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孝树人:孝与古代教育-文学作品,劝民以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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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苦——《蓼莪》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最早出自《论语》一书。相传一次孔子出行,在途中遇到了在路旁痛哭的皋鱼。孔子问皋鱼为什么哭,皋鱼说:“我有三个过失:年少时为了学习,周游诸侯国,没有把照顾亲人放在首位,这是过失之一。为了我的理想,再加上为君主效力,没有很好地孝敬父母,这是过失之二。和朋友交情深厚却疏远了亲人,这是过失之三。树想停下来可风却不停,子女想好好赡养父母可父母却不在了!”说完后,便去世了。此后,“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便被用来感叹子女希望尽孝或有能力尽孝时,父母却已经亡故的悲剧。

    《蓼莪》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名作,作者是一名正在服役的普通士兵。他由于长期服役,而不能为父母养老送终,于是作此诗以来表达自己内心对统治者过度剥削的不满及对已逝父母的愧疚之情。蓼,是高高的意思,莪指莪蒿。李时珍《本草纲目》说,莪抱根丛生,俗称抱娘蒿。宋代的苏辙在《诗集传》中曾写道:“莪,萝蒿也,萝蒿可食而蒿不可食。采莪者将以食之,譬如生子者将赖其养也。幽王之世,孝子行役而遭丧,哀其父母生己之劳而养不终,如采莪者之得蒿也”[1],正是说的这首诗。《蓼莪》共6章,全诗如下: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罍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

    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谷,我独不卒。

    《蓼莪》第一、二章主要讲述父母生养抚育子女的艰辛。“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莪”指可食的抱娘蒿,“蒿”与“蔚”均指不能食用的蒿类。此处作者以“莪”比喻那些能够尽孝之人,“蒿”与“蔚”比喻自己这个不能尽孝之人,自然养育自己的父母就是采蒿人了。由于不能尽孝于父母,因此作者发出了“我可怜的父母啊,为了养育我受尽了辛劳!”“我可怜的父母啊,为了养育我竟积劳成疾”的感叹。

    第三章主要是表达了失去父母双亲的痛苦。“瓶之罄矣,维罍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此句的意思是,小瓶的酒倒空了,那是酒坛的耻辱。失去父母的人与其在世上偷生,不如早早死去的好。没有父亲,我可以依仗谁?没有母亲,我可以依靠谁?出门在外,心怀悲伤,踏入家门,像没有回到家一样,空空荡荡。作者以酒瓶比喻父母,以酒坛比喻自己,酒瓶空了是酒坛的耻辱,子不能赡养父母也是一种耻辱。在作者看来,失去了父母也就失去了存活下去的意义。虽然很多人在父母在世时厌烦了父母的叮咛唠叨,但当父母突然逝去时,便瞬然间如断线的风筝一般,因没有了线的牵引,而失去了飞行的方向。作者的后两句写,踏入家门,像没回到家一样,空空荡荡。实际上空空荡荡的不仅仅是家中的屋子,更多的是心的空荡,尤其是对于那些无妻无子也没有兄弟姐妹的人而言,这种感觉便会更加强烈。

    在表达父母去世的悲伤之余,作者不禁再次联想到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父母生我养我,抚育我爱护我,养我长大教育我。照顾我挂念我,出出入入抱着我。想要报答父母的恩情,却发现难以穷尽。”相对于前文中的“生我劬劳”、“生我劳瘁”,此处则是将父母的恩情具体化了。作者连用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9个动词和9个“我”,将父母之恩一一道来。可以说是声声泪,字字血。

    越是感念父母之恩的厚重,越是无法原谅自己的不孝。无奈之下,作者只能将这一切的不幸都归结于命运的不公。“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我独何害?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谷,我独不卒!”,即:南山高俊,狂风发厉,别人都能养父母,为何只有我的父母不在?南山高峻,狂风疾厉,别人都有养育父母的机会,唯独我不能终养父母!实际上,作者明白不是命运的不公让他遭受了这“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苦,而是统治者的苛刻,让他失去了赡养父母的机会,而对此他只能是敢怒不敢言。作为一个小小的士兵,他不敢痛诉统治者,所以只能控诉命运的不公。

    《蓼莪》一诗,全诗没有出现一个“孝”字,而却可以做到孝感天下,让无数的人闻之落泪,读之伤悲。西晋的王裒便是一个被感动的典型人物。

    据房玄龄《晋书·孝友传》的记载,王裒,字伟元,城阳营陵(今山东昌乐)人。他的父亲王仪是晋文帝时期的司马。由于直言上谏,惹怒了晋文帝,被晋文帝处斩。王裒对于父亲的死一直不能释怀,朝廷多次聘请他去做官,他都推辞不就,而选择隐居起来,靠教授弟子为生。在教学的过程中,每次读到《蓼莪》中的“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这一句时就会痛哭流涕,门人弟子们不忍心看到师傅如此伤悲,便主动要求废弃了《蓼莪》这一篇。后世为了纪念王裒的这一孝行,便于东晋时建立蓼莪禅寺。相传,蓼莪禅寺在明成祖永乐年间时,曾有僧房百栋,僧徒数百,香火极其旺盛,并先后受到4位皇帝的6次拨款。只是可惜的是作为我国唯一的一座孝子寺,蓼莪禅寺在抗日战争期间遭到严重的损毁,目前仅存一口古井和部分石柱雕刻。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无论是伤心的皋鱼,抑或是作《蓼莪》篇的士兵,还是读《蓼莪》而流泪的王裒,他们的痛苦都来来源于一个“孝”字,如果他们像诸多的不孝之人那样,将“孝”字置若罔闻,恐怕也就不会有这份“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伤了。能有这种切肤之痛的人,往往是有心尽孝,却无力尽孝。尤其是在生活节奏快速的今天,很多人并非不孝,只是受到所谓的事业等多种牵绊,而连常回家看看都难以做到。《蓼莪》以一个普通士兵的悲剧告诉人们:尽孝的机会亦如人生的美好时光一样短暂易逝,做子女的要珍惜眼前尽孝的机会,趁父母健在时好好赡养父母,切莫等到父母逝去了,再去白白地悲伤,到那时一切都已惘然。

    注释

    [1](宋)苏辙:《苏氏诗集传》卷11,(清)纪昀编纂《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39页。

    二、父母之恩天高地厚——《孝父母三十二章》

    自古以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都被视作是感恩于父母的典型代表。实际上,无论是乌鸦还是羊羔,其受到母亲的抚育通常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这与人类父母对于子女的抚育在时间上是相差甚远的。但就是仅仅接受母亲抚育几个月的乌鸦、羊羔却懂得通过反哺与跪乳来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那对于接受父母数十年养育之恩的人类而言,感恩于父母便成为其必备的一个品质。邵雍的《孝父母三十二章》便是对人们进行感恩父母教育的典型诗歌。

    邵雍,生于1011年,卒于1077年,字尧夫,谥号康节,字号安乐先生、伊川翁,后人又称其为百源先生,共城(今河南辉县)人。他是北宋著名的理学家,与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并称“北宋五子”。著有《皇极经世》、《伊川击壤集》、《渔樵问对》等。由于在学术上及人格上均有着极高的造诣,颇受司马光等人的敬重。司马光等人还曾集资为他买了一所宅院,并题名为“安乐窝”。

    传说邵雍的母亲在生他时,慈乌满庭。人们认为乌鸦是一种孝鸟,所以当时就有人断言这预示着这个孩子将会是一个孝子。虽然今天已无法考证慈乌满庭的传说是否真实,也不能为这一现象与邵雍能否成为孝子找到任何的科学依据。但邵雍确实是在宣扬孝道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的。

    《孝父母三十二章》按照时间顺序,从小孩出生一直写到父母去世,文笔雅俗共赏,读起来朗朗上口,说理环环相扣,抒情感人肺腑。

    父母之恩实大哉,天高地厚总难猜。我能数尽青丝发,只有亲恩数不来。

    开篇首句“父母之恩实大哉,天高地厚总难猜”,既道出了作者写作此诗的缘由,也概括了全诗的主旨。正是因为父母之恩的深厚,所以作者才要作此诗以来表达自己对父母的感恩之心。父母之恩的深厚究竟如何来形容呢?“我能数尽青丝发,只有亲恩数不来。”如果说前面的天高地厚还是过于抽象,那此句的比喻可谓是贴切、生动的了。即使是能将头上的发丝数得清楚,也数不清父母的恩惠。

    惟有怀胎受折磨,百般病苦好难过。莫言生产寻常事,古往今来凶险多。

    父母之恩早在母亲怀胎之时,便已开始。母亲十月怀胎,受尽身体上的各种苦楚,承担着巨大风险。为了生下一个健康的宝宝,作为一个准妈妈要百般注意,百般忌讳,努力避免一切可能伤害到腹中之子的行为。尤其是作为古代普通家庭的孕妇,不仅难以享受到今天孕妇的这般优待与荣宠,还要依旧承担大部分的家庭劳务,可谓是艰辛备至。而且在医疗卫生条件都极不发达的条件下,怀孕期间母子俱亡的几率要大大高于今天。但即使是这样,每个怀孕的母亲还是不会畏缩,在他们心中,腹中之子始终是第一位的。

    生儿下来便发昏,牙关紧闭眼难睁。直从剪下胎衣后,血定心安始算人。

    生产,是母亲遭受的又一次生死考验。即使是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生子的艰辛也足以耗尽母亲的全部体力,也就是邵雍说的“牙关紧闭眼难睁”的境况。而一旦出现难产的状况,母亲往往就会被无情地推到死亡线上。在那个医疗技术落后的年代里,难产的潜台词往往就是死亡。直到胎衣剪下,血气安定,母亲才算彻底安全。经历生产的百般痛苦,这是母亲对子女的又一恩德。

    梦里听儿哭一声,翻身便把手来擎。要知两岁三周内,一觉何曾睡得成。偶遇孩儿夜哭啼,爹娘心内各忧疑。不知何处惊儿胆,问卦求神又请医。富贵生儿胜宝珍,丫环乳母共看承。爹娘犹恐难安稳,一日心焦望几巡。贫穷哪得米和柴,儿女啼饥心痛哀。乞得饭来儿尽饱,自身甘把饿肠捱。

