复存在的笑声。

    去看老河

    我们那地方管洪水叫老河。

    有一年夏天,趁星期天和伙伴们相跟着去河边洗衣服,太阳将河水晒得暖暖的。双脚浸进去,脚底踩着碎沙石,痒痒的,偶尔还有蝌蚪、泥鳅在脚边游来游去,真是舒服。

    远处是绿油油的山峦和庄稼,近处是白色的堤坝。已经有人将花花绿绿的床单、枕巾、衣服晾在堤坝上。几个人边洗边笑,耳边是哗哗的溪水声,手下白色的肥皂泡泡欢快地跳跃着跟着河水远去。

    一切是那样的安详。我洗一会儿便不耐烦了。手在水里划来划去,将蝌蚪赶得仓皇逃窜。水下的脚丫白白的,在碎石上蹭来蹭去,阳光晒得人有些昏昏沉沉,头脑不由迷糊起来。

    忽然,耳边响起一阵慌乱的叫声:“老河来了!”

    我一激灵,几乎是跳起来,将身边未洗完的几件衣服胡乱塞进竹篮,跑了几步,又回身抓起石头上那半块肥皂扔进竹篮里,箭一样穿出河道。

    有人摔倒了,有人边跑边发出哭一样的声音。大家像疯了一样狂跑,似乎后面有狼在追赶。

    等我们站在白色的堤坝上时,上面已经站有好多人。我提着竹篮,胸腔像打鼓一样,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脚底板一阵作痛,低下头,才发现没穿鞋。鞋丢在河里了。

    堤坝上一片嗡嗡的人声,似乎空中有个巨大的蜂巢。

    “老河来了。”人群中有人大喊一声。

    我紧张得透不过气来,死死抓着身边小伙伴的手。只见宽阔的河道上,一片黄色汹涌着扑来。远远望去,就像神话中一个严威的神,板着面孔,双袖一挥,洪水便到处泛滥成灾。等那汹涌的洪水冲到我们站的堤坝下面,我只觉得一阵头晕,差点摔倒。

    人群中又是一阵惊呼声。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一根线吊着,悬得高高的,头发好像根根竖起。

    此时,宽阔的河道已挤满了洪水,我们刚才屁股下坐着的石头、搓衣服的石搓板已无影无踪。河面上漂着草棒、豆角、南瓜、鸡、鸭,还有一头猪,还有好多粗粗的木头。邻居四大爷在一边跺着脚感叹:“好多木头,能打两顶大立柜,还有那头猪,都够我家小三娶媳妇办酒席用了。”

    有胆子大的,手里拿着根竹竿,竹竿顶头带着用粗铁丝弯的钩子。

    此时,将竹竿伸出去,打捞着河面上的漂浮物。果然,就打捞了一个南瓜,随后,又打捞了一只鸡。人群中便是一阵啧啧的声音,感叹这人运气真好。

    四大爷在一边后悔的又开始跺脚:“我真笨!怎就没想到这个办法呢?南瓜呀、鸡呀,那些就免了,如果能拦截到一根粗木头,那是多好的事情啊!”

    老河像个肥胖而臃肿的妇人,那一涌一涌的水就像妇人身上的赘肉。

    长大后,细想想,老河就像日本的大相扑力士身上的肉海,老河来了,河道上就似拥挤着无数个相扑力士。

    等河道终于变得平静下来,几乎要冲上堤坝的黄水慢慢降下去,但还是看不到原来的那些石头。那些黄色的液体旁若无人地在河道里骄傲地穿行,全然不把堤坝上这些男男女女放在眼里。

    有些平时水性好的年轻人,这时开始跃跃欲试。几个人下了堤坝手拉手站成一排,站在河心。人群中有人鼓起掌来。我们几个同龄的伙伴看着也有些心里发痒,便互相怂恿着也下了堤坝,往河里走。我被他们拉着,心里兴奋着,想着站在河心那该是怎样一种壮观的感觉。

    我们几个胳膊挽着胳膊,刚刚走进河里三四步,我便觉得一阵头晕,只觉得眼前那黄色的河水像张开的大口迎面扑来,河水冲得我站立不稳,我几乎要在水里漂起来,只得拼命地往下踩着,喊了一声:“咱们快上岸!”几个人匆忙退回来。

    老河渐渐远去了,河道上满是厚厚的黄色淤泥、枯枝废棒。人群渐渐散去。我心里仍然兴奋着,只是可惜了那双红黑格子搭带布鞋,那是城里的一个亲戚送给我的。我光着脚提着竹篮回家了,遭到母亲一顿斥喝:“小孩子家凑什么热闹,那老河是闹着玩儿的?”

    随后,便听说下游的一个村庄有人被老河冲跑了。

    但每到暴雨过后,村上仍然有好多人招呼着去看老河。在那个精神文明和物质生活都贫乏的年代,看老河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村人。现在,已很少听村人说到“老河”这两个字,村外那条河已经变成一条细细的水流,黑黑的,发着臭味。村上的孩子再也看不到当年老河来了的壮观场面。

    最高“礼遇”

    窗外是很亮的阳光。想一下,是春日里那种阳光,多好。

    七年前的这个季节,我做了新娘。有人说,做新娘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这话并不见得正确,然而,我们的爱情在经过了严寒之后,在暖暖的春日显得特别美丽而富有生命力。

    丈夫经常开玩笑说:“我们结婚时所受到的‘礼遇’是永远不会忘记的。”他所说的“礼遇”,常常让我想起故乡那些淳朴的乡亲。那种“礼遇”

    在我记忆的酒窖中,静静地保存着,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变得味道绵长。

    我想,那一天应该是我做姑娘最妩媚的一天。当我被亲朋好友簇拥着上了迎亲的红色轿车,我仍有种做梦的感觉。我在这块土地上拔过猪草,收过庄稼,我真的要离开这里了吗?此时,白皙纤细的手被他紧紧握在掌中,暖暖的。

    透过车窗,我望着熟悉的乡亲和满地红红的碎鞭炮屑。那一刻,我没有过分的喜悦,却有一种淡淡的惆怅。

    车窗外的人群忽然变得拥挤、纷乱起来,我不知何故。事后才得知,村里的规矩是,娶亲的队伍必须绕村街转一圈儿,方能出村,陪他一块来的几个朋友坐在前面的一辆车上,见车队走得很慢,一个爱耍笑的朋友将头探出车窗外,满不在乎地说:“这乡下的人,规矩就是大。”不想,这句话刚好被一个乡亲听到。这个乡亲原本是村上最憨厚的人,我记忆中他似乎从来没和别人红过脸。而此刻,他变得怒不可遏:“乡下人怎么了?怎么了?你们城里人好,怎还来娶乡下的女子?”他这一嚷,原本站在车两边的人顿时围了过来。那个多嘴的人吃了一惊,情知不妙。人群挡住了道路,人们七嘴八舌指责那个出言不逊的人。这一刻,众乡亲全是我的娘家人。他们不能容忍城里人用这种不屑的口气说乡下人,那乡下的女子到城里还怎么做人?他们要为这出嫁的姑娘争这口气。

    人越围越多,天色逐渐暗下来。

    我有些惶惑。可做新娘的人是不能随便下车的。我扭头望望他,他指着我胸前佩戴的红花,笑着悄声说:“别慌,有人闯了祸,就会有人去解围的,你只管做你的新娘子。”这一刻,我的手心湿湿的,全是汗。

    陪着他来的几个朋友全跳下了车,向围观的人群散着烟打着拱,连声说对不起。人群还是不肯散开。我好歹也算是村上一个“才女”。肤色黑黑的村支书和我几个表哥出来好言相劝乡亲,又在车队前面带路。人群逐渐散开两旁,密密站着好多人,几乎全村的人都来“相送”。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女子,被这小轿车里蛮横的城里人带往灯红酒绿的城市。

    结婚是喜事,按当地的风俗,我是不能流泪的,据说这样做会不吉利。

    可我还是忍不住,眼泪无声无息地顺着面颊爬下来。车窗外的人群在我的眼中变得朦胧。有几个人的面孔贴在车玻璃上,我急忙将车玻璃摇下,几个同龄的女伴在外面高声嘱咐道:“走好啊!琴。”

    “走好啊!”

    “琴,走好啊!”

    “有时间常回来啊!”

    简朴的话语,她们一遍又一遍说着。这热热的乡音,这一块儿拔猪草长大的女伴,从此后,山东水西,见面的机会将会很少,很少。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我曾经诅咒这里,诅咒黄土路上深深的牛车辙,诅咒那一亩三分地累弯了我父辈的腰。而此刻,我不再诅咒,唯要在这块土地上多停留片刻,让我再体会一下那温暖的乡情,握一下女伴那粗糙的双手。

    暮色中,娶亲的车队在一街两行的人群中穿村而过。村子和人群在暮色中消失。

    在多年后的这个春日,我又一次想起村上有史以来对出嫁姑娘的最高“礼遇”。眼眶仍然在不知不觉间发潮。

    我想,不管什么时候,那个村上所有的人,都是我的娘家人。

    草发卡

    我有许多发卡。颜色各异,价钱不等,贵到几十元,贱到几元钱。

    闲下来,我经常细细观赏。金属的,上面镀着一层金黄或白银色,熠熠生辉;塑料的,或整体一抹色,或发卡的塑料面下衬着一层花布,也挺好看;要不就是类似市场上出售的工艺水晶球那样的,塑料面下似有一层水银,上面浮着一些五彩的在太阳下闪光的细碎物质,别在脑后,这种细碎物质随着人的走动,不停地上下左右浮动,不停地变幻着各种颜色。

    但我很少用这些漂亮的发卡。一是自己经常留短发,像男孩儿一样,绝不拖泥带水,二是即使偶尔长发,面对那一堆争奇斗艳、五彩斑斓的发卡,我选择的最终结果,却是一个也相不中。最后,还是用皮圈草草将头发束在脑后。

    与此同时,一种暗绿色的、类似发带那样的发卡,便会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记忆中。那是草发卡,那是在任何商店都无法买到的。

    记得还是读初三年级时,村上的供销社进了一批漂亮的发卡。我们几个个头刚冒出柜台的女孩,隔着一层玻璃,贪婪地看着那半圆形的、五颜六色的发卡。我相中一个淡蓝色的,是那种类似秋季高远天空的淡蓝色,像水洗过一样,蓝得透明。

    我问过那个男售货员,发卡卖八角钱。太贵了,父亲劳动一天还挣不到这个数,我只得暗暗叹口气。时间一长,那个发卡被我的目光抚摸得更加透明,可我最终没勇气向母亲诉说这个心愿,直到有一天,那只发卡不知被谁买走了。我小小的梦也破碎了。

    那时,我们学校的院墙外有一条小溪。

    夏季,水渠中断不了潺潺流水,渠水发绿色。渠中央长着各色各样郁郁葱葱的水草。有一种暗绿色的,呈三棱形,每根都有一尺多长。下了课,同学们就从院墙的豁口钻出去蹲在渠旁玩耍。

    我随手拽了一根暗绿色的水草,像戴发卡那样,从前额上面的头发系下来,在后脑勺打个结,然后,照着水面端详。不想被一个女生发现,立时围上来好几个,都说好看,就像戴着真发卡一样。于是,大家纷纷效仿,每人戴了一根。上课时,将那个年轻的女老师吓了一跳,不过她只是笑笑,并没有说什么。

    以后,大家每天都戴着草发卡。一天换一个,有时甚至一节课换一个,很奢侈。直到秋季来临,天气变凉,水草全变成黄色,瘦瘦的,站在水中央。

    草发卡最终圆了我那个小小的梦。

    回老家时,我曾经特意到学校后面看望过那条水渠,时过境迁,那条水渠已无踪迹,代之而起的是一排排崭新的楼房。于是,那条流水潺潺的水渠和草发卡,宛若梦一样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村西有座庙

    村西有座庙。我们村的人将那座庙叫大庙。

    大庙并不大。隐约记得正面是个大殿,左右两边有耳房。木头大门有指厚,上面有一个个铜钱样大小的铁钉,像一只只神秘的眼睛。

    两把生锈的铁门锁,稳稳垂在门身上。大庙是哪朝哪代修建的已无从考证。

    大概是八岁左右,我进过一次大庙。

    母亲和村上几个妇女在大殿的楼上簸豆子,再将簸好的豆子装在几个大麻袋里,大队的保管将这些簸好的豆子再搬运入库。女人们簸得很起劲儿,只为保管的一句话,在天黑前簸完,每个妇女可分一斤白面。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这斤白面对每个妇女都是极具诱惑力的事情,这斤白面可以让吃了半年玉米面的孩子们改善一下伙食。

    静静的大殿二楼只听到一阵簸豆子的“哗哗”声。母亲已经顾不上管我,她沉浸在那一斤白面为自己带来的喜悦中。

    我小心地下了楼,站在当院的长条青砖上。

    左右两边的耳房静静的,那些年代久远的房屋,忽然让我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我只觉得每个房间都会跑出一个青面獠牙的怪兽来,房间里一些细小的声响,都让我怀疑是有人在窃窃私语。我不由得加紧步伐逃上二楼,甚至感觉后面有人的脚步声。

    那一次后再也没有进过大庙。

    后来,我曾无数次回忆,我为什么对大庙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

    其实也是有原因的。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听村上的人说大庙里有白蛇精。

    奶奶说以前村上有一次唱《白蛇传》,唱到白娘子在断桥上碰到许仙时,一条碗口粗细的白蛇尾巴绕在大庙的殿柱上,头却伸到村西的小河去喝水。老天,大庙离小河有二里地呀!

    父亲说他们以前上学的教室就在大庙的二楼。一次演电影《白蛇传》,刚演到断桥这一段,忽然就狂风大作、雷声隆隆,柱子上趴着无数条细细的白蛇,将人吓得半死。

    等我上学后,学校就在大庙的东侧,仅一墙之隔。学校的院墙上有个豁口,下了课,好多同学就在大庙门前的空地上跳绳、踢毽子,做各种游戏。那时村上的人将大庙的院墙叫城墙,城墙不知何故,坍塌了有一半,露出里面厚厚的青砖。村上有一个胆大的年轻人,经常在城墙上转悠,说他是打蛇的,他一说打蛇,同学们就吓得四处逃窜,终归没见到他是怎么打蛇的。倒是见他手里拿着剥下的蛇皮夸耀,小孩子们马上会围过去向他讨要。那时学校流行一种说法,将蛇皮夹在课本中间,人会变得聪明。大家都想考一百分,便都挤过去讨要蛇皮。我的语文课本中间就曾夹过一块蛇皮,薄薄的、透明的,上面似乎还有隐隐的纹路。

    多年以后,我常常会被儿时那种幼稚的想法逗笑。

    大概因为这些潜移默化的传说,我对大庙一直怀着一种恐惧心理。

    有一年,有部队在村上驻防,食宿都在大庙,十几个战士经常站着队在街上走过,引得村人驻足观看。没多久,便听说战士们在东耳房的地板下发现一个盖着盖子的洞。洞深不可测,人趴在洞口向下看,什么也看不到,只觉一股冷风呼呼地吹上来,让人身上起一层鸡皮疙瘩。有个战士找来一个竹篮,在竹篮里放了只公鸡,然后在竹篮上系一条长长的麻绳,将竹篮缓缓放入洞中,待十几米的麻绳放到尽头后,停留片刻,再将麻绳慢慢向上提,等将竹篮提回地面,那只漂亮的公鸡已伸了腿,大红的鸡冠变成青紫色。战士忙拖过那个盖子盖在洞口,只觉身上的汗毛根根倒竖。

    四邻八乡的人都知道我们村的戏台就在大庙的对正,两厢遥遥相对,不过百米。也知道我们村唱戏从不唱《白蛇传》。

    随着年龄慢慢的增长,我对传说产生怀疑。那白娘子在西子湖畔的雷峰塔下,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我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庙”?村里人都说大庙里白蛇很是仁义,从不伤人,这一点倒与白娘子吻合。可让人奇怪的倒是大庙里人们见过的都是白颜色的蛇。莫非不管出生在哪里的白蛇,看到断桥的一幕,都会心潮澎湃,不可遏制自己的情感?

