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生涯-真水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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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生涯】

    每天一早醒来,眼睛还涩涩地睁不开,朦胧的意识里第一个念头就是:来一口茶。

    几乎是靠着这个念头的召唤,我才能让自己还算敏捷地爬起来。起床之后,照例是清洗茶壶和茶杯,然后拿出茶罐,从里面用茶则或者小调羹舀出些许茶叶,放进茶壶——因为我早起总是先喝绿茶,所以并不用紫砂壶,只是一把日式瓷壶,然后就用饮水机的水——那个不够开的温度正好泡绿茶,注进茶壶。一边打着哈欠一边适时停下,要喝一杯就是一杯的水,两杯就是两杯的水,略微多一点,是预备让茶吸掉的,然后,徐徐摇晃茶壶,心里默数到十,就斟出来。一定斟尽全部的茶汤,茶壶里面不留一滴水。

    这时候,茶杯里就是一汪嫩嫩的、黄里泛绿的春水,闭上眼睛,深深呼吸一下,肺腑之间隔夜的闷气一扫而尽,然后啜上一口,心神稍安,再啜几口,嘴里喉咙里舒服了,五脏六腑都妥帖了,头脑也渐渐清醒,一股太和之气遍及全身。老茶客们管这个过程叫做“喝通了”,也有人说是“喝顺了”。确实如此,早上起床,整个人是木木的,七窍都是淤积的、塞住的,有气无力,而且那气也断不是什么“浩然正气”,而是一团闷闷如黄梅天的“下床气”,必须要一盏茶及时赶到,七窍才通,气才顺,人才清爽。

    对我来说,不吃早饭可以,但是如果没有那一盏茶,我的早上就没法开始。不管这一天是忙是闲,一定要把茶先喝通喝顺了,我的一天才能开始。悠悠万事,唯此为大。一日之计始于茶。

    接下来——被茶唤醒的整个上午,不论是在家还是在单位,我的手边都有一杯绿茶,还是一个小茶壶一个小杯子,若是在外面开会或者旅行,为了带着方便,就用一个直筒玻璃双层杯,给我带来随身随地的茶爽。听冗长无聊的讲话时,还可以极其隐蔽极其礼貌地开开小差:看着碧绿茶芽和清澈茶汤,幻想自己正走在春雨后的九溪十八涧,两边都是碧绿的茶树,还可以默背几首茶诗……茶喝淡了,就换上新叶,有时候是同一种茶,有时候则换一种。

    一般到第二泡绿茶也淡了的时候,我就不再换茶叶了,因为不久就要吃午餐了。然后是午餐。虽然任性,午餐后一小时内我是不喝茶的,这是喝茶人最重要的养生法则之一。一小时之后,我又开始喝茶,这个时候一般不是温文尔雅的绿茶,而是换上性情刚烈的乌龙茶,才能提神醒脑,应付有些困倦的午后。真正的铁观音是非常耐泡的,七泡有余香,等到铁观音喝淡了,晚饭也就近了。晚饭后还是有一个小时左右不喝茶,然后喝什么茶,就随意了。若是晚饭吃得油腻了,不妨新泡一壶大红袍或冻顶乌龙,酽酽地喝下去解油腻助消化,这时候的茶可以喝到最浓,因为不怕茶醉。如果晚饭还清淡,那可以品一杯淡雅的白茶,偶尔来杯花香暖人的红茶。晚上我不喝绿茶,因为有过喝绿茶而失眠的记录,奇怪的是,我喝其他的茶,哪怕是极浓的乌龙茶都照样能睡,喝绿茶却会失眠。不知道为什么。

    泡绿茶不能用紫砂壶,会把细嫩的绿茶焖熟焖黄。北方人常用盖杯,江浙一带一般用透明玻璃杯,且多为直筒无花无磨砂的那种,便于观赏嫩芽,这个自有道理。但也有缺点,一是没有握柄,烫手。二是,泡茶和饮茶都在一个容器里,总是不够讲究。所以我平时一般用瓷壶,瓷壶发茶不像紫砂那样厉害,正好适合绿茶,而且瓷器无隙孔不易吸附香气,便于完好保留绿茶的香气。我有两个日式茶壶(一个是有田烧,一个是清水烧),都有一个类似药罐的“横把”握柄,壶嘴上有一个极细密的金属滤网(壶内脱卸式滤网也可以),可以避免茶末对饮用的打扰。水就用饮水机的水——那个温度只有七十多度,正好泡绿茶。

    我泡茶有一个习惯,特别注意水量,而且每一泡都要斟干茶汤。喝一杯就是一杯的水,两杯就是两杯的水,第一泡可以略多一点,是预备让茶吸掉的。然后,徐徐摇晃茶壶,如果是细嫩绿茶,心里默数到十,就斟出来。当然各种茶会有区别,泡上一两次便可以掌握最佳时间。时间一到就快快地斟出来,动作要迅速,而且一定斟掉全部的茶汤,茶壶里面不留一滴水。等到下一泡再注水进去,然后再斟得干干净净。这样泡绿茶的好处有二:一是有层次,每一泡茶汤的颜色和香味、滋味都有变化,始终清澈明亮,不是一下子泡熟、泡死——茶汤昏暗。二是,泡茶和饮茶用不同的容器,避免唾液、食物残留异味等沾染茶叶、败坏茶汤。如果是女性的话,可以避免口红对茶叶的直接污染。缺点是:不如玻璃杯那样便于观赏。所以,有闲心或者出门在外时,我偶尔还是会用玻璃杯泡绿茶的。

    说到乌龙茶的泡法,一般人马上会想起功夫茶,既然功夫了,那就有十八般武艺多少招式,看着眼花缭乱,做起来繁琐死人。其实那是茶艺表演,真的喝乌龙茶的人不会那么费功夫的。我家有一套功夫茶具,平时基本上就是摆设。乌龙茶的泡法,要诀就是一个字:烫。我们老家的人一般是用盖杯泡,然后倒进龙眼大小的小杯子里啜饮。我怕烫手,不用盖杯,我用一把小小的紫砂壶,就是光货(没有花样图案的),器形上我选石瓢、秦权、井栏那些简洁、朴拙的。杯子可以是瓷杯,也可以是紫砂的。

    泡乌龙茶,饮水机的水不能用,要另外烧水,泉水、雪水不容易办,我是用纯净水在电热壶内烧开,然后先烫壶,烫壶的水倒进杯中,将两小包的铁观音(如是散装,以装满茶壶的二分之一为度)放入壶中,将一百度的沸水从高处划着圆圈冲入壶中,盖上壶盖,静置一分钟。如果是寒冬,可以用沸水在壶身上冲淋以保持温度。这时可以抽空倒掉杯中的热水,然后把茶斟入温热的杯子,大功告成。

    如果要洗茶,可以第一遍沸水倒进去后马上倒掉,然后再加沸水静置。乌龙茶如果第一泡没有用沸水,茶叶就不能舒展,茶味不出,后来再用沸水也无济于事,有点像夹生饭了,那整泡茶就可惜了。多年前我曾经犯过这个错误,被家父发现,他是个可以看人家浪费钱不能看人家浪费茶的人,对我暴殄天物的行为岂能放过,批评了至少五六次,我因此牢记在心。

    有人说,可以接受妻子婚后不和自己姓一个姓,却不能容忍她到茶楼不和自己点一样的茶。茶的影响力不能小看呢。我先生是“北人”,但成年后长年在成都,所以和竹叶青、蒙顶黄芽、蒙顶甘露是多年的知己,作了我们南方女婿之后,受闽南老茶客的岳父影响,很快爱上了我们南边的乌龙茶,而且不能自拔,认定铁观音是最过瘾的茶,如同饮食中的川菜,使其他茶黯然失色。后来稍稍扩大范围,武夷岩茶和台湾乌龙茶也列入每天必饮的茶单。这位“北人”如今每天上午喝绿茶,下午到晚上一律铁观音、大红袍、大禹岭、冻顶……总之是乌龙茶到底。在饮茶这件事情上我们算是有共同语言的。彼此都在家时,他泡了茶,总会给我斟上一杯,送到我手边,我喝了不说什么就表示默认,一开口就不是好话:“有点熟汤气。”他就老实招认:“我忘了马上倒出来,焖过了。”前几天他在电脑上忙,我给斟一杯茶过去,他喝一口,马上说:这是锡罐子里的那个吧?你还舍不得动新来的小铁罐?锡罐子里,是黄山的松萝嫩毫,铁罐子是一位囊中颇有银子的朋友刚送的明前西湖龙井。早上谁先起床,都会先去泡茶,只要不是很匆忙要出门,一般都会给对方倒上一杯,送进去。我到底还是自私些,有时候自己坐在外面都喝了两杯了,才想起来,急忙倒了一杯送进去。这绝对不是举案齐眉,基本上是平等互利的习惯,加上一点利己的小算盘:我现在不给他倒,明天早上我睁开眼也许就看不到那杯及时茶了。及时雨算什么?双眼强睁、口唇干涩、神思不清的时候,那一口及时茶,才是动人心魄,没齿难忘呢。己所欲,先施于人。

    既不可一日无茶,出门我一般都自己带茶。一小罐绿茶,一小罐乌龙茶,里面密密实实塞着独立真空包装的小袋子,数量一般是略略多于出门的天数。有时候开笔会遇到也是茶客但是忘记带茶叶的作家朋友,来向我要茶叶,这事用《红楼梦》的语言叫做“讨茶吃”,用诗词的词汇叫作“索茶”,夸张一点就叫“乞茶”。有的交情深的还会打上门来让我泡来喝,我就摇身一变成了“烹茶”、“奉茶”的人了。茶中同道有一种特殊的交流,因为有茶这个风雅的媒介,彼此都非常愉快。

    也有出门不带茶的。比如去南京,或者成都。大概十几年前,我几乎一年去七八次南京,不是出差,没有事情要办,就是逛逛古迹,喝喝茶,有时住上一个晚上,有时不住,就回来了。那时最经常去的是鸡鸣寺的一家茶馆,可以看到玄武湖的,我第一次到里面,坐下来后发现许多茶客在看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才发现茶馆里面清一色的男人,而且老年人居多,中年男子都是点缀,像我这样年轻女子突然出现,确实有点另类。而且邻近的茶客一直用眼角余光观察我,发现我既不等人,也不东张西望,要了一杯雨花茶,独自专心喝起来,于是渐渐放心了——知道我也是真心来喝茶的,便移开了视线,恢复到我进来之前松弛的状态。我至今记得那种气氛微妙的变化,和我自己窃喜的心情。后来我去得多了,茶博士看到我会微笑点头,把我带到我喜欢的那个位置,要是那个位置有人,他们会对我抱歉地笑笑,说:“要不您今天换个位置坐坐?”还有一次,我刚进去,邻座的一位老先生对我打招呼:“您来啦!今天来得早啊。”我急忙答礼,又和他寒暄几句,心里充满了被自己人接受的温暖。要知道,茶人都是平和温文的,但是一般也是清高自持的,如果他们不认可你,在饮茶时是不会理睬你的,免得破坏饮茶的境界。最近几年不常去南京,心里常常想念那个茶馆,想念用当地的水泡的当地的雨花茶,想念那些面目和善、举止从容的老人们,当然,还有窗外那安静苍凉的玄武湖,那波光和茶烟,真是南京这个六朝古都最有韵味的部分。

    北京的茶馆总透着天子脚下的气势,好不好的,都很贵,而且除了茶钱还要另收水费。这在别处闻所未闻,后来看到书上有记载,才知道是古已有之。清代,京师茶馆“列长案,茶叶与水之资,需分计之。有提壶以往者,可自备茶叶,出钱买水而已。”原来如此,想必那时茶与水都要比别处的茶水合一的费用便宜,这样不但有道理,而且还可以自带茶叶只买水,还不乏以茶会友的忠厚。现在茶资已经如此高昂,再按人头收同样不菲的水费,加上自己带茶叶去肯定是不受欢迎的举动,茶、水分别收费就成了高门槛,茶馆似乎就很难成为一般人早晚流连、乐而往返之地了。

    有一次和几个朋友在故宫边上一家茶馆喝茶,环境不错,但是五个人喝了五六百块,后来一家杂志的主编因为约稿在另一个大茶楼请我喝茶,三个人,居然七八百块。京城的茶费着实惊人,这好像与“茶性尚俭”相去太远了。后来爱上大觉寺慧明茶院的清静,每次到北京都要专门大老远地去一次,消磨上半天时光,才算完了来北京一趟的事。二〇〇六年秋天到北京开会,我父亲去世不久,自己又七灾八病的,朋友们邀请的各种活动都打不起精神参加,有一天大会安排听一个重要报告,可是我只觉得在会场里整个人要崩溃,觉得茫茫天地无处可去,突然想起了大觉寺,于是马上起身叫了辆车,就去了。那天下午,天气阴冷,整个大觉寺几乎没有客人,我进去的那间茶室空调也不太足,两个衣服单薄的服务员看上去比我更冷。我坐在洁净的榻上,守着一大张宽阔而踏实的木桌子,茶上来,茶香溢出,猛嗅了几下,好像劫后余生见了故人,几乎想哭出来,但是酒才是对情绪煽风点火的,茶只会让你渐渐平静镇定。满心悲哀、诸念纷纭之间,我把一壶茶从浓喝到淡,第二壶,从润喝到枯,好像整个人都暖和了,心却苍凉了,但是也安顿了许多。苏东坡在一首谈论茶饮的诗中写道:“人生所遇无不可。”那天在大觉寺,我用无数盏茶把这句话送了下去。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北京大觉寺,如果此生的茶可以喝成铭心刻骨,那就是这一场。