    在胎衣剪断之后,母子从肉体上彻底分离,孩子成为一个个体而存在,但父母之恩并未因此而削减半分,反而更为浓厚。在婴儿阶段,父母听见孩子的一声啼哭,就会“翻身便把手来擎”,将孩子抱在怀中,哄至安睡,而父母却不再能睡一个安稳觉。如果哪一天孩子彻夜啼哭了,那父母就会有各种担心,为孩子“问卦、求神、又请医”。虽然问卦、求神在今天被斥为迷信,但仍有不少父母在求医无果的情况下,将其视为孩子的救命稻草,死死抓住不放。而在没有科学可言的古代,更是如此。俗话说,病急乱投医,在父母的眼里,即使是感冒发烧的小毛病,也足以让他们乱了阵脚,因此问卦、求神、请医都是他们要尝试的手段。如果是在富贵人家,孩子由乳母丫鬟多人照看,但父母仍是不能放心的,一天要看望好几次。而在穷人家里,在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父母则总是先让孩子吃饱,而自己却甘愿忍饥挨饿。

    幸得儿今两岁零,扶墙摸壁自能行。只愁跌着头和面,挂肚牵肠不放心。世事心焦几万般,终朝终日皱眉端。不知这是如何说,望见娇儿就喜欢。如何容易得三年,受怕担惊有万千。儿若病时心更病,何曾一刻得安然。学生不打不成人,为因要打请先生。谁知一副真心肺,不忍先生骂一声。

    好不容易孩子长到了两三岁,可以脱离父母的怀抱自己行走了,做父母的又怕“跌着头和面”,仍是整日牵肠挂肚。等到了上学的年纪,为了能让儿女成才,不得不请先生来教或将其送进私塾。父母虽然深知孩子不打不成人的道理,但在其内心深处,纵使是老师的一声责骂也会让父母感到心疼。此时的父母心中充满了纠结,而这份纠结归根到底还是对孩子的那份沉甸甸的爱。

    儿今头发已披肩,转瞬成人在眼前。痛杀娘心难割舍,不能长在膝头边。娘看爷来爷看娘,为何终日面皮黄。只因儿女将婚嫁,相对愁眉做一房。远游含泪倚门庭,暮宿朝餐总挂心。唯恐风霜儿受苦,平安书到值千金。

    在父母的百般抚育之下,孩子到了头发披肩的年纪。按照古代的传统,头发披肩意味着可以束发带帽,形成人礼了。按理说,此时,操劳了十几年的父母终于将子女养育成人了,理当高兴,但实际的情况却是“痛杀娘心”。并不是因为母亲不希望孩子长大成人,而是因为成人也就意味着孩子“不能长在膝头边”。成人后的子女往往面临着婚嫁、远游等问题,再也不能整日呆在父母的身旁,承欢膝下。对于女儿,一般在18岁之前就会出嫁,从此远离父母。即使在今天,女儿出嫁时,父母也往往是在宾客面前笑逐颜开,而在无人之时,却因离别之苦而暗自落泪。而在古代,交通设施的极度不发达及夫家的严格限制,使得女儿回娘家往往成为一种奢望。女儿一旦出嫁,就切切实实成为了娘家泼出去的水,在没有婚丧嫁娶等明确紧要的理由下,是很难见到生养自己的父母的。而对于男子,娶妻生子虽然不会远离父母,但自己有了小家庭也便不能如往日一般与父母同吃同住。所以邵雍在诗中描述的女儿婚嫁时,爹娘面面相觑,脸色蜡黄,愁眉不展的情况也就可以理解了。此外,成年男子为了做官、经商等更好得谋生,有的也不得不远赴他乡。虽然已是成年人,但父母还是会有各种担心,晚上住得好不好,白天吃得好不好,会不会受到风霜之苦,这都是父母操心的问题。在这种种的牵挂之下,也就出现了父母“含泪倚门庭”的画面。

    总而言之一句话,父母未儿女们受尽了苦,操碎了心。而这也印证了邵雍在此诗开篇的那句话,“父母之恩实大哉,天高地厚总难猜。我能数尽青丝发,只有亲恩数不来。”父母之恩天高地厚,作为子女首先应该懂得感恩父母。但让子女了感恩于父母并不是最终目的,感恩的最终目的是要懂得回报父母,孝敬父母。因此在论述了种种父母的恩情之后,邵雍又对孝敬父母提出了标准与要求。邵雍作这首诗既是为了表达自己对于父母之恩的一种感激之情,更是为了让世人不忘父母之恩,谨遵孝道,孝养父母。在多数的论孝的文章,只注重讲如何尽孝,而不讲为何尽孝的情况下,邵雍的这首《孝父母三十二章》则将为何行孝讲述得生动、贴切,这无疑比那些咬文嚼字的文章更有利于深入人心,教人为孝。

    三、远游之子离别苦——《别老母》、《游子吟》

    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不远游的原因一是不能在父母身边奉养父母,二是远游之子,会让父母牵肠挂肚,寝食难安。无论是不能奉养父母,还是让父母担忧,都是不孝的表现。但在实际情况中,人们为了谋生的需要,往往需要远离故土,外出或求学、或为官、或经商。而在远游的初始阶段,远游之子往往没有能力将父母接到身边,以尽孝道。虽然分别不是永别,但长时间的分离,往往给即将远行的游子及父母都产生一种道不尽的悲痛之感。于是这也就出现了大量讲述离别之苦的诗文。最为典型的就是清代诗人黄景仁的《别老母》一诗。

    据史书记载,黄景仁(1749~1783)自幼天赋极高,16岁时参加当地的童子试,三千人中名列第一,中秀才,并在17岁时补博士弟子员。本以为凭借着自己横溢的才华可以一举进入仕途,光耀门楣,厚养老母。但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路却并不顺利。此后,他多次参加举人考试,但都名落孙山。他通过科举入仕为官的希望逐渐破灭。加之自幼丧父,家境贫寒,他再也不忍心继续执著于科考,而让母亲日夜操劳。23岁时,他毅然决定外出游幕谋生。在母子即将分别之时,黄景仁写下了这首闻之让人落泪的《别老母》:

    搴帏拜母河梁去,白发愁看泪眼枯。

    惨惨柴门风雪夜,此时有子不如无。

    诗的第一句“搴帷拜母河梁去”,直入主题,儿子掀开门帘,向母亲拜别,即将远行。远行去哪儿呢?由于是为谋生而不得已进行的游幕,所以既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也没有明确的职业,河梁只是一个远方的代名词。有可能是在离家数十里的城镇,也有可能是离家几百里的京城;有可能成为某大户人家的教书先生,也有可能是高官权贵的幕僚宾客。也正是因为这种种的不确定性,所以此时的老母的表现是“白发愁看泪眼哭”。满头白发、一脸愁容、满眼泪水,母亲的伤心是不言而喻的。而在这份伤心之中,只有一分是怕自己未来无人侍奉,而其余九分却都是对远游之子的担忧。离不得舍不得,却又迫于无奈不得不离,不得不舍。屋内是泪眼相别的母子俩,屋外是“惨惨柴门风雪夜”,肆虐的风雪敲打着破败的柴门,可谓是凄惨。但更为凄惨的还是让人肝肠寸断的母子分离之苦。“惨惨”二字表面看来是写景,实则是喻人。在这种“惨惨”的境遇下,作者想到自幼承受母恩,如今不仅不能侍奉床前以尽孝道,还要远离老母,让她承受这离别之苦,更是万分自责与惭愧。于是他发出了“此时有子不如无”的感叹。这也是全诗中唯一一句直接抒发作者情怀的句子。俗话说:“养儿防老”。自己的老母虽然有子,但在其垂垂老矣的时候,却享受不到儿子的孝养,那要的儿子还有什么用呢?

    其实,饱受这离别之苦的又何止仅仅是黄景仁及其母亲,早在他之前1000年,唐代的孟郊,也有过同样的痛苦。据记载,孟郊在青年时期一直致力于科考,但一直不中,在此期间虽有心孝养含辛茹苦将他养大的母亲,但却是力不从心。直到孟郊50岁时,才获得了溧阳县县尉的小官职。虽说是芝麻小官,但总算有了一官半职,于是他决定将母亲接到任职的地方,以尽孝道。而就在他迎接老母时,他联想到自己之前在外漂泊,母亲独自在家无人照料,又要为自己担心,盼子早归的情景,不免心中感慨,写下了名震千古的《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母亲手中的针线,游子身上的衣服,两件普普通通的物品却道出了母子之间难舍难分的骨肉亲情。母亲为儿子缝制的不仅仅是一件衣服,缝进了一位母亲对这即将远行的儿子的不舍与牵挂。“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母亲的一针一线都缝得那样的精密,究其原因是害怕儿子迟迟不归。一句“意恐迟迟归”道出了这位母亲最大的担忧。儿子还未走,母亲却已经盼望着他归来。这种急切的心情,恐怕也只有世上的母亲才会有。望着为自己缝制衣服的老母,身为儿子,只能以小草比喻自己,以阳光比喻母爱。发出“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感叹。在此时此刻,母亲对自己的点滴呵护涌上心头,这份母爱早已不是一件衣服所能传达出。但虽然深知母恩厚重,却还是不得不走,不得不离,这种痛苦恐怕也只有游子自己能够体会到。

    与黄景仁相比,孟郊是不幸的,因为黄景仁早在23岁时便已不再致力于科考入仕,而是另寻谋生之道。而孟郊却在科考的道路上耗尽了最好的年华,直至46岁才得进士。按照古代的年龄阶段划分,46岁的孟郊已即将步入老年的行列。但同时孟郊又相对是幸运的。起码在两人分别写这两首诗时,孟郊是比黄景仁幸运的。因为黄景仁是游而无方,前途未知,能不能衣锦还乡,迎养老母也具有极大不确定性。而孟郊此时尽管是芝麻小官,却是居有定所,月有常奉。虽然在迎养老母时,触景生情,悲慨万分,但起码此时此刻已具有了尽孝的能力,可以稍稍弥补之前远游时对母亲的亏欠。