    一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个夏季。每年的六月初一是我们村的庙会。那一年,戏班子早早就安营扎寨,每晚台下都满满当当挤满了人。

    那一天,我从城里下班回到家也到戏台下凑热闹。天上繁星点点,微风拂过,带来一阵凉意,很是舒服。戏台下一片嗡嗡声,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排一排的凳子上都坐满了人。再往后看,还有临时来的人,在后面和左右两厢站着。卖凉粉的、卖各种水果的,趁未开演之前,不失时机地在自己棚子下喊一嗓子。

    当当当,一阵锣鼓声,大幕开启。戏台下立时静了下来。戏台上一个穿白纱衣和一个穿青衣的女子,搀扶着走出来,白衣女子悲悲戚戚地唱着,一脸忧伤。不一会儿,一个戴着相公帽穿着长衫的俊俏小生,失魂落魄地走上台来。穿青衣的女人喊了声:“许仙。”便作势要抽挎在腰间的剑。

    台下忽地起了一片嗡嗡声,“唱的是《断桥》。”“奇怪,怎么唱的是《断桥》?”小青和许仙在台上来来往往,一个作势打,一个作势逃,忙得不可开交。

    正在这时,忽然乌云遮月,黑压压的,一阵狂风袭来,还夹杂着无数雨点,一个炸雷似乎在人们耳旁响过,一道红光从半空直穿戏台中央。

    刚才还灯火通明的戏台瞬间变得漆黑一片。

    戏台下大人骂小孩儿哭,叽叽喳喳,乱成一团,黑压压的人群潮水般地涌向广场的出口。

    我和母亲被人流裹挟着冲向大街。待我扶着母亲惊魂未定地站在家门口时,天气已经变了,月朗星稀,一派祥和的光景。真是奇了怪了。

    这件事情传得神神秘秘。或许那戏台对正的大庙有白蛇的同类,它和人们一样观看着戏台上的《断桥》,许仙一出场,白蛇一下子就忆起多年以前它的同类身上的爱恨情仇?

    现在,有时老家赶庙会我正好回家,在戏台下转悠时,我会远远望一眼大庙的那两扇陈旧的庙门。生了锈的铆钉,就像一只只神秘的眼晴,注视着戏台下来来往往的人们。我并不走近,只是怀着一种无以言说的心情看一眼,随后,目光便被戏台上穿戏服的人咿咿呀呀的声音牵过去。

    大庙便淡淡的褪出我的视野。

    只是,村上的戏台从那次以后再也没有唱过《白蛇传》。

    神仙爷爷

    我记忆中的那个老人,高高的个子,雪白的胡须,红光满面,总是穿一身黑色的衣裤,裤腿上打着裹腿,精精干干,我们村上的小孩子都叫他“神仙爷爷”。

    相传每年大年初一的五更,当人们还沉浸在梦乡时,“神仙爷爷”已经上了山,在村西的那片相公山的松林中,与各路神仙或者与各路小鬼试法。有人说曾经尾随他到过那片松林,看见“神仙爷爷”与好多青面獠牙的小鬼打得不可开交,鬼哭狼嚎。有的被“神仙爷爷”打败了,落荒而逃;有的小鬼法力大,又将“神仙爷爷”打败了。这样年复一年,“神仙爷爷”的法力不断加大。

    周围十里八庄的人经常有人来请他去作法,传得神乎其神,说是某一家的女儿被一种奇怪的病缠身,久治不好。病人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原来面如桃花,病到严重时,面黄肌瘦,神志不清。“神仙爷爷”被那家请去后,净手烧香过后在门上贴了黄裱,手持一把桃木剑,口中念念有词,左挥右舞,大家听到“吱”的一声,只见桃木剑上滚着几颗血珠。“神164仙爷爷”满面流汗,瘫坐在地上。没过多久,那家的姑娘竟然渐渐好起来,粉嘟嘟的一朵花又盛开了。

    我们小孩子家听大人说多了,再看“神仙爷爷”时便有了几分崇敬。

    他是“明眼人”,能将犄角旮旯儿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

    有次我手上生了一个疮,好长时间不见好转。奶奶便带着我去找“神仙爷爷”。“神仙爷爷”住在村西一座很简陋的房子里。土炕,简易的木桌木凳,青砖铺地打扫得很干净,土炕上一条粗布床单也铺得平平整整。

    奶奶说明了来意,神仙爷爷却说:“别听外人瞎说,我哪里会看病,不过是为了挣个吃喝吧。”

    奶奶拉着我那根肿得像红萝卜一样的手指说:“你就给看看吧,你看孩子的手都化脓了,就是好不了。”“神仙爷爷”叹了口气,又笑着摇摇头。

    他拉着我那根肿胀的食指,左看右看,用一个粗瓷碗在水缸里舀了半碗水放在木桌上。只见他五指并拢,从我的那手指上抓一把,又朝另一个方向展手一扔,又朝着我手指上的疮轻轻吹了口气。又抓一把,又扔一把,又吹口气,这样连续三次,最后他端起碗低头喝了口水,在半空中“噗”

    地喷出,立刻有一些湿湿的针尖样的东西落在我的脸上、手上。

    “神仙爷爷”俯下头问:“闺女,你觉得好点了吗?”我老实地回答:“凉凉的。”“这就对了。”“神仙爷爷”笑着摸摸我的头,又抬手捋了一把花白的胡须。我坐在那里屏着气一动也不敢动,觉得站在我身边的这个白胡子老人就是一个神仙,能呼风唤雨,能一下飞上半空。

    奶奶最终给“神仙爷爷”留下了一个大南瓜,那还是在第二天后。“神仙爷爷”推来阻去怎么也不收。但怎么好意思让人家白白为我看病呢?

    可家里实在拿不出多余的钱啦,那个南瓜还是奶奶现到地里摘的。

    手上那个疮最后到底怎么好了?我已记不清了。只是在一个宁静的下午,在街头的林阴道上,猛地看到一个高个白胡子的老人,我才忽然想起记忆中那个“神仙爷爷”。

    烟雨清明

    又是一度清明节。

    密密的雨尖如烟似雾,烟雨中一切都变得模糊而朦胧。我伫立在无边的丝雨中,思绪也似这春雨变得悠远而缠绵。我知道,冥冥中奶奶一定在关切地望着我,而我……我没有料到,身体硬朗的奶奶会得了可怕的癌症,病魔将白白胖胖的奶奶折磨得像一把干柴。我给奶奶带来的蜂王精和荔浦罐头,奶奶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的喉结咕咕响着,一上一下跳跃,连喝一口白开水都得使出浑身的劲还难以下咽,我托着她的头,难过地不忍看下去。

    有一天,只有我守在奶奶炕前,奶奶突然变得好起来。她坐起身将炕头的一个小铝锅拿过来:“芹芹,这是你二姑送来的馄饨,我给你留着,快趁热——吃吧。”那一刻,我鼻子发酸。

    我是家里的长孙女,从小备受奶奶疼爱。小时候。我没少吃奶奶从鸡屁眼里抠出来的毛毛钱买的烧豆腐和肉丸。如今,病入膏肓的奶奶惦记的仍然是我,我只感到喉头发哽,奶奶催促:“芹芹,快吃吧。”就在我将要动筷头的一刻,我却没来由地想起奶奶患的是癌症。尽管我知道癌症传染的机会极少、极少,可鬼知道我为什么会闪过这个念头。最后我在奶奶怜爱的目光中大口大口将小铝锅中的馄饨吃了个净,那天夜里,奶奶撒手而去。

    奶奶故去两年了。在家里的亲戚中,我一直被认为是奶奶的孝顺孙女,可我却一直不能原谅自己那一闪而过的念头。有时候,我简直会讨厌起自己来。又是一度清明节,我站在奶奶的坟前,将自己狭窄、自私的心胸剖析,让清明节冰凉的雨水清洗,使自己从里到外干干净净,然后走进春风吹拂的人群中好好生活。

    我不知道奶奶在另外的世界过得好不好,可我相信,她会原谅我,她曾经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疼爱我的人。我会好好记住她的爱,她会让我在疲倦的时候有一个温暖的回忆。

    进城

    记得第一次进城时我正读初一,最远的地方就去过乡政府所在地。

    要进城逛去,心里比吃了蜜还甜。我们几个伙伴相跟着行走在蜿蜒的山路上。

    记不清当时是什么季节,好像是秋季。田里空空荡荡,大地裸露着褐色的胸膛,天空高远而蔚蓝,阳光很好。几个人在山路上蹦蹦跳跳,像一只只撒欢的小兔。

    城里和乡村果真是两个世界,有高高的楼房,街上车水马龙。在古城街,大家都被一街两行漂亮的花衣服弄得眼花缭乱。这条街上的人比乡政府所在地大街上的人要多十倍、百倍。几个人手拉着手在街上兴高采烈地走。一切都那么新鲜。那时绝对没想到自己以后会在这繁华所在拥有一方天地。从街头逛到街尾。揣摸着有时候了,准备回家,几个人决定在街上一家小饭店吃饭,我记得当时要了一碗豆腐汤,两个烧饼,花了三毛伍分钱,现在还能忆起那豆腐汤的味道,稠稠的,糊粉很多,有一股淡淡的锅底烧糊的味道,但当时觉得好喝极了。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面孔黝黑,很和蔼。在我将要喝完时,他又为我加了半勺。我心里很是感激。只记得当时他一边招呼客人,嘴里一边高声喊着:

    “豆腐汤,胡耀邦喝过的豆腐汤。”可尽管他一再显耀那个大人物到小县城时曾喝过他的豆腐汤,但生意仍然不是太好。

    我怀着感激的心情离开了那家小店,在新华书店花一毛七分钱买了本小人书,又在外面的地摊上花一元贰角买了一个铁猫,因为家里老鼠闹得挺凶。

    太阳离西山还有老高,我们几个人已行走在回家的路上。来时心情激动,十几里山路并不觉太累。此时新鲜劲已消失,大家都觉出脚很疼,便坐在路旁的石头上歇息。抬头一看,太阳已下山了。天色暗下来,刮来的风便有了些许凉意。大家一阵惊呼,在山道上奔跑起来,远方已显出村落模糊的轮廓。

    许多年后,当我已在城里安家立业,我仍然无法忘记第一次进城的情景,每每想起那分喜悦和新奇,都让我感到一种久违的心动。现在,当我漫步在繁华的古城路,我仍然会有意无意地忆起当初那家卖豆腐汤的小饭店和那个面孔黝黑的老板。然而,岁月更替,时过境迁。于是,那家小店就深深地埋在我的记忆中,偶尔忆起便会感到一阵亲切和温馨。

    麦子让我感动

    已是开镰季节。燃得通红的太阳泼下难耐的炎热,空气中飘着一股成熟的麦香,街头的尽头,就是惹眼的麦黄。

    自行车把上挂着一小袋绿豆荚,摇头晃脑,像单位里那个得志小人的讨厌嘴脸,晃得人心烦。五颜六色的人流和车流从我身边缓缓而过,我却似走在人迹罕见的沙漠。恍惚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声音既耳熟又陌生。我停下车四处张望。

    一个头上裹着红头巾的女人,正站在路边笑望。那身打扮让我想起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的女主人公。

    “马翠翠。”我不由叫了一声,又疑是看花了眼。

    马翠翠是我初中的同学。记得当时,班上的女生总爱比谁的眼睛最大,结果马翠翠第一,我是倒数第一。她的装束让人感到奇怪。大热的天,她穿一件厚厚的绿格子西装,头上还要再裹一块红头巾。我看着都要热出一身汗。

    钻进街边大叶杨的绿阴下,马翠翠说她进城是来看病的。医生说是胃病,可前后花了几千块钱也没见好。现在饭都不能吃,吃进去就吐。

    马翠翠手里拿着两大包中药,苦着脸。

    我不能相信这就是那个因为眼睛比别人都大而得了第一的女孩。那时她高兴得两眼放光,站在教室的讲台上又蹦又跳,两条粗辫子也兴奋得在肩上蹦上蹦下。她说她以后一定要做一名电影演员,因为她的眼睛又大又圆,脸形长得又有些像刘晓庆。当时我多么羡慕她那一双大眼睛,心里暗暗责怪爹妈将自己生成细眯眼不说,还是单眼皮。

    我说了县城里几个知名大夫的名字,马翠翠连连摇头,说他们的药都吃过,不顶用。还到市医院做过胃镜,老长一根细管子插进肚里,遭的那个罪,唉……马翠翠目光散乱地望着街上的行人,大眼睛里空洞得像一所刚分下来的房子。我一时不知该说啥。好几年没见她,这次碰上定要让她到家里吃了饭再走。马翠翠死活不肯,她指了指头上的红头巾说,瞧我这身打扮,哪能见人?实在是顾不上这些了,你快走吧,我还要赶车,两个孩子还在家等吃中饭。马翠翠说完就融进涌动的人流中,红头巾晃了几晃,很快就不见了。

    毒毒的日头下,我有种虚脱的感觉,胳膊也晒得有些隐隐作痛。走至家门口,车把上那一小袋绿豆角仍在晃晃悠悠,我不禁有些气恼。

    后排平房传来一阵哭声,门口围了好些人。我支住车子,向人打听,才知道是后排人家的三小子没了,患白血病。我止不住一阵头晕,眼前闪出一个总爱骑摩托车的小伙子。他才二十五岁,大方脸,白白净净,粗眉大眼。每次碰面,我们都向对方微笑着点点头,可这个人突然间就消失了。

    放眼望去,远处是一块儿一块儿成熟的麦田,那极普通的黄色,忽然让我感动。麦熟的焦香在热风中一阵阵荡漾,让人想起农人站在麦田麦子让我感动172边醉人的笑容。可有个人却再也看不到麦子了。

    进门时,车把上的豆荚又摇晃了几下,我忽然不再那么厌恶它的晃头晃脑。平日里我们认为天大的事,在疾病和死亡面前是那么渺小,不值一提。无论如何,我们还拥有健康,拥有生命,我们还能站在阳光下,看到金黄的麦子,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

    小紫

    失去小紫已经有些日子了。小紫是一只小鸭子。

    那天阳光不错,很暖和。天空很蓝,大朵大朵的白云,总让我想起街头那个做棉花糖的老人。那天一点儿坏的兆头都没有。

    早晨我拿着笤帚清扫院落,它忙碌地跟着跑来跑去,扁扁的嘴巴偶尔轻轻啄一下我的鞋面,很懂事的样子。我要扫院外,它偷偷从大门的缝隙溜出去,待我扫完,它又紧跟着跑进来,短短的小腿已经能灵巧地跳上台阶。爱人笑着说,小紫今天好像长大点儿了。

    小紫,这是六岁的女儿为它取的名字。她看过一部新加坡电视剧,她说她很喜欢片中那个叫小紫的阿姨。幼儿园草绿色的铁栅栏外,一个外地男人蹲在那里卖小鸭。一个大纸箱内拥挤着好多毛茸茸的小脑袋,噘着扁扁的嘴巴挺可爱。女儿嚷着要买,我也喜欢,就买下两只。只是当天夜里,那只小点的鸭子似乎感冒了,抖抖索索,缩在纸箱的角落,不喝水,也不吃米。第二天竟然死了。