    因为单纯的兴趣,在报纸上开了几年写茶的专栏,渐渐被不少人误当成专家,被问许多问题。我最怕的问题是:什么是好茶?这是很难回答的一个问题。几乎和哲学上的“人是什么?”一样深不可测。不过,我被人问得多了,有时会反问“人生在世,和谁结婚好?”问者会笑起来:“这是什么话?要看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然后看他喜欢什么样的人,或者适合什么样的人。”我笑了起来,因为这就是我的答案,世上没有绝对的好茶,要看喝茶的人是谁。看他(她)的体质、年龄、经济状况、气质、偏好,具体到这样的一个人,才能说什么是好茶,什么是不好的茶。当然也有不管不顾、无理可喻喜欢一种茶的,那就像爱情冲昏头脑一样。世界上有绝对低劣的茶,就像有绝对卑鄙恶劣的男人,绝对粗俗虚伪的女人。也有绝对是假冒的茶,就像有骗子那样,但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放之四海而皆准、让所有人都喜欢的好茶,就像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一样。好茶是相对的,某种意义上,自己喜欢的茶就是好茶。只要喝了舒服,就是好了。最高境界的好茶如好姻缘,可遇不可求,遇上了是缘分,是天机,说不得的。平日里,终究是,也只能是凡茶俗汤的市面。谁若真格不肯退而求其次,也只得有茶时饮茶,无茶饮清水,随缘而安了。

    【须还我口去】

    几年前写“茶可道”专栏,写过一篇《春天,想起台湾茶》,说“做梦都想去台湾,到那些古风犹存的茶馆里好好发呆,用闽南方言向台湾茶农请教茶事,但是直到现在,我的台湾之行还是停留在梦想阶段。偶有亲友去台湾带回台湾茶,让我一亲芳泽,聊慰相思,如此而已。”这种情况到现在还是没有改变,虽然去台湾旅行已经大热,但是忙忙碌碌的我,似乎还需要一个有力的契机来推动。还有一篇《一饮倾心说冻顶》,里面说:“我对台湾茶最早的印象来自冻顶乌龙。大概是十年前,偶然喝了,觉得香烈、味厚、韵远,直可以与安溪铁观音媲美而风味颇异,惊讶之余,拿起那个沉重的锡罐来看,只见上面刻着‘冻顶乌龙’这个名字,一饮倾心,从此不能忘情。”

    平时喝乌龙茶以家乡的铁观音为主,加上正宗台湾茶不容易得,所以和台湾茶的缘分很浅,仅限于偶尔在茶馆里请朋友点一下金萱或者包种,从来不点冻顶——因为价格最贵,而且假冒很多。去年承蒙老朋友徐兄送了我两罐冻顶茶,唤醒了我对台湾茶的念想。说起来,徐兄以各色好茶赠我,斟酌分享茶中滋味,总有十年以上历史,但是这一回的冻顶茶,真是不同凡响。

    茶装在一个纸盒子里,盒子上地址电话网址俱全,里面是两个“氮气充填可长期保持新鲜”的铁罐,身份证明非常清楚:罐身上大字开题“冻顶茶”、品级大书“叁等”,下面落款“台湾省南投县鹿谷乡冻顶茶叶生产合作社”,盖上有“冻顶茶叶生产合作社”的凹凸纹样,上面加贴“春茶”和编号的纸质标签,罐底则是“09春茶”和生产日期的凹凸字样。至于分量,每罐写明“净重:300公克±10公克”,这样两罐就是一斤还多(我想:徐兄真是慷慨呢)。还有成分表,这是我在大陆的茶叶罐子上从未见过的。

    打开盖子,拉开一次性封盖,只见条索拳曲、紧结成半球形,色泽墨绿油亮,用茶则量取时就感到“茶骨”够重,有下坠感,送入紫砂壶触底铿然有声,其声悦耳,不由暗暗称奇。沸水浇注之后,静候片刻,斟出茶汤,泠泠之际,已觉香气扑烈,一室皆春。汤色鲜亮却柔净,让人想起上等田黄的温润色泽。而一啜入口,其香也醇,其味也厚,唇颊间顿时为之一爽。再三品尝,觉得这茶天生带些出身名门的脾气,中度发酵得也恰到好处,浓酽爽利,端整大气,有一种王者风范。过喉处留下一缕回甘,悠悠回升,袅袅不绝,这便是“喉韵”了。如此好茶,真是让人喜出望外。马上给徐兄发了一条短信,赞叹一番,表示感谢。半天不见回复,我几乎怀疑他是否心疼后悔了,回答来了,却是:“好茶送给爱茶人,开心!”惭愧啊!人家是君子。

    如此好茶,居然只是“叁等”?我不由仔细看起了罐子上的说明,罐子上除了“高级冻顶茶”五个字以外,下面的说明毫无自吹、夸饰等常见的弊病:“优良比赛茶等级包装——为了提升茶叶的品质,鹿谷乡冻顶茶叶生产合作社每年办理春、秋优良茶比赛各一次,将茶叶评为特等、头等、贰等、叁等、三朵金梅、二朵金梅、优级等七个等级,以利消费者选购。”这样实实在在,朴朴素素,反而让人觉得素朴可信。前些年许多一般的茶,自诩“特等”“精品”“极品”“茶王”,叫人一喝只会更加失望,而这样的好茶,只是“叁等”,看似本分低调,其实是骨子里真正的矜持,让人对他们的品质之好、评判之严心服口服,而且激发你的向往:三等就这样,头等、特等会是何等光景?天哪,我要去台湾!

    说到等级,想起一个笑话。我有个表哥,是医生,又生活在出乌龙茶的地方,送他茶叶的人很多,他喝不完就经常转送别人,可是各种乌龙茶包装上要么对等级语焉不详,要么就是自夸“观音王”但是厂址电话等彻底“三无”,所以每逢要送长辈或者对茶讲究的朋友时,我表哥不得不先“偷喝”一泡。具体做法是:从中抽出一罐,想办法挖开罐底(不少茶罐是金属的,但罐底为一片圆形黑色塑料),费力地抠出独立包装的一小包,自己泡来亲口试过,觉得不错,就再塞上罐底,“原样”送出,如果不好,就留下自己喝。也就是说,在我表哥送出包装精美的茶里,其中有一罐是少一泡的。我当时听了哈哈大笑,不记得有没有答应过他要保密。

    揭穿了表哥的这个多年秘密,如果他怪我,我就将刚收到的一罐阿里山高山乌龙茶转赠他,对他说:“这是真空包装的一整包,我保证一点都没有偷喝过。”呵呵。

    写到这里,又思念起刚喝完的冻顶茶来。这些天喝许多铁观音都觉得逊色许多,有的简直风味全无,不禁暗暗想:由奢入俭难,真是一点不假。张岱在《陶庵梦忆·褉泉》中说,有朋友喝惯了他用名泉亲手泡的茶,和他分别后诉苦说:家里的茶实在进口不得,你得把我的嘴巴还给我(原话是:“须还我口去”)。

    茶生涯中,有福喝到好茶,然后归于平淡,虽苦于一时无法“还我口去”,这烦恼也是一种奢侈吧。

    二〇一〇年四月,冻顶别去、龙井来时

    【关于童年,也许】

    有一位朋友,读过我所有的散文,问我:“你怎么不写写你的童年呢?”

    我的童年?是呀,人对自己的童年总是有许多记忆,何况我是一个能用笔将记忆再现的人,为什么在我的再现里偏偏没有我的童年呢?朋友的问里含着轻微的责怪,一时间,我说不出话,心里竟有了几分伤感,好像一个自尊而卑微的人,对所有的恩情一直等待着能够涌泉相报的一天,不料老大蹉跎,竟被人当成了不知好歹。

    但是怎么说我的童年呢?我至今不知道它真实的面目究竟是怎么样的。倒是一些小事,它带给幼小的我的滋味,到现在还没有改变。就像我九岁那年出车祸小腿骨折,接骨后为了恢复连续几个月吃一种叫“健步虎潜丸”的药丸,黑乎乎的,非常苦,而且有一种刺鼻的难闻气味,据说是用虎骨煅烧成灰做的,每天要吃一大把。为了早日能走路,也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每天总是很痛快地几乎带表演性地把它吃下去。妈妈总是说:“这孩子从小很会吃药,再苦也不怕。”爸爸也含蓄地表示了赞赏,有点“孺子可教”的意思。其实过了很久,只要说“健步虎潜丸”这几个字,我的嘴里立即会泛起一种怪味,如果不转移注意力,胃也会抽痛起来。

    不回忆童年,难道是因为那里面有许多这样的被掩饰过去了的苦涩,让我不愿或者不敢去重温吗?

    有一次,在梦里,我回到了小时候的操场上,在围墙上掏洞,把土块拿开,有一棵鲜绿的羊齿植物猛地弹出来,吓了我一跳。原来它一直在土里面活着,我搬开重压,它就直起腰来了。从梦里醒来,我想,许多往昔,就像那棵羊齿植物,在我意想不到的地方活着,尽管我的意识忽略它,但它依旧生气勃勃。

    现在是一个初夏的周末。我的窗外有树,树间有孩子在捉迷藏,找了一会找不到,一个就急了,开始喊:“你在哪儿?”另一个迟疑了片刻,似乎听出这不是游戏中的诡计,而是真的在寻找,就答道:“我在这儿!”那一个欣喜地:“你在哪儿呀?”“我在这儿呀!”同样兴奋地。稚气、清脆、饱含汁液的声音在树间弹溅,在阳光炽烈的正午,使人觉得十分凉爽。

    我相信时间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过去、现在、将来是在不同层面上同时存在的,时间并不真的流逝,人的成长过程,不过是同一个“我”(灵魂)穿越昨日的我、今日的我、明日的我这样一个个躯壳而已。那些躯壳在不同的“层”上存在,只是我们处在一个层的时候看不见其他的层而已。就是说那些过去、未来的故事现在就在不同的地方上演着,但是我们不能触摸,无法改变那一切。

    如果我对另一个我——“童年的我”呼喊:“你在哪儿?”我能不能听见她的回答呢?我是多么希望和她见面,问她究竟遇上了什么,使我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她是否受过什么伤害,使我有那些心理上的禁忌?使我总有一种到哪里都是异乡,找不到同类的压抑悲哀,经常一意孤行仿佛胸有成竹其实十分缺乏自信,凡事担忧,总是预想不好的、不利的可能,甚至因为长久的忧虑以致坏的结果到来时反而觉得踏实?

    真的,“你”在哪儿呀?“你”能不能告诉我,帮我解开这些结?冤有头债有主,如果是“你”做了什么,应该受到惩罚,那也不该株连到今天的我呀。可是一个那么小的孩子,有什么应该惩罚的呢?那么,是不是缺少了什么留下的后遗症?缺少关心?缺少肯定?还是缺少同伴?缺少自由?缺少安全感?我不知道!

    我多么希望当时的一切能够重来一遍,让今天的我能以旁观者的立场了解真相。我不会像电影《时光隧道》里的人那样企图改变历史,但是我也许会以一个成年人的身份安慰一下幼小的自己,我会说:“没有什么的,小姑娘,这些事情算不了什么,等你长大,你都会想不起来的。”可是她站在漆黑的走廊上哽咽着,非常伤心,没有听见我的话。在梦里那些事仍在上演,仍有泪水打湿今天的眼睛,但是当我醒来,我就又忘了是什么让我悲伤。曾经,在网上的聊天室里,我在个人资料的“梦中情人”一栏填了——“醒来就忘了”,有些悲伤虽然也忘了,但是它们的余波依然使白天变得沉重。

    每个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但是并不是每个孩子都是无忧无虑的。那种认为只要是孩子就无忧无虑的看法,不但错误,而且因为带着成年人特有的偏见固执而显得不公平。

    我不记得那是几岁的时候了,总是在学龄前。我和母亲住在乡村中学的宿舍里,深夜,她在改作业或者备课,我没事可做,又没有人理我,就坐在一边发呆。所有能看的小人书早就翻烂了,左邻右舍的小朋友不是在做功课就是被督促上床了,我真是无聊。于是,我开始胡思乱想。想些什么自己也不知道,想着想着,就自己溜出去,也不敢走远了,就到隔壁一幢教学楼去。楼里没人,灯也都灭了,走廊上黑漆漆的。我记得我走到中间一根柱子旁边,是用红砖砌的四四方方的大柱子,就对着它说话,最后我说:“我怎么办呢?”它默默地守着我,似乎也很无奈。在那样的黑暗里,我感到了人生最初的莫名的孤独和安慰。此后我经常到那儿去,总是到第二根柱子面前,对它说话,和它讲故事,对着它叹气,有时把脸贴着它哭,略略粗糙的、带着太阳余温的砖面把我的泪水迅速吸了进去,无声无息。然后我若无其事地回家,柱子和我共有了许多秘密,它变得像我的亲人一样。我的母亲不知道这些,幸亏她不知道,否则她一定会担忧的。

    我的童年最重要的几个因素是:父母被迫分居,我在十二岁之前是由妈妈带着的;还有,在妹妹出生之前,我有七、八年是独生女。生活环境因为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难免是清苦匮乏的,不仅因为在乡下,而且因为妈妈一直盼望着早日调到上海和爸爸团聚,所以生活中难免带了临时凑合的色彩——这一凑合,就凑合了十几年。妈妈后来许多次无限后悔地说:早知道会在那个地方那么久,至少放在泉州(外婆家)的那架缝纫机要搬过去!省得一针一线地缝。这种临时心理在我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什么样的影响,说不清楚了,但是影响是肯定有的,也许我无论到了哪里,都觉得自己是个异乡人,是处在漂荡之中,源头就是要从那时说起。但是我不能肯定,我的思想如果是灯,灯柱之下,内心仍有一块昏暗不清的地带。

    那时和成年人在一起,他们的话我似乎都听得懂,而且时常插上一句不像孩子说的话,他们就吃惊地看着我,好像我有些异常似的,后来我就只听不说,那样他们就不注意我了。妈妈的同事经常说我“早熟”,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听多了就有点反感。

    功课倒是一直好,年年“三好”,奖状贴了家里一墙,还是中队长、大队长,因为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所以老师们经常说“龙生龙凤生凤”;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同学,老师就让他和我坐,希望使他近朱者赤,这证明在老师心目中我是好学生。现在想起来那时简直是模范得乏味,正统得呆头呆脑。

    幸亏我喜欢看书。我不太喜欢和小朋友出去玩,一做完作业就只喜欢看书。有时上课老师讲的内容我懂了,也在下面偷看小说。我的阅读速度快,大学里曾一个中午就看完了《百年孤独》(从上午的课结束到下午的课开始,因为急着要还,没吃午饭),现在还能一个通宵看完四五十万字的小说,可能就是从那时开始训练出来的。