    实际上,无论是唐代孟郊的《游子吟》,还是清代黄景仁的《别老母》,他们的诗都不仅仅是作者心境的写照,而是代表了普天之下所有父母尚在,而被迫远行之人的共同心声。一面是为奉养父母,以尽孝道的职责,一面是生活所迫必须远游的无奈。虽然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但在现实之中,游必有方对大多数游子及游子的父母而言只能是纸上谈兵。

    无论是《游子吟》,还是《别老母》,都通过极少的语言将父母尚在,而不得不远游之人的分别之苦写得淋漓尽致。然而诉苦并不是目的,想必诗人是想通过痛诉这份离别之苦,告诫更多的世人,父母在,莫远游。如果是不得不远游而且又不能做到“游必有方”,那至少多写几封家书,让父母暂时安心,以弥补远游造成的不孝之过。

    四、百善孝为先——《劝孝歌》

    《劝孝歌》,顾名思义,是教导人们知孝行孝的诗歌。清代的朱柏庐和王中书都曾写过《劝孝歌》。无论是哪一个版本的劝孝歌都具有语言通俗易懂,选材贴近生活的特点。也正是因为这些特点,《劝孝歌》在普通民众中流行得十分广泛。比起那些学术性极强的论孝典籍,《劝孝歌》在百姓中的影响往往更为深刻。此处仅以王中书的《劝孝歌》为例,看看王中书老先生是如何教人为孝的。

    孝为百行首,诗书不胜录。富贵与贫贱,俱可追芳躅。若不尽孝道,何以分人畜?我今述俚言,为汝效忠告。

    在诗歌的开头部分,作者首先开宗明义点名了孝的地位及其作此诗的目的。关于孝的重要性,作者提出了自己的4点见解:第一,孝是人生的第一美德;第二,孝被广泛记载在史书中,供后人学习借鉴;第三,孝与富贵贫贱没有直接关系;第四,知孝行孝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准。正是基于以上孝的重要地位,所以作者才写了此诗,“为汝效忠告”即为大家提供诚恳的告诫。

    《劝孝歌》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作者诚恳的劝诫,不是纸上谈兵式的空谈理论,讲大道理,而是从生活点滴入手,用事实说话。他从母亲十月怀胎写起,一直写到儿子长大成家。将人生的每一阶段父母的付出都一一展现出来。

    百骸未成人,十月怀母腹,渴饮母之血,饥食母之肉。儿身将欲生,母身如在狱。惟恐生产时,身为鬼眷属。一旦见儿面,母命喜再续。一种诚求心,日夜勤抚鞠。母卧湿簟席,儿眠干祵蓐,儿睡正安稳,母不敢伸缩。儿秽不嫌臭,儿病甘身赎。横簪与倒冠,不暇思沐浴。儿若能步履,举步虑颠覆。儿若能饮食,省口恣所欲。乳哺经三年,汗血耗千斛。

    怀胎、生产都让母亲痛苦不堪,母亲将孩子看作是自己生命的延续,一旦婴儿呱呱坠地,便会竭尽全力将他抚育。初生的婴儿,吃喝拉撒睡都不能自理,这时便出现了“母卧湿簟席,儿眠干祵蓐,儿睡正安稳,母不敢伸缩”的情形。一儿一母形成鲜明对比,儿子睡在干净松软的地方,舒舒服服得安睡,而母亲只能躺在被儿子尿湿的褥席上,连翻身、伸腿都要格外小心。不仅如此,作为母亲,还要日日为孩子收拾粪便,为孩子生病担心,每天为了照顾儿子,连头上的发饰都带得东倒西歪,洗澡打扮都顾不上,可见母亲的辛劳至极。等到孩子能自己行走吃饭了,母亲本可以稍稍轻松一些,但母亲还是有她的担心,孩子蹒跚学步,步子不稳,母亲担心他磕着碰着;吃饭的时候,怕他吃不饱吃不好,自己舍不得吃,把好东西通通留给孩子。

    劬劳辛苦尽,儿至十五六。性气渐刚强,行止难拘束。衣食父经营,礼仪父教育,专望子成人,延师课诵读。慧敏恐疲劳,愚怠忧碌碌,有过常掩护,有善先表暴。

    好不容易历尽千辛万苦将孩子抚养到了十五六岁,孩子却变得脾气秉性愈发倔强,行为举止难以管束。这也就是现在说的孩子进入叛逆期了。在这一时期,父母做的不再仅仅是照顾孩子的衣食住行,更重要的是开始了孩子的教育工作。望子成龙的父母们开始为孩子聘请老师教子读书。当然这也仅仅是限于生活富裕的家庭,在穿衣吃饭尚是问题的贫困家庭中,父母即使有这份心,也往往无力实现。开始读书的孩子,其智力的高低明显显现出来。孩子聪明父母担心,孩子愚笨父母还是担心。虽然在旁人看来,父母的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担心的理由也是荒谬的,但父母依然不能丢掉这份担心。面对孩子的优缺点,作者写道“有善先表暴,有过常掩护”,有了优点就立刻表扬鼓励,有了过失就替孩子掩饰。其实作者所说的这种父母其实只是古代父母的一种,按照中国古代的教育传统,更多家长奉行的是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虽然打在儿身,却疼在娘心,但犯错挨打更像是普通家庭的规则。当然,大户人家也不乏对子女的娇生惯养,但这种教育培养出的往往是“纨绔子弟”。

    子出未归来,倚门继以烛。儿行十里程,亲心千里逐。儿长欲成婚,为访闺中淑。媒妁费金钱,钗钏捐布粟。

    儿子长大成人后,不再整天黏在父母身边,而一旦他们离开家门外出,父母的心便又悬了起来。所谓“儿行千里母担忧”,纵使是儿子未行千里,父母的担忧依旧会有。儿子长成后的另一件大事,便是娶妻结婚。此时的父母不仅要为儿子四处寻访贤良淑德的姑娘,而且还要省吃俭用,将大半生的积蓄都花在请媒人、下聘礼上。今天的父母,可能不再四处为儿子张罗好姑娘,但在钱财的耗费上却是越来越高,有时不仅仅是要将自己的积蓄掏个一干二净,还要像亲戚朋友举借外债。

    一日媳入门,孝思遂衰薄,父母面如土,妻子颜如玉。亲责反睁眸。妻詈不为辱。母披旧衫裙,妻着新罗谷。

    从十月怀胎,到儿子结婚生子,父母已经操劳了大半生。在孩子长大的同时,他们也在逐渐老去。按理说,他们应该是开始享受子孙供养,颐养天年了。但这时往往会有些不孝之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厚待妻子而薄待父母。

    父母或鳏寡,为儿守孤独。父虑后母虐;鸾胶不再续;母虑孤儿苦,孀帏忍寂寞。身长不知恩,糕饵先儿属。健不祝哽噎,病不知伸缩。衣裳或单寒,衾绸失温燠。风烛忽垂危,兄弟分财谷。不思创业艰,惟道遗资薄。忘却本与源,不念风与木,蒸尝亦虚文,宅兆何时卜?人不孝其亲,不如禽与畜。慈乌尚反哺,羔羊犹跪足。人不孝其亲,不如草与木,孝竹体寒暑,慈枝顾本末。

    父母为了子女可以忍受鳏寡孤独之苦,不续娶、不改嫁。而儿子却是娶了媳妇忘了爹娘。小时候父母有好东西总是留给儿子,而儿子长大后,却对父母不闻不问,毫不关心。在父母病危时,他们只顾瓜分父母的家产,埋怨遗产分得少,却忘了父母的恩情,忘了尽孝的职责,连父母的安葬之处都忘记选择。作者将父母为儿所做的与不孝儿子为父母所做的放在一起,前后形成鲜明对比,不孝子的丑恶嘴脸跃然纸上。对于这些不孝子,作者的评价是不如牲畜、不及草木。因为身为动物的乌鸦与羊羔尚且知道感念母恩,身为草木的孝竹尚且知道不忘呵护母亲,作为享受了母亲无尽恩惠的人子,贪财忘本,不孝父母,实在是天理不容。

    劝尔为人子,孝经须勤读。王祥卧寒冰,孟宗哭枯竹。蔡顺拾桑椹,贼为奉母粟。杨香拯父危,虎不敢肆毒。伯俞常泣杖,平仲身自鬻。江革甘行佣,丁兰悲刻木。如何今世人,不孝古风俗。何不思此身,形体谁养育?何不思此身,德行谁式毂?何不思此身,家业谁给足?父母即天地,罔极难报复。

    在诗歌的开头部分,作者就讲到,孝子孝行在古书中不乏记载,有大量先人的事迹可以追寻。而此处,作者则是将这些孝子孝行一一列出,王祥卧冰为继母求鲤、孟宗哭竹、蔡顺拾椹异器、杨香扼虎救父、伯俞泣杖、平钟自卖为奴、江革行佣、木兰刻木,历史上孝子的先例数之不尽,世人却不去主动效仿。面对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作者连用三句“何不思此身”,督促不孝子女们进行反省,看到父母恩泽的深厚,从而醒悟过来,以免老人亡故后,徒然悲伤。

    亲恩说不尽,略举粗与俗。闻歌憬然悟,省得悲莪蓼。勿以不孝首,枉戴人间屋。勿以不孝身,枉着人间服。勿以不孝口,枉食人间谷。天地虽广大,难容忤逆族。

    可以看出,对于那些不孝之子,作者实在是难以容忍的。连用三个“勿”字,将不孝之子的穿衣、吃饭、住宿的基本权利都给予了否定。恨不能将这些忤逆不孝之徒赶出天地之间。

    及蚤悔前非,莫待天诛戮。万善孝为先,信奉添福禄。

    在对这些不孝子们一顿臭骂之后,作者给予了他们最后的忠告:赶快醒悟过来痛改前非,不要坐等上苍的惩处。“万善孝为先,信奉添福禄”再次与开头的“孝为百行首,诗书不胜录”相呼应,不仅仅劝诫天下的不孝子,而是劝诫天下所有子女要以孝敬父母为先。

    纵观全文,王中书的这首《劝孝歌》可分为讲述父母恩德、贬责不孝之子、奉劝天下儿女三个大部分,三个部分依次衔接,逐渐由实践上升为理论,由父母过渡到子女,将“劝孝”一步步实现。有人说“千古言孝,莫切于此读此歌一遍”,而“读此歌一遍,而尤不知亲恩之重者,必非人!”足见此诗歌的巨大影响力和教育力。