    剩下小紫一个,很孤独。也缩在那里发抖,我找来一些感冒药,捻碎,和水喂它喝下去。过了一天,小紫果然好了。它呀呀叫着,整日在院里跑来跑去,一会要喝水,一会要吃米粒。邻居告诉我,鸭子还喜欢吃菜。

    我将一些青菜、茴子白切碎,放在小盆里。它低着头,吃得很起劲。吃食时,吃着吃着,它常常要猛甩一下头,弄得身上尽是米粒和菜屑。

    邻居有只小黑狗,有时会偷偷溜进来。小紫满不在乎地溜达着。我可要留神,别让小紫成为小黑狗的一顿美餐。它玩累了,就独自睡卧在太阳下的台阶上。小紫就这样摇摇摆摆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外出回家,隔着院墙就能听到它呷呷的声音,我心里竟然感到一阵温馨。

    小紫是女儿的一分骄傲,放学回家,就将它放在手心上,像个小公主,她指挥大家排好队,每人只允许抱一小会儿,动作还要轻轻的,担心别人弄疼它。夜里,小紫吃得饱饱的,女儿将它放进一只干净的纸箱,在纸箱四面钻了许多小孔。她说,灯光从小孔照进去,小紫才不会害怕。

    我们没想到,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竟是小紫最后的日子。

    吃中饭时,女儿端着碗出门,一脚迈出去,没想到小紫正懒懒地卧在台阶上晒太阳。小紫就这样走了。

    女儿坚持要埋掉小紫,她抱着小纸盒和邻居的小姑娘去了远处一块儿空地,那块空地上已有许多小草探出绿绿的头。

    小紫走了。有时从外面回来,我似乎听到院子里有呀呀的叫声,心中一动,待侧耳细听,什么也没有。我知道,这个小生命的叫声是要在家里响好长时间的。

    阿黄

    阿黄离开我已经有一年了。然而,每当走过公司生活区那片宽阔的空地,便恍惚看见阿黄在草丛中奔跑时矫健的影子。

    阿黄是一条漂亮的母狗。

    那时正是草色泛青时节,生活区那片开阔的空地上,各种不知名的小草和野花竞相登场,空前热闹。待到暮夏时节,那些草已达至人的膝前。

    说阿黄漂亮,不仅指她匀称的身材和泛着淡黄色光泽的皮毛,更重要的是它那双眼睛。我每次到生活区办事,阿黄都会乐颠颠跑过来,仰起头望着我,眼睛就像两汪清水,眼光中写满信任的神情,就像一个孩童的目光,纯洁无瑕,没有任何防备。我会停下匆匆的脚步,弯下身用手轻轻摸摸它的头,它便满足地踱到一边,继续它的工作——不让陌生人踏入生活区一步。

    不知什么时候,生活区又多了一只伟岸的黑狗,他个头比阿黄高出许多,全身的皮毛油光黑亮,奔跑时脚步有力,身子绷得铁紧,一看就是同类中的“酷哥”。公司的人便叫他阿黑。阿黑的到来,让阿黄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起了变化。

    再到生活区,便不见阿黄亲热地跑过来蹭。阿黄跟在阿黑的后面,在草丛中快乐地奔跑,偶尔停下来,两个便静静地对望着,远远的便只见一黄一黑两只狗含情脉脉的样子。我想,阿黄一定处在热恋之中。茂密的草丛就是他们的伊甸园。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增多,整日忙得团团转。再到生活区,只顾低头走路想事,阿黄渐渐淡出我的视野。等到再见阿黄,它已做了妈妈。

    阿黄身子明显瘦了下来,它懒懒地卧在楼外的水泥地上,脊梁突兀地将皮毛顶起来,那瘦削的样子让我心中一痛。见我过去,阿黄全然没有喜悦的神情,只是淡淡望我一眼,阿黄,你身体不舒服吗?我连着叫几声,它头都不抬,似乎很无力的样子。我推了推她的身子,见它身下的水泥地上有淡淡的血迹。锅炉房赵师傅说阿黄好像病了,什么也不吃,除了到草丛看看狗娃,就是卧着一动不动,走路还会摔跟头。手机响了,我叮嘱赵师傅给阿黄找点儿吃食,便打开手机和我的客户攀谈起业务上的一些事情。

    不想几天以后,阿黄却死了。一个收购狗的贩子买走了阿黄。前几天一直没露面的阿黑,不知从哪里钻出来,在石头上呆呆地站着。片刻,踽踽地向草丛走去。其实,已是初冬季节,绿色的草丛变得一片萧条,曾经郁郁葱葱的枝叶像枯黄的标本一样在风中枯立。阿黑忽然在草丛中狂奔起来,成群的麻雀呼地一下飞蹿起来,不知道阿黑为什么如此疯狂。

    据公司的门卫讲,那天阿黑慢慢腾腾地步出公司的大门,或许是悲伤中的它变得迟钝和麻木?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汽车撞翻在地,司机加大油门跑得无影无踪。那时,天空正飘起零星的雪花。

    与爱情无关

    无论是白日在滚滚红尘中奔波,还是夜深人静独坐遐思,我眼前偶尔会浮现出一张灿烂的笑脸。随着岁月的流逝,这张紫铜色脸上的笑意愈来愈浓。

    十年前,他在我居住的小镇中学任教。

    他是中学里第一个师范学院毕业后分在那里的年轻人。他的花格衬衫和悠扬的口琴声,以及在球场上快速奔跑的身影,给这所古老而封闭的镇办中学,带来一股清新的气息和陌生的风景。不过,中学里有些老师认为,像他这样活跃的人,在这所土地庙改做的学校里是呆不长久的,用不了多少日子,他就会像许多年轻老师一样,去追逐县城高高的楼房和闪烁的霓虹。

    然而,夜夜土地庙里都会飘出悠扬的口琴声,第二天,他照样神采奕奕站在讲台上,用好听的普通话讲他的几何、代数。他是学生心目中的偶像,又是小镇姑娘们的“白马王子”。

    那时,我在镇上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而这名气不过因为我在市报上发表了几篇文章,有人便称我为“才女”。很自然,有热心人便将他与我连在一起。那意思也很明显,我们小镇的姑娘也有和你大学生般配的。按理说,我当时还是农村户口,能找个大学生应该感到心满意足。

    然而,那时初出茅庐,心高气傲,得意地认为自己是一只展翅飞翔的大雁,前途无限光明,偏僻、简陋的小镇怎留得住我翱翔的心。那是个放飞的年龄。

    几次接触后,我直言不讳地告诉他我的想法。可是他并不灰心,他以那种超乎寻常的热情和耐心对待我。即使这样,我们之间仍然没有进一步发展的迹象。多年以后,我有时会想,当年面对他热情如火的攻势,我怎会修炼得那样到家?不过,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是泛泛的朋友。

    没课时,他经常会溜达着去找我闲聊,聊一些小镇上的人听不懂的话题,话语间自然少不了他那响亮的笑声。

    大约是一年半以后,我到县城一家公司担任文秘。没过多久,他也调至县城某所中学,并且很受领导器重。他有时会来找我,我们会一块儿看场电影,但更多的时间是聊,谈论一些刚上市的新书。他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真的让我感动。是的。既然他在小镇那所破败的土地庙都是笑着生活和工作,如今环境改变了,他更没理由不笑。

    在飘着雨丝的夜晚,我独自拥着薄被,坐在床上,会想到他,和他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应该是很不错的。他很知道疼人,也很是大度,他不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耿耿于怀。公司里的年轻人大都出双入对,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我“名花有主”。却不知我心仍无归属。

    这期间,我在几家杂志发表了文章,公司里的年轻人眼热得不行,可我心里没有一点成就感。下了班,公司里静悄悄的,我独自站在那个大大的水池边发呆,眼看着微风吹皱一池春水,不禁觉得自己心上凭空添了许多皱纹。我知道,我是感到了心灵上的孤寂。那些日子,夜里看书常常至二三点钟,以此来打发我的寂寞。躺下来睡觉时,又会无端生出一种“夜静忽疑身是梦,更闻寒雨滴芭蕉”的愁绪。

    那年冬季下第一场雪的那天,公司里包场看晚会,我和宣传科多要了一张票,给他打了电话。我决定在那天晚上确定我们的关系。

    冬季的天黑得早。我到食堂打饭时,忽然发现天空飘下些米样雪粒。

    晚饭后,雪竟然下得大起来,大片大片的雪花在空中飞舞,天色竟然显得亮了许多。

    他穿着一件军大衣,站在礼堂门口等我。见我过去,他笑着迎上来,在用手托眼镜的同时,他用另一只手轻轻为我掸着身上的雪花。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我心中热热的。

    晚会还没开演。礼堂内乱哄哄的,灯光大亮着,公司里好多人已坐在座位上。见我俩相跟着进去,我几个要好的同事,对我们示以善意的微笑。他一点也不怯场,嘻嘻哈哈与他们打着招呼。那晚他的笑声分外响亮。

    其实,那一刻我的心真像是搅成一团的乱麻。我问自己,这是爱情吗?可我为什么一点儿不激动,一点儿没有魂不守舍,偶尔碰到他的手并没有产生那种触电的感觉,坐在他身边,我很平静,就像他只是我一位大哥。我不相信,如果两个男女之间发生爱情,会这样平静,没有一点儿激情。

    他偶尔扭过头,关切地问我好不好看。我木木地点点头。那一晚,我冰凉的手一直握成拳头,伸在棉外套的口袋里。我不知道演出究竟如何,我只知道我的思绪飞出礼堂,在飘着雪花的天空,飞得很远、很远……散场后,我们默默走在静静的大街上,脚下传来吱吱的声响,旋转的雪花在路灯下闪着晶莹的光。他头上蒙上了厚厚一层雪,像戴了顶白帽子,那模样使他看上去有些滑稽。在公司门口,我站住了。我伸出手,他也伸出手。他的手真暖,而我的手很凉,好久,我抽出了手。“谢谢你来送我”,转身的那一刻,我的眼角悄悄滑出两行泪水。

    就在那年冬天,他调走了。调走前几天,他到公司找我。那天晚上停电,我的宿舍点着一支白色的蜡烛。他说他要调到省里,商调函已下来了。如果你觉得我不需要走,我可以留下来,说这句话时,他的声音很轻,似乎生怕惊醒一个梦。他的眼睛在镜片后专注地看着我,不,是用心在注视着我。我感觉出,他的声音隐隐有点儿发抖。

    屋子里很暗,只有烛光和我们投在墙上的影子在晃动。

    我望着窗台上那盆文竹出神,时间似乎过去一个世纪。我觉得太累了,心已经老了。我望着他:“祝贺你,那样你的发展前途会更大。”说出这句话,我顿时轻松了许多。

    他慢慢低下头,抽出一支烟,凑近蜡烛,猛吸一口,又缓缓吐出来。

    小屋里顿时升腾起一股灰色的烟雾。

    当我终于忍不住咳嗽起来,他好像突然醒过来,将手中的香烟捻灭。

    他站起身,慢慢走向门口。我感到喉咙发哽,轻声唤了他的名字。他回过身,看着我。而此刻,愧疚、轻松和失落一齐向我袭来。我想,假如那时他再重复一遍他的来意,我会恳求他,不要调到那个遥远的城市,留下来吧!可他只是紧紧握住我的手说,“不管如何,我们都永远是朋友,好不好?”我抬起头,他笑对着我。那张笑脸多少让我感到一丝慰藉,要不,我会觉得自己伤害了他,是个不可饶恕的罪人。

    我站在门口,望着他高大的背影,慢慢消失在夜幕中。他似乎还回头挥了挥手。

    如今,我已做了别人的妻子,而他也做了别人的丈夫。偶尔,我们会通个电话,电话中常常会传来他爽朗的笑声和关心的问候。我不由也会笑起来,在我心里,他会永远是一个大哥的角色,而这个角色,我们双方都很满意。与此同时,我眼前会浮现出他那张紫铜色的笑脸。它会为奔波中感到疲倦的我,注入一丝活力,让我感到友情和温暖。

    是的,许多年前,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唯有我们的心灵世界,一朵花可以永远盛开,一股风可以永远吹拂,一阵雨可以永远淅沥,一缕春晖可以永远明媚”。还有,一张笑脸可以永远灿烂,这一切会让生活变得美好而温馨。不过,这一切与爱情无关。

    逐渐模糊的背影韦伯时代面对他的一刹那,我就知道面前这个人已经不是十多年前那个人了。

    尽管他身材还是那样挺拔,服饰还是那样考究,但那双眼睛已没有了昔日的清澈,那里面多了一些我读不懂的东西。

    那时他刚大学毕业,总爱穿一件乳白色的夹克,一条发白的牛仔裤,腋下常常挟一个长方形的黑色公文皮包。走路时脚下像踩着弹簧,一头黑发随着脚步淘气地跳动着,脸上闪出一种若有似无的自信的微笑。各科室的人都拿这个大学生当宝贝似的宠着。那时的他真是青春又清纯。

    单位里年轻姑娘们都在悄悄喜欢他。可我当时似乎没什么感觉,我总觉得他压根就与我没什么关系,况且他偶尔流露出来的那种高人一等的神情,让我很反感。

    直到有一次,他看了我发表在省报上的一篇散文,他的反应才让我对他有所改变。当时,是个星期天的下午,我骑着自行车刚从乡下风尘仆仆地归来,和单位里一个女孩在水房里就着水龙头猛洗一通。剪得短短的男孩儿头湿漉漉的,头顶上的头发一根根直竖着,还闪烁着水珠。

    洗漱完毕,我们说笑着走出来。这时,他挟着那个公文包笑嘻嘻地凑过来:

    “嘿……”我扭头看了他一眼,只是笑笑,并不搭话。那时我年轻气盛,只想杀杀他的傲气。他仍然跟过来:“嘿,我看了你写的那篇文章,写的真不错。”“是吗?谢谢夸奖。”我直视着他。

    面对他的赞叹,我居然毫无愧色。他站在阳光下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牙齿:“哎,你一点也不谦虚。”我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事后,女伴意味深长地说:“他可很少夸奖人呀!”我“呸”了一声并不当回事。我很清醒,我们是两条道上的人,根本不会有什么故事。

    他过后也恢复常态,仍然是趾高气扬地走在单位的林阴道上,不过见了面总要热情地打个招呼。能让单位里女孩心中公认的“白马王子”

    做到这一点,也不过是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仅此而已。以后,他调到市里,便再也没有见面。斗转星移,十几年转瞬间即逝。不过,有时脑海里偶尔会闪出那个黑头发淘气地跳动着,穿着白夹克牛仔裤的身影。

    九十年代大学生的印象就是以那样一种姿态留在我的脑海中。

    再见面时,则是在电视屏幕上。他夹杂在一群肥头大耳的人中正在视察一项刚竣工的工程。看上去他几乎没什么变化,只是以前的夹克改为笔挺的西服,脸上的神情显得很有城府,不时对身边的肥头大耳们点头,哈腰,他的神情和年龄在那一大群人中显得很突出。我忽然想起那时他脸上那种若有似无的自信的笑意。

    没想到此刻会在这里、会在这个熙熙攘攘的大会议室碰到他。他正和别人打着招呼,嘴里偶尔还冒出一句脏话。他似乎喝了酒,眼睛有些发红,不过倒还镇定,这或许是常在官场练就的一身本领。我们相互问着别后的一些情况。有道是官高一品不压乡党,我笑着开他的玩笑。我问他仕途这条道可否拥挤?这些年可曾风光?他只是不置可否地笑说,我倒是真羡慕你,做个自由人多好,可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

    说这话时,我再次望着他的眼睛。然而那双眼睛再也不是十几年前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了,尽管它仍然明亮,甚至可以说是贼亮,但我知道真的不是了。

    会议没有开完,我有事先走一步。握手道别过后,我便匆匆走出那间乱吵吵的会议室。这次偶然的邂逅,让我感到索然无味。我知道,那个穿白夹克牛仔裤,腋下挟着黑公文包的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已被岁月之风吹的有些变形,他逐渐退化成一种模糊的背影,再也不会清晰地呈现在我的面前了。

    身边的风景

    去年夏季的一天,到学校开家长会。

    会上,老师历数女儿的“恶行”。其一,此女调皮异常,比男生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二,上课时擅长搞恶作剧,捣乱左邻右舍;其三……最后,老师无可奈何地补了一句:“你女儿很聪明,反应也快,真可惜呀!