    在同龄的孩子中间,我算是有条理的。书包里总是很整齐,一发新书就用包书皮包得漂漂亮亮,闲下来喜欢整理文具盒。

    自尊心很强,因此反而胆小,容易紧张,表面上却总是很镇定,那么小的年纪便学会了“故作镇静”。“无忧无虑”这个词对我的童年是不适用的,我经常为了一件小事而难过、沮丧,为第二天一件要面对的事而提前闷闷不乐。甚至会为与我无关的事而心虚恐惧。

    记得有一次班上有一个同学的钢笔丢了,老师决定查所有人的包,我一下子手脚冰凉,心狂跳起来,咚咚咚地越来越响,好像全教室都充满了我的心跳声,我觉得老师和同学都听见了,并且开始怀疑到我,于是更加紧张,只能拼命地低下头去。当老师走到我面前打开书包时,一种可怕的预感几乎让我晕倒——我觉得那支钢笔一定在里面!而我的人生就因此而毁掉。但是没有,当然没有。最后钢笔找到了,不记得是在谁的书包里,还是在地上了。因为过度的紧张已经使我昏沉虚弱。不知道能不能用原罪意识解释这一切,如果不能,那么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爱干净,很知道爱惜衣服,一般不会弄脏,脏了就很难受,一回家就马上换下来洗。我的衣服保持得都很完好,后来留给妹妹穿时大多数都还七八成新。只有一个例外。有一次妈妈给我新做了一条蓝色的裤子,是用海外亲戚送的衣服改的,料子厚厚软软的很舒服,第一天穿了去上学,回家时不小心在坡道上摔了一跤,把膝盖那里磨破了。我难过极了,回家时都不知道怎么对妈妈说。但是妈妈却问我膝盖破了没有,我说没有。妈妈看了看,说:“咱们老家有句话,叫‘皮破裤不破,裤破皮不破’,你看是真的。”她这样说时笑微微的,因为我没有受伤而很欣慰的样子。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条早已不知去向的蓝色裤子,记得穿上它时感觉到的快乐和温暖,还有它破了的时候感到的深深的母爱。

    那时爸爸每年回家一次,带来一些肥皂、白糖之类的东西——这些都是凭票供应的,还有给我的椰子糖和万年青饼干。椰子糖特有的浓郁的香甜和万年青饼干的带葱油的香脆,是我童年记忆中无上的美味。每次爸爸走后,我都要把这些好东西分成几份,放在不同的铁罐子里,好有计划地慢慢享受它们。后来爸爸还给我买过一双红色的小皮鞋,上海产的皮鞋样子好,而且颜色如此鲜艳,是所有小朋友都不曾拥有的奢侈品,一下子成了所有人赞美和羡慕的焦点。我不但穿它上学,而且穿着它踮起脚尖跳芭蕾,把鞋尖给磨毛了才停止。

    爸爸对我文学上的启蒙可能是无意识的。因为他自己深知文章满纸书生累,绝不想自己的女儿再沾这些惹祸的东西,但是我想看书却没有书看,我已经看完了所有我能买到借到的书。在我饥渴的要求下,他给我抄录一些古诗词,其实不是抄,就是凭他自己的记忆写下来。后来当我为此感激他时,他才说:“我是实在不忍心看着你读那么多有毒的垃圾。”每次他回家就给我抄上几首,写在文稿纸的反面,非常工整,都是繁体字,有李白、孟浩然、王维的诗,后来有苏东坡和岳飞。因为年纪太小,爸爸又不在,许多意思根本不懂,但是我还是觉得它们很有意思,很美,而且爸爸说趁记性好先背下来,以后长大就懂了,所以我怀着极大的热情很努力地对待这门学校之外的功课。小朋友们在玩在闹,他们觉得我看书不可理解,我觉得他们都在浪费时间,其实是无是无非,各得其所而已。记得背岳飞的《满江红》时,我在“凭栏”的“凭”字边上写上发音“平”,就这样爸爸的蓝色钢笔字旁站着我的铅笔小字,这样的课余读物伴随我度过了童年许多时光。等到下一次见面,我总是主动要求爸爸检查,我站在他面前朗朗背出烂熟而不知其意的文字,爸爸专心地听着,然后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有时还会和妈妈交换一下微笑的眼神。虽然他们并没有夸我——他们坚信爱孩子就不要随便夸奖她,但我已经非常高兴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样的自信满满,那样的亲情交流,那样的甜蜜完满,真是我童年的好时光,也是一生中难得再现的好时光。

    此后我再没有勇气说,都好了,你检查吧。因为我一直没有准备好。作为一个成年人,要让父母满意,让他们为我骄傲,需要做的事太多太难了,而我再不能像童年那样专心致志了,有太多的牵绊和矛盾耗费着我,而他们也渐渐地老了,我只能用掩饰痛苦、报喜不报忧来表达我的爱了。这大概也是人生最无奈的几件事之一。

    然而,我的童年毕竟拥有过爱,就像一棵得到灌溉的植物长得生机盎然那样,我从小就懂得感情,和由此而来的悲哀。

    有一天晚上,隔壁的雪蕉阿姨(她是位数学教师)在我们家闲坐——她是我们家的常客,也是母亲最重要的女伴。妈妈拿出她自己抄的歌本,唱起了其中的苏联歌曲。都是我听过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卡秋莎》。

    妈妈是俄语专业出身,她可以用中文唱也可以用俄文唱,舌头一卷一弹的,很好听。妈妈一唱俄文,我就有些担心,总觉得她变成外国女人不再是我妈妈了,等到她唱回中文,我就会很高兴,好像妈妈从远方回来了一样。我最喜欢用中文唱外国歌的妈妈,就像看见她穿上了一件外国衣服,显得很漂亮,但眉眼还是我的妈妈。

    那天晚上除了雪蕉阿姨,后来又来了几个妈妈的同事,不知怎么妈妈唱了一支我没有听过的歌。我当时在一边看书,那歌声吸引了我,我停止了读书,静静地听她唱。

    那首歌是多么奇怪啊。“当年我的母亲,整夜没合上眼睛,她坐在灯下,为我缝一条手巾……”,我还那么小,小得不知道忧伤的旋律和歌词里的离愁的厉害,只知道听着听着,心里就难受起来,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要离开家离开妈妈的人,觉得妈妈正在灯下为我缝手帕,然后我们伤心地分别,我回头向她挥手,然后分别,走得很远很远,但是我是多么不愿意离开她啊……突然,一声惊叫惊醒了我,“看,小丫头流眼泪了!”是雪蕉阿姨的声音,我回过神来,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我脸上,我才知道她们在说我,然后才发现自己早已满脸是泪。那一刻我非常窘,同时有点怨恨,似乎她们破坏了我心爱的东西。

    到了晚上洗脚的时候,妈妈问我为什么哭,我觉得她很奇怪,自己唱了那样的歌,怎么还问别人。我说听到有人离开妈妈,心里很难过,好像是我自己。妈妈说傻孩子,以后不要这样了,那是假的。妈妈说时似乎有点心事重重。

    现在想起来,那是我对艺术或者说非现实的东西最初的领悟和感动。但是妈妈有点像个解构的高手,她明明能那样感动了人,自己却又否定消解了它,好像我的这种流露是一种不应该,是不是因为在当时,这也属于资产阶级情调,会遭到批判、带来麻烦?但也许是我误会了,妈妈只是看到自己的孩子如此善感又不会掩饰,为我的明天、我的一生有些担忧罢了。

    如今的我,依旧是容易被感动的。并且我还写作,想通过写作来感动别人。我好像常常达不到。也许因为别人没有我当年那样柔细纯稚的心等待感动,也许是我没有妈妈唱歌那样的感染力。也许所有的艺术家都会羡慕我妈妈,因为她唱歌毫无目的,纯凭一时的兴致,却赢得了一个孩子最清澈的眼泪。

    关于童年,好像我还是说不清。也许这本来就是多余的探寻,因为童年并没有离去,我们的成年只是现实的白天,而童年是梦,会在夜里来访;喧闹时它远遁无影,沉静时它又会出现在我们左右,轻盈地玩着捉迷藏。

    我们确实走得很远了,回头张望,来时的路上已云雾横遮,但就在那苍茫之中,有细细柔柔清清幽幽的歌声传来,那就是童年。

    【生命的拼图】

    最近几个月,基本处于闭门不出的状态。焦头烂额地忙,加上身体不好,下了决心:哪儿都不去,谁都不见。因为即使勉强去了,见了,整个人也是形不散神散,对别人不礼貌。

    从父母那里传来消息:一位父亲的老朋友要来。这位伯伯姓吴名长辉,是我们的同乡,父亲大学时代开始的好朋友,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去了香港,从此很少见面。这次他偕夫人回内地,先到上海,再回福建老家。心想:可惜我不能见了。

    吴伯伯来了,不住宾馆,就住在家里。第二天,妈妈给我来电话,说:“他们想见你,你不能来吧?”我说:“不能。找个时间通一个电话好了。”

    第三天,妈妈又来电话,说:“你吴伯伯还是想见你。他说当年他去香港的时候,你放了学赶来送他,但是没有赶上,他从车窗里看到你失望的样子,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忘记,所以很想见见你。”我愣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明天回家见他们。”

    我不记得他说的那一幕了,甚至不记得我去送过他。但是我知道那是真的,因为当时我确实在泉州读书,所以他没有记错。那真的发生过,而且被一个人在心里记了二十多年。所有闭门谢客的理由都融化了。

    “打的”回了父母家,客人去浦东参观还没有回来。等了几个小时之后,见到了他们。吴伯伯的轮廓没有大变,只有头发和体态泄漏岁月的秘密。伯母不复我童年记忆中的天仙美女(我看过她的婚纱照),但是有着这个年纪的大陆女人少有的单纯的笑容。吴伯伯看了我一会儿,说:“你没有变,如果在路上遇到,我会认出你。”我想:是不是他曾经想象过我们在街头的人流中偶然相遇?

    提起当年的那一幕,吴伯伯说:“那时候,你在泉州北门读书,放学以后赶到华侨大厦门口送我,车已经开了,我看见你远远跑过来,看见车开了很失望,几乎要哭出来的样子。那个样子我一直记得,这么多年一直记得。”之所以记得,不仅仅因为当年的我是一个小小的孩子,也不仅因为我是他的好朋友的女儿——而是在一个离开家乡的人的心中,我的面容和对家乡的最后一瞥重叠在了一起。

    而当年,我是那么重视那次分别,因为当时父亲不在泉州,不存在父亲命令我去送行的可能,是我自己要去送行,而且一定在上课时心神不定,下课之后一溜烟地跑到华侨大厦——就是骑自行车也要二十分钟的路程。在当年的我心目中也许觉得会是永别,因为那时的香港,还是一个遥远的地方,像月球一样遥远、陌生而难以到达。没有能够见上“最后”一面,我的失望和伤心是可想而知的。

    但是岁月已经把这一节抹去了。关于这个吴伯伯,我记得的,是我更小的时候,和父亲一起到他在石狮的家里做客。那里保留了当时全国少有的繁华热闹的自由集市,我自从出生以来第一次看到那么丰富的蔬果,那么生猛的海鲜,记得摊贩们纷纷大声招呼吴伯伯,说自己的货好、新鲜。吴伯伯出手阔绰,根本不还价,买了许多鸡鸭鱼肉和海鲜,还有我从未见过的大芦柑。他的家是一幢石头的大楼房,今天想起来就是别墅,底层养着一条大狗,我很害怕,所以上了楼就不敢自己下来,吃过丰盛的午餐,当爸爸和伯伯聊天的时候,我就在楼上从一间房间走到另一间房间,手里不停地剥着芦柑。再后来,关于吴伯伯的记忆就是一九九四年我去香港,从爸爸那里要了他们的电话号码,打了几次,不论白天晚上都没有人接,就没有能见上。说起来才知道,那时他们去了美国女儿家。

    我们一边吃着螃蟹,一边聊天,感觉似乎没有分别过那么多年。他说想看我写的书,我在家里找到了三本,都送了他们。往扉页上题词的时候,心里既没有骄傲也没有自卑,因为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写作者最渴望的朴素的接纳。

    回家的路上,我的心里还充满了重逢的温热。但是,那让他难忘的一幕,我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在这以前,我一直觉得我的记性很好,而且很早就开始记事。现在看来,也许并不是这样。

    生命是一幅拼图,由许多块小拼板组成。人总是想争取更多更好的拼板,好将自己的人生拼出美好的图案。但是在我们成长、奋斗的过程,有一些拼板却被遗落了,有的散落在岁月的某个角落,谁都不能再到达的角落,永远无法回到我们生命的版图上;有的握在了某一个故人的手里。没有他们手里的那块小拼板,我们的生命其实是不完整的。寻找那些小拼板,然后放回生命里应该的位置,让生命少一些空虚和遗憾,这也许就是重逢的意义。

    【放学了 慢慢回家】

    “我太贪玩,不知不觉天就黑了。”

    ——摘自友人的信

    那天,我下班回家,走到复旦大学第九宿舍的那条马路上(我一直记不清那些熟悉的路叫什么名字,但是它们从我的童年起就像家人一样亲密)。这条马路是这周围最有味道的一条,宿舍的围墙里有树木探出头来,围墙外的人行道上种了一排水杉,沿着马路又照例种了一排香樟,就是说这一段路有双重的绿,走在第九宿舍外的人行道,树影擦拭了蓝天、隔远了车声,意外地就给人一段清幽,走在这里,可以容得放松戒备,略略恍惚或者叹一口气。有时候,这里会让我想起南京,他们的绿化真是阔气,到处都是两排两排的行道树,而且长得那么壮硕高大,一看就是有年头的!复旦的附近,只有这条路的这一段的一侧是这样的。没有人说明是为什么。我猜测这是因为第九宿舍里住着许多著名的老教授的缘故,我的猜测渐渐已经变成相信,而且每次走在那里,总会在心里说:当得如此。