    五、孝妇与孝子——《琵琶记》

    《琵琶记》是由元代文人高明创作的著名戏曲,在戏曲界中具有重要地位。相传,高明为了写作《琵琶记》而辞官回家,隐居创作。为了使自己写的戏剧合乎音律,便于演唱,他每写完一曲都要反复吟唱,吟唱时往往右手敲着桌子,左脚踩着地板打拍子,发现一点不合适的地方,就要反复琢磨半天。修改后,再尝试。长此以往,在他写完《琵琶记》后,桌子上被磨出了一条一寸多深的印记,地板也被踩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窟窿。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年的努力,《琵琶记》最终一曲惊人,至今仍被戏曲界视为“南戏之祖”。高明也因《琵琶记》而一举成名,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剧作家。

    实际上,《琵琶记》并非原创自高明,而是高明在原来南戏《赵贞女蔡二郎》基础上重新加工改造而成。改良后的《琵琶记》共42出,由男主人公蔡伯喈的京城生活和女主人公在家侍养公婆两条线索构成。讲述了一个农村穷小子高中状元后,糟糠之妻在家孝养爹娘,而他却被当朝宰相选中被迫入赘为婿的故事。

    陈留书生蔡伯喈与赵五娘新婚燕尔,伉俪情深,如胶似漆,过着无忧无虑,“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的幸福生活。可惜的是,这种鸳鸯般的美好生活仅仅持续了两个月,就被迫中断了。原因是在他们新婚后不久,恰逢朝廷开科取士,为了能光宗耀祖,蔡伯喈的父亲强烈要求儿子去应考。在开始阶段,蔡伯喈不肯答应父亲的要求。一是因为新婚不久,他舍不得离开娇妻,更重要的是他考虑到父母年事已高,需要照顾。但老父蔡公,却丝毫不退让,还请来邻居劝说蔡伯喈。终于,蔡伯喈拗不过父亲,只好收拾行囊,告别了父母、妻子,进京赶考。没想到的是,蔡伯喈这一考,竟高中状元。“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巨大反差,让蔡伯喈欣喜若狂。本想衣锦还乡,一家团聚,但半路却杀出了个牛丞相。这个牛丞相,有一女尚未婚嫁。牛丞相看到蔡伯喈年纪轻轻便摘得状元的桂冠,便向皇上请旨招新科状元为女婿。蔡伯喈以家中父母年迈,无人照顾,需要回家尽孝且家中已有妻子为由坚决拒绝,并上书皇帝准备辞官。但牛丞相与皇帝坚决不准,蔡伯喈被迫留在京城与牛府大小姐完婚。而此时的陈留正在闹饥荒,在牛府度日如年的蔡伯喈知道灾荒的消息后日夜担忧,偷偷写了书信寄往家里,没料想却遇到了骗子,书信未寄成,却与家里断了联系。

    而此时的赵五娘正一个人承担着家里的重担,饥荒使本就艰难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为了渡过难关,她变卖了自己的首饰与嫁妆,但依然是杯水车薪。为了获得粮食,赵五娘顾不顾一切,走出深闺,抛头露面去领朝廷的救济粮,但却又被那些贪官污吏给抢走了。心灰意冷的赵五娘想一死了之,但想到丈夫外出未归,公婆又无人照料,只好放弃了自杀的想法。但家中的粮食越来越少,即将面临着断炊的危险。好心人张广才给了他们一些米,赵五娘舍不得吃,将米留下来给公婆吃,自己躲起来吃米糠。没想到却被婆婆误解,以为她是在偷吃好东西。真相大白后,婆婆羞愧难当,痛悔过度而亡。不久之后,公公也因病去世。公婆去世后没有钱买棺椁,赵五娘便将自己的头发剪了去换些钱买棺椁。请不起人埋葬,赵五娘就自己用罗裙包土给公婆筑坟。

    在安葬了公婆之后,赵五娘背着公婆的肖像,靠着一把琵琶弹唱乞讨,踏上了寻夫之路。历经千辛万苦到了京城后,恰逢弥陀寺开会,赵五娘便把公婆的肖像放置到供坛上去礼拜。而正在此时,蔡伯喈也来寺中祈福,无意中看到了父母的肖像,便把肖像带了回去,放在了书房。几经打听,赵五娘寻至牛府,在牛府门前弹唱。牛府小姐被她的琵琶声打动,便派人将她请进府内弹奏。经过交谈之后,牛府小姐得知她便是丈夫蔡伯喈的前妻。本性善良的牛小姐有意安排他们相见,便在公婆的肖像上题诗一首。蔡伯喈归来后,看到诗非常奇怪,最终在牛小姐的引见下,见到了离别多年的妻子赵五娘。当五娘告诉她家中的遭遇时,蔡伯喈悲痛至极,当即上表要求辞官回乡守丧。在得到牛丞相的同意后,蔡伯喈带着两个妻子回到了故里。三年丧满后,皇帝下诏旌表蔡氏一门,蔡伯喈重新回朝任官,获中郎将之职。

    从戏曲情节上看,“孝”是整篇戏文的主题,女主人公赵五娘,新婚不足两月,便由于丈夫外出,而独自承担起了孝养公婆的责任。在那个“娶妻为养”的社会中,娶妻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侍奉父母。因此,此时的赵五娘如果仅是为公婆洗衣做饭,洒扫侍疾,那在世人看来都是应当应分的。虽是尽孝,却没有感天动地。真正能让赵五娘感动天地的有两点:一是她将米留给公婆,自己却食米糠,这不仅感动了公婆,也感动了世人;二是在公婆死后,她可以为了安葬公婆卖发易钱、罗裙兜土筑坟。这些都已经超越了一个普通媳妇的孝行,为常人所不及。再看男主人公蔡伯喈,开始时为了尽孝于父母而放弃科考,后又为了满足父亲光宗耀祖的虚荣心而辞别新婚妻子;他不稀罕做宰相的乘龙快婿,竟上书辞官、辞婚,回家尽孝;在被迫进入牛府之后,享受锦衣玉食的他却时时不忘家中父母,依旧对父母牵肠挂肚;得知父母去世的消息后,他立即上书辞官,回家守丧。他的孝虽然没有赵五娘那样感天动地,却也是时时、事事体现着一片孝心。

    清代有人将《琵琶记》与《西厢记》比较研究后,点评说:“《西厢》言情,《琵琶》亦言情。然《西厢》之情,则佳人才子花前月下私期密约之情也;《琵琶》之情,则孝子贤妻敦伦重谊缠绵悱恻之情也。”如果仅以此而认定《琵琶记》高于《西厢记》那固然是有失公允的,但“孝子贤妻敦伦重谊”的评价却是十分恰当的。在高明的笔下,赵五娘被塑造成为感天动地的贤妻孝妇,蔡伯喈被塑造成为一个不忘父母、不忘糟糠之妻的孝子贤夫。高明完美的塑造,再加上表演者入木三分的演绎,使得赵五娘、蔡伯喈的形象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心中孝妇、孝子的典型,学习的榜样。一曲《琵琶记》不仅赚足了普通民众的掌声和眼泪,而且连明太祖朱元璋都盛赞它“如山珍海错,贵富家不可无”,而且“日令优人进演”。由此可见,《琵琶记》已成功超越了普通民间地方戏的地位与影响,进入到全国士人的视野,受到统治者的推崇。更有人将《琵琶记》称为净化人心的《女通鉴》,足见教化世人的作用之大。

    六、割股疗亲——《陈情记》、《四美记》

    “割股疗亲”是指割肉入药医治有疾父母的行为。这种行为最早应源于司马迁《史记》中介子推“割股奉君”的故事。据记载,晋文公重耳在外流亡时,因钱银被部下盗走,没有钱买食物,饿得走不动道。身边的介子推毅然从自己身上割肉给重耳充饥,使重耳得以重获生机。后来“割股”的作用逐渐被神化,发展为“割股”可以“疗亲”。最早的关于割股疗亲的例子为唐时的王友贞。据《旧唐书》记载,王友贞的母亲病重,医生说只有“啖人肉”可以救活。于是王友贞便真的从自己的腿上割肉给母亲入药,其后王母果然大病痊愈。王友贞也因此事受到了武则天的旌表。自此之后,割股疗亲便被视为是至诚至孝之举,不仅广泛记载于史书中,而且成为无数小说、戏曲宣讲孝道的必备题材。昆曲《陈情记》与《四美记》中,都有割股疗亲的情节。

    《陈情记》为明代高濂撰写的传奇,后经昆曲演唱,颇受好评,一直流传至今。其剧中主人公的原型为《晋书·孝友传》中的李密。整篇戏文中,除割股疗亲为作者虚构的情节外,其他内容基本都是依据《晋书》的记载而来。

    李密自幼命途多舛,4个月时父亲便撒手人寰。其后母亲也在舅舅的逼迫下被改嫁他人,只留下年幼的李密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在奶奶的抚育下,李密终于长大成人,并娶得贤妻。李密深知奶奶抚育自己的辛苦,结婚后对奶奶愈发孝敬。在李密的影响下,妻子也夫唱妇随,极力侍奉好奶奶。无论寒冬酷暑,李密夫妇起床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去向奶奶问安,然后伺候奶奶穿衣进餐。有时看到奶奶衣衫单薄,李密夫妇便会毫不犹豫地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奶奶披上。虽然,李密夫妇将奶奶照顾得无微不至,但由于年事已高,奶奶还是病倒了。为了给奶奶治病,李密冒雨将自己的衣物典当了去买药。道路泥泞,李密跌跌撞撞,弄得满身是伤,但他丝毫不敢耽误,只想着赶紧买药回家医治奶奶。在奶奶患病的这段期间,李密夫妇衣不解带地日夜照顾在床前。但奶奶的病依然没有好转。无奈之下,李密记起了《本草拾遗》中食人肉可以治愈顽疾的记载。便悄悄地来到后院,忍痛从自己的手臂上割下一块肉,给奶奶做药引。而在此时,妻子也悄悄来到了后院,做着跟李密同一件事。后来李密夫妇的孝行被当地的里正告诉了刺史大人,刺史便向朝廷举荐李密为孝廉,入朝为官。经皇帝批准,李密被证诏为太子洗马(简称“洗马”,是中国古代的官职)。诏令下达后,李密迟迟不肯去任职,地方官员多次催促,无奈之下,李密上书《陈情表》,言辞恳切地说道:“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请求皇帝准许他在家侍奉奶奶尽孝。皇帝亦为李密的孝心所感动,准许他推后就职,并且赐给他仆人与膳食,以便更好奉养奶奶。后来直到奶奶去世,守丧期满之后,才又复职上任。