    脑资源浪费。”老师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神情。我谦虚地连连点头,心里一股火却越冒越高。

    晚上回到家,将女儿一顿狠打。女儿睡下后,我轻轻揭开毛巾被,看着她红肿的屁股,小脸上还挂着两滴残留的泪痕,心中不觉一痛。坐在灯下,我问自己。作为母亲,难道我就没有一点错吗?为什么要把火发在孩子身上?想想自己每天晚上回到家里,困得坐在沙发上只想打瞌睡。心里想着要给女儿检查作业,可看着本子,脑子却只犯迷糊。发现错误,心头一团火起,除了呵斥,还有什么?其实,自己心里明白,不就是把工作上的烦恼转移到孩子身上了吗?自己算是个称职的母亲吗?

    想到此,轻轻把孩子露在外面的胳膊推回去,将毛巾被盖好。

    母女俩钉嘴铁舌,哭哭闹闹,嘻嘻哈哈,转眼又是一年。一天晚上,一家三口围在一起吃饭,女儿冷不丁说了一句:“《苏菲的世界》真好看。”

    我吃惊地问:“你说什么?”“《苏菲的世界》,你没看过吗?”女儿反问了一句。《苏菲的世界》是一本简单的哲学入门书,被列为全球十大畅销书目之一。可再怎么,对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是否早了点?我有些不相信,便问她书中的内容,她呱嗒呱嗒地既然能说出来。我不由得心里一喜。

    她得意地瞥了我一眼,那意思是别小瞧人。

    没过多久的一个中午,中央十台的百家讲坛,正逢作家刘心武讲《红楼梦》的秦可卿身世之谜。女儿听得津津有味。节目完了,她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妈妈,贾宝玉有一块玉,林黛玉为什么没有?那个疯和尚是干什么的?”我吃了一惊,不会吧?她看《红楼梦》?印象中,女儿到处疯玩,偶尔还会有同学的家长找上门来,说是女儿打了人家的孩子,我忙不迭地赔情道歉。她坐在那里,一副文弱女孩的样子,几乎让我糊涂。为了确定自己的猜测,我让女儿再说说《红楼梦》中还有哪些人物,她张口便说出一串。再一问,方知,她嫌家中书柜里的《红楼梦》半文半白不好懂,借同学的少儿版《红楼梦》读的。

    至此,我不由得要重新审视女儿。自认为是她的母亲,对她了如指掌。

    其实,孩子每天都在不知不觉地成长。而我,一直都在把她当小孩子看待。

    如果不了解她,又怎么帮助她?不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怎么能够帮她打开一个个“心结”?这两次关于读书的事件让我改变了对女儿的态度。

    现在,我和女儿更像朋友。有时候,她会一本正经地和我探讨一些问题,引得我发笑,她会气恼地说:“和你谈正经事,笑什么笑?”我喜欢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女儿喜欢周杰伦的《东风破》和《双截棍》,我们双方互不干涉。有时候,电视上出现罗大佑的形象,女儿会大喊:“妈妈,你的偶像出来了。”马上就要升初中了,女儿整天忙得昏天暗地,早上六点上学,晚上八点回家。吃过晚饭,就钻进小屋,写写日记什么的,一会儿便会传出她的鼾声。

    以前,女儿的调皮捣蛋让我大伤脑筋。现在,女儿是我眼中最美丽的风景。你瞧,放学了,她风风火火推着自行车闯进院子,双手高举着试卷喊:“妈妈,你猜我考了多少分……”

    高粱红了

    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一座石桥。

    桥下的河流已干枯,被人种了一大片玉米,从春到夏到秋,每天看着那片葱绿由低到高。有一段时间,整日忙得昏天暗地,渐渐对那片葱绿熟视无睹。然而,就在秋季的某一天,那片葱绿中却冒出了一小片火红,那是一片燃烧的红高粱,就在玉米地的边沿。这一片红高粱就这样点燃了我灰暗而寂寥的心房,在整个秋季,高粱给了我好心情。

    每个人都有一个梦,都有一个理想,不管你的理想是伸手可及,还是浪漫得终生都无法实现。这个世界是个阴差阳错的世界,你想啥不一定能得到,你不想啥也不一定就得不到。因此,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人在沮丧、烦恼和颓废。埋怨不想要的来了,想要的走了。记得台湾《联合报》曾刊登过一个司机先生的座右铭:“你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改变心情。你不能控制他人,但你可以掌握自己。你不能预知明天,但你可以利用今天。你不能样样顺利,但你可以事事尽力。”静坐时,我常常会被那司机先生对待生活的那种乐观和豁达的态度所感动。因此,是选择在阳光下歌唱,还是在阴暗的角落哭泣,明白人一看便知。

    我们毕竟是普通人。尽管我们不可能像名女人吴士宏那样逆风飞扬,也不可能像名男人李仲先生那样三十三岁开始读中专,苦读十四年后,在年过半百之际获得异国博士学位。然而,在我们这些普通人心中仍有着这样的梦想。就是有了这些梦,生活才变得五彩斑斓。可忙忙碌碌的现代人总是被不期而至的事件所伤害。牵手的人忽然放手,让你猝不及防闪个跟头;曾经是莫逆之交的朋友忽然反目成仇,让你目瞪口呆;一向非常赏识器重你的上司听信“谎言”对你“另眼相看”,让你感觉前途一片灰暗,昨日还是单位的先进人物,今日忽然下岗,变得没着没落,心里空空荡荡。于是,我们觉得,理想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显得那么幼稚可笑。大部分人开始固守平庸,变得现实和功利起来,再也看不到生活中闪光和美好的东西。他们就这样一日一日重复着自己,很多人在拷问自己生命的价值,或者问一问类似“今生我是谁,来世谁是我”的问题。

    这正是我们的悲哀。梦和浪漫的丧失,使我们的生活暗淡无光。没有了激情和梦想,也就失去了取得更大成功的动力。有人说,八十年代是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年代,九十年代是理想和激情丧失的年代。二十一世纪来了,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对还是错,或许,他们有着更多的现实和功利。

    事实上,现代人大多是明白人,这些道理都懂,可我们仍然自觉不自觉地走进那个怪圈,怨天尤人,叹英雄无用武之地,怪生活压力太重,实在无法轻松。我们只是感叹,为何不采取行动?事实上,生活并不是真的那样让人悲观。你是否用你的真诚去感动周围的每个人,让真诚这个圆越画越大?你是否真的尽职尽力去做好你那一份工作,而在领取酬劳时问心无愧?你是否发现在华灯初放的街头,小车红色的尾灯就像一双脉脉含情的眼睛?你是否在下着细雨的日子,打着那把父亲以前用过的黑油布雨伞,在巷子里独自静静地走,走成小巷里一道动人的风景?

    无论你是年老还是年轻,不管你贫穷还是富有,千万要保持一种健康而年轻的心态,一种乐观向上又浪漫的生活情趣。如果你现在还沮丧、失落,让我悄悄告诉你,去看看桥头那一片火红的高粱吧!站在古典的石桥上,头顶是秋季湛蓝明净而高远的天空,看着那一片红色的精灵在秋风中舞动,微笑会不知不觉间写在你的脸上,去吧,快去吧!红高粱会带给你一片好心情!

    你的心情现在好吗

    那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朋友说起我俩都认识的一个友人得了尿毒症,已经在前年去世了。我的眼前蓦地闪出一个瘦高个子,白白净净,鼻梁上架一副黑框眼镜的年轻人。十年前,在一次笔会上认识,当时他刚从师范学院毕业,分在市里一所学校上班,正是书生意气的年龄。

    记得有天晚上开联欢会,他唱了一首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鼻音很重,好像患感冒似的,听上去不免有些五音不全,因此给我留下较深的印象。

    后来,在一个星期天,他和另外两个文友一块儿到我所在的单位玩儿,不巧我又回了家。此后,再没谋面。不想十年后,他已经像一缕青烟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功名利禄,红尘滚滚。十年可以轻而易举地造就一个百万富翁,同样可以轻而易举地磨损一条生命。这不免让我们感到岁月的无情。十年,我们看见了太多新生命的诞生,也看够了生命的死亡和消失。我们在感受到新生命诞生之喜悦的同时,也感觉到死亡的恐惧和痛苦。一个人或许今天还笑吟吟地站在你面前,但明天也许就会因各种原因在这个世界192蒸发。在我们的亲人和朋友中间已经发生过太多这样的事情,死亡有时就像一片阴影随时可能罩到我们头上。生命是如此不堪一击,我们小心呵护还来不及,怎忍毫不珍惜,轻言放弃。

    生命的脆弱和坚韧,有时真的会令我们目瞪口呆。我认识两个女孩。

    一个在十八岁时患了骨癌,然后在如花的年龄便离这个世界而去。另一个十八岁时在一次很偶然的事故中,被一辆载货的小四轮从身上辗过,当时大家都以为她肯定不行了。然而从医院治疗回家后,已经十个年头过去了,她依然健康地活着。她特别爱笑,笑起来声音脆脆的,像一串银铃。她过着一种并不很富裕的生活,拉扯着两个孩子,丈夫在去年还下了岗,可我从未见她皱过眉。她和丈夫在街边摆了一个煎饼摊,风里雨里,红汗淌黑汗流,过得有滋有味。奇怪的是她并不见老,三十岁的人了脑后高高梳个马尾巴,面腮红红的,像擦了胭脂。我私下常想,她不可能没有遇到过困难,但她肯定常常告诫自己,假如当时我没有挺过来,能有现在吗?你瞧,我现在平平安安活着,有个忠厚的丈夫,还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我还有什么迈不过的坎儿?这时,拥有生命的自豪感肯定如潮水一样涌过全身,她又精力充沛地推起煎饼车走出家门。

    只有感到生命的珍贵,才会珍惜我们拥有的分分秒秒,才会善待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百年修得同船渡”,而我们作为朋友、同事,每天见面一块儿共事,那又是修了多少年啊!也许,我们有太多的烦恼,可生活中不如意事常常十有八九。你或许失去金钱失去地位,然而,纵然失去再多,还有失去生命重要吗?

    最起码,你还可以站在阳光下,感受阳光的抚摸,看你喜欢的花花草草;站在月光下,数你数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星星,找一找哪颗星是你,你又是哪颗星。你还可以感受风霜雨雪四季的变换,感受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那种温馨的情愫。岁月更替,沧海桑田,即使我们以后衰老了,但我们还可以看到自己一头银发满脸皱纹,我们还可以做一做那个年龄段的有气质有风度的老人,那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情啊!然而,假如生命没有了,我们还有什么?你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呢?这样,你的心情或许会好一点!

    偷梨的女孩

    我和如云是中学同学。

    我没想到和她十几年后不期而至的谋面,竟是在那样一种场合。她一袭黑衣黑裤,披肩长发,未施粉黛的面孔上,一双大大的眼睛显得有些空洞无物,眉毛不像以前那样浓,修得细细的,弯弯的,像瘦瘦的月牙。她弯腰从那辆豪华奔驰里出来,有一个男人殷勤地赶过来。任何一个明眼人都能看出他们之间潜在的关系,何况他们大大咧咧演绎着那些亲昵的动作。

    我和如云曾经一块儿翻越篱笆,去偷小队果园里的梨。她那时身手敏捷,像个猴子一样灵巧地翻进去,拿个布兜挂在脖颈上。我们站在用圪针围着的篱笆外面,月光下,有斑驳的树影晃动。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见她双手翻飞,脖颈上挂的布兜变得鼓胀起来。大约十五米处,便是看梨园的刘大爷那间黄泥小屋。小屋静静地站在月光下,窗户上黑黑的,没有灯光。每日鞍前马后奔跑在刘大爷身边的“阿黄”,此时也不见踪影,这一对“黄金搭档”莫非也脱岗了?

    如云轻捷地跑过来,隔着篱笆递出布兜,我和另一个叫小苗的急忙伸手接住。如云从梨园的篱笆门急急跑出来。我和小苗眼见着如云安全地站在我俩面前,悬着的心方才落地。我们都知道刘大爷是个脾气暴躁、铁面无私的老人,他无儿无女,以队为家,连队长的孙子都休想从他这里吃到一个梨,何况我们?经常是我们一群小孩子,站在梨园的篱笆门外,香油蜜罐般叫好半天爷爷,他才用一顶黄黑的草帽递出几个从树下捡来的烂梨。刘大爷如果发现我们居然在他管辖的范围内干损害集体的事情,那根结实的拐杖定会将我们的屁股打烂,如云鬼机灵不知怎么找到这样绝好的空子。

    三人一路大声笑着,似乎要将刚才极度的恐惧完全释放出来。大队部院子里,电影已经开演,演什么电影已经并不重要。我们坐在木制长条凳上,将水灵灵的梨掏出来,你一个,我一个,咬一口满嘴冒水,甜甜的,酸酸的,边吃边看着银幕上那些晃来晃去的男女,还顺手将梨送给几个馋嘴的小孩。银幕上出现“剧终”字样时,我们的肚子胀得像面鼓一样,只顾着揉肚子,一句话也不想说。那天晚上回到家里,哼哼叽叽半夜,闹得一家人都不安生。

    如云最早不读书。她人长得漂亮,亲戚在城里给她找了份儿工作。

    以后,便很少看到她。只是此刻的谋面方式,让我颇觉尴尬。那个男人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言语轻佻。她倒没有一点儿不好意思,只是看上去很疲惫,全然没有那种见到老同学的喜悦。淡淡的笑,漠然的眼神。颀长的身材在黑丝绒旗袍的包裹下,凹凸有致,她纤细的水蛇腰和那种爱理不理的眼神,对男人简直就是致命的诱惑。

    我不知道如云这些年经历了哪些,我也不想知道。只是多年前那个穿着花格衬衣,猴子一样跳过篱笆偷梨的女孩,拼命地映在我记忆的屏幕上。

    穷人也浪漫

    丈夫时常坐在客厅的椅子上沉默。

    他虽然不说,但他心里涌动的那点小波澜,我全知道。当他同学的太太穿着一身名牌,到摩托车自选商场考虑换个车型时,我骑着那辆结婚时买的二六式女车正奔波在上班的路上;当他同学和太太坐在开着冷气的豪华单间吃海鲜时,我正在菜市场与小贩讨价还价。他为不能让我和孩子过得更好一些感到惭愧。可我从来没在意这些。我只知道,当晚饭过后,轻松地坐在沙发上,看着活泼的女儿和他那头浓密的黑发,我脸上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笑意。

    我们很少光顾饭店,偶尔全家也会到饭店小撮一顿。七岁的女儿将自己收拾得光头净面,出了门碰上她的同学便自豪地说:“我妈领了稿费,我们到外面吃饭。”她的同学很是羡慕。活泼可爱的女儿经常让饭店的服务员喜欢得不得了。吃罢走时,她甜甜地叫一声:“阿姨,再给我点餐巾纸。”服务员笑着塞给她厚厚一叠碎花的餐巾纸,拨拉着她两根翘翘的小辫说:“再见。”女儿欢快地答应一声,将餐巾纸分别塞给我和他爸,命令地说:“两个大人把嘴擦干净。”然后将剩下的纸细心叠好,装在她上衣的口袋里,便一蹦一跳走在前面。

    丈夫和女儿都喜欢吃我煮的粥。我若有事出门走几天,父女俩不胜思念,心不思念胃也思念呀!