    我就是走在这条路上,走在稀有的双份行道树下时,一个小男孩出现在我的前面,他背着一个双肩背的书包,大概小学三四年级的样子,他的衣着和头发什么的,看上去都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学生。此刻,是放学回家了。但是他不像许多孩子那样,一群人或者三两成群地走在一起,打打闹闹、嘻嘻哈哈,他是一个人。小小的身影在黄昏的暮色中有点孤单。

    这个孩子不知道有人在注视他,他以为自己是一个人拥有这条绿色的甬道。他轻松地走在围墙和挺秀的水杉、玲珑的香樟之间。书包在他背上微微摇晃,他抬头看看树冠,东张西望一下,走几步又猛回头,急急蹲下,在树根旁看一朵不知道叫什么的菌子,然后又往前走,又不好好走,而是故意像一只小鸭子一样左右摇摆。他大概有些无聊,但是又似乎在无聊中自得其乐,因为他显然并不急于结束这种状态。突然,他敏捷地起脚,踢飞了一只空易拉罐,然后像进了球的明星一样双手握拳做欢呼状。我极力控制自己不要笑出声来。男孩继续在我前面慢慢走着,他似乎也是喜欢这段路的,走到尽头的时候,他忽然又转身,撒腿跑回来,然后再慢慢地走回去。

    我一直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发现我自己走过了应该拐弯的路口。

    那个围墙和马路之间、树下的小小的身影真不知为什么吸引了我。在所有匆匆赶路的车流和人中间,唯有他是悠闲的。上学的时候是紧张难受的,孩子都会盼着回家,等到放了学,自由了,一天的拘束换来了此刻的无所事事,反而不想急着回家,就像细细品尝喝完苦药后的糖。若问在干什么,我放学了回家呀。其实,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心却不知去了哪里。也许这一刻才是真正的放松、自在,有些孤单,有些茫然,但是知道不远处就是提供安全温暖无限包容的家,所以没有悲伤和焦急,故意游游荡荡。

    记得有一位作家说,我把我的一生当成一个长假。

    我的一位朋友来信说他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自己已经四十岁的事实,他说:“我太贪玩,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没有安慰他,因为这有什么不好?不知不觉天就黑了,你已经玩过了整个白天,现在慢慢回家好了。

    我希望我的一生,就像放学回家。

    该做的正经事已经做了,该忍受的拘束已经受了,接下来没有什么急迫的事要做,等待着我是只是灯光和晚餐,也许还有烦恼,但是且不用去想,眼下要做的只是回家,因为先要回家。如果回了家,见了父母,吃了饭,就要做作业,要听训示,要费口舌,要想明天的功课,但是现在我还没有到家,所以这些麻烦和伤害够不着我。“回家”是我和烦恼之间的屏障,保护我的自在悠闲。我多么热爱回家呀,胜过热爱家。向着家的方向走,却不急着到家,我百无聊赖但是心安理得,我目标明确但是四顾茫然,这一刻,我什么都不是,我才是我自己,我——多么幸福。

    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也许有些孤单,但那恰是我希望的。对明天存在指望,但是不明确,也不想为之怎么努力,想的只是一切等回了家再说。

    出生之前(不知道是前世还是别的什么状态),我已经受够了不自主的拘束,那是我无法选择的学校和逃不过的课,也是我换取不再拘束的代价。我必须上完了那些课,付清了那些代价,才能开始我的今生。而此生结束(一觉睡醒)之后,又会有新的太阳(光明和灼晒)、新的功课和新的为难在等着,我未必向往更不用着急。现在前生已经响过最后的下课铃,而来生要等我们彻底回家了再说——“天上的钟声齐鸣,报道我们平安回家”的那个家。那么,好不容易属于我的漂浮一刻,仅有的今生今世,怎么舍得不是一次轻松的放学回家?

    【无照良医与止咳验方】

    二〇一四年的年底,着了风寒,感冒了。感冒不要紧,转成咳嗽了。日常小病中,我最怕咳嗽,因为一咳就会旷日持久,咳得人都要散架了,更苦的是,咳嗽总会在晚上加剧,会让你寝食俱废,有气无力。

    岂敢轻敌?喉咙像洞开的城门,各种止咳药水、消炎药片,列队兵勇般冲进城中。怎奈城中守敌颇为强大且一味顽抗,厮杀一个多星期之后局势还是混沌,进入二〇一五年了,我还是咳个不停,晚上几乎不能睡一个安稳觉。

    老妈照例传授她的穴位按摩:天突,鱼际,太渊,列缺。(天突就在喉头,力度很难掌握,其他的穴位按啊揉啊,效果也是林中微光似的难以捕捉。)忍不住在微信朋友圈里诉起苦来。这下子可热闹了!朋友们纷纷关心慰问,收获的,除了表情符的“鲜花”和“拥抱”,还有各种止咳验方。

    传统经典的有:冰糖雪梨水,雪梨炖川贝。(试过了,温良恭俭让,没有效果。)

    改良型的:葡萄干加冰糖炖水喝。(所有的方子里,这个最清甜可口,至于效果嘛,估计和《红楼梦》里的“疗妒汤”差不多,甜丝丝的,喝又喝不坏,一直喝下去,横竖总有一天——呃,会好的。)

    改良型加强版的有:盐炖橙子,号称“秒杀一切止咳药!”制法:1.彻底洗净橙子。2.将橙子切去顶,就像橙盅那样的做法。3.将少许盐均匀撒在橙肉上,用筷子戳几下,便于盐分渗入。4.装在碗中,上锅蒸,水开后再蒸大约十分钟左右。5.取出后去皮,取果肉连同蒸出来的水一起吃。(实在不习惯往水果里加盐,这个没有尝试。)除了炖橙子,还有烤橘子。就是将橘子放在火上烤,直至皮发黑,橘皮有油滴下,放凉,将皮剥干净,把烤好的橘子瓣搅成汁,饮汁。(感觉操作有难度,也没尝试。)

    也有“中国功夫”派的,“拍打止咳法”:1.左手伸直,手心朝上,右手拍左手上臂二十下,再拍下臂二十下;2.换右手伸直,手心朝上,同样拍;3.双手拍大腿后侧二十下;4.双手拍小腿后侧二十下;5.双手拍膝盖二十下。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据说一般感冒两天可愈,久年咳嗽也可明显改善。(认真拍了两天,手酸腰酸之外,并无别事。)

    朋友中的“无照医生”虽多,但我苦盼的止咳验方在哪里?忍不住想念起二姨来。因为是二姨让我体会到什么叫“药到病除”。十多年前,二姨从泉州来沪,正巧见证了我的一场久咳。到了两个月,她有一天突然说,炖点高丽参喝。什么?那么热补的东西,咳嗽时喝,岂不火上浇油?二姨却说:你咳得这么久,人已经虚了,可以喝。她用四片高丽参加两片里脊肉,炖了近一小时,炖好后为了味道好,还给我加了一点盐花。我就那样连汤带渣热热地吃下去,当时觉得喉咙有轻微的刺激感,然后就平复了,十分钟后就几乎不再咳一声,就此风平浪静。二姨真是无照神医!

    可是这回,我似乎已经从风寒转为风热,又尚未久咳成虚,如果贸然用这个险招,十有八九会闭门留寇、适得其反。(虽然这次我不敢用这个方子,但是它确实奇验,所以还是写出来,希望能救人于久咳之水火。)终于,一位被我的咳嗽打扰的同事,忍不住也来“无照行医”了,她说每天睡前一颗“顺尔宁”,保证能入睡。去药房买,说要登记,感觉颇严肃的样子,看说明书是治疗哮喘和过敏的药,睡前略有迟疑,但一阵剧咳掠过,顿时不管不顾地吃了一片下去,不一会儿就睡着了。这宝贵的几个小时的睡眠,使持续那么多日日夜夜的咳嗽有了中场休息,明显有助于精力的恢复,到这时,其他药的药力似乎才真正发动总攻。我忍不住封那位同事为“无照良医”。

    另一位“无照良医”走的是心理路线:多睡觉,多晒太阳。(点赞。体能和心情双管齐下,对绝大多数病症都是稳妥的辅助治疗。)

    最昂贵也最别出心裁的一个方子是:去国外。哪个国家?新西兰啊瑞士啊澳大利亚什么的,你懂的,那些空气洁净的地方。

    可不是!这个冬天连续的雾霾真是害人不浅。本来元旦我已经好些了,结果两天重度污染,咳嗽马上杀个回马枪。后来略好些了,又被随后赶到的中度污染弄得再次严重起来。好空气,肯定是所有呼吸道病人最需要的一味药。可是去国外,哪能说走就走?何况去了之后,还不是得回来?怎么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这片土地?

    只盼着新的一年里,朗朗晴空和清新空气多一些,可怕又可恶的雾霾少一些,再少一些。别让人把众药吃尽,诸方试遍,更别让人飞过重洋,只为将异国的好空气当成一剂止咳的良药。

    【妈,你要一直美下去】

    我这一生有一件事非常幸运,那就是我有一个好妈妈。那是上天能给一个人的最好的祝福中的一个。

    妈妈非常爱我,而我也从小就非常爱她。只要能让她高兴的事情我都愿意去做,看到她的笑脸是对我莫大的奖赏。

    有一年我为了方便,在外面租了房子。我租的房子在市中心。那一年正好妈妈刚退休,我布置完了就把妈妈接来。她很高兴地来了,房子只有一间房,房间里只有一张床,所以长大以后我第一次又和妈妈睡在了一起,那种温暖让我觉得长大是多么无奈而凄凉的事情。我们离花市很近,我买来玫瑰和百合,插在水晶花瓶里,房间里顿时有了一点奢华的气息。每天早上,妈妈到附近的公园里锻炼,然后给我买早餐回来,有时是包子,有时是油条还有豆浆。然后,我们逛街,买东西。父母住在复旦大学的“宿舍”里,离市中心远,有些东西买不到,所以妈妈有一张购物清单,我们一起在街上找那些东西。走累了我们就坐下来喝东西,我喜欢带妈妈去我平时去过的好地方,妈妈也不嫌贵,总是大大方方地进去,好像是这种地方的常客,她还夸这些地方布置好看,有意思,这让我很满意。我请妈妈吃饭,因为知道妈妈只住几天,所以我把要去的地方排了队,今天是回转寿司,明天是正式的日本料理,然后是西餐,让妈妈尝尝黑胡椒牛排、法国蜗牛,再然后就该上海本邦菜了,还有广东菜,要吃哪一家?

    妈妈完全听从我的安排,每个地方她都很喜欢,不论是环境还是菜点的形式和味道,她像个孩子一样,睁大眼睛说:“是这样的啊,真有趣!”有时也说:“这么高级,吃下来舌头会不会起泡?”看到妈妈这样,让我感到特别纯粹的满足。我好像第一次觉得钱是很好的东西,请自己的妈妈吃饭,真的很有成就感。

    那几天我完全根据妈妈来安排时间,妈妈几次说这样耽误你写东西,我说写东西重要还是妈妈重要?我们难得单独在一起。妈妈就不再说什么了,她明白我的心情。

    那几天真是很幸福的日子。妈妈也觉得是,妈妈回了家还向爸爸和妹妹讲了这几天的见闻,很兴奋很骄傲的样子。妹妹打电话给我说,让妈妈这么开心,姐姐,你真的很值啊。

    真的很值。

    但是妈妈实在太好哄了。我不过是花了几天的时间,怎么比得上她几十年的操劳和奉献?作为她的女儿,我经常觉得很惭愧。我会在半夜醒来,想到妈妈的好,妈妈的不容易,想得浑身燥热,无法入睡,想得心如刀绞,泪流满面,但是这都不能改变我对她的态度:经常借口忙,把许多人和事排到妈妈的前面,有时候会嫌她反应比我慢,有话也懒得对她说,有时候因为想法不同会突然不耐烦,甚至心情不好的时候给她脸色看……似乎无论我怎么样,她都会原谅我,而我的表现也总是这样时好时坏。我真是不可救药。

    这么多年了,我所有的痛苦和挫折,妈妈总是第一个帮我分担的人,而且她分担了从来不说,事后也不要我领情。更没有抱怨——虽然她是最有资格抱怨的!是《圣经》里吧,有一句话是:“爱是永不止息,爱是不轻易动怒,爱是恒久忍耐,爱是不失望……”我想那说的一定是妈妈对儿女的爱。其他的爱怎么可能?我们讴歌最多的爱情,能吗?