    《四美记》也是明代的传奇之一,其作者已无处可考。剧中,蔡兴宗之忠、玉贞之节、蔡襄之孝、吴自戒(蔡襄父亲的好友)之义,合称“四美”,剧因此得名。蔡襄的父亲蔡兴宗与妻子王玉贞婚后无子。为此,王玉贞吃斋三年,终于有孕。就在其十月怀胎之际,却恰逢丈夫蔡兴宗进京赶考。蔡兴宗一举及第,奉命出使辽东。辽东王相中蔡兴宗欲逼他娶公主,蔡兴宗不从,被辽东王扣留。怀有身孕的王氏孤苦无依,只得回娘家暂住。在途经洛阳时,突然狂风大作,波涛汹涌,并有神语说有状元郎在舟中。说罢,立即又变得风平浪静。王氏发誓如果所生之子真能高中状元,一定让他修造洛阳桥造福后人。回娘家后不久,王氏便生下一子,取名蔡襄。蔡襄对王氏非常孝顺。一次母亲久病不愈,蔡襄便用金剪刀从自己的身上取肉,给母亲入药,以求母亲早日痊愈。在考中状元后,他遵照母训,修建了洛阳桥,造福世人。最终,蔡襄的孝行感动了天地神灵,在洛阳桥建成之际,让他得以与失散多年的父亲全家团聚,而且与父亲俱获升迁。

    其实,从剧本情节来看,无论是李密还是蔡襄,即使没有割股疗亲这一举动,其所作所为也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孝孙孝子。作者为什么要虚构上割股疗亲这一环节呢?因为割股疗亲这一“孝感”情节的设置,可以让作品更加深入人心,达到更好地宣传孝道的目的。当然,在达到以孝感人效果的同时,观众肯定会有这样的一个疑问:无论是《陈情记》中的李密,还是《四美记》中的蔡襄,都并非目不识丁的乡村野夫。他们一个是皇帝征召的太子洗马,一个是金榜题名的状元郎。精通四书五经,深谙儒学之道的他们,难道会不知儒家那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的道理吗?他们当然知道,为了让剧情看起来更合情合理,《陈情记》与《四美记》的作者都特意写了主人公在“割股”前的一番心理斗争过程。《陈情记》中写道:“虽不敢毁发肤,我今代父救祖,割下这肉呵,是将父母生身报父母。”《四美记》中也写道“提起这金刀剪,迟疑还自怜,身体发肤难毁伤?差了,为别的事,说得身体发肤不敢伤身,岂得不为孝也。我这一身,且是赖母生的,今日剪肉烧香,将娘的骨救娘的身,正理之当然。”可见,他们并非不知毁发肤为不孝,只是这与亲人的生命相比,后者更为重要。

    割股疗亲不但违背儒家的孝道原则,而且缺乏医学依据,不仅在现代社会中被视为一种“愚孝”,而且在古代社会中也多次被政府禁止。基本上自五代开始,政府便不再鼓励割股疗亲的行为,后梁开平元年、后唐明宗天成年间、元世祖至元三年、七年都曾颁布过有关禁止割股的政令,至明太祖朱元璋时,更明确规定,割股为大不孝,不准旌表。但是,割股疗亲现象却并未因此而消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割股疗亲虽然被政府明令禁止,但这些借割股疗亲剧情实现“以孝感人”的戏曲、传奇依然广泛活跃于民间文学舞台上,使民众接受着一种看似感人实则愚昧的孝道教育。

    七、孝与不孝——《转天心》

    孝与不孝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有孝便有不孝。孝是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道德准则,它被视为为人之本、立世之基,受到广泛的推崇。但纵使是每个角落都有人在宣讲“孝道”,不孝之徒依然存在。他们往往无视父母养育之恩,更不愿尽赡养父母之责。于是孝子与不孝子便形成了正反两方面的教材,正面教材展示的是尽职尽责的孝子功成名就,反面教材展示的是忘恩负义的不孝子遭到人神共愤。清代的《转天心》便是这样一部由孝子与不孝子正反两面教材组成的戏曲。

    《转天心》由清代的唐英根据明末清初艾衲居士所作小说《豆棚闲话》第五则《小乞儿真心孝义》改编而来。此剧共38出,讲述了孝子吴乞儿代不孝子何时贤养母的故事。因剧情最后有豆棚下的乡汉野老送了吴乞儿一块写有“行转天心”的匾额,故剧名取为《转天心》。

    吴乞儿原是一个名叫吴明的秀才,他自认为博学多才,所以平日里自命不凡。但才高气傲的他却是命途多舛,时运不济,屡次参加科考都未能及第。因此,他开始怨天尤人,满腹牢骚。在正月初九玉帝诞辰这一天,吴明来到玉皇庙,在墙壁上题诗抱怨玉帝的不公,发泄心中的不满。此事惹恼了玉帝,为了惩罚他,玉帝将他投入妾胎,出生后即沦为乞丐。投胎转世后的吴明被取名为吴定,与原为夫妻关系的贞贞成为了母子。由于孤苦无依,母子二人只能靠乞讨为生。但吴定非常孝顺母亲,每次乞讨来的食物总是先给母亲吃。母亲病故后,他在母亲的墓旁搭起庐棚,为母守丧三年。在这期间,他曾捡到白银300两,但他原封不动归还失主,后又救下被强盗掳走意欲自杀的孟家女儿。

    而此时的二品官员何时贤,则由于贪污受贿、鱼肉人民,致使民怨四起而遭到朝中大员的弹劾。听到风声的何时贤为了避风头,以“奉养老母”为由奏请还乡。还乡之后的何时贤并无真心侍奉老母,经常虐待母亲,一心想着让老母尽快归西,以便自己重新回京为官。但是,两年过去了,何母依然健在。复官心切的何时贤,便买通当地的县官,假报母亲已死,并谎称服丧期已过。通过上下打点,何时贤终于如愿以偿官复原职。但正当他春风得意之时,他假报丁忧虐待老母、谎报丧期的事被揭露了出来,皇帝一怒之下将他罢官贬回原籍。被贬之后的何时贤不仅不思悔改,反而迁怒于母亲,他趁夜深人静之时,将母亲推入乱葬坑中,自己远走高飞。

    恰巧吴定经过此地,于乱葬坑中救出了何母,并背回家中当亲娘奉养。何母不慎跌倒,吴定请来郎中诊治,并每天为其煎药照料。为了给何母调养,吴定特意去乞讨来米粥给何母进食。何母觉得吴定靠乞讨为生,还要养活她这个没有任何关系的老人,十分过意不去,一心想要早早入土为安,以免牵累吴定。吴定多次劝解,终于化开何母的心结,使她得以安心养病。吴定所表现出的孝、仁、义终于感动了玉帝,玉帝决定取消对他的惩戒,有意赐福于他。并让剑仙下凡,教他剑术,以助他日后建功立业。

    知县包明正了解到吴定的事迹后,深受感动,在他的牵针引线下,吴定娶了先前救下的孟家女儿窃娘为妻。婚后的吴定,虽然受到岳父的接济,但仍然是度日艰难。时值粉天王罗玉珮起兵造反,朝廷四处招兵。在何母及妻子的鼓励下,吴定决定投军报国。在吴定投军途中,剑仙再次相助,于梦中授吴定神功。吴定投军后孤身潜入敌营,刺探军情,恰巧遇到深陷敌营的胡楚生。在胡楚生的帮助下,吴定火烧叛军粮草,而且亲手诛灭了叛军首领罗玉佩。由于平叛有功,吴定受到朝廷的嘉奖册封。

    而当初狠心弃母的何时贤,则由于其恶行遭到玉帝的惩处。玉帝下旨用雷击其顶、火烧其宅,使他曝尸荒野。对此,百姓都拍手称快,连何母听闻后,都说他是自作孽不可活,理该如此。

    吴定不仅仅是一个孝子,而且还是一个典型的道德模范。他能拾金不昧,身为乞丐却将捡到的300两白银如数奉还失主;他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将何母当亲母;他能慈悲为怀,救下悬梁自尽的孟氏之女;他能舍己为人,将仅有的银两施救于他人;他能忠君报国,烧敌营、平判军。而何时贤则不仅是一个不孝子,还是一个集贪腐奸诈于一身的丑恶代表。他因贪污受贿、鱼肉百姓被弹劾;又因谎报丁忧,欺上瞒下被贬官。一个是至善至美,一个是无恶不作。作者之所以塑造这两个有着巨大反差的人物,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民众的思想中,不仅“孝子即忠臣”的观念根深蒂固,而且“孝子即道德模范”也是合情合理的,这样的设计会让整部戏剧的效果更佳。

    《转天心》以吴定与何时贤这两个善恶分明的角色告诉人们,孝子不仅会有上天保佑,而且可以因孝得福;而不孝子不仅会被世人唾弃,还会遭受天打五雷轰,死无葬身之地。如果说对孝子的旌表及不孝子的定罪量刑是国家以强力劝孝的话,那这曲《转天心》则是通过神人两界,正反两方来塑造了孝的权威性。而作者塑造这种权威性的目的就是要唤醒世人,教他们都做个孝子忠臣,仁义之士。

    八、尊母训,思亲罢宴——《罢宴记》

    《罢宴记》全名《寇莱公思亲罢宴》,为清代杨潮观所撰。杨潮观(1712~1791),子宏度,号笠湖,金匮(今江苏无锡)人。自幼文采非凡,在当地有“神童”的美誉。他乾隆元年中举人,先后在山西、河南、四川等地任知县、知州,颇受当地人民尊敬。由于喜好诗文、词曲,在四川任职时,他便在邛州卓文君妆楼旧址上建筑了一座吟风阁,作为他的文学创作之所。其在此处创作的32部杂剧,合称为《吟风阁杂剧》。而这曲《寇莱公思亲罢宴》则被誉为《吟风阁杂剧》之首。