    熬粥时,我先将一些豇豆、小豆和花生米放在冷水锅里煮,待煮沸再点冷水,反复几次。然后把提前泡在碗里的大米下进锅,熬大约一个小时,这样煮出的粥粘粘的,呈深红色,家里如果有现成的麦片,再放上一小袋,搅拌一下。嗯,色泽鲜艳,味道香甜。我给它取个好听的名字,叫玫瑰粥。小个子绿豆和小米熬出的米汤,黄澄澄的颜色,既下火又解渴,还营养丰富,我管它叫金色池塘。

    那天,我感冒过重,在家休息,丈夫自告奋勇到厨房做饭,不许我踏进半步。女儿也不甘示弱,忙着去搭下手。我落得轻松,躺在床上翻看吴士宏的《逆风飞扬》,我佩服这个胸怀大志的女人,可我今生注定干不出她那样的业绩。不过,能演好我现在的角色,我已很知足。

    当电视中响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声音,丈夫在客厅叫太太用餐。

    我走出卧室,看着桌上那一碗简单的面片汤,不由笑出声:“大厨师,这就是你忙活了两个小时的成果展?”他腰间系着我的蓝印花围裙,一本正经地说:“别咋呼,你先尝尝,尝尝再下评语不迟。”

    我坐下来,拿筷子一搅,哟!里面还沉着金黄的嫩玉米粒,切得细细的红萝卜丝,还没喝,一股油炸葱花的香气扑鼻而来,“鱼儿钻沙”我脱口而出。记得小时候,正月十五那天晚上,母亲总要给我们姐妹几个做一锅“鱼儿钻沙”面片汤。那香味让我们几个直到以后结婚生子仍念念不忘,可他怎么知道我这个沉淀在心底的秘密?

    女儿洗干净白白胖胖的小手,也凑过来邀功:“妈妈,是我洗的红萝卜,香不香?”

    我看着这一大一小两个宝贝,感觉病去了大半。

    丈夫忽然大叫一声:“糟糕了,糟糕了,今晚有NBA,我忘得一干二净。”他解下围裙,信手一扔,手忙脚乱换频道。电视屏幕上,乔丹飞身跃起,一个漂亮的扣篮。他兴奋地喊出声:“哦——乔丹——真漂亮!”

    女儿在旁边大声说:“爸爸,我认识乔丹,他在姥姥家门口住。”

    丈夫一愣,我也愣住了,等回味过来,我们不禁放声大笑,是啊!

    挺壮实的一个小伙子,小名叫乔蛋,他和乡下母亲是亲戚。女儿经常到姥姥家小住,怎会不认识他呢!见我们笑得眼泪都流出来,女儿有些气恼地喊:“有什么好笑的,我就是认识乔蛋嘛!”

    无人祝贺也是一种幸福

    那一天的感觉很奇特,三十多年来从来没有过。

    在单位每天要面对很多人,温和的、暴躁的、随意的、挑剔的,而我始终要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每一个人。在家里,我是妻子是母亲,既要照顾家里人的情绪,还有大堆的家务事等着我去做。但是那一天,我忽然觉得,我应该给自己留出点时间和空间。那一天是个阴天,下雪前的阴晦,但刮过来的风却不冷。我想着三十多年的今天,我躺在一个白布做的襁褓中,小脸一定是皱皱的,人常说:“新生孩子丑死狗。”这么多年风雨兼程一路走来。从幼稚到成熟,从清高到随和。我经历了许多事,认识了许多人,年龄愈大,心中愈是心存感激。我感激我身边每一个人,我的父母,我的兄弟姐妹,我的朋友,我的同事。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们每日相处,那得有多大的缘分啊!

    日子忙忙碌碌,我可以想起家里每个人的生日,却总是忘记自己的生日。那一天,我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我只是想静静祝贺一下自己。

    我在商场尽情地逛着,看着那些悦目的时装,真是一种享受啊!我给自己挑了一套平日舍不得买的化妆品。然后,又在一个朋友开的美容店里躺了两个小时。耳边回响着凯丽金的《回家》,空调中吹出暖暖的风,似乎置身于暖洋洋的春天。朋友一边在我脸上轻柔地按摩着,一边在我耳边唠叨:“你呀,整日就知道奔波,太不会爱惜自己,女人就像花,要浇灌,要阳光,要……”是的,我真的不知道爱惜自己,我老是想别人的感受,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需要爱护,是的,是的……我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我梦到我坐在村外清澈的小河边洗衣服,光脚丫使劲儿在水里扑腾,逗那些在脚边窜来窜去的小蝌蚪;我梦见自己用红头绳扎着羊角辫,穿着儿时最喜欢穿的那件红底白花衣服,手里拿着一架红色的纸风车,拼命地跑,风车就不停地转。田野里是大片大片金黄的油菜花,我边跑边笑着,有多久没有这样开心地笑了,真痛快。

    等我睁开眼,天色已经暗下来。朋友在忙着招呼别的顾客。我悄悄穿好衣服,和店里那个忙碌的姑娘打了招呼,便出了门。门外已是华灯初放,万家灯火。

    换一种感觉

    如果你已厌倦了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如果你已看烦上司重复了一千次的绷紧的面孔;如果你正为朋友间翻云覆雨的友谊而伤心不已;如果……

    那么,换一种感觉吧!

    在某个飘雨的日子,你其实不必刻意在脑中搜寻类似“无边丝雨如愁”的诗句,望一眼窗外,你会在不经意中发现,小桃花正在雨中尽情地展示着妩媚的笑脸。就在这样的日子,撑起那把父亲以前用过的黑油布雨伞,出去走走吧。

    巷子里空无一人。

    请你尽量放慢脚步,雨声逐渐会在伞顶敲奏出你从未听过的悦耳音乐。镂花的钢砖被雨水洗得很干净,像一张洗去铅华的脸。低洼处已积了亮亮的水,像一只只含情脉脉的眼睛。不管在北方,还是在南方,这样的天气和这样的场景都是妙不可言。

    这时你会想起什么?会想起戴望舒的雨巷,想起那个结着丁香一样愁怨的姑娘?还是第一次和初恋情人在雨中散步的浪漫情怀?要不,就会想起儿时的你,居然穿着妈妈给你新买的鞋子,义无反顾地走进雨中,踏在院子的积水里高兴地大呼小叫,最终挨了妈妈一顿好打。到现在想起来,屁股仍然感到隐隐的疼痛。

    你打着伞,慢慢地走着,走成街巷中一道动人的风景。被雨洗涤的空气,清新而富有凉意。你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将一只手伸出伞外,接着冰凉的雨丝。这一刻,所有的烦恼都会在雨中消失,留给你的是久违了的诗意和惬意,笑靥在不知不觉间浮现在你年轻的面庞上。当你走至小巷尽头时,雨停了。你收住伞,抬起头。哦,碧空如洗,绿树红花,我们的周围原来这么美。

    哥哥

    暑伏之后,以前不太注意的知了声忽然变得聒噪起来。尤其是在炎热的午后,知了那不太动听的声音长一声短一声嚎叫个不停。

    在这样一个午后,我坐在桌前翻看一本刚买来的新书。隔壁传来一个小女孩儿撒娇的声音:“哥哥,你帮我吧!”随着是一个浑厚的男音:

    “好好好,哥哥帮你,真拿你没办法。”小女孩儿那娇娇的声音忽然让我好生羡慕。想想自己,三十几年来,自己似乎从来没有用这种声音说过话。

    在家里身为老大,尽管下面两个弟妹很懂事,但作为姐姐,总是要做出榜样,才不愧为姐姐。在学校读书时,被老师硬安了个班长兼卫生委员的职务。

    我本不是个喜欢管人的人,事到临头,只有把自己管好,才能管别人。

    那时的我瘦弱得像一棵发育不良的麦苗,小小的个子,脑后梳两把翘翘的刷子,裤带上系着一根五色线辫的花绳,上面系着教室的钥匙。

    每天早晨我都是第一个到学校先打开我们班教室的门,再把黑板擦净,生怕别人说我是班长,还迟到。

    记得在冬季的某一天早晨,睁开眼一看,屋子里黑洞洞的,伸出胳204膊一阵刺骨的寒冷,被窝里暖洋洋的,就懒在床上想多躺几分钟。没想到一下子又睡过去,等我醒来,已经能看到窗户上泛着白色。我边穿衣服边哭,脸也没洗,背着书包就往学校狂奔。进了校园,看到我们班的学生站在教室门口,冻得又跺脚又搓耳朵,我愧疚得要死。有同学在一边埋怨我:“做啥好梦了,我们快冻死了。”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脸上肯定红得像擦了胭脂。班上一个平时学习不太好的男生帮我:“闭上你的嘴,让你管钥匙你能一次不误?快进教室吧,我看你还是不嫌冷。”那个同学吐吐舌头跑了。直到现在,有时我会突然想起那个帮我说话的男生。

    长大后,参加工作,又为人妻为人母。我总是尽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好多时候,令肯辛苦自己也不愿麻烦别人。有多大的委屈我自己承受,也不愿对别人倾诉。我知道这样不好,可就是怕麻烦别人。做每一件事,我都想尽力让人家满意,我经常会感到累。

    或许,正像我的一个好朋友说的那样:“你太追求完美,所以,你感到疲倦。”有时,看到邻家小妹那副娇娇弱弱的小模样,她高大的哥哥就像她的保护神,有啥事就喊哥哥,真的好羡慕。想了想,长了这么大,我似乎从没有喊出过这两个字。哥哥,在我心里一直是两个神圣的字眼。

    这么多年,我早已习惯,有多大的事自己扛着。遇到困难,没有人可以帮助自己,我便会一遍遍告诫自己: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事情就会好转。就像一首歌中唱到“要生存先把泪擦干,走过去前面是个天……”

    如果有来生,我愿意做小妹,上面有哥哥姐姐疼我爱我护着我,有个身材高大的哥哥为我遮风避雨。有事可以无所顾忌喊几嗓子:“哥,你来帮我。”不过,既然今生已无做小妹的机会,我就踏踏实实做好自己吧!

    或许,只有在梦中,才会出现自己头上扎着两条羊角辫,牵着哥哥的手一路蹦蹦跳跳连声娇喊:“哥哥……”

    在心底种下一棵树

    我不是铁杆球迷,看球的历史也不长,远没有到那种对足球如醉如痴的境界。有时甚至是凑热闹,图的是那种许多人凑在一起看球的气氛,可以无所顾忌地尖叫和大喊,没有人会认为你神经不正常。不过,今年的世界杯足球赛说什么也得看,那全是因为有我们中国队参战的因素。

    中国队0∶2负于哥斯达黎加队以后,球迷们有人痛哭失声,有人跑出门外对天狂喊,还有人回到家和自己的老婆怄气,好像中国队输了球,与他的老婆有关系,我倒认为大可不必。其实每个球迷都心中有数,中国队闯入世界杯,已经让我们特喜大喜,难道还希望他能闯入十六强?

    自家的孩子有多大本事,自家人心里总归清楚。但如今请了“洋教头”,米卢又被媒体称为“神奇教练”,他有层出不穷的花样,万一留一手,到关键时刻方拿出来,给国人一个意外的惊喜呢?然而,没想到第一场就惨败给哥斯达黎加这样一个小队,米卢也被媒体称为“最郁闷的教练”。

    这不能说我们忍耐力差,中国队屡战屡败,球迷们一次次经受的打击还少吗?但对足球的迷恋仍然不改初衷。只是输给哥斯达黎加,让他们有206点想不通,我们的国脚们怎么了?

    有的球迷不免在心里打鼓,中国队面对巴西队时千万别像沙特队那样。否则,球迷们脸上真有点挂不住了,还好,0∶4负于巴西队。就像媒体在赛前说的那样,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我们不会天真到幻想与巴西队打平或者小胜,只要国脚们输球不输人,打出士气。毕竟与国际一流球队实打实的机会少而又少。抓紧机会多学学人家,找找自己的不足,才是正事。

    说句实话,女人看球和男人是不一样的。那些在绿茵场上快速奔跑的男人,让我想起大草原上美丽的羚羊。进球或者失球后的每一个动作和眼神都是他们最真实的情感流露,每一次冲撞,都显示出男性那种充满阳刚的力量之美。而我们的足球似乎少了点什么,中国的男人一向缺少幽默感,他们太正统,太严肃了,挑起足球的话题总是让球迷们心情沉重。可罗纳尔多和小罗纳尔多在球场上奔跑时,脸上那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微笑,并没有妨碍他们在球场上的杀伤力,在不经意间,他们就会给我们致命的一击。或许,这些跳桑巴舞的男人,骨子里天生有一种我们无法企及的轻松和随意?

    没办法,我们输了,我们真的技不如人。与巴西队在一起才让我们清楚地看到自己与强队的差距。尽管球迷们在电视机前干着急,尽管国脚们也汗流浃背,拼命地和大小罗纳尔多冲撞,仍然没有给中国的球迷们赢得一次狂呼的机会。我们还能说什么?除了对足球不变的忠诚,我们还能说什么?我们只有重新在心里种下一棵树,让它再长出些新的希望。

    白茫茫大地

    这年的冬季干旱无雪。隆冬时节有点暖。

    忽然铺天盖地来了一场大雪,全城银装素裹。我心里抑制不住一阵惊喜。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喜欢下雪的日子。在这样的日子,看着那飘飘洒洒在天空中飞舞旋转的小精灵,看着我生活的这座城市一点儿一点儿变得纯洁,我会变得思绪飞扬。无论那一刻正在做什么,都不能阻挡我的思绪腾空而起,飞出窗外,与那些旋转的精灵共舞。

    走在一片苍茫之中,周围是一望无尽的白。那一刻,感觉自己是那样渺小,就像天地间一颗小小的雪粒。在雪地上慢慢走,我会忽然想一个友人许多年前写的一句话:“我不愿守着您艳丽的裙边而心灵死亡。”

    在这一片无际的白色中,艳丽的裙边让我思绪变得异常活跃。许多年前,她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一去不回头。她固执地要去寻找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是否在自己的天空下接受阳光和雨露。

    雪花那轻盈的舞姿和冰凉的气味,让我从现实中超脱。每一次雪地漫步,对我来说都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任岁月的风从指缝间流过”,在岁月风的吹拂中,那个头上梳着羊角辫,扎着红头绳的女孩,转眼间已步入而立之年。我们身上好多可贵的东西,比如幼稚、单纯之类的东西正在一点点儿离我们远去。我们曾经引以为自豪的棱角正被生活的浪潮打磨得逐渐圆滑起来。年少时,我们习惯喜形于色怒形于色,对人的好恶全写在自己的面孔上。然而,现在我们已经习惯有多重的心事都搁在心底。我们经历了太多的坎坷,我们已经不怕被任何事打倒。跌倒了,我们仍然可以站起来。

    我们在岁月中变得成熟。可我却对这两个字感到恐惧。以前我们讨厌的一些东西,如今可能就因为成熟而要在我们身上重现。用一句用滥了的话叫做:“痛并快乐着。”我们不愿成熟,可又享受着成熟带给我们的一切。我们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在滚滚红尘中,我们太需要冷静。