    对我这个长女,妈妈希望的只是:她的大女儿平安、健康、快乐。对妹妹,妈妈希望的也只是:她的小女儿平安,健康、快乐。其他的,没有了。她甚至没有要求过我们怎样对待她。她说过:“我自己亲生的女儿,怎么会对我不好?”她从来不担心这个,也不太理解有人为什么要担心。

    直到我一点点开始老了,我才渐渐明白,妈妈在成为我的母亲之前,其实也是一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并没有梦想要做一个母亲,她只是一个漂亮单纯可爱的小女孩。她是家庭中最小的女儿,她的父母都是医生,虔诚地信奉基督教,她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大哥和二哥都比她大了十几岁,所以在她上小学的时候,他们分别当过她的生物和音乐教师。

    那个漂亮单纯可爱的小女孩有过一个长长的等待。她八岁那年二哥去了美国。“二哥去美国以后,给我来信说,知道我还是很乖,会给我买一条项链。我就一直等,但是他没有寄来。”他们兄妹隔了三十二年,才在他们的父亲、我的外公弥留之际重逢,这时谁都没有提起那个尘封的诺言。她后来当然理解了:二哥早年在异国他乡非常艰难,实在无暇顾及给妹妹的礼物。她总是很能理解别人,何况是自己的哥哥。但是从她一次次的讲述中间,我还是听出当年幼小的她认真的等待和认真的失望。我每次听了都觉得心疼,恨不得马上买很多条项链:白金的、宝石的、玉石的、珊瑚的、珍珠的……来送给她。妈妈反对奢侈,一向说我乱花钱,所以我只买了一些不值钱的项链、挂件给她,但是这一切都不能补偿她童年的失望。

    妈妈是知识女性中最谦虚平和的那一类,她一直不太有自信。其实她是能干的。她在工作上两次改行,她是俄文专业毕业,后来靠自学和短期培训从俄文老师改成英语教师,后来又从英语教师改成大学图书馆的外国教材编目、中文期刊编目,还通过了严苛的第二外语考试,评上了副高级职称。她四十岁在别人的讥笑声中学会了英文打字,五十岁掌握了俄文打字,五十五岁学会了电脑,是当时单位里会电脑的人中年纪最大的。说起来难以置信,我的第一本散文集,甚至是她替我录入的,我还是追着妈妈学会录入的——她用的是自然码,所以我也是用的自然码。

    妈妈还是好看的。不是我这样认为,我的朋友们见过她的个个说她美丽、优雅、有风度,我最要好的闺蜜甚至不止一次说:“你妈妈现在都比你漂亮!”我相信这个话,但是妈妈听了,却像听见什么奇谈怪论的样子,根本不能接受。偶尔有她的朋友夸她,她回来会告诉我们,还是将信将疑、不好意思的样子。最近妹妹给她拍了一张照片,一头烫了漂亮发卷的白发,一件桃红底子黑色花纹的合体衬衣,双目明亮,笑容灿烂,整个人洋溢着说不出的和畅恬静,全家人都吃惊地说:“哇!像秦怡一样好看!”妈妈坚决否认,秦怡是她最欣赏的影星,她绝对没有那个野心。而且——“都这个年纪了,怎么还能说漂亮?”她说。确实是,她身上引人注目的,不能说是漂亮,是一种比漂亮更坚固、更本质的东西,纯银一样闪着柔和的光。

    我母亲依然美丽,依然能干,依然不自信。这种不自信,使她身上那种单纯、天真的气质更加明显、更加耐人寻味。有人说宋美龄八十岁,身上还有姑娘气。我觉得,妈妈也是。

    母亲节到了,我把这篇永远也写不完的文章献给我的妈妈。我还要大声对她说;妈妈,给躲在你心中的那个小女孩戴上一条最美的项链吧!不是每个女人都是女王,但每个女孩都是公主!现在的你,把口红抹得艳一点,走路把头抬得高一点,你会一直美下去!

    对了,就算你不再好看了也没关系,真的。记不清哪部电影里有这样一句台词,说得真好——我永远爱你。时间有什么了不起?

    【一技傍身】

    晴朗的秋日里,很煞风景地生起病来,在家看闲书,这回看的是阿城的《常识与通识》,里面鬼话连篇,对一些司空见惯的事狠狠地煞了把风景(这些文章开专栏时原想取名“煞风景”),想想许多人自以为是其实连常识都没有,这样一想倒要可怜起别人来,因为有常识的人和没有常识的人的区别,有如活人和死人。

    我最感兴趣的是他津津乐道的怪力乱神——圣人“不语”的事。比如他讲到的借尸还魂,不是原创,而是复述,用时髦的话说叫做“重新演绎”。

    一个故事是《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的。说是乾隆年间,户部员外郎家里有个仆人,他的妻子突然病死,第二天要入殓时突然又活了,问:“这是什么地方?”她的言行举止像个男人,而且看到丈夫也不认识。她自己说本是个男子,前几天死后,魂去了阴间,阎王说他阳寿未尽,但须转为女身,于是借了个女尸还魂。大家问他以前的姓名籍贯,她却不肯说,说事已至此,何必再辱及前世。有人听到她叹息自己读书二十年,做官三十年,现在竟要受奴仆的羞辱。还在梦中说积累了那么多财富,都给儿女享受了,钱多又有什么用?三年多后,她终于郁郁而死。

    《阅微草堂笔记》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纪晓岚,许多民间传说中的主人公。

    另一个故事出自同为清朝人的刘炽昌的《客窗闲话》。说有个翩翩少年公子,随上任做官的父亲去四川。不料过险路时马惊了,公子坠落悬崖(蜀道难,看来是真的),魂一路飘到山东的一个村子里,落到一个刚死的男人的尸体里,醒来后看到一个老太婆摸着他叫“我儿”,并且指着一个丑女人说是他老婆,又指着一个小孩说是他儿子。公子大叫冤枉,拿镜子一照,看到自己居然是个四十多的麻子,又要吃糠咽菜,家里又破又脏,就哭着说:“我不要活了”!后来有个老头来劝他,说:“我知道你是借尸还魂,但到了这一步只能做这个人该做的事,自食其力,了此身躯。”公子说自己过去只会读书,怎么养家糊口?老头就想出一个办法,说麻子原来不识字,死而复生居然会吟诗作文,一定会有人来看怪事,办法就有了。公子按着去做,果然来看的人很多,公子趁机引经据典,显示学问,结果就有人到他这里来读书。公子开馆教书,收入不错,足以养家,后来还考了秀才。他回到四川的家,父亲相信了他,但是母亲和两个哥哥都执意要赶他走,于是父亲给了他两千两银子,要他回山东去。

    阿城由此得出结论:“从世俗现实来说,看来我们中国人看肉身重,待灵魂轻。再进一步则是‘只重衣冠不重人’,连肉身都不重要了,灵魂更无价值。”

    我喜欢阿城复述的故事,但是不同意他的结论。或者说同样的故事在我们身上生发的刺激和引起的联想完全不同。

    我觉得这两个故事再好不过地说明了一个道理:家有万金不如薄技随身。或者叫——示子千金,不如教子一技。

    你看这两个故事,当一个人(不,一个灵魂)重新投胎时,容貌、地位、财产、家庭背景一样都带不走,连性别都不能“延用”,前世的经验毫无用武之地,年龄也会变化——第一次活得正热火朝天,可能还是个“跨世纪人才”,还魂之后可能已经五十九岁要退休,面临衰老及世态炎凉的双重煎逼。就是说,投胎、还魂好像频道转换,会被扔到什么地方、什么环境,面临怎样的生存困境和心理落差,都不是事先可以预知的,那样“重新做人”,真是无助到恐怖的一件事。

    可是还是有一线希望在的。看那个公子,虽然面目皆非了,但是原来读的书还在,而且果然靠着肚子里的诗文改变了生活——那是真正的自救,很伟大,比我们大多数人有资格高歌一曲“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启示在,教我们该如何应付随时可能发生的巨大变化和生存困境。——虽然不用死而复生,我们谁都不能保证这一辈子不遇上点大起大落沧海桑田。

    诗文在今天自然是一钱不值了,今天能够救命的一技,也许是电脑,或者是外语……今天是这些,明天又不知道是什么,总之是有用的(通常也是乏味的)一点什么,不会是诗文这样风雅而耗费灵性激情的东西。

    家有万金不如一技傍身,今天依此类推就是:家有豪宅香车不如一技傍身,家有许多绩优股而且正在天天涨停板还是不如一技傍身,因为那都是身外之物,都是随时可能失去、被剥夺的。

    除了一技傍身,还要有好一点的心理素质。公子投错胎后要是一急就疯了,或者像那个当过官的,对地位变动想不开,只能上不能下,只能尊贵不能委屈,那身怀一技甚至数技也救不了命。不过,当官老爷的,会有什么真本事吗?难说。

    【谢幕的英雄】

    我认为自己对足球的感觉,说“一窍不通”似乎还太轻描淡写,准确地说可能该用“绝缘”这样的字眼。我不懂战略、战术,不关心球星、球队,而且由于对中国男队坚定的不信任,使得出于爱国主义引发参与热情的可能也告破灭。可是,人的命运永远是最有吸引力的,它甚至在你不经意的一瞥间就击中你、穿透你。

    六月二十五日,当我知道西班牙队悲壮谢幕时,我立即感到——天哪,那个人怎么办?那个人的名字叫苏比萨雷塔,是西班牙队的守门员,就是他在与尼日利亚队的一战中将尼队的一次传中球推进了自家大门。因为这个失球,西班牙后来尽管以6∶1狂胜保加利亚队,还是无缘进入十六强的行列。报上说这位三十七岁的老将一向稳健,此前征战一百二十三场,战功赫赫,这次是他第四次出征世界杯,出战前他就宣布本届世界杯后他将退役。如果命运公平,西班牙队不该有这样的厄运,至少不该是因为他。结果这最后的征战成了他一生的噩梦,由于一个不可饶恕的低级错误,他断送了西班牙队,还有自己的一世英名。

    豪情冲天的西班牙斗牛士们不必哭泣,他们有的是时间和机会去挽回球队和民族的骄傲;可是,可怜的苏比萨雷塔已经没有机会了,他的光辉生涯就这样以悲怆而告结束。看到他紧紧抱着队友哭泣,第一次觉得男人哭泣一点都不奇怪,英雄末路,这绝对是最阳刚的哭泣!这时谁要是上去轻嘴薄舌地说什么“足球是圆的”、“胜败乃兵家常事”这样的话,不劳西班牙人动手,我都会上去当胸一把,把他扔出场去!

    三十七岁的汉子,第四次参加世界杯,谁能真正明白,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他第一次踢世界杯的时候是一九八六年,那时我还在读大学。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他这样一个人,我和我周围的人是如何漫不经心地打发了这十二年啊,可是这个人却一直保持他的坚毅、刻苦、高度自律,目标始终如一。一想到漫长的运动生涯和保持良好状态所需要的长期自律,我就对老运动员抱有敬意。何况是十几年一直维持在世界前列的高水准上的要求,这就是英雄!

    英雄总要谢幕的。不久前的NBA决赛中,我欣赏的球星迈克尔·乔丹率公牛队涉险夺冠,总算有了一个辉煌的谢幕,他是大英雄,上帝握过他的手。威风八面、技压群雄、力挽狂澜、势不可挡固然是英雄本色,但苏比萨雷塔这样的悲剧英雄,从另一面揭示了英雄的内涵。英雄意味着常人不可及的能量和荣耀,也意味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和代价——连你的失误和痛苦都要在世人面前暴露无遗!

    苏比萨雷塔正式宣布退役。“哨声响了,比赛时间终了,全结束了。”——能想象他的表情和语调。“告别的时候到了,对足球、运动场、赛季、争议说再见,对紧张和雄心说再见。”他的话使我想起了一首歌,叫《The time to say good-bye》,是献给一位德国前拳王的,他也在最后一场告别赛中被击败。那是一首非常美、非常伤感的歌,一咏三叹,如果你想体验什么叫“回肠荡气”,可以去听一听。这两天,我一直希望有人把它放给苏比萨雷塔听,也许在音乐中他可以找到安慰。

    人生不可知的东西太多了,也许以悲剧收场是许多英雄的宿命,但能承受这样重量级的痛苦也是一种骄傲,平庸的人生是与此无缘的。祝福苏比萨雷塔,祝福他英雄归于平淡之后的人生。

    【假如阿里倒下了】

    在新一期的《读者》上看到一个故事。说的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身体、状态都大不如前的阿里,被医生判了运动生涯的死刑,但是他凭着顽强的毅力重返拳台。他与另一位拳坛猛将弗雷泽进行第三次较量(前两次一胜一负),进行到第十四回合时,阿里已精疲力竭,濒临崩溃的边缘,“这个时候一片羽毛落在他身上也能让他轰然倒地”,但是他知道,比到这个地步,与其说在比气力,不如说在比毅力,就看谁能比对方多坚持一会儿了。于是他竭力保持着坚毅的表情和誓不低头的气势,使对方以为他仍存着体力。最后,弗雷泽放弃了,裁判当即高举阿里的臂膀,宣布阿里获胜。这时,保住了拳王称号的阿里还未走到台中央,便眼前漆黑,双腿无力地跪到了地上。弗雷泽见此情景,如遭雷击,他追悔莫及,并为此终生抱憾。

    文章的标题叫《再坚持一下》,意思很明确,在困难的时候、在力不从心的时候,如果能再坚持一下,就会迎来胜利。

    但是我读了这篇文章后却在想,要是当时阿里倒下后再也没有起来呢?那该怎么理解他的“再坚持一下”?以拳击的酷烈和阿里当时的状态,这完全是可能发生的。但是我们却被引导着,忽略了这种可能。看起来,坚持的人不但赢得胜利,而且更可尊敬,放弃的人除了失去胜利,而且将带来终生悔恨。真的是这样吗?

    终日搏杀在职场上的现代人,和当年的老拳王是有共同之处的。那就是,为事业、为荣誉、为地位而战,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有时达到身心俱疲、濒临崩溃的地步。但是拳王应该是我们仿效的对象吗?我认为,恰恰相反,不应该学习阿里,在十分勉强的情况下,拼了性命地去坚持做什么。

    很简单,那可能会导致健康崩溃(包括身体上的和心理上的健康)。日本多发于壮年上班族的“过劳死”,就是这种“再坚持一下”的黑色版本。

    经常看到一些各界著名人士的事迹,总是写他们如何忘我工作,有病也不去治疗,病重了还不休息,将医生、家人的劝告当耳旁风,一直工作到倒下为止。总觉得他们忽略了人生最基本的内容。那就是作为一个人,首先要正常地活着——爱惜自己的健康,珍爱自己的家人,然后才是对事业的追求,对工作的认真。这个顺序似乎不应该倒置。如果身体已经难以支撑,是不应该“再坚持一下”的,因为那样只会导致又一例“英年早逝”,对自己、对家庭都是最大的不幸,对所献身的事业也是损失——宝贵的人才,难道就该这样早早拼光老本呜呼哀哉?