    寇莱公即北宋著名的宰相寇准。据《宋史·寇准传》记载,寇准自幼丧父,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由于天资聪颖,寇准在19岁时便中了进士,被授予大理评事一职,22岁时又升任成安知县,可谓是年少有为,少年得志。此后,寇准又屡次升迁,先后担任盐铁判官、平章政事、谏议大夫等重要职位,官至一品,并被敕封为莱国公。年少及第的寇准生活极其奢侈,经常在家中大宴宾客,而且不喜欢点油灯,连家中的厕所都是常年以蜡烛照明。杨潮观的这曲《寇莱公思亲罢宴》便是依据《宋史·寇准传》及司马光的《涑水记闻》、欧阳修的《归田录》、邵伯温的《邵民闻见前录》中寇准的相关记载,编撰而成。其戏曲情节大致如下:

    寇准幼年孤苦,在丧父后,母亲坚持守节将其抚养长大。长大后的寇准很快飞黄腾达,出将入相,官居一品,禄享千钟,连妻子和儿子都受到了嘉奖册封。可惜的是,千辛万苦抚养寇准长大的母亲早已过世,未能享受到儿子的荣耀。寇府中有一个老婢刘婆,原是服侍寇老夫人的,因寇准顾念旧情,将她留养在府中,安享晚年。寇府中人也都念于她的特殊地位而对她另眼相待。

    刘婆嗜酒如命,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所以被府内人称为“女刘伶”。这天,刘婆喝得微醉,看见一个家奴慌慌张张地跑来。经过询问,才知道,原来是寇准寿辰将到,为了庆贺寿辰,寇准早早便派了家奴去南方搜罗奇珍异品,遴选歌妓艺人。结果家奴将去办差的1万两雪花银在妓院赌场中挥霍近半。为此,寇准大怒,要严惩此家奴。家奴害怕受到重罚,请求刘婆从中周旋。刘婆装醉不理家奴,心里却对寇准大肆铺张的做法不满。但作为一个下人,她又怕话不投机半句多,招人厌烦。就在她醉醺醺地往自己的房间走时,不小心在走廊上摔了一跤,跌倒在地。原来是由于府内歌舞通宵,蜡油滴满走廊,将她滑倒了。看到如今寇府的奢靡铺张,又联想到寇老夫人昔日的清苦,刘婆不禁潸然泪下,失声痛哭起来。恰巧寇准与夫人正在屋内讨论惩治家奴一事,听到哭声,便唤她进屋。寇准与夫人询问哭泣缘由,刘婆便如实相告。

    刘婆说:“你年幼时,寇老夫人百般艰辛,供你读书,为了给你换取一点读书用的灯油,她不得不去给人做针线活。如今你功成名就,府上昼夜灯火辉煌,蜡油遍地,你可是忘记了老夫人当年的艰辛与苦楚啊!”说着说着便又老泪纵横起来。寇准听了刘婆的这一番话,也不禁想起了过去与母亲相依为命的日子。他追问刘婆,母亲当年听到他金榜题名可曾欢喜?刘婆告诉他,当他及第之时,老夫人已经病重,听到喜讯,她只能强打起精神开颜一笑。刘婆又说道,老夫人病危之前,曾留下一轴画。寇准让她赶紧取了过来。寇准打开画一看,画中内容竟是母子二人共守一盏孤灯。寇准顿时悲从心生,一方面,他感叹母亲早故,不能享受他半分的荣华,子欲养而亲不待;另一方面,他也为自己忘亲纵欲的行为深感惭愧。想到母亲的遗训,他当即下令取消明日的寿辰宴饮,谢绝一切前来祝寿之人,并且命人将母亲遗留的画卷悬挂于中堂,每日朝夕参拜,以时时督促自己谨记母亲的教诲。同时,他还在府内设醮修斋,戒酒戒肉,以慰母亲的在天之灵。

    在今天看来,人们大多认为此剧的主题是为了讲述寇准及时改变奢靡浪费的生活作风,注意节俭。而在当时的士大夫们看来,这部戏的感人之处不在于寇准生活由奢到俭的转变,而是在于寇准能够不忘母恩,思亲怀旧,纵然是母亲已经归西多年,依然能够谨遵母亲教诲。为了母亲毅然取消寿宴,设醮修斋。因此“孝思”是当时社会尤其是上层社会公认的《寇莱公思亲罢宴》的主题。根据目前的典籍记载,寇准少年及第,喜好奢侈宴饮确有其事。但关于他为母罢宴却找不到记载。作者有意虚构这一情节,意在突出寇准对母亲的一片孝心,教化世人学习寇准不忘母恩,不负母训的做法。

    九、感天动地的孝子故事——《二十四孝》

    《二十四孝》是由元代郭守敬编录的24个孝子的典型孝亲故事集。由于后来的印本大都配以图画,故又称《二十四孝图》。它是中国公认的历史上最为权威的孝子故事大全。这24个故事分别是:虞舜孝感动天、老莱子戏彩娱亲、郯子鹿乳奉亲、仲由百里负米、曾母啮指心痛、闵子骞芦花顺母、汉文帝亲尝汤药、蔡顺拾椹异器、郭巨埋儿奉母、董永卖身葬父、丁兰刻木事亲、姜诗妻涌泉跃鲤、陆绩怀橘遗亲、黄香扇枕温衾、江革行佣供母、王裒闻雷涕墓、孟宗哭竹生笋、王祥卧冰求鲤、杨香扼虎救父、吴猛恣蚊饱血、庾黔娄尝粪忧心、唐夫人乳姑不怠、黄庭坚涤亲溺器、朱寿昌弃官寻母。从故事发生的年代上看,上至虞舜下至宋元,几乎遍及每一个朝代;从孝子年龄上看,有的已年近古稀,有的正值豆蔻年华,也有的尚少不更事;从孝子的社会阶层看,有高高在上的帝王,有身居要职的官吏,也有默默无闻的平头百姓;从孝亲的类型看,有不计前嫌宽容后母的,有不顾危险舍命救亲的,也有放弃荣华千里寻母的……

    《二十四孝》有图有文、取材具体、内容丰富,将深奥、艰涩的伦理说教转化成了通俗易懂的文学故事。即使是目不识丁之人,也能理解其中的寓意,不是教科书却胜似教科书。当然,其中某些孝子的愚孝行为并不值得提倡、学习,但每一位孝子所表现出来的赤诚之心却都让人感动。它以24个活生生的例子告诉人们:孝道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时间、地点、身份之分。尽孝行孝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一)竭尽全力养亲类

    曾子说:“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在曾子划分的这三个层次中,代指物质上供养的“养”,是孝道中最为低级的层次。但在物质条件较为匮乏的古代,“养”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事。

    《二十四孝》中养亲是一个占据了很大比重的话题,郯子鹿乳奉亲、郭巨埋儿奉母、姜诗妻涌泉跃鲤、陆绩怀橘遗亲、江革行佣供母、蔡顺拾葚异器、唐夫人乳姑不怠这7个故事都是以养亲为主要内容的,它占据了《二十四孝》近三分之一的篇幅。当然,故事中孝子们的养亲,有的仅是为满足父母的基本物质需求,但却因其自身条件的限制,很难实现;有的已不局限于满足父母基本的物质需求,而是上升到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的层面。这些孝子克服自身困难,想方设法孝养父母的故事,催人泪下。

    郯子鹿乳养亲:春秋时期的郯子是个极其孝顺的人。他的父母因上了年纪而患上了眼疾,不能外出。但又十分想喝新鲜的鹿乳。为了给父母弄到新鲜的鹿乳,他找来一张鹿皮披在身上,假装成小鹿潜入到鹿群中,从母鹿处接奶。打猎的猎人看到了他,以为是鹿,搭弓便射。郯子看见了,赶紧从鹿群中站起来,并将自己为父母取鹿乳的事情如实相告,这才得以避免被射杀。

    对于郯子的父母来说,喝鹿乳本是一件无法实现的事情。但儿子郯子却能不顾自身安危,潜入鹿群取奶,为的只是满足父母的想法。郯子是幸运的,他在猎人的箭射出前站了起来,否则恐怕就要小命不保了。若是这样,他的父母恐怕不仅是老无所依,而且要抱憾终身了。所以说,行孝要有度,不顾后果的孝,有时便可转化成不孝。

    郭巨埋儿奉母:郭巨,东汉隆虑县人,也有人说是河内郡温县人。郭巨原本家道殷实,但在父亲死后,他将所有的家产都分给了2个弟弟。自己非但分文不取,而且主动承担起了奉养老母亲的全部责任。由于没有任何积蓄,日子变得越来越艰难,连基本的吃穿都成了问题。但他对母亲极其孝顺,每次有吃的,都先紧着母亲。但他渐渐发现,母亲每次吃东西都会故意少吃一些,留给3岁大的孙子。郭巨担心这样势必会影响到母亲,便跟妻子商量说:“我们现在已经穷得连母亲都供养不起了,母亲还每次将吃的分给孙子,不如我们将孩子埋掉,节省些粮食给母亲吃。”怕妻子不同意,他又劝解道:“儿子还可以再有,但母亲就一个啊。”妻子不敢违拗丈夫的意思便同意了。但就在他们挖坑埋子时,却从地下挖出了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为了养老母,竟要埋掉自己的亲生儿子,老天为他的孝心感动赏他黄金一坛。他的一片孝心固然是值得学习的,但他的孝行却是愚昧荒谬的。后世不乏心存侥幸,愚昧无知之辈想效仿郭巨埋子得金,到最后却落个人财两空,最终成为了这种愚孝教育的牺牲品。

    姜诗妻涌泉跃鲤:姜诗是东汉四川人,自幼以孝著称。他的妻子庞氏,也是十分孝顺。姜诗的母亲喜欢喝长江里的水,庞氏便每天走六七里的山路到长江边为婆婆取水。婆婆爱吃鱼,庞氏也常常做给她吃。婆婆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吃,姜诗夫妻便请来邻居的老婆婆一起吃。有一次因为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嫌她怠慢了母亲,便将她休掉赶出了家门。庞氏并没有回娘家,而是寄居在邻居家中,并日夜纺纱织布,将其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养婆婆。婆婆知道了这件事十分感动,令姜诗将她请回。就在庞氏回家这天,院子中突然涌出一股泉水,味同长江水,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再也不用每天去江边取水了。