    这是个现实和功利的社会,每个人都难以逃脱这个魔圈。可我仍然尽最大可能保留着身上那仅存的一点诗意和浪漫。只有那样,我才觉着活得充实。尽管我不是物质上的富翁,但在精神上绝不贫穷。每天的工作不管有多累,在晚上临睡前,我都要看几页书,这已经成为习惯。大凡女人都对时装有着别样的钟爱,我不否认,我也如此,但每当我看着书柜中那挤挤挨挨像一排排士兵样的书籍时,我的幸福感绝不是看着一衣柜时装的感觉可比拟的。

    在大雪纷飞的日子,这个城市看不到肮脏的垃圾堆,也看不到污水横流的街面,而我们只要一走出户外,就定格为风景画中的人物。在下雪的日子,我还会想起远方的朋友。尽管我们都如棋盘上的一颗颗棋子,或帅或卒,都在默默地演绎着自己的角色。也许我们十年未曾谋面,但只要一想起来,我会觉得心里很暖。“真正的朋友永远是心灵上的,他们是茫茫沙漠中的一泓清泉,是寒冷的冬夜时一声鸟鸣,是久雨的天空中一片绯红的晴朗,他们可遇而不可求。”

    而我要说,好心情就如久旱的冬季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过后,在雪地上独自行走,那真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种享受。或许你已经厌倦了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或许你正被官场上的翻云覆雨搞得焦头烂额;或许你已人到中年,一段婚外恋最终赢得的不过是一声叹息。你真的感到很疲惫,想找个地方静静地捋一捋纷乱的思绪,放松一下绷紧的神经,可“桃花源”在现实中已不是轻易能够找得到的。

    不过,你可以试一试,在飘飘洒洒的大雪中,在厚厚的雪地上漫步,倾听美妙的天籁之音,让心灵放飞,是一件多么愉悦而诗意的事情。记住,无论生活多么沉重繁琐,总还有让我们快乐的事情,不要让灵魂总是跪着,而是让它自由自在地飞翔。

    有个地方叫老家

    屈指算来,离开那块土地已经有二十多年了。

    年少时曾经诅咒过它的贫穷它的偏僻它的落后,幻想着有一天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中有自己安身的一隅,目的只是为了逃避烈日下在庄稼地中挥汗如雨。曾经在麦收季节晕倒在蒸笼似的麦田里不省人事,那时就存心要逃脱那个地方。总觉得瘦弱的自己不是干农活儿的料,即使以后给村上哪家做了媳妇,谁家愿意娶这样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对农活儿两眼一抹黑。整日只会捧着书写呀看呀的女子。

    十几年以后,自己在一个叫做城市的地方安身立命,五彩的人流和车流如过江之鲫,高楼大厦似茂密的森林,各种各样的笑脸在眼前晃来晃去,整日在开着空调、铺着地毯的富丽堂皇的大厅走动,然而,一个叫做老家的地方却时不时地挤上心头。想着老家窄窄的村街;想着村外那条弯弯的小河;想着村上那个很会讲故事的叫做德胜的老爹;想着那个有着草绿色木门的邮电所;想着货架上摆着的各色花布、雨鞋、秋衣、秋裤、雪花膏,防冬油的供销社;想着那能做出香喷喷十大碗的食堂;想着全村人都在那一间破旧的小房子剪头发的理发店;想着那只有两间房大小的澡堂,甚至还会想起老家院门口那只已死去多年的好斗的公鸡。

    有一次我从城里坐班车回家,刚走到大门口,家里那只大公鸡不分青红皂白地扑上来,照着我的腿便啄了一口。这一口啄得我顿时火冒三丈,抬脚便追,没承想,它却毫不退缩,抖擞着一身酱红色的羽毛,头上的鸡冠红得滴血,眼睁双圆,一次次扑向我,一副拼命三郎的样子。

    我脸憋得通红,挥舞着左右腿边进攻边防御,人与鸡斗了好多个回合,居然分不出胜负。母亲在院里听到声音,放下手中的簸箕,匆匆忙忙跑出来,对着它狠声吆喝,它才气咻咻停下来。人与鸡站在那里互不服气对峙着,逗得母亲哈哈大笑,说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了。

    在母亲的带领下,我和那个骄傲的好斗的家伙依次进了院门。

    不知道为什么,老家的影子总是挥之不去。那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魂,谁都有老家,无论走多远,老家就是一只风筝的线,总是被牵着,想得难受时,便会翻出以前的老照片浏览一番,心里会有片刻的舒服。在村学校的校园里,我们几个女生并排坐着,我头上扎着两把刷子,穿着一件碎花罩衣,目光傻傻地看着一个地方。那时人们照相,不像现在谁都会说“茄子”,不管心中高兴与否,照出来的人全是乐哈哈的。

    前些日子回了趟老家,但感觉却是从一个城市到了另一个城市,老家原是一个乡,现在改制成了镇。宽敞的柏油街上店铺林立,超市、美容院、酒店,凡城里有的这里都有,记忆中那个钉鞋的摊子,已挪在街上一间门面房里,并且挂着个响亮的牌子,叫做明亮皮鞋美容店。街上来往的人群里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心里不免有一丝丝的失落。

    但我心里仍然很高兴,因为这是我的老家,可不知为什么,在高兴的同时,我却无比强烈地怀念着以前那个地方,就好比同学中有个叫小旦的,上高中后改为萧丹,我却仍然乐意叫他小旦一样。

    那家小店那个女人

    那年夏天多雨。走在街上总可以看到有人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夹把雨伞。

    当接到市里开会的通知时,我在临出家门的那一刻,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带把雨伞。最终还是怕麻烦,随身拿了个手提袋便出门赶班车去了。

    开会的地方离汽车站不远,我在车上决定下车后步行到会场。临近汽车站,一路上乐哈哈的太阳,一眨眼却阴了脸。一路咳嗽的大巴将我们这些男男女女吐出来,像个身体不好的老人,又掉过头摇摇晃晃地走了。被大巴吐出来的人们还未站稳,一个瘦小的女人已忙着蹲在地上痛苦地呕吐,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将下来,我忙跑进路边一家小饭店避雨。

    饭店不大,水泥地板上总共摆了三张桌子。墙上挂着一层淡淡的油污。门前屋檐下有个雨搭,下面摆着几眼灶火。店主人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女人系着一条干干净净的白围裙,戴着一副白袖套,头发利索地在脑后挽了个发髻。女人眼睛大大的,皮肤黑黑的,眼里闪烁着柔和的笑意。街上很快有水流出现,水流中不时冒出连雨的水泡。我站在门口,焦急地抬头看着白色的雨幕,又低头看着腕上的手表。离开会时间已经很近了,雨仍然没有停的意思,反而比刚才下大了。有很多人参加的会议,我不愿自己因迟到而成为人们注目的焦点。就在左右环顾之际,我忽然一眼瞥见小饭店的墙角,静静的靠着一把黑油布雨伞。一丝欣喜在心头活泛起来。然而,还没等喜悦跳上眉头,心随即就冷却下来。

    女店主与我互不相识,凭什么会借给我伞呢?

    雨声哗啦啦地响着,我心头乱糟糟的。女店主在灶台前走来走去不停地忙着。我咬咬牙决心开口,人家若是不借,冒雨赶过去就是,何必如此作难。“大姐”,我亲热地叫着。女店主回过头来。“大姐,您好!

    我是来市里参加会议的,就在前面不远的那个单位,时间已经快到了,你看……能不能借我伞用一下,我一会儿还要过来坐车,一定会还你的。”

    我笨拙地证明着自己一定会还伞的理由,可人家会信吗?“你是说借伞用?可以呀!你拿去用吧!”女店主没有丝毫犹豫便爽快地答应了。这让我一瞬间有些失重的感觉,就好像准备出大力气挑一桶水,谁知水桶却是空的。我满心欢喜,拿着伞跑出门去。

    我准时参加了那天的会议。

    会议室很大,有好多人。参会的女人们都穿着裙子。可在这个阴雨天,便感到有些凉。女同胞中已经有人在后悔不该穿裙子了。那天,我也穿着裙子,可我没有感到雨天的凉意。我只觉得浑身热乎乎的,脸上滚烫滚烫。坐在我身旁的一个女同行开玩笑说:“你怎么了?脸红得像擦了胭脂,莫不是在座的有你的初恋情人?”我嗔怪地打了她一下。她不会理解我脸色如花的原因——来自座位旁边那把湿漉漉的黑油布雨伞。

    那天散会后,已是雨过天晴。我到那家小店还伞时,对女店主表示那家小店 那个女人

    214着借伞的谢意。她淡淡地说:“谁还没有个出门在外,一时不便的时候,大妹子,快别谢了,这真是小事情。”这件事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我却怎么也忘不了。

    后来借出差的机会,我专门绕到那条街,只是想再看一眼那家小店和那个女人。然而那家小店已经变成了一座气派的办公大楼。我不知道那个皮肤黑黑、眼睛大大的女人现在在哪里,她过得好不好。我只知道,直到现在,我仍然会时不时想起那个女人和那家小店。我曾数次将雨伞借给别人,尽管有些时候有去无回,我却仍然乐此不疲。

    乡下的母亲

    许久以来,我一直想写一些有关我母亲的话题,但是这么多年来,我却迟迟未能动笔。原因在于每当静坐下来,以前的许多事情都涌上心头,将脑子塞得满满的,一时倒不知该如何下笔。

    前些日子回了趟老家。母亲仍是那样精神,皮肤比同龄人都富有光泽,只是眼角的皱纹明显增加了许多,就像是岁月之刀雕刻上去的那样清晰。

    是啊,母亲今年五十八岁,已是快奔六十岁的人了。这一刻,我忽然感到喉头发哽,双眼不由湿润起来。

    母亲在村上算得上是个人尖子。不仅因为她人长得漂亮,还因为她心灵手巧。我依稀记得二十几岁时的母亲,梳着两条乌黑粗实的大辫子,肤色白里透红,尽管那时整天吃糠咽菜,周围的人全是面带菜色,可母亲却是那么与众不同,母亲会裁缝,她穿的衣服总是有腰有胯,很合身。

    村上的孩子们穿衣服很不讲究,有的家里弟兄姐妹多,排在后面的总要拾穿上面哥姐的,宽就宽点,窄就窄点,冻不着就成。我们姐妹几个总是穿得利利索索,旧虽是旧,可干净合体。在学校引来无数孩子羡慕的216目光。为此,我在担任班里学习委员的同时,又被老师委任为班里的卫生委员,每周要和其他班级的卫生委员一块儿检查各个教室的卫生,还要监督班里同学的个人卫生。我本不是个喜欢管事的人,一下子让我担任两个头衔,真叫我苦不堪言。

    那时村上受穷的不止我们一家。要过年了,很少有人给自己买一套新衣服,顶多也就是扯几丈棉布做套衣服。为此,每年刚进腊月,我母亲是村上最忙的一个。左邻右舍,亲戚朋友都将布块送过去。母亲拿一个红旗本,在上面记名字,量身子,然后告诉大家什么时候来取衣服。

    所有这一切劳动,母亲全是尽义务,最后也就是能落个裁剪布料时剩下的边角料。乡亲们不比那些城里人嘴巴伶俐,能说会道。来取衣服时只是憨笑着对母亲一遍遍重复:“你看,你看,可是辛苦你了,你自家的衣服还没做吧?”母亲将人家热情地送到门口,告诉人家走好,一直看人家走出几步远,才会返身回来。母亲和那台上海产的“飞人”牌缝纫机为我们家赢得了村人的尊敬。虽然不挣钱,但母亲很满足。

    有道是“卖鞋的老儿常光脚”。可不是,反正我记得,每年过年我和妹妹的衣服总是放在最后边做。已是腊月三十晚,我们睡觉前,还见母亲在那台“飞人”牌缝纫机前忙活。母亲的双脚不停地动,我们耳边便会传来缝纫机“嗒嗒嗒”的响声。等我一觉醒来睁开眼,见母亲弓着腰在油灯下长一针短一针地摆弄针线缝扣眼,两条辫子直直垂在胸前。我懒懒地翻个身,嘴里含糊不清地叫一声:“妈,怎么还不睡?”母亲说:

    “你快睡吧,我给你们的新衣服缝扣子。”说着,她会走过来将我伸在被外的胳膊放进被窝里,替我和妹妹重新掖好被角,又坐在油灯下。大年初一五更起床时,套在棉衣上的新衣服,准会整整齐齐放在我们姐妹的枕头旁。

    母亲是个极要强的人,对我们家教很严。站要有站相,坐要有坐相。

    受到别人帮助,要感恩图报。尊敬长辈,不欺弱凌强,但是,毛主席的一句话母亲常挂在嘴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母亲没有读过多少书,听母亲说她高小还没毕业。她以前在学校写的作文,被老师在讲台上读给全班同学听。最着名的一句话是“劳动后的饭吃得是多么香啊,觉睡得是多么甜啊”。可是,她却没有继续读书,她排行老大,下面还有五个弟妹,能去学校识几个字就不错了。

    母亲的个性强脾气又不好。因此,我没少挨打。记得有一次不知因为什么母亲打我,我躺在地上打滚,哭着不肯起来,母亲要我闭上嘴,我偏不闭,哭得更起劲儿。母亲气不打一处来,说是要到厨房去拿棍子来打我,出去时母亲顺手闭上门。我躺在地上哭得有点累了,便开始哼哼。

    偶然一眼看到门缝有两只眼睛。我知道是母亲在看我,我若此时停止哭闹,自己爬起来,母亲也好收场。然而,那一刻小小的心却在想,自己哭着哭着忽然停止,这不是被母亲的棍子吓着了吗?因此,我继续大声哭起来。这一下惹火母亲,她推开门,几步就迈进来,手里拿着一根一尺来长的木棍,拖起我的胳膊,朝着屁股就抽。我哭得声更大,站在那里,边哭边气咻咻地与母亲对峙。这件事情都记不得最后是怎么收场的,现在想来只觉得好笑。

    还有一件事,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我记得十几岁时,写了好多稿子,也收到了好多退稿信。那次我写了一个小说自我感觉很不错,不想邮寄,决定亲自送到县文联。母亲知道后非要一块儿去,当时是夏天,天气很热,那时老家还没有通到县里的班车。弟弟当时好像是刚五岁,母亲便背着小弟和我一块儿上路了。我们满头大汗地站在县文联的门口,已临近正午。当时的县文联主席宋贵生老师正准备下班,之前收到过我几篇稿子,218对我有印象。他安排我们坐下喝茶,便开始仔细翻阅我的稿件。阅毕,大加赞美说是比上一篇写得好,稿件可以采用。母亲抱着弟弟坐在那里开心地笑起来,边笑边说:“还靠老师多费心。”正好是县里一个管文教的副书记走进去,得知是母亲陪我一块儿来,连连点头:“像这样对子女负责的母亲少见。”

    到了弟弟读书的时候,母亲更是上心。她让弟弟每天放学到村上一个退休教师家里写作业,辅导数学课程。每逢星期天,她也要监督弟弟先将作业写完。记得有一次,趁母亲在厨房洗衣服,弟弟偷偷溜出去玩。

    母亲发现后,让我将弟弟找回来,关上门,把以前做裁缝时用的尺子找出来,照弟弟的屁股好一顿痛打。不想,过后,母亲一个人躲在厨房偷偷哭,把一块在凉水里泡过的毛巾塞给我,让我给弟弟敷屁股。如今,弟弟大学毕业已分配工作,有时,我们姐妹几个凑在一块儿,弟弟会说:

    “姐,现在想来,如果当初没有母亲那样的人监督我,就由着我的性儿来,还真没有我今天。”

    现在,母亲年龄大了,儿女都长大成人,家庭条件也好了,脾气也好了许多。母亲没有白发,她新烫了头发,看上去年轻了许多。她经常让我将那些过期的报刊杂志给她拿回去,她戴着眼镜看得津津有味。有时,母亲到我这里来住几天,和门口的邻居们聊得很投缘,新闻时事,时尚前沿的人物,她都能聊上一聊。有人就问我:“你妈是退休教师?”