    生命只有一次,对它的珍惜并不仅仅是考虑使它发挥最大功效,也应该包括在功效和磨损之间合理化经营,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给自己的追求、努力限定一个边界,当健康透支、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应该毫不犹豫地放弃一些东西,哪怕是即将到手的成功、巨大的荣誉。放弃虽然可能带来遗憾,但是有时不放弃,你将失去一切,包括后悔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弗雷泽没有必要后悔。他的选择可能更明智,更长远,也更符合现代理念。

    【面对刘欢,请安静】

    写下这句话,是因为刘欢。曾经有两件和他有关的事,一是他和他的妻子驳斥了所谓的“绯闻”(那条所谓的“绯闻”似乎没有人信,像一次找错了对象的造谣)。二是他上个月在北京举行了他的个人演唱会。关于“绯闻”,电视主持人问他:有人说你这也是炒作,为了演唱会的一种变相炒作。刘欢一脸的费解和嫌恶:这怎么可能?一个人把自己说成那样了,怎么还能说是炒作?(大意)没有丝毫的油滑,完全是朴素的正常人的态度。至于他的演唱会,没有费力拉什么赞助,也没有刻意做什么推广,甚至事先不送票,票却一下子卖空了,水银泻地一般。印象中这是个低调、有点被动的人,或者说真正骄傲的人。他出唱片,他开个唱,好像都是人家催着他做的,而且迟了好几拍——以至于让人很惊诧:他到现在才第一次开个人演唱会,怎么会?在媒体面前他从来没有发高烧的迹象,说话总是得体、合身份,不刻意收敛,但留着余地。

    看来还是有人不被盛名毁掉的。说起刘欢这个人,对他有些没来由的好感。至少这么多年,他是我唯一到正规音像店买了正版CD的大陆歌手,那是他的《记住刘欢》。许多人是从他唱《北京人在纽约》片头曲开始喜欢他的,那首歌他唱得大气,“有一种极舒展的明亮”(朱伟《关于刘欢的疑问》,《三联生活周刊》第十三期)。但是我更喜欢他唱《上海人在东京》的那首片头曲,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有留日经历导致偏爱吧,那简直是那部烂电视剧唯一的亮点。极舒展的明亮,到了这里,在管弦乐队的宏大背景衬托下,显得更加华丽。令我想起——宽阔的机场,冰冷的机翼,起飞时的强大气流,和空中看下去的东京的璀璨灯火。

    刘欢的声音一直有一种华丽的感觉,属于西洋的,都市的,心灵力量的。所以像那首红透了全国的“该出手时就出手”,其实不适合他,他没有那种粗糙、痞气。我不懂声乐,不知道刘欢的声音在专业上应该如何评价,只是觉得,不论是悲哀还是欢乐还是两者的混合,经他一唱,都有了华丽的光泽。

    吸引人的可能还有他演唱时的忘我,他真的是用声音在扮演一个角色,而且他很看重这个角色,在唱的时候整个人投入进去,有点不计后果——所以会有他“唱背过去”的传言。不但投入,而且刘欢身上有一种说服力,你会相信他不会一转身就去侧幕数钱,或者挤眉弄眼地拍无聊的广告。我相信他内心一定不喜欢人家说他是个歌手,是个明星,他会选择歌唱家这样的称呼。

    他在日常生活里过着宁静妥帖的生活,依旧当他的教师,在讲台上只讲不唱,拥有让人羡慕的和谐家庭,出门没有墨镜、保镖,没有情变婚外恋几角恋绯闻,没有打人撞车逃税吸毒的丑闻……这是个知识分子气多过明星气的人。

    这样的人,真希望那些“热心”的媒体对人家网开一面,不要唯恐天下不乱去把清水搅浑,不要为了娱乐版的头条而捕风捉影,扰人清净。对他的舞台以外的个人生活,应该与那些靠制造新闻养家糊口、三天不上报就吃不下饭的“明星”区别开,用不着狗仔队来全天候抢逼围。

    我不认识刘欢,也不是他的歌迷,买了那张《记住刘欢》之后,我既没有买他的《生于六十年代》,也毫无到北京去听他的演唱会的冲动。只是觉得:在实力之外,他身上拥有的某种品质,是值得尊重的。尤其在今天的时代。

    每当刘欢出场,不要尖叫,请安静。安静地听,或者安静走开。

    【花火开后的天空】

    “花火”是日文的词,就是焰火。我觉得花火比焰火更形象,可不是像花一样开出来的火吗?

    日本人总是迷恋转瞬即逝的灿烂,除了樱花,对花火也怀着深深的、执着的爱,夏日里专门有花火大会,万人空巷。

    在东京留学的时候,有一次,接到邀请,在隅田川花火大会的晚上,出席一家公司的晚会。这家公司正正坐落在隅田川边,其实就是请大家分享他们的近水楼台,好好地欣赏花火。四个人一组对坐着,面前的小几上是茶点,感觉有点像在火车上。花火不断升起,室内的惊叹声也不断响起。没有等结束,主持人就让大家开始摸奖、做游戏,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灯火辉煌的室内。当时觉得有点煞风景,后来才领悟出也许是主人的好意。

    花火开过之后,实在是寂寞。如果各人就此陷入忧愁和茫然,实在有违节日的本意,不如用热闹来转移开注意吧。但是,这份好心使我失去了一次机会,领会花火开过的天空的美。

    另外一次,在和歌山的海边。是学校的团体旅行,晚上我和两个北京同学,一个埃及同学,去海滩散步。不记得是谁在小店买了花火。我们在海滩上放起了花火。那里没有灯火,黑漆漆的,突然一朵花开在空中,然后四散凋谢,有一种让人窒息的美,但是又有些凄然。除了花开花谢的声音,我们不需要别的声音,也没有人制造它。每次看到极美的东西,人往往只有沉默。

    花火放完了,被惊扰的夜色向我们大肆反扑。分不清哪里是海,哪里是天,就那么一片的无边无际的黑暗,除了脚下的沙是实在的,四际空空。辽阔、深邃、神秘。突如其来的虚弱让我站立不稳,于是在沙上坐下了。

    黑暗中,我看见了自己的内心,赤裸裸的内心。痛苦,矛盾,不甘,和平日的外表完全不同的内心。我几乎要战栗起来。因为发现自己其实是幸运的,在过去漫长的二十七年里,维持着这样分裂的表里,居然没有毁掉。而人生真的只是像花火一样,夺目也只是一瞬,永恒的天空什么都不会留下,更不会改变。所以人应该听从自己的内心,为自己活,活出一个真的自己。当然,前提是:自己负责,负全责。

    就在那个晚上,在那个海滩,一个女子突然觉醒了。

    一定要在夺目的花火开了之后,一无所有的天空,才会让人明白,所谓人生是怎么回事。

    【用力看 就是盲】

    一个在国外的朋友给我发了一个电子邮件,说附件里有一个送给我的小礼物。

    打开附件,黑魆魆的背景上浮现出大卫·科波菲尔的脸,神秘的眼睛,诡异的笑容。旁边字幕徐徐变幻,好像大卫那催眠的声音——稍后,我将带领你进入魔法世界。——你将成为魔法世界的见证人。——你只是魔法的一部分。——在这个简单的游戏中,你将看到,我可以通过电脑深入你的思想。

    然后,出现了六张扑克牌,都是不同花色的J到K,每张都不一样。

    然后——你在心里默想其中的一张。不要用鼠标点中它,只是在心里默想。(我选了红桃Q)——看着我的眼睛,默想你的卡片。(我根本不相信,就真的挑衅般地看着他的眼睛,心想:就算你有什么厉害的软件,我不在键盘上做任何动作,你怎么可能知道我选中了哪一张?但是看着他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还有那充满自信和诡异的笑容,我心里开始动摇……)——我不认识你,我也看不见你,但是我可以知道你的思想。(真的吗?)——默想你的卡片,然后击空格键。

    轻轻一击空格键,画面哗地一变,原来的六张牌不见了,然后出现了一行字:看!我取走了你的卡片!

    我急忙去看,天哪!扑克牌只剩下五张,红桃Q不见了!真的不见了!!

    大吃一惊的我,马上再来一遍,这次选了黑桃K,几个步骤下来,黑桃K又不见了!

    大卫真的通过电脑,拿走了我想的牌?怎么可能?我只是默想,没有作任何表示,怎么可能会有这种结果?难道真的有魔法?!

    百思不得其解,发了邮件问那个朋友,他说:“这是个诡计,我已经知道了。你再想想。”

    我想了半天,不得要领,自惭拥有的是“文科头脑”,于是转发给了另一个朋友,他是个当年的理科高材生。过了一会打电话问他,他说应该是个概率的问题,他正在进行分析。我一听就知道他也是一头雾水,便再去追问那个大洋彼岸的始作俑者。

    对方终于回答了我。他的回答令我再次失声惊呼:竟然是这样简单!

    原来,第二次出现的牌,完全是另外的一组,虽然看上去和第一次的很相似——都是J到K,但花色不一样,也就是说,第一次出现的六张牌,第二次都不会再出现。不论你选哪一张牌,结果都是一样的。

    但是我们为什么会上当呢?因为我们死死地注意其中的一张牌,你的注意力只集中在这一张上面,当然就只看到“它”“没有了”。什么“默想”,什么“看着我的眼睛”,都是烟雾和花招。实质就是这么简单。

    我还是惊叹。不是惊叹这种游戏的有趣,而是惊叹它对人的普遍心理的洞察和利用。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许多人难道不是这样吗?总是选定了人生某一项内容,作为自己的一张大牌,重视它,在乎它,死死地盯着它,有它在就觉得人生有希望有光明有分量有温暖,如若是在某一时刻,发现它不翼而飞,人生就彻底崩溃,信念坍塌,日月无光……根本不知道其他几张牌是否还在,是否有变化,忘了——人生,从来就不是只有一张牌。

    所谓的“应有尽有”、“完满无缺”是不可能的。但,我们所缺少的东西之所以显得那么重要,有时候是因为我们过分期盼,过分重视它了。我们为什么要那样在乎我们没有的东西呢?为什么要如此执着?甚至要拿一生来和它死耗呢?

    就算拿走了你的那张牌,不是还有其他的五张吗?即使它们的图案和你最初的希望不一样,难道不也可能是悦目的吗?接受并且欣赏命运发给我们的牌,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乐趣呢。所谓的惊喜,所谓的奇迹,都不是死死等来苦苦盼来的,而是预料之外,在某个神奇时刻突然降临的。

    我喜欢这个游戏,大卫的诡计让我明白了:有时候,用力看其实就是盲,执着于计较就是蠢。

    【过年报个平安账】

    关于过年的种种,已经被说得太多太多,以至于今天的人面临一说就是陈词滥调的危险。所以,写过年文章,聪明的人是慎之又慎的,甚至可以说智者不为。今年之所以豁出来写上一篇,是因为我一向不是智者,加上有话要说不吐不快,干脆来个畅所欲言,权当正月里放个小鞭炮,入耳不入耳都是闹猛。

    不知道从哪一年起,我在快过年的时候都会收到一两份特别的贺年卡,或者“贺年信”。之所以说特别,不是设计上或者材料上有什么出奇制胜之处,而是内容。不是通常的几句吉利话,更不是印好了贺辞就签一个名,而是一大篇的年终总结,把自己这一年在忙什么、想什么、苦什么、乐什么、明年盼什么,都一一道来。看了不但可以知道对方工作的收获大小、事业的进展程度,而且可以了解一家大小的情况、心情。这真是非常好的创意!说“年终总结”,缺了情趣;说它是“流水账”,反映不出它要言不烦、逢年而作的特点,我给它起了个名,就叫“平安账”吧。

    过年了,想着给亲友报个平安账。让他们知道,忙忙碌碌的一年,你是怎么过的;也让他们知道,再怎么忙碌,你的心里还记挂着他们,也知道他们记挂着你。这种朴素而深厚的情谊,是常常凉薄的尘世中的一股温暖,是难免苦涩的生活里的一分甘甜,而且让人可以回味。

    现在的人,都习惯了没事不见面。起初还抱怨别人,你怎么不露面,也没个消息?后来渐渐发现自己也是这样,埋头清除堆在面前的日常工作和家务、琐事,都顾不上抬头寻找一下亲友或远或近的身影,于是,为了希望被谅解,先就放弃了对别人的指责和埋怨。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忙完所有的事情,觉得想和某个想念的亲人或者朋友聊一会儿了,抬头一看,已经是半夜时分,只好放弃这种冲动,等到第二天起来,太阳高照,那种冲动就像夜雾一样散去了。“反正也没什么事。”我们会这样安慰自己。有时候,我们是决定打扰一下人家了,固定电话打过去,没有人接,我们一不做二不休打手机,对方压低嗓门说:“我在开会,你有什么事?”或者明显心不在焉的声音:“我在开车呢,没事,你说吧!”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你忙吧,我没事。以后再联系。”确实是没事,我只是想知道,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此刻的坏心事或者好消息。我只是想说,我们已经好久没见面了,彼此看上去可能都老了一点。我只是想说,你就不想知道我怎么样吗?可是,我不会埋怨,因为换个时间,我也可能是这个样子,需要别人的原谅。

    于是,这样一次又一次,想起来,又放下;这样一次又一次,想彼此靠近又疏离。于是,一天又一天,一年就这样过去了。如果这样一年又一年呢?渐渐地,许多本来要说的话都忘了,许多想沟通的情绪都淡了,我们彼此会不再了解,慢慢生疏,甚至猛然相见,发现已经无话可说。因为日复一日,我们会变得和过去不同,如果不能注视这变化的过程,知道变化的缘故,还有对对方意味着什么,那我们就不再“知情”了,彼此都不“知情”了,那么我们如何能够“知心”呢?互相不知心,那就会慢慢成为陌路人的。可是,当大部分亲友成为陌路人,即使你拥有顺遂的事业、傲人的财富、显赫的声名,那样的人生,真是可以算成功吗?又和谁来分享呢?

    春风得意也好,风雨兼程也罢,我们的人生需要交流和分享;飞黄腾达也好,龙困沙滩也罢,我们的日子需要记录和见证。且不论你无心的倾诉,也许可以换来有心的相助,至少你的成长你的奋斗,会有真挚的祝福和齐心的期待;你的成果和喜悦,会有更多的喝彩和共鸣。既然独木难支,就让我们组成树林。似水流年,就让情谊是水底的金沙。

    彼此交换一下平安账,你会真切地感到,茫茫人世,谁都不是孤单一人。未知的一年,你可以带着希望和信心去面对。过去的平安账已经记载,将来的平安账,等待你创造。年复一年,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属于你,和爱你、关心你的人。

    如果你和我一样,从来没有写过平安账,现在就加入吧。祝愿你的那份平安账能让人舒心微笑!因为笑容,是平安账最好的装帧设计,最好的读后感。插了梅花好过年,报了平安就过年!