    孝妇庞氏能够为婆婆远道取水已是难得,而一片孝心却还要遭受丈夫的不白之冤,实在让人不平。但庞氏却能忍常人之不能忍,寄居邻里依旧不忘孝顺婆婆,这也正是庞氏的过人之处。

    陆绩怀橘遗亲:陆绩是三国时期吴郡人。在他6岁时,父亲带他一起去拜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趁袁术不注意,陆绩偷偷地往怀里塞了两个。而就在他起身要走时,怀里的橘子却滚落了下来。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做客,还要带走我的橘子吗?”陆绩跪下回答道:“母亲爱吃橘子,我想带两个给她吃。”袁术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竟有如此孝心,不但没有追究,还送了他一大筐橘子。

    陆绩是《二十四孝》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在众人眼里,6岁还是一个不知孝为何物的年纪,而陆绩却能吃橘不忘其母。虽是小事,却是孝心感人。陆绩也因此成为众多家长对娃娃进行孝教育的典型。

    江革行佣供母:江革是东汉临淄人,少年丧父,对母亲极其孝顺。由于家乡战乱不断,他不得不带着母亲四处逃难。为了让母亲少受苦,他便尽量背着母亲,让母亲少走路。在逃难途中,遇到土匪要劫持他,他哭着说:“老母年迈,无人奉养。”盗匪看在他一片孝心的分儿上放过了他。后来,他带母亲移居到江苏下邳,江革靠给有钱人家行佣赡养老母。凡是母亲所需要的东西,他都一一置备齐全,而自己却连双鞋袜都舍不得买。

    逃难本已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而江革还要背着母亲,更是苦上加苦。行佣供母,自己却不用分文。一片孝心让他的生活步步维艰,但也正是这一片孝心让他逃过一劫,保住了性命。善有善报,行孝是大善,可以救人性命。

    蔡顺拾椹异器:蔡顺为汉代汝南人,年幼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民不聊生,没有粮食吃。蔡顺只好依靠去拾些桑葚与母亲充饥。为了将好吃的桑葚留给母亲,他便每次将摘到的黑色桑葚与红色桑葚分开来装。一次,他在摘桑葚的路上遇到了赤眉军,赤眉军便问他,为什么把桑葚分开来装。蔡顺回答道:“黑色熟透的桑葚是给母亲吃的,红色未熟透的桑葚是给自己吃的。”赤眉军被他的孝心所感动,主动送给他二斗白米及一个猪蹄。

    蔡顺采葚路上遭遇赤眉军,本不是幸事。但却因他将桑葚异器而装,意外收获了赤眉军的米与肉。他与江革一样,都是因孝得福。

    唐夫人乳姑不怠:唐夫人是唐代高官崔山南的祖母。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纪大了,牙齿都脱落了,无法咀嚼食物。身为儿媳的唐夫人便在每天盥洗后,到婆婆处用乳汁喂养婆婆。如此多年,长孙夫人虽不食任何饭食,却依然身体康健。长孙夫人病重后,将全家老小召集到一起说:“我无以报答儿媳的恩德,只希望你们能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其后正如长孙夫人所言,崔家上下对唐夫人都极其孝敬。

    在晚辈面前,她是家中绝对的长辈,已经身为祖母,但在婆婆面前,她又始终是一个晚辈。实际上,已经是曾祖母的人了,本可以将孝养婆婆的事情交给晚辈来做,自己颐养天年。但唐夫人不仅要亲力亲为地侍奉婆婆,居然还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这样的孝恐怕不仅普通媳妇做不到,甚至连亲生女儿也是难以做到的。

    在孔子、曾子这些儒学大师眼中,养亲只能是孝,算不上是大孝。而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贫苦的下层人民的生活中,有无数家庭是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的。在这种情况下,纵使是野菜清粥,只要是先给老父老母一碗,也是让人感动的。《二十四孝》中的养亲故事,意在告诉人们,养亲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只有首先在养亲上能尽心尽力了的人,才能有谈孝的资格。

    (二)不辞辛苦侍亲类

    如果说养亲是给父母提供生存下去的必要物质条件,那侍亲就是给父母提供舒适、健康的生存条件。侍亲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父母身体康健时,二是在父母生病时,父母生病时的侍亲又称为侍疾。在父母身体康健时,侍亲更多的是对父母衣食住行方面及精神方面的关心照料,而在父母生病时,侍亲不仅仅是给父母求医问药,还要衣不解带伺候左右。

    《二十四孝》中侍亲类故事主要有:老莱子戏彩娱亲、汉文帝亲尝汤药、黄香扇枕温衾、孟宗哭竹生笋、吴猛恣蚊饱血、庾黔娄尝粪忧心、黄庭坚涤亲溺器7个故事。其中老莱子戏彩娱亲、黄香扇枕温衾、吴猛恣蚊饱血、黄庭坚涤亲溺器为平时侍亲典范,而汉文帝亲尝汤药、孟宗哭竹生笋、庾黔娄尝粪忧心则是侍疾类的典范。

    老莱子戏彩娱亲:老莱子是春秋时期楚国的隐士,为了躲避战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对父母极其孝顺,鉴于父母年老,牙齿不好,他便尽量给父母准备甜美适口而又易于嚼碎的食物。为了逗父母开心,他虽然年过七十,但经常穿着五色的彩衣,像小孩子一样在父母面前戏舞。有一次,他为父母送水,进屋时,他假装跌倒在地,并学着婴儿的样子呜呜地哭泣,以取悦双亲。

    老莱子本已是年过七十的古稀之人,却身着彩衣、诈跌卧地,这一切都只为博得父母开心一笑,可谓是用心良苦。而这也使他成为了后世之人学习对父母进行精神奉养的榜样。

    黄香扇枕温衾:黄香为东汉江夏人,在他9岁的时候,母亲便去世了,他常常因思母心切而落泪,乡里人都称颂他孝顺。虽然年纪小,但他却很勤劳,经常做家务,而且对父亲更是孝敬。夏天天气炎热,黄香就用扇子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天气寒冷,他就用自己的身体给父亲把被窝捂热。当地的太守知道了,也对他另眼相待,并号召大家向他学习。

    扇枕温衾本算不上是感天动地的孝行,但对于一个9岁的孩子来说,能做到如此,确实是难能可贵。与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孝子孝行相比,黄香的故事更具有真实性与实践性。也正因如此,黄香扇枕温衾的故事不仅被写进了《二十四孝》,也被写进了很多蒙学教材中。

    汉文帝亲尝汤药:汉文帝刘恒是汉高祖的第3个儿子,曾被高祖皇帝封为代王。刘恒的生母是薄太后,文帝十分注重对母亲尽孝,在奉养母亲方面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薄太后身体不好,为了照顾母亲,文帝三年衣不解带地侍奉在侧,常常一整夜连眼都不敢合。每次熬好的药,文帝都要亲口尝过才给母亲喝。文帝也因此而以仁孝闻名天下。

    身为皇帝的生母,薄太后身边自然是侍女成群,衣食住行事事有人照料。但身为儿子的文帝在母亲生病时却依然要事事亲力亲为,衣不解带地伺候左右。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他推崇的“以孝治天下”的治国大计,为天下子民树立了榜样。

    孟宗哭竹生笋:三国时期吴国的孟宗,年少丧父。一次,老母亲病重,非常想吃竹笋煮的汤。但寒冬腊月,哪儿有竹笋。无计可施的孟宗,想到病重的老母,便独自跑到竹林中,抱着枯竹痛哭。他的孝心感动了天地,顷刻间,地上竟长出了数个嫩笋。孟宗将这些嫩笋采回家,给母亲熬汤,母亲喝后,果然痊愈了。

    在没有冰箱,没有冷库,没有任何长久保鲜的技术,古代人想在寒冬腊月吃到嫩笋,无异于是痴人说梦。而当病榻上的母亲提出这一痴人说梦般的要求时,孝子孟宗竟能将它实现。不是孟宗神通广大,而是因为他的一番孝心感动了天地。

    吴猛恣蚊饱血:晋朝吴猛,自幼以孝著称,8岁时,便已非常孝敬父母。由于家贫买不起蚊帐,每到夏天,就难免会收到蚊虫的叮咬。为了让父亲免受蚊虫之苦,吴猛便每天晚上赤裸着上身睡在父亲床边,任蚊虫叮咬。即使被咬得满身是包,也不去驱赶,唯恐被驱走的蚊虫回去叮咬父亲。

    即使是在家贫买不起蚊帐的情况下,驱蚊的方式也有很多种,吴猛恣蚊饱血的做法并不科学,甚至效果很差。但对于一个8岁的孩子来说,这或许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的替父驱蚊的办法。也许儿子这个幼稚的想法对于父亲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效果,但儿子的一番孝心足以让父亲忽略掉所有蚊虫叮咬的痛苦。

    庾黔娄尝粪忧心:南齐的庾黔娄,是孱陵县的县令。但他刚刚上任满10天,便开始心惊流汗。他预感到是家中出事了,便立即辞官回家。回到家,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说:“要想知道病情如何,最好的办法是尝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如粪便苦涩,病情便无大碍。”为了了解父亲的凶吉,黔娄毫不犹豫地去尝了父亲的粪便,他发现父亲的粪便有甜味,便非常担心。每天晚上他都对着北斗星跪拜,祈求代替父亲去死。

    俗话说,病在儿身,疼在娘心。而对于孝子庾黔娄来说却是病在父身,疼在儿心、忧在儿心。孝的神奇力量让他可以感知到千里之外的亲人有难,孝的神奇力量也可以让他亲尝父便,还可以让他甘愿以死相代。如果不是至孝之人,又怎能做到以上之事。

    黄庭坚涤亲溺器:黄庭坚是北宋著名的诗人、书法家,曾担任太史一职。虽然身份尊贵,但他孝敬母亲却非常虔诚,每天都要亲自为母亲洗刷马桶,没有一天不尽到做儿子的职责。

    为人洗涤溺器在古人的生活中被视为是最为低贱的活计。在豪门大院中,往往由最低级的仆人承担这项工作。在外名声显赫,风光无限的黄庭坚,在家却为母亲亲自洗刷马桶,不但没有降低身价,却被传为佳话,只因这洗刷马桶的背后体现的是一片难得的孝心。