    我说我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没人相信。其实,姐妹几个,只有我最清楚母亲的梦想,从年轻时候起,她就想开间属于自己的缝纫铺,可一直没有实现。现在,有时,她仍会叨叨:“如果前些年我来城里开一家缝纫店,我们家早就先富起来,说不定还买了小汽车,可是你爸一直不支持我……”

    友人杨凤楼

    今天见到杨凤楼。

    他手里提着一个白布做的手提袋。我家里也有一个,可早已闲置不用,太土。因为是雨后,天气有点凉,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西装。这个外表看上去有些谦卑的人,却能几十年如一日地热爱文学,却能有那么好的悟性和灵性,又能写出那么多飘逸空灵的诗歌,好多人想不通。这个木讷、寡言的男人,如果生在另一种家庭,又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他身上那种气质应该叫儒雅。可一个人的命运就是如此。

    儒雅这两个字在他的诗歌里却表现得相当充分。一个人内在的气质在他写的东西里最能表达出来。我羡慕他生活在那种田园牧歌式的环境中,他的心灵是自由的,他的诗是飘逸的。而我们这些生活在所谓“城市”

    的人,是多么可怜。我们的心灵和躯体都被禁锢在城市这个甲壳里,在现代文明的幌子下,我们漂泊不定,流离失所,我们一直都在寻找自己心灵的村庄和家园。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看上去热热闹闹,嘻嘻哈哈,其实他们离得很远。我们的根都在村庄,堆砌着钢筋混凝土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家园。

    而杨凤楼真幸福,他无须和城市这些戴着假面的人应酬。他在“白云山庄”里吃茶、耕种、写作,享受天伦之乐,尽管他的头发已经有些泛白,面孔上也新刻了好多皱纹。我忽然想起以前在老公司时,那个刮着大风的冬季中的一天,他骑着自行车顶风二三十里地,去参加我的婚礼。当时他的脖子上围了一条黑色的围巾,高高的个子,就像电影《青春之歌》中的某个人物。那一刻,我很感动。我知道公司的纪律很严,能来很不容易。他说他来打前站,还有几个同事下午还会偷偷溜出来搭顺车过来。他却是顶着凛冽的西北风,骑车一个多小时赶来。

    这么多年,生活让我们每个人都改变了许多。让我们变得势利,变得冷酷,变得麻木,让我们变的得过且过,让我们喜欢舒适安逸的生活。

    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我们正在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而杨凤楼却像乡村一棵粗壮的白杨树,固执地守望在村口,享受着乡村的蓝天白云、阳光雨露,享受着最原始最质朴的风景。他写过一篇文章叫《学学“谪仙人”的仙气》,是的,或许他身上是有一种别人看不出的仙气,他似乎不属于滚滚红尘中的一分子。他朴实自然从不追逐名利,脸上呈现出的永远是那种与世无争的淡然。他好像与这个追逐名利的社会格格不入。

    或许我们会觉得杨凤楼憨,但是憨让他得到许多,精明却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很多。

    几年前,我看过一副调侃的对联“朋友,朋有,朋友没有不朋友”,这对当前社会上一部分人是最辛辣的讽刺,朋友的变换确实让我们体会到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但杨凤楼是一个让人信任的人,他不会和你过分地套近乎,他一直在你可以接受的地方微笑地看着你,他是属于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你永远不用提防他会在背后踹你一脚,或是悄悄使绊子。交朋友,就选择杨凤楼这种类型吧!

    杨凤楼,既然灯红酒绿与你无缘,那么,就在“白云山庄”过你喜欢的日子吧!在淅淅沥沥的雨季,打着雨伞站在村口欣赏那远近全是白茫茫的雨景,读书累了看一下自己养的几盆幽幽的兰花,偶有所得付诸文字,写一首飘逸空灵的诗歌。我们都会很羡慕你,只是,我们无法摆脱自己的生存状况,达不到你的那种境界而已。

    与复旦擦肩而过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但留在生命中的某些痕迹却是无法消除的。就像年轮,时间越长越清晰。

    1992年的冬天有幸到上海复旦大学开一个创作笔会。一路车船劳顿到达目的地时,已是晚上六点多钟,天空淅淅沥沥飘着冷雨。从下了车找朋友,斜穿上海最繁华的地段,到最后站在复旦校门口,已经四五个小时过去了。沿途扑面而来的高楼大厦和五颜六色的人流车流,让人目不暇接,鲁迅公园、上海外语学院这些慕名的地方,隔着车窗匆匆闪过,我的心里既激动又遗憾。

    天上落着雨,我和陪着我的爱人和朋友,还有河南济源一个作家,站在复旦大学的传达室里。大门外竖着一块红牌子,说是会议挪了地方,改在上海体育学院。来接我们的是一个中年司机,抱歉地说正好全国煤炭会议在上海召开,大小酒店全部爆满,复旦大学招待所也不例外,笔会改在上海体育学院。就这样,在冬季苍茫的夜色中,我们甚至没来得及多看一眼复旦校园那黑沉沉的树林,几个人便又坐车转入上海体育学院。十几年后,现在只记得传达室门卫那张模糊的脸,还有校门上方“复旦大学”四个漂亮的似乎是浅色的草体字。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聆听一些作家学者精彩的授课。《人民文学》编辑部的程树臻、崔道怡、韩作荣、杨兆祥老师。上海一些着名的作家、美学家都在场。他们分别是叶辛、贾植芳、蒋孔阳、江增培等老师,以及《小说界》、《萌芽》、《文艺报》编辑部的老师们。听他们讲课,真有那种“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就是在这次笔会上,叶辛老师说他正在写一部反映知青从云南返回大上海之后的电视剧,第二年,电视剧《孽债》在全国热播。当时二十几岁的年龄,热情高涨,与这些老师们签名,合影留念,热血沸腾。签名过后,一双白色运动鞋已被踩得不成样子,牛仔风衣也少了一颗纽扣,可心里照样美不胜收。

    几天下来,参加笔会的人也混熟了。天南海北的人聚在一起神侃,大伙南腔北调,一会模仿东北话,一会学说广东话,叽叽喳喳,笑作一团。当时,我已经怀孕一个月,虽然从身材上看不出来,但妊娠反应正厉害,我们同屋的几个女孩,一个是东北的贾慧敏,一个是广西的蔡红,另一个是苏州的侯小玲,几个人抢着帮我打饭打水,弄得我倒挺不好意思。每天下午,早早吃过晚饭,三三两两便相跟着去逛南京路。从五角广场坐车,途经同济大学校门口时,便要扒在车窗口贪婪地张望。贾慧敏有个朋友在同济大学道桥系进修,把我们羡慕得要死。想想人家那才叫幸福和骄傲。

    南京路十里长街,尽管是晚上,仍然是车如流水,人如潮涌。女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逛街,这种爱好不分年龄,不分地域,不分肤色。

    我们四个人牵着手,从南京东路一直到南京西路,上海时装公司、上海绸缎店、老凤祥银楼等知名商店一个也不放过。站在商场的试衣镜前,穿哪件衣服,镜子中都会映出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恨不得把那些商场都搬回家,只可惜自己囊中羞涩。就快到静安寺了,几个人才异口同声嚷起来,不能再逛了。同出来的人约好,大家最后在外滩汇合,一块儿乘车回去。这一路看下来,眼睛都看直了,怪不得有人说不到南京路等于没来上海。等我们匆匆赶到外滩,同来的人已经等急了,笑着道歉过后,大家却并不急着走。我们站在外滩,痴痴地看着黄浦江面上点点灯光,感受着扑面而来的潮湿的江风的抚摸。那看上去很平静的江水见证着大上海达官显贵、平民百姓多少痛苦与欢笑,欢乐与哀愁啊!它默默地包容着一切。我们依依不舍踏上最后一班车时,南京路上仍是灯光通明,亮如白昼,就像一首歌中唱的那样“车如流水马如龙”。

    接下来的一天下午,按会议日程应该是交稿讨论。可湖南一个叫胡友书的早早就承诺请我们吃西餐,于是,便大着胆子将稿件交给广西的蔡红代交。几个人又从五角广场上车驶往外滩。胡友书带着我们在福州路185号,也就是上海市公安局找到他的一个朋友,他这个朋友好像是公安局消防处的处长,人长得高大又很热情,见面先是散了一通名片,安排完手头的事务后便热情相邀我们几个到外滩吃肯德基。胡友书真狡猾,请吃饭原是借花献佛。1992年,即使在上海,肯德基也不多。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大厅,看着那么多人在走动在用餐,却静悄悄的,几乎不发出什么声音。人们优雅地喝着饮料吃着东西,还有人端着盘子在找位子。这一切与我们生活的城市,那油腻腻的餐桌和猜拳的吆喝声是多么不一样啊!

    一份儿土豆泥,一份儿肯德鸡,一杯饮料,还有一份儿似乎是茴子白和红萝卜剁碎了以后加工成的,不知是什么东西,将我们喂得饱饱的。

    胡友书的朋友告诉我们,东西吃不了可以打包带走,我们都感到很惊奇。

    服务员用装盒饭的盒子将剩下的几份儿肯德鸡装好,微笑着递给我们。

    大概是第一次吃肯德基的缘故吧,每每想起便觉口有余香,这些年有机会吃却怎么也吃不出那个味道。站在黄浦江边,胡友书这个上海朋友给我们娓娓讲解着哪里是旧上海的黄浦公园,当初“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的牌子就是在这里悬挂,引起中国人民的满腔愤怒,又指点着告诉我们分辨苏州河和黄浦江的诀窍。这么多年过去了,热情的上海朋友,你还好吗?

    接下来一发而不可收,到老城隍庙寻找上海小吃,观赏浦东。不过,那时浦东却没什么看头,冷冷清清,稀稀落落的房屋,窗户外的铁丝上晾着内衣内裤什么的,有些房子看上去还有些破烂不堪,灰眉土脸的。

    此后再没到过上海,现在的浦东一定已经变得让我不敢相认了。

    然而,不管是逛南京路,还是吃肯德鸡,抑或到老城隍庙,这些游兴都按捺不住一种愿望,那就是到复旦校园里转一转,好好看看这座名校的风采。没曾想这个愿望到临走也没实现。有好几次,当时复旦大学中文系作家班的李永矿答应带我们宿舍的几个女孩儿到校园转一转,现在记不清由于什么原因,每次都未成行。有一次已经说好,并且在路边等公交车,那公交车却终究没来,让我们竹篮打水空欢喜一场。宿舍的另外三个人见公交车没来,又兴高采烈地去干别的事,唯有我心中最失落。当时就想一定要去复旦中文系作家班,李永矿也答应帮忙联系,有九成把握。他还说,他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过,他不打算回安徽老家,他要留下来到浦东发展。

    笔会要结束了,复旦也没去成。大伙并不急着走,有的人要留下来在大上海多逛几天。难得出来一次嘛!有的人要到苏杭一带转一转体会一下江南的风韵。而我不能等了,妊娠反应不时出现,恶心呕吐有时会让我晕过去。贾慧敏、蔡红、侯小玲、李永矿将我送上出租车,大家都有些不忍分手,可最终还是各奔东西。那次笔会后不久,李永矿寄来好多大家的合影,贾慧敏和蔡红给我来信,她们已经辞职去了广东。再回到每天生活的小县城,琐事缠身,身子又一天天重起来,想住复旦作家班的念头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与复旦就这样擦肩而过。静下来,我时常会想起那些热情的朋友。

    已经十几年没有音信了,我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会想起多年前那次青春聚会。今生我们是否还会再相见。也不由要想,假如那时我痛下决心到复旦上学,现在的我会是什么样子呢?

    英雄是否依旧

    又是一个四年的轮回,又是烽烟再起。

    2006年6月,德国注定成为世界上眼球聚集的国度。所有这一切,只因为世界杯。狂飙64场,激情27夜。我们哭,我们笑,我们举杯庆祝,朋友啊,让我们相约仲夏夜,不见不散!

    四年,在生命的长河中转瞬即逝。然而,这一千四百六十个日夜对有些人来说却是掰着手指头过来的。如今,德国世界杯足球赛烽烟再起,可我们的心情在激动之余,却多少有些无奈。

    德国世界杯赛上看不见中国队的影子,在无奈之余,我们只好靠郎朗的钢琴演奏来自我解嘲。四年前,中国队与哥斯达黎加上演对手戏,刚开始,有多少球迷为之欣喜?无非是觉得我们中国队运气好,与这样一个小国家交锋,一定是稳操胜券,没承想终场结束却以0∶2告终,紧接着又是0∶4负于巴西队。那时,有多少球迷痛哭失声。不能说中国的球迷不爱中国足球,就像一首歌中唱到“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哭得累了,日记本里页页执着……”哭也哭了,骂也骂了,我们只能将希望和梦想深深藏于心底,再经历一次发芽、开花的过程。

    待冷静下来,我们便不会将目光仅仅局限于中国队。好多人爱足球,是因为足球充满太多的不可预测,悬念让足球充满魅力。哪一届的世界杯上不会冒出几匹“黑马”呢?我们有自己喜欢的球星,诸如外星人罗纳尔多和齐达内等等。这些男人曾经将绿茵场渲染得万众沸腾,然而体能和年龄也限制了他们在这个行当做“常青树”。

    外星人罗纳尔多无论在四年前多么风光,可是,在这一届我们只能祝他好运,在德国人声鼎沸的夏日,他的每场球赛可能都会成为他留在世界杯上最后的记忆。曾被称为足球天才的马拉多纳,如今出现在公众面前“大腹便便”的样子,哪里找得出当年在球场上一丝一毫的英雄影子。

    由此,我们不由要发出“英雄末路美人迟暮”的感叹,真不希望罗纳尔多步马拉多纳的后尘。

    外星人罗纳尔多的心中一定充满着无可名状的情绪,或许正因如此,他才会频频留恋于酒吧。四年前那个梳着“阿福头”的男人身后追逐着太多血气方刚的后辈,罗纳尔多不管是失落也罢,忧郁也罢,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四年以后,巴西队应该不会再让已经年过而立的罗纳尔多代表巴西队征战。

    今年的世界杯上,注定要有许多曾经是足球场上的英雄人物淡出我们的视野,比如罗纳尔多。“几人欢笑几人愁”。不管如何,我们还是愿意为这个来自桑巴舞国度的男人鼓劲加油,只因为他曾经将足球的美感、力量和技巧演绎得淋漓尽致,只因为他在绿茵场上的快速奔跑中还不忘将那一抹淡淡的微笑展示给我们。

    我们只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代有人才出”。无论罗纳尔多、齐达内等在这一届世界杯上能否捧得大力神杯,我们都由衷地赞美他们,他们在绿茵场上奋力拼搏,永不放弃的身影,将永远定格在我们的记忆中。他们是我们心目中永远的英雄,英雄不分国界。

    心灵的聚会

    春风拂面,暖阳照身,心再也无法沉寂。于是,便有了大队人马齐聚圪台山,再上老马岭的采风旅程,于是便有了浪漫心灵的热烈聚会。

    空仓岭、点将台、黄海滩,桃红杏白,向导老人黝黑的脸,让我们沉浸在遥远的过去。隔着时光的隧道,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有一个个古代兵士躲在那里,静静地望着我们这群兴致勃勃的采风人。

    站在空仓岭上,脚下的高跟鞋显得异常滑稽。那一刻,只想将鞋子扔得远远的,赤着脚站在周边的黄沙滩上,对着空旷、高远的蓝天大声喊,喊出心中积攒的寂寞和压抑,伸开双手变做一对翅膀,飞翔在崇山峻岭间,与蓝天白云为伴。“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过尽千帆皆不是,白云千载空悠悠”,我飞翔,我自由。

    最让我心动的是那一片花石板。那一块块或大或小暗褐色的石板,或像一朵怒放的菊花,或似一朵含苞的牡丹,又如一张深思的脸,棱角分明,鼻梁高挺,是古代哪位将士的原形呢?