    【遭遇夏天】

    第一次到海南,是一次愉快的经历。

    首先,突然降临的明媚的夏天真是让人惊喜。不是不知道海南的天气没有冬天,也不是事先没有看那里的天气预报,可是有时人的想象力真是非常有限。我出发的那天,上海的温度是零下二度到五度,而且有冰冻,给淡忘了严冬滋味的上海人来了个“冷不防”。那真是冷不防,因为心理上“不防”,所以觉得特别“冷”。在这样的环境里,我的理智可以想象二十八度的气温,但是我的手脚、肌肤却不肯配合——那么热,怎么可能?

    我是直接飞三亚,飞机晚点,而且事先没有人告诉我途中必须降落一次,上了飞机才知道,心情被闪了一下腰。在珠海降落又耽误了一些时间,原本晚上七点半起飞的飞机,我却到了半夜十二点四十才下飞机。折腾了那么久,加上两次起飞两次降落,到了天域,早已腰酸背痛只剩爬上床的力气。

    第二天醒来,已是满室阳光。到阳台上一看,哇!一片碧蓝的海,艳阳高照,浪花欢快地舔着洁净的白滩。近处是天域的庭院,有椰子树和许多色彩浓得要流下来的热带花卉。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那么鲜明、那么浓重、那么放肆的色彩,让我这个从一片萧瑟中来的人一时有些不适应。

    精神顿时振作起来了。换上一件衬衣,到海滩上去。走了没多久,马上意识到自己的打扮不合适,尤其是脚上的皮鞋。到小卖店买了一件棉的圆领衫,白的,短袖,印着贝壳图案。又脱下鞋子、卷起裤腿,这下可自由了,在沙滩上漫步,又凉快又自在,任海风吹乱头发海浪打湿双脚,时而仰起脸贪婪地享受阳光,时而弯腰捡起一个个小贝壳。像一个突然有了许多珠宝的守财奴,不知怎么才好。从毛衣、长大衣里一下子解放出来,那种感觉真是美妙,好像每个毛孔都在深呼吸。这时我觉得,长途的飞行是值得的。仅仅为了在冬天看到如此浓烈的色彩,或者仅仅为了呼吸一下没有工业污染的纯净空气。或只是让如此热烈的阳光打在我脸上。何况整整多了一大片海,意外地让我温习了童年在海边的感觉。

    难忘的,还有房间床头柜上的一张彩色卡片。起初以为是什么广告,拿起来一看,上面印着森林、海洋和动物,还有一段文字:“亲爱的客人,我们酒店每天都为您更换床单。但是清洁剂正在污染我们的海洋,为了保护我们宝贵的水源,如果您认为当天的床单不必更换,请将此卡片置于床上。谢谢!”

    还有英语和日语,说的是相同的话。通情达理的,忧心忡忡的,真挚诚恳的。他们没有降低自己的服务标准,而是在尊重客人的同时,提醒你一个事实,把你做为一个关心地球、关注人类的文明人来沟通。我相信,一定有不少客人会把这个免换床单的卡片放在自己的床上,而且,脸上带着微笑。这是给我们一个机会:举手之劳,让自己显得节制,甚至高贵。

    美丽的风光,充满风情的度假宾馆,是让人愉悦的,但是在这样的美丽之中看到这样的环保卡片,则让人感动而骄傲——尤其这不再是在国外,而是在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国度。

    【那一念】

    参加第七届作家代表大会,让我想起上一次到北京。并不是相隔遥远的另一个年份,就是今年,六月。距离现在不过五个月而已。不记得我来过多少次北京,但只有二〇〇六年六月的那一次,让我明白什么叫“刻骨铭心”。那一次,我匆匆而来,面色如土地参加第十届“庄重文文学奖”颁奖典礼。在上海,我的父亲已经在病榻上进入他生命的倒计时。我回到上海把沉甸甸的奖座和获奖证书带到医院给他看了。不知道别人会不会觉得这样的举动很可笑,但是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奖项如此在乎,因为这给了当时的我“还能做点什么”的感觉:我还能让我的父亲高兴一下。我知道,这也可能只是一个无奈而绝望的女儿抓住的一个错觉。但无论如何,直到现在,我还需要这样的错觉。

    仅仅从初夏到深秋,仅仅相隔五个月,一切都不一样了。虽然当时我心神散乱、觉得文学是远在另一个星球上的事情,但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父母双全的人。而现在,虽然我能正常地参加大会,但是渐渐恢复的理智也告诉我:不会再有那样一双期盼的眼睛在身后看着我,那篇对父女同行含蓄透露出喜悦的《各写各的》再也不会有续篇了,而我再也不能在杂志或报纸上和他“同台演出”,即使写出再好的作品也不会听到他特有的故作漫不经心的表扬了——“我现在喝了酒随便说说,你这个小说么,那是还不差的。”我是多么后悔多么心痛,早知道他会这样早、这样快地离开我,我为什么不当真努力,写得多一些,写得好一些,不,好很多,做一个像样的作家呢?我之所以那么任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心底里,不就是因为总觉得自己还没有真正长大,而父亲也没有老,一切来日方长?只要父母好好的在,人总是有江山万年的感觉,就是觉得:山长青,水长绿,茶长热,花长开,我只要“父母在,不远游”,自然可以缓缓地写,不慌不忙。那种心态,就像书斋里不好好读书的小童,觉得自己随时可以停下来,溜出去“溪头卧剥莲蓬”。那其实是一种心理上的耍无赖。无赖是轻松的,任性也可以得意一时,可就像《无间道》里那句台词:“早晚要还的。”石坚而朽,父亲竟去了。现在的我,感到了这么多年欠下的债。可是我如何还得起?

    可能,这也是我才疏却眼高的报应。回过头看看我曾经怎么想小说这件事。

    我曾经想——

    小说应该抵达的最高境界是:欲天下哭则哭,欲天下歌则歌。真正的小说家应该是:“一肚皮书史,一肚皮山川,一肚皮磊砢不平之气,无地发泄,特于是发泄之。”

    我还认为——

    真正的小说和真正的读者应该这样相遇:“不箫不拍,声出如丝,裂石穿云,串度抑扬,一字一刻。听者寻入针芥,心血为枯,不敢击节,唯有点头。”(明张岱语)

    后来我想——

    春秋的时候,申包胥对伍子胥说:“子能覆楚,我必复之”。江山也好,天下也罢,覆之,复之,小说都是不能的。小说,也不覆,也不复。十五世纪人文主义者伊拉斯摩斯从国外返回祖国荷兰时说:“我们回来了,一切都会不同了。”这种豪迈的自信,小说家也是不会有的,似乎也不该有。那么小说有什么用?

    后来我又想——有用无用,都是不相干的话。苏东坡《沁园春》中有这样绝妙的词句:“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小说不覆也不复,但可以看覆,看复,就用那么一种透澈的目光,看尽时代的沧桑,看进人性的深处。

    当时觉得想了这些,重要的功课已经完成,又可以继续放松,生活第一写作第二,哪知道今天的后悔?

    至于个人的创作,无论是《倾听夜色》,还是《缅桂花》,无论是《白水青菜》,还是《永远的谢秋娘》,还有《我爱小丸子》《轻触微温》《奇迹乘着雪橇来》《一路芬芳》《绯闻》《碎钻》……,到目前为止的这些中短篇,除了让我度过一些愉快的时光,没有一篇让我始终满意。我对所有欣赏我作品的人心存感激,因为他们是那么仁厚,那么善意,那么敏感于微弱的优点。我希望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是练习,有一天,真正的写作将会开始。

    我的一位朋友梦想将来在自己死后,有人在他的墓地上读他的小说;而我,如果说还有梦想的话,就是梦想着,至少有一个人,面对命运的不公或者苦难的折磨能够不动声色,在看我的小说的时候,竟然会流下眼泪。那是我触摸不到也看不见的泪,但对我来说,就是无上嘉奖,就是稀世的珍珠。那样的珍珠,一两颗便已足够。

    这样的梦想与时运、与气数有关,与等待无关。所以我不会去等待。虽然不等待,这还是一个略显奢侈的念想。但愿我有资格保留这样的念想。

    这样的念想会保佑我继续写下去。哪怕终将万念俱灰,我也希望写作是最后才灰的那一念。

    【真水无香】

    在博物馆里,看见了一方清代的印,刻的是“真水无香”四个字。

    我对文物、金石都全然无知,也不知道这是作者蒋仁的夫子自道,还是另有出处,可是无声地念着这四个字,就觉得像在月圆之夜步入空庭,清朗月光在刹那间照遍了全身、浸透了肺腑。一时间有莫名的感动,很想说出来,可不知道对谁说、从何说起。

    读过多少名言、格言,都是有智慧的,可是有哪一句比“真水无香”更宁和、透彻,充满清气?那些名言、格言,往往是教人进取、催人奋斗的,是有目标、要去争,而“真水无香”却是没有目标,也不争,只是一种境界:自然、平静、清澈、淡漠无痕、空阔无边。这才是大智慧啊。回来后把这几个字翻来覆去地念,越发觉得深不可测。

    读一本随笔,里面提到日本古典名著《徒然草》,正听吉田兼好在里面说:追求金钱的人生是多么愚蠢,追求地位和名声同样不智,无意中发现这样的句子:“真人,无智,无德,无功,亦无名。这类真人的事迹,谁能知解,谁能传扬?此非隐德守愚,而是本已超乎贤愚得失之境。”原来我想找的,在《徒然草》里等着我呢,真人无所谓聪明,无所谓品德,无所谓建功立业,更无所谓声名远扬,难怪“名”字常和“虚”字相连,叫作了“虚名”。可是“祸”却从来是“实祸”。而那些超越了贤愚得失之境的真人,我们是无从得知、更无从了解的。盛名、美名如同芳香,藉此我们才能了解一些古代的人中精华,但是那些真正大智大慧、超出尘俗的人,却如同纯净的水,是没有香气的,更不会远近飘扬。除非有福气接触到他们,否则我们永远不知道人可以做到那样的纯洁和一清至骨。可是那样的人,岂是我们可以得闻其名、得见其人的呢?我们可以仰慕、追随的,无非还是有香之物、有名之人罢了。如果我们拒绝,那我们就没有什么可以仰慕、追随的了,我们心里的一个地方,只能永远是空的。至于世上所有的建功立业,所有的功成名就,若不为财富、地位,总难脱一个“名”字——无非是想让自己成为有香气的水罢了。真水无香,我们一出发就走了反方向。可是我们不出发,也许本来就不是纯净的水,还不如求些香气、掩了浊气呢。要淡、要透彻,是要大本钱的,而且是与生俱来、不可强致的。想想真是让人悲哀。

    真水无香,说到这儿,话是说透了,却也说到头了。既是高山仰止的意思,也是人至察、水至清的地步。

    忽又觉得奇怪,我怎么会由“真水”想到“真人”的呢?细细再想,原来这不相关的两处里倒是藏着绝妙的一联——上联:“真水无香”,下联:“真人无名”。其间时间和空间都跨越了很远,真是遥遥相对,玄妙无限。

    妙联天成,可是该用什么样的纸和墨来写才妥当,谁来写才能传递出这几个字的神韵?若有了那么天衣无缝的一联,谁又配在自己的住处挂它呢?恐怕任谁也要从身上生生逼出伧俗来的。那样的话,岂不是风雅不得、反成祸害。有些话有些事,也许还是从来不知道的好。

    【花事】

    三月里,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到花园一看,母亲种的贴梗海棠开了。白色的,很柔,花瓣圆圆的,很润,是江南娇小女儿态,居然冲寒而来,让人心头一热。连续两个月反反复复的病,好像好了起来。

    三月底,樱花开了。特地去复旦南区看,原先最大的一株,不知道为什么少了很粗的一枝,不知道是台风刮断了,还是砍掉的。这一来就不成气势了,一瞬间的失望几乎变成怨愤。真是不如不来,不来的话,这里的樱花在记忆中照旧浮一片云霞。

    可是若是不来,待到花期过了,肯定以为是人辜负了花。谁知却是花辜负人。可是那么美妙,那么短暂,比起辜负来,还是宁可被辜负吧。

    四月中旬。竟不知道自己住的小区里有樱花。就在后面一个自行车棚前面,有三大棵,是日本晚樱,似乎又叫八重樱的,一棵白色,两棵粉色。想必是自己也知道是开得迟了,于是格外盛大地开了,在花下仰了头看,一层花上面还是一层花,竟是花天。让人薄醉的明媚梦境,难怪“花天”是和“酒地”连在一起。

    (上一次这样仰看樱花,是几年前在扬州的徐园,就在院子门内一侧,牡丹正开,盛大无比,色泽灼人,上面居然一棵樱花,密密盖住了天,这种搭配在别处从未见过,给人的感觉足够奇异,简直有几分妖魅。人坐在中间的石凳上,眼睛被花光照得晕眩,只好闭上,关闭视觉仍觉花气填满了肺腑。人生到此,还有什么愿望?大概只有一个:希望这个梦不要醒来。)

    但是樱花还是谢了。最初几瓣飘落,就让人担心风雨。但是风雨该来的时候还是来了,于是樱花雪一阵比一阵密。一夜风雨之后,出门时倒吸一口气,台阶下,堆了一堆的粉色花瓣。

    本来想改后主词一个字,叹一句:阶前落樱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正好我白发苍苍的母亲走过樱花树,抬头说:“不要这样嘛。”我就觉得不必说了。

    今年天暖得疯疯癫癫,花期都乱了,还没到谷雨,牡丹都开过了。好不容易到了植物园,人家告诉我,牡丹都谢了。心想,只要还有三四朵,让我看看,也算没白来这一趟。到了一看,十停里谢了七八停,开着的那些也是萎靡。

    站在这样的园中,才明白什么叫大势已去。

    牡丹是热闹到不避杂乱的花,红的,粉的,紫的,白的,黄的,还有一种接近黑色的紫绛。花前的小牌子都写了品种名,无心看。没有花,秃秃地光知道名称做什么用?若有花时,更不需要了,它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

    这有点像爱情,爱着的时候不需要任何概念和定义,不爱了,多少种界定和解释都不能挽救。

    那么,地上的花瓣是没有结果的爱情,而那些没有花只剩名称的植株,是无爱的婚姻。

    春天是一年中最让人心烦的季节。伤感细密而黏稠,有时让人觉得自己脆弱到可耻。

    春暖花开?不,春天是花谢的季节。你不会在别的季节里,看到这么多的花凋谢。

    许多花争先恐后地开了,然后谢去,一场场花事是一个个陷阱,等着我们的心情陷进去,防不胜防。

    对人,为了躲避散时惆怅,你可以不聚,可是对花,你能怎么样?那花该开时就开了,你不能不看,不能不爱,那花该谢时就谢了,丢下你狼藉满地的心情。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谁不怜?可是怜又能怎么样呢?