    与对父母单纯上的物质供养相比,侍亲是一项更为烦琐的工作。而《二十四孝》中的侍亲典范们却把这项琐碎的工作作出了惊天地、泣鬼神、流芳百世的成就。后人读来,不禁为他们不计年龄、不计身份,一心只为孝亲的精神所折服。纵使后人已难以超越他们,但以他们为榜样,细心周到地照料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却应是每个儿女都应该做到的。

    (三)事死如生——葬亲、思亲类

    《论语·为政篇》中记载了关于孔子的弟子问孝的故事。关于孝,孔子将其归结为两个字“无违”,而这种“无违”主要包括了两方面:“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在中国古代人的价值观中,养儿为的就是养老送终,广义上讲送终也就是能在其死后,“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而且这种死后的“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是比生前的“事之以礼”更为重要的事情。因此无论是儒家经典也好,民间故事也好,重视父母死后的安葬、祭祀都是孝德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二十四孝》作为宣扬孝道的重要工具,不仅将葬亲、祭亲的典范们收录其中,还包含了父母死后,思亲心切的孝子代表们。

    董永卖身葬父:汉代有个叫董永的,家里非常贫困。父亲死了,他只能卖身为奴借钱安葬父亲。一次,他在去债主家上工的路上,遇见了一个女子,女子主动要求做他的妻子。两个人一起来到债主家,债主要求他们偿还300匹细绢,才可以赎身。没想到,这个女子一个月便织完了。还清债务,夫妻二人在返家途中经过他们初次相会的槐荫树下时,女子便告别了董永。相传这女子是天上的七仙女,因为董永心地善良,七仙女被他的孝心所感动,遂下凡帮助他。

    董永为了给父亲安葬,不惜卖身为奴。董永是幸运的,他的这份孝心可以感动天上的仙女,在仙女的帮助下重获自由身。其实,在古代社会中卖身葬父是很多孝子孝女无奈的选择。但卖身葬父的孝子孝女们却不可能拥有董永这份幸运,他们更多的结局是终身为奴为婢。

    丁兰刻木事亲:汉代的丁兰,自幼父母早亡,没有机会奉养父母。因为太过于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丁兰便用木头刻成了父母的雕像,像对待活着的父母一样孝敬他们。时间久了,他的妻子便对木像不那么恭敬了,她趁着丁兰外出,悄悄拿针刺破了木像的手指,没想到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留出。丁兰回到家中,看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后,便把妻子休掉了。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思亲心切的丁兰像侍奉在世父母一样侍奉木像,竟让木像有了人的灵性。这是荒谬不可信的,但它却告诉世人:祭亲要心诚,要做到“事死如事生”。

    仲由百负米:仲由,字子路,为春秋末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门生。在仲由年轻时,家里十分贫困,但他却十分孝顺。为了能让父母吃好,他从百里之外背来白米,而自己却常常以野菜充饥。两位老人去世后,仲由便到南方去游学,受到了楚王的重用,做了大官。每次出行都有大批的车马随从跟着,家中的粮食更是堆满粮仓,每次宴饮也都是山珍海味应有尽有。但每当他享受这一切时,却常常暗自伤神,叹息着对人说:“我现在虽然是富贵了,但父母已逝。即使我现在想吃野菜,想去给父母背米,也没有机会了。”仲由的孝行受到了孔子的高度评价,孔子说:“仲由事亲,可谓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呢!”

    仲由能为双亲百里负米已经是孝心可嘉,但他能在自己升官发财之后,依然不忘父母。在自己享受锦衣玉食时,因怀念父母而黯然神伤。仲由的这种思亲之孝,对于那些少时贫困,一朝发达之后便把父母抛在脑后之人来说,是最值得好好学习的。

    王裒闻雷涕墓:魏晋时期的王裒十分孝顺。他的母亲在世时,非常害怕打雷。王母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次遇雷雨天气,王裒就会跑到母亲的坟前,哭泣着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

    王母虽然已经入土为安,但她却没有从王裒的心中逝去。王裒不忘母亲生前旧习,在母亲坟冢边陪母亲度过雷雨,足见他对母亲的深切思念,也足可以让人想象他对母亲生前的孝敬。

    父母亡故,并不是子女孝行的终点,而只是转变了一种尽孝的方式。无论是仲由还是董永还是丁兰还是王裒,他们的孝心并没有因为亲人的逝去而改变。他们只是将之前朝夕奉养的生孝转化为了“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死孝。

    (四)不计前嫌教人容亲

    父母对子女具有生养恩,因此子女孝父母是天经地义。而大多数的子女也可以自觉地承担起这份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如果是面对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继父、继母,尤其是那些尖酸、刻薄、蛮横的继父继母们,很多人便不再欣然接受这份责任。与继父、继母形同陌路的人有之,与继父、继母势如水火的亦有之。而《二十四孝》中的这些孝子们却能容常人之不能容,忍常人之不能忍,对于后母的刁难、虐待不但能忍能容,而且还以德报怨,恪守孝道。

    虞舜孝感动天:虞舜既传说中的远古帝王舜,因号有虞氏,所以又称虞舜。他的父亲瞽叟是个蛮横不讲理的人,继母愚蠢而顽固,异母弟弟象更是傲慢骄横。他们多次想将虞舜置于死地,但虞舜仍然以礼相待,对父母孝敬,对弟弟友爱。上天被他的孝心感动,他在历山上种田,有野象帮助他耕地,有神鸟帮助他除草。当时的皇帝尧听说了这件事,便赐给了他9个仆从,并把2个女儿嫁给了他,后来又把皇帝的宝座让给了他。

    虞舜作为中国历史上知名的贤君,在经受了父亲、继母、弟弟的刁难、陷害,甚至是谋杀之后,依然能对他们做到至孝至悌。他的这份孝心不仅感动了鸟兽,也成为他登上帝王宝座的法宝。宽容的心胸让虞舜功成名就。

    闵子骞芦衣顺母:闵子骞早年丧母,父亲又娶了一个妻子,并生育了两个儿子。冬天后母给自己亲生儿子的衣服里填上棉絮,却给子骞的衣服里填上芦花。一次,父亲让闵子骞驾车。因为太过寒冷,闵子骞不小心把驾车的绳索掉在了地上。父亲查明真相后,欲休掉后母。闵子骞却劝阻道:“母亲在,只有我一个儿子受冻,母亲离开了那三个孩子都要受冻。”后母听后,十分后悔,从此以后善待子骞。

    继母以芦花填闵子骞棉衣,让他在寒冬腊月饱受严寒之苦,他非但没有主动向父亲告状,反而在父亲查明真相要休掉继母时,为其求情,这是尽孝;继母以棉花填亲生子的棉衣,闵子骞不仅不忌妒反而处处考虑弟弟的安危,这是行悌。一颗孝悌之心让他包容了继母之前的恶劣行为,也让一个家庭避免了四分五裂。

    王祥卧冰求鲤:王祥,字休征,魏晋时期琅琊人。他早年丧母,父亲又娶了一个妻子。继母对王祥没有丝毫的疼爱,反而经常在父亲面前说王祥的坏话,以至于父亲也不喜欢王祥了。但王祥却非常孝敬继母。寒冬腊月,继母想吃活鱼,王祥便解开衣服趴到冰上,冻冰在王祥温暖下突然开裂,两条大鲤鱼跳了出来,王祥赶紧拿着鲤鱼回家给继母吃。

    寒冬腊月能解衣卧冰为母亲取鱼,这已经是至诚至孝的表现。而王祥为的不是生母而是继母,且是对自己不慈的继母。能有这样的胸襟、这样孝心的人普天之下恐怕是屈指可数了。

    母慈与子孝是家庭和睦的必要条件。而在再婚家庭中,这种条件往往难以具备。当母不慈、子不孝时,纵使是父亲使尽浑身解数也难达家庭和睦的效果。而《二十四孝》中的虞舜、闵子骞、王祥面对不慈的继母却表现出常人所没有的宽容与大度,仍旧孝顺她们。这便告诉天下儿女们,母可以不慈但子不能不孝。即使是父母有错在先,做子女的也要宽容对待。

    (五)其他类

    杨香扼虎救父:晋朝的杨香,14岁时曾跟随父亲到田间收割稻子。父亲不幸被一只猛虎咬住了。当时的杨香手无寸铁,只知道一心救父亲,丝毫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危,一下跳到老虎面前,用尽所有力气卡住老虎的喉咙,老虎喘不过气来,只得放开杨父逃跑了。父子二人最终免于一死。

    一个14岁的女孩面对一只咬住了父亲的猛虎,没有惧怕没有后退,而是勇敢地跳上前去掐住了猛虎的脖子。以一个14岁女孩的力量制服一只猛虎是没有可信度的,但在这里却显得合情合理。是孝赋予了她那份不可思议的勇敢,也赋予了她一份不可思议的力量。

    朱寿昌弃官寻母:朱寿昌为宋代人。在他7岁那年,他的生母刘氏因受到嫡母忌妒而改嫁。母子二人一别就是50年。经多方打听,他知道母亲在秦地境内。于是他毅然辞掉官职,告别了家人,到秦地寻找母亲。并发誓,找不到母亲,绝不回来,终于在陕州找到了年过七十的老母亲。

    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朝及第,可以登堂入室,获得高爵厚禄。多少人在科举的路上耗尽了所有的青春却依然一无所获。但朱寿昌却能甘心抛开这一切,只为寻得母亲归。功夫不负孝心人,分别五十载的母子两人最终相聚。

    曾母啮指心痛:曾参即孔子的弟子曾子,字子舆,对母亲十分孝顺。一次,曾参在山中打柴,家里来了客人。因家中没有可招待客人的东西,而母亲手足无措,用牙咬了自己的手指。在山中的曾参忽然觉得有一种心痛的感觉,便立即背上柴赶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家中有客人忽然到访,我想通过咬指告诉你。”

    母亲的咬指之痛,曾子可以感同身受,这便是人们说的母子连心。这种母子连心恐怕不止是血缘关系的缘故,更重要的是儿子对母亲事事上心、事事关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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