    空仓岭,晚照山,一亩二分花石板。微风徐徐吹过,像一只温情的手抚摸着每个人的头发和面颊。我们坐在花石板上,尽情地唱着心中的歌。上党梆子,高平秧歌,高平鼓书,经典老歌。这一刻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我朗诵了一个朋友的诗:土地是一盒珍奇的颜料,一根草管可吸取翡翠、粉红;土地是一部沉默的编钟,一粒草籽可撞晌生命的音符……

    这一刻,心灵是如此放松;这一刻,真的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这一刻真愿时光停止,永远定格在花石板上。心左手右手

    你是我的眼中钉,我是你的肉中刺。横竖看对方不顺眼,在婚姻这缸水中泡久了,当初相爱的两个人都在把对方的缺点拼命地扩大。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我常常会感到巨大的压力。一天下来,困倦、疲乏,有时还会心烦,回到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再也不想动。如果不是想着正在上高中的女儿,我真不想踏进厨房半步。近来,不知怎的又添了许多毛病,胃疼、偏头疼,有时连眼珠都是疼的。总想着回到家,想有个像电影或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会关心人的老公,吁寒问暖,在我最脆弱的时候,给我个安慰的眼神,给我加件御寒的衣服,有热气腾腾的汤汤水水放在面前。可家里那一位,不是躺在沙发上看球赛,就是忙自己最近增加的爱好,在一大沓纸上胡乱涂鸦。他拿我是一团看不见摸不着的空气。

    看见他,心里便气鼓鼓的。嫌他吃饭时的大汗淋淋,似乎在和人抢吃,吃相不雅;嫌他睡觉时呼噜声太响,扰得我这个神经衰弱的人不能入眠;嫌他穿衣服不讲究,老是有衬衣的下摆悄悄露在西服外。他反唇相讥,说我臭毛病一身还嫌别人。他说我上班太累回到家还死劲地擦几个卧室的地板,擦了以后还不让人踩,怕踩上脚印;说我受累活该,心里整天顾着这个顾着那个就是不想自己;说我整天写写画画又不能当饭吃还徒生烦恼。

    两个人唇枪舌剑,战火纷飞。清官难断家务事。人要活,班要上。

    对着镜子整理好表情,转身走出门,奔向我赖于生存的舞台。

    有段时间,真的觉得疲了累了,回到家连一句话都不想说,更懒得吵。

    忙完家务,拿起书本,陷在书中的世界,忘却尘世的烦恼。让自己对红尘中的事情变得迟钝、麻木,或许这样不容易受伤害。那一刻,我会想起莫言的小说《拇指拷》。我是不是真的变成个哑巴他也不会过问一声,也不会感觉出我的异样?

    对着墙上的镜子,一个哀怨的女子出现在里面。泪水顺着那张苍白的脸流下,不知道为什么哭。越想越委屈,越想越失望,泪水滂沱一片。

    哭过了,心里会舒服一点,该干甚还干甚,再不舒服总还是要活着,活着就要承受好多不能承受之重。

    平凡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日子就像树上的叶子,再繁茂的叶子,还不得一片片落去?

    有时,他会阴着脸,一声不吭。或许是因为单位里的一些事?他从不和我谈这些,无论我怎么问他也不吭声,他说女人们少管这些事,这是男人的事。

    那一天,他说他要出差。我替他收拾好要带的东西。充电器、剃须刀、摩丝、换洗的内衣。在抽屉中找了半天,那个旅行的牙具盒不知道放在哪里,我匆匆跑出去,在超市买了一套洗漱用品,装在袋子里。收拾完毕,我又提醒他,想一想,还有没有忘带的东西?

    那一刻,阳光将屋子里装饰得金碧辉煌。客厅里木质花桶里那几枝百合花一副怒放的模样。他望着我轻轻叹口气:“你呀……”。“我怎么了?”我硬生生地反问道,满腔柔情的声音出了口却像是吃了火药。

    以后的几天,下了班回到家里,我轻松极了。卧室、客厅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所有的书籍摆放得整整齐齐,没有人再大大咧咧的东一本西一本放得一片狼藉,地板上没有他的大脚印,也没有他乱扔的拖鞋。晚饭过后,我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看自己喜欢的频道,没有人和我争来吵去。有一次,我气极了,对着他大声嚷嚷:“你就不能让让我?”

    他脖子一歪:“我凭什么让你?”

    “就凭我是你老婆。”

    “老婆也不行,干吗老是享受特权。”

    我气得坐在一边不理他。过一会儿,他打了个哈欠说:“NBA的球赛也没有啥看头,不看了。”

    我拿过遥控器调到自己喜欢看的频道,他在一边拿着毛笔在纸上涂来画去。趁中间插播广告的空儿,他换到体育频道,一会马上换过来,我在心里偷偷发笑。

    现在,我把几十个频道轮着转也没有人和我争。看会儿电视,全是百无聊赖的节目,没啥意思。一个人到卫生间叮叮当当洗漱一番,早早上床,那张床宽大得能在上面打滚。我想起小时候家里没自行车,看别人骑车很是羡慕。夜里躺在炕上,和妹妹两个人抬起腿轮番做着骑自行车的动作,高兴地咯咯直笑。现在,那个小时候我总是背着她去玩耍的妹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时间快得让人不敢相信。想着小时候,恨不得自己快快长大,像电影里的女子一样可以穿高跟鞋、烫头发、抹口红。

    现在,一眨眼的时间三十年过去了,心里却有了让时光停下来的想法。

    柔和的灯光下,拿着自己喜欢读的小说一页一页地翻阅,让自己和书中的人成为朋友,然后沉沉睡去。

    他出差走了,我的厨房干净的就像挂历中的一幅照片。有人说过,没有男人在家,炉灶里冷得能藏住老鼠。我每天下了班,在外面吃点饭,回到家静静地呆着,再没有人让我看到不顺眼、说呛人的话让我生气、让我流泪。在这一片天地,我由着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那天晚上,睡到半夜时分,我做梦。我梦见一个看不清面目的人在后面追我。我使劲地跑,可腿上似乎绑着石块儿,每跑一步,我都要用很大的劲儿,眼看着那个追赶我的人撵上来,一下子抱住我不松手。我使劲地挣扎,怎么也挣不脱,我回过头一看,那个人原来是个石头人,两条石头胳膊死死地框着我。我恐惧极了,大声地呼喊,大声地号啕。

    一下子哭醒了。卧室里黑洞洞的,我摸了摸身边,空空的,院子里隐隐传出什么响动。我喊了女儿几声,静悄悄的没回音。正在上高中的女儿,累了一天,正是睡得香甜的时候。我打开灯,静静地望着天花板。

    那一刻,我盼望身边有个人,盼望那个整天大大咧咧的人就在我身边。

    我只要紧紧拉住他的手,恐惧感便会消失。我拿过手机,又放下,已是凌晨两点,别让他的同事笑话我。

    在这个万籁俱寂的时分,我一下子想到许多。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双方都不再顾及对方的感受?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在家里不再修饰自己?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在别人面前永远是精装版,在自己的爱人面前却是简装版?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习惯把自己像抹布一样的心情扔给对方?从什么时候起,我们都不再赞美对方,而是捡对方最经受不起的话语刺激对方?

    不知道,弄不清。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单位里人事翻云覆雨,我们只知道自己的不快,自己的烦恼,糟糕的心情让我们再也看不到对方的优点。我们就像两只刺猬,稍一靠近,便将对方刺痛。婚姻让我们再也没有激情,日子就像一杯平淡的白开水。他曾经说有篇文章中写道“丈夫摸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摸右手,一点感觉也没有了。”当时,我说男人都是喜新厌旧,古诗词里就说得好“多情女子薄情郎”,他只是一笑了之。

    此时,我才感觉到夫妻间真是这样,互相摸对方的手时,就像左手摸右手,右手摸左手,一点儿没感觉。可是,一个人左手什么时候能离开右手,右手什么时候能离开左手呢?结婚这么长时间,他很少离开我,我们已经习惯整天厮守在一起吵吵闹闹地过日子。

    在这个夏季的凌晨,我忽然知道我们该怎么样过以后的日子。

    风尘

    从我记事起就经常听母亲说起她的爷爷,一个英俊的男人,在兵荒马乱的岁月,怎样在各路军中周旋,保百姓平安的故事。听得多了,一个身材魁梧,面皮白净,穿着一身白绸衣裤的男人,穿越岁月的风尘,晃晃悠悠地向我走来。他离我不远不近。我一次次凝神张望,可就是看不清这个男人的面貌。他短暂的一生,太像某些电影中的男主人公,以至于让我有些不相信,不相信在我的家族中,还有这样近乎传奇的人。

    这个人就是我的祖爹。如果他现在仍然在世的话,应该是百岁老人了!

    时间隔的太久了,我只能从母亲和七十多岁的姥爹断断续续的描述中,来还原半个多世纪前的一些事情。

    祖爹从小家境优越,他年轻时,随一些同乡到外地做生意,足迹遍布当时的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然而,他是家中独子,到成家的年龄时,便被家里硬性召回,履行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的职责。跑惯了大码头,见惯了大世面,从灯红酒绿,活色生香中回到太行山上一个针尖大的小山村,可想祖爹多么不习惯。村子太小了,站到村头便可看见村尾,自家的家境在几十户的山村是数一数二的,也不过是一溜五间青砖瓦房和八十三亩土地,以及一圈的骡马。

    祖爹恋上了赌博。他大把大把挥霍他做生意时挣的钱财,偶尔还将家里那八十三亩土地一块儿一块儿的瓦解,变成别家的地。他用这些来安慰或者说麻木那颗躁动不安的心。结婚成家,生儿育女。这对每个人来说,或许都是一道坎。风流倜傥的祖爹一下子就觉得他不能这么过。

    但是,他一定要有某种信仰,一定要做某些事情,那颗年轻的心,才不会空虚。

    他秘密入了牺盟会。他当上了新民村长。年轻的祖爹仍是那样与众不同。即使时间过去了半个世纪,村上一些百岁老人仍然记得他当时的样子。

    夏天,祖爹最喜欢穿一身白绸衣裤。他一米八的高个子,乌黑的头发,白净面皮,手里经常拿着一把折扇。他整天在村上接待着来自不同方面的人物。据说姬占魁当时任国民党高平县县长,祖爹和县里的头面人物处的关系也很好。他陪他们吃酒打牌,称兄道弟,这些被称作兄弟的人都不知道祖爹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就是个吃喝玩乐的富家子弟。祖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肩负着一村人的安全,他要保护他的村民不受小日本欺负,不受国民党警备队的干扰。在当时,祖爹做到了,他的心肯定开始有了一种成就感。尽管村上有人在背地里说他和国民党穿着一条裤子,但是在那个年代,他还能做什么?他还能通过什么途径来保护百姓呢?

    如果事情就这样一直稳步前进,祖爹可能会过几年平稳的日子,毕竟家里有两房貌美的娇妻,膝前有小儿嬉戏,他可以尽享天伦之乐。以前在上海、广州那些日子,就好像他的前世,他只能在梦里偶尔回忆一下。

    祖爹心中肯定有过丝丝的失落,可身处乱世,有些事情他是无能为力的。

    具体是哪一年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是某一年的冬天,驻扎在圪台的共产党抗日根据地工作人员,秘密通知祖爹到圪台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完毕回到村上,从外表看祖爹仍像从前一样,与国民党县政府的人称兄道弟,嘻嘻哈哈。只有家里人能隐隐约约感觉到祖爹身上有一些变化,具体变化在哪里,又说不清楚。祖爹变得爱沉默了,他经常深更半夜独自坐在灯下默想,有时站在门口的河泊沟前,望着村外起伏的山峦,一站就是半个时辰。他似乎在秘密做着什么事情。他身上少了那种玩世不恭。不过,在人前,他和从前没什么两样。他照样吃酒,照样打牌,照样收购军粮。

    日子好像很平静,谁也不知道祖爹正处在一个漩涡的中心。

    那是一个秋天,站在村口,能看出地里的庄稼已显黄色,天空是干净的淡蓝色。祖爹被通知去参加县里国民党的一个会议。在前一夜,国民党县政府一个兄弟连夜赶来告诉他,明天的会议千万不要去参加,什么事你应该心里清楚,兄弟我不能再多嘴了。我们都无法知道那一夜祖爹是怎样度过的。知道的是他送县里赶来报信的兄弟到村口时,还拍了拍对方的肩头说,没事的,不会有事的。他一直看着那个人拐过一条山路的弯儿,看不见了,他才踌躇着回家。

    第二天,临走时,祖爹告诉家里人去县上参加一个会议,最迟后晌也能赶回来。儿子那天没有上学,正好在家,祖爹摸了摸儿子的头,说爹回家时给你带一本小人儿书,还有县上好吃的芝麻火烧。妻子有些隐隐的担心,送出门,还是不放心,低声说了一句,你自己多当心。祖爹穿着一身新做的白绸衣裤,他对妻子扬了扬手说:“回去吧,不会有事的,县上好多人是我兄弟。”河泊沟里茂密的白杨树就像一片深深的林海,风起处一波一波的绿浪翻滚,再远处,玉米、高粱、谷子,秋庄稼摇曳着成熟的风韵,完全不理世事的沧桑。祖爹就这样走了,一去再也没有回来。

    他遇难的情景,是事隔多年以后,一个在场的人描述的。不过,祖爹的妻儿已忙着应付世道的艰难,心情已远远不如当时那样悲痛。

    事实是那天祖爹出村后,就与邻村两个去参加会议的人相跟着。他们从小路赶往县城。三个人相跟着边走边聊,聊天气,聊庄稼,聊世道的艰难。走到一个小山包时,祖爹身上开始出汗。他停住了脚步,一阵风吹过来,祖爹的白绸衣裤飘飘忽忽,他整个人似乎要飞起来。他长长出了一口气。翻过山沟,再走二里路,县城就到了。他回头看了一眼,他的两个同伴在离他三五步之处,一个人手正托腰正干什么,一个人扭头望着他们来时的路。祖爹开着玩笑,快去快回,嫂子还眼巴巴盼着你们晚上早点回家呢!一句话没说完,随着一声枪响,祖爹倒下了。身上的白绸衣很快就被鲜血染红,身下的青草像泡在血水中。祖爹大睁着眼睛,他弄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又有些明白发生了什么。那双眼睛睁着,却再也看不到蓝天白云小草和庄稼,再也看不到家里的娇妻和爱子,还有年迈的母亲。

    从此后,孤儿寡母在村上艰难度日。祖爹的母亲,那个个性倔强的小脚女人,在村人的白眼中挺着脊梁,无声地为儿子挣着最后的尊严。直到祖爹的母亲去世,共产党县政府派人送来了一块毛蓝底子金字招牌的匾额,说祖爹的母亲是烈属,家人和村人才知道祖爹原来是地下共产党。

    穿过岁月的风尘,那个身材魁梧,穿着白绸衣裤的男人在乡间小路上匆匆奔走。我一直在想,祖爹当时该有着怎样复杂矛盾的心理。虽然他的生命非常短暂,仅仅四十个年头,但他生命的精彩绝不亚于我们现代人。如今,祖爹只能作为一种模糊的印象留在我的记忆中。他传奇的人生就像反特电影中的主人公让我钦佩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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