    为了想躲过心痛,其实不要花开。但是春天一到,偏偏花开,偏偏花谢。

    五月六日,立夏。

    昨天半夜,或者说今天的凌晨,起风了,然后打起了雷,怪不得昨天开始头疼。雨下下来了,头渐渐不疼了。起来出门,看到第十宿舍围墙外的地上,一片雪白的细碎落花。那几棵绣球不落则已,一落就到了这步田地。走近了看,五瓣五瓣的,依然精细着,像满地的小篆,曲曲折折的心事无人能懂。比起“立夏”这个抽象的节气,这满地的雪白小篆,更加让人彻悟,春天过去了。

    过去也就过去吧。一千个春天都凋零了,一万场悲喜都凋零了,多少代看花人都成了别人的追忆。

    【因为纯粹,所以美】

    假日里有点闲暇,重看了纪录片《鸟的迁徙》。就像另一次飞翔一样,依旧领略了那种难以形容的感觉——灵魂沐浴在高空的风中,光线穿透身躯,醍醐灌顶,宛如新生。导演雅克贝汉的名字几年前就已经广为国人所知,一起被啧啧称叹的还有他拍摄此片的一系列壮举——是的,壮举。摄制花费的时间:四年(其中飞行时间达一万五千个小时)。动用的人数:三百多人(包括五十多名飞行师和五十多名鸟类专家)。使用的技术设备:动力伞、小型飞机、内藏摄像机的像鸟一样大小的航模等许多高科技的设备(无法计算的是他们在拍摄飞行中的各种冒险)。他们所耗费的精力和耐心更是惊人:在第一年里,他们基本不拍摄,而是进行一个叫作“铭印”的实验——从鸟类一出壳开始,就在它们身边,让它们第一眼就看到,然后在整个成长过程中充当父母,照料它们,让它们对“父母”产生信任和依赖(我想到《小王子》中所说的“驯化”),大获成功。他们跟着鸟迁徙(有时候他们一定遗憾自己没有翅膀),鸟儿们习惯了他们几乎是陪伴的存在,还有飞机和各种机器的声音,直到鸟群跟着小飞机跑,就像放学后从教室里冲出来的孩子一样自然。然后第二年,他们才开始真正的拍摄。鸟是自由的,但和人很亲近。和鸟一起飞翔的体验“融入了生命”(导演语)。而且,他们果真像《小王子》里所说,对自己驯化的动物负责,直到影片拍摄完毕,他们仍然在鸟类基地留下七名“父母”,继续照顾鸟类。

    第一次看,我主要被鸟的命运所震撼,第二次我更多地为这些记录飞翔的人而感动:如此温存、不取巧的态度,如此忍耐、漫长的过程。鸟完成迁徙,而人抵达一种纯粹。

    突然想起友人送我的一张碟,也是纪录片,《樱烂漫》。从头到尾拍摄的全部是樱花——日本各处的樱花。有的是在阳光中,有的在薄阴中,有的是月光下。含苞,初绽,全盛,飘飞(日文叫作“花吹雪”)。地点有山峦、水上、寺庙、平原、牧场、街道……每一种花都选择了最能体现出它的美的地点、时间、光线和角度。我莫名其妙地想到《红楼梦》里宝钗吃的冷香丸:要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十二两,夏天开的白荷花花蕊十二两,秋天的白芙蓉蕊十二两,冬天的白梅花蕊十二两,配上雨水这天的雨水十二钱,白露这天的露水十二钱,霜降这天的霜十二钱,小雪这天的雪十二钱。“最难得是‘可巧’二字”,“等十年也未必碰的全呢!”樱花花期很短,素有“樱花七日”的说法,要寻找、遴选代表性的樱花,要等待和捕捉这么多种樱花最美的风姿,这大概也不是一年之中可以完成的。何况,还有许多并不唯美的环节:比如有时需要打扰一下梦中的樱花、暂时打上灯光(拍摄夜樱),有时需要办理特殊防疫通行许可(进入牧场拍一棵樱花)。

    我为什么会从鸟儿想到樱花?当然,飞翔很美,樱花也很美,而且都是几乎没有台词和旁白,纯以画面和音乐来说出一切。是这个原因吧,但又好像不全是。

    慢慢地,我领会了:相似的,是那种纯粹的感觉。就一个主题一个内容,不追加任何社会政治、道德教化的内容,也不卖弄任何花哨的拍摄手法,即使是迷恋、痛苦、陶醉这样激越的感情也都压进浑然天成的画面背后。就一个内容,就把它表现得充充足足、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如果只能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纯粹。用一句话来评价,就是:好到你无法指望更好。要做别的,如果你够才气也够运气,也许可以和他做得一样好,但是这一项,你只好算了,高山仰止也好,退避三舍也罢,你最好放弃。

    纯粹、专一到一定程度,就接近孤注一掷、铭心刻骨了,这不是工作,就是一场生命体验。但做成了这样的一件事,就可以这样自我介绍:我就是拍了《鸟的迁徙》的那个人。我是全世界拍夜樱拍得最美的人。

    既然值得,那就纯粹。因为纯粹,所以美。不能至,向往之。

    【一生只做一件事】

    疲倦的时候,往往习惯地想看书,可是如果倦透了,那就大多数书都看不进去,这时候我有最后一招,拿出一本雷杜德的《玫瑰图谱》。立即,恍若走进了一座玫瑰园,心旷神怡百虑全消之余,还有“花开有枝当须惜”,“故烧高烛照红妆”的珍视之情,因为那一簇簇一朵朵含露凝香、娇艳欲滴的玫瑰,好像为了我刚刚绽放,而很快就要凋谢。其实我知道,这其中的许多品种早就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了。

    这一天,不知道第几次手捧《玫瑰图谱》,突然想,如果一生只做一件事,其实很好。比如这位法国画家雷杜德,他一生就是画花,尤其是玫瑰。任凭法国大革命、政权更迭,人头落地血流成河,他只管画他的玫瑰,整整二十年,以一种“将强烈的审美加入严格的学术和科学中的独特绘画风格”记录了一百七十种玫瑰的姿容,成了《玫瑰图谱》。他本人被称作“花卉画中的拉斐尔”、“玫瑰大师”、“玫瑰绘画之父”,这本图谱被誉为“最优雅的学术,最美丽的研究”、“玫瑰圣经”,在此后的一百八十年里,以各种语言和版本出版了二百多种版本,平均每年都有新的版本芬芳降临人世……雷杜德,他只做了一件事:画玫瑰,但他的玫瑰成了巅峰,无人逾越,甚至不敢生这样的念头。

    一生做好一件事,真的很了不起。这样在单一、狭小的领域达到难以企及的高度,突然让我想起另一个人:简·奥斯汀。就是那个写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总是关心一家子的女孩子如何出嫁的简·奥斯汀。有人嘲笑她所写的都是小地方的小事情,都是茶杯里的风波,但是,在她那些绝不广阔的世界里所发生的感情事件、择偶标准、生活趣味,那些鲜活的主人公们(鲜活得可以听见裙摆的悉索、马蹄的脆响、可以嗅到不同的香气),是多么有趣、迷人,其中展现的情感世界,和尘俗人间时而搏击时而妥协,更是何等丰富和跌宕起伏。最后的大团圆又是多么善解人意、抚慰人心。

    简·奥斯汀的作品经久不衰,喜欢简·奥斯汀的人遍布全世界,以至于美国有一部故事片就叫《奥斯汀书会》,说一群她的“粉丝”成立一个专门讨论她的作品的书会,到了今年,还有一部新片叫做《成为简·奥斯汀》,那里面她失败了的恋爱故事是杜撰的,但是对这位作家的热爱和好奇却是最真实的。把作家本人的感情生活想象得过于戏剧化甚至传奇化,似乎是一种常见多发病,类似的例子还有《恋爱中的莎士比亚》。虽然我也很想知道她是不肯降格以求,才终生小姑独处,还是曾经沧海为情所伤,但是很遗憾,关于这位作家的感情生活,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好吧,不知为何终生未嫁的,亲爱的奥斯汀一生写了六部长篇,写的全是男婚女嫁,她就这样一路写了下来,丝毫无意于“突破”或者“转型”。但她的作品被当作了“婚恋圣经”,成为毫无争议的经典,流传至今。

    一生只做一件事,做好一件事,多么好,多么值得。如此专一,如此宁静,如此恒久,如此完满。

    如今的许多人,最好身怀十八门技艺,然后同时挖几口井,头顶三四个职务或者身兼五六个身份。如果可以,恨不得将自己大卸八块,分别扔进不同专业的领地里去占个地盘,等而下之的也要卖给不同的老板。还恨不得会土遁术分身术离魂术,好同时出现在几个城市,同时干几件完全不同的事情。这哪里是丰富,只是仓促,只是芜杂,只是混乱。杂乱无章,心无定所,轰轰烈烈一场乱忙,最后往往也所获有限甚至一无所获、身心崩溃。如果是生存所迫倒也可悯,但似乎更多的是出于流行性的浮躁和自身的贪欲和妄念,那就可忧甚至可怖了。

    在这样的时代和氛围里,格外怀念一种纯粹:心无旁骛,自知,自制,一生只挖一口井,直到清泉涌出,源源不断。

    【不是爱花即欲死】

    中国自古是一个爱花的国度。文人多情,爱花尤甚。

    杜甫。这位“肠热心清,圣德之至”的“诗圣”,在他笔下,简直花影处处,花香不绝:“风含翠筱娟娟净,雨浥红蕖冉冉香”,“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蔼蔼花蕊乱,飞飞蜂蝶多”,“江动月移石,溪虚云傍花”,“迟日江山丽,春风花鸟香”,“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云掩初弦月,香传小树花”,“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

    集中体现他一片爱花心肠的,当数《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其中一首是这样的:“黄师塔前江水东,春光懒困倚微风。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另一首是:“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那茂盛浓密的花朵,那被压得低垂下来的枝条,那时时飞舞的蝴蝶,那恰恰啼鸣的黄莺,组成了一幅动感迷人的春日画卷,蕴含着欣喜之情。

    最见“诗圣”爱花之情的是这首:“不是爱花即欲死,只恐花尽老相催。繁枝容易纷纷落,嫩蕊商量细细开。”后面两句说,花一旦盛开就会纷纷凋落,所以还没开的可要商量斟酌着慢慢地开啊。

    白居易。仅看他诗集的标题,便能感觉到他对花的感情到了何等地步:《京兆府新载莲》《赏花》《惜牡丹二首》《秋题牡丹丛》《山石榴寄元九》《大林寺桃花》《采莲曲》《惜花》……而他脍炙人口的名作《忆江南》第一首就是:“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江南的美景不胜枚举,但在白居易的记忆中,首先浮现的就是江畔的鲜花。对花的眷恋,已不需要更多的证明。

    在我看来,爱花的白居易的另一个伟大功勋,就是他影响了苏轼。凡喜爱古典文学的人,几乎没有不热爱苏轼、崇敬苏轼的,大家都习惯称他“苏东坡”,但许多人不知道,这“东坡”二字恰恰和白居易有关。元和十三年,白居易在被贬为江州司马几年后改任忠州刺史,任期三年,忠州是个偏僻的小地方,诗人自然思乡且寂寞失落,但他能自我排解,他排解的方式就是种花树——“无论海角与天涯,大抵心安即是家。路远谁能念乡曲,年深兼欲忘京华。忠州且作三年计,种杏栽桃拟待花。”(《种桃杏》)他还写了《东坡种花》,其一为:“持钱买花树,城东坡上栽……”就是这些诗,让苏轼给自己取了“东坡”的号。《二老堂诗话》载:“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

    苏东坡。这位天才大文学家,最钟爱海棠花。在《记游定惠院》一文中,开篇就是:“黄州定惠院东,小山上,有海棠一株,特繁茂。每岁盛开,必携客置酒,已五醉其下矣。”诗中也多次写到:“江城地瘴蕃草木,只有名花苦幽独,嫣然一笑竹篱间,桃李漫山总粗俗。也知造物有深意,故遣佳人在空谷……明朝酒醒还独来,雪落纷纷那忍触!”

    被贬黄州后,他仍然对海棠旧情不移、爱之更甚:“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濛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海棠》)“只恐夜深花睡去”,痴绝,亦韵绝,遂成赏花惜花的千古绝唱。

    张岱。这位明末的贾宝玉,极性情、极风雅的妙人,对花草自然不会不耽溺。《陶庵梦忆》中《天台牡丹》描写牡丹花团锦簇之美;《朱文懿家桂》记载了一株特别茂盛、自开自谢的桂树;《金乳生花草》写植花高手金乳生,勾勒传神;《梅花书屋》记录自己的梅花书屋四周为牡丹、海棠、茶花、西番莲、蔷薇等密密环绕;《不二斋》的内外则有翠竹、腊梅、建兰、茉莉、菊花、水仙、芍药;《一尺雪》写芍药的异种(珍稀品种);《菊海》是赏菊的惊叹;《范与兰》写植兰高手与他的兰花……张岱是如此地爱花,以至于即便是写风土人情时也常常花影摇曳、花香飘浮:“吾辈纵舟,酣睡于十里荷花之中,香气拍人,清梦深惬。”(《西湖七月半》)

    曹雪芹。一部《红楼梦》,半部是他献给花朵的情书。

    为什么如此爱花?“不是爱花即欲死,只恐花尽老相催。”爱的是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似水流年,爱的是花一样美、也像花一样不为任何人停留的,那些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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